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筑公司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
一、制度制訂的目的:為加強對本公司工程項目中使用的外協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保證外協單位具備安全生產資格和能力,從用工源頭上把好安全關,較少工程項目施工中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特制訂公司工程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資格審核與管理制度;
二、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誼發公司總包或涉及誼發公司的所有工程項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協單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團內的各公司、各專業公司)
三、對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前的前期審核:公司或項目必須使用整建制外協施工單位并在與外協單位簽訂工程或勞務承包合同前,必須對其單位的各種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進行嚴格審核,不準與不符合條件的外協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審核中外協單位必須提供以下合格的資料并符合相應的要求:
1、企業營業執照(國外企業必須具備在國內進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續)
2、企業資質證書(必須與工程等級和施工范圍相符)
3、企業進京注冊登記手續(必須在時間和范圍內有效)
4、企業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證復印件和法人委托證明
5、三年內本企業安全生產無事故證明(應為地區級以上證明,進京一年以上的企業,應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關證明)
6、北京市企業安全生產認可證(必須在名稱和時間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產資格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包括安全人員上崗證)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年審核格有效)
8、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機構(體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專職機構和安全人員)
9、企業安全文明施工證書榮譽等(業績證書)
10、其它證明
另外,外協單位還應提供以下相關內容資料:
1、各級人員的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做工證),特種作業人員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
2、人員進京注冊登記證明和登記表(市建委外管處);
四、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后,進場過程中資質的審核和控制:公司或項目在外協單位進場過程中,應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級單位要求,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必需的安全生產教育(包括三級教育、轉場教育等)未經合格教育和登記注冊的人員,不得進場從事施工生產,外協單位必須建立現場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建立與總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具體要求如下:
1、依據審查階段申報的資料內容,提供合格的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單位以及施工人員名單;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不得任意變動,施工人員應相對穩定;
2、施工人員未辦理三證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未進行注冊登記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
3、未辦特種作業證件的,不得從事特種作業,外協單位應根據要求及時辦理并不的影響總包工程進度要求
4、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應在施工前及時進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團內部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記表和教育卡,并及時辦理轉場安全教育。
5、管理人員應提供安全年審合格證,管理人員未進行安全年審的,要積極參加年審;未能趕上公司或主管上級主辦的年審教育時,要積極補審
6、單位進場后要及時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對外協單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點:外協單位在簽訂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團和誼發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國家北京市等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遵守總包及其總包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要求
2、積極配合總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產目標和文明施工、消防保衛衛生環境等各項管理目標
3、服從總包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按總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設置專職安全機構和人員,完成應做的安全生產內業文字資料并向總包提供必備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文字資料
4、按照總包要求在總包指定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范圍內選擇防護用品
附錄:
建筑施工總分包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雙方特簽定本協議書。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協議書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損失事故、事件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0、4%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重大隱患;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乙方必須保證具備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標要求的內業和現場條件;
6、確保總包ci戰略的要求。
7、確保通過各級達標檢查和其他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確定的文明施工目標;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北京市政府關于外地來京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于企業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北京市建委外管處核發的外地進京企業施工許可證、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北京市外來人員就業證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于企業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應遵守總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總包方的其它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4、分包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并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執行北京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標準以及1999年頒發的補充標準,同時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如所持證件為京外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經委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京外施工時,還要滿足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11.3、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1.4、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總包方指定的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其他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3.12、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官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爭議的處理
當協議書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
八、協議書的分數:
本協議書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書書副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2
1、文件檔案的管理:
1.1文件檔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種有價值的憑證信函,文字記錄和業內資料等內容。
1.2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歸檔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檔案室集中管理。
1.3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完整、準確、系統,文件書寫和載體材料必須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規范。
1.4檔案資料如因特殊情況,需修改,復印,摘抄,涂改等,屬絕密或機密文件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屬秘密文件的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各部門保密文件由各部門部長審批。
1.5歸檔的文件檔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寫方式形成,手寫方式必須使用鋼筆或碳素筆。
1.6文件檔案紙張的規格以a4紙為標準,特殊類型的紙張經整理后達到210mm*297mm尺寸標準。
2、電子文檔的管理:
2.1收集、積累要求:
■記錄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過程,有查考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被保留。當正式文件是紙質時,如果保管部門已開始向計算機全文處理的轉換工作,則與正式文件定稿內容相同的草稿性電子文件應當保留,否則可根據實際條件或需要,確定是否保留。
■保存與紙質等文件內容相同的電子文件時,要與紙質等文件之間,相互保證準確、可靠的標識關系。
■在'無紙化'計算機辦公或事物系統中產生的電子文件,應采取更嚴格的安全措施,保證電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動。同時必須隨時備份,存儲于光盤或移動硬盤類能夠脫機保存的載體上,并對有存檔價值的電子文件制作紙質拷貝件保留。
■用文字處理技術形成的電子文件,收集時應注明文件存儲格式和屬性。
■用掃描儀等設備獲得的圖像電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標準壓縮方法,則應將相關軟件一并收集。
■用計算機輔助設計或繪圖等獲得的圖形電子文件,收集時必須保證其對設備的依賴性,以及易修改性等問題,不可遺漏相關軟件和各種數據。
■用視頻設備獲得的動態圖象文件,收集時必須保證收集其壓縮
方法和軟件;用音頻設備獲得的文件,收集時必須保證收集其屬性標識和相關軟件。
■由計算機多媒體技術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兩種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時必須保證參數準確、數據完整。
■通用軟件產生的電子文件,收集時應注意收集其軟件型號和相關參數。專用軟件產生的電子文件,收集時必須連同專用軟件一并收集。
■計算機系統運行和信息處理等過程中涉及的各類參數、管理數據等應與電子文件一同收集。
2.2收集、積累方法:
■及時按照要求制作電子文件備份。
■每份電子文件均需在電子文件登記表中登記。
■電子文件登記表應與電子文件的備份一同保存。
■電子文件登記表如果制成電子表格,應與備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紙張打印件。
2.3歸檔要求:
■把帶有歸檔標識的電子文件集中,制成歸檔數據集,拷貝至耐久性的載體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閱使用。必要時,復制第三套,異地保存。對于加密電子文件,則應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標準推薦采用的載體按優先順序分別是:只讀光盤、一次寫光盤、可擦寫光盤、磁帶等。禁用軟磁盤作為歸檔電子文件長期保存的載體。
■存儲電子文件的載體或包裝盒上必須貼有標簽,標簽內填寫編號、日期、名稱、密級、保管期限、硬件及軟件環境等信息。
■將相應的電子文件機讀目錄、相關軟件、其它說明等一同歸檔并附歸檔電子文件登記表。
■需要長期保存的電子文件應當把歸檔電子文件與相應的機讀目錄存在同一載體上,如果是自行開發的應用軟件,也應將軟件及相關數據存在同一載體上。
■原電子文件數據集的載體在完成電子文件歸檔后,保留時間至少一年。
3、聲像檔案的管理:
3.1聲像資料的收集整理,原則上要保存聲像資料原件(底片),重要資料要附文字說明。
3.2文字說明的編寫要求:
■基本內容應包括事由、時間、地點、人物、背景、作者(攝制者)等。
■應能準確解釋檔案材料的內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標注項目正確齊全。
■照片的自然張應由檔案管理員按拍攝時間順序編寫文字說明。
3.3聲像檔案存放期間定期對底片、膠片進行檢查。
3.4底片冊、錄音、錄像帶、軟盤,應放在專用架內,嚴禁擠壓堆放,并避開磁場源。對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檢查。
3.5原版聲像檔案一般不得借出檔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門領導批準,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聲像檔案可將復制件外借使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局薪酬管理,理順分配關系,優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勵機制,根據國家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管理目標
以企業戰略為導向,以科學的薪酬制度為指引,以績效管理和崗位管理為重點,構建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相結合的薪酬分配體系,充分發揮薪酬激勵作用。
三、基本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效率與公平;
2、員工工資福利待遇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工作業績相掛鉤;
3、員工工資標準與人力資源市場價位相適應;
4、以崗(職)定薪、異崗(職)異薪;
5、工資分配制度與用人制度相配套;
6、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相結合。
四、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局及局屬單位直接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其他用工形式人員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2、本規定適用于二級主要生產單位及其直管的生產性分公司,深圳現代監理公司、武漢中建設計院、武漢建校、武漢中心醫院及基礎設施事業部的薪酬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五、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
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崗位能級工資制、計件工資制、包干工資制、協議工資制五種制度。以年薪制、崗位能級工資制為主,計件工資制、包干工資制和協議工資制為輔。
薪酬結構主要由崗位工資、績效獎金、福利津貼三大部分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別以不同的薪酬單元體現。
(一)崗位工資:
是對員工崗位職責、工作強度以及勞動技能給付的報酬。分別體現為基本年薪、基本工資、能級津貼、包干工資、協議工資等五種不同的薪酬單元。
(二)績效獎金:
是對員工的崗位貢獻和工作業績給付的報酬。分別體現為績效年薪(獎勵年薪)、目標管理責任兌現獎(年終績效兌現獎)、過程預兌現獎、終結兌現獎、計件獎、專項獎勵及總經理特別獎七種不同薪酬單元。專項獎勵包括但不限于質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經營、結算、訴訟等獎勵。專項獎勵和總經理特別獎由各單位根據管理程序確定,并由人力資源部門歸口管理。
(三)福利津貼:
包括基本福利津貼和選擇性福利津貼。基本福利津貼:包括法定福利、年功津貼、節日福利、女工津貼、獨生子女費、勞動保護津貼等。
(四)選擇性福利津貼:
包括通訊補貼、工作餐補貼、交通補貼、地區津貼、水電補貼、租房補貼、艱苦補貼、補充保險等,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執行,具體項目和標準報局審批后方可執行。員工選擇性福利津貼總額原則上不得超過其崗位工資總額的40%。
在政策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局將統一建立企業年金、補充保險等福利制度。第七條不同崗位類型的員工執行不同的薪酬制度,實行不同的.薪酬單元組合。
(五)年薪制
1、年薪制是以年度為單位,依據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和經營業績,確定并支付經營者薪酬的分配方式。
2、適用于局、二級單位(公司)及三級單位(分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3、薪酬結構
年薪制人員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基本月薪乘12)、績效年薪(獎勵年薪)和福利津貼三個薪酬單元。
4、年薪確定辦法
局領導班子成員年薪辦法按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二級單位(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年薪辦法由工程局另行制定。二級單位(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總會計師年薪兌現由局組織實施,其他副職年薪兌現由各單位提出方案,報局審批后組織實施;三級單位(分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年薪辦法及兌現由各單位根據局有關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細則并組織實施,報局備案。
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年薪總額根據單位經營業績和個人工作績效確定各級單位副職年薪總額一般為該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年薪的50%-80%,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考核結果分層級確定。
凡實行年薪制的人員,必須繳納風險抵押金,經審計后根據審計結果返還。
實行年薪制的人員,未經上級同意,不得在本單位或下屬兼職單位領取年薪外的其他任何工資性收入,不得在年薪外擅自增加個人收入,如有違規局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論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項目部財務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承攬的工程項目實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項目部配備的財務人員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對公司財務部負責。
第三條本辦法包括貨幣資金管理、財務物資管理、項目核算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及報表模板附件等內容。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公司下轄的工程項目部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條備用金定額根據工程項目合同造價、人員配置等相關情況,由公司財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第六條備用金定額如不能滿足項目部需要,可由項目經理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書面申請,上報公司財務部,經審核通過后依據新的備用金定額執行。
第七條備用金使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臨時用工勞務報酬支出
2、臨時急需物資及小規模用料采購支出
3、施工及辦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購支出
4、機械設備低值零配件采購及修理支出
5、項目部人員差旅費用支出
6、施工用水電支出
7、項目部招待費支出
8、項目部食堂采購支出
9、經公司批準的其他項目支出
第八條項目部財務人員進駐后,應盡快到最近的銀行營業網點開立臨時存款賬戶,備用金由公司財務部通過銀行轉賬劃撥。
第九條項目部支付給各分包隊伍的工程款項、預付工程款和備料款等均須通過銀行轉賬辦理,不得支付現金。
第十條項目部才財務人員應根據工程項目造價、金融機構路途遠近等因素確定庫存現金的最低金額,為確保安全項目部財務部門不得保留過多的庫存現金。
第十一條項目部財務人員應建立《轉賬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現金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詳細登記每張支票的使用情況,登記薄應當包括單不限于以下內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額和用途
3、使用部門
4、經手人簽字
第十二條作廢的支票應連同支票存根粘貼,統一保管,并在騎縫處加蓋作廢章。
第十三條不同開戶銀行的支票應建立不同的《使用情況登記薄》,分別記錄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項目部財務人員每月應對每個存款賬戶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連同當月《銀行存款對賬單》上報至公司財務部一份、項目經理一份、自留存檔一份。
第三章財產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節工程物資管理
第十五條項目部工程物資主要由公司根據項目的施工需求統一采購調撥,項目應由公司物資采購部門派專人進行管理,并建立嚴格的收發存統計和匯報體系。
第十六條工程物資的收入、發出和調撥必須要有物資保管部門填寫相關憑證,要求摘要清楚、數據準確、簽字明責完整、上報及時。
第十七條項目部財務人員對工程物資的收發存進行核算和監督管理,并根據工程工期的長短會同物資管理人員合理安排定期盤點,編制盤點明細表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工程物資購入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發出每月加權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條工程物資根據公司統一規定分類編號。
第二節機械設備管理
第二十條項目部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由公司統一購買或租賃后統一調撥至施工現場,項目部也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聯系租賃機械設備,報經公司批準后進行租賃。
第二十一條項目部臨時短期用機械設備可由項目部自行聯系租賃,但是價格不得高于當地同類機械設備的租賃價格。
第二十二條項目部自行租賃的機械設備應保證能夠滿足施工需求,不得影響工期和工程質量,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項目部自行承擔,相關經手人員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于公司自有設備的調撥,項目部應建立機械設備臺賬,并從公司設備管理和財務部門及時獲得機械設備的調撥單和相關基礎信息,如價值、折舊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相關規章制度
第一節職工借款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財務人員應嚴格控制職工個人借款的數額及期限,一般情況下個人因私借款應在下月工資發放前償還,否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如果因情況實屬特殊,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可以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五條個人因私借款金額須嚴格控制,一般情況下個人累計借款余額不得超過兩個月工資總額,特殊情況下經項目經理批準可以放寬余額限制,但是累計借款余額不得超過三個月工資總額。
第二十六條對于采購人員的備用金借款應設定最高限額,并逐月檢查監督,采購備用金借款余額不得超支50% 。
第二十七條個人借款應填寫《職工個人借款申請單》,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以及預計歸還期限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借款申請要求內容詳盡、字跡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寫金額相同,相關內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則視為該借款申請無效。
第二十九條借款申請應由項目經理和項目部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出,項目部出納必須嚴格審查相關人員簽字手續,嚴禁在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借出款項。
第三十條出納人員應當定期將個人因私借款申請交由會計進行賬務處理,會計須按借款人設立明細賬戶,以方便核算和監督個人借款情況。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應于每月月末編制《個人借款情況統計明細表》,按借款人詳細列示借款余額、期限等內容,報項目經理,對于超過期限的個人借款應及時催繳。
第三十二條借款人員歸還借款時,出納應開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不得將借款申請返還給借款人。
第二節報銷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個人因公出差或進行相關采購報銷,必須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關票據和發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審核報銷發票,要求必須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自行監督審核職責,對于不符合規定的發票退回不予報銷,對于涉嫌偽造發票騙取報銷款項的應將發票扣留,報告項目經理請求處理意見。
第三十六條報銷人因公出差報銷,必須在出差歸來當月工資發放前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不予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報銷人必須憑相關票據和發票填寫報銷申請,并妥善粘貼單據,填寫報銷金額和報銷理由。
建筑公司施工項目管理制度(精選9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財務的領導,理順公司本部與工程項目部的財務關系,明確其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根據公司建立“大財務”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項目財務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項目部。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財務機構設置:
(一)公司設財務部,負責全公司財務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項目部設相應財務機構,負責所在項目財務工作;
(三)各工程項目部財務機構人員由公司統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項目部行政領導和公司財務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管理職責:
(一)負責擬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財務控制體系;
(二)負責公司本部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編制工作;
(三)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根據需要對項目部資金進行調度;
(四)負責擬定、審核項目融資方案和相關文件,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公司金融風險,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控制公司財務風險;
(六)負責擬定公司資產管理和處置辦法并參與實施,審核項目部資產處置方案;
(七)負責公司稅收籌劃和處理工作,協助項目部處理相關稅務事宜;
(八)負責財務分析,為決策提供支持;
(九)負責外派項目會計的管理,指導下屬項目部的財務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工程項目部財務機構管理職責:
(一)執行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負責本項目部的財務會計工作,保證完成各項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三)根據本項目部生產經營情況,正確設立會計賬薄、審核各項收支,按會計制度規定處理會計業務,使項目部的各種報表、帳簿、憑證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四)配合審計單位做好每個基建項目的審計工作,及時提供各種數據及資料;
(五)做好經濟合同的財務管理,定期與供應單位,分包單位、建設單位核對往來賬目,()及時、準確收支貨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費、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
(六)進行財產物資管理,做好財產保全工作;
(七)負責營業稅及相關稅費的納稅申報和繳納;
(八)及時處理財務工作相關事宜。
第三章資金與計劃
第六條工程項目部資金主要來源:
(一)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備料款及工程進度預付款;
(二)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結算款;
(三)應付未付款項;
(四)公司本部撥付及內部單位的往來資金;
(五)其它來源。
第七條工程項目部資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項:
(一)工程用物資、設備的采購;
(二)職工工資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費;
(四)繳納稅費;
(五)規定的各種應上交款項;
(六)支付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第八條工程項目部如需開設銀行帳戶,必須報經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和總經理批準,嚴格按規定履行手續;同時,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紀律,建立嚴密的內部牽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則不得擅自開設任何形式的銀行賬戶。
第九條工程項目部的資金,由公司統一管理,其調配權屬公司,工程項目部實現的合同收入結算后統一匯入公司指定帳戶。資金運用要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的資金管理規定。
第十條工程項目部不設立現金庫,其現金支出在出納臨時結算卡(個人賬戶)中開支。需要用現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實際報銷金額劃入出納臨時結算賬戶,該臨時結算賬戶不留余額。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部要定期編制財務資金計劃,實行資金按計劃管理。未列入計劃的`工程支出,未經本部批準不得列支。
第四章成本與稅費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公司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劃清成本開支界限,間接費開支要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費用開支辦法,并如實在項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條材料采購必須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物資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盤點工作。采用移動平均法,購入后被領用的工具、器具及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必須履行物資保管責任轉移的相關手續,領用后轉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資管理臺賬。
第十四條項目部要設置存貨實物賬,建立存貨計量、驗收、入庫、出庫、盤點、對賬制度,賬、卡、物必須相符,盤盈、盤虧要按規定處理。項目會計在月末審核庫管員編制的材料購銷存明細表后,再編報材料購銷存匯總表送交公司財務部。存貨計入成本要以出庫單(領料單)和存貨成本分配表為原始憑證。
第十五條根據需要配備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卡及臺帳,做到帳卡相符、帳實相符。所配備的機械設備按規定足額提取折舊費。調入的機械設備,及時辦理交接手續。項目部對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只有使用、管理權,沒有所有權,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經濟擔保。
第十六條對于工程項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臨時設施,應由項目部自行建造,其費用由項目成本負擔。對于周轉性費用的臨時設施(如活動房屋等),其攤銷費用由項目成本負擔。工程完工后能及時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規定報批后處置。
第十七條營業稅及其附加費由項目部按規定在工程所在地計繳。
第五章清算與監督
第十八條工程項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應對各債權、債務和往來款項清算完畢。對竣工時仍清算不完的,提出處理意見并報經公司主要領導同意后轉公司繼續清理。
第十九條工程項目部解散時剩余財產物資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自購的固定資產調公司管理,調入的固定資產移交原調出單位或調入公司,交接雙方應及時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二)購置的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處理意見并辦理調撥、報廢、變賣等手續;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資按質論價處理,發生的損益由工程部負擔;
(四)項目部對準備處理的剩余財產物資必須經過材質、技術鑒定,確定處理價格,填制鑒定清冊交工程部門辦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二十條工程竣工后,編制竣工決算,協助建設單位向接管單位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同時對該項目的財務狀況、工作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總結。
第二十一條對確實在短期內無法處理的遺留問題,工程部應向公司專題處理報告,經公司決定同意后轉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妥善保管財務會計資料并按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辦理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工程項目部解散時,會計檔案移交給公司檔案部門。
第二十三條工程項目部必須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主動接受公司財務監察和審計監督。
第六章財務報告
第二十四條工程項目部主辦會計應于每月21日結賬,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對賬,將當月核算原始資料移交本部主管會計人員。
第二十五條工程項目部應于每月26日前按統一格式向公司財務部報送財務月報,包括“資產負債表”、“工程成本明細表”、“材料收、發、存明細表”、“現金收支月報表”、“債權、債務月報表”等,并于每周末報送現金收支周報表。財務報表一經確定,不能隨意修改。
第二十六條工程項目部應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決算后向公司報送財務決算報告(報表的種類與每月報送的報表種類相同)并附相應的財務說明書。說明書應重點說明生產經營狀況,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成本狀況,財產物資變動,工程結算以及對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工程項目部每季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財務部草擬,行政人力資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訂。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
建筑公司施工項目管理制度(精選9篇)9
1、項目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小組組長,施工隊隊長、安質工程師為副組長,各施工隊安全員為組員,協助項目經理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
2、經理部及各施工隊必須經常性的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的有關知識、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記錄。
3、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項目經理、安質工程師和各施工隊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檢查,檢查的重點是防機械傷人、防觸電、防火災、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別是本工程位于林區施工,應非常注意防火。進場施工人員嚴禁吸煙,嚴禁在林區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災。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定計劃,限期整改。
5、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勞動安全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嚴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業,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現場,爆破警戒區。
6、施工各現場必須設置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
7、發生傷亡事故后,應當保護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有關領導,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項目部將對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安全事故責任人按有關條例進行處罰,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處以50~100無的罰款。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將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追究施工隊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5
1、協助企業領導組織推動生產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勞動保護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
2、組織制訂和修訂、審查本企業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4、制訂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并組織監督實施。
5、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
6、組織、參加全單位性的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不安全隱患的落實整改工作。
7、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8、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
9、負責職工傷亡事故統計上報,參加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工作,做好工傷、職業病的鑒定和管理工作,建立事故數據庫或事故、職業病檔案。
10、組織實施對勞動衛生的監測及職業病的防治工作。
11、督促有關部門對個人防護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溫用品加強管理和及時發放,并指導職工正確使用。
12、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權制止,情況緊急時可先令其偏上作業或生產,撤出作業人員,并立即報告領導處理。
13、展開企業間的安全生產協作,支持勞動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
1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各種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6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管理,降低油耗,節約費用,安全行車,最大限度的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確保公務用車和施工現場用車,特制訂本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第四條 保障領導的專車,每天用車結束后,用車領導須在臺賬上簽字。
第六條 司機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及時修理。
第九條 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500元。公務完成后要及時將車停到公司車庫或指定位置。
第十條 車輛出車時應將車輛停放于停車場或適當位置。
第十一條 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十三條 司機應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清洗以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公司所屬車輛必須到公司指定的修車點進行維修和保養,在維修和保養前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維修、保養。
第十五條 如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維修費全額由司機承擔。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現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責任由司機承擔,并予以記過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是司機違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險承擔的金額后,其余部分由司機負擔,公司可視情節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九條 工程管理人員去工地安排、檢查、指導工作和參加工程例會。
第二十條 財務人員去銀行取現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項目部發放工資。(需填寫用車申請單并經財務部長簽字確認)
第二十二條 去大連、北樂、開發區辦理業務三人以上或一人攜帶現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條 在金州區內員工辦理業務公司不派車,可乘公交車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去大連、北樂、開發區辦理業務無緊急任務不準乘坐乘返程車,可乘火車、公共汽車、快客、輕軌或小客往返,憑票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每周星期五報銷。
第二十六條 用車部門須于用車前一天17:00時前,將用車申請單(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總以上領導簽字)送到辦公室,辦公室根據情況統籌安排。
第二十七條 如未提前申請,將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車已出車,原則上不再重復派車。
第二十八條 如有非可預見性的用車,辦公室應酌情處理。
第二十九條 機關車輛油料由辦公室統一定點購買,司機憑《加油證》到指定地點加油。司機必須隨時核算加油證,并隨時把用油情況報辦公室。辦公室不定時抽查核對各車輛加油記錄。
第三十條 材料部、項目部車輛用油由材料部購買后,存放在北樂大庫,車輛加油時到該庫內加油。加油時,保管員要開據《出庫單》,并詳細記錄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駛里程數。司機要將加油情況記錄在《 月單車加油統計簿》上。
第三十一條 除維修費、油料費用由公司統一結算,過路費、停車費均由司機先行墊付,每周結算一次。
第三十二條 油料、維修費及其它費用憑發票經辦公室、財務審核及總裁簽字后實報實銷,超過50000元的必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
第三十三條 服從辦公室統一調派,滿足用車部門的用車需求,認真做好對公司各部門的服務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條 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
第三十五條 根據安排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第三十六條 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貽誤公事,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司機上班時間如不出車,必須在待車室待崗。
第三十八條 愛護車輛,保持車內衛生和車輛清潔(否則每次負激勵100元)。出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九條 司機下班后,車輛未經批準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違者第一次負激勵200元,第二次負激勵500元,第三次解除勞動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車,造成車輛失竊,司機負責賠償。發往大連的班車到終點站后必須馬上停到停車場,不得擅自使用,違者第一次負激勵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司機需如實記錄《單車行車臺帳》,如實填寫出車記錄。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將《單車行車臺帳》,上交辦公室審核。
第四十一條 司機要保持自己車庫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保證地面無灰土、雜物。
第四十二條 司機要掌握自己車輛的繳費(檢車)時間,包括養路費、保險費、道路運輸費、道路運輸管理費、車船使用稅、檢車費。當需要繳費時,要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借款繳費。
第四十三條 工作中,不得稍帶熟人,否則出現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第四十四條 貨車必須停放在大庫內,否則出現汽車的零部件丟失或被盜,均由司機負責承擔一切損失。
第四十五條 堅持節約用油,厲行節約,能用的材料不換新,更換的零件交舊換新。
第四十六條 負責所駕車輛的加油記錄,并及時把情況報辦公室。
第四十七條 堅持車輛入庫制度,停放在公司車庫的車輛,(入庫后將鑰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車前領取)。
第四十九條 全年行車安全無事故、無違章者,獎勵1000元(由辦公室負責統計)。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7
一、總則
(一)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公司各部門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為公司公務保障使用的所有車輛。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用車持有正式駕駛執照的員工。
(三)管理職責
(1)、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配、車輛檔案、司機培訓考核、跟蹤、資格驗證、車輛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制定車輛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門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經濟性,定期向總經理匯報總體情況并提出檢討改善意見。
(2)、財務部:負責車輛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編制年、季、月費用支出表。
(3)、各部門:負責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
2-1辦公室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公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公司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2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熱情為公司服務的精神。
2-3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第一時間回復公司的任何聯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如果由于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公司失去聯系者,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2-4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2-5駕駛員要絕對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主管副總經理反映。
2-6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由此發生事故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賠償事故損失。
2-7駕駛員違章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處罰的,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并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如在行車中,乘車人要求駕駛員違章的`,駕駛員應堅決阻止,否則,一切責任也由駕駛員負責,乘車人會受到另行處罰。
2-8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例保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做好發動機維護和保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2-9辦公室每季度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申報主管副總給予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除名處理。
3-0駕駛員工作職責
3-0-1負責所指配車輛的安全駕駛。
3.0.2負責車輛出車前、收車后的車況檢查。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途中,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
3-0-3負責車輛的清潔和內務。抽適當時間隨時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3-0-4駕駛員上班不出車時間,必須在公司待命等候,臨時有事須離開,必須報辦公室主管批準后方可離崗。
3-0-5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三、車輛管理
3-1辦公室根據車輛申請單進行車輛調配安排,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要求進行出車,各部門負責所屬車輛使用過程的日常管理。
3-2任何部門或員工申請用車都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并填寫清楚申請部門、日期、申請人、用車事由、出車路程、用車時間等事項,報辦公室審批;特殊情況如出車時間大于一天須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交辦公室將此單存檔。
3-3公司所有車輛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嚴禁管理人員公車私用或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嚴禁管理人員利用職權要求駕駛員出私車,帶私貨,如一經發現,初次違規處以警告,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處以罰款200元在工資中扣除。(如遇特殊情況需報主管副總同意;審批后方可使用)
3-4駕駛員有權拒絕管理人員非因公出車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級直接向主管副總或總經理反映。
3-5辦公室對每臺車輛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的主要數據和資料,包括:車輛型號、購買時間、保養記錄、維修記錄、出現故障、原因以及車輛像片與各種證件復印件等。
3-6凡車輛證件(行駛證、養路費、保險證明等)被盜或遺失的,須把遺失過程書面報告辦公室主管,并由遺失人辦理有關手續,補辦費用由本人支付。
3-7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由辦公室辦理理賠手續。免賠部分根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或公司支付;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罰款,由該駕駛員負責維修并賠償損失。
3-8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由駕駛人員負責填寫,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第一次提出批評警告,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罰款200元。
3-9駕駛員每天工作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其他車輛方便出入的位置。
四、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4-1車輛出現故障必須及時通報辦公室主管,辦公室主管批準后方可進廠修理,未經批準擅自修理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本人自付。
4-2維修車輛提倡勤儉節約,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車輛確需修理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項目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方可進廠修理。
4-3出車前檢查:
駕駛員出車前,應事先對用車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檢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3-1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池水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4-3-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堅固;
4-3-3檢查手、腳制動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檢查方向盤、轉向器及擋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4-3-5檢查喇叭、燈光、雨刷是否正常,電瓶接線是否牢固清潔;
4-3-6檢查隨車工具是否正常;
4-3-7檢查車輛聲音是否正常。
4-4收車后的檢查:駕駛員出車返回公司后,應對用車例行檢查后方可交車,收車后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4-1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有無松動;
4-4-2檢查車的冷卻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電池水;
4-4-3檢查燈及雨刷是否關閉,關好車門、車窗并鎖上保險鎖。
4-5車輛的清洗:
4-5-1駕駛員應經常整理車輛內部的雜物,保持車內及尾箱整潔;
4-5-2駕駛員應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車輛清潔;
4-5-3原則不進洗車場洗車,如需由洗車場清洗時,應經辦公室主管同意,方可進行清洗。
五、車輛費用的管理
5-1公司車輛油料及維修費以制定加油卡出具的憑證為準,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后,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由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5.2駕駛員出車產生的各項費用以憑證報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張貼好各項發生費用發票(注明費用項目)后,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確認,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5.3辦公室定期檢查各車輛油耗的情況,要求車油耗與行駛公里數相符合,對于用油與用車不相符的,由辦公室追查,并做出相應紀律處罰。
5.4財務部、辦公室可隨時對各項費用進行審計,各部門必須積極配合。
六、駕駛員接送客戶的規定
6.1對待客人要熱情友好、使用禮貌用語;面對客人做到精神飽滿、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厭煩、冷淡、惡心、憤怒的表情。
6.2必須提前五分鐘發動著車或到達所需接人的地點,并打開空調。
6.3接待客人時,要把車停靠到客人最方便上車的位置,打開車門,調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進入,幫助客人把物品裝上車,然后關上車門。
6.4客人下車時,應主動幫客人把物品取出。
6.5與客人說話,要客氣、清晰、平穩,不講粗言,不講過分的玩笑。
七、違規與事故處理
7.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7.2由于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
7.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即與辦公室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辦公室報告
7.4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駕駛員責任事故在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下者,賠償10%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間,賠償20%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賠償30%分兩次在工資中扣除。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8
一、總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總包單位有對分包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管理的權力和責任。
(二)總包單位必須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對沒有安全資質的單位,不得發包工程。
(三)對分包單位承包的工程項目要作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認真的監督檢查。
(四)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蠻干的分包單位,有權勒令停工,并進行有效經濟懲罰。
(五)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發生的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并按承包合同的規定,處理分包單位的工傷事故。
二、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分包單位領導一把手是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分包單位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總包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總包單位的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
(三)分包單位領導第一把手是該單位施工生產的指揮者,當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四)分包單位有權拒絕總包單位的不安全生產指令,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及時上報總包單位,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調查組作好事故調查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2、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是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搞好安全生產的前提。通過安全教育提高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加強安全工作的責任制與自覺性,增強安全意識,才能掌握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自我防護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規定,對入場的新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嚴把新工人安全生產素質關,入場的新工人必須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做好新工人入場前三級教育記錄入檔。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起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等,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后并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6、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準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準上崗。
7、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時必須由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程)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8、公司對各級領導干部(包括經理、項目經理、工長等)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觀念。
9、公司每年冬閑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組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生。
11、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的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項目部)每月底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一個月來的安全生產情況,抓住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針對工程具體情況,制定下月安全生產計劃。并做好會議記錄入檔。
13、班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可在班前或班后進行。其內容是:學習國家、省和本單位隨時下達的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生產要求;分析班組工人思想動態及現場安全生產形勢,表揚好人好事。
14、適時安全教育根據施工特點堅持“五抓緊”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趕任務,往往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緊教育;施工條件好時,思想麻痹,要抓緊教育;季節氣候變化,作業環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節假日,心情不穩定,要抓緊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或根據各自的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如: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典型事故、圖片展覽、電視片、黑板報、墻報、簡報等等。安全教育要講究實效,并要堅持經常化、制度化。
四、安全生產檢查、驗收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一是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二是利用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標準;三是通過檢查,增強領導和群眾安全意識,糾正違章作業,提高搞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四是通過檢查,可以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交流經驗,吸取教訓;五是通過檢查深入了解安全生產動態,為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對策,加強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據。
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電、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基坑支護、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塔吊、傷亡事故的處理等等。
3、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A、公司對項目部施工現場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分,掌握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對檢查了現的安全事故隱患組織落實“三定”,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檢查評分記錄入檔。
B、項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發現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對不能糾正解決的疑難問題,要采取臨時措施,并及時上報,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并作好檢查記錄入檔。
C、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所處環境和工作程序要進行安全檢查,可隨時消除事故隱患。互檢:班組之間開展安全檢查,可以做到互相監督、共同遵章守紀。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長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無誤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給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設好使用前,都要經過交接檢查。
D、各種安全檢查都應該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E、每種安全檢查都應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立的“保證項目”要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應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質。
F、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要認真細致。特別是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部位、危險程度及處理意見等。采用安全檢查評分表的應記錄每項扣分的理由。
G、安全檢查需要認真地、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評價。
H、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組成部分,是檢查的最終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限期、整改、復查、銷項。
4、對事故隱患的處理:
A、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逐項登記,不僅是檢查整改情況的依據,也是提供安全動態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況研究指導安全管理的決策;
B、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整改通知書,引起整改單位的重視,對凡是有限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受檢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C、對于違背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必須當場指出,立即糾正;
D、受檢單位領導對存在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
定措施)的要求進行治理,在隱患沒有排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E、整改完成后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派人員進行復查,經復查合格后,進行銷項。
5、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龍門架(井字架)、施工機具、腳手架、“三寶”“四口”的防護及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塔吊、外用電梯、打樁機、壓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項目,在施工前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編制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和有關作業班組長進行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報公司安全處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驗收報審表》報工程所在地安全監督站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后簽發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驗收合格通知書和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安全準用證,準用證要懸掛在機械設備的醒目位置,未經安監站檢查驗收合格簽發驗收合格通知書和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驗資料入檔。
6、公司每季度組成由生產副經理任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檢查,檢查完畢進行總結并發通報。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以《事故隱患通知書》通知受檢負責人,限期整改。
7、安全處每月對所屬工地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指定項目經理立即限期整改。
8、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根據本項目部的生產安排制度巡回檢查,對本單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通知項目經理整改,并上報公司安全處。
9、各項目經理,除在日常檢查時,隨時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外,每周六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并作為周一教育的內容。
10、生產班組的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班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巡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11、各項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節性安全檢查工作。由項目經理帶隊,安全、機械、電氣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雨期重點檢查腳手架、龍門架、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的安全狀況;冬期重點檢查機械設備、施工用電、消防、預防煤氣和外加劑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凍措施等。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9
1、臨建設施:工地搭設臨建設施有食堂、宿舍、淋浴房,且有生活衛生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宣傳工作:設職工文藝活動室、板報、閱報欄等及時更新,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宣傳標語醒目。
3、加強食堂管理:管理有制度,食堂食品品種花樣多,價格合理適宜,食堂保持干凈衛生,炊事員著工作裝整潔。主副、生熟食分放,不許購置腐爛、變質食物,堅持炊事員體檢,食品保持衛生,夏有防蠅設備,炊事員必須樹立為職工服務的思想。
4、加強現場管理:施工用料按存放位置圖擺放整齊,保證道路暢通無積水,現場整潔,建筑物內不許住人。
5、責任明確:辦公區、生活區、廁浴保持清潔衛生,責任到人。
6、按規定配齊勞動保護用品,保證職工飲開水,工地設有急救措施。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0
一、注意清潔衛生,持續宿舍內整潔,不準亂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識,將火災防患于未然。
三、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
四、節約用電,嚴禁使用功率大于100瓦的'電器,以及不能開長夜燈,如發現,罰款50~100元。
五、注意禮貌,不能隨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褲到處逛。
六、嚴禁酗酒、打架、賭博、賣淫、偷盜現象,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情節個性嚴重者,除罰款外,并開除出工地。
七、用語禮貌,不準說粗言濫語。
八、廚房前的剩飯剩菜不準亂倒,要及時清理門前排水溝,保證環境整潔。
九、廚房內要經常清洗及消毒,保證飲食衛生。
十、行為及作風要禮貌,不準耍流氓行為,否則不發工錢并開除出工地。
十一、不準偷盜工地上及宿舍內的鐵釘并相互轉賣,違者罰款200~500元。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第一條工長全權管理施工現場,統一安排,施工人員有事聯系工長,工長聯系不上,可聯系所在監理,不可擅自行動。
第二條工長有問題要及時與客戶、公司商議,有疑問找公司相關人員解決。
第三條施工人員服從管理,穿著公司統一工服,尊重客戶,不可與客戶發生沖突。遇到參觀人員及時熱情接待,引導參觀,不得有抵觸情緒。
第四條現場施工要嚴格遵守公司施工工藝操作規范,絕不允許偷工減料,一經發現,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五條施工人員應嚴格按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改動。發現設計問題應盡快與現場管理人員或設計人員聯系。
第六條材料按公司指定地點分類存放,并放置標志牌,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需為公司檢驗扣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詳細使用明細;嚴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第七條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吸煙請到指定區域內;發現煙頭,將嚴厲處罰。
第八條注意做好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不準疊放、堆放,不準亂刻亂畫。
第九條未經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煤氣、電爐、電飯煲等物。
第十條不準在工地留宿;大小便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戶潔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掃,垃圾入袋。
第十一條遒紀守法,不參與社會糾紛,不無事生非,嚴禁閑雜人等逗留于工地。
第二章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一條施工部門有關技術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在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并且負責對有關作業人員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業人員,都不允許參加施工工作。
第二條新、改、擴建工程項目以及工作棚等臨時性建筑,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有關部門會簽、批準后才能施工。工程竣工后,應由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使用單位以及技安環保、工業衛生、機動、保衛、工會等部門參加的驗收小組,經驗收后才能使用。
第三條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和其他不適合于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第四條對于高空作業人員,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工具,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第五條在建筑安裝過程中,如果上下兩層同時進行工作,上下兩層間必須設有專用防護棚或其他安全隔離設施,否則不允許工人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工作。
第六條施工現場中的腳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通道,都應該隨時清掃,如果有雨水積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七條遇有六級以上強風的時候,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和高空作業,夜間施工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第三章施工現場
第一條施工現場應該合符安全衛生要求,在現場上的附屬設施、機械裝置、倉庫、運輸道路和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和其他臨時工程位置,都應該在施工組織設計中作詳細規定。
第二條在施工現場周圍應該用籬笆、木板或者鐵絲網等圍設柵欄。
第三條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標志,危險地區應該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明顯標志。夜間應該設紅燈示警。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的地點應該設臨時交通指揮。
第四條工地內交通運輸道路,應該保持通暢,并且應該盡量采用“單行線”和減少不必要的交叉點。載重汽車的彎道半徑一般應該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況應該不少于十公尺。
第五條工地內行駛的斗車、小平車等道路應該平坦。機動車輛應該完好,并具有廠區運輸車輛駕駛操作證的人員負責操作。
第六條工地內應該有適當的排水溝。排水溝應該不妨礙工程地區內的交通。通過運輸道路的溝渠,因該搭設能確保安全的橋板。
第七條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齊和穩固。存放腳手架要設支架。現場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廢料等應該及時清理。木板上的釘子應該拔掉或打彎。
第八條危害工人健康的顏料和其他有害物質,應該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專用房舍內,并嚴加保管。瀝青應該存放在不受陽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場所。
第四章腳手架
第一條木桿應該以剝皮杉木和其他各種堅韌的硬木為標準,楊木、柳木、樺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節等易折木桿,一律禁止使用。竹竿應該以四年以上的毛竹為標準,青嫩、枯黃,或者有裂紋、蟲蛀的都不許使用。
第二條使用木桿做腳手架的,立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橫桿、小橫桿(排木)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桿做腳手架的,立桿大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七點五公分,小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九公分(對于小頭直徑在六個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雙桿合并使用的辦法)。
第三條架子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大橫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二公尺,木腳手的立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五公分,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腳手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三公尺,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零點七五公尺。
第四條架子必須設斜拉桿和支桿,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無法頂支桿的時候,架子要同建筑物連接牢固,立桿和支桿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應該視土壤性質決定,在埋入桿子的時候,要先將土坑夯實,如果是竹竿,必須在基坑內墊以磚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無法挖坑的時候,必須綁掃地桿子。
第五條凡是搭設高達十公尺以上的竹腳手架,要在立桿旁加設頂撐或者使用雙行立桿,竹腳手的小橫桿,它的兩頭伸出大橫桿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桿和立桿的交叉處都要綁牢。
第六條搭架子應采取堅韌的麻繩、綜繩、草繩、鐵絲或者篾條切實扎綁,并且要經常檢查。
第七條斜道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條的間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彎平臺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八條腳手板必須使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紋、破裂、和大橫透節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編制的竹腳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絲必須擰緊。
第九條腳手板和斜道板要鋪滿于架子的橫桿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腳手架的工作面外側,應該設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并且要加設一公尺高的防護欄桿。
第十條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過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架子應該適當地加固。
第十一條懸吊式腳手架應該以堅固的材料構成,腳手板間不能有間隙,并且應該設防護欄桿,吊架挑梁應該插在墻壁的牢固部分,嚴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應該墊入五公分厚的墊木。
第十二條吊架所用的鋼絲繩,它的粗細應該按照負荷量決定。升降用的卷揚機或用滑車,應該合于吊架的計算荷量,并且要設雙重制動閘。
第十三條安裝管式金屬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各個管子的聯接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和移動。
第十四條金屬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放在墊木上,在安裝墊木前要將地面夯實、墊平。
第十五條安裝金屬腳手架的地點,如果有電氣配線的設備,在安裝和使用金屬腳手架期間,應該將它斷電和拆除。
第十六條里腳手架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墻的三十公分。砌墻高達四公尺的時候,要在墻外安設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墻身每砌高四公尺,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應隨墻身提高。
第十七條里腳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堅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墻外部分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所鋪腳手板不能有間隙,并且要設有防護欄桿和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
第十八條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單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零點六公尺,雙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應該設防滑木條,凡是超過三公尺的跳板,必須設支撐。
第十九條梯子必須堅實,不得缺層,梯階的間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二十條兩梯連接使用的時候,在連接處要用金屬卡子卡牢,或者用鐵絲綁牢,必要的時候可設支撐加固。
第二十一條梯子要搭在堅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應該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為適宜。
第二十二條凡是承載機械的或者超過十五公尺高的腳手架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才可以搭設。
第二十三條腳手架要經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間應該經常檢查。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
第一條進行土方工程前,應該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下設備(如瓦斯管道、電纜、自來水管等)的調查和勘查工作。
第二條挖掘基坑的時候,如果發現有不能辨認的物品,應該立即報告上級處理,嚴禁隨意敲擊或者玩弄。
第三條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時候,應該視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條挖掘土方應該從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并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第五條挖掘基坑的時候,應該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質疏松和較寬、腳深的溝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撐辦法,必須按照特定的設計進行支撐。挖出泥土的堆放處所和在坑邊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離坑邊零點八公尺,高度不能超過一點五公尺,對基坑、井坑的邊坡或者固壁支架應該隨時檢查(特別是雨后和解凍時期),如果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或者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該立即采取措施。
第六條拆除固壁支架的時候,因該按照回填順序,從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換支撐時,應該先裝上新的,再拆下舊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撐的時候,必須由工程技術人員在場指導。
第七條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出信號,挖土的時候,在挖土機挺桿旋動范圍內,不許進行其它工作。裝土的時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裝土車上。
第八條在有支撐的溝坑中,使用機械挖土,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在溝坑邊使用機械工作的時候,應該詳細檢查計算坑內支撐強度,必要的時候另行加強支撐。
第六章機電設備和安裝
第一條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于碰不著的場所或者設置安全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裝置的金屬部分,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三條電線和電源相接的時候,應該設開關和插銷,不許隨便搭掛,露天的開關應該裝在特制的箱匣內上鎖,有專人負責。
第四條行燈的電壓不能超過三十六伏特,在金屬容器內或者潮濕處所工作的時候,行燈電壓不能超過十二伏特。
第五條電焊工作物和金屬工作臺同大地相隔的時候,都要有保護性接地。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如果電線必須保留,應該將電源切斷,并且將線頭絕緣。
第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都必須符合規格,并且應該進行定期試驗和檢修。修理的時候,要先切斷電源,如果必須帶電工作,應該有確保安全的措施。
第七條各種氣瓶在存放和使用時,要距離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陽光下暴曬,搬動的時候不能碰撞。
第八條氧氣瓶要有瓶蓋,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該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氣瓶同放一處。
第九條乙炔氣瓶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并且要距離明火十公尺。
第十條焊接場所應該保持通風良好。進行電焊、電割和氣焊、氣割工作前,應該清除工作物和焊接處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處所采用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風動工具的氣閥,必須不漏氣和易于開閉。風動工具在使用中不能進行調整和更換零件。
第十二條一切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放置移動式機器的時候,應該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動和傾倒。
第十三條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軸接、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十四條機器的轉動摩檫部分,可設置自動加油裝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長嘴注油器,難于加油的,應該停車注油。
第十五條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起重工具,都要標明最大負荷量,起重和牽引機械并且要標明安全速度。
第十六條各式起重機應該根據需要安設過卷揚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聯鎖開關等安全裝置,懸臂起重機應該有起重量指示器、軌道臂式起重機,必須安有夾軌鉗。
第十七條起重機在使用前要經過試車,試車前應該注意檢查掛鉤、鋼絲繩、齒輪和電氣部分等,使用的時候應該設專人指揮,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懸空的時候,駕駛人員不能離場。
第十八條傳送帶的起卸處應該裝設專用平臺,禁止用手在帶上直接卸去材料。傳送機運轉時,禁止用手清理卷輪、滑車和傳送帶上的附著物。
第十九條安裝機械的時候,不許將機械的拉線綁在腳手架上,沒有經過技術負責人的批準,不準用腳手架作滑車和起重機的支架。
第二十條擦洗和修理機械的時候,應該采取措施以防止機械傳動部分因受電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轉動。擦洗機器不能使用含鉛的汽油。
第二十一條安裝、拆洗、試運和修理機器的時候,應該對各種轉動部分采取臨時性的防護措施,一切和工作無關的人員都不許接近。
第二十二條各種機電設備都應該由經過訓練和考試合格的電工專職人員操縱、裝拆和檢修。
第七章拆除工程
第一條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對建筑物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并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主管領導和總工程師批準后,才可以動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第二條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條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員的統一領導和經常監督下進行。
第四條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管道、水道、供熱設備等干線通該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者遷移。
第五條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同時,應該在腳手架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第六條拆除建筑物,應該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發生坍塌。
第七條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推倒方法的時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二)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三)建筑物推倒前,應該發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
第九條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筑物的時候,應該有工作技術人員、編制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施工負責人批準后嚴格按規定執行,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應該保證其他結構部分良好狀態。爆破后,如果發現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十條拆除建筑物的時候,樓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發生危險。
第十一條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流下,拆下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繩或著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者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于一定處所。
第八章附則
第一條修、建施工現場還必須嚴格執行修建施工安全規程。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2
本制度所稱應收帳款,包括工程施工投入所產生的應收帳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具體有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應收賬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財務部門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業務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
公司的收款政策是:及時提醒,不斷跟催,循序漸進,逐步加大力度和強度,直至運作到正常軌道。
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月不得少于兩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帳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業務主管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凡確定為壞帳的須報經董事長批準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該項損失25%以上的金額。(注:疏于訪問意謂未依公司規定的次數,按期訪問客戶者。)業務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寫出書面報告,以供公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賬款應特別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否則此類賬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形成呆帳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10%以上的金額。
業務人員發現發生壞帳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業務主管,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
“壞帳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號碼、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業務部門及經理批準后,連同帳單或差額票據轉交業務主管處理。
凡發生壞帳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于當月份計算業務人員銷售成績時,應按壞賬金額的10%先予扣減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為規范公司的經營管理行為,使公司經營管理工作更科學、嚴謹,適應公司管理體系的發展要求,根據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經營部負責的業務范圍,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經營部主要職責
1.1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材料供應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1.2負責工程預算、結算工作。
1.3負責編制工料分析。
1.4負責企業招投標的編制及具體實施工作。
1.5負責分公司、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結算工作。
1.6負責內外業中經濟指標的審核。
1.7負責公司月結算及年結算的核算工作。
1.8負責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材料供應單位、招投標等有關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負責處理公司對外的經濟糾紛。
1.10負責與企業有關的協會、組織團體及主管部門的溝通與落實。
1.11負責組織本部門的體系運行工作。
1.12經常組織各種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培訓,統一組織學習相關結算文件及法律法規,提高全體預算員的業務能力及綜合素質。
1.13負責組織施工組織設計中經濟指標的審批工作。
2.預算員主要職責
2.1必須掌握相關合同內容,細致研究合同條款。
2.2必須參加圖紙會審,違者負激勵50元/次。
2.3負責預結算書的編制與對外核算工作。
2.4負責編制工料分析表。
2.5負責審核外分包結算書。
2.6負責內外業中經濟指標的審核。
2.7參與編制與建設單位往來的書面材料。
2.8必須積極參加招投標工作。
2.9協助技術人員編制現場簽證并核實現場簽證的落實情況。
2.10預算員必須深入到施工現場。
2.11負責項目部中體系運行相關記錄。
3.工程合同管理
3.1經營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材料供應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3.2簽訂的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公司利益。
3.3經營部長參加與建設單位合同條件的談判,并負責審查合同內容,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與建設單位簽訂。
3.4簽訂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經營部統一備案管理,兩日內分別報送以下部門:財務經理,復印件抄送董事長、總經理、項目經理、項目預算員。
3.5負責簽訂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及材料供應合同時,必須企業證件齊全有效。
3.6依據合同內容的主要條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擬定分包合同初稿,經總經理審批后,方能簽訂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勞務合同、材料供應合同應在進場前簽訂。
3.8簽訂完的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及材料供應合同原件,三日內分別報送以下部f-j:總經理、財務經理、經營部、項目部,原件由經營部統一備案管理。
3.9經營部必須配合公司相關部門嚴格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處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經濟糾紛。如需修改、變更的內容,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并將修改、變更的內容存檔備案。如有合同終止,必須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3.10經營部負責組織建設單位直接分包項目管理協議的簽訂。
3.11負責向財務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相關資料。
4.工程預、結算管理
4.1預算員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謙虛謹慎,有強烈的責任心,有集體榮譽感。
4.2預算員在對外結算時,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不能曠工、遲到、早退,違返者每次負激勵50元/次。 '
4.3預算員必須對工程預結算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經營部長必須加大日常審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預結算工作。
4.4預算員日常工作中的各種報表、統計數據必須及時、準確、完整。
4.5預算員必須熟練掌握定額內容及省市有關工程造價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規,并能靈活運用,掌握常見工程類型有關測算數據。
4.6預算員必須熟練掌握合同內容,細致研究合同條款,嚴格按合同規定編制預、結算。
4.7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必須及時向監理公司、建設單位上報工程的進度結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進度編制好月份工程結算,上報經營部、財務部。如不能按時完成,罰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結算,經審批后上報經營部、財務部。如跨年度工程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做出年度結算,經審批后上報建設單位,如不能按時完成,罰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結算必須在工程竣工后l5天內完成,如拖期罰款50元/天。工程竣工結算經過經營部長審核后,上報審核單位。預算員應隨時做好與審核單位核對結算的準備工作。
4.10土建預算員必須要負責組織落實其他專業的有關預、結算數據統計及預結算上報等工作。
4.11負責每月向財務部提供實際工程進度結算和甲方審批后的形象進度結算一份。
4.12甲方結算及外分包結算,每年必須裝訂成冊,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預算員要根據現場的進度安排,在每個月20日上報當月的實際工料分析表,經營部長審核后每月25日報送給總經理、生產經理、財務部、工程項目部及經營部,如拖期負激勵30元/天。
6.工程招投標管理
6.1招投標項目確定后,經營部主要協調各相關專業編寫招投標文件,并負責標書的裝訂包裝工作。
6.2經營部負責投標文件的遞交并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開標。
6.3經營部要依據招標文件及施工組織設計做出正確預算結果,為領導最終投標報價提供真實依據。
6.4經營部必須對招投標資料嚴格保密,嚴禁向他人泄露,損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負激勵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5預算員必須認真細致做好投標文件工作,因預算人員編制投標文件,給公司造成影響損失
,罰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預算員負責外分包項目的核算,經營部長負責審核。
7.2預算員在做外分包結算時,必須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結算資料,包括合同或定價單、質量驗收單、計算書等。
7.3在計算外分包工程量時,必須嚴格按合同執行,不準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如查出罰款20xx元,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4每年l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經濟指標的管理
8.1預算員負責內外業中經濟指標的審核,并整理審核意見。
8.2預算員必須深入施工現場,并且要求根據施工進度情況到第一現場掌掮有關施工工藝、施工進度、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及合同履行情況,違者負激勵50元/次。
8.3預算員必須及時(每次間隔時間最多不超過一周)審核內業資料中的經濟指標,對不符合工程結算要求的內容,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向項目經理、經營部匯報。
8.4預算員必須參與現場簽證的編寫,提出合理化建議,保證現場簽證內容符合工程結算要求。
8.5預算員必須檢查現場簽證、設計變更等手續的辦理情況,將未按時辦理手續的現場簽證、設計變更等及時向項目經理及經營部匯報。
9.經營資料及信息管理
9.1預算員必須負責對各類工程合同、預結算書、計算式及施工圖紙等資料的最后歸檔工作。
9.2招投標文件等資料必須建立檔案,資料要完備,歸檔要及時。
9.3預算員要對接收和發出的資料做好收發文記錄。
9.4工程預結算及分包核算等資料必須在經營部留一份存檔,并附相關結算依據和資料說明。
9.5經營部負責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材料供應單位、招投標等有關信息的收集工作。
9.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場發布的信息、各種傳媒刊登的項目信息、個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對好的工程項目信息應立即跟蹤,及時反饋相關情況,將工程情況、具體要求、資金情況、承包條件及競爭對手情況等,整理形成書面文件,及時上報給公司經理進行決策。
9.7經營部應掌握同行業中常見結構形式工程的常規承包方式、造價指標。
9.8經營部應定期對建筑材料的價格狀況進行調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價格信息等,為工程結算和材料的對比使用提供依據。
9.9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有關資料及時進行收集整理。
10.經濟糾紛的處理
10.1經營部參與處理公司對外的經濟糾紛,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有關領導匯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制定解決方案。
10.2在發生經濟糾紛時,經營部應及時、準確、全面的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0.3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合同約定,合理合法的處理經濟糾紛,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10.4經營部負責處理對外費用索賠及反索賠工作。
11.對外溝通與落實
11.1經營部應負責與省市定額站、省市造價協會、建委招標辦、建委合同處等部門及時溝通。
11.2營部應與省市定額站、省市造價協會等部門經常保持聯系,及時掌握有關信息、結算文件、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化等情況。
11.3營部長應將新信息、新文件、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化等情況向預算員傳達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1.目的
基于適當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歷,從事影響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人員應是能夠勝任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從事與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符合性的工作人員的控制。
3.相關文件
3.1《記錄控制管理程序》
4.定義
5.職責
5.1責任領導
本制度的責任領導是總工程師,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監督指導,負責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審批。
5.2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責任部門是辦公室,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監督檢查,負責編制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負責監督公司各部門培訓工作,建立職稱、學歷、技能、崗位證書登記的控制工作實施。
5.3相關部門
本制度的相關部門為各職能部門,其職責為:確定本系統的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負責培訓工作的實施。建立本部門的崗位證書的登記。
5.4執行層
本制度的執行層是各項目部,其職責;根據本單位的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參加公司組織的有關培訓,負責本單位培訓計劃的實施。負責項目部崗位證書、工人技能情況的登記控制工作。
6.工作程序
6.1各職能部門和項目部應確定本部門的人員與質量、環境、安全必要的能力,如能力不足時,應提供培訓或參加學習,以滿足工作的要求。
6.1.2每年初,各職能部門、項目部,收集、確定本系統、本單位的培訓需求,和特定的專業學習要求,上報辦公室
6.1.3辦公室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培訓計劃及收集的培訓需求,編制年度培訓計劃,經批準后,按《文件控制管理程序》發放。
6.1.4因工作需要制定的臨時培訓計劃由生產副經理批準,報辦公室備案,相應部門組織實施培訓,辦公室監督檢查
6.2培訓對象和內容
6.2.1對各級領導干部進行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綜合管理體系及企業文化、方針、目標培訓;法律、法規的培訓。
6.2.2對各類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環境因素及危險源的培訓。
6.2.3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應包括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基本知識,控制程序的運用,質量、環境檢驗的方法,統計技術及有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6.2.4對操作工人的培訓
①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的'教育;
②本崗位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控制方法和應知應會的基本技能;
③新進場、上崗、轉崗工人進行質量、環境意識,安全生產教育;
④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和特殊操作技能的崗位培訓。
6.2.5經過培訓應提高員工的質量、環境、安全意識,以及從本職工作提高水平來保證自己工作目標的實現,從而確保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完成。
6.2.2應對照員工的工作情況來評價培訓的結果是否有效。
6.2資格認可
6.2.1對從事與產品質量、工作環境、職業健康等有直接影響的管理、執行和驗證的人員必須進行嚴格的培訓,經考試綜合評定后,進行資格認可,持證上崗。如:項目經理、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試驗員、取樣、送樣員等。
6.2.2特殊工種參加勞動部門專業崗位培訓后,經考試合格,取得本工種操作證再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如: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場內機動車駕駛員等。
6.2.3對本公司員工進行參加教育的記錄、學歷、職稱、操作人員的技能、經驗分別進行登記控制,并保存有關記錄。
6.4檔案管理
6.4.1各部門對于本部門負責實施培訓班工作,負責收集有關培訓記錄,整理教學檔案,內容包括:
①培訓計劃表;
②教學大綱;
③考試試卷和考試成績登記表;
④資格認可證書及教育、技能和經歷的登記。
6.4.2所有教學檔案的控制執行《記錄控制管理程序》。
6.5辦公室對本制度的實施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
6.6對于項目部在施工現場的培訓,可采取多種多樣的方法,以取得良好培訓效果為宜。不必拘泥培訓形式,但應做好記錄。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
建筑施工企業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是企業管理的經營工作在建筑企業活動中起主導和率先的作用,
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充分調動經營人員、概(預)算人員的積極性,
提高企業社會和經濟效益,理順經營工作的運行程序,完善經營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職責
(一)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編制送達投標書。
(二)根據施工圖編制施工概、預算,施工主要機具、設備、材料數量、并提出產值計劃。
(三)參預各項工程承包、發包、訂貨及增補類的合同文書,并在合
同批準生效后監督其執行情況。
(四)配合有關部門增補洽商合同事宜。
(五)對經營文件、臺帳單據及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
(六)竣工后,負責與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決算審核工作。
二、工程招、投標管理
(一)接到招投標文件后經營科應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審圖。
預算人員提供數據,認根據概、
(二)切實加強對招標工作的領導,
由公司領導組織進一步研究報價決策,提出報價方案,分析、真討論、使之最后定案。
(三)報價和誤差率(定額、缺項、新工藝、新材料和設備價,招標,不得高于標底。2%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標底
(四)按招標文件的時間,準時送報招標單位。
(五)投標書字跡要工整(用仿宋體),填寫內容齊全,加蓋公章;投標文件要有目錄,封袋要規范,要蓋齊縫章。
合同條款工程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經營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圍,
(六)應內容齊全,措辭嚴謹,合同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對外辦理簽訂。
(七)合同簽字生效后,在主管付總經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門及履行合同單位進行全面交底。
加蓋由經營科設專人對外簽訂,
(八)工程承包在總經理的授權下,
項目部無權對外直接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總公司合同專用合同章,簽定工程承包合同。
萬以內,項目部可以直接洽談簽訂工程50
(九)有些小工程造價在
加蓋總公司合同專但必須由總公司審查批準后法人代表簽字,合同,用章,方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條件和內容:工程名稱和地點。
1.承包方式,范圍和內容。
2.開竣工日期。
3.工程質量、保修期和保修條件。
4.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和竣工驗收辦法。
5.工程造價。
6.設計文件及概、預算技術資料提供的日期。
7.材料、設備供應方式。
8.雙方協作的'事項。
9.獎懲條款。
10.其它。
11.應在承包合同中明確以利雙工程中特殊情況需要明確的問題,
(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工程概算和中標通知書。
1.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和到貨的時間表。
2.甲方分包工程的質量要符合國家、地方規范和標準,時間應滿足
3.現場要求,建立應明確配合費用。
《建筑法》不允許甲方支解單項工程和提供材料。這是考慮甲、
4.凡支解分包的單項要服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協議中明確,乙雙方關系,從整體的管理。
(四)簽定承包合同的原則:
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符合國家政策。
符合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2.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在開工前簽定承包合同。
3.當事人雙方,均應有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施工圖和技術資料要齊全。
5.施工的準備條件基本具備。
6搶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搶工費。總工期的要求并確定獎懲條款,包單位,
(六)延長合同工期的原則:
凡屬甲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材料增加面積造成工程拖延,可補辦工期順如結構變更、備或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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