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1.2會計帳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1.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1.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管理處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必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3、財務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4、各管理處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經公司總部有關領導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5、財務部必須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6、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管理處的會計檔案按照《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的規定期限保管。
7、會計檔案的銷毀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8、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必須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必須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9、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必須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2
一、會計檔案范圍
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執行。
二、會計檔案整理
公司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部門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整理、裝訂成冊并由裝訂人員登記保管清冊。
1、會計憑證每月進行整理裝訂,封面所列項目要填寫齊全。
2、年終打印輸出全年各類帳簿,整理裝訂成冊,編寫頁碼,填寫目錄,封皮所列項目要注明單位名稱、年度、帳目名稱、單位負責人、會計負責人、裝訂人等。
3、會計報表年終按月排序裝訂成冊,封面所列項目要填寫齊全。
4、其它會計核算資料應分類整理,加封面裝訂成冊。
5、按年度編制會計檔案清單。內容包括:會計檔案名稱、數量、號碼和會計檔案移交人、保管人。
三、會計檔案保管
1、實行專人管理。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由會計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電子帳套備份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2、財務檔案開放部分為上年和本年,超過兩年的財務檔案全部封存。
3、電腦財務帳套開放部分為上年和本年,超過兩年的財務帳套加密封存。密碼由財務部經理保存。
4、會計檔案專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5、更換會計檔案專管人員時應按規定辦理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交接手續。
6、嚴禁將會計檔案帶出公司,對于須將會計檔案帶出公司查閱的,必須經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準。
四、會計檔案查閱
1、嚴格會計信息、會計檔案的保密制度,除經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準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或借閱會計檔案。有違反者按公司保密制度管理辦法處理,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2、除國家規定的外,會計檔案不對外借閱,如遇特殊情況,外部單位需查閱會計檔案,或需要復制、翻錄、抄錄等,必須經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批準,并做好詳細的登記。
3、兩年以上的財務檔案查閱須經主管財務的副總批準,并做好詳細的登記。
4、會計檔案在查閱過程中,不許在會計檔案上做任何記錄、勾、劃和涂改,拆散原卷冊,更不能抽撤單據。
五、會計檔案銷毀
1、會計檔案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的保管期限進行保存,任何人不得隨意銷毀。
2、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由財務部經理提出銷毀意見,會同總經辦共同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銷毀。
3、對于未了結債權債務的會計檔案,應另行立卷建檔,由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保管到結清為止。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3
1、醫院會計檔案的管理應接受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2、醫院每月、每年形成的'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整理,按程序編號訂裝成冊、歸檔管理。
3、各種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屆滿需要銷毀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編制造冊,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進行。
4、財務人員調離和離職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借閱財務會計檔案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注銷手續。
6、對會計業務的重要核算資料要設專柜嚴密管理。其他會計檔案管理事項按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單位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決策所需的主要資料,也是檢查各種責任事故的重要依據。根據《會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一、普通教育事業單位會計檔案包括會計帳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會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另如與會計工作有關的會計法令、會計制度、會計檢查報告和工作總結等,不包括在會計檔案范圍之內,可按文書檔案管理辦法保管。
二、屬于會計檔案范圍的一切檔案,都要妥善保管,不得毀損和散失。查閱會計檔案,再辦理監批登記手續,非經批準,不能持出檔案室。已經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要編號、加封皮不通用隨意拆分,以防錯亂丟失。
三、為了業務工作的需要和查閱的.方便,當年的會計檔案一律由單位的財會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年度決算終了,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負責保管,或者仍由財會部門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要采取防蟲蛀鼠咬措施,裝箱入柜,按照規定保管期間,分別保管。
四、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從會計檔案所屬年度終了后的第二年一月一日起,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的保管年限計算。
五、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就可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銷毀。報批前,應先由財務部門會同檔案管理部門進行鑒定,嚴格審查,提出銷毀或延長保管時間的處理意見。然后編造“銷毀會計檔案清冊”,報請本單位領導審查批準后,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由本單位領導指定專人,會同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指派的人員按批準文件清點核對,參加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和監交人應在“銷毀會計檔案清冊”上簽名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應將監銷情況向單位領導匯報。“銷毀會計檔案清冊”及其批準文件,作為會計檔案,保存二十五年。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5
一、為了加強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及內部管理需要,制定本辦法。
二、會計檔案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會計資料備份軟盤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財務部指專人以會計檔案進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的財會人員提供利用,非財會人員不得借閱和查看。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及財務總監簽字批準,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時,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七、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基礎,根據其特點,分階段永久,定期二類。
八、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嚴格審查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并報公司董事會審查,經批準后銷毀。
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加強財務管理水平,規范財務檔案管理工作,提高財務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體經營運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
3.術語和定義
3.1財務檔案:財務檔案是專業檔案的一種,它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和經濟效果的綜合反映,也是開展經濟活動、進行經濟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據和參考資料。
3.2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
3.3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賬薄的憑證。
3.4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大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歸類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會計信息的'簿籍。
3.5財務報告:指用來反映會計實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4.職責無
5.工作要求
5.1財務檔案的分類。分為會計核算檔案、財務管理檔案及其他檔案資料。
5.1.1會計核算檔案
5.1.1.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5.1.1.2會計帳簿:包括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各種輔助帳。
5.1.1.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會計報表包括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附注。
5.1.1.4會計電算化資料:包括歷年財務帳簿的刻錄光盤和磁帶等。 5.1.2財務管理檔案
5.1.2.1預算資料: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預算及預算執行情況表以及公司各職能部門年度費用預算表。
5.1.2.2財務分析報告: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5.1.2.3投資分析報告:是指由公司財務部編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核認可的項目投資分析報告。
5.1.2.4財務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財務部制訂并經由公司董事會或行政辦公會議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屬公司根據公司財務部指導要求制訂并經由下屬公司董事會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
5.1.2.5會議紀要:包括經由相關領導審閱并簽字認定的財務例會會議紀要、稅收籌劃小組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各類專題會議紀要。
5.1.3其他檔案資料
5.1.3.1合同文件:包括銀行貸款合同及相關董事會決議、財產保險合同及其他與財務相關的各類經濟合同。
5.1.3.2下屬公司上報的報告:包括資金申請報告、調整預算報告等各類相關報告。
5.1.3.3其他:包括查帳報告、驗資報告、利潤分配方案、董事會決議、章程、公司基礎資料、財務部發文等與公司財務活動有關的各類檔案資料。 5.2檔案管理工作5.2.1檔案的收集、歸檔
5.2.1.1財務檔案要分類進行收集、歸檔,并對歸檔檔案進行編號,填制“財務檔案保管清冊”,由財務檔案經管人負責登記。
5.2.1.2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定期收集、整理歸檔,做到資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檔及時、存入有序。
5.2.1.3部門及各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預算資料、財務分析報告以及各下屬公
司提交財務部的各類請示報告應在確認加蓋相關公司公章及相關領導簽字后進行歸檔。
5.2.1.4投資分析報告、會議紀要等由財務人員編制的文件須在相關領導審閱并簽字后進行歸檔。
5.2.1.5銀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與財務活動相關的經濟合同須確認合同雙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并貼加足額印花稅后進行歸檔,須董事會通過的重大合同還需附加相關董事會決議。
5.2.1.6財務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財務部下發各類文件應該在加蓋公司公章或財務部門印章后歸檔,并附加相關文件流轉單及領導審批意見和相關董事會決議。
5.2.1.7其他檔案的歸檔參照《檔案管理辦法》,達到歸檔條件后歸檔。 5.2.1.8應移交檔案室歸檔的檔案文件在留存副本或復印件歸檔后移交檔案室。 5.2.2財務檔案的保管
5.2.2.1加強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建立財務(會計)檔案柜,檔案柜必須經久耐用,牢固安全。
5.2.2.2財務檔案應設立專門地點保管,并按其種類、歸檔時間、編號等要素分柜存放。
5.2.2.3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實施統一管理,財務部設置兼職檔案管理員崗位,負責已立卷登記的財務檔案的保管工作。
5.2.2.4檔案存放地點應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竊、防蛀。
5.2.2.5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財務檔案都為永久性保存檔案。
5.2.2.6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2.3財務檔案的調閱
5.2.3.1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閱財務檔案時,必須按順序及時歸還原處。 5.2.3.2本公司其他人員調閱財務檔案,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財務檔案要有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書,經財務部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裁批準。
5.2.3.3會計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借,則外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天。
5.2.3.4調閱財務檔案須填寫“財務檔案調閱登記簿”,需要復印的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并進行登記,查閱過程中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2.3.4調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勾、劃、涂、抹,不得抄錄與調閱無關的內容。
5.2.4財務檔案的銷毀
5.2.4.1對保管期滿的財務檔案,應由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檔案管理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對按規定可以銷毀的檔案,應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領導審查批準后銷毀,檔案銷毀時應由財會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員在銷毀檔案之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銷毀清冊一式二份,分別由檔案、財會部門保留。
5.3附則
5.3.1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各自具體情況,制定相應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5.3.2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5.3.3本制度經行政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6.支持性文件
6.1《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7.相關記錄及表格無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7
一、財務會計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會計資料及其他文書資料,會計賬簿、收據存根、承包合同等資源共享資料要實行專柜存放,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同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二、對合作社的會計資料、承包合同等應裝訂成冊,專柜存放,由現任出納負責保管。
三、會計檔案的查閱、交接、銷毀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8
1、目的:
會計檔案是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會計檔案管理體系
3.1公司檔案室、財務部及各獨立核算單位檔案室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3.2公司總經辦、財務部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3.3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會計檔案范圍
4.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4.2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4.3會計帳薄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薄,其他會計帳薄。
4.4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4.5財會電算化檔案:主要是存儲會計數據和程序的磁盤或光盤及其它存儲介質,系統開發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以及其它會計資料。
4.6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物資盤存表,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5、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5.1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5.2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6、會計檔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會計資料的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閱、復印財會資料時,應事前由公司總經辦批準。
6.2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7、會計檔案的保管期
7.1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7.4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的保管期限辦理。
8、會計檔案的銷毀
8.1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規定不得銷毀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8.1.1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8.1.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8.1.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8.1.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8.2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8.3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9、會計檔案的管理
9.1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9.2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公司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
9.3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機構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4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5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9.6在建設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7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9.7.1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9.7.2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9.8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公司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略)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10.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9
第一條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附表、附表及文字說明,審計報告,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二條 會計檔案的保存
一、會計憑證按憑證類型、月份及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二、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度,按時歸檔,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三、會計檔案在財務部存放期為二年,二年后由資料員整理歸檔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第三條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15年
2、記賬憑證15年
3、匯總憑證15年
二、會計賬簿類:
1、總賬15年
2、明細賬15年
3、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4、固定資產卡片報廢清理后5年
5、輔助賬簿15年
三、財務報告類:
1、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
2、年度財務報告永久
3、審計報告永久
四、其他類:
1、會計移交清冊15年
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
4、銀行余額調節表5年
5、銀行對賬單5年
第四條 會計檔案的借用
一、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制度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二、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證明,經本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能由檔案人員接待查閱;
三、會計擋案一般禁止攜帶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或復制時,須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并限時歸還。
第五條 由于會計人員或會計機構改變等原因而使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符合會計基礎規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立卷管理辦法
1、會計憑證:每月做好的會計憑證必須在下月5日內進行順號、查對、清點,檢查憑證是否都符合規定,然后按每本50號裝訂成冊,憑證封面標名每月共幾本、每本憑證的編號,再將裝訂成冊的憑證按順序立案存檔,使查找憑證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會計報表:每月做好的會計報表必須依次編定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財務報告所屬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再將會計報表按年份順序存放,立案歸檔,以便查找。
3、會計帳本:每月結帳后,將打印出來的會計帳簿加具封面,裝訂成冊,標明帳戶名稱、順序號、標上標簽,將會計帳簿按年份順序存放,立案歸檔,以便查找。
4、財務文件:財務文件、審計報告等按文件內容進行分類,按立案時間打出文件清單,標上標簽、編上編號,便于查閱。
二、會計檔案調閱管理辦法
借閱檔案必須按正常手續進行,財務部查閱檔案資料,要求當天查閱當天歸放原處;審計人員查閱檔案要有借閱手續;外調檔案,必須經財務部主管批準,并付上借閱檔案借據,寫明借調日期、用途、檔案名稱、份數、歸還時間等,方可借出檔案。檔案管理人員要根據借調檔案規定,到期及時催收歸還檔案,確保檔案完整無缺。
三、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
①原始憑證、記帳憑證保管期限為15年;
、阢y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管期限為3年;
2、會計帳簿:
、佻F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期限為25年;
、诿骷殠け9芷谙逓15年;
、劭値け9芷谙逓15年;
、茌o助帳簿保管期限為15年;
、莨潭ㄙY產卡片在固定資產清理報廢后保存5年。
3、會計報表:
①月、季度會計報表保管期限為15年;
、谀甓葧媹蟊肀9芷谙逓橛谰。
4、其他:
①會計移交清冊保管期限為15年
、跁嫏n案保管清冊保管期為永久
、蹠嫏n案銷毀清冊保管期為永久
、茔y行存款對帳單保管期限為5年
四、會計檔案銷毀
根據會計檔案保管期限,銷毀會計檔案時,到期限的檔案必須列出詳細的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編號、冊數、起止年度、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并有檔案管理人員簽名、財務部主管簽名、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會計檔案銷毀時應由上級主管部門派員監銷。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公司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財務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 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復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5、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終了后,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他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支空白頁后,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的印章。
。7)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存入檔案并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毀等一系列工作。
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按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 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3、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準需要復制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制。
第七章 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發貨票保管5年。
第八章 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銷毀。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
第九章 附則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用于財務部檔案的管理。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制度。三、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歸檔、調閱、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于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會計檔案范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有關的電子數據和相應軟件資料。
五、會計檔案的管理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并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1)、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2)、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3)、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2、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憑證裝訂前應準備的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按憑證匯總日期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3)、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4)、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檢查附件有否漏缺,如:領料單、入庫單是否隨附齊全; 5)、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6)、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a、裝訂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C、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7)、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a、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3、會計賬簿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賬簿裝訂的基本要求:
1)、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2)、然后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a、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加上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3)、在賬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4)、賬簿裝訂后的其他要求:
a、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的現象; b、封面應齊全、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
c、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4、會計檔案的移交歸檔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
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由會計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統一保管;
2)、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該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部門應當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5、會計檔案的保管
1)、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類(詳見附表一),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會計檔案室的要求: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防鼠咬;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并防止潮濕;
3)、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4)、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5)、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來的紙質會計檔案,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報財政局備案。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6、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所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本公司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后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閱或者復印;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由檔案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3)、借閱手續: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
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7、會計檔案的銷毀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注明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經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署意見,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2)、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共同派員監銷。在銷毀前清點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3)、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單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4)、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六、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財務部。
附表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會計應該以會計期間分期決算帳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月度為會計中期。
第二條 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任意取舍,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該歸檔。
第四條 會計憑證按月、按照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年內資料由子、分公司財務科長保管,一年后交集團公司檔案室,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五條 會計報表應按照季度、年度按時歸檔,由財務管理部指派專人管理,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六條 對上述五條中出現一處遺漏或錯誤,給予責任人30元罰款,由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處罰。
第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或其指派人員批準,如出現泄密現象對財務負責人與直接責任人輕則罰款500元,重則罰款10000元以上,造成嚴重后果者開除。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XX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會計資料檔案的科學管理,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安全,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各項經營活動,根據《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XX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部分。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財務資產部、lng站、永平站、榆煉站。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公司財務資產部門負責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及保管工作。
第五條 公司機關綜合辦公室為公司所有會計檔案的最終歸檔部門。
第三章 會計檔案管理范圍
第六條 會計檔案一般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部分。
(一)會計憑證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ǘ⿻嬞~簿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等。
。ㄈ⿻媹蟊碇饕胸攧罩笜丝靾蠹霸、季、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實行會計電算化單位存貯在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由財務資產部門進行保管。
第四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
第七條 每月的會計資料,在次月15日前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
第八條 會計年度終了后,應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
。ㄒ唬┓诸悩藴式y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ǘn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ㄈ┕芾硪蠼y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第九條 會計憑證的立卷
。ㄒ唬┌丛铝⒕恚捍卧聦⒀b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至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二)憑證裝訂
1、 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針、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3)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和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4)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復核、記賬、制單等)的簽字和印章是否齊全;
。5)按憑證號碼的順序歸集(如按上、中、下旬匯總歸集),根據集團裝訂標準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2、 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1)用“三針引線法”裝訂,裝訂憑證應使用棉線,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三個針眼,實行三眼一線打結,結扣應是活的,并放在憑證封皮的里面,裝訂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2)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3)裝訂憑證厚度一般1、5厘米,以保證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3、 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度分月妥善保管歸檔;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第十條 會計賬簿的'立卷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賬簿應按年整理立卷;疽笫牵
。ㄒ唬⿻嬞~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ǘ┵~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ㄈ⿻嬞~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四)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用牛皮紙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ㄎ澹┒鄼谑交铐撡~、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六)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加空白紙的現象;
。ㄆ撸┵~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ò耍┭b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第十一條 會計報表的裝訂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立卷保管。
會計報表裝訂要求:
(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有損壞部位,應對其修補后,完整無缺地裝訂;
(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各種會計報表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會計報表的封底。
第十二條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的立卷
會計核算其他會計核算資料應按時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ㄒ唬┓诸愓,按順序排列,檢查資料是否齊全;
。ǘ┱頇z查資料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失要查明原因。
第五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十三條 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資產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于次年1月10號前移交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歸檔。移交過程中,需財務資產部門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與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移
交,由財務資產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任負責監督移交。移交過程中需填寫《會計檔案移交單》(一式兩份),一份交予財務資產部門會計檔案管理人員保管,、一份交予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保管。
第十四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
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要做好防潮、防霉、防蟲蛀、防盜、防火、防磁等工作,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
第十五條 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單,將全部案卷逐一移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 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第十六條 財務資產部門應建立會計檔案清單和借閱登記冊。
第十七條 檔案在財務資產部門保管期間,凡需借閱會計檔案人員,須經總會計師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借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不得抽換,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如遇特殊情況,須經總會計師批準。
第十八條 會計檔案移交辦公室后,凡需借閱會計檔案人員需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具體參見檔案管理相關規定。
第七章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九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類,具體見附件一。
第二十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二十一條 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制度附表一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八章 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二十二條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制度規定不得銷毀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綜合辦公室會同財務資產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需經總會計師、經理審批。
。ㄈ╀N毀會計檔案時,綜合辦公室和財務資產部門共同派專人監銷。
。ㄋ模┍O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會計師、經理。
第二十三條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工貿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5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
二、財務科的全部會計檔案,由財務科長指定專人負責整理,裝訂成冊并妥善保管。
三、會計檔案的存放要做到有專廚,科學管理查找方便。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保管的期限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種,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會計檔案的保管要嚴格保守經濟秘密,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經財務科負責人批準,并限期歸還。
六、嚴格執行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對不超過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對超過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規定報批后,方可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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