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正確計算公司的財務成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經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2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嚴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愛崗敬業。
1.3必須實事求是,講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誠實守信。
1.4會計人員必須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公證地提供會計信息。
1.5會計人員必須熟悉并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稅法及企業規章,做到堅持原則。
1.6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鉆研業務,及時更新知識,增強職業判斷能力,適應工作要求,做到自覺提高職業技能。
1.7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企業的業務流程,運用并掌握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
1.8會計人員必須具有鮮明的服務意識、文明的服務態度,做到強化服務。
2.財務部崗位職責
2.1負責會計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
2.2負責確定會計核算控制點,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2.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成本表,及時檢查下署工作完成情況。
2.4負責督促檢查會計人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
2.5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準確完整記賬、算賬、報賬及財務檔案整理工作。
2.6負責往來賬目核算與材料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2.7負責公司的營業執照、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年檢工作。
2.8負責財務人員離職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領導報送各項財務報表。
2.10 負責對保管員、材料員進行定期培訓。
2.11 負責同相關部門溝通與協調、落實工作。
2.12 負責落實向建設單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負責質量保證金反款工作,前題在綜合部提供相關材料后辦理(備案證、竣工報告)。
3.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3.1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適應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會計制度建賬,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和接受監督。
3.3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表工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表;(根據稅務部門要求,月末30日報成本表,下月l0日前報稅務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4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如:假票據等)并向公司負責人匯報。
3.5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報銷審批制度,按程序審批。
3.6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對于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和虧損,及時向主管財務領導匯報,以保證賬物相符。
3.7成本會計必須到所負責的工地與保管員進行出、入庫票據的傳遞交接工作,并將傳遞的.票據及時的對賬、記賬,與保管員進行月末盤點工作。
3.8成本會計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況,數字要真實、準確,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3.9成本會計定期將各工程水、電量簽字函復印件及時從保管員處取回報送財務部。
3.10 成本會計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報表(每月20日盤點,30日報成本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后成本會計必須在一個月內上報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
4.出納員崗位職責
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4.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并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4.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范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4復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4.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4.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5.現金管理制度
5.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
5.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5.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5.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5.6公款不準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5.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準,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xx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5.8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5.9外出采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5.10 嚴格執行企業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5.11 現金收付業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
相符。
5.1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審核審核時手續完整,數字正確。
5.1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范圍,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6.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
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6.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領取支票,并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于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范。
6.5采購人員用支票采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并罰款100元。
6.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并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6.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7.財務印章的管理
7.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7.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7.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7.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8.報銷審批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會計工作的操作標準,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范,現制定如下報銷審批制度:
8.1材料員在購入材料發貨票及入庫單上簽上經手人姓名,交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
8.2企業內部報銷時,(包括:辦公用品、汽油、修車、差旅費等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到財務部領取專用借據和報銷票據,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或支票。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銷,報銷時按規定粘貼,經手人在專用票據規定位置及原始發貨票的后面簽字。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如:借款超過規定時限,(三天、特殊情況一周內)掛個人借款處理。
以上報銷審批程序缺少一項,拒絕報銷,發現虛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其責任,罰款處理。
9.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在發生以下變動情況時,應當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9.1在本企業內部調離會計工作崗位或離職。
9.2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資料及其物品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2)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財務印章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3)沒有填制完的記賬憑證應當填制完畢,沒有登記的賬簿應當登記完畢,并在各賬戶最后一筆余額上加蓋移交人員名章。
(4)對未完事項寫出書面材料,整理簽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員未履行完畢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前,不得離開原會計工作崗位。
9.4移交時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完善。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2
1、財部辦公室的門窗應裝置安全柵欄和報警器,受理收付款處應設柜臺。
2、存放現金必須使用保險箱,并專人專管。
3、保險箱的鑰匙、密碼應同時使用,下班時撥亂密碼,專管人員工作調動或調離,密碼應重新調整。
4、現金存放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
5、解款、提款必須二人以上,并使用防盜報警箱或報警包,數額大的`要派專車接送,保安部應指派保安人員護送。
6、支票、票證和憑證的管理,堅持檢驗復核制度,支票和印章應存放在保險箱和保險內,嚴禁使用空白支票。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3
公司名稱:
盤點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1、現金實點數(A):
盤點結果:
面值
數量
金額
1角
異常情況:
2角
5角
1元
2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100元
合計:
2、加:其它項目支出(B=C+D):
未入賬報銷單(C):
保管人簽名:
未入賬借支單(D):
3、實存數(E=A+B)
4、賬面數(F):
5、盤盈(盤虧)數(G=E-F):
盤點人:
監盤人:
會計主管: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4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的要求配備財務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嚴格落實責任。
第二節會計機構與崗位設置
第三條公司的會計機構為公司財務部,財務部經理為會計機構負責人。
第四條根據會計工作和公司實際需要設置以下會計崗位:財務經理、總賬會計、成本費用會計、稅務會計、往來會計、出納等。
第五條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登記工作。
第六條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實行定期輪換制度。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做到定崗、定員不定死,有計劃地進行崗位輪換,以使會計人員能夠全面熟悉財會工作、擴大知識面、增強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水平,加強會計工作內部監督。輪換時應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七條會計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企業會計準則》,遵守職業道德。
第八條會計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每年有一定時間的后續教育。
第三節崗位職責
第九條財務經理崗位職責。主持公司財務預決算、財務核算、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財務部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對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進行總體控制。
(2)主持財務報表及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對外披露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3)組織制定本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4)監控和預測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并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5)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和并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6)參與確定公司的股利政策,促進與投資者的溝通順暢,保證股東利益的`最大化。
(7)與財政、稅務、銀行和證券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關系。
(8)向總經理匯報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財務收支及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為公司管理人員提供財務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
(9)組織會計人員學習理論和業務知識;負責會計人員的考核;會計人員的使用和調配。
第十條總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
(2)指導監督各會計崗位的日常工作;審核記賬憑證。
(3)負責財務報表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對外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
(4)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負責年度審計工作的協調。
(5)協助上級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和并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6)與財政、稅務、銀行和證券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關系。
(7)向上級主管匯報公司經營狀況、經營成果、財務收支的具體情況,為公司管理人員提供財務分析。
第十一條出納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日常資金收付工作。
(2)嚴格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規定支付款項,及時準確編制記賬憑證并逐筆登記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3)負責相關票據結算,建立應收票據、應付票據備查簿。
(4)及時與銀行定期對賬,庫存現金余額符合管理制度規定。
(5)按周編制現金收支報表。
(6)配合會計人員做好每月的報稅和工資的發放工作。
(7)負責管理員工備用金欠款事項。
(8)完成其他由上級主管指派及自行發展的工作。 第十二條往來結算會計崗位職責。
(1)建立應收賬款、應付賬款臺賬。
(2)辦理往來賬款的結算業務;負責往來結算的明細分類核算;及時登記更新應收賬款、應付賬款臺賬。
(3)負責往來賬的核對工作。每年至少核對一次,如雙方余額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及時向領導匯報。
(4)負責做好領導分配兼管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條成本費用核算崗位職責。
(1)擬訂成本核算辦法。
(2)加強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
(3)負責在產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和項目成本分類核算。
(4)協助管理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
(5)編制成本報表,進行成本分析。
(6)擬訂費用管理與控制辦法。
(7)編制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報表,并對異常情況進行分析,加強費用控制。
第十四條稅務會計崗位職責。
(1)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
(2)積極協調與當地稅務的關系,及時關注稅務政策,對公司有利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3)每月按時完成稅務申報,依法納稅;負責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
(4)負責保管、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通用發票,進項稅發票的勾選認證。
(5)關注增值稅進項稅與銷售稅的差異,及時催收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四節會計工作交接
第十五條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十六條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十七條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第十八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第十九條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條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節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董事長批準后生效。 員工手冊應該包含那些內容?
《員工手冊》是企業內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規范,同時又涵蓋企業的各個方面,承載傳播企業形象,企業文化的功能。它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員工的行動指南。應該包括的內容有:序言、用工管理、薪酬、福利、工作時間、職工培訓、溝通途徑、保密事項、獎懲及其它管理要求標準。 員工手冊和人事管理制度的區別
員工手冊,是告知員工應該知道的和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和相關規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就是對公司人員的人事入職、升遷、獎懲、離(退)職等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兩者的管理范圍不一樣,員工守則面對所有人員的所有普遍性的行為。而人事管理制度是屬特定的專門的制度。
法律主觀:
需要員工簽字。員工手冊一般是公司制度的集合體,員工手冊上員工簽名對于員工和用人單位都有益處,既避免用人單位以莫須有的理由對員工實施處罰和辭退,也可以為管理員工提供依據。
法律客觀:
《勞動法》第3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員工手冊員工不簽字辭退嗎合法嗎
是合法的。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員工可以保留相關的辭退文件。離職證明亂寫的,可以不予簽字確認。因辭退產生爭議的,屬于勞動爭議,員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督,根據經濟法規和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人統一管理財務收支。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僅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二章 現金收入管理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貨場、門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七條 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 ,財務部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八條 出納人員從銀行中提取現金,當填寫“現金支票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取。
第九條 收取的代收款專戶存儲。
第三章 現金支出管理
第十條 公司大額款項及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支出,原則由部門主管、分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準、經財務審核方可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 現金付款業務應當依據公司的有關制度經過批準,須有經過復核會計人員復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權限的負責人員審核批準,并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 “付訖”戳記后入賬現金付款所附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未經復核的會計復核,或違法、違規、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出納人員必須拒絕付款,否則由出納人員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下列業務可以支付現金:
1、公司業務相關的運輸費、廣告費。
2 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副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差旅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
4、司機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以及小型維修費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單,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員。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否則會在工資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則。財務會計在報銷時必須按規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另對參加培訓和開會的人員,要有培訓和開會通知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代收款的現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條 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嚴禁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備用金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行。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代收款出納每人實行5000-20000元備用金,客服部的備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 庫存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并對每周二、周三適當增加現金庫存。
第十九條、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由公司專車前住,否則出現的損失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二十條 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出納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保險柜密碼:出納人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納人員調轉或更換使用新的密碼。對保險柜的鑰匙和密碼公司應指定兩個專人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 調動崗位,新出納人員對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報部門經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財務經理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是否相符。若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主管會計應經常與出納核對庫存現金情況,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行為。
第二十四條 每個季度財務負責人至少會同主管會計抽查一次庫存現金,對差異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庫存現金盤點報告,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五條 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六條 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生意外 。
第二十七條 財務室金庫實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條 代收款出納在前往工作地點途中,司機監負保安職能,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六章 銀行賬戶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 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一條 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
第三十二條 對網上銀行的支付須經兩人以上確認才能支付款項。
第七章 賬目管理
第三十三條 財務部應按照國家財政部規定建立日記賬。出納在電算化中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 出納在根據業務票據,編制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 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 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 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八章 處罰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
第三十九條 凡超出規定范圍內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批準通過后執行。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四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不斷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嚴格財經紀律,防范財務風險、確保公司資金及財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相關財會法規和制度、特制定《公司基本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單項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和辦法的基礎和準則,是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從宏觀層面對公司在財務機構和人員設置及其職責、財務審批權限及流程、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結算、貨幣資金的管理、實物資產的管理、財務核算及報告、財務會計檔案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
第三條: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制定較為詳細的有關單項財務管理制度、辦法和細則,各單項財務管理制度、辦法及細則不得與本制度相沖突。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四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各部門及其下屬公司和各開發項目組,各部門、項目和全體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制度。
第二章財務機構和人員設置及職責權限
第五條:公司設財務部,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財務部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工作,向董事會和全體股東負責,董事會及董事會成員和股東及股東委托的代表有權檢查、指導公司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門必須配合。
第六條:財務部有權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的法規、制度來相對獨立的開展工作,總經理和董事會成員或股東及股東代表不得強制要求財務部開展違反制度規定的工作。財務部應定期向董事會匯報公司的財務及經營情況。財務部的職責權限范圍按《公司財務部及各崗位職責》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財務部設財務總監崗、會計崗、出納崗。財務總監全面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全面負責公司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的審核,調度安排公司貨幣資金,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代表公司財務部定期向董事會匯報財務工作;會計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及報告的.編制等工作;出納員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及核算工作;財務總監、會計和出納員的具體職責按《公司財務部及各崗位職責》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財務審批流程及權限
第八條:常規財務報賬付款審批流程:經手人填寫付款(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審核會計復核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特殊款項或單筆付款20萬以上的需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員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財務總監簽字即可。
第九條:借款審批流程:借款人填寫借款申請單部門負責人核實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借款由財務總監及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
第十條:備用金審批流程:申請人填寫備用金申請單部門負責人核實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備用金由財務總監及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等實物資產的申請、購買審批及使用保管流程:使用部門提出申購計劃行政部門審核申購計劃總經理審批申購計劃行政部門派專人采購行政部門、使用部門及相關技術部門派專人參與驗收經辦人報賬、財務部門記錄資產賬并登記相關資產卡片行政部門發放實物并登記相關資產臺賬和資產卡片使用部門領用實物并登記相關資產臺賬和資產卡片資產使用保管人領用保管實物并做好使用保管維修記錄。
第四章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審批權限及流程
第十二條:費用報銷的審批:報銷人根據業務實際發生情況和相關制度規定的標準限額填寫報銷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實后按本制度第八條的規定審批后,到出納處報銷。特殊費用報銷還必須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三條:工程、廣告及其他合同款項的支付審批:由公司工程部、運營部等相關部門根據相關合同、工程進度及合同完成情況填寫工程業務類款項支付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實后按本制度第八條的規定審批后,由財務總監安排出納支付相關款項。特殊款項或單筆付款20萬以上的需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員審批; 第十四條:備用金、個人借款的審批:備用金和個人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公司相關制度規定填寫借款單按本制度第九條和第十第的規定審批后到出納處辦理借款。單位借款、非因公借款和金額十萬(包含十萬)以上的借款,還必須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五條:各種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的審批必須按前述審批簽字程序逐層審批,不得跨越或顛倒審批環節進行審批簽字。具體的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的規定按《公司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結算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章貨幣資金的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所有的貨幣資金收付款業務都必須由財務部統一辦理。除財務部或受財務部委托外,任何個人都不得代表公司與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現金結算業務,銀行結算業務只能通過公司開設的結算賬戶辦理。
第十七條:貨幣資金使用實行分級授權批準制度:
1、正常的經營活動的資金支出,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2、非正常或重大事項的資金支出還必須報董事長審批。
3、對貨幣資金支付有批準權的總經理,應按授權制度的規定在規定范圍內審批,對于總經理超越權限審批的,經辦人員及財務人員均有權拒絕辦理。
第十八條:出納必須在財務總監的安排下辦理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所有支出的款項都必須是在手續齊備、簽字完整的情況下才能支付,在特殊的緊急情況下的手續和簽字不齊備不完整的支出、必須經財務總監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后由財務總監安排出納支付,但事后必須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一次支付金額在二萬元(不含二萬)以下的貨幣資金支出、出納可根據簽字完整手續齊備的付款單據直接支付,一次支付金額在二萬元以上的貨幣資金支出,必須由財務總監統籌安排后出納才能支付,出納不得超越前述規定擅自支付款項。
第二十條:銀行支付票據和銀行預留印鑒應分開保管,由出納保管票據,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應由本人保管或授權他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總監負責保管。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接觸、使用印章,印章的保管人員不得將印章轉借他人,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員負責。印章保管人蓋章時,應履行審核責任。
第二十一條:銀行款項的支付不能由出納一人完成,通過支票、匯票或其他銀行支付票據支付銀行款項時,由出納填開支票、匯票等銀行支付票據,財務總監或其他銀行預留印鑒保管人加蓋財務專用章或其他銀行預留印鑒后,出納才能到銀行辦理付款業務;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款項的,其支付和審批必須分開、不能一人辦理,由出納負責支付,財務總監負責審批,相關支付和審批的密碼應由出納和財務總監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收款員應準確及時的收取各種營業款項,不得支付任何款項、特殊緊急情況下確需支付的、必須經財務總監同意并具備相應手續才能支付、事后應將相關單據移交出納
并辦好交接手續,收款員必須每天做好收款日報表并及時將報表發給財務總監和會計。出納員應及時收取收款員的營業款項,不得無故拖延,并與收款員辦理好款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三條:出納員應及時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每日終了結出余額并與庫存現金和銀行核對相符,及時掌握銀行存款賬戶內資金余額。每月底與會計賬和銀行賬戶金額核對相符,會計和財務總監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出納的庫存現金進行盤點或檢查,確保賬實和賬賬相符。具體的貨幣資金的管理按《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執行。
第六章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的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簡稱資產)等實物資產的管理統一歸行政部門負責管理,賬務歸財務部門管理,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以便做到賬實相符。行政部門應設專人作為資產管理員負責公司的實物資產的管理,財務部門應設立會計核算資產從購置投入使用到報廢清理及處置等全過程。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資產的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購計劃,報相關領導批準后由行政部門派專人采購。單臺或單次采購金額在一千元以下的資產購置由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單臺或單次采購金額在一千元(含一千元)以上的采購計劃須經總經理審批,其中單位價值在二萬元(含二萬元)以上、或一次采購金額在二萬元(含二萬元)以上的采購合同,應由相關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參與采購合同的協商和簽訂;單位價值在二十萬元(含二十萬元)以上、或一次采購金額在二十萬元(含二十萬元)以上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采購,并經董事長批準。
第二十六條:資產采購后,由行政部門和使用部門派專人驗收,驗收合格后應由采購員填寫資產驗收單,由使用部門、行政部門和資產管理員及供應商等分別簽字確認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涉及相關性能技術方面的還應由相關技術部門會同驗收。資產驗收單作為報賬和支付款項的必要附件。
第二十七條:資產使用和保管實行部門負責制,由使用保管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資產負責,各使用保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資產的管理,建立資產保管使用臺賬,對本部門資產的保管、使用及日常維護檢查等進行管理。行政部門應按部門建立資產臺賬,登記各部門保管和使用的資產。公用或沒有具體到部門的資產的保管、使用由行政部門負責。
第二十八條:資產入賬、維修報廢和處置等方面管理及核算按《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財務核算及報告和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應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及時進行財務會計核算,正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費用,如實的反映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為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體系和方法,為公司領導的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第三十條:出納員應及時將相關收支單據移交會計做賬,不得拖延或月底一次交會計做賬,出納員移交給會計做賬的支付單據必須簽字完整手續齊備,否則會計有權不受理并退回出納員,會計應及時記賬和核對賬務。次月五日前出納應將上月的所有收支單據包括銀行對賬單移交會計,會計應在次月十日前完成上月的記賬核算和報表編制工作。
第三十一條:財務總監應及時匯總財務報表并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報告經總經理審閱后,由財務總監代表財務部在每月董事會上向股東和董事會成員匯報上月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經董事會審核通過后出具正式的財務報告,并經總經理和董事長簽署后報股東和董事會成員。
第三十二條:公司管理層和董事會成員不應隨意指使、強迫財務部及財務人員違反國家和公司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進行會計核算,或出具不實及有失公允的財務報告,不應隨意指使、強迫財務部及財務人員修改財務人員基于職業判斷認為正確真實的財務報告。
第三十三條:財務部全體人員均具有會計檔案保管的義務,會計檔案主要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所有合同、審計報告、財務軟件及資料等。
第三十四條:根據會計制度規定,一般情況下會計檔案的有效保管期為10年,公司財務部應該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潮濕、盜搶、火災等,以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十五條:銷毀會計檔案時,由財務部組織清點需要銷毀的資料及清單,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行政部人員現場進行監督銷毀。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未列明的事項參照與本制度相關規定和各單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單項財務管理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七條:在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和實物資產采購過程等經濟業務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的,一經發現按違紀金額的二至五倍進行處罰、并通報批評,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八條、任何人違反本制度不按規定簽字審批或支付款項的,每次罰款50-300元、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損失并罰款500-3000元,接連三次以上違反的作調離本職崗位或辭退處理。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7
第一章、財務部部門職能:
(一)負責公司財稅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二)負責租金、稅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足額收繳工作;
(三)編制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及帳務處理;
(四)負責員工薪酬發放、出差報銷及日常帳務處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外部財務環境協調處理工作。
(六)商戶日常費用的收取。
(七)公司庫房等購買用品的建檔記錄。
第二章、財務部部門職責:
(一)制訂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和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
(二)負責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公司會計核算,編報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
(四)分析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
(五)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辦理各類結算業務,辦理銀行帳戶、證券帳戶的開銷戶,辦理公司納稅申報和內部費用報銷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七)負責接受審計、稽核、稅務和有關上級領導部門工作檢查;
(八)對公司經濟業務的決策提出財務或稅收籌劃建議;
(九)負責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購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財務部各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一)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物業收費方案及程序;
(四)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五)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二、會計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律制度,制止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的現象,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確保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符合有關規定;
(二)審核各部門編制的費用報表,辦理收入、成本、資金等會計核算,按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使經營成果得到準確及時反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發票管理。并定期檢查發票使用情況;
(三)負責對公司調撥、庫管、出納等財務工作的協調與管理。協調各崗每月以報表方式對賬目做出結算;
(四)負責公司財務收支核算,即對各類報表的審核、監督及核銷工作;
(五)保管好各類財務資質證件、印章;
(六)編制并審核記賬憑證、錄入電腦、核對總帳、明細賬、登記帳簿、科目匯總表及財務報表;
(七)協調出納員進行資金業務管理;
(八)對進項發票進行登記,并及時到稅務機關認證;
(九)按時報稅、交稅。協調好稅務部門的工作;
(十)編制應收、應付、往來款項報表,每月傳達到公司各部門進行帳目核對;
(十一)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三、出納崗位責任:
(一)遵守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紀律及公司的財務制度;
(二)負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費用賬的登記工作,定期進行貨幣資金的業務核算;做到所有賬目日清日結、準確無誤;
(三)費用報銷嚴格執行總經理簽字、部門部長簽字、經辦人、審核人簽字手續,對每張票據嚴格把關,嚴格控制費用,做到有據可依;
(四)按時填報各種現金銀行、費用等月報表;
(五)及時辦理訂貨匯款、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方可辦理,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與銀行核對每筆業務發生額及余額;
(六)保管好各種印章,按規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類原始票據以備查找;
(八)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四、庫管員崗位職責: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觀,做到眼勤、手勤、筆勤,心中有數;
(二)保管商品、賬目清晰、每月對賬盤點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三)商品入庫、出庫前嚴格檢查商品包裝、數量及破損情況、發現問題立刻匯報;
(四)經常查物點數、分門別類管理、定期盤點、做到心中有數、拒絕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庫房;
(五)商品擺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學會分析冷背呆滯積壓庫存的合理調整,提出建議;
(六)嚴格按程序辦理出入庫,賬、物、表三對清,當天業務當日完成,不許他人代辦。
五、采購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對外報價;
(二)凡與經銷產品相關的廠家代理資質、培訓計劃、促銷政策、獎勵、返點、廠家資源的掌握、價格體系更新等必須做到了如指掌,落實到人;
(三)采購要嚴格按流程執行并每做到貨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購成本,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及考評,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應商(形成表單);
(四)綜合調配公司庫存資源,訂貨時必須要了解當前庫存情況,在有庫存的情況下要以先出庫存為主;
(五)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不受到侵害。
第四章、財務部各管理規章制度:
一、財務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現金流量的管理、收費管理、倉庫管理;
(一)財務部負責公司的認證審核,總帳的設置和登記及會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并實施成本控制;
(二)學習國家財政、稅收方面的方針政策,維護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三)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好資金,嚴格執行各項開支標準;
(四)對財務的'各個環節手續清楚,能正確處理各環節帳目。協調和督促財務部門的各項工作,認真審核各種現金發生事項的收付憑證,嚴格按審批權限審查各種單據,監督控制開支范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負責設置總帳帳戶,審核原始憑證,并匯總登記總帳;
(六)指導財務工作的開展,編制和匯總財務計劃,監督和檢查各財務工作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七)認真執行稅法,做好合理避稅工作,按規定正確及時提取各項稅金和各項款項,并按時足額上繳;
(八)按照編制和匯總會計報表,做到報表及時,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為領導提供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月、季、年寫出財務分析,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從經濟效益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
(九)加強財產管理,及時核對帳目,達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按規定妥善保管好各項憑證、帳簿、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裝訂整理立卷歸檔;
(十一)財務處理方法應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公司財務各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作出書面說明,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十二)協助和配合各部門的工作,并與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溝通信息,發揮作用;
(十三)嚴格按照公司各類合同條款規定要求,對收費實行嚴格管理,正確使用發票小票和各類促銷憑證、管理發票、小票和各種有價證券,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
(十四)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臨時工作。
二、暫借款及預付款審批制度:
(一)暫借款是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差旅費及各種臨時性借款。借款時須按“借款單”要求填列各項欄目,并按規定審批權限審批后,由財務部付款;
(二)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的需要,需預先支付的各項工程及購買材料、貨物的款項,支付此款項時,需由經辦人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書”,向財務部出具采購申請單等材料,完備各項審批手續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經濟業務發生時,需領用空白支票的,由財務人員在支票上寫明日期、用途及限額,由領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簽收。支出時必須填寫大小寫金額,并及時告知出納付款金額。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作廢支票須交回財務部留存。遺失支票,領取人必須及時報告財務部并登報聲明作廢,若支票已被支付,領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額賠償;
(四)所有借款及預付款,必須在前賬結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確因業務需要而來不及結清前賬,必須向財務總監講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經辦人必須在一個月內憑有效原始票據報銷各項暫借及預付款項。超出三個月不結帳者,財務部有權扣發經辦人工資抵償。
三、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涂改、大小寫不符、假的發票以及未蓋有財政監制章的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二)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分頁粘貼填制;差旅費必須分次、按出差地點分開填列,并計算好出差天數,住宿、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在限額內填報。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粘貼要求整齊、美觀;
(三)報銷程序:經辦人→財務部審核→主管部長→總經理審批→財務部結算;
(四)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余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準后,在計劃范圍內列支;
(五)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財務部審核匯總,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采購人員按計劃統一購買,并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制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準;
(六)各部門在開支業務招待費之前,需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七)公司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若確因工作需要須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公司分管領導,并在報銷單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報銷的各種原始單據(包括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超過一個月一律不予報銷。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8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 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現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現金的使用效率,保證公司的現金安全,依據《會計法》、《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現金包括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建立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制度。不相容職務包括:授權人、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
第四條建立授權批準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現金審批范圍、權限、程序和責任等內容。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
第五條被授權人應當根據現金的授權制度進行現金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按照審批人的意見辦理現金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業務,經辦人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授權部門報告。
第六條對大額的現金支付或資金運作,要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控制風險的發生。
第七條財務處為公司現金的歸口管理單位,對現金的支付業務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支付計劃。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向審批人提交資金用款計劃,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及收款單位,并附經濟合同或采購計劃。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審批職責、權限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合理的或有損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請拒絕批準。
3、付款審核。財務處接到審批有效的付款計劃后,審核人應積極安排資金,并對具體付款單據與付款計劃進行對照、審核。復核付款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和程序是否正確,有關單證是否妥當等,審核無誤后,交由承辦人員辦理付款。
4、辦理支付。付款經辦人員接到經初審無誤的付款單據后,要再次對付款單證是否齊全、妥當、金額是否正確、收款單位是否妥當、是否符合審批程序等內容進行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第八條、財務處內部管理。
1、財務處設立專職現金出納和銀行出納,按照《現金管理條例》負責管理公司的現金收、付和管理業務。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不得一人辦理現金的支付業務,并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3、對取得的貨幣資金必須及時入帳,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帳外設帳或截留收入。
4、對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
5、超過現金支付范圍的現金,通過銀行轉帳結算。
6、對庫存現金進行不定期的盤點,做到帳物相符,保證現金的安全。
7、出納人員每月要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做到帳帳相符。如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8、出納人員對與付款有關的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使用、背書轉讓、注銷等必須規范進行,并設立登記薄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
9、有關人員對應收票據的接收、轉讓必須認真仔細,按照規范進行。對有疑問的票據予以查詢,有問題的要退回,對受理的票據要詳細記錄并妥善保管。
10、有關財務人員對辦公用財務專用章、名章必須妥善保管,并按規定使用。如因個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規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人負責。
11、財務處要培養會計人員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高尚的品格,從思想上消除危害現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條、因業務需要在銀行新增帳戶時,須經公司有關領導審批。
第十條、因公司資金發生困難,需向金融機構貸款時,須報公司有關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從銀行向用戶開出承兌匯票每月只能一次,超過100萬元時,需經公司領導、采購部門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銀行間的大額資金調動超過100萬元時,須經公司有關領導同意。
第十三條、因資金緊張需向銀行貼現承兌匯票時,無論數額大小需經公司領導研究同意。
一、為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現金安全和出納人員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為保證公司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必須保持適量的庫存現金。
三、現金的使用,要能保證下面的項目能及時支付:
1、產品銷售的運輸費、報關費、轉廠費、廣告費。
2、本公司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員工差旅費、學習費、客戶的業務招待費。
4、駕車人員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和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設備的小型維修的人工費,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費。
7、公司負責人安排的其他小額開支。
四、除保證上項兩天的開支外,多余的現金必須及時存入銀行。
五、公司現金必須存放在財務室的保險柜內。工資發放的現金袋應爭取當天發放完畢,避免在保險柜外放。
六、不準以收抵支,收支必須分開。
七、不準代其他單位收、付現金。
八、不準將公司存帳戶借給他人使用。
九、不準以白條或不符合帳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十、不準私設小錢柜。不得將長款存放一邊,脫離帳務監督。
十一、出納人員要認真、逐筆、順序登記好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每天業終了,應核對帳、款是否相符,月終應與會計核對帳帳、帳實是否相符,如有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調帳。
十二、財務人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出納人員的庫存現金進行清查、盤點,如有長短款,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10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戶和輔助賬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
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11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更好的貫徹《會計法》,正確行使會計人員的職權,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合理合法的經濟核算,通過增收節支的原則,加強財務計劃管理,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設立財務部,負責財務管理,由指定股東直接領導,工作人員配置為主辦會計、出納(銷售會計)。
四、財務部的職能是:
(一)向公司負責,向所有股東負責;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三)負責制訂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稽核審計等有關制度,并督促各項制度的實施和執行;
(四)協同公司領導共同組織編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潤、資金、費用等有關的財務指標計劃,定期檢查、監督、考核計劃的執行情況,結合經營實際,及時調整和控制的實施;規定,及時、準確、完整的填制憑證、等記賬薄、對賬和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負責流動資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計劃的調整占用資金;
(七)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批手續,正確的計提折舊,會同行政部做好盤點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購、領用、保管等工作建議和要求,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八)負責公司產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確分攤成本費用,制定適合公司特點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導各核算單位正確進行成本費用及內部經濟核算工作,力爭做到成本核算標準化,費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編寫財務分析及經濟活動分析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經濟運行分析會,總結經驗,找出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同時提出經濟預警和風險控制實施,預測公司經營發展方向;
(十)負責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妥善保管庫存現金及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據;熟練掌握、領會有關財政稅收政策,合理籌劃納稅,按時上交稅款;
(十一)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加強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財務收支進行嚴格監督和檢查;
(十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十三)注重會計人員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專業技術水平,推動會計工作現代化管理進程;
(十四)認真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工作崗位職責
一、主辦會計職責
(一)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執行工作;
(二)負責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的審核,嚴格控制成本;
(三)負責會計憑證的填制、審核、編號、裝訂和保管工作;
(四)負責各類明細分類賬和總賬的登記、核對好保管工作;
(五)協助、監督出納現金盤點工作,確保現金帳實相符;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12
為了規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時歸還,使公司財務報表上反映的費用和利潤精確,避免公司的資金損失和沉淀,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條件: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采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財務-總經理簽批后,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則:
實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則,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單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借款單由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后,出納員方可辦理款項支付。
四、還款期限
1、經辦人的結算時間為五天(從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順延)。
2、借款人處理完業務回公司后五天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沖抵借款。
3、差旅費報銷應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內辦理。
4、備用金借款結算時間為一月。
五、借款定額
各部門因業務往來或采購物資所需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該項業務預算的10%;出差或參加會議所需的借款不得超過預算的20%;各部門備用金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工資總額。
六、沖銷原借款的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應在填制憑證時注明“沖銷借款”. 財務人員應認真核對開支內容與原借款單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權拒絕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1個月,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八、財務監督
財務部每月底應根據員工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并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仍未報銷者,則由財務部每天按借款總額的1%計算罰息,并在工資中扣繳。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13
為規范物業的資金運作及管理工作,結合物業業實際經營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規定
第一條
所有人員必須根據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按規定粘貼、填制報銷帳單據。
1、原始憑證的基本要求
1)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經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位和金額。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符合國家票證管理辦法,并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指定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3)凡填有大寫或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入庫單或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的收款證明。
4)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注明各聯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聯作為收款證明。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復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復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
5)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的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部門、日期、批準人及“原件存檔”字樣;如果批準文件涉及兩項報帳內容,可將原件附其中一份報帳單據,另一份注明原件在“××報帳中”字樣。
2、原始憑證粘貼的具體規定:
1)在空白報銷單上將原始報帳憑證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從右至左呈階梯狀依次粘貼;若票據較少,可直接在正式報銷單的反面粘貼(原始憑證的正面與報銷單的正面同向);若票據較多,可在多張空白報銷單上粘貼。
2)將已填寫完畢的正式報銷單粘貼在已貼好的原始報銷憑證的空白報銷單上(將左面對齊粘貼)。
第二條
如果需報銷的原始單據遺失,除飛機票、火車票、船票、長途汽車票,在理由充分的情況下,按票價的50%報銷外,其他票據遺失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必須報請物業財務部負責人批準;已由銀行付款,需進行報帳核銷的原始單據遺失,須憑加蓋對方發票章(或財務章)的原始單據復印件和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專題說明進行核銷,同時對經辦人予以100元的處罰。
第三條
對不真實、不合規定的原始憑證不予報帳;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規定更正、補充;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要求出具單位或填報人重開或更正(金額只可改小,不可改大),更正處加蓋單位印章或簽章。
第四條
嚴格執行報帳期限規定,及時進行報帳。
1、差旅費借支必須在返回物業五天內報帳,其他現金借支十天內必須結清。
2、領用的轉帳支票,經辦人員必須在十天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手續;直接由物業匯往各往來單位的款項,記入經辦人員往來帳,經辦人員必須在付款后(或貨到,或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手續(合同上有規定的除外)。
3、凡未在規定期限內到財務部門結清財務手續的,按起點30元,每超期一天按兩元的標準遞增予以罰款。
4、費用單據超過二個月的,不予報帳。
第五條
嚴格執行物業的審批規定,所有開支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物業總經理及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后方可辦理。
第六條
各項費用開支,以現金方式支付的,必須填寫物業(或絲寶集團)費用報銷單;
第七條
已取得結算憑據的報帳業務,必須填寫絲寶集團報銷單;未取得結算憑據的付款業務,應由經辦人填寫請款單,待貨到(或工程完工)后由經辦人取得發票,辦理入庫驗收(或工程驗收)手續,填寫報銷單辦理報帳手續。
第二章資金支付的審批規定及流程
第八條
報帳審批規定
1、各部門員工的日常費用,由部門負責人控制審核,報物業總經理和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的日常費用,直接由物業總經理和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控制審批。
2、車輛保養、改裝或維修,單項費用在3000元以內(含3000元)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管理公司總經理批準;單項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逐級上報,由集團批示。
3、物業各種辦公、印刷用品、小車過橋及汽油費用、電話費(含個人手機話費)等所需資金的支出,由物業辦公室管理及審核,報物業總經理及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
4、物業日常經營所需的水、電及零星工程設備維修費用,由工程部負責核實,報物業總經理及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
5、物業日常購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促銷品、宣傳品、電腦設備及耗材等用于經營的物資,由采購部負責核實,報物業總經理及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
6、物業管理公司和物業所有需支付的資金(除臨時處置資金外),均通過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統籌安排。
第九條
報帳審批流程
1、員工因工發生的日常費用必須按規定事先報請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負責人發生的費用,應逐級上報上級領導批準);部門負責人必須做到嚴格控制,杜絕先斬后奏的現象發生。
2、凡涉及購買物資的部門,應預先提交申請報告,根據報帳審批權限的規定經審批人批準后,由物業指定的部門負責簽定合同(除零星采購以外,所有采購業務均必須簽定采購合同)、購置及報帳。
3、各級審批人出差期間,對必須開支的款項可授權他人代理行使審批職責。授權書上必須詳細注明授權的范圍、期限、被授權人等主要內容。授權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本部門留存,另一份交財務部門存檔。
第三章資金的預算管理
第十條
每年元月10日前,物業根據當年的經營計劃,提出當年資金總需求預算方案,報集團總部審批。
第十一條
各物業根據集團總部批準的資金預算方案,制定各月的資金預算計劃,每月將物業節余資金匯總部集團使用。
第十二條
物業總經理審定各部門申報的資金需求計劃,并將總資金預算計劃分解到各需求部門。
第十三條
按照確定的分部門資金需求計劃,合理調度和安排資金的運用。
第四章借支及請款規定
第十四條
現金借支規定
1、凡物業員工因工作需要,需申請臨時借支的,必須填寫借支單,注明借支事由,經部門負責人核實、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后辦理借支手續。
2、差旅費借支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出差天數及日費用標準核定;其他現金借支一次不得超過20xx元。
3、因工作性質特殊,需借支備用金的,由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注明“備用金”字樣,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在財務部門辦理借支手續。
4、現金借支,嚴格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5、備用金借支,由財務部門每季度出具各部門備用金借支明細,交各部門負責人重新核定。如有工作或額度調整,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
第十五條
轉帳支票借支規定
1、除采購員借支外,其他部門超過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開支,必須使用轉帳支票付款。
2、使用轉帳支票付款,經手人應提供準確、詳實的收款單位名稱及金額;確實不能事先提供準確收款單位名稱或金額的,由財務部門開具限額轉帳支票。
3、經手人預先領用轉帳支票的,應按規定填寫請款單,詳細注明收款單位名稱、金額(或限額)、款項用途,協議號(已簽定合同),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在財務部門辦理借支手續。
第十二條
異地付款的請款規定
1、原則上,異地付款一律采用電匯方式;如特殊原因需匯票付款的,必須詳細注明原因,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才能辦理。如辦理的匯票需寄給往來單位,必須在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后交物業指定郵寄員郵寄;如辦理的匯票為收款單位自帶,則財務部門必須在認真檢查、核對取票人身份證,及收款單位提供的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印鑒章,并指明取票人姓名的委托書(原件)后,才能辦理匯票領取手續。“委托書”及取票人身份證復印件由財務部門妥善保存。
2、對依據合同或協議支付的款項,請款人必須嚴格依據合同或協議上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帳號及開戶行填寫請款單;如果收款單位名稱、帳號或開戶行發生變動,請款人必須提供往來單位加蓋公章或財務印鑒章的變更證明原件。
第五章報帳程序及報帳的具體規定
第十三條
費用報帳
1、費用開支后,應憑報銷單辦理報帳手續;有借支的,必須先清理借支。
2、費用報帳時,必須由經手人根據物業有關制度及規定填寫報銷單,詳細注明報帳事由,并附正式原始發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在財務部門辦理。
3、根據合同開支的各項費用,報帳時,應詳細注明合同號。
4、根據報告開支的各項費用,報帳時,應附已批示的報告原件。
5、購置辦公用品、低耗品、物料、水電衛生設施等物資必須辦理入庫手續,報帳時附入庫單或直接由領用人在原始憑證上簽字證明。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報帳
1、固定資產(包括機器設備)購置報帳應附申購單(或批示報告)、購貨發票、入庫單或驗收報告等單據;特殊行業的資產(如電梯、鍋爐等),必須同時附專業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2、結算在建工程完工工程款時,房產公司將結算依據移交給集團財務總部,由集團財務總部會同審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根據審核結論、工程結算發票及完工驗收單全額結算。
第十五條
供應商開戶及貨款結算
1、供應商開戶規定
1)日常計劃采購開戶規定:日常計劃采購內容指物業經營所須的基礎性原材料、資產等。如:食品、酒水、香煙、客房用品、美容美發用品、成批的低耗品及大額的固定資產等。采購部按照競價篩選原則確定供應商后,須與供應商簽定供貨協議(或合同)。協議中必須注明質保金的繳納和結算方式。協議簽定后必須由采購部指定專人及時遞交(原件一份)給財務部合同專管員,以便財務部及時錄入電腦。供應商持供貨協議書到財務部繳納質保金,成本會計查實該供應商協議確已錄入電腦并已繳納質保金后,方可辦理開戶手續。
2)對于零星或急件采購的物品(如零星物料用品、少量補充的基礎性原材料等),金額較小,可以不簽定協議,以經辦的采購員戶頭辦理入庫手續。
2、供應商貨款結算
1)個體戶供應商貨款支付的規定:凡以個人名義與物業簽訂協議的供應商,在協議中必須詳細注明該供應商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和地址(一家供應商只能以一個人名義簽訂協議,不得多戶多人)。財務根據此協議中提供的資料錄入電腦,并據此開戶名稱辦理入庫手續。在支付貨款時,由協議中的供應商持本人身份證領取現金或支票,出納員必須與電腦資料逐一核對無誤后,方能發放。
2)以單位名義開戶的供應商貨款支付的規定:凡以單位名義與物業簽訂協議的供應商,在協議中必須詳細注明該單位全稱、開戶銀行、帳號、委托經辦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貨款的支付方式(支票、電匯等),收款單位必須與合同單位一致,否則,必須由合同單位出具委托付款協議書,并由其法人簽字、蓋章認可。
3)供應商供貨、結款應嚴格按照協議執行,即:在辦理入庫時,以協議中的單位名稱開戶;在進行貨款支付時,由協議中的委托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領取支票(電匯由出納員直接按協議辦理)。如有變更,須有加蓋該供應商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負責人簽名的書面變更通知,出納員方可辦理結算手續。
3、所有以供應商名義辦理入庫和結算手續的貨款支付,原則上不得由物業采購員代為結算,如有此情況,出納員有權拒絕付款。
4、供應
商付款方式的規定:個體戶性質的供應商以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方式支付,其他供應商原則上要求以轉帳支票、電匯或銀行匯票方式支付。
5、供應商貨款結算流程及時間的規定:供應商貨款集中按月支付,下月支付上月貨款。
A、每月的18日-20日為上月貨款對帳日。供應商將上月的貨物驗收單整理,開據正規有效的發票(不得使用復印件),在采購部粘貼填寫《報帳單》,注明單據張數、貨品名稱、金額和供應商單位或姓名,由經辦采購員簽字后,到財務部往來帳會計處對帳。財務部往來帳會計對貨款的結算金額的真實性、發票及報帳單填寫的規范性、有效性進行認真審核,不合規定者不予以辦理。
B、每月的21日-23日為采購部負責辦理貨款審批手續日。由采購部指定專人將已對帳的貨款單據統一收取,并報采購經理和各物業總經理審核簽字后,交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核。
C、每月的23日-28日為財務付款結算日。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將審核無誤后的貨款單據交出納。出納按貨款支付方式之規定開出支票或匯票,并通知供應商領取貨款。
D、上述結算時間的規定一般不得變動,除此時間之外的對帳和結算(特殊情況除外)財務一律不予受理。
第六章現金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
現金管理制度
1、實行備用金管理辦法。備用金(庫存現金)在核定的限額內使用。物業備用金的領用包括:出納員、收銀主管、前臺收銀員、各營業點收銀員、采購員。原則上出納員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一萬元;收銀主管一萬五千元;前臺收銀員一萬元以及各營業點收銀員找零用備用金伍百元;采購員備用金一萬元。
2、除零星開支部分從庫存現金中支付外,其他一切支出必須從銀行提取,不得坐支。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的,需報財務部負責人批準,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的部分,必須當日送存銀行。
3、物業與其他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除允許現金支付的款項外,其余必須通過銀行進行轉帳結算。
4、現金的使用范圍如下:
①臨時員工工資(原則上要求由銀行發放);
②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③物業處理緊急情況時的支出;
④轉帳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
⑤人行規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七條
現金收支控制
1、出納員與會計人員必須分工明確,出納員不得兼辦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稽核和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會計人員不得兼管出納工作。
2、出納人員應熟練掌握并嚴格執行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負責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款業務;負責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清查庫存現金,與帳面、銀行核對,做到帳款、帳帳相符;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各種有價證券、支票和法人代表、出納印章(財務專用章暫由天怡物業財務部負責人保管)。
3、嚴格現金收付業務的審批制度。出納員進行款項收付業務時,首先要認真審核所依據的憑證,既要審核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準確,還要審核其內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對于手續不完備、數字錯誤的憑證,要求經辦人完善手續后方可報銷;對于不應開支的款項,應拒絕報銷;對涂改或冒領款的不法行為,應及時向財務部負責人匯報。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收付時,收付雙方應當面點清,并認真復核,加蓋收付戳記及出納人員簽章,以防重收、重付。
4、對庫存現金(含各部門的備用金),財務部負責人、主管會計要實施經常性地檢查和突擊性抽查,并填制庫存現金(備用金)核查情況表,說明檢查結果。對于核查出的長短款,要及時查明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5、出納人員工作調離,必須辦理嚴格的交接手續。
第四章工作標準
1.會計核算工作能有條不紊地進行。(即從收支兩條線分別來看,收入方面從款項取得直到交納稅款、報表反映;支出方面從款項提取至報表反映,中間各個環節環環相扣,每個環節操作正常以保證整個過程按會計核算的要求進行。)
2.及時準確地提供各項財務信息,包括收入情況、支出情況及銀行存款余額情況或某項經濟業務的效益情況。
3.及時準確地編制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財務分析報告。
4.加強收入的管理,保證公司收入不流失。
5.加強支出管理,保證一切支出都在受控制狀態,包括工資性支出以及水、電、維修材料、辦公用品等費用的支出。
6.加強預算管理,保證日常的收支狀況與財務預算基本一致。
7.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對部門內員工進行崗位培訓與指導,保證部門員工基本上能履行各崗位的職責。
8.與稅務、金融等部門溝通良好,不因為公關工作不到位導致公司利益受損失。
第五章財務管理規定
一、目的。本規定規定了公司資金、現金、票據、費用開支、會計檔案的管理辦法,旨在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正確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更好地為物業管理工作服務。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財務部對資金、現金、票據、費用開支、會計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財務部財務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并監督公司全體員工執行本規定。
四、工作內容和要求
1.本規定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對公司的財務活動實施有效控制,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
2.財務部是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公司財務活動實行統一管理。
3.財務人員管理
(1)會計人員的聘用,由行政人事部初試后,由總經理直接面試后決定。
(2)公司重大項目的決策須有財務部負責人參加。
(3)財務人員必須具備專業技術資格,持證上崗。
4.資金管理
(1)原則上應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銀行帳戶,開設或撤銷銀行帳戶時,必須報總經理批準。確需在非國有商業銀行開戶的,在申請開設帳戶的同時,須報審帳戶資金最高限額。財務負責人必須監督帳戶資金限額的執行情況,并對執行結果負責。
(2)必須按銀行及公司規定使用現金。
(3)庫存現金限額,按開戶銀行的規定執行。開戶銀行沒有核定限額的,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
5.實物管理
(1)關于材料物資管理的規定:
a)購進的材料物資,原則上應先進倉,后領用。
b)對生產中急需的或零星的輔助材料,確需直撥使用的除按規定審批外,必須經項目負責人驗收并簽名,方可報銷。
c)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必須辦理退倉手續。
d)材料、物資必須至少在每年三月和九月盤點二次。會計人員必須實地監督盤點,財務負責人必須對盤點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e)對材料物資出現盤盈、盤虧的,必須查明盈、虧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對庫存材料進行復點。
6.固定資產管理
(1)各管理處、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固定資產實物保管責任人,對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責。
(2)固定資產必須設置卡片帳進行管理,卡片帳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責任人簽名,保管責任人變更的,必須及時變更卡片帳。
(3)在每年的六月,財務人員必須會同固定資產專責及實物保管責任人全面盤點固定資產。會計人員必須實地監督盤點,對盤點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4)盤點中出現的損溢,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報批。
7.會計檔案管理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儲存會計資料的磁盤是企業的重要經濟資料,要定期裝訂、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1)會計檔案管理實行分階段負責制。按會計憑證的傳遞流程分出納責任期、主管會計責任期。其中出納責任期從出納審核并接收業務部門的原始憑證起,到出納將憑證傳遞給主辦會計為止;主管會計責任期是從主辦會計審核并接收出納傳遞過來的憑證起,到將會計檔案移交給檔案室保管為止。
(2)在出納責任期,出納對交存的原始憑證及自己填寫的記帳憑證負保管責任,按規定于每月28日前傳遞給主管會計。
(3)在主管會計責任期,主管會計對出納交存的會計憑證、電算產生的記帳憑證、所有科目匯總表、裝訂成冊的憑證本、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已登錄的檔案袋、儲存會計資料的磁盤等負責保管,同時應按歸檔要求對各類檔案負責立卷、裝訂成冊、分類分柜保管。存放場所應加鎖,鑰匙由主管會計掌握。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征得主管會計的同意并約定歸還期,辦理登記手續。借用期內借出資料的借用人負責保管。超過借用期限,主管會計未催討追索,造成會計資料丟失的主管會計負連帶責任。
(4)會計年度終了后,當年的會計檔案半年內仍保存在主管會計處,期滿后編造清冊移交公司的檔案室。
(5)會計檔案必須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8.定期公布管理規定
(1)按業主管理委員會的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定期公布管理費用收支情況、維修基金使用情況。
(2)對較大費用的支出要分析情況、加以說明。
9.財務管理安全管理規定
(1)注意防盜,財務管理部門嚴禁閑雜人員逗留,下班關好門窗,鎖好保險箱,密碼加鎖,密碼注意保密。
(2)保險箱鑰匙不得在辦公室過夜。
(3)注意防火,室內嚴禁抽煙,下班切斷電源。
10.財務人員工作要求:
(1)財務部經理
a)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國家法律、法令。
b)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及核算制度,并負責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c)負責公司資金的平衡、掌握和監督資金的合理使用,監督資金回籠,考核資金使用和投資效果。
d)參與策劃重要的經營策略,并對重要經濟合同及投資項目進行評議。
e)向上級領導提供季度分析報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議。
f)負責收付憑證的審核、工程結算工作。
g)負責編制公司年度預算,制定各部門考核指標并監督執行。
h)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2)主管會計
a)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認真審核、分錄、算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b)根據公司的特殊性,分門別類進行分部門分小區建帳核算,使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各小區領導能及時掌握盈虧情況,c)編制各種記帳憑證,及時編制會計報表,為領導的管理工作提供有關的數據資料。
d)負責妥善歸檔保管好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一切檔案資料。
e)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收入明細表、成本明細表,并與其他報表相互核對,有對應關系的數字必須保持一致,年終編報財務狀況變動表及財務分析。
f)依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按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做好有關資料的報送工作,按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發票的保管及發出工作。
g)嚴守機密,妥善保管會計檔案資料,及時裝訂會計憑證,年底結算完畢,將全年會計憑證、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收集齊全,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h)指導出納,定期檢查或抽查出納的現金庫存情況。
i)編制每月經營情況分析并提供分析報告。
(3)出納員
a)遵守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和銀行結算制度。
b)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各銀行結算業務,負責登記現金的銀行存款日記帳,每月終及時做出銀行存款調節表。
c)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結算憑證、空白支票、收據和有關印章。
d)認真審查每一筆款項的支付和費用報銷,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拒付,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嚴禁白條取款入帳。
e)負責工資表的編制及發放。
f)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和檔案的保管工作。
第六章費用報銷管理規程
一、目的
本規程規范費用報銷程序,確保各項費用支出得到合理控制。
二、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各項報銷費用的控制。
三、職責
1.財務部經理負責報銷單據的及時審核。
2.公司總經理負責報銷費用的審批。
四、報銷程序
1.報銷費用的填制要求
a)費用經辦人原則上應在費用發生后的5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b)將原始單據剪齊邊角,正面朝上(與報銷單據同向)粘貼在報銷單的反面左邊。
c)用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如實填寫報銷單的各項內容,如:報銷時間、報銷人、費用摘要、單據張數等。
d)采購類經營費用,須憑有效的《請購單》(或采購計劃表)和發票到倉庫辦理物品驗收入庫手續,并將進倉單、直拔單附在報銷單據的后面。
e)非采購類的行政、辦公或其他費用,直接填制報銷單據。
f)外出培訓費憑《培訓協議》辦理報銷手續。
2.報銷單據的審核
a)費用報銷單據經手人簽名后,由各部門主管簽字確認。
b)財務部經理應在收到報銷單據的一個工作日內,對各項報銷費用進行嚴格認真的審核,凡符合報銷標準的,審核人在財務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審核日期后,由報銷人交總經理審批。
c)經審核報銷單據不符合費用開支標準或在有其他疑問,而報銷人又無法提供總經理批準的報告時,審核人應退回報銷單據。
3.費用的給付
a)報銷人依據審批手續完整的報銷單到財務部出納處簽名領取費用。
b)單位價格在20xx元以下的報銷費用,由出納員用現金支付。
c)單位價格在20xx元以上的報銷費用,原則上由出納員用支票支付,特殊情況的可報財務部經理批準后,以現金支付。
d)各費用發生前借支備用金的,由出納員作沖減備用金處理。
4.費用報銷單據的保管
a)費用報銷單據由出納按順序編制付款憑證,送財務部會計匯總、記賬。
b)所有報銷的費用單據,由財務部加密長期保存。
5.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的考評情況之一。
第七章工資發放規程
一、目的
本規程規范工資發放程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員工的工資發放工作
三、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每月員工考評及員工動態資料的編制。
2.財務部出納員負責員工工資計算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
3.財務部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核。
4.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批。
四、工作程序要點
1.員工每月工資的計算
a)財務部負責每月15日發放上月1-30日的工資,遇節假日順延(春節除外)
b)公司人事部、管理處在每月2日前將員工考勤表送出納。
c)出納員每月6日前根據考勤表、員工工資的計算系數計算員工上月工資,并編制《員工工資發放表》。
d)員工工資的計算工式:
員工月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x當月出勤天數/當月全勤天數。
e)出納員必須在編制完畢的《員工工資發放表》的制表人欄簽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8日前報財務部經理審核。
f)財務部經理應在每月10日前審核《員工工資發放表》。如有疑問,應及時查清并予以更正;如無疑問,應在財務部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后于11日前報總經理審批。
g)總經理原則在15日前將審批完畢的《員工工資發放表》交回財務部,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2.年終獎金的計算
a)公司行政人事部在規定日期(具體日期由總經理決定)將總經理審批完畢的上年度《員工考評表》交財務部會計。
b)財務部會計根據當年可分配獎金總額并根據獎金分配方案(由總經理根據當年經營狀況決定)及《員工考評表》計算出每個員工的年終獎金,并據此編制《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財務部會計應在編制完的《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的制表人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
c)財務部經理應嚴格審核《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如有疑問應立即查清,予以更正;如無疑問,應在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
d)財務部經理應及時將《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報送總經理審批。
e)總經理在審批的同時應注明具體發放日期。
f)試用期員工不享有年終獎金。
g)獎金發放日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金。
3.工資、獎金的發放
(1)銀行代發的工資及獎金:
a)出納員根據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工資發放表》在每月15日前將員工工資表交公司開戶銀行發放;
b)新人職的員工由出納員根據人事部提供的員工個人資料及身份證復印件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工資代發存折;
c)新辦的工資發放存折原則上在18日前由員工本人到出納處簽名領取;
d)存折原則上禁止他人代領。如有特殊原因確需他人代領的,代領人必須在領取時出具被代領人的書面委托書、代領人及被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由納員將雙方身份證復印后留存;
e)員工可在每月16—18日到出納處領取工資清單;
f)員工的年終獎金由出納在總經理批準的日期內送交公司開戶銀行代發。
(2)現金發放的員工工資及獎金:
a)工資年終獎金原則上應由銀行統一代發,因特殊情況無法辦理銀行代發手續的員工工資由出納員按照(員工工資發放表)用現金發放;
b)員工應在每月規定的工資發放日(或年終獎金發放日)到財務部出納員處簽名領取自己的工資(或年終獎金);
c)員上在領取現金發放工資的同時可以領取工資單。
4.離職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a)離職員工憑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離職表)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b)出納員根據《員工離職表》、依照員工工資計算公式在一個工作日內計算該員工離職工資。
c)員工離職工資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d)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扣發其未領工資。
5.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a)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后的五日內持工資存折或工資單到出納員處查詢。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可在一個月內到財務部申請查閱。
b)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c)每月的工資發放資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編制憑證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d)財務部經理月末進行系統的審核后,將工資發放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第八章管理費收取管理規程
一、目的
本管理規程規范服務收費管理,確保業主(住戶)滿意。
二、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對興業新邨管理服務費、水費、公共分攤水電費。
三、職責
1.財務人員負責辦理現金或委托銀行收費的有關手續。
2.保安員協助財務人員向業主(住戶)派發收費憑據或催款通知單。
四、工作要求和內容
1.收費方法,可分為兩種:
a)現金收費:車位使用費(臨時停車)、裝修管理有關費用、物業管理服務費、水費及公共分攤水電費、維修服務費、家政服務費;
b)委托銀行收費: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水費、住宅公共分攤水電費;
2.委托銀行收費的開戶手續:在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憑物業公司開的帳戶,到指定銀行存入一定金額,以便每月結算劃帳。
3.對小區內業主(住戶)的收費
(1)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取
a)興業新邨兩個月收一次管理服務費,逢單月收費。逢雙月30日前,財務人員通知指定銀行在業主(住戶)帳號上扣除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它應收費用。財務人員在收到銀行扣費成功通知后,應在5天內把收費憑據交管理處服務中心,由服務中心組織分發給業主(住戶)。
b)若業主(住戶)帳戶中金額不足以支付當期費用時,由財務人員用電話通知或發出催款通知單向業主(住戶)催繳。
c)若連續三個月欠繳,由財務人員發出限期繳款通知單,限其3天內繳清欠款及滯納金,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d)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計算公式:
服務管理費=住宅的銷售面積×住宅管理服務費標準+購買的機動車車位面積×住宅管理服務費標準×50%
(2)住宅水費的收取
a)每雙月25日前,由管理處工程組人員讀取水表值,并計算每戶應交水費(包括公共分攤)。住宅水費同住宅管理費一起收取,收取程序跟住宅管理費一樣。
b)水費計算公式:
業主(住戶)的每月水費=該戶水表讀數(噸)×住宅水費單價+公共分攤水費攤R:
(3)小區內住宅公共分攤電費的收取
a)每雙月22日前,由管理處工程組人員讀取小區內公共部分電表值,并計算每戶應分攤值;每雙月30日前,財務人員通知指定銀行在業主(住戶)帳號上扣除公共分攤電費及其它費用。
b)公共分攤電費和管理費一起收取。
c)公共電費分攤原則:
Ⅰ)每一座走廊、樓梯、電梯運行、水泵運行等每座樓宇內公共電費,由該座業主(住戶)分攤;
Ⅱ)小區道路、中心公園等小區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的電費,由小區業主(住戶)及區內商鋪租戶分攤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現金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現金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第三條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第四條現金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的報酬。
3.支付給個人的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如轉業、復員、退伍、退職、退休費和其他按規定發給個人的費用。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支付各單位間在轉賬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庫存現金管理
第五條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公司按國家規定保留一定數額的庫存現金。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X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需要。
第六條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超過部分必須于當日存入銀行,每日下班前結余現金必須放入保險箱。庫存限額不足時從銀行存款賬戶提取。
第四章現金收付業務的日常管理
第七條公司現金收付由出納人員負責。現金收付必須根據合法的憑證由出納人員認真核對后辦理。
第八條對于違反規定的收支,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九條對于內容不詳、手續不全、數字有誤的憑證,應當予以退回,要求補辦手續,更正錯誤;遇有偽造、涂改憑證等虛報冒領的,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十條收付完畢,出納人員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第十一條現金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按開戶銀行確定的.時間送存。
第十二條公司支付現金,只可以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公司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三條公司提取現金,應注明用途,經有效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提取。
第十四條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購,應通過銀行簽發匯票或將款項匯往采購地開立采購專戶。
第十五條不準挪用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取現金,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套取庫存現金,不準保留賬外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十六條出納人員進行現金收付時根據會計人員填制的,經稽核人員審核的有效記賬憑證收付款,并按記賬憑證逐日逐筆序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每日業務終了,應盤點現金并與現金日記賬當日余額進行核對,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與會計人員應定期將總賬的現金賬戶余額與現金日記賬余額進行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第十八條為了及時發現和防止現金收付差額,財務部經理或指定的其他財務人員每月終了必須會同出納人員盤點庫存現金一次,保證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第十九條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第二十條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第二十二條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無預借款直接報賬的,由
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第二十三條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X天內報賬,對過期未報的通知該部門報賬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
第二十五條業務人員出差借款XX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五章企業與其他單位在使用現金時的注意事項
第二十七條現金支出必須有合法的憑證,借款必須持有效的借據,不能以“白條”代借據。
第二十八條單位之間不得互相借用現金。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15
1.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制度
1.1.根據各類財產的《入庫單》登記分類明細金額數量帳。
1.2.根據各類財產的《出庫單》登記在庫財產減少帳與在用財產增加帳。
1.3.根據中心內部財產轉移單,及時登記調整各部門財產明細帳的有關數量、金額。
1.4.按公司規定辦理各類財產的報廢核銷手續,并做帳務調整。
1.5.相關記錄
c*7.5-02-f01-02《出庫單》
c*8.2-03-f03-02《入庫單》
2.財務支出/報銷制度
2.1.出納員嚴格審核報銷單據,檢查各項成本費用支出手續是否健全、原始單據的真實性、報銷金額正確性,財務經理依據年度預算支出項目認真審核各項支出是否在預算范圍內,保證公司資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費用。
2.2.各部門報銷人員填寫'支出/報銷憑單',并將所有原始單據粘貼在背面,交部門負責人審核。
2.3.部門負責人審核此支出的真實性,簽字后轉到財務部。
2.4.出納接收各部門人員遞交的支出/報銷憑單',并進行初次審核
1).《支出/報銷憑單》只用于'發票'、《出/入庫單》、'簽報'、《采購(應急)申請單》、《合同付款單》等報銷手續齊備時。
2).行政性開支(費用、采購)應由行政人事部經理在'支出/報銷憑單'上簽字認可。
3).應急采購應在《支出/報銷憑單》后附有《應急采購申請單》,合同付款應在《支出/報銷憑單》后附有《合同付款單》,并對照合同付款一覽表,預算外支出應附有獲批準的簽報'。
4).檢查《支出/報銷憑單》內各欄項目是否逐一填寫;
5).報銷人、部門經理是否簽字確認;
6).支票付款應在憑單背面注明與所附發票上公章印章相符的公司全稱、銀行帳號及開戶行代碼,并由填單人簽字確認;
7).檢查附件中發票是否寫有抬頭、財務印章是否清晰可辨、大小寫金額是否正確、背面是否有經辦人簽字確認;
8).《出/入庫單》中列明的項目及金額是否與發票上一致、各責任人是否已簽字確認。
當檢查各項報銷手續齊備、無誤后,出納員在審核人處蓋人名章確認后交財務經理核批,財務經理應以年度預算支出項目為依據,認真審核各項支出是否在預算范圍內,以保證公司資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費用。
2.6.經財務經理核批后送交總經理簽字。
2.7.總經理簽字后即可通知報銷人前來領款,領款人在《支出/報銷憑單》內領款人處簽字確認,出納員按報銷金額付款,如有預借款按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付款或收回退款,并將保存的借款單退還給報銷人。
2.8.付款后,出納員在《支出/報銷憑單》上蓋人名章及銀行付訖或現金付訖章,以示此項目已付款,并將報銷過的支出/報銷憑單'交會計記帳。
2.9.相關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報銷憑單》
2.6.記錄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報銷單》
yz-zg/bcw-f02-01《會計憑證》
yz-zg/bcw-f03-01《會計報告》
yz-zg/bcw-f04-01《合同付款單一覽表》
yz-zg/bcw-f06-01《繳款通知書》
各物管中心《退租表》
各物管中心《入住通知單》
各物管中心《業主/租戶裝修申請表》
c*7.4-01-f06-02《應急采購單》
c*7.5-02-f01-02《出庫單》
c*8.2-03-f03-02《入庫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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