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口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意愿,經友好協商就甲方______系列產品在 ________指定區域內的產品由乙方代理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共同遵守的原則
1、共同遵守《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以達到滿足廣大消費者需求,獲取合理經濟效益之目的。
2、共同倡導______集團的創業宗旨和精神理念,共同維護、愛惜與宣傳______企業和品牌形象。
二、乙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經營業務的店面、資金、人員及經營能力。
2、乙方須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按當地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規定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實行獨立經營核算。
三、商品代理權
1、甲方將______系列產品的代理權授予乙方,該代理權限于________范圍內。乙方需支付代理保證金________萬元,作為其經營過程中違反本合同條款的違約金,合同期滿,如無違約如數退還。
2、乙方不得將此代理權擅自轉讓他人,否則甲方將取消其代理權。
3、在同一區域內有幾家代理商的',應相互監督、共同維護______品牌,不得進行竄貨傾銷或降抬價,如有發現且不聽甲方勸阻,不及時停止違規行為時,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至取消乙方代理權,所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權后,發現乙方不具備本合同第二條要求或在經營過程中向指定區域外竄貨、傾銷、隨意抬降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并沒收其代理保證金。
四、商品價格、運輸及結算方式
1、商品的零售價和供應價由甲方統一規定,地區級以上指定區域獨家代理商可以依據甲方提供的指導價自行定價,但價格差應在±10%以內,超出±10%應經甲方批準。
2、甲方指定上市推廣的新款商品,乙方必須上柜試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3、甲方按統一供應價向乙方供貨,由甲方駐________銷售部(辦事處)直接向乙方提供________系列產品(具體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總貨款及交貨日期等以產品出庫單或產品提(銷)貨單作為雙方的買賣合同)。
4、產品不論是由乙方自行提貨或甲方代辦托運,產品在運輸途中風險由乙方承擔。
5、乙方每次提貨應以供應價付清貨款,做到貨款兩清。如甲方代辦發貨或其它特殊情況需欠款時,甲方為支持乙方經營給予乙方在其代理保證金以內的欠款并且所欠款項須在下次進貨前付清,如下次進貨時間未確定則乙方須當月月底付清所有欠款(必須每月結算一次)。
五、產品調換辦法
1、每季新款商品上市期間,乙方新款上柜不得少于20款,否則不予享受以下換貨政策。
2、乙方自拿貨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一雙未售出的滯銷新款給予調換。
3、已售出部分或已有補貨的新款不得調換。
4、已過季的商品不得調換。
5、未售出的商品出現同邊、碼子大小不一、皮面明顯殘破的可以調換。
6、調換商品要保證里外包裝的完好整潔,不得影響甲方第二次銷售。
7、人為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8、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商品(處理品除外)進行質量驗收,確有質量問題的應予以拒收或按(三包)規定處理。
9、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如出現商品質量問題,乙方可根據質量(三包)規定進行處理,務必做到令顧客滿意為止。乙方在無法確認商品能否給予顧客調換時應拿回________辦事處鑒定再行處理。
10、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按“三包”規定進行處理,另需憑銷售信譽單與甲方配貨中心調換,否則甲方一律不予受理。
六、經營管理規定
1、經甲方實地考察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內銷售任務額(供應價)為________萬元。
2、同區域內有幾家代理商的。如果受季節或其它因素影響須采取打折優惠、促銷等手段時,乙方須和甲方區域主管及其它代理商相互協商確定統一促銷方案,共同推出有關活動。若乙方未經協商同意擅自單方面推出此類活動,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1000元至3000元人民幣。
3、甲方基于統一規范管理市場、調整店面形象。有權要求代理商在其區域內增減營業面積,乙方應積極配合。
4、乙方對已設定的(______)形象店員、柜臺、版面如有變更、增設或移動時,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備案。凡甲方統一設計的工程,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5、在甲方管理范圍內乙方不得經營其它任何品牌的商品,如有特殊要求,應取得甲方同意再實行。否則視其違約。
6、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有關資料、帳目、進銷存等情況檢查并在一定范圍內對乙方銷售的商品進行調整,乙方應積極配合。
7、為了更好的為組織貨源和了解市場產品動態提供市場一線信息,乙方必須把每天的銷售報表傳真到配貨中心,統一進行電腦統計;辦事處將及時根據反饋信息幫助乙方分析貨源、庫存結構及設定進行針對性的解決方法。
七、開業籌劃及經營指導
1、甲方免費提供有關專賣店(廳、柜)形象裝璜圖、效果圖,其它一切裝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派專人協助乙方搞好開業策劃及開業促銷活動。
2、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以下資料及有關幫助:
①有關專賣管理和培訓資料;
②對乙方店長、導購員進行免費培訓;
③廣告帶、招貼及產品宣傳資料;
④特許專賣或代理證明文件;
⑤派專業管理人員對乙方進行周期性經營指導。
八、爭議的解決
在雙方執行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首先要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有關司法或仲裁機構處理。合同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區域配貨中心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補充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2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假如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假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假如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于《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制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布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說明情況并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并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帳戶,每月____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帳戶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后。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并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傭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____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鑒于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準;
鑒于乙方作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鑒于甲方作為受托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為明確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委托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在簽訂出口合同后,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并提供商檢報告。
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費用及支付
委托手續費:_________。
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并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后,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江陰中海船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出口貨物海上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倉儲、中轉、集裝箱裝箱、貨交承運人或墊付海運運費等貨物出運事項。甲方在每次委托時應列明具體事項。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托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貨物的包裝、件數、數量、重量、尺碼應該與實際相符。
2.每航次出口貨運代理,甲方應于船抵港前日將填制準確的貨物“托運單”或“貨物明細單”等單據(以下稱“委托單”)送交或傳真給乙方。委托單應明確標明訂艙單位的名稱、經辦人、聯系方式并加蓋單位公章。委托單內容應標明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裝箱數量、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及甲方注明的其他要求。
托運危險品時,甲方應當在委托單中說明貨物的危險性質和注意事項;危險品運輸規則有規定的,按該規則處理。
托運貴重貨時,甲方應當在委托單上申報貨物價值。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的,應在開船前合格、準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以及海關要求的報關委托書。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外匯核銷單、報關單、配額證書、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裝箱、中轉運輸(公路或內河運輸)的,應在委托單或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其中包括倉儲、裝卸、短駁、刷嘜、拆裝箱等事項。
乙方為使甲方的貨物能順利出運,可委托第三方辦理前款的部分或全部事項。
5.甲方要求提供門對門裝箱的,乙方在客戶指定地點等待集裝箱裝箱完畢。甲方在裝箱完畢后應傳真給乙方具體的集裝箱號、鉛封號、準確的貨物尺碼、重量、件數,以保證順利通關。
6.甲方要求更改委托書所列的委托事項的`,必須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按乙方的要求出具書面更改單,加蓋公司章或業務章后傳真乙方。
7.當貨物體積、重量、數量與委托單不符時,應以乙方實際收到并計量的數字為準;如貨物最終裝船出運,則以承運人或其代理所簽發的提單或海運單為準,并以此作為計費依據。
8.甲方在超過截單日要求加載時,乙方可積極配合,但乙方不承擔延誤出運的責任。
9.因甲方單方取消航次委托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應盡心盡責,按照甲方的要求努力完成訂
艙事務,維護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過失導致甲方遭受損失或承受額外費用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3.乙方應在收到船公司“訂艙回單”后一個工作日內將訂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價等如實告知甲方。
4.如船期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確認后方可出運。
5.乙方接受委托從事貨物出口報關或者報驗的,除了必須有甲方提供的文件單證之外,乙方應當接受委托代為制作報關所需要的文件。如遇海關查驗,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集裝箱貨物的裝箱,因為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7.乙方應于相關手續辦妥后合理時間內將退關單、核銷單退交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上述單證不能按期退交,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四、關于提單:
1.乙方應在開船前日,將提單格式傳真給甲方予以確認。
2.真給乙方。
3.乙方應在船開航后
五、費用結算與支付
1.甲方就每票貨物的出運委托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
2. 乙方在辦理出運的過程中為甲方墊付海運運費和下列人民幣費
用:
a. 訂艙費
b. 報關費
c. 港務港雜費
d. 拖車費
e. 安保費
f. 鉛封費
3. 雙方可以約定,乙方以包干費的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人民幣費用。
4.甲方于船舶開航并由乙方開具發票之日起日內,將乙方所墊付的海運運費、人民幣費用(含代理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5.因海關根據有關規定查驗出口貨物產生的費用,或者由于甲方原因所產生的沖港費等由甲方承擔。
6.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人民幣費用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費用的單據,經甲方確認后實報實銷。
7.甲方逾期未向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有權留置退稅單、核銷單以及包括提單在內的運輸單據,不論該運輸單據項下費用是否已結清。此外,甲方應當按逾期支付的日數向乙方支付每日的違約金_______元。
六、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后的書面內容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后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每航次委托的具體事項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與本協議發生沖突的,應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歸責于任何一方當事人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免除責任或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下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提交 海事法院訴訟解決。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算。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自動延長。一方在協議期滿前中止本協議的,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不在同日,則以最后一方的簽章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出口合同 篇6
簽約地點: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一。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二。數量:
三。單價及價格條款: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20__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
四。總價:
五。允許溢短裝:___%。
六。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天內裝運。
七。付款條件:
買方須于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后_____天在中國到期,并必須注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八。包裝:
九。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投保_____險,由____負責投保。
十。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
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于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出口貿易協議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一、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二、數量:
三、單價及價格條款: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20__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
四、總價:
五、允許溢短裝:___%、
六、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天內裝運。
七、付款條件:
買方須于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后_____天在中國到期,并必須注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八、包裝:
九、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投保_____險,由____負責投保。
十、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于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七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于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授權人:
日期:年月日
出口合同 篇8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出口合同樣本。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合同范本《出口合同樣本》。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
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9
出口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合作形式:
1. 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 合作期間,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并承擔規定的義務;
3. 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 合作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
5. 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 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 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2. 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 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 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 人民幣,采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 基本規定: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出口合同的簽訂;
2. 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出口合同;
3. 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 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 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 按照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并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 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 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并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 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 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 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 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 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并使用甲方的標準出口合同格式。
2. 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
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sainty corp., ltd. no.98 jianye road nanjing,china.)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注明出口合同號碼。
3. 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后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 合作期間,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 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10個月收取;
5. 甲方應認真制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 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并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 合作期間,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后 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
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 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 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 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 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 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 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托書,并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 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傭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后及時支付給客戶。
9. 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 利益結算與分配:
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并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核銷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并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出口代理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口合同 篇10
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_號
本出口賣方信貸借款合同(項目貸款)(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號)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________分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營業部
(以下稱“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羊子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審查,“貸款人”同意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放貸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借款人”為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批準和授權,“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放貸款,簽署并履行本合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貸款金額、用途及期限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賣方信貸項目貸款□¥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美元)(以下稱“貸款”)。
第二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政策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出日賣方信貸試行辦法》的規定,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應專項用于“項目合同”項下的資金需要。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變更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
第三條 本合同貸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提款計劃約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稱“貸款期限”)
第四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提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特殊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貸款利率和利息計收
第五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本合同所執行的人民幣“貸款”利率,每滿一年確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從首次提款日起,每滿一年后執行的年利率,應根據屆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的貸款利率執行。
本合同美元“貸款”利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執行,按________個月浮動,本合同第一計息期的利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個計息期執行的利率,由“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貸款人”按季計收人民幣“貸款”利息。“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貸款”賬戶,并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將利息付至“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貸款期限”內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規定的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后改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貸款人”按季計收美元“貸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計收罰息。
第七條 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第三章 貸款的提取
第八條 本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才能申請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九條 “借款人”提取本“貸款”,應事先向“貸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確定的提款通知書及貸款人要求的有關文件、材料,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十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的提取期限為6個月(自提款計劃確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內沒有提款,“貸款人”有權取消本合同所有“貸款”直至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第一筆提款以后各筆“貸款”的提取期限為3個月(自提款計劃確定的相應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間內,“借款人”未辦理提款手續,“貸款人”有權取消該筆“貸款”直至全部未用“貸款”。
第十二條 未經“貸款人”同意,提款計劃不得更改。
第四章 借款人的聲明與承諾
第十三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如下
(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借款人”已仔細閱讀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借款人”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權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對“借款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六)“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而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真實、完整、準確和有效的
(七)“借款人”未隱瞞下列任何事件:
1.“借款人”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或發生了與“借款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借款人”在與其他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重大違約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重大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與“借款人”有關的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5.“借款人”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
6.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十四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承諾并保證,“借款人”應完成下列事項:
(一)“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貸款人”提供最新財務報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表;“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有關(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應在每季度向“貸款人”報送一次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項目”的執行和“項目合同”項下的收結匯情況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三)“借款人”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并給予充分的協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開立專用于上述“項目合同”資金收付的專門賬戶,該賬戶中的資金應專款專用。
(五)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減少注冊資本、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調整的行為,均應事先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
1.與外商、港澳臺商簽訂合資、合作合同;
2.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
3.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
4.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于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
5.以租賃、承包、聯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
(六)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債務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七)在法定期限內或“貸款人”要求的期限內,“借款人”應及時辦理與“項目”有關的登記手續,并向“貸款人”提供登記文件復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有關結算業務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辦理。
(九)“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或“項目合同”有關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兌匯票等)存放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處。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的任何情形,則“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東分配股息或紅利。
(十一)一旦發生或可能發生本合同項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違約事件,“借款人”應在得知該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時3日內立即通知“貸款人”,并對所發生的違約事件采取合理、及時的補救措施。
第五章 代理行的參與
第十五條 為了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專款專用和按期償還,“貸款人”委托_____________銀行作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代理行(以下稱“代理行”)。“貸款人”另與“借款人”和“代理行”簽定委托代理協議(以下稱“委托代理協議”,協議號:( )進出銀(信代)字第________號)。經“貸款人”總行授權,“貸款人”另與“借款人”和“代理行”簽定委托代理協議(以下稱“委托代理協議”,協議號:( )進出銀(信代)字第________號)。
“借款人”除應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外,還應受“委托代理協議”的約束。如“委托代理協議”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六條 “貸款人”將委托“代理行”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撥付、監督“貸款”的使用和“項目合同”的執行,以及將“借款人”的出口結匯資金及時劃付至專門賬戶,用于償還“貸款人”的“貸款”。
第六章 貸款的償還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嚴格按還款計劃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八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情況外,“借款人”如提前還款,應提前________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第十九條 對于任何提前償還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借款人”應確保“項目合同”項下的收結匯應專項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項目合同”項下的貨款,應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二十條 如“借款人”申請“貸款”展期,應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兩個月內向“貸款人”提交書面展期申請和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同意該“貸款”展期的證明文件)。經“貸款人”審查后,如“貸款人”批準“貸款”展期,“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另行簽定“貸款”展期協議。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在還款時應按“貸款人”要求填寫匯款單據的有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
第七章 擔保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采用如下擔保方式
由__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保險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應將本“貸款”項下有關的設備、建設工程、出口貨物貨物運輸以及“項目”運營期間的風險在“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應符合貸款人的要求,并且“借款人”應將或安排將保險權益轉讓給“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償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借款人”中斷保險,“貸款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并根據保險單的有關規定及時向承保人索賠。由于沒有及時通知或及時索賠或未履行保險單項下義務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保險賠款應首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情況決定保險賠款是否可以繼續用于“貸款”支持的“項目”或貿易;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欠“貸款”本息不構成對“借款人”應償付債務的免除。
第九章 違約事件與處理
第二十六條 以下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期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提取“貸款”。
(四)“借款人”違反了“委托代理合同”中約定的對“借款人”的有關規定。
(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或擔保人在有關擔保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六)“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了在本合同或有關擔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諾或保證。
(七)“借款人”自籌資金未及時到位。
(八)“項目”建設進度嚴重滯后。
(九)“項目”產品質量被認定為不符合“項目合同”規定的標準。
(十)“借款人”在其為一方的其他合同項下嚴重違約。
(十一)“借款人”或擔保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十二)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抵押物或質物貶值、毀損或滅失。
(十三)“借款人”或擔保人被合并、分立或進行股份制改造時,未能做出令“貸款人”滿意的償還安排或債務重組。
(十四)“借款人”或擔保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
(十五)“借款人”未將以下情況及時通知“貸款人”:
1.其“項目合同”的重大變更;
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經營活動的任何實質性變化;
3.其會計原則的重大修改;
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財務、經濟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貸款人”看來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能力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十六)“借款人”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第二十七條 上述違約事件是否發生,由“貸款人”作出判斷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違約事件發生后,“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
(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三)宣布所有已發放的“貨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貸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費用;
(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換保證人、抵押物、質物;
(五)從“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銀行境內外的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幣種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劃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和利息);
(六)宣布實施或實現有關“貸款”的任何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針對“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二十六條中的第1和2項,除“貸款人”在上述第二十七條項下的權利外,“貸款人”有權進一步行使下列權利:
(一)對所有逾期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二)對所有挪用借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挪用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第十章 合同變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修改、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由“借款人”及“貸款人”雙方共同簽署并加蓋各自公章后,按約定條件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三十條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或司法原因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無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均不受影響。屆時雙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盡快修改本合同中有關條款。
第三十一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 抵消、轉讓和權利放棄
當支付的款項,不得提出任何抵消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
第三十二條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等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并不視為“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任何義務的承擔。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北京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借款人”同意,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訴訟應在北京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
上述規定并不影響“貸款人”就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選擇在其他任何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十六條 附件2所列的提款通知書格式及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及本合同項下其他應付款項還清后自動失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擔保人和代理行各執1份。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人: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______分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營業部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1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2.數量:_________3.質量:_________4.規格:_________5.包裝:_________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_________網上交易平臺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1)接受乙方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
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
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費。
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托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托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口合同 篇12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兩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兩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兩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兩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兩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托書》(簡稱委托書或托單)。
委托書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托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2。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3。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4。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5。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6。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7。托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書沒有簽名蓋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托后要求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委托內容的,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托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后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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