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
一、基本原則
為加強對典當行的財務管理,堵塞漏洞,增收節支,提高效益,特制度本制度。
1、財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根據《會計法》、《會計準則》及《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典當行經營狀況。
2、財會人員要始終堅持“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實相符”的“四相符”原則,做到憑證要素齊全、往來帳目清楚,資金日清月結。
3、財會人員要按照商務、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上報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要定期向總經理上報業務經營情況和損益情況。
二、收支管理
1、典當行的一切收入統一由財務部管理,財務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典當收入款任何人無權以收抵支和挪作它用。
2、出納員收款,必須使用財務部指定認可的收款單。
3、凡因公需借用公款者,必須按照規定的借款審批程序,報經總經理批準。所借公款均要在辦理公務結束后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
三、票證及印章管理
財務部要建立重要空白憑證領用登記制度,對質押當票、轉帳支票、現金支票、繳款單等重要憑證,財務部門要統一購置,按照數量、種類造冊登記。重要憑證領用必須按以下規定執行,用完后的存根不需留存的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
1、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簽發均由出納人員管理,出納員應建立“支票使用登記簿”,按支票號順序登記支票的發出日期、用途、金額、經辦人等。
(2)支票上使用的印鑒共2枚,其中個人印章由出納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經理保管,會計人員對支票的簽發要實行監督。
(3)出納員在填寫支票時,要按照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簽發遠期支票,不準出租或出借支票。
(4)作廢的支票,出納員要在支票存根上蓋“作廢”章,并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注明“作廢”,并將該支票交給財務經理存檔備查。
(5)領用支票時,領用人須填寫支票申領單,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經理簽字、領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簽字后,方可領用。
(6)領用支票的業務部門,應妥善保管已領用的支票,并應在領用支票之日起七天內向財務部門結算,否則不予辦理新的業務。
2、當票管理
(1)當票是當戶與典當行發生質押、抵押融資關系的重要原始憑據,財務部門購進印制的當票要統一登記,營業部、業務部在領用空白當票時,要按印刷號碼的先后順序;領用人領用當票時應填寫“當票申領單”,注明本數及號碼數,由業務經理簽字,總經理批準后,在當票使用登記簿上簽字。
(2)財務部要監督當票使用,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制度。每月底要對當月當票使用情況及庫存當票的實物情況進行盤點核對,檢查保管是否有誤。
四、現金管理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條例,結合本典當行的實際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1、公司的現金只能由財務部的出納員負責收支和保管,其他任何人無權辦理現金收支業務。
2、現金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包括:支付職工工資、津貼;支付個人勞務報酬;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等。
3、營業部備用現金初步核定為5千元,根據業務情況,備用金超過5千元需上繳財務部;備用金不足時,可向財務部重新申領以補足備用金。
4、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銀行,一般情況下,不得坐支現金。營業部備用金使用應一日一結,定期與財務部出納對帳;財務部可定時或不定時抽查柜臺備用金使用情況。
5、現金收付的各種原始憑證,必須經過會計人員嚴格審查,并編制記帳憑證,出納人員應根據經過審核的記帳憑證,辦理收款和付款業務。
6、出納人員在收付現金后,必須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的戳記,以表示原始憑證上所列款項收到或已經支付,以防止重收或重付。
7、建立現金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逐筆記載現金的收、付,并在記帳憑證上簽章,作為已經記帳的依據。每日營業終了,應計算出當日現金的收入,付出及結余,做到帳款、帳帳相符。
8、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不準私自挪用現金;不準以“白條”抵庫;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將私人現金與公款混合;不準將私人財物放入公家保險柜內。
9、現金存折由會計保管,密碼由出納員保留,取款時,由出納辦理,取款完畢,存折退歸會計保管。為了保證現金的安全,每天的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2萬元限額。
10、為加強對出納工作的監督,財務主管應對出納人員經管的現金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發現帳款不符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規定的行為,應及時查明原因,報領導和有關部門處理。
五、費用管理
1、費用支出應按照增收節支、降低成本的原則嚴格控制,逐步建立各項費用的定額控制辦法,以達到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辦公用品采購:辦公用品的購買,先由各部門提出書面計劃表,包括數量、預計金額,交辦公室匯總,再經總經理審批后,送財務部作為辦理借支或報銷的依據,原則上一般不得超出預計金額,超過的應陳述正當理由。
3、所有費用報銷必須在單據上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對于手續不全的,財務部可以拒絕結算。
4、所有費用審批,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制度,無總經理簽字的費用單據,財務部不得報銷。
5、固定資產的購置及大額費用發生,由總經理請示董事長后決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2
第一節賬務管理
一、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三、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四、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由會計簽名或蓋章。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五、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七、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節現金管理
第一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支備用金,需填寫借款單,交由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支。
第三條、符合本規定第一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五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六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八條、公司報賬程序:
第三節會計檔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節支票管理
第一條、票由出納人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薄上簽字備查。
第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人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薄上注銷。
第三條、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節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當月月薪的1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套取現金的;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3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根據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處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把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睬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大概情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完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13、理解并明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催促項目部回款;
14、根據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催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根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催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介入業務項目、采購部與材料供給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財務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詳細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4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范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抵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范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范圍,在這個范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5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6
學院后勤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后勤總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規范后勤總公司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企業財務通則》、《**學院財務管理工作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結合后勤總公司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后勤總公司財務是保障后勤總公司實行服務收費機制有效運行的獨立核算部門,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處的監督和審計。
第三條后勤總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正確處理后勤服務與經濟效益的關系,為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的生活提供優質服務,建立健全總公司公司內部的財務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法規中的各項財務開支菹圍和標準,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如實反映后勤總公司的財務狀況。
第四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措資金,有效利用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五條會計、出納負責后勤總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一切開支和收入均需公司總經理審批,方能收支。
第六條后勤總公司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第七條后勤總公司對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庫存數額按照規定的限額執行,超出限額的現金及時送存銀行。
第八條后勤總公司的銀行帳戶必須按照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所開設的銀行帳戶只供總公司公司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和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第九條后勤總公司在銀行開設帳戶的帳號非因業務需要不得外瀉。
第十條后勤總公司在銀行購買的各種票據要指定專人保管,簽發按編號使用。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
第十一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票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辦理,沒有審批的付款項目,財會人員應拒絕辦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章、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各股東投入的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
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通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1、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準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 。
2、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
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于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2、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通過會計在審核原始憑證無誤后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后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后辦理收付款,并在收付憑證及所屬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3、對零用現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從備用金中開支,然后匯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后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現金,以補充部門備用金。單項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在7日內報銷,臨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時報銷,不得跨月。
(2)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應由用款部門填制“借款單”,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款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支票或現金。
用款部門在購置物品經驗收入庫等手續辦妥后,應及時匯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后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單項報銷手續。如預支款與實際支付不一致時,應在報銷時辦理多退款(或少補款)手續。
單項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要及時報銷列賬,時限為7天。
(3)審批權限規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②專項用途資金支出,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③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總經理審核批準,但必須堅持先收后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2)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于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額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批準。
(3)庫存現金采用核定限額管理,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
(三)銀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須經過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簽章方為有效。支票和財務專用章,必須分別掌管,不得由一個人包辦。
(2)必須按順序號簽發支票。簽發支票在支票備查簿上登記。
(3)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4)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確屬需要,也要填寫簽發日期和款項用途,并封住最高限額。
(五)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1)根據業務需要合理選擇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證金等結算工具。
(2)及時辦理結算,對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應按規定及時轉回。
(3)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核算貨幣資金的各項收支業務。
(六)現金日記賬按幣種設置,銀行日記賬要按賬號分別設置,每日要結出余額。
庫存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每日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每月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調節相符,由會計人員按月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存檔。
第四章、對外投資管理
(一)長期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1、長期投資項目必須在市場預測的基礎上,立項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進行,由總經理授權負責長期投資項目的部門和主要負責人。對外合資合作參股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海關、工商、稅務等手續。財務部門要為決策提出參考意見,履行嚴格的財務手續,督促、檢查項目的執行和效益情況。
2、健全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登記保管和嚴格記名登記制度。主管長期投資的業務部門,要有兩人以上的人員共同管理,對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的名稱、數量、價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詳細記錄,分別建立登記簿。除無記名證券外,企業購入的應盡快登記于企業名下,不得登記于經辦人員名下。
3、對長期投資業務做好詳細記錄,建立定期盤點制度。
對所屬企業,每隔半年(經營年度)清點(清理)一次資產負債和檢查經營情況;對非控股企業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投資和收益檢查工作。對股票和檢查債券投資,由財務部門做好會計記錄,對每一種股票和債券分別設立明細賬、并記錄其名稱、面值、證券編號、數量、取得日期、經紀人(證券商名稱)、購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對個別其他投資也應設置明細賬,核算投資及其投資收回等業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4、如長期投資出現虧損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時,公司視情況授權財務部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虧損單位或項目進行審計,并據此對虧損予以確認,做出處理決定。
5、公司所屬企業因故撤銷、合并、出讓時,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資
1、短期投資業務,要由總經理授權的主管業務部門和主要負責人辦理該項業務。一般按照經辦提出——主管審核---總經理批準---實際投資---驗收登記---到期收回等程序辦理。
2、有價證券的會計記錄、登記保管、定期盤點等制度可參照長期投資辦法進行。
3、短期投資如出現虧損時,公司授權財務部對業務部門經營情況進行審計,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列虧。如出現較大虧損,公司可委托會計事務所對該經營項目進行審計。
(三)對外大額存款
1、對外大額存款業務,由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辦理。一般按信用調查---利息比較---主管審查---總經理批準---對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辦理。
2、大額存款利息商定要有兩人在場,還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詳細記錄,及時入賬、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確性。
第五章、銷貨與貨款管理
(一)企業的銷貨業務應統一由業務部辦理,其他部門及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銷售業務一般按接受定單---確定采購---銷貨通知---賒銷審查---發(送)貨---開票---收款結算等程序辦理。
(二)業務部根據生產經營目標和市場預測,編制銷售或營業收入計劃,承接購貨客戶的“訂貨單”,組織采購工作。
(三)發貨通知單由業務部開具,由財務審核確認辦妥所有手續后,交給倉庫發貨和運輸部門發運或送貨。普通銷售發票由業務部門專人登記、保管、開具。
(四)銷貨業務的貨款,全部通過財務部審核結算收款,在發票上加蓋財務收款專用章。賒銷業務應經過信用審查,財務部門應將銷貨發票與銷貨單、訂貨單、運(送)貨單相核對。
(五)由業務部制定價格目錄或定價辦法及退貨、折扣、折讓等問題的處理規定,由財務部進行審核監督。
(六)銷貨業務發生的退貨、調換等事項,同樣通過業務部按規定辦好業務手續后,憑單證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轉賬等手續。
第六章、商品采購與付款管理
(一)企業的商品采購業務統一歸業務部負責辦理,其他部門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商品采購業務和付款業務一般按請購---訂貨---到貨---驗收---付款等程序辦理。
(二)業務部應根據銷售需要和庫存情況編制采購供應計劃,對計劃采購定貨要簽訂合同或訂貨單。合同定單要求條款清楚、責任明確、內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貨款有據,拒付有理。
(三)市場臨時采購,由使用部門根據需求提出“請購單”,報經總經理審批后辦理。
(四)所有購貨業務做到:情報準、質量好、價格低、數量清、供貨及運輸方便、就地就近。
(五)采購到貨,要由倉庫和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并由倉庫保管員、質量檢查員及有關負責人在驗收單上簽章。
(六)購貨付款手續,商品采購由業務部辦理,市場臨時采購由使用部門辦理,按規定到財務部辦理請款付款手續。
(七)到貨驗收后,由經辦部門請款,經辦人將審核無誤的定貨單、驗收單、發票賬單付在請款單后,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審核報銷轉賬手續。
(八)財務部將從倉庫簽收的一份驗收單與業務部報銷轉來的發票所附的驗收單進行核對,以掌握購貨業務的請款,報銷及在途物資的情況,。
第七章、商品采購成本與費用管理
(一)商品采購業務由業務部負責。對于商品采購成本費用的控制,應由業務部和財務部建立成本責任制,降低成本。財務部應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資的管理,嚴格考勤,核實工資的計算與發放,正確處理工資及福利費的核算與分配。
(三)對期間費用項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憑證手續要符合規定。
第八章、存貨與倉庫管理
(一)加強存貨和倉庫的管理,建立倉庫經濟核算,搞好有關基礎工作,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二)對存貨實行“永續盤存制”。建立收發存和領退的計量、計價、檢驗及定期盤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與賬面結存核對的辦法。銷貨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領發貨憑證計價確定。
(三)存貨計價方法:
商品采用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進先出法計價。
(四)領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攤銷法。如一次領用數額較大,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可通過待攤費用分次攤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進行登記管理。
第九章、工薪與人事管理
(一)職工的聘用、解聘、離職和起薪、停薪及工資變動等事項,應由事務部及時以書面憑證通知財務部和員工所在部門,作為人事管理和 計算工資的依據。
(二)工資的計算和支付,要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資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計算和發放。并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標準,正確計提應付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
(三)對職工的責任賠款,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勞動法規,并經職工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轉財務部門扣款。
(四)領取工資均應由本人簽章。本人不在應由其指定人員或其同組人員代領,并由代領人簽章。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財務部開具收據,記入“其他應付款”賬戶。
(五)根據成本核算辦法,將工資及職工福利費,按職工類別合理分配記入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賬戶。
第十章、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管理
(一)當期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并與對應的主營業務成本相互配比,減去當期應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后的'余額,即為主營業務利潤,要能反映出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
(二)當期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并與對應的其他業務支出相配比,計算出其他業務利潤。
(三)按規定計算投資收益,對投資收益的確定要符合權責發生制,計算要合規,入賬要及時,處理要恰當;對投資損失的計算要合法、正確,實事求是。
(四)對營業外收支項目的設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項目的數額要真實、正確,財務處理要恰當。
(五)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然后按規定的順序和一定比例進行分配。
(六)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或者經董事會審議后依次用企業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彌補。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實行財產主管部門、財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綜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負責制。
1、財產主管部門—設備及土建安裝工程為資產管理部,辦公設備為事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建設和購置、處置和報廢等業務;
2、財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保管維修;
3、財產核算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綜合價值管理,每年組織清查盤點一次。
(二)固定資產的建設與購置,一般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購建—由使用部門提出增加固定資產的報告,交主管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購建報告;
2、審核批準—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3、對外訂貨—由主管部門負責對外訂貨,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
4、建設安裝—由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按工程進度付款;
5、驗收使用—由主管部門組織驗收,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6、結算付款—根據固定資產購建報告-訂貨、驗收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單、竣工決算、發票收據等憑證單據,由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后報總經理批準,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結算手續。
(三)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固定資產的停用、出售或報廢處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門提出意見交主管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處理,并報財務部門審核后作賬務處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財務評價指標: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100%
3、應收賬款周轉率=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平均余額×100%
4、存貨周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100%
5、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6、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總額×100%
7、營業收入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100%
8、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二)本公司各部門實行內部考核。各部門費用按費用計劃開支,節超按比例獎罰。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制度經公司經總經理批準后,于20xx年7月1日起實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8
一、小規模私營企業財務管理特征
小規模私營企業投資規模小、自有資金有限、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低、產品科技含量低、員工素質不高、市場競爭力有限。
這類企業的財務管理主要有以下特征:
1、財務管理地位不高
小規模非科技型私營企業,其決策模式主要為經驗決策。
私營企業在經營決策方面有著高效率的優勢,但決策程序較粗糙,決策所需信息中,在相當程度上仍使用以供銷人員為主體的偶遇式市場信息收集方式,信息的收集處理利用并無規范的規則,財務人員幾乎不會參與收集分析信息,決策信息準確度較差,決策的可靠度低。
企業財務管理未受到重視、財務管理在業主以外的管理中影響不大、地位不高。
2、未配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人員
大部分小企業未配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人員,財務人員當作“記賬”員,主要負責對外提供財務與納稅報表。
有些會計平時不到企業中去,月底或月初企業經營者把資料交給他們,他們根據取得的資料做賬。
由于取得的資料不完整,往往造成存貨、資金、往來、費用等不真實,記賬戶數多了后,賬務處理簡單化,將企業的經營業務不是逐筆登記記賬憑證,而是采取匯總登記(不管有多少發票),也不按照要求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3、財務管理職能作用不大
小規模私營企業在發展初期,人與人的關系基于血緣關系和地緣聯系,對團體以外的人不信任。
在財務這一敏感部門,“忠誠度”成為用人的重要標準,無血緣、鄉緣關系的'財務管理群體很難與家族勢力平衡。
所以,在小規模、低層次的私營企業,真正的財務專業人才很難留住,財務人員大多未經正規的專業培訓,缺乏財務管理的能力,難以為管理高層提供有效的財務信息。
4、企業法人財務觀念淡薄
財務觀念是財務管理的基礎,觀念的更新會帶來管理水平的提高。
而目前為數不少的小規模私營企業經營者,在經營中主要靠“拍腦袋”、“搏一搏”,財務管理對他們來說,是個不可理解的概念。
他們認為財務就是記賬或算賬。
自己辦的企業,只要平時記流水賬,到年底結算有無盈利即可,沒有必要設立會計總賬、分類賬、明細賬,沒有必要按照《會計制度》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分析。
因此,許多原始資料不提供給財務,把會計只當作納稅申報的工具,沒有真正發揮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作用。
5、企業資產管理混亂
一是現金管理混亂。
多頭開戶銀行,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大量用現金交易,企業業務人員隨意支取現金長期不結算,有的企業現金收入不入賬、正常的費用支出也不入賬等。
企業現金管理不規范,給企業財務管理埋下隱患。
二是應收賬款失控。
這主要發生在產品(商品)供大于需的私營企業,由于供貨企業間的互相競爭激烈,為了避免自己的產品被淘汰出局,采取墊資發貨辦法,造成應收賬款居高不下。
三是存貨管理混亂。
沒有建立完整、準確的材料(商品)、產品倉庫明細賬。
材料(商品)采購因資金緊張賒欠款項,對方沒有開具發票或為了壓價不要求對方開票,造成入賬無原始憑證,有的以白條入賬,有的干脆不入賬,造成企業存貨一攤糊涂賬。
四是固定資產管理混亂。
有的企業購置固定資產時,沒有及時登記入賬;有的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沒有取得發票而無法入賬;有的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由于原始記錄不清,無法按現有《會計制度》要求采取分類折舊;有的企業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沒有按規定清理,造成賬實不符。
二、對加強管理的建議
1、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財會知識培訓
有關部門應針對目前私營企業在財會方面存在的問題,對經營者開展業務培訓,提高經營者的法制觀念。
特別要加強對《公司法》、《合同法》、《稅法》和《財務》、《會計制度》、金融法規等財經法律、法規的學習輔導,提高經營者對加強企業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充分理解財務管理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要從企業的長遠發展去審視企業的經營管理,摒棄“小富即安”的小農意識,要做到規范經營、守法經營,這樣才能辦好企業、辦大企業。
2、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
財政部門作為企業財務人員的主管部門,要通過調查研究,找出私營企業財務人員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出培訓的方式和內容,有針對性地解決存在的問題。
也可采取企業會計互審互查方法,使他們在檢查中增長知識,以達到提高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之目的。
同時對私營企業中財務管理混亂的企業,應加強執法力度,對不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的,或采取不法手段偷稅的,應按照《會計法》、《稅法》的相關規定對企業法人予以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對相關的會計責任人員予以吊銷會計證等行政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3、加強外部監管力度
從目前私營企業的現狀來看,靠企業自身約束來規范會計工作是不現實的,我們應該更多地借助于外部監管,幫助私營企業實現會計規范化。
我國的會計監督是由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其中前兩種屬于外部監督。
國家監督是由財政、稅務、銀行、工商、證券、監管等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社會監督則以會計中介機構為主體,由其接受他人委托,對有關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驗資等工作。
如其在執業過程中,發現私營企業會計核算過程中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應及時上報財政、稅務等主管部門,對私營企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應予以嚴肅處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范11系統各所屬企業(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沿著健康和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各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財務體制。各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和規模,按照會討“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負責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
總公司設立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行使對各企業的財務領導權,為各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各企業財務部門在本企業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
第四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會同投資管理部對總公司重大項目實行資金的籌措、調撥和管理,以及重大項目的投資改造、財務預決算、利潤考核與收益分配等實行直接控制。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因所屬行業和經營范圍不同,應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0個分行業的企業財斧制度和13個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凡總公司財務本部制訂的明確規定運用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各所屬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各所屬企業制訂的財務制度和辦法不得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抵觸,并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或備案后方可實行,財務本部對其制度和辦法的執行情況有監督檢查權。
第六條
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辦理各種財會業務時,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總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企業各項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的變更與修改,須經財務本部批準或報財務本部各案。
第七條
各企業領導應注意發揮財會人員的作用,努力為財會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于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貿易合同的談判及投資、融資或其它重大經營管理決策,應有財務部門的經理(負責人)參與,決策者應認真聽取其意見。
第八條
11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核算。各企業的任務,由總公司統一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分解下達給各企業。總公司主要下達完成年度利潤計劃、上繳管理費基數并輔以營業額等指標。各企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計劃指標,并據此制定具體的財務計劃和全年財務預算,以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下同)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主管)和財務人員統一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對各子公司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總公司財務本部有任免建議權。
第二章資金、資產和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條
各企業的流動資金是為保證完成業務經營和生產任務而使用的周轉金,它包括總公司撥給的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和其它資金。總公司財務本部除提供投入資本中的流動資金外,原則不再提供其它流動資金。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各企業不得將流動資金用于正常經營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轉移給其他單位。信貸資金是各企業自行向銀行申請的借款。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籌資、融資活動,可向總公司申請為其提供信用擔保,但應符合總公司制定的《關于資金擔保和開立信用證的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必須與總公司簽訂“保證書”。各企業需要總公司為其墊付的貨款、項目公司的開辦費等,總公司在審核批準后,視同發放貸款辦理。凡各所屬企業向總公司申請的`借款,除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申請外,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參考銀行貸款利率加息計算。各專業公司一次從外部借款500萬元以內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
第十二條
各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它資產,不論其是總公司投入的還是經營中形成的,均屬國有資產,都應納入本單位財務帳目進行核算和監督,各所屬企業都不得持有帳外資產,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三條
各企業要制訂關于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凡購置的資產都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發生溢損應及時查清原因并處理。企業的經營者在經營本企業的資產時,應努力實現本企業資產結構的最優化,提高資產收益率,作為衡量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
各所屬企業進行重大項目開發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減少盲目性,做到科學決策。各所屬企業占用總公司的資金或惜款對外投資或開發項目,以及超出授權權限的,均應按規定報總公司審核批準。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條
各所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確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節支,認真搞好成本核算,力爭做到每一筆業務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條
各所屬企業的一切收入均應及時進入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納入本單位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截留收入,或者私設“小金庫”,搞帳外資金。
第十七條
各所屬企業應根據總公司的指導思想和計劃指標,編制相應的年度銷售。利潤和資金計劃,并報總公司財務本部。
第十八條
各所屬企業編制的各項計劃應對總公司任務進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同行業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條
各所屬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行業特點,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建立科學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嚴格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亂擠亂攤成本。成本項目、計算方法、開支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全面預算中各成本項目的指標(按收入比例確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確有必要改變和突破的,應事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
第四章稅收、利潤管理
第二十條
各所屬企業都應切實樹立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第二十一條
各所屬企業按國家稅收征管條例規定的辦法納稅,即:應按屬地原則就地交納的稅種,各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庫;應由總公司統一交納的稅種,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將稅款上繳總公司。各所屬企業實現的稅后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則上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彌補上年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條
法定公積金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一一10%提取,用集體福利;企業留利應先適當提取任意公積金,其余自主決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費按年初總公司下達任務數及時足額上交總公司。愈期不交者,總公司將派出工作組對其進行審查,并按有關規定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處理。
第五章會計報告
第二十四條
各所屬企業應按規定真實、及時地編制、報送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單獨編報報表的企業,其各種報表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不單獨編報報表而與總公司編制合并報表的企業,應于當月終了后5日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于當月10日出匯總合并報表。
第二十五條
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說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于本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說明。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定,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0
一、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經濟活動行為,確保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準則》以及相關《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二、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章財務人員及工作職責
四、財務人員的聘用一律由集團總部負責。
五、財務人員必須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重要的會計資料要健全檔案管理,嚴格按照《檔案管理條例》進行立檔、歸檔、借閱、注銷等登記工作,妥善保管,防止毀損、丟失。
六、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七、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
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簿、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公司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財務會同單位領導進行監交。八、財務部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協調、配合集團總部的查詢。
2、執行董事長和集團總部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按期向總部財務、董事長、提交財務分析報告等資料;
3、指導本部門財務人員的業務工作,正確核算成本、盈虧,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4、財務部門向稅務、工商、銀行等單位報送的所有報表,必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董事長授權資格人簽名后報出。
5、按照公司要求,協調并正確處理好企業與稅務、銀行之間的關系。掌握最新稅法規定,及時向稅務人員咨詢并辦理納稅和減免稅申報工作。按月按時申報納稅,積極配合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
6、負責公司制度施行時的有關協調、審核、監督工作,參與公司經濟合同等重要事項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犯規定的事項有權提出異議并報告總經理、董事長。
7、完成董事長、總經理臨時交辦的事項。
九、會計人員的主要工作職責:
1、在財務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2、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和財務部門報告。
第三章會計核算
十、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十一計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計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二、公司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十三、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1、房屋及建筑物30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的殘值率為10%。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四、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有效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確定。
十五、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第四章現金管理
十六、公司的現金收支業務必須通過出納人員,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業務發生的順序,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嚴禁白條抵充庫存現金。財務主管人員應對出納庫存現金隨時進行抽查(每月至少二次),查賬是否相符并做好抽查記錄。非本公司人員不得借款(含集團總部),特殊情況須董事長批準或同意。財務人員要經常督促借款人員按時報銷。每月末須報借款明細附報表后。
十七、核定現金借款限額;因公借款,一般情況下,事情辦妥或出差回來必須七日內報賬,歸還借款;特殊情況下(事先告知財務主管)十曰內報賬、還款;否則財務有權按違反財務制度論處。(現金限額標準祥見表1)
十八、所有款項(樓款或預售定金)原則上存入專用戶,不得坐支;特殊情況須說明原因(不影響相關事項的情況下)。所有支出經批準后從專用戶轉入正常戶使用。
十九、銷售規定:
1、售(租)樓(店)簽約:由售樓部辦理售樓簽約的同時,通知公司財務人員帶票據前來收款;
2、開票:售樓部人員按照合約條款開出收款票據,注明相關款項內容和金額,并在收款票據開票人處簽字,以示負責。
3、收款:公司財務人員根據合同條款和收款票據開出的金額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簽收貨款,并在票據收款人處簽字,以示負責。
4、售樓部應將每日銷售、收款等信息填寫相關”銷售報表”并以OA方式報送公司財務等相關部門和集團董事長、財務、審計部門。
除規定所用現金支付的項目外,一切付款均通過銀行轉帳結算(不得用現金支票),任何人員不得將現金收入款直接用于款項支付。
二十、財務主管人員應及時督促有關部門對應收款項的催收,清欠工作,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拖欠公款,是公司員工的直接從工資中扣除,超通知期限的按月息5%計收利息。
第五章銀行存款管理
二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借帳戶,不得將公司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損壞公司形象和利益,如發現立即制止并報董事長進行處理。
二十二、按揭樓款以存入的銀行回單為憑,出納人員據此填寫收據或發票。每月對賬
若有不明款項收支必須及時查明并按規定及時處理。按照各種結算方式的規定,填制或取得銀行即發的收款或付款結算憑證,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收支和
結余情況。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并按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
帳,為合理調度資金組織貨幣資金的收支平衡提供資料。第六章費用及款項支付管理
二十三、報銷或付款時的經辦人員流程:費用類:
本司員工誰經辦誰負責。
費用單據報銷程序:憑合法的原始票據→①經辦人→②驗收人證明人→③財務審核→④分管財務副總經理→⑤總經理→出納復核付款。
應酬或禮品等招待費單據報銷程序:憑合法的原始票據→①經辦人→②分管財務副總經理→③總經理→④財務審核(數額發票)→⑤出納復核付款。其它類:
對特殊無法取得發票又屬于正常經營開支的。財務只要審核數量、金額、大小寫是否一致即可;月底統一整理后到稅務局申請開發票補稅后再入賬,原單據做為附件附在后面。
工程類:
工程(進度)款或供貨款支付程序:
乙方單位提出并填寫工程進度款審核表,按程序到各部門批后,
由工程部預算人員為經辦人到財務部門填寫工程款支付申請書并經各部主管簽字后,財務部連同工程進度款審核表串發(OA)報董事長、集團財務。董事長三天內批復(假期順延)。
工程(供貨)進度付款審批表。
(3)財務根據合同和預(結)算等資料進行審核。付款時要附發票,貨物采購還要有本司指定人員的驗收。
(4)多數散戶付款,有關部門要統一造冊,集中審核,手續完備后才能支付。二十四、任何人無權隨意給員工增加工資,調增工資需經董事長審批方可調資。
每月工資發放必須按規定的考勤制度計算后編出工資表,經審批后發放;獎金及過節費應事先向董事長申報,批準后開支。
二十五、電話費嚴格控制公務外使用電話,要求長話短說,廢話少說,盡量減少通話時間和次數。對公司固定電話、個人移動電話公務通訊實行包干制度即:辦公、移動電話包干。辦公室每月報送或取單給財務報銷并登記;財務年終統計結算。
二十六、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實行分項計算的方法,經審核后方可報銷。
3、探親人員根據不同地區由辦公室統一擬出方案(夫妻、兒女),報總經理審批。
4、公司有緊急業務或特殊事由的出差人員,其出差費用(含交通工具)由總經理特批后報銷。下級人員隨從上級人員出差可以按上級人員或特批人員的住宿標準執行。集團總部派人協助人員的工資及差旅費(單程)由本公司規定先行報銷交通費用;回程差旅費由集團總部墊發,經董事長批準后到公司隨時報銷。
*工資為代收代付。*
5、報銷票據背面都要有經辦人簽字或騎縫簽字。
6、遇到特殊情況,超出報銷標準,審核時須注明超出金額,最后由董事長決定簽字。
二十七、辦公費用,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辦公室根據各部門使用情況填寫”申請單”經批準后購買,并由專人負責登記保管,各部門人員領用辦公用品用具時應登記,到辦公室領用。
二十八、對于10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購置必須事先寫出書面申請報告,說明購置原因等事項,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置。
二十九、除預付工程款以外所有非實物性款項支出,單筆凡超過10000元的要說明事由并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付款。日常經常性開支按月計劃統一審批。三十、業務招待費,本著”節約、實惠”的原則。嚴格執行報批制度,每次業務招待均應事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并批準。*
三十一、禮品費用。贈送禮品一律實行事先申請,并征得總經理同意及批準。凡一次贈送禮品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的必須事前報董事長審批。
第七章其他事項
三十二、財務部門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資產清查工作,確保公司資產安全完整,帳實相符,提高公司資產利用效率。如發生財產盤盈盤虧,
應立即書面報告、查明原因,正確劃分責任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處理。
三十三、建立票證的購買、保管、領用、注銷登記制度,特別應對現金支票、銀行結算支票、發票和收據等重要票證加強管理,做好備忘記錄。
三十四、加強對財務印章內部牽制管理,實行印章分離掌管,財務專用章由財
務主管負責保管,支票印簽何優仙一枚由董事長授權者根據董事長簽字蓋章、另加一枚由董事長授權,登記并妥善保管。(注)
三十五、出納人員定期向總部和董事長報送的資料有:
序時的現金日記賬OA(每天)
序時的銀行日記賬OA(每項)
員工的工資表OA(每月)
現金結余清單(含借款單)OA(每月)
銀行調節表(不一致)OA(每月)
銀行對賬單(OA)
三十六、財務部門定期向董事長報送的會計資料有:1.資金收支計劃情況表(月計劃表季計劃表)在當月25日前報下月或下季。
財務報表(每月) OA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財務情況分析(每月)OA (開發成本明細項目、費用、納稅、往來分析)
工程(供貨)進度款一覽表(每月)OA
合同登記一覽表(無新增不必) (每月)OA
樓款銷售一覽表(每月)OA第八章附則
三十七、本規定是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據,自20xx年9月5日起執行。
三十八、本規定授權財務部集團財務部、審計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1
為了加強勞動保護,改善條件,保障職工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促進企業的經濟效益,特制訂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一、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的指導下,企業對安全工作必須逢會必講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目的、意義,布置生產任務同時布置安全工作。做到經常性地宣講憲法、法律、法規和勞動保護條例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知識的教育。增強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
二、對新進企業工作的各種用工性質各工種的人員必須經過企業的安全教育,填寫安全教育卡,經考核后分配到班組。再由班組依據班組工作性質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后方可上崗操作。
三、采取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使用新設備,必須依據新設備的工作特點,企業必須制訂好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教育,經考核后方準上崗操作。
四、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送市勞動部門培訓、考核、發證和堅持兩年一審核制,持證上崗操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2
為了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控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財務部是公司獨立的財務會計機構,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考核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參與各種計劃審定和重要經濟合同審查,檢查計劃、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財務人員實行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編制各種財務報告,向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籌劃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協調相關方面關系。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4、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5、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司印鑒、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經理進行監交。
6、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采用《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7、公司股東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8、本制度經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報財稅機關備案。如遇國家相關制度修改變更,本制度與其相抵觸的,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3
1、收入:
為少交稅收入記在賬外或是將不確認收入,將收入掛在往來科目中,此時也不會開增值稅發票,錢貨早已經交易。
2、成本:
①、情況1往往產生問題是賬面庫存商品成本結轉不及時,貨物已經發出但未記錄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費已經計入成本,而與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產類企業因車間零部件較多,材料入庫、出庫記錄不及時、不準確而產生賬面成本不準確,甚至有企業平時的成本按估計的方法來核算成本。
③、平時不對庫存進行盤點,使賬務和實際情況脫節,財務記錄不準確。
3、資金:
①、一般缺少資金,向銀行借款較多,一般與其他企業互相擔保;向個人借款用于暫時的'資金往來或是生產經營,利息高于銀行貸款;有的還會存在職工集資問題。
②、現金、銀行存款:賬面現金較多,實際現金一般遠少于賬面,存在較多白條;現金使用不合規。
③、往往有較多的業務費(給客戶采購人員的回扣),在白條中列支,到最后沒有相應的發票或是費用單。
④、出資、增資不實,往往是先出資再抽逃,以后通過費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員工資問題:
①、往往繳納不足,與部分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
5、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①、固定資產入賬時間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導致折舊、攤銷在不同年度差異,也使損益表差異,甚至影響不同年度的盈虧情況。
②、賬面記錄與實際往往有差異;攤銷問題。有些可能已經報廢或減值,但仍掛賬。
③、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一般金額較大,應與當地同等情況比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合同隱藏大額的非正常交易等。此處僅列指幾條,更多問題大家共同討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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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強化總公司及分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會計法》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三條 分公司是總公司派出的,代表總公司實施產品推廣和銷售行為的內部組織機構享有相對獨立的市場推廣自主權。
第四條 總公司為整個公司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的中心,承擔辦理企業(含分支機構)設立、章程修訂、合同管理、銷售業務管理、擁有企業經濟活動中的全部債權并承擔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相應民事責任。
第五條 分公司負責人(經理)是本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責任人,直接對總公司負完全責任,嚴格執行總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管理制度。
第六條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執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對分公司的各項財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分公司一切違規違紀行為享有絕對否決權,并有責任向總公司相關領導匯報。
管 理 目 標
第七條 強化監控力度,簡化核算程序,貫徹執行“收支兩條線”和對公司資金運營實行全過程控制的管理原則。通告全員職責透明度,實行層層責任到人。注重會計隊伍建設,營造公正、廉潔、向上的工作氛圍。
一 般 原 則
第八條 會計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制度和總公司的銷售管理政策。
第九條 財務管理模式是以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實行對資產全過程運行控制管理為原則、以總公司全面核算為主、分公司輔助核算、數量統計為必要補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條 會計記賬采用保持與總公司平行記賬的借貸復式記賬和單式序時分類記賬相結合的記賬方法,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 會計事項的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的一般原則。
會 計 基 礎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十三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于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的規范:
1、 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 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 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并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注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毀,短少。
5、 提高發貨單的客戶回簽制度。發貨后,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 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 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銀 行 賬 戶 的 管 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戶的設立:
1. 分公司設立賬戶,只能使用總公司指定的賬戶,用于分公司貨款的收取及解繳總公司,賬戶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2. 收入賬戶只能收入款項,除向總部解繳賬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項。
3. 費用賬戶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費用開支,包括零星采購。
倉 庫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銷售產品的主要部分由總公司集中采購,其他產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購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購,所有采購的實物都必須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六條 倉庫單據管理:
一、材料倉使用單據主要有:《入庫單》、《出庫單》、《報廢單》、《退貨單》、《退倉單》,所有材料的進出都要用相關單據來反映流動情況。
1. 《入庫單》:辦理入庫時,首先要取得送貨單位的有效單據作為入庫憑證(如發票,收據,送貨單,采購合同),同時入庫單上要寫明送貨單位,送貨日期,及實物名稱,單價,數量,總金額等相關信息,如生產使用的實物,應該同時注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凡是在外采購的物品,一律都要在倉庫辦理入庫手續后方可使用,包含辦公用品的采購,不同類型的物品應分單入庫(如生產,辦公)
2. 《出庫單》:所有實物辦理入庫后,在領用時必須開具此單,領用時,倉管應在出庫單上寫明項目名稱或用途,領用人,領用日期等相關信息,領用人領取物品時首先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倉庫才準許辦理出庫單。
3. 《退貨單》:所購物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是采購數量超計劃時,將物品退還給送貨單位時開具退貨單,同時送貨單位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退貨。
4. 《退倉單》:領用人在倉庫領出物品后,因質量問題或者與實際需求不符合時,可以將物品退到倉庫,倉管開具退倉單,經辦人簽字確認退倉。
5. 《報廢單》:一般適用于領用人領用的低值易耗品類,需要換新的時候(如生產用工具,辦公用具),使用報廢單時,經辦人員應事先找品質人員鑒定該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鑒定是否屬于報廢范圍,對于確實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準許做報廢處理。
二、成品倉使用單據主要有:《成品入庫單》、《成品出庫單》、《成品調撥單》、《成品退貨單》
1. 《成品入庫單》:所有產品在生產完成后應及時辦理成品入庫,入庫單上應該寫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實物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倉管,經辦人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入庫。
2. 《成品出庫單》:所有產品在出庫前先辦理出庫單,出庫單上應寫明項目名稱,貨物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出庫單上應有倉管,經辦人員的簽字,有必要時可以同時寫上送貨車輛的車牌號,以備查。
3. 《成品調撥單》:主要適用于成品的內部轉移,由當前管理的倉庫轉到其他管理場所,所有成品需要內部轉移時必須開具此單,不能在沒有單據的情況下隨意轉移產成品,調撥單上應寫明調撥的地點,時間及事由,同時必須有倉管及調撥相關人員的簽字。
4. 《成品退貨單》:當成品發到現場,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人為損壞,客戶要求退貨,且無法修復的情況下使用此單,并確定責任歸屬,退貨時應有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接受退貨,作為退貨處理。
第十七條 倉庫賬務設置及其他要求:
1. 倉庫記賬員必須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庫明細表》、《材料出庫明細表》、《材料進銷存匯總表》、《成品入庫明細表》、《成品出庫明細表》、《成品進銷存匯總表》及其他相關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賬務核算,分公司會計應根據倉庫的各明細賬,進銷存匯總表,對各貨物的總額進行核算。
2. 所有賬表應按月份逐筆登記,明細要求應和各單據的信息一致,包括單據發生日期,發生內容,備注說明,單據編號等信息。所有信息應和單據核對清楚,保證原始數據的準確性,避免錯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倉庫每月末應對倉庫進行盤點,《盤點表》由倉管員填寫并簽字,交財務部會計復核,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會計必須客觀、仔細核對盤點實際庫存與賬面結存,如有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書寫盤點報告和《差異明細表》,經倉管、會計及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后,報總公司審查、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
4. 盤點表是分析盤點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和調整賬務記錄的原始憑證,制作一式三份,即倉管員、分公司會計各一份,另一份寄回總公司備案,以備查。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資產的定義:
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第十九條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 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 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 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打印機、復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家具等。
4. 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 生活設施,指用于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 其他資產:不屬于以上幾類的其他類型的各種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 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 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 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 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準后才能處置。
費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條 費用的定義:
費用是公司進行市場推廣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總耗費,是總公司獲得最大收益的的總投入,是為加快實現銷售的根本保證。費用管理維系著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分公司負責人對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完全責任,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理的費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絕對否決權。
第二十二條 費用預算管理:
為了確保分公司資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資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門的監管能力,可以編制《部門費用預算表》,事先預算出各部門費用,以此作為分公司費用參考依據。
1. 各部門負責人每月25日向財務部提供下月的部門費用預算表。可以是電子檔,財務部以此作為費用參考依據,并于每月30號召開當月各部門費用分析會,討論當月費用的使用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更好的完善費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總公司提交下月費用預算表。中山分公司向總公司提交費用預算后,總公司將以此作為分公司下月費用參考,安排資金計劃。同時,深圳總公司對中山分公司費用使用情況,每月做一次溝通討論,提高費用管理。費用預算表編制的內容(詳見費用預算表-樣表)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費用借支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備用金權限標準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按規定權限審批后,交費用會計審核簽字,出納拿審核后的借支單支付款項,借支人需在借支單上簽字。
2. 備用金進行實報實銷制,為了及時反映費用發生情況,借支人員每月報銷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員在財務部借款余額不能超過3000元(可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超過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及時提供費用報銷單據后方可再借支款項。
3. 支付備用金后的借支單,由出納收好交由會計做賬務處理,報銷時由出納開具相應報銷金額收據,借支人員不能自留借支單,借支單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據作為個人報銷憑據以備查。
第二十五條 費用報銷類型:
費用報銷按單據類型分為:日常費用報銷、差旅費報銷、實物報銷。報銷人員未分開報銷時,財務有權退回,不予辦理。
1. 用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于日常經營管理期間產生的業務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 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報銷單》,主要適用于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 實物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于購買生產,辦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設備等。報銷時提供倉庫入庫單及相關購貨單據(主要為發票,收據)
4. 報銷單據都由報銷人自行粘貼并填寫完整,區別費用性質分類粘貼(如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不能混合粘貼,便于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條 費用單據粘貼標準:
1. 票據的粘貼范圍應以粘貼單的大小為界,不能超出粘貼單范圍進行粘貼,粘貼時應沿粘貼單的右界從右至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留一定間隔距離,以保持單據表面平整,便于單據的裝訂存檔。
2. 每筆費用的產生要寫明發生的原因、 具體時間、地點,產生費用涉及到除報銷人以外的人員時,需要同時注明相關人員的名字,費用產生能歸屬到項目的必須寫上完整的項目名稱,對于費用產生原因說明籠統,費用發生時間與發票不符的,不予報銷
3. 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準涂改,尤其是費用金額,否則無效。
第二十七條 審批權限:
1. 申請備用金時,金額3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審批即可,申請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2. 費用報銷時,報銷單據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 確認無誤后交費用會計簽字審核,再給總經理審批,待手續都辦理完整后,出納開出相應報銷金額的收據給報銷人簽字,確認報銷。
第二十八條 費用報銷標準,見《費用報銷制度》。
對 賬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對賬是檢查分公司會計核算正確信息正確與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資產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監控手段。分公司應建立財務人員與業務人員聯合對賬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 出納(會計)對現金、銀行等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月末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月末就銀行存款與各開戶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進行核對,并對未達賬項進行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會計匯同業務人員不定期對客戶的匯款進行核對,加強客戶直接匯款總公司的跟蹤。
第三十二條 會計和業務員每月與客戶核對一次銷貨往來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條 每月月末,會計將分公司各明細賬與總公司相關賬目資料進行核對,使總公司與分公司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會 計 檔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時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由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組成,其他資料包括客戶資料、產品銷售價格表、經濟合同、現金盤點表、存貨固定資產等結存類財產的實地盤點表等。
第三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歸檔裝訂成冊。在會計月度終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滿六個月,期滿之后編造清單移交總公司財務部。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財務人員處理日常會計業務的行為準則,本制度解釋權為總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本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目前我司經營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及下屬各分店的財務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其他加盟合作的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核算體系
第三條統一核算,分級管理。公司財務核算體系由總部-地區總部(必要可設)-輔助核算部門/輔助核員-分店構成。公司的核算以總部為一個核算中心,所有的分店都視為該總部的銷售終端,門店的所有賬目必須并入總部賬目,同時門店應根據管理的需要設置必要的輔助賬目,并定期與總部總部對賬。門店所有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都歸總部或地區總部統一核算。在總部和分店不在同一個城市當中,或是在比較近的下級縣市設置門店,總部可以視情況而定在該區域設置輔助核算部門(可以是單獨指派一個人),作為總部在該區域負責對所有分店的核算、監督、匯總等職能,輔助核算部門/輔助核算員是總部為了管理的目的所設的異地部門,輔助核算部門/輔助核算員直接向總部負責,并對該區域所有分店進行日常工作的監督和票流的匯總工作。公司在非總部管理輔射區域內,可以設立區域總部,實行“總部——地區總部——門店”的管理模式,地區總部在總部監督下嚴格按總部有關規定開經營管理活動,并進行獨立核算,從而形成總部和地區總兩級管理體制。區域總部具有單獨的財務核算中心,區域總部下設的所有的門店的所有帳目都入區域總部的帳目進行統一核算,區域總部應定期和總部進行對帳工作,并在指定的財務核算周期內向總部上交經營和財務報表,由總部進行帳套合并處理。
第四條由連鎖總部進行統一核算是連鎖經營眾多統一中的核心內容。區域性的連鎖企業,由總部實行統一核算;跨區域且規模較大的連鎖擴展,可建立區域性的分總部,負責對本區域內的店鋪進行核算,再由總部對分總部進行核算。
第五條本企業統一核算的主要內容是:對采購貨款進行支付結算;對銷售貨款進行結算;進行連鎖企業的資金籌集與調配等等。
第六條店鋪一般不設專職財務人員,店鋪與總部在同一區域內的,由總部統一辦理納稅登記,就地繳納各種稅款;店鋪與總部分跨不同區域的,則由該區域的分總部或店鋪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登記,就地繳納各種稅款。
第七條區域分總部應定期向總部匯報該區域各店鋪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及各項制度執行情況。
第八條原則上連鎖企業在建立時就應實行統一核算,有特殊情況的企業在實行連鎖初期,可以分階段、分步驟地逐步進行核算上的統一。第三章會計核算原則、科目及報表第九條本公司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十條本公司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第十一條本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十二條公司及下屬各分店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計提折舊、應交稅金、各項攤銷和預提等均應按規定時間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三條本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十四條本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數額;企業因分立、合并、變更投資時資產評估或者合同、協議確定的資產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
第十五條本公司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股利、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款、待攤費用、存貨等。應收及預付款、待攤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價;應收票據按面值計價,其貼現利息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六條本公司不計提壞帳準備及存貨跌價準備,年度內所發生的壞帳損失直接計入期間費用。
第十七條本公司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下設置備用金二級科目,公司采用備用金定額管理制度,根據具體情況,核定一定金額的備用金,使用單位實際使用后所產生的支出,以符合公司規定的原始憑證向財務部報帳,財務部在審核無誤后用現金補足備用金定額。
第十八條本公司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下設置內部往來二級科目,專門核算本公司下屬各企業內部之間以及與公司本部之間的業務往來。
第十九條本公司的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均按實際成本計價,上述各項存貨的發出和領用,均按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
第二十條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各種用具物品,如家具用具、辦公用具、工具、陶瓷用品等;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攤銷方法,所有低值易耗品均在領用時一次性計入當期費用(個別分店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對各分店的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盤盈的存貨沖減當期費用,盤虧和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當期費用。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或雖不屬于經營用設備,但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物品。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凈殘值率按固定資產原值的1%確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以下規定執行:(一)房屋為20年;(二)通用機械及其它設備為10年;(三)電子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提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提折舊。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第二十六條公司出售或清理報廢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殘料價值減去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七條公司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原值減估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值扣除累計折舊、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即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從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性進入長期待攤費用;年底在申報所得稅稅前扣除時,應從開始生產經營的次月起在3年的期限內分期調整扣除。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所發生費用直接計入當期的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而各分店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直接計入當期的營業費用,各分店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
第三十條本公司不計提職工福利費等,所發生的職工福利等開支直接記入期間費用,但其開支累計金額不得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4%。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實現的營業收入按實際價款核算,當期發生的銷售折讓及免單,直接沖減當期營業收入;當期發生的現金折扣,屬于公司的計入財務費用,屬于各分店的可計入營業費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的稅后利潤按下本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被沒收財物損失和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款;
(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三)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三十三條本公司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會計報表主要有如下幾種:
(一)資產負債表(月);
(二)利潤表(月);
(三)分部報表(月);
(四)現金流量表(年度);
(五)管理費用明細表(月);
(六)營業費用明細表(月);
(七)利潤分配表(年度);
(八)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以上各表按財政部規定格式填制,公司分部報表及分店利潤表本公司要求體現毛利率和凈利率,各分店應于次月8日前將各種報表上交財務部。財務部應在每年度進行合并報表的編制。
第四章資金及費用的'管理
第三十四條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的資金主要采用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式,在到達州市內的下屬分店,當天所有收入應全部存入該分店的開戶銀行(分店只能存入不能支取),其小額支出采用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較大額的支出則由公司出納員進行支付;外埠下屬分店的全部收入則采用按50%存入該分店所在地的開戶銀行(分店只能存入不能支取),另外50%交由分店出納員用于支付日常采購及零星開支,而較大額的支出則采用分店提前申請,總經理批準后,再由公司轉款到該分店出納支出帳戶。
第三十六條針對大宗原材料的支付,根據與供貨商的約定進行核對,財務人員應對入庫單及張數、入庫單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驗收簽字等事項認真審核,同時收回入庫單結算聯并出具貨款結算單,在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根據資金安排情況付款。
第三十七條對于原材料的零星采購,采購人員必須在當天持采購發票和通過驗收并簽字的入庫單,經財務人員審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三十八條出納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總經理審核同意后的用款申請表辦理。用款申請表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第三十九條關聯企業之間內部往來款項,用款單位要開出《收款收據》蓋齊有關印章,注明時間、金額、用途,放款單位出納人員要在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付款。
第四十條因辦理公事需要財務預支款項的,可向出納借款,借款人應認真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人、時間、用途、金額、及約定償還時間,并經部門經理、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借款人在公事辦理完畢后,應在當天到財務部履行報賬手續,逾期不報賬者,財務部門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四十一條購置資產、物料用品應按規定填制申購單,辦理審批手續。報銷時經手人、驗收人應在發票上簽字并注明用途,連同入庫驗收單一并交由財務部門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四十二條購置零星物品、資產維修及其他開支,報銷人應在提供的發票上注明用途,同時在經手人、驗收人簽字后交由財務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四十三條公司因業務需要開支業務招待費時,應事先報總經理批準,本著節約、合理、有效以及不超標的原則,嚴格按照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執行,報銷人在填寫費用報銷單后,經財務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四十四條公司員工工資應由人事管理部門按月根據考勤情況編寫員工工資發放表,計算應發應扣及代扣款項,核算出各員工實發工資數后交由財務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發放。
第四十五條出納人員在付款業務中,應認真審核原始憑證中的經濟事項是否真實、準確、合法、大小寫是否一致,是否具有經辦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的簽字,是否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付款,同時應根據付款方式加蓋“現金付訖”或“轉賬付訖”戳記。
第四十六條出納人員應嚴格遵守現行的現金、銀行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得坐支及挪用現金,不得白條抵庫;否則,以挪用公款行為追究出納人員責任。
第四十七條公司出納人員在財務部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出納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財務部規定的財務工作操作流程進行出納收支業務工作;出納必須在完成每天的支付業務后,及時登記日記帳,并在正確填制“出納收付報告單”后連同原始憑證一并交給會計,便于會計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章采購及資產的管理
第四十八條各分店的原材料采購,采用供貨制,在供貨商確定之后,根據第二天的營業預測,開具采購計劃書,核定后通知供貨。
第四十九條供貨商將原材料送到后,店長應對原材料的數量、質量、單價等進行驗收核定,并通過“高點餐飲管理軟件”錄制入庫單,該單以一式兩聯的方式打印出來,在驗收人等(二人以上)簽字后,第一聯交給留由該店保存(月底一起上交公司),第二聯交供貨商作結算憑據。
第五十條各分店產品的供應與保管由吧臺專門負責,貨商將產品送到后,店長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單價等進行驗收核定,并通過“餐飲管理系統”錄制入庫單,該單以一式兩聯的方式打印出來,在驗收人等簽字后,第一聯交財務對帳用,第二聯交供貨商作結算憑據。
第五十一條財務部門應定期和不定期對企業的各項資產進行清查及抽查,核實債權債務,查明財產物資的實存數量與帳面數量是否一致,各項結算款項的拖欠情況及其原因,材料物資的實際儲備情況,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及其完好程度。
第五十二條財務部門在清查核實上述情況后,應當將清查核實的結果及其處理辦法向總經理報告,并按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第五章內部牽制制度
第五十三條本公司設置專職現金出納員崗位,實行錢賬分管,現金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特殊情況的,分店可設置兼職現金出納員崗位,兼職現金出納員的責權與專職現金出納員相同。
第五十四條本公司單獨設立現金日記帳,現金出納員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現金出納員應按照日記帳的登記要求登帳,做到日清月結;財務部應定期或不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同時編制現金盤點表。
第五十五條本公司設置銀行出納員崗位,根據系統資料和銀行存款,負責對各分店營業收入的稽核,保證資金的正常回籠,同時負責公司內部之間款項的劃轉工作。
第五十六條本公司單獨設立銀行日記帳,銀行出納員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銀行出納員應按照日記帳的登記要求登帳,做到日清月結;會計人員應定期核對銀行日記帳和銀行明細帳,銀行出納員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余額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五十七條銀行帳戶印鑒及支票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經理名章由本人保管,支票由出納員保管,不得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五十八條本公司各分店設置專職會計崗位,負責本店財務的日常核算工作,保證“餐飲管理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對本店營業收入的核查工作、系統數據與手工簽單(掛帳、免單、銷售折讓、跑單等)的稽核工作、酒水單據的每日核對工作,負責監督并參與本店物資的采購、驗收、保管、耗用、盤點等工作,嚴格采供兩條線,負責對本店庫存與銷售的連動分析,并保證準時準確上傳各項財務數據。
第五十九條出納員因暫離崗位臨時性交接時,應編制交接表,一式三份,由主管會計監交;因工作調動、辭職等永久性交接時,應編制交接表,一式三份,由本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財務部監交。交接記錄應由三方簽名,并作為會計檔案保管。
第六十條出納員崗位采取輪崗制度。出納員在同一單位一般不得連續超過五年。
第六十一條本公司設置專職審計崗位,專門負責對本公司及下屬分店的所有經濟業務、會計檔案等進行稽核、審查工作,并按月編制審計報告。
第六章財務檔案
第六十二條財務部應負責對各種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資料的裝訂、登記、歸檔及保管工作,與之相關的儲存光盤、U盤等應指定專人進行保管。
第六十三條公司的會計檔案資料不得借出,不得私自進行復印、拷貝,如有特殊需要,經公司批準,并在辦理了登記手續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但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抽換。
第六十四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本管理制度從通知之日起執行。第六十六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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