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財務管理制度1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展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置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標準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回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開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方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
財務報表
。
第22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25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第29條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35條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節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36條計劃財務部和各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37條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 現。
第38條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39條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40條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41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會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的(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貿易貨款的,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20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的(含3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3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自帶匯票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2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購置、維修固定資產的,3萬元以下的(含3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3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含1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元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房地產開發和工業項目的,按已批準的合同的規定付款。匯出境外的資金,外貿企業的經理、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可共同審批5萬美元的(含5萬美元)資金,其余:10萬美元以下的(含1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至20萬美元的(含2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20萬至50萬美元的(含50萬美元)由總經理審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42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凡委托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43條各單位應建立資金回籠情況的跟蹤制度。凡付出款(物)5萬元以上的,各單位財務必須逐項跟蹤基1資金回籠情況,并按月匯總后上報計劃財務部、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對到期的應收資金,各單位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
第44條各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營來收入現金。
第45條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46條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 現和大額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錢柜。
第47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48條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49條各單位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50條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視金額大小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規定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51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52條商品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介紹費、手續費等,必須注明商品批次及購銷發票號碼,經經理批準后才能報銷。其中對介紹費和手續費,經辦人還須另付合同書和說明報批:20xx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xx元至1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1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53條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提取后應專款專用,不得私分、貪污。公司本部各部、室的業務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1000元以下抒總會計師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公司本部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20xx元以下的由部會計師審批報銷,20xx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54條探親旅費、醫療費等按國家的規定報銷。
第55條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xx元以下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xx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5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第56條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報經批準后才能購置。其中,屬專控商品的,還必須報經專控部門批準后才能購置;非專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購置。
第57條各單位對中、長期投資要選好投資項目,節約投資費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高投資效益。各單位財務必須對投資的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并加強對投入產出資金的管理。任何投資,均須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投入。
第58條各單位所創的外匯限于進出中貿易使用。其他外匯買賣的價格由總會計師根據市場情況審定一個最低、最高價,所進行的外匯買賣均不得低于審定的最低價、最高價。
第59條下屬公司、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其貸款需公司擔保的可報計劃財務部審查。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下屬公司、企業如資金周轉困難需向公司臨時借調的,應先報計劃財務部簽署意見后,50萬元以下的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部經理審批。借款按期參照銀行貸款計收本息。本系統內的相互借款均計收本息。
第60條嚴禁下屬公司、企業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第61條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62條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臺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第五節工資及獎金
第43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44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45條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定。
第46條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7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8條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第六節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49條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第50條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七節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第51條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第52條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第53條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盈虧表同時抄報上級財務部門。
第54條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財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
第八節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55條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 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56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57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58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財務管理制度3
一、財務工作由村委會統一管理,執行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和規定,實行計劃管理和民主管理。具體由村委會主任抓財務工作,審議和批準各項財務開支。財務人員要按時制定年度開支、預算計劃、做好本村有關經濟方面的統計和各核算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財務人員必須秉公辦事,遵守財經紀律,敢于堅持原則,同一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作斗爭。有權參與村內一切涉及財務的'分議,有權拒絕辦理一切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及有權向村黨支部或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會計人員保持相對穩定,任免和調換必須經村委會集體研究批準,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三、村委會財務人員要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并加強現金、有價證券發票的管理。由鎮政府統一委托會計核對現金、存款。收款使用統一的發票,由會計制單,發票由會計專管。出納員不得以私人名義開戶存款,不準以白條抵庫,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出租、出借銀行帳戶。嚴格控制各種借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職權、特權私自借款。
四、日常支出實行支書、主任“雙簽”制,并由農村會計(報賬員)、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審核下賬。村集體單筆開支1000元以上、公益性項目支出5000元以上,必須經支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并附參會人員簽名蓋章的會議記錄下賬。
五、實行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財務人員每季度在財務公開欄上公布上月的收支情況,接受村民監督。
六、財務人員要持證上崗,會計員、出納員不得互相兼職,不得由村干部直系親屬擔任。
七、強化固定資產管理,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防止流失。
八、做好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設立會計檔案柜,在次年的三月份前統一將各核算單位的各種合同協議、財務計劃、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憑證、帳冊、報表、交接清單、會計資料、票據存根等分類整理、裝訂成冊移交檔案室保存。
九、規范財務管理,統一帳冊、票、據、表、證,統一科目,使用統一的帳簿、單據、記帳憑證和報表。按新的財務會計制度,設立三帳(現金日記帳、總分類帳、明細帳)。
十、村委會每年實行財政預決、算制度,村委會任期屆滿、主任離職實行審計制度。
十一、村的財務工作接受鎮財務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財務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循增收節支、精打細算、勤儉辦事的原則,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適用范圍:局機關及會計核算中心。各站所可參照執行
二、財務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原則,堅守制度,處理好每一筆財務帳目,理好財、管好錢、做好帳。三、財務人員要做到日清月結,每月向局長匯報一次上月財務收支情況,當好領導參謀助手。
四、嚴格財經審批權限。凡是局機關、基層站的財務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要報經局長簽批,20xx元以上支出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后報批。
五、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局機關、基層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統一管理,集中建帳,分戶管理,專項專用。嚴格執行錢帳物分離,即:管物不管錢帳,管帳不管錢物,管錢不管帳物。
六、局機關財務室和會計核算中心應做到增收節支,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七、嚴格財經手續。費用發票一律使用正式發票,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者齊全方可報銷,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付和不入帳。
八、因公出差、下鄉按縣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如實填報,填寫報銷單要詳細寫明起止時間、地點、報銷標準等。凡填報不實者,局領導可拒絕簽字,辦公室可拒絕審核,財會人員拒絕報銷。
九、局機關干職工外出出差等公務需提前借款的,必須經局長簽字批準方可借支,借款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核算所需經費,并在回局后及時辦理核銷手續。其他個人非公務一律不得借款。
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現金管理按照結算、存入、支撥、轉借的`要求,做到手續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現金管理人員不得公款私存,否則,按違紀論處。過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元,否則,由于保管不當,出現短款、丟失或失盜等現象,責任自負。
十一、辦公用品采購。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采購的方法和程序:
(1)局領導和各股室(含會計核算中心)根據業務工作需要,提出辦公用品需求計劃,報辦公室匯總;
(2)辦公室將全局辦公用品需求情況向局長請示匯報,待批準后確定全局辦公用品采購計劃;
(3)由辦公室和財務室按需求進度統一購買、保管,并填寫《溫泉縣畜牧獸醫局辦公用品采購登記單》;
(4)局領導和各股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登記領取,領取數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
(5)費用結算,憑有稅發票和采購用品詳單即辦即結。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辦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單項價值超過20xx元的國有資產。
采購辦法:
(1)單項價值在20xx元(不含)以內或采購總額在10000元(不含)以內的大宗辦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購置的,須先提出采購申請,注明用品名稱、規格、型號、用途等具體要求,報業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局長同意后,到辦公室登記,由辦公室和財務室負責統一采購結算。
(2)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采購總額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購項目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確定,由相關股室和辦公室、財務室按財政紀律規定辦理采購手續,需政府采購的委托區采購中心統一辦理,由局財務結算。
十二、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帳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工作人員調離原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相關管理人員簽章清帳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十三、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實施。
財務管理制度5
一、留守學生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各部門、班級、科任教師都要重視留守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為留守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二、留守學生的校外管理責任人是其監護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對其監護對象進行全面細致的跟蹤管理,抓好留守學生的校外學習、生活和活動,保證留守學生的'安全。
三、學校留守學生之家要堅持經常開展思想品德、文化知識、法紀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并對家長和監護人開展定期專題培訓活動,共同促進留守學生的健康成長。
四、學校要在學年初和留守學生的家長、監護人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職責,分清責任,細化措施,抓好落實。
五、學校提倡、鼓勵老師和留守學生幫扶結對,擔任“代理家長”、“愛心媽媽”,給予留守學生熱情、親情和友情,使留守學生感受到組織和家庭的溫暖,互幫互助,共同成長。
六、留守學生要遵守學校、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老師、家長和監護人的正確教導,自尊、自愛、自強、自立、自護、自律,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爭做社會主義事業建設的合格接班人。
財務管理制度6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議工作,保證合作社財務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處理合作社各項經濟業務。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合作社的全部財務工作、會計核算過程都在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政策法律嚴密指導下進行。
三、會計核算
1、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取得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無誤后,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薄,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于記賬規則的規定記賬。
3、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4、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要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完整、做到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5、在財務報銷過程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一律不予辦理。
6、對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本合作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會計人員對于違法的收支,不予辦理,并進行制止和糾正。
五、財務會計人員崗位主管責任制
1、會計主管崗位
(1)對各項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地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銀行借款計劃,籌措資金計劃、并組織實現。
(3)定期開展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不斷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
(4)參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5)審查并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經濟文件。
(6)負責向本合作社領導和全體股東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稽核,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會計報表。
2、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款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
(2)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款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4)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財務管理制度7
財務科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搞好會計核算。
二、負責各項資金管理,積極籌措、合理使用資金,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嚴格按規定辦理財務收支。
三、負責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和財務決算。
四、認真搞好記帳、算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五、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節約開支,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充分用財務數據,客觀、真實地對預算執行情況、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析,及時為領導提供準確數據。
六、按照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負責記帳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資料的立卷、建檔工作。
七、負責債權、債務和固定資產的核查工作。
八、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
九、負責各處室經費申請報告和政府采購手續的審查、監督和呈報工作。
十、負責基建資金的籌集和撥付,合理調度,嚴格審核程序,按施工進度和計劃撥款,做到專款專用。
十一、完成領導和有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科科長崗位職責
一、在分管校長的領導下,負責財務科的全面工作。
二、嚴格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負責各項財務標準制度的執行、監督和解釋工作。
三、認真做好全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安排部署檢查財務科工作。
四、負責組織財務預算和年度決算的編制工作。
五、嚴格遵守各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合理調度使用資金。
六、組織財會人員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充分發揮會計工作的核算和監督作用。
七、負責年度預算、決算、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及各項業務內容的稽核工作。
八、積極組織收入,按時足額完成各項上繳任務。
九、負責基建款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單位使用現金必須嚴格按照《條例》規定范圍使用。
2、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和各項費用支出范圍、標準,嚴格把關。
3、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坐支現金。
4、嚴格遵守財政支付中心的管理制度,及時到支付中心辦理經費領撥、支付。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準確。
5、根據已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及時按順序登記現金輔助帳和銀行日記帳,做到內容齊全、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符合記帳要求,并結出余額。
6、每日核對現金的帳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日記帳帳面余額應及時與財政支付中心、銀行對帳單核對。
7、確保現金、有價證券和所管印章的安全。
8、自覺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9、與會計互相配合,搞好財務工作。
10、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食堂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單位使用現金必須按《條例》規定的范圍使用。
2、認真執行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不得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3、控制簽發空白支票,不簽發空頭支票。簽發的各種票據要填寫清楚,數字、文字正確,印章齊全。
4、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5、根據已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及時按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帳,現金日記帳要日清月結。銀行日記帳帳面余額應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
6確保現金和所管印章安全。
7、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收費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按規定的項目、收費標準范圍進行收費。
2、收費員收費持證上崗,公開收費項目、標準、范圍,及時辦理收費項目、標準的變更手續。
3、按財政部門規定的執行代碼、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領取、使用、保管,繳銷收費票據。
4、實行票款分離的收費項目,做到“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收費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
5、發票按規定時限,編號順序,逐項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凡作廢發票,各聯次必須粘貼在存根上,并寫明“注銷”字樣。
6、收費工作必須細心負責,態度熱情和藹,準確地按規定價格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會計崗位職責
一、認真學習國家財政、稅務方面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維護國家和單位的`利益不受侵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遵守職業道德。
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管好用好各項資金,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及時處理往來款項。
按照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科目,編制記帳憑證,登記各類明細帳及總帳,做到帳帳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和準確。
四、加強財產管理,定期組織清產核資,及時核對有關帳目,做到帳帳、帳證、帳實相符。
五、每月終了,做好結帳、對帳工作。根據會計帳薄及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并及時報送。
六、妥善保管好各種憑證、帳薄、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整理,立卷歸檔。
七、根據年度有關資料,認真參與編制經費預算、決算并嚴格執行。
八、對單位的收入,除上繳財政專戶外,認真填制財政集中支付進帳單,確定資金的性質,保證及時繳存,防止坐支。
九、當好領導參謀,協助領導做好業務工作。
十、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食堂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確保會計資料的質量。
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管好用好食堂資金,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及時處理往來款項。
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有關方法及時編制記帳憑證,登記各類明細帳及總帳,做到帳帳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和準確無誤同時保證會計報告數據的真實、完整。
五、及時正確的核算食堂的各項收入、支出、成本,通過綜合整理分析,提出及時、準確、有效的會計信息,為管理決策服務。
六、每月終了,做好結帳、對帳工作。根據會計帳薄及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
七、妥善保管好各種憑證、帳薄、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整理,立卷歸檔。
八、認真學習專業理論知識、現代管理方法,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九、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科工作規范
一、經費預算管理
1、根據財政部門對下年度單位預算編制的要求,財務科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建議和意見,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2、根據分管領導的批示和財政部門的要求,財務科制定黨校經費預算編制的詳細說明和有關預算編制的表格(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召開經費預算編制工作會議,部署經費預算編制工作。
3、根據各科室下年度預算申請計劃,財務科進行匯總整理,經分管領導批示,提交校領導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申請的專項經費項目和日常公用經費。
4、財務科按照財政部門關于“部門預算”編制的要求,實行“兩上兩下”的編制程序,根據確定的專項經費申請項目和日常公用經費,認真詳細地編制單位預算,積極爭取財政部門的支持,對財政部門批復的年度預算明細,向分管領導匯報。
5、財務科根據批復的經費預算,編制公用經費每月用款計劃、專項經費項目每月用款計劃、預算外資金每月用款計劃,經分管領導批示后,報送財政部門。
6、各處室要增強預算法制觀念,按照“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合理按排各項支出。
7、對未列入年初預算的但必須辦理的重要事項,先由各處室寫出追加經費申請報告,報分管財務的領導同意后,由財務科統一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追加經費。
8、財政部門撥款后,根據財政撥款情況,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財務科方可辦理支出結算。
9、財政撥款未到位的,財務科原則上不事先墊付,特殊情況經分管領導同意可預付小部分資金。
10、財務科對經費實行“事先審批、事中參與、事后決算、專項管理”的辦法。
11、財務科按照確定的年度預算和追加經費,嚴格按照項目進度支出。并定期檢查、分析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對經費支出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及財政部門反映。
二、財務報銷、財務處理
1、各處室在經濟活動中取得的原始憑證,應先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簽字后,再由財務科統一到市集中支付中心報銷。具體程序:經辦人(簽字)→財務科長(審簽)→紀檢書記(審簽)→分管財務的領導(審簽)→支付中心審核報銷。重大支出事項,必須經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按程序審批報銷。
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下列內容,如手續不全應及時交經辦人補辦清楚。
(1)原始憑證的內容要填列齊全:單位名稱、日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制單單位蓋章、填制人和收款人簽名。
(2)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有經辦人簽名。
(3)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
2、出納員認真整理領導簽批的原始憑證,及時登記《報銷單據登記表》。
3、會計人員認真審核領導簽批的有關原始憑證,根據財政部門《單位預算收支科目》要求,及時編制《支付申請書》、《原始憑證匯總表》。
4、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書》、《原始憑證匯總表》,加蓋財務預留印鑒及經辦人簽章,到集中支付中心辦理報銷。
5、會計人員根據集中支付中心審批后的支付申請書及匯總表,認真填列收支科目,及時編制記帳憑證。
(1)根據原始憑證的經濟業務內容按科目歸類。
(2)填制記帳日期、摘要、說明經濟業務內容。
(3)填制會計分錄,正確使用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的名稱、方向和金額。
6、財務科長對編制的記帳憑證認真稽核,嚴格把關。
(1)審核記帳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有無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情況。
(2)審核記帳憑證中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同實際情況相符,內容填制制是否齊全,數字計算是否正確。
(3)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對應關系及增減金額是否正確,兩方科目的金額是否平衡。
(4)記帳憑證后面附有的原始憑證張數、內容和附件是否相符。
7、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認真登記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8、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逐筆登記各種明細分類帳。
9、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做到不重、不漏、借貸平衡。
10、會計人員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11、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及各種明細分類帳分別與總分類帳定期核對。
12、會計人員根據支出明細分類帳與支付中心的支出明細余額表定期核對。
13、會計人員根據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和其他有關會計資料,定期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編制年度決算報表。
14、會計人員定期將有關會計資料,整理立卷歸檔,以備查閱。
15、出納員每月10號前向財政局住房處報送公積金月報表。
16、出納員每年按規定時間辦理工會經費、養老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上繳年審等工作。
17、基建資金按專款專用的原則,支付工程款時,嚴格按照基建項目計劃、招標文件、合同的約定及施工進度撥付。
三、現金管理
1、實行票款分離的收費項目,做到“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收費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沒有實行票款分離的項目,每日的收入分類填好現金繳款單及時送存銀行。
2、每日盤點庫存現金,并與現金備用金帳簿核對。
3、收取其他款項開出收據時,應當面點清現金、檢驗支票,由交款人簽字,收據第二聯交給交款人,第三聯附在交款依據上面作為記帳憑據。
4、教職工因公出差借用現金時,須提前通知財務科。
5、借用現金1000元以下的,須經財務科長審簽;借用現金1000元以上的,須經分管財務的領導審簽。
6、借款人員出具領導簽批的借款單,報送出納員,由出納員予以付款。
7、出差人員歸來,憑合法有效單據經經手人簽字、財務科長、紀檢書記、分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審批后,及時送交財務科結算。會計人員認真審核領導簽批后的有關單據,編制、《原始憑證匯總表》。
8、出納員根據會計人員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書》、《原始憑證匯總表》,到市集中支付中心辦理收支款項。
四、收入管理
1、預算外收入包括業余教育函授學費收入、住宿費收入等項目,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實行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
2、各業務科室、班主任在領用票據時,須到財務科辦理票據領用手續,財務科根據領用票據的種類、數量、起止頁碼等進行登記,逐步實現票據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
3、票據管理人員開具票據要按時間順序,逐項據實填列,并加蓋財務專用章。
4、各業務科室、班主任在交回原領用的票據時,按票據的使用、作廢等情況進行分類整理。
5、財務科嚴格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按票據順序整理好票據,及時繳銷票據。
6、每月將收入輔助帳及時與財政、銀行等部門對帳。
五、政府采購
1、政府采購的管理、組織實施工作,由分管財務領導、財務科、一名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在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時,同時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
2、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前,廣泛征求各處室的意見,各處室向財務科報送年度采購計劃,采購計劃應詳細說明采購項目的性質、用途、數量、質量、規格型號和主要技術參數及標準配置等情況。
3、政府采購預算批復后,嚴格按預算項目進行采購。各處室須提前15天向財務科報送政府采購申請報告,經分管財務的領導批準后,由財務科填制政府采購申請表,負責向財政部門呈報。由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竟標并簽定購貨合同。
4、如有特殊政府采購項目,未列入年初政府采購預算的,有關處室應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請采購計劃,經校領導研究批準后,財務科方可辦理追加政府采購預算,報送財政部門,并落實資金來源。
六、會計檔案管理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以及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
2、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科按照歸檔要求,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審核有關檔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然后把檔案材料進行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3、財務科和單位檔案管理人員共同負責。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后財務科移交單位檔案部門統一保管。
4、單位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必須會同財務科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5、財務科要安排專人管理會計檔案,配備必要的檔案設施。
6、建立健全會計檔案借閱制度。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經財務科長批準,辦理借閱手續,借閱人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的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7、嚴格劃分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會計憑證、經費支出明細帳、往來明細帳、總帳等保管期限為15年;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帳保管期限為25年;會計決算、檔案保管清冊永久保存。
七、固定資產管理
1、切實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2、固定資產管理由行政處1名資產管理員,負責固定資產的保管和發放工作;由財務科1名會計人員負責監督使用和登記固定資產帳簿、核對帳務、填報有關資產報表工作。
3、固定資產的購建、調撥、轉移、報廢等,報國有資產部門、財政部門批準后,均由資產管理員負責登記調整帳卡;會計人員負責登記固定資產帳簿、核對帳務、報送有關資產報表。資產管理員每年定期做好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與財務帳簿核對,切實做到帳、卡、物相符。
4、購置資產要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資產購置后,首先由資產管理員在購物發票上簽字,并登卡記帳,再辦理報銷手續。領用資產時,由資產管理員開據出庫單。
5、各處室使用的固定資產需要調整時,必須經分管財務的領導批準后,辦理轉移手續,資產管理員開據固定資產轉移單,調整帳卡。
6、資產管理員要經常了解固定資產使用和供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對閑置的、舊的固定資產提出處理意見,經分管財務的領導同意后,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
7、固定資產實行實物落實到每一個人,誰出問題誰負責。
食堂財務工作規范
一、財務報銷
(一)食堂采購員在采購活動中取得的原始單據,應先按規定程序審批簽字后,再由出納審核,審核合格后,由出納予以付款。具體程序:
1、食堂采購員采購食堂伙食用品不超過300元的由經辦人(簽字)→食堂負責人(審簽)→分管食堂的司務長(審簽)→行政處長(審簽)→出納復核付款。
2、超過300元(含300元)的由經辦人(簽字)→財務科長(審簽)→行政處長(審簽)→紀檢書記(審簽)→分管財務的領導(審簽)→出納復核付款。
3、(1)對原始憑證的復核要具備5個基本要素①憑證的名稱;②填制的日期及編號;③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④經濟業務的內容、實物數量和金額;⑤填制憑證的單位及有關人員的簽章。(2)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要進行審核。(3)原始憑證上應有經辦人、審簽人的簽字,才為手續完備。(4)對審核中發現的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不規范的憑證要求退回,補辦手續。
(二)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三)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要定期與總分類帳核對。
二、現金管理
(一)現金管理
1、每日將收付的記帳憑證整理好按順序號登記現金日記帳。
2、每日盤點庫存現金,并與現金日記帳核對。
3、每日將收入填好現金繳款單及時送存銀行。
(二)借用現金
1、食堂采購員借用現金時,須提前通知財務科。
2、借款人員出具財務科長簽字的借款單,報送出納員,由出納予以付款。
(三)收取其他款項
1、問清交款原因并查看交款依據。
2、當面點清現金、檢驗支票。
3、開出收據,由交款人簽字。
4、收據第二聯交給交款人,第三聯附在交款依據上面作為會計記帳憑據。
三、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領用登記本,按領用日期順序登記。
2、借款人員要填寫“借款單”經財務科長簽字批準后方可借給。
3、簽發支票特別注意寫準日期、用途、限額,防止支票丟失或轉作他用。
4、出納員對收受的支票要認真審核,審查收款人名稱是否準確,簽發日期是否在規定期內,支票填寫是否齊全,正確無誤,印章是否齊全。若發生退票,由出納員及時到支票簽發單位更換,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承擔。每周和每月底檢查外借支票情況,催促及時歸還。
四、會計對原始單據的審核無論是外來或自制的原始單據都必須具備下列內容,,如手續不全應及時交經辦人補辦清楚。
1、原始單據的名稱。
2、原始單據的注明的日期。
3、食堂采購人員、保管員的簽名。
4、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
5、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
6、經濟業務的實物數量、單位和金額。
7、有關負責人的簽字。
五、填制記帳憑證
1、根據原始單據的經濟業務內容按科目歸類。
2、填制記帳日期、摘要、說明經濟業務的內容。
3、填制會計分錄,正確使用借、貸會計科目的名稱、方向、金額。
4、字跡清楚、數字準確,借貸科目金額相等。
5、月底根據食堂倉庫盤點表計算成本,填制憑證。
六、審核記帳憑證
1、審核記帳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有無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等情況。
2、審核記帳憑證中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內容填制是否齊全,數字計算是否準確。
3、記帳憑證后面附有的原始單據張數、內容和附件是否相符。
4、記帳憑證按時間順序、科目分類進行編號。
5、編制會計科目匯總表,做到不重,不漏,借貸平衡。
七、記帳
1、嚴格按照經審核的記帳科目、登記所屬明細帳。
2、遵守記帳規則,保證帳目的合法性正確性。
3、根據科目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八、結帳
1、結帳前查明本月發生的業務是否全部取得憑證,并已登記入帳。
2、根據食堂盤點表計算成本。
3、結帳時,結出每個帳戶的期末余額。
4、把本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后,將借、貸發生額和余額結算清楚,填寫試算平衡表。
5、年度終了,要把各帳戶的余額結轉到下一年度。
九、對帳
1、帳本中的各項記錄應與記帳憑證核對相符。
2、各類明細帳余額與總帳余額核對相符。
3、每月清理往來款項,并核對一致。
十、編制會計報表
1、根據結清核對無誤的帳薄記錄編制會計報表。
2、編制完報表后要再次與帳目核對,以保證報表真實準確。
3、表與表之間核對,保持各報表之間的平衡關系和銜接關系。
4、寫清應說明的問題。
財務管理制度8
一、認真遵守《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二、嚴格執行重大會計事項報告制。如需改變核算方法、加速折舊、一次性數額較大的財務開支等,應事前報請主管局及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三、財務會計實行日清、月結、季報制度。每天清理收支情況,月終進行結算,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將會計報表上報主管局。
四、財務管理實行集體決策,分管廠領導審核、廠長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單項生產性開支伍仟元以上,非生產性開支壹仟元以上,必須經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單項生產性開支伍萬元以上,非生產性開支壹萬元以上,須經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主管局批準。
(二)基建項目單項工程造價拾萬元以上,經廠職代會審議后報主管局批準;伍萬元以上拾萬元以下由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主管局批準;伍萬元以下由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五、實行成本費用核算管理制度。年初編制成本費用計劃,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六、完善借款報帳手續。職工某內出差一般不借款(采購物資除外),某外出差需借款的,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報告單,經廠長批準后方可借款。出差回來后應在5天內報帳并結清借支,否則通知財務科從工資中扣還。
七、嚴格控制招待費開支。來客接待原則上在單位食堂用餐,特殊情況需在酒家接待的.須經廠領導批準。報帳時須憑來客接待通知單和菜單,由辦公室負責人和分管廠領導審核后報廠長審批。
八、建立財務報表報送制度。每月財務人員要向廠長、黨委書記及紀檢、工會組織報送財務報表;年末向廠長辦公會報告全年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廠工會根據財務報表每季度以廠務公開的形式通告全廠職工。
九、建立內部審計和職代會財務報告制度。廠黨委要加強對財務管理的有效監督,每年年中組織廠紀委、工會進行一次內部審計;年末配合主管局進行財務審計。并在職代會上以財務報告形式向職工代表報告財務開支及經費使用情況。
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并報表,提供財務數據,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并作好項目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系。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項目實際情況,制訂并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采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并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項目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并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后,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并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5.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5.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后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5.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后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5.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杠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六章資產管理
6.1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現金管理條例》、《銀行支票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暫行規定,對貨幣資金的使用、銀行賬戶的開設和使用進行管理。貨幣資金的保管和核算須崗位分離。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明確欠款對象,落實追款責任并依據結果施以獎懲。
公司采用余額百分比法估計壞賬損失,并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為期末應收款項的5‰。財務部對已確實不能收回的超齡應收款項,定期逐筆書面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如數額較大者須通過董事會批準后處理。
6.3公司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購、保管、領銷、記錄、盤點制度,保證賬、卡、物相符。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存貨,采用先進先出法確認其實際成本。
6.4公司制定并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預算、授權購買、登記核算、維護保養、處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分類確定折舊率,采用直線法折舊。全部折舊額在相應資產的有效經營期內收回。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建、清理、報廢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
6.5公司對資產使用部門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當期末賬面資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發生差額時,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提交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七章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管理
7.1公司的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
7.2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實施股本變動、提取公積金以及分紅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
第八章籌資管理
8.1籌資是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從外部獲取資金以達到公司經營目標的必要活動。籌資必須充分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和掌握好籌資策略和方法,確保此項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籌資時考慮以下因素:以“投”定“籌”、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籌資成本、籌資管理的難度、公司籌資的期限、負債率和還債率等。
8.3籌資方式包括銀行籌資、股票籌資、債券籌資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內容,在公司的發展階段,應盡量爭取各專業銀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資管理
9.1公司依據國家宏觀經濟環境、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地區及行業發展狀況、公司及項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對公司的長期發展有較大的影響投資項目,作為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同時,為改善投資決策效果,提高投資決策能力和收益,董事會對投資項目進行初審、分析、篩選、評價、論證。公司不從事證券信用交易,避免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9.2對外投資應考慮投資增值程度、投資保本能力、投資風險性、納稅優惠方針、投資的預期成本、籌資能力、投資回報期間的長短等,全面綜合考慮各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投資的項目。
9.3在爭取獲得更多的投資增值、投資收益時必須重點考慮投資的風險,包括項目特有風險、公司風險、市場風險。由于項目的市場風險不能通過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對項目的影響非常重大,但公司風險或項目特有風險也不容忽視。
9.4短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短期投資按取得時的投資成本入賬。
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確認投資收益。
9.5長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投資,并分別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中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根據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債權投資,按取得的實際成本,作為開始投資成本。
9.6公司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投資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9.7公司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發展戰略實施對外投資,并嚴格履行立項、可行性分析、審批、運作、監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對外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章財務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布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10.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于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準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并報總經理批準。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后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10.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范和技術規范,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10.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10.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規定由董事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11.2本規定由董事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1.3董事會委托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頒發施行。
11.4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0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工程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第 2 頁 共 42 頁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6、財務室每季度組織一次財務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對違反制度的行為給予通報批評,每次并處罰款50-1000元,根據違規情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狀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帶給反映學校經營狀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用心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狀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狀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狀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推薦;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務必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務必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務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狀況,務必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狀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狀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務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務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務必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務必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取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帶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狀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狀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狀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務必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帶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理解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帶給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資料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能夠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狀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構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資料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務必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務必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職責;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持續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透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職責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職責,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職責;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附則
第41條: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兩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或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黨、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理財制度
1、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理財的原則,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會公布。
4、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根據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安排制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鋪張,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老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掌握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方案,避開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方案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進展。
6、實行帳款分別,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需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后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需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并準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別狀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狀況借支,但必需保證按期照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款待等業務開支必需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需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全部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根據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同學推銷教輔資料,同學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支配,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討論打算后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討論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后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根據《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看法,督促學校訂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批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方案,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老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修理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省動身,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全部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需按《國有資產管理方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會計機構設置
會計機構的設置,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以“精簡、高效率”為原則,按本公司實際需要設置適當部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第二章 財務部人員崗位責任制
每個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以便分清責任。各施其職,各盡其責。設置一人一崗,或一人多崗,堅持“精簡、高效率”的原則,切實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標準,工作有檢查,業績有獎懲,保證會計工作有秩序地進行。
第一條 設財務部主管一人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財務工作,組織本部門內業務分工,明確會計人員職責范圍,研究、布置各項具體財務會計工作。
2、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控制費用開支,
3、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辦理向銀行借款的一切手續,并組織監督實現。
5、加強往來帳目的管理,能及時提供客戶的貨款資料,協同總經理、出納催收貨款,加速資金回籠,及時與供應商核對帳目,安排貨款清償,加快資金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6、參加本公司業務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利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預測經濟前景,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可靠有用信息,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7、負責向本公司領導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解釋財務方面的情況。
8、負責會計重要資料檔案的保管,做好調查記錄。
9、負責提供對外的會計報表、資料,并簽名蓋章,按會計制度及規定時間及時送報各級主管部門。
第二條 設會計崗位一人。
1、根據有關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會計科目,設置總帳,做好結帳、對帳工作,保證帳帳相符。
2、負責做到按時、按質、按量報送公司內部所有報表。
3、負責存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核算。
4、對公司存貨、資產或管理上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改善管理等措施。并編制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年報)。
第三條 設出納崗位一人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每筆業務必須經過會計人員的審核、編制記帳憑證,出納才能辦理款項的收付,記帳憑證必須加蓋“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的印章,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挪用現金,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注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必須根據已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并每日結出余額,要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月末要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對于未達帳項,要及時提出查詢。
3、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要確保資金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4、妥善保管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辦理銷售款項的結算業務,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做好催收銷售貨款工作。
6、每筆業務發生收款時,應由出納員開收款收據,即交由會計編制記帳憑證,以便及時記帳。
7、負責辦理總經理、財務主管交辦的臨時性業務。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現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結合國家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體工作人員執行。
第一條 一般規定
1、本公司在經濟活動中所發生的資金收入和支出,統一由財務部負責辦理,財務部是代表公司對外結算債權、
債務的唯一機構。未經授權和委托,任何人無權處理有關資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權行為都是無效的,并應對其所造成的后果負責任。
2、財務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廉潔奉公,嚴以律已,不謀私利,如發現有利用工作之便,進行挪用公款,假公濟私,貪污舞弊,監守自盜等行為,一律加倍處罰,嚴懲不貸。因此,會計與出納必須明確分工,各施其職,相互制約,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監督。按照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指除現金、銀行日記帳外的帳)的原則進行工作。每月終盤點現金,雙方核對現金、存款帳目,并將存在問題向上級報告。
3、凡是支付款項必須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單據,經手人應該在單據上簽名、蓋章、整理好單據,經有權審批的領導批準,會計人員核對無誤并符合支付原則,方可辦理報銷支付款項,如手續不全,內容有錯或可疑,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4、為保障公司財產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資產都應設置帳簿登記,由專人負責管理。會計與管理人員按情況規定月、季、年終盤點一次,進行財產清查。對于損壞、變質或短缺情況,由直接責任人(或使用人)提出報告,經批準方可辦理報廢注銷手續。
5、強化公司管理,公司與外界簽訂的一切經濟合同,最終由財務部負責執行,財務部建立經濟合同管理檔案。派專人負責管理,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執行,以維護公司的經濟權益。
第二條 資金的管理
1、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經過正當審批手續,非法調走或挪用資金,財務部門有權制止這些違法行為,拒絕支付款項。
1、因公借款,經手人必須在事畢后3-5天內(如購物出差回來等)辦理報帳手續。
2、公司支付任何款項,必須憑合法的有效發票或有關收費憑證,并經辦人簽名或蓋章確認,注明付款理由,按審批權限報有關領導批準后,財務部審核簽字后,方可辦理支付款項業務。
3、凡屬預付款項,由經辦人提出書面申請,按審批權限報有關領導批準后,連同合同或有關文件交財務部審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付款,但在該項業務完結,經辦人必須取得對方正式發票合法的收款憑證,交由財務部結清往來帳目,否則造成損失由經手人負責。
4、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職,所造成的罰款或其他經濟損失,應由責任者本人負責,公司拒絕接受任何解釋。
第三條 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是指單價在20xx元以下,不是使用一次而是多次重復使用,使用其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用具和物品。低值易耗品購置的審批權限及各種程序辦理,不能擅自購買,否則作違反反紀律處理。
2、使用人必須辦理領用低值易耗品手續,方能領用并成為當然的保管人,妥為保管,如使用人調離崗位,應辦理移交手續,年底前對實物進行盤點,核對帳目,檢查財產實際情況。
3、低值易耗品如因使用人的主觀原因造成損壞或遺失,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根據價值大小,如若發現利用工作之便,化公為私,占為已有,更要嚴肅處理。
第四條 費用開支管理
二、辦公費
1、購買辦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后勤部統一負責,公司各部門按實際需要列出清單,交行政后勤部統一處理。嚴禁各部門擅自購買,并要嚴格控制其開支金額。
2、凡購買所有的物品,均須辦理驗收入庫,并按審批權權限報有關領導審批,方能報銷。行政人事部門要指定專人按部門或個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輔助臺帳,及時登記領退情況,職工離開本公司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丟失和損壞的物品,要其本人賠償。
三、借款程序
1、借款人填寫借款單,部門主管簽字。
2、財務部主管按用途、計劃、實際開支情況審核。
3、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根據部門主管、財務部意見以實際需要另外審批。
4、會計人員根據各級主管審批借款單填制記帳憑證。
5、出納員根據會計憑證給予付款,借款人簽名。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將票據粘貼好,填寫內容、金額,送部門主管、主管經理。
2、財務部主管根據公司有關規定,逐一審核,簽署意見。
3、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根據各級主管的'聯簽和公司相關規定進行批示。
4、會計人員根據各級主管批簽的票據進行核算,填制記帳憑證。
5、出納員要報銷人或收款人簽字,根據記帳憑證付款或沖帳,實行多退少補。
第五條 存貨管理
一、建立以倉庫工作為基礎,生產、采購參與管理,財務給予監督的存貨管理體系。
二、建立存貨月終(每月最后一天)盤點制,并填制盤點表。
三、倉庫工作,在實物管理上,倉庫管理員必須處理好日常工作,做好貨物的收進、發出及登記工作。
第六條 往來帳款管理
1、會計人員要正確、及時地做好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預收帳款、預付帳款的核算工作。
2、反映債權、債務的存在和壞帳情況,定期清理各種往來帳款,每月與客戶核對,防止壞帳損失。
3、應分別將不同單位的名稱和個人姓名設立明細帳戶,并及時催收貨款或清償材料款。要與客戶每月對帳。
第七條 銷售管理
1、加強銷售合同的管理和監督,按合同規定的結算條款及時結算貨款,監督檢查銷售收入的回收、保證合同履行。合同一式三份,財務一份,主管部門一份,客戶一份;
2、認真進行銷售核算、嚴格按規定的先開單后發貨等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切實做好收發工作,詳細核對品種項目,防止差錯。
3、簽訂銷售合同,先收取30%訂金。
4、本規定從20xx年4月1日起執行,凡此之前的所有有關的財務規定廢止,本規定未盡事宜,以后根據業務發展的要求補充增加。
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加強鄉政府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控制不合理開支,規范財務管理制度,保證鄉財政良性正常運行,根據上級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鄉實際,制定如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票據管理制度
1、鄉機關各部門、站、所的收入票據,必須是向財政局領用的統一票據,財政所票據管理員建立專用的票據領用、結報手冊,在使用票據時,必須加蓋鄉人民政府財務專用章
2、鄉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國土資源管理所各設一名開票員,負責開具本單位執收款項的票據。
3、嚴禁向社會上購買、外借(或出借)票據。
二、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由出納一人收支結報,建立現金日記帳,并每月憑相關繳付通知單登記現金收付的發生額,出納要自覺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移用挪用,不準多頭管理現金。
2、鄉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國土資源管理所要執收款項時,先開具有主管和分管領導簽字的繳款通知書,由鄉財務室出納收款,并即時解繳銀行對應帳戶,不得截留,不得坐支,杜絕白條等臨時收據收取現金,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出納收款后在繳款通知書回執聯上簽字交由開票員開具統一票據,鄉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國土資源管理所憑出納收款簽字回執聯和票據存根聯結算收入。
3、出納支付現金時,必須依據有財務分管和主管領導簽字的付款通知單才能付款。
3、出納的庫存現金實行不定期的抽查制度。
4、當日實有現金余額一般不得超過xx元。將多余現金存入銀行對應帳戶,嚴禁公款私存。
5、出納每月五日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鄉主要領導匯報上月的財務收支情況。
三、財務人員分工、職責
財務人員內務分工、職責明確,做到相互監督制約。
1、報賬員:負責對應帳戶的帳目處理,做好鄉長資金管理上的參謀工作,做到按月結帳,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實相符,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會計工作的交接,實行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嚴格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并于每月10日前上報鄉主要領導上月的有關財務報表,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各類支出發票先由報賬員對其合理性、合法性及專款是否到位進行審核(支出發票必須有付款單位、日期、收款單位蓋章、貨物名稱、金額及購物清單等附件、有經手人簽名、事由、分管領導簽核),再報經財務主管和分管領導審批。銀行預留印鑒章由報賬員專職保管使用。
2、出納:負責一切現金的.收支,逐筆登記訂本式的現金日記帳,同時專職保管使用銀行憑證(包括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電匯憑證、匯票等),此等空白憑證視同現金保管,平時存放保險箱中,銀行業務由出納辦理,并及時做好對帳工作,逐筆登記訂本式的銀行日記帳。每月結報一次。
四、審核審批制度
1、鄉政府任何支付憑證都必須嚴格執行常務副鄉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2、各項費用支出,必須事前征得分管領導、審核領導同意,方可執行。
3、各項支出憑證必須內容齊全(即支出事由,經手人或證明人,主管領導同意,鄉長審核),經常務副鄉長審批后方可報銷,嚴禁白條及未經審核、審批的發票入賬。
4、鄉政府單項支出額度500元以上至xx元以下由鄉黨政主要領導商議決定;
xx元以上由書記辦公會議研究方案,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經集體研究的支付款項,必須形成會議記錄、紀要,報賬員按照會議記錄、紀要內容,經鄉長審核、常務副鄉長審批后方可支付。
5、補貼支出。突擊性(即撲火、整頓市場、綜合治理等)、階段性的工作(即落實項目負責、人口普查等)視工作量等具體狀況進行補貼支出。
6、嚴禁公款私借,確有特殊情況的必須由單位或個人提出,xx元以下的請示書記同意,由鄉長審核、常務副鄉長審批后方可借支;
xx元以上的須經鄉黨政集體決定,但必須在完成該事項一周內結清,否則,超過時限按相應財經法規執行。
7、每向財政申拔一筆資金,先由財務主管領導向鄉主要領導匯報同意后,在鄉報賬員開具的電子票據(已加蓋了印鑒)上簽署拔付意見,交出納到財政所辦理資金拔付手續。同時出納應將已簽字的拔款單復印件交鄉主要領導留存備查。
8、專項資金(民政、救災、扶貧、其他專項資金等)必須專款專用,并納入鄉財政統一管理,資金使用由分管領導提出方案報鄉政府審批,由主要領導簽字審批后列支。
9、全鄉范圍內的政府性投資項目,按相關要求進行公開招投標,由注冊登記的建筑單位承建,開工前必須有合同和預算,竣工后必須有決算、驗收記錄和結算清單,撥款按合同和進度,由項目分管領導簽字,報主要領導審批,做到專款專用。各類工程暫支款,必須由鄉黨政主要領導、各口主管(分管)領導、財口領導商量后簽出暫支(借)手續,經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支(借)取。
五、報賬對賬制度
1、鄉報賬員每月八日之前,必須將上月所有費用支出單據整理匯總,做好報賬單。報賬單及單據交由財務主管再次進行復審,簽署意見報財政所結算員入賬。
2、鄉報賬員每月五日前同財政所結算員共同與銀行對好賬,對賬單原件留財政所備查,復印件由財政所所長簽字蓋章交鄉財務主管領導。
3、財政所結算員每月五日前必須將上月資金余額明細表及資產負債表打印后由所長簽字加蓋公章報鄉財務主管領導。
六、其他
1、鄉政府(含各辦、所、站)各種專項資金(含項目資金)、轉移支付及其它預算內外收入劃拔必須經鄉財務主管領導同意,由財辦人員牽頭統一辦理手續。
2、財務人員必須愛崗敬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認真審核每一張原始單據,堅持一支筆簽字原則,財會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如實反映情況,保管好會計資料,并認真細致做好財務臺帳。 本制度自xx六月十四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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