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15篇(優秀)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財務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規范社區財務活動的管理,強化監督職能,促進社區經濟工作健康發展、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街道社區實際,特制定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一、各社區負責人是本社區經濟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社區的經濟管理、資產管理及財務管理工作。對社區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嚴格執行社區財務管理制度,把好資金審批關。
二、實行社區財務報賬,街道集中記賬制度。
社區實行“資金統一管理,財務單獨核算”的記帳制度。在街道財政所設立統一帳戶,集中管理各社區資金往來,各社區財務分帳戶核算。社區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收支憑證做到完整、真實、合法、有效。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建立健全賬簿,以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各社區的一切收入必須統一使用財政專用票據,由報帳員負責票據的領取、繳銷。社區發生的各項收入(含租賃收入、社會贊助收入)、所有上級撥款、各條線工作專項經費應當按時足額繳存街道財政所。各社區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截留、挪用、坐支,更不得設立帳外帳。
四、實行嚴格規范的社區財務開支報銷審批制度。社區經費主要用于支付社區的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辦公用品購買、以及社區活動生活費、燃油費等。除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以外,單項費用500元以上的日常公用經費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開支。對外出考察學習、固定資產配置、大型修繕等資本性支出和工程項目必須出具書面申請報告,同時提報項目相關資料,報請街道辦事處主任審核批準后方可購買(或實施),項目竣工驗收后,將竣工財務決算資料及時報街道辦事處審核。屬政府采購項目的.必須實行政府采購。
(二)、上級部門撥入社區的專項經費,必須按項目的規定、用途規范支出,要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三)、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等規定,符合有關財務費用支出標準、財務規范要求。原始憑證必須是真實、合法、由國家稅務局監制或財政局監制正規發票,并注明資金用途,由經辦人、社區財務負責人、分管領導三人以上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
五、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
(一)、各社區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嚴防集體資產的流失。
社區集體資產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臺帳管理制度,集體資產臺帳必須按經營性、非經營性資產分別設立,資產經營變動情況必須與該資產的經營合同或協議相平行;資產出租、出借時,要報請街道辦事處批準,由承租方、借用方與街道辦事處訂立合同。集體資產相關權屬證明,必須確定專人統一保管,不得用于借貸抵押。
(二)、社區固定資產的購買必須經社區集體討論后,提交書面申請給街道辦事處,經街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買。社區各類資產均要納入固定資產管理,一年不少于兩次。
六、嚴格財務監督、財務公開制度。
街道辦成立社區財務監察組,定期對社區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社區及時糾正。
各社區在季度末15日內在政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季度詳細的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對重大財務事項予以說明,以落實社區的“民主監督,群眾理財”的管理機制。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范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準,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及理財小組表決通過。
2、審批程序
(1)500元以內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后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后由校長審批后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賬,并及時向學校領導映。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事前審批:教職工因公外出均應事先審批,公差、領導外出及區外出差由校長室審批,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
2、規范填寫報銷單:車旅費,至太和來回可報20元,至阜陽市來回可報30元,住勤費據實按市區內30元/天。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后,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四、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產生,并由學校派。
2、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賬目。
3、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五、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匯報情況,并將審計情況上墻公布,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映的`問題,由管理小組對有關項目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系的連續性質。
六、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布(在校務公開欄中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七、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4、采購的物資要適用,避免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
5、簽訂購貨合同必須注明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支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采購人員負責。
6、采購學生用教材,一定要從正規渠道采購。
驗收入庫制度
1、增添或配置固定資產,必須經過驗收。學校歸口部門和責任人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的驗收標準及合同條款約定的項目進行測試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辦理結算手續或不辦理接收手續。
2、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單據應及時交財務入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3、庫房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等并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否則不予入庫。
4、不得將驗收新購物品與私人物品調換。
5、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6、對入庫的教學設備有關部門負責人協同總務處及供應商完成學校的教學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并做好相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7、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領用物品需辦理領用手續,一律憑物資“領用單”到庫房領取各種物資,無“領用單”一律不受理。
2、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
3、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4、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制度
1、學校內部調整時,由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2、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門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3、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專用教室設備的管理制度
1、專用教室包括圖書閱覽室、美術室、科常室、常規電教、體育辦等。
2、專用教室設備進行歸口管理專人負責,將所有設備編號并在設備明顯位置裝上“設備卡”,其內容包括設備名稱、編號、設備管理部門、操作責任人等,做好教學設備的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
3、對圖書等資產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蛀等工作。
4、由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教學設備的日常小修,當故障較不能正常運行時應報校務辦(總務處)檢修并做記錄。由總務處校務辦(總務處)負責建立并保存教學設備檔案。
5、對所有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要在學校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安排下,由校務辦(總務處)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3
為加強鄉村一體化管理,規范村衛生室賬務處理,依據省衛生廳《鄉村一體化管理實施意見》及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蕭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則
鄉鎮衛生院對衛生室的財務實行專戶管理,分室核算。
二、財務人員及帳目設置
1、衛生院設主管會計1名,統一負責本鄉鎮各衛生室的帳目管理和財務監督。各衛生室配備兼職出納員(收費員)、藥品會計各1人,藥房不得兼任出納員和藥品會計。
2、衛生院為各衛生室設置總帳、收支明細帳、財產物資明細帳。衛生室設現金日記帳、財產物資明細帳。出納員負責現金日記帳,藥品會計負責財產物資明細帳。
三、收入管理
1、統一執行縣物價局制訂的收費標準,各衛生室不得擅自變更。
2、衛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費員收取。其他人員代收的,應于次日將所收款項移交給收費員。
3、所有收費憑處方,所有處方歸藥房。出診處方必須附有患者或其親屬簽字的出診單,證明其收費額。
4、實行收費登記制度。收費員收款,需在專用的收費登記簿上按序登記。注明收費的日期、處方編號、金額等內容,并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
5、衛生室實行收費開據制度,收費員每收一筆款項均應開據正式的醫療收費專用票據。收費票據由收費員按規定從鄉鎮衛生院領購,不得私自購買。主管會計負責各站票據的編號、領發、繳銷。
6、衛生室的收入分為: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其他收入。財政基本支出補助納入醫療收入核算。健康檔案、健康教育、計免接種、婦幼保健等九項公共衛生服務收入列入財政專項補助收入。
7、旬末收費員將本旬收入合計數報藥品會計,藥房將本旬所有收費處方裝訂成冊并填制一式三份處方封面交藥品會計,經藥品會計核對無誤后,收費員、藥品會計、藥房分別在處方封面上簽字,并各留一份。
8、月末出納員將處方封面匯總后報衛生院結帳。(處方封面代替收入報表)
9、醫療費原則上不得賒欠,確需用賒欠的應由室內人員擔保,并在一月內收回,逾期未收回的從擔保人工資或執業責任金中扣除。
10、嚴禁私收費,違者視情節給予1―10倍罰款。
四、支出管理
1、衛生室的支出票據必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支出事由,購買實物的必須同時有驗收人簽字,經室長審核后方可報帳。
2、月末,出納員將本月所有支出單據整理匯總后報主管會計審核,不得遲報、漏報,更不準瞞報。報帳時出納員應編制一式二份報銷封面,載明報銷的內容、單據張數,金額等內容。
3、主管會計應及時審核收支單據,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手續不齊備的原始憑證退回衛生室更正補充。
4、審核無誤后,主管會計按規定報院長集中審批后做帳,并與出納員辦理結帳、對帳手續。
5、衛生室的支出分為:人員支出、藥材支出、公用費、固定資產占用金、管理費、培訓費、事業發展基金。
6、人員支出實行總額控制,衛生院根據各室上月業務收支實際完成情況,確定可分配總額。由負責人根據各人工作實績確定個人分配份額。報衛生院長審批后發放。(衛生室某月可分配總額=當月收入總計-當月藥材支出-當月公用費-事業發展基金、固定資產占用金、培訓費)
7、實行績效工資制。每月由負責人根據每人的工作實績,拿出具體分配方案,報衛生院核準后發放。提留基金由院統管,歸室使用,主要用于衛生室的房屋建設和設備購置等。
8、藥品材料一律進藥房。醫療活動需領用藥材的,應先開處方,經衛生室負責人審核后從藥房領取。月末,藥房將藥材領用處方單獨裝訂成冊,交出納員匯總后報帳。
9、藥材支出平時由藥品會計根據每日處方按進藥均價計算,季末根據實際盤存數調整。
10、公用費支出實行總額控制。衛生室公用費支出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6%。
五、藥品材料管理
1、衛生室使用的所有藥品(含生物制品)、材料一律由衛生院統一按進藥均價調撥,不得從其他渠道購進,違者按采購額1―5倍罰款,其中衛生室負責人個人占罰款總額的40%。衛生院設立中心藥庫,專人負責各室藥材的調撥工作,衛生院要確保衛生室及時獲得所需用藥材。
2、藥材調撥使用一式幾份的調撥單,調撥單要載明藥材的進價和零售價,同時注明藥材的品名、產地、規格、型號、批號等內容。院室根據調撥單作相應的帳務處理。
3、建立藥品材料逐日消耗制度。藥品會計每旬根據藥房報來的處方冊在消耗表上分品種消耗,同時按均價計算出每張處方的藥材成本。
4、藥品會計設立數量金額式藥材明細帳,根據調撥單和消耗表記帳。月底根據明細帳編制并上報庫存藥材統計表,具體反映藥材的'調入、消耗、結存情況。藥房另備登記簿,對進銷存進行記錄,以便核對。
5、衛生院不定期地組織藥劑、財務人員對各衛生室處方劃價、藥材消耗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進行抽查,并作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季末由衛生院對各衛生室的藥材進行盤存,發現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按規定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1、衛生室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單位價值在700元以上(含700元)的醫療器械。
2、固定資產實行三級帳卡管理制度。衛生院設固定資產總帳、明細帳,衛生室設置帳卡。每年末由衛生院對各室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報院長審批后按規定處理。
3、衛生室的固定資產由衛生院根據實際需要統一購建,歸衛生院所有。衛生院根據各衛生室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月收取固定資產占用金。
4、對于不需用和已不能使用需報廢的固定資產應由衛生室負責人報告院長后按規定處理。
七、其他
1、執業責任金、藥品周轉金、培訓費、固定資產占用金、事業發展基金作為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由衛生院按規定用途專款專用。
2、主管會計應按月記帳、算帳,編報會計報表并及時反饋給各衛生室。
財務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學校教學活動及其他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二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具體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立財務室。財務室配置會計一名,出納一名。會計、出納必須由品行端正,業務能力強,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
第三條學校所有人員都必須遵守學校的財務制度和財務紀律,任何人都不得違反。對違反學校財務制度的人員,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條嚴格開支審批制度。堅持“用錢大家議,審批一支筆”的原則。學校重大開支須經董事會集體討論決定。學校所有開支、借支都必須經分管財務工作的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任何人不得違反規定,亂開支,亂借支。學校所有開支、借支必須手續完備,按正常程序進行。所有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可靠,有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并經分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所有開支必須在一周內履行完報銷手續,不得拖延。任何人不得虛列虛報任何支出。
第五條學校的經費支出要以教學為中心。根據“確保必需、突出重點、效率優先”的原則安排各項支出。要嚴格支出管理,優化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六條加強收入管理,確保應當收取的'各項收入足額收取。要按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賬戶,統一核算,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隱匿、截留任何收入。學校的任何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均需董事會集體討論決定,任何人均不得亂收費,也不得私自表態減免學費。
第七條學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認真搞好日常會計核算和監督工作。要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和編報各項財務報告,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帳表相符、帳物(錢)相符。及時清理往來款項,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要按照有關規定,保存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檔案資料。會計人員調離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按要求予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部門規定的工作
3、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存、備份工作。做好學生交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現金管理制度,做好現金、支票的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安全。
4、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錢)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分管財務的領導。
5、做好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的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加強資產管理
1、資產是置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學校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暫付款、借款等。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為加強流動資產管理,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監督制度。對應收款和暫付款應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
3、財務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登記造冊。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學校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事業的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樂成鎮實驗中學”)、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
5.各部門按規定領取加班費、補貼、臨時工工資、酬金等,均要填制領款單據(或工資表),按人員造冊,注明標準、工作天數,并須相關人沒簽字。加班費、補貼、工資、酬金等統一由審核后,報校長簽批后到財務室報銷;臨時工工資每月統一由所使用部門考核造冊經審核報校長簽批后到財務室報銷。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段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復印件。證明和復印件需本人和單位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一)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采購金額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均應辦理轉帳支票(同城)或匯款(異地)進行結算,并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帳號。
3.因公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10000元者,必須提前1天告知財務室,否則由本人到銀行憑財務室出具的現金支票提取現金。
4.報銷時間規定:這為每周三五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覺遵守。
(二)銀行結算注意的事項
1.工作人員在當地或到外地購物,應有批準的預算計劃,如屬固定資產的安排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辦理各項手續,所持結算憑證為合法憑證方可報銷。
2.用款部門經辦人憑辦理好報銷手續的發票或暫付款,經審核制單后可直接開具支票、匯票、匯兌。
(三)領取支票注意事項
1.支票不要折疊,密碼、日期、金額不能涂改。
2.每月25日前辦理支票轉帳手續。
3.支票要在有效期內使用(轉帳支票期限為10天)。
4.作廢或過期支票一律由本單位經辦人員換取,校外人員不予辦理。
5.遺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銀行掛失,并及時財務室,以免造成損失。
6.辦理外地與本地匯款,經辦人提供的帳號、開戶行,單位名稱必須準確無誤,如有差錯責任自負。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局面說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由總務主任簽字,并報校長審核批準。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于購物后一周內到財務室結帳。
3.采用轉帳支票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十天內辦理報銷帳款手續;采用匯票或匯款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三十天內輸報銷帳款手續。
4.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財務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帳不結,后帳不借”的原則。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室辦理結算。結算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還須經校委會審核。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財務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標、收據;物資采購的需有“物資采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屬政府采購項目的必須有政府采購審批表;外出參加的還須有會議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國人、驗收人、證明人簽字,并經校長審批。
3.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后所附的有關必票要整齊地粘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于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給予報帳。
(三)具體業務報銷手續太要求
1.基本工資、補助工資的調整與變動由辦公室根據國家規定核定,并辦理好相關調整審批手續后,由辦公室簽發通知單,通知財務室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發放。
2.校內津貼按學校津貼考核分配執行,具體標準由辦公室負責考核,并報校長審批,財務室按審批后的考核表造冊發放。
3.外聘講座費,需經校長室同意,并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填制領款單據,交校長審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4.離退休人員工資由辦公室根據政府有關核定,變動時需由辦公室辦理好相關審批手續后,由辦公室簽發通知單,通知財務室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發放。
5.學生獎、由教務處、政教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財務室監督執行。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教務處、政教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報財務室發放。
6.職工探親費:外市籍教師及招聘教師利用休假期間回家探親的(包括已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每學期包干補助300元探親費,其他費用包括路費、住宿費等不再單獨報銷,探親費單據由辦公室負責核定,并造表報校長室審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7.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50元,直至小孩14周歲。由學校財務室于每年年底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后發放。
8.喪葬撫恤費、遺屬補助費由辦公室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財務室監督執行。其他福利費由工會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9.臨時人員工資由各使用部門在每月下旬負責考核并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10.校內津貼、課時津貼等各種勞務費用報銷表,需經辦公室審核、校長室批準,財務室負責發放,并由領款人簽字,本人不在時可由他人代簽,但一人不得同時替多人代簽。
11.在職工資、離退工資一律以銀行儲蓄卡形式發放至本人手中,所有相關人員有義務配合學校依據銀行規定辦理開卡、開折太掛失補辦手續。若發生工資本遺失時,必須在每月20日前將補辦的工資卡號告知財務室及時變更,以防發生差錯(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的工資卡統一在市農業銀行辦理,其他銀行無效)。
12.因學校工作需要,購置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后,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財務室報銷(辦公用品的購買統一歸口學校總務處負責,所有手續統一由總務處負責辦理)。
13.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小額教學用品或專用,由總務處負責人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總務處安排購買。如有必要,由總務處聯系政府采購中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財務科報銷。
14.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學校計劃,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政府采購(或政府采購特例)手續,憑政府采購(或政府采購特例)單經校長簽批后到學校財務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政府采購單(或政府采購特例)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簽批后至財務室辦理結算手續。
15.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準,憑開會文件及校長室批準通知由教務處調度課務,填制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內需到財務室辦理報銷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動作在“差旅費報銷單”后左上角整齊粘貼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市20元,外市一般地區30元,特定地區50元,已享受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城關內交通費15元,樂清市內城關以外60元,包干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出差時使用自備車的,也按以上標準發放。
(5)出差住宿費標準:樂清市內樂成鎮以外每天50元,外市一般地區80元,特定地區100元;
(6)“差旅報銷單”先經財務人員審核,再由校長審批,最后到財務室報銷。
16.教師學習、進修、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準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
①、住宿費、往返費按相關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報名費、費、書本費、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
②、伙食補助費每天補助20元。本地學員原則應回家食宿,不發伙食費補助。
(2)教師參加本科段學歷學習的費用學校不再給予報銷。
17.業務招待費:學校的接待任務統一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其他人員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飯店接待的需報校長室批準,所有接待都必須由辦公室填制《樂成實驗中學來客接待審批單》方可到財務科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財務室不得支付接待費用。
18.校內零星維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零工在結算時,總務處按實際支出額填寫《工資表》發放。
19.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走出工程預算的80%,基建工程項目完后須報相關審計處審計后方辦理報銷手續。
21.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三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財務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說明情況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22.本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管理制度6
一、幼兒園財產必須具備有效的適用性,計劃添置調撥財產必須適用于幼兒園的發展需要。對具有復、長期使用的財產,應當注意保養維修,延長使用期。
二、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有計劃地充實與更新教學設備,根據需要與可能不斷添置各類財產。
三、養成幼兒愛護公物的的良好習慣,抵制各種侵犯公共財產的行為,減少和避免財產的'損失,維護財產的安全,損壞公物要賠償。
四、加強財產管理,貫徹“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管理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遵守制度,責任到人,對低值易耗品,幼兒園也要加強管理。嚴格按照《貴州省中小學物資管理暫行辦法》管理幼兒園各類財產。
五、每年按時進行財產清查,做到、帳實相符,對盤盈虧的,查明原因,按規定入帳。對損壞的財產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領導批準。貴重的應由主管部門批準后,再做妥善處理。
六、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或調離,要將經管的財產逐一清點造冊。帳實相符后,向接辦人員逐一交待清楚,雙方在清查表上簽字,并由財產主管負責人監交。
財務管理制度7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三、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規范收支行為。
四、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六、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月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財務管理制度8
XX公司衛生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2、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辦公室、會議室、衛生間、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3、衛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衛生間臺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
4、衛生清理實行區域負責制,具體劃分如下: 辦公大廳 會議室
總經理辦公室 部門經理辦公室及雜物間
女衛生間 女性員工周五輪流打掃 男衛生間 男性員工周五輪流打掃
5、責任區衛生清理工作在每周
一、三下午下班后進行日常維護,每周五下班后全面清理。
財務管理制度9
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范財務操作,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并結合公司今后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項財務收支管理原則
公司全體員工應本著高效、節約的原則經辦各種事項,有計劃、有控制地安排各項開支。鑒于公司統一管理需要,各項財務支出,一律實行總經理審批制度。在此基礎上,公司的各項開支,采取有計劃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結合的具體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購及其他正常開支項目按正常審批程序辦理審核簽字手續后交財務辦理付款。各項預付款項,在未取得發票等合法報銷憑證之前,按照規定一律先掛記經辦人的個人往來,經辦人員應及時向對方索取合法的報銷憑證并及時報銷沖帳。
2、非日常性用款,需辦理用款申請,報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按審批意見執行。
3、大額現金需求,按照銀行現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提出申請,以便財務部門準備。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由借款人按規定在《借款單》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屬部門、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預計報賬日期。
2、借款數額要求嚴格預算,不準寬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辦理完有關業務后一周內到財務報帳。特殊情況需由借款人出具書面說明,報總經理審批。
4、前款不清,后帳不借。
5、確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請,財務審核,總經理批準,可借給一定額度的備用金。
四、差旅費制度
1、差旅費的報銷標準依據《差旅費報銷開支規定》有關規定執行。出差人員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確認,財務部門審核,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報銷。差旅費實行按章辦理、超支不補的原則。
2、有關差旅費開支的具體標準參見《差旅費報銷開支規定》。
五、材料及設備采購的規定
1、良好的采購計劃是反映工作計劃性的重要方面,各部門應根據需要作好采購申請,按計劃提出采購申請,盡量避免緊急采購,以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
2、長期、大宗原輔材料的購買申請,需依照正常的生產進度情況及供貨周期提出并簽訂供貨合同;其它物資、材料的采購申請,應根據生產、銷售情況,在核實倉庫現有存量的基礎上,一般每周或每月可提出一次。
3、非長期性的采購,由有關部門人員提出并填寫采購申請單(《工作請示單》),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采購。采購時應對多家供應商進行比較,盡量獲得供應商的書面報價,使決策者有據可依。4、審批權限。所有采購均須經總經理批準,如遇總經理不在崗,采購任務又急迫的情況下,副總經理或分管經理可以決定500元以下的采購,但事后須報請總經理簽批。500元以上的急迫采購,經請示總經理后方可辦理。
六、材料及設備到貨驗收及發放規定
1、所采購貨物入庫前均需經公司倉管員會同采購員或經辦人一起監督,依照單據驗收貨物,查驗貨物質量,核對進貨數量與單價,是否同單據相符,驗收合格后,填制《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贈送物品也應開《入庫單》入倉,按數量登賬,嚴格實行實物管理制度;如所購貨物為急需使用的物品由倉管員開具《商品調撥單》,并由實物領用人簽字確認。
2、所有入庫物料的領用,均應填列《出庫單》或《物料匯總領料表》,由領料人填寫,部門主管審核,倉管員簽字后,由倉管員按《出庫單》或《物料匯總領料表》填列的品種和數量發放物料,并據以登記入賬。月底前將《出庫單》或《物料匯總領料表》中記賬聯移交給財務會計簽收,用于計算和編制成本、費用憑證。
七、各項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
1、單位價值在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產(公司可以根據企業的情況,確定一個適合本企業的標準),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范疇。
2、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經批準后方可辦理。
3、固定資產購置,原則上由指定部門統一采購。
4、固定資產成批采購或數額較大的,必須事先簽訂合同。合同中必須規定采購的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交貨方式、成交價格和結算方式。
5、固定資產購置程序:
(1)、由有關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所購固定資產的用途、品種、規格、數量。
(2)、交由指定的采購部門審定。
(3)、辦理有關的報批手續。
(4)、辦妥有關的審批手續后,交由采購部門集中辦理。采購部門必須遵循貨比三家、優質優價和經濟適用的原則。
6、固定資產使用的管理
(二、)固定資產經財務部會同綜合部進行登記造冊后,由使用部門辦理領用手續,并接受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綜合部)監督管理。資產管理部門應定期檢查各部門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和完好情況。公司另將制定專門的資產管理辦法。
(三)、辦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辦理。
(四)、低值易耗品購置,比照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辦理。
(五)、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等物品的其他管理要求參見《設備用具用品管理辦法》。
八、倉庫管理
1、倉管員應保管好公司入庫的各項物資,并根據各項物資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明別類擺放整齊,保證庫房物料的安全。日常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潮,防火,防鼠工作。
2、倉管員必須根據合理設置的各類物資明細賬簿(臺賬),對當日發生的進出倉業務及時逐筆登記,做到日清日結。每月還應不定期做好各類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同時月底必須與財務人員一起對各類庫存物資進行檢查盤點,出具盤點表,以此查對帳簿與實物是否相符。在平時檢查中如發現一些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上級人員反映,以便及時處理。
3、物料進倉時,倉管員必須憑送貨單、發票等有關單據辦理入庫手續;入庫物資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退回,馬上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檢查合格后方可在供貨方送貨單上簽收,同時按實際入庫物資名稱、數量、金額等內容填寫本公司《入庫單》,并要求采購人員、經辦人員、送貨人員等相關人員在《入庫單》上簽字。《入庫單》必須連續使用,字跡清楚,不得跳號填寫,寫錯作廢原樣留存,不得撕毀;《入庫單》是公司憑以向供貨方結算款項的憑據以及入賬的憑證。
4、倉管員應根據前幾個月各項物資的使用量,并結合公司現階段生產經營情況,來確定庫房物資日常最低存量,對于出現低于日常生產經營的安全限量的存貨,應及時通知采購人員馬上補充新貨。
5、各類物資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物資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并做到限額領料,生產車間、營業部門領用的物料必須由主管(或其指定人員)統一領取,領料人員憑主管開具的領料單或相關憑證向倉庫領料,行政各部門只有經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領取,領料人員和倉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后方可發料;倉管員應開具領料單,經領料人簽字,登記入帳。
6、倉管員在月末結賬前要與車間及相關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確性。
7、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核批準后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的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匯報。
九、報帳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項費用報銷,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主要包括法定的發票、收據等及相應的原始憑證附件、清單等)。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發票單據及附件(主要包括《入庫單》、《商品調撥單》、采購申請單等)及時填制報銷憑證。對有關的業務內容、數量、金額、單據張數等必須經核對后如實填寫。
2.各項費用反映的經濟業務必須真實。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必將嚴肅處理。
3、報銷時,各項手續必須齊全,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各自的審批權限和要求審批各項業務,審核簽字人員對其審核的有關業務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4、各種報銷業務,有關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報帳。
(二)、報銷審批程序和要求
1、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發票單據及附件及時填制報銷憑證。對有關的業務內容、數量、金額、單據張數等必須經核對后如實填寫。
2、所屬部門負責人或分管副總審核,主要審核其經濟業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理性。
3、到財務部門將有關單據交會計人員審核,主要審核其有關單據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以及有關費用標準、計劃的執行情況。
4、報公司財務主管人員審批。
5、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6、最后,到財務部門交由財務人員報帳。
(三)、各項用款申請及其它會計業務,按照以上程序辦理。
十、工程付款的有關規定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需經工程領導小組審核,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人簽署后方可執行。
2.工程部門應根據審批后的工程經濟合同的.相關條款,對各項工程款按工程項目和工程進度編制工程項目資金預算及按進度付款計劃,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委托人批準。
3.凡須支付的工程款項,施工方必須按合同,憑施工進度預算,填制《工程款支付會簽單》,由公司工程領導小組根據施工方所報進度,按施工規范的質量要求,驗證、簽字認可其質量、數量。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委托人審批。方可到財務辦理有關付款手續。
4.工程完工后,施工方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公司領導小組部復核,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5.工程項目施工方預算以外的自購設備、材料等物品的采購、進出、報銷手續比照以上公司日常物資采購報賬的規定辦理。
十一、其它規定
(一)、辦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由綜合部辦公室安排專人進行登記,并按照標準嚴格控制。辦公室應建立有關的臺帳,登記各種辦公用品的購買和領用情況。公司將定期對其登記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購買辦公用品,由各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統一購買。事先要填制物品申購單并報批簽字。憑批準的申購單到財務請款和報銷。
3、辦公用品實行定額到人的辦法。公司員工,在配齊有關辦公用具后,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按每人每月定時定量并盡量舊換新的辦法執行。金額較大的辦公用,須單獨申報。對于金額大但又不屬于固定資產的,應納入低值易耗品,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二)、通訊費用的管理
1、有關費用報銷標準,由公司綜合部統一制定。
2、通訊費用標準批準后,批準文件交存財務部門一份,按照批準的標準,按月在職工工資表中給予補補或者憑發票在標準內實報實銷。財務部門要按照規定標準嚴格把關。
(三)、車輛費用的管理規定
1、根據公司有關規定,車輛管理、維修和保養,由綜合部統一負責安排。
2、綜合部車隊應根據車輛狀況編制車輛的年度保養維修計劃及具體的用款計劃,報經審批后執行。日常車輛維護費用,經公司領導核定標準后在標準范圍內掌握使用。
3、各種車輛日常用油應根據送貨路線、收箱路線、其他出車需要以及突發事件等情況確定一個合理的范圍,并加強管理,油費開支票據實行統一報賬管理。具體報賬手續參見第九條報賬有關規定執行。
4、各種車輛保險費由公司統一到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
(四)、業務招待費的管理
業務招待費的使用,一般應貫徹先申請、審核、批準,后使用的原則。使用時,應按照必要、合理和統籌安排的原則使用。
(五)、廣告宣傳費的管理
1、廣告宣傳費用主要包括各種廣告宣傳費、設計制作費以及相關費用。
2、廣告宣傳費實行按單項廣告項目單獨預算、專項管理的辦法。
3、各項廣告宣傳,必須與承辦單位簽訂合同。
4、由有關具體操作部門事先提出報告及項目預算、用款計劃,按程序報經公司批準后執行。批準后有關合同、批復報告、預算、計劃交存財務部門一份,以便監督執行。
5、當月的資金使用計劃,應將當月實際需支付的廣告宣傳費用單列,以便財務部門區別不同費用進行考核。
(六)、合同的管理
公司目前的經濟合同主要有工程類、采購供應類、租賃合同及其它合同四大類,
1、按照公司規定,各種合同,必須報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或經其書面授權同意簽訂方可有效。
2、財務部門對各項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經濟性等,應從財務分析的角度進行分析、咨詢和監督。對一些涉及公司財務活動的經濟合同,有關部門在簽訂時,應當事先征求財務部門的意見。
3、所有經濟合同簽訂后,都要及時交綜合部機要室存檔,同時一份(復印件)交財務部門,以便財務部門進行必要的分析、檢查和監督執行。
4、合同簽訂應規范、嚴密,避免引起法律糾紛。
5、各部門應嚴格對照合同條款監督履約情況,做好記錄歸檔管理。
以上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并具體監督執行。并將根據公司經營及業務發展,進行補充和完善。
以上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項支出必須遵循量入為出、勤儉辦事、先批后支的原則,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
二、財務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原則,堅守制度,處理好每一筆財務賬目,理好財、管好錢、做好賬。
三、財務人員要做到月清月結,每月向局長匯報一次上月財務收支情況,當好領導參謀助手。
四、嚴格財經審批權限。凡是局里的財務支出,無論金額大小經辦人均要寫明支出事由,報經財務簽批人簽批,再由會審會簽小組審核通過簽批后方可報銷。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付和不入賬。
五、財務室應做到量入為出,勤儉節約,嚴各控制費用支出。
六、嚴格財經手續。費用發票一律使用正式發票,各項支出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或公務卡結算。
七、因公出差、下鄉按縣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如實填報,填寫報銷單要詳細寫明起止時間、地點、報銷標準等。凡填報不實者,財務審批人可拒絕簽字,會審會簽小組可拒絕審核,財會人員拒絕報銷。
八、辦公用品采購。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采購的方法和程序:
1、各單位根據業務工作需要,提出辦公用品需求計劃,報辦公室匯總;
2、辦公室將辦公用品需求情況向局領導請示匯報,待批準后確定辦公用品采計劃;
3、由辦公室和財務室按需求進度統一購買、保管,并填寫《靈璧縣招商局物品采購單》;
4、各單位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登記領取,領取數量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
5、費用結算,憑有稅發票和采購用品詳單即辦即結。
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辦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資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單項價值超過1000元的國有資產。采購辦法:
1、單項價值在1000元(不含)以內或批量采購預算在50000元(不含)以內的`大宗辦公用品,各單位因工作需要購置的,須先提出采購申請,注明用品名稱、規格、型號、用途等具體要求,報請局領導同意后由相關單位負責人、財務室按財政紀律規定辦理采購手續,財務室負責統一采購結算。
2、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滿5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購項目由會審會簽
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由相關單位負責人、財務室按財政紀律規定辦理采購手續,委托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統一結算。
九、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
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會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工作人員調離原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置、圖書等歸還,并由相關管理人員簽章清賬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財務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對團市委機關財務工作的科學管理,明確財務規范,提高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務于團市委各項工作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財務法規、制度和市財政局有關規定,結合團市委事跡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團市委機關財務管理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財務管理法規、制度,財務行為應嚴格執行市財政局各項規定
2、團市委財務管理實行書記“一支筆”審批,嚴格財務監督和財務公開。
3、團市委機關財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財務人員具體實施。青少年宮、團校財務工作在團市委監督下獨立核算和管理
二、經費使用管理
1、團市委機關行政辦公經費,由書記室負責籌集,通過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申報,拓展項目,減輕部門工作壓力。部門活動經費由部門通過多種渠道積極爭取,分管書記協調支持
2、團市委機關行政經費、專項經費、部門自籌經費的,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希望工程款、團費賬戶由辦公室進行管理。各部門對自籌資金、專項經費收支要建立流水賬,定期與辦公室對賬。
3、機關日常辦公所有行政開支,包括文印費、燃油費、書報費、電話費、郵資、會議室使用費、辦公用品購買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統一由辦公室按月按季度結算。
4、機關召開大型會議、開展綜合性大型活動等產生的各項支出費用,由辦公室按項目扎口后統一結算。
5、部門開展條線活動、召開條線會議、對口接待等產生的各類支出費用,報送辦公室審批后上報財政報銷
三、財務行為管理
1、借款。因公借款超過2千元以上,應提前1天告知辦公室。借款需填寫單據,經書記簽字同意。借款結清應在一個月之內,確需延期還款的'需經書記同意。部門借款不得超過部門經費余額。部門自籌經費確需在資金入賬前開局正式發票的,一律按借款處理,應在本月內清還。
2、報銷。所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支出用途和時間,辦公室對支出進行核對。支出單據實行“一單三簽”,即經辦人簽署姓名,分管書記簽署意見、書記簽批,辦公室見書記審批前次后方可付款。差旅費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有關規定核銷。200元以下小額支出無發票的,應填寫“支出報銷單”報銷。
四、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管理
1、團市委機關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由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制定購買方案,經書記室同意后統一采購。凡屬政府采購規定范圍內的應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2、辦公室應建立固定資產目錄,每年底清查核對一次。部門應做好保管,使用工作,防止固定資產損失。機關工作人員變動,應辦理固定資產清核手續,做好交接。固定資產的變賣、調撥、報廢,應經書記室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3、機關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專人管理,根據工作實際需要發放,做好登記,避免浪費
4、活動用品由活動部門自行購置和保管
五、財務監督與公開
1、辦公室應每月向書記提供團市委月度財務報告,每年提供團市委年度財務報告,準確反映財務收支、結余等經費使用和資產變動情況。青少年宮、團校每季度向書記室提交財務報告
2、團市委機關3000元以上單項大額支出,須經書記辦公室研究審批。青少年宮30000元以上,團校10000元以上非常規性大額開支,須向書記辦公室通報
3、機關財務管理應按照公開規范的原則,主動接受辦公室和部門的監督與查詢;部門財務活動應自覺接收辦公室的管理和監督。
六、差旅費的報銷
差旅費的報銷標準,除嚴格執行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外,根據團市委實際,做如下補充:
1、在市區辦事,原則上不予報銷出租車費。確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事先要征得分管書記同意,報銷時應寫明乘車時間、事由、線路,并經分管書記審核同意后方可按規定報銷。
2、乘坐飛機規定:因公出差的工作人員,提倡乘坐火車。團市委各部室負責人因公出差可乘坐飛機單程一趟;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原則上不乘坐飛機,確因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應事先填寫《乘坐飛機審批表》,經辦公室審核,由書記審批后方可乘坐,否則不予報銷。
3、乘坐火車規定:
(1)副處級以上干部及相當職級的人員可乘坐一等軟座或硬臥。
(2)其余人員可乘坐二等軟座以下(含二等軟座)等級按實報銷;乘坐火車從晚上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且夜間乘車六個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七、公用物品及報刊、雜志的訂購與管理
各種物品、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配備發放和管理。固定資產先由辦公室有關人員登記造冊,然后購置到各需用部室,由各部室指定專人管理使用。
物品的購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各部室如需購買辦公用品,經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或委托各部室購買,否則,不予報銷。團市委工作人員如有調動,要在10天內交還所有在本委工作期間所發放的辦公用品。
辦公用品的領取,由保管人登記,領取人簽字。
報刊、雜志訂閱由辦公室提出具體意見,報書記批準,統一訂閱。
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與規范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規范企業各項經濟行為,保證資金安全與完整,防范各種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轄屬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管理制度統一
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制定并頒發。
各分公司必須執行總公司頒發,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四條財務人員管理統一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招聘、任命、培訓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可以推薦財務人員,經總公司財務部復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總公司財務部和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總部財務部考核財務工作績效,占30%考核權重;分公司考核占70%考核權重。
第五條會計核算方法統一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規范、結果真實。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統一接受監督審計。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表統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項目、要求上統一,為總公司報表合并奠定基礎。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七條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為分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
第九條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部。
第十條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并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檢查。
第十一條分公司財務部的基本編制為2人,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
第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部同時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部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對服從總公司財務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會計信息。
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對財務人員監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布有損于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追究其責任。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財務監交。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十五條資金計劃編制辦法
各分公司資金計劃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日常發生的經營費用、材料付款情況、施工隊付款情況、車間工費工資、以及其它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計劃,并經總經理復核和簽字確認;
各分公司部門負責人,需要向財務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于準確的收支項目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注事項等,以便于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計劃;
總公司財務部收到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按規定進行審批后,回傳到各分公司執行。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計劃要求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于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資金計劃》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____________項目辦公室,并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計劃》及《分周資金計劃》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計劃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計劃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當月的資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以下報表
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
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
項目收支平衡表
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
發票臺賬、外經證臺賬
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
第十八條為了便于總公司合并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的格式編制。
第十九條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
每月最后一天(遇節假日順延)下班前將月度財務報表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報。
項目收支平衡表、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及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每月5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每月_____日-_____日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核對各類往來賬目,保證雙方往來賬相互一致。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通報,并根據考核方案進行相應考核。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分公司的每日的現金余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繳存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超出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應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第二十二條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嚴禁以白條抵庫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做費用報銷憑證,私設“小金庫”、帳外帳。
第二十三條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條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財務部負責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并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以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會計應根據銀行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以保證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生產設備、生產工具、辦公設施、生活設施、通訊設施、辦公用品以及其他資產。
第二十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的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實行“實物與帳薄分開管理”原則。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并登記實物數量,財務負責財務物資帳薄的記錄,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條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財產物資負有管理責任,應親自參與財務物資的驗收、監督、與抽查。
第三十一條必須定期組織對現有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有保管實物資產的部門每月進行自查,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三十二條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為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
第三十三條處臵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說明固定資產購置的時間,使用的年限,報廢的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才能辦理報廢手續。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財務人員憑發票領購簿,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第三十五條各分公司由會計主管或者指定的專人進行發票的開具,發票內容應真實有效,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不得虛開、亂開發票,對作廢的發票需加蓋“作廢”字樣,并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條已開具的發票由會計主管負責統一保管,不得損毀發票,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第三十七條各分公司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檢驗,以防止偷盜、防火、潮濕及不經常使用發票時防蟲、防鼠咬、防丟失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衛。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于總部代開的發票,應按工程項目詳細登記備查賬。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四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借款單”列明:費用的性質、用途、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對個人借款的原則,欠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第四十一條費用發生的過程中,原則上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參與執行,并相互監督和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費用發生中,當事人應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據而遭到財務人員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公司原則上不予承擔。
第四十三條費用發生完畢后,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相關票據,按照公司統一的費用報銷憑據分類粘貼,并在附件欄注明票據張數。對于粘貼不規范,單據不清晰的,財務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報銷。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將粘貼整齊,填寫完整的費用報銷單交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字。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將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的報銷單交財務審核,財務人員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后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予以符合并簽字,最后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查和審批。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憑簽字齊全的報銷單,交出納領取資金,出納應對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查看報銷單有無涂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后附的發票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司批準之日起實施。
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財政部發《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國家教育部發《學校財務制度》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學校財務管理體制和會計人員
第四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在統一財經政策、統一預算管理、統一財務規章制度、統一資源調配、統一財會業務領導的前提下,根據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學校在校內部分單位設立二級財務機構。
第五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分管副校長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
第六條 校財務處作為學校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財務處的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全校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管理辦法,擬定校內財經政策,參與學校經濟方面的決策。
2.負責組織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負責完成決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配置學校資源。
4.負責全校的財務收支和收費管理,負責事業性支出的校內價格的制定和審批。
5.負責全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和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對二級財會機構的業務領導和監管工作。
7.積極開展會計核算,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嚴格控制各項開支,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8.負責校內的財務監督檢查工作,規范校內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財經紀律。
9.負責全校各單位的會計人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10.其他財務與會計工作。
第七條 學校根據綜合管理和財會業務的需要,在校內相應單位和部門設立二級財務機構。二級財務機構為校財務處的派駐機構,其財會人員由財務處委派,其財會業務受財務處的統一領導、指導和監管。二級財務機構的設立由校財務處提出,經分管人事和財務的副校長會商同意后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批。
第八條 學校按照《會計法》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校財務處和二級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會人員。學校財務處正職的任免應事先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副職的任免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學校的財會人員歸口財務處統一管理。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考評、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由校財務處會同人事處辦理。全校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業務考核、獎懲、繼續教育等統一由校財務處組織實施。
第九條 全校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財務會計工作。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遵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會計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
學校財會隊伍應保持相對穩定。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條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程序、要求進行財會工作。對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出現的違法行為,應當依照《會計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學校財務處、二級財務機構、校科技產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離職時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校內財會人員的聘任實行回避制度。各單位責任人、財會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和出納工作,同一單位內的會計和出納也不得是親屬。需要回避的親屬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
第三章 學校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財務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而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注重效益、勤儉節約等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學校預算內、外一切財務收支均須納入預算范圍,由學校統一核算,統一管理。預算外資金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預算由校財務處根據學校年度計劃和各單位收支計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的情況,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后,報江蘇省財政廳審核批復后執行。預算一經批準,即對學校財務收支活動具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為了維護學校預算方案的嚴肅性,經批準的預算方案不得隨意變更。確因情況發生變化需要進行調整的,區別情況進行辦理。其中:調減預算由財務處直接辦理;需要追加預算的,金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由主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金額在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由校長審批;金額在20萬元以上需報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決定。財務處根據審批報告或決議辦理預算的調整。
第四章 學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五條 學校的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
1、財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收入。包括: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縱向)、其他經費撥款(房改經費、醫療經費等)。
2、事業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的收入,含學生學費、住宿費、培養費、各種辦班收入、實驗教學服務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讓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經營收入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其開展的社會服務取得的收入。
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如:附屬中小學獨立核算單位上繳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學校在上述規定范圍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企業利潤等。
第十六條 校內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交由財務處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和核算,校內各單位不得截留、隱瞞、挪用、私分學校收入。學校各項收入必須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校財務處,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金庫”。
第十七條 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由校財務處審核報經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其他任何單位不得自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
學校的發票、收據歸口校財務處統一管理。財務處按照國家規定領購、登記、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據,并根據學校實際需要統一印制或監制校內結算、管理票據。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領購、印制、買賣、代開、轉借和銷毀票據。
學校校辦企業其生產經營應使用稅務發票,其發票的購買、使用按照稅務部門規定辦理,按規定可使用行政事業收據和校內收據的除外。
第五章 學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 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九條 學校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等。
1、事業支出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支出、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招待費和其他費用。
2、經營支出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經營支出與經營收入應相互配比。
3、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是指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所發生的支出。學校應在保證事業支出的需要、保持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支出,隨年度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核批,列入基本建設計劃。自籌基本建設資金與國家撥給的基建投資統一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按項目進行核算。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單獨列支。
4、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進行補助所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條 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和非獨立核算的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按照有關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有關部門取得的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按要求單獨核算,并定期報告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財務支出審批制度,按不同的經費支出類別和金額大小分級審批。
學校的各類開支應嚴格按照預算數控制。校各級財務部門和單位應根據預算確定的'項目、范圍、支出的額度安排各項開支。對超出預算和無預算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 校內各單位的財務支出審批,應指定一名單位負責人簽字,實行專人負責。
第二十三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樹立勤儉辦學的觀念,嚴格控制支出,杜絕浪費現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實際發生數。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中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對涉及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和福利等方面的開支,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發放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二級單位財務部門應嚴格維護財經紀律,執行國家財經制度以及學校的財務規章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向校財務處報告。
第六章 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條 結余指學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第二十六條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經營收支結余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二十七條 學校結余除專項資金結余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轉入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額。
第七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條 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照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學生獎貸基金、勤工助學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條 修購基金可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轉入,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
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可轉入修購基金,專門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第三十條 職工福利基金可按事業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規定提取,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和集體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條 學生獎貸基金和勤工助學基金是按照規定從教育事業費和事業收入中提取轉入,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學生貸學金、生活困難補助、學生開展勤工儉學活動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住房基金是由學校按照國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設職工住宅、住房補貼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條 學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立其他專用基金。
第三十四條 專用基金的使用應遵循“先提后用、量入為出”、“專設帳戶、單獨核算”、“區別性質、專款專用”的原則。專用基金統一歸口財務部門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規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圍使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八章 學校資產管理
第三十五條 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一節 流動資產
第三十六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
第三十七條 貨幣資金的管理
1、現金是指學校及二級核算單位的庫存現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開支,庫存現金數額不得超過銀行核準的限額,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理》的規定,在規定的開支范圍內使用。
2、銀行存款是指學校及各二級核算單位必須按照《銀行帳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銀行帳戶,學校銀行帳戶歸口財務部門管理。對獨立核算和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校辦企業,經校財務處審核批準,可在金融機構開設銀行帳戶。銀行帳戶的變動或撤消須報經校財務處批準。
學校及校內各二級單位的銀行存款戶應按不同帳號設立銀行帳,必須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銀行結算,及時、定期逐筆核對相符,每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列明未達帳項。
校內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錢、帳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現金。
第三十八條 應收及暫付款是指學校應收未收或暫時墊付,預付給有關單位或個人而形成的停滯在結算過程中的資產,體現為學校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的一種債權。
學校應加強對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必須及時、定期對應收及暫付款進行清理、結算,促使應收及暫付款及時收回和報銷,不得長期掛帳。對校內單位和個人無正當理由占用應收及暫付款,如差旅費借款返校超過半個月,匯出款項超過兩個月未辦理結算手續的,財務部門在催還無效的情況下可在個人工資和單位預算指標中扣還。特別要加強對離校人員的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以免給學校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學校應對應收及暫付款項建立壞帳核銷制度,對于確實無法回收的款項,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若屬個人原因應追究個人的責任,若屬非個人原因,應按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核銷手續。未經審核批準,財會人員不得私自核銷壞帳損失。
第三十九條 借出款項是學校借給校內附屬單位(獨立核算單位和校辦產業)的各類周轉金性質的款項,一般借出期限為一年以內。
借款單位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歸還學校借款。對逾期不還學校借款的單位,在催還無效的情況下學校將對單位領導人給予行政處罰并從其相關經費中予以扣還。
第四十條 存貨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務過程中而購置的各種器材物資,包括專用材料和物資、低值易耗品、文具辦公用品等。 學校為了保證教學、科研等活動正常進行,必須加強對材料的管理,物資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應建立健全材料采購、驗收、保管、領發和使用等環節的管理規章制度,確保學校材料物資的安全完整。
各單位應當對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并上報校財務處。
第二節 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二條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各類固定資產明細目錄由學校財務部門會同有關分管部門制訂。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學校擁有占有權和使用權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科研用房、校辦產業用房、庫房、學生宿舍用房、職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橋梁、運動場、停車場(庫)、紀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圍墻等;附屬設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通水、通氣、通油管道、通訊、有線電視線路、輸電線路、電梯、衛生設備等。
專用設備是指根據學校教學、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購置的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用途的設備,如電教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醫療、體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設備是指學校的各種通用性設備。如辦公用家具、計算機、空氣調節器、一般文體設備等。
文物及陳列品是指學校擁有和接受捐贈的供教學、科研或收藏、展覽、陳列用的各種文物、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圖書是指學校圖書館及院系、單位、科研課題組儲藏的、統一管理使用的各類書籍、期刊和雜志。通過光盤、磁盤存儲的電子出版物亦作為圖書管理。
其他固定資產是指沒有包含在以上五類中的固定資產。
第四十三條 學校財務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資產分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置審批制度。學校固定資產的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要經過有效的論證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復購置而造成資源的浪費。
第四十四條 學校對成批量或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的購置,應實行集中采購制度和進行招投標制度,以降低購置成本,減少浪費,防止學校權益受損。
第四十五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經單位申請,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設備室與設備管理處等有關部門鑒定后經相關校領導審批后報財務處、設備處核銷固定資產帳。對單臺價值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的報廢、轉讓,需上報國防科工委批準,20萬元以上的需報財政部批準。
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納入校財務處統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費用后全部轉入學校修購基金專款專用。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報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第三節 無形資產管理
第四十七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十八條 學校無形資產在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統籌管理下由有關分管部門歸口管理。學校及各分管部門應建立無形資產管理制度,加強無形資產管理,充分發揮無形資產的效益,保證無形資產的完整,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學校各單位和個人應維護學校的利益,保護學校的無形資產。
第四十九條 學校無形資產的計價原則,外購的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支付的費用計價;自研的無形資產須經過法定程序認定后按實際發生的有關費用計價;接受捐贈取得的無形資產,可按捐贈方提供的反映其價值的資料入帳,若無資料可參照同類無形資產的市價入帳。
第五十條 學校無形資產的轉讓和投資應當嚴格審批程序,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學校為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四節 學校對外投資管理
第五十一條 學校對外投資是指利用貨幣資金、實物和無形資產等向校辦企業或其他單位的投資。
第五十二條 按照投資方式的不同,學校對外投資主要分為經營投資和債券投資兩種。經營投資是指學校出資興辦的校辦企業或與其他企業聯辦的合資、合作企業;債券投資是指學校通過購買債券方式進行的投資,包括購買國庫券和其他各類債券。
第五十三條 對外投資的原則,以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等工作為前提,不得用國家財政撥款和規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資產進行對外投資。
第五十四條 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法定評估機構由校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代表學校委托和聘請。
第五十五條 學校所有的對外投資項目都必須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學校重大對外投資行為(含對校內投資)應當經過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或備案。對外投資屬于將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應按國家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資產的劃轉手續。學校二級單位不得自行決定本單位的對外投資,確需對外投資的,應先將方案報校財經領導小組會議初審,認為確有必要或可行的,再報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研究決定。
第五十六條 學校必須明確自身與被投資企業或單位的產權關系和經濟關系,確保學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學校各單位及被投資企業和單位不得使用學校的資產從事期貨、股票等高風險投資。
學校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和投資回報制度。
學校對校內各單位使用的教學、科研、行政用資產超出學校核定的部分實行有償使用。
第九章 學校負債管理
第五十七條 負債是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第五十八條 借入款是指學校因借貸行為而形成的負債,指學校向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其他部門借入的資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設項目、科技開發、校辦產業周轉等。
第五十九條 學校因事業發展需要借入款項時,應堅持謹慎原則,嚴格控制借款規模,事先制訂詳細的借款計劃和還款計劃,必須經過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研究決定。同時要加強對借入款項的管理,確保其按規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證借入款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學校任何單位未經學校批準不得向金融機構和外單位借款,不得向社會公眾集資,不得給所屬企業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不得將銀行帳戶或營業執照轉借他人或變相轉借他人。
第六十條 應付及暫存款項是指學校因未及時與對方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而形成的一種負債。
學校各單位應加強對應付及暫存款項的管理,指定專人管理,保證及時清理和結算。
第六十一條 應繳款項是指學校按照有關規定上繳財政、稅務及主管部門的各類款項。
學校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各類應繳學校的款項,不得無故拖欠。
第六十二條 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代管款項主要內容包括黨費、團費、工會會費、掛靠學校管理的各類專業協會、會議費等。代管款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不屬于學校,但應將有關經費管理辦法報財務處備案,并作為核算的依據。學校財務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委托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費。
第十章 學校內部財務清算
第六十三條 學校內部機構經學校批準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內部財務清算。
內部機構進行財務清算時,學校應成立清算工作小組,對被清算單位的財務、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核實各項財產、債權和債務帳目,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方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等工作,并妥善處理好各項遺留問題。
第六十四條 被劃轉、撤并的內部機構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校財務處和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查后呈報校長審批,分別按照下列辦法進行處理。
1、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內部機構,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事業經費指標。
2、撤消的內部機構,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和設備處共同研究處理辦法。債權的追索原則上由原機構負責人和經辦人負責。
3、合并的內部機構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和設備處按規定進行調配。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六十五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六十六條 學校財務部門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年度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六十七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二級核算單位財務報告制度。對實行二級核算的單位應按照行業會計制度規定和校財務處的要求,定期向學校財務處和審計法規處報送財務報告,并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財務、審計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其真實性進行檢查,以保證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的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情況。
第六十八條 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的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專用基金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九條 財務分析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經費支出與公用經費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費用支出增減率等。
學校二級財務機構的財務分析指標體系,由校財務處統一設置和修訂,以便于分析、考核校內各單位的財務管理狀況。
第十二章 學校內部財務監督
第七十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全校各單位必須接受學校財務處和審計法規處的財務監督。
第七十一條 學校的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具體要求:
建立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對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實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對二級會計機構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審計。
建立健全校各財務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對學校二級會計機構和學校投資控股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
對重要的財務會計崗位實行定期輪崗制度。
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向金融機構借貸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均應經學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根據校務公開的原則,定期在有關會議上通報學校財務狀況和預、決算情況。
對會計資料不定期進行內部審計。
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
支持財會人員依法履行其職責和依法行使財務監督權,維護其正當權益。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責任人追究其領導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14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一廳[20xx]2號)和市教育局等六部門下發的《關于做好全市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滿足廣大家長對中小學生課后服務的迫切需求。特制定我校課后服務經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收費管理
第一條嚴格按規定收取課后服務費,每生每月120元服務費用主要用于參與課后服務工作人員的補助。參與課后服務工作的'教師每課時不超過70元,管理崗位人員每課時不超過35元。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自愿原則,嚴禁學校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嚴禁不開展課后服務而收費、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等行為。
對建檔立卡、低保家庭、殘疾、孤兒、特困家庭學生實行減免政策。
第二條每學期開學前學校需科學合理制定課后服務實施方案,將服務時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收費金額等情況報區教育局教育科、財務科備案后實施。
第三條做好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公示,提前告知家
長開展校內課后服務的服務時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事項,并簽訂課后服務自愿協議書。
第四條課后服務費根據區教育局具體安排,按月收取,中途轉入或轉出的學生,根據實際天數進行核算。
第五條課后服務費屬服務性收費,應當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
第二章支出管理
第六條課后服務費由學校財務統一收到和管理,收取時需出具國家正規票據,建立專賬、專款專用,單獨核算足額用于課后服務工作。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費,不得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它無關費用。
第七條學校要厲行節約,努力提高課后服務費使用效益和公益服務水平,堅持量入為主、收支平衡的原則。
第八條課后服務費發放標準由學校研究確定,其考核和分配方案要通過家長委員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區教育局教育科和財務科。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九條學校應建立健全課后服務制度,安排和開展好課后服務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并自覺接受市場監管、教育等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條學校要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專款專用,嚴格執行財務管理相關規定確保費用使用合理合規,提高經費使用效率。
第十一條學校適時對課后服務費收費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違反有關規定和財務規章制度的老師,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開始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5
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體系,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2.基本任務和方法: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對生產和經營過程進行控制、監督、核算、分析和評價工作,管好用好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有效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3.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公司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人員管理
1.財務人員應當保持公司的商業秘密和財務信息。除法律規定或總經理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財務信息。
2.財務人員調動工作,必須與公司指定的接替人員進行財務移交,且要一切手續完備,財務清楚后,方可調職。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的,須編制移交清單,交接完備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名或蓋章。
3.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
1.公司必須按照規定正確使用會計憑證,合理設置會計賬簿,全面、系統、連續地記錄公司的各項經濟業務活動,及時,真實地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2.公司必須使用財務局統一監制的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保持統一和規范。
3.財務人員填制憑證、登記賬簿,必須嚴肅認真、正確及時,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正確,摘要簡明,字跡整潔,不得潦草、模糊;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并按規定進行更正,不得任意涂改,更換銷毀憑證賬冊。
4.填制會計憑證和登記賬簿,必須用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寫,不得使用鉛筆或圓珠筆,畫線、改錯、沖賬時可用紅墨水筆。
5.記賬憑證和賬簿上的會計科目和子細目,以及往來賬戶名稱,必須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用代號。
6.制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合法的原始憑證作為依據,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對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7.各種空白支票、發票、收據,都應指定專人保管,并設立登記簿,登記領用日期、數量及起訖號碼,并由領用人合適簽收,防止丟失。
8.公司必須設置總賬、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并根據業務和管理的需要,設置備種輔助或備查簿。
9.啟用會計賬簿要在會計賬簿行上寫明公司名稱和賬簿所屬年度,賬簿內的“賬簿起用表”要填寫齊全。
10.登賬必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登記,每一筆賬都要記明記賬憑證的日期、憑證號碼和經濟事項的摘要。登記賬簿應按日期和編號的順序記賬,不能前后顛倒、不得跳行、隔行。
11.各種賬簿在記賬完畢后,必須結出余額,按月進行核對,保證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12.記賬憑證及賬簿,都必須定期按日期及編號順序裝訂成冊,加上封面,記賬憑證上注明年度、月份、起訖、號數、分冊號數及財務主管人員,逐冊編號,交由專人登記會計檔案目錄簿。
13.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是公司的重要檔案,必須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做到完整無缺、便于調閱,無關人員未經財務經理及公司總經理同意,不準任意查閱會計檔案。未經財務部經理批準,不準擅自復印或外借。
流動資金的核算
1.經管債權(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賬目的財務人員經常清理各賬戶款項,定期與有關單位核對余額,經常向部門主管匯報債權清理情況,督促經辦人員及時結清和收回債權。
2.公司應按當年未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等應收款項的余額計提一定比例的壞賬準備金,納入管理費用。
3.公司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確認壞賬損失,即:因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和擔保人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部分。其次,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賬款。
4.嚴格壞賬損失的控制及審批程序。公司若發生壞賬損失時,應先書面報告公司財務部初審、財務部經理復審,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沖賬。如因個人責任造成壞賬的責任者要視情節分別給予經理、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存貨的'計價方法規定執行。
收入、成本費用
1.按下述規定收入的實現:
⑴商品或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⑵在交款提供方式的情況下,如貨款已收到,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已經交買方,無論商品、產品是否發出,都作為收入的實現。
⑶采用預收貨款銷售的商品和產品,在商品、產品發出時作為收入的買現。
⑷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產品,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后作為收入的實現。
⑸在采用承付結算方式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情況下,應當在商品、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將發票賬單提交銀行辦委托收手續后作為收入的實現。
⑹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產品,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作為收入的實現。
⑺公司出口銷售的商品、產品、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裝船提單,空運以取得空運單,并實行辦理出口交單后作為收入的實現。
2.實現的銷售收入,應按實際價款記賬,當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是屬于本期還是以前期間銷售的,都應沖減當期的收入和成本。銷售商品發生的銷售折讓(折扣)支出,應沖減當期的銷售收入。
3.當月實現的收入應全部記入當月賬內,并按配比原則計算與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稅金。這些成本、稅金費用應單獨核算,在財務報表上單獨反映,不得低減銷售收入。
4.公司應按會計核算的規定設生產成本,工程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對成本和費用進行歸集和核算。
5.公司應根據產品種類建立產品成本明細臺賬,做到記錄完整、核算準確、資料齊全。同時,要分析成本、費用的升降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6.公司要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定額管理,做到精打細算,厲行節約,降低成本。
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1.月報、季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管理費用明細表、銷售費用明細表、制造費用明細表。
2.年報:企業除報送月報、季報所列表式外,還需加報:現金流量表。
3.公司在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時,應附送財務分析報告。
主要說明:
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
利潤完成情況;
資金使用及周轉情況;
債權債務變動情況;
各類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主要稅項交納情況;
成本、費用升降情況;
其他財務會計方面需要說明的問題包括:
總結和評價公司的財務及經營成果,認真分析影響財務指標變動的各個因素。財務指標主要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本利潤率、營業收入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流動資金周轉天數、次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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