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財務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財務管理制度1
為了做好我鄉村級財務工作,規范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現制定本制度。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委會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鄉三資辦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九龍村村民委員會。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民委員會設置存款日記賬。
2、鄉三資辦設置總賬、明細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鄉三資辦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村三資辦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做到鄉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鄉三資辦要嚴格財務手續,會計和報賬員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鄉三資辦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季度必須到鄉三資辦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做到鄉村兩級賬目余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最遲在下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以前。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財務監督小組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駐村干部簽字。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干部審批,鄉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鄉三資辦支取,支取小于1000元以內,由村主任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村財務監督小組和駐村組長審核,5000元以上由鄉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干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財務監督小組,由三名成員組成,并定期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公布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村級財務監督小組審核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不保留周轉金,所有資金全部上交鄉三資辦管理,村收入現金必須存入村三資賬戶。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鄉三資辦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并使用從鄉三資辦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集體發包農業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鄉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鄉三資辦人員、駐村領導參加,并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鄉三資辦不予報賬。
2、村里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具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復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縣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鄉三資辦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實行“雙代管”制度
鄉村兩級財務人員,鄉村兩級審簽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十二、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規范辦公經費的使用流向,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居委會實際,制定本制度:
1、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2、社區居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核查”的財務管理制度,每季度由街道辦安排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工作。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報銷票據必須注明事由,經辦人簽字后由居委會主任、副書記負責簽字審批,不得代簽。500元以上的開支應提前告知街道辦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的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建立現金日記賬簿,詳細記錄居委會收支及辦公經費的使用情況,妥善保存賬簿以備核查。
5、居委會報銷票據必須是正式發票,要求每月在規定日期將每張需報銷票據與票據明細一起上交,票據與明細的日期、金額要相對應,必須是所購買單位的統一采購清單,堅決杜絕倒票行為,一經發現追究居委會主任的責任。另外,需報銷票據均需在票頭用鉛筆注明類型(如:黨費、辦公經費等等),并另附所需報銷票據的分類合計與總計金額。
6、居委會主任工作調動時,應接受街道辦的財務核查,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中小學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財務管理制度4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費用開支包括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所需的開支(如:租賃費用,辦公費用,車輛使用費,業務招待費用、市內交通費用、差旅費用以及薪資獎金等相關費用),但不包括成本項下的開支(如:廣告費用,材料采購和工程費用等開支,成本開支管理制度另行規定)。
第三條:XX集團的費用開支從小帳戶列支并實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各公司的費用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集團公司總裁授權職能部門和項目公司負責人的,由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范圍外的,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四條:XX集團費用開支實施預算管理,各公司必須做出年度費用開支的預算,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靈活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費用開支計劃;各公司應于每個月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下個月的費用開支預算,并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五條:對于預算計劃內除薪資獎金外的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1、費用當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見附表一、二);
2、在填制費用報銷憑證時,要按費用類別分別列支;
3、部門經理審查并簽字后送交財務部審核;
4、主管會計對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進行統一編號并審核簽署意見后送交財務經理審核確認,之后呈報總經理,或被授權人批準;超過授權審批金額的,須經集團總裁與財務總監聯簽批準;
5、費用的事項與金額在授權范圍內的,由各公司被授權人審批,授權范圍外的除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外還要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已審批過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轉到各公司財務主管簽閱后,交由出納辦理付款手續;如公司沒有另設財務主管,則直接返回到出納處辦理付款手續;
7、出納付款前核對各原始票據,并復核付款金額,正確無誤后將相關款項支付給經辦人,同時將已付款的原始票據加蓋付訖章,并將已編號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存檔保管;
第六條:薪資獎金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1、薪資獎金在年度預算額度內的,每月未人力資源部專人負責核算,然后送交財務部審核,財務部審核無異議后,送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發放當月薪資獎金;
2、人力資源部門應將總經理鑒署的所有員工的薪資結構表、薪資調整表,加班表等與工資計算相關的資料原件報備財務部存檔;
3、超過年度預算額度的薪資獎金報集團總部追加預算后方可發放;
4、在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外的薪資調整應報集團總部審批。
第七條:超出年度預算的費用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八條:費用支出的有關規定:
一、辦公費用
辦公費用由辦公室統一采購、集中向財務部報銷。各部門把經審批的辦公購物申請表(見附表三)報辦公室,辦公室每月匯總的辦公費用計劃抄報財務部一份,由財務部監督執行。
二、業務招待費
各部門員工(包括部門經理)因業務需要招待賓客,應事先填制《禮品/業務招待申請表》(見附表四),詳細填寫招待對象、預計金額及時間,一事一單,不得與其他費用項目混合報銷。按金額范圍報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準,并嚴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況外出聯系業務臨時發生業務招待費的,應電話口頭申請,于次日補辦手續(遇周末和節假日順延)。
三、市內交通
1、公司員工外出聯系業務、工作一般以公交車、中巴為主,特殊情況下,經部門經理同意,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出租車費用。
2、在報銷出租車費時,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見附表五),所有的車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點和原因,以便審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經為其配備專用車輛的部門經理或員工,原則上不允許報銷市內交通費,特殊情況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簽字,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準。
2、出差人員可憑批準的申請單向財務部辦理暫借款手續,填寫《暫借款申請單》,預借金額由財務部根據路程遠近,時間長短核定,呈送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簽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間的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歸為外勤補貼均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算,實行分項計算、總額包干、調劑使用,
節約歸己,超支自理的辦法。
4、凡出差到異地超過半個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補貼標準的.80%報銷,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按長期外派人員待遇報支。
5、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實行包干使用,不再憑據報銷。乘坐往返機場或火車站等的交通費用不屬包干范圍,憑據另外報銷。
6、出差人員如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則不予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用。
7、如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費用據實報銷,其它補貼取消。
8、員工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財務人員按公司規定標準,認真審核報銷單,超過標準的支出,個人自理。暫借款如有剩余,必須于結算時返還給公司,否則下月工資中扣除。
9、因公出差發的郵資、電話費(因業務而發生的)、行李寄存費,必須在票據上注明原因一同報銷。
10、長期外派人員或駐外機構人員,其住宿原則上應租房解決。每月補貼生活費(視具體情況定)。當地招收的員工,不享受生活補貼。
11、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標準及補貼標準依各地公司具體情況而定。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準。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成本的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資金的運用,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本開支的范疇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開支的范疇是指除費用開支管理規定中所指的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費用以外的開支。(包括土地及拆遷費用、前期費用、建筑安裝費、基礎設施費、公建配套費、以及項目所承擔的貸款利息等)。
建立綜合開發核算體制,搞好經濟核算,降低開發建設費用。
第三條成本開支的預算
根據公司成本分析會的制度,各項目公司按照集團公司的年度戰略,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程進度,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成本開支計劃。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門編制“經營預算表”確定下個月的成本開支預算,于財務部匯總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并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成本開支的帳戶管理
本制度所規定的成本開支原則上必須從大帳戶列支。如遇特殊情況,在總經理授權審批的額度以內的,可以從小帳戶臨時列支,但財務部應做相應的臺帳備查。
第五條成本開支的審批權限
所有的成本開支審批實行一支筆制度,各公司的成本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由總經理授權的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范圍外的由集團公司審批。
第六條成本開支審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必須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據,付款前必須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單位履約預付款保函或保證金的手續依據,未辦理保函或保證金手續的不得支付預付款。
2.所有成本開支的付款都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不得提前預付或超付款項;
3.集團下屬各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甲供料),要有驗收報告,并附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合約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a)需驗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驗收報告并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裝修項目工程尾款時,要有權威機構的環境衛生檢測報告
c)支付最后一筆項目工程款時,應審查工程款發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修金時,應附有《保修服務情況征詢表》(見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業管理部門及項目總經理聯合簽名。
4.合同項下的付款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書,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財務部;
5.財務部門參照合同核對后,送公司總經理審批,超出授權范圍的,再送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出納人員憑審批后的付款申請書辦理支票,由經辦人員簽領;
7.以上流程對于建筑安裝工程款項,除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外,經辦人員還必須附有經會簽過的《工程款撥付簽證程序單》(見附表一)或工程決算單;如因原設計圖紙修改等原因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致使工程成本發生變化的應在該合同后另附《施工圖變更簽證表》(見附表二);
第七條特殊事項的審批
1.對于土地相關費用、前期的交易規費以及市政配套費用等向政府部門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項,可依照政府規定或相關文件辦理;
2.對于應繳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稅及預征的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由各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精確計算后,將當月申報稅款填列付款申請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劃轉至納稅帳戶,稅務申報后自動轉帳。
3.銀行貸款利息支出由所貸銀行每季度末按照貸款合同利率自動扣款,財務部應在每月末預提當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條超出預算外的成本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九條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準。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財務管理制度5
一、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政方針政策和財經紀律。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和執行會計法、貫徹執行河南省公路財務管理辦
法。
三、正確制定、嚴格執行計劃,搞好資金平衡。做到專款專用,不搞無計
劃項目開支,合理組織資金供應,切實掌握資金動態,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四、貫徹增產節約和經濟核算制度,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執行省公路局頒發的費用開支標準,不準擴大開支范圍。
五、堅持原則,嚴格開支手續,壓縮非生產性開支,執行開支審批一桿筆。
六、認真開展“增收節支”活動,節約各項經費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財務管理制度6
為加強市政府辦公室的經費管理,更好地貫徹執行新(會計法》,強化辦公室法定代表人對單位財會工作的領導和職責,根據現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省市有關財政法規、,結合市政府辦公室工作實際,特擬定以下財務。
一、辦公室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為出,增收節支。實行"統一領導、分級審批、集中管理、加強監督"的財務管理體制。行政處作為辦公室的財務機構,在辦公室領導下統一管理全室財務工作。
二、辦公室全體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會計法》和省市有關財政法規、制度,自覺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利益,抵制違紀行為,厲行節約,反對奢侈浪費。
三、辦公室財務支出預算,由行政處根據市財政局下達的年度預算和各處室編制的預算,提出年度支出預算建議方案,報室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核,經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由行政處執行。如支出預算在執行過程中確需調整的,須經辦公室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核,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執行。
四、行政處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處內設立內部審計制度,由分管財務的處長負責內審。每月向辦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報送實際支出報表,每季度向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紀檢組長報告經費開支情況,年終向辦公室黨組報告財務決算情況。
五、經費報銷審批辦法
凡辦公室范圍內發生的各項經費,無論是行政經費、業務經費、專項經費、基建經費、其他收入、支出經費都屬于本辦法管理的范圍。
1、職工工資及政策性獎金。工資:每月由行政處按有關規定編制"職工工資"上報盤,報財政審核、銀行發放。政策性獎金:由行政處根據"獎勵政策"和當月職工人數編造發放獎金名冊,報辦公室主任審簽后發放,對政策性規定應由職工個人上繳的工會會費、養老基金、教育附加費、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個人收入所得稅等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后由行政處代扣代交。
2、醫療費:按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如因長期住院或個人負擔醫藥費太多確實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由職工本人提出"困難補助申請",經辦公室主任會議研究同意后可酌情補助。
3、差旅費:應嚴格按照市財政局出臺的差旅費標準執行。辦公室科級和科級以下干部、職工需省外出差,事前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凡出差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報辦公室主任審批后報銷,500元至3000元以內的報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報銷,500元以下的由行政處處長審批報銷。
4、會議費: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辦公室各處室召開的業務會議,由承辦單位根據會議通知,按財政局會議費開支標準,事先編報經費開支計劃,報辦公室主任審定,會議結束后,由承辦單位或處室負責人將各項因會議而產生的費用匯總填好報銷單,經辦公室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核后報辦公室主任審批報銷。
5、汽車修理費:凡需維修的車輛,實行派修單制度,由駕駛員事先填好報修單,經隊長審查后,確定修理項目,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小車隊長審核、行政處處長審批報銷;1000元至10000元的報辦公室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報銷;超過10000元的報辦公室主任審批報銷。汽車大修必須編報大修專項報告,待落實資金后才能維修。對車輛在家的故障必須在本單位修理班維修,對修理用的各種材料和修理項目,不論金額大小,駕駛員或隊長必須到修理現場審查簽字,最后形成發票,一月結算一次,先由行政處處長簽注意見后,再報辦公室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報銷;對車輛外出故障的修理,原則上拖回修理班進行維修,如確實不能拖回的,在外發生的修理費,先由乘車人員證明后,500元以下的由小車隊隊長審核后,行政處處長簽字報銷;500元至10000元的經小車隊隊長和行政處處長審核后,報辦公室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報銷;超過10000元的報辦公室主任審批報銷。
6、油料費:在本市內,實行每車用加油本按車號到單位聯系好的加油站對車號加油,月底加油站匯總報小車隊隊長和行政處處長簽注意見后,報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審核后,再報辦公室主任審批報銷。禁止用白條加油,在市外確需加油的,須由乘車人在發票上證明后隨差旅費一并報銷。
7、駕駛人員的補助:由小車隊隊長依據上級有關規定核定每月的起始公里登記造冊,按月核算,報行政處復核后,由行政處處長簽注意見,報辦公室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后發給。
8、郵電費:辦公室公用電話費、在職領導手機、住宅電話費由行政處指派專人統一結帳,報辦公室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后報銷。其他人員的電話費、市級領導駕駛員手機費,BP機使用費在規定報銷范圍內的由行政處處長審核,報辦公室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報銷。
9、辦公區水、電、費,由辦公室分管水、電的人員經辦,行政處處長審核、報辦公室分管財務副主任審批報銷。
10、接待經費:如有需要接待的人員,承辦處室應事先征得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同意后接待,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經辦人員填好,并注明接待對象、事由,經分管領導簽注意見,800元以內的報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報銷;超過800元的報辦公室主任審批報銷。
ll、基本建設支出。基建資金(包括土建、裝修、修繕)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10萬元以上的基建項目工程按有關規定實行招投標或議標。經費預算由辦公室黨組會議審定。5—10萬元的基建項目由辦公室主任會議審定,5萬元以下的項目由行政處提出方案報辦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同意后實施,基建項目經費必須專款專用。支出由基建項目負責人簽字,行政處長審核,5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分管副主任審簽,5萬元以上的項目由辦公室主任審簽。辦公室20xx元以下的一般小型維修由行政處長審簽。
12、不屬于以上11項的其他費用。先由經辦人填好報銷單,經處室負責人簽注意見后,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報單位辦公室主任審批;金額在3000元至300元以內的報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金額在300元以下的由行政處處長審批。
13、預借款:凡因公務需借款者,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金額在10000元以上由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審批。
六、報銷上述費用由費用開支經手人填報,會計審核簽章,審批人簽字報銷。
七、現金管理按照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條例》規定辦理。
財務管理制度7
為保證商會工作的正常進行,合理使用商會的資金,提高商會資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據《龍巖市新羅區上海商會章程》,依據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結合本商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會收入和會費標準
1、商會收入(經費)主要來自會員交納的會費、銀行利息收入、政府資助、贊助費、經商會常務理事會批準的低風險投資收入等。
2、會費標準:會長:30000元/年;副會長(常務):20000元/年;副會長:10000元/年;理事:3000元/年;會員:500元/年;會費標準的修改須經商會常務理事會討論并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二、會費收入管理(暫行)
1、以秘書處成員的名字在銀行建立一個個人賬戶,作為商會收支的專用賬戶。個人賬戶卡片交由商會專職秘書保管,實行卡片和密碼分人分開管理。網上銀行實行USB移動證書或登陸密碼和付款密碼分人分開管理。
2、商會會員交納會費,可以以電匯的方式匯入商會的專用賬戶,會員匯款后將電匯憑證交到商會秘書處,財務人員在核實會費到帳后,給交款人開具財務收據,電匯憑證留商會財務做帳;
3、現款或網上銀行轉帳交納會費的,財務人員在確認收到會員的會費后,開具財務收據,一聯給交款人,一聯留存做帳。收到會員交納的現款后,財務人員必須在二天內將現金存入商會專用賬戶內,否則視為挪用商會資金。
三、商會資金使用原則
1、商會經費主要用于商會活動和商會日常辦公費用,以及按照本會章程開展的各項活動等支出。嚴禁個人和企業將商會會費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貸、炒股、轉讓)或挪用,不得向任何單位出借本會資金。經費可用來進行低風險的投資,投資金額和投資方向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2、商會經費的使用一定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規范。與企業相關的接待溝通,原則上由相關企業承擔接待費。
3、商會資產為會員共有財產,依照國家和社團主管機關有關規定及本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4、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接受商會常務理事會的日常檢查、監督、審計。
四、經費使用范圍
1、日常辦公費,包括辦公用品費、文印費、書報費、郵電費、電話費、出版會刊及印刷費、各種咨詢費、律師費、服務費、廣告費、房租費、水電費等開支;
2、會務費及商會活動費,包括會員大會、(常務)理事會、商會舉辦各種會議以及講座、經驗交流會等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3、商會秘書的工資、保險、補貼、福利費及個人通訊費等(具體金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秘書長提出建議方案,報常務理事會審定后執行)。
4、差旅費;
5、社會捐獻、贊助等慈善事業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6、接待費包括領導和來賓的“迎來送往”的.接待、禮品等支出;
7、商會為會員服務的各項活動和各項工作的支出,與商會有關的其他正常開支。
五、費用預算
1、正常辦公費用:每年做出一次預算。包括日常辦公費、商會秘書的工資福利費用、接待費等。
2、活動專項費用:每年做出一次計劃并分別做出專項預算。包括各種會議、講座、經驗交流會等的會務費、接待費及其它各種活動費用等。
3、重大開支(1萬元以上)費用:須事先編制預算。包括固定資產購置的耐用品、非計劃性的大型活動(組團業務考察等)、社會捐資和贊助等較大支出。
4、以上預算須提交常務理事會審定。
六、費用報銷審批流程
(一)例行開支及單項開支金額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審批程序:商會秘書制作“報銷憑證”→副秘書長審核→秘書長批準→財務付款并記帳。
(二)例行開支及單項開支金額在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審批程序:商會秘書制作“報銷憑證”→秘書長審核→會長(或常務副會長)批準→財務付款并記帳。
(三)例行開支及單項開支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審批程序:秘書處編制預算→常務理事會批準預算→商會秘書制作“報銷憑證”→秘書長審核→會長(或常務副會長)批準→財務付款并記帳。
七、費用報銷管理規定
1、原則上當月費用當月報銷,不得跨月份報銷。
2、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人員必須就其真實性、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3、各項費用支出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并在正式票據上注明用途。必須憑合法的票據入帳,凡與本會成本、費用、資產有關的支出,均應索取合法票據。
4、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財會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5、開支后的每一筆報銷單據,其經辦人、審核人、批準人均應在報銷單據上簽字,不符合規定的會計應拒絕做帳,出納應拒絕付款。
八、財務人員的職責
1、盡職盡責,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忠于職守。認真細致,及時準確,帳目要做到一筆一結,一月一報,年終做出財務報表。
2、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據。建立財務檔案,妥善保管各種財務資料,不得遺失。
3、會計應確保帳目的真實性。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對記載欠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商會配備會計和出納人員各一名,分工負責。會計人員負責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出納人員負責登記會費等各種收入和其他款項的收繳,經費支出,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收付,檢查票據,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5、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為確保現金的安全,備用金不超過1000元。
九、財務公開和監督
1、財務管理實行公開、透明、規范的原則。
2、每季度須進行財務審計一次,由常務理事會委派一名常務理事和指定一名外部監督員(非會員)進行聯合審計。一年四次,第四季度和年終審計合在一起。
3、經審計后的每季財務狀況,在的網站上公布,接受會員監督;召開常務理事會時,由秘書長匯報最新的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常務理事會的監督。
4、每年度商會的年終財務報告應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并張榜公布,接受廣大會員的監督審查。
十、其它
1、本制度自商會成立大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本商會秘書處。
財務管理制度8
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會計人作規則》,堅決觀測國家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的審批制度,嚴肅財經紀律。
二、財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財務,持證上崗,并自覺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設置的`會計核算,制定會計報表,建立財務檔案。
三、財務經費管理應于年初、年末認真做好預算和決算工作,及時將經費使用情況向上級,并應定期向教職工大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
四、各部門年初應制定相應的經費預算,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分管校長會同財會人員統籌安排,下達各部門年度經費指標,計劃用款。
五、國撥資金及各項開源收入必須入賬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在資金管理上嚴格按規定使用各項專用基金,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
六、學校財務必須嚴格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經簽字后的財務活動,簽字者負有行政責任。
七、在財務活動中,執行者必須廉潔奉公,嚴格把好關,不得進行有損于學校利益的活動,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置,直至開除公職。
八、物資采購及嚴格執行學校物資采購及招標制度,任何人不得違反相應的規定。
九、在資金管理中,差旅費報銷、零星采購報銷等各項支出均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原則上在財務活動發生后一周內結付完畢。學生代辦費的開支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十、本制度對學校進行的所有財務活動有效。
財務管理制度9
一、加強財務管理,貫徹執行財務工作,為群眾、為生產服務。切實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發揮其物質保證作用;二、遵照上級有關規定,認真討論編制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行經費開支標準,走時檢查分析財務收支情況;
三、督促檢查和幫助工會小組、車間工會,做好會費收繳工作,按時收繳工會經費;
四、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上級核定數),按時間礦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五、每年向工會會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六、協助有關人員健全工會財產,物品管理制度,全面系統登記工會財產,物品帳目監督檢查工會財產物品保管和使用情況;
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并有工會領導負責監交;
八、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
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出納員工作職責
一、按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合理使用各項經費,不得亂支、挪用,不得以白條抵押現金;
二、認真管好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
三、登好現金和銀行存款帳薄,做到帳目清楚,“現金”余額與帳戶余額相符,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與銀行對帳單余額一致;
四、妥善保管各種支票,防止丟失;
五、搞好庫房的物資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在領、借時必須手續完備;
六、配合會計檢查指導基層工會會費收繳工作;
七、遵守勞動紀律,不隨便離崗,搞好本職工作;
八、搞好協作配合,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黌舍財務管理的根本準繩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目標;正確處理黌舍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黌舍財會人員的崗亭職責:在XXX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黌舍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預算是指黌舍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進出計劃。黌舍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黌舍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黌舍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子不納退黌舍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子應納入“代管款子”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黌舍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黌舍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黌舍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黌舍的各項用度開支,審核黌舍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劃定,組織勤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勤黌舍資產的安全保障步伐,確保分布在黌舍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本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黌舍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亭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勤黌舍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請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劃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黌舍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亭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劃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用度款分管的準繩,堅持進出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用度、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黌舍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別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別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體系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規范合作社財務行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根據《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的原則和要求,并結合專業合作社的實際財務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資金收入和支出管理制度
專業合作社的資金收入和支出管理,是合作社財務管理的核心工作,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管理。
(一)資金的來源
1、會員會費;
2、會員股金;
3、合作社結余中的公積金、公益金;
4、其它非返還的收入;
5、接受的捐贈款;
6、政府扶持的資金。
(二)資金的運用
專業合作社資金運用必須遵循量入為出,勤儉節約,為成員辦事,減輕會員負擔,不斷發展壯大合作社經濟,擴大積累,增強服務功能,促進合作社經濟全面發展原則。
(三)專業合作社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改變資金的用
途。
(四)專業合作社的財務往來帳目,受勐海縣農經站和勐遮鎮農經站的審計監督和管理,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有關數據材料。
(五)專業合作社的資金存入勐遮鎮“村帳鄉管”帳戶,按“村帳鄉管”的財務制度執行管理。
(六)專業合作社的會計報表、各種憑證統一使用縣農經站印制的表格憑證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票據,票據管理實行領用登記,管用分開,存根的'審計監督保存入檔制度。
二、財務審批制度
為增強財務審批工作的透明度,必須堅持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原則。各項財務收支必須由財務人員經辦,統一使用規定憑證,嚴禁無據收付款,嚴禁白條下帳、財務人員必須堅持按財務審批程序和財務審批權限執行。300元以下由理事長審批,500—1000元由理事會審批,1000元以上由理事會、監事會成員研究表決通過執行,12000元以上召開會員大會討論通過方可執行。要嚴把審批關,不得越權審批。
三、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哄搶、破壞、私分、無償占有或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合作社所有的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未經合作社成員或合作社成員代表會議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用合作社的資金為單位和個人擔保、抵押。
四、審計監督制度
建立會員監督與農經管理部門監督相結合的審計監督機制,對合作社財務往來,要嚴格實行專項審計,干部離任審計和年終審計制度,審計工作以農經管理部門為主,合作社理財小組應積極配合。審計出的結果向群眾公布,審計出的問題要認真解決。
五、監事會和財務公開制度
經合作社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2人監事會成員。其成員具備的條件是:有群眾威信,堅持原則,辦事公道,具有一定的文化和財會知識。其職能是參與財務收支計劃,資金的籌集和使用計劃,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基本建設計劃,資源開發計劃。
堅持民主管理、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增強財務工作透明度,具體做到重大決策公平,財務收支公開和其它經濟財務往來事項公開。
六、財務報表和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財務報表分為月份和年度財務報表,財務人員要按規定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財務報表,定期向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提供數據,并向全體會員公布。
對各種經濟合同,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和各種會計憑證,帳薄、會計報表、會計人員的交接清單,會計檔案的銷毀清單等,建立財務檔案室(柜),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做好檔案管理的保密工作;并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七、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經濟
政策、法規,遵守財經紀律,認真負責,積極鉆研業務知識,敢于堅持原則,樹立廉政奉公、為全體會員服務的思想。
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人員調動或因故離職,須經縣農經站同意和備案后,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八、凡違反本規定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為了強化企業管理,規范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健全財務制度,更有效的為企業決策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為三個部分:崗位及職責、會計處理程序、會計核算辦法。
3、本制度暫適用分公司。
二、崗位、職責、分工
(一)分公司財務組織設以崗位:
1、總出納;
2、收銀;
3、庫管;
4、財產庫管;
5、財務負責人;
6、會計核算組。
(二)會計核算組分為:
1、采購應付賬款組;
2、收入、應收賬款組;
3、固定資產核算組;
4、成本核算組;
5、工資核算組;
6、材料核算;
7、總賬、稽核、綜合分析組。
(三)分公司視具體情況可錄用1人1崗,1崗多人,1人多崗制進行崗位分配。
(四)職責
1、財務負責人
(1)領導分公司財務工作,參與分公司經營決策;
(2)組織人員制定分公司財務制度和參與集團公司財務制度建設;
(3)監督財務制度執行;
(4)執行財務稽核、綜合分析職責;
(5)審核對外報表并簽字;
(6)組織會計培訓、會計考核;
(7)組織實施財務公關計劃(銀行、稅務等);
(8)對處理財會不當造成的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視具體情況負相應責任;
(9)對基地、門店成本、費用管理措施監督執行不嚴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10)對不及時清理現金、存款、往來賬款等賬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11)對各種會計資料管理不善,出現損壞、遺失負責;
(12)對未做好財務分析工作負責;
(13)財務負責人應參與各項經濟合同的簽訂;
(14)財務負責人應參與投資項目的核算與控制;
(15)對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有檢查權、監督權;
(16)對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收、支,有權制止并呈報總裁;
(17)對集團公司的財務制度有建議義務,可提出修改意見,如分公司財務與集團財務意見不一致,應先執行集團財務制度并上呈總裁意見書;
(18)對基地、門店、分公司各環節的節約和浪費情況有權檢查并提出獎懲意見;
(19)對各部不合理現象在征得總裁意見后可分開臨時財務會;
(20)有權要求各部門提供有關標準、定額、管理措施等資料;
(21)組織制定各項費用定額、計劃成本、計劃毛利率,有權要求各部門提供必要資料;
(22)負責組織財務人員對企業現金、財、物進行臨時抽檢和盤點;
(23)負責組織實施會計電算化方案;
(24)負責擬定會計崗位職責,對會計人員進行合理分工。
2、會計職責
(1)采購、應付賬款核算;
①審查采購調查報告;
②審查申購計劃;
③審查采購入庫單、申購單是否一致;
④審查入庫單各項是否準確無誤;
⑤審查采購結算憑證(發票入庫單、送貨單等),防止錯付、漏付、重付;
⑥采購成本差異核算;
⑦登記應付賬款賬,材料成本差異明細賬;
⑧審核內部交易結算單據。
(2)銷售、應收組;
①審查營業日報各項目;
②審核收銀記錄本;
③審核折免單據;
④審核內部交易結算單據;
⑤正確計算銷售成本;
⑥登記收入,應收相關成本明細賬。
(3)固定資產核算
①企業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核算;
②折舊核算;
③清理核算;
④制定企業固定資產目錄和折舊單據;
⑤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
⑥固定資產清理整頓。
(4)成本核算(使用不當,閑置不用的固定資產處理)
①審核各項費用單據;
②會同各部門制定費用標準及管理辦法;
③成本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④登記有關明細賬。
(5)工資核算
①制定工資表;
②分配計算;
③審核發放。
(6)材料核算
①審核材料收發憑證;
②核算材料領用存;
③登記有關明細賬;
④各項低耗品的購進、領用、攤銷核算;
⑤各項低耗品及材料的報廢核算。
(7)總賬、稽核、綜合分析
①審核記賬憑證;
②匯總記賬憑證;
③登記總分類賬;
④月終財務分析;
⑤填制各類報表。
3、出納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參見《集團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由總裁制定,超額部分及時存入銀行;
(3)不得私自支出現金,均以總裁簽字為依據支出現金;
(4)認真做好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做到月清旬結;
(5)認真審核各種報銷憑證,手續不全者一律不得辦理支付手續;
(6)各種支票嚴加管理,建立領用消號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須總裁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7)積極配合會計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8)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9)現金收支應立即加蓋印記并登記;
(10)配合會計做好現金盤點工作。
4、收銀職責參見《收銀制度》
5、庫管職責參見《庫房管理制度》
(五)會計分工
1、出納暫由集團公司出納擔任;
2、庫管分為原材料庫管和財產庫管;
3、會計核算組由兩名會計共同承擔。
三、會計核算辦法
(一)分公司實行統一核算,單獨計算各部盈虧制度。
(二)資產管理
1、外購資產(固、低)以實際支付價款加上合理費用(運輸、稅費等)為計賬金額。
2、內部調撥:
(1)有賬面價的按原賬面價;
(2)無價的以估計價加上修理費、運費等合理費用為計賬金額。
3、在建工程(裝修等)以扣除可移動月財產(固、低)價值入賬,可移動財產單獨計價管理。
4、原材料購進通過“物資采購”核算入庫,領用采用計劃價格(原材料的管理參見《存貨管理》)其差異通過“材料成本差異核算”。
5、成品菜的入庫、發出均采用“計劃成本”計價,其差異通過“責任成本差異”科目或直接轉入“本年利潤”。
6、內部交易采用“計劃成本”制,通過“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核算。
7、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根據稅法規定執行(績效考核照三年計算)。
8、低值易耗品攤銷采用“五.五”攤銷,小額(100元以下)一次攤銷。
9、開業前期待攤銷費用于開業當期一次攤入。
10、金額較大(房租等)的待攤費用根據受益期限攤銷。
11、金額較小(100以內)的一次計入當期損益。
12、各項固低資產、低耗品均應建立三級賬。
13、各類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領用時全部計入當期費用。
14、各項資產合理損耗計入當期費用,非正常損耗落實到人頭,通過“其他應收款”核算。
(三)負債:各項采購業務通過“應付賬款”核算,其余的通過“其他應付款核算”應付賬款以扣除供應商賠款、罰款和計賬依據,應建立明細賬。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額為計賬金額。
2、其他與營業無關的收入直接計入損益(沖費用或成本)。
3、收入按門店設置明細賬。
(五)成本、費用
1、成本、費用按門店和基地設定二級賬。
2、成本內容:生產車間工人工資,原材料、原輔材料、燃料、包裝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銷耗除外)。
3、費用內容:除成本、資產外的一切費用(包括門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項核算參照有關會計制度執行。
四、會計處理程序
(一)原始憑證審核
1、收款憑證
(1)收據:經出納、交款人簽字;
(2)繳款單:出納、繳款人簽字,其附件有營業日報、折免記錄、特殊現金支付,營業日報須收銀部門負責人簽字,折免記錄須折免負責人簽字,短、長款記錄須收銀部門負責人簽字,特殊現金支付(有總裁口頭指令)須補辦領款手續;
(3)銀行進賬單;
(1)、(2)、(3)于實際收款時加蓋“收記章”
2、付款憑證
(1)項目(合同)支付款項以項目驗收報告或貨物驗收單為其發票或收據的合法附件;
(2)采購項目支付申購單、入庫單、領料單為其發票或收據合法附件;
(3)費用報銷單以實際發生取得合法憑證為附件;
(4)其他費用發票(水、電、郵電等)只須簽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憑證付款前須經會計審核方可付款;
(6)付款憑證審批程序見《費、領申》制度;
(7)付款完畢后應在發票收據上加蓋“付記章”附件加蓋“附件章”。
3、內部結算單據:所有內部結算單據經合法的審批程序后會計可直接記賬。
4、收款、付款原始憑證每旬由出納報賬,經會計審核傳遞總裁,總裁復核后傳遞會計處。
(二)記賬憑證處理
1、所有原始憑證均應填制記賬憑證。
2、不合會計規定的原始憑證不得填制憑證(經重新審批后方可)。
3、應具備原始憑證,但無法取得原始憑證的,應由經辦人填寫“無單據證明”,經會計簽字做為原始憑證。
4、記賬憑證處理錯誤時,應立即更正,交簽章證明或重新編制記賬憑證。
5、任何記賬憑證均應以真實的經濟業務為依據。
6、下列憑證為不合法記賬憑證:
(1)原始憑證不合格;
(2)金額與原始憑證不符;
(3)記賬內容與原始憑證內容不符;
(4)原始憑證簽字不全的;
(5)收付憑證未蓋出納印簽的;
(6)填制人員未蓋章的;
(7)修改處未蓋章的;
(8)科目運用錯誤的。
7、填制記賬憑證時,原始憑證的復核:
(1)檢查:收、付憑證出納是否蓋章,各項付款憑證總裁是否簽字;
(2)付款憑證的附件是否完備,手續是否合法,如有問題即應查明,由經辦人補齊;
(3)對外付款憑證如有代領人應查明是否有委托書等或是否經過對方同意;
(4)對外付款憑證是否蓋有對方單位財務章(公司章)或領款人是否簽字;
(5)各項對外支付憑證是否有應扣金額或事項,如有金額是否扣除,并已填寫實付金額;
(6)內部結算單據簽字手續是否完備,金額是否正確,內容是否完整。
(三)賬薄處理
1、記賬憑證復核并匯總。
2、根據記賬憑證、匯總憑證、登記總賬、分類賬、明細賬。
3、賬薄規定
(1)現金、存款采用訂本或賬薄,使用前完整編號;
(2)其他各類賬薄均應順序編號,分類賬應先按科目的賬頁順序編號,年終時編列賬冊總號;
(3)各冊賬薄前一頁應有科目名稱、起止頁數。
4、賬薄更正,過賬錯誤、結余錯誤應立即更正并簽章。
5、結賬
(1)日記賬應每日結一次;
(2)分類賬、總賬每月結一次;
(3)成本費用收支賬,應有月計、季度合數、本年累計數;
(4)結轉時應清理的事項:
①預收、預付賬產;
②應收應付賬產;
③待攤費用;
④預損費用;
⑤折舊賬產;
⑥賬實、賬證不相符的調整事項;
⑦各項損益類賬產清理。
6、現金、存款各類三級賬年度結賬時可不啟用新賬薄,其余分類賬總須啟用新賬薄。
(四)報表
1、根據各類帳薄據實編制各式報表。
2、內部交易科目應于合并后填寫,如有差異應查明原因并及時調整。
3、結賬后報表前不得記賬及過賬(電腦),以免賬表不符。
4、報表根據要求和時限呈送。
5、報表均應由負責人留底備查。
6、報表不得隨意抄寫、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閱或抄寫備份。
(五)其他
1、任何財務人員工作變動時均應辦理交接手續。
2、交接、記錄應有以下事項:
(1)賬冊數及名稱;
(2)各科目余額;
3、移交過程應有監交人,交接三方均應簽字,記錄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財務負責人一份、財務留檔一份。
4、各項會計資料: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薄、報表、交接記錄均應按各自要求裝訂和保管,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
8、低值易耗品攤銷采用“五.五”攤銷,小額(100元以下)一次攤銷。
9、開業前期待攤銷費用于開業當期一次攤入。
10、金額較大(房租等)的待攤費用根據受益期限攤銷。
11、金額較小(100以內)的一次計入當期損益。
12、各項固低資產、低耗品均應建立三級賬。
13、各類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領用時全部計入當期費用。
14、各項資產合理損耗計入當期費用,非正常損耗落實到人頭,通過“其他應收款”核算。
(三)負債:各項采購業務通過“應付賬款”核算,其余的通過“其他應付款核算”應付賬款以扣除供應商賠款、罰款和計賬依據,應建立明細賬。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額為計賬金額。
2、其他與營業無關的收入直接計入損益(沖費用或成本)。
3、收入按門店設置明細賬。
(五)成本、費用
1、成本、費用按門店和基地設定二級賬。
2、成本內容:生產車間工人工資,原材料、原輔材料、燃料、包裝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銷耗除外)。
3、費用內容:除成本、資產外的一切費用(包括門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項核算參照有關會計制度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 公司的一切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五條 公司設定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六條 公司的財務機構。
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設財務主管、會計、出納各一名。
第七條 財務主管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財務主管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專案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4..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5.對財務人員的離職、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6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7.執行公司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稽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經理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8.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9.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務檢查,監督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八條 會計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資料、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4.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5.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稽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6.會計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7.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九條 財務部門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十一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 公司支援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十三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財務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用制度約束、規范財務運作,確保機關財務運行健康有序、節儉高效,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經研究,決定制定并執行本制度。
一、機關財務的管理范圍
鄉黨政機關各部門(含事業單位:如計生服務所)
二、機關財務的管理內容
1、經費開支安排的原則。預算內安排的人員經費,不得用于其它經費;預算外收入安排,必須首先保證人員經費,方可安排其他經費。
2、經費報支渠道。機關經費報支渠道原則上隨工資關系,按照“誰承擔工資,誰報支經費”的原則,預算外單位人員報支經費在其單位列支。
3、出差實銷制。班子成員因工作需要到縣外開會、學習參觀、招商等用車的,由黨政辦申報鄉長同意后,再由黨政綜合辦統一安排公車或者租車接送。縣內除四個一把手用車外,其余原則上坐中巴車。縣外出差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4、物品領簽制。機關運轉所需的辦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蠟燭等),每月初到黨政辦進行申報登記,列出清單后報財政副鄉長審核,由書記安排,經鄉長簽字批準后,由財政所安排專人(兩人以上)統一購買。報銷票據時必須附具清單,如不附具清單則不予報銷(個人私自購買的辦公用品不予報銷。)購買的物品由辦公室主任清點驗收后交黨政綜合辦統一保管。物品領用統一實行領簽制,辦公室憑黨政一把手簽字方可發放。
高檔用品需經黨政主要領導會商同意后方可統一購買,未經批準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預算外單位購買辦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執行,明確專人購買,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5、來客接待制度。①機關來客招待。原則安排在機關食堂就餐,由機關事務線線長申報,辦公室發出就餐通知單,報書記(鄉長)同意后再送食堂。不報告或者事后報告的一律自負。②招待餐標準。每人每餐15元,陪餐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人,酒水由財政所統一購買,由辦公室主任驗收后保管,并對使用情況予以登記。③接待實行對口陪餐,原則上不發整包香煙,上級多部門來人,能合并接待的.應合并接待。
6、經費支出報銷。①凡報銷憑證,必須真實有效,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三者齊全。②嚴格執行“誰經辦誰履行報批手續”的原則,杜絕飯店業主、出租車駕駛員等持發票到相關簽字人員處審批。③票據報銷實行月報制,當月票據當月結清。每月的28-30日安排一天為審批時間,逾期不予審批,費用自理。該條款作為一條鐵的紀律,將嚴格執行,一視同仁,一抓到底。
7、財政所要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每月將收支情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以便領導掌握財政運行情況。
8、嚴肅財政紀律,規范財政行為,堅持財務公開,實施陽光操作。加大人大監督、紀檢監督、審計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堅決杜絕各種亂收、亂支、亂用及坐支現金的違規行為,對違規行為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經手誰承擔責任”的原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與直接責任人工資掛鉤,情節嚴重的,在經濟處罰的同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財務管理制度15
一、實行經濟核算及公開監督
1、會計核算(包括科目設立)按潮陽區會計制度執行,同時要做好當年收支預算計劃,加強財務管理,如實、準確、及時地反映經濟活動情況。
2、村委會的收支要日清月結,堅持做到賬證、賬物、賬款、賬賬、賬表五相符,逐月由監督小組審核,并列榜上墻公布;年終收益分配方案應通過“兩委”會議討論通過,并張榜公布。
3、對瀆職、失職或違反財經制度,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二、現金管理及審批權限
1、財務開支堅持開源節流、勤儉節約的原則,一切收支由分管財經領導一支筆審批,審批權限為500元以下,超過限額的由班子會議審定。重大項目開支,由村“兩委”干部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向支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公布。所有開支憑證都要注明開支原因,并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印齊”,如違反審批權限及程序的,財務人員有權拒付款限。
2、嚴格執行現金借支手續。任何人不準以集體名義代為私人或其他單位擔保貸款;集體資金任何人不得借支挪用。因公出差借支,須按規定手續報批,經審批人批準方可支借,借支人應在限期內返納清結。否則,審批人要承擔責任追討。集體大宗生產性或非生產性、公益事業性資金投入,須進行可行性分析,有計劃預算,按工程進度比例付款,付款時須履行審批手續。
3、本村委會的征地補償款和接受捐贈舉辦公益事業的款物,
要分別設立專門和科目賬,按有關規定和專項需要列支,實行專款專物專用。
4干部(包括退休)的工資待遇要根據鎮黨政有關文件確定的'人數和報酬標準支付;軍烈屬統籌金和差額補助按政策規定支付。
5、出納員要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在正常情況下,現金庫存不得超過5000元,余下當天存入銀行。
三、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
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由會計或文書記賬。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確定為不合理財務公支的事項,有關支出由責任人承擔。村干部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外借資金。
四、財產管理
集體所有財產要造冊登記、專人管理,定期清理,及時保養和維修,逐年按規定合理計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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