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處罰通告(經典)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總經理除外),有下列情形者,員工可以不參加考勤。否則按曠工處理。
1、總經理核準免于日常考勤者。
2、因出差,經部門經理領導核準者。
3、因臨時事宜處置,經理批準者。
一、考勤規定
1、公司員工須準時上、下班,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內計為遲到,遲到、早退累計3次計為曠工1天含第4次)每遲到、早退1次即按曠工1天處理。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視,第4次以后(為曠工半天,遲到一次罰款20元,當天主動把罰款交到募捐箱,當天沒交的,次天翻倍。
2、公司員工曠工按原日工資的2倍罰款;月度曠工累計3天、年度曠工累計8天者,將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獎金,同時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3、公司員工本人在工作日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必須兩次打卡(簽到),若忘記打卡(簽到)的,應在第二個工作日內填寫《考勤證明單》由部門隊長、經理簽字后報行政人事備案;部門負責人忘記打卡經行政人事經理簽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備案。
4、公司員工忘記打卡一次(含)以上又不填寫《考勤證明單》,且沒有合理理由的,按曠工處理,當月填寫《考勤證明單》超過三次以上,按遲到處理。
5、公司實行每月26日考核制度,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狀況為全勤,獎勵50元
7、公司員工實行指紋考勤,如打卡機出現故障或停電,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簽到。
8、因遇惡劣天氣等重大自然災害,行政人事部可酌情處理相關考勤事宜。
二、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一律填寫《假期申請表》,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2、公司員工請假單按規定的批準權限批準后生效;獲得批準并安排工作后,方可離崗休假。
3、隊長級以下員工請事假,1天以內(含1天)由隊長審批后交與行政部。隊長級1天以內(含1天遲到罰款制度(1))由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審批;隊長級以上人員請事假2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員工一個月內請事假15天以上者,公司可減發獎金福利。
4、公司員工需請事假時,必須按規定事先辦理請假審批手續,不得事后補辦,未辦理請假審批手續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視為曠工。
各項目、各部門:
根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公司所有部門、項目,所有員工(除個別人員外)上下班必須打卡考勤。
在"有度政字(20xx)第0905號"通知基礎上,新增以下條款:
1.每位員工遲到3次(含)以內,扣款1元/分鐘;
2.遲到第四次,員工扣款1元/分鐘并警告一次,所在部門組長/主管/副經理、經理各扣款0.5元/分鐘;
3.遲到第五次,員工扣款3元/分鐘并警告一次,所在部門組長/主管/副經理扣款1元/分鐘并警告一次,部門經理扣款1.5元/分鐘并警告一次;
4.遲到第六次,在第五次的前提下再警告一次,員工扣款4元/分鐘,所在部門組長/主管/副經理扣款1.5元/分鐘,部門經理扣款2元/分鐘;
望廣大同仁引起注意!
特此通知
行政部
20xx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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