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1
1、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制度的不斷發展變革,對于電力企業而言,建立完善財務內控制度是規范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同時,在現代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提高電力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是提高企業競爭力的重要舉措。但在現代電力財務管理制度建立以及完善的過程中依然存在許多的不足之處,進而導致企業在運行發展的過程中出現財務風險,甚至危及企業的正常運轉。因而以下將對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建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優化建議,由此更好地推動電力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2、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的意義
2.1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通過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制度能夠使得財務管理機構工作更加規范化,管理人員能夠投入更多的精力于財務管理中,進而使得財務管理的質量以及效率得到提升。同時,規范化的財務內控制度也能強化對財務內控制度的監管,使得電力企業能夠在預算額度之內進行統籌規劃,實現電力企業的運行目標。同時通過對企業資源的有效規劃,可以更高效的調動電力企業的各種資源,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對電力企業進行財務管理實際上是全面的戰略規劃,以此更好地完成階段性目標,推動電力企業經濟平穩發展。除此之外,財務內控制度的建立還能對財務人員行為產生約束作用,由此更好地避免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現象的發生。
2.2維護企業資產的安全與穩定
財務內控制度使得企業在運營的過程中能夠基于實際的情況進行戰略方式上的優化,從而提升電力企業的經濟價值。在運行的過程中,將成本控制運用于每一個環節中,盡可能地優化人力資源以及生產資源配置,進而實現成本的最小化以及價值的提升。財務內控制度實際上是提高電力企業經濟運轉效率的重要保障,通過資金的預算,進而在運轉的過程中有計劃地節約成本,使得企業的價值能夠得到更大限度的提升,由此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安全穩定性。另外,企業財務管理者在制度的規范下對企業資產采取保護措施,也能使得企業資產保值和升值。電力企業的資產數據數量較多,在管理上缺失必要的制度規范,將難以提升資產管理的`有序性。
3、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中存在的問題
3.1財務內控觀念薄弱
根據調查可知,我國有些電力企業仍然缺乏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經驗,其中不乏企業領導以及管理層不重視財務管理工作或者深受傳統財務管理制度思維的束縛,所以導致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一直都得不到提升,而且領導的不重視還會影響到相關工作人員對財務管理的輕視,這便嚴重影響到了企業的利益,例如企業對內部的現金管理制度不規范,就會導致資金閑置、資金赤字以及資金回籠不及時等問題。除此之外,財務管理工作對電力企業的發展壯大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如果企業領導不夠重視,就極有可能導致相關工作人員的忽視,從而導致工作紕漏的出現,進而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企業領導應該將提升經濟效益作為工作重心之一,將財務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以此讓其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從而帶動企業經濟效益的穩健提升。
3.2賬目管理混亂
現如今,許多電力企業對外宣稱一直處于盈利狀態,然而這卻僅僅顯示在企業的賬目上,但實際上已經處于惡性的循環中。因為許多企業都會集中精力于售電業務以及項目投資上,所以疏忽了對財務的管理,而且缺乏相應的財務管理機制,從而導致賬目管理比較混亂。除此之外,有些企業在進行賬目記賬時,沒有嚴格遵守企業的相關制度,所使用的會計科目也模糊不清,所以導致賬目中存在著諸多漏洞。在企業財務的賬面上雖然還顯示有比較多閑散資金,但是在項目驗收核算之后,就會出現資金短缺甚至是入不敷出的情況,這便嚴重影響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例如企業由于大量工業用電輸出的需要,往往會向外貸款,如果財務管理混亂,就會導致企業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從而導致企業拖欠款項,這便需要支付額外的利息,進而極有可能導致企業自身負債累累以及影響到日后的發展。
3.3財務人員業務素質較低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財務人員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因而就需要在進行財務事務處理時提高整體的工作效率。而現階段,許多學生看準財務專業的就業前景而不斷地進行財務專業的選擇,而實際在電力企業進行財務技能的學習時,由于缺乏一定的實踐機會,而導致財務人員的質量與數量不成正比。在工作中,許多財務人員尚未能將所學專業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進而出現基本業務知識匱乏、法律意識低下的狀況。在工作中會計人員缺乏一定的敬業精神,由此在處理事務時拖拖拉拉、敷衍了事,同時不積極地對財務法律法規的變動情況進行了解,由此在記賬中存在大量細節操作不當、賬本混亂的現象。這不僅使得財務工作的整體質量難以得到保障,同時也使得財務信息出現失真現象,這將嚴重違背財務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
4、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與完善的相關舉措
4.1加強基礎建設,提高常規審計重視程度
在電力企業內控審計工作中,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需要強化內控審計的重要作用,同時以政府財務制度作為基本綱領,實現對審計計劃的制定和完善,進而對電力企業中的每一筆經濟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和審核,更好地明確電力企業的經濟利潤以及經費支出情況,制定完善的財務報表。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在實際的工作中需要確保財務運作過程堅持合理合法性,對電力企業的每一項財務信息進行披露,同時將電力企業的內控審計作用發揮出來,由此實現對財務運作過程的監管和指導。對于電力企業財務實際運轉過程中出現的預算以及固定資產等經費審計,需要對其進行單獨立項,由此確保內控審計的效果能夠實現最優化,進而提高審計結果的精確性。
4.2完善內部審計監管體制
在政府財務制度背景下,內部控制體系主要是通過在內部部門之間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體系,以此將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同時還需要加強電力企業內部審計的質量,以此更好地提高財務報表的正確性。為了保障謹慎性原則的高效運用,就需要運用監督的力量進行規范操作。因為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后,還需要對其中涉及的財務信息如現金流量以及經營成果進行鑒別,由此對電力企業管理層的財務決策進行合理判斷。由于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審計成果將直接對電力企業管理層的經營決策產生影響,因而就需要通過有效監督,減少其中存在的不合理行為,進而推動電力企業平穩發展。財稅審計的監督能夠使得會計人員在進行確認、計量以及報表制作工作中提高工作的嚴謹性,基于實際的運營情況進行會計信息質量的提升。而在內部控制體系中就需要將企業運作的各個流程進行分解管理,例如可以實現組織機構控制、職務分離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以此更好地實現一人一崗制,降低其中利益勾結行為的存在,降低會計報表造假行為的出現,以此更好地保障企業資產信息的真實性和安全性。
4.3規范資金核算工作
為進一步提高電力企業的預算管理水平,電力企業也應該增強預算核算流程的規范性以及系統性,對投資項目配備專項核算人員,以實現對新建項目成本開支情況的有效掌握,從而提升資金預算核算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電力企業應該嚴格落實預算等級制度,保證每一項預算都具有資產卡片,確保預算的財務、登記卡片以及實物信息都處于一致的狀態。最后,還需要對應收賬款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這就要求企業要協同金融和會計服務、金融機構、定期的文檔和電子表格應這幾大主體進行關于業務上的審計和領導,并且在后續管理中要每月對財務報表進行定期檢查。對于施工企業來說,應收賬款的收回意味著交付成果成本的收回和利潤的生成,金融業務必須要每一天都進行業務的查詢和審計。
4.4加強財務人員培訓,提升財務人員管理水平
首先,為了更好地提高施工企業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就需要在招聘時招收財務相關專業的人才進行財務管理工作,并在后期工作中給予相應的業務操作指導,以此切實提升施工企業財務人員的整體業務操作能力。其次,為了更好地調動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施工企業還需要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采用財務管理工作知識及能力競賽的形式,讓財務人員在放松身心的同時,也能更好地吸收法律法規、文件學等理論知識及預算實際業務內容,并通過物質獎勵的方式讓管理人員時刻對預算知識進行熟記,以備戰比賽,從而切實地提升其綜合素質能力。最后,還可以采取定期培訓的方式,邀請專業的財務管理人才來開展培訓班,以此提升施工企業財務人員學習的積極性和業務能力。除此之外,為了施工企業財務人員能夠更好地運用信息技術進行文件整理和登記,就需要強化其計算機操作、信息化建設等能力,定期開展計算機操作能力的實訓,讓其將所學到的信息技術運用到財務管理工作中,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效率。
5、結語
綜上所述,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實際上能夠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財務人員需要提高對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意識,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同時強化對應收賬款的追蹤控制,縮短資金回籠的周期,降低資金鏈斷裂的風險,進而提升電力企業運行的平穩性。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2
一、什么是財務風險
近幾年來,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踐工作者都在探討如何規避企業財務風險的問題,然而,對于什么是“財務風險”卻沒有統一的明確的界定。主要存在如下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企業財務風險是企業財務活動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因而造成蒙受損失的機會和可能。企業財務活動的組織和管理過程中的某一方面和某個環節的問題,都可能促使這種風險轉變為損失,導致企業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的降低。第二種觀點認為,財務風險是企業用貨幣資金償還到期債務的不確定性。這種觀點認為的財務風險與負債經營相關,財務風險是因償還到期債務而引起的(即償還到期的本金加利息),沒有債務,企業經營的資本金靠投資人投入,則不存在財務風險。
以上兩種觀點有其相同之處,即對風險的描述是一致的。不同之處主要在于兩種觀點對“財務”的理解不同,兩種觀點所表述的財務風險的內涵和外延不同,第一種觀點從財務本質角度出發來界定財務風險,第二種觀點理解的財務是從財務的中心出發來界定財務風險。筆者比較贊成前一種觀點,即符合人們對財務概念的理解,又便于人們站在更寬廣的角度來研究財務風險,即企業財務風險是企業財務活動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因而造成蒙受損失的機會和可能。
二、企業財務風險的表現形式
(一)資本結構不合理
資本結構是指企業長期資本構成及其比例關系。資本結構的不合理將使企業財務負擔沉重,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導致財務風險的產生。由于很多企業自身資本有限,市場競爭激烈,要在嚴酷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實現快速發展,很多企業不得不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問題。從企業負債結構來看,長期負債較少,短期負債過多,企業對銀行的依賴較大。企業過分依賴銀行,當出現支付危機時,一方面使自己失去信用而加大其財務風險,另一方面又因逾期借款而使融資成本加大。可見,企業資本結構存在比較大的問題。
(二)投資缺乏科學性
企業投資包括對內投資和對外投資。在對外投資上,很多企業投資決策者對投資風險的認識不足,盲目投資,導致企業投資損失巨大,從而財務風險不斷。企業對內投資主要是固定資產投資。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過程中,很多企業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統的分析和研究,加之決策所依據的經濟信息不全面、不真實以及決策者決策能力低下等原因,使得投資決策失誤頻繁發生,投資項目不能獲得預期的收益,投資無法按期收回,這也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財務風險。
(三)資金回收策略不當
現代社會企業間廣泛存在著商業信用。一些企業為了增加銷量,擴大市場占有率,大量采用賒銷方式銷售產品。從會計核算的角度看,這可以增加企業利潤,但相當多的企業在信用銷售過程中對客戶的信用等級了解不夠,盲目賒銷,造成大量應收賬款失控,相當比例的應收賬款長期無法收回,直至成為壞賬。資產長期被債務人和存貨占用,使得企業缺少足夠的流動資金進行再投資或歸還到期債務,嚴重影響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及安全性。
(四)收益分配政策不規范
股利分配政策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分配方法的選擇會影響投資者對企業狀況的判斷和企業的聲譽,從而影響企業資金的來源,也可能影響企業潛在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如果企業的利潤分配政策缺乏控制制度,不結合企業的實現情況,不進行科學的分配決策,必將影響企業的財務結構,從而形成間接的財務風險。與國際上廣泛采用的股利政策相比,我國企業較少分配現金股利,代之以配股或送紅股的分配方法,這一方面有意無意間助長了證券市場上的投機氣氛,另一方面無助于投資者形成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僅如此,我國企業股利政策的制定也往往無章可循,股利分配方案常常朝令夕改,令投資者無所適從。
三、企業財務風險管理措施
(一)提高財務決策水平,建立財務預警系統
1。建立短期財務預警系統,編制現金流量預算。建立短期財務風險預警系統,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任務是編制現金流量預算,而該預算的編制主要是通過現金流量分析來完成。通過現金流量分析,可以將企業動態的現金流動情況全面地反映出來。當企業經營性應收項目或存貨大幅度減少時,則表明企業貨款回籠情況較好,產品積壓少,企業具有較強的經營能力;相反,當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小于凈利潤時,則應引起投資者的高度警惕,這種情況下,由于應收款項及存貨的大幅度上升,將使企業經營能力下降,同時也易形成潛在損失。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存貨項目中的任何一項失衡,均會引起企業危機,可將這三個項目作為短期財務風險的警源。為能準確編制現金流量預算,企業應該將各具體目標加以匯總,并將預期未來收益、現金流量、財務狀況及投資計劃等,以數量化形式加以表達,建立企業全面預算,預測未來現金收支的狀況,以周、月、季、半年及一年為期,建立滾動式現金流量預算。
2。建立長期財務預警系統,構建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從根本上講,企業發生財務風險是由于舉債等導致的,對企業而言,在建立短期財務預警系統的同時,還要建立長期財務預警系統。從綜合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即獲利能力、償債能力、經濟效率、發展潛力等方面入手防范財務風險。從資產獲利能力考察,監測的指標有:總資產報酬率(息稅前利潤資產平均總額),表示每元資本的'獲利水平,反映企業運用資產的獲利能力;成本費用利潤率(營業利潤成本費用總額),反映每耗費一元所得利潤水平越高,企業獲利能力越強。從償債能力考察,監測的指標有: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該指標反映企業資產的流動性,該比率越高,償債能力就越強;資產負債率,資產負債率一般為40%~60%,在投資報酬率大于借款利率時,借款越多,利越多,同時財務風險也越大。從經濟效率考察,監測的指標有:反映資產運營指標的應收賬款周轉率與產銷平衡率。從發展潛力考察,監測的指標有:總資產凈現率=(經營活動所產生現金凈流量+分得股利或利潤所收到現金+現金利息支出+所得稅付現)平均總資產;銷售凈現率(經營活動產生現金凈流量銷售收入凈額);股東權益收益率(凈利潤平均股東權益)。
(三)加強企業財務風險控制
面對財務風險通常采取回避風險、控制風險、接受風險和分散風險策略。控制風險是企業財務風險管理的核心。加強企業財務風險控制,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籌資風險控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籌資活動是一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起點,管理措施失當會使籌集資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由此產生籌資風險。企業籌集資金渠道有兩大類:一是所有者投資,如增資擴股,稅后利潤分配的再投資;二是借入資金。對于借入資金而言,企業在取得財務杠桿利益時,實行負債經營而借入資金,從而給企業帶來喪失償債能力的可能和收益不確定性。籌資風險產生的具體原因有幾方面:由于利率波動而導致企業籌資成本加大的風險,或籌集了高于平利息水平的資金,此外,還有資金組織和調度風險,經營風險,外匯風險。因此,必須嚴格控制負債經營規模。
2。投資風險控制。企業通過籌資活動取得資金后,進行投資的類型有三種:一是投資生產項目上,二是投資證券市場,三是投資商貿活動。然而,投資項目并不都能產生預期收益,從而引起企業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降低的不確定性。如出現投資項目不能按期投產,無法取得收益,或雖投產不能盈利,反而出現虧損,導致企業整體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下降,雖沒有出現虧損,但盈利水平很低,利潤率低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或利潤率雖高于銀行存款利息率,但低于企業目前的資金利潤率水平。在進行投資風險決策時,其重要原則是既要敢于進行風險投資,以獲取超額利潤,又要克服盲目樂觀和冒險主義,盡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資風險。在決策中要追求的是一種收益性、風險性、穩健性的最佳組合,或在收益和風險中間,讓穩健性原則起一種平衡器的作用。
3。資金回收風險控制。財務活動的重要環節是資金回收。應收賬款是造成資金回收風險的重要方面,應收賬款加速現金流出。它雖然使企業產生利潤,但并未使企業的現金增加,反而還會使企業運用有限的流動資金墊付未實現的利稅開支,加速現金流出。因此,對于應收賬款管理應在以下幾方面強化:一是建立穩定的信用政策;二是確定客戶的資信等級,評估企業的償債能力;三是確定合理的應收賬款比例;四是建立銷售責任制。
4。收益分配風險控制。收益分配是企業財務循環的最后一個環節。收益分配包括留存收益和分配股息兩方面。留存收益是擴大投資規模來源,分配股息是股東財產擴大的要求,二者既相互聯系又相互矛盾。企業如果擴展速度快,銷售與生產規模的高速發展,需要添置大量資產,稅后利潤大部分留用。但如果利潤率很高,而股息分配低于相當水平,就可能影響企業股票價值,由此形成了企業收益分配上的風險。因此,必須注意兩者之間的平衡,加強財務風險監測。
總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要完全消除風險及其影響是不現實的。所以,企業在確定財務風險控制目標時不能一味追求低風險甚至零風險,而應本著成本效益原則把財務風險控制在一個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圍之內。因此,要加強企業財務風險防范,如何防范企業財務風險,化解財務風險,以實現財務管理目標,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3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4
為了把本單位辦成一個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決策民主、事業興旺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更好地為我單位工作服務,特制定以下七項制度。
一、民主決策制度
(一)根據本單位章程第三章規定,本單位的最高權利機構是理事會。本單位的重大事項須經理事會決定。
(二)本單位人事任免:校長由理事會任命,副校長、財務負責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長提名理事會通過,其他工作人員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長負責。
(三)外出考察或參加會議:工作人員因公外出考察,凡費用由單位支付的,須經集體研究確定,報理事會同意,考察后必須寫出考察情況向理事會報告。專職工作人員外出參加與本單位工作相關的會議與考察,須報理事長同意,考察后必須寫出考察情況向理事會報告。
(四)課題研究或事業發展項目:為了發展本單位的事業,開立課題研究或開辦事業實體項目,事先必須有可行性論證調查報告和費用預算。投資在2萬元以上的項目,須經理事會討論確定后方能進行。
(五)修改章程:本單位章程是開展工作的依據。修改章程時,由本單位辦公室寫出報告,報請業務主管部門、社會組織登記機關批準,并將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會表決通過后,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單位七項制度:本單位七項制度是確保本單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因形勢發展和實際工作需要應當修改時,由本單位有關部門寫出草案,交理事會討論批準后,方能生效。
(七)活動組織:本校組織評選等活動,要認真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競爭性評選活動,還需聘請公證人員公證。
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一)凡修改章程、變更等重大事項,必須提前十天寫出報告,報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后方可進行,并邀請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現場指導。
(二)創辦事業、實體,事先寫出報告,經上級管理機關批準,辦齊有關證照,方可開業。
(三)本單位的職能部門應當及時向理事會進行年度工作總結和財務報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經審議通過后,報告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
三、接受捐贈公示制度
(一)本單位經費來源之一,是鼓勵會員單位、企業界合作單位和其他單位進行贊助。本單位獲得贊助經費的情況,須向理事會報告,并向贊助單位致謝。
(二)本單位組織開展專項活動,經費不足時,鼓勵社會各界贊助。凡贊助的專項經費必須用于專項活動,并邀請贊助單位及相關部門對經費開支進行監督。對贊助較多的單位,可以約定贊助單位參加的某某活動,事后將活動情況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匯報,同時在理事會上報告情況,并向贊助單位致謝。
(三)本單位工作人員代表本單位參加其他社會組織及國外科技組織的有關活動,接受捐贈屬本單位所有,必須交回本單位。贈給個人的財物,價值在500元以上的,應報告本單位領導研究,視情況處理。
四、考核獎懲制度
(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單位章程和七項制度,履行好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本單位活動,支持配合本單位工作。對熱愛本單位、支持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和貢獻卓著的,本單位應予表彰獎勵。
(二)本單位設立“先進個人”獎,每年評選一次,對獲獎的個人給予證書和一定數額的獎金。
(三)對不關心本單位的發展,工作不積極主動的員工,應給予批評和教育;屢教不改的,撤換或解聘其在本單位的職務或工作。
對玩忽職守,給本單位工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視情節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賠償損失或撤換、罷免,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五、財務管理制度
(一)本單位財務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監督管理,堅持開支合理、勤儉節約的原則,切實做好、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二)做好收取費用的工作。學費按物價部門的核定標準執行。
(三)本單位經費使用范圍:
1、辦公費及差旅費;
2、召開會議或者舉行活動的經費;
3、友好往來活動經費;
4、舉辦刊物、編印書籍所需的稿費、編輯費、印刷費等;
5、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開支;
6、設備添置費;
7、開展其他活動必要的經費。
(四)本單位堅持民主理財。日常財務管理由校長(所長、主任…)負責,聘請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建立財務收支帳目,會計、出納必須分設。經費收支情況,每年向理事會通報,并以書面形式向理事會報告。
5萬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項目,須經理事會批準方可實行。
(五)本單位財務,按規定接受審計。
六、誠信自律建設制度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利益,積極參加社會各項公益性活動。
(二)、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強化“誠實守信、回報社會”的意識。
(三)、堅持“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理念,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道德準則,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規范,注重信譽,維護社會組織的良好形象。
(四)、模范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積極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堅持合作、互助和互律,反對和抵制采取不正當手段進行行業內部競爭。
(五)、制定完善本行業和本單位內的誠信自律建設制度或自律公約,認真執行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人事、勞動等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和保障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六)、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制定完善以章程為核心的各項制度,嚴格按章程規定的宗旨、程序和業務范圍依法開展各項活動。
(七)、按要求及時進行稅務登記,按時準確申報各項收入,依法納稅,及時足額繳納應繳稅款,不偷漏國家稅費。
(八)、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按規定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業會計人員,財務報告及時全面準確,資金使用合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
(九)、根據有關規定使用票據,不違法、違規使用票據,要依法建帳,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不得賬外設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禁止一切弄虛作假的行為。
(十)、理事會按照章程規定行使各項權利,有關記錄和資料齊全、規范。
(十一)、堅持廉潔奉公,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對社會組織的`監督和批評,共同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七、信息披露制度
(一)、本單位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格式要求,真實、準確、及時地報送披露信息。
(二)、信息披露要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將本單位對社會可能產生重大影響,而社會公眾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欄、互聯網上向社會公眾公布,并送達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三)、信息披露的內容
1、本單位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報告,舉行的學術交流、信息咨詢等重大活動,財務狀況、承諾服務項目等。
2、籌資和接受捐贈隨時將籌資目的、資金使用方向和接受捐贈、資助財物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向社會公眾披露。
3、承諾服務項目,應將服務內容、服務形式、服務責任及收費標準等向社會公眾披露。
4、本單位章程、注冊地址、名稱發生變更的要及時予以披露。
5、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章程規定的及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信息。
6、信息披露的時間和格式,應遵循和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在具體行為發生的前后的2日內進行披露。
(四)、信息披露前應嚴格履行下列審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社會組織負責人要認真核對相關信息資料;
2、本單位理事會進行審查通過;
3、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予以披露。
對玩忽職守導致信息披露違規,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或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賠償損失或者撤換、罷免,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XX有限公司是市政府國有獨資運營公司,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負責開發區工業區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資和建設、前期土地平整等工作,歸屬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管理。
第二條 為規范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合法、科學、有序的財務核算體系,明確財務管理工作職責和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董事長組織擬定財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審批財務事項。
第四條 公司設置財資部。財資部是負責公司資金籌措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職能機構,對公司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六條認真貫徹執行市人民政府麗政發?20xx?11號文件精神,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堅持營運機構財務與主管部門財務分離、營運機構財務與下屬公司財務分離、營運機構投資財務與運行費用財務分離的“三分離”原則,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分別核算與管理。
第七條 公司對外投資、貸款擔保和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按規定上報市財政局審核,市政府審批。
第八條 服從政府委派本公司財務總監的監督和指導,積極配合財務總監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九條 嚴格執行《支付結算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第十條 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工作,財務印簽應實行分開保管。會計與出納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第十一條 本公司不辦理現金業務。
第十二條 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應該設置相應的銀行存款日記帳,出納員應該按照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結算,隨時掌握存款余額。公司應指定專人簽發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嚴格按票據順序號簽發,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十三條 建立銀行對帳制度。每月末,出納人員應將銀行日記帳發生額與銀行提供的對帳單進行逐筆核對,提交會計人員復核。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統一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發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公司綜合部負責列冊登記,順號發放使用,保證完整無缺。發票中的各聯單據是公司財務收支活動中據以進行核算的原始憑證,必須按規定程序傳遞,不得散失,因故作廢的應該整份按照原聯數粘貼,加蓋作廢印章后隨存根保留備查。
第十五條 加強應收及預付款項的管理:
(一)應收及預付款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各類應收款及預付款應分單位及時登記,準確反映其形成、收回情況,月底應列出各項應收及預付款的余額分戶清單。
(二)因公出差借款,須經過董事長審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應在返回后十日內,及時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結算借款金額。對無故延期不報者,財務部門在催促無效的情況下,可制定扣款計劃,報經董事長同意后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三)各類應收及預付款應建立定期核對和清理制度。相關業務部門對六個月以上的款項與財資部進行核對后進行催收。對掛帳一年以上帳齡的款項應明確辦理人員的責任,落實催收措施;對將近兩年的應收款項應重新辦理債權落實手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資金損失。
第三章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的資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除業務結算、職工出差和業務需要可預支一定數額的資金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資金,預支資金必須經董
事長批準。
第十七條 公司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審批權限為:公司的日常經費支出由董事長審批。
第十八條 審批程序實行“審查、審核、審批”三級審核制。各項支出由經辦人提出申請,職能部門負責人對該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財務負責人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查的支付款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核”,最后由董事長簽審后支付。
第十九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后再給予辦理。
第二十條 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均應及時、全額登記入帳,統一核算。不準設“帳外帳”,嚴禁設立“小金庫”。
第二十一條 公司經營支出管理參照麗水南城建設有限公司營運費用報銷規定。
第四章 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參照XX關于印發《政府投資項目預算資金撥付審批流程》(試行)的通知執行。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
建筑物、生產用的機器設備、工具儀器、運輸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產用設備、工具、用具,均列為公司固定資產范圍。
第二十六條 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由管委會統一管理(賬實分開管理)。
第六章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條凡涉及資金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的經濟事項,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作用。
第二十八條出納人員的職責:
(一)對有關公司銀行存款收付的事項,應經有關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未經審核或手續不完備的收付事項,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二)出納人員不能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 、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三)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應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
第八章財務報告及財務評價制度
第二十九條 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會計報表附注組成。
第三十條 會計報表編制要求: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一條 根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編制各種內部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設計,如“預算執行情況表”等。
第三十二條 財務會計報表必須由董事長、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簽字并蓋章,以明確責任。會計報表須聘請注冊會計事務所審計后,才能對外報送。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財資部負責起草、解釋、修訂。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報財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和監督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國有企業的財務預算及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中央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為市本級國有企業(含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參股企業)。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授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對國有企業的出資人職責(以下簡稱國有資產出資人)。國有資產出資人根據市政府賦予的監督管理職能,代表市政府對市本級國有企業財務預算、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實施統一的規范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國有企業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確保企業財務預算、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的規范運作。
第二章財務預算
第四條為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各企業都要建立規范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內部財務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財務預算工作體系,推進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五條財務預算是指企業在對未來一年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全面系統籌劃的基礎上,圍繞企業發展規劃和經營計劃,對預算內企業各種資源運用及經營成果與分配等所作的具體安排。
第六條企業要在認真分析、預測影響經營目標主要因素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預算方案,并將財務預算細劃為月份、季度預算,建立必要的財務預算執行和完成情況監控及考核機制。
第七條企業應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依據財務管理關系,層層組織做好各級子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工作。
第八條企業財務預算重點反映以下內容:
(一)企業預算內預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規模、質量及結構;
(二)企業預算內預計實現經營成果及利潤分配情況;
(三)企業預算內為組織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預計發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
(四)企業預算內預計達到的生產、銷售或者營業規模及其帶來的各項收入、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
(五)企業預算內預計發生的產權并購、增資擴股、長短期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及資金來源;
(六)企業預算內預計對外籌資總體規模與分布結構;
(七)其他。
企業應當采用合并口徑編制財務預算報表,合并范圍應當與上財務決算編制范圍一致,如有變動應當說明。
第九條企業應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下財務預算報告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國有資產出資人對企業報送的財務預算報告審核后,于12月31日前提出批復意見。
第十條國有資產出資人根據企業財務預算,核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并與企業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國有資產出資人在終了,依據企業財務決算結果,組織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核查,對主要財務預算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將財務預算目標執行情況作為考核及獎懲依據。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要采取各種措施加強財務管理,在嚴格執行有關財務管理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和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資本金管理制度;
(二)貨幣資金及往來戶結算管理制度;
(三)產品、原材料、設備等資產購銷和管理制度;
(四)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五)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管理制度;
(六)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七)銷售及其他收入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及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九)利潤分配管理制度;
(十)部門負責人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二條企業要以集團(公司)為單位,建立以現金流量為核心的內部資金管理制度,對資金實行統一集中管理,制定統一的使用計劃,明確資金調度權限和資金使用審批程序。要堅持適度籌措的原則,從總體上控制企業負債規模。
第十三條企業所有資金(包括代收、代付資金)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入賬管理,不得賬外設賬和資金體外循環。
第十四條企業大宗原、輔材料或商品物資的采購、固定資產的購建和工程建設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十五條企業因合并、設立、轉讓、劃轉、合資合作、改制等涉及資產(產權)變動發生的財務事項,必須按規定審批程序辦理相應手續后,按相關規定調賬。
第十六條企業要嚴格按權責發生制進行成本核算,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當期成本的界線,及時結轉成本和費用。要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及預提各項費用,不得隨意調整計提比例和折舊政策。要定期開展經濟活動分析,隨時掌握企業成本變動的原因,及時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條企業應嚴格遵守會計核算規定,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33號)的企業,制定各項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標準和方法,定期對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逐項進行認定、計算,不得應提不提、應攤不攤或者多提多攤成本(費用),造成企業經營成果不實。
第十八條企業原則上不應為其他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確需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的,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充分考慮被擔保單位的資信和償債能力,并由被擔保企業提供相應的資產反擔保。企業發生的擔保項目,要設置備查簿逐筆登記,并進行跟蹤監督。
第十九條母公司與子公司或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發生關聯交易,必須實行有償交易,并按公允的原則合理作價,據實分攤相應費用。企業發生的關聯交易,要按規定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就關聯方的關系、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關聯交易差價的性質及形成的原因進行披露說明。
第二十條企業月末應對應收債權和對外投資進行清理核實,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收方案,加大回收力度。要嚴格劃分投資與債權的界限,不得交叉記賬,正確核算企業投資收益。要建立企業投資決策失誤追究制度,企業出現重大投資決策失誤,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者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企業下列財務事項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
(一)經清產核資確認的潛虧掛賬及資產損失核銷以及影響所有者權益的事項;
(二)資產(產權)轉讓、劃轉、租賃、報廢等資產處置行為;
(三)企業所發生的擔保、資產抵押行為;
(四)企業計提的工資總額;
(五)國家、省和市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報批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企業實現的凈利潤歸企業出資人所有,必須按規定進行分配。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分配方案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后執行。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應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要按照石家莊市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的規定及時上交。
第四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內部財務監督和審計制度,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二十四條企業須按規定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對企業各項財務管理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企業要明確經理(廠長)、財務負責人(包括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的企業領導)、財務部門在財務管理上的權限和工作職責;公司制企業根據《公司法》規定,還應明確董事會、股東會和監事會在財務管理和監督上的職權和義務,并經董事會、股東會討論通過。
第二十六條根據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需要,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公司法》等法律規定,向企業派駐監事會或監事,對企業財務活動實施監督。
第二十七條企業財務主要負責人的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或備案:
(一)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的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
(二)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所出資的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業類主業的子企業等重要子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
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的一般子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任免須經母體企業批準,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二十八條企業以下事項須按有關規定報國有資產出資人,由國有資產出資人委派具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一)企業財務決算;
(二)企業經理(廠長)任期屆滿、和專項事項;
(三)企業發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如企業發生債務危機、長期經營虧損等重大事項;
(四)國有資產出資人確定的其他需要審計事項。
第二十九條企業及各級子企業應當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進行財務決算調整;企業對審計意見存在異議且未進行財務決算調整的,應在上報財務決算報告時,向國有資產出資人提交說明材料。
第三十條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符合《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的有關規定,對企業違反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或者未按注冊會計師意見進行調整的重大會計事項進行披露。
第三十一條企業法人、總會計師或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等應對企業編制的財務決算報告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承辦企業財務決算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五章財務決算與財務報告
第三十二條企業在每個會計終了后,應嚴格按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準則規定,在全面財產清查、債權債務確認、資產質量核實基礎上,認真組織編制財務決算報告,以全面、完整、真實、準確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三十三條企業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財務快報及分析報送國有資產出資人。財務分析重點圍繞生產經營、財務變動、經營成果等情況進行分析,特別是對本單位影響經濟效益的重大變動事項進行詳細說明。
第三十四條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由財務決算報表、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以及國有資產出資人規定上報的其他相關生產經營及管理資料構成。
第三十五條企業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和省國資委及財政部門有關財務決算編制工作要求,按照規定的合并范圍、合并口徑和合并方法,納入合并報表的范圍,編制企業財務決算合并報表。對沒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企業,企業應向國有資產出資人報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者經濟鑒證證明。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合并范圍發生變更,應將變更范圍及原因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在終了后2個月內分別以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形式將財務決算上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含有上市公司的企業,可以在對上市公司財務指標預測的基礎上,編制財務預決算,正式財務決算報告須在4月初報國有資產出資人。
第三十七條企業在編制財務決算工作中,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費用開支標準以及遞延資產分期攤銷年限,規范提留。要結合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認真清理以前的潛虧掛賬,如實反映歷史遺留問題,經審批后合理消化和處理。
第三十八條為確保財務決算的真實性,企業編制財務決算工作中要認真遵循會計真實性、準確性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會計核算工作要求,正確采用統一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得隨意變更會計政策和濫用會計估計。
第三十九條企業及子企業編制財務決算報告應當遵循會計可比性原則,編制基礎、編制原則、編制依據和編制方法及各項財務指標口徑應當保持前、后期一致,各期間財務決算數據保持銜接,如實反映間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變動等情況。
第四十條除國家另有規定,企業及子企業執行的會計制度應一致;因特殊情形不能保持一致的,應事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并陳述相關理由。子企業執行會計制度與企業總部不一致的,應按有關規定將企業總部或者子企業的財務決算數據進行調整后合并。
第四十一條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法對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編制工作進行監督,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和中介機構對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查。
第四十二條企業報送財務決算報告后,國有資產出資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企業資產質量、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審核,并依據審核后的財務決算報告進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企業效績評價和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結果確認等工作。
第四十三條為促進企業及時準確編報企業財務報告,國有資產出資人對企業財務報告編報工作實行考核制度,對在財務報告編報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四條企業違反本辦法,未按規定將有關事項報送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或備案的,即出現財務決算報告內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數據差錯較大、造成財務決算不實及財務決算報告不符合規范要求等問題的,由國有資產出資人責令其重新編報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四十五條經國有資產出資人或其委托機構檢查,企業違反財經法規,即因違規操作造成國有資產對外投資不能收回,違規對外擔保使國有資產被查封或拍賣,改制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在國有資產處置中造成貶值,企業資產出租、出讓的暗箱操作等方面行為,將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四十六條企業在財務決算編制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財務信息,故意漏報、瞞報的由國有資產出資人責令改正,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在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審計工作中參與做賬,或在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及缺陷,造成審計結論失實的,國有資產出資人應當禁止其承接企業審計業務,并通報或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四十八條國有資產出資人相關人員在對企業財務決算信息的收集、匯總、審核和管理過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過失或泄露國家機密或企業商業秘密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由市國資委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簽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簽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度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回到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規定的時光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光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地點區分為1類區,2類區,港澳臺地區三種,即:二類區:特區、上海、北京、廣州等地;一類區:除二類區以外的地區。
2.3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略)
2.4出差補助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補貼)。
2.4.2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元人天)
(略)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余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景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景,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如有特殊情景需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節儉歸已。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3.4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并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6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7員工出差回到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光報銷的,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8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貼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9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4.員工探親路費的規定員工探親費不予報銷,采取補貼包干的辦法執行。補貼標準詳見《員工春節探親休假管理規定》。
5.財務部門要加強對備用金和預付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5.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資料填寫齊全,完整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
5.2公司預付款項,必須根據合同或協議辦理付款申請單,經財務審核并報總經理審簽后辦理付款;付款手續不齊備的,會計不得編制付款憑證,也不得付款。
5.3備用金和預付款的使用,必須依照下列規定:
5.3.1具有規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額;
5.3.2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報銷;用現金或支票進行零星采購的七天內報銷;經過銀行匯款進行預付款的二十天內報銷。
5.3.3以上各項支出,原則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貼合開支標準的支出,財務不予報銷。
5.3.5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光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6.原始憑證的審核各項報銷的原始憑證,經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財務審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
7.原始憑證應具備的資料:
7.1憑證名稱;
7.2填制憑證的日期;
7.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
7.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
7.5理解憑證的單位名稱;
7.6經濟業務的資料;
7.7數量、單價和金額;
7.8發票、收據必須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8.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8.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8.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8.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
8.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8.5預付性匯款,由經辦人填制付款申請單,作為原始憑證,不得以匯款回單代替。
8.6屬于現金發放性質的原始憑證,原則上應由本人領取簽名。有委托他人代領的,由代領人簽名;由一人代領多人的,須逐個簽章,不得通欄劃大括號簽一個章。
8.7自制原始憑證應設計科學、格式規范、計算清楚。如計提折舊、職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稱、計提基數、提取率、提取額等。分配工資及費用時,要列分配標準、分配率、分配額。
8.8凡憑證資料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資料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9.記賬憑證的資料及填制要求:
9.1憑證日期:一般應按實際受理經濟業務的日期填列。
9.2憑證編號:應按月編制自然數列順序。
9.3憑證摘要:應簡明扼要,真實反映經濟業務的資料,不得含混不清,過于簡略。
9.4會計科目:應按有關規定設置。
9.5憑證金額:必須與原始憑證相符。
9.6所附原始憑證張數,要與原始憑證相符。
9.7有關人員的簽名或蓋章:出納、會計、交款人必須在相關會計憑證上簽名或蓋章。
9.8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時,必須附有資料完備的原始憑證。
10.本制度所指的由總經理批準的事項,如因總經理出差期間,均由董事長審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12.本制度從x年xx月xx日之日起執行。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8
一、第一章總則
(一)第一條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為管理好企業的各項資產,正確核算企業收入、成本、利潤,保證各項核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將公司的各項成本、資金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財政管理制度,經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單位、公司內部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及科室。
(三)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貨幣管理制度;
3、成本資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項資金管理制度。
二、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第一節總則
(二)固定資產是企業從事生產的主要勞動手段,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基礎,管理好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其生產能力,對促進企業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規模的壯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對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規范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資產應具備的條件:
1、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以上;
2、單價價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獨立發揮其作用;
(四)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作為低值易耗品或周轉材料管理。
(五)公司固定資產由公司財務科負責統計,由行政部具體負責管理。
(六)行政部具體保證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更好的為生產技術服務。
(七)納入公司固定資產的項目及下屬單位的資產,由各項目、下屬單位具體負責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為公司發展提供服務。
(八)固定資產必須設置數量明細登記簿,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登記卡,記載必須保持其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九)固定資產每年置點一次,造冊上報,差額必須及時清查、核算。
(十)第二節固定資產的分類
(十一)辦公用房、營業用房、庫房、其他房產、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十二)租賃、承包、出租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使用的原則,由使用人進行日常管理,按雙方簽訂的協議條款執行,費用協商解決。
(十三)第三節固定資產的折舊
(十四)根據本企業的特點,對施工機具實行單項折舊。為適應建筑市的變化,加速施工設備的技術裝備含量及更新改造,對施工機具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折舊的辦法。
(十五)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財務管理政策執行。
(十六)第四節固定資產的增加
(十七)由公司或使用單位提出成本報告。并對新增固定資產投入價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報告,供公司作為決策的評估依據。
(十八)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新增固定資產由:
1、10萬元以內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2、10萬元以上由公司董事會決定。
(十九)使用部門必須經公司決定,下達新增固定資產通知書后,方可實施購置,購置固定資產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驗收質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標準,并將技術資料存檔備查,經驗明資產管理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付款。
(二十)計價入賬,按財務制度規定的計價方法入帳。
(二十一)進行固定資產編號,記入臺帳。
(二十二)固定資產的維修
(二十三)固定資產必須建立技術登記卡,保持其連續性完整性,一旦發生維修,必須要求進行登記。
(二十四)公司管理系統所用的固定資產經使用部門申請,由公司總務提請批準后,由公司出資維修。
(二十五)已承包經營,出租房屋、施工機具按協議由資產管理人督促維修,費用按承包合同規定辦理。
(二十六)固定資產報廢的管理
(二十七)由使用單位提出局面報告,說明原因,報送公司質檢科認定后,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批準后作報廢處理。
(二十八)經決定報廢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人驗收后予以處理。
(一二十九)報廢資產的處理殘值收入應由資產管理人負責上交公司財務科。
三、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第一節總則
1.貨幣資金是企業各項資產中最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給企業造成損失。為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損失的發生,制訂本制度。
2.第二節現金管理
3.現金的收入
4.公司一切現金收入應由兩個經辦人員分工負責辦理,并由業務部門或會計填制發票或收款收據,出納據此收款并在發票或收據收款人處簽字,會計人員據此記賬,從而確保發票收款和入賬金額的一致性。
5.一切現金收入均應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交款人,做到有賬可查,職責清楚。
6.庫存現金應控制在核定的庫存金額內,超過限額的應當天送存銀行,防止盜竊丟失。按照公司具體情況,庫存限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
7.一切現金收入均應當天入賬。出納人員應做到日清日結,不應以白條抵庫,保證實際庫存現金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金額核定相符,發現若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予以核實。
二、現金的支出
(一)公司的所有資金支出均應符合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規定范圍。公司現金支出應適用于下列幾項:1、職工工資、津貼;2、個人勞務報酬;3、各種資產;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5、出差人員差旅費用;6、其他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屬于上述范圍的各項支付,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二)按照有關規定,每一筆現金支付業務都必須由經辦人簽字證明,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出納人員才能據此付款。對手續不齊備,無主管領導審核同意的憑據不得支付款項。
(三)對特殊情況下的個人借支款項,必須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領導審核同意的憑據方能支付,并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結賬時全額扣回,當月借出款項,必須當月全額收回,防止呆賬給公司造成。
第三節銀行存款管理
1.為保證企業貨幣資金的安全,避免經濟損失,按照國家《銀行結算辦法》規定,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制度。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結算辦法》的各項規定,遵守結算紀律,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過期支票。
3.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結算辦法,對不同的付款業務,應按照有關規定選用恰當的結算辦法。
4.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員負責購買、保管、簽發。并設登記簿,對作廢的憑證要及時報請處理。
5.不得將空白支票借給他人代辦理結算業務,或自行填制各項欄目。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出納人員應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稱、用途、控制金額、日期等欄目。同時建立登記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額,應交回時間,并由經辦人簽字,交回時及時注銷。
6.對需要簽發的結算憑證,應具備原始憑證,經辦人簽字證明,領導審核同意等手續,方可簽發。對各項目單位資金,必須由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出據,按內部承包合同規定的限額以內辦理。
7.銀行明細賬必須按規定逐步登記,每月5日前應將銀行對賬單取回進行核定,做到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8.堅持印鑒與空白結算憑證分別保管的原則和管錢不管賬的原則。印鑒和結算空白憑證應設專人分別管理,明確責任,各負其責,確保企業各項資金安全。若有不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或移送司法機關。
四、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一)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成本費用,準確真實的體現企業的經營成果,根據國家的有關制度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公司實行兩級成本核算制,公司會計負責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項目單位會計負責本項目的成本管理與核算。項目會計每月按時向公司會計匯報工作。
(三)成本管理與核算制必須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劃分成本與其他費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開支的范圍核算公司及項目的成本。
(四)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的行業成本開支范圍,正確核算公司及項目成本,成本費用必須真實足額,不得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和適當的經濟處罰。
五、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各項費用的足額及時收繳,保證各項目單位能按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由公司簽約的對外合同價款及項目單位在生產經營中按合同約定增加的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嚴禁各項目向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轉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銀行賬戶。
(三)除合同約定的由建設單位提供材料的款項可直接由建設單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設單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四)公司嚴格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除按,內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筆扣繳有關費用和稅金外,其他資金由項目負責人按先內部后外部的順序支配。
(五)凡項目部直接從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將資金直接從建設單位轉入其他賬戶的,一經發現公司有權拒絕辦理有關手續和其他票據證明,同時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并以相應金額的20%-50%經濟處罰,且發生的一切損失由項目部單位自行負責。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9
關鍵詞:小微企業;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小微企業,是與大企業相比較而言整體的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小微企業目前在我國企業中占有重要比重,其為解決我國勞動力就業問題提供了良好的助益。小微企業在發展中沒有大企業專業化的管理模式,尤其是在財務管理上,小微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的問題逐漸顯現出來,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一、小微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小微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是來自于多方面的,首先就表現在沒有一個健全的財務制度作為支撐。財務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需要在一個科學、合理、專業的財務制度中體現,然而制度的不完善嚴重制約了財務管理。在小微企業中,財務制度的不完善又集中表現在財務權利的過分集中上,小微企業的財政權力主要掌握在企業老板手中,小微企業很多的管理者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認知不清晰,重視程度不高,沒有嚴格的規范化管理,使得存在于企業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形同虛設,不能發揮真正的財務管理的作用。這就使得小微企業的整體財務狀況混亂,會計信息失真情況時有發生,制約了企業財務制度的健全,從而更進一步的影響到企業的長久運營。
其次,小微企業普遍缺乏相對專業的財務管理人才,人才素質不高。這是當前很多小微企業所面臨的一個問題,導致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源自于企業小微企業不能為優秀的財務管理人才提供較高的福利和待遇,還源自于企業本身對財務管理人才的重視程度不高,為了降低財務方面崗位成本,很多小微企業選擇一些并不具備專業素質的財務人員來進行財務管理。這些財務人員由于沒有較強的專業素養,整體的財務素質低下,制約了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最后財務管理在小微企業管理中的地位不高,小微企業對財務管理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誤以為財務管理就是簡單的“管錢”,對深層次的財務預算、成本控制等都缺乏一個較為深入的認識,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小微企業的規模影響的,小微企業本身發展中更多注重的是核算,而不是管理,管理意識的淡薄,使得財務問題一直以來在小微企業中扮演著可有可無的角色。
二、完善小微企業財務管理的策略
從小微企業當前存在的財務管理問題就能夠看出,財務管理的漏洞已經逐漸開始制約我國小微企業的發展。財務管理問題的日益突出,也開始逐漸引起很多小微企業的重視。針對已經存在的諸多財務管理漏洞,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首先建立并完善小微企業本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制度的規范性還是必須的,也是首先的一步。小微企業想要進一步完善在財務方面的管理,就需要建立規范化的.財務管理制度,讓制度來制約管理,而不是讓人來對財務進行管理。小微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發展情況,建立相應的符合企業情況的財務管理制度,使得財務管理制度能夠真正發揮其本來應該有的作用。
其次是提高對財務管理人才的重視程度,加強財務人員的素質建設。小微企業雖然企業規模有限,資金有限,但是并不意味著小微企業可以砍去財務管理的環節,財務問題關乎到企業的真正生死存亡。而財務管理問題中最重要的還是人,擁有一批高素質的財務管理人才對小微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的改善有著重要的作用。為此,小微企業可以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薪酬,對已經在崗的財務知識與經驗比較匱乏的人才進行再培訓,使得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夠得到大的提升。然而對財務管理人才來說最重要的還是待遇問題,小微企業要不斷提高財務管理人才的薪酬待遇,使得越來越多的優秀財務管理人才能夠被吸引。
最后是提高對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小微企業對財務管理的不重視,管理意識的淡薄,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小微企業的長遠發展。實踐證明,小微企業想要獲得全方位突破性的發展,就需要不斷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從成本控制角度對企業的運營現狀進行分析與決策。小微企業的管理人員需要提高這方面的意識,在企業發展中做好各個方面的預算工作,讓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10
為了規范公司財務人員經辦的每一筆業務,督促財務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特制定財務人員考核條例。
一、原始憑證
1、自制原始憑證漏填單位或個人名稱、日期、項目、計量單位、業務內容的每項扣1分。
2、漏填、錯填數量或金額及金額大小寫不相符的原始憑證不準入賬,應重新開具違者扣10分。
3、付款憑證無負責人簽字,堅決不準入賬,違者追究當事人10-50%的罰款。
4、不按《財務手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業務,每發現一次扣5分。
5、對外取得原始憑證丟失,應向原單位取得證明,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報銷;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取得原單位證明,則需本單位共同出差人寫出書面證明,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報銷。如無人能證明,則不能入賬報銷違者扣5分。
6、銷貨退回時,要填寫紅字發票,并辦理退回產品的入庫手續,不符合規定的扣5分。
7、報銷憑證中只能用發票聯報銷,不能用其他聯代替違者扣2分。
8、發票、收據要按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發票、收據要加蓋“作廢”章或寫“作廢”字樣后,粘在存根上,不得撕毀。如出現發票、收據丟失或撕毀,每份罰款100元(增值稅發票除外)。
9、增值稅發票要有專人保管,存放于保險柜中,如有作廢,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如有丟失及時報案,聲明作廢,以免出現意外違者除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處罰外每次扣20分。
10、原始憑證不準涂改、刀刮、皮擦、違者追究責任人等額罰款。
11、不按規定辦理出入庫手續及出入庫手續不齊全每筆扣10分。
二、記賬憑證
1、記賬憑證漏填或錯填憑證編號、日期、科目、摘要、附件張數等內容的每項扣1分。
2、記賬憑證漏填或錯填數量、金額的每項扣2分。
3、記賬憑證的摘要簡單而不明了的扣2分
4、除了月終結轉利潤的憑證為,其他所有記賬憑證沒有原始憑證做附件的扣2分。
5、已做賬的原始憑證,不及時審核、記賬、打印記賬憑證,粘貼原始憑證的`扣5分。
6、記賬憑證的附件粘貼錯誤,張冠李戴的扣5分。
7、記賬憑證不按期裝訂成冊,及時歸檔的扣5分。
8、記賬憑證裝訂不整齊,憑證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9、記賬憑證裝訂線封簽處不蓋裝訂人章的扣1分。
三、賬簿
1、年度終了,不按規定設置、打印賬簿及時歸檔的.扣5分。
2、賬簿裝訂不整齊,賬簿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3、不按記賬憑證日期、順序登記賬簿的扣1分。
4、錯記賬戶張冠李戴的扣2分。
5、不按規定時間對賬(每月對賬時間不能超過次月5日),對賬后不及時調賬(包括單位與銀行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扣5分。
6、賬實、賬證、賬表、賬賬不符每項扣1分。
7、會計科目不合理扣2分。
四、報表
1、不按規定日期報表扣2分。
2、漏填或錯填報表日期、單位名稱、報表項目及欄次每項扣1分。
3、報表印章不全的每個扣1分。
4、報表字跡潦草,紙面不整潔每個扣1分。
5、年度終了,不及時裝訂報表及歸檔的扣5分。
6、報表裝訂不整齊,報表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7、報表數據與賬面數不符,而未作附注說明的扣5分。
五、實物操作
1、出納人員不每天清點現金,造成盈虧的,追究出納員等額之罰款。
2、以白條抵頂庫存現金、存貨的,每次扣5分。
3、不每天登記現金日記賬的每次扣5分。
4、不得挪用公款,違者按貪污處理扣20-80分。
5、保管不當出現庫存現金失竊或丟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6、未經批準不得轉借銀行賬戶,違者,追究當事人等額之罰款。
7、不按制度規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每次扣20分。
8、存貨不按規定計提跌價準備的每次扣10分。
9、購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沒有呈批手續的扣20分。
10、處置報廢財產當月不錯財務處理的扣5分。
11、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未按規定年限計提折舊、攤銷費的扣5分。
12、未設立檔案目錄、發票領購簿或登記不清楚、不整潔的扣5分
13、會計檔案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毀等后果的扣20分。
14、不按期進行清查、盤點,造成賬實不符的扣5分。
15、當天發生的業務不及時處理的扣5分。
六、其他
1、外出辦事必須請假并填寫外出事項登記簿、出發時間、事由、返回時間如有違反按公司制度執行并扣3分。
2、嚴禁非財務人員操作電腦。
3、對打印機缺乏愛護保養的違者扣5分
為進一步健全委派財會人員的管理制度,提高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質量,增強工作責任感,將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同考核有機結合起來,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指遵紀守法、執行財經法規情況,思想覺悟,紀律觀念和職業道德等方面;"能"指政策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效率及質量,包括專業理論和單位會計制度建設方面;"勤"指工作態度,敬業精神,主要考核上下班及出勤方面;"績"指工作實績,主要考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派駐單位的評價,獎懲情況。
二、考核實行百分考核制,具體標準如下:
①自覺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單位開展的各項活動,工作中不循私、不受賄、不揮霍、不浪費,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的,得十分,上述行為違反一次扣二分。
②能及時全面掌握國家有關財經政策,財務制度以及、政府和財政部門出臺的各項政策、規定和制度,得十分,出現一次差錯扣二分。
③業務方面,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和技能,熟悉財會知識,勝任財會工作,賬目清楚,數據準確,按時記賬、結賬、報賬,為領導提供好決策依據的得十分。達不到上述要求的,一項扣二分。
④自覺鉆研財會專業理論,制定好本單位的會計制度、規則、會計崗位責任制,制度健全得十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⑤熱愛本職工作,工作態度好,按時上下班,無曠工,得十分,累計遲到早退達五次扣1分,曠工一天扣1分。
⑥按時參加會計培訓,遵守會計例會制度,全年無缺席的得十分,缺席一次扣二分。
⑦能圓滿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協調好單位內部及與外單位各方面的關系得二十分,對沒有完成任務或完成任務差的,酌情扣1至5分。
⑧在年中專項檢查及年度審計中,無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得十分,否則視情節輕重酌情扣分
三、考核結果分優秀、稱職、不稱職,考核得九十分以上者為優秀,六十分以上者為稱職,不達六十分為不稱職。
四、考核兌現:
1.對成績優秀者,給予表彰獎勵。
2.考核不稱職者,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連續兩次考核不稱職者,調離財會崗位。
3.考核中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停職檢查、撤銷會計職務等處罰,直至送交司法機關查處。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規定是xx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控制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在資金管理方面可能出現的風險,保障企業的資金安全。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實際控制公司以及全部具有實際控制能力的下級公司(以下簡稱"成員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將隨時檢查成員企業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集團公司監審部在對成員企業進行財務審計時,成員企業資金管理是否符合本規定的要求也將是其中一個重要部分。
第二章 成員企業銀行賬戶管理
第四條 開立賬戶:
成員企業需要開設新的銀行賬戶(包括以公司名義開立的信用卡賬戶),需
填寫《開戶申請表》(參見附件:1),并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審批。
第五條 賬戶統計與報告:
(一) 成員企業必須指定非銀行出納人員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編表人與銀行出納共同查找原因,及時處理。《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要有編表人簽字、銀行出納復核簽字、財務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審核簽字。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應視同會計憑證及賬簿等會計檔案進行保存。
(二) 成員企業資金日報應按照規定每天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
第六條 印鑒管理:
(一) 成員企業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章的管理。成員企業財務專用章應由財務負責人或其授權非銀行出納人員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授權非銀行出納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嚴禁一人保管印章同時保管各種票據。
(二) 更換銀行印鑒的保管人,須經過總經理批準,交接雙方須在交接記錄上簽名。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七條 成員企業根據當地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當日(經過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可最遲不超過下一工作日)必須存入銀行。
第八條 成員企業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一) 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二) 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三) 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種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 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五) 收購成員企業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
(六) 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 結算起點(結算起點為 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 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辦理轉賬結算不夠方便,必須使用的現金,開戶成員企業,要向開戶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由本成員企業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查批準后,予以支付現金。
第九條 注意事項:
(一) 轉賬起點以上的開支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支付。
(二) 與外單位之間的大宗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三) 白條不得充抵現金。
(四) 不得在賬外保留公款。
(五) 不得與其它單位或個人互借現金。
(六) 成員企業另行規定的其他注意事項。
第十條 盤點制:
(一) 加強庫存現金的盤點工作,現金庫存至少每月盤點一次。
(二) 盤點工作由現金出納人員進行,編制《現金盤點表》并簽字,財務
負責人指定非現金出納人員負責監盤并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 《現金盤點表》作為會計檔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保管。
第四章 報銷管理
第十一條 報銷單據:
(一) 所有報銷單據均須有經辦人的背書,保證其真實性。
(二) 單據內容必須完整,包括時間、付款單位和項目名稱等。項目內容不完整的單據必須經總經理背書。
(三) 非發票不得報銷。
第十二條 預先借款的費用報銷:
(一) 報銷單據的消費內容必須與借款審批的`用途一致。
(二) 成員企業應根據具體業務情況限定借款后的報銷期限。
第十三條 對于小額、年度預算內的費用開支,可不辦理事先借款手續。開支后直接到財務報銷。成員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零星支付的限額,例如 1,000元以下。
第五章 融資狀況管理
第十四條 每季度最初的5 個工作日內,成員企業應以書面形式向集團財務管理本部上報其融資情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資單位(成員企業及其下屬分、子公司)、融資來源單位(銀行或信托)、融資形式(貸款、貿易融資額度、保理等)、批準額度或授信額度、已使用額度、融資期限、融資成本(利率)、擔保方或抵押物情況等;
第十五條 成員企業及其下屬分、子公司的融資情況變化均需以呈批形式上報集團財務管理本部,經批準后執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融資、現有融資條件或期限變更、現有融資歸還等。
第六章 資金支付管理
第十六條 支付程序總則:
(一) 各成員企業必須制訂嚴格的業務和財務審批程序。每筆款項的支付都應以經過完整審批程序的原始單據或文件作為憑據。
(二) 嚴禁成員企業總經理直接指揮出納支付或處理資金事宜。
(三) 除非特別授權,簽名權不可下放,但在應急情況下,簽名權可上浮。
第十七條 業務審批:
在業務審批程序中,業務主管和成員企業總經理審批的內容如下:
(一) 對下級人員權限的審批。
(二) 對經濟業務發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審批。
(三) 對經濟業務發生可行性的審批。
第十八條 在財務審批程序中,財務人員審批的內容是:有關原始單據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
第十九條 支付程序:
(一) 出納的支付應該在會計人員制單以后,根據會計憑證核實單據后支付。
(二) 收付款時,經辦人員要在相關單據上簽字,出納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章。
第七章 集團公司內部資金調劑程序
第二十條 調劑原則:
(一) 考慮到集團公司的整體利益和成員企業之間的業務需要,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事業部總經理、總裁辦總經理和總裁共同批準,可以調劑各所屬成員企業資金的使用。
(二) 資金使用單位參考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向資金供給單位支付利息,使用期滿后,本息一次付清。
(三) 正常的成員企業利潤分配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執行,不執行以下調劑程序。
第二十一條 調劑程序:
(一) 根據資金平衡計劃,集團公司財務總監向集團公司總裁提出資金調劑申請,并與相關成員企業總經理協調。
(二) 集團公司總裁、財務總監、事業部總經理、總裁辦總經理共同簽署《資金調劑通知》(參見附件:2),成員企業在收到通知書后,按要求辦理。
第八章 備用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根據業務需要規定可借支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以及限額。
第二十三條 備用金的使用方式是先借后報,差額補足。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對于任何違反本規定的人員,集團公司或所屬成員企業將根據情節做出處罰,直至免職;給集團公司或成員企業造成損失的,對集團公司或所屬成員企業承擔賠償責任;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12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存在的問題
(一) 缺乏創新理念與思想
長期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有其自身的諸多弊病,缺乏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思想觀念相對陳舊,存在嚴重的小富即安等問題,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步伐。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還缺乏創新理念與思想,傳統的財務管理思想影響根深蒂固,中小企業管理者沒有給予財務管理及其制度創新充分的重視,而將主要的精力集中于生產和銷售等方面。不注重學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經驗,因此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等方面具有明顯的滯后性,難以從根本上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真正實現全面的創新。
(二)缺乏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
在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人才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是全面推動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動力源泉。當前,中小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還缺乏專業化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人才。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在綜合素質方面顯得相對落后,而且大部分中小企業不注重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其知識理念相對陳舊,尤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更是缺乏基本的.意識與能力。同時,很多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存在較大的問題,更不愿意花費較大的成本從外部引進先進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型人才,外部的先進理念與方法難以順利流入到中小企業中,使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面臨人才匱乏的嚴重問題。
(三) 缺乏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中小企業制定和實施任何發展戰略的過程中,制度具有強有力的保障性作用,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中小企業的相關制度還不完善,難以全面服務于其財務管理各項工作,因此創新的步伐緩慢,難以取得預期的成效。一方面,很多中小企業沒有在內部建立和完善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其財務管理工作停留在簡單的核算層面,因此在創新方面難以實現質的飛躍。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還沒有針對中小企業的發展需求,制定相關的制度措施來保障中小企業順利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步伐。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模式改進的對策建議
(一)創新理念與思想
中小企業要想全面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必須要首先創新理念與思想,使其在現有的財務管理模式下突破傳統思想的束縛,不斷學習和借鑒其他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法與理念,對比自身存在的問題對其進行改進和優化,并逐步摒棄傳統的財務管理思想,向著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模式推進。同時,要促使企業管理者充分重視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并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承擔起重要的責任,對各項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完善財務預算與決算,不斷進行自主學習,規范財務管理部門的各項工作。根據自身的發展需求逐步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全面服務于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其綜合競爭力。
(二)培養和引進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
中小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對其現有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使其掌握現代化的財務管理理念與方法,并提升其財務管理的綜合素養,使其能夠隨時接受到最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及方法,并在實際的工作中不斷對其進行實踐和改進,為中小企業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奠定良好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小企業必須要轉變傳統的人才管理模式,通過完善激勵機制、薪酬機制、績效考核機制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進行資金等方面的投入,從外部引進一批專業化的財務管理創新人才,為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團隊注入新鮮的血液,為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創新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
(三)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
制度層面的保障是中小企業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新模式的關鍵所在,也是唯一的保障。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一方面中小企業要根據其內部管理的現狀,從企業的發展戰略出發,對其財務管理工作進行重新審視,發現其存在的問題,并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有效的規范,有效的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制定出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模式,供中小企業參考和學習,并給予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有效的指導,使其能夠在現有的條件下順利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以此強化對中小企業發展的保障作用。
三、總結
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已經成為當前我國中小企業實施的一項重要發展戰略,其直接關系到中小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從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存在的問題來看,應該要從創新理念與思想、培養和引進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等方面出發,全面實現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創新,實現企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顏陸玲.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創新探析[J].決策與信息(中旬刊),20xx(05).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會計行為,加強財務會計工作的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經營的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小企業。
第二章會計管理體系
第三條小企業財務負責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在公司財務總監的直接領導下,履行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職責。
第四條小企業財務負責人工作職責
1、具體負責財務部門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2、組織參與制定各項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財務成本計劃、信貸計劃,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并監督貫徹執行。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各項資金的核定工作,參與生產經營管理預測、決策和業績評價。
4、參與擬定或審核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
5、負責向公司財務總監及總經理報告財務狀況和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報告。
6、負責編制每月資金收支計劃。負責各項資金的調度審核事項,并負責審核各項資金支付手續。
7、負責各項稅收的申報審核。
8、組織財務會計人員的理論和業務學習,負責財務會計人員的考核。
第三章財務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現金、銀行日記賬的核算。
2、負責主管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明細的核算。
3、負責銷售業務往來結算及明細核算。
4、負責銷售發票的購買、保管、發票的'收、發結存的計算管理。
5、負責銷售發票的審核。
6、負責銷項稅額和稅金及附加的計算及賬務處理。
7、負責銷售成本的結轉及財務處理。
8、負責營業費用的管理及核算。
9、負責利潤的計算和結轉事項。
10、負責應交稅金的計算、申報、繳納等事項。
11、負責會計報表的編制,并報財務副總審批。
12、會計檔案的管理。
13、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及利潤完成情況分析報告。
第六條出納人員工作崗位職責如下
(1)根據會計審核無誤的付款憑證辦理現金的支付。
(2)所有支出憑證必須經經辦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權限內)、董事長審批、會計人員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姓名與印章是否相符。如有疑問先查詢確認無誤后方能支付。
(3)支付款項必須由領款人在憑證上簽字蓋章。
(4)現金出納工作不得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因故需要離開崗位時;須由財務部經理指派他人代管,但要辦理交接手續。
(5)各種專用章、有價證券、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不得隨意交給他人。財務專
用章與法人預留簽章需分開保管。
(6)預付、暫付款項,要根據合同和核準文件,由經辦人填審批表,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準后方可支付款項。
(7)對現金及有價證券收、付、保管要盡職盡責,如因疏忽職守而使公司蒙受損失時,要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各會計工作崗位的人員和具體分工
財務部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可按一人一崗或一人多崗進行安排工作,但出納崗位必須是專職,不能兼任會計檔案、稽核及其他會計崗位的工作。
第四章負責
第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起草,報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批之日起實行。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14
在當前市場經濟環境背景下,企業要想穩定發展,需要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展開科學有效的成本管理,以此增強企業財務風險把控的實效性,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對此,應建立起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企業的財務成本管理工作。財務管理制度建設與成本管理是建筑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點工作內容,尤其是現階段建筑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建筑企業層出不窮,需要通過完善的財務管理工作來強化企業的經濟效益。在進一步強化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過程中,必須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制定出更加規范化的財務成本管理體系,促進企業獲得全面、穩定的發展,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力。
一、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成本管理與控制的價值體現
1、優化資金使用結構。建筑企業和其他企業的資金結構存在不同,企業的項目建設常常需要跨市、跨省、跨地域甚至跨國,企業總體資金把控較為分散,資金結構不夠集中。站在客觀的角度上來看,企業做好財務成本把控工作,有利于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在財務管理工作過程中提升各類資源的使用價值與使用效率,使各個施工項目的資金均得到最大化利用,優化資金結構,通過有效管理目標成本和采取科學合理的手段,在企業投資時進行更加嚴謹和精密的評估分析,隨后通過相應的評估成果來決定投放到市場上的金額。總之,除了能夠全面降低企業在市場資金投入的風險度,保障工程項目順利施工,優化各項目的資金配置,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之外,還能有效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全面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質量。
2、提高企業的管控能力。通過有效的目標成本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內部控制管理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財務管理工作的落實效果將會直接影響企業的內部管控能力。
3、企業經營管理的內在需求。工程造價是建筑企業全面提升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通過加強工程造價管控,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建立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夠直接顯現出公司在運營結果上的優良程度,企業通過財務管理工作中的成本把控進一步縮減成本投入,提升整體企業的經濟效益。在當前投資越來越多元化的市場背景下,目標成本管理正在成為市場發展的重要體現。
二、現階段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與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管理體制不規范。在建筑企業開展各類經濟活動的過程中,財務管理制度是規范化企業經營活動的重要依據。個別企業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沒有建立起科學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也沒有細化和規范財務管理的.具體執行步驟,未形成完善的管理思想與管理理念。同時,現階段工程項目的建設規模以及建設總量越來越大,涉及到的資金量也比較龐大,個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了從中謀取利益,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常常虛報或假報財務資金、會計信息。
2、信息及數據果道不夠完善。企業收集各類重要財務信息的效率非常低,財務部門和內部控制管理部門缺乏有效的溝通,導致內部控制管理部門最終遞交的報告均憑借個人工作經驗制作,沒有數據支撐。財務管理工作人員應向上級人員提交與財務相關的應收、應付款項余額以及風險分析評估等數據資料。但由于企業未設定相應的收費以及報銷時間限制,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無法跟相關人員在賬款的清退和計劃上進行有效的溝通與交流,不能及時核對往來賬款,無法向主管領導定期整理和匯報賬款中存在的各類問題,進而無法及時解決存在的風險與問題,在管理和經營上存在較大的缺陷與不足,整體的數據財務信息化系統不具備連通性。
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與執行優化
1、明確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成本管理控制目標。在企業制定目標成本管理制度過程中,需要明確財務管理的目標成本指標,尤其是建筑工程項目建設的工程造價管控目標,以此控制建筑企業的整體成本投入。很多企業在確立財務成本管理目標過程中較為傳統或整體意識過于超前,無法跟企業的實際發展狀況、工程項目的建設狀況、建筑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戰略目標進行有機融合,個別企業沒有遵循客觀發展規律。因此,企業在確定目標成本管理和控制目標的過程中,應在價格機制的引導下,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目標成本管理控制總目標,隨后綜合企業各個工程項目的實際經營狀況,進一步細化總體的成本管理目標。首先,建筑工程項目的成本控制,工程項目的造價把控與企業后期的市場開闊和發展目標具備非常緊密的聯系,將會直接影響到建筑企業未來戰略目標的實施和在行業內的核心競爭力。因此,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的成本把控能夠提升企業的成本管理落實效果,提高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水平。其次,建筑企業加強對施工原材料成本的把控,除了控制企業的原材料采購成本之外,還要積極應用新型施工技術,通過各類新型技術的改進與優化降低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不必要的施工步驟與能源消耗,包括各類新型的綠色施工技術,以此降低企業成本。再其次,企業必須關注工程項目在營銷過程中的財務成本,在項目上市之后,營銷是一個非常復雜且繁忙的過程,也是整體成本投入資金較多的環節,包括人力成本和1}‘告成本等,很多企業忽視了營銷過程中的成本把控,沒有建立科學合理的計劃,考慮不夠全面,使得企業最終的成本資金在無形中上升。
2、建立科學的目標成本管理控制制度。目前很多建筑企業都沒有建立科學合理的目標成本管控制度,如下圖所示,導致整體的目標成本管控工作仍沿用傳統模式,過于追求降低成本,未站在企業的實際發展角度進行綜合考量。需要企業綜合自身的經濟效益來制定目標成本管理制度,制度應符合企業的發展目標和長期戰略目標,不能追求短期內的龐大經濟效益,要具備大局觀和長遠眼光。因此,建筑企業在開展財務管理中的目標成本管控工作時,需要認真梳理在實際發展過程中所存在的制度漏洞,將目標成本管控作為財務管理工作的著力點,合理調整和優化企業整體的內部控制工作,進一步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
3提升員工成本控制的意識。企業想要進一步優化財務管理工作中目標成本管控與制度建設的落實效果,就必須強化內部全體人員的成本管理意識與制度意識,使內部員工了解到成本管控與財務制度建立的重要性,包括技術人員、工程師、安全管理人員等,同時也要了解企業的成本管控并不是財務部門單獨的工作內容,而是需要企業每一位員工共同參與,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成本管控工作中。另外,企業每一個業務部門都應建立科學的業務支出方案與內部支出計劃,合理規劃每個工程項目建設的月度支出、施工進度支出,進一步強化其他部門在經濟制度上的監督與管理效果,科學規劃不同的施工原材料支出以及人力成本支出,從而進一步提升目標成本管控和財務管理工作的控制效果,并有效規避在不同部門之間出現支出不平衡的情況。
4、加強監督力度。嚴格把控企業的財務成本是進一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之一。在企業的成本管理工作過程中,強化成本管理的監督水平能夠增強財務管理工作的效果。首先,針對企業的實際運營狀況設置一個專門的監督機構。在監督機構中工作人員需要隨時隨地了解企業在成本管控過程中的實際狀況,例如各個工程項目的費用支出以及成本費用等。在實際的監督管理過程中,若發現財務問題應及時采取具有針對性的措施解決。其次,企業監督管理部門全方位監管財務部門的成本管理工作,利用內部與外部相結合的監管方式對財務部門進行監督,全面提升財務成本管理監督水平,避免在財務成本管理工作中出現短期的監督行為。再其次,在強化財務成本監督力度的過程中,必須重視企業內部的審查工作,主要目的是更好地監督財務管理工作,使內部控制工作充分發揮出其價值與優勢,全面提升企業的財務管控水平。企業的領導層應對優化內部審查工作的執行力度給予相應的支持,在內部設立單獨的審計部門,審計部門獨立存在,不受其他部門的干預與領導,這樣才能有效發揮出其監督管理的價值與優勢。同時完善財務監控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在制度的約束和限制下,能夠自覺約束自身的工作行為,避免出現違規現象,確保財務信息的有效性。在強化企業成本管理監督力度的過程中,需要建立專業的監督檢查部門,強化內部檢查的力度,全面發揮財務成本管理工作中的監督作用,促進財務管理工作有序向前推進,并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四、結束語
在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社會背景下,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與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漸顯現,其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價值與作用,除了體現出財務管理的職能作用之外,還能充分體現企業的管理水平,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建筑企業需要采取科學合理的手段進一步優化財務管理工作的落實效果,對工程項目實行全過程的工程造價管控,幫助企業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力。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論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項目部財務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承攬的工程項目實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項目部配備的財務人員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對公司財務部負責。
第三條 本辦法包括貨幣資金管理、財務物資管理、項目核算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及報表模板附件等內容。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下轄的工程項目部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條 備用金定額根據工程項目合同造價、人員配置等相關情況,由公司財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第六條 備用金定額如不能滿足項目部需要,可由項目經理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書面申請,上報公司財務部,經審核通過后依據新的備用金定額執行。
第七條 備用金使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臨時用工勞務報酬支出
2. 臨時急需物資及小規模用料采購支出
3. 施工及辦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購支出
4. 機械設備低值零配件采購及修理支出
5. 項目部人員差旅費用支出
6. 施工用水電支出
7. 項目部招待費支出
8. 項目部食堂采購支出
9. 經公司批準的其他項目支出
第八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進駐后,應盡快到最近的銀行營業網點開立臨時存款賬戶,備用金由公司財務部通過銀行轉賬劃撥。
第九條 項目部支付給各分包隊伍的工程款項、預付工程款和備料款等均須通過銀行轉賬辦理,不得支付現金。
第十條 項目部才財務人員應根據工程項目造價、金融機構路途遠近等因素確定庫存現金的最低金額,為確保安全項目部財務部門不得保留過多的庫存現金。
第十一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應建立《轉賬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現金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詳細登記每張支票的使用情況,登記薄應當包括單不限于以下內容:
1. 出票日期
2. 出票金額和用途
3. 使用部門
4. 經手人簽字
第十二條 作廢的支票應連同支票存根粘貼,統一保管,并在騎縫處加蓋作廢章。
第十三條 不同開戶銀行的支票應建立不同的《使用情況登記薄》,分別記錄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每月應對每個存款賬戶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連同當月《銀行存款對賬單》上報至公司財務部一份、項目經理一份、自留存檔一份。
第三章 財產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節 工程物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部工程物資主要由公司根據項目的施工需求統一采購調撥,項目應由公司物資采購部門派專人進行管理,并建立嚴格的收發存統計和匯報體系。
第十六條 工程物資的收入、發出和調撥必須要有物資保管部門填寫相關憑證,要求摘要清楚、數據準確、簽字明責完整、上報及時。
第十七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對工程物資的收發存進行核算和監督管理,并根據工程工期的長短會同物資管理人員合理安排定期盤點,編制盤點明細表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 工程物資購入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發出每月加權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條 工程物資根據公司統一規定分類編號。
第二節 機械設備管理
第二十條 項目部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由公司統一購買或租賃后統一調撥至施工現場,項目部也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聯系租賃機械設備,報經公司批準后進行租賃。
第二十一條 項目部臨時短期用機械設備可由項目部自行聯系租賃,但是價格不得高于當地同類機械設備的租賃價格。
第二十二條 項目部自行租賃的`機械設備應保證能夠滿足施工需求,不得影響工期和工程質量,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項目部自行承擔,相關經手人員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于公司自有設備的調撥,項目部應建立機械設備臺賬,并從公司設備管理和財務部門及時獲得機械設備的調撥單和相關基礎信息,如價值、折舊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 相關規章制度
第一節 職工借款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應嚴格控制職工個人借款的數額及期限,一般情況下個人因私借款應在下月工資發放前償還,否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如果因情況實屬特殊,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可以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五條 個人因私借款金額須嚴格控制,一般情況下個人累計借款余額不得超過兩個月工資總額,特殊情況下經項目經理批準可以放寬余額限制,但是累計借款余額不得超過三個月工資總額。
第二十六條 對于采購人員的備用金借款應設定最高限額,并逐月檢查監督,采購備用金借款余額不得超支 50% 。
第二十七條 個人借款應填寫《職工個人借款申請單》,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以及預計歸還期限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 借款申請要求內容詳盡、字跡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寫金額相同,相關內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則視為該借款申請無效。
第二十九條 借款申請應由項目經理和項目部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出,項目部出納必須嚴格審查相關人員簽字手續,嚴禁在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借出款項。
第三十條 出納人員應當定期將個人因私借款申請交由會計進行賬務處理,會計須按借款人設立明細賬戶,以方便核算和監督個人借款情況。
第三十一條 財務人員應于每月月末編制《個人借款情況統計明細表》,按借款人詳細列示借款余額、期限等內容,報項目經理,對于超過期限的個人借款應及時催繳。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員歸還借款時,出納應開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不得將借款申請返還給借款人。
第二節 報銷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個人因公出差或進行相關采購報銷,必須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關票據和發票。
第三十四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審核報銷發票,要求必須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自行監督審核職責,對于不符合規定的發票退回不予報銷,對于涉嫌偽造發票騙取報銷款項的應將發票扣留,報告項目經理請求處理意見。
第三十六條 報銷人因公出差報銷,必須在出差歸來當月工資發放前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不予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 報銷人必須憑相關票據和發票填寫報銷申請,并妥善粘貼單據,填寫報銷金額和報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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