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必備)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
一、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管理目標
物業管理公司的財務管理目標是指財務管理的目的行為,即在一定時期內財務管理目標。它是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總體目標的要求所決定的。一般來講,物業管理公司的財務管理目標是要求在改善財務狀況的條件下,不斷擴大財務成果,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
經濟效益是指公司在經濟活動中所取得的有效成果大于服務經營的消耗,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占用和消耗盡可能少的資產,為社會和業主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獲得更多的利潤。
2、實現財富最大化目標
財富最大化是指公司通過合理經營,使本企業的總價值達到最大化。在股份制公司中,公司財富最大化也就是使股東財富最大化,這是當前西方財務管理理論中普遍提出的財務目標,并認為這是股東創辦企業的目的,是衡量企業財務行為和財務決策是否合理的標準。物業管理公司也有一個不斷發展、逐漸壯大的過程,因此,實現財富最大化當然也應成為其財務管理的主要目標之一。
3、完成國家有關規定
國家及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公司)都有一定的要求、一定的規定,比如總產值、人均產值服務經營效益等,實現這些要求后,不僅能保證國家稅收,同時也能完成企業的效益。
二、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管理的幾個新觀念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與發展,財務理財也必須樹立新觀點,適應社會的發展。這些觀念主要包括:
1、市場觀念
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和發展,應該以市場為導向,面向市場,參與市場競爭,在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作為物業公司的領導者、財會人員應該及時全面地學習和掌握價值規律、供求規律、市場競爭和現代企業制度等市場經濟的重要理論,才能更好地樹立起市場觀念。
2、經濟效益觀念
經濟效益是指公司在經濟活動中所取得的有效成果與勞動消耗相比較,力爭以較少的活勞動和物質的消耗,生產出更多符合社會需求的產品或向社會提供更熱情周到的服務。提高經濟效益是經濟工作的出發點,也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根本要求。要提高經濟效益,首先要樹立經濟效益觀念,明確建立以提高經濟效益指標作為檢查考核的目標。其次加強管理為提高經濟效益的主要手段,并把加強管理作為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
3、資本的保值觀念
物業管理公司所有者權益必須得到保障,使投入的資本不受任何侵犯,如不得隨意沖減資本,不得隨意轉移資本;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資本。在經營過程中,其成本補償和利潤分配必須在保證資本完整性的前提下進行,保證資本權益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
4、資金時間價值觀念
資金時間價值是指資金在運動中,由于時間因素所增加的價值。由于不同的時間、資金的價值并不相等,一般要以利率為計算依據,將貨幣收支換算到相同時間基礎上進行比較,衡量其實際價值。如果離開了時間價值因素,就無法正確地計算不同時期的財務收支,也不能進行正確的財務決策。因此應牢固地樹立資金時間的價值觀念。
5、投資的風險觀念
公司的財務活動,很多都是在有風險的條件下進行的。少冒風險,多獲利,是人們處理風險的基本原則。在風險不可避免的情況下,投資者由于冒險而進行投資時,必須爭取獲得超過時間價值以外的額外收益,這種額外收益稱之為投資風險價值,或投資的風險補償。為了做好財務工作,財務人員必須研究投資和經營中的風險,計算風險度的大小,從而設法控制風險,這也是財務管理的基本觀念和基本原理,離開了風險,就無法正確評價公司的收益,也就無法進行融資和投資的決策。
三、物業管理公司財務計劃的內容
財務計劃是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經營管理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行財務管理、財務監督、財務分析的主要依據,其目的是確立企業經營管理目標,使物業經營管理活動按計劃協調進行,提高經濟效益。物業管理公司財務計劃的內容主要有:
1、各項收入的預算與籌集
物業管理公司主要資金來源是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入、門面房的租金以及其他經營活動的收入等。應按照國家政府制定的收費標準,算出按月、按季、按年各項收入的總額,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收資金及時收取。
2、各項成本、費用的測算與分析
各項成本、費用的.測算是制定收費標準的基礎,也是進行財務核算和財務監督的依據,應分門別類地測算出各項物業管理服務的成本與費用,在企業內部實行經濟責任制。
3、專項基金的提存與使用
專項基金通常是指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基金。關于專項基金的使用國家已做了相應的規定,各地地方政府也出臺了使用細則。專項基金的性質已決定了必須專款專用,同時應預先做好使用計劃。專項基金的提存與使用是財務計劃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4、公司凈經營收益的預測和留用利潤的安排使用
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獲取利潤。對公司資金運動過程進行現金流分析,其稅前現金流在交納所得稅后得到的稅后現金流,即為公司的凈經營收入,也就是企業利潤,財務計劃應預測企業的利潤情況,并分析影響盈虧的關鍵因素,以便及時調整,確保經營收益的最大化。
四、機構設置
物業管理公司的財務部與其他行業的財務部門大致相同,但其工作的內容和方法具有本行業的特點。根據每一個物業管理公司所管轄小區的范圍大小、高層樓宇的多少,以及開展服務內容的多少等具體情況來設置機構,配備人員。由于財務管理不同于一般管理,基本崗位不隨內容的多少來決定,因此根據財務管理的特點,物業管理公司的財務部門可以設立一崗多人或一人多崗。
五、財務部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財務部經理
(1)向總經理負責,具體主持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工作,做好總經理的助手。
(2)組織財務部門的政治學習、法律法規學習。要求所有財會人員遵紀守法,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有關金融管理條例管理好財務。
(3)每月、每季審核各種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并寫出分析報告,送總經理審閱。
(4)檢查、督促各項費用的及時收繳和管理,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轉。
(5)合理有效地經營好公司的金融資產,為公司創造更多的利潤。
(6)審核、控制各項費用的支出,杜絕浪費。
(7)組織擬定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標準的預算方案,呈送總經理、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相關主管部門審核、修改決定。
(8)熟悉各種工商、財會及稅務管理制度,運用法律、政策手段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9)根據物業管理行業特點以及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財務管理制度的細則。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事項。
2、主管會計
(1)對部門經理負責,具體做好財務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種會計憑證和財務處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時做好各種會計報表,送部門經理審核;
(4)負責檢查、審核各經營部門及下屬機構的收支賬目,及時向部門經理匯報;
(5)檢查銀行、庫存現金和資產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根據物業管理行業的特點和需要,組織各營業部門及下屬機構業務培訓,提高整體的業務水平和服務水準;
(7)完成經理交辦的其他事項。
3、出納
(1)對部門經理負責,服從領導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2)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財會制度和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細則,按制度管理好公司的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
(3)及時辦理各種轉賬、現金支票,并交會計做賬。
(4)及時追收各種應收的款項,保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5)完成經理交辦的其他事項。
4、統計員
(1)對部門經理負責,遵守公司制定的財務人員管理細則,做好本職工作;
(2)及時統計、存貯各種費用交收資料,供主管會計參考;
(3)維護好電腦設備,保管好所存的資料;對于變動的資料數據應及時修改與存貯,做到隨時變動,隨時修改,隨時存貯,以免出現差錯;
(4)完成經理交辦的其他事項。
5收費員
物業管理公司所管轄的業主(使用人)很多時,應專門配備收費員,這樣既可方便住戶,又能及時回籠資金。收費員的職責是:
(1)對部門經理負責,遵守公司制定的財務人員管理規則,做好本職工作。
(2)負責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的通知和收繳。
(3)每天下班前應把當天收繳的各項管理費用的現金入庫,并統計好交費情況。
(4)樹立“業主至上,服務第一”的思想。工作中應熱情、周到,與廣大業主(使用人)交朋友,以爭取他們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對區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維護金融穩定,促進小貸公司合法、穩健、規范、可持續運行,嚴防吸收或變相吸收社會公眾存款、賬外經營、高利放貸、暴力收貸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社會金融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健康和諧發展。
第二條為更好地發展創新型經濟,進一步完善我區融資服務體系,全力助推區域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特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監督管理制度。
第二章監管機構和監管職責
第三條成立區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改革發展領導小組,作為區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領導機構。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發展和改革局,具體負責對小貸公司的日常監督管理。主要包括:制定我區小貸公司發展規劃,組織招標,初審發起人和高管人員資質,初審籌建、開業、增資擴股、業務創新等申請材料,積極配合市金融辦加強對我區小貸公司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改革發展領導小組各有關職能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會同區發改局做好小貸公司相關管理工作。建立由區發改局牽頭,監察局、政府辦、經信局、財政局、審計局、工商局、地稅局、各街道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定期召開總結會,總結階段性工作及布置下階段工作;或不定期地就小貸公司運營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小貸發展的相關政策等召開座談會。
發改局配合市金融辦具體負責對小貸公司的監管工作以及區內小貸工作的開展。
經信局負責做好對小貸企業的服務工作。
財政局按照《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制度(試行)〉和〈省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會計核算辦法(試行)的通知〉》(財規〔〕1號)的文件規定加強對小貸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監督,配合區金融辦做好對小貸公司的檢查和績效考核工作。
工商局負責對小貸公司的登記和管理,配合區金融辦加強對小貸公司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行為進行查處。
審計局配合區金融辦對小貸公司進行財務審計,重點對小貸公司是否有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及非法集資行為等財務行為進行監督和審查。
第三章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
第五條設立區農貸公司除應當符合《市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府辦[]288號)中對農貸公司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符合公司注冊地在區范圍內的條件。
第六條小貸公司按照“股東參與、簡化形式、運行科學、治理有效”原則,建立職責明確、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建立符合自身需要和實際情況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第七條小貸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監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等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第八條小貸公司應遵循逐級請示匯報制度,如在經營發展中遇到問題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小組請示匯報,再由領導小組逐級向上反映,嚴禁瞞報或越級請示匯報。
第九條小貸公司應參照金融機構內部控制要求,建立與其業務性質、規模及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以風險管理為重點,合理設定前、中、后臺層次清晰的組織架構以及部門職責,做到建立覆蓋全部業務、崗位和人員的內部控制制度,在章程中明確貸款、擔保等主要業務的`經營政策、授權方式、業務流程及操作規范。
第十條根據小型法人機構的特點,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框架和組織機構,著重防范信用風險。
(一)要建立與自身管理相適應,與“三農”特點和小微型企業相匹配的信貸管理制度,實行審慎、規范的風險資產分類制度,全面準確反映資產形態,提足撥備并始終將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二)嚴格實施授信管理,按照《貸款通則》的要求認真落實貸款“三查”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的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并建立客戶分類、預警和退出機制,切實提高資產質量,防范信貸風險;
(三)貸款發放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嚴格防范信貸集中風險,嚴格控制大額放貸。對單一借款人和單一集團企業的貸款最高余額不超過資本凈額的10%。小額貸款(我市暫定標準450萬元及以下)余額之和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例不低于70%;“三農”貸款(以人民銀行統計口徑為準)余額之和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重不低于70%;貸款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經營性貸款余額之和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重不低于70%。嚴格控制“過橋貸款”比重。(相關指標的標準依照市最新標準而調整。)
(四)貸款利率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鼓勵小貸公司向“三農”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嚴禁變相提高貸款利率,不得在合同利率之外以任何名義收取貸款費用。
第十一條小貸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出現以下行為:
(一)吸收或變相吸收社會公眾存款;
(二)未經批準從事超范圍經營活動;
(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高息放貸、牟取暴利;
(四)采取不法手段進行收貸;
(五)賬外經營;
(六)在執行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實際經營狀況;
(七)跨越批準的經營區域開展業務活動;
(八)融入資本超過規定比例;
(九)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章監管措施
第十二條各小貸公司應按要求每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相關報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3
新財務會計法規制度和新的行業財務制度是企業進行財務活動和會計核算必須遵循的'具體法規依據。為了強化企業的管理,切實搞好會計核算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一、根據會計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有一套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有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二、運用會計科目設置齊全核算內容要符合法計制度要求。
三、對原始憑證的取得、填寫、設置和使用應符合制度要求,原始單據憑證有二人以上簽字蓋章(經手驗收或證明審批人)
四、會計賬簿設置齊全,設全明細帳和輔助登記帳,記賬用藍黑墨水,糾正方法要正確,現金、銀行的記賬按日登記,其他賬簿10天一登記,做到四相符。
五、選用(運輸企業財務制度)為成本計算方法分清成本界限,合理分攤,按有關規定提全各項費用。
六、每年年終對財產盤點,對資產損益按規定報批,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七、會計報表做到賬面與帳表金額一致,表與表之間、各項間凡有關系的數要一致,各項指標計算正確,上報及時。
八、會計檔案要裝訂合格,印章齊全,填寫好封面,做到整理好文件資料,年度結算裝訂成冊,并保管好發票收據,編造交接清單記錄。
九、企業財務人員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要有分析、總結,按時上交應交款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4、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5、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6、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2、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3、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4、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5、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6、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1、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2、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1、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于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
原始憑證的規范:
1、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并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注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毀,短少。
5、提高發貨單的客戶回簽制度。發貨后,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督,根據經濟法規和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人統一管理財務收支。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僅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二章 現金收入管理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貨場、門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七條 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 ,財務部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八條 出納人員從銀行中提取現金,當填寫“現金支票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取。
第九條 收取的代收款專戶存儲。
第三章 現金支出管理
第十條 公司大額款項及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支出,原則由部門主管、分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準、經財務審核方可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 現金付款業務應當依據公司的有關制度經過批準,須有經過復核會計人員復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權限的負責人員審核批準,并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 “付訖”戳記后入賬現金付款所附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未經復核的會計復核,或違法、違規、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出納人員必須拒絕付款,否則由出納人員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下列業務可以支付現金:
1、公司業務相關的運輸費、廣告費。
2 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副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差旅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
4、司機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以及小型維修費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單,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員。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否則會在工資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則。財務會計在報銷時必須按規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另對參加培訓和開會的人員,要有培訓和開會通知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代收款的現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條 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嚴禁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備用金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行。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代收款出納每人實行5000-20000元備用金,客服部的備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 庫存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并對每周二、周三適當增加現金庫存。
第十九條、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由公司專車前住,否則出現的損失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二十條 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出納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保險柜密碼:出納人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納人員調轉或更換使用新的密碼。對保險柜的鑰匙和密碼公司應指定兩個專人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 調動崗位,新出納人員對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報部門經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財務經理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是否相符。若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主管會計應經常與出納核對庫存現金情況,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行為。
第二十四條 每個季度財務負責人至少會同主管會計抽查一次庫存現金,對差異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庫存現金盤點報告,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五條 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六條 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生意外 。
第二十七條 財務室金庫實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條 代收款出納在前往工作地點途中,司機監負保安職能,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六章 銀行賬戶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 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一條 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
第三十二條 對網上銀行的支付須經兩人以上確認才能支付款項。
第七章 賬目管理
第三十三條 財務部應按照國家財政部規定建立日記賬。出納在電算化中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 出納在根據業務票據,編制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 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 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 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八章 處罰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
第三十九條 凡超出規定范圍內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批準通過后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完善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財政部關于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通知》(財金〔〕185號)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山東省內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山東省轄區內由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出資設立的,不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服務“三農”和小企業為宗旨,從事小額放貸的新型地方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努力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第五條各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經省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第七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后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章程等文件的復印件備案。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分立、合并、設立分支機構,以及主要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在依法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后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變更文件復印件備案。
財政部門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上報的備案資料后,應妥善保管并建立相應檔案,作為財政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和對其實施考核、績效評價、獎勵補貼、風險救助等各項政策的依據。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繳納各類稅費。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二章職責、職權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重點面向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小額貸款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按照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有關規定,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發放貸款。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通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
(二)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
第十條財政部門履行下列財務管理職責:
(一)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執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及其營運狀況,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行為;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財務信息管理,實施績效評價,監督小額貸款公司接受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
(四)制定并實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組織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務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應通過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機構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并督促經營者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決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的財務管理權限;
(三)決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置;
(四)決定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決定籌資、處置重大資產、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五)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六)決定聘用或者解聘承辦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七)按照章程的規定,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投資者可以通過制度規范、章程約定等方式,將投資者財務管理職權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經營者。
第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按照規定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控制制度及貸款管理制度,經投資者議定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組織財務預測,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實施財務控制、分析和考核;組織實施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組織財務事項審批;
(四)組織繳納各類稅費;
(五)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六)歸集財務信息,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八)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評估和監督檢查;
(九)按照章程的規定,以及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資本金管理的規定,根據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擬定籌資方案,履行規定的程序。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持續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額貸款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法定資本金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經投資者決議后,資本公積可以用于轉增資本金。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籌資目的,考慮資金需求和債務風險,簽訂書面合同;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應符合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有關規定,并應適時合理調整負債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第四章資產運營
第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統一管理資金賬戶,明確資金調度的條件、權限和程序。調度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有效合同和合法憑證辦理手續,不得私存私放資金。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庫存現金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應當滿足流動性要求,并控制現金資產總量。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財務審核,跟蹤履約情況,明確債權,及時清收應收款項。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定期清查核實各類固定資產,落實使用和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小額貸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程序。
小額貸款公司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捐贈的范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五章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本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賬內核算,不得違反規定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本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傭金支出、應計入損益的各種準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核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范圍和口徑應當一致。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預算控制,確定必要的費用支出范圍、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序。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董事會經費等實行重點監控。
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并按規定列支。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會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
第二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依法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國有資源等費用應據實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傭金、手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準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三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業務范圍內的各項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登記、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單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超過法定稅前彌補期限的,可以用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
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本年實現的凈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本年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提取管理辦法》(財金〔〕49號)及《財政部關于呆賬準備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90號)有關規定,于每年年終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準備金(一般準備金年末余額不低于年末貸款余額1%),用于彌補尚未識別的潛在損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并入本年實現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8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強化總公司及分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會計法》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三條 分公司是總公司派出的,代表總公司實施產品推廣和銷售行為的內部組織機構享有相對獨立的市場推廣自主權。
第四條 總公司為整個公司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的中心,承擔辦理企業(含分支機構)設立、章程修訂、合同管理、銷售業務管理、擁有企業經濟活動中的全部債權并承擔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相應民事責任。
第五條 分公司負責人(經理)是本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責任人,直接對總公司負完全責任,嚴格執行總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管理制度。
第六條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執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對分公司的各項財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分公司一切違規違紀行為享有絕對否決權,并有責任向總公司相關領導匯報。
管 理 目 標
第七條 強化監控力度,簡化核算程序,貫徹執行“收支兩條線”和對公司資金運營實行全過程控制的管理原則。通告全員職責透明度,實行層層責任到人。注重會計隊伍建設,營造公正、廉潔、向上的工作氛圍。
一 般 原 則
第八條 會計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制度和總公司的銷售管理政策。
第九條 財務管理模式是以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實行對資產全過程運行控制管理為原則、以總公司全面核算為主、分公司輔助核算、數量統計為必要補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條 會計記賬采用保持與總公司平行記賬的借貸復式記賬和單式序時分類記賬相結合的記賬方法,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 會計事項的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的一般原則。
會 計 基 礎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十三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于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的規范:
1、 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 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 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并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注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毀,短少。
5、 提高發貨單的客戶回簽制度。發貨后,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 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 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銀 行 賬 戶 的 管 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戶的設立:
1. 分公司設立賬戶,只能使用總公司指定的賬戶,用于分公司貨款的收取及解繳總公司,賬戶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2. 收入賬戶只能收入款項,除向總部解繳賬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項。
3. 費用賬戶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費用開支,包括零星采購。
倉 庫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銷售產品的主要部分由總公司集中采購,其他產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購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購,所有采購的實物都必須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六條 倉庫單據管理:
一、材料倉使用單據主要有:《入庫單》、《出庫單》、《報廢單》、《退貨單》、《退倉單》,所有材料的進出都要用相關單據來反映流動情況。
1. 《入庫單》:辦理入庫時,首先要取得送貨單位的有效單據作為入庫憑證(如發票,收據,送貨單,采購合同),同時入庫單上要寫明送貨單位,送貨日期,及實物名稱,單價,數量,總金額等相關信息,如生產使用的實物,應該同時注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凡是在外采購的物品,一律都要在倉庫辦理入庫手續后方可使用,包含辦公用品的采購,不同類型的物品應分單入庫(如生產,辦公)
2. 《出庫單》:所有實物辦理入庫后,在領用時必須開具此單,領用時,倉管應在出庫單上寫明項目名稱或用途,領用人,領用日期等相關信息,領用人領取物品時首先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倉庫才準許辦理出庫單。
3. 《退貨單》:所購物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是采購數量超計劃時,將物品退還給送貨單位時開具退貨單,同時送貨單位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退貨。
4. 《退倉單》:領用人在倉庫領出物品后,因質量問題或者與實際需求不符合時,可以將物品退到倉庫,倉管開具退倉單,經辦人簽字確認退倉。
5. 《報廢單》:一般適用于領用人領用的低值易耗品類,需要換新的時候(如生產用工具,辦公用具),使用報廢單時,經辦人員應事先找品質人員鑒定該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鑒定是否屬于報廢范圍,對于確實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準許做報廢處理。
二、成品倉使用單據主要有:《成品入庫單》、《成品出庫單》、《成品調撥單》、《成品退貨單》
1. 《成品入庫單》:所有產品在生產完成后應及時辦理成品入庫,入庫單上應該寫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實物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倉管,經辦人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入庫。
2. 《成品出庫單》:所有產品在出庫前先辦理出庫單,出庫單上應寫明項目名稱,貨物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出庫單上應有倉管,經辦人員的簽字,有必要時可以同時寫上送貨車輛的車牌號,以備查。
3. 《成品調撥單》:主要適用于成品的內部轉移,由當前管理的倉庫轉到其他管理場所,所有成品需要內部轉移時必須開具此單,不能在沒有單據的情況下隨意轉移產成品,調撥單上應寫明調撥的地點,時間及事由,同時必須有倉管及調撥相關人員的簽字。
4. 《成品退貨單》:當成品發到現場,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人為損壞,客戶要求退貨,且無法修復的情況下使用此單,并確定責任歸屬,退貨時應有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接受退貨,作為退貨處理。
第十七條 倉庫賬務設置及其他要求:
1. 倉庫記賬員必須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庫明細表》、《材料出庫明細表》、《材料進銷存匯總表》、《成品入庫明細表》、《成品出庫明細表》、《成品進銷存匯總表》及其他相關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賬務核算,分公司會計應根據倉庫的各明細賬,進銷存匯總表,對各貨物的總額進行核算。
2. 所有賬表應按月份逐筆登記,明細要求應和各單據的信息一致,包括單據發生日期,發生內容,備注說明,單據編號等信息。所有信息應和單據核對清楚,保證原始數據的準確性,避免錯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倉庫每月末應對倉庫進行盤點,《盤點表》由倉管員填寫并簽字,交財務部會計復核,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會計必須客觀、仔細核對盤點實際庫存與賬面結存,如有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書寫盤點報告和《差異明細表》,經倉管、會計及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后,報總公司審查、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
4. 盤點表是分析盤點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和調整賬務記錄的原始憑證,制作一式三份,即倉管員、分公司會計各一份,另一份寄回總公司備案,以備查。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資產的定義:
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第十九條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 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 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 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打印機、復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家具等。
4. 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 生活設施,指用于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 其他資產:不屬于以上幾類的其他類型的各種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 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 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 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 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準后才能處置。
費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條 費用的定義:
費用是公司進行市場推廣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總耗費,是總公司獲得最大收益的的總投入,是為加快實現銷售的根本保證。費用管理維系著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分公司負責人對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完全責任,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理的費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絕對否決權。
第二十二條 費用預算管理:
為了確保分公司資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資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門的監管能力,可以編制《部門費用預算表》,事先預算出各部門費用,以此作為分公司費用參考依據。
1. 各部門負責人每月25日向財務部提供下月的部門費用預算表。可以是電子檔,財務部以此作為費用參考依據,并于每月30號召開當月各部門費用分析會,討論當月費用的使用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更好的完善費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總公司提交下月費用預算表。中山分公司向總公司提交費用預算后,總公司將以此作為分公司下月費用參考,安排資金計劃。同時,深圳總公司對中山分公司費用使用情況,每月做一次溝通討論,提高費用管理。費用預算表編制的內容(詳見費用預算表-樣表)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費用借支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備用金權限標準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按規定權限審批后,交費用會計審核簽字,出納拿審核后的借支單支付款項,借支人需在借支單上簽字。
2. 備用金進行實報實銷制,為了及時反映費用發生情況,借支人員每月報銷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員在財務部借款余額不能超過3000元(可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超過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及時提供費用報銷單據后方可再借支款項。
3. 支付備用金后的借支單,由出納收好交由會計做賬務處理,報銷時由出納開具相應報銷金額收據,借支人員不能自留借支單,借支單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據作為個人報銷憑據以備查。
第二十五條 費用報銷類型:
費用報銷按單據類型分為:日常費用報銷、差旅費報銷、實物報銷。報銷人員未分開報銷時,財務有權退回,不予辦理。
1. 用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于日常經營管理期間產生的業務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 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報銷單》,主要適用于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 實物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于購買生產,辦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設備等。報銷時提供倉庫入庫單及相關購貨單據(主要為發票,收據)
4. 報銷單據都由報銷人自行粘貼并填寫完整,區別費用性質分類粘貼(如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不能混合粘貼,便于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條 費用單據粘貼標準:
1. 票據的粘貼范圍應以粘貼單的大小為界,不能超出粘貼單范圍進行粘貼,粘貼時應沿粘貼單的右界從右至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留一定間隔距離,以保持單據表面平整,便于單據的裝訂存檔。
2. 每筆費用的產生要寫明發生的原因、 具體時間、地點,產生費用涉及到除報銷人以外的人員時,需要同時注明相關人員的名字,費用產生能歸屬到項目的必須寫上完整的項目名稱,對于費用產生原因說明籠統,費用發生時間與發票不符的,不予報銷
3. 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準涂改,尤其是費用金額,否則無效。
第二十七條 審批權限:
1. 申請備用金時,金額3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審批即可,申請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2. 費用報銷時,報銷單據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 確認無誤后交費用會計簽字審核,再給總經理審批,待手續都辦理完整后,出納開出相應報銷金額的收據給報銷人簽字,確認報銷。
第二十八條 費用報銷標準,見《費用報銷制度》。
對 賬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對賬是檢查分公司會計核算正確信息正確與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資產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監控手段。分公司應建立財務人員與業務人員聯合對賬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 出納(會計)對現金、銀行等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月末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月末就銀行存款與各開戶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進行核對,并對未達賬項進行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會計匯同業務人員不定期對客戶的匯款進行核對,加強客戶直接匯款總公司的跟蹤。
第三十二條 會計和業務員每月與客戶核對一次銷貨往來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條 每月月末,會計將分公司各明細賬與總公司相關賬目資料進行核對,使總公司與分公司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會 計 檔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時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由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組成,其他資料包括客戶資料、產品銷售價格表、經濟合同、現金盤點表、存貨固定資產等結存類財產的實地盤點表等。
第三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歸檔裝訂成冊。在會計月度終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滿六個月,期滿之后編造清單移交總公司財務部。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財務人員處理日常會計業務的行為準則,本制度解釋權為總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9
資產的定義:
1、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3、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打印機、復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家具等。
4、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生活設施,指用于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其他資產:不屬于以上幾類的其他類型的各種資產。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準后才能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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