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優秀)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管理制度1
一、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并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準私拿用私用。
二、固定資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各組室要指定一名兼職管理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凡調進人員要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后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后,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四、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辦理借用手續。
五、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并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七、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系,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財務管理制度2
一、 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F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 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 應盡快解決。
8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 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 內部牽制:
1、 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 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 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ㄒ唬┱J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ǘ┙⒔∪攧展芾淼母鞣N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ㄈ┓e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ㄋ模﹨栃泄澕s,合理使用資金。
。ㄎ澹┖侠矸峙涔臼杖,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τ嘘P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ㄆ撸┩瓿晒窘唤o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ǘ┻M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ㄋ模┏修k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ǘ┌凑战洕怂阍瓌t,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ㄋ模┩瓿煽偨浝砘蛑鞴芨笨偨浝斫桓兜钠渌ぷ。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ㄈ┙⒔∪F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ㄋ模﹪栏裰惫芾碇贫龋幹浦笔褂檬掷m,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
財務報表
。
第22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25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第29條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35條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節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36條計劃財務部和各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37條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 現。
第38條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39條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40條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41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會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的(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貿易貨款的,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20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的(含3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3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自帶匯票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2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購置、維修固定資產的,3萬元以下的(含3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3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含1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元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房地產開發和工業項目的,按已批準的合同的規定付款。匯出境外的資金,外貿企業的經理、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可共同審批5萬美元的(含5萬美元)資金,其余:10萬美元以下的(含1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至20萬美元的(含2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20萬至50萬美元的(含50萬美元)由總經理審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42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凡委托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43條各單位應建立資金回籠情況的跟蹤制度。凡付出款(物)5萬元以上的,各單位財務必須逐項跟蹤基1資金回籠情況,并按月匯總后上報計劃財務部、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對到期的應收資金,各單位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
第44條各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營來收入現金。
第45條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46條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 現和大額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錢柜。
第47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48條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49條各單位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50條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視金額大小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規定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51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52條商品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介紹費、手續費等,必須注明商品批次及購銷發票號碼,經經理批準后才能報銷。其中對介紹費和手續費,經辦人還須另付合同書和說明報批:20xx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xx元至1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1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53條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提取后應?顚S,不得私分、貪污。公司本部各部、室的業務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1000元以下抒總會計師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公司本部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20xx元以下的由部會計師審批報銷,20xx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54條探親旅費、醫療費等按國家的規定報銷。
第55條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xx元以下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xx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5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第56條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報經批準后才能購置。其中,屬專控商品的,還必須報經?夭块T批準后才能購置;非?厣唐,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購置。
第57條各單位對中、長期投資要選好投資項目,節約投資費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高投資效益。各單位財務必須對投資的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并加強對投入產出資金的管理。任何投資,均須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投入。
第58條各單位所創的外匯限于進出中貿易使用。其他外匯買賣的價格由總會計師根據市場情況審定一個最低、最高價,所進行的外匯買賣均不得低于審定的最低價、最高價。
第59條下屬公司、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其貸款需公司擔保的可報計劃財務部審查。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下屬公司、企業如資金周轉困難需向公司臨時借調的,應先報計劃財務部簽署意見后,50萬元以下的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部經理審批。借款按期參照銀行貸款計收本息。本系統內的相互借款均計收本息。
第60條嚴禁下屬公司、企業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第61條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62條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臺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第五節工資及獎金
第43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44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45條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定。
第46條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7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8條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第六節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49條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第50條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七節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第51條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第52條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第53條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盈虧表同時抄報上級財務部門。
第54條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財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
第八節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55條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 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56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57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58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村集體財務管理,維護村集體和農民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安徽省村集體財務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村級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安徽省村務公開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轄區的村民委員會、村民組和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村集體)的財務管理。以農為主的居委會參照執行。村辦企業執行企業財務制度。
第三條 市、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市、縣、鄉(鎮)農經管理機構承擔。
第四條 鄉(鎮)應成立村集體財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財務服務中心),接受村集體的委托,統管村集體財務,財務服務中心應在金融部門為村集體分立帳戶,取消村級財務主管會計,村里只設一名報帳會計。財務服務中心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接受農經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財務服務中心會計和村級報帳會計應當經縣級以上農經、財政部門業務培訓,通過業務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實行持證上崗。
第六條 財務服務中心會計人員職數根據鄉鎮規模和業務量的大小由鄉(鎮)人民政府確定,但最多不得超過3人。原已實行"村帳鄉管"在鄉(鎮)農經站工作的專業會計轉入財務服務中心,人員不足的可從現有村會計中擇優聘用,具體聘用辦法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制定。財務服務中心主任由鄉(鎮)從事農村集體財務和集體資產管理的國家干部兼任,其工資福利不得從村集體財務列支。村集體財務服務中心的會計人員報酬從各村管理費中分攤列支,村集體收入較少的鄉(鎮),由同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會計人員報酬標準由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審定。
第七條 財務服務中心應幫助村集體根據收支平衡原則,提前編制年度財務計劃。財務計劃主要包括:財務收支、資金(資本)管理、生產經營、公益性建設及其他基本建設、固定資產購置、收益分配等。財務計劃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會計年度結束后,財務服務中心應當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將各村上年的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書面提交村兩委和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審議無誤后,由村委會或集體經濟組織于次年2月底前向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八條 村集體要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可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兼任),建立民主理財制度。
第九條 村集體必須依法、合理組織收入。收款時必須使用合法票據。一事一議籌資使用省統一印制的收款收據,其他票據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統一印制。所有票據應由專人保管。
第十條 村集體收入主要包括:㈠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㈡集體統一經營收入;㈢發包及村辦企業上交收入;㈣土地補償收入;㈤捐贈款、救濟扶貧款;㈥上級撥款(包括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㈦投資收益;㈧其它收入。
第十一條 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應堅持規定的`用途。土地補償及其它非專項用途的村集體資金,主要用于生產投資、農民最低生活保障、辦理農民養老和醫療保險、農村困難戶的補助以及興辦村內公益事業。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村(組)干部固定報酬和誤工補貼、農村五保戶供養和村辦公經費。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必須專項用于所議的村內集體公益事業。村集體對上級有關部門下撥的款物以及接受社會捐贈、贊助的其他款物,應當分清資金(物資)來源及時入帳,專款(物)專用。
第十二條 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要按規定用途和比例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財務服務中心應設立專戶核算。
第十三條 年初,縣(區)財政部門要根據村級規模、人口、集體經濟收入水平和農村五保戶變化等情況,提出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分配方案,報縣(區)人民政府批準后,以文件的形式將分配結果通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行政村。村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分配方案應將各村的村級干部固定報酬和誤工補貼、農村五保戶供養、村辦公經費分別列示。村干部的固定報酬分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和獎勵工資三部分。村組干部固定工資和誤工補貼、農村五保戶供養經費分別確定到具體人或戶,委托金融機構按季發放,實行"銀卡制",一人或一戶一卡;村辦公經費和村干部的績效工資、獎勵工資由縣(區)財政部門于當年的6月底和11月底分兩次轉入各村帳戶。縣級的村級專項補助資金專戶年終不得有余額。
第十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對村干部實行年度目標考核,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績效工資和獎勵工資的兌現掛鉤。鄉(鎮)人民政府應于每年元月底以前(農歷春節前)完成對村干部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通知各村和財務服務中心,及時兌現績效工資和獎勵工資。
第十五條 財務服務中心應于次年的2月底前將村辦公經費的使用和村干部績效工資以及獎勵工資的兌現情況書面報告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可使用會計報表形式,具體辦法由縣(區)財政部門制定)。
第十六條 村集體資金實行日常開支備用金和大宗支出事前報告制。村集體日常支出,可向財務服務中心申請一定數量的備用金,備用金數額由鄉(鎮)農經站依據各村經濟狀況和規模大小等因素確定,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大宗的支出,村要寫出書面用款報告,經鄉(鎮)農經管理機構審核批準后,方可撥付。
第十七條 村集體財務開支實行一支筆審批,一般性開支由村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大額開支由村兩委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民主理財小組集體研究同意后,由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重大投資需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大額開支的數額和重大投資活動的范圍由鄉鎮農經管理機構確定。開支的票據必須是稅務部門監制的正規發票或其他統一規范的票據。村集體各項開支的票據必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并加蓋民主理財小組印章,經鄉鎮農經管理機構審核后方可入帳。
第十八條 財務服務中心為各村在金融部門設立的帳戶,印鑒由村集體和財務服務中心分開保管,相互監督。
第十九條 村集體要建立財務公開制度,實行財務公開,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財務服務中心要于季度結束后10日內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由鄉(鎮)農經站于季度結束后的15日內在各村設立的固定公開欄上統一公開,并實行財務公開回執制度,由村財務負責人和民主理財組長在回執上簽署財務公開意見,作為對鄉(鎮)農經站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財務服務中心應積極創造條件,實行會計電算化,財務公開的內容應提供由電腦打印的本期村財務收支明細帳,分別存在村委員、村民主理財小組和鄉(鎮)農經站備查。有條件的鄉(鎮)應將收支明細帳在固定的村務公開欄上張貼公開。
第二十條 財務服務中心應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報送鄉鎮人民政府和鄉(鎮)農經站,并抄送村集體。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二十一條 財務服務中心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 市、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具體審計業務由縣(區)農經管理機構承擔,原則上每兩年進行一次,并接受國家審計機關的指導。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村集體財務的收支審計、村集體主要負責人任期和離任審計,以及村集體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等專項審計。
第二十三條 市、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財務服務中心的運轉情況、檔案管理、各項制度執行以及村集體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制度落實情況。
第二十四條 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按照本辦法制定有關制度。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5
1、借款及報銷的審批權限 :
1、1 酒店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酒店財務部門審核,并送總經理批準,方能借款或報銷。
1、2 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 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 員工出差分 '長途'和 '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 '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 '長途'。
2、2 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職務 標準
一般人員80
部門經理級 120
公司副總經理級 180
2、3出差補助標準:
2、3、1 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由于特殊原因造成誤餐,經總經理批準后,最高享受8元/天的補貼。
2、3、2 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元/人/天)
職務 標準
一般人員 15
部門經理級 25
公司副總經理級 35
2、4 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4、1交通工具:酒店總經理可根據聘任協議乘坐飛機、軟臥;部門經理級及以下:乘坐火車硬臥、快客。外聘經理上任可乘坐協議規定的交通工具。
2、4、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4、3 員工在本市內辦事,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 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如有特殊情況需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節約歸已。
3、2 膳食補助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 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3、4 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并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6 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7 員工出差返回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8 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9 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酒店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4、員工探親路費的規定:
除有協議規定的外,員工探親費不予報銷。
5、本制度由酒店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6
在校長的領導下,與各職能部門緊密配合,于學期初認真做好學校財經收支頂算。并根據預算情況,制定本年度切實可行的《財經管理細則》。與相關部門群策群力,有指導性的幫助轄區學校制定有關財經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杜絕盲目的隨意性的開支,如先開支后立項;實際開支與報批發票名稱不符等。要最大限度地壓縮開支,要將有限的資金合理地應用。盡最大努力改善教育教學基礎設施。控制包車費和生活招待費。
本年度繼續借鑒以往成功經驗,組織成立教職工超過半數以上的學校理財小組,實行民主理財。
嚴格票據審批制度,規范票據的審批手續。成立專門的財務公開辦公室,定期張榜公示帳目收支情況。
開支管理細則:
一、物品購買
學校購買物品,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購物前總務處列清單,經校長審核同意后,按《壽縣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的`暫行規定》購買。教師教學所需的資料和設備,由教導處列清單,經校長審核同意后,派專人購買。
二、開支數額
學校實行民主理財,支持開支集體研究,一支筆審批原則。開支款500元以內,由各部門審定;500元—3000元,由中心校校長審定;3000元以上,由中心校校長召集中心校民主理財小組研究審定。
三、招待規定
從嚴控制來客執行。各校要嚴格按縣局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每餐都要向縣局監察室匯報備案。
四、出差規定
校長出差,由辦公室審核;班子成員出差,由校長審核;教職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未經審核批準,任何人出差不予補助。出差補助標準:
①到城關,車費限報30元(含打的),生活費每天25元;住宿費40元以內(午休減半)。
、诔隹h辦事,每天補助100元。其他按國家相關規定補助。
五、用車制度
縣內鎮外,100—140元;出縣,140—300元。車費報批要附用車稅務發票。
六、發票報批
需要報批的發票,一律使用稅務發票。特殊情況如雜工補助,在200元以內,在上級審核能過關的情況下,才能報批,發票報批前,要注清經辦人、驗收或證明人、審核和用途手續,才能報批。
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市直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小學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小學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小學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后,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小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一。ūO)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小學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于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布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托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復同意后才能實施,批復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冃ЧべY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注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于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顚S谩钡脑瓌t管好用好;專款業務核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采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制的建筑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采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年至少一次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定期盤點,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定及時進行報批及賬務處理,以此保證單位固定資產賬賬、賬實和賬表一致。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九條各學校要嚴格控制負債。為控制債務和規范程序,學校因事業發展確需借債的,必須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條定期清理負債。中小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結清和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三十一條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中小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教育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對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處置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分別按照合并、撤銷兩種情況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監督
第三十四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小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報告包括學;厩闆r表、資產負債表、事業支出明細表、收入支出總表、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和財務分析報告等。
第三十五條中小學校應每月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市教育局。
第三十六條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主管責任,校長任職屆中或調動、離任前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或審計部門的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十七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務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中小學校財務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財務監督、審計及上級財稅、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一章財務內控管理
第三十八條中小學校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結合本校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財會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條建立財會崗位職責制度。要明確會計崗位的設置、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會計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條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和財務處理程序制度。財會機構內部分工要做到錢賬分管,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鑒由出納、會計分別保管;會計主管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納、會計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四十一條建立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必須使用由浙江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并監制套印的各類票據;學校憑《票據購用證》指定專人到財政部門登記領用,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中小學校財會機構不得使用;收費票據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內部應建立健全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并指定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于自立項目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票據存根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保管,市教育局對學校收費票據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建立會計檔案制度。中小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印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保管好會計檔案。
第十二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市教育局協同市財政、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定期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擠占、截留、挪用中小學經費,違規向學生亂收費,違反有關管理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損失浪費,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亂發錢物或其他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問題。
第四十四條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按照“校長負責制”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對存在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行為的單位與個人,按有關規定堅決實行責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中小學校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和細則,并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對于相關條款,各縣(市、區)、各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8
食堂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食堂管理員負責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準確掌握食堂工作人員和炊事人員的思想工作、生活情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調動食堂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二、搞好主副食調配,增加花色品種,提高飯菜質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飯菜份量足、價格合理,經濟實惠,花樣多,品種多,質量好。
三、搞好食堂的伙食衛生、安全保衛工作。
四、經常聽取員工對食堂的工作意見和要求,不斷改進服務態度,提高飯菜質量。
五、監督做好廚具、餐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和伙房內環境衛生的`清掃工作。
六、監督檢查炊事員的個人衛生。
七、注意節約、杜絕浪費,經常檢查、保養所有的食堂設備,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一、隨著公司的硬件設施的不斷完善,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食堂后勤管理,為職工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和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食堂工作人員、在盛隆就餐的職工。 辦公室對職工食堂進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職工的投訴。
二、食堂工作人員負責為盛隆規定就餐職工提供一日兩餐。
員工食堂每日供應午餐時間為12:00——12:30,晚餐時間為6:00-6:30。晚餐時間隨季節變化另行通知,請所有員工按時就餐。不能提前到食堂以便影響食堂人員的操作,請各生產員工配合公司的管理制度。
三、就餐人員必須按需盛飯打湯,以吃飽為原則,提倡節約就餐,不許故意造成浪費。就餐后一律將剩余飯菜倒入指定處,不允許把飯渣倒入水池內堵塞水池。
四、員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或者自行保管,不得在食堂隨意亂放。
五、食堂內不準抽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大聲喧嘩,食物不準亂堆亂放,亂扔紙屑、垃圾,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員一律服從食堂管理和監督,愛護公物、餐具,講究道德。
七、講文明、講禮貌,尊重食堂人員,對食堂管理服務有意見,可向辦公室提出,不能與食堂人員爭吵。對食堂的飯菜質量和食堂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有意見者,可向辦公室協商解決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員發生矛盾而爭吵、打架。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辦公室有權給予相應處罰。
九、愛護食堂的公物和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十、外來人員、訪客等就餐,應當天及時向辦公室申請,3人以上必須提前一天申請,由辦公室安排食堂工作人員。
一、管理內容
(一)食堂衛生管理
1. 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原料、食品做到“四個不”。 (1) 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料。 (2) 保管員不驗收腐爛、變質的原料。 (3) 加工員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 (4) 服務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2.食物存放做到“四隔離”。 (1) 生食、熟食隔離。 (2) 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3) 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 (4) 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3.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用 蒸氣或開水)。 4. 搞好室內外衛生,并經常保持清潔,室內做到無蒼蠅,每桌就餐后要及時清理干凈,以便第二批人員就餐,實行定人、定物、定點、定質量分工包干負責的辦法。
5. 個人衛生要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洗工作服等。
(二) 對炊事人員及服務員每年春季進行一次體檢,炊事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上崗。炊事員發現有傳染病應及時調離。
。ㄈ┏浞职l揮現有炊具作用,對現有炊具、設備實行專人專管,每天檢查,做好維護保養,保證餐具、設備性能完好,做到安全生產。根據公司發展狀況,逐步實現炊具操作機械化。
。ㄋ模┡胝{管理
1.細做、精做各種主副食,保證質量。
2.主動征求職工意見,根據情況和季節適當調整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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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采購要精打細算,勤儉節約、適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變質、浪費或者份量不夠。采購的糧食、蔬菜進行進倉入庫手續。 2.嚴格實行成本核算,把好錢、糧、實物的進、烹、銷、存四關,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3.勤儉辦食堂,精打細算,節約水電、用電、用煤和各種管理費用、杜絕浪費。
財務管理制度9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承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效勞,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成心消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村財務規范化管理,提高財務管理的透明度,確保社會穩定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結合本村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財務收支預決算
第二條 村合作經濟組織要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
第三條 村要堅持實事求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年初編制好財務收支預算,送辦事處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審核后,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四條 每年年終,根據本年實際收支情況,詳細編制財務收支決算,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五條 嚴格實行賬款分開管理原則,貨幣資金由村報帳員專人負責管理。
第六條 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現金、存款日記帳,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逐筆隨時進行登記,每日結出余額;并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票據抵現,不準未批先付。
第七條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庫存現金限額規定為5000元以下,超過5000元應及時存入開戶銀行(信用社),以確保集體資金安全。一次支出超過5000元額的一般要通過銀行結算,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超額現金支付的,要說明原因并經辦事處服務中心批準,方可提取現金。
第八條 嚴格控制資金借入借出。資金借入和借出的審批,按財務審批權限規定執行。凡擅自借入款項的,村集體不得支付利息;擅自出借款項的,除要立即追回并按銀行同期最高貸款利率計收利息外,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條 要定期和不定期盤點庫存現金、有價證券,核對現金、存款日記帳。發現差錯,要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第十條 村干部因公外出需預領現金,須經村財務負責人批準。公務完畢返村后,其預領款在7天內必須結清,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第十一條 銀行存款必須實行支票戶管理制度,嚴格堅持帳、款及支票、印鑒分別保管原則,支票由村報賬員保管,印鑒分別由辦事處服務中心代理會計、村財務負責人、村報賬員保管。
第十二條 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暫收、暫付、內部往來款項。對各種拖欠款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對經過摧收又故意不還的,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確因無法收回的欠款,要由村兩委會提出書面意見,報辦事處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領導小組審查后,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核銷,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欠款的核銷。
第十三條 村報賬員對不符合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支出有權拒付,對符合財務管理制度的支出不得無故拒付。對違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規定及擅自收付款項所造成的罰款和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三章 財務審批
第十四條 村財務實行村財務負責人“一支筆”限額審批制度。一切財務支出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完整、合法的原始憑證,并且憑證有注明經手人、證明人、用途說明,財務負責人方可審批。對手續不完備,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合理和不符合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費用,財務負責人不得審批,對符合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支出不得拒批。
第十五條 審批權限。非生產性支出在1000元以下(包含1000元)或已有經批準的預算方案、合同、規定、決定的支出由財務負責人審批;非生產性支出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包含10000元),須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授權村財務負責人審批,非生產性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形成書面決議,授權村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十六條 村干部報酬及通訊費用支出。村干部月工資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差旅費實行一程一報,按上級有關規定及時報銷。如無急事包乘出租車的費用不得報銷,村財務負責人的差旅費由村黨支部書記審批。
第十八條 嚴格控制村接待費支出,嚴禁用公款吃喝送禮。
第十九條 支出發生后2個月內報銷票據。
第二十條 違反規定擅自批付的,由審批人承擔責任,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由審批人負責賠償。
財務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財經紀律及規定,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正常人員經費,按上級統一規定支出。學校的福利獎勵,根據本單位福利、獎勵經費的收入情況預算計劃,由學校研究決定。
二、設備購置及日常采購
購物要憑領導審批同意的“申購單”購物,總額不得超過預算指標,申購手續由處室主任提出,總務處核準,貴重物品還須經校長室審批后,一般由后勤人員統一購買。發票報銷由財務負責人審批。
批量在5000元以上,或單價在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的采購要實行公開招標或數家商家報價擇優采購的制度。上級所撥的?钤O備經費,要?顚S,凡需購買國家?匚镔Y,一定要先經有關部門審批獲準后方可購置。
三、差旅費報銷
1.公務出差不坐飛機和出租車,公務緊急確需坐飛機的,事前經校長同意,分管校長審批。
出差杭州市、金華的正、副校長可乘坐一等軟座報銷,中層干部及其它教職員工可乘二等軟座及以下等級按實報銷。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以住宿費票據為憑證,按自然天數計算,市內每人每天30元,市外每人每天50元。
2.教職工參加在函授(須是參加教育系列專業)集中面授和考試時,其往返車船費按標準給予報銷,不發出差補貼。住宿費原則上自理。
教職工由組織委派參加六個月以下的'培訓班、進修班、訓練班。路費按標準報兩個單程,考務費、學費給予報銷,報名費書籍資料費等原則上自理;锸逞a助費每人每天市內15元,市外25元,休息天除外。(三個月以上減半發放)
3.省內差旅費由總務主任審批,省外及三千元以上省內差旅費按規定標準由分管財務校長審批。
四、公務通訊:
校級領導無繩電話話費報銷,每月總額不得超過五百元,市話費報銷,校級領導每月不得超過八十元,中層干部每月不得超過四十元。
五、加班費
學校需要教工加班,由各處室報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發加班通知書;確因工作需要,教工自己要求加班,事前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表,經同意后可加班。加班后根據加班申請表,由人事室造冊總務主任審批后支付加班費。詳見加班管理制度。
六、招待費:
招待費從嚴掌握,業務招待費開支不得超過學校年度預算中“公務費”的2%。招待費報銷須經校長同意,分管校長審批。
七、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白條子原則上不得報銷。教科書、作業簿、講義紙等代管費及報刊雜志,預算內工資發放等經費由總務主任審批,基建修繕費支出由總務處審核,校長審批。
八、教職工因出差、購物及重大活動需預支暫付款,必須先由校長審批后領款,暫領空白支票要從嚴控制,暫付款要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結算。
九、學生代管費一學期結算,多還少補,凡學生使用經費一律不準挪作他用。
十、學校財務人員要做到公正、無私,嚴肅財經紀律,協助校領導嚴把財務關,對一切不符合手續的有權拒付。對學校財務開支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主動向領導反映,做到學校財政使用合理,杜絕浪費,財盡其用。
十一、上述制度如同國家或上級規定不符,以國家或上級規定為準。
財務管理制度12
為建立健全財務賬目,確保參保人員及門店與醫保中心的費用結算,特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票據管理:
1、收款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注明領用時間、起止號碼、數量、名稱等內容,并在票據登記簿上簽字。
2、根據GSP要求,門店藥品銷售非質量問題一經售出不得退換。退回的商品應打印銷后退回電腦小票保存備查。
3、認真做好各種票據的監督檢查工作,門店應對票據的領用、使用、保管情況和票據所收資金的手指情況進行不定期或定期檢查。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制票據等情況,票據管理員要逐張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5、財務人員負責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并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6、做好季度盤點,盤點應及時做好電腦記賬和保管,每月初對上月的配送單據、退貨單據、銷售匯總等單據按照藥品、保健食品和醫療器械分類裝訂,并按照《藥品經營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保存備查。
7、門店按規定做好財務核算、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帳冊。
二、費用結算管理
1、參保人員配購藥品,按政策規定的支付類別進行結算,醫保規定自付的藥品,自付部分以現金支付。
2、參保人員醫保賬戶資金不足部分以現金支付。
3、定點門店對外配處方藥實行專門管理、單獨建賬,所有醫保費用支付的藥品必須是醫保部門允許結算的`藥品(與醫保結算碼一致)。
4、門店指質量負責人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服務的管理,協同本地醫療保險局做好相應的日清賬、月對賬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發票存根(記賬聯)于公司財務部。
5、劃扣的資金按照《保定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通過與醫保中心對賬,每月定期向本地醫保中心申請結算上月的醫保費用,并提供賬目清單。
6、若每帳發生操作問題、網絡問題可向醫保局財務部查詢聯系,發生技術問題(服務器連不上)可向醫保局信息中心查詢聯系。
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14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根據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處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把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睬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大概情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完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13、理解并明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催促項目部回款;
14、根據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催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根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催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介入業務項目、采購部與材料供給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財務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詳細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根據《樅陽縣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依據上級規定,每年制訂出財務收支預算方案。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書寫書面報告交校長,經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開支。
2、添置辦公用具、設備由各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后,報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統一實施。500元以上必須有三人以上到場,負責議價;5000元以上購物要經行政會集體討論決定并交由政府采購。
3、取得收入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專戶存儲,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代管經費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辦理。資金一般不外借,出差需借款必須經校長批準,返回應及時報結。學校主辦會計具體負責原始憑證的`合法、預審、移送和往來結算、記錄總賬和各類明細賬。出納保管現金和記錄現金日記賬,嚴格按照有關制度辦理現金的收付和報銷手續,對違反規定的報銷憑證有權拒付。
4、總務處負責實物資產收發登記造冊,并定期進行檢查。
5、對外活動的招待,經校長同意,由辦公室安排并確定出招待標準、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由經辦人當面結賬,并簽字報銷。出差在外確需招待,應先報校長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負責。招待一般不飲酒、不拿煙,中餐嚴禁飲酒。
6、出差應經校長批準,差旅費按上級規定執行。如確需用車,需報校長同意再由學校辦公室安排車輛。
7、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發票報銷必須由經手人、證明人(購物添置還應有驗收人驗收簽名)簽字,再由主辦會計審核后交校長審批,入賬報銷。
8、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管理小組對學校收支賬務進行預審,監督財務的開支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
9、財務管理人員每月向校長匯報財務情況,必要時向行政會、校委會匯報,每學期向行政會、校委會、教職工會議公開報告財務情況,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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