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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總公司所屬備企業的成本、費用管理,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現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
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11系統各所屬企業。
第三條
成本、費用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對成本、費用的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確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費用的潛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條
在成本、費用管理中,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經濟政策、財經法規和總公司財務規定,實行成本、費用管理責任制,使計劃管理、定額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正確核算各單位成本、費用。
第五條
根據資產經營責任制,各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負全責。總會計師(財務總監、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主管)協助總經理組織領導本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和管理,準確核算成本、費用,并對企業經營效果負責。各單位財會部門具體負責成本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工作。總公司財務本部依據本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負責對所屬各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進行管理和監督。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行業實際,參照國家相對應的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報財務本部備案,并指定專人負責企業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
第六條
工業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關于成本、費用開支范圍的規定,加強對產品的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及企業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具體開支范圍按(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總公司所屬其他行業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單位實際,認真遵守相對應的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
第三章 成本、費用核算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的制造成本,必須根據計算期內完工產品的統計產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核算,對于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期間費用,應按照其歸屬期限,區分費用性質,據實進行分類核算。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成本計算過程中對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勞務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要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原材料按計劃價格核算的,與實際價格的差異也應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進行調整分配。
第九條
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費用,應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數額。受益期不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待攤費用;受益期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遞延資產,按實
際受益期攤銷,其中開辦費按五年攤銷。企業遞延資產應在年終會計決算中說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條
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預提期短的,年終決算不留余額,預提期長,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額的,應在年終決算中說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一條
低值易耗品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幣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領用時一次列入成本、費用。單價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幣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必須采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在領用和報廢時各分攤50%。
第十二條
產成品和在產品成本以及期間費用的核算,除種植業和養殖業按生產季節、施工企業按季進行外,一律以月為成本計算期,同一個計算期內核算的產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訖日期必須一致。
第十三條 成本核算必須劃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響成本、費用的準確性。
一、制造費用與直接生產成本;
二、制造成本與期間費用;
三、各類期間費用之間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
五、在產品成本與產成品成本;
六、可比產品成本與不可比產品成本。
第十四條 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實可行,一經確定,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不得變動。
第四章 成本管理責任制及監督
第十五條
各單位必須按分工及崗位職責建立成本管理目標責任制。并編制成本、公用計劃和具體措施,對成本實行計劃控制和目標管理,以保證完成。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并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各項定額指標,并認真執行。總公司將對不同性質的單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標準進行成本、費用考核。 第十七條
各單位財會部門的成本管理責任。;制定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組織成本費用核算;編制并具體落實成本費用計劃;監督考核單位內部各項成本計劃的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單位成本費用進行及時的預測、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為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進一步規范公司財務的收支管理,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確保資金使用合理,特制定本財務管理規程。
一、財務審核
財務審核人員應著重審核費用開支的真實性、合法合理性,對于不合理開支予以剔除,對于弄虛作假的票據予以截留并及時向領導匯報,其次審核票據的規范性和完整性,對于不完整、不規范的票據予以拒付退回。
二、資金支付管理
1、發票報賬時間以開出時間為準,原則上最遲不超過60天。
2、報賬發票的粘貼應按面額從小到大排列,票據上應備注經手人及相關事由,未備注的不予報賬。
3、各部室業務招待原則上在食堂進行,由指定人員簽單,部室負責人在發票上簽字確認。指定人員以外的簽單一律不予報賬。
4、所有原始憑證需有經辦人、部室負責人、分管部室副總簽字,報賬手續不全的財務不予辦理付款。
5、公司的對外簽單開支,由財務室初審后,開具稅務發票或其他有效支付憑證,經分管財務副總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6、支付項目前期費用時,支付憑證應具備發票、項目前期費用支付申請表(附表1)、合同協議及委托書(支付到合同簽署人以外的收款人時)。項目前期費用支付申請表由相關部室承辦,審批流程為:相關部室初審、工程部審定、相關部室分管領導審核、財務核定、總經理審批。
7、支付土方工程及其他工程款時,應同時具備發票、工程項目支付申請表(附表2)、合同協議及委托書(支付到合同簽署人以外的收款人時)。在審計結果未出之前,工程款支付額度不得超過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項目支付申請表由項目部承辦,審批流程為:項目部初審、工程部審定、項目部分管領導審核、財務核定、總經理審批。
8、支付土地征用、報批、拆遷、青苗補償、附屬物及其它與征地拆遷相關款項時,支付憑證應具備發票或領款單、土地征用及報批支付申請表(附表3)、合同協議及委托書(支付到合同簽署人以外的收款人時)。土地征用及報批支付申請表由資產經營部承辦,審批流程為:項目部初審、資產經營部審定、資產經營部分管領導審核、財務核定、總經理審批。
報批繳費憑審批完畢的支付申請表支付資金,正式票據由資產經營部收集補辦支付手續。
征拆工作經費必須在完成征地、青苗及拆遷等補償后才予辦理支付。
三、出差費用管理
1、因公出差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應填寫借款申請單,并有主管財務副總和總經理的審批。
2、出差結束后,15個工作日之內,憑核準的出差審批單及報賬手續齊全的發票到財務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15日內到財務部結清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清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四、付款流程
經手人簽字并注明事由→部室負責人核實簽字→分管部室副總確認簽字→分管財務副總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批→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原始憑證付款(如需辦理資金支付申請表的還需附帶支付申請表)。
五、對外合同、協議簽訂
凡屬公司與外單位簽訂的各項合同、協議,必須安排一名財務人員參與,以便對合同、協議相關財務內容的監控。合同簽訂后,須遞交一套完整的資料、工程合同書及預算書到財務部存檔,財務部按合同調度資金。
六、辦公用品、業務費用管理
1、煙酒茶葉等特殊招待用品統一由公司辦公室、財務部購買,交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室、項目部需要時到公司辦公室造冊登記領取。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同意后,可酌情處理。月終,辦公室將登記領取的票據匯總,交財務做賬。
2、辦公用品需批量采購的應由公司辦公室、財務部購買,交辦公室統一管理。月終,辦公室將登記領取的票據匯總,交財務做賬。
3、各部室業務費及其他費用管理:除食堂用餐及辦公室統一購買的煙酒、茶葉、辦公用品外,特殊情況需發生的業務招待必須事前向分管副總申請批準,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七、固定資產管理
1、財務部、辦公室每年定期對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清點,原則上是誰使用誰保管,如遇丟失應追究使用人責任。
2、固定資產的合理損耗及報廢應提出相關的申請報告,按有關規定審批后進行維修或報廢。
3、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資產的,由使用部室申報,經辦公室及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加強對子公司的會計內部監督,強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總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會計核算的質量,復查會計核算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必要時要設立總稽核員。
2、各子公司的財會部門要加強對業務收付款的監督,建立嚴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憑證,業務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把關;收款要與原始憑證核對,避免業務收入流失,加快款項收現。
3、定期與銀行對帳,不容許再出現新的長期銀行未達帳,對歷史形成的長期未達帳要跟蹤管理并責成責任人或專人追查。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對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于對帳不及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要追究責任。
4、各子公司財會部門對應收、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帳款要向有關業務人員定期反饋,責成有關當事部門和業務員負責解決。各子公司領導應帶頭遵守財會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違反財會制度,經勸阻不聽時,財會人員一定要越級上報,公司對敢于維護財會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種違反財會制度行為做斗爭的人和事給予支持和獎勵。對于子公司領導協同作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處罰。
第二條加強對子公司籌資行為的管理
1、各子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籌集資金,建立資金預測及分析制度,應根據籌資用途分析確定籌資方式,盡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資金集中起來,統籌使用,發揮效益,避免盲目籌資使子公司背負沉重的利息及償債負擔。
2、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編制下年度籌資、借款預算(內容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報公司,公司匯總后,根據發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資產負債率和或有負債比例等財務狀況,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三條嚴格各子公司的資產報損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強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資產損失。各子公司如需處理資產損失,須遞交擬報廢資產清單報公司有關部門審核。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能進行會計處理。
2、確認應收帳款壞帳損失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對已經作為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帳款,仍要加強催收管理,盡量減少公司損失。
第四條規范子公司的投資行為,減少投資損失,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
1、各子公司對投資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堅持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財會部門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須加強項目投資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資項目納入投資預算,杜絕帳外投資,對本公司控股的投資項目,其財務主管人員原則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開董事會,本公司應要求派財會人員列席。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審計監督,制定有效的預算管理指標,定期進行考核。
第五條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費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進行分類核算。在此基礎上,編制成本費用預算。
2、各子公司應成立預算委員會對成本控制進行管理,子公司領導在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時,應重視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預算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定期對實際發生的成本和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發現差異及時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成本預算的實現。預算期終了,要將日常發現的差異及原因匯總分析,找出成本變化的規律,并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強化單筆業務的細化核算,加強對每一筆業務進行細化的成本核算與控制。
4、各子公司要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一些重點費用開支項目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出國費、辦公費等的`管理辦法。
第六條實行重大事項報審制度
各子公司大額貸款、對外擔保、投資項目、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的添置、產權變更(兼并、破產、股改制度)、資本金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案件等實行向公司報審管理,各子公司財會人員要把好關,凡規定要向公司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第七條控制擔保風險
1、各子公司不能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如有特殊需要時,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公司審批,由法人代表對外簽署協議。
2、在防范擔保風險上,各子公司領導要有風險意識,必須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在具體工作中,涉及擔保工作程序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項管理制度辦事,切實起到監督作用。如有個別領導違反規定經勸阻不聽的,子公司財會人員應越級上報,如不上報,視為失職;如和子公司領導共同違反擔保規定,將嚴肅處理。
第八條強化預算監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視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要按月檢查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異,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遇重大差異或其他重要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各預算單位預算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預算檢查會議,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按季上報預算完成情況季報,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檢查總結分析報告,半年時提出下半年預算完成預測及工作措施。
2、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單位不得對公司已下達的預算隨意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對現行預算進行調整時,必須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預算修改申請,就預算調整內容和原因作出詳細說明。
3、各預算單位在每年10月份預測當年預算執行情況,并預測下年度主要預算指標,著手編制下年度預算,在決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第九條深化財務總監委派制
各子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各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各子公司重要經濟問題的決策。子公司的財務經理向財務總監負責并報告工作;財務總監向子公司總經理及公司財務部負責并報告工作。
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1. 目的
為規范分公司的財務管理、明確各管理者在費用控制方面的職責、加強費用報銷、個人借款的管理;杜絕不合理之經營管理成本的支出,加強對各項費用的有效控制。
2. 范圍
適用于分公司全部經營管理活動及分公司全體職員。
3. 職責
3.1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總裁負責批準由公司董事會審核之各項經營管理費用的開支并對最終結果負責;
3.2 監事對公司所有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各項費用開支擁有最終審批權;
3.3分公司經理對分公司范圍內的所有經營活動中的各項費用支出的最終結果負責,并對公司財務制度規定范圍內的支出有審批權;
3.4 分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依據本制度和財務管理規范要求,審核、監督、檢查、處理分公司所有人員的經營管理費用開支行為,并根據公司財務管理部以及分公司經營管理之現狀修改或解釋本制度,分公司財務管理部對分公司各項費用支出票據的合理性、合法性負全責;
3.5分公司出納對各項費用支出與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數量與金額的一致性負全責;
3.6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對各項福利、補貼費用的合理性負全責;
3.7分公司經理對分公司所有經營管理活動各項費用支出的必要性和真實性負責;分公司經理簽署的各項費用將直接進入到分公司的年度經營支出中。
3.8分公司全體職員必須執行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管理流程和審批程序,要求自己在分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嚴格各項費用的開支,不利用其他手段、措施或提供虛假報銷憑證借故超越費用開支;
3.9公司根據分公司項目發展需要設置專門財務管理人員;
3.10分公司財務管理人員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負責分公司與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的對接,接受公司財務管理部的專業指導和領導,對公司財務管理部和公司領導負責;
3.11分公司財務管理人員負責處理分公司日常的費用的報銷、單據的整理、填報每月應向公司財務管理部的相關報表、稅務處理等相關財務事宜;
3.13分公司總經理為分公司財務工作第一責任人。
3.14分公司一切財務活動都必須遵照本制度執行,如遇本制度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相抵觸的需要按照公司財務制度來執行。如確實根據分公司的實際情況需要修改的也必須先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執行后根據制度的修改程序來重新修訂。
4.賬戶、印章(鑒)和資金的管理
4.1賬戶
4.1.1 所有開立的賬戶必須報公司財務管理部備案,收入賬戶必須申請開通網上銀行業務及相關的網上支付業務,密鑰分人管理。
4.2 印章(鑒)
4.2.1 分公司刻制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和負責人私章需要有專人保管。
4.2.2 分公司公章和負責人私章由分公司總經理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分公司財務人員進行保管。
4.2.3 分公司財務人員負責對發票、支票和財務票據的整理、保管以及繳銷。
4.3 現金的管理
4.3.1 各分公司可以存放一定數目的現金以備日常之用,金額控制在20xx元以下。
4.3.2現金超過備用現金額度的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收入賬戶。
4.3.3 分公司現金保管人員相關資料必須報公司財務管理部備案。
4.3.4 要對備用現金進行定期的盤查清點,每周至少一次,并填寫《分公司現金盤點表》,以月報的形式向公司財務管理部報送。
4.3.5 分公司財務人員還須登記《分公司現金日記帳》和《分公司支出賬戶銀行日記帳》,并每月2日前將電子版本報送公司財務管理部。
4.4 支票的管理程序
4.4.1 支票的購買和保管程序:
出納員應按銀行的相關規定到開戶行購買支票;
出納員應將新購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的存放在保險箱內。
4.1.2 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因業務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員,應按《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
定進行支付項目的審核及審批;
出納員根據審核、審批手續完整的支付證明按相關規定填寫支票;
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應按相關規定加蓋財務專用章、銀行印鑒章;
出納員應將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存根聯與支付證明一起在支付當天下班前交
財務會計審核后,按相關規定進行相關的帳務處理;
支票用完后,出納員應編制《支票使用明細表》交財務會計核對相關帳目資料;
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支票作廢,出納員應將作廢支票連同存根聯一起
妥善保存;
出納員或其他經辦人員如遺失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應及時到開戶銀行掛失;
如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全額賠償,并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4.5 費用
4.5.1公司財務管理部按照各分公司的財務預算情況和工作需要撥付給各分公司支出賬戶相關費用。
4.5.2分公司每月2日前向公司財務管理部報送當月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
4.5.3 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人員必須要審查所報銷費用發票真實合法,發票須是在當月開出的,報銷金額和發票金額須一致,需注明事由、日期、參與人員等。車費、辦公費用須單獨填寫《分公司交通費明細表》、《分公司辦公費明細表》。
4.5.6費用的涵蓋范圍
分公司的費用包括以下幾項。
辦公費:指分公司行政管理人員日常使用的辦公用品開支;辦公用品需集中管理,并由專人負責登記發放,控制使用。
交通費:因正常上下班發生交通費用支出的一般不予報銷,確因工作需要外出發生的交通費用,憑據據實報銷,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報銷出租車費。
通訊費:指因工作需要配備通訊工具發生的費用;分公司各部門辦公電話。
交際應酬費:為便于分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在業務交往及公關活動中發生的交際應酬費用。
差旅費:指因公出差到分公司所在地以外地區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等費用開支。
各分公司租房的租金、物業管理費、保潔費。
分公司申請,經過公司財務管理部報公司領導批準的其他費用開支。
4.5.7 費用開支標準
所有的日常費用開支在1000元以內的可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之后直接用分公司備用金支付, 1000元以上的費用須經分公司財務管理部向公司財務管理部上報,由公司總裁審批后才能支付。
分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經常性耗品的采購采取月結的方式, 相應的合同應報送公司備案,并且每月需要針對需要付的款項編制《分公司應付款明細表》來反映本月應付、實付以及未付的款項。
4.5.8 申請流程
費用開支標準在分公司權限范圍內的,經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核之后財務人員可以直接支付;費用開支標準在分公司權限范圍外的,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核無誤后向公司財務管理部申請支付。
4.6其他
4.6.1各報表報送時間:周報每周五下午3點以前,月報每月2號以前。日記帳只需要報送電子版本。
4.6.2各個報表在向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報送前必須先由分公司總經理確認簽字。
4.6.3報送方式必須電子版本和紙質版本各一份,電子版本在規定的報送時間前發到公司財務管理部相關人員郵箱并抄送到公司分管領導郵箱中,紙質版本采用給公司財務管理部備案。
4.6.4每月分公司應向公司財務管理部報送的報表有:
見分公司表格明細。
5.審批權限
5.1費用的審批權限。
5.1.1日常經營性費用(如:辦公費、辦公室租賃費、水電費、通訊費、郵遞費、材料費、維修費等):分公司總經理的批準權限為1000元(含);1000元以上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審批;
5.1.2非日常經營性費用(如:業務招待費、差旅費、出租車費、會務費、培訓費、書報費、職員活動費、社區文化活動費、醫藥費等);分公司總經理批準權限為1000元(含)、1000元以上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審批;
5.1.3工程及勞務合同費用:金額在20xx元(含)以下的工程及勞務合同,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金額在20xx元以上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公司執行總裁同意批準后執行。所有涉及該項業務的相關合同,均需提交公司存檔備查。
5.2物資采購的審批權限
5.2.1因業務需要購置辦公用物資,例如:辦公用品,辦公設備等。單價在500元(含)以下由分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 500元(含)以上須上報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批;
5.2.2購置房屋建筑物類、運輸工具類固定資產需附專題報告,經公司執行總裁同意并報執行董事批準。
5.2.3報廢、轉讓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處理,單價20xx元(含)以下由分公司經理審批;20xx元以上、20xx0元(含)以下由公司執行總裁審批;單價20xx0元以上,經公司執行總裁同意后,報公司執行董事批準。
5.3報銷程序
5.3.1每周的周二、周四為報銷日;其它時間原則上不予報銷。
5.3.2所有開支費用在產生之前,必須事先按照規定的.審批流程和程序經過批準后,方能按照報銷程序和相關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5.3.3因經營管理需要發生的業務開支,須在一周之內取得合法發票,并由經辦人按照《付款申請單》的內容認真填寫《付款申請單》,將報銷所需要的有關附件或證明材料一并報部門主管初審。
5.3.4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審核《付款申請單》,審核的時間在無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24小時,然后報分公司財務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5.3.5分公司福利補助類費用經分公司經理審批后,還需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審核;
5.3.6分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在接到各部門的《付款申請單》后,嚴格按照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審核,并按審批權限報送分公司及公司相關領導審批。
5.3.7分公司財務管理部在無特殊情況下,須保證《付款申請單》送達財務管理部最近的報銷日內,即可領取所報銷款項或對不能及時給予報銷的事由做出回應。
5.3.8任何人員在報銷費用開支時,嚴禁將同一筆業務分拆若干單據報銷。若遇特殊情況,須向分公司財務管理部和審批該項業務費用開支的最高領導報告,說明事情原委。
5.3.9分公司對外支付費用在1000元(含)以下,可以用現金支付;費用在1000元以上的,應該采用支票支付的形式支付,特殊情況1000元以上需支付現金需上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
5.3.11所有發生業務費用報銷的票據,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正式票據。任何收款收據、白條、非正式票據一律不得報銷。特殊情況下必須事前請示,而且在報銷時,要注明原因、用途后報請分公司總經理或公司執行總裁批準。
5.4交際應酬費報銷
5.4.1符合開支范圍的交際應酬費用,單項金額在1000元(含)以內,報銷時由分公司總經理簽字,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分管該項業務的公司領導審批后據實報銷;單項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經分管該項業務的公司領導審核,分公司總經理簽字,上報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公司執行總裁批準后據實報銷。
5.4.2 分公司總經理本人的交際應酬費用,須上報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執行總裁審批后方能報銷。
5.4.3各項交際應酬費用在報銷之前,須在發票的背面填寫簡單說明或用途,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等。
5.5差旅費報銷
5.5.1出差可享受差旅費報銷制度,出差是指到分公司外的同一城市完成分公司委派的工作任務時間超過1天且不超過20天的工作狀態;
5.5.2職員報銷差旅費需填寫《差旅費清單》并附有效發票交分公司經理審批,再交分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財務部門根據以下標準審核后方能報銷。如超出公司所規定的差旅費用報銷范圍,需說明情況并上報公司財務部審批方能報銷。
5.5.3往返交通費用: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分公司管理層可選擇乘坐除飛機頭等艙、公務艙以外的任何交通工具,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管理層以下人員可選擇乘坐火車或同等價格的其他交通工具,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需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才能乘坐。
5.5.4住宿費用;在下列規定的標準房的上限標準內實報實銷。
5.5.5兩人以上同行出差,可與職級最高者住同一酒店。對于由出差地統一安排住宿或為了工作便利就近住宿的,按實報銷。超出規定金額的,應提供所住宿酒店之星級證明。
5.5.6已交納會務費用并由會議組織單位提供食宿的會議或培訓,出差者不再報銷住宿費用及不再計發出差補助。
5.5.7出差地之市內交通費包括機場、車站、碼頭至住宿地的往返交通費用、當地乘車按職位規定費用內實報實銷。
5.5.8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用按交際應酬費報銷程序辦理。
5.6市內交通費報銷
5.6.1 因業務需要發生的市內交通費報銷規定均在此限。
5.6.2 分公司所有職員外出辦事時,在分公司不派車輛的情況下均給予報銷公交車費用。公交車費用需在車票背面注明時間,事由,起始地點并交由部門主管、財務管理部確認后,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報銷。
5.6.3 分公司所有外勤人員根據其工作的需要而發生的公交車費用,公司統一購置公交卡,外出使用公交卡均填寫公交卡領用明細單。
5.6.4 出租車費用報銷
分公司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費用,所有因特殊情況發生的出租車費用報銷均在此限。
分公司各部門每月的出租車費用在部門主管、財務管理部確認合理后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核后,限額為300元/月以內報銷,超出300元/月報公司公司財務審批后方可報銷。
所有出租車費用報銷時需在車票背面注明事由。
5.7機動車輛費用報銷
5.7.1職員私車費用的報銷按公司財務制度相關規定之標準執行
5.7.2分公司車輛費用的報銷
分公司司機每月可將允許報銷的油料費、停車費、洗車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等日常費用,填寫《付款申請單》,交由分公司總經理、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公司執行總裁審批后實報實銷。
因司機違犯交通法規或因工作失職而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費用、車輛修理費用、人工費、誤工費、醫藥費、營養費等費用,在扣除應由保險公司賠償部分后的剩余部分,全部由司機本人承擔;因司機個人工作失職造成的違章停車、違章超速、違章駕駛、未及時
年審等罰款費用,也全部由司機個人承擔;分公司不承擔因司機工作失職而造成的任何罰款、賠償等支出。
當司機單次駕駛車輛超過200公里即為長途行車,視同出差,住宿費、餐飲費在規定的標準內實報實銷。
5.8借款管理規定
5.8.1因采購物資、出差、外派、交際應酬等其它工作需要須借款時,實行額度控制,具體數額根據該項工作的實際需要、出差的時間、交際應酬的具體情況,由分公司財務管理部在審核該項借款時具體確定。
5.8.2所有借款須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審批單》,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額、預計還款時間等,報分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借款金額的審批權限按費用報銷的審批權限執行。
5.8.3采購物資、出差、交際應酬等臨時借款需在借款后三十個工作日內還清借款。為了更好的管理個人借款,財務管理部要將所有職員的借款單統一入財務賬,當借款人在借款入賬后歸還結清借款的,財務管理部應開出收據,注明還款事項,借據不再退還個人。
5.8.4當借款所需要的工作任務完成后,借款者要以報銷形式歸還借款時,應按規定填寫《付款申請單》,并在申請單的借款金額處填寫借款金額,報銷與借款的差額多退少補。嚴禁將一張借款單對應多張《付款申請單》進行報銷。
5.8.5對超過應歸還借款期限五個工作日仍未歸還結清的借款者,分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有權在借款者工資中扣還。
5.8.6分公司所有借款應本著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則嚴格遵守。
5.10支票使用規定
5.10.1因分公司工作業務需要,事先領借支票的,須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填寫《領用支票申請單》,經過批準后,方能到分公司財務管理部領取支票。
5.10.2如需領用金額在5000元以上支票的,經辦人須提前一天通知分公司財務管理部門作好準備,否則所造成對工作之影響,經辦人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特殊情況下,分公司財務管理部也應本著為顧客服務之心態,認真積極采取措施,以滿足用款單位或用款個人之需要。
5.10.3支票領借后的報銷手續按照本制度相關規定進行報銷。但必須在《付款申請單》的付款方式中注明已付款項的支票號碼。
6說明
6.1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一項既非常實際又非常靈活的制度,我們注意到任何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都未必盡善盡美。我們惟有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管理體系,我們惟有依賴分公司全體職員的真誠和信譽,依賴分公司全體職員對不合理費用支出的一貫抵制,公司才能獲得長期的發展。
6.2分公司財務管理部有權對違反以上制度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提出通報批評,給予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門對相關情節嚴重的部門或個人的處理意見,財務管理部有責任、有權利及時將違反分公司費用報銷的行為上報分公司相關領導進行處理。
6.3本制度由分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6. 操作表格
分公司辦公費用明細表
分公司發票使用明細表
分公司交通費用明細表
分公司業務招待費明細表
分公司應收應付明細表
分公司資金執行表
分公司資金計劃表 分公司現金盤點表 分公司現金日記賬 分公司應付款明細表 分公司應收款明細表
分公司支出賬戶銀行日記賬
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的關聯交易事項,規范子公司的財務活動行為,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的子公司是指持有其有表決權資本總額50%以上,或雖不超過50%但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三條 公司依據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卷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財務規范運作以及內部控制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以控股股東的身份對子公司的財務活動進行管理與監督。
第四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子公司財務管理機制,規范子公司在制定會計政策及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人員管理、資金管理、對外財務擔保、財務預算管理、報送財務報表、財務監督等財務管理程序和行為,防范子公司財務管理風險、維護公司的股東權益。
第五條 子公司財務部門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財務法規或制度,對本單位發生的經營活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維護資產安全和完整、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本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財務信息。
第六條 公司財務部門是公司具體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子公司財務活動的職能部門。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及會計政策的制定
第七條 子公司應依照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財務控制體系,不斷提高財務管理的工作水平、防范財務風險。
第八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會計報表,提高公司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質量,子公司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均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第九條 各子公司應及時將本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報送公司財務部門備案。當公司財務部門對子公司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提出異議時,子公司應當聽取合理意見并及時進行修訂。
第四章 財務負責人的委派及職責
第十條 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公司委派,并通過本單位總經理任免,協助本單位總經理負責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十一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本辦法,格盡職守,勤勉盡責,切實領導好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把好財務關、確保本單位財務活動的正常次序,提升財務管理為經營工作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第十二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負有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匯報本單位財務情況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 子公司的其他財務人員由公司統一招聘。
第十四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其報酬及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接受公司財務部門的業務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對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工作考核分為定期和任期考核,以考核結果作為對其獎懲和評聘的依據。本單位的總經理要按時填報財務負責人工作考評表,并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六條 對責任心不強或因嚴重的工作過失給本單位造成損失、泄露財務機密等不稱職或無法勝任的其他財務人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及時提請本單位總經理解除職務,本單位總經理應充分聽取并采納財務負責人的合理意見。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七條 子公司財務部門是本單位資金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辦理本單位一切資金的籌集、使用、調配等財務手續,嚴格監督本單位資金的使用。
第十八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對本單位資金的使用行使聯簽審批權,未經本單位財務負責人的簽字同意,財務部門不得辦理付款手續。
第十九條子公司的財務部門應切實執行本單位的各項資金支付授權與批準制度,嚴格審查付款合同或協議,把好本單位資金支付的財務審核關。
第二十條 子公司可根據經營活動的需要開立除基本戶以外的其他銀行結算賬戶,但應事先報公司批準,并在開戶后5個工作日內報公司財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子公司因企業經營發展的需要對外融資時,應事先對融資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充分考慮對融資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償債能力,制定詳盡的融資方案,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報本單位總經理審議并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未經公司批準,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對外拆借資金。子公司尤其要嚴格控制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避免發生非經營占用資金的情況,一旦發生非經營占用資金的情況,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立即書面報告公司財務部門,并提請公司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二十三條 未經公司批準并履行對外投資所需的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程序,子公司財務部門不得辦理對外投資的資金支付手續。上述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房地產投資、股票投資、債券投資、期貨投資、權證投資以及委托理財等金融或金融衍生品的投資。
第六章 對外財務擔保
第二十四條 未經公司批準和履行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程序,子公司不得對外提供擔保,也不得進行互相擔保。
第二十五條 子公司確需提供對外財務擔保或相互間進行擔保,應將擬擔保事項的詳細情況上報公司,經公司批準并履行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程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六條 子公司對外融資需要公司為其提供財務擔保的,原則上應同時向公司提供財務反擔保(除非該項融資由公司統一安排使用)。子公司應切實按期履行償債義務,不得給公司造成財務擔保損失。
第七章 財務報表的報送
第二十八條 子公司應切實按照公司財務報表報送規定和要求報送財務報表
子公司報送母公司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時間提供:
(1)月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7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3)半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15日前完成并提供;
(4)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20日前完成并提供;
第二十九條 子公司可以采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報送財務報表,但應保證財務報表的及時性。子公司報送的財務報表應由本單位的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簽名并蓋章。
第三十條 子公司在公司定期報告未公開披露前按照財政、稅務、統計等政府機關的規定報送財務報表時,應做好登記備案工作,要在財務會計報表封頁上注明“未經審計、注意保密”字樣,并將對財務報表中有關財務業績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第八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可以采用財務預算控制、財務報表核查、現場檢查、財務審計、電子遠程監控等手段對子公司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子公司進行財務工作檢查,并可根據需要進行不定期核查。針對財務檢查發現的問題,公司可下達整改意見書,子公司應切實整改并及時上報整改情況。
第三十三條 公司對子公司的審計分為年度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專項審計等,離任審計、專項審計等由公司審計部進行,年度財務審計每年一次,由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離任審計是指對子公司總經理離任或調任時進行的內部審計,專項審計是指對子公司某一特定的事項進行的內部審計。
第三十四條 子公司應積極配合公司針對本單位進行的審計工作,不得采取推諉、怠慢等方式對待審計工作。
第三十五 條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作為公司對子公司進行經營責任考核與獎懲的重要財務依據,子公司應尊重審計機構的獨立、專業審計意見,并根據其出具的審計調整分錄及時調整本單位的財務帳表。
第九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三十六條 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計劃和組織、經營活動的管理、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等經濟活動,在滿足市場經濟條件的前提下,還應滿足上市公司規劃的規定和生產經營決策目標、長期規劃和發展的要求。
子公司的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公司的總體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三十七條 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應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三十八條 公司與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經濟業務,應按市場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以及公司對外披露信息等有關規定要求,對設計關聯交易的內容每年簽訂經濟合同。對交易中涉及的結算價格要在平等互利、等價交互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雙方不能因為存在母子公司的關系而要求某一方做出減讓或提供結算價格。
第三十九條 子公司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和對外投資過程中,對涉及重大對外投資、關聯交易、重大損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生產經營活動,應按照公司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收集資料、履行報告制度,以確保公司對外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和完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執行,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xx市x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之間的投資關系和母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事項,規范公司內部運作機制,不斷強化財務核算和管理,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的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稱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據總體戰略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及業務發展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公司依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其財務和經營決策,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設立形式包括:
(一)全資子公司;
(二)公司與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會絕大多數席位(控制其董事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條公司子公司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協議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組織和開展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第四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檢查監督。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子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五條為了規范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體系,提高公司對外披露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各子公司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會計變更等均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的規定。
第六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預算及成本管理體系,健全財務預測、會計核算、監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礎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真實、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公司的經營決策提供有效的財務會計信息。
第二章管理基礎工作
第七條子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管理的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的準確、有效、合法。[page]
第八條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通過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完善財務指標的分解落實和財務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條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制度,確保各項定額先進合理和進出公司的存貨及提供的勞務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收費合理。
第十條建立科學的存貨管理制度,保證內部經濟核算的及時進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第十一條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范、正確。
第三章會計核算制度
第十二條各子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十三條各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參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的原則,制訂并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實施的關于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須參照該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并在每年中期、年度財務報表中給予如實反映。
2、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辦法,各子公司均應參照公司確定的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和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并計入當期損益。
3、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并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子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由公司委托或經公司同意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子公司報送母公司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時間提供:
(1)月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3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5日前完成并提供;
(3)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4、子公司應參照公司的標準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福利費、通訊費、招待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制度,報公司財務處備案。
第四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四條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確定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計劃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時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并將財務預算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強成本、費用管理過程中,強調成本、費用指標及相關措施要落實到實處。要強化對成本、費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不斷提高經濟效益。[page]
第十六條各子公司要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進一步強化各項支出的授權審批制度。按公司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各子公司財務部門要嚴格把好費用審核報銷關。子公司不得報銷公司本部各單位及任何個人(含擔任子公司兼職董事、監事)的、不應由子公司承擔的各種費用。違者除退回已報銷費用外,還將視情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對各項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要進行檢查、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明原因,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以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各子公司應根據公司關于資金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資金管理制度。同時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總目標的要求編制年度、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時掌握資金的增減變動情況,對資金實行動態管理,使有限的資金在生產經營中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支付結算辦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本公司內部實際情況出發并結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內部牽制制度,確保銀行結算憑證和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條各子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提供擔保,不得對外出借資金,不得任意對外投資,以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子公司處置超過經審計的上一年度子公司凈資產10%以上的固定資產,應事先向公司財務處或相關部門報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六章投資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允許對外投資的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要貫徹“適用性、科學性、先進性、效益性”原則;在具體確定投資項目時,強調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要特別注重于技術和經濟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策。
第二十二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對外投資項目報告制度,便于母公司及時履行對外信息披露義務。即經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的對外投資項目,在項目實施前應向公司董事會報告,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才能組織實施。各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在具體實施時要加強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成本。未經過上述程序審批的項目不得任意對外投資。對經過上述程序確定的投資項目的有關文件須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各子公司在具體實施對外投資項目的過程中,涉及需為項目公司提供籌資擔保時,應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擔保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七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二十四條各子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二十五條各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公司可以隨時查閱和審計子公司的會計賬目,查閱時子公司應無條件服從。
第二十六條各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循市場規律,根據自身的發展與經營特點,制定經營方針和政策。經營中涉及的關聯交易按如下原則處理:
1、各子公司與公司及所屬單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市場經濟規律及公司對外披露信息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涉及的關聯交易的內容要按“平等互利、等價交換”的原則簽訂經濟合同,對交易中涉及的結算價格按市場原則合理確定,交易雙方不能因為存在母子公司關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減讓或提高結算價格。
2、各子公司應嚴格執行經濟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子公司按合同規定支付的采購款項(含采購預付款),必須經本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財務部門才能按規定程序辦理付款手續。關聯交易完成后,交易雙方應及時辦理款項的結算,不得拖欠貨款;也不得簽訂無交易背景的經濟合同,通過預收貨款任意占用另一方的資金。確因市場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如期執行的,合同雙方應詳細說明無法履行合同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解除合同,作為已預付貨款退回的依據。
3、關聯交易預計發生的金額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限額時,各子公司應履行報告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并履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條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并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審計結果。公司可以根據管理的需要決定對子公司進行審計。
第八章子公司的重大信息報告制度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子公司應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報告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重大信息,通報可能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由公司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在該等信息未公開披露前,相關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為確保分公司資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加快商品周轉速度,合理調正商品結構,防止不合理資金的占用,提升分公司的綜合管理能力。
一、分公司資金撥款標準:
資金撥付標準
資金撥付額
月銷售規模(含稅)
4000-6000萬元 75% 3000-4200萬元
6000-8000萬元 70% 4200-5200萬元
8000-10000萬元 65% 5200-6000萬元
10000-40000萬元 60% 6000-20000萬元
40000萬元以上 50%
20000萬元以上
資金撥付額為每季度核定一次。
月銷售規模為該季度預算銷售月平均數,但不包括內銷和退貨銷售。
資金撥付額中不包含會計報表上的累計虧損數和固定資產凈值數。
分公司資金總占用額=資金撥付額+累計虧損+固定資產新開分公司、新開門店的資金規模根椐預算銷售規模計算。
總部資金實際撥付額=資金撥付額+累計虧損+固定資產-實際投資資金
二、分公司資金撥款的審批:
季度銷售預算指標經總裁審批,交財務管理中心資金管理專員備案,在上述撥款標準內的資金調整,由財務管理中心總監進行審批。
新開分公司、新開門店的預算銷售規模經營銷總監審批后,參照上一條規定執行。
超過標準和臨時性增撥資金,經營銷中心總監、財務中心總監審核,由總裁審批后撥款。
三、相關部門職責:
(一)營銷部門:
負責對分公司商品庫存結構和商品周轉率進行監控;負責對出樣商品資金占用狀況進行監控;負責對供應商帳期和信用額度的.協調工作;負責對應收返利回收時間、應收時間進行監控;
(二)財務部門:
負責對分公司商品庫存結構和商品周轉率進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對應收返利和費用按標準進行帳扣及催收工作;負責對應收銷售款的監控工作;負責對資金分布的狀況進行統計、備案及分析工作。
(三)信息部門:
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確保相關部門對信息的需求;負責系統商品信息的正確,確保營銷和財務部門的監控;(四)總經理:
作為分公司第一責任人,對資金合理分布負責;對分公司預算承擔責任,確保各項預算的完成;負責各責能部門的協調工作,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四、獎罰規定:
分公司之間商品調撥未在30天內清帳的,對財務部經理處罰500元。
在總部規定的期限內,未將借款和超額資金歸還總部的,每次處罰20xx元。
其它相關規定參照財務內控制度執行。
本規定適用公司家電零售單位。
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嚴格控制費用支出,現制定如下補充規定。
一、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1、項目部財務部門為公司財務部派出機構,其人員選用由公司財務經理提名,審計經理核查,主管財務領導批準.原則上每一項目部的財務人員最少兩人,最多三人,另配備一至兩名核算員。
2、項目部財務人員對項目經理和公司經理雙重負責,業務歸公司財務部領導,并接受審計部的監督。
3、項目部應對財務工作支持配合、協助。
二、全體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財務制度規定,對負責的業務負具體責任。
三、合同管理
1、除即時結清的小額付款外,均采用書面合同形式結算付款。
2、財務人員有權參與合同的制定,有核準權。
3、訂立合同前,應按公司規定先報送公司考評小組審核會簽,會簽后再與對方簽定。
4、嚴格執行合同,對超越合同約束的業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否則,承擔責任。
5、財務部門有責任和義務保管各類合同,并按合同規定辦理相關業務,對重要合同應存入憑證備查。
四、成本及結算
(一)必須堅持的原則
1、財務人員對成本、效益的真實性承擔責任,在核算成本的過程中,應與計劃部門密切協作,核清收入。
2、必須嚴格堅持月出成本的基本準則,保證成本真實、及時。
3、任何原始票據必須有不少于四人的簽字方可入賬。
(二)對外協結算應遵守的基本程序:
1、人工費結算 :工長簽發任務單-施工隊隊長簽認-勞資科負責人審核-計劃科或質檢科負責人復核-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批-財務科負責人核查-項目經理審批入賬。
2、機械費結算 :現場管理人員填寫運輸小票或機械使用記錄單-施工隊隊長簽認-核算員按約定核算-設備科負責人復核-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批-財務科負責人核查-項目經理審批入賬。
3、材料費結算:檢斤員簽發運輸小票-施工工長確認-核算員核對后結算簽字-材料科負責人審核-計劃科負責人復核-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批-財務科負責人核查-項目經理審批入賬。
4、出包工程結算:施工工長簽發工程量-施工負責人審核-質檢科檢驗-計劃科復核并按實際工程量結算-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批-財務科負責人核查-項目經理審批入賬。
五、資金管理
1、資金使用
按公司規定實施計劃管理,公司對項目資金具有調配權。
1) 項目部資金使用應嚴格按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第四章規定執行。
2) 原則上項目部只能建立一個帳戶,需另建賬戶時必須報請公司財務部核準。
3)項目部所有工程款一律撥付至各公司總部,待公司考評小組審定后再轉付至項目部按規定使用(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
工程款轉付原則:
根據項目部每月25日上報計量時完成的實際工作量部分的目標測算數撥付。
措施:
①項目編制目標測算應將測算內容分解至每月形象進度計劃部分(須注有計劃完成量、目標完成量),時間以每月25日為計算截止日。
②次月4日前會同計劃部門報送目標完成分析報告。
③次月6日至10日間考評小組對項目目標完成結果進行調查分析。
2、對外付款
1)堅持先收取發票,后付款原則。
2)付款比率應遵循配比原則。
3)對發生對外超撥款,必須在一個月內負責追回,如造成呆帳,由項目經理、主管會計承擔一切后果。
4)對外單位及個人一律不準借款,并嚴謹公司內部各項目之間拆借款項。
5)對外付款必須由領款人本人簽字并登記身份證號碼并按指紋,領款人與合同簽定人必須一致,否則應由合同簽定人出具委托書,大額付款一律以轉賬形式,不準使用大量現金(零星人工費除外)。
6)對外付款公司內部任何人不得代理,對此項目經理、項目財務負責人負有直接責任,一經發現嚴肅處理(調離工作崗位,情節嚴重者開除)。
六、發票管理
1、公司所屬各項目部、各部門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有效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2、發票的式樣和發票版面按省稅務機關的規定為準。憑證后應附有效原始發票,各項目部的運費發票及外包工程發票可以定期取得,采購經濟業務不允許供貨方欠我公司發票。為了保證發票的真實性,索取發票時需對方提供完稅證或發票領購證復印件。
3、財務部門在受理業務時要嚴格檢查發票的內容,包括發票的真偽、有效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的`大小寫是否正確。
七、印鑒管理
1、印鑒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責任劃分:第一責任人為項目部經理,具體使用人員負直接責任。
2、項目部的財務專用章啟用之前,應向有關部門(業主、銀行、公司本部等)上報正式的啟用文件,聲明有效。
3、公司、項目財務專用章由主管會計保管,法人代表個人印鑒(指用于資金支付)由出納員保管,其使用范圍只限于辦理財務的正常業務。對外出具證據等涉及有關單位利益的,須經主管財務領導簽字同意,且要有使用記錄,保管人對印鑒負有保管責任。
4、印鑒使用時嚴禁為其他單位和個人做擔保,不得把蓋有本單
位印鑒的空白紙張、空白介紹信、空白合同文稿交與他人(包括本公司有關人員),應及時毀掉,不得在空白合同、空白紙張、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否則發生糾紛從嚴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項目結束后財務用印鑒交由公司財務部統一保管。如確有業務辦理,應與公司財務部辦理延緩上交印鑒的手續,并應明確責任人、延緩時間。
6、如有印鑒丟失,應及時登報聲明作廢,并到公安部門及有關銀行等處備案。
7、財務印鑒管理的歸口部門為公司財務部。各項目部領用印鑒時應填報印鑒使用責任人管理表,以便明確職責。
8、違反印鑒管理規定的將進行通報批評、罰款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者開除,造成損失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清欠管理
1、無論工作崗位是否變動,項目經理和主管會計對所負責的項目負有資金清欠責任。
2、對清欠不主動,效果不明顯的,其本人不再安排其他崗位,直至清欠基本徹底。
3、陳年老賬的清欠工作,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組織專人負責,對有特殊貢獻的,可研究或制定獎勵辦法。
九、其他管理
1、財務部門應配合安全部門共同做好防范工作,支取現金超過一萬元時,應有安全部門人員協助或兩個以上人員共同支取。
2、金柜內所存現金量不能超過國家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
3、要堅持原則,要有獨立性。
4、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不得對外泄露本公司財務信息。
十、本補充規定未涉及部分按公司原財務管理辦法執行
十一、本辦法自二Oxx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分支機構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與完整,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分支機構為總公司下屬的分公司、辦事處。
第一章 財產監督機制及人員職責
鑒于目前分支機構管理架構相對簡單,負有財產監督職責的相關人員為分支機構會計、出納、倉庫人員等。分支機構會計是主管分支機構財產管理和會計核算的主要負責人,直接向總公司財務中心匯報工作,接受財務中心的指導和監督。倉庫主管(未設倉庫主管的分支機構為倉庫負責人)為主管分支機構存貨的主要負責人,有關及時收、發、退、存貨物,防火防盜等日常的事務性工作,直接向分支機構經理匯報工作,接受分支機構經理的指導和安排,有關出入庫手續、庫房制度建設、盤點等庫存的監控工作,則直接向總公司財務中心匯報工作,接受財務中心的指導和監督。在分支機構內,兩者應密切配合,共同協助分支機構經理完成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分支機構出納(所設的專職或兼職的內部人員)主要經管分支機構內部的貨幣資金,接受分支機構會計的業務指導。分支機構的財務人員和倉庫負責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中心直接委派或任命。
一、分支機構會計的工作職責:
1、審核倉庫入倉單,保證調撥入庫數量無誤,協助總公司完成調撥差異調整; 2、控制客戶的信用額度,保證公司信用額度控制制度的執行;
3、完成應收賬款相關賬務的處理(包括銷售收入、回款、返利、調價、運費等); 4、月底和業務人員對賬,出具正式對賬單并由業務人員與客戶對賬,跟蹤對賬情況; 5、月底組織對庫存商品的盤點,出具盤點表及盤點報告; 6、審核分支機構人員的費用報銷并協助總公司控制費用; 7、控制分支機構人員當月借款限額; 8、制作分支機構工資表
9、每周與分支機構出納一起進行現金盤點,保證賬實核對無誤; 10、報送總公司要求的財務報表及銷售報表(每月5日前向總公司報送); 11、保存相關的賬務資料 二、分支機構出納的工作職責:
1、經管分支機構的所有庫存現金和銀行賬戶; 2、根據審批后的審批單辦理現金收款、付款業務;
3、建立手工現金日記賬并按業務發生的時間序時登記庫存現金收支情況,對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做到賬實相符;
4、建立手工銀行存款日記賬并按業務發生的時間序時登記,定期核對銀行存款余額,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不得坐支或挪用現金; 6、對庫存現金和相關單據妥善保管,確保安全、完整。 三、分支機構倉庫主管(倉庫負責人)的工作職責:
1、合理安排倉庫人員的工作,嚴把商品出入庫的手續,保證庫存商品的安全和完整; 2、依據公司制度及有關規定,負責監督執行商品出入庫的工作流程,做好驗收、裝卸、檢驗和登記商品出入庫等各項工作,保障商品流轉的正常進行;
3、與分支機構會計密切配合,組織倉庫商品的盤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4、負責庫存商品的碼放工作,做到按品種、按規格分門別類地擺放;
5、對下屬員工的工作狀態及工作業績進行評估,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及時反映并解決問題; 6、做好庫房的防火防盜等工作,落實安全責任;
7、加強對殘次商品的管理,將每周(或月)發生的殘次品情況及時上報總公司處理; 8、遇特殊情況,如分支機構經理違反制度強迫發貨、發生火災、盜竊等特殊事件,可直接向國洲副總和財務部經理匯報情況。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一、收支兩線管理
分支機構在經營地開設二個銀行賬戶,一個“收入”賬戶,一個“費用支出”賬戶。 (一)收入賬戶管理
收入賬戶專門用于收取分支機構所有的貨款收入,包括所有收取的現金、代理金等收入。分支機構無權支取收入賬戶中的任何銀行存款。分支機構每周星期一將“收入”賬戶中上周收入的銀行存款劃回總公司指定賬戶,不得截留、挪用此賬戶的款項。對于有檔口的分支機構,當日收取的現金不遲于次日上午12點前存入收入賬戶。分支機構會計每周需提供一份上周的銷售收入業務明細表。
1、除有門市(檔口)在銷售商品時可直接向客戶收取現金外,分支機構不得向客戶收取現金,如特殊情況確需收取現金的,由相關人員提出申請,經分支機構經理和會計核準后,以書面委托收款形式通知客戶付款。(委托書如附表一)未經同意私自收取客戶款項屬嚴重違規行為,一經公司發現,將嚴肅處理。
2、對客戶直接將貨款匯回總公司或總公司轉賬收款的,分支機構會計應及時通知總公司財務,經總公司出納確認貨款到賬后,由總公司以收款確認單(附表二)的形式通知分支機構記賬。 (二)費用支出賬戶管理
費用支出賬戶專門用于分支機構的日常費用支出,其資金來源由總公司撥入。
1、分支機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資金管理制度。分支機構所有的貨款收入,必須全部存入
收入賬戶,分支機構的費用支出只能從“費用支出”賬戶支出,嚴禁分支機構用貨款支付費用。 2、對于總公司人員在分支機構提取備用金必須經總公司審批,具體操作程序為該總公司人員向分支機構經理提出申請,由分支機構會計審核后傳真總公司,財務中心接到傳真后按公司借款審批程序處理,并在核準后回傳分支機構財務。總公司人員提取備用金后,分支機構會計需及時通知總公司記賬,并將相關單據原件一同寄回總公司(分支機構只留收據復印件)。 二、對分支機構個人借款的規定: 1、分支機構個人借款審批權限規定:
a、 借款累計余額在個人月工資的50%以內(含50%),由分支機構會計審批; b、超過個人月工資的50%并少于100%的(含100%),由財務中心審批; c、 超過個人月工資的100%并少于1萬元(含1萬元),由管理本部審批; d、1萬元以上由集團執行總裁審批。
嚴禁分支機構出納在未經相關人員審批的情況下向分支機構人員發放借款。
2、對于因出差原因需借款的員工,由該員工向分支機構經理提出申請,經分支機構會計審核后傳真總公司,按公司借款審批程序處理; 3、分支機構員工無生活費用,可向分支機構辦理借款;
4、原則上借款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對個人借款不按規定進行費用報銷或歸還時,分支機構會計必須從借款人當月工資中扣回;
5、對于未還清借款的員工,分支機構財務原則上不得再受理其新的借款申請。
第三章 費用開支管理
一、分支機構費用實行預算管理
分支機構會計于每月28日前向總公司財務中心報送下月的費用預算表,由財務中心據前期費用發生情況審核并報執行總裁批準后執行。分支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憑總公司審批同意報銷的金額報銷費用。
二、分支機構費用報銷審批權限
分支機構的費用支出單據統一按月寄回總公司,按公司報銷程序執行,分支機構無權在未經總公司核準情況下進行費用報銷支出。 三、費用發生標準及相應附件要求
分支機構費用支付的標準及相應的附件要求按本制度所附《分公司費用支付標準及報銷附件表》及《辦事處費用支付標準及報銷附件表》執行。 四、費用報銷流程
1、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差旅費報銷單,交分支機構經理審核費用支出的合理性,分支機構經理作為部門經理對報銷單簽字確認;
2、報銷人把經分支機構經理簽字的報銷單交分支機構會計,分支機構會計按《分支機構費
用支付標準及報銷附件表》的要求審核單據并填寫《分支機構人員報銷記錄與核定表》。其中,分支機構的一切公共支出,如房租、水電費、運輸費等由出納統一支付和報銷。對超支的費用會計應不予審核,如確為合理支出,由報銷人經分支機構經理簽字后直接向總公司申請,分支機構會計查核總公司的審批情況進行審核;
3、次月3日前,分支機構會計整理報銷單和《分支機構人員報銷記錄與核定表》并寄回總公司,按總公司報銷程序處理;
4、報銷單據完成公司的報銷程序后,由總公司主辦會計按審批情況補填《分支機構人員報銷記錄與核定表》的“同意報銷金額”、“扣款額”及“備注”欄,由財務經理核實后傳真分支機構出納,由出納按《分支機構人員報銷記錄與核定表》的“同意報銷金額”沖減個人借支或返還現金。
流程圖如下:
五、工資審核與發放流程
分支機構員工每月的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15日。
1、每月8日前,分支機構會計據本機構人員的工資標準和出勤情況制作上月工資表,經分支機構經理審核出勤情況簽名后傳真總公司財務中心;
2、總公司財務中心按相關人員的工資標準及人力資源部人事記錄審核工資表并按公司費用支付程序審核和報批;
3、財務中心把經核準發放的工資表傳真分公司會計并由出納發放工資; 4、分支機構出納發放工資后把發放工資單據交會計寄回公司。
對于離職人員工資的發放,由離職人員填寫離職申請表,按公司離職程序完成相關工作交接及交還公司所有的財物后,由分支機構會計核算工資并連同離職申請表傳真財務中心申請發放,嚴禁未經財務中心同意私自發放離職人員工資。
第四章 應收賬款管理
一、信用額度控制
每個會計期間總公司據分支機構申請,核發分支機構新一期的客戶信用額度表。分支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客戶信用額度管理。
1、授信額度的申請,嚴格按公司的信用管理制度執行,必須按時上報,經總公司審批后,方能執行。不允許未經審批先執行,以及超過審批額度執行。
2、分支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公司批準的授信額度,不允許超信用發貨。
3、分支機構應隨時檢查經銷商的信用執行情況,及時清收到期貨款。對到期未回款或不守信用的經銷商,申請取消信用額度,并對其欠款進行催收、清理。
4、對信用額度的調整,分支機構須提出申請,上報公司審批后執行。對連續三個月未提貨或提貨額少于授信額度的,分支機構應對經銷商進行清理,上報申請取消或調減信用額度,并對其欠款進行催收、清理。
5、分支機構不得與經銷商串通,私自提高信用額度或無款發貨、先貨后款,若有此類情況發生,公司將予以嚴懲。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
6、分支機構會計作為信用額度的直接控制人員,對超信用額度客戶不予簽名發貨,對無分支機構會計簽名的銷售訂單倉管如有出貨,將對倉管人員和相關業務員予以重罰。
7、如確需超過信用額度發貨,由分支機構經理向總公司提出申請,按公司審核程序執行。 二、對賬操作程序
分支機構應每月與有欠款的客戶進行應收賬款核對、確認工作。
1、次月3日前由分支機構業務部各業務員向會計提交各個客戶上月發貨、收款及欠款結余情況表,由會計審核后填寫“對賬單”(見附件三),簽名作實后提交業務員與客戶進行對賬。對賬單的金額、截止日期必須與總公司賬套設置的'會計期間一致。
2、業務員應催促客戶及時進行核對、并要求客戶在對賬單上簽章確認(如為單位,必須取得對方財務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如為個體,必須由對方老板簽章確認)。對于客戶有異議的對賬單,要求客戶在對賬單上詳細說明。
3、業務員收到客戶確認的對賬單后,應提交一份復印件由財務歸檔。對于客戶有異議的對賬單,業務員應及時與會計溝通,解決對賬差異,并重發對賬單,要求客戶簽章確認。
4、各業務人員必須按“應收賬款在誰手里就由誰負責清理”的原則,積極清理過去遺留的應收賬款,不得扯皮推諉。
5、業務人員離職時必須對所負責的客戶的應收賬款重新核對,取得客戶的確認并經總公司
審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對賬流程如下:
⑤復印對賬單由會計備檔
三、客戶返利
1、返利的標準:
a、 客戶經銷的產品必須是公司產品。 b、發行的新片、特價品不享受返利優惠。
c、 能享受銷售返利的客戶必須是與公司簽訂經銷協議的客戶。分支機構應與客戶商洽合作條件,并以書面形式報回總公司,經本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分支機構應將經審批后的返利合同送一份至總公司財務部備案。 d、客戶返利按月或季計算。
e、 客戶返利的計算以當月(季)的回款金額為基數進行返利的計算。 2、返利的程序:
a、 由分支機構業務代表提出申請,根據客戶的當月回款額,按當時與客戶商洽合作條件確定的返利率計算返利并提交分支機構經理審核。
b、分支機構經理據客戶的回款額進行審核并提交分支機構會計審核。 c、 分支機構會計確認回款額無誤后提交總公司按總公司返利程序執行。
四、應收賬款內部轉賬操作
客戶的應收賬款從總公司轉到分支機構管理或分支機構客戶轉入總公司管理,應按以下方式進行客戶管理交接:
1、總公司客戶轉到分支機構:
a、 由于總公司營銷策略的需要或其它原因需把客戶應收賬款轉到分支機構的,先由總公司業務員與相應的銷售會計進行內部對賬,并由銷售會計提供正式的對賬單簽字確認后由業務員與客戶進行對賬。
b、總公司業務員完成對賬并取得由客戶簽章的對賬單后,填寫轉賬申請單向相應的銷售會計提出轉賬申請。
c、 銷售會計接到申請單審核后轉交總公司主辦會計
d、總公司主辦會計在轉賬申請單簽名同意后傳真給分支機構會計
e、 分支機構會計通知分支機構經理指定相應業務員與客戶溝通確認應收賬款 f、 由分支機構業務員和會計進行確認應收賬款無誤后簽字回傳總公司
g、總公司主辦會計把由分支機構業務人員和會計簽名核實后的轉賬申請單轉交銷售會計轉銷客戶應收賬款
2、分支機構客戶轉入總公司:
分支機構客戶轉入總公司按總公司客戶轉到分支機構的轉賬程序進行類似的操作。 注:總公司主辦會計是應收賬款內部轉賬的關鍵控制人,未經其同意,分支機構會計或總
公司銷售會計不得接受其他人員的要求進行轉賬工作,造成應收賬款無法收回責任由相應會計承擔。
五、應收帳款的調整
1、對于客戶欠款(應收帳款)在客戶之間相互地轉移,必須取得客戶之間財產轉移的確認函,確認函后附貨品轉移的清單,該確認函在客戶雙方簽字后,經分支機構經理和會計確認后方可做為調帳依據。
2、客戶(總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客戶)要求對其現有庫存的滯銷品降價,以促進銷售,分支機構經理應派專人到客戶處清點商品,確定品名、數量、價格,編制一份清點表,由客戶簽字確認,經分支機構經理、會計審核后傳回總公司審批,以此作為調減客戶應收帳款的依據。分支機構相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損害公司利益。 六、發票開具程序
對于分支機構人員申請開具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按如下方式操作: 由相關業務員填寫發票開具申請單(附表四),交分支機構會計審核欠款情況、申請金額后傳真總公司財務中心,由財務中心按規定開具。
第五章 商品進銷存管理
一、商品調撥 1、商品調撥流程
(1)分支機構計劃員根據經銷商的購貨申請與倉庫的庫存情況,填寫“商品調撥申請單”,交分支機構經理審核。
(2)分支機構經理應查詢庫存及客戶需求情況,對“商品調撥申請單”認真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
(3)分支機構計劃員將經分支機構經理簽字同意的“商品調撥申請單”傳真至總公司指定的業務員。
(4)分支機構倉庫管理員收到貨物后,根據配送中心交貨清單上所列貨物清點,發現實際點收的貨物和發貨清單有誤的,立即檢查原因并填寫收貨差異表通知分支機構會計。
(5)分支機構會計在審核收貨品種、數量的真實性后傳真總公司相關業務員。 (6)總公司相關業務員按差異情況作相應處理并提請總公司會計調賬。
2、商品退貨流程
(1)分支機構計劃員根據倉管員的要求和預計的銷售情況,填寫退貨申請單交分公司經理審核。
(2)分支機構經理據庫存情況簽署審核意見。
(3)分支機構計劃員在取得經分支機構經理核準的退貨申請單后聯系托運并把退貨申請單和托運單傳真到總公司相關業務員。
(4) 總公司相關業務員在配送中心清點后與分支機構計劃員核對退貨差異。 二、商品銷售
1、分支機構商品銷售分現款現貨、先預收款后發貨、先發貨后收款(信用額度內發貨)三
種方式。
(1)現款現貨:客戶向業務主辦提出購貨申請,打單員打印商品銷售清單,經分支機構會計審核后傳倉管員備貨,客戶付款并在商品清單上簽名,財務收款并在銷售清單上簽名交給倉庫組織發貨。
銷售流程如下:
通知發貨
(2)先收款后發貨:客戶提出購貨申請、預付貨款給分支機構并將付款單據傳真給分支機構業務員,業務員對貨款確認并在客戶付款單據上簽字后交分支機構會計,會計查詢銀行收入戶收款情況,如由總公司代收款,由分支機構會計向總公司出納查詢到賬情況并在收到收款確認單后確認。在分支機構會計確認收到款后在商品銷售單簽字同意發貨交分支機構倉庫管理員,倉庫組織發貨。除部分有信用額度的大客戶與檔口現款提貨外,分支機構的銷售一律實行先收款后發貨的銷售方式。
銷售流程如下:
(3)先發貨后收款:對信用較好、回款及時、每月銷售量相當大的客戶,由分支機構經理根據客戶的銷售與回款情況制定信用額度,報總公司管理本部經理與總經理簽字后執行。嚴禁分支機構私自對客戶鋪貨銷售。
銷售流程如下:
2、客戶提出購貨申請,業務員接單后必須經分支機構會計審核(注意事項:如果為現款現貨和先收款后發貨的會計需審核收款情況、如果為先發貨后收款方式需審核是否已超出信用額度)簽字后,倉庫管理員方可發貨。會計人員根據銷售單與托運單作賬務處理。 3、客戶退貨
(1)客戶退貨的范圍:所退貨物必須是公司銷售給該客戶的產品。 (2)客戶退貨的審批權限
a、 該客戶本月退貨額累計在上月銷售額10%以內由分支機構經理審批;
b、該客戶本月退貨額累計超過上月銷售額10%的由分支機構經理向總公司申請經公司審核程序執行。 (3)退貨價格的確認標準
a、 對未破損、損壞的產品:按相應品種現時銷售價計價,如現時銷售價高于當時發出價,則按當時發出價計價;但如為新片裸碟退貨,按退貨時單價打8~10折計價; b、對破損、損壞的產品:按相應品種現時銷售價扣除0.8-1.2元/片計價。
(4)客戶退貨的操作流程
a、 客戶將擬退貨的產品名稱、數量、質量狀況傳真給分支機構的業務人員,業務人員按前述規定審核是否準予退貨。
b、對符合退貨條件的,業務人員報分支機構經理按權限進行審核或審批。經審批后業務主辦方可電話通知客戶予以退貨。業務人員復印兩份審批表,分別交分支機構會計與倉庫管理員。分支機構會計有監督退貨是否按規定執行的責任。
c、 倉庫管理員收到客戶退回的產品后,清點驗收后將一式三份的退貨清點單中的兩份分別交給會計和業務人員進行相關處理。
d、業務人員作為客戶退貨的責任人,對退貨的全過程進行跟蹤負責,并負責與客戶退貨的差異協調。
4、代發貨及代收退貨操作
因業務開展需要,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分支機構與分支機構存在的代發貨及代收退貨行為,其處理方法如下:
(1)代發貨操作:
a、委托發貨業務部門業務人員填寫委托發貨明細表,分支機構會計審核簽名后由業務
人員傳真代發貨業務部門,由代發貨業務部門開具銷售訂單;
b、代發貨公司業務部把代發貨銷售訂單及委托發貨明細表(傳真件)交由會計審核,
相關會計審核委托發貨明細表(傳真件)是否有分支機構會計審核簽名以決定簽名發貨;
c、倉庫管理員按經會計審核后的銷售訂單發貨并把托運單交由代發貨部門業務員保管; d、代發貨公司會計把客戶應收賬款轉到委托發貨公司核對收貨差異和催收。
a、 業務人員傳真經簽字的審批表到代收退貨的總公司或分支機構接口業務人員,由代收退貨業務人員復印審批表給倉庫管理員。
b、倉庫管理員收到客戶退回的產品后,清點驗收后將一式三份的退貨清點單中的兩份分別交給會計和業務人員進行賬務處理。
c、 代收退貨公司會計把客戶退貨額轉到委托發貨公司核對退貨差異。
三、庫存管理 1、存貨進出庫
(1)、分支機構的庫存商品,包括成品、裸碟、包裝材料、海報等(有門市的分支機構,其在門市陳列的商品,視同庫存商品),除因正常手續(如銷售、贈送產品)出庫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挪用公司商品。
(2)、庫存商品的出庫必須嚴格履行規范的出庫手續,嚴禁以手寫單的形式出貨。 (3)、分支機構倉庫主管(負責人)作為分支機構庫存商品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負責建立具體的管理制度,必須嚴格加強分支機構商品進出庫管理。
(4)、入庫的商品原則上不許外借,但為了豐富內部員工業余文化生活,特作如下規定: a、 內部員工借碟的申請,必須在分支機構經理和會計簽字后,倉庫方給予借出; b、借碟后歸還的時間:電影2天,電視劇7天;
c、 每次限借一套,前次借出的碟子歸還后方可再借下一次; d、同一品名、節目的碟子只能限拆包裝一套; e、 倉庫應指派專人負責借出碟的保管、登記工作。
2、盤點制度
為保證核算的真實性和加強庫存商品的監管力度,分支機構在每月月底必須對庫存商品
進行盤點,由分支機構會計出具盤點表及盤點報告(對盤點有差異的商品,必須查明差異原因),各相關人員(倉管員、會計、盤點人等)簽名確認,在次月隨費用單據及報表一同寄回總公司。 3、庫存合理化
為了保證分支機構庫存合理化,確保單品當月流通率不低于100%,避免出現商品缺貨或
過剩現象,由分支機構經理與業務員結合近三個月單品銷售量一同作出產品安全庫存量明細表,交總公司審批后由分支機構經理指定專人負責跟進,每月初3日前提交上月末《安全庫存與實際庫存對比明細表》到財務中心及管理本部審查。
第六章 審計監督
一、總公司成立專門的審計機構,配備專門的審計人員,依據總公司的授權,對各分支機構行
使審計監督職能。
二、總公司委派專門的審計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地分公司、辦事處,對財務收支活動、經
營管理活動、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性和內部控制情況進行審查并作出必要的評估。 三、分支機構的經理、會計、倉庫主管(負責人)離職時,應進行專門的離任審計,對其在任
職期間的工作績效、授權的執行或遵守情況、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等方面進行評估。 四、分支機構人員在審計人員履行職責時,應采取積極協作的態度,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不
得故意回避、刁難、阻撓和打擊報復。
五、分支機構人員對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為和審計結論存有異議的,可向總公司財務中心投訴或
申請復議。
第七章 其他
一、文本單據管理
1、分支機構應將總公司調撥單與分支機構產品入倉單粘貼在一起作為商品入庫憑證。 2、分支機構應將本分支機構銷售單及托運單粘貼在一起作為商品銷售憑證。 3、分支機構應建立客戶應收賬款賬袋,妥善保管客戶應收賬款確認資料。
4、分支機構應將上報總公司的所有申請、報告、報表等資料和總公司下發的所有文件、資料整理歸檔,分類保管。 二、合同及擔保
2、擔保
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因此嚴禁分支機構對外進行任何事項的經濟擔保。 三、其他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財務中心,在實行中將結合公司發展的實際情況進行改進和完善;
2、本制度經總公司副總經理及集團執行總裁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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