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簽制。
第三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學校設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五條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并予公布。
第七條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形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2)實驗小學教師管理制度(包括教師問卷調查總結報告、教師相關規定、制度、政策、通知等)
小學教育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制度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健全并規范學校教學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預防并及時、有效、妥善地處理各類教學事故,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建設良好的校風、教風和學風,全面提升教學質量,根據《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小學管理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教學事故是指教職員工在教學管理及教學活動中,因本人主觀過錯或過失所引起的,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教學質量,或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教學語言或行為。
第三條教學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二個級別:
Ⅰ.一般教學事故
Ⅱ.重大教學事故
第四條教學事故的類別
Ⅰ.一般教學事故
1.教師擅離課堂;上課遲到超過3分鐘、提前下課超過5分鐘。
2.教師不備課上課;上課無教案;完全使用舊教案上課或直接使用、抄襲別人教案上課。
3.不按學校課程安排上課;或未經學校職能部門批準,隨意調換課程、請人代課或代他人上課。
4.布置或批改作業馬虎隨意,不執行學校要求或遺失學生作業,影響正常教學。
5.教師布置大量機械重復和抄寫的作業,或布置超過規定的作業量。
6.教學內容出現知識性錯誤;組織課堂教學不力致使課堂教學秩序混亂。
7.無故不按時參加、或不按時完成、或不接受學校及上級部門布置的教學研究工作。
8.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上網聊天、打游戲、網購、炒股等。
9.工作時間內亂串辦公室,閑扯與工作無關的事,搬弄是非,挑撥同事關系,干擾他人工作。
10.學校屬辦公場所,學校工作人員帶領閑雜人員做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中午、下午放學后在辦公室聚眾打牌、打麻將等。
11.監考遲到3分鐘以上;擅自請人代監考;監考時以各種方式要求學生提前交卷。
12.在監考過程中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如抽煙、閑聊、看書報、打電話等);不嚴格履行監考職責,擅離職守。
13.教學設施設備運行不良或損壞,無特殊原因超過3天仍未報修或維修,影響教學活動正常進行或影響教學效果。
14.鈴聲、廣播聲不響,亂響,有誤差,影響教學活動正常進行。
Ⅱ.重大教學事故
15.在校時間隨意讓學生回家請家長、取物品。
16.教師在上課時間,撥打、接聽電話或收發信息。
17.教師酒后上課。
18.教學過程中遇到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妥善處理,造成事態惡性發展。
19.教職員工對學生有打、罵、停課、趕出教室或諷刺、挖苦、侮辱等行為;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0.違反有關規定,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或規定使用的教材教輔材料;擅自向學生發放輔導材料并收取費用,或向學生兜售輔導材料等。
21.歧視學困生;給學困生單獨編排座位;隨意拒絕學困生上課,將其趕出教室或學校;不給學困生批改作業,或脅迫其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等。
22.組織或變相組織、直接或間接參與有償家教、違規辦班等。
23.索要、變相索要、收受家長貴重禮品。
24.學生曠課逃學,課任教師發現學生不在課堂,未能及時向班主任教師通報;班主任教師接通知后未能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因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
2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學校教學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
26.任課教師無故不讓學生參加考試。
27.監考中對學生答題進行暗示、提示。
28.由于監考人員失誤,造成考試結束后收回試卷數與參加考試人數不相符;不按要求裝訂試卷;遺失學生試卷、考試成績,致使學生成績無法確定。
29.批閱試卷不認真,出現差錯在5分以上或判定等級失誤;經核查,一個班級(或一個考場)需要更改成績(等級)的試卷份數超過該班級(或該考場)試卷總數的3%。
30.對學生考試違紀行為不制止、不上報;放縱考生舞弊;對突發事件處置不當,導致考場秩序混亂。
31.違反規定,私自更改學生考試成績或等級。 32.教學設備、設施不能及時供應;教學實驗器材、用品等不能及時供應或準備不充分。
33.因校內原因造成停水、停電而未能及時修理,導致教學活動中斷,影響教學秩序和教學進程。
34.校舍、教學設施設備損壞未及時上報,維修前未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上報后管理人員未及時維修或施工管理不當而影響正常教學,造成安全事故。
35.因工作不當引起家校糾紛被家長投訴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經學校查實,產生較壞影響。
第五條教學事故處理程序
1.教學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或發現者、知情者應及時報告學校教導處或校長室。
2.查實后,需填寫《教學事故認定處理表》,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并及時報告分管校長、校長及職能科室。
3.責任人可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訴,學校核定事實后簽署意見。
4.嚴重教學事故需及時報告校長室,一般教學事故視情況報告教導處。
第六條教學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任何事故均應明確責任人,不能以單位或部門代替。單位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對教學事故故意隱瞞或拖延不報者,應視作責任人參照處理。
一般教育教學事故:視情況給予校內批評,并按學校有關章程處理。一學期發生一般教學事故兩次即作重大教學事故處理。
重大教育教學事故:
要求事故責任人作書面檢查,并全校通報批評。 2.后果及影響嚴重者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當年師德考核、年度考核均定為不合格。
3.因失職造成學生意外傷害,責任人必須全額賠付相關費用,觸及法律者,交付司法部門依法處治。
學校鋼琴訓練中心琴房(實訓室)使用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琴房使用制度
(一)學生必須有老師帶領才能進入電鋼琴房練琴。
(二)學生進入琴房后,先檢查電鋼琴、桌椅、墻壁、門窗等是否損毀壞,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管理員,劃清責任后方可練琴。否則,將由發現問題時的練琴者理賠損失。
(三)琴房內嚴禁吸煙、吐痰、會客、用餐、吃零食;嚴禁亂竄琴房,大聲喧嘩;不準在電鋼琴上堆放重物,不準隨便挪動和拆卸琴房設施;不準向窗外隨便仍東西;不準在琴房墻壁上亂貼亂畫;不準遮蓋琴房門上的觀察窗。
(四)琴蓋要小心輕放,不準亂砸琴鍵,避免灰塵進入琴鍵影響琴的音質;不準帶水杯進入電鋼琴室,防止水倒入琴中損壞電鋼琴,違者按規定處罰。
(五)學生嚴禁私自配制琴房鑰匙,不準爬窗或私自撬門進入琴房,任何時間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琴房。
(六)琴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嚴禁在琴房內使用電器(手機充電器、烤火爐),或私自亂拉電線,亂接開關,違者將給予嚴懲。
(七)練琴結束離開琴房前要做到蓋好琴蓋、關好窗戶、熄燈并鎖好門,應自覺注意保持琴房內外的環境整潔。
(八)要愛護學校鋼琴及其他設施,故意損壞或人為造成不必要的損壞,照價理賠,情節嚴重者上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處以罰款。
(九)服從琴房管理人員的管理,學生不得在琴房進行與練琴無關的其它活動。
二、琴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必須按規定參加實訓課,嚴禁穿拖鞋、背心進入琴房,不得在室內亂涂、亂丟、亂吐,不得將食品帶入琴房,不得大聲喧嘩、打鬧。
(二)鋼琴設備若有故障應及時通知指導教師,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移動、更換儀器設備。
(三)琴房沒電時,不得隨意搬弄電閘,整個實訓過程由教師控制供電。
(四)實訓過程中要嚴謹認真,做好記錄。嚴禁未搞清楚正確操作程序前亂操作,以免產生誤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嚴禁把琴房的電線、插排、配件等帶出琴房外,不得在教室私自充電。
(六)實訓結束后應及時做好各工位和室內的衛生工作,- 8 -關好門窗,切斷總電源,經指導老師檢查合格后方可離開。
(七)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琴房管理員負責琴房的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定,杜絕事故隱患,定期對琴房的安全防范工作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安全制度的問題要及時糾正;每月一次電源開關、電器和線路的檢查,發現故障、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報修,并做好記錄備案,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健全黨內監督制度,規范民主決策行為,嚴格執行學校“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的通知》精神,現就學校“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提出如下要求:
1.事前報告。學校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應及時填寫《“三重一大”事項報告表》,并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向聯系學校局黨組班子成員、市教育主管部門政工科及相關科室報告,主動接受監督。
2.事后備案。學校“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后,應填寫《“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情況備案表》,連同相關材料于決議形成后3個工作日內報送市教育主管部門政工科備案。
3.工作要求。學校要高度重視“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管理,嚴格執行事前報告、事后備案制度。凡涉及到學校“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必須經學校班子會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凡涉及需要由黨員大會或教代會、工會等討論決定的,需先經學校黨支部或行政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提交黨員大會或教代會、工會通過;凡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要依紀依法分別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機制,保障學校教育科研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集中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預算由校級公共收支預算和二級單位收支預算構成,相關職能部處(以下統稱部門)是編制校級公共預算的主體,學院和獨立核算的.非法人實體(以下統稱二級單位)等編制本單位預算,全資及控股的法人單位獨立編制預算,報學校備案。
第三條 各二級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預算管理規章制度,確保經費安排客觀合理,編報程序合法合規,預算執行嚴肅有效。
第四條 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全面完整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第五條 預算年度自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職責與分工
第六條 校黨委常委會是學校預算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審定年度財務預算。
第七條 校財經領導小組負責審議學校年度預算草案,對預算編制工作進行指導。
第八條 財務處是學校預算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一、制訂學校預算管理規章制度;
二、匯總編制預算草案;
三、落實和分解學校預算任務;
四、對預算執行進行監督和分析,編報財務決算草案;
五、指導二級單位預算編報和執行。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食堂管理,規范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會計核算,根據《市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施細則》、《教育廳、物價局、糾風辦關于加強中小學校食堂管理的工作意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中小學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范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 學校食堂必須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會計人員,按照規定設置總帳、日記賬、明細帳,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日清月結.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履行管理、督查的職責,并接受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伙食費按成本確定收取標準。伙食費標準要根據當地學生家長的承受能力和市場物價水平,經學校伙食管理小組(或伙管會)集體研究制定。伙食標準要根據食堂的盈虧情況和市場物價等因素進行適時調整.伙食費標準需提高時,應在一定范圍內舉行有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
第五條 收取伙食費時由學校食堂財務人員出具收據,并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收費后按班級匯總造冊,以便核查。
第六條 實行刷卡服務的食堂,學校食堂財務人員要對開出的收據和充值微機輸出的收費匯總表進行核對,核對清楚后憑收據和匯總表記收入帳。
第七條 收取的伙食費必須當天存入學校食堂在銀行開設的專戶。學校食堂在銀行未開設專戶的,收取的伙食費作為往來存入學校的基本戶。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八條 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菜金、水電煤氣、配料等。“其他支出"含為食堂服務的臨時工工資、餐具及設施的添置和折舊、食堂的小型修繕等。
第九條 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
第十條 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由出售人簽章或簽字,經辦人、值日廚師、保管員、食堂管理員簽字后報學校分管領導簽報,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 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采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
第十二條 各學校食堂可按伙食費收入的8%提取物價風險準備金,用于米、油、肉、煤等物價上漲時學生伙食質量的保證,物價風險準備的'計提按學期作增減變動調整。
第十三條 各學校食堂按伙食費收入的8%計提修購基金,用于食堂設施的購置和小型維修。
第十四條 各學校食堂按伙食費收支結余40%計提福利基金(根據財文字【1998】15號);余下60%用于補助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的開支。
嚴格控制學生食堂伙食成本。學生食堂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不得以盈利為目的,飯菜定價應遵循公平、公開、合理和誠實信用原則,明碼標價,不得隨意漲價。農村中小學校(含縣級市、縣、鎮)學生食堂的毛利率要嚴格控制在20%以內;城市中小學校學生食堂的毛利率要嚴格控制在25%以內。(桂教【20xx】21號)
第四章 物資采購及管理
第十五條 大宗物品采購要實行招標,肉、米、油、煤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食品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六條 學校成立采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采購,采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獨和固定人員采買。每次采購結束時要做好采購記錄備查。
第十七條 購進的物資要不相關聯的人員辦理有驗收手續。非當日耗用的物品要辦理入庫手續,領取當日耗用庫存物品要辦理出庫手續。
第十八條 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每天結出余額。學校要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反映盈余情況. 第五章 檢查監督
第十九條 建立信息反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民主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員、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料采購、伙食質量等問題進行舉報。定期召開就餐師生代表、家長代表座談會,主動征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每月至少向就餐師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公布和反饋,對調查滿意度較低的必須責令食堂整改,并對食堂管理者和責任人進行必要的人員調整和經濟處罰。校長、伙食管理小組(伙管會)要經常了解市場供求信息,掌握監督、處理問題的主動權。
第二十條 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1。原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生要求仍采用的
2.價格明顯高于批發市場,甚至高于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商暗中勾結,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4. 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反映強烈的。
第二十一條 學校成立民主理財小組,要有工會、教師、學生會干部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代表參加。民主理財小組每月集中一次,理財結果通過一定形式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執行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及時與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財務科聯系。
學區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義務教育經費財務管理,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順利進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總校下發的《財務管理制度》,在保運轉的前提下,結合我校經濟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
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 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
",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2、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4、因總校取消了小學招待費,需要煙、飲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時,及時到總校聯系購買,總校不予購買或不批準購買,則任何人來校不特殊招待。否則誰擅自購買誰付賬.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
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伙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并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4
財務工作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和保證,為加強財務工作管理,根據《會計法》和《全體人員規則》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如下規定:
1、為了認真執行財務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在學校校長統一領導下,由一位副校長直接分管財務工作。
2、對財務工作,實行收費公示制、財務公開制,收支兩條線,并接受執法部門的檢查、監督。
3、管好國家下撥的經費,根據撥款擬定各項預算,準確地掌握經費運用、周轉、變化,做到計劃開支,滿足教學,達到收支平衡,辦好決算。
4、通過勤工儉學等形式多渠道自籌辦學經費努力改變校園面貌,及教學環境更新教學設備,改善教職工的福利待遇。
5、財務人員必須執行主管領導“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帳目有憑有據,報帳時應先由財務按照規定進行核實后,由主管領導簽字生效結帳。
6、建立健全嚴密的財務傳遞制度,做到手續完備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使財務工作逐步達到正規化、規范化、科學化。
7、嚴格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做好各項財務工作充分運用會計資料經濟效果,提供真實數據,預測經濟形勢,當好學校參謀。
8、有計劃地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素質。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依法理財,勤儉節約,正確處理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籌集業
資金;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三、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人員一般情況下包括報賬會計和財產保管員,在校長領導下和財務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管理學校財務活動。
2、學校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枝術職稱、任職資格、交接手續、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執行。學校的財務管理活動由財務負責人具體組織與實施。 l
四、學校預算管理
1、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教學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執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預算包干數)、定額
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辦法。
3、學校年度部門預算的編制,包括正常經費的編制、項目支出
的編制。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均要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的編制要堅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量入為此收支平衡”的原則,不編赤字預算。
五、學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
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費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
不得隨便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
3、收入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搞賬外賬。
4、根據物價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要求,學校每學期開展收費自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支出管理
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支出。包括:專款支出、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支出。
(一)、具體要求
1、各項支出要按批準的部門預算和規定的經費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執行,嚴格審批手續,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不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2、對所有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應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隨意擴大范圍、提高標準。
3、對專項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原則,項目支出要嚴格按政府采購招標條例執行。
七、結余及其分配
1、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一般收支結余和專項資金結存。其中:專項資金結存是指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及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2、結余分配。年終結轉時,學校的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外,按規定的比例在結余中的一般結余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事業基金,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學校收支差額。學校應力爭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八、學校資產管理
1、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 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各種債權等。貨幣資金包括:備用金和銀行存款。學校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紀律。()債權包括預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等。
3、固定資產管理按《羅湖區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
(1)、學校財產管理由學校分管財產的領導、財務、保管、使用等部門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門要求,使用統一的財產管理軟件進行電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盤點:每年十一月份學校財務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財產清查和盤點核對。
4、報廢和轉讓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負債管理
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項、應繳財政專戶、應繳稅金、代管款項等要加強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學校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即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2、事業基金是指無特定用途的凈結余資金,主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經費超支。3、固定基金是指學校所擁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和其他專用基金等學校要加強監督管理。
十一、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一)每年根據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寫出學校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事業支出明細表、固定資產分類表、基數表、專用基金表、結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1、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結構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改進措施等。
2、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有關生均收支指標等。
十二、財務監督
對學校的財務情況要定期實行校務公開。堅持學校財務公開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學校每月在校務公開欄里對學校叫財務收支狀況要進行公開。張貼學校整套的會計月報表,會計報表中應附項目支出明細表。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高中、職業技術學校食堂財務管理,規范中小學、幼兒園、高中、職業技術學校食堂會計核算,根據《關于全區中小學學生食堂停止執行綜合毛利率管理規定的通知》(桂教財基〔20xx〕5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縣中小學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范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按照規定設置食堂總賬、日記賬、明細賬,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日清月結。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履行管理、督查的職責,并接受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中小學校食堂收入是指食堂為師生提供伙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含學生自愿入伙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代辦伙食費收入)、財政補助收入(寄宿生生活補助、營養改善計劃資金)、其他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經營服務為依據,不得將學校的小賣部收入其他非食堂服務收入記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轉移食堂收入,不得挪用或私設“小金庫”。
第五條向學生收取的伙食費,月末按實際發生的伙食費確認食堂收入,實行按期(月或學期)結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在食堂就餐的教職工伙食費,應與學生同菜同價,據實結算,確保學生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當天存入學校食堂在銀行開設的.專戶。學校食堂在銀行未開設專戶的,收取的伙食費作為往來款項存入學校的基本戶。
第三章成本支出管理
第八條食堂成本分為“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設備折舊成本”和“管理費用”。“原材料成本”包括糧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產品、蛋奶、調料、燃料、水電費和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應在學校行政事業費列支的內容和其他與食堂經費無直接關系的支出。“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各項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險等;學校教師等非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人員經費支出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設備折舊成本”包括食堂專用的各種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設備、交通工具等,根據不同設備折舊年限,按月計提折舊,但不包括各類財政性資金投入的學生食堂設備折舊。“管理費用”包括食堂工作人員日常辦公用品費、差旅費、郵電費、培訓費、設備維修費等。
第九條以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為學生提供完整午餐的食堂成本,只有“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成本”包括糧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產品、蛋奶、調料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燃料、水電費、人工成本及管理費用的支出。營養餐人工工資由縣財政撥款支付人工費;燃料、水電費、管理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列支;營養餐使用的設備不計提折舊。
第十條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按規定簽章或簽字,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員、食堂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簽字后報學校領導簽批,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采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嚴格控制學生食堂伙食成本。學生食堂要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并嚴格規范食堂成本支出核算。
第四章物資采購及管理
第十二條大宗物品采購要實行定點采購,學校組織采購小組以招標形式確定供應商。肉、米、油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食品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采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采購,采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獨和固定人員采購。每次采購結束時要做好采購記錄備查。
第十四條購進的物資要經與采購物資不相關聯的人員辦理驗收手續。非當日耗用的物品要辦理入庫手續,領取當日耗用庫存物品要辦理出庫手續。
第十五條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每天結出余額。學校要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反映盈余情況。
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六條建立信息反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民主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料采購、伙食質量及食堂安全等問題進行舉報。定期召開就餐師生代表、家長代表座談會,主動征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每學期至少向就餐師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公布和反饋,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校長、食堂管理小組(伙管會)要經常了解市場供求信息,掌握監督、處理問題的主動權。
第十七條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一)原材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生要求仍采用的。
(二)價格明顯高于批發市場,甚至高于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商暗中勾結,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四)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反映強烈的`。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7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㈠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㈡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㈢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㈣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㈤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了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㈠根據國家發展事業的方針批準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㈡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范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㈢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㈣根據核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㈤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8
一、校長職責
全面負責學校的后勤財務管理工作,堅持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引導后勤人員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管理好學校的校舍、設備和經費;嚴肅財經紀律,努力增收節支,對學校的財務開支進行審批檢查。
二、結報員職責
在校長領導下,協助校長分管學校后勤財務工作,是學校后勤財務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責任者。
1、協助校長制定各項后勤管理制度并貫徹執行,制定學校后勤工作計劃。
2、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遵照勤儉辦學的原則,盡可能地利用好有限經費;審核票據;編制學校的經費預算,科學使用經費。
3、負責學校的財產管理。根據教學等方面需要,合理添置、使用和保管學校財產,充分發揮其效益。
4、負責學校的校園建設和校舍管理。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對校園建設進行科學規劃,進行校舍的建設、使用和維修。搞好綠化、美化,保持校園的整潔,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
5、負責學校食堂管理工作。
6、搞好學校學生生活。
7、負責對學校后勤工作人員的管理。加強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后勤隊伍素質,使之樹立起服務育人觀念。
8、有計劃地征求教職工對后勤工作的意見,及時向校長匯報工作,經常向校務委員會匯報后勤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校務委員會成員的意見。
三、出納員職責
1、統一負責管理學校現金收付工作。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學習并熟悉財務制度,切實按照財務制度和標準辦理各項收付報銷手續。按照規定,該收的`收,該付的付,受理報銷單據,應予嚴格審查。如發現憑證不實,手續不全,耐心解釋,加以拒付。
2、具體負責學校原始憑證的報銷、收集、分類、匯總、傳遞等工作。
3、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真實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所有支出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物品驗收人等簽字,發票要素必須齊全,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報銷,未經審核同意不得辦理支付。
4、妥善保管好現金、支票等,銀行日記帳及現金日記賬不能出現赤字。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
5、做好各項代付款項和水電的收付工作,做好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
6、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事務。
四、保管員職責
1、樹立愛校如家和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
2、負責全校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維修材料等物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物資的出庫、入庫驗收登記手續。物資入庫一律開箱開包點數、驗收質量,逐項入庫登記,及時發放辦公用品、教材、作業本、生活用品、維修材料、清掃工具、桌凳等,對庫存物資要按規定建立帳本,與出納配合定期盤點對帳,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4、物品報損報廢,必須得到領導批準。
5、勤儉節約,細心保管,防止積壓、浪費、損壞、被竊,作到物盡其用,使用合理。做好保養工作。
6、經常檢查各班的課凳桌、門窗、玻璃、黑板及一切公物的保管情況,并做好檢查登記,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
7、做好防盜、防霉、防火等物品安全工作,搞好庫房衛生。
8、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事務。
五、支出管理制度
1、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
2、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3、按照區教育局的規定,學校所有支出實行報賬制。出納員具體負責學校原始憑證的報銷、收集、分類、匯總、傳遞以及資金的收支等工作。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審批程序。領用各種用品要登記、簽名,做好明細。所有支出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物品驗收人等簽字,發票要素齊全后交分管簽字審批,最后由校長審核同意后方能報銷;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報銷,未經審核同意不得辦理支付。
六、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是為師生服務的單位,是學校的一部分,其資產屬學校所有。
2、食堂由學校統一管理,不以營利為目的,應本著學生自愿、為師生服務的原則,在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伙食質量,讓師生享受質優價廉的服務。
3、食堂實行獨立核算,按規定設置賬目,賬目公開清楚,定期向教職工公布。
4、食堂的收入必須存入區結算中心的帳戶,不得坐收坐支,不得以個人存入折子戶。
5、食堂大宗物品實行定點采購,采購時食堂負責人、出納員應當參加,必要時分管行政要參加,供應商必須證件齊全,支出時要求供應商提供發票。
6、食堂保管員必須建好物資帳,定期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如實反映盈虧分管領導要經常檢查物資保管情況。
7、采購回的物資保管員必須開箱開包及時驗收入庫,出入庫必須辦理手續。
8、食堂報銷的票據必須有售貨人(要寫明售貨人姓名、住址)、采購人、驗物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校長審核同意方可付款。
9、與食堂無關的支出不得在食堂帳列支。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9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 學生學雜費收入。
d) 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 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 學校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 學
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 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 經費使用管理
1、 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供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 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b) 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 財務部門各經辦
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 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雹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 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 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責任幫助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為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確保財會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二、學校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則的規定。
三、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范、手續齊備,并有預算指標。
四、購買物品的發票及報銷
1、購買物品前要落實經費來源,申購貴重儀器設備的,要經過校長室的可行性論證。
2、購買時應認真了解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從企業取得的購貸發票的內容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填制發票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發票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發票,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持有效發票向財務報銷時,其發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手續。
5、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學校統一辦理。
五、差旅費報銷
按規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具體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預借差旅費數額等,火車票粘貼前應除去非面額硬紙部分,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粘貼在報銷單背面。經報銷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后向會計室辦理報銷手續。
六、預算
每學期開學后,財會人員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各項經費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經費預算計劃,做到專款專用,杜絕開空頭支票。
七、結帳和審計
1、學校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理全期帳目,做到民主理財。
2、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1
學校報賬員要按照中心校統一要求,健全各種登記簿。
收支明細登記簿使用現金日記賬序時登記。借方根據一級報賬員核發的備用金和每次報賬時取得的備用金補充數登記,貸方根據各種原始憑證逐筆進行登記(當支出原始憑證在報賬時因不合規被退回時,應在貸方用紅字沖銷)。債權債務登記簿使用三欄式明細賬分往來單位進行登記。根據本學校發生債權、債務的合規憑證登記債權、債務增減變動情況。
固定資產登記簿使用三欄式明細賬,按固定資產具體名稱進行登記。根據縣會計中心提供的`“單位固定資產增(減)通知單”登記本校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每學期末,學校要組織相關人員對本學期所發生的收入、支出及時進行稽核,并分別將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本期余額、上期余額、合計結存等稽核情況寫出文字小結,所有參加稽核人員簽字并加注日期,由學校報賬員保存,并報中心校復印件一份備查。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食堂管理,規范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會計核算,根據《市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施細則》、《教育廳、物價局、糾風辦關于加強中小學校食堂管理的工作意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中小學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范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學校食堂必須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會計人員,按照規定設置總帳、日記賬、明細帳,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日清月結。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履行管理、督查的職責,并接受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伙食費按成本確定收取標準。伙食費標準要根據當地學生家長的承受能力和市場物價水平,經學校伙食管理小組(或伙管會)集體研究制定。伙食標準要根據食堂的盈虧情況和市場物價等因素進行適時調整。伙食費標準需提高時,應在一定范圍內舉行有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
第五條收取伙食費時由學校食堂財務人員出具收據,并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收費后按班級匯總造冊,以便核查。
第六條實行刷卡服務的食堂,學校食堂財務人員要對開出的收據和充值微機輸出的收費匯總表進行核對,核對清楚后憑收據和匯總表記收入帳。
第七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當天存入學校食堂在銀行開設的專戶。學校食堂在銀行未開設專戶的,收取的伙食費作為往來存入學校的基本戶。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條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菜金、水電煤氣、配料等。“其他支出"含為食堂服務的臨時工工資、餐具及設施的添置和折舊、食堂的小型修繕等。
第九條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
第十條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由出售人簽章或簽字,經辦人、值日廚師、保管員、食堂管理員簽字后報學校分管領導簽報,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采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
第十二條各學校食堂可按伙食費收入的8%提取物價風險準備金,用于米、油、肉、煤等物價上漲時學生伙食質量的保證,物價風險準備的計提按學期作增減變動調整。
第十三條各學校食堂按伙食費收入的8%計提修購基金,用于食堂設施的購置和小型維修。
第十四條各學校食堂按伙食費收支結余40%計提福利基金(根據財文字【19xx】15號);余下60%用于補助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的開支。
嚴格控制學生食堂伙食成本。學生食堂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不得以盈利為目的,飯菜定價應遵循公平、公開、合理和誠實信用原則,明碼標價,不得隨意漲價。農村中小學校(含縣級市、縣、鎮)學生食堂的毛利率要嚴格控制在20%以內;城市中小學校學生食堂的`毛利率要嚴格控制在25%以內。(桂教【20xx】21號)
第四章物資采購及管理
第十五條大宗物品采購要實行招標,肉、米、油、煤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食品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六條學校成立采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采購,采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獨和固定人員采買。每次采購結束時要做好采購記錄備查。
第十七條購進的物資要不相關聯的人員辦理有驗收手續。非當日耗用的物品要辦理入庫手續,領取當日耗用庫存物品要辦理出庫手續。
第十八條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每天結出余額。學校要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反映盈余情況。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九條建立信息反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民主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員、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料采購、伙食質量等問題進行舉報。定期召開就餐師生代表、家長代表座談會,主動征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每月至少向就餐師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公布和反饋,對調查滿意度較低的必須責令食堂整改,并對食堂管理者和責任人進行必要的人員調整和經濟處罰。校長、伙食管理小組(伙管會)要經常了解市場供求信息,掌握監督、處理問題的主動權。
第二十條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1、原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生要求仍采用的。
2、價格明顯高于批發市場,甚至高于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商暗中勾結,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4、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反映強烈的。
第二十一條學校成立民主理財小組,要有工會、教師、學生會干部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代表參加。民主理財小組每月集中一次,理財結果通過一定形式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執行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及時與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財務科聯系。學區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義務教育經費財務管理,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順利進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總校下發的《財務管理制度》,在保運轉的前提下,結合我校經濟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2、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4、因總校取消了小學招待費,需要煙、飲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時,及時到總校聯系購買,總校不予購買或不批準購買,則任何人來校不特殊招待。否則誰擅自購買誰付賬。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伙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并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3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情況,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經常性開支外的大額支出,應向中心學校校長寫出書面報告,經中心學校校長研究同意后,方可列入預算支出。
3、年度支出,不得超過當年收入。
4.未經允許不要花錢。未經校長中心校批準,計劃外費用不予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200元以內,由校長審批;
(2)、開支200元以上,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通過,由校長負責審批。
2、審批程序
(1)所有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證明人簽字,最后由校長簽字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報賬員不得付款,報賬員不能入帳,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報賬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確需舉辦大型活動,需由分管領導擬定報告。經過教代會研究決定,校長可以批準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并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費用由報賬員每月支付一次,并帶回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后。先斬后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報銷上級各種收費發票時,應出具上級收費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出差六安車費報
20元∕來回1趟。每天生活費20元。
2、培訓、學習、考察、參觀需集體生活、住宿、坐車、培訓費按發票報銷。
四、財務原則:
1、賬目日清月結,期末整理公布。
2.控制開支,民主理財。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4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財務制度》及《建湖縣教育審核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岡上小學)、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市或縣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購買時提供提供定額發票的需用發票粘貼單做好封面報賬。(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手工填寫的發票財務部門不得給予報銷。
5、臨時工工資等的發放,由總務處編制工資表,按人員造冊,注明標準、時間,并須相關人員簽字。臨時工工資、農民工勞務費等統一由總務處按照標準編表蓋章后,報后勤校長審核,校長簽批后到會計室報銷,學校臨時工工資每學期結報一次。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須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復印件。證明和復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單程飛機票的(乘坐飛機者需經縣級以上主管領導批準),可比照同程火車硬臥票價的標準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采購金額單筆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辦理轉帳結算,并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500元者,必須提前3天告知會計室,個人要履行暫借手續(憑上級通知,填寫好借條報后勤校長審核后到校長處簽好意見),借用現金的總額不得超過總費用的50%。否則由本人自己墊付,待學校會計室有現金時再按規定結算。
4、報銷時間規定:學校定為每周星期二下午會計室收各部門或個人手續齊全已經審核和批報的票據,周五學校報賬員到縣審核支付中心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覺遵守。
三、往來帳款結算的要求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書面說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報校長審核批準。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于購物后一周內到會計室結帳。
3、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會計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帳不結,后帳不借”的原則。
四、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正職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分管校長審核,校長批報后,方可到會計室辦理結算。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會計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采購的需有“物資采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保管簽收,屬政府采購項目的必須有政府采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或文件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并經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核后報校長審批。
3、報銷多張定額發票、事業收據時,經辦人需填寫“發票粘貼報銷單”;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后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粘貼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于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票據中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批報人等有一個未簽的,會計室不得接收發票。
6、報賬員每周五到審核支付中心完成審核支付工作后,須在下周一把報銷的現金轉交學校出納會計,出納會計收到現金必須當日兌付,做到現金不截留,不挪作他用。
(三)相關業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1、紅十字互助金,特困生減免等均由學校紅十字理事會根據上級關規定辦理,政教處監督執行。社會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政教處及紅十字理事會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并報校長室審批后,由會計室發放。
2、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40元,由夫妻雙方單位各發50%,直至小孩14周歲。由學校會計室于每年年底造冊,報支付中心審批后在工資卡上發放。
3、喪葬撫恤費、遺屬補助費由總務處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會計室監督執行。其他費學校工會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4、零時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加浮動)由總務處部門負責考核并按學期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后到學校會計室報銷。
5、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采購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在月底前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分管校長簽名后報后勤校長審批,履行手續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兩人以上購買,超過千元以上購物必須經校務會或教代會研究確定。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會計室報銷(低值易耗品的購買統一歸口縣勤工儉學公司)。
6、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教學儀器或專用材料,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學校請示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進行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簽準報銷、后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采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并到會計室報銷。
7、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部門預算的安排執行,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采購手續,憑采購單經校長簽批后到學校會計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采購單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簽批后至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凡部門預算沒有安排的,原則上會計室一律不予支付,若是有特殊原因的,需說明情況,填制《物資采購申請單》報校長室批準后,按歸口性質交總務處辦理采購,并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最后持簽批后的發票、《物資采購申請單》、《固定資產入庫單》、情況說明至學校會計室辦理結算。
8、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員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準,憑開會文件及校長室批準通知由教導處調度課務,填制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內需到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部門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后左上角整齊粘貼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滿一天)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區0元,市區內12元,特定地區20元(特定地區是指廣東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廈門市)不滿一天的不享受,已享受承辦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市內交通費3元,包干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當天往還的,可加發一天的市內交通費,出差時自帶交通工具的,不再享受市內交通費,出租車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5)“差旅費報銷單”先經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核,再由校長批報,最后到會計室報銷。(外出學習、聽課或培訓的差旅報銷時由帶隊人報銷,報銷時需提供相關文件或教科室出具的《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安排單》)職工出差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核銷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會計室有權拒付。
9、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準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
①、住宿費、往返路費按上面差旅費開支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
②、縣內不發伙食費補助,
③教師繼續教育和職稱學習費用自理。
(2)教師參加本科段或大專學歷教育的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10、招待費:
學校來人是否招待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每10人一桌不超過300元),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小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接待的必需有校長批準,所有接待都必須由接待經辦人填制《公務接待審批單》報校長批準,辦理招待費結算時附后。招待費報支時,必須具批準后的《岡上小學公務接待審批單》、發票和酒店的《菜單》,齊全后方可到分管校長處進行審核,最后到會計室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不支付招待費用。校內安排的工作餐由后勤校長根據需求審定統一安排,總務處承辦并負責定期結報。
11、校內零星維修和綠化等項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所有零工在結算時,必須到地稅局或建安處開具正式建安發票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12、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預算的80%。
13學生講義、學校行政打印:
講義由教務處主任簽準,經過校長辦后到學校文印室打印。行政打印需要外出打印的需由分管校長同意,校長辦簽批到指定打印社打印。打印社需憑簽批的打印單開地稅發票經總務處核價后(總務處暫時按如下標準審定:打印版面費3元,復印A4每張0.4元,超過100頁的安講義費標準執行,以上均為含稅價),報校長室審核、報批,最后到會計室結算。
14、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費:
(1)學校公務用車權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校長辦根據用車人數和性質安排車型,用車前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填寫“岡上小學公務用車申請單”用車,報校長簽同意后予以安排,[上限標準暫定為縣市內:直接接或送120元,用車達半天的150元,用車一天的為250元,以上均為含稅價]。結報時車主需提供地稅的正規稅票和《岡上小學公務用車派單》(需一票一單)發票經校長辦主任見證后,報校長審核、批報,再到會計室結算。
(2)學校來人招待用煙由出納購買,校長辦使用記錄,校長辦結報時需提供《岡上小學來客接待用煙清單》,結報時要把用煙清單作為附件結報。
(3)辦公室安排的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要嚴格控制,不得私用公報,并做到按月結報。
15、教職工的各類獎金、福利、津貼補助等按規定納入績效工資計算,學校在公務費內不再列支。
16、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會計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說明情況并報校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17、本制度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18、本制度20xx年xx月xx日修訂,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往年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5
1、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制定每年的學校財務計劃、年度預決算并進行公布,總務處應定時向校長報告財務情況。
2、學校財務由一位校長分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校內一切獎金都由學校統一收支,集中管理。
3、支付單據一律實行“一票三章制”即所購物品單據由經手人簽字,證明或驗收人簽字,主管人簽字后才能報銷。
4、學校各室各部門實行政費包干制,經費按年度預算使用,余留超扣(不能超出預算總額的10%)。
5、購買專控物品或單價500元以上物品須由總務處提出意見,校長審批才能購置。
6、教育經費要保證用于教育事業,專款專用,不準擠=占、挪用。
7、因公出差的差旅費報銷,必須由分管領導簽名,附上會議通知才能報銷。
8、按國家會計制度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檔案資料。加強收款收據的'統一管理。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06-03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06-03
【精選】小學財務管理制度07-05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經典)11-10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2-06
小學財務報銷管理制度02-06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02-02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06-05
(經典)小學財務管理制度06-06
(經典)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