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必備[15篇]
現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分配和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設財務部,部門下設會計和出納崗位。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部門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財務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七)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各項費用報賬工作。
(二)按照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組織公司的財務核算工作、賬簿登記工作和會計報表編制工作。
(三)組織公司倉庫的盤點工作,撰寫盤點報告。
(四)負責處理公司的各項稅務工作。
(五)根據公司的要求,匯總編制統計報表。
(六)按規定裝訂和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七)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及時處理銀行未達賬項。
(八)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盤點現金,做好現金的日清日結工作。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按時登記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每月1日前完成報表編制工作,由財務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檢查工作。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八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十九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授權被授權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二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則上采取轉帳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提取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由會計審核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四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按要求整理歸檔。
第三十五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六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名義存入銀行的;
(六) 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業務信息和財務信息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 個人能力原因,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 則
(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二)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オ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六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條財務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二條財務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第三條財務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并結合實際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第四條財務人員應當按照會計制度、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要求進行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五條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第六條財務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第七條財務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第八條公司和子公司應當定期檢查財務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并作為會計財務人員晉升、晉級、聘任專業職務、表彰獎勵的重要考核依據。
第九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條移交人對移交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如因未辦妥會計資料、憑證檔案的移交和未了事項的說明而造成手續不清、帳務混亂,甚至經濟損失,監交人和接交人均應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二)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等有關資料、實物的內容。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財務人員交接,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交接,由財務分管領導負責監交;子公司的會計機構負責人交接,由子公司負責人、公司財務部派人共同監交。
第十四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一)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三)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
(四)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對會計電算化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二十二條會計機構負責人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財務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第二十三條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十四條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數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監交人一份,本公司財務檔案保管人存一份。
第二十五條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或單位領導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撤銷時,必須留有必要的財務人員,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清理工作,編制決算。未移交前,不得離職。單位合并、分立的,其會計工作交接手續依此規定辦理。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3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賬。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不得借給他人。
7、現金出納人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人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戶和輔助賬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人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賬。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賬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賬,出納人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人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賬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賬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賬賬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人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賬款管理
1、應收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賬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登記相應的賬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賬,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得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人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3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提前預警資金需用狀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投資、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10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xx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遇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四、附則
1、所有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東)會議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4
一、建立和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制度,促進企業管理整體水平提高。
企業內部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記錄管理及填報制度、定額管理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及清查盤點制度、價格管理制度、財務預算制度和財務分析制度。根據財務管理基礎工作的要求,我們公司實行崗位責任制,規定每個職工必須做什么、什么時候做、在什么情況下應怎么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做錯了怎么辦等細則。這樣,每個崗位的每個責任者對各自承擔的財務管理基礎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通過實施這些制度,有效地加強了企業在經營環節中的原始記錄、計量、消耗、定額、驗收等工作,提高了企業管理整體水平。
二、建立和健全商品購銷存環節管理辦法,規范企業流動資產管理行為,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確保資產完整和增值。
1、在商品購進環節,我們制訂了煙糖公司規范進貨行為規定、進貨貨款管理辦法和進貨過程管理辦法,來規范企業進貨決策和進度行為,把好進貨關。
《規范進貨行為規定》的主要內容是,進貨決策按照下列程序進行:第一步,進貨人員提出進貨商品的品名、規格、進貨單位、數量、進價和預計銷價、預計全部銷完時間、毛利、利潤等情況;第二步,各職能部門提供刊物進貨商品的適銷、價格、庫存等情況;第三步,決策人員根據進貨人的意見和各職能部門的資料綜合分析,進行決策。
針對貨款的安全性問題,我們在《進貨貨款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貨款支付程序和貨款審批權限,落實進貨責任,確保資金安全與完整,防止商業詐騙。
針對進貨中的回扣問題,我們在《進貨過程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在購銷業務中的返利和回扣一律入帳,嚴禁各經營部私設小金庫或個人私拿回扣。
2、在商品銷售環節,我們制訂了煙糖公司《銷售貨款管理辦法》,目的是加快銷貨款回收。對已銷商品貨款,本著"誰銷售,誰負責收款"的原則,做到錢貨兩清;對代銷商品,要充分了解代銷方資信情況,要簽訂合同,明確付款期限。這樣既擴大了銷售,又保證了資金安全。
3、在商品儲存環節上,我們建立《商品排查制度》,每月全面排查一次,專項排查及時進行。在保證銷售的前提下,大力推廣小庫存和零庫存,使商品做到適銷對路,勤進快銷。
三、建立和健全自我擴張和自我約束的企業財務機制,確保企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1、建立與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相配合的滾動式三年財務
計劃。引入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在全面預算的基礎上編制出企業滾動式財務預算,以便在資金上"長計劃、短安排",處理好留存、舉債、吸收或對外投資幾個方面的關系。
2、加強資金日常調度與控制,繼續推行定額管理、指標控制、完善內部銀行等一整套辦法,落實內部各層次、各部門的資金管理責任制。盡量避免無計劃、無定額使用資金。
3、企業負責人更迭,其任期目標應遵循企業戰略發展目標,以保證滾動式財務計劃實施的連續性、協調性。
四、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客觀要求,嚴格執行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和會計監督。
1、關于資產的安全和增值問題。我們在制訂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時,首先考慮的是資產的安全和合理運用,使之發揮最佳的經濟效益。制度明確規定"因業務需要領用支票或匯票,須填寫業務用款通知單,寫明原因,并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凡用款在萬元以上的以及需要預付貨款的,必須由公司經理審批"。這樣,資金的使用權基本集中在公司最高決策層,防止和避免了一些可能發生的風險及損失。
2、關于落實企業內部責任問題。我公司很早就建立了內部責任會計制度,對各部門的經營收益、成本費用、部門利潤進行分別核算。近年來又建立和健全了企業內部的部門承包經營責任制,使各業務部門對自己一年的任務、目標做到心中有數。這對于調動各部門的積極性,努力做好做足生意,節約費用開支是有促進作用的。但承包不等于放棄管理,還必須建立一套內部的約束機制。因此,我們在內部控制制度中明確規定了各部門的權力責任,做到分級負責、職責分明、相互制約。
3、關于會計監督問題。會計監督不單純是對一般費用報銷的審查,而應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從企業的經營資金籌集、資金運用、費用開支、收入實現,一直到財務成果的產生。為了保證會計監督作用的正常發揮,我們在制度中規定:"公司財會股在公司經理室經理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嚴格按照制度辦事,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正確核算,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進行稅收籌劃,維持投資者權益,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監督檢查。""凡違反國家財經紀律,違反"兩則"、"兩制"和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本公司財會股有權拒絕執行。"從而強化了會計監督職能,保證了會計制度的落實和有效執行。更多財務管理制度文摘點這里下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壓縮包附湖北某知名財務總監認證培訓機構XX公開課程安排:《企業戰略》《績效管理》《財務報表解釋》《預算管理與內部控制》《財務戰略》《納稅籌劃》《劍橋高級財務管理》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5
一、企業財務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需要對預算的范圍、編制依據、預算審批與調整、預算監督與考核等內容進行規范。但從執行情況看,在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分析、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不盡完善之處,難以輔助、支持企業財務決策。
1、財務預算目標偏離了生產經營實際
財務預算目標從屬于、服從于企業目標,但在企業活動中常常會出現嚴格按預算規定,始終圍繞預算目標,而忘卻了首要職責是實現企業目標的狀況。究其原因,一是沒有恰當掌握預算控制力度,二是預算指標沒有很好地體現企業目標的要求,或是經濟環境的變化造成預算目標和企業目標的偏離。為了防止預算控制中出現目標置換,一方面應當使預算更好地體現計劃的要求,另一方面應適當掌握預算控制力度,使預算具有一定的靈活性。2、財務預算指標的確定缺乏科學、合理的依據
沒有以科學求實的態度認真編制,而是流于形式。對預算的編制多采用“經驗論”,以簡單的百分比增長模式確定預算,不能有效協調企業本部與各基層單位的目標。由于缺乏一套科學、合理的預算指標定額標準,各基層單位在預算編制中盡量多列成本,少列收入,使預算的執行結果難以保證。企業內部的財務預算管理還不到位,企業預算管理體系基礎薄弱。
3、財務預算的過程監控措施不力
有些企業對財務預算管理比較粗放,對預算執行過程監控不及時,權責劃分不明確,財務預算體系不能及時反映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落實相關責任;有些企業則認為應對企業未來經營的每一個細節都做出具體的規定,實際上這樣做會導致各職能部門缺乏應有的余地,不可避免地影響企業運營效率。
4、財務預算分析方法有待改進
主要表現在,對預算執行情況多采用手工編制各項預算分析報表,而且多使用傳統的簡單的數據統計分析方法,以經驗定論,沒有充分引入相應的數學方法、數學模型,使財務決策、分析定量化,使預算分析結論不能客觀、準確的反映生產經營實際狀況。原因是企業雖然實現了會計電算化,但僅實現以機代賬,沒有建立以預算管理為中心運轉的企業現代化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尚未有效發揮企業網絡財務的管理效能,沒有開發、建立一套與財務、生產、業務流程相對接的預算管理軟件,增加了統計分析的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和準確性。
二、加強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的'基本思路
企業加強財務預算管理,使其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需要堅持下面幾點基本原則或思路:
1、提高企業對財務預算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意義重大,應當重視財務預算管理工作,提高對財務預算管理的認識,由財務部門牽頭,各職能部門之間要做好內部協作和管理工作,推進財務預算的順利進行。企業應當重視財務預算管理工作,提高企業對財務預算管理的認識,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經濟責任制的依據。
2、確定客觀、合理的財務預算指標
預算盡管是大型企業集團治理企業的有效手段,但它并非萬能的靈丹妙藥,不同的企業需要結合自身特點,制定適合企業的預算及管理管理方式,不能照搬照抄別人的模式。要使預算做到科學合理,就必須進行詳細的調查研究,深入實踐,細分預算對象,考慮各種內在和外在的影響因素,掌握足夠大的信息量,只有這樣才能使預算做到科學、嚴謹,可行性強,不致流于形式。
實行財務預算管理不只是財務部門的工作,而是整個企業內部各項資源的最優整合,它的系統性和戰略性要求企業銷售、生產等各業務部門共同參與,僅僅依靠財務部門是不可能單獨完成預算管理重任的。財務部門,要主動做好協調工作,對各有關部門給予具體幫助,協作相關部門要樹立全局觀念,為財政預算工作提供方便,積極幫助查找資料;對有爭議的事項,共同探討,達成共識。オ
三、加強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對策與建議
企業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可以考慮從監控、分析、反饋、考核等環節建立動態監控機制、綜合分析機制、反饋機制、激勵與約束機制,以提高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水平。
1、建立財務預算的動態監控機制
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企業各級主管領導授權審批的權限和范圍,分工負責,在預算指標內進行審批,并承擔控制預算的經濟責任。
預算執行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預算項目管理和控制水平,預算管理工作最大的難度就是日常控制,各部門要在月底前后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編制次月的月度財務預算報至財務部門,每月重點放在日常跟蹤和調控上,當月預算未完成的部分,力爭在下月的滾動預算中補上,可以改善預算控制不力,執行進度不均衡、年底結算資金超支額較大等問題。
2、建立財務預算的綜合分析機制
為了讓管理者了解財務預算內容,便于審議、分析、考核、監督、作出決策,層層落實預算責任,也為了使經辦人便于編制財務預算,需要設置各項表格。財務預算的編制流程,是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后財務預算,并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及各預算執行單位應當充分收集有關財務、業務、市場、技術、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有關信息資料,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比率分析、比較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等方法,從定量與定性兩個層面充分反映預算執行單位的現狀、發展趨勢及其存在的潛力。由財務預算委員會定期召開財務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當預算數和實際完成數不同時,這個分析既要考慮客觀情況的影響,也要考慮主觀因素的影響,找出差異的原因,以利于以后預算的制定和企業經營策略的調整。
企業可以建立月度分析例會制度。每月由預算執行單位根據上月預算指標完成進度,認真編寫財務分析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揭示費用控制的難點和重點。由財務部門、基層單位主要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對財務分析報告進行討論,進一步分析單位內部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制定應對策略、加強內部管理措施,以保證生產經營高效平穩地運行。對完成較差的主要預算指標、矛盾突出的重點單位,列為跟蹤監控的重點對象,深入調研,組織力量專項幫促,分析費用增減變動的主客觀原因,提出整改、補救措施加以控制。
3、建立財務預算的反饋機制
財務預警系統以企業信息化為基礎,對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潛在的風險進行實時監控。建立財務預警系統,就要求對預算執行過程定期進行實質性測試,通過測試,將實際數與預算數或其他標準數進行對比,考察可能出現的變動趨勢,確定差異的性質,反映出企業目前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可以按月采取下預警通知單的形式下發的有關的責任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提出警示,隨時調節實際過程,以消除差異,順利實現預算指標。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體系,有效利用網絡資源加強預算監控,是預算管理面臨的新課題。應當開發包括管理軟件在內的廣闊的網絡資源,提高預算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把預算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起點。
財務預算軟件與生產用軟件互聯,實現財務預算系統與銷售、供應、生產等系統的信息集成和數據共享,使企業集團生產經營能沿著預算管理軌道科學合理地進行。
財務預算軟件與財務部軟件系統互聯,使財務預算可隨時匯集財務會計信息,查詢子公司資金流向、避免了傳統手工填制預算表的弊端,保障了預算管理信息傳遞的效率和質量,有效地支持了企業集團的決策能力,增強了競爭力。
通過財務預算互聯網,實現財務信息與業務流程一體化,實現規避財務風險,提高預算使用效率的目的,逐步引進國外先進的預算思想,變革內部管理模式,合理預算資金,配置資源,全面實現企業集團預算管理的水平。
4、建立財務預算激勵和約束機制
預算作為一種價值化的目標體系,在期末終了,對其執行和完成情況,也應通過合理的程序進行考評,獎優罰劣,體現客觀公正,發揮預算的激勵和約束作用,為此,建立合理的預算考評體系是十分必要的。應實行人本主義的法治,要達到制度約束與人性化自我控制機制的統一,管理科學與管理藝術的統一;財務預算工作的生命線是考核與獎懲,要通過科學的方法進行考核,改革舊的、固有的激勵政策,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嚴格的考核機制,確保預算管理體系真正發揮效益。企業應結合自身特點制定好各自的《預算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內部規章制度,嚴格預算的約束機制,規范完善企業預算管理工作。由各級預算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各項預算執行分析考核會議,結合年度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與預算執行單位負責人的獎懲掛鉤,并作為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管理的參考。將預算管理與激勵機制相結合,對完成指標的給予獎勵,沒有完成指標的給予懲罰。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 銷售部門的各項銷售活動,除及時結清款項外,均應簽訂銷售合同,并將簽字生效的合同副本提交財務部一份,作為發票審核和貨款結算的依據。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同時將定期將窗口表、銷售進度表以及房產局等管理部門測繪結果報財務備案。
第二條 銷售專用發票或專用收據由財務部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購并登記保管。
開票員領用時應辦理領用登記手續,發票、收據開完后應及時交銷,以舊換新。財務部應在一個星期內將已開發票的存根聯與入賬記錄進行核查。
嚴禁開票員私自購買發票及收據,不得打白紙條收款。
第三條 繳款 客戶交納定金、房款一律于當日存入銀行,任何人都不得坐支或挪用、借用銷售款。
開票:小定可以開具公司自制的收據,大定必須開具稅務機關專用收據。開發產品的銷售在未結清價款前不能開具正式發票,或者只能就收到的價款部份開具正式發票。收據換發票的必須將原收據收回。開票時必須填寫開票人、收款人及日期。一般不得開具紅字發票。
第四條 xx公司所屬各公司的各種銷售折扣政策須報xx公司批準后執行,同時將批準后的折扣政策報xx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五條 銷售折扣由銷售部門提出,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批準,財務部門核對無誤后入賬。
銷售折扣、折讓需要辦理退款的,客戶還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及收款收據。如因測繪面積與原銷售面積差異需要辦理退款的,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第六條 財務部門應根據銷售計劃等資料,加強與銷售部門的'工作聯系,隨時掌握收款進度及應收賬款的變化情況,督促應收賬款的催收,加速貨款回籠。
第七條 銷售分析:
(一)銷售分析應分別由營銷部門和財務部門按月進行。
(二)營銷部門側重分析銷售計劃的執行情況、價格變動情況。
(三)財務部門側重分析銷售收入和銷售利潤的完成情況,并對影響銷售利潤的各種因素做出分析,提出改進建議。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分配和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設財務部,部門下設會計和出納崗位。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部門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財務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七)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各項費用報賬工作。
(二)按照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組織公司的財務核算工作、賬簿登記工作和會計報表編制工作。
(三)組織公司倉庫的盤點工作,撰寫盤點報告。
(四)負責處理公司的各項稅務工作。
(五)根據公司的要求,匯總編制統計報表。
(六)按規定裝訂和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七)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及時處理銀行未達賬項。
(八)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盤點現金,做好現金的日清日結工作。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按時登記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每月1日前完成報表編制工作,由財務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檢查工作。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八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十九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授權被授權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二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則上采取轉帳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提取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由會計審核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四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按要求整理歸檔。
第三十五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六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名義存入銀行的;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業務信息和財務信息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個人能力原因,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二)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オ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第六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8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存在問題
(一)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思想較為落后
中小企業管理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統一,這給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尤其是一些個體或者私營的中小企業中,企業中存在著十分嚴重的集權現象,在企業財務管理方面不夠規范和明了,職責劃分不夠清晰,存在著越權的行為,對財務的監控不夠嚴格,會計信息的準確性不高等一些問題,這些都與財務管理思想的落后有著重要的關系。
(二)中小企業很難進行融資
我國的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最大的一個難題就是很那找到合適的擔保,融資較為困難。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第一,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存在的風險要比大型企業大,融資需要較高的成本,其負債率十分高,這對企業的信用等級產生著很大的影響;第二,目前我國的一些相關政策,對于國有大型企業照顧較多,享受的優惠也較多,這就使得中小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處于不利的地位,很難進行借助相關的優惠政策進行融資;第三,目前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以個體和私營企業為主,而銀行對大型國有企業較為重視,對這些小的私人企業沒有太大的興趣,在為其服務時積極性不高,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最后,在我國,為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服務的部門和機構相對較少,使得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很難獲取有效的幫助和擔保,造成融資的困難。
(三)中小企業的投資能力不強
在企業中,投資是一種十分重要的理財手段,在我國的中小型企業中,其投資能力還不強,在投資時較為隨意和盲目,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首先中小企業在投資時資金不足,銀行的貸款利率有很高,這在無形中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增加了困難,使得其不敢輕易去投資;其次,中小企業在投資的過程中,重注較多的是短時間內的利益。我國中小企業本身的資金實力不強,主要是通過向銀行貸款來維持企業的發展,這就使得進行投資時的風險增大,更加追求投資的短期收益;最后,中小企業在投資時不夠謹慎,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很難找準市場發展的方向,對一些高風險的行業進行投資,以求獲得高收益,這給財務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進入二十一世紀,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這就需要對現有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變,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以往傳統的"家長制"的財務管理方式,對企業內部制度的平衡造成了危害,使得財務管理制度不能與企業組織結構、管理經營理念等形成有效的統一,制約著企業的發展。我國中小企業在資產結構、成本管理、負債率控制和現金流向管理方面都要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要根據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出現的實際問題,面臨的實際情況對其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使得其與企業活動的其它方面達到有效的統一,協調發展,使得企業能夠健康的發展,在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
(一)更新管理觀念和模式,提高員工素質,做好對企業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雖然財會工作的對象是企業的資金,工作的內容是對資金的使用、籌集、投放和分配等等,但是這些活動都受到相關人員的支配。要全面提高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使其熟練地掌握先關知識,這樣才能確保企業能獲得較好的效益。但是在如今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企業員工的素質普遍不高,相關財務人員的素質達不到標準,普遍采用家族式的管理,沒有對財務管理制度給予足夠的重視,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不夠清晰。要想使這個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要加強對在崗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其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同時還要加強對企業全體員工的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文化水平和管理素質,為企業的發展獻言獻策,這樣才能夠有效的改變企業原有的管理觀念和模式,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嚴格有效的監督管理
1、明確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以及企業中各個部門的具體職責,進行有效的監管。在企業內部要落實和執行好職務分離制度和授權批準制度。在具體的財務活動中,以業務的實際情況為基礎,規劃授權批準的程序和范圍,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企業員工的行為進行約束,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授權就不能開展有關的業務;在對經濟業務進行處理時,要嚴格執行職務分離制度,將業務涉及到的`所有職責進行劃分,不能將其分配給同一個人,讓有關人員之間進行有效的相互監督和檢查,避免在工作中出現錯誤和違規行為;在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中,對每個人和每個部門的權利和職責進行明確的劃分,相互之間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從整體上使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內部的資金管理體制。資金是一個企業的命脈,是企業進行財務活動的基礎和前提。但是資金的多少不決定著一個企業的成敗,一個成功的企業定是能夠對企業現有資金進行科學的配置,以實現利益的最大化。為了使企業的資金使用率得到提高,要做好以下幾點:首先,對資金的有效需求量進行準確的核定,在對事前和事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控制時可以依靠資金預算編制,從而確保資金的正常使用;其次,做好對資金使用的分析,對資金的流入和流出進行有效的控制,做好對資金的管理,明確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責任,使企業的高層掌握資金使用的決策權;最后,強化對資金審批制度的管理,要根據資金的具體情況,有步驟的確定有關的審批人,保證資金的有效使用。
(三)對本企業多出的理財環境進行深入分析,制定有效的理財策略,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風險
企業的正常發展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實施受理財環境的影響很大。企業的任何財務活動都是在特定的財務環境中開展的,財務環境對企業財務活動有一定的制約作用,理財環境的改變會導致財務管理的各個方面出現變化,影響著財務活動的有效進行。目前對財務活動產生較大影響的理財環境主要有經濟、金融和法律環境等。企業在經營和投資時所用的資金大部分來自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所以,金融環境對企業的財務活動的影響最為顯著。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上三個環境的變化,會對企業的資金運轉、投資和籌資產生直接的影響。這就要求財務人員,要對經濟、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識有充分的了解,從整體上把握三者的發展趨勢。由于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較大的困難,這就要求財務人員更要做好對理財環境的研究,在環境變化中做好企業的財務工作,確保企業的健康發展。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9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
對財務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門領導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一章財務機構的設置及職能:
公司設財務部,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負責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融(籌)資信貸、成本管理;
4、參與工程項目招標、預(決)算;
5、了解掌握有關政策、稅收;
6、配合公司領導協調財政、銀行、稅務、審計及相關部門的關系;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財務工作。
第二章:會計人員的設置及職責:
公司財務部人員設置:財務經理、主管會計、出納、收款員(現在暫不設置此崗位)。其崗位職責如下:
(一)、財務經理:
1、決定部門內的人員配置。
2、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3、配合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資金。
4、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效益。
5、督促、指導本部門人員工作。
6、配合公司領導協調財政、銀行、稅務、審計及相關部門的關系;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7、負責審核記帳憑證、管理總帳,按時編制報表;按時繳納各項稅款。
8、及時、準確的向公司領導提供財務資金、成本、費用信息;并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9、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10、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主管會計:
1、按照會計法和有關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等規定,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充分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認真做好經營活動財務分析,協助財務經理定期檢查、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的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領導的財務金融參謀。
3、負責會計憑證審核和編制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認真編制財務報表及納稅申報,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及時報送。
4、正確運用和登記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做到帳帳、帳證、帳表三相符,及時、準確編制成本表、費用表、銷售月報表正確反映本企業經濟活動情況,為公司經營管理提供會計資料。
5、管理銷售臺帳,并負責與銷售部定期核對無誤,督促銷售房款回籠,并審核銷售部門業績。
6、做好債權債務的管理和清對工作。嚴格審查有關合同規定的預付帳款條款,掌握預付帳款的支付情況。根據部門資金計劃編制公司月度資金計劃,并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7、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核算工作,并定期協同辦公室清點資產。
8、負責工資、費用、成本、利潤、稅金等核算計提及審核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根據開發經營的進度,作好資金籌措調整,及時安排資金周轉調度。根據銷售合同及實際工程進度,辦理預收款的收取及房款的結算。
10、根據工程承發包合同,會同工程部等職能部門審核工程備料和工程進度款的拔付、回籠和結算工作。
11、按期計算工程成本,竣工后核算實際成本,銷售后及時計算經濟效益。
12、核算公司應繳納的稅費,并作出相關財務報表、憑證、帳目。
13、配合人事管理部門對各部門、各員工工作進行業績考核,獎罰處理。
14、負責會計檔案的裝訂、保管工作。
15、與出納定期核對現金庫存余額及帳實相符情況。
16、完成公司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出納:
1、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按照國家財會法規、公司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認真辦理提取和保管現金,完成收付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保證資金安全;
2、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錢;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3、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做到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4、支付工程材料款和工程進度款時,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原則上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5、正確編制涉及現金、銀行的記帳憑證,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月結月清。并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無誤,銀行存款按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每月末及時編制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及時編制資金周報和月報上報有關領導;
6、為了及時發現和防止現金收付差錯,各單位財務部負責人或指定的其他財務人員每月終了后應會同出納人員盤點庫存現金一次,保證賬賬相符、賬款相符。出現諸如人員變動或其他異常情況應隨時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發現長短款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7、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金額和批準手續,控制使用限額和報銷期限;
8、負責督促出差或采購人員及時報帳,堅持“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9、按時辦理工資發放及其他員工福利工作;
10、負責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簽發支票時,要登記“支票使用登記簿”和“印簽使用登記簿”;
11、公司財務章和法人章要分開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12、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收款員:
1、售樓現場負責向客戶收取房款,向客戶開據收據,及時將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銀行賬戶,并填制收款明細表與出納交接;
2、根據收款手續制作銷售明細資料并交財務部主管會計核對無誤后登記入賬;
3、與銷售部門協調一致,辦理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宜;
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的總的要求及審批流程:
(一)、費用原始單據要求:
1、所有費用須取得正規有效的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據),不得以其他票據充抵。如確因合理原因無法取得發票,應由經手人說明,按財務部門要求取得其他合適的票據代替或進行妥善處理。
2、發票應寫明:接受單位名稱(xxx有限公司)、業務發生日期、品名(服務內容)、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對于品名規格較多、無法在一張發票上列明的,應另附銷售(服務)單位蓋章的明細單作為發票附件;接受單位名稱不得使用如“xxx”等簡稱;發票要求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一致;出票單位印章齊全;無涂改(挖補)現象。
3、報銷附件齊全。要求驗收的,應將驗收單作為報銷附件;報銷人預先在財務部門借款的,應注明借款額;簽訂了合同的還應在報銷單上注明合同日期和名稱。
(二)、費用報銷單填寫:
1、差旅費用報銷一律由出差人填列公司統一使用的《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單應詳細列明:
報銷人所在部門、填報日期、報銷人姓名、職務、出差事由、出差起止日期、單據及附件張數、起訖地點等基本內容,并按《差旅費管理制度》規定填列機票費、車船費、住宿費、出差補助、其他費用金額。并在“出差人”一欄簽名。
2、其他費用一律由經手人填列公司統一使用的《費用報銷單》,詳細列明報銷所屬部門、報銷日期、單據及附件張數、報銷款項用途、金額等內容。并由本人在“領款人”一欄簽名,不得由他人代簽或由他人仿簽。
3、報銷人應在報銷單“用途”一欄簡要列明費用發生時間、地點、事由(特殊情況除外),如招待費報銷應填寫“×月×日招待××公司×××等幾人,陪同人員:×××”、“交辦公區××年×月×日至×月×日電話費”、“購××部用××物品×件”等,禁止簡單填寫“招待費”、“電話費”、“辦公用品費”等。否則,審核人有權退回重新填寫。
(三)、原始單據粘貼:
1、使用公司統一的《原始單據粘貼單》,沿裝訂線邊沿由上往下、由左往右進行粘貼。要求單據厚薄分布均勻、排列整齊、單據上邊及左邊邊沿保持平整。一張粘貼單無法粘貼完時,可分幾張粘貼。
2、數量較多的定額發票如停車費、市內交通費、招待費等。應將相同票面金額進行分類,按金額大小順序從上往下粘貼,以利財務審核。
3、除財務制度規定可以按月累積、一次報銷的費用外,不同經濟內容或不同時間發生的業務,應分別填列報銷單,不得混合報銷;同一經濟內容應合并報銷,不得人為拆分。否則,審核人有權退回報銷單據。
(四)、報銷審批流程:
1、經手人按規定要求粘貼單據、填列費用報銷單;
2、部門負責人審核計算:主要審核是否符合費用管理制度、費用內容及金額是否真實、是否與請示內容相符合;
3、財務部審核:
(1)是否符合費用管理制度、費用支出是否經過相應的核準程序、費用審批應附的驗收單、其他必須的附件是否齊全;
(2)發票及附件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要求;
(3)費用報銷單填寫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原始單據粘貼是否規范;
(4)是否存在不同經濟內容或不同時間發生的業務混合報銷,或同一經濟內容拆分報銷現象;
(5)是否有應扣還的賬面借款及其他應收、應扣款項,并計算實際付款金額;
(6)審核完后在單據上簽字。
5、總經理批準。
6、出納:
(1)按照實際批準的金額,沖減未入賬借款后計算實際付款額;
(2)由報銷人在“收款人”一欄簽名,并同時支付報銷款項;
(3)在費用報銷單上蓋“付訖”戳記。
7、總經理離開公司且報銷人確實需要當時報銷費用的,由出納電話請示總經理同意后報銷付款,總經理回公司后當天,出納應取得總經理補簽。
二、借款管理
為加強員工借款管理,減少資金不合理占用,規避借款壞賬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員工借款管理。
(一)、借款分類及管理
1、員工借款分為臨時借款、備用金借款。
(1)、臨時借款是指員工因業務原因須以現金支付相關款項,臨時向公司借支一定額度的現金,待業務結束后報銷還款的行為。主要包括:公關招待費、差旅費、汽車修理費、零星采購費、會議費、福利活動費、以及其他臨時借款。
(2)、備用金借款是指員工因業務需要須以現金支付相關款項,且發生頻率較高、發生金額相對固定,須向公司借支一定額度現金,在一定期限內用作業務周轉的現金,如車輛加油費、過橋過路費、伙食費、公司領導及其他部門需多次周轉使用的日常業務招待費或其他費用等。
2、員工借款前必須合理預計額度,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核。超出合理額度的部分,財務部門有權核減,按合理額度審批。
3、備用金由使用人根據業務性質或預計金額提出申請,報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
4、備用金額度的有效期為一年,到期須重新核定。
5、臨時工和試用期員工不予借款,有業務需要時,由同行員工或部門負責人借支。
6、借款必須用于公司業務需要,禁止各類私人借款。
(二)、借款程序
1、臨時借款及備用金借款均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說明所屬部門、日期、借款用途、金額、預計還款日期等內容。
2、借款10,000元(含)以上,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提前進行資金安排。
(三)、借款審批:
1、臨時借款及備用金借款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財務負責人、總經理批準。
2、借款人將審批后的《借款單》交財務部,出納現金會計據此付款;
3、財務負責人或總經理離開公司,相關人員確實需要當時借款的,由出納電話請示相關領導后先行借款后補批準手續;
4、臨時借款嚴格遵循“前清后借”的原則。所有借款人在發生新的借款時,財務部主管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0
一、 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 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 應盡快解決。
8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 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 內部牽制:
1、 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 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 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1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存在的問題
(一) 缺乏創新理念與思想
長期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有其自身的諸多弊病,缺乏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思想觀念相對陳舊,存在嚴重的小富即安等問題,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步伐。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還缺乏創新理念與思想,傳統的財務管理思想影響根深蒂固,中小企業管理者沒有給予財務管理及其制度創新充分的重視,而將主要的精力集中于生產和銷售等方面。不注重學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經驗,因此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等方面具有明顯的滯后性,難以從根本上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真正實現全面的創新。
(二)缺乏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
在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人才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是全面推動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動力源泉。當前,中小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還缺乏專業化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人才。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在綜合素質方面顯得相對落后,而且大部分中小企業不注重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其知識理念相對陳舊,尤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更是缺乏基本的意識與能力。同時,很多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存在較大的問題,更不愿意花費較大的成本從外部引進先進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型人才,外部的先進理念與方法難以順利流入到中小企業中,使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面臨人才匱乏的嚴重問題。
(三) 缺乏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中小企業制定和實施任何發展戰略的過程中,制度具有強有力的保障性作用,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中小企業的相關制度還不完善,難以全面服務于其財務管理各項工作,因此創新的步伐緩慢,難以取得預期的成效。一方面,很多中小企業沒有在內部建立和完善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其財務管理工作停留在簡單的核算層面,因此在創新方面難以實現質的飛躍。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還沒有針對中小企業的發展需求,制定相關的制度措施來保障中小企業順利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步伐。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模式改進的對策建議
(一)創新理念與思想
中小企業要想全面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必須要首先創新理念與思想,使其在現有的財務管理模式下突破傳統思想的束縛,不斷學習和借鑒其他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法與理念,對比自身存在的問題對其進行改進和優化,并逐步摒棄傳統的財務管理思想,向著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模式推進。同時,要促使企業管理者充分重視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并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承擔起重要的責任,對各項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完善財務預算與決算,不斷進行自主學習,規范財務管理部門的各項工作。根據自身的發展需求逐步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全面服務于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其綜合競爭力。
(二)培養和引進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
中小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對其現有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使其掌握現代化的財務管理理念與方法,并提升其財務管理的綜合素養,使其能夠隨時接受到最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及方法,并在實際的工作中不斷對其進行實踐和改進,為中小企業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奠定良好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小企業必須要轉變傳統的人才管理模式,通過完善激勵機制、薪酬機制、績效考核機制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進行資金等方面的投入,從外部引進一批專業化的財務管理創新人才,為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團隊注入新鮮的血液,為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創新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
(三)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
制度層面的保障是中小企業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新模式的關鍵所在,也是唯一的保障。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一方面中小企業要根據其內部管理的現狀,從企業的發展戰略出發,對其財務管理工作進行重新審視,發現其存在的問題,并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有效的規范,有效的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制定出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模式,供中小企業參考和學習,并給予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有效的指導,使其能夠在現有的條件下順利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以此強化對中小企業發展的保障作用。
三、總結
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已經成為當前我國中小企業實施的一項重要發展戰略,其直接關系到中小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從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存在的問題來看,應該要從創新理念與思想、培養和引進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等方面出發,全面實現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創新,實現企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顏陸玲.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創新探析[J].決策與信息(中旬刊),20xx(05).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2
財政部是公司悉數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處置與履行機構,擔任公司平常財政處置、籌資處置和財政剖析作業,其作業規模和職責首要有:
1、擔任公司財政處置作業。編制公司各項財政收支方案。審閱各項資金運用和費用開支。回收售樓款,整理催收應收金錢。處置平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收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收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作業。處置、和諧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分間的聯絡,依法交稅。
2、擔任公司管帳核算作業。恪守國家公布的管帳準則、財經法規,依照管帳準則,進行管帳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管帳報表。依照管帳準則規則設置管帳核算門類、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佐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處置好管帳檔案。
3、擔任公司本錢核算和本錢處置。設置本錢歸集程序和本錢核算賬表,做好本錢核算,操控本錢開銷,搜集掛號匯總各項本錢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本錢猜測、操控、剖析供給資料。按合同、預算、審閱付出工程、設備、資料金錢,合作工程部等部分做好工程、資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本錢輔佐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樹立經濟核算準則,運用管帳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時進行經濟活動剖析,判別和評價公司的生產運營效果和財政狀況,為公司領導決議方案供給依據。
5、合作公司內部審計。依據上述作業規模和職責,為加強財政處置,特擬定本準則。
第一章資金批閱準則
1、總則
⑴悉數金錢的付出,須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若是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法與其聯絡,承認能否贊同金錢的付出,過后請其在開銷單上補簽定見。
⑵財政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有必要分隔保管,公司法人章由作業室主任擔任保管,財政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擔任保管。作業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時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處置交代手續,代管人員有必要對印章的運用狀況進行掛號。
⑶財政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政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作業需求,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贊同贊同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狀況需求公司予以合作付出給第三者,有必要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⑸往來金錢的沖轉(指非正常運營事務),須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⑹非正常運營事務調出資金須通過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⑺用以付出各種金錢的原始憑證有必要保管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狀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2、施工工程用款批閱準則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付出。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付出批閱作業流程”履行。施工工程用款付出批作業流程3、行政費用開銷處置準則
⑴公司處置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后財政方可報支。
⑵觸及敷衍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3、公司差旅費開支準則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規模以外區域履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助。
⑵公司員工出差依據需求,由部分司理決議選用交通東西。
⑶公司員工出差時間,住宿費用及補助按以下規則履行:①房租規范:a、部分司理以上員工,房租規范為120元/日。b、通常員工,房租規范為100元/日。②膳食補助、市內交通補助規范膳食補助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踐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助規范,需由部分司理或帶隊司理闡明緣由,報經公司主管領導批閱后付出。
4、車輛費及汽油費處置準則
⑴公司車輛修理保養由作業室一致處置,應指定修理點,修理費用通常采納銀行轉賬的方法結算。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作業室一致安排收購,以支票付出。需用時應處置領用手續,并由作業室建賬予以核銷運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作業室一致保管并設賬掛號運用。
5、作業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處置準則
⑴公司作業用具由作業室一致收購、處置。
⑵作業室樹立賬冊掛號公司作業用品的收購、運用狀況。
⑶作業室產業臺賬為財政部附設賬冊。
⑷作業室應對各部分領用的作業用品狀況進行造冊、掛號、定時通報。
⑸公司各部分因作業需求,需約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分司理提出主張,報總司理贊同,其會務作業由作業室一致安排。
⑹有關薪酬、獎金、福利費等各項補貼的發放規范由公司人事勞資處置部分擬定,經總司理贊同后報財政部存案。
6、行政費用報銷準則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開銷規模為:向員工付出薪酬、獎金、補貼、差旅費,向自己付出的其他金錢及不行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散開支。
⑵公司員工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政部依照本準則有關規則進行審閱,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則進行批閱付出。
⑶敷衍、禮物費用開銷施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贊同后方可施行。
⑷凡未具有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有必要填寫告貸單。告貸單留財政存底,待告貸還回時財政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告貸單有必要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政審閱后,由財政部直接付出。⑹銀行支票如發作丟掉,有關職責人應及時向財政部和開戶銀行陳述。如系空白支票所形成的丟掉,丟掉人員負有補償職責。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本錢開銷的程序以公司規則為準。
第二章工程本錢處置準則
1、公司悉數工程經濟合同以及觸及工程本錢的悉數目標、保證、許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司理簽署或授權托付簽署。
2、公司工程部首要擔任工程造價的猜測及審閱、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擔任安排工程用設備資料的收購供給及經濟合同的商洽作業,對現已挑選定型的設備、資料進行收購,保證設備資料及時供給,活躍進行商場詢價作業,樹立商場價格詢價掛號薄,記載資料價格變化的前史資料。
4、財政部首要擔任工程本錢的整控作業。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商洽作業,及時精確地知道公司各項工程本錢的構成及用款方案。
⑵擔任工程進度款的復核作業,參與工程造價的斷定和最終決算的審定作業。
5、工程中心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閱,工程部聯系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方案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閱定見,并在5日內送財政部會簽。
⑵財政部依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給資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狀況,并參閱公司財政狀況提出付款定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批閱。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心結算相同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政部會簽。
⑵財政部依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管用和資料結管用,扣減已付工程數及墊支的各項費用,結算敷衍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⑶大工程處置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描繪部、財政部及其他有關部分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依照上述本準則規則的職責規模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子工程悉數竣工檢驗合格交付運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處置竣工房交代檢驗入庫手續,財政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處置竣工房本錢結算。
第三章產業處置準則
1、公司產業的規模
⑴公司產業包含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便宜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東西儀器、處置用具、房子建筑物等,一起具有單項價值在_元以上和經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_元以下或價值在_元以上但經用年限缺乏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政部擔任公司悉數產業的管帳核算
⑴公司本部運用的悉數固定資產及公司悉數作業用品用具由作業室歸口處置。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運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東西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處置。
⑶作業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擔任公司產業的事務核算,應樹立臺賬,掛號公司產業的購入、運用及庫存狀況,擔任安排公司產業的保管、修理并擬定相應的方法、方法。
3、產業的置辦與調撥
⑴作業室依據公司發展需求編制產業收購方案及進行商場詢價作業,經財政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后方可收購。
⑵產業購回后,應填寫產業收入檢驗單。產業收入檢驗單一式兩聯,財政部憑產業收入檢驗單、資產發票及收購方案處置報銷手續。產業歸口處置部分憑檢驗單掛號臺賬。
⑶各部分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分司理贊同,報作業室批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運用部分隔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分存查,一聯送產業歸口處置部分作為產業宣布憑證,一聯由產業歸口處置部分定時匯總后向財政部報賬。
⑸產業在公司內部之間搬運運用應處置移送手續,移送手續由產業歸口處置部分處置,送財政部存案。
4、產業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產業歸口處置部分應定時進行產業清查盤點作業,年終有必要進行一次全部的盤點清查。⑵各部分的年終產業盤點有必要有財政人員參與。
⑶產業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寫損益陳述表,書面闡明虧、損緣由。對因自己瀆職形成產業丟掉的,有必要追查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職責。
⑷凡已到達天然作廢條件的固定資產,產業歸口處置部分應會同財政部安排評價,評價狀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議處置定見。
⑸凡沒有到達天然作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運用的固定資產,運用部分應查明緣由,照實上報。屬自己職責事故的應由有關職責人員擔任補償丟掉。屬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緣由形成丟掉的,應上報總司理,決議處置定見。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3
一、會計崗位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合規。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管理中心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合理使用資金、加強資金回流,確保管理中心資金安全。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團隊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賬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管理中心合伙人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其他財務人員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財務負責人安排的.其他任務。
12、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二、出納崗位職責范圍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管理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及其他業務臺賬,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及時核對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3、每月初前五個工作日內與會計人員完成現金和銀行對賬工作,與團隊負責人核對收支業務臺賬,對賬完畢須由雙方簽字存檔;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承擔賠償責任;
4、負責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一、會計崗位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合規。
2、建立健全事務所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事務所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合理使用資金、加強資金回流,確保事務所資金安全。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團隊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賬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事務所合伙人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其他財務人員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事務所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財務負責人安排的其他任務。
12、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二、出納崗位職責范圍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管理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及其他業務臺賬,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及時核對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3、每月初前五個工作日內與會計人員完成現金和銀行對賬工作,與團隊負責人核對收支業務臺賬,對賬完畢須由雙方簽字存檔;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承擔賠償責任;
4、負責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發票及銀行有價票證,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嚴禁簽發空頭支票;
6、日常備用金庫存余額不超過20xx元,如備用金額度調整須與會計人員商議并達成一致意見,再報財務負責人或合伙人授予權限人審批;
7、完成會計人員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日常工作管理規定
為明確事務所資金使用流程、規范費用報銷及借款行為,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一、費用報銷
(一)、對事務所公共費用支出原則:勤儉節約。
(二)、費用報銷范圍及標準
額度不受限費用報銷項目 科目 1、差旅費 費用說明 提供發票要求 出差所發生的交通費、食宿1、地稅監制客運發票,賓館住宿發票、飛機票等; 費、差旅費補貼等相關費用2、差旅補貼參照公司標準執行; 支出 2、辦公費 列支購買辦公用品、郵寄物1、國稅監制商品零售發票; 件等辦公所需費用支出,不2、辦公用品單價在20xx元以下; 得列支購買固定資產 3、地稅監制其他服務業發票; 列支電話費、購充值卡等費1、地稅監制電信服務、郵政特種發票; 用支出 4、車輛使用費 列支非貨運車輛費用支出2、所提供單據有姓名,須是公司在冊人員或單位名稱 1、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發票,成品沒銷售發3、通訊費 (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票或零售發票汽車修理行業發票; 汽車修理費、保養費、保險5、會務費 費) 列支會議上的住宿、招待、1、會務費發票應是服務業發票或賓館旅業發票,禮品、場租、復印等費用支須注明會務日期; 出 2、禮品發票應是商品銷售發票,須注明商品品名、數量、單價、金額、購買日期;復印、打字費用為其他服務業發票; 3、會議所購禮品,發票請寫“會議用品”,否則屬“招待費用”無法在會議費中列支; 6、運雜費 列支運輸商品發生的費用支1、鐵路/公路/飛機運輸業發票; 出 2、其他服務業發票,如出租車、公汽市內短途送貨車票; 列支給咨詢公司的費用支出 1、咨詢業專用發票 7、咨詢費 額度嚴格受限費用報銷項目 科目 1、招待費 費用說明 列支餐飲、購買禮品等支出 提供發票要求 1、餐飲提供地稅監制的飲食娛樂業發票,禮品為國稅監制的`商品銷售發票; 2、報銷額度:低于收入×5‰ 3 / 5
2、廣告費 3、職工教育經費 列支單位宣傳廣告費支出 1、由廣告公司出具廣告服務業發票; 2、報銷額度:低于收入×15% 列支員工培訓所發生的費用1、由專業培訓機關或單位出具的服務業發票; 支出 2、報銷額度:低于員工工資總額×2.5%
(三)、有下列情形的,財務人員可拒絕進行費用報銷 1、發票虛假,未經稅務機關監制,沒有稅務監制章; 2、發票主要項目(如單位、品名、數量、開票日期)填寫不齊全,發票內容與其單位性質不一致的;
3、填寫字跡不清楚、金額涂改、大小寫金額不符; 4、沒有加蓋出票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印章不清晰;
5、超過使用期的發票:手填發票或具備日期的定額發票為超過三個月才用于報銷;其他無日期定額發票以國家宣布作廢日期為依據。
(四)、費用報銷流程
1、費用報銷單的填寫:由費用報銷人完整填寫費用報銷單內容,并將原始票據整齊粘貼在“票據粘貼單”上。
2、團隊負責人(即合伙人),應對所負責小組的費用報銷單進行初審,并簽署意見。
3、會計審核票據有效性、合規性:審核票據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報銷費用金額是否超支。
4、、財務負責人或合伙人授予權限人審核項目及金額,簽署同意或拒絕費用支出意見。
(五)、大額資金(一次性支付金額≥5000元)支付:須提前2個工作日知會財務人員。
二、借款
(一)、借款原則:前不清,后不借;團隊工作人員借款由該員工負責合伙人承擔擔保責任。
(二)、借款范圍:
日常費用、差旅費、采購款項及其他費用支出需要預先借款的。 (三)、借款流程
1、填寫借款單:工作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預計還款日期。
2、責任合伙人初審:經工作組合伙人確認借款要素真實,金額合規后簽字。
3、會計進行資金范圍審核:審核支出是否在團隊可用支出范圍內。
4、財務負責人或合伙人授權人審批簽字。
5、借款單首聯由出納留存,待借款人還清款項時還本人作為清賬依據;借款單復寫聯交會計入賬。
注意:如果有借款到期未還或同一事項已經借款未進行沖銷但進行費用報銷的,出納人員有權進行款項拒付,并知會其小組負責人,小組負責人有責任協助財務人員督促完成借款的歸還或沖銷。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節 財務工作準則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內部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所屬各分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管理。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會計記帳、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時統計的準則。
二、會計人員的行政隸屬關系
第四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均直屬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向總公司負責;財務人員的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直屬總公司。分公司或獨立項目部對財務人員進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 財務人員在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七條 財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法規和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展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八條 會計報表由各級財務部門每季度編制并上報一次,總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必須由主辦會計、財務主管、行政主管簽名。會計報表應分別送財務總監、總經理和董事長各一份。
第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條 財務人員崗位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移交必須在財務總監或分管總經理的監督下進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的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扣發當年工資。
第二節 資金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總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激活沉淀資金,設立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是總公司資金籌集、資金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的職能部門,同時負責稅務、銀行等業務關系的處理,直接由總公司財務總監領導。
第三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設主任一人、出納一人。
二、資金籌集
第四條 總公司對外籌集資金,包括向金融機構貸款等全部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其他分公司及項目部與總公司其它管理部門均無權辦理上述業務。
第五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對外籌集資金應根據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進行,所籌資金的用途應符合董事會決議的要求,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融資審批權限:500萬元以下的融資由資金管理中心決定,500至1500萬元由總公司董事長審批,1500萬元以上總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
三、資金管理
第七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管理權限包括資金籌集、帳戶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等各方面。
第八條 各分公司可根據需要開設一個基本帳戶和若干個一般帳戶,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開設帳戶必須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統一辦理,分公司及項目部均不得白行設立帳戶。
第九條 為減少沉淀資金,各分公司每半年應對現有銀行帳戶進行一次清理,對不再發生資金進出的銀行帳戶要進行銷戶處理,在銷戶前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寫出書面報告,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同意后辦理。銷戶的銀行帳戶資金全部匯入分公司基本帳戶。
第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收取的所有款項必須存入資金管理中心帳戶,使用的資金由資金管理中心按計劃調撥;如收取的款項為承兌匯票或現金,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按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意見辦理。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25日前將下月所需資金書面報告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批后報董事長批準。資金計劃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寫。
第十二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嚴格按照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如發現有挪用資金的,將對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每次分別罰款500元。
第十三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中的支出項目因各種原因未能付出的,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計劃中調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時列入資金使用計劃。
第十四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資金使用情況和本月資金收款計劃同時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使用情況表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列,對資金計劃與實際支出的差異做出說明。
第十五條 要款責任人
項目經理為項目部要款的第一責任人,分公司經理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責任人。項目預算員編制決算書及進度報表并辦理甲方、監理簽字手續,同時協助項目經理參與要款工作,并辦理項目付款手續;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對項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層關系;財務人員負責要款手續辦理工作,并負責款項回收。
第十六條 要款程序
1、進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項目預算員編制進度報表,提請監理和業主代表審批,根據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況提出要款計劃數額,必要時項目預算員可請分公司經營科協助,經營科必須給予支持。
(2)項目經理或預算員與業主(總包)方主管人員溝通和協商,獲取付款承諾并向分公司經理匯報;
(3)分公司經理獲知付款信息后,應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數額的指示,必要時親自或指派經營科長、副科長協助辦理;
(4)分公司財務科長根據項目經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財務科其他人員到業主(總包)辦理要款手續,回收資金。
2、年終要款規定
(1)年終根據分公司下達的要款指標,分公司經理應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副科長、項目經理、財務科長專門研究,擬定年終要款計劃,明確責任人; .
(2)相關責任人根據分工積極投入要款工作,必須確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經理每周主持召開要款工作碰頭會,將業主承諾、資金動向及要款進展情況相互通氣,并針對要款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研究具體對策,部署下階段要款方案;
(4)年終要款的操作程序參照進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決算要款規定
(1)項目預算員根據工程審計部審計后的決算書與業主(總包)辦理完決算手續,需要社會審計的工程完成社會審計后,方為預算員在本項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調到新的項目后仍須承擔原項目的決算辦理工作,分公司經營科承擔領導、協助和協調的責任;
(2)項目經理如未調離本分公司,仍為工程決算要款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為要款直接責任人,要給項目經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項目經理調離本分公司情況下直接負責要款工作。
第十七條 要款工作必須滿足本分公司資金周轉要求,同時滿足公司上交款規定數額,上交款中下列款項必須無條件確保:
1、項目使用的機械、料具,根據公司內部標準計算的租金;
2、根據分公司人數確定的上繳資金;
3、應上交的利潤;
4、應上交的陳欠款;
5、公司墊資的計劃回收款。
第十八條 要款獎罰
l、對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時、準確、有效完成者,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處罰,公司財務總監、資金管理中心主任均有權進行處罰;
2、要款指標獎罰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標,有關規定見公司檢查監督制度。
四、資金調度
第十九條 總公司資金調度權歸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不得拒絕執行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下達的資金調度指令,必須將指定的款項匯入指定單位的開戶銀行。
第二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因經驗不足或計劃不周,發現所報資金使用計劃有漏項或少報的,可及時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補報手續;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報總公司財務總監批準后辦埋。
五、資金結算
第二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劃入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在扣除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上交總公司的資金后,原則上歸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使用,不收取利息;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存放在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當資金不足使用時,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可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各分公司向集團申請借款的條件:工程收款達到合同應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規定收回陳欠款無法滿足墊資工程資金。
第二十三條 各分公司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應制定相應的還款計劃,逾期不能還款的,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將加收罰息;該罰息將直接從該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的經濟指標考核獎勵中扣除。
六、資金使用
第二十四條 資金使用審批規定
1、分公司和項目部按照月計劃使用的資金,由分公司經理及付款程序辦理,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經理簽字,50—100萬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簽字,100萬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經營科長、財務科長聯合簽字。現金會計必須嚴格把關,超出計劃使用的資金必須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批準。
2、其它分公司按照月計劃使用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總經理(執行經理)簽字,50萬元以上由總公司總經理簽字。
3、對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應由財務人員審核,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須由財務科長簽字確認。在支付款項時感情用事、不把關,出現超付的對責任人罰款3000元以上,嚴重的降職或開除,必要時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支票與財務印章管理
支票與現金必須分人保管,企業財務專用章和私章由分公司(分公司)財務科長保管,支票與現金由現金會計保管,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簽發與預留銀行印鑒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
第二十六條 對外付款規定
l、分包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報當月工程進度報表,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確認后報項目預算員,由項目預算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項目經理按照分包合同審批簽署付款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營科,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履行情況后轉分公司財務科審核已經付款的情況,簽署意見后交分公司經理確定工程進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決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工程完畢后編制分包工程決算書,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同時應保證甲方、監理已經簽署驗收合格意見,轉交項目預算員對決算書進行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報食堂會計、材料會計對發生的伙食費、材料費進行決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畢后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執行情況并申請工程審計部進行分包審計,票據審計部按照審計資料審批有關票據后由分公司財務科根據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寫付款憑證后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分公司經理按照付款審批權限的規定決定或報總經理批準簽署付款意見,分公司財務科根據本意見支付相應款項。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據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由材料采購員提出付款申請,由材料科長簽字認可;如為材料預付款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后支付;材料進場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購員交使用單位的倉庫和收料員簽字確認并由項目經理對材料付款簽署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理批準后支付。
4、對于向我方人員行賄的,一經查實扣罰總價的10%。
5、本條由監事會、票據審計部和分公司經理行使處罰權。
第三節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運輸工具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但單價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三條 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分別進行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由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負責:
1、土地、房屋、通訊設備、辦公設備、非運輸車輛由使用部門辦公室負責管理;
2、計算機、網絡設備由網絡中心負責管理;
3、運輸車輛、機械設備、工程料具由機具管理務中心管理;
4、生產工具由使用單位倉庫負責管理;
5、其它資產由資產管理科管理。
第四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由財務部門依據其類別分別編號并掛牌,同時移交管理部門管理。
第五條 增減報告
資產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就固定資產情況編制報表,交管理單位核對后由管理單位、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分掣孽存,本項采用計算機處理報表。資產使用管理部門應在每月末將增減、調動情況報資產管理科。
第五條 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資產管理科組織資產管理部門每年10月份組織一次盤點。盤點后應編制固定資產盤點報告,注明盈虧原因,由總經理審核并簽署意見,根據公司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準后,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盤盈固定資產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和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
1、企業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照取得時的成本入帳,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債務人以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3、接受捐贈的.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評估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第七條 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四節 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在下列范圍內可以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備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分公司(分公司)經理審批的其它開支;
6、各種業務招待費;
7、購買農副產品。
第二條 公司辦理勞保福利,購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決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條 分公司庫存現金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執行,不得超過開戶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超出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四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出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必須事先報總經理和開戶銀行批準。
第五條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的,必須填寫備用金領用單或借款單,總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其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經理批準,所有審批人員必須建立臺帳,財務審計部應經常對其進行審計。
第六條 符合本制度第一條規定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據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憑證,經手人和主管領導簽字,并經董事長或董事長委托人簽字后由現金會計支付現金。
第七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根據各部門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審核后填制憑證,交總經理簽字,由現金會計發放現金,并由財務部門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八條 現金會計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入與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決算,帳款相符。
第九條 財務審計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的銀行資金、現金進行檢查,發現帳實不符的不論何種情況均視為貪污挪用。
第五節 票據審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第一條 對公司經濟往來的票據分兩種辦法進行審批,即原則上采用董事長一支筆審批,或在董事長批準的部分分公司及項目部采用計劃審批法。
第二條 審批要求:一、審批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根據公司各種管理制度進行審批;二、必須根據雙方合同的約定辦事;三、必須根據有關財務規定進行審批;四、必須查清預算價和實際發生量方可審批;五、遇特殊情況或各種干擾時,應及時向董事長或總經理匯報,以便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六、對分包工程款必須在工程審計完畢后方可審批;七、對低值易耗品必須根據指導價審批;八、其它材料必須附有符合規定的招投標手續和合同方可審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續必須符合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則對責任人按照資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條規定處罰。
第三條 在審批發票時,必須做到連續編號,發票上寫明所附單據張數,凡發現不在報支范圍內的發票,當場撕毀。
第四條 凡是單獨發生的發票,包括汽油發票,必須張張審批,堅決不允許粘貼在封面上審批。現金會計、成本核算登記員要嚴格把關,配合好審計部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第五條 在逐張發票審批的同時,把票據的金額、編號及發票本身號碼同時輸入計算機。
第六條 不管任何人報銷發票,發票上都必須具備對方開好的日期,如發現沒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無效處理。發票審批時,所有手續必須完備,如發現搞形式主義補辦手續的,不予報銷并進行處罰,屢教不改的開除。
第七條 差旅費、過路費、定額發票等除在封面上簽字審批外。對里面的小單據必須張張簽字或蓋章,以防再次重復報銷。定額發票必須連號且蓋有對方的財務專用章,差旅費也必須與實際相符。如發現無正式車票的或缺車票的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八條 原則上各類發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簽字、監督,不屬直接主管的不得無原則的簽字與表態,發現后發票作無效處理,并當場撕毀,同時追究簽字人的責任。
第九條 各部門主管一定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把好簽字關,通過審批發現誤差的,一切損失由簽字人全額承擔,并加倍罰款。
第十條 凡是各種費用指標包干,均須憑實際票據報批,節余部分歸個人所有,超支不予報銷。
二、計劃審批試行辦法
第十一條 本試行辦法的票據審批權歸試點單位經理(總經理),在報批過程中超出計劃部分由審批人負責。
第十二條 大額費用每月編制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20xx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
第十三條 平時管理費開支(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每半月申報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一份報票據審計部,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個人備用金按照制度規定,在計劃內領用。
第十四條 公司對該財務和票據每兩月進行一次審計,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審批,不論金額大小,第一次罰審批人20xx元,第二次罰5000元,第三次取消審批權,情節嚴重的開除或追究法律責任。
三、差旅費報銷規定
第十五條 市內差旅費實行包干制,由審計部制定標準,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十六條 市外出差人員在出差之前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并事先向辦公室通報,不通報的做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管理人員出差,乘坐輪船、火車及長途汽車須憑相應的票根報銷。報銷標準:項目經理、科長報銷火車硬座,輪船三等艙以下;一般管理人員報銷火車硬座,輪船四等艙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須投入工作,可以夜間乘火車,報銷硬臥。
第十八條 工地與工地之間調遣以公共車為主。
第十九條 緊急公務必須搭乘飛機、專車時,應事先以書面說明
原因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事后憑發票和經批準的書面申請報銷。
第二十條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報銷交通費,如發現按票據額的兩倍罰款。
第二十一條 出差伙食補助不論職務高低,往返途中統一每天補貼30元,并且地區之間來往路程時間要超過8小時才能補貼。
第二十二條 出差結束后,必須及時到考勤處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 婚假、產假、大中專畢業生每年一次探親假、喪假報銷來回路費。其余一律不報。
四、招待費和業務費審批規定
第二十四條 500元以上的餐費報銷必須附上菜單明細,對白紙抄寫的部分菜單,必須蓋好與飯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則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對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費用考核的正確性,招待費報銷時必須另附說明,要寫明費用事由和列支部門,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成本核算登記員必須把發生費用的部門和人員記錄清楚,不得串戶,不得徇私舞弊記在領導的帳上,領導也要以身作則,不得將下屬的餐費拿來報支,堅決杜絕利用公司名義招待自己的親戚好友或公司內部人員,一經查實,發票當場撕毀,同時給予雙倍處罰。
第二十七條 項目招待費在十七項指標中考核,在指標70%內項目經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約30%用于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預算員對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須報分公司經理批準。
第二十八條 管理人員招待費不得超過公司規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額,特殊情況須請示分公司經理同意。
分公司經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員盡量讓分公司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項目經理一起參加,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重復支出。
第二十九條 不允許將超額發票分開報銷,一經發現,當場撕毀,并予以雙倍處罰。
第三十條 逢年過節拜訪的合作單位及上一級部門,額度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并列出明細,報銷時須經過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復,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辦公費審批規定
第三十一條 添置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用品必須先向總經理書面申請,不得事后補辦手續。購買工程上所需要的書籍,應由各科室負責人向總公司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購買,凡沒有申請簽字的,或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報銷時必須經同級辦公室主任簽字。
第三十二條 小型辦公用品(如各類手頭文具、計算器、質檢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統一采購,公司對每個職位的管理人員核定限額,管理人員在限額內領用。小型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辦理采購和發放事務。
第三十三條 一般管理人員辦公桌、辦公椅等,原則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員增加必須添置的,一般人員辦公桌不得超過每張350元,并事先征得審計部同意。
第三十四條 項目辦公室辦公家具標準:
1、3萬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5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傳真機、飲水機、文件柜、空調、計算機;如有項目總工,總工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計算機、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
2、3萬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文件柜、電話;
3、主體項目必須安裝固定電話。
第三十五條 對管理人員手機話費實行包干,標準由票據審計部核定。
六、材料票據審批規定
第三十六條 一次性購買萬元以上設備及電動工具,必須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標手續及質保書、保修卡方可審批,報批時按照招標程序辦理。
第三十七條 合同內屬我方采購的材料,如不爭取而歸甲方采購的,對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分別罰20xx元;對我方采購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購而在價格上弄虛作假的,罰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標手續弄虛作假的,罰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材料負責人、經營科副科長、項目經理各10000元,材料員,、預算員各5000元。以上三種情況由監事會主席和票據審計負責人處罰。如連續出現三次,對責任人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八條 通過正規招投標程序而采購的材料價格,如經材料監督員詢價發現價格偏高的,責任人賠償50%;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按100%賠償,并對以上人員罰款1000元以上。
第三十九條 所有甲供材料轉帳單必須憑公司領貨憑證上的實際數量,由材料會計辦理好各項手續,核對后方可進行審批,只提供轉帳憑證無領貨憑證的作無效處理,不予審批并進行處罰。
七、分包隊伍票據審批規定
第四十條 對分包隊伍票據的審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關招投標手續的規定進行審批,無合同約定的不能審批,并查清有關事情的來龍去脈;若合同中沒有明確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擔進度、質量、安全和付款責任,配合費按規定收取;(2)必須查清當地的預算價和我方的實際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關規定,手續齊全后,才可審批。
八、拖延發票報銷的處罰
第四十一條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畢后一個月內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二條 招投標材料、設備及工程發包,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必須將合同交票據審計負責人,合同履行完畢一個月內必須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所領用的備用金(不含定額備用金),一個月內必須結一次帳,否則超過一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0%;超過兩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5%;超過三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20%。
第六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計應該以會計期間分期決算帳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月度為會計中期。
第二條 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任意取舍,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該歸檔。
第四條 會計憑證按月、按照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年內資料由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科長保管,一年后交總公司檔案室,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五條 會計報表應按照季度、年度按時歸檔,由財務管理部指派專人管理,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六條 對上述五條中出現一處遺漏或錯誤,給予責任人30元罰款,由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處罰。
第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或其指派人員批準,如出現泄密現象對財務負責人與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七節 備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備用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總部備用金的領用一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外出不在當地時,由副總經理批準(重大款項副總經理通過電話請示總經理);分公司工作人員備用金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其它分公司的資金一律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
除上述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批準使用任何資金。
第二條 有關人員的備用金額度規定如下:
總經理2萬元;副總經理1.5萬元;分公司經理1萬元;分公司生產(副)經理3千元;經營科長5千元;項目經理、部門及其他科室負責人3千元。
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分公司經理需領用備用金,可自行到財務部門辦理手續,其他人員一律按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三條 特殊情況因公務確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簽字后按照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八節 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規定
一、核算體制
第一條 總公司實行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部三級核算,對于個人往來項目必須核算到個人。其中總公司和分公司實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實行內部獨立核算,項目部實行成本核算;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承擔有限民事責任。分公司及項目部分別為利潤中心、利潤指標中心和成本指標考核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設立財務管理部,其它分公司設立財務科,各分公司、機具管理中心設立財務科,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由預算/定額員兼任)。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均獨立建帳,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告。
第三條 總公司與分公司為總分公司關系,分公司受總公司領導,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部對各分公司財務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科對項目部成本核算員行使指導職能。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對所屬各級財務機構人員負有指導、檢查、監督、考核、人員調配、培訓的責任。
第四條 總公司對會計人員實行委派制,各級會計人員必須對總公司負責,各級會計人員的工作業績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實施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罰。分公司及項目部對會計人員有使用權。
第五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統一負責處理對外關系,協調與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關系,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凡涉及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相關事宜必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郡請示、匯報,未經總公司財務管理部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辦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納稅申報由各分公司及項目部辦理后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 總公司內,對一般關聯方交易原則上按市場經濟規則操作,按市場價進行決算;對重大關聯方交易的決算原則和方法,必須事前報告總公司董事長審批。
第七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對總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編制總公司的合并會計報表;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全面核算,如實反映各自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內部獨立核算,年終將當年會計利潤上交分公司財務科,分公司財務科要對各分公司的會計報表進行匯總。
第八條 分公司財務部負責各分公司之間經濟往來的協調工作,保證各分公司“內部往來”資料的準確、一致。
第九條 分公司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由公司審計部進行調控、監督。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格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承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負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條 機械設備加工公司向機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開具材料調撥單;公司財務部按月向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分配固定資產折舊。雙方均通過“內部往來”列帳。
第十二條 年度末,各分公司將當年實現的利潤全部交分公司財務科。會計處理如下:借記:本年利潤;貸記:內部往來一公司財務科;如為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會計核算
第十三條 會計核算流程按總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四條 公司目前實行《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五條 各級財務機構都必須及時記帳、結帳,當天的業務當天要處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條 原始憑證必須符合國家和總公司規定要求,各項要素完備,不得以虛假的原始憑證列帳。
第十七條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采用現金流量表日記帳,由現金會計登記,每月與總帳進行核對。現金每月由財務主管(科長、總帳會計)監督盤點抽查一次,并做好盤點記錄;現金會計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由財務主管簽字。
第十八條 對有關部門和個人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時報銷,報銷時支付現金以補充備用金。定額備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九條 為保證發票能及時得到審批,當事人應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規定要求,取得正規、合法的發票,并進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簽字,交票據員檢查登記;公司制度規定發票后面應附有相關證明材料的,必須同時送審。票據員應嚴格審查把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駁回,限于一周內整改完畢,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審計部審批。凡無正當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規定的時間內將發票交公司審計部審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駁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審的,按二倍進行罰款。
第二十條 分公司員工的工資由分公司及項目部每月按計稅工資進行預提。
第二十一條 各級財務機構的材料會計負責材料的采購、領用、結存、調撥、退料、報廢的會計核算工作。材料計劃流程和材料采購流程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對外購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發票未到,原則上應于月末進行預點;為簡化會計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會計于每年12月末根據各項目材料報表上結余額為負數的材料,單列統計報表報財務科,財務科據此進行預點,下一會計年度建立新帳時將原預點數全額沖回。
第二十二條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門、材料會計、項目部倉庫保管員、收料員對各項目部的庫存材料(含大宗材料)進行盤點,對盤點結果要寫出書面報告,分析盤盈、盤虧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分公司經理,并上報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經理審核批準后財務部門要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管理,按類提取折舊。固定資產分類及預計使用年限如下:
一類: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類:試驗設備及儀器 5年
三類:施工機械 10年
四類:運輸設備 10年
五類:生產設備 10年
六類:電子設備 3年
提取折舊時,預留凈殘值3%,采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計提。折舊費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單位承擔。
固定資產帳目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編報,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實行計算機管理,按照固定資產類別、使用單位分別進行管理。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每年lO月份進行一次清理盤點,由財務管理部協助配合資產管理科組織實施,并將清理結果報公司總經理。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采購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采購,發票及購進單經審計部審批后,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組織建立固定資產,同時會計科登記入帳。大型設備分期付款而發票未到的,先根據購進單組建固定資產,同時貸記:應付帳款或長期應付款,并按規定計提折舊,待取得發票并經審計部審批以后,沖回原估計入帳數,按發票重新列帳,如發票與原列帳數不一致,應調整已提折舊金額。
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的臨時設施要單獨核算分攤,購建時,借記:臨時設施;每月按當月完成產值占項目總產值的比例分攤臨時設施價值,借記:工程施工一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攤銷;竣工時,借記: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收回的殘值收入,沖減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條 年度末各項目部應對未完工程成本進行盤點,不允許通過調節未完工程成本調節利潤,一經查出,將嚴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未完工程盤點由項目部經理組織工程、預算、材料、財務人員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進行。盤點時可采用“約當產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進行。
第二十八條 分公司20xx元以下的生產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購,一次性攤銷到有關項目部的成本。
第二十九條 對應收帳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實責任人,簽訂責任狀,分公司總帳會計和材料會計每月要和甲方核對往來帳目,防止和糾正差錯,并辦理簽認手續,參與收款工作。
第三十條 公司對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間內部往來)。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一條 分公司財務部門要根據審計部門審批的發票,正確歸集各項目部的成本、費用,并按規定的方法進行分攤,以保證成本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二條 成本、費用與收入要成配比,要準確劃分已完工程與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調節未完工程成本來調節利潤。
第三十三條 確認收人要遵循謹慎性原則,對未經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項目只能暫按內部預算確認收入。
第三十四條 分公司、項目部要根據發票審批的有關規定,做好事前審核準備工作,完備各種手續,以保證各種成本費用能及時進帳,提高成本、費用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五條 目前公司會計上計算機記帳和手工記帳并行,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計算機中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設置要與考核項目一致,成本項目設置如下:
1、人工費;2、材料費;3、機械費;4、其它直接費(下設料具費、臨設費、其它);5、間接費用(下設項目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業務費、其它間接費)。
手工記帳上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不變。
第三十六條 會計科與成本核算科要加強溝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對一次成本、費用進人會計核算的資料,找出形成差額的原因,提出調整處理的意見。
第三十七條 為加強項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成本核算員主要是在項目部經理的領導下,對項目部的成本進行計劃、組織、協調、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匯報和通報分公司財務機構。項目部的成本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預算員:按月下達項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別報送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財務總帳會計、公司財務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組織材料員工工時統計員、機械管理員及時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時超支、機械閑置或不足等)及時進行協調并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和分公司財務機構匯報。
材料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材料采購、耗用計劃,控制材料的耗用,對多余材料要在材料報表中如實反映,以便公司統一調配,防止材料積壓,每月25日完成當月材料報表的編制工作。
工時統計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工人用工計劃,通過生產管理部組織工人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響工程進度,控制用工總量,防止工時超耗,每月25日完成當月工時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機械管理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機械使用計劃,通過機械管理中心進行機械設備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機械或因機械不足影響工程進度,督促司機或操作人員做好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當月機械設備運轉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各分公司之間要每月核對一次內部往來款,防止少計、漏計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 為加強對項目部成本的監控力度,分公司經營科應協助、督促項目部按月下達各項目部制造成本指標,以便財務部門與實際成本進行比較,分析差異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應實事求是地上報產值報表,不得上報虛假報表,任意抬高或壓低產值,預算核算的資料準確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一條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進入內部產值報表,如是通過我方過帳的,必須單獨列示,并加以說明。
第四十二條 分包工作量應單獨編制報表,并按各自的取費標準分別列出并作出對比分析表,若為包清工的,應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三條 為確保考核和核算的準確性,項目部必須按月、季、階段實施工作量盤點制度,預算核算必須與財務核算、材料部門的分割部位、范圍、時間保持一致。項目部經理親自落實,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總帳會計、材料會計及公司成本核算科、會計科必須抽查、監督,對確因工程情況出現的不一致,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第四十四條 建安產值、建安經濟收入、經濟收人的范圍、標準
按公司頒發的標準實施。
第四十五條 人員工時統計按下發的報表統一填寫,內容正確、時間及時、項目分列清楚,并每月與分公司工時統計部門核對清楚,找出差異原因;不正常未出報表的項目由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落實填制補充報表。
第四十六條 平均人員數按大、小年分別對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計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計算。
第四十七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的各種資料必須由經辦人和審核人簽字,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八條 為保證資料的準確性,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必須分季度、按工程結構封頂、工程竣工兩個階段匯總調整。
第四十九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人員必須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發現資料不準確或弄虛作假,騙取考核獎勵,根據情節輕重發現一次給予500—5000元罰款。
第五十條 會計報表實行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共同負責制,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都要在會計報表封面上簽字蓋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四、財務管理
第五十一條 資金管理和調度、融資、投資,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公司人員備用金按定額備用金管理,即一次領用,報銷時以現金補充備用金,備用金數額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如備用金超過定額,現金會計有權拒付。
第五十三條 員工借款必須由現金會計每月進行登記記錄,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將登記簿交到財務管理部,如越權批示的一律對審批人員和現金會計按制度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為加強對分公司及項目部資金的監控力度,實行資金周報制度。分公司及項目部必須如實填報,并在周日將當周資金收支情況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預計情況報到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管理中心對其真實性和正確性進行抽查,發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分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現金會計各500元。
第五十五條 安裝與土建的資金按甲方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進度款拆分,沒有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按照二者產值減去甲供料占總產值減去甲供料的比例進行,土建項目應及時將應拆分給安裝的資金撥付到位。
第五十六條 分包單位開發票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果分包合同價款不含稅金,則由我方請稅收部門出具完稅證明給分包隊伍(如涉及多個分包隊伍,可提供完稅證明復印件),由分包隊伍提供發票給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稅金,則分包隊伍必須提供相關發票給我方。
第五十七條 分公司需對外投資的,必須經總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未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擅自對外投資的,將對批準人和財務負責人進行處罰。各分公司均不得對外進行投資。
第九節 財務盤點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的正確性,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加強財產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盤點范圍
存貨盤點: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料;
財產盤點:固定資產、保管資產等的盤點;
財務盤點: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第三條 盤點方式
1、固定盤點:盤點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盤點兩次,由財務管理部組織有關管理部門進行;
2、突擊盤點:監事會和審計部不定期進行盤點,對突擊盤點中查出的帳實不符事項,輕者對責任人罰款20xx元以上,嚴重的罰款2~3萬元。
第四條 盤點工作注意事項
1、財務管理部在盤點前擬定工作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下達盤點通知,并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擬定時間表;
2、盤點原則上采用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須經董事長批準方可改變方式;
3、盤點應盡可能采用精確計量,每項財物數量確定后再進行下一項,盤點結果不得變動;
4、盤點結果應由財務管理部委派的盤點人員填寫“盤點統計表”,一式兩份,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由財務部門保存以核對盈虧數量。
第五條 盤點報告
財務管理部依據“盤點統計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送資產主管部門說明盈虧原因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會呈董事長、總經理審核。本報告一式四份,一份報董事長、一份報總經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財務管理部留存。
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列入暫估科目,年末以凈額轉入本年度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賠償處理
材、物、料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有下列情況者,賠償相同金額并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1、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借撥或損壞不報者;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盜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節 財務管理獎罰條例
第一條 嚴守財務機密,對本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有關費用,不得隨意泄露,泄露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第二條 每月30日對本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及時結帳,做到帳證、帳表、帳實相符,如有錯誤每次處罰扣分。
第三條 對公司規定的上交資金統計表、收款收據使用表、工程量、應收款統計表于次月5日前上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遲一天處罰扣分。
第四條 要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定期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得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要進行處罰。
第五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增開銀行帳戶,必須書面申請,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報批,擅自增開罰款1000~20xx元。
第六條 發現簽字手續不全和殘缺不全的票據,每次對報批人罰款50元。
第七條 登記帳簿的文字要求數字準確,無刮、擦、涂、抹現象,否則發現一次罰50元。
第八條 使用虛假的發票,發票不予報銷,每張罰款100元,并且在內部公告上曝光。 第十一節 內部審計制度
第一條 企業內部審計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對各種票據、分包工程款、萬元以上材料招投標和有關費用包干執行情況的審計,及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審查、評價。公司內部審計組織有:財務審計部、票據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審計部門直屬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領導,為股東服務,除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及其指派人員外,其他人員均無權干涉上述部門的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只有詢問和索要資料的權力。
第二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如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虛作假,發現一次罰20xx元,第二次罰10000元,第三次開除。
第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財務專業知識、熟悉財務管理、工程預算等相關業務,了解和掌握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當地施工預算定額,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第四條 審計人員必須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新的財務、會計、金融、稅務、外貿、外經等法規以及工程預算和電算化技術。
第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遵循獨立性原則、客觀性原則、群眾性原則和政策性原則,要依據國家法律、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進行審計。在選擇審計依據時,必須選擇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依據,即選擇與審計事項期限相一致的憑據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規、制度為依據。擅自改變審計依據或憑主觀想象審計的,經查實后每次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第六條 審計人員必須根據審計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證據,以判斷、證明被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達標程度,并作出正確、公正的審計結論及合理化建議。若有違背,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七條 審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憑證、帳表、決算書,檢查資金和財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必須進行調查,并索取有關文件、資料等證明材料。
第九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或嚴重浪費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否則對審計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若審計人員主觀臆斷、處事不公的,罰款500元以上。監事會主席、總公司董事長負責處罰。
第十條 審計人員對以種種理由百般刁難、阻撓和妨礙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者,應及時向監事會主席匯報,并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法規并造成嚴重損失的直接責任人,扣除當年工資,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對審計報告、審計處理意見、審計附件(與審計有關的各種證據)必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保管。
第十三條 票據審計部、財務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在開展工作過程中必須及時總結,必要時在總公司董事會上要進行匯報。
本制度由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審計部負責人行使處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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