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一、為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確保財會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二、學校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則的規定。
三、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范、手續齊備,并有預算指標。
四、辦理借款
1、借款人應按規定如實填寫借款單,借款人員簽名須是本人簽名,不可代筆。
借款單經學校領導審批,并經會計室審核后付款。
2、所有借款一律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
屬于差旅游費或零星購物的現金借款,應于出差回校或辦妥驗收手續后辦理報銷結賬手續。
五、購買物品的發票及報銷
1、購買物品前要落實經費來源,申購貴重儀器設備的,要經過校長室的可行性論證。
2、購買時應認真了解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
從企業取得的購貸發票的內容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
填制發票的日期;
填制發票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
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接受發票單位名稱;
經濟業務內容;
數量、單價和金額。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
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發票,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持有效發票向財務報銷時,其發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
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手續。
5、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總務處統一辦理。
六、差旅費報銷
按規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具體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預借差旅費數額等,車票粘貼前應除去非面額硬紙部分,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粘貼在報銷單背面。
經報銷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后向會計室辦理報銷手續。
七、預算
每學期開學后,財會人員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各項經費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經費預算計劃,做到專款專用,杜絕開空頭支票。
八、結帳和審計
1、學校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理全期帳目,做到民主理財。
2、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九、其他事項
1、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 。
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文件的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號。
2、會計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會計憑證時,經財務處負責人批準,可以復制。
向外單位提供的會計憑證復制件,應當在專設的登記蒲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章。
十、本規則自頒布日起實施。
凡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1、社區學校開辦資金有各成員單位和狀元街道政府承擔,開辦資金不撤資、不挪作它用。
2、鑒于社區教育的公益性,社區教育的收費要經過物價部門的審批。
3、社區學校的經費使用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重大支出由校委會討論通過。
4、社區學校所租賃的'場地及財物損壞及其它支出按市價支付。
5、社區學校財務事項一律歸財務處管理,必須建立統一帳目,各部門不得私設外帳,各種教育培訓活動的收費一律按規定標準執行,所受費用一律上帳。
6、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費用后,各成員單位在辦學結余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取得回報。
7、用于社區教育的資產及其設備,不得出賣、轉讓或提供擔保。
8、在成員單位進行變更時,須進行財務清算。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1、會計室是學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財會人員應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會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完備,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2、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會室存放現金必須執行銀行方面的統一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要報經校領導批準,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3、會計室門窗、墻壁要堅固、防盜,報警設施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經公安、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柜(箱),保險柜過夜現金不得超出公安機關或銀行核定庫存現金限額,保險柜(箱)應及時關鎖,鑰匙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財會人員應按現金管理制度使用現金,一般超出現金支付數額的,要使用銀行支票支付方式進行結算,特除情況去銀行取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通知總務處派員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會計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財務活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項工作順利完成,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中小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xx〕489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映學校財務狀況;依法籌集教育經費,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學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一切財務收支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單位財務部門應按國家規定申請開立銀行賬戶,未經批準不得開立銀行賬戶。
第五條: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崗位不相容原則進行分工,做到錢賬分離、責任清晰。預留印鑒、支票等應分人保管,相互制約。
第六條: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開展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
第七條:學校各處室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經辦具體事務,履行相關財務手續。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八條:學校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九條:學校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學校統一編制。預算編制應當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中小學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學校預算由學校根據年度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以及預算編制的規定,提出預算建議數,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學校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經法定程序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批準的預算,規范辦理收支事項,加強預算執行管理。
第十二條:預算執行中,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者事業計劃有較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確需調整的,學校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調整預算。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審批。學校應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規范決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切實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中小學校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十七條:財務部門負責學校票據管理工作,按規定進行票據領用、開具、繳銷、歸檔等。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在年度部門預算批復的范圍內,學校辦公費、印刷費、固定資產購置費等及單個項目支出按照“先預算、后支出”的程序,由各處室事前編制具體預算,按預算審批權限報批后執行
第二十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公用經費支出嚴格按照《安徽省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xx〕480號)文件規定,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安排各項經費支出,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報銷各項開支。凡預算單項支出數額達到20xx元以上的,由項目學校理財小組審核,形成會議記錄,報中心學校審批;預算單項支出數額達到5000元8000元以上的,需報區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實施(區直學校、初中、中心小學8000元,其他學校5000元)。印刷費、維修費、物業管理費、辦公設備及其他物品購置支出在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或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未在政府采購范圍內且未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按照金額小,確定通過招投標或者采用詢價方式確定服務供應商和價格。采用詢價方式,要實行貨比三家,無特殊原因,應采用合理低價法確定中標供應商。每個項目,每次購物或每個支出事項詢價不少于三家。20xx元以上的支出項目,報賬發票后要附“潁東區學校項目詢價記錄表”。
以下情況的支出,可直接審簽報銷:屬于多次發生、定期結算的日常運轉支出,如郵電費、水電費等;有相關政策依據明確支出標準的按規定執行,如工資、國家、省市規定的津貼補貼發放及公積金、職工社保繳存等。
第二十四條:支出經辦人應為學校在職在編人員、離退休人員,履行正規手續的聘用人員、掛職人員。外單位人員或臨時人員不得辦理報銷手續。此外,差旅費以實際出差人作為報銷人。
第二十五條:經辦人應出具與經濟事項行為相符的相關原始憑證,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嚴禁使用虛假票據。票據必須具有財政、稅務部門票據統一監制章,并按規定全聯次、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票面字跡清晰、不得涂改,必須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因購買商品較多,詳細情況無法在發票聯上完整體現的,在取得發票的同時,須附加蓋賣方印章的購物小票或商器細清單。
財務部門負責財務支出的`復核終審。審核內容包括審核原始單據及附件是否齊全,審批程序是否完備,支出標準是否超標,以及是否有違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的其他情況。未履行完整審批程序的支出,無依據、超標準、超范圍的支出,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學校必須嚴格執行財政等部門有關支出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厲行節約,嚴格控制會議費、培訓費、印刷費、差旅費等一般性公務支出。
(一)辦公費支出
1、辦公費支出(包括辦公用品購置、圖書資料購置、獎牌證書制作等)需附明細清單并經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方可報銷。
2、購入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總務處統一采購、驗收、保管和領用管理。
(二)差旅費
1、差旅費按照《潁東區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22號)《關于調整潁東區機關事業單位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行〔20xx〕46號)執行,凡超標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超標準住宿的,超出部分費用自理。
2、因工作需要出差,按照“先審批,后出差”的程序,出差人員應填寫《xx學校公務出差審批單》,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
一般人員公務出差,憑有關通知,填寫公務出差審批單、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校長同意、校長批準。
3、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按規定程序審批。因其他公務外出所需經費報銷須附通知文件(如無文件須注明原因),按規定程序報銷。
(三)公務接待費
公務接待按照阜東辦明電〔20xx〕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區公務接待工作的通知》規定及學校公務接待規定執行,厲行勤儉節約,從嚴從緊控制招待費支出。
(四)會議費
1、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約、務實的原則,嚴格控制參會人數、會議數量、會期、規模,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
2、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會議人員簽到單、會議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發票,并由經辦人簽字。
3、會議費必須使用公務卡或轉賬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培訓費
培訓費按照區財政局、區組織部、區人社局《潁東區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133號)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原則上使用轉賬和公務卡支付結算方式,嚴格控制現金支出。
第二十八條:經辦人應在財務支出事項終了后應盡快辦理報銷手續,公務卡消費最遲應在還款日前三個工作日報銷。無特殊情況不得跨年度報銷。
第二十九條:凡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支出均應實行政府采購。
第六章:往來款項管理
第三十條:學校往來款項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應繳財政款等。
財務部門對學校往來款項實行統一管理,定期清查。年末結賬前,對往來款項余額進行全面清理,及時結算,避免長期掛賬。對應繳款項,應按照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拖欠。
第三十一條: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再辦理新的借款。借款在三個月內必須歸還,出納人員應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三十二條:學校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備及動植物。
第三十四條:固定資產由學校總務處統一管理,實物使用和保管具體落實到使用處室(或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將固定資產進行登記、編號,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第三十五條: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贈送或轉讓。職工調離本單位或退休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歸還,并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
第三十六條:資產處置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申報審批程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
第八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建立學校經費收支公示制度,財務部門按月公開學校經費收支明細,接受師生員工監督。
第三十八條:會計憑證、會計檔案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制度和規范要求,按期整理裝訂成冊,由裝訂人簽章后,統一歸檔,并由專人保管。
第三十九條:學校要主動接受財政、審計、價格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于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認真進行整改。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5
一、財務機房管理
為了確保機房安全高效持久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財會室內部工作人員才有資格擔任機房的系統管理員、數據錄入員。
2、所有機房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及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動用機房設備和上機操作;專職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在計算機上干私活或未經領導批準的業務。
3、運行會計軟件的計算機必須放置在財會室。
4、機房工作人員負責機房各種計算機設備的保管和定期維護,機房應設置禁火、禁煙、禁水等標志,以保證機器有良好的工作環境,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為保證會計數據的安全保密,無關人員不得進人機房。
6、嚴格執行會計數據的管理規定,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預防計算機病毒,及時將有關存檔的數據進行打印或者備份,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并交檔案室歸檔。
二、計算機管理
(一)、操作權限控制
操作權限是指系統的種類操作人員所能進行操作的權限。操作權限控制包括以下內容:
1、系統管理員一般具有最高的權限。
2、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憑證輸入數據,不得擅自修改憑證數據,如發現差錯,應在輸入計算機前及時映給憑證編制人員或系統管理員;已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在記賬前發現差錯,可按憑證數據進行修正;如在記賬之后發現差錯,必須另做憑證,采用補充登記法或紅字沖銷法,錄入計算機。
3、審核員只具有審核權。
4、系統維護人員必須按有關的維護規定進行操作,除了系統維護員外,其他人員不得直接打開數據庫文件進行操作,不允許隨意增刪、修改數據、源程序和數據庫文件的結構。
5、出納人員、會計軟件開發人員不允許進行系統性的操作。
(二)、操作規程控制。
操作規程控制主要指操作中應注意的事項,是保證計算機會計系統正確、安全運行,防止各種差錯的有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操作人員在上機操作前后,應進行上機操作登記,填寫姓名、上機時間、操作內容,供系統管理員核實;
2、操作人員的`操作口令應注意保密,不能隨意泄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權限操作,不得越權和擅自上機操作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3、每次上機完畢,應及時做好所需的各項備份工作,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4、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盤和進行各種非法拷貝工作,以防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5、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三、軟、硬件管理
計算機系統都是建立在相應的軟、硬件基礎之上,加強軟、硬件的管理是保障整個計算機系統安全、有效、正常運行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
(一)、軟件管理
計算機會計系統的軟件主要是指會計軟件,會計軟件是由發人員根據具體會計工作,利用一種或多種計算機語言編制的軟件。它用于配合計算機完成記賬、算賬、報賬以及部分會計管理和會計輔助決策等工作。廣義上的軟件還包括計算機所使用的操作系統及數據庫管理系統等應用程序。
1、必須購買和使用取得許可或授權的正版軟件;其中所使用的會計軟件必須符合《商品化會計核算軟件評審規則》的規定,必須達到《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規范》的要求。
2、計算機軟件應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檔案管理員應建立相應的軟件使用記錄,并保證軟件安全性和完整性,對于磁性介質存儲的軟件要定期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以備在必要時能及時提供。
3、正確使用各種軟件,軟件的使用必須報財務主管,經同意后登記使用,使用者必須是財會室系統管理員或者具有一定計算機水平的操作人員,一般不得外借使用。
4、指定專業人員對軟件進行正確性、適應性和完善性維護。在條件不能滿足的情況下,與所有軟件商建立聯系,及時獲取軟件商對軟件修改、升級的情況,對擁有軟件進行相應的修改和升級,出現問題及時向供應商映,征求解決辦法。
(二)、硬件管理
硬件包括計算機系統使用的所有機器設備,對硬件的管理和維護是系統整個生命周期中最重要、最費時的工作,貫穿于系統的整個生命周期,不斷重復出現,直到系統過時和報廢為止。主要由具有一定計算機水平的系統管理員執行。
1、妥善保管所有機器設備,實行責任制管理,使用者負責所操作設備的保管和清潔等基本工作。
2、系統管理員定期進行硬件的檢查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
3、在系統運行過程中出現問題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報告,進行故障分析和排除,建立設備問題處理記錄。
4、在設備更新、擴充、修復時,由系統管理與維護人員共同決定,并報告財務主管同意后,再由系統維護人員實施安裝和調試。
5、按照正常使用需要,要購買必需的工具書、工具,儲備一定的零件、耗材,以備用。
2、學校會計管理制度
第一條會計檔案的`范圍
會計檔案的范圍一般指會計憑證、會計數據、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五個部分。
1、會計憑證
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2、會計數據
主要指電算化中的會計數據,包括以光盤存儲的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會計軟件系統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和其他會計資料。
3、會計賬簿
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
4、會計報表
指按要求由財務部門上報的各種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勞資報表等。包括月報、季報、年報及其他臨時報表。
5、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二條主要會計檔案的生成
1、記賬憑證
根據原始憑證在計算機上直接編制記賬憑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
2、會計賬簿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員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各賬戶的明細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輸出。總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出科目余額表替代。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由計算機按報表填報的要求打印輸出。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裝訂
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歸檔。
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①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期、編號是否齊全;
②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時保持數字完整;
③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是否漏缺;
④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裝訂時的要求:
①用“三針中引線”法裝訂;
③憑證外面要加封面;
③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1.5厘米。
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①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②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
2、會計帳簿及報表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由計算機打印輸出后,按月裝訂成冊。各類報表在報送后將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1、存儲在計算機中的會計數據要每日進行機內數據庫備份,每半月進行光盤刻錄。
2、賬表打印和日常核算同步進行,記賬憑證、刻有數據的光盤、打印出的各種賬表(經會計主管和系統管理員簽章后)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依據會計崗位工作職責的規定,對所保管的檔案內容及范圍負相應的責任。
4、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3、學校會計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一、各教學班的桌凳要造冊登記,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后勤主管要每月檢查一次,對愛護公物的班級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各班門、窗玻璃、黑板要加強管理。刮風下雨或放學都要認真檢查,將門窗關好,放學后一定將照明燈關好,班主任更換要有公物交接手續。
三、單身職工及家屬所用學校財產,床椅、辦公桌等公物要造冊登記,要認真保管使用,不得損壞,不需要及時歸還后勤,后勤要定期檢查,發現損壞、丟失,亂扔追究當事人責任。
四、辦公室及全校各部門的公物都要登記造冊,各辦公室負責人都要愛護使用,每年要登記檢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隨意亂抄亂扔,不需用時要及時交回后勤,使用時向后勤領取,每學期后勤檢查一次,發現丟失、亂扔者,要追究責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記,私人長期借用財產要有借條,經后勤主管或校長簽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丟失或長期不還者,要照價賠償。
六、各室的'財產責任到班主任、管理員。要教育學生愛護公物,不損壞公物。財產損壞丟失,要及時報告后勤、校長,追查相關人員責任。
6、農村小學學校管理制度
1、學校公共財物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國家財產,人人都有責任愛護。
2、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護公共財物的良好習慣。全體教師要以身作則,為學生做好愛護公物的榜樣。
3、實行愛護公物責任制。學生桌椅責任到人,不得亂涂亂畫或故意損壞,課室燈光、風扇指定學生專人控制,節約用電。放學后值日生要關鎖門窗。如學生損壞公共財物,照價賠償,如故意損壞者,按三倍價值賠償。課室內的財物,因遺失或非正常損壞,均由該班負責賠償。
4、有意損壞公物的同學不能評為三好學生,班內公物損壞三件以上的不能評為優秀班集體。
5、辦公室財物要造冊登記,學校后勤和辦公室各存一份。
6、辦公室內所有公共財物豎家財產,教師都要愛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師下班時應關好燈光、風扇、關鎖門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財物被盜或被損壞,由該辦公室教師負責賠償。
8、辦公室主任要負起管理的責任,督促教師愛護學校公物,保證辦公室的整潔。
9、教職工要借用學校公物,要經主管領導同意,憑借據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損壞,應報學校后勤核實后注銷,如因借用教師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由該教師負責賠償。
10、借用學校公物以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為原則,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時歸還,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11、教職工調離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憑總務處開具證明然后學校辦理調離有關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12、各部門、各班級要維修損壞的公物,要先通過校園網上報總務處。總務處按緩急派員限時維修,未能按時維修又沒有正當理由的,對有關人員每次罰款20元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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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會經費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體現工會經費為廣大教職工服務,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活動經費,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條 工會財務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財務制度,堅持依法理財、民主管理、勤儉節約、手續完備原則,組織工會財務活動,保障工會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章 工會經費籌集
第四條 工會會員繳納會費。根據工會章程規定,在職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收入的0.5%繳納會費,工會委托校財務處從工資中扣繳。
第五條 學校行政撥款。學校根據《工會法》規定,每月按全部教職工工資總額(含各種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的2%下撥給工會。
第六條 專項資金。學校為支持工會開展大型活動(如教代會)、老干部活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職工福利等加撥的專項經費。
第七條 其他收入。社會贊助、捐贈、上級獎勵、利息收入等。
第三章 工會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八條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開展教職工文化教育和文體活動、工會干部培訓和工會積極分子獎勵、職工福利和困難教職工補助、慰問和送溫暖活動、對外交流和調研考察、工會建設和辦公費用等。
第九條 按照“經費獨立管理原則”,獨立建立銀行賬戶,實行獨立核算。 第十條 工會經費的使用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約”的原則,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做到“用得合理,群眾滿意”。
第十一條 工會經費實行預決算制度。年初由工會財務人員根據校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活動安排,作出經費使用預算計劃,經工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后,嚴格按財務預算運行;年終做好決算,定期向教職工公布賬目,接受教職工監督。
第十二條 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分管財務的副主席“一支筆”審批。2萬元以上大額開支須有主管校領導(工會主席)簽批。報銷時要有正規發票,由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分管財務的副主席簽審后方可報銷,做到票證齊全,手續完備。
第十三條 校工會組織大型活動前,由活動的第一負責人擬定活動費用預算報告,提交工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方能實施。
第十四條 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十五條 校工會將上解上級工會后的工會經費的`30%按比例劃撥給分工會,作為分工會獨立開展活動經費。
第十六條 各分工會應將劃撥的經費主要用于為教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不得用于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十七條 各分工會經費開支由分工會主席審批,經校工會分管財務的副主席審核后,憑正規發票(發票背面要注明活動項目,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分工會主席簽審)實行實報實銷。
第四章 工會經費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八條 發揮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作用。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必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批準,平時經費開支要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九條 發揮工會財務人員的監督作用。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按工會財務制度辦事,有權拒付不合理開支。特殊情況下,需經主席辦公會議審批并注明情況。
第二十條 工會委員會換屆時要向下一屆工代會報告本屆財務工作情況;各分工會年終要向本單位、本部門的會員公布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做到財務公開。
第五章 工會財務人員職責要求
第二十一條 工會財務人員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有財務工作經驗,一般由學校財務處人員擔任。
第二十二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努力鉆研業務,提高業務素質,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確保工會經費運作管理合法、安全、有效。
第二十三條 工會賬戶會計記賬憑證要求合理合法,真實反映經費業務,憑證內容要素要齊備完整,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正確使用會計科目。
第二十四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應將工會財務的一切憑證、賬本、表冊、印章、現金、支票等所有會計資料編制移交清冊,會同監交人員當面向接管人逐項清點移交。財務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二十五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冊歸檔。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加強工會財產管理,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凡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相對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必須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及明細賬,并由專人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財產損壞、遺失照價賠償。遺失按原價新舊程度折價賠償;損壞按修理價賠償。
第二十八條 財產年久廢舊,由管理人員向工會委員會提出報廢建議,經審查核實后,作報廢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后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校工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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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財務管理,實行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理財制度。領導班子要根據學校當年收入情況,年初集體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將年初計劃,年終總結上報中心學校。
2、實行民主理財。凡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必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不得個人或極少數人主觀臆斷,擅自作主。
3、凡學校計劃改建、維修等工程及大額購置超過5000元的支出要經過領導班子例會研究,同時上報上級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是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要按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工程項目要堅持預決算制度,否則要追究學校一把手經濟責任。
4、凡支出單據一律實行聯簽制。核銷單據時,要有經手人簽字,屬有形資產類支出要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然后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同時還需有關人員實行聯簽。我校單據聯簽人由校長、和經辦人及學校理財小組組成。上述人員分別簽字后才能報財,否則不得核銷。
5、量入為出,學校當年收支必須做到無赤字,有結余,確保收支平?,嚴禁負債運行。
6、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招待費支出,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況超限額的部分要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能做財務處理。
7、努力做到節約、壓縮開支。如沒有外債,學校必須結余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各項收入全部入帳,實行財務一本帳,不得出現赤字。
8、扶困助學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嚴禁擠占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困難住宿生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不得擠占、挪用,否則要嚴肅處理。
9、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學校要把本校財務收支情況每一學期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一次,對群眾提出的質疑,學校分管負責人要做出明確解釋,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薄,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年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準,切實做到帳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陳店鎮桃嶺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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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領導下相對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圈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堅持經費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事項要經工會員會審批。
第十條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堅持管理原則。接受會員會或會員代表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員會的審。
第十二條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筏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活動應由工會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2、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
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伙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并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一)總則
1、為了規范李白河小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按《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依據《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國家、學校集體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3、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固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財務公開,如實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情況。
(二)財務管理體制
4、切實做好“收支兩條線”這一財經制度。學校設報帳員一名,在校長的領導下,由總務處管理學校財務活動,定期區財務結算中心報帳,由結算中心核帳、結帳。
5、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都嚴格按照街道財務管理規章規定執行。
(對于資金的使用,財務人員要嚴格把關,嚴格遵守結算現金管理制度,做到及時記帳,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三)預算管理
6、實行“核定收入,定額或者定須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將全部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各項非財政收入與各項支出統一編列預算,報經財政部門核定。而對于學校的大型修繕和設備購置等,則按桂城街道公物采購和工程招標的相應文件標準執行,學校預算在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以后,則由學校自求平衡。
7、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數字指標必須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依據充分確實的資料和收支的規律,進行計算,力求和項數的真實準確,不任意編造。在編制預算時,要按照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優先確保支出重點,并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8、收入預算,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則根據學校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四)收入管理
9、收入管理的要求:
A、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積極組織收入。(按一費制文件)
B、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在執行收費時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張榜或發通知公布收費項目和標準,并按有關規定,對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進行書雜費減免。
C、所得收入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費票據要指定人員保管,要建立嚴格領用制度。對票據的收款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名稱,收費依據,收費金額必須逐一填寫清楚,并加蓋學校公章和經手人員印章(或簽全名)]
D、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五)支出管理
10、我校的各項支出是為了保證學校完成教學、教育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資產的耗費及損失,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最大的經濟效果,其支出管理的要求有:
A、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規則和財經紀律,即嚴格遵守《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中小學財務制度》的各項規定。
B、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首先,正確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其次,要精打細算,妥善安排,把有限的錢用在“刀刃”上。
C、各項支出實行分類管理,按實際支出數列報,不以計劃數和預算代替。
(六)結余及其分配
11、結余分配要求:
按照桂城街道教育組的有關規定和XX小學教師獎勵方案進行計算,提取及其分配工作。
(七)專用基金管理
(八)資產管理
13、學校在各種存款的管理上,必須嚴格按照桂城街道財政部門的要求,交由街道結算中心統管,其負責結帳、轉帳、對現金及各種存款進行清查、校對等業務。
14、學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結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九)負債管理
15、學校對不同類別的債務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債務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十)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6、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編制財務報告時應遵循以幾方面要求:
a、真實性
b、完整性
c、準確性
d、及時性
17、學校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中小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十一)財務監督
18、學校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監督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a、財務檢查
b、實物檢查
c、現金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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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范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著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范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周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審核同意后,經主席團審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審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后的一周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審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注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并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戶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于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發票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打印在A4紙上)。
(2)活動(比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比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0.5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周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審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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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2
一、崗位目標:
校長處于學校的中心位置,是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應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常規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目標任務。
二、崗位職責:
1.負責學校的全面工作。確定學校發展規劃和近期奮斗目標,制定每學年、學期學校工作計劃。
2.建立健全學校各種規章制度,并認真檢查執行情況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
3.主持校務會議和行政會議,討論、研究和決定學校工作,聽取匯報,接受監督。
4.指導并協調各處工作,審查各處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5.與教導主任共同抓好教學工作。有目的、有計劃地了解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的情況。從實際出發,提出教改要求和教研項目,引進先進的教學經驗,引導教師不斷改進教法,以適應素質教育的需要。
6.做好教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文化業務水平,關心教職工生活,維護其合法權益。使學校形成團結、務實、創新的良好氛圍。
7.審定收支計劃,審批開支項目,控制開支手續,裁決教職工福利和待遇,關心師生生活,保護師生健康。
8.嚴于律己,師先重范,以身作則,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修養,努力抓好班子和教師隊伍建設。
9.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實際情況,作出每周工作安排,確保學校工作計劃的落實。
10.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
11.做好社會教育工作。組織家長會議,向家長宣傳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讓家長了解學校的工作情況,以取得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支持。
12.校長不在時,教導主任代行其職權。
小學后勤副校長職責
1、協助校長貫徹落實學校總體工作計劃,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供扎實的后勤保障。
2、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經濟政策和財經紀律,并結合學校各種實施細則,保證各項經費的合理使用。
3、統一管理財政核撥教育經費,組織編制學校財務計劃、預算、決算和按期完成各類財務統計報表,制訂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和財務人員考核辦法,并加強檢查督促,撰寫后勤管理工作總結。
4、規范各種財務制度,督促財務人員按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帳簿、統一會計科目,做好報帳對帳工作,管理好會計原始記錄和原始憑證,做好財務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
5、制訂經費支出計劃,保證各項經費的正常收支,按時兌現教職工工資和各項人事制度改革實施細則規定的各項經費和補貼,按時報銷各項公務經費;
編制各辦公室和全校教職工辦公用品計劃,采取有效措施增收節支,堵塞漏洞、杜絕浪費,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
6、組織和落實好教職工晉級、調資、獎勵等工資的核算、審批、劃撥和發放工作,認真辦理好各項銀行存款、貸款、收付、結算、撥轉和現金出納業務;
認真辦理好教職工的各種票證和社會保險業務。
7、負責全校師生及財產的安全保衛工作,擬訂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計劃、規章制度,擬訂從業人員的工作職責、考核辦法和獎懲兌現;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學生不安全事故發生;積極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負責全校校產(固定資產、可動資產)清查、登記、使用、購置、維修、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固定資產不損壞,使可動資產不流失、不浪費、不積壓、不重置,充分發揮一切設備設施的利用價值。
9、負責校園環境綠化美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校園整潔、美觀,不受人為損壞和污染,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
10、做好學校醫務室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擬寫醫務工作的發展計劃、管理措施、考核辦法;做好和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把好進藥關;認真組織好師生的保健、體檢、防病治病及教職工的計劃生育、社會保險工作;
協調好學生的平安、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11、負責做好教學用房的統計工作和房改工作,按要求做好一切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正確處理好房改工作中的政策、規定、核算、審批、收費、計貼等等系列工作。
12、負責一切總務活動的接待工作,正確處理好社會辦學關系,爭取各級部門的更大以持,加大宣傳輻射力度,做好來自財務工作方面的各種檢查指導、工作調研及各項業務往來的接待、安排工作。
13、積極支持和配合校內有關部門完成自各方面的臨時工作任務。
14、負責落實市教育局對我校年度教工作目標管理考評。
15、嚴格保守各類秘密,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會計崗位職責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經法規,保證會計業務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2、出納人員負責現金的收付和銀行的結算業務。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庫。現金日記賬的余額與庫存現金相符。
3、所有合規收入必須及時入賬,嚴禁“小金庫”和賬外賬或不入賬現象。庫存現金必須控制在3—5天的零星標準以內,嚴禁公款私存。
4、對發生的每一筆收付業務必須認真審核。出納人員接手的每筆業務必須交總賬會計審核,主要審核其收付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待總賬會計審核后再轉交主管校長審批,未經審核、審批的業務,出納一律不予辦理。
5、及時編制記賬憑證。對經審核審批的原始憑證,出納需編制記賬憑證,每隔3—5天轉交主辦會計審核。根據審核的記賬憑證進行記賬,月底編制《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報送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人。
6、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對規定進入財政專戶的款項要及時解繳,不得截留或未繳先用及推遲解繳,否則,責任自負。
7、認真執行收費許可和公示制度。未經主管部門及物價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費用。對收取的費用一律開具正式票據。
8、做好代辦費結算工作。每學期終了的15天前,須將代辦費結算清單報送主管部門備案,嚴格執行“多退少補”的原則。
9、配合學校總務部門做好實物資產的清查工作,并根據清查結果調整賬面余額。
出納員職責
一、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及各項費用的支出范圍和標準,嚴格把關,堅決按制度辦。
二、認真審查各種報銷或支出的原始憑證,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應拒絕辦理,對內容不全,手續不完備,數字差錯,所附票證與報銷金額不符,以及書寫不規范等,均應退回補填,更正或重寫。
三、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登記入現金帳,做帳時要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書寫整潔。
四、做好教職工的工資發放工作和公費醫療的管理報銷工作。
五、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定額,不坐支,更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要經常保持現金數和現金帳數一致。
六、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認真管好現金,各種印章,如因違反制度而造成損失,則由出納員負責。
七、做好校領導或總務處臨時分配的工作任務。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驗收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文教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及時登賬,按月結賬、對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報廢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并要經區國資辦審核批準。
4.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學校財產清查制度通過財產清查,可以保證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加強財產管理,挖掘內部潛力,加強財產使用效力。
1、銀行存款及現金: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帳面現金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與銀行對帳單金額核對相符;
2、學校的應收預付款,應定期或不定期與債務人進行核對(上門或發函),督促及時清理收回。
3、對于低值易耗品(耐久性用品)應建立和登記低值易耗品財產帳或登記簿,落實使用部門專人保管,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核對清查。
4、固定資產要定期進行盤點清查(每年至少年底1次)盤點實物,編制清單,與固定資產卡片帳、財產帳核對數量、金額、放置地點,做到帳實相符,如有溢缺、毀損的固定資產,需按固定資產盤溢、盤虧、毀損管理規定執行。
5、財產清查過程與結果,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
固定資產保管制度
1、學校的校產管理落實到人,各班由班主任負責,有關的功能室由各室老師負責管理,一年發放登記一次。(定為暑期開學時,第二年放暑假作認真檢查清查。)如發現少缺或破損,查清原因,校管組負責處理。
2、各科教具,有關的參考資料和圖書,分別由教導處和圖書資料負責人保管,并辦理借還手續。
3、校產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留總務處,一份作為檔案。
固定資產處置制度
1、申報:
①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處置固定資產報告。
②填寫《八一小學校固定資產處置申請表》。
③同時提交購貸發票復印件(或工程決算憑證),會計記中長憑證復印件,固定資產卡片及報廢的技術鑒定書。
2、學校的固定資產均屬固定資產,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
3、價值(單價)0.5萬元以下(含0.5萬元),整批5萬元由教委審批、房屋、土地、車輛的處置以及單價在1萬元以下或大宗低耗品,價值在0.5萬元以上的,教委審核后報區國資局審批同意方可處置。
4、出售大宗的國有資產必須有評估機構出具的有關評估文書。
5、報廢、報損的固定資產應有業務部門出具的書面鑒定材料。
6、非正常損失,應追究責任者責任,學校應出具書面處理意見。
7、學校憑核準的《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會計部門調整固定資產、固定基金金額;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據此調減固定資產登記簿。
固定資產檢查制度
1、學校校產按放置地點定期進行清查,、登記,各教室的課桌椅、小黑板、講臺及投影儀、錄音機等其它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辦公室物件由年級組長負責,各室財產由有關老師負責。
2、學校成立固定資產清查小組,由總務處牽頭,所有校產每年清查一次,進行實物盤點,時間定在每年暑假之前。
3、各類校產在清查中,如發現有正常破損,能修理者,應交總務處或使用人負責修理,不能修理的,應及時報損,并在登記本上注明。如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校教師借用校用校產,必須經校長批準,并收折舊租金。
固定資產盤點制度
1、先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牽頭,進行實物盤點,編制固定資產盤點報表。
2、會計部門嵇核固定資產盤點報表中的價值金額,與會計固定資產中長余額相對,如發現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
3、會計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表,逐項分析其形成原因,上報分管校長審核,查實后上報區教委審批。
4、經教委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方可進行固定資產帳務處理,盤盈的凈收入或盤虧的凈損失計入固定基金,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重置市場價值入帳,盤虧固定資產按其帳面原值消帳。
5、未經批準,學校不得擅自將固定資產估價作盤盈、盤虧處理。
固定資產維修制度
1、各班各室的玻璃、課桌凳損壞,應查清原因,原則上誰破壞,誰修理。
2、如是正常破損的,由校方維修人員修理,如修不好,請廠家來人修理。
3、維修人員應及時維修,維修完畢,教師填寫維修記錄本,以備查。
固定資產購置控制制度
1、購物時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寫清物品名稱和數量,總務主任可處理200元以內的添置和其它支出,超過200元的,應在校行政辦公會上研究決定,如金額較大的,報教委批準。
2、添置設備或其它物品必須有兩個人一同購買,經辦人一定要經過市場尋價、比價程序,購買價格適中、質量優良的物品。
3、如果是大宗采購,應簽訂書面合同,并按政府采購文件要求實施。
固定資產領用制度
1、購用物品在驗收后,領發前由財務處保管,物品保管要注意安全可靠,并防止腐爛、霉損。
2、領發物品應根據需要和制度,設領發物品登記本,領物人員要簽字。
3、購物和領發物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杜絕鋪張浪費。
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制度
1、物品采購回校,必須在專用本上登記,驗收人員必須認真查看物品,發票及登記本,只有在金額、數量、物品與發票及登記本絕對相符的情況下,方可在發票與登記本上簽字。(登記本上的數量不可隨便更改)
2、固定資產管理員按合同約定標準判定所購物品是否合格進行驗收,如不合格應予退貨,合格予以入庫。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一、本單位的業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保存。
二、凡是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對外收費,一律根據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督,發覺問題準時制止和訂正。假如制止和訂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匯報,懇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需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并注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權限、審批程序的規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爭論。
2.大批、大件設備選購、基建修理申報審批程序
(1)核心組會議集體爭論通過后,由詳細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方案。
(2)預算方案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后,報區政府選購部門。
五、復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據、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精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按規定辦理支付手續,準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仔細審核有關收支項目的內容是否與實際狀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準時予以訂正。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依法理財,勤儉節約,正確處理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籌集業資金;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三、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人員一般情況下包括報賬會計和財產保管員,在校長領導下和財務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管理學校財務活動。
2、學校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枝術職稱、任職資格、交接手續、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執行。學校的財務管理活動由財務負責人具體組織與實施。
四、學校預算管理
1、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教學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執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預算包干數)、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辦法。
3、學校年度部門預算的編制,包括正常經費的編制、項目支出的編制。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均要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的編制要堅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量入為此收支平衡”的原則,不編赤字預算。
五、學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費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不得隨便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
3、收入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搞賬外賬。
4、根據物價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要求,學校每學期開展收費自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支出管理
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支出。包括:專款支出、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支出。
(一)、具體要求
1、各項支出要按批準的部門預算和規定的經費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執行,嚴格審批手續,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不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2、對所有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應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隨意擴大范圍、提高標準。
3、對專項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原則,項目支出要嚴格按政府采購招標條例執行。
七、結余及其分配
1、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一般收支結余和專項資金結存。其中:專項資金結存是指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及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2、結余分配。年終結轉時,學校的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外,按規定的比例在結余中的一般結余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事業基金,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學校收支差額。學校應力爭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八、學校資產管理
1、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各種債權等。貨幣資金包括:備用金和銀行存款。學校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紀律。債權包括預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等。
3、固定資產管理按《羅湖區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
(1)、學校財產管理由學校分管財產的領導、財務、保管、使用等部門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門要求,使用統一的財產管理軟件進行電算化管理。
定期清查和盤點:每年十一月份學校財務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財產清查和盤點核對。
4、報廢和轉讓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負債管理
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項、應繳財政專戶、應繳稅金、代管款項等要加強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學校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即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
2、事業基金是指無特定用途的凈結余資金,主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經費超支。
3、固定基金是指學校所擁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和其他專用基金等學校要加強監督管理。
十一、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一)每年根據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寫出學校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事業支出明細表、固定資產分類表、基數表、專用基金表、結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1、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結構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改進措施等。
2、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有關生均收支指標等。
十二、財務監督
對學校的財務情況要定期實行校務公開。堅持學校財務公開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學校每月在校務公開欄里對學校叫財務收支狀況要進行公開。張貼學校整套的會計月報表,會計報表中應附項目支出明細表。
為規范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并按校內管理設置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責任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積極為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調度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信息,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匯報財務工作情況,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為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責任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直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責任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項目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于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集體決審批制度。未經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幣資金等行為。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江蘇省總工會等部門頒布的相關條例,結合學校工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經費收入編制工會年度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經濟事項須報請主管校領導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學校工會財務由學校財務部代管,設置獨立會計賬戶,實行獨立核算。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會計、出納、審核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財務管理接受學校審計部、財務部監督。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
第七條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決算應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執行。
第八條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把主要資金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和厲行節約的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行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各項支出應在年初納入工會工作計劃中,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調整年度預算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預留機動經費下撥須工會主席、工會分管校領導、財務分管校領導審批后辦理。
第十條預算按照項目管理,以各分工會(各部門)設立活動經費項目,學校按支出類別設置經費項目,按照年度預算管理要求執行,年末項目預算指標收回。年終要及時、實事求是的編報財務決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收入是指工會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二條工會收入包括: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工會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條工會各項收入應全額納入工會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上級工會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查、監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業務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損耗和損失。
第十五條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條工會經費使用堅持預算管理原則,所有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沒有預算的不得開支,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第十七條工會經費必須堅持為教職工服務的原則,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十八條工會經費嚴格執行審批制,單筆報銷票據金額低于5萬元,項目負責人、分工會主席、工會主席審簽后辦理結算;單筆報銷票據金額超過5萬元(含5萬元)以上,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屬于南京審計大學大額資金使用辦法規定的履行大額資金審批程序。
報銷經辦人、審批人為同一人時,須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工會經費的報銷應做到原始票據真實有效,手續齊全,報銷票據堅持有經手人、審簽人的簽字制度,原始票據不符合規定的不能報銷。
第二十條根據學校銀行結算業務需要,原則上通過公務卡或對公轉賬方式辦理業務,報銷時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一般不使用現金支付結算,特殊情況提前聯系財務部辦理現金取款業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工會擁有和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款項、借出款、庫存物品、投資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和管理:
1、房屋及構筑物;
2、專用設備;
3、通用設備;
4、文物和陳列品;
5、圖書、檔案;
6、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二十四條嚴格貨幣資金管理,不準公款私存,不準挪用現金,不準以借據或白條抵庫,保留賬外賬;不準利用賬戶為他人套取現金;不準編報假用途,套取單位現金。
第二十五條定期進行銀行對賬,嚴禁簽發空白支票,執行現金庫存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支出,各項支出均應通過銀行進行結算,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發放需要領取人本人簽字。
第二十六條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所有暫存、應付款應及時清理,所有暫付款,必須辦理借款手續,會計人員依據用途進行支付,經辦人員應在活動結束后及時辦完結算手續。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使用單位負責”的管理體制,資產的采購、入庫、使用、報廢等按照南京審計大學采購和資產管理固定執行,納入學校資產統一管理。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簿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各種資料均要求保管年限為15年和30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和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檔案的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的理由、歸還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
第三十一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會計報表等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
2、編制移交清冊,列明移交的資料、物品等內容;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
4、會計移交雙方就移交情況做出確認簽字或蓋章,交出人員必須對移交的遺留問題作出書面說明;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八不準”: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3、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者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同級工會經審委員會的監督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條財務人員有權且應當按照《會計法》及其他財務規章制度行使財務監督權。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南京審計學院工會委員會和財務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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