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切實加強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防止化學危險品的擴散,妥善處理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各類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學危險品的蔓延和擴散,減少事故損失,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適用范圍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等級、標準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機構和職責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于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范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四、組織領導和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五、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2265920),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七、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
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危貨運輸企業的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領導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2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采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盡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范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范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3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匯總,并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4
為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確保現場處置高效、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粵府辦〔20xx〕14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1號)和《江門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加強協作;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靠科學、安全處置。
二、預案適用范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3個級別:
(一)Ⅰ級事故:是指事態非常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劇毒化學品嚴重泄漏、水體等環境污染,嚴重威脅到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現場周邊居民,需實施跨區域交通組織分流。
(二)Ⅱ級事故:是指事態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或處置時極可能造成泄漏,或導致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或者劇毒品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等,雙向交通中斷需要分流和事故周邊群眾需要疏散。
(三)Ⅲ級事故:是指事態一般,事故沒有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但處置困難,有可能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對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應急指揮體系
(一)地市級指揮部:市政府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的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Ⅰ級事故相關事宜。
(二)市、區(縣級)級指揮部:各地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當地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Ⅱ級事故相關事宜。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或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官,安全監管部門領導擔任副指揮官,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交通運輸、城管(燃氣辦)等部門領導參與處置工作。
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現場指揮官由高速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如達到Ⅱ、Ⅲ級事故,需報所屬地段的轄區政府;如達到Ⅰ級事故,則需報江門市政府。
五、部門分組及主要職責
為使現場應急處置有序、安全開展,根據粵府辦〔20xx〕14號的要求和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各級指揮部設置以下相應工作組:
(一)現場交通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門組成,公安交管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控制肇事司機等;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和減少交通擁堵。
(二)搶救治療組:由衛生計生、消防、醫療、職防等部門單位組成,衛生計生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救治工作;在事故達到Ⅰ級、Ⅱ級時,根據需要對受污區域做好衛生防護工作。
(三)安全評估組:由安全監管、消防、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治安等部門組成,安全監管部門(涉液化石油氣和天燃氣則為燃氣辦)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承壓盛裝容器的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實施。
(四)交通拯救組:由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公路管理等部門組成,交通運輸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拯救、起重的車輛或相應的運輸車輛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統籌并落實對事故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的駁載、卸載、轉移等工作;評估拯救作業量、難度、危險性和應急拯救費用處理。
(五)環境監測組:由環保、衛生計生、水務、城管、農業等部門組成,環保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環境污染物監測結果,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依據。
(六)現場保障組: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及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通信等部門單位組成,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現場相關電力線路(設備)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評估的情況,當地鎮、街負責疏散現場周邊群眾,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其他事宜。
六、應急響應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達到的三個級別,對應實施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的應急響應:
(一)Ⅰ級響應:發生Ⅰ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由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報告江門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門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并可通知現場保障組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二)Ⅱ級響應:發生Ⅱ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啟動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請求成立市、區(縣級)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三)Ⅲ級響應:發生Ⅲ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視情況及時通知相關的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
七、現場處置工作安排
(一)現場警戒。先期到達現場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員要立即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秩序,協助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交通組織。公安交管、路政部門要指揮應急工作車輛和執行搶險救援任務各種車輛通行;要根據實際交通情況,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導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三)安全評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對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指揮和實施。
(四)環境監測。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需及時對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提出意見供指揮人員協調、處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揮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案,現場指揮相關職能部門搶救傷員、排除危險和施救拯救;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導拯救。
(六)群眾疏散。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根據安全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或方案,對一定區域內的群眾組織疏散,保證現場周邊群眾撤離到安全地帶。
(七)現場清理。公安交管部門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如屬爆炸、燃燒現場,應知會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參與勘查;拯救作業完畢后,路政、公路養護等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放置相應的安全提示設施,公安交管部門檢查后視路況安全程度再恢復交通。
八、落實預案的相關要求
(一)要落實部門職能責任。各地、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職責,制定自身的應急處置預案或方案,明確和細化落實的人員、做法和責任,并適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二)要切實保障聯絡體系。應急處置的聯系方式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的分管領導報備的聯系方式為準,因分管領導調動或調整沒有報備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安交管部門)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聯系而影響應急反應的,由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要提高指揮處置效能。對現場指揮官發布的通知、指令,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響應及行動,落實應對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門領導或專家等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官報到。每次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就處置期間的各部門的聯系報告、反應時間、反應措施、工作成效和改進方面進行總結,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
(四)要建立技術專家信息。江門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信息庫,由安全監管部門和燃氣辦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能夠調度相關專家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現場處置工作。
(五)要落實救援裝備儲備。各級安全監管、質監、城管(燃氣辦)部門要掌握本市轄區和周邊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盛裝容器、儲存產品的種類、運輸車輛狀況的應急救援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保證能及時調度和趕赴事故現場。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5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充分做好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險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相關交通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統處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編制依據: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適用范圍: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消防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在我局職權范圍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急活動,適用本預案。
工作原則:遵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穩定、和諧發展。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啟動
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馬 銳
副組長:余利群 王建暉 王 燕 胡先武 劉 輝
王立勝 王 濤
成 員:儲 宏 張永昊 金 峰 劉會兵 吳高尚
王 宏 張毅平 李學清 鄭相權 張 勇
程澤永 金 濤 呂紹瑚 李冬兵 許曉東
許遠勝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誠 洪永保 王紹華 胡啟云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應急預案的啟動
發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發生交通客運、貨運和危貨運輸事故時;
2、發生公路橋梁事故時;
3、發生由于道路損壞、路障、山體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時;
4、發生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且汽車站無力安排運送時;
5、接到縣政府搶險救災緊急指令時;
6、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
7、遇極端惡劣天氣或特殊時期需要啟動應急預案時。
三、領導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
主 任:王建暉
副主任:儲 宏 劉會兵
成 員:任秀梅 許遠勝 后其龍 黃 靜
應急救援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搶險救援人員思想發動、開展搶險救援輿論宣傳、掌握事故災害及遇險人員情況、傳達救援命令、報道事故信息。
2、在應急指揮領導組的領導下,協調指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全系統緊急調用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宜;
4、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5、適時通報并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救援組
組 長:余利群
副組長:張毅平 李學清 張 勇 金 濤
成 員:運管所、黃林交管站、斑竹園交管站組建應急救援一大隊,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公路局、地方局組建應急救援二大隊,負責公路搶險保通應急處置;海事局組建應急救援三大隊,負責水上搜救應急救援處置。
主要職責:
1、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投入工作,盡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采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志;
3、各單位負責人要保障應急人員到位;
4、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車輛保障組
組 長:胡先武
副組長:張 勇 鄭相權
成 員:潘申好 胡啟云 洪永保 王紹華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道路客貨運輸安全事故及人員遇險事故救援工作;
2、儲備應急車輛:客車15輛,貨車10輛,維修車輛3輛,出租車20輛,城市公交2輛。
3、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客貨運輸事故現場,投入救援工作,盡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采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4、交通運輸系統發生其他安全生產事故時,負責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5、負責應急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6、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機械及物資保障組
組 長:王建暉
副組長:張永昊 王 宏 呂紹瑚
成 員:全縣所有道班職工(含地方局、公路局養護中心)
主要職責:
1、儲備清障機械:鏟車7輛,挖掘機3臺,自卸車10輛;儲備應急物資:適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應急車輛、機械所需合格的駕駛員;
3、負責保障自卸車輛、機械、駕駛員隨時投入到事故搶險之中。同時要制作好搶險標志,如:“總指揮”、“副總指揮”、“執行交通應急搶險任務”等。
后勤保障組
組 長:王 燕
副組長:儲 宏 金 峰
成 員:林 敏 游 娜 何 麗
主要職責:
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購置、保管、供應搶險物資,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應急救援工作實行AB角制度
應急指揮領導組及下設的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無論何時啟動應急預案,均以“應急預案”確定的人員擔任,A角為各組組長,B角為各組副組長。如組長不在崗時,由副組長自行接替,組長、副組長離崗時應做好交接事宜。
四、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應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風險信息報送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局應急辦應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局應急辦要立即上報縣安委會和市交通運輸局。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系電話。
2、預警行動
局應急辦接到可能或即將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在事態嚴重時,要及時報告市交通運輸局。
3、應急響應及處置
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訂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報告。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接警后,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迅速派出觀察組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各應急救援隊原地待命并進入應急狀態。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群眾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行動,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事態擴大,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觀察了解情況后,并立即向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匯報,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迅速作出決策,依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派出相應救援小組前去實施救援。
4、宣傳、培訓和演練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積極向干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干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五、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金寨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牽頭制訂,是金寨縣交通運輸局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和災難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各股(室)、站、所應根據本預案制訂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應急辦備案。
2、獎勵和責任追究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預案,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災難,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力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有突出成績的,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如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因玩忽職守、造成應急工作重大失誤而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6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 印永營 王淼 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23766 皖M-23889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 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7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品化學運輸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一)適用范圍:在本縣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成立組織:
我局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彭常國
副組長:江大國、楊遠祥
成 員:柯德元、王 輝、王迎春、余桂芝
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王迎春兼任辦公室主任,汪方順為聯絡員。聯系電話:0563-6975211,手機:18297560856。
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要相應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并明確負責人及聯絡人,保持通訊暢通。
(二)道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報告總結調查工作。根據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指令和相關部門對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組長,通知綜合執法大隊、運管所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運管所立即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征集工作,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
(三)事故發生各職能單位職責:
綜合執法大隊職責: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人員的疏送,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后,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及人員疏散工作;
運管所職責: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負責駕駛人員和所駕車輛從業資質的監管。
(1)接到領導小組通知后,迅速到達現場了解事故發生基本情況,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組長或副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
(2)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迅速按照承運要求征集搶險車輛和人員,如果沒有符合資質的企業、車輛和人員,及時報請省市上級部門協調,在更大范圍內征集車輛和人員。對征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征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
(3)建立組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救援車輛及從業人員儲備庫。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危貨運輸參營企業的應急演練。
(4)積極配合現場事故處理和事后事故調查取證工作。
(5)積極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救援相應時限
接到領導小組電話后,縣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人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3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
四、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對涉及我縣危化品運輸企業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予以處理。
五、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責任。
六、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8
一、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加強鐵水運輸的操作管理,特建立鐵水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鐵水運輸作業、預防爆炸事故和漏包事故的管理和救援。
三、鐵水運輸作業規定
l、要在車輛停止狀態下預熱發動機,避免頻繁和劇烈加速,適時換檔,每檔發動機轉速不超過該檔最高轉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車前駕駛員應進行“車輛日常檢查”,有關檢查內容見車輛操作手冊,押運員應進行“鐵罐日常檢查”。
3、必須在關好車門后,才能開始行駛,在離開車輛時必須從點火開關上取下鑰匙,起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座椅與安全氣囊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只允許在車輛停止而且載有危險貨物時,才允許接通“安全停車”殲關,不得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操作此開關。
5、不得在車輛移動過程中鎖死方向盤,傾翻駕駛室前應首先關閉冷氣和附加冷氣。
6、只能在停車時使用睡鋪,行車前必須將睡鋪掀起,并且固定好。
7、 只能在停車時才能使用駕駛員工作站,不得在儲物箱內放置重物。
8、駕駛員應隨時注意車速,并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車輛行駛時,必須接通防抱死制動系統(ABS),鐵水運輸的車輛在廠區外公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廠區內行使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通行時有交通管制限制的遵照執行。
9、牽引車倒車前與掛車掛接時,牽引車與掛車之間嚴禁站人,掛車時不允許使掛車向牽引車移動。
10、蓄電池充電過程中必須保持通風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險絲,必須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換保險絲。
11、因故不能及時裝卸時,在待裝卸期間行車和隨車人員應負責看管車輛和所裝貨物,隨時保持與裝卸鐵水所在部門的溝通,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向公司匯報,情況嚴重時應報請當地公安及運管部門。
12、車輛運行必須配備專職押運人員,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和無關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煙,運行中的車輛駕駛員禁止接聽電話。
13、貨物的'裝卸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輕裝輕卸嚴禁擦碰、撞擊、重壓、倒置。
14、駕駛員在裝卸鐵水作業進入生產現場時,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將勞保用品穿戴整齊,服從裝卸所在地點生產人員的指揮,按規定行車和泊車。
15、鐵水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公司轉運鐵水管理制度和轉運班車輛管理制度。
16、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四、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當鐵水運輸車輛因故在廠區內產生重大事故時,事故部門立即上報車間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各級負責人收到信息都應快迅到達事故現場,不得借故不到;
(2)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職工生命安全;
(3)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情況,切斷相鄰危險源,展開相關救援工作。
(4)若事故造成相鄰建筑物著火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程序和方法詳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中第1節火災撲救。
(5)有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程序或報警,各應急救援組立好進入工作狀態。在有關部門領導下,正確、合理地搶救傷員、財物,撲滅周圍著火點。
(6)當有人員外傷、燒燙傷等,應送往公司醫務室實施緊急救護。
(7)報警:程序第一章。
(8)各應急救援人員(安全事故救援組、警戒與交通管制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物資搶救組、設備搶險組)等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工作。
(9)在轉運過程中,鐵水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燒或爆炸現象,應立即采取自救,并向公司報告,情況危急時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以防事故擴大。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9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所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的組織實施危險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所管轄路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進行。事件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以人員疏散為先,人員搶救為主,其次減少設備、財物損失,再次考慮障礙排除,維持交通秩序、車輛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車輛發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況。
四、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組? 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的應急處置以所轄路段主管單位響應為主,依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屬各單位的負責人是事故路段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
(二)所轄各管理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報警,詳細了解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車輛類型、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接警記錄,對接警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三)值班監控員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性質后,及時通知值班領導、駐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
如火災事故嚴重,人員傷亡較多時,救援應急小組在報請上級單位同意后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四)在必要情況下,及時通知醫療、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區域分流的,應及時與相鄰高速管理單位聯絡。
六、現場處置
(一)先期到達的值班領導與路政巡查人員在到達事故現場后,及時在事故現場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規范放置救援車輛,劃定警戒區,及時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險品種類及損失情況)及時上報,在確認現場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領導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二)應急救援小組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方案、組織救援: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路政和交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3)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1)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貨物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貨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2)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3)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4)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他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5)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路政人員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路政人員予以協助。
3.事故現場須確保與監控中心信息暢通,及時向監控中心匯報事故現場情況,監控中心可采取可變情況板、收費站預警等方式向過往司乘人員告知事故情況,引導司乘人員繞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災而再次發生惡性事故。
(三)現場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處理完畢,現場路政人員及時撤去警示標志、警示牌和標志筒,通知養護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維修已損設施。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是否恢復交通。事后按照上級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二)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摩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三)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四)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集團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切實加強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甘肅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甘南州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編制。
3.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夏河縣行政區域內的交通運輸行業道路運輸、交通建設施工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是指在夏河縣境內的道路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運輸車輛發生火災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危險貨品泄漏造成污染;公路建設施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交通運輸企業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等。
夏河縣道路運輸車輛在夏河縣境外發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車輛單位要積極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的應急處置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1)本預案是是為應對安全生產事故而特別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與《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夏河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相銜接。
(2)夏河縣交通運輸局所屬各事業單位編制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報局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備案。
(3)夏河縣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并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報縣安委辦備案。
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實行縣政府統一指揮下的各單位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
(3)預防為主,平急結合。堅持預防為主、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預案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夏河縣交通安全風險分析
1.夏河縣交通行業危險源和風險分析
目前,縣交通運輸系統共有企事業單位4個,分別承擔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省、縣、鄉公路改造與養護,地方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公路客貨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等任務。
近年來,我縣交通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各等級公路項目的開工建設,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難度遠遠高于以往公路建設項目。公路運營里程的增加,各類營運車輛迅速進入運輸市場,客觀形成了點多、線長、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工作錯綜復雜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業管理難度。加之安全隱患的不確定性、反復性和野外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員的群死群傷、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一旦發生都會在全系統乃至全縣范圍內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是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成員組成如下:
(名單見附件)
(2)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決定啟動與終止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會同縣安監局、公安局、縣衛生局、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交通運輸部門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由縣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縣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處置指導或協調行動;安全生產事故由州人民政府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執行州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安全生產事故由省交通運輸廳或省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省交通運輸廳或省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3)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養護路政辦公室,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有關股室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局有關股室相關人員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
(4)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指導局各直屬單位、股室和各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負責正常上班時間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時間及節假日期間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行政辦公室負責。接警電話:7121682,傳真:7121682。
(5)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組及職責
通信聯絡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馬春雄擔任,負責處理媒體報道采訪等相關事務,確保事故報道的可信性和真實性,對事故單位、政府部門及公眾負責。
搶險救援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馬春雄擔任,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在指定時間內,將救援所需機械設備準時運送到指定地點或事故發生地;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志;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布置的其他任務。
客貨運輸應急救援組:組長由縣運管分局局長萬瑪扎西擔任,負責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布置的其他任務。
秩序保障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為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醫療救護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后勤保障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緊急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事故的調查,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完善預防措施。
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屬地為主,是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等級和類型,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下設現場指揮、事故處置、應急救援、應急保障、協同處置等部門并明確負責人。各部門的負責人服從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1)應急辦事機構
辦公室:負責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調配提供應急處置工作車輛,協調應急所需設備的調用。對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負有責任的本單位人員或直屬單位人員,報請上級監察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養護路政股:負責本應急處置預案和應急處置專家組的管理,協調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參加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督促交通運輸行業各方履行應急處置職責。按規定參與縣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規范的制定和送審報批工作。
工程項目辦:參與交通運輸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針對發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單位整改意見。
財務辦: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
(2)應急咨詢專家組
應急咨詢專家組是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的非常設應急咨詢機構。由縣交通運輸局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持及應急行動的咨詢和建議。
(3)成員單位職責
縣運輸管理分局:參與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客貨公路運輸;根據事故現場指揮部的指令,調集運輸車輛疏散人員、搶運貨物。代表縣交通運輸局參與縣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各交通運輸企業、公路建設項目公司:積極參與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落實資金全力搶救傷員,做好善后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車輛、設備、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持。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2.預警行動
預警預防行動貫穿于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范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安全隱患。
預警發布后,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停產停業、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上報和傳遞
①Ⅰ級、Ⅱ級、Ⅲ級事故信息報告
對以下安全生產事故信息,事故現場有關單位或人員要在30分鐘內報告夏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甘南州交通運輸局,并通報有關部門或單位。
造成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在縣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需要州級層面支援的安全生產事故;其他需要報告的安全生產事故。
②Ⅳ級信息報告
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夏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并通報有關部門或單位。
五、應急響應
1.應急分級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I級應急響應: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啟動和實施。
Ⅱ級應急響應: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啟動和實施。
Ⅲ級應急響應:由州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和實施。
Ⅳ級應急響應: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和實施。
發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2.響應程序
(1)先期處置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縣交通運輸局必須快速做出反應,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性、影響性等立即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示擬采取的行動,并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救援隊伍或者本轄區有關力量進行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疏散現場人員,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加強對事故的監視和控制。
(2)分級啟動預案
根據預警級別和預警發布的相關要求和規定,縣交通運輸局要根據事故報告信息,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采取具體的應急行動。
(3)應急處置與恢復
在應急工作中,縣交通運輸局要協同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協同縣政府做好恢復和減災工作。
(4)處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進入應急狀態,跟蹤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安全生產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系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事故特點,動員交通運輸系統專業人員積極配合參與救助,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3.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工作組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檢測、鑒定和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
4.擴大應急
當Ⅳ級安全生產事故不能有效處置或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的趨勢時,縣交通運輸局報請縣人民政府和州交通運輸局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必要時報請其他有關部門支援。
5.應急響應結束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偶發災害發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并征詢專家意見后,經上級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確認、批準,由縣人民政府或縣交通運輸局按照權限決定結束應急行動。
六、信息公開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處置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七、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縣交通運輸局配合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車輛調度補償,清理道路,災后重建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一般(Ⅳ級)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2.保險理賠
事故發生后,協同有關部門督促事故單位積極聯系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落實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協助資金落實和賠付工作。
3.事故責任調查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調查與處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屬地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機構按規定參與配合,積極協助調查組的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或文件資料等。
4.經驗教訓
現場應急工作組在配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過程中,認真做好現場搶救有關情況的記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及時搜集、整理有關資料,舉一反三,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與責任,認真汲取經驗教訓,并對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匯總分析,形成經驗教訓總結報告,一個月內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于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車輛的數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2.應急隊伍保障
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相關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合理整合編組企業應急救援力量,充分發揮相關企業搶險救災能力,搞好預案訓練演練,不斷提高應急隊伍快速反應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本地應急救援運輸力量不足時,提請州、省交通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4.醫療保障
發生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應急救援機構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同時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5.技術保障
建立統一的應急保障資源數據庫,通過相關網絡和應用平臺,實現全縣應急保障資源等信息的聯網與共享;建立應急隊伍數據庫,明確各類專家特長、聯系方式、住址,加強突發事件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的科學研究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專業技術水平。
6.后勤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可能發生的情況和需要,制定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方案,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保證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供應。
7.治安保障
由縣公安局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人群,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調做好治安工作。
8.資金物資保障
根據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證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而且要實現快速、及時供應到位。縣交通運輸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重視救援物資儲備,為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應。
9.調集征用
發生Ⅲ級(較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本地應急救援運輸力量不足時,提請州交通運輸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交通運輸企業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各單位要大力開展新《安全生產法》、新《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學習和宣傳,積極向干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練
縣交通運輸局定期進行各項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
交通運輸行業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應急演習。演習后應當對應急方案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演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向上級相關部門作書面總結報告。應急隊伍一般每年組織演習一次應急演練。
3.預案的修訂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發生變化或人員工作變動,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縣交通運輸局應將發現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報州交通運輸局。
縣交通運輸局根據形勢變化,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更新。
4.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全鎮各類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范圍劃分為以下3個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區域,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3、受影響區域,是指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的危害。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在鎮安委會的領導下設立鎮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一)成員單位職責
1、鎮安辦:負責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相關企業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和指導應急救援演練;負責建立應急救援組,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小站派出所: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3、鎮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組織傷員的搜救。
4、衛生院:確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的定點醫院,培訓專業醫護人員;安排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安監站:及時上報區環保局測定事故對環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對可能受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對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的鑒定和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黨政辦:負責制定搶險救災運輸預案,確定搶險運輸單位,監督搶險單位做好人員和車輛準備,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
7、綜治辦: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8、宣傳辦:負責應急事故的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9、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負責工傷保險、傷殘鑒定工作。
10、社會事務與計劃生育:負責受災群眾的善后安置工作。
(二)現場事故救援指揮部各救援專業組織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牽頭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救援;負責向各組傳達指揮指令,協調和督促各組工作,報告各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2、施救處置組:由消防隊牽頭負責。負責控制危險源,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滅火、堵漏、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及事故后對被污染的區域的洗消工作。該組由消防隊、企業消防搶險隊伍、事故應急救援備選單位組成。
3、傷員搶救組:由衛生院牽頭負責。負責搶救傷員并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確保傷員能在事發現場或醫療機構中得到及時醫治。
4、安全疏散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負責對現場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
6、物資供應組:由黨政辦和社會事務牽頭負責。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
7、后勤保障組:由黨政辦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單位應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搶險的.各項后勤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信息監控與報告
1.信息監測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鎮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和上報工作。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掌握全縣危險化學品的分布和重大危險源等基本情況,建立全鎮危險化學品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同時上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建立本企業基本情況和危險源數據庫,包括所屬危險化學品的性能、特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特點,將可能發生災害的類型、危害程度及時上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
2.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小站鎮人民政府和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向區政府和區安委會報告。
(二)預警預防行動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監督管理工作。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應及時向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通報監控信息,并及時采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確定應對方案,如需支援,請求上級機構協調。
(三)預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一般(Ⅳ級):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人30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較大(Ⅲ級):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II)級: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機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以下。
特別重大(I)級: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為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分別響應。
一般(IV)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救援,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大(I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先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及時上報區應急機構,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區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省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國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二)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后,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全鎮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布危險或避險警告;
2、應急決策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同意后,啟動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
3、預案啟動條件
(1)啟動條件
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I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②接到相關企業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指令。
④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預案啟動。
(2)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后,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有關企業、單位按預定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企業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政府鎮長任指揮長,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營救受害人員,指揮人群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5、應急聯動
事發企、事業單位參加處置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各工作組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和事發企、事業單位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批準應急預案啟動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事發企、事業單位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保險理賠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公司必須及時查勘理賠,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賠服務。
(三)事故調查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協調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和完善全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保證應急救援參與部門之間暢通聯絡。
(二)應急救援與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
2、應急隊伍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公安、消防、衛生、等應急救援任務繁重的部門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機構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后,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應根據需要及時協調黨政辦提供運輸保障。派出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
4、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5、物資保障
由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和重點企業負責常備安全救援物資儲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
6、社會動員保障
鼓勵、動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提供物質、資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門、專業隊伍為主體,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公益組織為補充的應急救援保障機制。
7、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與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
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和應急避險意識。
2、培訓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組織、指導對企業、部門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水平和專業能力。
3、演習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各企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
七、附則
(一)獎懲與責任追究
鎮人民政府對在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行政法定職責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處理應對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在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有效地進行事故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天津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天津市東麗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始終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
(3)反應及時,措施有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本預案,確保應急救援工作反應及時、處置得當。
(4)整合資源,專常兼備。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整合本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提高應急自救能力。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專業應急救援力量,有效彌補我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短板,提升本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整體水平。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將日常管理工作和事故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
1.4事故分級
(1)一般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含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含10人)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2)較大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含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3)重大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重傷、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含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4)特別重大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經濟損失的事故,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東麗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般、較大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以及需要由區政府負責協助處置的重大、特別重大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
在河道、鐵路上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參照本預案。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東麗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和區運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區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落實應對我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組織開展本區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部署相關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
2.2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區指揮部下設東麗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區運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運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和區運管局相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
區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對工作;負責開展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編修;完善相關應急預案支撐文件;檢查區指揮部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協調、指導區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相關應急保障與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第三方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的籌備。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區發改委、區住建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城市管理委、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公安東麗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氣象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水務局、區文化旅游體育局、各街道辦事處(功能區)等單位組成。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詳見附件1。
2.4現場指揮部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按照“戰區制、主官上”的原則,就近組建現場指揮部,指揮調度現場應急救援力量、調配應急物資,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轉移疏散、治安維護等工作。到現場參加應急處置的各方面應急力量應主動向現場指揮部報到、受領任務,接受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調度,及時報告現場情況和處置進展。根據工作需要,現場指揮部可設立綜合協調、搶險救援、治安警戒、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環境監測、宣傳報道、善后處置、技術專家、事故調查等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工作實行現場總指揮負責制。發生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現場總指揮;事件超出本區處置能力,需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協調處置的,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并請求援助。現場總指揮負責組織研究并確定現場處置方案,指定工作組負責人員。現場總指揮發生變動或更替的,應做好相關工作的交接。
2.5應急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援、治安警戒、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環境監測、宣傳報道、善后處置、技術專家、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組。
各應急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公安東麗分局、區運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職責:根據區指揮部要求,負責應急力量的調派、會議組織、信息報送、指揮部現場管理、應急處置的總體協調、聯系專家等綜合工作;承辦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
成員單位:公安東麗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職責:負責實施區指揮部批準的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確定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清單;負責組織指揮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搶險救援。
(3)治安警戒組
牽頭單位:公安東麗分局
成員單位:區運管局、相關街道辦事處(功能區)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人員疏散、秩序維護、交通疏導、現場調查取證等工作,保障應急救援高效有序進行;依法控制事故責任人。
(4)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區衛生健康委
成員單位:相關醫療機構
職責:負責調派衛生應急隊伍,開展事故傷員或中毒人員急救轉運、救治和現場衛生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組
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別負責各相關行業、領域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滿足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農村委、區水務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重點做好糧食、生活必需品、藥品、醫療器械以及專項救災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滿足災后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區人民政府、區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本領域、本系統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情況,逐步建立與安全需求相匹配的應急物資儲備,建立政府儲備與社會儲備相結合、長期儲備與臨時儲備相結合、研發能力儲備與生產能力儲備相結合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完善緊急生產、政府采購、調用征用和補償機制。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工作;為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提供氣象信息;保障事故現場電力供應和通信暢通;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存放與保管;負責開辟救援綠色通道,協助調集、征用救援車輛,組織公路搶修、維護、保潔,保障公路暢通。
(6)環境監測組
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成員單位:區氣象局、消防救援支隊、區水務局
職責:負責提供氣象資料;負責事故現場大氣、水質、土壤環境污染影響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結果及時提出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議,提出妥善處置的技術指導意見。
(7)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委網信辦、公安東麗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區融媒體中心
職責:負責維護現場正常的新聞采訪秩序,及時做好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8)善后處置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
成員單位:區財政局、公安東麗分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城市管理委、區文化旅游體育局
職責: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及相關善后處理工作;擬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災后恢復重建方案并組織實施。
(9)技術專家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
成員:由相關部門專家組成
職責:參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訂;分析事故原因、災害的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事故防范和恢復運輸提出意見和建議。
(10)事故調查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公安東麗分局、區運管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區總工會
職責:負責收集事故現場有關物證;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形成事故調查報告;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
各工作組組成人員若有變動,要及時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6 專家咨詢組
區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咨詢組,由成員單位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應急、管理、法律、設備、電氣、工藝等方面專家組成,為風險防控、災情研判、應急救援、調查評估、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防與預警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功能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應急、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區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立即收集、核實、分析事故信息,應當在30分鐘內電話、1小時內書面向區委、區政府及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基本情況。對于死亡人數接近或者可能超過10人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已經或者有可能引發輿情炒作、造成負面影響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要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信息報告內容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姓名、信息來源、事發時間和地點、人員傷亡和失聯情況、影響范圍以及事發危險貨物品類、危害程度等信息。書面報告還應在以上內容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環境影響、公路設施損毀、周邊建筑物倒塌損毀、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毀、應急救援等情況和已經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及時續報事件動態和處置進展。對于區委、區政府要求核實的情況,電話反饋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區領導同志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后,相關區或部門(單位)要及時報告落實情況。
4.2先期處置
4.2.1事發單位應急處置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立即采取下列(不限于)應急救援措施:
(1)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
(2)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
(3)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應急救援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6)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
4.2.2區人民政府先期處置
區人民政府接報后,迅速核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基本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立即采取下列(不限于)應急救援措施:
(1)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4)依法發布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的決定;
(5)依法向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救援命令;
(6)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以及跨區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區人民政府做好先期處置,并接受市級層面統一指揮。初判發生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對于事件本身較為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或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等時期,適當提高響應級別,并視發展態勢及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3.2響應級別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處置能力,區級層面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兩級:一級、二級。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根據區委、區政府決定,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發生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4.4指揮協調
4.4.1指揮協調機制
(1)組織指揮。區指揮部設立后,基層應急機構按照區指揮部要求做好有關處置工作。超出本區處置能力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請求,匯報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級應急指揮機構設立后,區指揮部按照市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做好處置工作,將指揮權移交市級應急指揮機構。
(2)現場指揮。區人民政府設立現場指揮部后,基層應急機構應納入現場指揮部,在現場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對工作。現場的各方面應急力量要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開展工作,嚴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發布等工作要求,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根據工作需要,現場指揮部統一開設救援隊伍集結點、物資收發點和新聞發布中心,組織完善相關后勤保障。
市級工作組到達現場后,現場指揮部要主動對接、匯報工作,接受業務指導并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3)協同聯動。駐區部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根據區委、區政府的部署要求參加處置與救援,按規定的指揮關系和指揮權限指揮。社會組織參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納入現場指揮部統一管理、統一調動、統一行動。
4.4.2指揮協調措施
(1)啟動一級應急響應:
①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有關區領導同志赴現場指導、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②成立現場指揮部,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設副總指揮3至4名。指揮部一般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治安警戒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環境監測組、宣傳報道組、善后處置組、技術專家組、事故調查組,由有關區領導同志任組長。
③召開現場指揮部工作會議,傳達貫徹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聽取各方面情況匯報,研究搶險救援、傷員救治、應急征用、人員疏散轉移等重大決策。
④研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第一時間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⑤市領導同志和市級工作組到現場后,總指揮負責匯報有關情況,并接受指導。
⑥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區委、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①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區指揮部主要負責同志赴現場指揮、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②成立現場指揮部,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設副總指揮2至3名。指揮部一般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治安警戒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環境監測組、宣傳報道組、善后處置組、技術專家組、事故調查組,由區有關負責同志任組長。
③召開現場指揮部工作會議,傳達區委、區政府有關要求,聽取各方面情況匯報,研究開展搶險救援、傷員救治、應急征用、失聯人員搜救、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
④研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第一時間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⑤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區委、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4.5人員安全防護
4.5.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及有關人員應按照規定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5.2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貨物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用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身安全。
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
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6應急結束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事件危害或威脅被控制、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區人民政府或區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現場應急救援隊伍有序撤離。同時,視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災情反彈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現場指揮部停止運行后,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進入過渡時期。必要時,通過信息發布平臺和新聞媒體等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信息。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一般、較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區人民政府牽頭負責。重大、特別重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1)救援工作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物資,應當及時返還,造成損壞或無法返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2)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要妥善安置事故傷亡人員,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救濟、補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
(3)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工作。
(4)盡快恢復生活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與評估
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評估工作由區指揮部組織開展。較大以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評估工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津政規〔2021〕1號)規定,區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法律、法規對突發事件調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負責組織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調查工作的機構,應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組建事故調查組。
區指揮部辦公室于每年一季度組織對上年度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進行全面評估,對事故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分析并提出防范建議,向區人民政府報告,抄送區應急管理局。
5.3恢復重建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指揮部應當及時組織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統計、核實和評估,按照短期恢復與長遠發展并重的原則,因地制宜、科學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并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區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區發改委、區住建委、區城市管理委、區衛生健康委、公安東麗分局、區財政局、區運管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水務局、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恢復社會秩序,盡快修復損毀或損壞的公共設施。
超出區人民政府恢復重建能力,需要申請市級援助和支持的,由區人民政府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請求。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保障
(1)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以區消防救援支隊為主,區相關部門專業教援力量協同組建,形成一支快速反應的應急救援力量,承擔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第一梯隊應急救援任務。
為有效彌補我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短板,提升本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整體水平,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做為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救援補充力量。
(2)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全區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嚴格落實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規定,強化值守應急準備,承擔本單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先期處置任務。
(3)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由具備危化相關專業知識、技能和資質的志愿者隊伍組成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安排下參與防災避險、疏散安置工作以及應急救援輔助工作。
(4)應急處置專家。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類型,調集相應應急救援專家趕赴現場,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提供指揮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
6.2應急裝備、物資保障
(1)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區應急救援物資的規劃、計劃、調運、撥付等工作,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對實際需要,在現有資源基礎上,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資源,建立完善政府采購、調用征用和補償機制。
(2)區人民政府根據本轄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自建或依托企業建立儲備庫,收儲相關專業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要結合企業性質和特點,儲備和配備能滿足可能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需要的裝備和物資,并確保裝備和物資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6.3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建立并完善應急通信系統,增強基礎電信網絡的應急通信能力,依托公眾移動通信網絡開展應急通信保障處置工作。
6.4交通運輸保障
(1)區運管局牽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確保事故處置期間綜合運輸能力保障,并做好搶險救援車輛在本區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快速通行服務保障工作。
(2)公安東麗分局牽頭,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
(3)區運管局牽頭,會同區應急管理局、公安東麗分局建立完善應急通行機制,按照要求制作應急通行證,并加強應急通行證的發放和使用管理。
6.5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醫療救治隊伍對傷員進行緊急醫療救治并轉送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協調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
6.6治安保障
公安東麗分局牽頭,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協同區人民政府及時轉移疏散群眾。
6.7經費保障
(1)處置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區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保障企業日常對危險源的監控、預防預警措施、應急培訓、演練以及應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需要。
6.8應急供電保障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國網天津東麗供電公司等電網企業進行電網搶修,會同區發改委等部門做好應急供電裝備燃料調配。國網天津東麗供電公司等電網企業建立健全供電應急保障隊伍,完善供電保障設備設施,有效保障現場指揮部、事故救援、搶修現場和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急供電。
6.9氣象服務保障
區氣象局牽頭,負責及時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地的氣象監測和預報工作;儲備必要的物資和裝備,有效開展氣象保障服務工作。
7宣傳、培訓和演練
7.1宣傳
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面向公眾和職工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識的宣傳教育。
7.2培訓
區應急管理局、區衛生健康委、區運管局等成員單位依托有條件的企業、院校、醫院、園區,開展事故救援、醫學救援等專業化培訓基地建設,加強基礎設施、裝備器材、師資教材等配備,完善理論學習、技能培訓、情景模擬、應急演練等功能,開展應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培訓工作。
7.3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2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當上年度發生較大以上級別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本年度至少進行1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演練。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由區運管局起草,報經區人民政府批準,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報送市道路運輸局備案。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制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保障預案(或方案),報送區人民政府備案。
本預案的審批、發布和備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預案實施后,區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8.2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公布實施。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3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高度,整合社會資源、提升救援能力,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驟,快速、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44號)、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景德鎮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車輛發生傷亡人數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時,也應按照本預案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其嚴重程序、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死亡、失蹤人數在3—9人以內的;或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的。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重特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依法規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加強處置事故人員的安全防護,提高科學指揮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關程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2)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情報信息的溝通與交流,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為主的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平臺,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各有關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成立景德鎮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工作的指揮機構。市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市應急委員會啟動處置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統一組織、指揮市內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向市應急委員會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等。
2.1.2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公安局負責人、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局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市公安局負責領導和組織公安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置,并依法打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交通局負責優先運送救援人員和物資,組織調配緊急救援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對交通事故的調查工作。
市司法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參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調處。
市衛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提供法律法規支持和政策咨詢。
市監察局負責組織各級監察部門對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市氣象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警機制,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情況,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通告”。負責監測事故現場天氣氣候,做好分析預測,及時提供天氣氣候分析預測信息。
市委宣傳部負責收集信息和資料,由總指揮部授權統一通報事故情況,做好宣傳工作。
市保險部門負責災后勘察、賠償工作。
市廣電部門通過廣播電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播發交通事故案例情況,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傳廣告等。
市軍區后勤部、武警支隊后勤部負責緊急情況下部隊車輛、人員的調動。
2.2辦事機構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作為其辦事機構,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局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擔任常務副主任。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傳達和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和報告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示的執行情況。
(2)負責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現場應急組織保持聯系。
(3)協調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
(4)負責處理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5)辦理應急狀態終止后決定的有關事宜。
(6)對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履行預案中的職責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7)與市應急聯動中心保持聯絡。
2.3工作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現場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在市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為上級決策提出建議等。
2.4縣(市、區)級機構
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相應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作為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委員會,作為其決策咨詢機構,必要時參加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專家組由事故處理、法律法規、醫學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職責主要是:現場指導交通事故的處置;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評估;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等。
3運行機制
各級公安機關要建立應對道路交通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指揮水平。
各級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公安110指揮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
3.1應急處置
3.1.1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要建立交警中隊、大隊、支隊三級交通事故信息常規監測網絡,及時收集、監測發生在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大隊、支隊對監測的信息進行匯總、風險分析,并報本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研判、劃分等級。
各級公安機關對已經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在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的同時,應在半小時內報告上一級公安機關,1小時內層報至省公安廳,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市公安局接警后,應在半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在半小時內報市應急委員會。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執行市應急委員會的指令,并及時掌握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各級公安機關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要及時掌握較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
3.1.1.1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組織自救,并要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3.1.1.2事故現場過往車輛在獲悉信息后,應全力救助遇險人員,同時,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3.1.1.3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在獲悉信息后,要迅速報告122交通指揮中心或110指揮中心。
3.1.1.4110、122指揮中心值班員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后,要核實事故信息的準確性,查明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救助要求等簡要情況。并根據獲取的信息初步判定險情及事故等級,立即向轄區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領導報告。
3.1.1.5110、122在報告指揮部辦公室領導的同時,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有人員傷亡的,要及時通知救護(120)或消防(119)等有關部門。
3.1.1.6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通知治安、消防、救護、環保和搶險等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范,并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3.1.1.7指揮部辦公室領導接到值班員報告后,應認真核實事故性質等級,初步判定應啟動的應急救援級別,并責令值班員立即將事故信息按照應啟動的處置應急救援級別向市、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上級公安機關報告。
3.1.1.8市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的處置應急預案,成立相應的處置應急救援指揮部。110值班員按照市應急指揮部或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指令,立即通知相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3.1.1.9110值班員要隨時與事故現場保持的聯系,了解救援進展情況,每隔一小時將事故處置及救援信息報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特殊異常信息要隨到隨報。同時,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報告制度,遵循及時、準確、全面的原則,分別作快報、補充報告和跟蹤報告。
3.1.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后果擴大。公安機關的處置措施主要包括維護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對現場實施交通疏導;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1)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前,由市應急委員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2)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前,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3)較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一般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縣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3.1.3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市應急指揮部應當迅速報告市應急委員會,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市應急指揮部及時報請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并按照該決定進行應急處置。
3.1.4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現場搶救。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必要時,可以請求武警部門予以協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據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需要,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決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理區域,對進出交通管理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3)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衛生部門應當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求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
(4)調集征用。根據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市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事故發生地指揮部為主,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照當地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1.5應急結束
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分別由省、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省、市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重特大、較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緊急狀態終止的決定以及決定的宣布、公布由有關機關依據法定程序辦理。
3.2事故后恢復
3.2.1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應急指揮部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序,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同級應急委員會、上級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應當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2.2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市公安局會同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報告。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有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進行全面評估,向市政府匯報。
3.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由市政府負責處置的較大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市公安局負責;其他交通事故信息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發布。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通過市級和事故發生地主要新聞網站或者有關網站發布信息。
4應急保障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本預案切實做好對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1)各級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預備隊由公安、武警、醫療衛生等部門人員及有關專家等組成。必要時,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駐地軍人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市級預備隊由市公安局調集的市級公安人員、市武警支隊調集的市衛生局調集的醫務人員等組成。
(3)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引導預備役部門、民兵、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應急處置隊伍。
4.2財力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專項資金,保障應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通信系統、數據庫與信息系統、救援排險、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4.3物資保障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交通事故應急物資,包括搶險救援設備器材、防護器材、救治藥品等,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以實物形式為主,在保證適當儲備量的同時,應當進行生產能力和技術的儲備。對有保質期或者有效期的儲備物資,在保質期或有效期內或期滿后,應及時調劑使用或更換。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2)市發改委、市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等物資保障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市衛生部門負責建立藥品、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設備、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度制度;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4.4醫療衛生保障
(1)衛生等應急部門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
(2)各級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和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建立醫療救護動態數據庫,包括醫療救治的各種資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運輸保障
(1)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2)交通部門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做好人員、物資的緊急運輸,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4.6治安維護
公安機關要制定應急狀態下維護治安秩序的各項工作方案。應急期間,要組織強大力量,參與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故發生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在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積極預防,有效預警。
4.7人員防護
在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時,對事故發生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
當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故發生地的公安等部門應當及時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1)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后,要依托電信、移動、聯通等社會公眾通信網絡,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交通事故應急通信網絡應建立交警支隊、大隊、中隊、事故現場四級通信網,通過有線、無線、計算機和圖像通信傳輸系統,實現話音、數據、圖像的實時傳輸。各級公安交警部門應裝備與之相適應的各類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充分利用現代科技、通信手段,為處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2)縣(市、區)公安部門以110指揮中心為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警支隊、大隊以值班室為通信聯絡中心。
(3)縣(市、區)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領導和保障人員組成的戰備值班制度。市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值班電話:110
(4)當發生施救時間較長、施救難度較大的交通事故時,當地政府及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聯絡的暢通。
4.9公共設施
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當充分考慮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4.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開展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按照預案要求,市級應急指揮部每二年組織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演練科目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模擬現場方式實施;縣級每年組織一次。每次實戰演練要組織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宣傳和培訓
對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及報警電話等。宣傳、法制、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應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定期組織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各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增強各級領導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上崗前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本單位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責任與獎懲
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嚴重延誤重特大交通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因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市人民政府進行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全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實行定期評審與更新制度。市應急指揮部每三年對預案組織一次評審,并視情作出相應的修訂,報市應急委員會批準。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應對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體系和科學、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工作機制,提高公司應對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安監局令第17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客貨運輸、車輛維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1、4應急預案體系
(1)本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為:《湖北咸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對預案內容進行不斷補充、完善。
1、5工作原則
(1)貫徹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由行政一把手坐陣指揮應急救援工作,調動各有關單位協同作戰。全面部署,保證重點,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統一調度人力、物力。
(2)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公司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公司所分屬公司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認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公司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1)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咸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位于崇陽縣天城鎮環城村,是我縣規模最大的專業客貨運輸企業,下設客運一公司、客運二公司、客運三公司、汽車大修廠、保潔公司、廣告公司和物流公司。
公司擁有各類營運車輛188臺,客運班線43條。其中高級客車48臺,中級客車99臺,普通客車37臺,物流貨運車輛4臺。擁有崇陽至上海、深圳、珠海等省際班線13條,崇陽至武漢、溫泉、赤壁等省內班線12條;崇陽至桂花等縣內農村客運班線19條。現有正式員工262人,從業人員738人。
(2)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情況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以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為主要監督、指導,各分公司分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現配置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8名,具體分布:公司安全機務科3名、公司安檢辦10名、客運一公司2名、客運二公司2名、客運三公司2名、汽車大修廠5名、廣告公司2名、物流分公司2名。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1)在運輸經營過程中,由于駕駛員違章操作,機械故障,惡劣天氣(冰雪、臺風、暴雨等)和路面車輛、行人違規等原因,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導致人員傷亡或車輛及其他財產損失;
(2)汽車修理經常接觸汽油、氧氣、乙炔等易燃物品,操作不慎易發生燃燒,可能造成人員燒傷或發生火災事故,同時因使用舉升器、安全凳等設備,可能出現垮塌,造成傷亡事故;
(3)易燃、易爆、危險“三品”上車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4)突發公共事件(如經營者糾紛、旅客矛盾、惡徒破壞、疫情、非典、禽流感、不明原因病情等);
(5)由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車輛毀損等事故。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分公司經理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2)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機務科,由安全機務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電話:0715-3062763,傳真:0715-3062769。
(3)公司所屬分公司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專班,落實應急搶險人員,應急工作專班組長由分公司負責人擔任。
3、1、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精神、指示;
(2)組織、指導、協調各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研究確定應對突發事故的重大決策;
(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
(4)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調整和終止;
(5)參加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和調查,審定重特大突發事故信息報送、發布等事宜;
(6)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7)負責承辦縣交通局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事項。
3、1、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傳達落實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應急工作指示,負責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聯絡網絡;
(3)負責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訓;
(5)事故發生時,與相關單位保持信息溝通,組織聯絡應急狀態下各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信息傳遞、并做好記錄;
(6)負責應急期間的通訊聯系,收集相關信息,掌握現場處置工作狀態;
(7)協調公司外部應急救援力量,負責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送事故相關信息;
(8)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有關調查和評估總結工作。
3、1、3各分公司應急工作專班職責: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在信息報告的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應急處置措施;
(2)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切斷災害鏈;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災人員。轉移、撤離、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5)負責事故善后處置,恢復正常生產。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是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救援的核心,是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臨時機構、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值班室、現場救援組、后勤保障組組成,負責突發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1)總指揮:公司總經理。負責事故應急的人力、物力、車輛的總調度和應急資金的使用;召集相關人員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指定各行動組負責人;必要時調派相關人員指導和參與應急行動;布置事故的善后等工作;全面組織、指揮、協調事故的處置工作;
(2)副總指揮: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應急工作的具體處置、協調,布置事故的善后等工作;總指揮不在現場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3)值班室:公司安全機務科。負責事故信息接收、核實和匯總、并按程序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后,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通訊暢通。值班電話:上班時間0715-3062763,下班時間0715—3062773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成員電話(見本預案8、1條)。
(4)現場救援組:由公司及事發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必要時抽調公司其他單位人員。負責事故搜尋救助、搶險,現場控制、清理,遇險獲救人員安置,受傷人員救治,事故調查取證、事故善后處理及保險索賠等工作。
(5)后勤保障組:由公司辦公室及財務科人員組成。負責事故應急車輛的調配、應急資金的籌措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所屬分公司要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監控、預警制度,加強對各類生產經營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控,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對營運車輛、修理廠及其他危險源等要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置。
(1)做好駕駛員的考核上崗工作和監督管理,杜絕無從業資格人員駕駛營運車輛;
(2)認真落實車輛安全例檢和“二保”工作,加強隱患排查和治理力度,確保車輛狀況良好;
(3)扎實做好GPS監控工作,進一步完善監控檔案,定期查處和通報超速、超載行為;
(4)加強雨、霧、雪等惡劣天氣運輸安全工作,督促車輛配齊“七個一”:即滅火器、防滑鏈、石灰包、繩索、鐵鏈、三角木、安全錘等安全器材,重點加強對滅火器、防滑鏈的檢查,封閉式客車要配備并懸掛安全錘。
(5)加強修理車間安全檢查和修理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滅火器要按時送檢,確保無修理事故和火災事故發生。
(6)不斷完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
4、2預警行動
當發現事故隱患或隱患將導致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隱患的危險程度、涉及范圍、性質、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事故的嚴重程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應急情況報告后,應立即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依據應急報告內容判斷事故類型,并通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按預案體系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做好向上級匯報工作。
4、3信息報告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時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簡要經過、當前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問清重要信息和情況,立即向事發單位作出處置事故的指示,指導事發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跟蹤反饋落實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
發生一、二級事故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及事發單位應急工作專班人員、搶險人員24小時開通電話,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2)發生一、二級事故、群體的事件,事發單位按規定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通報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根據發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將突發事故應急行動分為以下三級:
一級事故:
(1)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且發生后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公司自身的力量不能控制,需要上級單位或政府部門幫助救援的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或者10人(包括1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級事故:
(1)有較大影響且發生后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公司自身力量不能完全控制,需要上級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幫助救援才能控制的事故。
(2)一次死亡1~2人,或者3人~9人重傷(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級事故:
(1)公司能夠控制,事故發生時間不會久遠的事故。
(2)造成重傷、重傷(中毒)1~2人,但沒有人員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事故。
5、2響應程序
按照分級響應分級處置的原則,公司根據突發事故的不同等級啟動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發生三級事故,現場最高職位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本預案5、4條),同時向事發單位報告事故信息。事發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實施現場控制,并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事故信息。
發生二級以上事故,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啟動本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向事故所在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事故信息。同時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本預案5、4條)。
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及各應急工作專班在接到應急指令后迅速到位,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必須在接到應急指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集結并趕赴現場。
5、3應急行動
5、3、1指揮與控制現場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現場最高職位的工作人員是現場應急指揮負責人,有權決定現場搶險指揮事宜,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并將事故情況立即報告事發單位領導;在上級應急指揮人員到達后,由上級應急指揮人員接管現場應急的指揮權。
5、3、2分公司應急救援程序
分公司接到三級以下(含三級)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并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按照應急處置程序指揮先期處置工作。
分公司現場指揮一般應按以下程序開展工作:
(1)現場指揮立即對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進行判斷,并及時向公司應急辦公室通報,隨時匯報事故搶險救援情況。
(2)在現場指揮的領導下,現場搶險人員按照各自職責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如原應急方案不能滿足事故處置需要,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現場搶險人員重新制定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如事故嚴重程度屬于分公司無法控制的,應優先做好人員的疏散工作,對事故現場進行監控,待上級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配合開展好救援工作。
5、3、3公司應急救援程序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事故情況報告后,如判斷發生了二級及以上事故的,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并向領導小組成員通報。
啟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立即指定現場指揮,設置現場指揮部,組織、指導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按照以下程序開展救援工作:
①應急辦公室立即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縣交通局應急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②保障事故續報渠道的暢通,做好車輛、通訊等保障工作;
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通知有關應急搶險隊伍在指定時間到達事故搶險位置,并將應急隊伍準備情況報告現場指揮;
③后勤保障組立即安排搶險救援專項資金,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采購救援所需的應急物資;
(2)現場指揮和其他人員到達現場后,按照以下程序開展工作:
①立即接管現場救援的指揮權,對事故進行處置,事發單位應急小組自動成為現場搶險救援的組成部分。
②現場指揮機構應對事發現場進行檢查,確保通訊暢通和搶險救援人員所在地的安全,防止伴生、次生事故即二次事故的發生。
③實施擴大應急時,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等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④現場指揮長全面領導,現場救援組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已制定的各自職責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5、4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4、1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火災后,火災現場人員應迅速察明火情,察明火災現場附近有無易燃、易爆物品,并就近取滅火器進行滅火,當場不能撲滅的火災事故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如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轉移,防止火災擴散。如火情不能控制,應立即組織疏散和報警。負責疏散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火災現場的旅客、職工迅速從防火應急通道疏散。
(2)參加滅火工作的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及時報告火情,以便調動人員和采取措施進行滅火。如發現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撥打“120”叫救護車或及時送醫院搶救。
(3)火災撲滅后,應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消防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查明火災損失情況。
(4)行車途中發生火災事故,駕駛員應及時停車,打開車門及安全門,吩咐旅客不要驚慌,從車門迅速疏散,同時用隨車滅火器進行滅火,如因車輛碰撞變形,車門無法打開時,可以用安全錘擊碎車窗或前后擋風玻璃逃生。如不能及時撲滅火災,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公司所有營運客車應配備滅火器和安全錘,并確保功效保持良好。
5、4、2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后,駕駛員應立即停車熄火,防止發生其他意外,并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
(2)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后,駕駛員立即向所在分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攔截過往車輛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3)事發單位領導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救護指揮,并通知應急專班人員到事故現場開展自救工作。
(4)受傷人員肢體骨折,采取傷肢固定措施,有出血的采取止血措施,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5)發生重傷、死亡事故,保護好現場,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5、5應急結束
根據應急救援結束的兩個基本條件判斷應急救援工作是否結束。
(1)危險是否完全解除,災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2)生命和財產是否完全脫險,是否得到充分保證。
完全符合以上兩個條件,方可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三級事故由事發單位應急工作專班負責人宣布終止應急預案;二級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負責人宣布終止應急預案;一級事故由上級應急部門或政府宣布終止應急預案。
應急結束后,公司應盡快組織人力、物力以及技術支持做好現場恢復工作,盡快恢復生產,減少經濟損失。
6信息發布
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并確定信息發布形式。
7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根據實際需要及時完善安置工作方案,落實人員救治和補償措施,及時救治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撫恤工作,有序、有效地做好人員安置、補償工作。
(2)現場清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繼續組織好現場清理工作,由專業技術人員或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做好有害物質的處理。
(3)調查處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及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對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狀況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吸取經驗教訓,并向縣交通局報告。
(4)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損失情況提出解決建議,按公司有關規定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暢通,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2)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聯系電話:
(一)主管部門
縣交通局(辦)……3395159安全股……3328168
縣運管所(辦)……3395233
(二)公司機關
辦公室……3062769經營科……3062765
安全機務科……3062763財務科……3062762
(三)分公司
客運一公司(辦)……3062783
客運二公司(辦)……3062781
客運三公司(辦)……3062778
物流分公司(辦)3062758
廣告公司(辦)3325339
大修廠(辦)3397528
火警電話:119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110
醫療急救電話:120
安全監督部門電話:3390455
環保部門電話:12369
以上聯系電話以附件形式每年更新一次,以確保應急期間通訊暢通。
8、2應急隊伍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所屬各分公司工作專班成員為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現有車輛及物資、搶險裝備和器材全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公司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人)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人)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公司協調解決。
8、5其他保障
應急所需公務車及其他車輛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征調。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公司要加強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開展事故預防、預警、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活動,普及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每年制訂培訓計劃,加強對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培訓,熟練掌握相應的應急技能,切實提高救援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
9、2演練
公司根據實際需要,每年組織一次相關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查找應急工作體系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獎懲
10、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或獎勵:
(1)精心組織或積極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經演練或實施驗證所提措施方案科學可靠的;
(2)認真巡檢,及時發現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發生的;
(3)為事故應急準備與救援搶險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在執行應急救援搶險任務時,組織嚴密,指揮得當,措施有效,避免事故擴大有突出貢獻的;
(5)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6)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10、2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和危害后果,由公司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故應急準備義務,導致事態失控或事故性質升級,造成損失擴大的;
(2)未認真組織或參加應急培訓和演練,造成應急救援搶險人員未有效實施應急救援措施,貽誤有利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
(3)未經允許,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應急設施,致使應急救援系統失效,嚴重影響應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
(4)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5)拒不執行事故應急措施,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時臨陣脫逃的;
(6)散布謠言,阻礙事故應急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擾亂應急救援秩序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有其他對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發布后上報縣交通局和縣安監局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健全預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預案的修訂、完善、備案和評審工作,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完善或其他情況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或相關應急預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咸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制定與解釋。
11、4本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于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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