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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陜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炎熱夏季來臨,全國氣溫飆升30℃以上,為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通知,要求各類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以下是陜西省2016年高溫補貼標準,陜西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希望能夠幫到你。
2016年陜西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符合高溫工作人員每人每天10元,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2016年高溫津貼標準參照執行。
按照規定,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另外,按照《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違反本辦法,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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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室溫達33℃ 單位應發高溫津貼補貼 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
高溫天氣里在室外工作,著實讓人受不了。昨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各企業應停止室外露天工作,確保勞動者的安全健康。企業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各類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是每人每天10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各企業應當停止室外露天工作,確保勞動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企業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各級人社部門將督促企業根據生產特點,通過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做好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同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重點檢查夏季高溫津貼支付、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特別是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會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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