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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旅游投訴信范文
近年來,旅游行業火爆之余,暴露出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旅游投訴事件也頻頻發生。
下面是旅游投訴信范文,歡迎參考:
旅游投訴信
事件起因:20xx年10月30上午八點大大小小2人抵達海口,入住濱海大道凱風酒店1118號房間.一本地朋友帶來一張旅游宣傳單張,并幫我們聯系了宣傳單張上的業務人員安剛(聯系電話:13976006940、68064472)。10:30左右我們與安剛在凱風酒店1118號房簽定了一份旅游協議,并交款400元/2人,報名參加海口-三亞三天兩晚的純玩旅行團。簽定協議時,安剛先生不愿寫明詳細行程,以防萬一,大大小小還是請其簡明扼要的寫一下。因對朋友的信任及前面的行程結束后我們還想在海口多玩幾天,仍需參團,所以當時沒有索取發票。誰知,旅行途中發生了極不愉快的事情,致使我們必須向貴部門投訴以下幾點:
一、導游素質低下、態度惡劣。
10月31日7:30我們至新港碼頭上了一輛車牌號為“瓊B03760”的旅行大巴,9:30左右車開動后見到我們此行的導游王洋(聯系電話:13976086330)。
1、無導游證。
途中發生不愉快后,旅行團團員要求王洋導游出示導游證,從始至終其未出示導游證,只是左顧而言他。
2、講解稀少,不主動。
一路上王洋導游的講解極其稀少,應旅游團員的請求,王洋導游才開口說:下一站是**地,某地如何,請大家耐心等待。并在向大家介紹海口市區情況時,街道名報錯。一些只能在車上觀賞的景點,在即將到達時應事先提醒游客,王洋導游卻未予提醒,
3、帶“親屬”同行。
同行之人中有王洋導游的“妻子”。大大不能確定其身份,因剛上車時那女子說她與王洋導游是剛認識的;在同行一段時間后因需調解王洋導游與團友之間的沖突,該女子出面聲稱其是王的朋友;而在第三天,王洋導游曾向大家說該女子是其“老婆”,讓人難辨真假。途中王洋導游講解甚少其聲稱是嗓子問題(似乎有些沙啞,但與團員爭吵時,卻也中氣十足),而一路均與此女子說說笑笑。另我們團成員27人,不含此女子。該女子吃飯住宿均與導游王洋一起。
4、無端增加收費。
10月31日晚入住興隆“金新山莊”時,導游王洋要求旅游團員每人交納120元的旅游基金,不交錢的人不給安排住宿。晚上19:00已到達金新山莊,20:30之后有團員忍受不了旅途的勞累,交了錢才開始入住。大大小小2人還有浙江溫州來的6位老人在一再提出抗議后,王洋導游同意降價,于是21:40,大大小小交了120元,6位老人交了240元之后才安排住宿。(每人每天20元,大大小小參的是3天兩晚的團,交20*3*2=120元;6位老人參的是2天一晚的團,交20*2*6=240元。不知這20元的標準源自何處)
5、拋開游客,提前下車。
王洋導游與其夫人在尚距海口約半個多小時路程的路途中下車,并沒有盡其義務陪游客走完全程。
除以上主要問題外,另一些小問題一并提出。
1、轉團未通知游客。途中與團友交談時才得知有報名參加“中國青年旅行社”,有參加“中國旅行社”,還有其他一些旅行社。而承接此次行程的旅行社我到最后未得到答案;
2、時間安排不到位。安剛通知我們10月30日早7:30在酒店門口等車即可。而事實是7:30我們在酒店門口等車不至,由安剛帶我們走到新港碼頭上車,并等到9:30左右才開始此次游程;11月1日在大東海約定集合時間12:00,車不至,等至12:30分;
3、降低住宿酒店的星級。簽定協議時,業務安剛注明了是三星級賓館。而11月1日在三亞入住的賓館“南方海韻酒店”根本沒有所謂的星。
附件:
1、旅游參團協議書;
2、宣傳單張正面;
3、宣傳單張反面;
4、10月31日住金新山莊發生糾紛時大大手寫的經過和團友的簽名及本次旅行團各團員的聯系電話;
5、各工廠參觀證及導游加收旅游基金收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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