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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標準
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標準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收繳工會會費的通知》規定:“工會會員應向工會組織交納本人每月工資收入0.5%的會費”。并且全部留用于基層,不作上解。
工會會員交納會費是會員組織觀念的體現,是對工會組織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同時也是保證會員能夠享受一定權利的物質基礎,這是由工會的性質和任務決定的。
中華全國總工會規定:“會員應按月交納會費”。根據我區實際情況,每年交納一次會費。會費應按本人最新工資標準。工會會員會費以每月工資單數額繳納。職工職務、職稱提升或調工資后,應從領到新的月工資起按新工資標準交納會費。
機關事業單位繳費標準:
機關的工會會員:
(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0.5%=每月會費金額
事業單位的工會會員:
(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0.5%=每月會費金額
臨時聘用的工會會員:
按每月5元交納。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生活,經教育拒不改正,應當視為自動退會,不再享受工會福利。
企業工會會員交納會費的標準,目前應仍按照全國總工會工發[1978]101號通知規定執行。即: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收入的0.5%計算交納會費,工資尾數不足10元部分以及各種獎金、津貼、稿費收入等,均不計算交納會費。至于企業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和獎金津貼收入如何區分問題,可按各企業的支付辦法掌握處理:凡是企業作為工資發給的,應計算交納會費,凡是作為津貼獎金發給的,不計算交納會費。
延伸閱讀:
《中國工會章程》第一條規定:“凡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認工會章程,都可以加入工會成為會員!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工會會員每月應向工會組織繳納本人每月工資收入0.5%的會費,工資尾數不足10元的不計入繳納會費的基數;無固定收入的會員,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資計算繳納會費;會員所得的各種獎金、津貼、稿費收入、補助費、救濟費和退休金,均不計入繳納會費的基數。
基層工會所收的會員繳納的會費,按照全國總工會的規定,全部留用于基層,不需上繳。
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標準
工會會員個人會費:
工會會員每月應向工會組織繳納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
工資尾數不足十元的不計交會費。
會員所得各種獎金、津貼、稿費收入以及按勞動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所領取的各種補助費、救濟費、退休金、退職金等,均不繳納會費。
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行政方面撥繳的經費:
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經費。
這一部分經費在稅前列支,體現了國家對工會工作的支持。
工會經費的來源和使用
工會經費的來源包括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行政方面撥繳的經費、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補助等。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具體使用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特殊情況處理
對于無固定收入的會員,可按上月所得工資收入計算交納會費。
加薪后,會員應隨時調整收費數額,從加薪之月起補交會費。
注意事項
工會會員繳納會費是每個工會會員必須履行的義務,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交納會費。
各級工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同級工會組織的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情況,向同級工會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工會會員會費的繳納標準是根據個人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來確定的,而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行政方面則需要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工會撥繳經費。這些規定旨在確保工會的正常運作和活動的開展,同時也體現了國家對工會工作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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