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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方案設計費
規劃方案設是怎么樣計費的?各位,我們看看下面的相關資料,了解一下吧!
規劃方案設計費
規劃設計所需要的基礎資料及地形圖(含電子文件),應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規劃設計單位承擔調查收集基礎資料,委托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一、2001年國家計委《關于放開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的通知》(計價格[2001]1218號)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設部、國家物價局聯合頒布的《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放開了規劃設計市場。為了規范規劃設計市場計費,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調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本《意見可作為城市規劃設計單位收取規劃設計費的參考依據。
二、參照本《意見》計算規劃設計費時,可根據項目難易程度、地區差異、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等級等情況,乘以0.8—1.5的調整系數。
三、外資和中外合資建設項目也可參照國際城市規劃計費方法或標準,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協商確定。
四、本《意見》所提出的各項計費基于建設部頒布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相關規定對規劃設計內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減少內容、深度,計費標準應相應增減。
五、規劃設計所需要的基礎資料及地形圖(含電子文件),應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規劃設計單位承擔調查收集基礎資料,委托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六、規劃設計單位應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論證材料)15套,規劃文本6套,彩色圖紙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數,則應另行支付成本費。
七、規劃文本電子文件及版權歸規劃設計單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規劃設計單位提供電子文件或版權,應支付相應費用。
八、委托方應按進度分期支付城市規劃設計費。在規劃設計委托合同簽定后3日內,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規劃設計方案確定后3日內,支付40%的規劃設計費,提交全部成果時,結清全部費用。
九、本《意見》由中國城市規劃協會負責解釋。
一、城市總體規劃
序號 | 城市規模 (萬人) | 計費單價 (萬元/平方千米) | 備注 |
1 | 小城市(20以下) | 3.5 | 包括縣城 |
2 | 中等城市(20-50) | 3.0 | |
3 | 大城市(50-100) | 2.5 | |
4 | 特大城市(100以上) | 2.0 |
注:1、本計費中的城市分類,按照《城市規劃法》所規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標準區分,不含鄉鎮規劃。
2、表中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準。
3、城市總體規劃按人口規模分檔,并按實際規劃用地面積計算規劃費。
4、本計費不含單獨編制的城鎮體系規劃。
5、單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按總體規劃設計費的50%計費
6、城市總體規劃計費基價為35萬元。
7、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中,如需進行相關專題研究,應單獨計費。計費為:特大城市30萬元/每個,大城市20萬元/每個,中等城市15萬元/每個,小城市10萬元/每個。
8、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各階段工作量劃分比例為:現狀調研階段30%,方案階段40%,成果制作階段30%。
9、總體規劃調研和考察費用由雙方商定,委托單位組織的,費用由委托單位承擔;規劃設計單位自行組織的,費用由規劃設計單位自行解決。
二、分區規劃
序號 | 項目類別 | 計費單價 (萬元/平方千米) | 備注 |
1 | 新區 | 3.0 | |
2 | 舊城區 | 3.5 |
注:1、城市建成區按照舊區計費,城市新區按照新區計費。
2、有些地區在城市建設中進行的某些類似于分區規劃深度的規劃,按照城市新區計費。
3、分區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15萬元。
4、編制分區規劃,各階段工作量劃分比例為:現狀調研階段20%,方案階段50%,成果制作階段30%。
三、詳細規劃
1、控制性詳細規劃
序號 | 項目類別 | 計費單價 (元/公頃) | 備注 |
1 | 城市新區、開發區 | 2500 | |
2 | 城市一般地段 | 3000 | |
3 | 城市重點地段 | 3500 |
注:1、表中計費單價不含分圖則,如增加分圖則,計費單價分別增加500元/公頃。
2、如增加建筑形體方案示意,則計費單價分別增加2000元/公頃。
3、控制性詳細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10萬元。
4、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階段工作量劃分比例:(1)建成區:現狀調研階段30%,方案階段40%,成果階段30%;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比例為:現狀調研階段25%,方案階段40%,成果制作階段35%。(2)新區:現狀調研階段15%,方案階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比例為:現狀調研階段15%,方案階段45%,成果制作階段40%。
2、修建性詳細規劃
(1)居住區
序號 | 用地規模 (公頃) | 計費單價 (元/公頃) | 備注 |
1 | 3 | 20000 | |
2 | 3-10 | 15000 | |
3 | 10-20 | 12000 | |
4 | 20-30 | 10000 | |
5 | 30-50 | 9000 | |
6 | 50以上 | 8000 |
注:1、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5萬元。
2、建筑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筑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筑方案費用另計。
3、委托單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規劃總平面方案每增加一個,委托方應增加30%的規劃費用。
5、委托單位如果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增加50%的規劃費用。
(2)城市一般階段
序號 | 用地規模 (公頃) | 計費單價 (元/公頃) | 備注 |
1 | 3 | 20000 | |
2 | 3-10 | 18000 | |
3 | 10-20 | 15000 | |
4 | 20-30 | 12000 | |
5 | 30-50 | 10000 | |
6 | 50以上 | 9000 |
注:1、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5萬元。
2、建筑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筑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筑方案費用另計。
3、委托單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委托單位如果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增加50%的規劃費用。
(3)城市重點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圍地段
序號 | 項目類別 | 計費單價 (元/公頃) | 備注 |
1 | 城市重點地段 | 16000 | |
2 | 大型公建 | 18000 | |
3 | 主要公建及周圍地段 | 18000 |
注:1、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6萬元;
2、大專院校、單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計費。
3、建筑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筑單體方案設計,則按建筑方案費用另計。
4、委托單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5、委托單位如果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增加50%的規劃費用。
(4)公園、游樂場及其它園林規劃
序號 | 用地面積 (公頃) | 計費單價 (元/公頃) | 備注 |
1 | 1-10 | 12000 | |
2 | 10-20 | 9000 | |
3 | 20-30 | 8000 | |
4 | 30-50 | 7000 | |
5 | 50以上 | 6000 |
注:1、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5萬元。
2、委托單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四、風景區規劃
(一)、風景區規劃大綱
序號 | 規模 (平方千米) | 計費單價 (元/平方千米) | 備注 |
1 | 小于50 | 5000 | |
2 | 50-100 | 4000 | |
3 | 100-200 | 3500 | |
4 | 200-500 | 2500 | |
5 | 500以上 | 1500 |
注:1、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15萬元。
2、本計費為單獨編制風景區規劃大綱計費。
(二)、風景區總體規劃
序號 | 規模 (平方千米) | 計費單價 (萬元/平方千米) | 備注 |
1 | 小于10 | 1.6 | |
2 | 10-20 | 1.4 | |
3 | 20-50 | 1.2 | |
4 | 50-100 | 1.0 | |
5 | 100以上 | 0.8 |
注:1、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15萬元。
2、風景區總體規劃計費已包括風景區規劃大綱的工作量。
3、風景區總體規劃的面積,應按實際規劃用地面積計算。水面應按實際規劃利用范圍計算。
(三)、風景區詳細規劃
序號 | 規模 (公頃) | 計費單價 (萬元/公頃) | 備注 |
1 | 小于20 | 1.1 | |
2 | 20-50 | 1.0 | |
3 | 50-100 | 0.9 | |
4 | 100-200 | 0.8 | |
5 | 200以上 | 0.6 |
注: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15萬元。
五、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1、單獨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計費按城市總體規劃計費的40%收取;如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時編制,則按城市總體規劃設計費的30%計取。
2、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費用小于20萬元時,則按20萬元計費。
六、城市體系規劃
序號 | 規模 (萬人) | 計費單價 (萬元/萬人) | 備注 |
1 | 30-50 | 1.1 | |
2 | 50-60 | 1.0 | |
3 | 60-70 | 0.95 | |
4 | 70-80 | 0.9 | |
5 | 80-90 | 0.85 | |
6 | 90-100 | 0.8 | |
7 | 100-200 | 0.75 | |
8 | 200以上 | 0.7 |
注:1、表中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區域總人口為準。
2、都市圈、城鎮群等類似規劃,參照城鎮體系規劃的深度和計費意見進行。
3、在編制城鎮體系規劃中,如果需要進行相關專題研究,應單獨計費。計費為:省域和區域為30萬元/每個,特大城市為25萬元/每個,大城市為20萬元/每個,中等城市為15萬元/每個,小城市為10萬元/每個。
4、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20萬元。
七、環境景觀規劃
1、環境景觀規劃指居住小區、城市街景景觀、校園規劃等城市各類景觀專項規劃。
2、環境景觀規劃相應項目類別規劃計費的.30%-40%收取規劃設計費。
3、景觀規劃設計詳細規劃,按公園、游樂場及其它園林詳細規劃計費單價執行。
4、景觀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8萬元。
八、城市設計
1、單獨編制城市設計,其計費為: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階段按其規劃設計計費的40%-50%收取;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按其規劃設計計費的50%-80%收取。
2、不同規劃階段基礎上增加城市設計內容,應在相應階段的規劃設計計費的基礎上,增加30%-50%的規劃設計費。
九、小城鎮總體規劃(指縣城以下的建制鎮)
1、編制小城鎮總體規劃時,應同時編制鎮域村鎮體系規劃。
2、計費按規劃建設用地4萬元/平方千米計取。
3、本計費含鎮區總體規劃和鎮域村鎮體系規劃。
4、規劃設計計費按規劃期末的實際規劃建成區用地面積計算。
5、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15萬元。
6、如果進行專題研究,應單獨計費,計費為5萬元/每個。
十、城市單項專業規劃
專業規劃特指給水、排水、供熱、燃氣、防洪、消防、電力、電信、環衛、抗震、人防、環境保護、綠地系統、道路工程、軌道交通、城市豎向、地下空間利用等規劃。
序號 | 城市規模 (萬人) | 計費單價 (萬元/萬人) | 備注 |
1 | 小城市(20以上) | 1.0 | |
2 | 中等城市(20-50) | 1.0-0.8 | |
3 | 大城市(50-100) | 0.8-0.6 | |
4 | 特大城市(100以上) | 以60萬元為基數,每增加10萬人增加5萬元 |
注:1、專項規劃深度為國家相關專業規劃編制辦法所規定的深度。
2、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15萬元。
3、城市規模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規模。
4、城市人口規模介于中間規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計算。
5、委托單位對單項專業規劃有特殊要求時,應根據其規劃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況,乘以1.1-1.3的系數。
6、專業規劃根據本表計費,結合各專業的具體情況乘以如下專業系數:排水、防洪為1.1;抗震、人防為0.8;電力、電信、地下空間為0.9;排水、道路工程為1.2;環境保護為1.0(如做生態環境保護內容為1.5);其它為1.0。
7、城市綜合防災規劃,在該計費單項的基礎上乘以1.5的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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