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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四川遂寧調整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昨(3)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即日起調整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據介紹,遂寧市將降低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先自付比例,將納入報銷范圍的“乙類藥品”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個人先自付比例調整為10%。同時,調整慢性特殊疾病和重癥特殊疾病門診病種以及提高慢性特殊疾病報銷限額。
降低了
個人先自付比例調為10%
“今年我市將《遂寧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具體問題處理辦法》中,納入報銷范圍的“乙類藥品”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個人先自付比例由之前的15%調整為10%。”采訪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科負責人表示,我市降低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先自付比例,這就意味著參保人員自掏腰包治療的費用將進一步減少。
調整了
調整特殊疾病門診病種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有些病種由于不在重癥特殊疾病、慢性特殊疾病門診病種報銷范圍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參保患者的經濟壓力。針對這些情況,結合我市實際,我市決定調整慢性特殊疾病和重癥特殊疾病門診病種。
具體的將帕金森綜合征、重癥肌無力、甲狀腺功能亢進癥(或減退癥)、活動性結核病納入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特殊疾病病種;將阻塞性肺病、腦血管意外后遺癥(限生存狀態為“植物人”或重度運動障礙——不能自行進食、大小便、洗漱、翻身和穿衣)、再生障礙性貧血、肝硬化(失代償)、漸凍癥、癲癇病納入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重癥特殊疾病門診病種。據介紹,調整之后參保患者發生的有關門診治療或檢查費用可以按規定予以報銷。
提高了
提高慢性特殊疾病報銷限額
與此同時,我市還提高了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特殊疾病門診費用報銷限額,將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特殊疾病門診費用第一檔(低檔)繳費報銷限額提高至1000元每人每年,第二檔(高檔)繳費報銷限額提高至1400元每人每年。參保人員符合多個慢性特殊疾病病種的,每增加一個病種提高費用200元,最多申報不超過3個病種。提高職工醫保慢性特殊疾病門診費用報銷限額至1800元每人每年,參保人員符合多個慢性特殊疾病病種的,每增加一個病種提高費用200元,最多申報不超過3個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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