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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化學式復習資料精選
考點一:質量守恒定律
1、內容: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于反應后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這個規律叫質量守恒定律。 2、理解:①參加化學反應:只對參加化學反應了的物質而言,不參加化學反應的物質不考慮,參加了反應的物質不
能遺漏。
②各物質:所有的物質,不能遺漏,特別是氣體、沉淀等在審題時容易遺漏。 ③質量總和:質量全部相加,僅對質量求和,不是體積、密度、分子個數相加。
重點1 理解質量守恒定律 質量守恒定律:
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于反應后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對于“質量總和”一定要找全所有參加反應的反應物和生成物的質量,不要漏掉氣體的質量,不要把沒參加反應的物質的質量也考慮在內。在反應過程中元素的種類不變。
重點2 從微觀角度理解質量守恒定律
(1)化學反應的實質:分子分裂成原子,原子重新組合成新分子,新分子聚合成新物質。原子也可以重新組合成新物質。所以在化學反應前后,原子的種類不會改變,原子的數目也不會改變,只是重新組合。 (2)化學反應過程可歸納為“五個不變,兩個一定變,一個可能變”。
分子總數可能改變
一個可能改變分子的種類一定改變微觀物質的種類一定改變宏觀兩個一定改變原子質量不變原子數目不變原子種類不變微觀元素種類不變和不變
反應物和生成物質量總
宏觀五個不改變化學反應過程:::
(3)、為什么會出現質量守恒定律?
在一切化學反應中,反應前后原子的種類沒有改變,原子的數目沒有增減,原子的質量也沒有變化。所以,化學反應前后各物質的質量總和必然相等。
注意:用原子的種類、數目、質量解釋、理解質量守恒的原因,要會準確表述。聯系到原子與元素的關系。在化學反應中,元素的種類、質量也不會改變。但在解釋時往往從原子的角度回答問題。 【練習】 1、下列觀點符合質量守恒定律的是( ) A.煤燃燒后剩余殘渣的質量減輕了
B.一定條件下,SO2和O2生成SO3,反應前后分子總數不變 C.8g CH4完全燃燒生成8g CO2 D.某有機物在空氣中燃燒只生成CO2和H2O,則該有機物一定含有碳、氫、氧元素 2、對于質量守恒定律的解釋不正確的是: A 化學反應前后,分子的數目不變 B 化學反應前后,原子的種類不變。 C 化學反應前后,原子的數目不變。 D 化學反應前后,參加反應的物質的總質量和生成物的總質量相等 3、 如圖所示,在錐形瓶內放一裝有氯化鈉飽和溶液的試管及濃硫酸,塞緊橡皮塞后,放在托盤天平上稱重。放置一段時間后,試管中有晶體析出,天平仍平衡(不考慮溫度變化)。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該變化符合質量守衡定律 B. 試管中氯化鈉溶液溶質質量分數不變 C. 濃硫酸具有吸水性 D. 錐形瓶中濃硫酸溶質質量分數變小 4、在X + 2O2===CO2 + 2H2O的反應中,根據質量守恒定律可判斷出X的化學式為:( ) A CO B CH4 C CH3OH D C2H4 5、某純凈物X在空氣中完全燃燒,反應式為: X + 3 O2=== 2CO2 + 3 H2O,根據質量守恒定律可判斷出X的化學式為:( ) A C2H4 B C2H4O C C2H6 D C2H6O 6、在4Cu + 10HNO3 = 4Cu(NO3)3 + X + 5H2O反應方程式中,X的化學式為:( ) A NO B NO2 C N2O D N2O3 7、物質X和B2能發生下列反應:2X + B2 = 2 AB3,則X的化學式是:( ) A AB2 B A2B2 C AB3 D A2B3 8、為了防止煤氣逸散使人中毒,常在煤氣中加入少量的有特殊氣味的乙硫醇(C2H5SH)。乙硫醇在煤氣燃燒過程中也 可充分燃燒,其化學方程式為2 C2H5SH + 9O2 點燃 4CO2 + 2X + 6H2O 則X的化學式為 ( ) A.CO B.SO2 C.H2SO D.SO3 9、某化合物R在空氣燃燒后生成二氧化碳和水,下列關于R化學式敘述正確的是:( ) A R一定含有碳,氫,氧三種元素 B R一定含有碳和氫元素,不含有氧元素 C R一定含有碳和氫元素,可能含有氧元素 D R不一定含有碳和氫元素,但一定不含有氧元素 考點二:化學方程式 1、定義:用化學式來表示化學反應的式子,叫做化學方程式。如C+O2CO2 2、表示意義: 1)表示質的關系,即表明了反應物、生成物和反應條件。 實例及讀法: 讀法:水在通電的條件下生成氫氣和氧氣 2)表示量的關系,即反應中化學計量數和質量之間的關系: ①化學計量數關系: 讀法:每兩個水分子在通電的條件下生成2個氫氣分子和1個氧氣分子。 ②反應物與生成物間質量關系:2個水分子的相對分子質量的總和是 36,2個氫分子的相對分子質量總和是4,一個氧分子的相對分子質量為32,它們間的質量成正比例,總質量符合質量守恒定律。 讀法:每36份質量的水在通電的條件下,生成4份質量的H2,32份質量的O2。 注:質量比等于化學方程式中各物質的相對分子質量與化學計量數乘積的比。所求質量比不用約分。
3、化學方程式的讀法: ①“+”不能讀“加”,應讀“和”“與”“跟”; ②“====”不能讀“等于”,應讀“生成”; ③化學式應讀成物質的名稱; ④反應條件也應讀出。 以下面的方程式為例 2H2 + O2 = 2H2O 4 :32 : 36 ①氫氣和氧氣在點燃的條件下反應,生成水。 ②每2個氫分子和1個氧分子在點燃的條件下恰好完全反應,生成2個水分子。 ③每4份質量的氫氣和32份質量的氧氣在點燃的條件下恰好完全反應,生成36份質量的水。 重點3 化學方程式 化學方程式:用化學式來表示化學反應的式子。化學方程式所反映的各物質的質量關系是根據化學方程式進行計算的前提。
注:①每一個化學反應都必須遵守質量守恒定律。 ②化學方程式的含義要從質的方面和量的方面來理解。質的意義:表示反應物、生成物及反應條件; 量的意義:表示反應物、生成物之間的質量比即各物質間的質量比等于相對分子質量與化學計量數的乘積比,也表示了反應物、生成物之間的粒子個數比。 ③化學方程式中符號的意義,如“+”表示“跟”或“和”,“====”表示“生成”,不能讀作“等于”。 考點三:化學方程式的書寫 1、 書寫化學方程式要遵守的原則:① 必須以客觀事實為基礎; ② 必須遵守質量守恒定律。 2、寫化學方程式時常出現的錯誤: (1)不尊重科學實驗,隨意臆造化學式或事實上不存在的化學反應。 (2)不遵守質量守恒定律、沒有配平或計量數不是最簡比。
(3)化學式書寫錯誤。 (4)寫錯或漏寫反應條件。 (5)錯標或漏標“↑”(氣體生成符號)、“↓”(沉淀符號)。 “↑”:如果在反應物中沒有氣體,而生成物中有氣體,那么應該在生成氣體的化學式后面標“↑”。 “↓”:在初中階段,只有在溶液中發生反應時生成沉淀,才在生成沉淀的化學式后標“↓”。 重點4 書寫化學方程式 (1)掌握書寫化學方程式必須遵循的兩個原則,依據客觀事實,遵守質量守恒定律是書寫化學方程式的核心問題。 (2)書寫化學方程式的步驟: ①寫:寫出反應物和生成物的化學式; ②配:調整系數使兩邊的原子個數相等; ③注:注明反應條件和生成物的狀態。 ④等:把短線改為等號 反應條件:點燃、加熱(常用“△”號表示)、催化劑等,寫在“等號”的上方(如果有兩種以上的反應條件,一般把加熱符號寫在“等號”下邊)。 生成物狀態:生成物中有氣體,在氣體物質的化學式右邊要注“↑”號;生成物中有固體,在固體物質的化學式右邊要注“↓”號。但是,如果反應物和生成物中都有氣體,氣體生成物就不需注“↑”,同樣,如果反應物和生成物中都有固體,固體生成物也不需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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