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婚姻法關于事實婚姻的說明
婚姻法: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系的兩性結合。 事實婚姻的存在,將不利于我國婚姻質量的提高不利于優生優育工作的開展,它將不可避免地為家庭關系和社會關系帶來不穩定的因素。因此,一旦社會條件成熟,就應在法律上徹底消除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具有以下特征:
1、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欠缺結婚的法定形式要件;
2、具有目的性和公開性;
3、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即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和禁止條件,從而有別于非法同居關系。
關于離婚的兩個合法途徑
離婚的兩個合法途徑
途徑一:如果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且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協議離婚或者自愿離婚。
推薦閱讀:
離婚協議書范本
離婚協議書范本2011
途徑二: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或者雖然雙方自愿離婚但未就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現有法律規定,離婚的途徑有二種:
一、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核準頒發離婚證;
二、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導致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后果:
一、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經核準或判決撤銷婚姻的;
二、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經判決婚姻無效的。
由此可見,解除婚姻關系必須履行法定的手續,并不存在符合一定的條件(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就可自動離婚的規定。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關系自然終止,但這不是離婚。
【婚姻法事實婚姻的說明】相關文章:
關于新婚姻法是否承認事實婚姻?06-27
什么是事實婚姻06-27
事實婚姻與法律婚姻的區別07-05
事實婚姻帶來的危害06-27
如何認定事實婚姻06-29
2014年婚姻法新規定06-28
婚姻法關于婚假的規定07-03
婚姻法規定的“三養”07-03
婚姻法關于贍養的規定07-02
婚姻法離婚房產分割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