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員工勞動合同4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常住戶口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___元,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甲方每月 _________號定期足額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6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勞動保險規定,向省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乙方負擔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投保時間,其在本單位的工齡可連續計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醫療期內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的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應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如不屬違紀的,應允許其另找工作。
如屬違紀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須收回《勞動手冊》、《外來人員就業證》及《暫住證》,并出具證明領回其全部保險金。所交的養老保險金,乙方屬城鎮戶口的,保險關系予以保留;農村戶口的,除開除、自動離職、勞教、勞改的以外,年投保險在扣除5%的管理費后,一次性全部退還本人作為還鄉補助費,不再享受其它補助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十條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15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條款現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機關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甲方的不斷發展壯大,為了不斷的提高乙方的業務素質,為了明確乙方在參加甲方推薦的業務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為了保證甲方培養的技術人員不致流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員工自身發展,并進一步加強業務素質的提高,安排乙方到_________參加業務培訓。在業務培訓期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費。同時,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學習時間。
二、乙方應珍惜此次培訓機會努力學習,并保證按照此次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認真參加培訓。培訓結束后,即應在合理的時間內返回甲方報到,不得隨意在外逗留不歸。否則,因此產生的費用自理,同時按逾期報到的天數做曠工處理。
三、乙方在參加培訓后,應能夠達到此次培訓的目的。如乙方不認真學習,未能掌握培訓中所傳授的知識和技術,則甲方有權扣除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訓期間支出的費用及工資(具體執行可由乙方直接返還給甲方或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扣除)。
四、乙方的權利: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享有培訓期間工資照發福利不變的權利。
五、乙方離開甲方時,關于培訓費用的處理: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于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超過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到期乙方離開甲方時,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于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超過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到期乙方離開甲方時,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 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于 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超過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到期乙方離開甲方時,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超過_________元的,屬于數額較大,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合同。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名稱:
地 址:
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以完成雙方約定的工作任務為標志: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試用期為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 工作,工作地點為湖南省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工作調整。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工廠考勤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崗位要求提供工作所需的勞動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章指揮、強行冒險作業的指令。
第五條 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給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2、月工資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 元/月,其中包含月考核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這包括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全部社會保險費。
3、乙方有計件工資(獎金)的。計件單價約定為以乙方所在車間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職務升降、崗位變動、績效考核結果和工廠盈利狀況等情況按工廠薪酬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及工作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參購社會保險。
2、甲方視工作崗位情況是否為乙方購買商業保險。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 乙方被甲方辭退或自行辭職;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乙方死亡;
(5)甲方或工作單位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6)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甲方因部門人員調整需要進行裁員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安排、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的;
(6)乙方服務態度惡劣、辱罵刁難用戶、敗壞企業信譽、影響社會秩序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提前3天提寫書面辭職申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依據本條第3款之第(1)、(2)、(3)、(4)項規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6、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延續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7、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8、乙方被依法開除、除名、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9、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解除。
第八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2、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3、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離開工作崗位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并接受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的處理。
5、乙方因竊取或泄漏甲方商業技術機密或違反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第九條 乙方聲明
1、乙方鄭重承諾已與原工作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系,同意提供原工作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關系狀況和已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2、乙方同意提供身體狀況證明等甲方所需的各種有效證明材料,同時證明在與甲方簽定勞動合同之前職業疾病。職業疾病為:
今后如因此職業疾病所產生的一切疾病與后遺癥,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再次承諾,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本合同期限內唯一合法的勞動合同,乙方在此期限內與其他單位無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存在。
4、乙方假冒、借用他人身份參加工傷、意外、醫療等保險,造成工傷、意外、醫療等保險關系無效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5、因乙方的承諾和證明不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甲方不需補償可解除合同。
第十條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二條 工廠各項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績效考核辦法》、《員工手冊》等)、保密協議、服務期協議和培訓協議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承諾主動閱讀甲方以上相關工作制度,并嚴格遵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 40小時。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小時工資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日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____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
(二)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檔案移交等相關手續,并出具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而造成事實勞動關系的,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被撤銷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內,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經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的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三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用的人員,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六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約定賠償標準為: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依法訂閱后應在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保存的一份需存入乙方檔案。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四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用人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者:(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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