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調整通知模板錦集七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可能會用到通知,各種類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寫法。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保調整通知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社保調整通知 篇1
20xx年度蘇州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20xx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65400元(3045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73080元(6090元/月)。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
20xx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65400元(3045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73080元(6090元/月)。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xx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113250(9438元/月)。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xx年4月1日。各縣級市、吳江區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不含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辦理程序為:參保單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申報期內,到社保關系所在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職工參保、停保申報手續。開通“網上申報業務”的單位,可根據功能設定,在上述申報期內,通過“網上申報平臺”辦理。 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于每月8-10日進行結算,確定各參保單位當月社會保險費應繳數額。參保單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經辦機構或通過“網上申報平臺”打印《社會保險費月度結算表》。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繳納當月應繳的社會保險費。其中,企業參保單位應于每月22日前解繳至其在地稅部門指定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專戶”(已開設地稅納稅專戶的可合并使用);機關事業參保單位由社保經辦機構委托單位的開戶銀行代為扣繳。
蘇州市20xx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申報即將結束
根據《社會保險法》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用人單位社保繳費基數年度申報是社會保險征......
根據《社會保險法》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用人單位社保繳費基數年度申報是社會保險征收的重要環節,也是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賬、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待遇計算的基礎。申報對象為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在職參保職工;申報內容為用人單位職工上一自然年度全年工資性收入總額。
20xx年度相城區企業申報繳費基數自20xx年1月開始,至3月10日結束。截止3月1日,已有6683家企事業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或柜面辦理申報了本單位的社;鶖。為提醒各參保單位社保經辦人,避免單位繳費基數的硬性調整和列為20xx年度繳費基數專項審計重點檢查單位,社保中心于3月1日對尚未完成申報的單位再次發出提示短信,告知申報截止日期及申報渠道。
社保調整通知 篇2
險種 | 單位繳納比例 | 個人繳納比例 | 月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資40%的繳費基數 | 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資4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 | 月工資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 |
基本養老保險 | 城鎮職工:19%(有雇的個體工商戶12%);原綜保本市戶籍勞動者、非本市戶籍農民工:12% | 8% | 20xx | 實際工資 收入 | 15130 |
險種 | 單位繳納比例 | 個人繳納比例 | 月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資60%的繳費基數 | 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資6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 | 月工資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 |
基本醫療保險 | 城鎮職工、原綜保本市戶籍勞動者、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6.5%;非本市戶籍農民工:2.5% | 城鎮職工、原綜保本市戶籍勞動者、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2%;非本市戶籍農民工:無 | 2874 | 實際工資 收入 | 14370 |
失業 保險 | 0.6% | 0.4% | 2874 | 實際工資 收入 | 14370 |
工傷 保險 | 根據行業確定基準費率,實際費率為(基準費率+浮動費率)×0.7 | 無 | 2874 | 實際工資 收入 | 14370 |
生育 保險 | 0.5% | 無 | 2874 | 實際工資 收入 | 14370 |
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 城鎮職工、原綜保本市戶籍勞動者、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1%; 非本市戶籍農民工:無 | 無 | 2874 | 實際工資 收入 | 14370 |
附:
成都市社保局關于度社會保險經辦業務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職工平均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統計局《關于全省全部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成都市統計局《關于全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分別公布了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工資(以下簡稱“省平工資”)為60520元、成都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市平工資”)為57480元,F就我市度社會保險經辦業務使用省、市職工平均工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一)用人單位(包括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包括個體工商戶的雇工)申報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標準,分別按度省平工資的300%和40%執行(附件1)。用人單位1至5月期間已申報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與上述標準有差額的,應當分別由用人單位重新申報或經社保經辦機構統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額繳納;其中變更了用人單位的職工,其差額分別由變更前后的用人單位以及職工足額繳納。
(二)城鎮個體參保人員申報繳費基數標準分別按度省平工資的40%、60%、80%和100%執行(附件2)。1至5月期間已申報繳費與上述標準有差額的,本人可以在12月31日前申請補足差額(附件3)。
(三)符合度參保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繳費基數標準,以區(市)縣圈層劃分分別按度省平工資100%和80%執行。
(四)社保經辦機構計發度符合領取條件人員基本養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參保人員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時,涉及到的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按度省平工資執行。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度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標準,按《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關于成都市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金額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xx〕235號)規定執行。度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養老金計發涉及到的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按度省平工資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關于成都市市屬事業單位全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的通知》(成府發〔20xx〕33號)規定參保繳費的單位和職工,申報繳費工資下限標準暫按度市平工資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申報繳費工資標準,按省的統一規定執行。
四、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一)用人單位(包括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包括個體工商戶的雇工)申報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標準,從6月起分別按度市平工資的300%和60%執行(附件1)。
(二)城鎮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基數標準,從6月起按度市平工資的80%執行;住院統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標準,從6月起按度市平工資執行。
(三)符合度參保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繳費基數標準,從1月起按度市平工資執行
社保調整通知 篇3
廣州養老金新政策變化
1.只要參保人繳費參保,政府將一直給予補貼直到21600元封頂,不再受15年限制;
2.個人繳費最高檔由130元/月上調到300元/月,享待遇時也由551元/月提高到約1082元/月;
3.參保人死亡后,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政府補貼不再“回收”,而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4.不管是否在領取養老金,凡參保人死亡后都可發放喪葬撫恤費;標準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
小例子:
比如某參保人45周歲,按原個人和集體第七檔標準(個人130元/月、集體60元/月)繳費15年,費用3.42萬元,其獲得的養老金為551元/月;如果他按照調后個人和集體第七檔最高標準(個人300元/月、集體300元/月)繳費15年,費用10.8萬元,其獲得的養老金為1082元/月。
前后對比月增531元,年增6372元。
廣州124萬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群,有望全部享受到政府的21600元足額補貼;若參保人死亡,連同政府補貼在內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都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這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新政策擬規定的方向。
11月12日起至21日,《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養老保險新政策最新消息:
變化1:補貼年限可超15年最高可得21600元
新政策擬放開政府補貼的15年期限,保留最高補貼21600元的規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解釋,此前政府對參保人的補貼期限為15年,而一些年輕人由于收入水平不高,會選擇低檔次繳費,繳費滿15年時,無法得到最高補貼21600元,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部分年輕人員的參保積極性。
為激勵年輕群體早參保、長繳費,市人社局通過本次修訂,在政府最高補貼不變的情況下(即每人21600元),放開政府補貼15年的.限制,以使這部分人員通過長繳費來充分享受政府的補貼,進而鼓勵參保人根據個人經濟狀況,選擇合適的繳費檔次,繳費滿15年后繼續繳費,既可充分享受政府的補貼,也可進一步提高養老金水平。
變化2:個人多繳170元可以多領531元
新政策擬調整繳費檔次,原個人繳費的第七檔“130元/月”調整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過300元/月”;集體補助檔次第七檔“60元/月”調整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過300元/月”;相對應的享受待遇也提高,繳費期滿達到可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時,養老金標準也由551元/月提高到約1082元/月。
據分析,調整后的新政策更能滿足經濟條件較好的參保人和集體經濟組織提高繳費,享受更高養老金的需求。
社保調整通知 篇4
20xx年濰坊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標準,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濰坊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標準
社保費率下調后,一些職工開始擔心“甘蔗沒有兩頭甜”,以后的養老、醫療等社保待遇會不會有所下降?
多地明確表態,費率降低后,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要確保按時足額支付。
天津表示,費率降低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企業成本將進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強企業活力、促進企業發展和職工增收。
湖北指出,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不會影響參保人員的各項待遇水平,下一步將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確保參保人員各項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陜西也明確,要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人社部也多次強調不會影響職工社保待遇。張義珍表示,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尤其是階段性地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不會影響社會保險待遇。國務院對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提出了明確要求,前提就是要確保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這是一個前提條件,是要確保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部分降低失業保險個人費率的.地區,其企業職工拿到手的工資有望變多一些。以湖北為例,湖北提出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2%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由1.5%降至0.7%,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湖北省人社廳指出,初步測算,降費率兩年,全省可再為用人單位減輕負擔20.9億元以上,增加職工個人收入3.7億元以上。
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6月12日,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20xx年社會保險繳費及待遇計發基數!
根據公布數據,20xx年度山東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口徑)為58197元,月均4849.75元。據此確定濰坊市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平均基數為4850元/月、最高基數為14550元/月、最低基數為2910元/月。企業職工退休金計發基數為4850元。
濰坊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辦理程序
1、實行年報與完善單位登記信息以及核對個人權益記錄郵寄信息有機結合。各參保單位應根據提示,完善補充單位登記信息中的必填項內容,同時對在職及退休職工的郵寄信息(郵寄地址、郵編、收件人、聯系電話)進行核對修正,確保個人權益記錄單準確寄送。已開通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的參保單位,通過系統上傳單位登記信息以及個人權益記錄郵寄信息數據。未開通網上服務系統的參保單位,可到社保中心進行相關操作。
2、各參保單位要嚴格按照原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聯合下發的《轉發省財政廳等三部門〈關于繳納社會保險費工資總額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濰勞社辦[20xx]2號)的要求,對本單位職工度的繳費基數(即“上年月均實得收入”欄目)如實填寫,按時上報,不得瞞報漏報。市局將組織對參保單位繳費情況進行稽查,對瞞報、漏報及逾期未申報繳費基數的單位,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參保單位填報內容必須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并進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因填報不實或未經職工簽字認可出現問題的,由所在單位承擔相關責任。逾期不報的,將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逐月確定應繳數額。
4、各縣市區應根據全市統一經辦流程的要求,利用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及其他社保業務,不得使用U盤傳遞數據,以確保數據安全準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保經辦能力。
5、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年度調整是社會保險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如實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對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保險基金足額征收,增強社會保險基金支撐能力都具有重要意義。各縣市區要圍繞擴面征繳任務目標,認真研究年報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創新思路、強化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年報工作順利完成。
社保調整通知 篇5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于公布20xx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京人社規發【20xx】136號)文件,20xx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7560元,月平均工資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現就統一20xx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20xx-20xx年度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通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現就北京20xx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xx住房公積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
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
根據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計算,20xx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654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327元。原則上不允許突破月繳存額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
20xx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172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
社保調整通知 篇6
繳費基數和比例
20xx年7月起,九城區最低工資標準為1530元/月,4個縣市為1230元/月
九區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306元;個人:8%,112.4元
醫療保險單位:8%,112.4元;個人:2%,30.6元
失業保險單位:1%,15.3元,個人:0.5%,5.75元
生育保險單位:0.60%,0.91元;個人:無需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0.60%,0.91元;個人:無需繳納
4個縣市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246元;個人:8%,98.4元
醫療保險單位:8%,98.4元;個人:2%,24.6元
失業保險單位:1%,12.30;個人:0.5%,6.15元
生育保險單位:0.60%,13.8元;個人:無需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0.60%,13.8元;個人:無需繳納
繳費流程
城鄉居民繳費流程:
1.參保人員按照選擇的繳費檔次每年6月30日前將養老保險費存入銀行卡;
2.縣(區、市)養老保險分局通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生成扣款明細信息,并將信息傳遞至農信社或農商行;
3.農信社或農商行根據縣(區、市)養老保險分局提供的扣款明細信息從參保人員銀行賬戶上劃扣養老保險費,將養老保險費轉入收入戶,并將扣款結果信息和資金到賬憑證反饋至縣(區、市)養老保險分局;
4.縣(區、市)養老保險分局核對扣款明細信息與實際到賬金額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后,將扣款金額記入個人賬戶。
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流程:
繳費人員每月18日前按所選擇的繳費檔次將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銀行卡,每月25日后到繳費銀行任意網點查詢代扣繳費情況。(連續六個月欠費的,視為中斷繳費關系。需再次繳費的',應持參保人持參保人戶口簿或身份證、繳費銀行卡到養老分局個體科重新辦理代扣手續。)
繳費地點
城鄉居民繳費地點:各區、縣(市)農信社或農商行
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地點:所在區、縣(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個體科。
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每月25日各區、縣(市)農信社或農商行進行養老保險費扣繳業務,為保證政府補貼及時計入個人賬戶,參保人應在每年6月30日前繳納完畢。
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銀行代扣繳費在每月18日至24日期間進行(銀行代扣繳費是個體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本方式)。
社保調整通知 篇7
6月12日,省人社廳印發了《關于按20xx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征繳社會保險費和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通知》,要求各市縣依據省統計局公布20xx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平均工資58406元,月平均工資4867元),征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和計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我省現行社保政策規定,職工實際工資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核定五項社保繳費基數。實際工資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報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后,可按實際工資繳費,但20xx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0%。
我省各市縣將從7月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社保相關繳費基數后,城鎮從業人員五項社保最高繳費基數為14601元(4867×300%),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靈活就業人員月繳納政策,靈活就業人員20xx年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應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間,即參保人員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間自愿選擇一個繳費基數繳費,繳費費率為20%,繳費金額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間;基本醫療的繳費基數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為4867元,繳費費率為6%,繳費金額為292.02元。同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最低需要繳費876.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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