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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孕期產假及工資情況的問題,請人力資源專家幫忙回答
我今年1月結婚,老公27周歲,我25周歲,現在懷孕7個半月,預產期是11月22日,屬于晚婚晚育。但當時請婚假時公司只準了一周(還包含雙休日兩天),請問下問題:
1.十一我們公司放七天:1號-7號,我準備7號后就休息在家,這期間的假期應該如何請?是病假還是產假?
2.這段時間內的工資如何算的?
3.這次生產是否可享受晚育的政策?一共可休多少天?如果公司只給三個月產假應該怎么辦?
4.產假完后是否需要立即回公司上班?
5.生產期間產生的費用里有哪些項目可以報銷的?(我們公司有生育保險),生產期間本人的五金公司是繼續交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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