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指導老師崗位職責通用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崗位職責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定崗位職責可以減少違章行為和違章事故的發生。那么什么樣的崗位職責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生活指導老師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活指導老師崗位職責1
1、負責學生公寓的全面管理,以及住宿學生的一日化生活指導。
(1)按時督促學生早起床、出早操。對不按時起床或未出早操的同學查明原因并進行登記。
(2)組織學生整理內務、清理衛生。
(3)督促學生提前5分鐘離開宿舍上課、上自習。
(4)及時上明鎖,按時開明鎖。
(5)經常巡查宿舍秩序,制止違紀行為,嚴防暴力事件或突發性事件的.發生,禁止外來人員逗留學生宿舍。在此期間,生活老師不得在值班室睡覺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晚就寢熄燈前20分鐘,督促學生洗漱、搞衛生,要求學生做好就寢前的各項準備,并組織學生按時就寢。熄燈就寢后,巡視就寢秩序,不再允許學生洗漱、洗衣服或在樓道及宿舍走動、打鬧、說笑、吃東西、聽錄音機等。
2、學生公寓防火、防盜及治安管理。
公寓樓內嚴禁動用明火。對學生在宿舍內點蠟、使用電爐、酒精爐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管制刀具、私拉亂接電源等違紀行為,生活老師有權制止并予以沒收。
3、學生公寓公共財產的使用、管理及維護。
4、對住宿學生違反《學生公寓管理條例》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5、安排學生住宿。
6、完成公寓管理科交辦的其它工作。
生活指導老師崗位職責2
生活指導老師是學校寄宿生的管理者、組織者和教育者,應堅持“以人為本、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原則,突出人文關懷,注重指導、嚴格管理、保障安全,加強對寄宿生的生活習慣和學習習慣的指導和教育,培養其具有積極健康的生活觀念、樸實嚴謹的生活作風和勤奮刻苦的學習精神。
(一)按時到崗,監守崗位,不脫崗,不玩忽職守,工作時間內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嚴格遵守學校管理制度,認真履行生活老師的崗位職責。
(二)培養寄宿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習慣,培養寄宿生的生活自理能力,指導他們發揚團結友善,互相關心的精神,培養集體主義觀念。
(三)及時了解掌握寄宿生思想動態,及時處理和化解矛盾,認真聽取寄宿生所反映的意見或提出的建議,有重要問題應及時向學校值班行政匯報。
(四)把好安全關,在常規巡查中多了解、細觀察,發現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匯報。對學生的違規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及時匯報。
(五)負責組織寄宿生文明宿舍的自查、檢查和評比工作,做好學生宿舍的量化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六)加強寄宿生對有關管理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向新來的`寄宿生介紹寄宿情況及校園周邊環境。
(七)負責教育和指導寄宿生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熄燈就寢和起床參加鍛煉,檢查就寢及參加鍛煉的人數。
(八)關心愛護寄宿生,對有病的寄宿生應熱情關心,指導其遵醫囑治病,對患重病或突發性疾病的應及時送醫院就診,并及時告知家長和向學校領導、班主任匯報。
(九)每周定期召開學生生活指導教師工作例會,召集寄宿生宿舍管理員和宿舍舍長會,定期或視情況不定期分析、總結宿舍管理情況。布置本周工作,加強對寄宿生的學習、生活和紀律的常規管理。
(十)、負責建立和健全《深圳市安寶區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登記冊》建檔工作;負責做好每日檢查工作記錄,保持與班主任和宿管老師的工作聯系,并及時做好情況反饋。
深圳市安寶中學
生活指導老師崗位職責3
生活指導教師的工作是指導學生獨立生活,培養學生自制、自主、自理能力,是學校教育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為了進一步生活指導教師的'工作職責,加強對生活指導工作的考評,特制定本辦法。
1、生活指導教師必須具有強烈的責任感,要有“敬業愛生、無私奉獻”的精神,樹立“對每一個學生負責,對每一個家庭負責”的觀念,全心全意服務與廣大學生。
2、保證宿舍安全。教育學生正確使用電器,不私拉亂接,不攀高,不在宿舍使用明火。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并交德育處處理。
3、作好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發現物品損壞,追查其原因,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按價賠償,及時提交總務處處理。對故意損壞公物的責任人要報德育處處理。每天上午對宿舍進行檢查,要求做到:
①“六面”干凈無塵。
②物品擺放整齊劃一。
③床鋪整理平整美觀。
④衛生間地面干燥無異味。
⑤室內要通風通氣。
對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的學生和宿舍要及時指導并通報德育處。
4、維持住宿紀律。每天配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督促學生早晨按時起身,夜間按時休息;配合值班人員組織學生打掃環境衛生和做好。
生活指導老師崗位職責4
一、學生宿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脫崗、離崗。有事須提前一天請假。
二、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對違紀違規學生進行教育幫助,并做好記錄,每周上報一次。遇突發事件及進向有關部門匯報。
三、做好學生宿舍的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盜、防事故。禁止閑雜人員、生人進入宿舍;督促學生離開寢室,按時上課。
四、協助校保衛處查處寢室安全隱患,發現學生打架斗毆等事件及進向保衛處反映。
五、督促學生搞好衛生,每天檢查二次寢室衛生,做好記錄,每周上報一次學工處、系部。
六、做好宿舍內財務保管工作。及時掌握宿舍內水池、廁所好壞情況,照明燈、桌凳等公物情況。
七、生活上關心學生,指導學生排除困難,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八、檢查清潔工的出勤情況和工作質量,并做好記錄。每周上報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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