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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青年教師考核細則2篇
中學青年教師考核細則1
學校由招生就業處全面指導、管理實習班主任的工作,對實習班主任實行“五個一”管理:要求實習班主任每半月與學生和企業聯系一次,每月聯系學生家長一次,每月參加一次班主任例會,每月評定一次學生的實習成績,一個學期評選一次優秀實習生并附事例材料、總結和企業師傅、班主任評語,實習班班主任補貼總額按學生人數每人10元發放。具體考核如下:
一、例會(1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準時參加每月的例會,會議時間為周一12:15,具體周次由招生就業處通過工作安排告知。
考核標準:遲到每次扣1分;事假每次扣2分;因上課、會議、外出學習等公事缺席原則上不扣分,但要求事前請假,事后補課;無故缺席每次扣5分。
二、聯系學生(2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每半月可通過電話、短信、約見、走訪、QQ等方式聯系學生一次,并做好記錄。保證每學期下企業走訪每個學生不少于2次。
考核標準:記錄內容過于簡單、重復性強,扣5分;上交的記錄要求手寫,保持聯系的即時性和真實性,否則扣5分;記錄內容不全,扣5分,如經查實有不實記錄,扣10分。
三、聯系企業(2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每半月聯系學生實習的企業次數不得少于2次,真實把握學生狀況,了解企業反饋的'信息,促進校企溝通,并填寫聯絡企業表。
考核標準:內容不全,扣1~5分;少一次扣5分。
四、聯系家長(1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每個月聯系學生家長一次,通報學生實習情況,了解家長對學校的要求及建議,促進學校辦人民滿意之校,填寫聯絡家長表。
考核標準:內容不全,扣1~5分;少一次扣5分。
五、發放通知及上交資料(2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及時向實習生傳達學校相關規定和要求,按要求及時回收相關資料,收集匯總數據,了解學生實習情況,每個月上交實習總結,評定學生實習成績。
考核標準:資料不全,視情況扣5~10分;拖延完成任務每次扣5分。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1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及時掌握學生實習動態,如遇突發事件,應深入了解,及時匯報,有效處理,嚴格按預案程序辦理。
考核標準:遇事不匯報、不處理每次扣5分,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影響學校聲譽者,視嚴重程度扣5~10分;
七、職業指導(1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全面指導學生實習,幫助學生規劃職業生涯,學習應聘技巧,培養學生吃苦耐勞精神。
考核標準:學校檢查發現學生在規定實習一個月后,仍有無故不參加實習者,每人次扣1分,實習期內發現有無故不參加實習者,每人次扣2分。
八、其他
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嚴重違紀被實習單位開除的,實習班班主任扣10分,實習期間無充足理由更換實習單位,實習班班主任扣20分;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獲得單位好評,得到獎勵或升職的,班主任獎勵10分。
備注:
1、外出交通工具參照學校外出辦法執行,嚴格杜絕私車公用。
2、考核從10級實習班開始,從該班班中所有學生離校實習時間開始計算。
中學青年教師考核細則2
學校由招生就業處全面指導、管理實習班主任的工作,對實習班主任實行“五個一”管理:要求實習班主任每半月與學生和企業聯系一次,每月聯系學生家長一次,每月參加一次班主任例會,每月評定一次學生的實習成績,一個學期評選一次優秀實習生并附事例材料、總結和企業師傅、班主任評語,實習班班主任補貼總額按學生人數每人10元發放。具體考核如下:
一、例會(1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準時參加每月的例會,會議時間為周一12:15,具體周次由招生就業處通過工作安排告知。
考核標準:遲到每次扣1分。事假每次扣2分。因上課、會議、外出學習等公事缺席原則上不扣分,但要求事前請假,事后補課。無故缺席每次扣5分。
二、聯系學生(2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每半月可通過電話、短信、約見、走訪、QQ等方式聯系學生一次,并做好記錄。保證每學期下企業走訪每個學生不少于2次。
考核標準:記錄內容過于簡單、重復性強,扣5分。上交的記錄要求手寫,保持聯系的即時性和真實性,否則扣5分。記錄內容不全,扣5分,如經查實有不實記錄,扣10分。
三、聯系企業(2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每半月聯系學生實習的企業次數不得少于2次,真實把握學生狀況,了解企業反饋的'信息,促進校企溝通,并填寫聯絡企業表。
考核標準:內容不全,扣1~5分。少一次扣5分。
四、聯系家長(1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每個月聯系學生家長一次,通報學生實習情況,了解家長對學校的要求及建議,促進學校辦人民滿意之校,填寫聯絡家長表。
考核標準:內容不全,扣1~5分。少一次扣5分。
五、發放通知及上交資料(2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及時向實習生傳達學校相關規定和要求,按要求及時回收相關資料,收集匯總數據,了解學生實習情況,每個月上交實習總結,評定學生實習成績。
考核標準:資料不全,視情況扣5~10分。拖延完成任務每次扣5分。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1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及時掌握學生實習動態,如遇突發事件,應深入了解,及時匯報,有效處理,嚴格按預案程序辦理。
考核標準:遇事不匯報、不處理每次扣5分,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影響學校聲譽者,視嚴重程度扣5~10分。
七、職業指導(10分)。
要求:實習班主任全面指導學生實習,幫助學生規劃職業生涯,學習應聘技巧,培養學生吃苦耐勞精神。
考核標準:學校檢查發現學生在規定實習一個月后,仍有無故不參加實習者,每人次扣1分,實習期內發現有無故不參加實習者,每人次扣2分。
八、其他
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嚴重違紀被實習單位開除的,實習班班主任扣10分,實習期間無充足理由更換實習單位,實習班班主任扣20分。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獲得單位好評,得到獎勵或升職的,班主任獎勵10分。
備注:
1、外出交通工具參照學校外出辦法執行,嚴格杜絕私車公用。
2、考核從10級實習班開始,從該班班中所有學生離校實習時間開始計算。
附:《實習班班主任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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