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員工合同模板匯編6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乙方在甲方的試用期為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工作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返聘期間的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工作范圍內應服從甲方安排,同時服從甲方的工作調整。
3、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適應期
1、乙方在甲方工作前_____個工作日為適應期,適應期期間如因任何原因離職,甲方不給予任何形式的報酬和補貼。
2、如由適應期進入試用期,則工資支付從入職第一天開始。
四、工作待遇和報酬
1、乙方在試用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乙方享受試用期員工工資待遇。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元/月,甲方要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3、甲方必須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的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4、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食宿
甲方不提供食宿,由乙方自理。
六、試用期時長
試用期內,如乙方工作表現突出,為甲方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經甲方批準可提前轉正。如因請假或表現較差,甲方可延長乙方的試用期,試用期最長為____個月。
七、工作紀律
1、乙方在試用期間,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2、如有違法或思想、工作表現差,以及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試用乙方。
八、合同解除
試用期未滿,如乙不愿在甲方工作,亦可提前解除協議,但需提前_____周通知甲方,乙方離職前要辦理好移交手續,歸還甲方財物。
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甲乙雙方可就保守商業秘密、競業禁止或培訓等訂立專項協議,此類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及補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員工合同 篇2
為了防止員工在離職中所產生的法律風險,強律師以實際案例為HR講解了如何搭建勞動合同架構。強律師表示,在建立勞動合同當中首先要進行用人單位主體的確認,其次是員工基本信息的確認。
用人單位主體的確認
強律師舉了這樣一個案例:在江蘇無錫有一個員工,他在黑龍江做項目。做完之后這位員工又要轉到北京做項目。原來在黑龍江工作時是在無錫上的社保。現在該員工想到北京穩定發展,準備買車買房。無錫單位就把他的社保給停了并且給了他一份解除函。員工把這份解除函復印了一份留在手里。到北京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后,與北京的領導發生了矛盾,最后被開除了。于是該員工告北京公司賠償雙倍工資,告無錫公司違法解除。
強律師表示,在集團化的公司當中經常會出現用人單位與簽勞動合同的單位主體不一致,由于做項目,員工經常要流轉,還有可能出現社保不一致的.情況。內部流轉有兩種,一種是三方簽簽轉協議,原公司、新公司和員工三方簽協議,然后變更用工單位主體。還有一種是與原單位結束勞動關系后,與新單位重新建立勞動關系。
強律師說道,他個人比較傾向于第一種方式。第二種方式,如果員工在新公司的合同到期了,續簽的話是固定還是無固定,有可能出現無固定期。如果是第一種方式簽轉還是履行第一次的合同,但在合同中一定要寫清楚。
員工基本信息的確認
姓名、身份證號、電話、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是必須要有的基本信息。強律師表示,在姓名方面,有的員工寫的是藝名,這種情況對于單位來說是有風險的,一定要與本人的身份證姓名一致。在地址方面,戶籍所在地十分關鍵,在原則上它是無法改變的。萬一在現居住地找不到這個人,文件的送達就要靠戶籍所在地址。
強律師補充,還可以留一個電子郵箱。首先可以多增加一個送達方式,其次在發生爭議時有意想不到的作用。
有這樣一個案例:一個員工在網上發布對公司不利的文章,公司只有耳聞,苦于找不到證據。該員工在簽勞動合同時留下了一個郵箱,郵箱前綴名字非常特殊,是一個游戲角色名字。根據這個名字在網上搜索,找到了相應的證據并對此進行了公證。最后把這個員工開除了。
強律師表示,電子信息作證據首先要進行公證,但不保證做了之后就一定被采信。只能證明信息是真實的,不能證明是誰做的。要有其他證據輔佐。
員工合同 篇3
勞動合同是一種特殊的合同。它的訂立、變更、解除和終止對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利益影響重大。那么簽訂正式員工勞動合同書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正式員工勞動合同書,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開始,至__年__月__日終止。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工作;
第二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績效考核合格。
三、勞動報酬及福利
第一條 甲方于每月15日以現金形式支付根據乙方上月實際出勤情況支付工資,工資底薪為________/月,外加提成。
第二條 提成方式:業務員提成為每件快件金額10%,所發快件價格由甲方規定,乙方不得私自更改。(甲方有權依據經營變化的需要調整提成方式)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 因快遞公司行業特殊性,工作時間早晨__至中午__,下午__至晚上__,原則上全年無休,遇突發事件假期間需配合公司調配回公司完成任務,不得推委。如需請假,將按公司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二條 乙方所需派件、收件交通工具,原則上由乙方自帶,根據現行汽油價格,市內業務,甲方補助乙方燃料費¥_.00/日(根據實際派件情況甲方有權調整燃料補助費)。使用甲方提供車輛,車子只能做派送件所用,不得私用并帶回家。
第三條 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購買___險,如乙方在合同期未到提前解約,保險所花費用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第四條 乙方合同期限內,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以便公司聯系。
五、勞動紀律
第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工作認真負責,不遲到、早退,曠工,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二條 乙方應廉潔奉公,不得有貪污、遺失公司財務之過,如有發現需補償公司損失, 解除合同永不錄用,并視情節嚴重,送交法辦。
第三條 乙方不得泄露公司價格及運做方面機密,否則開除論處。
第四條 上班期間不得做私事。
第五條 乙方應尊重公司領導,服從領導工作安排。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本業務、技術水平等原因,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要求。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公司經營業務和經營管理范圍調整、變化。
5、因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崗位要求,長病假難以履行崗位責任。
6、合同期滿。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 甲乙雙方要在合同期內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做好所有交接辦妥離職手續后方能離去,
第五條 員工自動離職,一律不發工資。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員工合同 篇4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辭職后拖欠工資問題有哪些?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如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主要有三種情形,下面是網的小編為您提供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的三種情況的詳細信息,希望能夠為您提供幫助。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情形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并不能隨意的要求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出現了本條規定的三種情形,在勞動者主動提出續訂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續訂勞動合同意愿的主動權掌握在勞動者手中,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就必須同意續訂,而且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不同意。勞動者同意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三種情形如下: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是這個情形的最基本的內容。具體是指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不間斷達到十年。如有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五年后,離職到別的單位去工作了兩年,然后又回到了這個用人單位工作五年。雖然累計時間達到了十年,但是勞動合同期限有所間斷,不符合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條件。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有權不接受。法律作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維持勞動關系的穩定。如果一個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說明他已經能夠勝任這份工作,而用人單位的這個工作崗位也確實需要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愿意,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維持較長的勞動關系。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1條規定,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合同制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規定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力、責任、利益,把用工與經濟責任制相結合的一種新的用工制度勞動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國決定改革國營企業的勞動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國營企業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勞動合同制。隨著勞動法合同法的施行,勞動合同制度在各類企業當中廣泛推行。 國有企業改制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內容,企業通過改變企業形態,改變企業股權結構,改變企業的基本制度,轉變為符合自身特點的企業資產組織形式。
在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國有企業進行改制前,用人單位的有些職工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了很長時間。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職工難以適應這種新型的勞動關系,一旦讓其進入市場,確實存在著競爭力弱難以適應的問題,年齡的局限又使其沒有充足的條件來提高改進,應當說這是由于歷史的原因造成的。他們擔心的不僅是能否與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還存在著雖然簽了勞動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卻沒有用人單位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我們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時,應當考慮那些給國家和企業作出過很多貢獻的老職工的利益。因此,對于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允許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一個勞動者以在該用人單位滿十年,但距離法定退休年齡超過十年,則不屬于本項規定的情形。
在這種情形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
(2)勞動者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
(3)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4)勞動者沒有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關于最后一個條件,有爭議。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根據這一項規定,在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簽訂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準備訂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應當作出慎重考慮。
這種情形下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已經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勞動者未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39條、40條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情形。
(三)《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不少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作是護身符,理解為可以一直被單位雇用。其實,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如果您對以上內容還存在著一些疑問,可以到網找在線律師進行咨詢,謝謝閱讀!
員工合同 篇5
勞動合同的訂立形式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經過相互選擇和平等協商,就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達成一致協議。并以書面形式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沒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無效呢?
應該看到的是,首先,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夠成立勞動合同,而書面形式只是作為成立勞動合同的證據存在,證明雙方當事人訂立了勞動合同。
其次。書面形式并非體現丁社會公共利益或者是國家意志。純粹是為了避免勞動爭議糾紛,同時其作用還在于使得勞動合同鑒證環節更為便捷。
此外,還可以使勞動合同備案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不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條款,從而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勞動合同法》并沒有規定違反書面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是不成立,所以,更為可行的方案就是,將書面形式看做用于證明存在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據,而并非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訂立的惟一形式。除了書面形式之外,還可以訂立口頭形式和默示形式的勞動合同,例如我國《勞動合同法》第 69條的規定。
實質上,我國《勞動合同法》也是采納了將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作為勞動合同存在的證據。首先,我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l款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即勞動者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采取的形式是書面形式。同時,該條第2款還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達成合意,訂立勞動合同時,如果沒有采用書面形式的,并非合同當然無效,而是給予一個期限,要求雙方當事人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這些表明,書面形式并非勞動合同的成立要件或者是生效要件。
需要指出的是,用工之日和勞動合同關系的建立之日并非同一概念,用工之日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之間約定的開始由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勞動關系建立之日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訂立勞動合同之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時起超過1個月不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么就要對用人單位采取懲罰措施。我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對用人單位在用工的同時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支付標準進行了規定,也即第1l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此外,作為一般訂立勞動合同應該采用書面形式的例外,我國《勞動合同法》對于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可以訂立口頭形式的勞動合同,即《勞動合同法》第69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這進一步證明了書面形式的證據效力。
勞動合同陷阱盤點:
“蓋章”不等于“簽字”
案例回顧
孫某、李某在A公司工作一年后向法院起訴,要求A公司支付其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A公司稱,已與孫某、李某二人簽訂了勞動合同,并向法院提交了兩份勞動合同書,但是,合同上僅有孫某、李某的個人印章(未備案)。孫某、李某二人均否認該簽章的真實性,要求進行鑒定。
風險提示
為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未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須支付二倍工資。A公司如果無法證明該二份合同系孫某、李某簽署,將承擔敗訴的后果。
法官指出,用人單位應該確保所簽合同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采取現場簽訂等方式,同時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鑒證。因工作需要向勞動者刻制手章的,應當在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并在發放時做好簽字確認,避免今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陰陽合同”引糾紛
案例回顧
出于避稅等因素的考慮,劉某與B公司在勞動合同上寫明,月工資為1200元,但劉某實際領取的月工資為5000元,其中1200元通過銀行發放,剩余 3800元現金發放。合同到期后,A公司要求以月實際工資1200元的標準“繼續履行合同”,劉某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遂產生糾紛。
風險提示
工資數額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在解除勞動關系時能夠獲得的補償。本案中,劉某如果無法提供另外3800元收入的證據,則只能按照1200元的工資標準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并且雙方一旦解除勞動關系,劉某無法拿到足額的經濟補償金。
法官指出,如果勞動者已經不慎簽訂了“陰陽合同”,則應利用錄音筆、手機等方式收集證明實際工資的證據,并爭取與用人單位協商變更合同條款。
“不定時制”隱性侵權
案例回顧
張某為C公司辦公室文員,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月工資為6000元,但C公司僅按照最低標準為張某繳納社會保險。
張某發生工傷后,被社保部門告知,僅能享受最低標準的工傷保險待遇。
風險提示
不定時工作制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不能受固定時數限制。雙方約定不定時工作制后,張某可能無法享受足額社會保險、正常休假及加班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未足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則勞動者可能承受實際工資與繳費基數之間的差額損失。
法官指出,如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不適用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以享受標準工時制勞動合同的相應待遇。
員工合同 篇6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________成為________________火鍋的員工。
二、工資待遇和休假、請假
1、甲方付給乙方的工資按月結算,不滿一個月的按平均天數結算。
2、乙方的工資:每月為人民幣底薪________元加班________元全勤________元。
3、每月公休________天(所有員工輪流休假,星期五星期日不能休假,節假日不能休假)。
4、試用期________天,無工資,第一個月上班無全勤,無休假(除1號開始上班外)。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5、請假者需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未請假不上班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________天工資,無全勤。
三、上班時間、加班和辭職
1、上班時間為早________:00晚________:00。
2、________:00后算加班(加班時間因客流量而定)。
3、辭職者需提前半個月(15天)申請,或待找到合適代替本崗位者方可離開。
四、薪酬
1、每月________號按時發工資。
2、甲方須按月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給乙方工資,不得拖欠。
3、乙方正確履行本合同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無違約行為的,工資依合同約定發放。
五、勞動紀律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以下方面。
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3、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6、在工作中安全第一,無論前廳或后廚,必須具備安全意識,如有安全隱患的地方必須馬上通知領導,不能擅自解決,如液化氣、酒精爐等使用,必須嚴格安全操作,如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負責。
7、工作過程中禁止浪費,節約用水、用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遲到、早退或中途無故離開工作崗位超過規定范圍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損失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乙方有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15天告知甲方或找到合適替代本工作的人員方可離開。
八、以上所有內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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