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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1
金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你委金市開函〔20xx〕1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華宇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金華市賓虹小學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校園功能分區比較明確,布局基本合理,道路交通組織比較順暢。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二、原則同意建筑及結構設計。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結構安全等級二級。原則同意建筑節能設計。基本同意豎向設計。
三、公用工程
1、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供水采自市政自來水管網,接入兩條DN150給水管,在校園內形成環狀供水;室外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室內采用污、廢水分流制。
2、原則同意電氣設計。供電方案需進一步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并完善電氣設計。
3、原則同意消防設計。下階段應進一步做好與消防部門的銜接。
4、原則同意暖通設計,合理配置相關輔助設施。
5、基本同意衛生防疫、環保等設計。
四、項目總用地面積為33497.1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9139.55平方米,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教學樓、行政樓、實驗樓、報告廳、風雨操場、食堂等配套用房。學校辦學規模為48個班,在校生約2160人。
五、基本同意概算編制原則及采用的'定額、費率標準。核定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3050.37萬元,建設資金由金華經濟開發區財政解決。
六、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附:工程核定綜合概算表
二○xx年二月二十六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2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上報xx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項目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xx]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xx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為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于20xx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后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后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本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復審,變更后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范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為3%,并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設計進行調整。
2、為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墻、箱涵的平面布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核定,以上設計變更后,該項目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復的3540萬元調整為5630萬元。
三、 原安發改投資[20xx]774號其它批復內容不變。
專此批復
xx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xx年1月18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3
金華市城建開發有限公司:
金市城開〔20xx〕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編制的《金華市體育中心建設工程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項目總建設面積為94745平方米,主要建設“一場兩館”及400米的室外田徑訓練場與室外球場,其中體育場30000座,體育館6000座,游泳館1600座。本工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應進一步深化優化總圖設計。根據市政府有關協調會議精神,同意防空地下室建設列為二期工程。
二、基本同意單體建筑設計。單體功能和技術合理性應作進一步優化調整。
三、基本同意結構設計。進一步優化和細化結構設計。建議動力中心基礎采用擴展基礎。金苗桿宜采用C30細石砼。
四、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
五、基本同意電氣設計。電力容量、燈光、音響及智能化設計的標準化與符合實際操作進行針對性選擇。
1、進行雷擊風險評估。防雷設計要充分考慮信息系統的交叉影響。設置雷電觸發預警系統。適當提高風速、雨量、溫度的.設計極值標準。
2、體育場和體育館的電力容量應考慮大型活動需要,進一步校核電力容量,并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
六、基本同意弱電設計。
七、基本同意暖通設計。
八、基本同意消防設計。進行消防設計方案專項評審,評審結果作為施工圖設計依據。
九、基本同意綠化、環保、衛生防疫設計。建議考慮游泳池廢水回用于澆溉綠化。
十、基本同意體育工藝設計、幕墻設計、建聲設計、節能設計。進一步優化細化各專項設計。
十一、進一步研究和優化賽后管理和綜合性利用等相關問題。
十二、原則同意本項目概算編制所采用的定額及費率標準,核定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74121.27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解決。
十三、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附:工程核定綜合概算表
二〇xx年六月二十六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4
X區水利局:
你局《關于江寧區湯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修改文件的請示》(江寧水字[20xx]72號)收悉。湯水河治理工程經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準同意立項建設,因湯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定位為新城,湯水河下段寺莊閘至萬安橋下及支流段260米變為湯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復設計標準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經省水利廳蘇水函[20xx]31號文批復同意該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現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修改,根據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和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復精神,結合專家審查意見,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湯水河治理范圍為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湯泉河(樁號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總長為4.34千米。工程建設內容為:疏浚河道4.34千米,護砌8.68千米(其中樁號0+660—0+870左岸擋墻維持現狀),局部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拆除寺莊閘。
二、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寺莊閘(樁號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長1.62千米,該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規模、建設內容已由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復。通過對閘型式的進一步比選,同意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改為3孔,每孔凈寬5.4米,采用臥倒門配液壓啟閉機。上游段工程總投資為1640.77萬元。
三、寺莊閘(樁號1+94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段長260米(簡稱新城段),該段河道長2.72千米。根據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復,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同意該段河道工程的設計。新城段工程總投資為3641.55萬元。
四、初步設計修改后,核定湯水河治理工程總投資5282.32萬元,超出原省水利廳批復部分,由你區另行自籌解決。
五、請對招待所閘、八三閘的閘門型式、上游段與新城段河道的銜接進一步優化,盡快編制施工圖設計,盡早開工建設,確保在20xx年底前完工。
20xx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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