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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實名制管理制度
1、合同簽訂制度:所有務工人員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并在人社部門備案。合同內容必須真實、合法、合理,確保勞動者的權益得到保障。同時,公司必須保存勞動合同原件,并在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留存。
2、考勤制度:所有務工人員必須按時按規定參加考勤,確保考勤記錄真實可靠。門禁系統必須與考勤系統聯動,確保考勤記錄與進出施工現場的人員信息相符。
3、工資發放制度:公司必須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確保工資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同時,公司必須保存工資發放記錄,并向主管部門報送相關資料。
4、工傷保險制度:公司必須為所有務工人員投保工傷保險,確保務工人員在工作中發生意外時能夠得到及時的醫療救助和經濟補償。
5、退場手續辦理制度:所有務工人員在離開施工現場前必須辦理退場手續,包括工資結算、退還保證金等。公司必須對退場手續進行嚴格管理,確保退場手續辦理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二、實名制管理措施
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實名制管理工作機制,確保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和執行。公司必須對勞資管理員進行培訓和考核,確保其工作能力和素質符合要求。同時,公司必須加強與主管部門的溝通和協調,確保實名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監督和檢查。公司必須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農民工勞動合同規定,錄用的所有務工人員進場前必須簽訂簡易勞動合同并備案。合同必須使用主管部門制定的統一版本,并明確工作崗位、勞動報酬計算方式、合同期限、工資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勞動紀律等相關事宜。合同必須由勞動者本人簽字并蓋有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班組分包合同也應及時簽訂并備案,合同中應明確付款方式、付款節點及撥付工程款應優先解決農民工工資等信息。勞資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合同內的信息。
考勤制度采用門禁人臉識別系統和班組長自行考勤,并要求對進入施工項目中所有務工人員全部錄入門禁系統內。務工人員進場前,班組長組織工人與勞資員對接,辦理人臉識別信息錄入。工人上下班必須從門禁通道進出,每月5日前由勞資員將上月考勤拷貝至電腦保存,并在現場醒目位置公示,門禁考勤作為發放工資和解決工資糾紛的主要依據。對于臨時用工,班組長應提前1天上報計劃至勞資員處,臨時務工人員進場時由班組長統一帶領,班組長組織臨時用工進行班前教育并拍照留存影像資料發至項目工作群內,并上報身份證復印件;臨時用工離場前,班組長組織拍照留存影像資料發至工作群內,及時上報離場人員名單。
工資發放采用銀行打卡的方式,工人憑本人工資卡領取工資。各班組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人員工資表和考勤表(含臨時用工)上報至勞資員處,工資表需所有工人簽字并按右手食指指印,不得代簽。勞資員審查工資表真實性情況,先依據進場花名冊核對工資表人員信息,然后根據班組分包合同核算該班組工資支付比例,再核對門禁考勤和班組考勤的出入率情況,核對無誤后,上傳至財務通過農民工專用賬號直接發放至工人銀行卡中。每月工資發放后,勞資員應及時向財務收取工資流水及專戶進賬憑證資料,留存備查。詳細統計各班組工資支付比例、支付累計金額形成臺賬統一保存。項目部必須確保農民工工資發放至每個工人卡中,嚴禁以包帶管,杜絕由班組長帶領工資。
在本工程中,所有進場工人和管理人員都必須錄入工傷保險,否則將不會發放工資。工傷保險信息應該在人員進場后第一時間錄入。對于費用在元以下的工傷,不得報保險。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有人員離場,班組長必須上報退場人員名單,并在花名冊中注明離場時間。勞資員將及時結算離場人員的工資支付情況。
實名制管理措施:
1、項目經理應組織每月一次實名制管理資料的檢查,檢查內容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的資料目錄為準。
2、每十天進行一次現場務工人員信息的摸底排查,如果出現班組人員未上報情況,班組長每人將被罰款500元。
3、如果工資表中出現未簽訂勞動合同或未在勞資員處備案的人員,將視為該人員未在本現場務工,不予發放工資。如果工資發放后,班組長收回農民工工資,將會導致后續農民工上訪等事件發生,該班組將每次被罰款兩萬元。
4、如果發生工傷,班組長應及時向項目部上報傷員受傷情況。如果班組長在進場時未上報備案該傷員的信息,將導致未能錄入工傷保險系統,所花銷的一切醫療費用由班組長自行承擔。
5、工人必須從門禁通道進出,否則將給予班組長每人200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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