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個體稅收附征率政策調研報告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個體稅收附征率政策調研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體稅收附征率政策調研報告1
為了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創造公平稅負的稅收環境,促進廣大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全面提升個體稅收的征管質量,實現個體稅收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降低稅收征管難度和稅收執法風險,結合當前個體稅收征管實際情況,有關于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附征率政策的幾點建議如下。
一、個體征管概況
目前個體稅收征管出現了“兩低”的狀況,即:達起征點戶數占總管戶比例低和申報入庫率低。以蘇北某縣管戶數據為例,全縣個體現有正常戶7995戶,其中達起征點戶1588戶,達起征點戶數僅占個體總管戶的20%,正常繳納稅款戶1160戶,申報率僅僅只有73%。
二、原因分析
一是起征點政策把握難度較大。
起征點出臺后,達到起征點后最少要繳納88.5元(個體商業戶:城維稅7.5元,教育費附加6元和個人所得稅75元)地方稅金,而未達起征點的業戶一分錢也不繳納,主管稅務機關對營業收入核定4999元與5000元之間口徑難以把握,而營業額的核定雖然按照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辦法規定的幾個程序,最終大部分還是通過稅務人員主觀判斷獲得,無法拿出具體的、讓納稅人心悅誠服的征稅依據和理由,納稅人容易出現相互攀比思想,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心理不平衡,固然會出現抵觸情緒。
二是個人所得稅附征率本自身存在政策缺限。
個稅起征點與營業稅、增值稅起征點不應完全一致,如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月實現營業收入5000元,扣除成本、費用以及20__元業主費用,根本無所得可言,更談不上附征個人所得稅。而收入不同、利潤水平也不應該完全一致,為此參照工商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率五級累進稅率表,個人所得稅附征率也應按照銷售收入高低實行有差別附征稅率。而實際工作各地都是統一按行業制定個人所得稅附征率,如江蘇省常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全市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的通知》(常地稅發〔20__〕148號)規定將常州市工業(含工業性加工、修理修配)、商業(批發、零售 營業收入)附征率確定為1.5%,服務業(代理、飯店、旅館、廣告、美容美發、租賃等及未列舉的服務業)和建筑安裝業(建筑、安裝、修繕、裝飾、裝潢、其他工程作業)附征率確定為2.5%。有違相關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的規定。
三、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確定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 《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__]91號)有關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四號) 有關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率的規定。
四、修改附征率政的建議
1、按照應稅所得率和適用稅率重新從低科學確定個人所得稅附征率,降低月最低征稅額,提升附征率的執行力。
在實際工作中約有85%的個體工商業戶都應達到起征點,但如果一達起征點就據實繳納相關稅金,個體業戶根本無利可圖,不可能愿意繳納相關稅收。加上納稅人納稅意識較差,涉及面較廣,如果稅務機關一味的強制征收,社會負面影響較大,個體稅收征管由此落入了兩難的境地。相對地稅直管戶而言,通過體現以票控稅職能,納稅人也需要向地稅申請領購發票,應該達起征點的管戶比較多,而實際上也只50%左右的管戶達起征點,相對于直管戶個體稅收管理的重點和難點還是國地稅共管戶,而共管戶征收稅款的大部分是個人所得稅,如個體商業戶核定營業額為5000元,城維稅和教育費附加只有13.50元,以江蘇省常州市為例商業個所得稅附征率為1.5%,計算得出個人所得稅有75元。根據起征點政策出臺以前的個體稅收征管經驗,只要能在個人所得稅附征率作些調整,降低達起征點管戶的最低征稅額,從而降低稅收征管難度,就能實現個體稅收的普遍征收。
2、以個體商業行業為例,進行舉例重新計算個人所得稅附征率。
假設:個體商業戶的應稅所得率為5%,級差營業收入取高項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附征率=應納稅額/營業收入。
個人所得稅附征率調整方案應用舉例
單位:元
年不含稅營業收入x
應稅所得率%
應納稅所得額
新附征率%
原附征率
0<x<50000
5
5000
0.005
0.015
50000≤x<20__00
5
10000
0.006
0.015
20__00≤x<600000
5
30000
0.008
0.015
600000≤x<1000000
5
50000
0.010
0.015
1000000以上
5
50000以上
0.010
0.015
上表所述,個人所得稅附征率將大大降低,也就是說最低征稅額也大大降低,從而提升了定額的實際執行力,降低了個體稅收執法難度。如執行此政策達起征點面有望達到80%以上,入庫率也將有大幅度的提高。以上適用于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伙企業),對臨時經營的從事經營的納稅人附征率可按從高執行。
個體稅收附征率政策調研報告2
為了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創造公平稅負的稅收環境,促進廣大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全面提升個體稅收的征管質量,實現個體稅收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降低稅收征管難度和稅收執法風險,結合當前個體稅收征管實際情況,有關于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附征率政策的幾點建議如下。
一、個體征管概況
目前個體稅收征管出現了“兩低”的狀況,即
:達起征點戶數占總管戶比例低和申報入庫率低。以蘇北某縣管戶數據為例,全縣個體現有正常戶7995戶,其中達起征點戶1588戶,達起征點戶數僅占個體總管戶的20%,正常繳納稅款戶1160戶,申報率僅僅只有73%。
二、原因分析
一是起征點政策把握難度較大。
起征點出臺后,達到起征點后最少要繳納88.5元(個體商業戶:城維稅7.5元,教育費附加6元和個人所得稅75元)地方稅金,而未達起征點的業戶一分錢也不繳納,主管稅務機關對營業收入核定4999元與5000元之間口徑難以把握,而營業額的核定雖然按照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辦法規定的幾個程序,最終大部分還是通過稅務人員主觀判斷獲得,無法拿出具體的、讓納稅人心悅誠服的征稅依據和理由,納稅人容易出現相互攀比思想,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心理不平衡,固然會出現抵觸情緒。
二是個人所得稅附征率本自身存在政策缺限。
個稅起征點與營業稅、增值稅起征點不應完全一致,如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月實現營業收入5000元,扣除成本、費用以及20xx元業主費用,根本無所得可言,更談不上附征個人所得稅。而收入不同、利潤水平也不應該完全一致,為此參照工商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率五級累進稅率表,個人所得稅附征率也應按照銷售收入高低實行有差別附征稅率。而實際工作各地都是統一按行業制定個人所得稅附征率,如江蘇省常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全市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的通知》(常地稅發〔20xx〕148號)規定將常州市工業(含工業性加工、修理修配)、商業(批發、零售營業收入)附征率確定為1.5%,服務業(代理、飯店、旅館、廣告、美容美發、租賃等及未列舉的服務業)和建筑安裝業(建筑、安裝、修繕、裝飾、裝潢、其他工程作業)附征率確定為2.5%。有違相關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的規定。
三、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確定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xx]91號)有關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四號)有關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率的規定。
四、修改附征率政的建議
1、按照應稅所得率和適用稅率重新從低科學確定個人所得稅附征率,降低月最低征稅額,提升附征率的執行力。
在實際工作中約有85%的個體工商業戶都應達到起征點,但如果一達起征點就據實繳納相關稅金,個體業戶根本無利可圖,不可能愿意繳納相關稅收。加上納稅人納稅意識較差,涉及面較廣,如果稅務機關一味的強制征收,社會負面影響較大,個體稅收征管由此落入了兩難的境地。相對地稅直管戶而言,通過體現以票控稅職能,納稅人也需要向地稅申請領購發票,應該達起征點的管戶比較多,而實際上也只50%左右的管戶達起征點,相對于直管戶個體稅收管理的重點和難點還是國地稅共管戶,而共管戶征收稅款的'大部分是個人所得稅,如個體商業戶核定營業額為5000元,城維稅和教育費附加只有13.50元,以江蘇省常州市為例商業個所得稅附征率為1.5%,計算得出個人所得稅有75元。根據起征點政策出臺以前的個體稅收征管經驗,只要能在個人所得稅附征率作些調整,降低達起征點管戶的最低征稅額,從而降低稅收征管難度,就能實現個體稅收的普遍征收。
2、以個體商業行業為例,進行舉例重新計算個人所得稅附征率。
假設:個體商業戶的應稅所得率為5%,級差營業收入取高項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附征率=應納稅額/營業收入。
個人所得稅附征率調整方案應用舉例
單位:元
年不含稅營業收入x——應稅所得率%——應納稅所得額——新附征率%——原附征率
0<x<50000——5——5000——0.005——0.015
50000≤x<200000——5——10000——0.006——0.015
200000≤x<600000——5——30000——0.008——0.015
600000≤x<1000000——5——50000——0.010——0.015
1000000以上——5
50000以上——0.010——0.015
上表所述,個人所得稅附征率將大大降低,也就是說最低征稅額也大大降低,從而提升了定額的實際執行力,降低了個體稅收執法難度。如執行此政策達起征點面有望達到80%以上,入庫率也將有大幅度的提高。以上適用于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伙企業),對臨時經營的從事經營的納稅人附征率可按從高執行。
個體稅收附征率政策調研報告3
隨著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家投入“三農”工作的資金不斷加大,惠農資金的“含金量”也越來越高,補助補貼覆蓋面越來越廣,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經濟發展、農民持續增收、農村和諧穩定。但在惠農政策落實過程中也存在不少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惠農政策的有效落實。
一、存在問題
1、政策宣傳不深入。惠農政策的項目較多,農民群眾知曉率還不高,在少數地方還出現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不知道的問題。個別村組干部還存在落實惠農政策上不公開,不公正,不負責,項目落實不透明等問題。在村務公開欄幾乎沒有公布惠農政策,只有享受戶和區、鄉主管部門知道,廣大農民群眾和不是主管部門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傳時,只是對家族、親戚朋友個別講,暗箱操作。如貧困生“兩免一補”,大多數是讓村組干部家族、親戚朋友的學生得到。
2、貫徹落實有偏差。由于村組干部素質、精力等因素,導致農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貧對象、種糧直補和良種補貼等項目錄入的基礎信息資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對象定位不準。種糧直補沒有實現應補盡補,甚致部分資金使用不規范,長期外出務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權轉讓的、承包者沒有耕種的仍然在享受種糧直補政策。在實施新農合醫療政策上,部分鄉鎮衛生院管理較差,醫生素質較低,服務意思淡薄,重收費現象較突出,導致農民主動參保的積極性不高,有的農民是村組干部墊支參保,甚至有墊支上萬元的。
3、預算標準不一致。同類工程預算定額標準不一致,項目推進矛盾突出。主要表現為在同一鄉鎮、同一整合區域,實施同類型工程建設質量標準一致,但投資標準不一致,并且有的項目投資補助標準差距還比較大,如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京福高鐵”建設征地,過境各鄉鎮甚至同一個鄉鎮的相鄰村組征地標準就不同,造成在推進過程中矛盾突出。
4、資金監管不嚴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經費限制,部分惠農政策資金監管力度不夠,出現有的政策資金監管失控,違規違紀較突出。在種糧直補上,部分鄉鎮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簡單,將農戶種糧直補款扣去抵交醫保費、村公路建設集資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給農戶辦直補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領種糧直補款。有的在農村低保中,不堅持原則,親朋、好友和關系接近的人享受農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執行成本高。要落實的惠農政策多、召開會議多,印制相關材料多,支出業務費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門和鄉鎮政府的運行成本。上級沒有專項工作經費,鄉鎮和部門經費支出壓力大。沒有工作經費,為單位、部門、鄉鎮、村組干部套取政策資金提供了理由或借口。各項惠農補貼的性質不同,管理的單位也不同,各項補貼發放的`依據、要求各不相同,自然就形成了“一補一發”,多頭多次發放,造成了發放成本和農民領取成本高。
二、解決辦法
1、強化惠農政策宣傳。落實惠農政策,要把各項惠農政策及時傳達到基層,把主要精神實質和操作程序向群眾講透徹,向村組干部講清楚,做到家喻戶曉,群眾明白。要針對當前農村接受政策能力強的人群外出的現實,認真研究政策宣傳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靈活,更加方便、快速的宣傳形式,提高政策入戶率。
2、強化干部隊伍建設。農村干部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了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效果,因為各項強農惠農政策主要靠村支兩委干部去落實。為此,信州區委、區政府及時印發了《預防村干部職務違法違紀工作方案》,區檢察院還印發了《預防村干部職務犯罪教育讀本》,充分調動了村組干部的工作積極,提高了基層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組干部的理論素質和服務水平。
3、強化各種關系理順。在制定政策時,應對強農和惠農政策做一個基本的界定,強農政策應側重從增強和鞏固農業基礎地位著手,著眼于強化農業基礎設施,提高農業生產能力。惠農政策應側重于讓農民群眾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務,著眼于保障農民群眾生活,提升農村生活水平。惠農是基礎,強農是方向,應緊密結合實踐經驗梳理和完善強農惠農政策,同時簡化程序,加大資金整合力,確保最大限度發揮涉農資金綜合效益和項目政策效應。
4、強化職能部門職責。加強分工、各司其職,確保政策落實嚴格程序,規范操作。落實政策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農民直接受益的原則,規范管理,陽光操作。對各項補貼在村組實行公開化,實行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農戶認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強化政策資金兌現。針對部分政策資金兌現不夠及時的問題,政府要加大惠農政策資金的爭取、調度和有關問題的協調力度,把政策資金按規定及時兌現給受益對象。要整合部門力量,深入鄉鎮明查暗防,有效預防和查處惠農政策實施中的挪用、套取、私分等違規違紀行為,提高監督實效。讓老百姓充分享受惠農政策帶來的真正實惠。
6、強化政策落實監督。區委、區政府要針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細化措施和責任,切實加強政策貫徹落實過程監管。由區紀委監察局總體負責,敦促財政局、審計局、物價局等執法部門,將監督惠農政策落實到位工作納入重點,安排人力,落實經費,保障監督工作順利開展。
個體稅收附征率政策調研報告4
自20xx年以來,為縮小城鄉差距,統籌城鄉發展,黨中央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連續下發了10個涉農1號文件,全方位的加快農村改革,促進農民增收,鞏固農業基礎性地位,同時配套大量的項目資金,直接反哺“三農”,讓人民群眾得實惠。認真宣傳好、落實好、執行好這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不僅是貫徹黨中央親民愛民之舉的政治任務,也是抓機遇、促發展,加快改善我縣民生事業的現實舉措。為此,近期由縣紀委牽頭,縣農工部、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參與,對我縣落實十個中央1號文件和省上出臺的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執行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我部在積極參與檢查的同時,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力求進一步摸清實情、找準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建議,促進此項工作的規范穩步推進。
一、基本情況
從檢查調研的情況來看,負責惠農政策落實的縣直相關部門,通過多年的工作運轉開展,已經形成了程序化、規范化、日常化的長期運作機制,主要體現在“四個到位”。一是領導認識到位。各部門堅持把惠農政策落實作為單位工作的重要內容,與其它業務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確保了工作的扎實有效開展。二是措施落實到位。本次檢查調研的十余個單位,涉及的政策資金都與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各部門都能結合工作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做到準確、高效、便民,無論是量大面廣的農業直補、教育營養改善計劃,還是針對特定人群的新農合、新農保的擴面覆蓋,都有創新亮點,走在全市前列。三是工作程序到位。通過廣泛宣傳,把上級政策精神原原本本傳達給農民。實行公示制度,使政策的執行與操作公開化、透明化。利用“一折通”,減少中轉環節,實現惠民資金與農民群眾的無縫對接。四是檢查監管到位。對惠民資金嚴格執行“六不準”制度,即不準擅自改動明白卡、不準抵扣其他收費、不準截留挪用、不準拖延兌付時間、不準增加農民負擔、不準虛列套取,同時對項目資金經常性檢查審計,嚴肅查處涉農項目資金違紀違規行為,確保了整體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十年來通過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深入落實,有力的促進我縣民生事業、社會保障、農業生產等各項工作的長足發展,我縣在落實10個中央1號文件、省上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上也取得了豐碩成果,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財政支農力度大。我縣在收入有限、財力緊張情況下,始終堅持支持“三農”標準不降、力度不減,20xx年以來,縣級財政總支出693126萬元;用于“三農”支出409362萬元,占財政總支出的59.06%;支農支出88805萬元,占財政總支出的12.81%。縣級財政五年來對農業總投入增長幅度是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的4.5倍。
(二)惠農補貼落實好。全面落實惠農各項補貼,提高農業效益,確保糧食安全。十年來退耕還林累計發放補貼資金69785.49萬元;從20xx年到20xx年,累計發放地膜玉米補貼資金431.58萬元;從20xx年起,累計發放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6521.51萬元、發放農機購置補貼資金4500萬元;全縣從20xx年開始,累計發放糧食補貼資金2911。96萬元、發放能繁母豬補貼996.8萬元、發放水稻油菜保險縣本級配套資金6.73萬元;從20xx年起,五年累計發放良種補貼資金達3304.66萬元。
(三)信貸支農勢頭強。不斷加大信貸支農的深度和廣度,逐步解決農業融資難,農民貸款難的問題。截止20xx年末,全縣6家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796226萬元,當年新增145125萬元;各項貸款余額462997萬元,較年初凈增49171萬元,存貸比57。57%,當年新吸收的存款用于當地發放貸款的'比例約占34%。其中涉農貸款余額332926萬元,較年初增加63824萬元,涉農貸款占全部貸款余額的72%,涉農貸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8個百分點。縣內兩家金融機構當年享受涉農貸款增量獎勵427萬元,農戶貸款稅收優惠389萬元,小額擔保貸款貼息650萬元。
(四)義務教育發展快。這十年也是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最快的十年,“雙高普九”、“教育創強”順利完成,教育投入逐年加大。全面實施“兩免一補”和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從20xx年秋到20xx年春共有80.527萬人次享受了此項惠民政策(小學46.2648萬人次,初中34.2522萬人次),下達免雜費和公用經費資金18552.5302萬元;我縣從20xx年春開始實施免教科書,近十年共免課本費28.5216萬人次,資金2198.9798萬元;“一補”近十年資助10.6050萬人次,下達資金3790.2410萬元,十年來累計投入義務教育保障經費22342.7712萬元。營養改善計劃從20xx年至今縣財政下撥資金5859.1524萬元,享受學生37.908萬人次。學前教育我縣從20xx年秋至今,共免除學前一年幼兒(滿五周歲)保教費12555人次,免費資金529.78萬元;共補助學前公用經費28336人次(幼兒園22920人次,附設班5416人次),下達補助資金456.895萬元;共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前一年幼兒生活費2712人次,財政下達資金101.7萬元。
(五)社會保障覆蓋廣。以新農合、新農保、城鄉低保以及敬老院為重點,構建起覆蓋全縣的民生保障新體系。新農合參合率從20xx的91.2%增長到3020xx年的99.76%,截止20xx年7月份,全縣參合農民門診統籌就診29.2萬人次,報銷門診統籌基金1145.3萬元,實際補償比例為61%,人均補償費用2489.06元,累計基金支出9418.44萬元。新農保自20xx年7月1日正式啟動,到20xx年7月底累計發放養老金16.3363萬人次,累計發放金額9000.7002萬元,參保率為93.6%。我縣從20xx年起實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20xx年底,共為農村低保對象22.5033萬人次發放資金16485.2萬元,共為城市低保對象3.9677萬人次發放資金8705.6萬元。全縣建有有縣級中心敬老院1個,區域性敬老院6所,鎮級敬老院16所。全縣敬老院床位數達3128張,集中供養五保對象3095人,集中供養率達70%。
二、存在問題
(一)運轉管理有漏洞。一是宣傳、公示不到位,從檢查情況看,有少數鎮在落實糧食直補、農資補貼、農村低保、各種良種補貼時,沒有完全做到張榜公布,三榜定案。二是各鎮不同程度存在一戶多折、基本信息不全、花名冊與網上資料不符,加之有些農民長期外出務工,致使補貼資金錯上、漏上、無法上折問題,影響資金兌付進度。三是少數村干部在政策落實中存在優親厚友、弄虛作假和虛報冒領等問題。
(二)財政支持難滿足。在教育方面,按上級文件精神公用經費20xx年秋在原來標準上每生再提高300元,寄宿生再提高200元,按5:5原則分擔,學前公用經費附設班要達到每生每年1000元,縣級承擔500元,“一補”資金縣級要承擔40%,由于我縣仍屬吃飯型財政,對民生方面的配套盡了最大努力,但仍無法滿足各類民生的全額配套。 20xx年上級下達補助貧困寄宿生13874人,實際補助8338人,減少5491人,學前補助下撥資金也未到達標準。在新農合、新農保等方面,也存在運轉成本過高,縣級預算難以滿足的問題。
(三)政策對接難理順。比較突出的,一是目前城鄉居民生活成本相差無幾,但城鄉低保補助差距過大,現在城市低保人均月補助236元,農村低保人均123元。二是良種補貼、農機補貼資金由于數額有限,補貼標準低,只能在一定范圍進行,一定程度影響了效益發揮,同時由于農民種糧成本增加,對國家補貼有所抵消。三是由于農民擔保不足,加之農業的高風險,金融機構對農業信貸有顧慮,放貸積極性不高。
三、幾點建議
(一)管理監督再加強。一要強化惠農政策宣傳。做好惠農政策宣傳是開展各項惠農政策兌現落實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在現實工作中,好多問題比如農民主動參與的積極性不夠、一些村組干部鉆空子包括一些上訪訴求,都與群眾沒有吃透相關惠農政策有關。涉農各部門、各鎮要繼續加大惠農政策宣傳的力度,編寫通俗易懂的內容、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把政策帶到千家萬戶,做到家喻戶曉、成人皆知。二要把好公示這一關鍵環節。各鎮村要嚴格工作程序,堅持張榜公布、三榜定案,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增強工作的透明度,給群眾一個明白,堅決杜絕暗箱操作、私自篡改等錯誤做法。三要完善“一折通”管理。各級財政、信合部門要通力配合,嚴格審核到戶存折信息,嚴禁出現一戶多折現象,對變更和掛失的農戶要及時辦理信息變更,避免補貼不能及時到賬,要進一步改進工作方法,鞏固我縣“一折通”這一得民心工程的改革成果。三要切實強化監督檢查。要把惠農項目資金監督檢查經常化、日常化,由縣紀委牽頭,縣財政局、農工部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期與不定期、全面檢查與專項抽查等相結合,及時發現矛盾,化解問題。對惠農項目資金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要嚴肅查處,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財政支持再給力。客觀來看,現在中省的所有項目政策,都需要縣上配套,對于我縣保工資、保運轉的財政,時顯捉襟見肘,心有余而力不足。面對現實困難,需要我們從保民生就是保穩定、保發展、保全局的高度,對民生事業高看一眼,厚待一層。一要千方百計增加財力。進一步加大向上級爭取財政轉移支付的爭取力度,繼續深入推進工業強縣戰略,不斷拓寬非稅收入領域,特別是全縣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轉變作風,反對奢侈浪費,提倡勤儉節約,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為以財促農、以工哺農奠定堅實的基礎。二要傾注民生重點領域。隨著近幾年我縣教育、衛生事業的快速發展,上學難、看病難基本得到解決,但是群眾對教育、醫療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城區的優質教育資源成為農民進城的重要吸引、由于我縣醫院條件有限,很多合療群眾要求轉院等。要進一步堅持教育優先發展,醫療重點發展的觀念,在財力資金上重點配套投入,全面提升我縣教育、醫療體系建設質量和水平。三要正視困難形成合力。目前中省很多項目,只有兌付資金,沒有配套運轉保障經費,給實際工作帶來很大困難,這次檢查調研在我縣新農合、新農保工作中比較突出,比如單靠縣級財政預算的人頭經費,遠遠不能滿足新農合宣傳籌資、培訓指導、監督稽查和檔案管理等費用開支,還需要不斷建立完善合理的財政保障供給機制。同時各鎮要加強對新農合、新農保工作的支持力度,沒有資金幫扶,要在組織上、人力上來彌補。
(三)正視問題再探索。在這次檢查調研中,發現反映出的一些問題,有些可以在縣級層面解決,有些問題的根源在上級的制度設計,基層無力解決,比如城鄉低保的差異、農業補貼項目多總量小難以發揮效益等,需要對應的相關部門把這些情況逐級向上反映,爭取上級在政策出臺中進一步調整完善。對于農民擔保難、貸款難的問題,一方面要引導縣內金融機構進一步轉變經營理念、調整服務觀念,立足我縣農業大縣的縣情實際,真正做到情系三農、扎根三農,與三農發展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另一方面,要積極調整農業生產內部結構,逐步從農戶單家獨戶經營向家庭農場、產業大戶、高效園區過渡,吸引工商資本、社會閑散資金向農業投入,不斷拓寬農業融資渠道。
【個體稅收附征率政策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磚窯行業稅收的調研報告06-22
規范個體建賬管理的調研思考調研報告06-22
市場商貿企業稅收征管的調研思考的調研報告06-22
砂石料行業稅收征管調研分析調研報告06-24
專賣經營行業稅收征管調研報告06-24
房地產企業稅收情況調研報告02-10
2016企業稅收新政策07-04
強化加油站稅收管理調研分析調研報告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