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5篇[經典]
現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
為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管理,合理評價考核人才,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考評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標:專業技術人員評價考核工作,是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基礎和前提,是選拔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據,也是為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聘任、獎懲提供依據的有效手段。
二、考核對象:全院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在見習期間的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其聘用、增資、續聘的依據。
三、考核內容
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內容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履職情況、考試培訓情況、繼續教育、醫德醫風等方面。
四、考核標準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檔次。優秀: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具有改革創新精神,勇于開拓進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圓滿完成本職務要求的工作任務,成績顯著。
合格: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或較熟悉本職業務,工作積極肯干,團結同志,具有一定的處理問題的能力,能夠完成工作任務,全年度沒有出現差錯或失誤。基本合格:在德、能、勤、績方面表現一般。
不合格:政治業務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影響單位整體工作的效益,全年缺勤率較高,群眾基礎較差。
五、考核程序
(一)個人述職:被考核人員,根據考核標準及內容,對照任職的崗位職責,實事求是地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表》,撰寫工作總結,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二)科室考核:科室負責人對被考核人對照考核標準進行考核評價,并寫出考核評語。
(三)人事股將考核結果匯總,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員的.名單。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當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第二年不予增加薪級工資;對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應給予警示,予以降職(無職人員降低一級薪級工資)。
(二)對連續兩年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降職、調整工作、低聘或解聘;連續兩年確定為不合格的,又不服從單位安排或重新安排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員,予以辭退。
(三)考核結果記入個人考績檔案,作為續聘、低聘、解聘和晉升、提拔、績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
為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夯實企業發展的人才基礎;對人力資源進行有效管理,確保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適用于南京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公司下設分支機構可在不違背本程序主體原則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3.1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整體人力資源管理的負責部門。
3.2各職能部門是本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主體責任部門。
4.1.1 綜合管理部牽頭負責根據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組織制定相應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年度具體工作計劃,包括公司組織機構設置、分析與調整,人力資源供給與需求分析及年度配置計劃,各崗位《工作標準》和人力資源相關管理制度的編制、審核、修訂和匯總,人力資源管理費用預算的編制與執行等,各部門配合;規劃和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并負責相應的過程管控、效果評估和規劃調整工作。
1)《工作標準》即崗位說明書,內容必須包含但不限于:范圍、崗位基本資格要求、職責、權限、崗位工作要求和檢查考核、記錄、附錄。原則上每兩年進行一次《工作標準》修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各部門應在組織架構調整當月完成部門職責和工作標準修訂,綜合管理部督促、審核。
2) 崗位基本資格要求:包括職業道德要求、文化專業要求、辦公軟件要求、培訓方向、知識技能(職業資格)要求、工作經驗要求、個人素質要求和身體健康要求等。其中:辦公軟件要求必須包括必要的本崗位應知應會的軟件。知識技能(職業資格)要求必須包括必要的能力要求:項目軟件、溝通能力、社交能力等。
3) 職責應清晰表述崗位職責。
4) 崗位工作要求和檢查考核應包括詳細的工作內容,考核內容及考核依據并明確考核時間。
5) 附錄應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上級、直接下級、周邊關系、職業發展、起草單位、主要起草人和標準批準部門等。
4.2.1 公司按照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組織進行人力資源的招聘和配置工作。
4.2.2 渠道開發與適用:綜合管理部負責招聘渠道開發,招聘渠道分為獵尋招聘、媒體招聘、校園招聘、現場招聘會和內部員工薦舉等。獵尋招聘原則上適用于關鍵的管理和技術崗位或招聘難度大、周期短的崗位;校園招聘原則上適用于儲備性崗位招聘;其他崗位適用現場招聘會、網絡和報刊等媒體招聘和內部員工薦舉等渠道。招聘渠道的適用各用人需求部門有權提出建議,綜合管理部根據本程序規定及各崗位招聘 具體實施情況確定和調整。
4.2.3 需求提報與審批:人力資源需求包括數量需求和任職要求兩方面,數量需求確認的主要依據是公司的定崗定編方案,該方案由綜合管理部組織各部門根據人力資源規劃年度人均勞動生產率和萬元銷售額人工占比考核指標并結合公司業務開展的實際需要制定。任職要求確認的主要依據是公司各崗位《工作標準》。
4.2.3.1 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各部門在每年末根據上述4.2.2和4.2.3兩方面要求 確認本部門下一年度的人力資源需求,填寫《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綜合管理部審核匯總后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總經理批準,并負責向各部門反饋最終審批結果并以此作為下一年度招聘實施的主要依據。
4.2.3.2 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外需求:如正常離職補充、人員調動及崗位調動,由需求部門負責規范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經需求部門領導審核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執行。如因年度計劃外新增任務或工作不均衡等因素造成的新增編制、新增崗位需求,需求部門應在動因發生第一時間向綜合管理部通報信息,同時規范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并附相應的專項報告詳細說明人員現狀、需求原因及所能產生的效益分析等(是臨時性需求的還應寫明人員使用的周期),經各需求部門領導審核、綜合管理部領導核證、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管理部備案執行。
4.2.4.1 信息發布:綜合管理部負責選擇合適渠道發布招聘信息。對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資格要求、崗位職責描述等關鍵信息,在各部門提報的基礎上,綜合管理部有權在發布前根據各崗位《工作標準》及招聘實際需要等進行修正。
1) 綜合管理部負責根據招聘崗位的任職要求對收到的簡歷進行初選,并將基本符合要求的的簡歷轉交用人部門審核。
2)用人部門負責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并建議面試時間、地點、考察方式及考官構成等。
1) 綜合管理部負責向通過審核的應聘者發出面試邀約,確認面試時間、地點及所屬攜帶的資料;負責組織應聘者填寫《求職登記表》進行性格和職業傾向測試(如需)、專業知識和技能筆試(如需),對應聘者儀表形象、談吐舉止、家庭婚育、思維應變及學歷和既往工作經歷真實性等進行考察并解答應聘者與公司制度、保障相關的疑問。
2)用人部門負責專業知識及技能筆試試題的出具及批閱,并負責對應聘者專業知識和技能等進行面試考察并解答應聘者與崗位工作內容相關的疑問。如有必要,可安排復試,邀請外部專家進行專業面試,全面考察應聘人員的業務水平。
3)面試結束后,全體面試官合議給出是否錄用的結論。
1) 對于擬錄用者,綜合管理部負責初擬薪酬方案,與用人部門領導確認后,再與擬錄用者溝通。如有異議,協商調整;如無異議,綜合管理部視情況選擇自行開展或第三方開展背景調查(如需)。
2) 背景調查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個人基本信息如戶籍信息、學歷、專業、畢業學校等;工作履歷如公司名稱、工作時間、職位名稱、工作內容、離職原因、勞動爭議、工作表現等;其他信息(第三方調查)如犯罪記錄、吸毒記錄、金融違規記錄、非法組織記錄等。
4.2.5.1 綜合管理部負責將擬錄用者的簡歷、面試小結、背景調查等資料整理匯總后,報用人部門領導、公司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并將審批的結果反饋給用人部門。
4.2.5.2 對于通過審批的擬錄用者,綜合管理部負責向其發放《入職邀請函》,跟進到崗時間,協同用人部門做好入職前準備工作。
4.2.6 入職辦理:包括材料接收與確認、簽署勞動合同、簽署相關協議、錄入考勤系統、發放工作服等工作,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后,將新員工轉交用人部門。其中:
4.2.6.1《入職邀請函》上所載各項資料原則上應在入職時交齊,綜合管理部負責審核,資料不齊或有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特殊情況下,有個別資料不齊或不合格的,綜合管理部可酌情先予辦理入職手續,新員工應在辦理入職后五個工作日內補齊或補正,否則視為不符合錄用程序,予終止試用并解聘。
4.2.6.2 員工入職時提供的各項基本材料有變化的,應在十個工作日及時報備綜合管理部并提供更新的材料。
4.2.7 其他相關要求:員工內部調崗,調入調出部門應達成一致并報總經理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由綜合管理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并征得其簽字確認同意調崗《調崗通知書》。調入部門應根據新崗位要求制定培訓計劃、發布《調崗培訓通知》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培訓內容適宜性進行審核、培訓過程規范性進行監控、考核結果客觀性進行驗證,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4.4.1 管理原則:通過構建有效運行的績效管理體系規范對員工的績效評價和獎懲激勵,為解聘、晉升、薪資調整和培訓開發等決策提供重要依據,促使員工個人績效與公司整體績效共同提高,員工個人職業發展與公司戰略目標實現的和諧共贏。績效管理遵循逐級考核、客觀公正、一致性和連續性、定量和定性結合、及時溝通反饋等原則。
4.4.2.1實行月度業績考核和年度綜合評價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月度業績考核重點:崗位關鍵績效指標及工作態度指標。年終綜合評價重點:業績、態度、能力等。
4.4.2.2 考核年度是指自然年度,即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的月度是指公司設定的月度考勤和薪資核發周期,即公歷每月的1日至30(或31)日。
4.4.3.1.1 由綜合管理部指導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年度KPI績效考核指標、各相應崗位的任職條件和職責要求,分解制定清晰量化的員工月度考核指標,并根據各考核指標重要程度賦予一定分值(分值總和為 100 分),填寫《崗位績效評估表》。根據不同時期的部門工作重心和管理需要,績效考核指標要求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
4.4.3.1.2 由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月度考核工作。在每個考勤周期結束后 2 個工作日內(如遇節假日順延),各部門組織本部門員工填寫《崗位績效評估表》 “工作表現”和“自評分”欄(100 分制),部門領導確認“工作表現”欄并填寫“領導評分”欄(100 分制),經員工本人、部門領導共同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其中:
1) 考核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個等級,得分≥95的為優秀、85≤得分<95 的為良好、75≤得分<85 的為中等、60≤得分<75 的為合格、得分<60 的為不合格。
2) 員工自評分占最終得分的20%,領導評分占最終得分的80%;試用期員工最終得分在此基礎上再折半計算。即:
a) 正式員工最終得分=自評分*20%+領導評分*80%。
b) 試用期員工最終得分=(自評分*20%+領導評分*80%)*50%。
3) 員工最終得分與當月獎金直接掛鉤,即:月績效獎金=月基本工資*績效系數*最終得分*100%。其中:月度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取消當月獎金,試用期員工另考慮解聘。
4) 一個考核周期內,員工遇有病事假等情況者,應當依據請假天數,扣減相應績效獎金。
4.4.3.2.1 由綜合管理部組織擬定年度考核方案并督導各部門實施。其中:公司臨時聘用的實習學生、入職不滿3個月的試用期員工一般不參加年度考核。
4.4.3.2.2 考核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對等,其中:優秀等級所占比例應≤10%,被評為優秀的員工,部門應提供有事實依據的考核材料,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其余等級不設比重,綜合得分低于60分的考核等級為不合格。考核結果報經理辦公會合議、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4.3.2.3 員工年度考核結果與當年年終獎勵直接掛鉤,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建議年終獎為月基本工資*2、良好的為月基本工資*1.5、合格的為月基本工資*1、不合格的無年終獎,具體標準由經理辦公會根據公司當年營業狀況合議決定。其中:
1)員工在考核期內月基本工資有變化的,取其相應月基本工資實際執行月的加權平均數,即:年終獎月基本工資基數=(月基本工資1*對應執行月數+月基本工資2*對應執行月數+……)/實際工作月數。
2) 員工在考核期內入職工作不滿一個完整自然年度的,實發年終獎應按實際的工作月數折算,即:實發年終獎=(考核方案規定應發年終獎/12)* 實際工作月數。
3) 對于不參加年終考核的員工、考核期內有突出業績表現的,經部門領導提議、經理辦公會合議批準,可在年終獎外予一定數額的特殊嘉獎,隨年終獎一同發放。
1)試用期滿前至少提前兩周,綜合管理部負責向新員工和所在部門發放《試用期工作小結》、《試用人員綜合評價表》,員工應對試用期工作情況進行總結,用人部門應對員工試用期的各項表現進行評價并提出是否轉正及轉正定崗定薪意見(試用不合格的另提供佐證材料),綜合管理部對是否轉正及定薪給出專業評價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后辦理轉正或延期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2)試用期滿前至少提前一周,綜合管理部會同用人部門將考核評價結果、決定是否轉正等信息向員工本人反饋。其中:
b)評價結果為不合格但有改進空間而需留用觀察的,與員工簽訂試用期延長協議,但已執行的試用期和擬延長的試用期合計不能超過法定標準。
c)評價結果為不合格且無改進空間的,視情況出具書面的不合格通知告知員工考核不合格的原因和事實,并及時與其辦理勞動關系解除手續。
4.4.3.3.2對于試用期內表現優異的員工,經用人部門提議、員工本人申請并按上述流程辦理審批手續后,可予提前轉正,但提前量不得超過合同約定試用期的.50%。
4.4.3.3.3對于試用期表現優異的員工,用人部門可在《試用期人員考核評價表》中給出薪酬調整建議,經批準后執行,調整幅度原則上不得超10%。因員工的入職周期不定,員工轉正當月的薪資,以批準轉正的日期為準分別結算:在批準轉正日之前的實際工作天數執行試用期薪酬標準,在批準轉正日及之后的實際工作天數執行轉正后的薪酬標準。
4.4.3.4.1 每年一月份,綜合管理部負責向各用人部門提供其全年合同到期的在職員工清單。 4.4.3.4.2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屆滿前兩個月,綜合管理部負責向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和所在部門發放《勞動合同期工作小結》、《勞動合同期考核評價表》,員工應對合同期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提出是否續簽下一期合同的意向,用人部門應對員工勞動合同期的各項表現進行評價并對是否與員工續簽下一期合同給出明確意見,綜合管理部據此對合同是否續簽給出專業評價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后辦理與員工合同的續簽或終止手續。
4.4.3.4.3 合同期滿前至少提前一個月,綜合管理部會同用人部門將考核評價結果、決定是否續聘等信息向員工本人反饋。其中:
2)員工提出不續簽合同且公司同意的,應對員工是否存在競業限制、服務協議等進行核查,并根據競業限制協議或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辦理后續工作。
3)公司提出不續簽合同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對經濟補償金進行測算。
4.4.4.1 反饋:考核結束后,考核者應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對于未達績效目標的內容,應共同分析原因,尋找相應的改善措施,并制定績效改進計劃。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均應對考核結果保密,不得泄露予第三方。
4.4.4.2 應用:為員工月度績效獎金、年終獎核發提供依據,為員工的薪資調整、職位調整、培訓開發及試用轉正、合同續簽等管理決策提供事實依據。
4.5.1管理原則:通過建立和完善薪酬福利制度,為公司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從而為實現公司戰略目標提供有效支撐。薪酬福利管理遵循競爭性、待遇與貢獻越來越接近、公司效益與整體薪酬水平掛鉤和個人業績與個人薪酬待遇掛鉤的原則。
4.5.2薪酬構成:員工的薪酬與其任職崗位、個人能力和績效考核掛鉤,主要由月基本工資、月績效獎金、年終獎勵和職務績效工資構成(執行協議年薪制員工不受此限,按員工與公司簽訂的薪酬協議執行)。其中:
1)月基本工資:是指員工在月度全勤并完成規定工作任務情況下,所獲取的相對固定的報酬。入職時按4.2.4.4規定的流程確定,試用期按80-90%發放,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轉正時按4.4.3.3.3規定的流程調整(如有);轉正后如需調整,由所在部門出具書面報告,經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月績效獎金:是指公司根據員工月績效考核結果給付的工資,遵循嚴格考核、獎懲明晰、多勞多得的原則。滿額月績效獎金=月基本工資*績效系數,績效系數根據崗位確定,入職時按4.2.4.4規定的流程確定,入職后按4.4.3.1.2規定的流程考核發放。
3)年終獎勵:是指根據員工年度綜合績效考核結果給付的待遇,按4.4.3.2規定的流程考核發放。每個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為一個考核周期,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三個月及以上且在公司發放年終獎之日仍在職的,方具備享受年終獎的資格,且:
a)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員工除工傷及法定產假外缺勤合計數達到兩個月(含)以上或待崗、停職時間累計達到兩個月(含)以上的,不享受年終獎勵。
b)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員工實際出勤(含調休假及帶薪年休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及非連續一次性休完的哺乳假,不含其它休假)不滿整年的,年終獎勵根據實際出勤時間按比例折算,折算方法見4.4.3.2.3。
4)職務績效工資:是指在正常薪酬之外根據各崗位不同要求制定標準并考核發放的階段性、激勵性薪酬,當前包括:
a)崗位津貼:因在本職工作外承擔了其他的工作職責或一定的管理職責或公司對于本崗位有特殊要求等而設立的激勵性薪酬,如:管理津貼、化妝補貼等。由所在部門制定發放標準,報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納入月度考核指標,按4.4.3.1規定的流程考核發放。
b)專項獎勵:因公司發展戰略或解決某一管理、業務癥結問題等需要而設立專項薪酬,如:業務提成等。由公司制定專項方案明確適用對象、周期、目標、考核標準、發放程序等,以結果為導向階段性考核發放并適用終結。
1)病假:員工因病申請病假期間,其病假工資按以下標準結算。
注:a)上述病假時間的計算均含休假期間的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對應病假時間是指單次連續休假時間或一個月度考勤周期內累計休假時間,二者計算比較取從嚴標準;非整日休假按一個考勤周期內合計的小時數/8(常白班制)或12(輪班倒班制),折算為日計算。
b)月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崗位津貼的計發按日計算,即:病假期間工資=月滿額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崗位津貼)/21.75(常白班制)或當月應出勤天數(輪班倒班制)*病假天數*計發比例。病假時間在兩個月及以內的,年終獎勵按4.5.2-3)-b)規定的流程扣發。
c)員工病假超過一個月(含)時,如病假工資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的80%時,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病期工資。
2)事假:按日扣除月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即:事假扣款=月滿額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崗位津貼)/21.75(常白班制)或當月應出勤天數(輪班倒班制)*事假天數。非整日休假參照4.5.3.1-1)-a)的規定折算為日計算。其中:一個月度考勤周期內累計事假超過5天(含)者,扣發當月全部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試用期員工并相應延長試用期。
3)曠工:按日標準三倍扣除月基本工資、一倍扣除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即:曠工扣款=月滿額基本工資(或績效獎金、崗位津貼)/21.75(常白班制)或當月應出勤天數(輪班倒班制)*3(或1)*曠工天數。其中:一個月度考勤周期內累計曠工超過3天者,扣發當月全部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
4)婚假、喪假、產檢假、護理假、哺乳假:為帶薪假,休假期間的月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原則上照發。但:
a)一個月考勤周期內上述類型休假累計超過5天者,當月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應酌情扣減。
b)如經公司批準,員工將哺乳假集中在一起連續一次性休完的,休假期間僅予發放月基本工資,且年終獎相應折減。
5)工傷假:員工因工受傷休假期間薪資計發按政府有關工傷管理規定執行。
6)產假:員工休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政府有關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年終獎相應折減。公司按規定為員工交納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相關規定,女員工休產假期間公司停發工資,改為領取生育津貼。由于生育津貼發放的滯后性,為避免員工休產假期間無工資收入而導致社保、公積金斷檔,其中個人部分暫由公司墊付代繳,待生育保險基金將生育津貼支付到公司后進行結算(即:生育津貼扣除公司墊付代繳的員工個人部分社保、公積金后的余額支付給員工)。對于員工因個人原因造成無法領取生育津貼的,相應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承擔。
4.5.3.2 加班工資:員工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不能調休者結算加班工資。員工加班以日及小時計,每日或小時加班費的計算基準為員工的月基本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注:1)加班費標準以元為單位,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1)公司按規定為正式員工辦理社會統籌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醫療保險);為本地戶籍內退返聘人員單獨辦理工傷保險;為實習學生購買商業保險。
2)對于新入職正式員工,其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法定下限,以后各年度與其他正式員工一致于次年7月按本地區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經營情況調基,以上所有的基數如低于本地區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的,按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執行。所有正式員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按南京市的相關規定規范執行。
2)對于新繳納正式員工,其公積金繳費基數為法定下限,以后各年度與其他正式員工一致于次年7月按本地區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經營情況調基,以上所有的基數如低于本地區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的,按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執行。所有正式員工公積金繳費比例在本地區政府規定的范圍內由公司統一確定。
4.5.4.3通訊費報銷:對于銷售崗位和高層管理崗位,在200元/人/月的限額標準內憑相關的正規發票報銷。
4.5.4.4其他專項或臨時津貼、補貼福利政策:由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經營發展狀況適時完善并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另文補充規定執行。
1)月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30(或31)日,發放日原則上為次月的10日;若遇發放日為節假日時,則應提早一天發放;若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得不延緩支付時,應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員工并明確發放日期。其中,對于新入職、離職或解雇、停職或復職等情形下的員工按日計算,即:應發金額=滿額標準÷21.75(常白班制)或當月應出勤天數(輪班倒班制)*實際出勤天數,試用期員工的月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在上述基礎上再折半核發,正式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比例低于80%(實際出勤天數/應出勤天數*100%)的不參與當月績效評估、當月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為0。
2)年終獎勵:計算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日在年終考核結束后由公司另確定。具體核發按4.5.2-3)的規定執行,為幫助員工合理降低個人所得稅,由綜合管理部進行測算后另行通知員工具體發放方案。
a)常白班制員工在入職的次月參繳,如上月入職時間在15日之前的,則在次月參繳時補繳上月社保;如入職時間在15之后的,不予補繳。
b)常白班制員工如離職當月出勤比例高于50%(含),次月停繳;低于50%的,當月停繳。
c)輪班倒班制員工由所在部門參照上述a)和b)的原則提出參、停意見,綜合管理部執行。
4)應在薪酬支付中直接扣減的包括:個人所得稅,各種社會保險、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國家規定的其他個人繳納事項,考勤休假扣款(按相關制度執行),既往薪酬核算差錯部分,違反公司規定的罰款,公司與員工協商確定的其他事項。
4.5.5.2為保證月度薪資及時發放,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綜合管理部于每月5日前(如遇節假日應提前或組織加班)完成本部門員工上月考勤周期內工資基礎數據統計及相應電子文檔制作、書面文件審批,具體包括:員工月度崗位績效評估;月度出勤情況統計匯總,全體員工月度考勤表的簽字確認;員工新參繳社保、公積金相關材料的及時提交,隨工資發放津貼、補貼申請、審批、統計,工資卡及時開戶并賬號提供;涉及轉正及薪資調整申請及審批手續。
4.5.5.3工資質疑:公司通過發放電子通知條方式向員工提供薪酬清單,對工資的計算、發放和代扣款有疑問的員工可在收到相應薪酬清單的10個工作日內向綜合管理部提出質疑,如超過10日視為認可。
4.5.5.4工資保密:公司實行薪酬保密制度,個人工資信息應妥善保管,不得相互交流和泄露,違例者公司將追究相關責任并給予相應處分。
4.6.1 管理原則:公司致力于構建和諧勞資關系,實現企業和員工的共贏。
4.6.2 勞動合同管理:按《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勞動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期限、試用期、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及勞動合同附件約定的其他條款等。其中:勞動合同附件主要是指對于有保密、競業限制、培訓服務期等要求的崗位及員工,公司與之補充訂立的相應協議。
2)勞動合同原則上應在員工入職當日完成簽訂,且應由員工本人當面簽署,杜絕他人代簽。勞動合同書中所有需要填寫的約定內容必須填寫,對于雙方沒有約定,無內容需要填寫的空白處,應用斜線予以封閉,不得留有空白。原則上合同到期時間定為每月的薪資結算日(即:每月30或31日),以便于各項離職手續的辦理和工資發放。
3)簽訂合同時,應確保員工沒有與其他任何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內退返聘人員除外)。 對于員工隱瞞自身真實情況,提供虛假信息(如履歷、學歷等),以騙取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所簽勞動合同無效。
4)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由綜合管理部發放給員工本人,并辦理簽收手續;一份公司留存,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歸檔至公司員工檔案中。對于保密協議、培訓服務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勞動合同附件及勞動合同變更文本等勞動合同的補充材料,應隨勞動合同主體一并保管或作相應處理。
5)綜合管理部負責建立臺賬對員工的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培訓服務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信息及資料進行維護和管理。
1)與常白班制新員工所簽首期勞動合同原則上應為二年以上、五年及以下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試用期在合同中約定為二或六個月;與輪班倒班制新員工所簽首期勞動合同原則上應為一年以上、三年及以下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試用期在合同中約定為二個月。其中:表現優良者可申請提前轉正,但提前量不得超過合同約定試用期的50%。
2)學生在畢業前到公司實習的,如畢業后被公司錄用而轉簽正式勞動合同,其實習期可沖抵試用期,如實習期超過六個月的可不約定試用期。
3)其他對勞動合同期和試用期有特殊要求的,由所在部門報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在勞動合同中進行特殊約定。
4.6.2.3 勞動合同續簽:按4.4.3.4規定的流程考核執行,其中:
1)與常白班制老員工續簽的第二期勞動合同原則上應為五年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輪班倒班制老員工續簽的第二期勞動合同原則上應為三年以上、五年及以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首期及其后各期續簽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合計不得超過十年,否則除員工書面提出要求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其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1、2項規定的情形外,原則上應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續簽勞動合同應無試用期。其他對勞動合同續簽期限有特殊要求的,由所在部門報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在續簽的勞動合同中進行特殊約定。
4.6.2.4 勞動合同變更:因工作需要,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涉及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發生變化而需要進行變更的,綜合管理部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經與員工協商一致,簽訂相應的書面變更文本,載明變更內容及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與員工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雙方勞動合同的補充材料。
4.6.2.5.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員工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而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公司決定提前解散,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勞動合同期滿員工或公司決定不續簽等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至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員工書面提出辭職、違紀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等情形下,可解除勞動合同。其中:
1)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由綜合管理部協助員工到上級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退休手續。綜合管理部還應提前兩個月通知到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填寫《員工退休流程表》,公司確有需要且員工本人也同意的,經所在部門申請、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可予返聘,綜合管理部安排另簽返聘協議,但累計最長返聘期限不得超過五年,以保證員工安享晚年;不返聘的,員工辦理各項離職手續。
2)勞動合同期滿,員工決定不續簽的,應在《勞動合同期工作小結》上書面說明并簽字后提前一個月遞交到所在部門,經部門領導審批,綜合管理部核準后,員工辦理各項離職手續;用人部門決定不續簽的,所在部門至少提前一個半月將《勞動合同期考核評價表》及不續簽的書面說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書面通知員工公司不續簽的決定,員工辦理各項離職手續。
3)員工因個人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書面遞交《辭職申請表》至所在部門的領導,《辭職申請表》必須有本人的親筆簽名,否則視為無效。用人部門收到員工《辭職申請表》后,部門領導應對其做出是否同意離職的審批,必要時應與總經理溝通,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將《辭職申請表》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負責對相應員工是否有保密和競業協議、培訓服務期協議等進行核查,并填寫《離職審批表》交用人部門進行離職審批(普通員工由部門領導最終審批;主管及以上員工,須經總經理最終審批),審批結束后員工辦理各項離職手續。
4)公司經研究決定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與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文件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本人。用人部門提出具體的原因和事由,在事實、依據條件充分情況下,普通員工經部門領導審批、主管及以上員工經總經理審批,經公司和員工協商一致并簽訂相應解除合同協議后,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5)因違反公司制度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由所在部門填寫《違紀解除合同員工審批表》,出具員工違紀的事實依據,經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可解除勞動合同。其中:員工違紀的主要情形如下:
c)泄漏公司機密,或假借、盜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或經貿活動。
d)玩忽職守、嚴重失職,情節、影響惡劣或給公司造成了較大損失。
e)假冒、仿效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盜用公司印信或涂改公司重要文件。
f)擅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仍拒不改正。
g)消極怠工、造謠生事、妨害正常的工作和營業秩序;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或因違反技術操作、安全管理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或公司較大損失。
h)非法聚眾罷工;在工作場所聚賭、酗酒或斗毆;不服從部門領導或主管正常工作安排;連續曠工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7日(含)以上;年終考核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自然解除。由綜合管理部會同用人部門負責辦理相關合同解除報批、離職手續。
4.6.2.5.2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審批手續履行完后,用人部門應及時安排人員與將離職員工 進行工作交接;綜合管理部在經批準的離職日前一個工作日,向將離職員工發放《員工離職循環單》。員工離職前必須按循環單所示辦結離職交接手續,未辦結離職循環單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視為曠工,公司將按曠工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離職交接手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完成領用和借用的工作證、工作服、計算機、辦公用品、工具工裝、圖書資料等的歸還。
4.6.2.5.3員工辦完離職交接手續后,憑《員工離職循環單》到綜合管理部辦理薪資結算確認、領取離職證明等文件,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綜合管理部于員工離職當日完成其當月考勤等數據的統計確認工作以便正確結算離職薪資。離職薪資經離職員工確認,原則上在當月隨其他員工的薪資一并核發;如員工離職時當月的薪資已核發的,則延至次月隨其他員工薪資一并核發。綜合管理部負責及時辦理離職員工檔案、社保、公積金關系轉移手續。
4.6.2.5.4綜合管理部牽頭負責員工離職原因調查和關鍵員工離職率的統計,每半年對關鍵 崗位人員流失風險進行一次評估并出具報告。公司及各部門應盡力挽留人才,避免人力資源流失,對于主管及以上員工的離職,綜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門領導、總經理,應與提出離職的員工深入交流溝通,了解離職原因(包括本人、主管、管理層),并形成書面報告。
4.6.3.1管理原則:促使員工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同時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鉆研業務、提升管理、勇擔重擔,與公司共同發展。其中:對員工進行崗位責任追究的,按照“有崗就有責、上崗須負責、失職要問責”的總體要求,遵循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責任與權利對等、過錯與責任適應、懲前毖后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追究過程中應堅持“四不放過”,即責任原因未查明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4.6.3.2員工除應認真了解并嚴格遵守公司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崗位職責和工作規范等外,還應遵守基本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等,其要點包括:
1)認同企業文化,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學習、提高素養,為公司的發展而努力。
2)掌握基本的安全、環境、職業健康知識,遵守崗位操作規程、提升安全作業和自我防護意識、杜絕工傷事故和職業疾病;抵制環境污染行為,做好風險源控制和工作場所日常5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管理工作,保持身心健康,培養良好工作習慣。
3)服從上級合理工作安排和管理要求,與同事團結合作。與客戶或同事等相處應誠實守信、禮貌謙和,彼此尊重人格,不得惡意欺瞞或辱罵誹謗或恐嚇威脅,更不得相互爭吵或打架。
4)保守公司技術、商業、人事、財務等方面以圖檔、文件、程序或數據等形式存在的機密,未經公司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不得打探其他員工薪資;不得偷竊或隨意翻看其他員工的公私物品、通訊記錄等。
5)維護公司名譽、信用和利益;愛護公司財物,不得職務侵占或濫用浪費或故意損毀,崗位調動或長期休假或各種動因離職時應主動退還借貸的公司財物;守法廉潔,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行賄、挪用公款或謀取不正當利益,也不得冒用公司名義向第三方借貸財物。
6)從公司指定出入口進出工作場所,如有必要按規定出示工作證件;員工在離職后或停職中,或醉酒狀態,或攜帶(含疑似)傳染病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管制刀具等兇器等可能威脅其他員工生命健康安全或干擾正常工作秩序的,未經公司允許不得進入工作場所;未經公司允許不得攜帶寵物進入工作場所;未經公司允許不得將小孩、親友、外單位人員(客戶除外)等帶入工作場所。
7)工作時間勤于職守,未經公司批準不得擅離職守外出或早退或串崗或睡覺或偷閑怠工等;不得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接見親友、與同事閑聊、接打私人電話、閱讀與工作無關的報刊、利用網絡聽音樂或打游戲或看視頻或收發私人郵件或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或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文件或通過即時通訊工具與親友聊天等。
8)在工作過程中應穿著公司指定的制服和工作鞋(如有),不得穿著奇裝異服,不得穿著短于膝蓋以上的七分或九分褲且女員工穿著裙裝不宜過短,不得穿拖鞋且穿涼鞋不應露腳趾。
9)應在規定的時間及場所休息、用餐及吸煙;不得無理取鬧、聚眾鬧事、吸毒、酗酒、聚賭、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10)注意防火防盜,遇有安全、質量、工傷等事故應及時采取力所能及的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或損失擴大,并第一時間向公司匯報。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負有管理職責員工的管理責任:
a)違反、拒不執行或故意拖延辦理公司或部門的決定和工作指令,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
b)不履行職責或消極履行職責導致所轄業務范圍工作紀律渙散、員工違紀嚴重、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任務拖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c)因工作失職、瀆職或監管不力,導致所管轄業務范圍發生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安全工傷事故、設備及設施損壞事故或者水、火災事故的。
d)違反或授意下屬違反公司人事、財務、采購、生產、檢驗、環保等各項工作管理制度的。
e)因監管失控導致所轄業務范圍財產被詐騙、盜竊、浪費等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
f)因管理失控導致所轄業務范圍管理混亂、成本加大或未按期完成產品交付的;未按要求進行數據維護,倉庫帳卡物不符,存貨資金占用較大,影響公司利益的。
g)因監管失控導致所轄業務范圍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發生批量(單款10個及以上或占當月&當批供貨量5%及以上)客退或召回事件及釀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
h)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內外勾結、收受賄賂、以權謀私的。
i)對所轄業務范圍事故及突發事件處置不力,或不及時匯報、弄虛作假,導致事態后果擴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
a)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崗位職責和崗位工作規范的。
b)違反公司工作流程或崗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c)工作紀律渙散、效率低下,無責任心,導致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出現產品質量事故和設備損壞事故,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d)工作中不顧全大局,不服從工作安排,給部門或團隊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
e)工作中出現質量事故、工傷事故、設備及設施損壞事故,隱瞞不報或不及時匯報,弄虛作假的。
f)在工作場所干私活,或在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g)在工作時間(含加班)擅自離崗、串崗、早退、私自外出的。
h)故意浪費、破壞、侵占公司財物和挪用公司公款的。
i)擅自篡改各種原始記錄(含信息系統數據)、單據、合同等的。
j)未經公司批準,擅自在外部期刊物發布公司技術類論文,造成技術秘密泄露的。
l)仿效上級簽字,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的。
q)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酗酒、聚賭,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惡意攻擊,影響營業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s)違反公司制定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并根據該文件規定應被追究責任的。
4.6.3.3.2崗位責任追究的方式包括五種,可單款或多款合并執行:
5)經濟處罰及賠償:根據責任大小和影響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根據造成損失大小應承擔的經濟賠償。
a)情節輕微,造成經濟損失較小,局部工作產生較小一般影響(指在公司內部造成影響),本人對問題已有深刻的認識,并已采取有效補救措施,給予責任人批評教育的訓誡處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b)情節較輕,造成經濟損失較小,雖局部工作產生較大一般影響(指在公司內部造成影響),但未給公司整體經營造成影響,給予責任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訓誡處理,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100-500元),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c)情節較重,盡管造成經濟損失較小,但局部工作產生較大一般影響(指在公司內部造成影響),給公司整體經營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人警告行政處分,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500-20xx元),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d)情節較嚴重,造成經濟損失較大,局部工作產生較大影響(指在政府部門、客戶等層面造成影響),給公司整體經營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人記過或記大過行政處分,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500-20xx元),同時給予降職降薪(月基本工資降低300-1000元,月績效獎金按比例同步降低)等處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情節嚴重,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或給公司造成大范圍不良影響(指形成了對外信息披露,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的,給予責任人留用察看行政處分,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20xx-5000元),同時給予降職降薪(月基本工資降低1000-20xx元,月績效獎金按比例同步降低)等處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f)情節特別嚴重,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別巨大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惡劣影響(指形成了對外信息披露,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惡劣影響)的,給予責任人辭退處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g)對于觸犯法律、構成犯罪(如:受賄金額折算200元以上的)的,公司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上述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標準如下:
b)對過錯行為有悔改誠意,并能自行糾正、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或影響的。
a)一年內被處以兩次(含)以上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訓誡處理的,當年度不得評優評先。
b)被處以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行政處分的,一年內不得評優評先、不得晉升工資或職位。
c)被處以留用察看處分的,其所擔任一切職位自然撤銷。留用察看期限一般為一年,最長不超過兩年。在留用察看期間,不得評優評先、不得晉升工資或職位,又犯其他應受處分錯誤的,應給予辭退。
a)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員工責任追究歸口管理部門,各部門是本部門所轄員工責任追究具體責任部門。對員工的問責,由所在部門提出初步處理方案,經綜合管理部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對于特別重大的問責事項,應根據需要成立問責處理小組進行調查。
b)對員工進行崗位責任追究處理決定的書面材料,應存入公司內部人事檔案。
4.6.4 人事檔案管理:人事檔案分為公司員工檔案和員工終生檔案,公司員工檔案是指公司為員工建立的并在公司保管的人事檔案,由綜合管理部歸口負責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和臺賬信息錄入及維護工作;員工終生檔案是指由政府人事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保管的員工個人檔案,保管機構一般會隨員工個人學習、就業等變動而發生變更,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相應保管機構的選擇及相關檔案轉接、調檔等手續的辦理。
4.7.1.1作息時間: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月1-30(或31)日為一個考勤周期。其中:
1)常白班制員工:原則上每周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或周六),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0-18:00。
2)輪班倒班制員工:原則上每天工作時間為12個小時、上一天休一天,具體上下班時間需結合門店所在商場的作息時間,按所在部門發布的排班表及相關規定執行。
3)淘寶客服等特殊崗位工作時間有特殊約定的從其約定;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或根據經營實際情況確定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整工作時間的,公司另行發文通知。
4.7.1.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釘釘打卡考勤制度,考勤以釘釘系統數據為主要依據。其中:
1)除因工作性質等原因經確認無法打卡人員外,其余所有人員應打卡上下班,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如加班的,正常下班時可不打下班卡,僅需在加班結束后打下班卡。
2)員工因外出公干無法按時在公司指定上班地點打卡或因特殊原因漏打卡的,應填寫《未打卡申請單》,經部門領導批準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后,可按經批準的實際情況計考勤;但單月漏打卡次數不得超過2次、全年累計不得超過6次。特殊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并在到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否則均視為曠工。
3)嚴禁員工間代打卡。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員工的打卡記錄進行抽查,凡發現有代打卡行為的,代打卡人罰款 100 元,被打卡人按曠工1天處理,并作全公司通報批評。代打卡行為超過3次的,雙方當事人均予以辭退處理。
1)遲到:除經批準的請假、出差、外出公干外,上班打卡延遲于規定上班時間30 分 鐘(含)以內者即為遲到;遲到時間在30(不含)-180分鐘(含)的視為曠工半天,超過180分鐘的視為曠工一天。
2)早退:除經批準的請假、出差、外出公干外,下班打卡提前于規定下班時間30分鐘(含)以內者即視為早退;早退時間在30(不含)-180分鐘(含)的視為曠工半天,超過180分鐘的視為曠工一天。
3)擅自離崗:上班時間員工不得擅自離崗,否則視情況按曠工半天至一天處理。
4)曠工:員工無故不到崗或未請假而不到崗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崗的即為曠工。曠工的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備注:以上“累計”的統計周期為一個自然年度(正式員工)或約定的試用&實習期內(試用或實習員工)。
1)加班考勤:按下述4.7.2的規定組織加班,員工所在部門做好加班批準及記錄工作。其中:
a)員工平時加班的,應在加班結束后打卡考勤;員工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加班的,應在加班開始前和加班結束后分別打卡考勤。
b)加班時間的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小時,取加班申請時間和考勤打卡時間的交集計算確認。即:僅有加班申請但無相應打卡數據的或僅有打卡數據但無相應加班申請的,均視為無效的加班;上班打卡時間遲于加班申請起始時間的,加班時間自上班打卡時間起算;下班打卡時間早于加班申請結束時間的,加班時間計算到下班打卡時間。
2)出差、請(休)假考勤:員工出差、請(休)假期間無需打卡考勤,但應在出差或請(休)假前辦理相應申請手續,經有權限領導批準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特殊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并在到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不執行打卡考勤管理的崗位因工作性質決定,包括:公司高管、長期不定點不定時工作人員。其他不執行打卡考勤的崗位,由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不執行打卡考勤的人員由所在部門進行人工考勤管理。
4.7.1.3綜合管理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日常出勤情況監控和考勤加班等數據記錄統計、員工簽字確認并次月5日前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4.7.2.1管理原則:加班管理遵循合理安排、盡量控制、定期分析、資源配置適宜、過程組織規范、工作效率提升的原則。
1)加班安排:在正常情況下不得安排加班,只有具備了以下條件之一,不加班會使營業或工作受到損失的,才能安排加班;員工自行加班不予承認。
a)必須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內連續營業、工作,不能間斷的。
b)必須利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停業停工進行設備檢修或庫存靜態盤點的。
c)由于設備設施臨時發生故障必須進行搶修以免影響后續正常營業、工作的。
d)不能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而需要安排加班或公司認為需要安排加班并做出加班指令的。
a)員工個人申請加班的,由其本人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并說明具體加班時間和事由,部門領導應進行嚴格審核。
b)部門根據營業、工作任務原因統一安排加班的,由部門統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并說明具體加班時間、事由和人員安排,部門領導審核批準。
c)特殊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并在到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否則不予計算加班時間。
d)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須報總經理審批、綜合管理部備案。
a)應嚴格控制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優先給予調休,保障員工休息時間。員工和部門均可申請安排調休,員工安排調休,應由其本人提出申請并經部門領導批準;部門統一安排調休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并經總經理批準,員工應予服從。當月加班原則上應在當月或次月調休完畢,確因營業、工作較忙無法安排的,最遲應在第三個月發放相應加班工資。
b)員工加班人數超過3人時,所在部門應指派臨時負責人;所在部門加班人數達半數或10人以上,部門負責人應在場。
4)加班費計發:員工根據安排進行加班且未能安排調休的公司予以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發標準按4.5.3.2的規定執行。但下述情形不予支付加班費:
b)已辦理加班申請并被批準,但無相應加班出勤打卡記錄的。
c)實行年薪制或協議薪酬制的公司中高層員工或特殊引進的人才。
4.7.2.3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加班歸口管理部門,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加班情況監控及相關的數據記錄統計、員工簽字確認并次月5日前報綜合管理部匯總。各級領導要嚴格加班審批手續,如發生與加班內容不相符合的情況,要追究申報人和審批領導的責任。
4.7.3.1病假:員工因病憑醫療機構開具的休假證明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病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員工驟然生病或病情較重,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待痊愈返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
2)連續休病假時間超過1周或累計一個月內休假時間超過 10 天的,必須出具由本市三級甲等以上醫院開具的醫療證明。如有需要,公司有權要求員工一并出具醫療手冊、化驗單等相關醫療證明材料。
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1)的規定執行。
4.7.3.2事假:員工由于個人原因需請假且無調休可以安排的,可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事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如情況緊急,可由本人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待返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
2)員工休事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2)和4.5.2-3)的規定執行。
4.7.3.3婚假:員工依法領取結婚證的,可憑結婚證提前一個月填寫《請假單》申請休婚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婚假為15天,包括其間的休息日,但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
2)婚假應當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休完(可分次),超期自動作廢,不再安排補休。
3)員工休婚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4)和4.5.2-3)的規定執行。
1)產檢假:女員工在懷孕期間進行必要的產前檢查,應憑產檢病歷等相關證明材料,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產檢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員工休產檢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4)和4.5.2-3)的規定執行。
2)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女員工生育、流產、結扎等可憑相關醫療證明提前至少15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產假等,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a)女員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其中: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員工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 30 天。
女員工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享受20天產假;懷孕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30天產假;懷孕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引產的,享受98天產假。
女員工實行輸卵管結扎或復通手術的,享受21天假期;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享受2天假期。
上述的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的休假天數,包括其間的休息日,但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
b)如情況緊急,可由本人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待返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
c)員工休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6)和4.5.2-3)的規定執行。
4.7.3.4護理假: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員工可憑結婚證和準生證(或同等證明)復印件提前至少3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護理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護理假為15天,包括其間的休息日,但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
3)員工休護理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4)和4.5.2-3)的規定執行。
4.7.3.4哺乳假: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可填寫《請假單》申請休哺乳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哺乳假的享受期間為自女員工休產假結束之日起至所哺乳的嬰兒滿1周歲之日止,每個工作日1小時;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個工作日再增加1小時。
2)員工休哺乳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4)和4.5.2-3)的規定執行。
4.7.3.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可憑親屬死亡證明或病危通知書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喪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員工直系親屬中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請3天喪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申請1天喪假;如去世的直系親屬在外地且需員工本人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合理的往返路程假。
2)如情況緊急,可由本人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待返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
3)員工休喪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4)和4.5.2-3)的規定執行。
4.7.3.6員工休假均需提前辦理書面申請手續,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有權限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未經批準的休假均視為曠工。上述各類休假審批權限劃分、需提前申請天數、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匯總見下表:
4.7.3.7員工休假結束,所在部門應通知綜合管理部備案銷假;如實際休假天數小于原先請假天數,綜合管理部核銷差額;如實際休假天數大于原先請假天數,由員工本人按上述的流程規定補辦差額天數的書面請假手續。
4.8.1管理原則:調動外出員工工作積極性與強化成本管控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并舉。
4.8.2.1員工出差應提前一天報相關領導批準。其中:7日及以內的出差報部門領導批準,7日以上的出差報總經理批準。
4.8.2.2員工出差期限由安排出差的部門領導核定。出差員工應于返崗后五個工作日內向部門領導提交書面的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門辦理差旅費結算手續。
4.8.3.1市內公干:是指公司委派員工在南京市(含郊縣)范圍內、非公司常駐辦公地點從事客戶拜訪等工作或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相應的報銷標準及管理規定如下::
1)誤餐費:按10-25元/餐的標準(不含早餐)報銷,具體由所在部門核定。其中:輪班倒班制員工在門店工作期間,按150元/月的標準,由所在部門統計出勤數據、經部門領導簽批后于次月5日前報綜合管理部核算,隨工資發放,員工不得另報餐費。
2)交通費:憑正規發票,并附與發票順序對應的清單說明公干日期時間、起止地點、公務事件等信息,實報實銷。員工市內公干原則上應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確因工作需要打車的,應事先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3)住宿費:員工在市內參加會議或培訓等的,原則上不應住宿;主辦方有特殊要求且無法規避的,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后可以住宿,并按實報銷住宿費。
4.8.3.2國內出差:是指公司委派員工在中國境內(含港澳臺)、南京市(含郊縣)范圍外從事公務活動、參加會議或學習等。相應的報銷標準及管理規定如下:
備注:車船費在表中規定的限額標準內可憑票報銷,特殊情況下超出限額標準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予據實憑票報銷,否則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b)交通費、住宿費在表中規定的限額標準內可憑票報銷,特殊情況下超出限額標準的,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據實憑票報銷,否則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c)交通費及出差補助費按出差自然天數計;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特殊情況下離開當天仍有住宿費的,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據實憑票報銷,否則由個人承擔。
d)住宿費若兩位同性別員工一同出差,應按一個標間標準報銷,不得各自單獨開房住宿。
e)參加由主辦方統一安排住宿的會議或學習等的,住宿費經部門領導核準后后予據實憑票報銷;如繳納的會務費或培訓費中含食宿的,一律不予另行報銷會議或學習期間的食宿費、出差補助費。
1)員工出差返崗后,應及時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相關有權限領導簽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差旅費結算手續。如無特殊情況,員工應于出差返崗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結差旅費結算手續,否則每延遲1日予罰款30元,在結算時直接扣減。
2)員工應保證所提供差旅費票據的真實有效性。如發現有虛報不實的,除追回虛報款項外,還將處虛報金額2倍罰款并予行政處分。票據遺失但能證明費用確實發生且能證明發票金額的,準予報銷應報金額的50%。
3)員工在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與工作相關的費用(如:招待費等)必須隨差旅費一同報銷,未隨差旅費一同報銷而事后要求單獨報銷的,予以扣減應報金額的5%。
4.8.4.1 嚴格控制員工出差搭乘飛機,確因業務緊急需搭乘的,須經總經理核準。當同時段飛 機票價不高于火車、動車高鐵票價時,經報部門領導批準,可乘坐飛機,予以按實報銷。
4.8.4.2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個人單獨駕車赴外地出差,特殊情況下單人單駕出差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并注意行車安全。自駕出差(含市內公干)按0.5元/公里報銷油費并同步憑票據實報銷停車費和過橋過路費,不得另報車船費和交通費,住宿費和出差補助費按4.8.3.2規定標準報銷。
4.8.4.3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出差不得另報車船費和交通費。
4.8.4.4出差員工應按最簡捷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如途中因生病或遇意外情況或工作實際進展延誤需延長出差時間的,應電話向部門領導匯報,并取得同意。
4.8.4.5出差期間順道探親、辦事或進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的,應按事假程序請假,經相關領導批準;期間按事假考勤,相應繞線多付的費用均由個人承擔。
5附則:本程序為首次發布,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公布的公司內部規定與之有不一致的以本程序為準。本程序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3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依法實施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所稱員工,系指公司正式錄用的全體從業人員。公司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行政命令,按照本制度對員工實施管理,所有員工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人力資源管理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統一管理的原則。凡是公司機構設置和調整及人員編制管理和員工的招聘、調動、任免、獎懲等重大人力資源管理活動,必須按公司《章程》規定,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核,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程序和辦法執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違背。
(二)系統實用的原則。圍繞構建一個既具有系統性、前瞻性,又具有實用性、可操作性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必須突出需要加強的方面,解決人力資源管理中的薄弱環節,不斷完善、健全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第二節 用工管理
第四條 公司總部和公司實行定編定員,員工配備依據人員編制和崗位職責實施。
(一)定編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實施。既要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高效運轉,又努力降低用人成本。
(二)公司主要根據部門調整后的工作職能定編。
(三)公司主要根據各自經營規模和凈上繳利潤定編。公司管理人員聘(任)用,可以少于編制數,但不得超過編制數。大公司可以一人一職,小公司可以一人多職。
第五條 公司和公司如有職位空缺或新增,應遵循“先內部調整,后外部招聘”的原則,內部沒有合適人選,方可考慮外部招聘。
第六條 用人單位、部門根據市場拓展和項目開發對人才的需求,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人才需求計劃報人力資源部。年度招聘計劃經公司領導研究,法定代表人簽字同意后實施。如急需增加用工的,按上述流程特辦。
第七條 公司招聘的總部、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大專學歷且有三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安排在實體公司或一線的項目管理培養生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第八條 招聘程序
(一)人力資源部負責應聘人員資格把關,篩選后將簡歷遞交對口部門或用人單位進行預選。預選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面試。
(二)面試過程中,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應聘人員資料的證書真實性,專業對口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考核應聘人員專業素質和崗位技能知識,填寫面試記錄和結論意見。
第九條 招聘高級管理人才時,應聘人員經人力資源部和用人單位面試后,由公司領導進行最后一輪面試確定是否錄用。
第十條 面試通過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體檢,體檢合格的人員,方可辦理錄用審批手續。錄用審批表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錄用手續。
第十一條 規范用工管理, 嚴禁擅自招聘。
(一)公司凡對勞動合同即將到期繼續使用的人員,均須按制度辦理續簽手續。
(二)嚴禁公司私招亂雇,隨便進人,一經發現,公司責令公司負責人對違規錄用的人員于以辭退,并承擔造成的損失。公司對公司負責人追究相應的行政責任。
第十二條 經確定錄用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個人資料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由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登記,簽訂勞動合同,核定薪酬、參保等有關事項。
第三節 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凡經公司錄用的員工均須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公司聘用的社會兼職人員、退休返聘人員及超過企業法定退休年齡的其他錄用人員除外)。
第十四條 公司總部、公司人員原則上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因申報資質等方面的需要,需將員工轉到公司名下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配合辦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簽署勞動合同或委托代理人簽署勞動合同,人力資源部負責勞動合同文本準備、報批、鑒證、歸檔整理等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 公司使用統一的勞動合同格式文本。勞動合同主件系以國家勞動保障部門提供的格式文本為基礎修訂的格式文本,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范要求。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類。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針對不同對象協商確定不同的合同期限。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特殊情況,合同期限按法定代表人批準執行;續簽期限一般為3~5年;依法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根據員工本人意愿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十八條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的,試用期為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十九條 公司緊缺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管理人才、特殊人才等,視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可免除試用期。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由公司與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合同內容以印制文本為準,雙方另有約定的.,需在合同文本中注明。勞動合同簽訂后,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培訓協議、競業協議等專項協議及變更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附件,同具法律效力。如專項協議與勞動合同發生沖突,以合同或協議中訂立日期較晚的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公司對聘用的社會兼職人員、退休返聘人員、超過企業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及非全日制工作的員工,簽訂聘用協議,依法用工。
第二十二條 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雙方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和義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之外,還包括《勞動合同書》、《聘用協議書》、專項協議、變更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經法定程序頒布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招聘的培養生根據公司安排,應到基層不同崗位鍛煉一至兩年,此安排不視為勞動合同的變更,簽訂勞動合同前須告知用工者。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期內,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員工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不含)以下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60天,人力資源部向員工主管領導征詢續簽意見,在此基礎上將續簽人員名單報公司領導審定。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人力資源部應向員工書面告知是否續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書面告知后的15天內書面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主動辭職。
第四節 聘(任)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配備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機構設置和崗位編制數進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總部、公司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的聘(任)用,由公司統一管理。
第二十九條 管理人員聘(任)用條件
(一)各單位新聘(任)用的人員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身體健康、忠誠敬業、并且在遵章守紀、團結協作、專業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勤奮開拓,維護集體利益、管理能力、成本觀念、學習創新等方面有較好表現的在冊職工。
少數特別優秀、有專業特長,年齡在三十五周歲以下,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能勝任管理崗位的公司在冊職工,表現突出,工作需要,可適當放寬。
經公司考核錄用的應屆大專以上相關專業畢業生。
凡聘用須持證上崗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有效的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證等崗位技能證書。
未經公司批準,各單位不得聘用與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夫婦關系、直系血親關系或與其配偶有直系關系的人員從事項目經理、財務、材料、安全等崗位的工作。
第三十條 競爭上崗
(一)競爭上崗,有利于拓寬用人視野,彰顯“重德才、重實績、 重公認”的用人導向。
(二)適用范圍:公司各部門正副職負責人以上管理人員(按企業《章程》規定由選舉產生的除外),分公司正副職經理。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對其他管理人員實行競爭上崗。
(三)競聘程序:競爭上崗,一般分為擬訂簡章,發布公告、宣傳發動、報名和資格審查、適崗評價、筆試面試(特殊情況可只面試)。面試測評中,對競崗人選的崗位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評。最終根據適崗評價、面試、測評得分按權重折算成綜合成績,確定入圍人選,最后由領導小組確定聘(任)用人員。如遇特殊情況,也可以簡化競爭上崗流程或不經過競爭上崗流程,直接按聘任用流程聘任管理人員。
第三十一條 高管服務年限及同業競爭
副總經理及以上高管、公司經理、項目經理自最新職務任職宣布起,必須在公司服務滿五年。
任職副總經理及以上高管、公司經理的人員在離職后兩年內不得在原任職區域內從事建筑行業同類業務。具體由《競業協議》約定。
第五節 員工流動管理
第三十二條 員工流動管理包括:員工入職、調動、待崗、辭職、辭退、退讓、退休等管理。
第三十三條 新員工入職管理
(一)新員工經正式錄用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并統一安排入職。新員工憑人力資源部開具的《報到通知單》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及時將報到回執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二)公司對新員工采取指導人管理。即試用期間,新員工所在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幫助和指導,試用期滿指導人應有試用期評定和是否轉正的建議意見。評定必須詳細、真實、客觀、有針對性。
(三)試用期員工必須每月向指導人提交工作總結,人力資源部及時聽取用人部門對試用期人員的評議,了解其思想及工作情況。
(四)試用期評定結果,須經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在試用期滿一周前報人力資源部,經公司領導研究批準后辦理轉正或辭退手續。
第三十四條 員工調動管理
(一)公司高層、中層,公司中層以上(含中層)管理人員的任職、調職以公司文件為準,人力資源部負責備案登記。
(二)其他員工的調動,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領導批件,發《報到通知單》給相關單位。
(三)奉調人員接到調任通知后,屬單位中層的應于15日內,一般人員應于5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到新單位報到;特殊情況,由本人申請,可酌情批準延寬期限。
(四)所在部門或單位負責人指定工作移交接收人和監交人。交接工作須本人親自辦理,移交內容包括工作事項(包括未完工作)、文件、電子檔案、資料、客戶關系、信息平臺權限、辦公用品等。交接須有詳細的書面材料說明,不留后遺癥。交接單一式三份(可復印),人力資源部留存原件,移交人、接收人各留存一份。
(五)在員工調任過程中,新任員工未到職前,人員暫缺的崗位工作原則上由直屬上級代理。
第三十五條 員工待崗管理
(一)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或其他情況,經公司決定進行待崗的人員,合同期內待崗時間不超過半年。若待崗期滿仍未上崗,公司給予辭退;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可延長待崗時間,若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及時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待崗期間公司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不享受其他待遇。
第三十六條 員工辭職管理
(一)員工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情況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行為。
(二)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日(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向所在單位提交書
面辭職報告,本人親筆簽名。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的,應在報告上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經公司領導審批后,應在兩天內通知單位和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三)公司高管層、公司經理辭職的,由公司領導磋商報總經辦。公司對其離任審計,對其任期存在問題保留追究責任或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員工提報書面辭職報告(本人手寫簽名)后仍須繼續上班,直至辭職批準或提出辭職報告滿30天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若連續曠工3天以上,經催促未到崗,視為自動離職,公司除給予經濟處罰外,追究其違約責任,員工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對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必須退還公司為其支付的專項培訓費,違反競業限制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應當根據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五)員工離職時,所在單位應督辦有關工作事項、文件、電子檔案資料等交接手續,在離職當日通知人力資源部,同時告知信息中心關閉其信息平臺權限;若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職,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秘密,由所在單位負責人承擔責任。
(六)員工辭職手續辦完后,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協議書》或《解除(終止)聘用關系協議書》。
第三十七條 員工辭退管理
(一)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給予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4、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予續簽合同者。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上述1款提前3天通知員工本人,2—5款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
(二)員工違反公司懲處規定,符合開除情況的,予以辭退,立即解除勞動關系。
(三)按上述條款辭退員工本人時,聽取公司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報工會。
(四)被辭退的人員須按照規定妥善辦理工作移交和電子檔案資料移交等手續,否則不予結算工資和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八條 退讓、退休管理
(一)退讓制是指選舉或聘(任)用的管理人員,到達接近法定退休年齡,提前退讓職務和崗位的制度。
(二)適用對象:公司經理,公司部室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管理人員。
1、公司董事、監事年滿60周歲退崗退休,如到齡后需繼續擔任現職的,按照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須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的股東會通過。
2、公司領導層(副總工、副總經理以上人員),較法定退休年齡提前2年退讓。
3、分公司經理(書記),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較法定退休年齡提前4年退讓。
(三)符合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人力資源部及時為其辦理手續;特殊工種可以提前退休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單位簽署同意意見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手續。
(四)退休人員公司不予返聘的須辦理離職交接手續,自退休審批后次月起享受退休金。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了提高員工勞動效率、增強公司凝聚力、調動員工積極性、使日常管理有制度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根據《勞動法》外,均依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稱員工指公司所有正式及試用員工(包括臨時工)。
三、為了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本公司將進一步修訂本制度。
第二章錄用
一、因工作需要,用人部門需增加員工時,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詳細崗位描述,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部門執行招聘程序。
二、錄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通知辦理試用手續,入職時間以人力資源部核準時間為最后依據;原則上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如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突出,經部門經理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縮短試用時間。員工試用期滿后應于人力資源部領取轉正申請表后送交人力資源部提出轉正申請。
三、試用期表現不合格者,公司可隨時終止試用期,予以辭退。
四、試用人員報道時,必須向人力資源部送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畢業證、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
3、公司員工登記表(如實填寫)
4、體檢合格表(市級醫院)
5、一寸彩色登記照兩張
6、其它必要文件
五、員工一經正式錄用,即辦理用工手續(相關內容由人力資源部解釋)并簽訂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辦理相應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及其它手續。
六、如合同期未滿公司須裁員,員工補償費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聘用程序
1、目的:
完善招聘程序,使招聘工作更有計劃性、時效性。
2、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有用人需要的所有部門。
3、政策:
公司各部門經理有責任在制定年度計劃的同時制定新增職位的計劃。部門經理須填寫職位說明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按用人需求進行人員招聘、錄用工作。
4、招募渠道:
人力資源部在接到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的聘用申請表后,按計劃通過下列渠道進行招募:
刊登招聘廣告(報刊、網站)
參加人才招聘會
通過獵頭公司
內部調動
員工推薦
5、篩選人才:
人力資源部從收到的簡歷中進行第一輪篩選工作,將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人簡歷轉給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再次篩選。
6、面試:
簡歷經相關部門經理篩選后,由預先確定的面試小組成員(最少兩人)分別對職位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試完成后,面試小組成員須填寫完整的面試報告,交人力資源部復核。最終,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部門經理協商確定候選人是否被錄用。根據具體情況,人力資源部會對職位申請人簡歷中描述的內容進行確認。
7、面試小組成員構成:
面試小組至少由職能部門經理(或由其指定代理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招聘經理構成;部門經理(含)以上職位,面試小組須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及總經理及所有副總經理組成。
8、選拔人才:
面試后,綜合考慮面試小組成員的書面面試報告,確定職位的最終候選人。普通員工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確定,簽發試用通知書,部門經理(含)職務以上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簽發錄用通知書,經職位申請人簽字后生效。原件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員工保留復印件。員工確定正式上班日期后,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員工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
八、臨時工聘用
1、定義:
根據項目要求,每次在本公司服務3個月以下。
2、手續:
根據項目,各職能部門提交人員需求至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交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九、人事批準權限
1、目的:
為了提高效率,簡化批準程序,縮短批準時限,特制定此權限。
2、適用范圍:
所有與人力資源有關的申請。
3、政策:
員工或部門經理提出人力資源申請,填寫有關表格,提交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交由人力資源部審查并辦理。
(表格中○代表擁有參與審批權限)
項目級別總經理級部門級人力資源
年度計劃○○○
面試非經理級○○
經理級○○
休假○復核
自愿離職非經理級○審查
經理級○審查
非自愿離職非經理級○○
經理級○○
離職面試非經理級○○
經理級○○
內部調動非經理級○○
經理級○審查
升職非經理級○審查
經理級○審查
聘用臨時工用工時間
<=3個月○審查
用工時間延長或>3個月○審查
十、內部通告
1、公司人力資源部在下列情況下對公司內部做出通告:
2、在職位出現空缺時
3、在錄用新員工,處分、辭退老員工時
4、在獎勵員工時
5、在組織員工活動時
6、在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變動時(含薪資標準)
7、人力資源部利用公司網絡系統向公司所有部門做出內部通告。
十一、內部調動
1、目的:
更好的使員工得到發展,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2、適用范圍:所有員工。
3、政策:
公司有需要公開招聘的職位時,公司鼓勵內部員工申請(申請人須在原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才具有內部調動的資格),公司會優先考慮內部員工的申請。
4、具體程序:
用人部門填寫用人申請表并經批準。
5、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的申請,通過各種方式通告員工。
6、員工須提前與本部門經理討論調動意向,并取得認可。
7、員工將申請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公司招聘經理。
8、招聘主管初步核對申請人情況與用人部門要求。
9、招聘主管安排用人部門經理對申請人進行面試。
10、如用人部門同意申請人的職位申請,須與申請人原主管部門經理協商其調入新職位的日期。
11、用人部門填寫雇員職位變化表,交人力資源部人事、檔案主管變更。
十二、內部推薦
1、公司鼓勵員工將人才推薦至公司,既能節省公司開支,又有利于人力資源部工作。
2、對于將核心人才引入公司的員工,公司將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十三、自愿離職
1、公司正式員工在任何情況下提出自愿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高級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及以上員工)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公司總經理。
2、在離開公司前,離職員工須將主管工作移交相關公司員工,將領用的公司物品(文件、電腦、電話、辦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3、在離開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將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試,了解離職原因,總結經驗,促進日后工作。
4、在所有手續辦完后,離職人員方可離開公司。但離職人員不得透露公司內部情況,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資源進行各種活動。對于違反并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十四、非自愿離職
公司對有下列情況的員工予以辭退:
1、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試用人員。
2、在工作中出現重大過錯,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員工;除給予經濟處罰外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予以辭退。
3、工作中不遵守公司規章屢教不改的員工。
4、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5、有吸毒行為的,立即辭退并移交相關部門。
6、在離開公司前,離職員工須將主管工作移交相關公司員工,將領用的公司物品(文件、電腦、電話、辦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7、在離開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將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8、在所有手續辦完后,離職人員方可離開公司。但離職人員不得透
露公司內部情況,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資源進行各種活動。對于違反并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章員工管理
一、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并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上班時間員工必須保持儀容、儀表整潔大方,嚴禁衣冠不整、奇裝異服。
三、員工相互商討工作、接電話時應盡量低聲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四、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辦理私人事務或長時間打私人電話。
五、維護公司良好聲譽、保護公司資產、保守公司機密是員工的基本職業道德,嚴禁為了個人利益損害公司利益。
六、嚴禁攜帶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公司辦公區及機房;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帶領公司外人員進入公司財務室、人力資源檔案室、技術資料室、倉庫等公司重地。
七、公司的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專人負責,員工因工作需要試用辦公設備時,由專人負責登記使用。
八、員工應保持公共衛生,增強環保意識,保持個人辦公區域內的整潔。
九、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作息時間為:上午9:00—下午5:30
十、員工上、下班考勤由行政部專人負責。
十一、員工因公外出由部門經理批準。
第四章薪酬及福利
一、工資的.定級根據員工的職務、職稱、學歷、工作能力、技術程度等項目綜合制定。每年度或每半年度或每季度的工資調幅可根據員工個人表現、公司效益、重慶市平均工資升降幅度調整。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附員工薪酬福利構成表)
二、薪酬福利構成
1、適用范圍:
所有正式員工。
2、政策(公司的薪酬結構)
編號項目金額(人民幣XX元)
a年薪
b月薪=a÷12—c
c政府補貼=
d交通補貼=
e餐費補貼=
f增減款
g社會福利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h應納稅所得=b+c+d+e+f—g—929
i個人所得稅稅率
j速扣數
k個人所得稅=h×i—j
l實發工資=h+1000—k
說明:公司定于每月25日由基本帳戶銀行代發工資(以人民幣支付)。
上個月的考勤情況作為工資計發的考核依據。
公司依照稅法在發放工資前代扣員工個人所得稅稅金。
公司依照規定在發放工資前代扣員工個人福利基金。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計算。
調入、調出員工工作未滿整月的,按實際工作日計發工資,餐費補貼及交通補貼按日計發。
公司每月向每位員工提供一份工資明細單,員工可于工資發放后一周內向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五章休假
一、公司為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設立休假制度。
二、考勤與假期規定—年假
1、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帶薪年假。
公司的目的是使員工能在工作之余有時間休息、娛樂、與家人團聚,處理私人事務。
2、適用范圍:
所有正式員工。
3、政策: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依據工齡的年限享受帶薪休假:
工齡1~3年,每年休假9天。
工齡在四年以上的,工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增加一天,但總天數不超過15天。
年休假按工作日計算;此休假可分割使用,但不得超過三次使用完畢;如當年未使用完,可順延至次年三月底。
員工在轉正后有權申請年假,年假以每一自然年計算,如員工尚未為公司服務滿整日歷年的,其年假按比例計算。
已享受/未享受當年年假的員工,如未能為公司完成整年服務而離職,其多/未用的休假日按日工資扣除或補給。
4、員工在休假前一星期填寫'休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批,部門經理(含)以上員工申請年假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病假
1、正式員工每年有10天帶薪病假。新員工自試用期滿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每月有一天全薪病假,自第二年起每年有10天帶薪病假。帶薪病假期間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2、帶薪病假只能當年使用,不得隔年使用。
3、公司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其它病假日期計算采取醫療期累計法。
4、不超過1天的病假可不交醫院證明,但需填寫病假申請;超過1天的病假需交醫院證明并需填寫病假申請;超過2天的連續帶薪病假的申請需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簽字。
5、新員工試工期滿但公司工齡不滿一年的,病假超過其可使用有薪病假日,工資按本市最低日工資標準的80%計發。
6、病假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調換的工作,按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7、員工帶薪病假用完后,在其醫療期內,依其公司工齡長短享受下表中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資待遇
醫療期1—3個月
工齡1—3年按本人基本工資50%計發
工齡4—7年按本人基本工資60%計發
工齡8年以上按本人基本工資70%計發
注:員工請病假連續超過3個月,工資按重慶市市最低日工資標準的80%計發。
8、具體規定:
病假超過1個月的,其部門可另聘臨時工補缺;
病假超過6個月的,其崗位不予保留,公司可另聘新人。
9、員工長期休病假須完成下列手續:
一周前提出申請并提出市級醫院證明;
病假期間應與主管部門經理保持聯系;
病愈后提交醫院證明。
主管部門經理責任(在其下屬員工長期休病假期間):
總結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做好該員工的工作交接;
應將員工的健康狀況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
各部門每月20日前將人員休假紀錄提交人力資源部門。
四、婚假
符合國家規定結婚的正式員工,可以享有以下全薪婚假:
女員工婚假男員工婚假
不滿23歲3天不滿25歲3天
23歲及以上10天25歲及以上10天
1、婚假一次休完
2、員工須提前兩周通知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并經批準
3、婚假按工作日計算
五、探親假
1、骨干外地正式員工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后每年享有15天的帶薪探親假(探視直系親屬)。
2、探親假是指日歷天。如遇星期休息日、公共假日與探親假日重疊的,則算作探親假的一部分而不延長。探親假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
3、員工申請探親假,必須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請表。
4、探親假當年使用,未享受的天數自行作廢。所享受探親假不足年假天數,可繼續享受年假。
5、員工經本公司正式錄用才有資格申請探親假。假期以自然日歷年結算。如員工未能為公司服務滿整日歷年,則其假日按比例計算。已享受當年探親假的員工如未能為公司完成整年服務而離職,則多用的假日按日工資扣回。
6、探親費用(每年):普通員工、專業人員報銷一次往返硬臥火車票;高級專業人員報銷一次往返飛機票;部門經理(含)以上至副總經理(含)報銷三次往返機票;總經理報銷五次往返機票。(乘坐飛機均限經濟艙)
7、探親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
8、享有此項待遇的骨干外地員工須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確定。
六、喪假
1、公司正式員工如遇下述情況,均可享受時間不等的全薪喪假。
家屬去世假期
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3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天
2、員工申請喪假需出示死亡證明或相應的有效證明。外地奔喪另加路程假,最多另享受2天假期。
3、喪假期間工資為全薪
七、產假/陪產假
1、員工請產假/陪產假,應提前兩周通知,并提供有關證明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批準。
2、產假:
根據政府有關法令,已婚女員工享有90個日歷天的產假,晚育的女員工(超過24歲)除享有
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15天。
3、如遇難產或剖腹產,可增加15天休假。(須有相應證明)
4、產假為一次性休假,按日歷天計算。女員工產假期間享受月基本工資的60%。
5、陪產假:
男員工在配偶生產的第一個星期內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產假。
6、人工流產假
此流產假僅適用于第一次流產的已婚女性員工,流產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
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根據醫生證明可享受20天流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享受40天流產假。
7、哺乳假
子女周歲前女員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時哺乳假,可合并使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規定
一、員工在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的同時須與公司簽署保密合同。
1、公司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一切技術資料、軟件、軟盤、文件、圖紙都屬公司所有。
2、機密的技術資料只限在公司資料室內供相關員工查閱,特殊借閱須總經理批示。
3、機密資料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帶出本公司。
4、無論任何理由員工辭去本公司職務時,員工必須交回公司所有的各種物品、軟盤、文件和技術資料。
5、員工在本公司工作過程中的發明創造屬公司所有。
6、員工主要利用公司的設備、資金、場地、材料、技術資料等條件的發明創造屬公司所有。
7、員工須維護公司利益,不得侵犯、抄襲他人專利及知識產權。
二、員工不得透露本公司市場銷售、財務狀況、技術情況、設備運營狀態、人力管理、法律事務、領導決定等事項。
第七章員工培訓
一、為提高公司員工綜合素質,提高公司總體競爭力,公司將按計劃進行各類培訓工作。(附培訓制度)
第八章獎勵
一、公司將為優秀員工提供物質及精神獎勵。包括表揚、獎金、升職等。
(附獎勵規定)
二、獎勵制度
公司為獎勵優秀員工、鼓勵創新工作、提倡以人為本的思想,特設立此項獎勵制度。
1、總經理獎:獎勵給對公司業務、項目或管理有特別貢獻的員工。
設500元、1000元、1500元、20xx元、5000元共五個檔次,由總經理授予員工,并授予相應證書。
2、部門獎:獎勵給對公司業務、項目或管理有特別貢獻的團隊。
設20xx元、3000元、5000元三個檔次,由總經理授予員工,并授予相應證書。
3、團隊獎:由部門負責人帶領本部門員工娛樂、野餐或聚會,費用由公司報銷,但平均每人的最高消費不得超過150元。
4、嘉獎:每年獎勵每個部門日常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
包括5天帶薪假期、獎勵免費旅游等項目,三、評獎辦法:由部門負責人直接提名,交由主管副總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為突出優秀員工,每年每個部門接受獎勵的員工不得超過部門總人數的30%。
第九章處分
一、公司要求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及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將對其進行處分。
二、處分類別:
1、經濟處罰:a:罰款b:降工資
2、紀律處罰:a:警告b:降職
3、行政處罰:a:解聘b:除名
三、公司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保證處罰的合理性,只有通過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總經理的程序才能采取處罰行動。
四、嚴重違法、犯罪的員工本公司將不予通知立即除名,并交相關機關處理。
第十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二、詳細獎懲措施見各體系管理辦法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5
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需每月5日前向總公司管理部報當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并保持每周必須的電話溝通。
1、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流程公司總部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流程均適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舉在操作上的不同之處:
1)招聘與錄用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來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根據總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在當地組織招聘工作。總公司管理部會采取適當措施親自在分公司當地進行招聘或在總部組織聯合招聘會。
在批準后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招聘申請,由分公司管理部確認并組織招聘,總部管理部確認。但部門經理以上職位的需求須經總部管理部確認。
招聘信息一般由總部管理部統一發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選擇推薦當地較為認可的招聘渠道,經總部管理部批準后在當地發布招聘信息。
分公司一般員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試合格后推薦給用人部門復試與筆試;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須經總部管理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復試;分公司經理須由總監/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復試。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匯總當地錄用申請,報總部管理部批準后辦理通知錄用手續。
2)試用及轉正
新員工報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總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進行統一的新員工培訓。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3)勞動合同與人事檔案管理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與一般員工簽定公司統一的《勞動合同》,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人員由總部管理部與之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郵政快遞形式至總部加蓋公章。合同一試兩份,由分公司管理部與員工本人分別保管。
分公司管理部在當地選擇信譽服務優良的人才服務機構,報總部管理部批準后與之簽定人才服務合同,委托代辦存檔、交納社會保險、人事關系轉移與證明等人事服務。
4)人事管理與人事月報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向總部管理部通報當地人員變動情況(包括入職、內部調動、職位升遷、辭退及辭職等),經過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相應手續。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人力資源月報》。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審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并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1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1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1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6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北京中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崗位在職正式員工(不含保安員、保潔員)。
《員工月度考勤表》是作為計發員工月度薪金的依據并作為員工考核的依據之一。各部門、各分公司要指定專人負責如實填報,如有不實統計,一經發現,將視情況給予單位第一負責人、考勤負責人及員工本人以處罰。
一、工作時間實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為早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工作時間為早8:30-11:00。
二、考勤實行本人打卡。嚴禁他人代替打卡,代替打卡代替者及其本人以遲到、早退處理。
三、考勤表應準確地記錄員工的.出勤或缺勤情況。公司總部員工由行政部負責考勤,分公司員工的考勤由分公司第一負責人負責復核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依審核后的考勤統計表計算員工薪資。
四、員工考勤每缺勤1天,核減1工日工資,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按照節假日或休息日前一天的考勤狀況連續統計(如:員工在休息日前一天為出勤,則休息日按出勤統計;員工在休息日前一天為缺勤,則休息日按缺勤統計),不能按日歷工作日推算。
五、上班遲到、早退半小時內者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早退0.5-1小時按事假1天處理;每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由公司責成分公司對其發出《警告通知書》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1天曠工處理;經勸戒無果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六、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缺勤視為曠工。
七、員工連續礦工3天、1月內累計礦工4天(含4天)以上或三月內累計礦工六天者,予以辭退處理。辭退處理者公司對其結算當月有效工作日期薪酬,不給予其它形式的經濟補償。
八、工作時間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妨礙他人的正常工作。中海員工應奉行'嚴格苛求,自覺奉獻'的工作精神。中海提倡早晨提前20分鐘到崗準備工作、下午推遲20分鐘離崗總結當天工作。
九、工作時間員工必須佩戴胸牌、著公司統一工裝(當年新款);女士不得穿拖鞋,男士一律戴領帶、穿皮鞋,不得穿涼鞋。公司未配發工裝的必須著正裝。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7
為了完成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同時也為了提升各崗位的工作成績,使得員工個人技能不斷提升,為員工晉升、職業生涯規劃、薪酬調整、培訓等工作提供科學的依據,特制訂此制度。
一、考核范圍:
1、公司全體員工均執行績效管理制度。
2、新入職的員工,入職日期為20日前的,第一個月主要工作是熟悉業務,從第二個月起執行績效管理制度。入職日期為20日后的,第一、二個月主要工作是熟悉業務,從第三個月起執行績效管理制度。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考核期為每月1日至月底。
三、考核原則:
1、各崗位績效考核的項目,原則上從本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和《月度工作計劃》中提取。
2、考核標準的制定,遵守量化原則,即:能量化的指標一定要用數字量化,不能量化的一定要用準確的語言描述清楚,以便于考核評分。
3、每月考核項目原則上不超過五條,各部門從下月工作計劃中提取重點。
4、承擔經營指標的崗位,相關經營指標所占比重不低于80%。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
1、考核以紙面簽字為準。
2、考核根據誰主管誰考核、按組織架構層層上報的原則進行;考評人為被考評人的直接上級,間接主管如總監或主管副總裁等崗位均為審核者;依此類推。
3、績效考核計劃:
a、每月25日,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所有員工下個月的績效考核表(計劃部分),發到人力資源部人事主管的電子郵箱中。
b、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發展規劃進行審核調整,報總裁審批。
c、每月第一個工作周,人力資源部將批準的績效考核表發回到各部門負責人的電子郵箱中,部門負責人將其分解給下屬員工,作為本月工作及考核的依據。
4、績效考核評分:
a、每月2日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對本部門員工上個月的績效考核進行評分,雙方及主管副總裁簽字后將考核表交人力資源部。因考核結果與薪酬緊密相連,考核人與被考核人應按照要求,按時按質完成考核工作,未及時提交者,工資延至考評完成后的次月發放。
b、人力資源部將參考財務數據,對考核結果進行校核,報總裁審批。
c、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的工作績效評分進行說明,與員工一同討論,進行分析,總結經驗,并提出改進計劃,以提高以后的工作績效。
五、考核表填寫說明
1、考核項目--為達成業績目標當期(當月1日-月底)所必須完成的2--5項最重要工作,是保證銷售任務及利潤完成的行為目標及手段。
2、完成標準--該考核項目應完成數量、質量、成本等指標要求。
3、完成時間--該考核項目最晚的完成時間。
4、比重--單項考核項目所占總體工作量以及重要程度的'百分比。業績考核、價值觀考核滿分各為100分。
5、實際完成情況--實際工作完成指標量的描述。
6、分數--將實際完成情況與目標進行對比,評定分數。
7、總結--由評價者填寫。根據分數,對工作業績和價值觀進行二維度評定。
8、簽字--被考評人、考評人、審核人均需在簽字欄中簽署本人名字。
六、正確看待考核
1、各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工作計劃》均對崗不對人,績效考核對事不對人。
2、考核對于管理人員而言,是幫助達成目標的有效手段,而不是負擔。
3、考核重在未來,不是過去;重在改進與提高,不是當下的利益。
4、樹立共同發展的觀念:考核過程既是管理人員對員工進行評估的過程,亦是員工獲得指導、改進工作的過程,只有在管理者的指導下,員工的積極參與下,才能夠共同完善與優化。
5、考核結果保密,只對考核人、被考核人、審核人公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8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審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并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9
檔案資料管理是學校常規管理的一個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財務工作的歷史紀錄,又是全校教職工工作成績的客觀見_,是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基礎工程。為此,制訂制度如下:
1、成立檔案資料室,由校辦負責,校辦干事(檔案資料員)具體負責,其它各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協助工作。
2、健全文書檔案,堅持專人收拆,及時登記、簽批、承辦,保_文件資料齊全完整,及時辦理。
3、學校行政人事檔案包括行政會議紀錄、文書檔案、人事檔案各種計劃與安排、各種學習記錄。群團教代會材料等分別由相關部門干事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4、學校教務檔案包括會議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教育教學檔案、體育衛生檔案、由相關部門干事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5、學校總務部檔案包括會議記錄、校舍、校產檔案、財務檔案、校園建設檔案、人員考核檔案、基建檔案等由相關負責人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6、學校的常規管理資料和財會檔案注重平時收集,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整理歸檔。由職能部門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負責歸檔立卷。
7、積極做好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鑒定、立卷)工作,按照檔案立卷的原則和要求做好分類、組卷、編目、裝訂工作。
8、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閱制度。借閱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檔案不得隨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換和拆散,不得損壞。
9、加強檔案的嚴禁保密,不得泄露。
一、檔案的收集
要充分認識校舍檔案收集的意義,在思想上重視采取多種方法、途徑加以收集,檔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歸檔和日常收集兩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確歸檔范圍、時間、要求。
2、應有積極態度和主動精神,不能坐門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員會,副本存學校。
4、當撤銷學校的校舍檔案,應全部移交給市教育委員會。
二、校舍檔案管理
1、邊鑒定邊整理,按要求進行分類、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裝訂,案卷的排列,案卷目錄的編制等工作。
2、嚴格遵守檔案整理工作原則。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系,利用原有基礎,便于保管和利用。
3、檔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礎。
4、檔案的整理必須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檔案的保管
按要求設立庫房,庫房的要求達到“十防”,按要求設置保管設備,材料要達到防光、防塵及有害氣體對檔案的直接危害。檔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錄一致,移出檔案要說明原因、移往何處、時間、數量、名稱。
四、檔案的移交
交接雙方必須根據案卷目錄清點核對,并在交接收據上簽名蓋章,其收據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一份,會計一份。
五、查閱和借閱
1、首先辦理查閱或借閱手續,外單位查閱或借閱須持介紹信和領導批準手續。
2、查閱或借閱,只允許在檔案室進行。
3、查閱或借閱不允許折疊、涂改、轉讓他人閱覽、缺頁等,嚴守保密規定,歸還時清點清楚。
4、查閱或借閱時,嚴禁吸_、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檔案。
六、檔案保密
檔案室必須有安全保_,措施到位,查閱、借閱必須在檔案室內查閱。閱后不能亂說,閱覽時不能隨便翻閱和抄錄。對無用的材料登記造冊,經領導審批后,二人以上人員監銷。
七、清銷
1、清銷之前,首先由管理員定期和不定期對檔案進行統計,如發現確實因污染、損壞等原因造成無使用保留價值,經鑒定小組的鑒定同意后方可清銷。
2、清銷應有二人以上人員監銷,以防失泄機密。
3、要遵守保密規定,堅持杜絕任意和自銷毀文件或賣給廢物收購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高等學校檔案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等學校檔案(以下簡稱高校檔案),是指高等學校從事招生、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學生、學校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高校檔案工作是高等學校重要的基礎_工作,學校應當加強管理,將之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
第四條_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高校檔案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__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檔案工作。國家檔案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__檔案行政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高校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高校檔案工作由高等學校校長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批準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
(二)將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促進檔案信息化建設與學校其他工作同步發展;
(三)建立健全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高校檔案機構,落實人員編制、檔案庫房、發展檔案事業所需設備以及經費;
(四)研究決定高校檔案工作中的重要獎懲和其他重大問題。分管檔案工作的校領導協助校長負責檔案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
第六條高校檔案機構包括檔案館和綜合檔案室。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檔案館:
(一)建校歷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規模在1萬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檔案、資料在3萬卷(長度300延長米)以上。
未設立檔案館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綜合檔案室。
第七條高校檔案機構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學校檔案的專門機構,應當具備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管理設施。
需要特殊條件保管或者利用頻繁且具有一定__的檔案,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分室單獨保管。分室是高校檔案機構的分支機構。
第八條高校檔案機構的管理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規劃學校檔案工作;
(二)擬訂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并負責貫徹落實;
(三)負責接收(征集)、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學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四)編制檢索工具,編研、出版檔案史料,開發檔案信息資源;
(五)組織實施檔案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文件歸檔工作;
(六)開展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工作;
(七)開展學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利用檔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檔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開展國內外檔案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有條件的高校檔案機構,可以申請創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第九條高校檔案館設館長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館長一至二名。綜合檔案室設主任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一至二名。
館長、副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以下簡稱為高校檔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心檔案事業,具有高級以上_技術職務任職經歷;
(二)有組織管理能力,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精神;
(三)年富力強,身體健康。
第十條高等學校應當為高校檔案機構配備專職檔案工作人員。
高校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列入學校事業編制。其編制人數由學校根據本校檔案機構的檔案數量和工作任務確定。
第十一條高校檔案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相應的科學文化知識以及現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條高校檔案機構中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實行_技術職務聘任制或者職員職級制,享受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對長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其他有關待遇,并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工作的檢查、考核與評估制度,定期布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條高等學校應當對紙質檔案材料和電子檔案材料同步歸檔。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是:
(一)財會類: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二)行政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行政工作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紀錄及紀要;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學生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培養的學歷教育學生的高中檔案、入學登記表、體檢表、學籍檔案、獎懲記錄、畢業生登記表等。
(四)教學類:主要包括反映教學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等活動的文件材料。按原國家教委、國家檔案局發布的'《高等學校教學文件材料歸檔范圍》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科研類:按原國家科委、國家檔案局發布的《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六)基本建設類:按國家檔案局、原國家計委發布的《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七)儀器設備類:主要包括各種國產和國外引進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產生的文件材料。
(八)產品生產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在產學研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樣品或者樣品照片、錄像等。
(九)出版物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自行編輯出版的學報、其他學術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審稿單、原稿、樣書及出版發行記錄等。
(十)外事類:主要包括學校派遣有關人員出席_會議、出國考察、講學、合作研究、學習進修的材料;學校聘請的境外專家、教師在教學、科研等活動中形成的材料;學校開展校際交流、中外合作辦學、境外辦學及管理外國或者港澳臺地區專家、教師、_學生、港澳臺學生等的材料;學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譽職務、學位、稱號等的材料。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歸檔范圍。歸檔的檔案材料包括紙質、電子、照(膠)片、錄像(錄音)帶等各種載體形式。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實行檔案材料形成單位、課題組立卷的歸檔制度。
學校各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當按照歸檔要求,組織本部門的教學、科研和管理等人員及時整理檔案和立卷。立卷人應當按照紙質文件材料和電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對文件材料系統整理組卷,編制頁號或者件號,制作卷內目錄,交本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檢查合格后向高校檔案機構移交。
第十七條歸檔的檔案材料應當質地優良,書繪工整,聲像清晰,符合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電子文件的歸檔要求按照國家檔案局發布的《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0
引言:
目前,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產權不是很明晰,還沒有建立真正的現代化企業制度。從國有大型企業發展情況看,企業沒有依照以市場經濟為主體的原則進行內部調整。在市場經濟模式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需要建立以資產為連接紐帶的內部經營模式。目前與內部機制相協調的外圍社會保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從目前經營模式上看,雖然表面意義上的身份界限已經被打破,但是老的、傳統的人事管理模式并沒有得到改變。企業冗雜人員太多,很多企業的管輔人員要遠遠多余一線工作人員,對國有大型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存在很大的影響。當前,我們要正確分析影響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因素,從根本上了解當前人力資源的現狀,并進行合理的改進。最終通過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相關體制進行全面徹底的分析,從而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人力資源體制改革提供空間。
一、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影響因素
首先,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人員過于冗雜,實際上十幾個個人可以干的工作,確是有二十好幾個人完成,工作效率極低。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如果想在現在經濟之中不背淘汰,就需要精簡人員,盡可能的'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將那些不能為企業創造效益的人進行分流。其次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資源的多樣化,綠色環保能源越來越受人們的歡迎,當時由于煤炭污染環境比較嚴重,煤炭已經不是人們追求的主要能源了。如果煤炭行業想繼續發展,就需要引進新的技術,新的設備,高技能人才,對煤炭進行深加工、深處理。
二、解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和環境問題的措施
綜上可知,解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環境問題。從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上,其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機制,去除不應承擔的社會職能,改變社會管理制度,進而促進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企業不僅僅要考慮勞動者和工作之間的關系,還需要考慮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必須找到二者的平衡點。時刻把企業經濟效益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在日常工作、員工管理、企業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績效考核等角度貫徹落實以人為本思想,為每一位員工著想,增強企業的凝聚力。當然,在現階段下,煤炭企業還要不斷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改革,例如:在用工制度方面,逐步破除舊制度,落實勞動合同制度,縮短城鎮職工與農村職工之間的距離,甚至消除戶籍帶來的差異。環境預評價保證企業在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通過這種預評價,能不斷優化企業的發展戰略,優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總體來說,煤炭企業要想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和環境管理,必須加強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幾點: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產權不明晰。其他企業所具有的外部環境在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能得到真正的體現。從我國大型煤炭企業的結構組織來看,我國大型煤炭企業屬于二級法人機構,其自身并不是企業,其以后的發展和未來的生產經營狀況都是礦務局管理。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發展和總體經營均勻礦務局進行統一處理和總體規劃,國有大型企業必須服從礦務局的規劃和安排。這也就決定了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可能具有自主用人的權利,尤其是人力資源分配、組織結構設置以及相應人員的提拔和任命等都不具有足夠的自主權。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內部運行機制沒有完全依照市場化機制進行。目前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需要建立以資源產權為基本紐帶的運行制度,只有這樣才能滿足企業經濟市場化的要求。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在發展多種經營模式的過程中,沒有按照市場競爭的基本制度進行分配處理。從企業擔負的社會職能來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擔負著政府賦予的各種職能,這是一項根本任務。企業的性質決定了企業的管理模式,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很多行為不具備企業的特征。不論在人力資源管理還是其他經營管理均與公司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目標不一致。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主要是實現企業經濟利益和其他非經濟利益目標相平衡。如果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改變這種管理制度,就不可能實現現代化人力資源管理。
結語:
總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環境對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有著重大影響。只有完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優化內部外部環境,才可以使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才可以在快速發展的今天不被社會所淘汰。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1
為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建立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干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并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后備干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管理計劃的制訂,并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后備干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并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選聘培訓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選拔、錄用、調配工作等分項工作,員工、各單位高層管理、中層管理等核心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2
為適應公司經營管理及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時為了合理地使用人才、培養人才,保證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業務的正常運作和服務品質,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一、管理職責人
1、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調配工作,審定各部門人員編制。
2、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內人員的合理調配,并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3、公司任一員工都須接受公司作出的合理調動決定。
二、調職管理程序
1、部門經理調動
a.經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批準,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調動通知書》,并通知公司各部門。
b.接到《調動通知書》后,被調人員須填寫《工作交接清單》,與接任人交接,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c.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部門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d.新任命部門經理在到崗一周內應將管理處人事變動情況公告業主,公告應包括新任經理相片、簡歷及服務承諾等,以方便與業主的交流溝通。新接項目部門經理在業主入伙時,向業主進行公告。
2、管理及技術人員調動
a.根據工作需要,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進行人員調配,填寫《調動通知書》,并通知相關部門。
b.接到調動通知后,被調人員須填寫《工作交接清單》,與接任人交接,由被調人員的直屬上級監督執行。
c.財務人員的交接須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監督執行。
d.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直屬上級或部門經理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3、普通員工(含班長)調動
a.經相關部門經理同意后,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相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調動通知書》。
b.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部門經理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三、調職相關手續辦理
1、調出部門接到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發出的《調動通知書》時,該部門的人事管理員憑'調出部門聯'辦理相應的轉檔手續。
2、同時,調出部門的人事管理員將調出人員的'個人資料、本年度的考核資料、培訓檔案、考勤資料、工資級別等人事資料,放在資料袋中并將袋口封住,加蓋部門公章后,與'調入部門聯'一起交給工作交接完畢的調出人員。
3、調動人員到調入部門報到時,調入部門的人事管理員首先應檢查其個人資料是否齊全,如不齊應及時與調出部門取得聯系并補齊資料。
四、升(免)職管理程序
1、升(免)部門經理
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及業績表現提交擬升(免)部門經理人選,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批準,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培訓(面談)后,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簽發任免決定。
2、升(免)部門主管、組長、組長、班長
a.由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及業績表現,對擬升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后,由部門自行下發人事任命,并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b.由部門經理根據業績表現,對擬任免人員進行面談,由部門自行下發任免決定,并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五、部門人員編制變更管理程序
1、人員編制增加
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原有人員數量編制不能滿足工作正常開展需要時,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人員編制申請表》,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可增加人員編制,相應的組織架構圖和崗位職責須在15天內完成修改,并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審批,修改后的組織架構圖及崗位職責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2、人員編制減少
部門因業務調整需減少人員編制時,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人員編制申請表》,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可減少人員編制,相應的組織架構圖和崗位職責必須在15天內完成修改,并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審批,修改后的組織架構圖及崗位職責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3
一、幼兒園人力資源管理的宗旨與任務
幼兒園人力資源管理的宗旨是為幼兒園辦園水平的提高以及幼兒園的事業發展提供優秀的人力支持,俗話講“護苗植種起、盆景從小扎”。幼兒階段是人生成長最重要的起始階段,幼兒教育是人生最早的啟蒙教育,它涉及生理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營養學、美學等諸多領域的學問,是十分重要的教育階段。幼兒教師肩負呵護和培育每一個新生代茁壯成長的神圣使命,應該具有教育工作者應有的健全人格、良好的素養、豐富的知識和教育能力,為此,必須把好人員質量關,決不可將不符幼兒教育資質的人員接收進園,因而幼兒園人力資源管理有六方面的任務。
(一)建立合理的人員配置制度
根據幼兒園工作的要求優化配置教職人員。人才資源管理者首先要具有識人的慧眼,把適合的人員安排到合適的崗位,達成人崗匹配;其次還要具有敏銳的洞察力,關注教職工的工作情況,一旦發現人崗失調,或者進行微調,或者采取教育鼓勵激發其工作積極性,改進其工作。
(二)建立科學的人事聘用制度
人事制度應與社會發展相匹配。在當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深化教育改革的新形勢下,就要建立與其相適應的以聘任制為基礎的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建立客觀、公正、全面、透明的評價制度;建立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建立自主靈活,科學合理的分配制度,努力形成有效激勵、有序競爭、進出通暢、充滿活力的人事運作格局,保證幼兒園能吸引人才、發現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培養人才。
(三)建立規范的崗位責任制度
現代科學管理思想告訴我們,一個成功的幼兒園必須建立健全合理規范的規章制度,使一切言行有章可循,有律制約,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證幼兒園各項工作科學、優質、有序地運作,才能更好地保證幼兒園思想創新、機制創新、成果常新的持續發展后勁。比如我園制定了園長職責、教科研助理職責、主副班教師職責、保育員職責、保健醫生職責、財務會計職責、后勤總務職責、廚師職責、廚工職責、門衛職責、保安職責、網絡員職責等15個職責,杜絕空話、套話,力求理念正確,提法新穎,言簡意明,使大家便于理解、執行,更便于操作,以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做好幼兒園人力資源的績效評價
幼兒園人力資源評價是管理者的常規工作。建立易行、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通過評價,了解教職工日常的工作態度、表現和成效的信息,以確定他們的工作實績,然后將績效評價的結果及時地反饋給他們,幫助他們了解自己的優缺點,激勵和幫助他們對未來的工作態度和方法作出及時的調整,使他們不斷進步,穩步提高,同時通過績效評價為幼兒園設定工資報酬、獎勤罰懶、職務調整、職稱評定等提供依據。
(五)保證幼兒園人力資源的持續優化
幼兒園教職工的潛力開發和持續提高是當今管理者的一項重要工作。管理者要抓好教職工的進修培訓和職業生涯管理兩方面。
首先是要抓好教職工的進修學習,提倡教師學會不斷地調整學習動機、學習態度和學習方式。具體地講,就是要有針對性地組織好教職工的短期脫產進修、持續的業余進修和園本培訓。脫產進修一般都是極少的,大量的是業余進修和園本培訓。其中園本培訓因為最貼近教育實際,最具針對性、靈活性和最易見效而最受大家的青睞。管理者可以根據自身幼兒園的特點和教職工的實際情況制定好培訓計劃,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活動,樹立“學習不是為了獲取文憑,而是自我繼續發展的需要”的理念,時刻關注教師學習的過程、思辨的過程,更關注教師的學習能力,是否學用統一,即教育思想和教育行為統一、教育觀念和實際操作統一等等。通過這些,使教職工的學習質量得到提高,工作能力得到提升。
第二要關注教職工的職業生涯。管理者要經常關注他們的工作情緒,鞏固他們的專業思想,幫助他們制定專業發展規劃,使他們的個人發展與幼兒園的發展相協調,滿足他們自身的進步和成長需要,實現幼兒教育發展的目標。在教職工個人職業生涯的不同階段,管理者要根據其發展水平和需要,及時更新他們的工作。例如變更他們的工作崗位,及時地提拔任用,竭誠地推薦評級評優等,使其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讓他們愛崗敬業,幸福地度過自己的職業生涯。
(六)保證幼兒園人才資源的有序調整
幼兒園人才資源的穩定性是相對的,古話說“流水不腐,戶樞不蠹”,人員的凝固對一個單位來講并不是一件好事。實現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可以激發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增強組織的活力,所以人才資源的調整是必須的。但是,必須提出的是幼兒園教職工應該以穩定為主,頻繁的不合理的人員調整是不可取的,常常會因此而打亂正常的教育秩序,影響工作質量。因此,人力資源的調整應該是有準備、有計劃的。如管理者應時刻關注人員情況,預計、掌握教職工正常的退休,預計女教職工的結婚、生產,以及由生源變化而引起人員變動的情況等。對個別非正常的離職、突發的.病休、事假也應有應急的預案,以保證幼兒園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幼兒園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原則
幼兒園人力資源管理也是一項系統工程,它涉及園內外大小環境、精神、物質等諸多方面,因此要順利地完成任務、實現目標,就需要遵循科學的工作原則來實施管理。經過實踐,我們感到以下幾項原則是順利完成任務,達成目標的有效保證。
(一)前瞻性原則
人力資源管理是由原先的人事管理轉變過來的,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的人事管理模式。它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與發展息息相關。因此必須關注社會形勢的發展,跟上時展步伐,及時更新觀念。人力資源管理者應以前瞻性的目光,把人力資源管理看成是一門學問,認真地學習、研究并通過管理實踐來充實豐富它。近年來,我們經過理論學習和管理實踐,確立了人力資源管理的時代觀念、人性化觀念、民主化觀念和市場化觀念等等,促進了幼兒園人才管理的科學化,有效地提高了人才質量。
(二)系統性原則
一個單位是一個整體,人力資源管理者要有整體觀念。一要對人力資源管理有全面的規劃與設想,如設崗設職、訂規章制度、工作條例、運行流程等等。二要明確人力資源管理在單位整體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偏重也不偏輕,不顧此失彼。三要全面看待各職各崗,不片面地看重某些部門和某些崗位,孤立地強調某一個體或某一些人的作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統觀各部、各人在這一整體中的地位和作用,致力于發揮其各自的能量,形成一個協力的系統。四要懂得“牽一發動全身”,一個崗位的設或撤,一個人員的調動、調整,都要照管到全局的得失,不妄動、不輕率。五要具有系統外的系統觀念,要明確單位是個系統,系統外還有行業系統,行業系統外還有更大的社會系統,要有大系統的觀念,使自己的一個小系統適應大系統,并領先于同類的小系統。
(三)民主化原則
民主化原則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原則。古人云“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思必有一得”。再能干、再聰明的人做事不可能萬無一失,只有集思廣益,才能避免專斷獨行、顧此失彼、顧一漏萬的失誤。因此人力資源管理者的民主意識是一個必備的重要素質。因為只有具備這一良好的素質,才會具有海納百川的胸懷,善于傾聽大家的意見,善于尊重各人的差異,把握各人的能力優勢,幫助他找到最適合的工作崗位,使他們的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此外,幼教工作者都有一定的文化素養,比較重視精神層面的需求,他們都有一定的民主議事能力和強烈的參與管理的意識,所以管理者發揚民主精神有助于他們主人翁意識的激發和增強,從而產生團結奮斗的力量,形成和諧奮進的局面。
(四)激勵性原則
激勵性原則是當前人才資源管理中最人性化的管理原則。人才資源管理工作的對象是人,每個人都有上進的要求,都希望受到賞識和獎勵,所以人才資源管理工作必須注意激勵性,管理者必須具備強烈的激勵意識和激勵藝術,這樣才能用好人、管好人。如何貫徹激勵性原則呢?簡單地說,即是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要堅持關注每個人的陽光一面,堅持以激發人積極性為主的工作方法。具體地說,在用人上要先關注人的長處和潛能,盡量把他們放置到最能發揮特長的崗位上去;在制定和出臺規章制度時,要考慮到相關人員的接受性,適應性和可達標性,讓他們感到工作有奔頭;在日常的工作中經常注意大家的工作熱情程度,要及時激勵他們克服職業倦怠,及時積極創造條件,讓他們不斷“充電”,持續提高,使他們永遠保持進步的勢頭;在贊揚或批評時,始終要堅持做到恰到好處,贊揚時不讓人樂到忘乎所以,批評時也不讓人感到灰心喪氣,要指方向,給希望;在獎勵上堅持精神第一,物質第二,因為激勵偏重于精神層面,當然偏廢物質獎勵也不可取。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4
一、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對人才的需要,規范員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選用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先內后外的原則。
第三條歸口管理。
員工的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工作由招聘主管負責。
第四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招聘管理。
第二章招聘組織管理
第五條招聘工作分為如下幾個環節:提出人力資源需求、擬定招聘計劃、人員招聘、人員甄選錄用、招聘工作評估。用人部門提出人員需求,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需求和人員供給狀況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并協助用人部門進行甄選錄用,最后對招聘工作進行評估,用以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的招聘。
第七條人力資源部在招聘前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和用人部門根據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進行測評內容的設計。
第八條一般管理崗位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用人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管理負責人組織測試及初試,本單位負責人(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復試,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第九條經理及經理級以上崗位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資源總監負責測試,總經理負責審批。
第十條對公司總部及事業部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高級專業人員進行招聘測試時,人力資源部應組建初試、復試測評小組。
(1)測評小組的組建原則:知識互補、能力互補、氣質互補、年齡互補、性別互補。
(2)測評小組的培訓:所有測評小組成員在測評開始前應參加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測評培訓,培訓內容為測評內容、測評方式、測評過程及其控制、測評結果的處理等。
第三章招聘計劃
第十一條人力資源需求預測。
(1)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預測與審核。
公司總部及事業部各部門每年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目標編制年度計劃時,應同時制訂本部門年度人員需求預測,內容包括實現本部門年度目標所需人員總數與結構、現有人員總數與結構、流出人數與方式(退休、辭退、輪崗等)、流入人數、時間與方式(內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各部門的`人員需求預測進行審核。
(2)公司年度需求預測。
人力資源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組織結構調整、員工內部流動、員工流失、競爭對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對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預測進行綜合平衡,分別制訂年度人力資源需求預測。
(3)臨時人力資源需求。
各部門對于未列入年度預測的人員需求,由部門領導填寫“臨時招聘申請表”,說明未列入年度預測的原因,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招聘計劃。
(1)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需求和供給預測制訂年度招聘計劃和具體行動計劃,招聘計劃應包括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個性品質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測試內容和實施部門、招聘結束時間和新員工到位時間以及招聘預算,招聘預算具體包括招聘廣告費、交通費、場地費、住宿費、招待費、出差津貼及其他費用等。
(2)公司總部及各事業部招聘計劃由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招聘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有效控制人力資源招聘成本,合理劃分招聘費用,提高招聘效率,保證招聘效果,結合事業部制公司化運作管理機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空調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二級子公司(不含蕪湖公司)。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三條招聘費用項目
會場費、廣告費、網絡費、用車費等費用。
第四條信息發布
人力資源科根據各單位的招聘申請,統一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并組織各單位進行招聘。
第五條借款
人力資源科依據招聘計劃和費用預算,統一到財務管理部申請借款。
第六條費用登記
1、每次赴人才市場進行招聘時,各單位招聘負責人都應在《招聘費用登記表》上簽名,以此作為劃分招聘成本的確認依據;
2、《招聘費用登記表》上應注明招聘負責人和實際招聘費用,參加招聘的人員可對其進行監督。
第七條分攤方法
招聘費用依據參加招聘會的人數由各單位分攤,但由事業部組織并以事業部名義發布的招聘廣告、網絡招聘及由此發生的廣告費、網絡費、用車費由事業部本部承擔,在招聘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由各單位承擔。
各單位費用支出=(招聘費用總額÷參加總人數)×各單位參加人數
第八條分攤單位劃分
招聘單位按事業部本部(包括經營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品質管理部、審計監察科)、營銷部、技術開發部、本部工廠、電子科技公司、mdv公司、出口公司、模具公司八個單位實體進行劃分。
第九條劃帳流程
1、人力資源科依據《招聘費用登記表》編制《招聘費用分劃報表》;
2、《招聘費用分劃報表》由招聘主管編制,并報財務管理部審核;
3、《招聘費用分劃報表》于每月30日前報財務管理部;
4、財務管理部依據《招聘費用登記表》和《招聘費用分劃報表》對招聘成本進行劃帳。
第十條劃帳方式
劃帳采用每月一劃的方式進行。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注意事項
1、人力資源科依據各單位報名參加的人數安排招聘攤位,如事先報名,而后來又未參加,人力資源科將依據報名的人數進行劃帳;
2、參加招聘會的人員原則上是各單位管理部(科)負責人或人事主管,參加人員應注意自身形象,言談舉止得體,男士一律穿西裝打領帶,女士一律穿套裝,否則,將取消其參加招聘會資格。
第十二條實施
1、本規定由經營管理部制定、解釋并負責實施;
2、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公司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公司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公司發展。
第四條 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二章 招聘與錄用
第五條 根據總經理審定的定崗定編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選拔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六條 公司員工聘用的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必要時,由用人部門提供《職位(崗位)說明書》作為招聘、甄選員工的依據。
第七條 招聘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試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聘用人員須經考試或測試合格,并經審查(應聘者個人資料審查)核定后方可錄用。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甄選、核準錄用,請于接到《錄用通知單》后按其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到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專員(以下簡稱人事專員)辦理報到手續,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先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否則視為拒絕受聘,錄用通知因此失其效力。
第九條 新進員工報到時,應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并繳驗下列資料:
(1)人事資料登記表及免冠彩色近照(1寸或2寸,3張);
(2)居民身份證、學歷(資歷、資格)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其它能證明本人工作經歷和成績的證明;
(4)待業證、失業證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5)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和資料。
以上資料未能一次性提交的,請務必在5個工作日內交齊到人事專員處。公司提倡正直誠實的作風,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十條 新進員工報到后,領取工作證、(考勤卡)、辦公(工作)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等。并告知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屬部門的主管上司,以及簽訂試用期《試用同意書》。同時,安排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第十一條 新員工被錄用后,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通常情況下都必須經過為期三個月(含受訓期)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如果表現突出,可縮短試用期,提前轉正)。經試用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附相關表單:《應聘人員登記表》《人事資料登記表》《錄用通知單》《試用同意書》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有特殊工作要求的人員除外,門市部工作時間另行安排)。法定節假日為公休日,星期日為定休日,及經公司決定的其他休假日。
工作作息時間:
春、夏季(0/0---0/0):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秋、冬季(0/0---0/0):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午餐、午休時間: 春、夏季12:00 ~ 14:00, 秋、冬季12:00 ~ 13:30
第十三條 業務人員、保衛人員、司機、出差人員等因工作具有特殊性,工作時間不執行8小時制,也不計算加班、值班,在決定其崗位工資時予以考慮。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十四條 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必要的情形,得取消法定之假日,因另補假之。公休日若逢定休日,其隔日可予補假。
第十五條 公司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同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因工作需要需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或需在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的都稱為加班。加班,公司應當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延長工作時間為正常工 資的150%,休息日加班為200%,法定節假日加班為300%。
第十六條 公司力求高效率工作,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的(自愿的除外),應事先經主管領導批準(填寫加班通知單),員工不得擅自加班。法定節假、定休日由部門主管編排員工值班的,原則上按調休處理不計加班。在法定節假日值班人員,按每人每天50元的標準另發放值班補貼。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不得推諉或擅離職守。如因故不能承值的,應請其他人代理并呈準。主管級以上人員和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在節假日或每天工作時間外到工作現場巡視、檢查工作等將不視同為值班。
第十八條 員工加班以小時為計算單位,超過半小時按小時計,不足半小時不計。加班不累計存休或調休。員工接到加班指示時,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否則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員工如在加班擅離職守的,除不發加班工資外,就其應加班的時數以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 主管級以上人員和已領取職務加給者,以及由于員工本人延誤工作的原因,自行加班加點完成指派任務的,公司將免付加班費。
第四章 考勤與請假
第二十條 員工在公司上班或加班工作時間以考勤時間為準。除主管級以上職務人員和實行彈性時間工作制的員工及其他特殊人員外,公司所有員工在上下班或加班時,都要親自進行考勤。
第二十一條 員工在正常情況上班時,要求一天四次考勤,上午上班時一次,中午下班一次,下午上班時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值班、加班按正常情況上班時的要求考勤;晚上加班要求考勤二次,上班時一次,下班時一次。
第二十二條 員工按規定時間(上班時的前30分鐘內與下班后的15分鐘內)上、下班考勤。特殊情況下,因故(包括因公外出或出差)未能考勤的,應及時呈報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以補錄的方式進行考勤,否以以曠工處理(并扣發200%基本工資,以下同)。
第二十三條 員工上下班考勤,僅考勤“到”未考勤“退”或僅考勤“退”而未考勤“到”的,又沒有辦理請假或考勤補錄的,若無具體確實的理由,當以曠工處理。
第二十四條 凡未能在按規定的時間段上下班考勤的,將被視為遲到或早退,員工應依 =3= 請假手續于當天辦理(遲到或早退)請假手續,否則該時段以曠工處理。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各類假以每30分鐘為計量單位,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超出3小時按半天計,當月累計計算。
第二十六條 員工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因故不能到崗工作的,應按要求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者有礙工作的,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同樣以曠工論處。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必須電話請示或委托代辦并在返回工作崗位后日內補辦請假手續;續假也應事先辦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請假分以下9種情形:
(1)事假:員工遇事必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可請事假。
(2)病假:員工因病治療或休養或非公受傷,可準病假。
(3)婚假:員工符合法定結婚年令結婚的,可請婚假,婚假(帶薪)為7天。
(4)喪假:員工因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亡故的,可請喪假,喪假(帶薪)為3天。
(5)產假: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憑準生證明,可請90天帶薪產假,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
(6)特別休假:因員工突出的工作業績或表現,經公司決定給予的特別休假(帶薪)。
第二十八條 員工在請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暫離工作崗位時,應覓妥職務代理人;只有在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工作交接和職務交代后才能請假休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在請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暫離工作崗位時,未注明或覓妥職務代理人,其核準之直屬主管視同職務代理人。
第三十條 職務代理人于當事人不在職期間代行其職務。職務代理人因處理當事人業務不當,致公司蒙受損失時,職務代理人與當事人均應同受處分。
第三十一條 員工請假應如實填寫請假單(包括補辦的),并附必要的證明或資料。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直屬主管核準;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主管(經理)核準;3天以上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核準,報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級以上職務人員請假均需由總經理審批。同時,應將請假單送交綜合辦公室(核實)辦妥請假手續。
第三十二條 假期屆滿或提前上班的,均須于上班的當日到綜合辦公室有關人員辦理銷假。否則,由此造成的工資結算差誤將由當事人承擔。
第三十三條 員工因突發事件未能事先請假,則應在當日上班后二小時內用電話或委托別人先告知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說明請假事由;然后在上班后當日內補辦妥請假手續。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依規定所請各假期,如發現有虛偽事形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將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三十五條 公司員工的考勤由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負責統計;只有經核準的假期方可作假期缺勤處理;經核準的意外假,作為特殊情況,視同出勤處理;員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因公外出、因公出差視為出勤。加班時間考勤,但未經核準的加班,將不作為加班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員工凡當月上班時間無遲到、早退(包括加班時間)、請假(任何假別)記錄者,當月隨基本工資發給全勤獎金 RMB元。新進人員于當月第一個工作日報到者,當月符合全勤獎條件的,可得全勤獎;于其它時間報到者不得支領當月全勤獎。
第三十七條 員工休事假、病假一律按天數扣發基本工資外,全年累計計算事假、病假天數,公司將酌情扣發年終效益獎(年終獎)。
第五章 崗位調動與職務級別調整
第三十八條 為激勵并促進員工的個人潛能發展,有效的使用人力資源,實現人力資源的公平、公正、合理的調配,達到工作與人力資源的最佳匹配,使人盡其才,提高工作績效和工作滿意度。
第三十九條 人事主管/專員依據季、年度員工考評成績,會同各部門經理對其部門員工進行勝任度評估;總經理和人事主管/專員對各部門經理、主管、專員的勝任度進行評估;并結合公司(來年)的崗位空缺適時給出調整意見或建議,由人事專員制定調整方案,包括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方案和員工的崗位(職位)調動方案,送交總經理審批。
第四十條 經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專員分別通知有關部門經理和個人,辦理有關人事異動手續;經理級以上人員的異動以發布任免通知為準。
第四十一條 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和員工的崗位調動,包括職務(級別)晉升;職務(級別)降低;崗位(職位)調動:又分為崗位輪換、調崗、待崗等工作調整。
第四十二條 崗位輪換是指其本人能勝任原崗位工作,基于公司業務需要和個人的發展(以培訓員工為目的)而換到同職的不同崗位。調動是指公司因機構調整或業務需要,或為符合員工工作能力和發展意向,將員工調整到職務不同的其他崗位。
第四十三條 公司一般員工的內部工作調整,是指由人事專員會同擬調動員工的原部門經理和新部門經理協商一致的工作調整。一般員工的內部工作調整,必須經原工作部門和新工作部門經理同意,人事主管核準。
第四十四條 當員工被認為績效表現及工作能力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需要,經過培訓仍無法達到要求時,或由于部門人員精簡等,尚未能安排新工作的,由相關部門經理向人事專員提出安排其待崗。
第四十五條 待崗應由用人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清楚說明待崗理由,送交人事專員。同時由用人部門和人事專員共同協調其新工作的安排,若在一個月內仍不能安排其新工作的.,進入離職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條 員工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規定標準發放),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需先按辭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約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待崗期屆滿,員工若未能聯系到接收單位,按辭退辦理。
第四十七條 員工待崗時,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待崗人員帶走公司財務或技術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八條 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和員工的崗位調動(待崗例外),由人事專員負責按《人事變動申請表》的程序要求,報有關權限人員同意簽批;并通知當事人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必要時要有監交人監交)。
第四十九條 員工崗位調動辦妥調動手續后,由人事專員負責核準新的工資級別,并及時更新員工檔案。異動人員當月享受調整后的職務級別或新崗位工資級別。
第六章 員工離職
第五十條 員工離職是指因各種原因員工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原來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此終止與解除。公司的員工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等情形。
第五十一條 公司對員工離職情形的定義和解釋規定如下:
1、解聘: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不再續簽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辭職:員工主動(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脫離現任崗位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
3、辭退:公司主動(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辭退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自動離職:員工連續無故曠工7天以上的或員工在未辦妥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
5、開除:開除是指員工因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開除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 員工辭職以相關負責人最后批準時間為生效日期。 對于職位特殊者,如果暫無新的人員接替,公司將酌情延期辦理離職手續;重要崗位不能一次交接完畢的,應在規定的交接工作辦妥后方可離職,辭職員工應予以配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提出辭職,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五十三條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四條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員工。辭退因不能勝任崗位本職工作的員工,用人部門有提供關于該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書面材料的責任和義務,人事專員負責與被辭退員工進行溝通。
第五十五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者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的;
(2)員工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形象、聲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
(4)員工在錄用時蒙蔽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隱瞞個人經歷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有吸毒行為或參加國家禁止的邪教組織的;
(6)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開除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辭職期間,如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的;
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 章制度的;嚴重瀆職失職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
(2)因觸犯法律而被拘留、勞教、逮捕、判刑的。
(3)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應開除的情形。
第五十七條 對員工的《開除決定》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員工被開除時,公司將扣除其未核發的離職工資。如其在職期間的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保留采取有效措施,追究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員工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應領取和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經上級領導簽字同意,由人事專員送交總經理批準后,必須按《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的交接,方可辦理其后的離職手續,包括離職工資結算、《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簽訂(解聘例外)、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在公司的工作履歷、績效證明等。
第五十九條 員工因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被公司辭退的,公司將可以要求賠償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和公司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公司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的,公司將可以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追究其賠償費用。
第六十條 員工自動離職后,其原工作部門領導應當在2日內向人事專員遞交《員工自動離職說明》,注明員工離崗時間并簽字,由人事專員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員工離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據。
第六十一條 無論員工因何原因離職,都必須辦理離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妥正常辭職手續的自動離職,公司將扣除其未核發的離職工資。
第六十二條 員工自動離職時,其原工作部門領導應在2日內到財務、行政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人事專員,由人事專員報告總經理處理。
第六十三條 離職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后,憑人事專員簽批的《離職工資結算通知單》到財務部結算、領取離職結算工資。
第六十四條 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辭職員工工資結算款項包括應付工資、應付未付的獎金、應付的經濟補償等款項;需扣除的包括員工拖欠未付的借款、應賠償給公司的損失及(如有的)錄用和培訓的費用等。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辦理手續。
第六十五條 無論員工因何原因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經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審批,并確定離職期限后,在離職前,應領取《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并按其規定要求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的交接(必要時,有監交人監交);離職員工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資料及檔案、客戶關系、信息系統權限;清算財務部的領借款手續。離職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須對工作交接、離職移交情況負責。
第六十六條 一切監交工作必須由比移交人行政級別高一級的人員或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監交。監交人必須清楚移交的全部內容所涉及的標的,親自過目查驗、核實、核對。涉及實物資產的必須親自監督盤點,列入移交清單中。監交人對移交標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第六十七條 如有必要,在員工離職前由人事專員與離職員工進行面談,以了解員工離職的真實情況及公司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等。談話記錄經員工和人事專員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七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八條 培訓為公司完成經營目標、提高績效、實現持續增長提供人力資源的保證;培訓是員工勝任本職工作、提升自我、開發潛力、拓展職業的途徑。公司將致力于培養員工以及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
第六十九條 公司員工必須參加在職培訓,人事主管部門每年統一規劃不少于30個學時的培訓,包括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和外送參加各類培訓班,并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員工參加培訓的考核成績,由人事專員記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其調職、晉升職務、調整工資、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七十條 公司人事主管/專員負責培訓活動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具體實施和控制等工作。并負責聘請內部在某些特定領域方面有專長、具備一定講解能力的員工,擔任部分培訓內容的講師;聘請外部專業公司的培訓師擔任特定內容講解的專業講師。
第七十一條 為使新員工在短時間內熟悉企業環境,盡快進入角色。新員工應在入職的第一周內,由人事專員組織安排新員工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入職培訓。培訓內容為:
(1)公司概況、發展前景、企業文化及組織結構的介紹;
(2)公司經營狀況、經營特點、基本產品知識的介紹;
(3)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講解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4)部門職能、工作職責、作業規則、業務技能及工作要求說明等(由用人部門培訓)。
第七十二條 入職培訓結束后,人事專員將綜合評估新員工的培訓效果,成績合格者準許上崗。同時,為新員工建立培訓檔案。因任何原因未能參加新員工培訓的員工,不得轉正;不得參加公司組織的其他培訓。
第七十三條 公司依據各部門/人員的培訓要求和需求,統籌策劃、組織開展各類業務、管理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行為態度培訓,如電腦使用、時間管理、溝通技巧、團隊建設等,以及與業務、管理、技術等相關的專業性知識和技能培訓,如企業管理、產品技術、新產品開發等系統性全員適用的培訓計劃。
第七十四條 公司系統性全員培訓一般情況下采用在職培訓,在制定季年度培訓計劃時,應充分體現培訓計劃的全員性、培訓內容的全面性和系統性。
1、培訓計劃按培訓對象劃分的要求:
(1)一般員工和主管級員工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20個學時;
(2)中層管理員工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15個學時;
(3)高層管理人員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8個學時。
2、培訓計劃按培訓內容、類型劃分的要求:
(1)調職培訓: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2)晉級培訓:員工在晉升為主管級人員之前,需要參加晉級培訓,學習一些企業管理的基礎知識,以轉換角色,擔當起管理責任。
(3)管理進修:如果員工進一步晉升為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將被要求參加為各級負責人開辦的管理進修班,以充分了解企業經營理念、經營目標,熟練掌握業務知識,學習科學的信息處理方式,以及人事行政管理和財務管理等知識,并培養較強的綜合管理和整體協調能力。
(4)業務進修:公司除安排各級主管人員參加各類管理進修外,還將不定期地為各業務員工安排相關專業的業務進修,以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績效。
(5)專題講座:公司將在不同時期根據不同業務的發展需求,邀請公司內外的專業人士就某些業務、管理的最新動態以及研究成果舉行專題講座,以不斷吸收新的知識,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及業務水平。
(6)專項短期培訓:為使中高層管理人員開拓思維,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時也為了加強企業內外交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機,選送中高級管理人員到國內有關專門機構,選擇專業課程進行專項短期培訓。
(7)職業經理人培訓:公司將努力使員工有更全面的發展,每位員工都有機會參加職業經理人培訓,系統學習工商管理課程,幫助員工在短期內提高管理技能、管理水平和商業知識。
第七十五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發展需求,于季度初5日前上報培訓需求。由人事專員匯總、篩選、編制《季度業務培訓計劃》,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七十六條 業務培訓的形式,可以是小規模、靈活實用的,例如部門例會、業務小組溝通等。培訓的實施者,可以是有關部門經理,也可以是在業務方面有專長或經驗的員工。
第七十七條 人事專員于每年年底向各部門下發《培訓需求調查問卷》,部門或員工可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發展需求,在調查問卷中提出對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需求申請。在考慮公司培訓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的前提下,由人事專員匯總篩選擬定《年度培訓計劃》,經人事主管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實現專業知識技能的全員培訓逐級、逐步實施。
第七十八條 若經營環境、工作內容發生變化等情況時,各部門也可以隨時向人事專員提交臨時培訓需求申請,填寫《臨時培訓申請單》。人事專員根據部門和員工提出的培訓申請,經實際情況分析,以提升專業領域的知識和技能為目標,制定適當的《培訓補充計劃》。
第七十九條 依據公司培訓計劃,人事主管/專員負責選擇聘請外部資源(師資)和組織落實各專業類培訓計劃的實施,接受培訓的部門/員工要積極配合,確保培訓效果。
第八十條 崗位資格(證書)培訓的員工,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以業余學習為主,經培訓考核獲得合格證書者,由公司報銷費用;未能獲得證書者,其培訓費用由個人自負。
第八十一條 外派培訓:公司視員工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外出接受培訓。包括選送到外部管理咨詢公司、外部教育機構、培訓中心等專業培訓機構參加短期課程培訓和交流會。
第八十二條 外出考察:為拓展視野,有效地借鑒與學習,公司將適時組織關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榮獲嘉獎的員工到國內優秀的企業或機構參觀和考察學習。
第八十三條 學員應按時參加培訓,如有事不能參加者,應提前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報人事專員備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應及時向人事專員申明,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遲到、早退、缺勤按考勤制度處理,并記入員工培訓檔案。
第八十四條 每類次培訓實施后,人事專員負責進行培訓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培訓效果。 培訓效果的評估方式可以筆試、口試、工作抽樣訪談、問卷調查、心得報告、現場觀察等,并形成培評估報,歸入培訓檔案。培訓評估可根據需要涉及以下內容:
(1) 員工對培訓課程、培訓講師與培訓組織的滿意程度;
(2) 員工對培訓內容、技巧、概念的吸收與掌握程度;
(3) 員工在培訓后的行為改變;
(4) 培訓給公司的業績帶來的影響程度等。
第八十五條 員工個人的培訓效果和培訓成績記入員工培訓檔案,并參與其年度績效考核。被培訓者培訓成績不合格的,必須自學重修,直至成績合格。
第八十六條 外派培訓結束,受訓員工需將所獲證書等交人事專員驗看確認,并將證書復印件留存。培訓費用須經人事主管審核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外派中長期培訓的,參加培訓的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書》,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約定服務期等。
第八十七條 《員工培訓檔案》由人事專員負責建立、健全和保管,并允許個人和上級領導查閱,對其余人員實行保密。
第八章 薪酬與福利
第九章 績效考核
第八十八條 通過績效管理使員工明確公司戰略、經營目標和工作職責,不斷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通過績效考核增進溝通,進行價值和業績評價,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同的改善和進步。
第八十九條 績效管理的考核結果主要用于員工培訓開發、工作改進、薪酬管理、職務調整等。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由人事專員統一存檔備查。
第九十條 績效考核原則
1、客觀性:考核中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
2、公平性:對于相同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3、公開性:員工有權查詢自己的詳細考核結果。
4、保密性:績效考核的全過程不得對外泄漏;考核結果只對考核負責人、被考核人、人事專員、辦公室主任、總經理等人員公開;考核結果及考核文件交由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存檔;任何人不得將考核結果告訴無關人員,否則追究其相關責任。
5、堅持責任、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果與員工收入緊密掛鉤的原則。
6、績效溝通和業績改進原則:績效考核是一個手段而非最終目的,考核人將通過不斷溝通幫助考核對象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找到改進的方法,從而使部門和員工達成更高的業績水平。
7、績效審核原則:經過直接上級和員工的溝通,經雙方確認后,由上一級主管進行二級審核,總經理簽字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九十一條 考核責任人
員工的直接考核人為該員工的直接上級;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核責任人。考核結束時,考核責任人應與該員工進行必要的績效面談溝通,(必要時)形成書面材料,交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存檔。
第九十二條 考核時間與組織者
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半年度考核和年終考核,分別在7月初和次年月初進行;各部門負責人(經理)負責所屬員工試用期屆滿的試用期考核和員工日常考核。正常情況下,員工的半年度考核和年終考核期限為2個星期,其后開展有必要的績效面談與溝通。
第九十三條 考核紀律
考核工作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考核責任人對考核工作不負責或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本人績效的)扣分處理。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弄虛作假者,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將給予(本人績效的)扣分處理。
第九十四條 考核仲裁
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小組,總經理任組長。若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持有異議時,可在績效面談結束之后的2日內向考核小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考核小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請后,在3天內組織考核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九十五條 試用期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負責人考核,人事專員進行跟蹤。員工試用期間,試用部門應對試用員工的個性品質、心理素質、工作表現、專業知識和能力潛力等進行全面考核和綜合評價;試用期滿,經試用部門負責人/主管考核,人事專員審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錄用。如果員工就試用期考核評價結果有爭議時,試用部門負責人/主管有責任舉證“不符合錄用”之條件。
第九十六條 日常考核:
1、各級主管/負責人對所屬員工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就其操行、學識、經驗、能力、主動性、責任心、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等,隨時作客觀公正評價。日常考核的結果將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調動降職、年終考核及績效獎金分配等的重要參考依據;有特殊功過的,可隨時報請獎懲。如果員工對日常考核的評評結果有異議,可以與主管/負責人或人事主管/專員進行溝通,甚至可以按程序申請仲裁。
2、一般情況下,日常考核每三個月考核一次,其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各部門負責人結合部門工作實際自行擬訂;人事專員必要時將員工日常考核的德、能、勤、績各方面情況隨時歸入員工檔案。
第九十七條 半年度考核:
公司注重團隊的力量,通過考核引導團隊的價值取向。公司的半年度考核是針對部門業績/績效的考核。在每年的7月初,以總經理為組長的考核小組根據上半年度各部門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對每個部門的工作、管理、協作等進行全面的評估評價。以培養和發揚員工的團隊協作精神,使每個員工的工作目標致力于部門的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致力于完成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九十八條 年度考核
每年年終(一般在次度月初),公司將對所有員工進行公正、公開、全面的年度績效考核評價。在年終考核時,直接上級為所屬員工的考核責任人;考核結束時,考核責任人應與該員工進行必要的績效面談與溝通,對員工一年來的工作表現作出具體的評價,并討論下一年度的工作指導和績效目標。
第九十九條 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與等級
1、員工年度績效考核將被鑒定為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需改進五個等級;
2、年度考核的結果直接與年終績效獎金掛鉤;在部門績效獎金總額不變的前提下,實行部門內部績效獎金再分配;
3、年度考核的內容,包括職責履行、工作業績、工作認知、能力技巧、工作態度等,具體標準、辦法由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以及適時調整。
第100條 考核結果
由于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將被用于影響員工當年的薪酬福利、年終獎金收入與職務晉升機會。凡被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級者將失去加薪、晉升和評獎機會,并將被要求參加崗位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若經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后仍被評為“需改進”者將有可能被公司辭退或要求下崗。當該年度考核績效低下者,將有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101條 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不得列入優秀:
(1)曾受警告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五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一天(含)以上者。
(4)請假累計超過十天者;
(5)培訓必修課程,有未經請假曠課二次(含)以上者。
第102條 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等級不得列入良好:
(1)曾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達八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二天(含)以上者;
(4)培訓必修課程中,經考試測驗有一科(次)不及格者。
3、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的考績等級不得列入稱職及以上等級:
(1)曾受記大過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十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三天(含)以上者。
4、 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年終考績:
(1)正式錄用未滿一個月者;
(2)留職停薪尚未復職者;
(3)特聘人員或協議約定不接受考核者。
第103條 綜合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主管/專員依據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實施辦法。
第九章 勞動合同與員工檔案
◇勞動合同
第104條 為保障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調整勞動關系,共謀企業發展。新進員工在試用期轉正后,由人事專員代表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旦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遵守、履行。
第105條 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簽訂勞動合同后人事專員應在合同鑒定完成三個工作日內將一份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送交員工本人保管。員工需在《勞動合同簽收單》上確認。簽訂勞動合同必要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確認書》(員工已詳細閱讀已頒布實施的公司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并同意按照公司規定履行義務)。
第106條 一般情況下,公司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為2年。特殊情況下勞動合同的勞動期限可以調整為1--5年,最短的勞動合同期限不能少于1年。
第107條 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和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等其他約定內容。
第108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不存在任何附帶條件。由于公司經營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任何一方無權強迫另一方與之續訂勞動合同。公司實行勞動合同期滿預報制度。
第109條 公司和員工雙方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人事專員在勞動合同期滿提前30日發出《續訂勞動合同征求意見書》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員工應在10日內答復,10日內不予回復的,原勞動合同到期按終止勞動合同辦理;雙方同意續訂的,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前后15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第110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一方因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對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公司對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情形其定義和解釋規定如下:
1、解聘: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不再續簽的;
2、辭職:員工主動(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脫離現任崗位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
3、辭退:公司主動(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辭退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自動離職:員工連續無故曠工7天以上的或員工在未辦妥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致使因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5、開除:開除是指員工因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開除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111條 勞動爭議(勞動糾紛或勞資糾紛)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即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實現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產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及時向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處理。
◇員工檔案
第112條 公司人事專員負責員工檔案的建立、整理、保存等管理工作。員工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嚴格管理,確保保密。查閱、借閱員工檔案應經人事主管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只能查、借閱下級人員的檔案),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都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113條 員工檔案包括該員工進入公司后的有關招聘錄用、勞動合同、任職情況、培訓情況、薪資調整、學歷、職稱變化、歷年考核、獎懲狀況等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影本備查材料。 建立員工檔案旨在方便內部使用,員工離職后,應將離職有關手續及《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等歸入員工檔案并封存保管。
第114條 員工所在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事專員歸檔保管。 員工如有個人資料發生變更,包括其居住地址、通信聯系方式、緊急聯絡人、婚姻狀況、出生子女情況、學歷資格變化等,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人事專員進行變更,并提供相關資料歸入員工檔案。
第115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保證所建檔案的完整、清潔,對所建檔案及時編號,保護檔案安全,不得擅自轉移、分散和銷毀,并不斷研究和改進管理方法,逐步實現檔案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露檔案內容。
第116條 凡需要公司開具的有關人事證明(工作證明、收入證明等),員工必須事先經人事主管/專員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公司有權決定是否出具證明。
第117條 員工檔案應包括內容:
(1)應聘人員登記表和員工求職資料;
(2)人事資料登記表及免冠彩色近照;
(3)居民身份證、學歷(資歷、資格)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其它能證明本人工作經歷和成績的證明;
(5)待業證、失業證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和資料;
(7)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和錄用通知單;
(8)試用同意書、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員工轉正申請表;
(9)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材料;
(10)公司對員工本人的獎勵、處罰、任免情況材料;
(11)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12)《員工培訓檔案》;
(13)績效考核及薪資調整;
(14)有關離職手續及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15)其他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第十章 附則
第118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總經理簽發實施,修訂時亦同。
第119條 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辦法予以補充。
第120條 本管理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組織宣傳貫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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