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證券交易協議書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證券交易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證券交易協議書1
第一條為明確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交易(以下簡稱“協議回購”)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維護回購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交易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登記結算機構的業務規則等相關規定,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協議回購的參與者(以下簡稱“參與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所稱協議回購、資金融入方和資金融出方(以下統稱“回購雙方”)以及協議回購的交易要素等均按《暫行辦法》定義。資金融入方為出質方,資金融出方為質權方。
第三條回購雙方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與協議回購,認可并自愿遵守深交所和登記結算機構的相關規定,接受深交所和登記結算機構的自律監管。
第四條回購雙方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申報,交易系統確認后生成的成交數據是回購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回購雙方應當認可并遵守相關約定,確保相關賬戶的資金或質押券在結算時足額。
交易系統根據深交所業務規則對符合形式要求的協議回購相關申報進行確認,不對申報的內容進行審查。
第五條回購雙方可以就協議回購相關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回購雙方同意,補充協議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登記結算機構的相關規定,且不得與主協議和回購雙方申報的交易要素相沖突。補充協議的內容由回購雙方自行遵照執行。
第六條投資者參與協議回購交易應當確保符合《暫行辦法》規定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
參與者應當根據深交所規定的條件及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協議回購,并自行承擔風險。
第七條資金融入方的權利主要包括:
(一)按約定獲得債券出質融入的資金款項;
(二)在到期結算日,按約定解除出質債券的質押登記;
(三)在資金融出方違約時按照規定或者約定收取違約金;
(四)其他深交所、登記結算機構規定或者回購雙方約定的權利。
第八條資金融入方的義務主要包括:
(一)按照規定和約定,及時發送內容完整的申報及結算指令;
(二)在首次結算日,按約定的券種和數量出質債券;
(三)在到期結算日,按約定支付資金款項;
(四)在違約時按照規定或者約定支付違約金;
(五)其他深交所、登記結算機構規定或者回購雙方約定的義務。
第九條資金融出方的權利主要包括:
(一)按約定的券種、數量取得債券質權;
(二)在回購期間擁有債券質權;
(三)在到期結算日,按約定獲得資金款項及利息;
(四)在資金融入方違約時按照規定或者約定收取違約金;
(五)其他深交所、登記結算機構規定或者回購雙方約定的權利。
第十條資金融出方的義務主要包括:
(一)按照規定和約定,及時發送內容完整的申報及結算指令;
(二)在首次結算日足額融出資金款項;
(三)在到期結算日將質押債券解除質押;
(四)在違約時按照規定或者協議約定支付違約金;
(五)其他深交所、登記結算機構規定或者回購雙方約定的義務。
第十一條回購雙方進行協議回購申報的期限不得超過365天,且不得超過質押券的存續期間。
第十二條協議回購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質押券的面值總額。購回交易金額可以為零,表示只解除質押,資金通過場外方式往來。
第十三條協議回購的質押券、百元資金年收益、回購期限、成交金額等由回購雙方自主協商確定。回購雙方應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登記結算機構業務規則的規定,合理商定協議回購交易要素的具體內容,不得存在誤導、欺詐、市場操縱或利益輸送行為。
第十四條債券在設定質押登記期間,回購雙方就質押券孳息及附屬權利作出以下約定:
(一)質押債券發生付息、分期償還、提前贖回、到期兌付等情形的,相關資金作為質押財產,待債券解除質押登記后方可提取,同一筆回購發生部分購回的.,該部分質押券解除質押正常辦理,其孳息應當待該筆回購全部質押債券完成購回交易時解除質押;
(二)質押券含回售條款的,資金融入方不得行使回售權利;可轉債、可交換債等質押期間,資金融入方不得行使轉股、換股權利;
(三)資金融入方可作為債券持有人享有出席債券持有人大會、提案、表決、追索等權利。
第十五條回購雙方任何一方沒有履行協議回購約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協議回購首次結算日,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資金融出方未提交結算指令或資金不足,資金融出方違約;資金融入方未提交結算指令或質押券不足的,資金融入方違約。資金融出方資金不足且資金融入方質押券不足的,雙方均違約。
(二)協議回購到期結算日,資金融入方在規定時間未進行到期確認申報,或未提交結算指令,或資金不足的,資金融入方違約。資金融出方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到期確認申報,或未提交結算指令,將質押債券解除質押的,資金融出方違約。
(三)協議回購提前終止,資金融入方未按規定或約定進行回購到期確認申報,或未提交結算指令,或資金不足的,資金融入方違約。資金融出方未按規定或約定進行回購到期確認申報,或未提交結算指令,將質押債券解除質押的,資金融出方違約。
第十六條回購雙方中任何一方發生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回購協議,也有權終止回購協議,并可要求違約方根據《暫行辦法》、本協議、成交數據以及補充協議等,采取收取補息、罰息等方式進行賠償。
第十七條回購雙方中任何一方發生違約,守約方可按以下方式向違約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包括但不限于補息、罰息等方式:
(一)協議回購首次結算日,回購一方違約的,違約方自首次結算日起(含)3個工作日內,按照回購利率以成交金額為基數向對方支付一天罰息。雙方均存在違約行為的,可以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協議回購到期結算日(或約定的回購提前終止日),資金融入方違約的,資金融入方按照回購資金延遲到賬天數,以回購利率向逆回購方補息并按照日利率萬分之二向資金融出方支付罰息。資金融出方違約的,資金融出方從到期結算日(或約定的回購提前終止日)次日起,按照日利率萬分之二向資金融入方支付罰息。補息與罰息以協議回購的成交金額為基數。
回購雙方可以在補充協議中對違約金的金額、計算方式等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協議回購存續期間發生異常情況的,回購雙方同意采取提前終止方式對異常情況進行處理。回購雙方不同意提前終止的,經協商一致,也可以采取繼續履行或者其他深交所認可的處理方式。
第十九條回購雙方同意協議回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及相關規定,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解釋。
第二十條因協議回購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回購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回購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進行仲裁。回購雙方對爭議解決方式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為開放式協議,由參與者簽署后在各簽署人之間生效。參與者為證券投資基金、銀行理財等資產管理或理財產品的,由管理人代為簽署,其管理的產品在參與協議回購時,視同認可并遵循本協議。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經簽訂,簽署人不得變更。質押式協議回購存在尚未了結事宜的,不得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一份由簽署人留存,另一份報送深交所(地址:)。簽署方為證券公司經紀業務客戶的,所在證券公司還應留存一份備查。
簽署地: 深圳參與者:
單位公章(適用法人機構):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證券交易協議書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為規范中小企業板塊公司的證券上市行為,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和《證券交易所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根據相關規定,甲方將對乙方提交的所有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查。經過認真審核后,如果符合上市條件,甲方將批準其證券上市。
本協議所稱證券包括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種。
第三條乙方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明確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隨時進行的任何修訂的上市規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并承擔繳納所有到期的上市費用。
第四條乙方同意以下有關涉及終止上市的安排,承諾將其載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將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
(二)若對上述內容進行修改,乙方所有流通股股東必須以超過三分之二的表決權同意方可通過修改。
第五條乙方承諾在其股票上市后六個月內,與具備從事股份轉讓代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簽訂《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雙方約定一旦乙方股票終止上市,該證券公司將立即成為其股份轉讓的主辦券商。上述協議于乙方股票終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乙方保證在其股票上市后的六個月內制定并實施內部審計制度,以監督、核查公司的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第七條乙方應當遵守適用于其業務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制定的相關規則、辦法和通知等規定。此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條中的規則。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在上市前和上市后所作出的各項承諾,這些承諾將作為本協議不可分離的一部分。
第八條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的規定,對乙方實施日常監管。
第九條乙方應當向甲方交納上市費。上市費分為上市初費和上市月費。
股票上市初費為40,000元。上市月費的收取以總股本為收費依據,總股本不超過6,000萬的,每月交納600元;超過6,000萬的,每增加1,200萬,月費增加12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
可轉債上市初費根據可轉債總額的0.01%進行繳納,最高不超過30,000元。上市月費根據可轉債總額收費,當可轉債總額不超過1億元時,每月交納500元;當可轉債總額超過1億元時,每增加2,000萬元,月費增加100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其他衍生品種的收費標準由甲方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后予以實施。
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第十條上市初費應當在股票上市之前的三個工作日內繳納。上市月費是指自股票上市之后第二個月開始至終止上市當月結束,需在每個月的五日之前繳納,當然也可以選擇按季度或年度提前預繳。若逾期未交納上市費用,甲方將按照應交金額的`0.03%每日收取滯納金。
第十一條乙方證券暫停上市后恢復上市,不再交納上市初費;乙方證券被終止上市后,已經交納的上市費不予返還。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在發生任何公司行為或其他事件導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四條與本協議有關或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糾紛,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或者糾紛發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署生效之日起。雙方可通過書面方式對本協議進行修訂和增補,經雙方簽署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將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證券交易協議書3
甲方姓名(名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機構戶開戶代辦人姓名:_________
機構戶開戶代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上海a股帳號:_________
上海b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a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b股帳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乙方進行網上證券委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
第二條 網上證券委托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經營場地之外,利用計算機通過登錄互聯網,通過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統下達證券委托指令,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獲得成交回報信息;甲方還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本人的資金及股票余額、明細,修改本人的通訊密碼及交易密碼,并可以獲得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實時股票行情等公開信息及乙方提供的相關參考信息。
第三條 甲方已認真閱讀并理解乙方的《網上證券委托風險揭示書》,甲方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委托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并明確承擔全部所示風險。
第四條 甲方承諾單獨使用乙方提供的網上證券委托交易交易系統,不利用該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并從中收取費用。
第五條 甲方應具備網上證券委托所必須的設備以及登錄互聯網的能力。甲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所須的軟件必須是由乙方提供的或是從乙方指定的網站下載的。
第六條 甲方必須親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處簽署本協議并辦理網上證券委托開戶手續。甲方保證所填寫的開戶資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均屬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對所提供資料形成的后果負責。
第七條 甲方辦理網上委托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定并掌握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的保密,并建議甲方定期更換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數據有關的密碼。凡是通過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操作,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交易結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 甲方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有效營業時間內下達交易委托指令。如因甲方下達交易委托指令時超過交易所規定的營業時間,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應放棄提出異議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乙方按甲方預留的聯系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對帳單。甲方聯系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與乙方聯系。
第十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證券實時行情及相關的證券信息參考資料。乙方應明確標識行情的發布時間或滯后時間,并說明信息來源。甲方應對行情信息及證券信息進行核實,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擴散。
第十一條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計算機網絡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并且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托管業務。
第十二條 為了控制風險,乙方設定網上委托的單筆委托限額為_________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額為_________元。甲方超過該委托限制的委托均認為無效。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電話委托等其他委托交易方式,以便在網絡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證券交易方式暫時失效等情況下替代使用。
第十四條 乙方免費維護客戶端系統軟件,乙方保證營業部端通訊接口的暢通,保證客戶委托數據的正常發送、回報及清算的正常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的上海帳戶必須在乙方辦理指定交易。
第十六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交易資料、委托內容及密碼負有保密義務。除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開戶資料及委托內容。乙方未經甲方明確同意而泄露甲方的委托內容和開戶資料,致使甲方蒙受經濟上的損失時,甲方的索償權僅限于真實損失范圍之內。
第十七條 甲方的`網上證券委托內容以乙方電腦記錄資料為準。甲方對其委托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對因通訊、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統無法接受甲方指令,從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由于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經簽署,甲方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對本協議的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簽署后,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幾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十二條 甲方一切涉及本協議對所屬帳戶下的證券、資金及其他利益或權益的爭議,乙方均按國家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及證券管理機關的法規、裁決或有關指令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 乙方具有本協議的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雙方的證券代理買賣委托關系終止或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或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交易協議書4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
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托代理關系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賬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賬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賬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托,成交及賬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并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托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柜臺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柜臺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并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賬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柜臺,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需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后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代理關系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后,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托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托書,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托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因他人偽造,變造資金賬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賬戶卡,身份證,資金賬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賬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證券賬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鑒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賬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賬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柜臺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傭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托憑證是指其柜臺委托所填寫的單據,非柜臺委托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發布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為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證券交易協議書5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后達成協議,就甲方開通證券交易業務并委托乙方代理進行證券交易等事項進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具體包括通過乙方提供的多種接入方式如線上平臺、手機APP等進行證券委托交易等業務。
第一條甲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所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承諾為開通_________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并對其所提供資料所引起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上海股東代碼卡/深圳證券賬戶及其復印件。
第三條甲方同意按照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標準的方式繳納相關的交易費用。
第四條甲方在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將根據本協議中填寫的上海股東代碼確定甲方指定交易的賬戶。同時,雙方一致同意并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協議書》的內容。
第五條甲方在使用互聯網時,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對于因違反上述規定所引起的任何經濟和法律后果,甲方將承擔完全責任。
第六條甲方要認真保管和保密股東代碼、資金賬號、網上委托證書、證書密碼以及交易密碼。只有甲方本人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和其他相關數據信息進行的交易,才被視為有效交易。所有基于密碼和其他電子信息進行的委托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都是該交易的有效憑證。甲方必須承擔因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后果。
第七條當甲方通過乙方所提供的不同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托時,甲方有責任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同時,甲方的委托記錄以乙方電腦系統中的記錄為準,甲方需對其委托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甲方在開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將為甲方從事下列委托事項
1、接受并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乙方負責完成與每次有效的委托買賣交易相關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工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帳戶中有效證券的托管和轉托管事宜;
5、我們將以適當的方式為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賬以及其他與證券交易相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帳戶。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數據,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帳戶對應的儲蓄卡帳戶。
第十一條乙方鄭重承諾:將嚴格保守甲方的開戶資料和委托事項的秘密,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其機密性。然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的要求,乙方可能需要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交易記錄等信息,此類情況不受本承諾限制。為保護甲方的權益和遵守適用法律,乙方將與相關機構合作并按照法律程序提供所需信息。
第十二條如果甲方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了指定交易,甲方在重新向乙方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前,必須先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手續。對于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手續不恰當而對乙方造成的正常交易受損,乙方和________銀行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默認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甲方保證其提供的用于接駁銀行的電腦系統具備安全可靠的性能,對于因甲方電腦系統出現故障、受到病毒感染或遭受非法入侵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相關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若遺失儲蓄卡及對應的活期儲蓄存折,應按照中國銀行的規定辦理掛失手續;若股東代碼卡遺失,還需向證券登記公司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在掛失手續生效前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中國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記錄和交易資料。
第十七條由于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和__XYZ__銀行概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報,但委托在有效期內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銀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由于政策重大變革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除甲方自行承擔外,乙方和其他銀行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由于無法預測和控制的因素、意外事件以及其他突發原因,導致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信故障、停電以及其他突發事故可能給甲方帶來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和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咨詢服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甲方通過乙方進行的任何證券投資所產生的風險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或由于系統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買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對甲方托管在乙方證券的留置權。甲方在經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銀行通知履行義務或予以賠償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有權處置與甲方債務相當的證券和資金。當甲方的全部證券和資金不足以抵償其債務時,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保留追索權。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本協議中享有修改和解釋條款的權利。若需要補充或修改協議條款,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通知后的30天內到原開戶點辦理相應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為甲方接受新內容,并將通知中的內容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的修改一經公布即為有效,無須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雙方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公正調解解決。協商、調解未果,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仲裁。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在甲方辦理_________銷戶手續后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證券交易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______________》,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托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網上委托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于互聯網是開放性的公眾網絡,網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于互聯網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泄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聯網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互聯網服務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托或委托失敗
5、投資者在申請開通網上交易過程中,應充分了解網上交易的具體細節,包括幾個過程,如客戶的計算機配置問題,電信線路問題,以及服務器的響應問題等,對網上交易的`交易過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損失
6、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托失敗或委托失誤
7、由于網絡故障,導致投資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確送達或完成的風險。通過網上證券交易系統進行證券交易時,投資者電腦界面已顯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務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從而存在投資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損失不能停止的風險或投資者電腦界面對其委托未顯示成功,于是投資者再次發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務器已收到投資者兩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進行了交易,使投資者由此而產生重復買賣的風險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有可能出現錯誤,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錯誤信息的風險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資者不能及時進行交易的風險
10、投資者對開通網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責、權、利應有充分的認識,尤其對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應及時進行彌補,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發生損失。當出現上述情況,客戶可以隨時與開戶營業部或我公司聯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盡量減少交易損失。
第二章網上委托
第二條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托"是指乙方通過互聯網,向甲方提供用于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準開展網上委托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甲方可以通過網上委托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甲方為進行網上委托所使用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點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復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托的申請,乙方應于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托。
第七條甲方開戶以及互聯網交易功能確認后,乙方為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托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第九條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托管服務。
第十條甲方通過網上委托的單筆委托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有權暫時凍結甲方的網上委托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的網上委托被凍結后,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二條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托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信息參考資料。
第十三條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托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并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四條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采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關系終止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證券交易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第一條為了規范中小企業板塊公司證券的上市行為,根據我國現行《公司法》、《證券法》以及《證券交易所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根據相關規定,甲方將對乙方提交的所有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全面審查,并在認定符合上市條件的情況下,接受其證券上市。
本協議所稱證券包括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種。
第三條乙方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明確并同意遵守甲方隨時修訂的任何上市規則,包括但不限于《華盛頓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華盛頓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規則》、《華盛頓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并支付任何到期的上市費用。
第四條乙方同意以下關于終止上市的安排,并承諾將其寫入公司章程并嚴格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將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
(二)乙方股東大會如對上述內容作出修改,應當得到乙方所有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五條乙方保證在其股票上市后的六個月內與擁有從事代理股份轉讓主辦券商資格的證券公司簽訂《委托代理股份轉讓協議》,約定一旦乙方股票終止上市,該證券公司即成為其委托股份轉讓的主辦券商。上述協議自乙方股票終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乙方在其股票上市后的六個月內,將積極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并嚴格監督和核查公司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財務狀況。
第七條乙方應當遵守適用于其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相關的規定、辦法和通知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條所提及的規則。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上市前和上市后所做出的各類承諾,均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應予以遵守。
第八條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則,甲方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管工作。
第九條乙方應當向甲方交納上市費。上市費分為上市初費和上市月費。
股票在首次上市時需要支付30,000元的上市費用。而每個月的上市費用則根據公司的總股本收取。當公司的總股本不超過5,000萬時,每個月需要支付500元的費用;而當總股本超過5,000萬時,每增加1,000萬,月費就會增加100元,但最高不超過2,500元。
可轉換債券上市初費按可轉換債券總額的0.01%繳納,最高不超過30,000元。上市月費的收取以可轉換債券總額為收費依據,可轉換債券總額不超過1億元的,每月交納500元;超過1億元的,每增加2,000萬元,月費增加100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其他衍生品種的收費標準由甲方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后予以實施。
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第十條上市初費應在上市當天前三個工作日內交納。上市月費自上市后的第二個月開始收取,持續至終止上市當月結束,需于每月五日之前交納,也可選擇提前按季度或年度進行預交。若未按時交納上市費用,甲方每日將收取滯納金,金額為應交納金額的'0.03%。
第十一條乙方證券暫停上市后恢復上市,不再交納上市初費;乙方證券被終止上市后,已經交納的上市費不予返還。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以適當的方式及時通知甲方任何可能導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條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四條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和糾紛應盡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或糾紛在發生后三十天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都可以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效力。雙方可以透過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和補充,經過雙方簽署并蓋章的相關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將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證券交易協議書8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托代理關系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戶。
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戶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托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柜臺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柜臺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并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柜臺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需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后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后,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托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托書,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托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五條
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鑒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柜臺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傭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的委托憑證是指其柜臺委托所填寫的單據、非柜臺委托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辦理自助委托協議書(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
證券交易協議書9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根據中國證券法、中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方面的規定。
甲乙雙方就交易所的交易規則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擁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并未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也未受到任何投資限制或禁止。
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在其與乙方建立委托代理關系的期間,鄭重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為真實、有效、合法的。
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乙方確認已向甲方提供《風險提示書》,并確信甲方已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其內容。甲方明確認知并愿意自行承擔在證券市場投資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充分閱讀并理解本協議的所有條款,特別是關于乙方免責的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甲方在提供前述資料時,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在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包括查詢成交情況、帳戶資金變化和證券變化的信息。根據甲方的要求,我將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請在委托下達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查詢委托結果。甲方若對結果有任何異議,應當在查詢當天書面向乙方提出質詢。
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對查詢結果進行書面質詢或未就有異議的查詢結果進行書面溝通,將被視為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乙方應當在甲方提取資金時,除非另行約定或甲方另行指示,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柜臺存取資金。
甲方可以選擇其他方式進行資金存取,但在辦理相關手續時需要遵循乙方的要求。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柜臺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并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帳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在無法使用第十三條第二款所列舉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時,應當親自前往乙方柜臺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的重要資料發生變更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根據乙方的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乙方存在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或其他違約情況,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自行決定是否撤銷其對乙方的資金賬戶。
證券合同: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需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收到乙方通知撤銷委托代理關系后,應及時前往乙方處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關系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條一經甲方開設資金賬戶,即可向授權代理人授權代辦證券交易委托和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托書,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托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當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發生授權事項變更或中止授權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照相關程序辦理手續。在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前,乙方仍需依照原有授權委托書的規定執行任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因他人偽造,變造資金帳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賬戶卡、身份證和資金賬戶卡時,應立即向乙方辦理掛失手續。在掛失生效之前產生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所遭受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中規定的情況下,應立即采取適當措施以防止甲方可能遭受進一步損失的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鑒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帳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帳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柜臺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根據適用的法律法規以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對于服務提供傭金收取,并代為扣繳甲方相關稅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托憑證是指其柜臺委托所填寫的單據,非柜臺委托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有責任按照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妥善保存甲方委托憑證及其他相關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生效后,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進行修訂,修訂后的內容和條款將適用于本協議。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仍然有效。
證券合同: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
第四十三條根據法律法規和登記公司的規定,若本協議需要修改或增補內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合同簽訂地點進行公告。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七天內未提出異議,則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第四十四條除非在本協議中另有約定,所指的通知方式可以是書面送達或公告通知。
根據我方發布的公告內容,在指定媒體刊登或在乙方經營場所張貼的當日起兩個月內視為送達有效。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證券交易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證券帳號: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股票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托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托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于互聯網是開放性的公眾網絡,網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于互聯網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泄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聯網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互聯網服務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托或委托失敗;
5.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托失敗或委托失誤;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
第二章 網上委托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托”是指乙方通過互聯網,向甲方提供用于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準開展網上委托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 甲方可以通過網上委托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 甲方為進行網上委托所使用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復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托的申請,乙方應于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托。
第七條 甲方開戶以及互聯網交易功能確認后,乙方為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 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托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托前,開通柜臺委托、電話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當網絡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委托被凍結時,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達委托。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托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網上委托的單筆委托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凍結甲方的.網上委托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的網上委托被凍結后,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托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信息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托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并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采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托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關系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交易協議書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申請其發行的債券在甲方上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甲方業務規則等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以及甲方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提交的債券上市申請進行審核,認為符合上市條件的,同意乙方債券在甲方上市。
本協議中上市債券的基本情況如下:
債券名稱:
簡稱:
代碼:
信用評級:
擔保人(如有):
債券面額:
期限:
利率:
發行價格:
發行總量:
交易平臺:
募集資金數額:
主管機關批準文號:
第二條 乙方承諾按照債券有關募集文件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
第三條 甲方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發行上市的.債券實施監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監管。
第四條 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承諾并保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上市費用及其標準,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應當按照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上市費用,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第六條 乙方應當于上市前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披露上市公告書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條 乙方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其他報告為臨時報告。
第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披露的信息進行形式審核,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當及時將債券評級機構對債券信用等級的評定情況以及債券信用跟蹤評級的變動情況報告甲方。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聘請董事會秘書或者相應專職人員一名,負責與甲方聯系,并負責信息披露工作。董事會秘書或者專職人員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四條 與本協議有關或者因本執行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糾紛,甲乙雙方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發生日之后的三十日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修改或者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有關本協議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文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深圳證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證券交易協議書12
甲方:深圳證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第一條為了規范中小企業板塊公司證券上市行為,根據我國現行的《公司法》、《證券法》以及《證券交易所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根據相關規定,乙方提交的所有上市申請文件將由甲方進行審核。一經發現符合上市條件,甲方將批準其證券上市。
本協議所稱證券包括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種。
第三條乙方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時修訂的所有上市規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并按時支付任何到期的上市費用。
第四條乙方同意以下有關終止上市的安排,并承諾將其寫入公司章程并嚴格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將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
(二)乙方股東大會如對上述內容作出修改,應當得到乙方所有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五條乙方承諾在其股票上市后六個月內,與具有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簽訂《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約定一旦乙方股票終止上市,該證券公司立即成為其代辦股份轉讓的主辦券商。上述協議于乙方終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乙方承諾在其股票上市后六個月內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監督、核查公司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第七條乙方應當遵守對其適用的任何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有關規則、辦法和通知等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條中的規則。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時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種承諾,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應當遵守。
第八條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的'規定,對乙方實施日常監管。
第九條乙方應當向甲方交納上市費。上市費分為上市初費和上市月費。
股票上市初費為______萬元。上市月費的收取以公司注冊資本為標準,注冊資本不超過______億元的,每月交納______元;超過______億元的,每增加______億元,月費增加______元,最高不超過______元。
可轉換債券上市初費按可轉換債券總額的_____%繳納,最高不超過__________元。上市月費的收取以可轉換債券總額為收費依據,可轉換債券總額不超過_____億元的,每月交納_____元;超過_____億元的,每增加__________萬元,月費增加_____元,最高不超過__________元。
其他衍生品種的收費標準由甲方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后予以實施。
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第十條上市初費應當在上市日前三個工作日交納。上市月費自上市后第二個月至終止上市的當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納,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預交。逾期交納上市費用,甲方每日按應交納金額的0.03%收取滯納金。
第十一條乙方證券暫停上市后重新上市,無需再次繳納上市初費;乙方證券被終止上市后,已繳納的上市費不可退還。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任何可能導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條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四條對于與本協議有關或因執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和糾紛,甲乙雙方同意在爭議發生之后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經過三十天的協商仍未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并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將被視為最終裁決,并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和補充,經過雙方簽字確認的有關本協議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證券交易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_________》,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托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托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于互聯網是開放性的公眾網絡,網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于互聯網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泄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聯網上存在惡意攻擊的可能性,互聯網服務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托或委托失敗;
5.投資者在申請開通網上交易過程中,應充分了解網上交易的具體細節,包括幾個過程,如客戶的計算機配置問題,電信線路問題,以及服務器的響應問題等,對網上交易的交易過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損失;
6.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托失敗或委托失誤;
7.由于網絡故障,導致投資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確送達或完成的風險。通過網上證券交易系統進行證券交易時,投資者電腦界面已顯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務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從而存在投資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損失不能停止的風險;或投資者電腦界面對其委托未顯示成功,于是投資者再次發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務器已收到投資者兩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進行了交易,使投資者由此而產生重復買賣的風險;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有可能出現錯誤,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錯誤信息的風險;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資者不能及時進行交易的風險;
10.投資者對開通網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責、權、利應有充分的認識,尤其對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應及時進行彌補,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當出現上述情況,客戶可以隨時與開戶營業部或我公司聯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盡量減少交易損失。
第二章 網上委托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托”是指乙方通過互聯網,向甲方提供用于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準開展網上委托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 甲方可以通過網上委托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 甲方為進行網上委托所使用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復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托的申請,乙方應于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托。
第七條 甲方開戶以及互聯網交易功能確認后,乙方為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 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托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托前,開通柜臺委托、電話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當網絡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委托被凍結時,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達委托。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托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網上委托的單筆委托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有權暫時凍結甲方的網上委托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的網上委托被凍結后,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托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信息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托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并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采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托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關系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協議書14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進口代理報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其辦理下述海運進口貨物的報關業務。
合同號:
發票號:
運編號:
提單號:
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代理甲方辦理約定貨物的報關、報驗; (2)甲方其他的特別授權:
2、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3、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4、甲方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內容一致(具體見報關單)。如委托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如不一致,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
6、甲方應在船抵港xx天前,將下列報關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并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與單貨一致:
(1)提單BILL OFLADING或者其他運輸單證OTHER SHIPPINC DOCUMENTS (2)商業發票INVOICE
(3)裝箱單PACKINC LIST
(4)進口貿易合同CONTRACT
(5)進口免稅表/許可證/手冊/證明(6)海關認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應在船抵港后,乙方報關前及時提交提貨單。 7、乙方應在船抵港xx天向甲方報告到貨信息,在海關開始接受報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報關資料后,即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
8、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上述款項延期送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每日9、費用
(1)代報關費:
(2)代報驗費:
上述費用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連同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匯至乙方帳戶,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違約金、船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另行結算。
10、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11、需要變更的事項,甲方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12、由于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如申報不實、單
證不全、遲延繳納費用、貨物屬于違禁物品等,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13、由于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僅對甲方的直接損失負賠償責任,但甲方事先聲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15、由于海關衛檢、動植檢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提貨延誤,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16、由于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后,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7、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一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xx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協議書名稱》,經友好協商,就在線委托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托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經過甲方仔細閱讀本章內容后,深刻意識到互聯網作為一個開放的公眾網絡,除了存在其他委托方式所具備的風險外,還存在以下風險:。
1.由于互聯網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在執行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問題,如中斷、停頓、延遲和數據錯誤等。
2.投資者密碼泄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聯網環境中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威脅,互聯網服務器可能會遭受故障和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影響,這可能導致行情信息以及其他證券數據出現錯誤或延遲的情況。
4.投資者在使用電腦設備和軟件系統進行交易時,可能會遇到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匹配的問題,導致無法成功下達委托或委托失敗。
5.投資者在申請開通網上交易時,需要對網上交易的相關細節充分了解。這些細節包括客戶計算機的配置要求、電信線路的穩定性以及服務器的響應能力等等。只有深入了解了這些細節,投資者才能對網上交易的過程有一個清晰明確的認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交易損失。
6.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托失敗或委托失誤;
7.由于網絡故障,可能會導致投資者在使用網上證券交易系統時無法正確發送或完成交易指令,從而帶來一些風險。例如,投資者可能在電腦界面上看到委托已成功,但券商服務器未收到委托指令,這將使投資者無法獲得利益或停止損失的機會,存在潛在風險。另外,如果投資者電腦界面上未顯示委托成功,可能會導致投資者再次發送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務器已經接收到之前的委托指令并進行了交易,這可能導致投資者出現重復買賣的風險。
8.投資者需要注意,行情信息和其他證券信息可能存在錯誤的風險,如果依賴錯誤的信息進行決策將會對其造成損失。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資者不能及時進行交易的風險;
10.投資者在開通網上交易之前,應充分了解相關的責任、權利和利益,并要特別關注那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補,以避免進一步損失的產生。
第二章 網上委托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托”是指乙方通過互聯網,向甲方提供用于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準開展網上委托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甲方可通過在線委托方式獲取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同服務。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復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托的申請,乙方應于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托。
第七條經過甲方開戶并確認互聯網交易功能后,乙方將向甲方提供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任何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賬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托都將被視為甲方本人辦理,由此產生的所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托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網上委托的單筆委托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時,若五次連續輸錯密碼,乙方有權臨時暫停甲方的網上委托交易權限。密碼輸錯次數的統計以乙方電腦記錄為準。一旦甲方的網上委托方式被暫停,甲方需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解凍申請。
第十三條甲方必須保密乙方網上委托系統所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信息,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其傳播或用作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甲方應獨自使用網上委托平臺,不得與他人分享賬戶。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該網上委托系統進行證券代理買賣業務,并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的規定,乙方有權以適當方式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乙方對于本協議第一條所列舉的網上委托系統風險所引發的甲方損失概不負責。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若出現以下任一情形,本協議將終止:
1、雙方達成一致,共同決定終止本協議;
2、雙方協商不成,通過合法途徑解除本協議;
3、一方違反本協議的內容,經另一方書面通知后,且在指定期限內未能解決該違約行為。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關系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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