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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辦法
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辦法1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招商引資、民營經濟、林業生產、奶牛生產、稅費征收、鄉鎮規劃建設、農村合作醫療、村村通工程、社會穩定、基層組織建設十項工作為重點。堅持客觀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實事求是地考核各鄉鎮的工作政績,為正確評價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據,真正形成以實績排座次、憑貢獻定獎懲、按發展論功過的良好機制,促進全縣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更快更好地發展。
二、考核內容
(一)單項考核
對今年10項重點工作實行單項考核、獎懲,單項考核均實行百分制。
1、招商引資
招商引資執行中共寧津縣委、寧津縣人民政府《關于招商引資和外經外貿工作的實施意見》確定的任務,完成進度以實際固定資產投入額為準。
對招商引資的考核,按照中共寧津縣委辦公室、寧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招商引資考核統計辦法》的通知精神進行考核。招商引資總投入額第一名的鄉鎮計100分,根據第一名的投入額計算出每萬元的分值,以此為標準,按照每個鄉鎮的投入額計算出各鄉鎮的得分。
2、民營經濟
對民營經濟的考核,按照中共寧津縣委辦公室、寧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民營經濟考核辦法》的通知精神進行,主要考核:①重點項目(指固定資產投入3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②工業園區新增企業的固定資產投入額(指投入額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③工業園區(包括專業市場)基礎設施建設;④新增規模企業(每新增一個規模企業抵頂一個固定資產投入200萬元的項目)。
考核時,各鄉鎮將重點項目、園區新增企業和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固定資產投入情況列出清單,報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組織民經局、統計局、招商辦、財政局、審計局、物價辦進行實地考核驗收,主要查看基礎設施建設現場、企業廠房、設備和帳簿。對新增設備的投入額,以票據為準(結合廠價咨詢);對基礎設施建設、企業廠房和新增舊設備進行評估作價。新增規模企業以縣統計局登記備案為準。
對老企業增上項目固定資產投入額按100%計;對新上項目固定資產投入額按130%計。
民營經濟總投入額第一名的鄉鎮計100分,根據第一名的投入額計算出每萬元的分值,以此為標準,按照每個鄉鎮的投入額計算出各鄉鎮的得分。
3、林業生產
(1)考核綠色通道工程(河道綠化)的投入額。綠色通道指七條主要公路(寧德路、寧吳路、寧東路、寧樂路、臨南路、寧長官路、寧相路)綠化帶的補植,其它縣鄉路、村村通公路兩側綠化帶新增植樹。
(2)考核速生豐產林(30畝以上的速生片林、農田林網)的投入額。速生豐產林指農田內栽植的速生片林。
對林業生產的考核,綠色通道工程按鄉鎮自然區域考核,速生豐產林按新增面積考核。鄉鎮將當年新增速生豐產林面積按村登記造冊,報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組織人員進行考核驗收。考核時,采取實地丈量面積、寬度、行距和株距的辦法進行。
綠色通道工程(河道綠化)和速生豐產林按55株折1畝。計分面積=植樹畝數—必須完成而未完成的畝數—死亡畝數×3,每畝按20xx元計投入額。投入額第一名的鄉鎮計100分,根據第一名的投入額計算出每萬元的分值,以此為標準,按照每個鄉鎮的投入額計算出各鄉鎮的得分。同時,對七條干線公路綠化帶的補植實行減分考核,按千米段抽查,每空缺1%減1分。
4、奶牛生產
奶牛生產考核當年新增固定資產和奶牛的投入額。
對奶牛生產的考核,采取動態考核的辦法。每季度鄉鎮將當年新增奶牛按村登記造冊,報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組織人員考核驗收。考核時,實地查看畜舍,清點實際存欄數量,存欄量以年終考核結果為準。按照固定資產投入和奶牛的價格(每頭奶牛按2萬元計)計算總投入額,投入額第一名的鄉鎮計100分,根據第一名的投入額計算出每萬元的分值,以此為標準,按照每個鄉鎮的投入額計算出各鄉鎮的得分。
5、稅費征收
按照中共寧津縣委辦公室、寧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考核獎懲辦法》的通知精神,農業稅、引黃水費、“兩工”以資代勞款按時上繳縣財政的計100分。農業稅每拖繳一天減1分;引黃水費每拖繳一天減1分;“兩工”以資代勞款每拖繳一天減1分;因此而發生的案件每出現一起越級到縣、市、省、進京上訪的,分別減2分、4分、6分、10分。
對稅費工作的考核。農業稅、引黃水費和“兩工”以資代勞款上繳以縣財政局登記為準;案件以農業局、局登記備案為準。
6、鄉鎮規劃建設
鄉鎮規劃建設重點考核規劃編制和落實情況,即“10片、7線、11點”和規劃建設兩個方面。
(1)規劃編制(60分)
①“10片”的規劃(25分)。除寧津鎮外,其他10個鄉鎮10月底前完成駐地建設總體規劃的計15分,完不成的不計分。完成駐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計10分,年底完不成的不計分。
②“11點”的規劃(5分)。11月底前每個鄉鎮完成1個小康示范村建設規劃的計5分,完不成的不計分。
③“7線”的規劃(30分)。7條干線公路指寧德路、寧吳路、寧東路、寧樂路、臨南路、寧長官路、寧相路。10月底前每個鄉鎮完成公路兩側100米內(含穿膛村)規劃的計30分,完不成的不計分。
以上三項規劃均以規劃圖紙為準(必須是縣級以上有設計資質的單位設計規劃)。
(2)規劃建設(40分)
鄉鎮駐地和涉路建筑,須按規劃審批,手續齊全,經正式設計并按圖紙施工,工業廠房建設標準為輕鋼屋面、墻體抹灰并按工業園標準粉刷涂料、現代造型,其它為二層以上樓房,符合上述要求的計40分。每發現一處無用地審批手續建筑的減2分,無設計方案審批手續的減2分,有手續不按設計施工建設的減2分,企業建傳統廠房、其它建平房的減10分。
7、農村合作醫療
(1)資金籌集(70分)
按照中共寧津縣委辦公室、寧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行專項考核》(寧辦發[20xx]36號)的通知精神,鄉鎮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業人口數要達到農業人口總數的50%(寧津鎮為80%),按照以上比例和規定標準(每人10元)籌資。籌資額按任務數和規定時限(截止9月10日18時)上繳縣財政的計70分。籌資額未按任務數上繳的,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減3分;籌資額未按規定時限上繳的,每拖繳一天(以縣財政局收款單據為準)減1分。
(2)資金管理(30分)
鄉鎮合作醫療設專用帳戶的計10分;有專人負責的計10分;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的計10分。以上三項達不到要求的不計分。
8、村村通工程
(1)路基加寬工程(50分)
按照中共寧津縣委、寧津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長官鎮、大柳鎮、時集鎮、劉營伍鄉、張大莊鄉于20xx年5月1日前完成路基加寬工程;寧津鎮、柴胡店鎮、杜集鎮、相衙鎮、大曹鎮、保店鎮于20xx年5月20日前完成路基加寬工程。按照以上規定時間,完成任務的鄉鎮計50分。
(2)橋涵管配套、養護管理、路容整理(50分)
①橋涵管配套。達到標準要求的計10分。每缺少一處配套工程或工程質量不合格(不符合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差)減1分。
②養護管理。達到標準要求的計10分。其中,建立養護管理機構、組建養護管理隊伍計3分;落實養護資金計3分;制定養護管理辦法、明確責任計1分;路政管理專人負責計2分;養護資料齊全計1分。養護管理機構不健全的減1分;養護隊伍不健全的減2分;養護資金按未到位資金比例減分;未制定養護辦法或責任制不落實的減1分;路政管理無專人負責的減2分;養護資料不齊全的減1分。
③路容整理。達到標準要求的計30分。其中,路肩寬度計9分;路肩整容計3分;綠化平臺計6分;邊坡計6分;邊溝計6分。不平整、不整齊、不整潔路段以累計長度減分,每200米(含200米以下)減1.5分。
9、社會穩定
對社會穩定工作實行減分制考核。年內無個體上訪、集體上訪、積案、群體性(10人以上)事件、惡性的事件發生的得100分,有發生的按規定標準減分。
(1)工作。每出現一起個體越級到縣、市、省、進京上訪的,分別減2分、5分、10分、20分;每出現一起集體越級(5人以上)到縣、市、省、進京上訪的,分別減5分、10分、20分、40分;每出現一起積案減10分。
(2)。每發生一起群體性(10人以上)事件,根據人數多少、情節輕重、社會影響程度和事件性質減20—50分。
(3)惡性的事件。農村基層干部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簡單、作風粗暴等原因而致人傷亡,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況減20—50分。
對社會穩定工作的考核,個體上訪、集體上訪和積案以局登記備案為準;以政法委提供情況為準;惡性的事件以政法委、農業局提供情況為準。
10、后進村整頓
每治理整頓好一個無班子村得20分;每治理整頓好一個后進村得10分。后進村、無班子村以組織部已掌握名單為準。整頓結束后,鄉鎮申請驗收,驗收標準另行制訂。參加縣委組織的農村干部培訓班,每缺勤1人次減1分。總分不超過100分。
(二)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實行千分制,其中經濟發展占700分,其它工作占300分。
1、經濟發展包括:①招商引資,②民營經濟,③林業生產,④奶牛生產,⑤高效農業(指當年新增冬暖大棚10個以上的片、除糧、棉、油、林以外經濟作物集中種植100畝以上的片和存欄肉牛100頭以上,良種豬1000頭以上,雞1萬只以上,羊100只以上的養殖大戶。折算標準見附表)。按總投入額計分,總投入額第一名的鄉鎮計700分,根據第一名的投入額計算出每萬元的分值,以此為標準,按照每個鄉鎮的投入額計算出各鄉鎮的得分。
2、其它工作包括:①稅費征收,②鄉鎮規劃建設,③農村合作醫療,④村村通工程,⑤社會穩定,⑥基層組織建設,⑦統計工作。計分方法是先計算出稅費征收、鄉鎮規劃建設、農村合作醫療、村村通工程、社會穩定、基層組織建設6項內容的合計得分后,再按(300÷第一名6項得分合計數×每鄉鎮6項得分合計數)計算各鄉鎮折合分數。統計工作實行減分,按照寧津縣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20xx年民營經濟發展計劃》任務指標,完成統計任務的鄉鎮不減分,每有一項完不成統計任務的減5分。主要經濟指標被市以上統計部門檢查驗收,每有一次不合格的減10分。
3、加減分
鄉鎮單項工作受縣委、縣政府通報表揚的加10-20分,通報批評的減10-20分,以縣委、縣政府正式文件為準。
4、“一票否決”
對①招商引資、②、③計劃生育、④農民負擔、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行“一票否決”制。
招商引資以實際考核為準(完不成年初下達任務的一票否決);以局提供情況為準;計劃生育以縣計生局提供情況為準;農民負擔以縣農業局提供情況為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縣政法委提供情況為準。
按照綜合考核得分和加減分情況,計算出各鄉鎮的最后得分,按得分多少排出鄉鎮的名次。每有一項“一票否決”,綜合考核向后推兩個位次。
三、獎懲政策
按照鄉鎮工作政績考核的結果,設立榮譽獎、物質獎、職務升遷、崗位調整、末位輪崗五種獎懲辦法。
1、榮譽獎。綜合考核前四名的鄉鎮授予“政績工作考核先進鄉鎮”榮譽稱號并頒發銅牌。第一名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記三等功。單項考核前三名的鄉鎮授予“××工作考核先進鄉鎮”榮譽稱號并頒發銅牌。黨委書記、鄉鎮長、分管的副書記(或副鄉鎮長)定為年度工作考核優秀等次。
2、物質獎。綜合考核前四名的鄉鎮發放獎金。第一名的鄉鎮黨委書記3萬元、鄉鎮長2萬元;第二名的鄉鎮黨委書記2萬元、鄉鎮長1萬元;第三名的鄉鎮黨委書記1萬元、鄉鎮長0.5萬元;第四名的鄉鎮黨委書記0.5萬元、鄉鎮長0.3萬元,同時各獎勵一級工資。對綜合考核后兩名的鄉鎮實行罰款,倒數第一名的鄉鎮罰款2萬元,倒數第二名的鄉鎮罰款1.5萬元,罰金由縣財政代扣。
單項考核前一、二、三名的鄉鎮頒發獎金,具體數額另行規定,黨委書記、鄉鎮長、分管的副職各獎勵一級工資。鄉鎮獲多個單項獎勵的,獎金不重復發放,一年內獎勵工資最多一級。對單項考核后兩名的鄉鎮實行罰款,倒數第一名的鄉鎮罰款1.5萬元,倒數第二名的鄉鎮罰款1萬元,罰款不重復。罰金由縣財政代扣。
3、職務升遷。綜合考核前四名的鄉鎮黨委書記,縣委優先向上級黨組織推薦為縣級干部人選,鄉鎮長優先提拔。
4、崗位調整。在縣直部門、鄉鎮干部調整時,按照中共寧津縣委《關于大力推進領導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試行意見》規定,原則上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政績“級次”與單位“檔次”對應調整。
5、末位輪崗。對鄉鎮工作政績考核最后一名,同時沒有完成縣委、縣政府分配任務的鄉鎮黨委書記,按照中共寧津縣委《關于大力推進領導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試行意見》精神,第一年亮黃牌,連續兩年處末位者,調出原鄉鎮,降職安排;最后一名鄉鎮的鄉鎮長一年內不予提拔。
6、“一票否決”政策:被一票否決的鄉鎮,取消各種獎勵資格。
四、組織領導
1、鄉鎮考核工作在縣政績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牽頭與縣直有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2、獎勵工資、記功由縣人事局辦理;職務升遷、崗位調整、末位輪崗由縣委組織部辦理;物質獎懲由縣財政局辦理。以上工作由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督辦。
3、年終考核結束后,考核結果經縣直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由縣政績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簽字,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閱,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最后,考核結果以縣委、縣政府文件公布。各責任單位按文件兌現各項政策。
五、考核工作紀律
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辦法2
長期以來,林業系統的固定資產投資基本上來源于國家財政預算單一渠道,投資項目主要是由林業部直接安排。這種管理體制,權力高度集中,政府不但行使行政管理權,還行使投資管理權,由于同時行使這兩種權力,造成互相干擾和經濟關系混亂。加上政府內部投資管理各個環節相互割裂,投資決策權一般歸計劃部門,而財政(財務)部門則通過稅收和上交利潤負責投資回收,從而造成投資決策與投資回收分離,權力和責任分離。其結果是建設單位吃國家的“大鍋飯”,千方百計爭投資,爭項目;而投資決策的主管部門同樣也吃國家的“大鍋飯”,只管投資決策,卻沒有回收增值的責任。近幾年,中央對傳統的投資體制進行了一些改革,如下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手續;把財政撥款改為銀行貸款,實行投資有償使用。在林業方面,集體林區木材市場開放后,由于對集體林區森工基建投資中斷,投資渠道起了變化,出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和預算外投資額迅速擴大等新情況。面對這一變化,為了更好地解決傳統的投資體制與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之間的矛盾,就必須在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的同時,對林業投資管理體制進行必要的改革。
林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總的方向就是要按照政企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轉變政府的職能,并把林業投資活動納入有計劃商品經濟的軌道,充分發揮價值規律的調節作用。具體意見是:
一、明確劃分不同類型的投資,采取不同的價值回流方式
考慮到各類投資的動機和目的不同、投資的約束條件也不一樣,因而投資行為的調節機制也應有所不同。從林業資金的投向看,不同類型的投資,由于所形成的森林功能不同,效益不同,其一次投入量和價值的回流方式也不同。為此,要適應林業資金運動的'規律,建立起權、責、利密切結合的投資運行機制。林業基金的組成,按現有來源,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是自有資金(指財政撥入和林業部門依照政策法令征收和提取部分);二是非自有資金(指財政借給的周轉金和借入的銀行貸款)。其使用辦法,根據林業具有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特點,也可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部分,這就需要掌握好投向,分別采取有償使用和無償補助的辦法。
一類是經營性投資,指形成林業的生產能力具有經濟效益的投資。它的利益指向十分明確,誰投資誰就直接得到相‘應的收益。這類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其價值逐步轉移到生產的產品和服務中去,通過交換,回收其價值,并帶來價值的增值。林業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它的投資動機是直接獲取經濟收益,因此,投資獲利的大小也就決定著企業的投資行為。要深化林業投資體制改革,就要把責、權、利三者結合起來,既要放權放利,使企業具有從事經營性投資的能力與動力,又要定責,使企業的經營性投資具有風險性和約束力。因此,對這部分投資應該是有償使用。對營造有經濟效益的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一般也應采取有償使用育林基金的辦法,把發放育林基金改作有償無息使用,誰借誰還。近幾年的實踐證明,經營性投資采取這種有償使用的辦法,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經濟效益較好。
另一類是形成基礎設施、社會公益設施等具有生態效益或社會效益的投資。其特點是直接經濟效益往往不大,而生態效益或社會效益卻十分明顯,具有保護自然環境與生態環境的性質。這類投資有一部分可以通過市場交換得到回收,但有相當一部分則應根據其生態效益或社會效益的大小,由國家財政給予補償。具體來說,營造防護林、特種用途林以及護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蟲害、培育林木良種等,可仍采用育林基金無償補助的辦法。總之,對林業投資要分別不同類型,按照它們形成的不同功能和效益,分別采取有償使用和無償補助的辦法。但應以有償使用為主,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按照不同類型的投資,分別采取不同的價值回流方式。
二、按照政企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實行林業投資企業化經營
為了提高投資效益,在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的同時,應對經營性投資有償使用部分實行林業投資企業化經營。同時,著手建立嚴格投資管理、使用和回收的責任制。并制定嚴格的科學的投資決策辦法,防止在項目不經過論證、資金和物資不落實的情況下,盲目投資。實行林業投資企業化經營,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為使培育發展森林資源能有穩定的資金來源,確保重點項目建設,實現我省近中期林業發展戰略目標,就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建立林業基金制度,以適應林業經濟形式多樣化和所有制結構多層次及林業投資渠道多元化的需要。根據我省林業企、事業單位分別隸屬省、地、縣三級管理的特點,有必要設立省、地、縣三級林業基金,分別明確其責任和權限。各級林業基金收支計劃,都要列入全省統一計劃范圍內,按省、地,縣分級,在各自管理的范圍內,行使自己的經濟核算職能,并根據各自掌握和支配的部分進行分項核算。同時,要建立各級林業基金管理責任制,嚴格經濟核算,并按項目認真考核投資經營成果和經濟效益。
(二)組建林業基金管理委員會省、地、縣三級應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設置林業基金管理委員會,由政府辦公廳(室)、農委、計委投資公司和林業、財政、銀行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組成,負責動員和籌集林業資金,指導林業基金投向,聽取和審理林業基金收支計劃和年度預決算報告,包括對林業投資預算方案的審議以及確定投資經營企業的經營宗旨與投資運用目標等。同時,作為產權主體,行使投資所有權,從宏觀利益出發,按產業項目分配投資。此外,為了加強林業基金管理,各級林業部門在內部要有專管林業基金的職能機構,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財會和其他業務管理人員。
(三)組建林業各類投資公司我省準備在近期內組建省國有林開發建設公司和林業工業投資公司。并計劃先搞試點,以工廠為龍頭,組建培育、采伐、綜合加工一體化的林業集團,今后還將陸續組建黑荊、拷膠開發企業集團、毛竹綜合開發企業集團、林紙聯合企業集團和松香、水果等出口創匯型的林業企業集團。這些公司(集團)所需資金除由林業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撥款、“撥改貨”等方式給予投資外,公司(集團)也可以用部分自有的資金進行投資。各類公司(集團)作為林業投資的專業性經營企業,行使投資經營權,負責投資的使用、回收。并努力提高投資效益,使基金增值。它有義務接受政府部門的指導,以貫徹國家政策目標為宗旨,并享有經營自。林業基金管理機構與公司(集團)的關系是經濟關系,而不是行政隸屬關系。公司(集團)直接向林業基金管委會承包,實行投入產出包干的承包經營責任制,接受產權主體對宏觀效益的要求,并根據產業政策和資金約束,同時考慮市場狀況與微觀效益,擇優確定投資經營項目,負責資金的回收和增值。
(四)全面推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增強公司(集團)活力,進一步調動廣大林業職工的經營積極性林業基金管委會作為產權主體向公司(集團)進行投資,對投入的資金采取有償使用。要把責、權、利全面落實到承包企業。公司(集團)內部要適當劃小核算單位,并通過招標等多種形式確定承包經營者。要層層落實承包,并按照投入產出掛鉤的原則,把承包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廠(場)、班組和個人,努力完善各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凡是有目標能考核,可以承包的都要承包。承包指標要力求全面、具體,合理確定基數。在承包中,要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
(五)要對企業投資經營收益進行合理分配公司(集團)投資經營所獲得的利潤,可確定一個交納所得稅的合理基數,定額上交。增長部分,除按承包合同規定的比例留給公司(集團)進入“三金”(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外,其他應作為林業基金收入的一項來源,由林業基金管理機構收回,繼續加入基金的周轉,用于造林營林。同時,隨著留利的增加,要逐步建立企業風險基金,在完不成上繳任務時,用包括風險基金在內的企業自有資金補足,做到既負盈又負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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