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共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
1、貫徹執行國家及企業頒發的有關平安技術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2、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作業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需正確佩戴平安帽,其他非作業人員嚴禁在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現場停留。
3、高空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需穿防滑絕緣鞋。
4、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在安裝、拆卸設備標準節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護欄以內工作時,必需正確系好平安帶。
5、嚴禁安、拆、操作人員酒后上崗工作。
6、工作時必需按規定的工作程序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7、裝車運輸時要有專人指揮裝車,保證平安的同時并使設備各個結構及部件不受損壞,裝上車的`零部件必需捆綁堅固。
8、安裝、拆卸設備時要指定平安負責人,一般狀況下按平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特別狀況下,安裝、拆卸須要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制定方案,由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9、安裝、拆卸完畢后,由作業帶班人員或平安責任人對設備各部件進行檢查,合格后再進行技術調試。
10、操作人員務必持證上崗,嚴禁酒后操作、違章操作,遇有嚴峻險情,有權暫停操作,并馬上匯報進行處理。
11、安裝完畢后,務必對各部件進行檢查,調試時務必遵照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技術要求進行調試,經檢驗全部符合要求后,方能進行交接。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在建筑工程項目施工中,機械設備實力的強弱、性能的優劣、設備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關鍵。在施工過程中,要確保施工機械和人員安全,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是一項復雜且有一定難度的管理,其特點是:○1建筑施工作業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在不同的施工階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機械;○2作業人員流動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階段,人員不斷進場、退場;一線的生產工人專業知識水平較低,大部分是農民工,技術知識缺乏,安全生產知識薄弱;○4施工環境惡劣,漏填作業。但是只要我們能在復雜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順一個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夠做好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
根據統計,人為的因素導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人的因素是決定因素。建筑施工過程中,人員的流動性大,一線的生產工人大部分都缺乏專業知識等等。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就必須加強對建筑機械操作人員的管理。由于建筑機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機械都是易于操作的,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認為我也會操作,或者可以隨便叫人去操作,這就是為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機械結構簡單,易于操作,但也是較笨重的機械,因為笨重,其運動慣性也大,一旦出事難以控制。如最為常見的攪拌機,如果一個沒有經過培訓的人員去操作,就不會認識到其危險性。在攪拌過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撥弄滾筒內的砂漿,那是相當危險的。再如用物料提升機看似只是簡單的上下運動,但其運動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當多,如高空墜落,物料擺放不好而卡死、灑落,運動過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張望等等。如果不經過培訓,操作人員就不會意識到這些危險因素的存在,緊急情況下也不會知道如何去處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須注重機械操作人員的培訓。機械操作人員除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作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傳、教育、培訓、監督檢查這四項工作;對所有操作人員一定要堅持持證上崗,并做好相關的機械維修、保養等文字記錄工作。另外一個正規的建筑施工企業,通常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已相當健全,問題是如何去宣傳,做到人人知曉;如何保證規章制度的落實,使有關人員都能按規定去做,這才是一線管理人員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二、杜絕物的不安全狀態
這里說的物的不安全狀態就是建筑機械設備的不安全狀態。要消除其不安全狀態,就要保證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1、對于新進場的機械設備,要監理進場檢查制度,檢查設備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機械設備必須是合法的生產廠家生產,有出廠合格證,產品外觀完好無缺、不變形,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凡不符合這四項要求的,堅決拒絕進場。
2、對大中型建筑機械設備,其安裝與拆除一定要請有資質的專業安裝、拆除隊伍來進行施工并有詳盡的施工方案和有關上級部門的審批。
3、安裝好的機械設備要取得法定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4、對現場所有的機械設備,要求操作工和維修工按規定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并做好文字記錄。特別是要重點檢查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如他是起重機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機的安全停靠裝置等,以保證安全裝置發揮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堅持安檢制度,安檢到期的設備一定要重新檢測,不要認為能正常運行就可以不檢測了。因為機械設備的內部損傷、鋼結構的疲勞損壞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來的,目前的正常運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運行。
三、消除危險的工作環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復雜性,建筑機械的工作環境是非常惡劣的,經常是露天作業,風吹雨打日曬,加上工地各種建筑材料的堆放,周邊環境雜亂無章。所以,為建筑機械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尤為重要。如為攪拌機、物料提升機搭設一個合適的遮雨棚,設備周圍不要對方建筑材料及雜物,機械的控制臺要事業開闊、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及時清理周邊的雜物,減少磕碰幾率,創建一個明亮、舒暢的工作環境,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強機械設備管理
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的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建筑施工機械設備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落實責任制,對所租賃、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做到落實責任,專人管理,克服“重用輕養”,做好設備的維修、日常保養工作,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隱患。要對機械管理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確保施工機械設備安全使用。
總之,只要我們認真做好以上四個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機械設備事故的發生,從而為企業增創效益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了加強機械設備管理,杜絕機械事故,充分發揮現有設備的優勢,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和有效使用,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基本規定
1.各項目部應設設備管理員崗位(可由項目部材料員兼職),負責本項目機械設備的檢查驗收、組織實施維修保養和相關資料整理工作。并加強與公司工程承包部的聯系,防止管理脫節。
2.現場應建立施工設備臺帳,做好設備進場記錄。
3.施工機械及其電氣系統必須由專職電工或機械工進行安裝,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不得安裝機械設備。
4.機械的電源安裝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一箱的形式,嚴禁兩臺及以上機械共用一個開關電器,或共用一個開關箱。
5.設備在現場安裝就位經驗收合格后,應掛合格牌和操作規程牌,明確安裝人、維護人、操作人和驗收人。
6.機械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JGJ33—8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ZBJ80012—89《塔吊起重機械操作使用規程》、GBJ10055—88《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
7.各類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違章作業及設備帶病運轉。
8.機械開始使用前,項目部設備管理員應對機械操作工進行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
9.設備運行做好記錄前,運行完畢要進行例保,并做好記錄。
10.對特殊過程使用的機械設備,應在施工前對設備進行鑒定認可。
11.各單位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進行保養、潤滑、檢修,確保設備完好正常;并按照修理計劃大修,修理應有記錄。
12.項目部負責人組織每半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特別是節后、臺風、雷雨后更要及時檢查,并保存記錄。
13.施工處設備科負責人每三個月對項目部機械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保存記錄。
14.因故閑置不用的設備,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例保,做好防雨、除銹等工作。
15.機械設備的各級安全檢查執行JGJ—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二、大型設備
1.大型設備指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設備,我公司現有大型設備為塔吊、施工升降機、砼輸送泵、裝載機、布料機等幾種。
2.大型設備的購置
2.1使用項目部根據購置計劃,由項目經理會同總公司、分公司施工有關處室對擬購設備的質量、性能、價格和廠家的生產能力、售后服務等情況進行考查,確認合格后填寫評價記錄和購置報表,報總公司審批。
2.2購置前應與廠方簽訂購置審批表,報總公司審批。
2.3檢查核對無誤后,由使用單位填寫機械設備登記卡,并報分公司和總公司施工處備案。
3.大型設備的安裝
3.1大型設備的'安裝和拆除實行審批制度,使用項目應在安拆前通知公司施工處對有關協議和檢查等準備工作進行核查,填寫《大型設備安拆審批表》并由施工處設備科同意后方可組織安裝工作。
3.2塔吊和施工升降機、布料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廠方提供的基礎圖施工;如有變動,則應按公司主任工程師審批的設計計算書施工;基礎鋼筋應經主任工程師和安裝單位并作隱蔽驗收,且應作強度試驗,保存強度試驗報告單。
3.3塔吊、升降機和布料機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專業安裝隊進行,安裝和拆卸前項目部應對安裝單位進行裝拆安全技術交底,雙方必須訂立安全協議(應有安裝單位公章),明確責任(或由廠家負責安裝,其責任等同與承包專業隊伍)。
3.4安裝單位必須具有具有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和裝拆許可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調試和拆卸過程必須做好記錄,項目部機管員負責收集證明方件。
3.5安裝完成后,應由安裝單位出具檢驗驗收記錄,并經項目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驗收認可后,報勞動部門或技術監督局驗收,取得合格準運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塔吊、升降機和布料機頂升和附墻也包含在安裝內,每次頂升和附墻后,都應經安裝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檢查驗收,并簽字認可。
3.7施工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新安裝完畢后必須進行額定載荷墜落試驗,在正式投入運用后至少每三個月做一次額定載荷墜落試驗,每次試驗都應有記錄。
3.8其他大型設備應在首次安裝后由廠方進行調試運轉,并出具驗收記錄,同時由總公司有關部門和項目負責人驗收簽字后方可使用。
4.大型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項目部應做好下列工作
4.1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塔機、升降機和布料機每半月進行一次沉降和垂直觀測,并保存記錄。
4.2使用單位嚴禁擅自拆除或更改機械的保險和限位裝置。
4.3每次修理后,都應由廠家和公司、項目部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4.4其他關于修理、運行例保、鑒定、檢查等工作按“基本規定”執行;其中修理記錄應報公司承包部備案。
三、其他設備
1.其他設備指價值在壹仟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設備,我公司現有為攪拌機、卷揚機、砂漿機、電焊機、對焊機、木工機床、切斷機、彎曲機、調直機、打夯機、套絲機和砼配料機等幾種。
2.其他設備的配置
2.1使用項目部應根據購置計劃,填寫購置審批表報公司施工處審核,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2.2設備到場后,應由項目部設備管理員對機械進行開箱檢查,核對合格證、使用說明等有關技術文件,并填寫開箱檢查記錄表。
2.3檢查核對無誤后,由使用單位填寫機械設備登記卡,并報公司工程承包部備案。
3.其他設備的安裝和使用
3.1其他設備及乙炔、氧氣瓶必須搭設防護棚,場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機械傳動系統防護必須完整有效,嚴禁無防護使用。
3.2每次修理后,都應由項目部設備管理員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3.3其他關于修理、運行例行、鑒定、檢查等工作按“基本規定”執行;其中修理記錄應報公司工程承包部備案。
四、報廢和事故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機械設備應該報廢:
1.1按國家技術標準已達到使用年限的;
1.2繼續使用對安全生產構成危險的;
1.3由于意外事故造成設備喪失作業能力的;
1.4其它應該報廢的原因。
2.機械設備報廢應經有關人員進行技術鑒定后由使用單位填寫機械設備報廢單,經工程承包部批準后予以報廢;其中大型設備的報廢應總公司施工處備案,其他機械的報廢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3.事故處理
3.1發生重大機械事故(指重傷、死亡、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各項目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工程承包部。
3.2項目負責人、操作工、機修工、設備管理員等必須協同公司施工處設備科查清事故原因,以書面形式上報工程承包部。
3.3若隱瞞不報,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處以10000—5000元罰款。
3.4如屬無證操作,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獎罰
公司每年二次對設備管理使用進行一次檢查評比,情況好的給予500—1000元獎勵,差的處以200—1000元罰款,尤其是對于違反大型設備管理規定,擅自安裝和拆除的,處以1000元—5000元罰款,以保證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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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后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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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墻壁牢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二、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啟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運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墻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松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須設置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后、梯籠才能開啟。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干凈,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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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鑄造設備通用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2、檢查油箱內機油量,如果油面低于油標的上限部位,應加入干凈的20號機械油。
3、一般不準壓空射,如必須空壓射時,一定要在壓射中放入軟質墊料,防止損壞設備。
4、按以下順序起動設備,并空試其他動作:
a、將調整工作制度的電器轉換開關轉向調整位置;
b、轉動電源開關,接通電源,接著轉動手輪,使貯壓缸伐打開;
c、啟動高壓泵后,當電動機運轉正常后,將泄壓伐后柄拉出,升壓頂開貯壓缸伐伐塞;
d、分別按動各動作的.操縱按鈕,檢查各個動作是否正常,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進行生產。
5、切實注意安全,操作者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不得站在正對壓鑄分型面的部位進行工作,防止鋁水濺出,發生燒傷事故。
6、經常觀察各種儀表讀數是否符合工藝要求,設備的運動是否正常,如發現異常現象,必須按動終停按鈕或停泵按鈕,然后對設備進行檢查,必要時通知維修人員修理。
7、對于J1125A壓鑄機,一定要在壓射批示燈亮后,方可壓射。
8、經常注意液壓油的溫升,油溫最高不得高于55°С,否則必須開冷凝器進行冷卻。
10、設備停歇一小時以上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貯壓缸伐,防止產生誤動作和消耗貯壓缸壓力。
11、工作后停車順遵:設備處于泄壓狀態時,轉換電源轉換開關,關泵停車,切斷電源,最后關閉貯壓缸伐。
12、設備清理后,設備的運動部份還須涂一層薄機械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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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安全事項
1、設備操作者應熟悉設備,并經培訓試用合格取得操作資格,方可操作。
2、上崗操作設備前應按設備點檢表嚴格點檢,嚴格按作業指導書和設備操作規程規范操作。
3、上崗操作設備時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安全防護用品,遵守安全規則。
4、隨時注意設備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及時處理和報修。
5、工作完畢且無需交班時,必須切斷設備電源,汽源等,所有動力源。
6、當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向現場負責人報告。
二、臥式機安全正常生產操作程序
半自動狀態,關上前后安全門,開模后打開前安全門,取出制品,再關上前安全門,使機器反復進行下一個循環,絕對禁止卡住行程開關,不關安全們的生產方法,若有違反操作規程扣除一個月工資。
三、立式機正常生產操作程序
1、半自動狀態,用雙手同時按兩個合模開關,開模后取出制品,再按兩個合模開關,使機器反復進行下一個循環,絕對禁止卡住一個開關,單手操作的生產方法,若有違反操作規程扣除一個月工資。
2、手動調機狀態,具體參數,認真閱讀設備操作規程。
四、操作安全處理事項
1、修模、更換加熱圈或漏料時,必須要關掉馬達和電熱開關,方可進行事后處理。
2、操作過程中,如制品取出困難或產品掉定模,首先要關掉電機馬達才能伸手去取制品。
3、手動合模,排料時,要保持一定距離方可進行此動作。
五、設備違章操作注意事項
1.不允許從后門和機床上面伸手或取產品。
2.安全保險杠未調,不允許操作機器,不正常的.操作方法,不允許模仿操作。
3.操作過程中,不允許跟閑人講話,或把頭伸進模具內去取產品。
4.立式機不允許兩人以上同時操作機器或用一個手去操作設備。
5.違章操作將視為警告,并進行處罰或開除,并給予舉報者一定獎勵。
六、以上操作安全規章制度,所有注塑操作員工必須嚴格遵守,絕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以杜絕一切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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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需仔細履行公司各項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
2、嚴格履行與公司平安生產部簽訂的平安責任書中的'各項條款。
3、在設備正常運轉過程中,嚴格根據機械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操作,同時還要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修理保養。
4、務必仔細填寫機械設備運轉記錄及修理保養記錄,否則,根據平安責任書中有關條款進行懲罰。
5、每臺機械的機長必需要有聯系方式,保證24小時能夠聯系上,遇有問題剛好匯報,確保正常的設備運轉和設備平安。
6、須要請假或著離開自己的崗位時,必需提前3天告知公司平安生產部且等候支配后方可離開,不得擅自離開,否則,離開時間不計發以前全部工資,并對由此帶來的經濟后果負責及擔當費用。
7、操作人員作業過程中,嚴禁24小時大倒班。每班作業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接班時要剛好到位。每發覺一次,就根據平安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懲罰。
8、嚴禁將設備交給其他閑雜人員進行操作,每發覺一次,就根據平安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懲罰。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帶學徒人員,發覺一次,將賜予辭退并扣除責任人員全額工資。
9、聽從和執行項目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絕違章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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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設備安裝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二、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試驗,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三、機械設備的采購、租賃,設備的技術資料、說明書、維修后的'檢驗和試驗,由設備管理處負責管理。
四、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五、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礎管理
4 .1.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常現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責任事故分類
4.3.1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事故的調查
4.4.1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1
1、一般規定
1施工升降機司機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
2司機必須熟悉所操作升降機的性能、構造、保養、維修知識,按規定及時填寫機械履歷書和規定的報表。
3施工升降機周圍5米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挖溝、坑、槽。升降機的地面進出口應設置防護棚。
4吊籠維修時,如果拆下零部件后,吊籠的重量低于對重時,必須將吊籠臨時固定在導軌架上。
5嚴禁利用施工升降機的導軌架、橫豎支撐牽拉纜繩、標語和其他與升降機無關的物品。
6同一現場施工的塔式起重機或其他起重機械應距離施工升降機5米以上,并應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7施工升降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操作
1施工升降機每班首次運行時,必須空載及滿載運行,吊籠提升到離地面1米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然后繼續上行樓層平臺,檢查安全防護門、上限位、前、后門限位,確認正常方可投入運行。
2吊籠在載人、載物時必須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作業。
3升降機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應操縱按鈕,嚴禁以行程開關自動碰撞的方法停機。
4施工升降機啟動前必須先鳴笛示警,夜間操作應有足夠照明。
5兩個吊籠的.升降機,當一個吊籠在進行吊籠保養或檢修時,另一個吊籠不得運行。
6升降機運行中,司機不得做有妨礙升降機運行的動作,不得離開操作崗位,應隨時觀察升降機各部音響、溫度、氣味和外來障礙物等現象,發現反常應及時停機檢查處理,故障未排除嚴禁運行。
7施工升降機停止運行后應遵守以下規定:
1)升降機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2)作業后,將吊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搬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和升降機門;
3)班后按規定進行清掃、保養,并做好當班記錄。
8凡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停止運行:
1)天氣惡劣:大雨、大風、大霧、導軌結冰等;
2)燈光不明、信號不清;
3)機械發生故障未排除;
4)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報廢標準。
3、安裝與拆除
1安裝前,應按要求做好基礎、電源、光源、工具和升降機進場道路及堆放場地的準備工作。
2清點和檢查施工升降機的內外升降機籠、對重、鋼絲繩、導軌架、橫豎支撐、過橋、圍欄等應齊全完好,不符合應更換或修理。
3檢查升降機導軌架與建筑物連接處的預埋件的強度,必須符合規定。
4在吊籠下面作業時,必須用枕木支撐牢固。
5安裝、拆卸必須專人統一指揮,作業區上方及地面10米范圍內設禁區并設專人監護。
6升降機在重新安裝以前必須認真檢修和調試安全器。若使用期滿1年,應重新檢修、調試。
7在吊籠頂部進行安裝、拆卸和檢修作業時,必須使用可移動電鈕。
8在安裝拆卸時,嚴禁超過架設載荷量的規定。
9用起重機安裝、拆卸導軌架,組裝導軌架不得超過四節。
10安裝吊桿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升降機籠。
11拆卸導軌架前,必須先拴好導軌架,再松下螺栓。吊籠上方的導向輪必須降到要拆下的導軌架之下。
12橫豎支撐的安裝與拆卸,必須隨導軌架高度同步進行。
13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建筑物、導軌架的兩附著點間距離和最低附著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出廠規定。
14雨天、霧天、五級風以上的天氣,不得進行安裝與拆卸。
15安裝拆卸和維修的人員在導軌架上作業時,應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不得以投擲方法傳遞工具和器件,緊固、松開螺栓時,嚴禁雙手操作,應一手搬扳手,一手握住導軌架桿件。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2
1. 總則
1.1 為貫徹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設備管理辦法》,實現機械設備的合理裝備、安全使用,防止和減少機械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2 堅持“尊重科學、規范管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完善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大型機械設備,特別是特種機械設備的管理,防范機械設備事故的發生。
2.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職責
2.1 機械設備使用的日常安全管理由項目部物資設備部負責,即貫徹“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由所在項目和使用單位機械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設備管理人員應具備機械設備基礎知識和一定的設備管理經驗。
2.2機械設備所有人及操作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日常管養和檢修。
2.3項目部應建立健全設備安全管理體系和管理機制,負責設備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
3. 機械設備操作手要求
3.1 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能勝任所擔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設備性能特點和維護、保養要求。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方可上崗操作。
3.2 機械設備使用應按規定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及維修人員)。
3.2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維護規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絕違章”,能有效地掌握機械設備性能特點 并具有一定的設備維修保養經驗和能力。機械設備使用中一定要做到 “勤檢查、勤保養、勤聯系”。
3.4 機械操作人員每年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待崗、轉崗、換崗的操作人員,再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
4. 機械設備的選用
4.1 機械設備的選用應保證:滿足工程使用需求、符合安全要求,優先選用本質安全型機械設備。
4.2 機械設備型號的選擇應確保一定的安全系數。起重設備的額定起重量應大于最大起重荷載,并保證一定的安全系數。發電機組容量應大于擬用電設備的總功率。
4.3 嚴禁使用下列機械設備:
a.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b.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制造廠家規定使用年限的;
c.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d.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e.存在嚴重缺陷和質量隱患的機械設備。
5. 機械設備的進場驗收
5.1 每臺設備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設備出廠合格證、制造許可證(復印件)(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保險,設備須經項目部、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出租單位共同驗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項目部必須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對進場設備進行檢查并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設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對不滿足使用要求、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5.2 新購、自制或經過重新安裝、大修、技術改造的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 檢驗,未經技術試驗或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以及試驗不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5.3 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須經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報有關部門注冊登記,并按規定定期保養、維護、檢驗。
5.4 進入施工場所的機械設備,必須保持技術狀況完好。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有效,設備編號和技術標牌完整、清晰。
6. 大型機械設備的安拆
6.1 大型設備及特種設備的安裝拆卸(特種設備的安拆和使用要確保“六證到位”:產品出廠合格證、生產廠家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安拆隊伍資質證、安拆人員特種作業證、特種設備驗收合格證和操作人員特種作業證)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安全專項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按程序經公司審批后方可進行安裝拆卸。
6.2 特種設備在安裝前必須辦理告知手續,安裝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項目部應留存安裝單位及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特種設備的安裝及使用須符合環保要求。
6.3 項目總工及項目物資設備管理人員應向現場機械管理、操作、起重指揮、維修人員等進行技術交底并提出施工要求。
6.4 參與安裝、拆卸的所有管理人員、操作人員、指揮人員、維修人員等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6.5 大型設備和特種設備的安拆,項目部要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7. 機械設備的使用
7.1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項目部都必須進行全過程的.控制和管理。對現場所有設備均應履行驗收手續,建立設備臺帳,并健立健全機械設備的操作、使用和維護規程及崗位責任制。
7.2 機械設備的使用,應本著安全、經濟的原則,嚴禁使用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或失效的機械設備。各種機械的傳動部分都應安裝防護裝置(包括液位的保護罩),不準隨意拆卸,如因檢修拆卸,檢修完后必須恢復。
7.3 對于容易引起絞傷、碰傷、燙傷等的危險部位,要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并加設防護欄。起重作業時,應在起重作業半徑范 圍外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提醒人員注意安全。
7.4 機械設備應執行定人、定機、定崗的“三定制度”,簡單機械應執行班組負責制,主要機械應執行專人負責制,重要機械 應執行機長負責制。
7.5 每臺機械設備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設備的操作規程,汽車式起重機和各類廠駕設備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于司機學習 掌握。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程交底,并根據不同的作業特點及時 進行針對性的安全交底。
7.6 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內容和設備狀態危及設備和人身安全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時,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 控制處理。由于指揮人員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7.7 所有機械設備的使用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要求進行,嚴禁帶病運轉、超負荷運轉。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附著或需要頂升、加節的,項目部應當委托原安裝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和附著裝置。
7.8 設備出租方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做好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 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使用方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9 當遇大雨、大雪、大霧、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嚴禁夜間、酒后作業。惡劣天氣或雨雪過后,應先經試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7.10 多班作業的設備,應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操作人員應對設備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開機作業。作業結束后應將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及設備門。
8. 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
8.1項目部和使用單位的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健全機械設備保養制度,所有機械設備在使用期間要按《設備保養規程》 的規定做好日常保養、小修、中修等維護保養工作,日常保養必 須遵循“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方針,禁 止設備帶病運轉,杜絕只用不養或以修代養。
8.2 項目部和使用單位的設備管理部門應根據設備使用的規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 的年度、月、周、日的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 時間及完成日期,并督促操作人員對機械設備日常進行維護保養 工作,按期完成計劃內容。
8.3 設備檢修和清理必須停車進行,罐內和機械傳動部分檢修清理時,均要將電源切斷,取下熔斷器,掛上“正在檢修,禁止啟動”的安全警示牌并設監護人。
8.4 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 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設備管理部門(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 養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化、規范化。 9.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檢查
9.1 項目部和使用單位必須組織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具體可參照《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對危險作業內容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并建立 機械設備管理臺帳,及時反饋機械設備使用情況和性能狀況,以保證機械設備的使用安全,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
9.2 項目安全管理部每月組織一次針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機械設備管理責任落實情況、機械設備進場驗收情況、特種設備報檢情況、操作人員教育交底情況、機械設備日常安全管理情況、機械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大型機械設備及特種設備運轉情況等。針對檢查發現的隱患,應督促相關單位和人員落實整改。
9.3 項目部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a.檢查設備維護保養是否到位,外表無嚴重的銹蝕磨損,連接螺栓是否松動。
b.電氣保護裝置:相序、過欠壓、過流過載、繼電器、漏電保護器等是否齊全有效。
c.基礎是否符合相關規范要求,是否有排水措施,基礎是否存在雜物亂堆亂放,是否進行支護圍擋。
d.鋼絲繩是否存在嚴重的斷股斷絲、扭曲變形等且已達報廢標準。
e.各傳動裝置是否有漏油、振動、異響,運行平穩,相應防護措施齊全可靠。
f.施工升降機各部位滑輪、導輪是否完好、無嚴重磨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9.4 項目部安全員、設備管理員每天對設備安全巡查內容:
a.檢查設備操作人員是否到位,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是否交底到每個操作工。
b.實行多班作業時,是否按管理辦法填寫交接班記錄。
c.檢查設備空載運行時是否平穩,無異響,連接螺栓是否松動,日常保養、清潔衛生是否到位。
d.檢查設備電氣控制是否正常,設備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e.機械設備是否超負荷及帶病使用。
9.5 設備租賃安裝單位對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a.檢查是否定期(塔式起重機檢查維保周期為 1 個月,)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b.檢查垂直度、自由端高度和附墻間距(依據使用說明書和標準要求)是否超標;
c.檢查安全限位、保險裝置(如塔式起重機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施工升降機防墜安全器、超載限制器、上極限開關、防松繩開關;物料提升機防墜安全器、停層裝置、限位開關等)是否有缺損、失效現象;
d.檢查主要結構件是否有變形明顯、焊縫開裂,主要部件(如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前后臂、回轉裝置等;施工升降機標準節、驅動齒輪、齒條、導輪等;物料提升機標準節、吊籠、導輪等)漏裝缺失;
e.檢查鋼絲繩報廢和固定(鋼絲繩出現嚴重磨損、斷絲、變形的或固定、編插連接等)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9.6 設備檢查中發現有違反安全技術規范及檢驗檢測后存在隱患的,應及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隱患,復查銷案。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或暫時停止施工。
9.7 當遇到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發生設備事故或停工 6 個月以上時,應對設備重新組織檢查驗收。
9.8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異常情況時,應當對其全面檢查,及時維修;維修前應先切斷電源,并設置醒目的警戒標志。事故隱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需要帶電檢修時,應做好防護措施。
10. 機械設備事故的管理
10.1 機械設備事故劃分:
a.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下的事故或 經濟損失不足以上數額15天內不能修復的事故。
b.較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0--50000元的事 故或不足以上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機械設備修復后不能達到原來 銘牌規定和安全水平的事故。
c.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及以上的事故。
d.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雖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上調機械設備事故等級。
e.非責任事故:由于不可抗力導致的機械設備的損毀、損壞。
f.關于機械設備事故涉及人身傷害程度劃分按國家有關規定 劃分。
g.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按損壞的機械設備修復達 到正常狀態所需的工時、材料等修理費用。
10.2 機械設備事故的處理原則
a.機械設備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保護事故現場,機械主管人員匯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損失情況,并組織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b.機械設備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均由設備所有人承擔。事故責任追究按公司項目相關規定執行。
c.機械設備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據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有權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相應的經濟 處罰。
d.項目部和使用單位機械設備事故要按規定如實上報,不得隱瞞和弄虛作假;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1. 附則
11.1 本制度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為準。
11.2 附件
1、特種設備管理記錄表
2、機械設備進場驗收記錄表
3、機械設備標識牌示意圖
4、機械設備安全專項檢查記錄表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生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必須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設備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設備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
3、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持證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4、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項目部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5、機管和操作員必須相對穩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
6、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后,方可投入使用;經過大修的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后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必須組織自檢,并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設備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正式啟動使用。大型設備的安裝拆卸資料必須報公司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6、施工現場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加節,必須由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并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例行檢查和保養,并做好機械臺班運行例保記錄。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內容和設備狀態危機設別和人生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接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處理。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嚴禁保養和修理。
10、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嚴禁擅自更換人員、崗位和機械。
11、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作業。
12、施工現場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必須具備安全操作條件,防砸防雨,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分的照明。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六工程局成簡快速路第四標段項目部(以下簡稱第四項目部)設備安全管理,保障機械設備的正確、安全使用,發揮機械效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第四項目部所屬各工區/標段項目部必須遵照執行本規定和其他有關設備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三條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遵照《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實行。
第四條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內容:以防患于未然的科學態度,查找事故隱患,并制定對策和措施,及時排除。
第五條設備安全管理應堅持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健全管理網絡,加強班組安全建設。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第四項目部、各工區/標段項目部應設置設備管理部門作為設備安全管理業務部門。
第七條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主要職責:
一、認真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
二、監督、檢查第四項目部所屬各工區/標段項目部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項目部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辦法管理本單位的設備。
三、參加第四項目部安全大檢查和主持機電設備安全檢查,組織涉及機電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針對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技術措施。
四、制定機電設備管理辦法,組織審查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保養計劃和交接班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五、確保采購的機電設備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法規的要求。
六、新的和大修后的大型設備、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進行檢查鑒定、試運轉和驗收。
七、會同相關部門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者發證,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操作。對使用新設備、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按“五懂”、“三會”要求隨時考核從業人員。
第八條各工區/標段項目部行政副職負責設備管理主要職責:
一、建立、健全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設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三、確保設備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設備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設備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設備生產安全事故。
第九條工區/標段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領導建立、健全本工區/標段項目部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制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制定設備維護檢修和檢查制度,并對這些制度和規程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三、保證機械設備安全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四、嚴禁機械設備帶病或超負荷運轉。
五、會同相關部門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五懂”、“三會”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者發證,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操作。新的和大修后的大型設備,確保按走合期規定進行走合、保養。
六、進行現場檢查,解決設備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事故隱患發出整改指令,遇到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先停止作業,再向有關領導匯報。
七、總結和推廣設備安全生產及管理的先進經驗,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實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八、負責宣傳貫徹現代安全管理知識,指導班組、隊安全小組和班組全員的工作。
九、組織并參加涉及機電、機械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進行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針對事故原因提出預防事故技術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實施,建立事故檔案。
十、審查設備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參加設備驗收和試運行工作,進行安全評審。
十一、協助工區/標段項目部負責人,編制好設備保養計劃,安排好機械設備的保養工作。
第三章管 理
第十條設備的安全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十一條 項目部所屬各工區/標段項目部遵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備操作手冊制定工使用的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及建立完善的崗位責任制,多班作業的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條 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操作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單獨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三條 項目部所屬工區/標段項目部因需要購置的機電設備、物質、配件等屬于強制性3c產品認證要求,應購買通過3c認證的產品。
第十四條 大型及主要大型設備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應建立技術檔案或機械設備履歷表。
第十五條 在設備租賃開始和結束時,雙方均應對設備共同進行技術鑒定和辦理交接手續,不得將設備租賃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 設備的改裝或自制應注重安全可靠性,填報《機械設備改裝申請表》、《自制設備申請表》,并附設計圖紙,經相關部門審查、批準后實施。汽車的改裝應遵照國家相關規定。
第四章使 用
第十七條 設備的使用管理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們責任。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大型設備內部調動時,機長和主要操作人員原則上應隨機調動。
第十八條 設備操作人員應做到:
一、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
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認真做好設備的日常保養,保持附屬裝置、隨機工具完好齊全;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機械設備和操作者的安全。
四、及時、準確地填寫設備《機械設備臺班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并及時準確上報。設備運行記錄和交接班制度的執行情況應作為操作人員日常考核的依據之一。
五、努力鉆研技術,提高操作技能。達到五懂(構造、原理、性能、用途、用油常識),三會(正確操作、日常保養、排除故障)。
六、參與機械事故的分析與處理。
七、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于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八、設備操作人員應配合維修人員做好設備進廠維修、保養的檢查、鑒定工作,并參加維修、保養設備的出廠驗收工作。
第十九條 各種機械設備都應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新設備在試運轉和使用前,必須將有關技術文件,構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掌握正確的操作技術,并經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后,方能正式上機操作。
第二十條 新的或經過大修、改裝、重新安裝的大型起重設備必須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檢查、鑒定,空載試運行,負荷試運行及試運行后檢查和安全檢查,并按走合期規定進行走合和保養。
第二十一條設備管理部門要檢查監督本單位合理使用機械設備,做到設備安全運行。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特殊情況需超負荷作業時,要經有關技術負責人或主管領導批準,并采取相應的有效保護措施。當工作條件有礙安全運轉或設備嚴重失保失修或超負荷作業,危及設備和人身安全時,現場指揮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第二十二條使用設備應具備適宜的安全工作條件。如道路、工作面布置、裝卸位置、動力供應、照明設施等,均應經過周密布置和安排。
在施工現場的設備停置地點也必須認真考究,以防止設備被竊或停置地點崩塌,或被水淹沒等事故。
第二十三條設備使用必須按照設備技術文件正確合理的'選用和管理油料,建立或貫徹上級制訂的燃油、潤滑油料工作的各項制度,設備使用的燃油,潤滑油(脂),液壓、液力傳動油,制動液,清洗液及冷卻液應按規定油號、油量進行及時更換和加注。不同品種的油料,不得摻混。油料的保管,要符合“油品保管和安全知識”中規定的要求,并應制定和檢查油料在儲運、加注時防止污染、混雜的措施。
第二十四條設備由于使用、維修、保管不當和自然災害等原因,而引起非正常性損壞或損失,均為機械事故。發生機械事故,應按規定及時填報《機械事故報告表》并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部設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交通事故按屬地交警部門處理意見執行。若有發生人員傷亡,應按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機械事故按下列規定劃分等級:
1.一般事故: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10000元以內者;
2.大事故: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0-50000元以內者;
3.重大事故: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000元以上者。
大事故、重大事故應在48小時內報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和安全監督部,并在20天內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報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和安全監督部。
一般事故由各工區/標段項目部設備部門制定的有關辦法自行處理,并于次月5日前報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備案。
第五章維修和保養
第二十五條第四項目部所屬各工區/標段項目部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設備。設備報廢處理遵照《項目部設備管理辦法)》實行。
第二十六條設備的維修和保養必須堅持“預防為主,質量第一”的原則;實行生產維修保養制度,重點設備進行預防性保養,而對一般設備進行事后維修的兩種制度相結合。
第二十七條要嚴格執行設備的例行保養、定期保養、換季保養和庫存保養制度,新的或經大修、改裝的設備,使用時要執行走合期保養。嚴格按照規定的保養范圍、作業內容,指定的附加小修項目和技術要求進行保養,確保保養質量。不得漏項、失修,也不得隨意擴大拆卸零件范圍。特別是現場使用的大型起重機械的轉運前的拆裝應著重做到及時保養。
第二十八條維修和保養要嚴格執行設備技術標準或規程,貫徹進保前檢查,過程檢驗和保養后驗收的三檢制度。維修和保養要有明確記錄,以便備查。
第二十九條必須建立和健全質量管理機構與制度,認真實行自檢、專職檢驗和出廠檢驗的“三檢”制度,不斷改革維修工藝,推行現代化檢修技術,提高檢修質量。
第三十條 國家有規定須實行設備年檢制度(如車輛)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年檢制。
第三十一條設備大修由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根據上年度大修執行情況、設備狀況,設備使用計劃等因素,并征求使用單位的意見,編制《施工機械設備大修年度計劃表》,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第三十二條設備入廠維修,由送修、承修單位共同填報《施工機械設備修理入廠檢驗表》,按修理合同、設備技術文件驗收合格后,雙方負責人共同填報《大(中)修理竣工驗收單》,大(中)修后的設備按規定進行走合期走合、保養。
第六章獎勵懲罰
第三十三條對設備管理、使用、維修等方面成績優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以及崗位練兵,紅旗設備競賽優勝者應予以物質、精神上表揚和獎勵。
第三十四條對玩忽職守、瞎指揮,拼設備而違反操作、使用、維修規程,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設備,造成設備損壞和經濟損失或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人員,發生重大設備事故,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第四項目部將根據事故情節輕重,分別對當事人和事故單位第一責任人及分管領導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設備事故當事人經濟賠償遵照《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六工程局設備管理辦法)》實行。
一、一般事故:按事故第一責任者賠償事故直接損失費的15-20%賠償。
二、大事故:按事故第一責任者賠償事故直接損失費的10-15%賠償。
三、重大事故:按事故第一責任者賠償事故直接損失費的5-15%賠償。
四、事故當事人賠償總額一般不超過10000元,對事故責任單位有關領導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七章附 則
第三十六條本條例未盡條款,在試行中逐步加以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條本條例由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若本辦法所規定的條款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和上級規定為準。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5
1、所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公司各項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
2、嚴格履行與公司安全生產部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的各項條款。
3、在設備正常運轉過程中,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操作,同時還要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4、務必認真填寫機械設備運轉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否則,按照安全責任書中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5、每臺機械的機長必須要有聯系方式,保證24小時能夠聯系上,遇有問題及時匯報,確保正常的設備運轉和設備安全。
6、需要請假或著離開自己的崗位時,必須提前3天告訴公司安全生產部且等候安排后方可離開,不得擅自離開,否則,離開時間不計發以前所有工資,并對由此帶來的.經濟后果負責及承擔費用。
7、操作人員作業過程中,嚴禁24小時大倒班。每班作業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接班時要及時到位。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
8、嚴禁將設備交給其他閑雜人員進行操作,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帶學徒人員,發現一次,將給予辭退并扣除責任人員全額工資。
9、服從和執行項目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絕違章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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