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礦山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礦山合同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礦山開采的有關事宜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雙方約定:
1.在合作期間,乙方如果終止該協議,叁年內不得在同行業從事礦山開采項目的同樣工作,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壹拾萬元的違約金,并在拾日內支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礦山開采所需的空壓機、風槍等大型設備由甲方購置提供給乙方使用,而鉆頭、鍥子、夾片以及鉆桿等易耗用品由乙方自行出資購置;
3.乙方負責現場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機械設備、工具、防盜、防意外等,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設備、工具等物資用品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礦山施工設備設維護、維修費用及施工現場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負責提供所招聘的施工人員的勞動安全和勞動保護,如出現違反操作安全規程和管理規定而造成的意外傷害由當事人和甲方承擔。
6.在合作期間內乙方所招聘的施工人員的工資待遇、伙食、路費等由乙方負責,由甲方給予提供每人每年一趟來回的路費報銷。
7.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的需要,在合理的情況下要求乙方增加勞動進度并督促乙方完成工作進度,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無故停止開采,否則賠償甲方5萬元/月。若因受氣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電話、函件、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甲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甲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因此而導致乙方的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月,則甲方同意給予乙方每人1500元/月的補貼費用(封凍期間無法進行戶外工作的情況除外)。
8.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合作所得費用(現金價格)為:_____元/方(大小方皆計),但荒料質量標準應符合甲方要求(規格要注明)。合作所得的結算方式以入庫單數量為準(長、寬、高各扣10cm),于次月中旬計算。
三、其他
1、本協議自合作開始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滿以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在協議執行中,甲乙雙方代表人如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協議,甲乙雙方亦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2、如甲乙雙方另有協商或條款,在不違反本協議內容的前提下,應附于本協議后,享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包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未盡事宜,或甲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發包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承包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礦山合同2
山主人: 以下簡稱甲方
開采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自愿將珠山鎮周塘村腰子山一塊地租賃給乙方開采使用,該礦山座落在珠山鎮周塘村腰子山,該地東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交界,西至______________交界,北至______________交界,
時間從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12月28日止。承包期為壹拾壹年,費用共計人民幣伍仟元整。承包期間,乙方可以隨意使用。其它人無權干涉。
一、甲方權利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甲方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來干涉乙方正常開采經營,如果造成乙方停產或吵架與嚴重惡果,甲方負責賠償,必須以租金的二倍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
3、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租賃山價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租賃期間,開采的礦產資源歸乙方所有,開采的`礦山權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任意使用及所有開采權、使用權,全和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礦山合同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及我國的相關法律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投資開采_________________礦山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經營主體:
第二條 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開采________礦,合同要求,雙方擬定由甲方初步投資________萬(其中,________投資________萬,________投資________萬。),負責此次礦開采的資金支持。乙方在本合作協議中,負責提供開采________礦的技術、協調與當地的人情關系、辦理開采________礦的一切合法手續(資金由甲方支出)、保證能夠開采出________礦和有利潤。
3、在本合作過程中,甲方所占股份為____%,乙方所占股份____%,利潤分成按照各自所占的股份分配。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三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投資人雙方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從產生利潤當月起,投資人雙方按股份比例按月分紅。
2、虧損分擔:共同體出現虧損或債務,投資人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投資人雙方按出資比例對共同體虧損或債務,承擔本項目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在該合作項目中,甲方有義務負責該項目的資金支持,并有權對該項目的賬目進行管理和監督。
2、在該合作項目中,乙方有義務負責技術的支持,有權進行利潤分配。
3、若乙方沒有實現對甲方的承諾(按照乙方的承諾:乙方向甲方保證該礦能夠出礦石、當地人不到礦上尋釁滋事、辦到一切合法手續、并能夠保證甲方有利潤可賺。),若是甲方以各種理由推脫且危及到了甲方的資金安全等問題,甲方有有權利撤回所投全部資金,并可以依法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在投資過程中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的資金安全,保證甲方的資金有合理和正當的用途,倘若乙方涉嫌貪污甲方所投資金的嫌疑、或者對甲方的資金有詐騙的行為,甲方不僅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并可以向法檢機關指控甲方的詐騙行為,訴求刑法解決。
第五條 制度管理
1、本項目合作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管理方案、業務規章以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2、每____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礦山項目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3、合作人不得從事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礦山項目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蚋耐顿Y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礦山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5、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6、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雙方未按出資比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
2、投資人雙方私自挪用本項目資金用于非本項目開支。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共同體造成損失。
4、投資人雙方單方面中止合同。
5、執行共同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6、投資人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投資人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投資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份,____份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全體甲乙雙方共同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合同4
牽頭單位(蓋章):
協作單位(蓋章):
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為健全我縣礦山應急救援機制,完美全縣礦山應急救援協作網絡,強化救援隊伍建設,規范應急救援管理,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確保礦山企業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經 年 月 日全縣礦山企業負責人會議討論協商,達成本應急救援協作協議。
一、全縣所有礦山企業為協作成員單位,應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應急救援自救或協作職責。
二、按照片區和屬地管理的原則,以鄉鎮為片區,每個片區企業設一牽頭單位,各礦山服從牽頭單位調度,牽頭單位聽從鄉鎮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最后按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安排開展救援工作。
三、各礦山企業加強本企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完善應急救援責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救援器材和設備,搞好救援隊伍的培訓,每年按時進行應急救援演練,保持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四、片區應急救援牽頭單位在做好應急隊伍的建設同時,加強經驗交流,指導和幫助片區其它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五、應急救援
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在第一時間組織自救,搶救受害人員,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因素。
2、協作單位接到事故救援調底指令時,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本單位的救援隊伍趕到事故單位,由現場指揮部安排開展協救。
3、協作救援單位實行無償救援,只有在接到撤離指令時方可撤離。
六、本協議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
牽頭單位(蓋章):
協作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礦山合同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煤礦安全規程》第493條的規定和____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和___________公司的要求,為切實做好事故預防,快速有效地處置礦井災害事故,保護礦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促進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穩定好轉,提供強有利的礦山應急救援保障服務。受(甲方)___________的委托,(乙方)___________礦山救護大隊承擔甲方礦井建設期間的礦井突發事故的緊急救援工作,經雙方共同協商,形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礦井建設期間的基礎資料:
1.提供本單位資質(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2.提供本單位參與施工人員的培訓情況;
3.提供礦井初步設計及礦井地質說明書、礦井瓦斯等級和有害氣體情況、煤塵爆炸危險指數、煤的發火期;
4.提供礦井建設期間施工處理應急預案,每季度必須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修改并報乙方備案;
5.提供礦井的開拓通風方式、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及排水、供電、灑水、壓風、運輸及避災路線系統圖;
6.提供井下消防器材庫的.地點及防火設施材料配備情況;
7.提供礦井非常倉庫(火藥、畜電、救援儲存等)的地點和設備器材儲存情況;
8.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井下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自然災害事故隱患的預防措施;
9.組建部少于9人的兼職救護隊并能在第一時間組織自救。
以上甲方所提供資料煤季度填繪上圖與乙方進行交換。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預防性監察
1.乙方應定期深入甲方井下,熟悉和掌握甲方施工區域的有關資料和圖紙;
2.按規定每季度對甲方施工區域進行一次預防性安全監督監察工作,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行政處罰權;
3.審查礦井建設期間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協助甲方搞好礦井安全和消除事故隱患工作;
4.協助甲方搞好職工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
5.配合甲方進行應急預案演練的安全技術工作。
(二)遇突發事故的處理
1.接到重大事故救援指令后,必須在1分鐘出動;
2.積極搶救井下遇險、遇難人員;
3.處理進行火、瓦斯、煤塵、水和頂板等事故;
4.參與危及人員安全的地面滅火工作;
5.參加排放瓦斯、啟封火區、反風演習和其他需要配用氧氣呼吸器的安全技術工作。
三、相關要求
1.甲方應在協議簽定后3日內向乙方提供協議商定的資料,有關資質、合同以及人員培訓情況等資料在協議簽訂前提供;
2.乙方及時按規定履行商定的服務內容;
3.乙方赴甲方服務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在甲方工作期間的食宿由甲方承擔;
4.乙方在甲方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發生事故后,甲方負責人必須參加礦井的搶險救災指揮工作和配合工作,確保救災裝備和設施及時到位;
6.乙方通知甲方礦井安全預防性檢查,對甲方井下存在的事故隱患,甲方要及時整改,認真處理;
7.乙方預防性檢查過程中,遇有甲方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應啟動緊急預案協助甲方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8.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礦井建設和生產,各類安全設施必須執行“三同時”的原則;
9.甲、乙雙方對協議內容、搶險救災、災害預防檢查、技術服務要做到詳細記錄,每季度向上級領導匯報實際服務情況;
四、協議履行方式和服務期限
。ㄒ唬┞男蟹绞
1.甲方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向霍州煤*集團有限公司總調度室和礦山救護大隊匯報,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出動;
2.乙方相關重大安全技術工作召請與乙方直接聯系;
3.甲方進行的反風演習以及應急預案的演習等重大安全技術工作提前一周與乙方聯系;
4.雙方聯系電話
。追剑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ㄒ曳剑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ǘ┓⻊掌谙
本協議服務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服務期滿后,甲乙雙方商定可續簽服務協議。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完善。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安全監察局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
礦山合同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乙方在能夠確!鞍踩谝弧钡那疤嵯,對甲方具有開采權的 進行合作開發。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協調外圍關系,為乙方提供盡可能好的生產施工環境;
2、配備主要設備和電源:(1)動力電源架設到 ;(2)配備 立方空壓機 臺;(3)配備 、砂輪機各1臺;(4)配備高壓風機2臺、風管 米 ;
3、承擔巷道 的供給;
4、負責生產、施工方案的設計與制定;
5、監督乙方對生產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的落實;
6、監督乙方安全生產及生產任務與施工進度的落實。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嚴格遵守、自覺落實 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規范操作,規范施工,守法經營;
2、提供合法的施工資格、資質;
3、除甲方配備的設備外,另需生產施工設備、設施、工具(包括運輸工具)等均有乙方自行配備,費用自理;
4、承擔設備、設施、工具的維護、維修,電費、爆破品等生產施工費用;
5、抓好員工的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6、積極落實和完成生產施工任務。
三、投資與收益分配:
1、協議簽訂生效后的后續所需投資均有乙方承擔,攤入成本核算,甲方的`前期投入作價為 元,攤入成本核算;
2、合作收益的分配甲方為: %,乙方為: %;
四、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照誰違約誰負責的原則,依據《合同法》第七章之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違約責任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如果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相應的損失外,同時給予實際損失 %補償。
五、甲方向乙方移交的設備、設施和工具(易耗品除外)乙方應做好維護維修、妥善保管,終止履行本協議時向甲方移交,缺失部分應照價或作價賠償。
六、協議中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協商后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終止時間為: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礦山合同7
甲方:
乙方:
為了揚長避短,發揮各自優勢,方便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工作地點
PHA THEM MINING CO., LTD公司在老撾萬象省萬榮縣以西5公里處,PHA THEM銅礦山。
二、 承包工作內容
PHA THEM MINING CO.,LTD銅礦的坑道掘進施工及開采;
三、 安全責任
PHA THEM MINING CO.,LTD公司銅礦山的安全生產工作由乙方全面負責和管理,在施工期間乙方出現的人身傷亡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和解決,對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于甲方自身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己負責,與乙方無關。
四、 承包工作期限
承包期暫定一年,從20xx年6月10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止。期滿如果雙方無異議,可再延長一年,至20xx年6月10日止,則雙方續簽合同。
五、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全承包,即乙方投入設備物資(甲方提供除外)、組織人力開采、挖掘、施工;
六、 承包施工方案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地質資料基礎上,進行開采方案設計,但需將書面方案交甲方審核、批準,在施工過程中需變更的提前一周交甲方審核、批準?拥罃嗝妫2.2×2米
七、 施工設備
甲方負責提供主要開采設備:150kw發電機1臺,10立方米空壓機1臺,農用三輪車(翻斗)3臺,扒渣機1臺,并提供在礦區搭建的臨時簡易工棚。其余設備、設施乙方自備,乙方對簡易工棚不滿意可自行另建;
八、 掘進規格要求
坑道按高2.2米、寬2米(農用三輪翻斗車)掘進。
(1)一中段主運輸坑道為脈外道,采礦方式為落地采礦。出礦坑道設計為10米一道,天井為40米一個,聯絡道與采場等長。設計采場長度不大于40米。
(2)二中段按照礦體傾向垂高30米處施工,坑道施工方法與一中段相同。(無聯絡道)
(3)每掘進10米或15米掘進一條穿脈坑道,其長度以揭穿礦體厚度為準;坑道掘進坡度為0.3%~0.7%(以坑道積水自然流出為宜)。
(4)平硐施工過程中,應對銅礦石和脈石(礦渣)分開堆放。
(5)平硐施工過程中,需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出現大的破碎帶的地段,尤其需要加強坑木等支護,支護所需的材料由甲方提供,確保施工安全。
九、 完成掘進和開采數量和質量要求及結算方式
1. 承包單價:坑道掘進每米人民幣20xx元;礦石開采每噸人民幣100元;
2. 采礦以滿足選廠生產數量為宜。
3. 乙方按照甲方地質資料或甲方圈定的礦體施工,但綜合品位不能低于2%。
4. 每天達到品位標準的銅原礦開采量以500噸為基準,低于或高于500噸部分按即開采單價的10%給予獎罰即每噸獎罰15元/噸;每月按結算數量折算至天數進行考核。
十、 驗收、付款日期和方式
每月25日驗收、審核、結算,至30日前付款給乙方。付款方式為匯款,自乙方開采之日起,但甲方在礦山未能完成運輸的乙方已開采礦石數量,按照甲乙雙方估算的數量,甲方應預付乙方50%的工程款,其余數量按選礦廠的過磅為準,質量驗收以選礦廠球磨以后雙方取樣化驗為準。質量如有差異,雙方封樣再行復議。
十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應將道路修通,場地平好,并將甲方提供設備運到施工現場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2. 在合同期內,甲方應按乙方開采和掘進的預交計劃、實際需要做好炸藥的供給,但炸藥購置、運輸及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按老撾國家法律的規定嚴格做好炸藥的管理、使用工作。
3. 甲方對本礦山以前企業的債權債務負責。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掘進方式、質量及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有權督促乙方整改改正。
5.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乙方派往老撾該銅礦山工作的全部中方人員在老撾的工作簽證,而相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 當開采和挖掘過程中,如礦體達不到規模化工業開采標準,則甲方有權叫停施工、解除合同。
十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必須健全領導班子,健全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工資、勞保、福利等制度,乙方應經常向甲方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2. 乙方有責任對職工加強政治思想教育,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安全生產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減少工傷事故。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違反老撾國家相關的政策和法律,不得違反當地人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
3.乙方必須對所派往礦山的工作人員購買相關的勞動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甲方有權監督。
4. 銅礦山的安全生產工作由乙方全面負責和管理,在施工期間出現的人身傷亡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和解決,對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對事態嚴重的影響到甲方的并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將全部承擔。
5. 乙方有權自行招聘技術人員和職工,有權根據職工的生產技能、工作效率、身體條件、勞動態度、執行紀律好壞等情況,決定職工工資的多少,調整工作和辭退職工,有權自行決定車間、班組干部的任免。
十三、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不按時向乙方提供設備、工棚,造成乙方不能生產的,從工人進場時算起,則每遲延一天,應支付人民幣違約金給乙方(按工人人均工資4000元/月、管理人員人均工資6000元人民幣/月以實際延誤天數逐日計算),并經乙方要求,合同期限得順延。
2. 甲方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十四、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完成掘進任務,累計2次警告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甲方提供乙方的工棚、設備以及其他設施等,按原清單如數點交甲方,除自然損耗外,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3. 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如有違反相關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員作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4. 乙方在采礦施工的同時,應及時將礦石和脈石分開,并分別堆放。否則發現一次就按當月結算金額的10%處罰,直至扣完。如果未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十五、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生產中斷,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生效,承包期滿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合同期滿而消失。在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代表人如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效力,甲乙雙方亦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各設中老兩文,以中文為準,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八、 爭議的解決
如果合同出現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老撾法院仲裁。
十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十、合同簽署地點:老撾萬象本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為x公司(下稱目標公司)位股東,合計持有目標公司95%的股權,其中先生持有目標公司40%的股權,先生持有目標公司30%的股權,先生持有目標公司25%的股權。目標公司另外5%的股權為先生持有。
(2)目標公司合法享有x平方公里的采礦權,采礦權證情況如下:采礦許可證證號:
采礦權人:x有限公司。
有效期限:x年,自x年x月至x年xx月。
開采礦種:礦。
開采方式:地下開采。
生產規模:萬噸/年。
礦區面積:x平方公里。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點號x坐標Y坐標
開采深度:由x米至x米標高,共有x個拐點圈定。
發證機關:x省國土資源廳
(3)甲方歷年投資及目標公司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目標公司名下礦山現有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探礦工程等形成的全部固定資產、占有的土地、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轉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95%股權(及目標公司所合法享有的x平方公里的礦山采礦權)與乙方達成以下股權轉讓協議書,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目標公司目標公司股權轉讓:
甲方三位股東分別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出讓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具體比例為:
(1)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
(2)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
(3)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
第二條陳述與保證
2.1為本協議之目的,甲方向乙方作出聲明與保證如下:
2.1.1在本協議簽署時,甲方未對目標公司中的股權對外設置任何質押或因此從中獲得貸款;
2.1.2在本協議簽署時,甲方在目標公司中的股權、以及目標公司的任何資產未被國家司法機關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凍結等措施,也沒有任何訴訟、仲裁事項;
2.1.3在本協議簽署后,甲方保證不將目標公司的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方,不將目標公司的資產抵押給任何第三方,也不以任何形式將目標公司的資產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如遇重大訴訟、仲裁應及時通知乙方。
2.2為本協議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聲明與保證如下:
2.2.1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獨立的企業法人,有義務及能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依法有權受讓甲方在目標公司中的股權;
2.2.2乙方保證支付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款且該資金來源是合法的;
2.2.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和履行過程中,能夠承擔本協議中的所有義務及法律責任。
2.3本協議各方當事人保證上述其各自做出的陳述和保證是真實、自愿的。
第三條轉讓價款與款項支付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讓的目標公司合計股權價格為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萬元),其中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價格為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萬元),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價格為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萬元),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價格為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萬元)。
3.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目標公司開立銀行資金共管賬戶以收取和支付上述款項,并同意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x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前述銀行資金共管賬戶支付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元)作為保證金。在乙方保證金到位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開始各項盡職調查工作并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完整有效文件資料,同時目標公司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所有開戶銀行預留印鑒所涉私人名章及銀行支付密碼器、網銀UKEY及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附件中列入資產清單范圍內的目標公司所有的資產應即刻進入雙方共管狀態。
3.2于下列事項完成后x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萬元)。
3.2.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即以相關法律、法規和財稅制度為依據著手規范和完善目標公司的賬務處理,聘請具有資質的會計師(稅務師)事務所擔任目標公司進行前述賬務處理的財務顧問,在所有賬務處理完成并經乙方書面認可后由上述具有資質的會計師(稅務師)事務所出具專項審計報告作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甲方承諾專項審計報告中體現的目標公司的各項負債實際應為零。甲乙雙方確認前述建賬和賬務處理的責任由方承擔,方同意承擔與之相關的稅費。
3.2.2在甲方全面進行公司交底和技術交底的前提下,乙方完成盡職調查報告并取得所需的所有文件資料,前述資料同時作為本協議附件。
3.3在乙方完成本協議3.2款約定的相關付款義務的當日即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辦理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工商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手續,在相關股權轉讓工商變更手續完成后x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元)。同時原處于共管狀態的目標公司的各類印章及資產轉由乙方單獨管理。
3.4余款人民幣x元整(人民幣x元)在目標公司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完成后的x個工作日內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債務的承擔
甲方承諾并保證目標公司無任何實際債務及任何隱性債務,包括但不限于
4.1目標公司對內對外已存在合同、協議中屬于目標公司應盡義務而使目標公
4.2目標公司已取得的各項權利證書應具有完整的權利,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
4.3目標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重大未知的負債、或有負債、訴訟、仲裁、行政
第五條稅費的承擔
5.1甲乙雙方同意,因本協議的履行所發生的稅費由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目標公司經營及利潤分配過程中的相關稅費由目標公司承擔。
5.2在甲方及目標公司完成本協議3.1.1款中所涉相關賬務處理并甲乙雙方完成本協議3.2款中約定的相關股權轉讓工商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目標公司已存在的事實而給目標公司帶來的稅務問題所致的損失,不論任何原因,由甲方承擔并給予目標公司全額補償。乙方有權從甲方應得股權轉讓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6.1甲方保證已通過必要的行政申報和審批,完全具有與乙方訂立并履行本協議的權力。訂立本協議不會導致甲方違反任何對甲方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法規、合同、協議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6.2本協議項下全部的采礦權,包含目標公司所屬礦山現有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探礦工程等全部固定資產形成凈資產全部為甲方及目標公司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獨立的占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且未曾在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設定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其他性質之權利限制,包括但不僅限于擔保、訴訟、仲裁、行政或司法處罰、行政或司法強制、權屬爭議、權利主張等;承擔處理完成該企業擁有采礦權期間相關訴訟法律事項、處理完成施工合同、各項與本企業相關合同法律事項;負責處理完成本企業債務與或有負債。
6.3本協議項下股權之轉讓,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甲方完全具備將之作價出資和轉讓的條件,可以依法轉讓;在股權轉讓完成以前,辦理完畢因股權轉讓所需的全部評估、申請、備案及審批等手續。采取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保持采礦權的合法、有效延續,相關礦權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6.4 提供全部采礦權有關的文件資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采礦權證、地質資料、試驗資料、分析資料、科研資料、設備技術資料、法律文件等給乙方。對變更設計工程應提供變更設計文件(指設計院文件),并與采礦設計一起由甲方組織技術交底。上述全部甲方及目標公司所擁有(土地)、占有的建筑物、礦山井巷工程、選礦廠、尾礦庫、構筑物等資產均作為股權轉讓標的的組成部分給乙方。為乙方現場考察與盡職調查提供必要條件和幫助。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文件均客觀、真實、完整,不存在任何的隱瞞和欺詐。
6.5在本協議生效履行期間,甲方不得自行對目標公司x平方公里的礦山進行開采,不得以目標公司、全部或部分采礦權為標的與他人簽署任何的轉讓、合作協議,亦不得對全部或部分的采礦權作出質押、抵押、托管等處分措施,不得對已提交給乙方的屬于資產清單內的任何資產作出任何的處分。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
7.1乙方保證其已通過必要的公司內部授權,完全具有與甲方訂立并履行本協議的權力。訂立并履行本協議不會導致乙方違反任何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法規、合同、協議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7.2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及時、足額地向甲方支付各期轉讓價款。
第八條本協議解除與違約責任
8.1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義務或違反于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均視為違約行為。如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協議守約方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8.2若單純因甲方或目標公司的原因(可能存在安全生產訴訟、仲裁、行政或司法處罰、行政或司法強制、權屬爭議、權利主張等、債權債務與或有負債)而不能將目標公司股權變更登記至乙方名下,在此情形下,乙方給予甲方20個工作日的寬限期,如寬限期屆滿,相關股權仍未能轉移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返還乙方已付轉讓價款,并按本協議約定的轉讓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違本約定乙方相應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8.3若本協議項下之股權因國家或地方政策和其他非甲方原因不能轉讓,致使本協議項下合作目的不能實現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各方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即時返還乙方已付轉讓價款。
8.4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的,不視為違約,并可以免除相關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經有權機關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證明提供給協議對方。
第九條爭議解決和法律適用
9.1對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相關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2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條協議的成立和生效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立并生效。如果股權轉受讓之工商管理登記機關要求各方對本協議或對與股權轉讓有關的其他文件進行修改,則各方應當在不違反本協議原則和目的的前提下,根據工商管理登記機關的要求對有關的文件進行修改或按登記機關要求的格式文件提交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第十一條其他
11.1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唆使或促使任何第三方與其達成與本協議類似的交易,如收到類似的查詢或要約,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停止繼續與這些第三方接觸。
11.2本協議的條款和已簽定本協議的信息屬于保密信息,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條款及已簽定了本協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遵守本保密義務的專業顧問披露本協議的條款和存在,或提交給任何相關審批或監管部門。
11.3目標公司原股東、法定代表人先生自目標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持有和管理公章,其自愿為目標公司公章的保管和使用中可能給目標公司帶來的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法律和稅務責任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并提供其剩余的目標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擔保并辦理相關質押手續。若因此而給目標公司及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從先生應得股權轉讓款中扣除或向其追索。
11.4先生持有目標公司股權,其對甲乙雙方的股權轉受讓的商務談判和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知情和理解,自愿放棄其作為目標公司原股東在本次股權轉受讓協議中所享有的優先受讓權。
11.5本協議壹式伍份,由甲方位股東、x公司及目標公司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合同9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現就甘肅省敦煌市青墩峽礦區花崗巖荒料開采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采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于敦煌市青墩峽礦區所屬資源由乙方承包開采。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 開采、取料要求:
1、鋸切開采計算方式為: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米數乘以鋸切深度計算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 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采質量:荒料的開采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礦山開采圓盤鋸每個礦口裝載機 挖掘機臺,每個礦口遠廢料車輛供乙方生產使用,其他所需 配套設備以甲方移交給方的設備清單為準,乙方負責對其所需油料費并且進行保管、養護 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 備如數歸還,并保證該設備未損壞能正常使用。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采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乙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采工作區附近并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采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協調。
5. 甲方監督乙方的安全管理,有處罰乙方不遵守安全守則人員的權利,罰款在付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采礦工具設施,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并負責將荒料運送到甲方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采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采安全。
3. 乙方要在工作區域內放置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操作規章制度,必須要求礦山工作人員戴安全帽和穿勞保鞋,如不按次規定發現一次罰當事人 元人民幣。
4.乙方人員在工作時間嚴禁飲酒作業發現一次罰款 元人民幣
5.合同期內,乙方年內必須完成 立方以上的荒料開采任務。
6.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采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采立方計算,每立方單價為人民幣 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 元計算。
2、按鋸切開采立方計價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采、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采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后,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采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暫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由甲方購買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采勞務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后雙方均不得反悔。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如以上條款乙方違約乙方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礦山合同10
甲方: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法人代表、股東及全權代理委托人: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本著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則,現就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愿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等有關事宜特與乙方簽訂以下合同。
一、轉讓內容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該一部礦山及公司企業;礦山范圍坐標及面積以采礦證上為準。
二、轉讓費: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一次性轉讓費為 元人民幣;此轉讓費價格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堅決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借口和條件再隨意加價等;乙方把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的轉讓費在第一次按合同約定的數 支付給甲方后,此時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后再沒有任何一點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采礦證礦山從此之后乙方占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
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采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以后該公司企業及該礦山再生產、開采、轉讓、合作、承包、加工、銷售等過程中,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再參與、過問、干涉、設阻、鬧事、索款、欺詐等。
三、付款辦法:
元整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過戶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執照于過年前交給乙方后,乙方再支付給甲方 元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國土資源局把采礦證上的法人過戶、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后,乙方把剩余的人民幣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工商局、國土資源局的過戶、變更法人由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自負。
2、礦山開始時的外圍村民關系由甲方協助解決。
3、上合同簽字之日甲方必須把該礦山及公司企業所有的證件、資料、報告、圖紙原件及公章、占地、占坡、修路、架電、用水合同及廠房、機械設備、廠房鑰匙等全部移交給乙方,歸乙所有。
4、甲方的全權代理委托書及所有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隱瞞、欺詐行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給甲方轉讓費后,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采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后堅決不得再與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礦山及公司企業的轉讓、退股、合作、甲、乙雙方人合同簽訂后當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生產、銷售等有關事宜。
6、礦山以前甲方生產購買的'空壓機、全部廠房、未銷售的礦石板材礦山現在有的所有機械設備、物品等現在全部歸乙方所有。
7、甲方必須在一周之內把原來生產開礦所有的人趕快讓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立即處理、清還,以保證礦山生產的暢通無阻,順利有序進行。
8、甲方礦山、公司及甲方股東、全權代理委托人之間堅決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債權債務糾紛等,乙方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全權代理委托人之后,甲方全權代理委托人必須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礦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2、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好開工生產前的所有協調工作,以確保乙方開礦生產的順利性、持續性、無阻性。
3、辦理恢復與治理方案和安全評估報告及采礦設計的資料證件由乙方負責承擔。
4、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從合同簽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由甲方全權負責承擔,以后礦山在生產等過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礦山無法正常順利生產等,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權負責承擔。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條或銀行打款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
以上合同條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違約其中一條款,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
礦山全部歸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動放棄對待外甲方還必須按乙方支付給的轉讓的兩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金,若乙方違約,乙方支付的轉讓退股費甲方不予退還。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待時協商解決。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鑒證人各執一份。
九、此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一切法律效力并與公證處公證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及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全權代理委托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證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礦山合同11
甲方:
乙方:
簽定地點:
簽約時間: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證、互利共贏的原則,就武定縣文筆山大巖洞鐵礦廠林場礦區開采經營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1、武定縣文筆山大巖洞鐵礦、開采、經營銷售,由乙方自行管理;
2、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范圍內開采,乙方不得越界采礦;
二、合作期限:
1、以甲乙雙方圈定范圍內的礦儲量采完為止;
2、自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之日起,在圈定范圍內和周邊地段,甲方不得布置采礦及和任何人聯合布井開采;
三、合作方式:
1、甲方將礦山資源使用作為投資,并以此投資方式獲取回報;
2、乙方投資所有開采、經營、管理、銷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作為投資方式獲取回報,礦石以過磅的數量由雙方確定讓可后進行利益分配;
3、如甲方礦山采礦證及相關證照到期,須辦理相關證照延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利益分配:
1、乙方負責文筆山大巖洞鐵礦的開采、經營等的所有投資,銷售收入歸雙方共同所有,每采一噸礦甲方提取43元人民幣,其余歸乙方所有,若礦價上漲,除每噸支付甲方43元的基礎上超出部份根據礦價上漲幅度,按比例增算給甲方。每噸礦價品位按:42°%130元/噸,45°%160元/噸,50°%180元/噸為基礎價,百分之35°~42°以內的礦石由甲方的收購,運到 地點,每噸元;
2、乙方銷售礦石時,必須通知甲方,礦石單價經甲方認可數量以過磅單據為準;
3、國家稅以及各級部門的管理費,從乙方采出礦石年總產量的每噸抽出1元人民幣補助甲方,稅收和管理費由甲方支付;
4、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簽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發礦、銷售、過磅、單價、數量,甲方必須派人參加監管,甲方應得利益收取,在結算時必須做到日清月結;
2、在采礦區內,乙方必須杜絕同其他單位或個人進行采礦采石、取沙、土等其它作業行為,如發生有類此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合作權利,并不負責乙方投資的`一切損失;
3、在礦山的基礎建設過程中,如修路、架電、引水、搭建工棚、修建炸藥庫和布置井口的一切生產用地、砍樹甲方應無償供給乙方使用;
4、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將該礦山及周邊的任何一處再次和其他單位或個人進行合作開采(如有此情況須和乙方商議后進行)。如甲方將該礦產權轉讓、出售給別家經營,須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完乙方的一切投資后方可進行;
5、因甲方的采礦證及相關證照即將到期,急需辦理延期手續,如無法辦成延期手續,導致礦山停止生產,給乙方帶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6、甲方負責協調周邊村民和相關部門的一切工作,乙方只負責生產工作。
7、火攻品、炸藥等物品由乙方出資甲方購買,單價以民爆公司出具單據加運費計算。
8、因不可抗拒的事故發生,甲乙雙方均無任何連帶責任,雙方需共同協商解決。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礦山開采,經營管理等一切工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生產建設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另行轉讓給任何人經營,如發生違反上述情況,視乙方為違約,如須轉讓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
2、乙方負責礦山開采區的生產,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出現各級政府部門的政策變動和干擾,由甲乙雙方配合共同解決。
3、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無任何連帶責任,但甲方必須全力配合乙方解決問題。
4、乙方按國家相關的法定、法規進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不安全不生產的基本原則。
5、乙方進場后,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政府協調工作,以確保礦山順利開采,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七、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違約,并無條件接受法律規定的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八、簽訂協議
1、乙方進場后的第6個月內支付甲方16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辦理礦山業務的費用。
2、其中80萬元在公司注冊后,乙方進場前的2天支付,剩余80萬元在乙方進場后的第6個月內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3、上述乙方支付甲方的款項和礦山投入基礎建設資金,該款從乙方在前期礦石銷售時扣除并回收成本后,甲乙雙方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款進行利益分配。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以補充協議為憑,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即刻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礦山合同12
甲方(用工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
或
(農民輪換工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高礦山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揮農民在礦山生產建設中的作用,保護農民輪換工的勞動權益。根據《 ">礦山企業實行農民輪換工制度試行條例》的規定,甲方從乙方(或招用 _______為本企業農民輪換工)招用_______名農民輪換工。雙方本著正確處理三者關系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動合同。
一、招用人數:______名。
二、招用農民輪換工的基本條件:政治表現好、年滿____周歲的男性農民(個別工種可放寬到35周歲),身份檢查合格,能堅持礦山體力勞動,家庭有富余勞動力,合同期間能堅持正常生產。
三、合同期五年,自____年____月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期滿,必須終止,不得延長,農民輪換工返回農村。
四、農民輪換工的熟練期:農民初換工進礦后,根據工種,規定 ___個月的熟練期,農民輪換工在熟練期內,因身體健康狀況或其他原因不能適應生產要求時,經公司同意,可以提前離礦,在熟練期內,企業發現農民輪換工不符招用條件退回的,乙方應作好安置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及時補充缺員。
五、生產任務與工作安排
家民輪換工一律安排在井下采掘第一線和井上需要進行輪換的生產崗位,不得借調從事其他工作或轉為固定職工。
被招用的`農民輪換工必須服從企業分配的工種和崗位。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農民輪換工的工資待遇
(1)農民輪換工工資待遇在熟練期內,與同工種固定工相同,熟練期滿后,應高于固定工的工資的_____ %.
(2)獎金、下井津貼、夜班津貼、保健津貼、班中餐、副食品價格補貼等,均應與固定工人相同。
(3)進礦滿一年,可享受探親假待遇,探親假每年15天(包括路程在內),工資照發、路費報銷。錄用后來礦和按合同規定正常離礦的路費,均由企業按規定支付。
(4)農民轉換工年工勤超過250個工日的,每年一次,由企業加發一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于合同期滿時發給。
七、農民輪換工的勞動保險待遇
(1)農民輪換工患病或非因工鈉傷,停工醫療期以3個月為限,醫療費和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期到期尚未痊愈的,企業可以辭退,并酌情發給1-2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2)因工負傷,由企業免費醫療,按月發給本人原標準工資的生活費,也可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結算,由乙方負責處理。
(3)因工致殘,不能從梧原工作的,由乙方負責送回所在生產隊安置,由企業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給因工致殘撫恤費。
(4)患硅肺病的醫療和生活待遇,按固定工辦法處理。
八、農民輪換工的管理
(1)農民輪換工在礦山工作期間,由企業負責管理。企業應對輪換工進行思想教育、技術培訓,以及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生產。
(2)農民輪換工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發給。
(3)企業應妥善解決農民輪換工的食、宿及其他生活問題。
(4)企業要按月向乙方交納相當于在礦農民輪換工當月標準工資總額______的管理費,作為管理農民輪換工的費用。 ">
(5)農民輪換工在礦工作期間的口糧,按國家規定辦理。
(6)農民輪換工要向所在社隊交納本人標準工資_____的公益金。農民輪換工仍享有社員待遇,責任田應予保留。
(7)農民輪換工在礦期間,違反勞動紀律,按國務院關于_________________ 的規定予以辭退或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除名或開除。
被開除、辭退、除名的農民輪換工,由乙方負責退回所在生產隊,并按企業要求及時補員。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有正當理由,并提前 _______月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
十、爭議的處理及違約責任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負違約的賠償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經公證后生效,并報甲方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礦山合同13
甲方:
乙方:
20xx年11月6日 甲方通過競價取得三門縣健跳鎮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現甲方將采礦權及部分設備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三門縣健跳鎮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格為叁佰萬元,一次性付清。
三、在乙方付清轉讓后,甲方即應將巖場交付給乙方,交付乙方后巖場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原因致使采礦權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五、如乙方未按時付款或甲方不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付給對方違約金10萬元。
六、在辦理采礦許可證過戶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各半承擔,辦理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過戶手續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職能部門存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共同利益出發并使工作順利進行,達成以下協議:
一、根據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挖掘機(型號______________)工作。施工地點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方式:以工作時間(_______小時)計算,挖土機挖土工作按:_______元/小時(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次工作時間由工地技術負責人員簽字生效,除此之外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乙方必須提供有效的挖土機操作人員操作證復印件一份。
四、承租期間乙方的機械人員在符合操作規程和安全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施工人員的指揮和安排,乙方機械設備進入甲方現場后,乙方自己確保乙方機械的安全、保養,如因失盜或人員損壞,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機械用油由乙方自己負責。乙方機械人員不得故意刁難甲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單位管理人員的要求進行開挖,如:挖掘機操作人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時內不到位,或機械修理24小時后不能使用等原因耽誤甲方工作的,施工單位有權對其進行不同程度的罰款或令其出場。
六、由于該工程工作性質的'復雜性,工程進展可能會有不可預見的情況,導致停機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如果乙方認為工作時間達不到自己的理想效果,可以自動退出(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保留一份,簽字即生效,不盡事宜雙方可再行協商進行補充。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礦山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系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乙方系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礦山與乙方合作開發經營。乙方愿意合作經營上述礦山;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誡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礦山地位于
第二條該礦山面積約為畝,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坐標圖紙界定。
第三條甲方承諾擁有該礦山的開發經營權,依法取得了政府頒發的采礦許可證。
登記編號為:
如第三方主張該礦山的使用權或經營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對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條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礦山與他方進行合作經營,未于該礦山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于該礦山建立礦石生產加工基地。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終到期為至該礦山不具備開發經營的條件為準。
第八條甲方先期投入該礦山人民幣130萬元,占該礦山股份的40%。以后的投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擁有該礦山60%的股權。
第九條甲方尊重乙方以礦石開采,加工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礦山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十條本協議所指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山地,還包括坐標圖內水面以及礦山、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十一條為實現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礦山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十二條乙方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甲乙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十三條礦山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歸雙方所有。
第十四條乙方在合作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經營利潤40%的權利;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開發該礦山;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礦山資源的行為;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協議;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7)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8)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乙方依法享有該礦山的使用、收益權利的60%,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維持該礦山的工業用途;
。4)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開發礦山,不得給礦山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的經營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礦山經營所產生的利潤給甲方;
第十七條本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十八條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晌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十九條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二十一條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國家因環境保護、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該礦山,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由雙方共同擁有。
第二十三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享受各自的應得補償。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二十五條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所指礦山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300萬/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礦山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二十六條乙方逾期交付經營利潤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雙方約定確定的違約金標推。
第二十七條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條本協議簽署后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三十一條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晌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承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四條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三十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名后成立。
第三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礦山合同】相關文章:
礦山運輸的合同12-30
礦山轉讓合同08-28
礦山租賃合同12-25
礦山生產合同02-28
礦山勞動合同08-19
礦山的合同15篇02-18
礦山礦石運輸合同02-20
關于礦山勞務合同03-01
礦山合作開采合同03-05
礦山運輸的合同8篇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