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錦集(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
冬季到來,由于雨、霧、雪、等天氣的即將來臨,導致道路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積水結冰的現象,嚴重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員及校車司機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定,發布和實施,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做好詳細調查和記錄,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相關部門,并通知相關人員趕到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進行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二、事故預案方法和措施
1、學校要對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地對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制定學生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車輛要求選用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學校提供服務。
3、加強駕駛員和乘坐校車負責老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并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負責教師加強管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學生在乘車中自覺依次上下車,要文明、安全候車,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候校車,上下車輛時要特別注意安全。在行車過程中,嚴禁同學之間打鬧,頭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后,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盡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四、關于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應先搶先救急,及時匯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先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采取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協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制現場圖并寫出書面記錄。
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在上級部門指導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隨車教師第一時間報警,然后及時匯報學校領導。
領導小組及時報中心校、教育局和相關部門。
處置乘車人員。
①如有受傷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要盡快及時聯系車輛把傷員送至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救治。
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同乘沒有受傷的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及時通知家長。
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并參與調解。
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保險介入。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強管理
1、建立在開學初和節假日前集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隊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放學統一排隊,在路上要求學生靠右邊行走,確保安全。
3、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在學生集中上下學的時段,維護好校門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并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5、要對校園周邊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在距離學校一定距離的.位置設立“前方有學校車輛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機減速慢行,注意過往學生,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加強教育
1、學校通過舉辦交通安全展覽、安全出行班會等活動,讓學生了解交通法規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知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規律,提高防范意識,科學減少事故的發生。
2、要利用家長會、電話等方式積極與家長溝通,請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學生在上下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讓孩子過早到校,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斜穿馬路,避免上下學途中交通事故發生。
三、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措施
1、迅速啟動《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立即撥打電話120,請求急救中心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10電話請求交管部門處理事故。
2、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3、要盡快采取科學措施搶救傷員。對傷口大量出血的傷員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處;對骨折的傷員,不要移動骨折部位,應等待救護人員進行處理。
4、要維護現場秩序,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5、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工作、保險理賠以及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等。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目的
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預案。
1.2依據
《介休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發布規定》《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自然災害、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化品發生危害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組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調。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張蘭鎮道路交通安全指揮部
總指揮:侯世文(張蘭鎮鎮長)
常務副總指揮:陰曉波(人大主席)
副總指揮:各包片負責人
成員:燕玉芳(交通管理員)
王維東(安監站站長)
張觀偉(水利水保站站長)
各村村委主任、各包村下鄉負責人、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張蘭鎮道路交通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楊正茂擔任,成員有燕玉芳、王維東。
2.2主要職責
負責在緊急情況下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的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重大決策,負責道路安全監管,協調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3、預警
3.1預警
根據天氣、道路通行條件變化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工程和范圍,道路交通安全預警分為三個等級,即一級(紅色)預警、二級(橙色)預警、三級(黃色)預警。
(1)一級(紅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48小時以上的。
(2)二級(橙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暴雨、暴雪、能見度≤20米的濃霧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3)三級(黃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暴雨、暴雪、能見度≤20米的濃霧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4、應急處置
分級響應:
Ⅰ級(紅色)響應:
因天氣惡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有關部門發布一級預警時,鎮指揮部立即啟動Ⅰ級響應,及時協調鎮村相關單位和社會力量,全力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當上級接管指揮處置時,鎮指揮部全力做好處置配合工作。
Ⅱ級(橙色)響應:
當收到Ⅱ級預警但預警情形尚未出現時,鎮指揮部及各村涉及的.各企事業單位要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進入待命狀態,當收到Ⅱ級預警且預警情形已經出現時,鎮指揮部、各村、各成員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響應;鎮指揮部要派專人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督促應急處置現場,必要時向市指揮部請示。
Ⅲ級響應:凡發生地和鄉鎮工作人員進行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需要有關應急辦量支援時,可以向市指揮部提出請求。
信息報送與處理:
Ⅲ級響應啟動后,指揮部要向鎮政府上報處置信息,ⅡⅠ響應啟動后,鎮指揮部辦公室要按照鎮政府指示要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上報處置信息,主要內容包括:應急處置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已采取及即將采取的應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況,應急具體負責人及聯絡人的有關情況。
應急處置結束24小時可采用網絡或書面的形式上報上級指揮部,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問題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等詳細情況后期處置。
應急結束后,鎮個人民政府、鎮道路交通安全指揮部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能力、保障水平、協同作戰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
5、獎懲
要對處置道路交通安全緊急情況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依法追究相關職能部門直接責任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3
為進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針對雨、雪、霧等氣候條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等對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這一中心任務,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發揮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一指揮、整體聯動、反應迅速,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高勤
副組長:胡忠
成員:王永松、季凱、范新亞、徐殿平、王國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通管理大隊,任志國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處置分類
(一)因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突發事件。
四、處置原則
應急處置總原則是:加強領導、統一協調;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確保安全、盡快通行;信息暢通、及時上報。
(一)統一指揮原則:在局應急處置工作組的領導下,明確領導工作責任及相互補位措施,及時指揮啟動和終止工作預案,形成科學組織、迅速反應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縮短應急反應時間。
(二)屬地管理原則:對已發生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交管大隊要按照轄區劃分,迅速出警,了解情況,維護秩序,控制事態,依法果斷處置。
(三)先期處置原則:交管大隊接指令趕赴現場后,立即按預案規定進行控制事態、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維護秩序、開展疏導等先期處置工作,并及時上報情況。
(四)及時報告原則:現場應急警力應保持和上級及指揮部門的聯系,隨時將現場了解到的確切情況及時匯報給市局值班領導,便于指揮機構了解情況、把握戰機、果斷決策、正確指揮,并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上級指令采取指揮疏導、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續措施,確保任務順利完成。
(五)聯勤聯動原則:各警種之間要主動溝通,相互配合,體現“一盤棋”思想,建立聯勤聯動機制。
(六)教育疏導原則: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時,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維護現場交通秩序,配合相關部門耐心做好疏導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態,恢復交通。
五、處置內容
(一)遇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組織人員搶救遇險群眾,轉移財產;疏導交通,維護好現場周圍道路交通秩序,指揮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車輛、行人進入管制區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強巡邏管控,疏導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應在分流地點和沿線部署警力視情實施遠、近距離分流措施。
(二)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處置。遇有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同時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門進行清理處置;組織民警指揮疏導交通,疏通搶險通道,確保指揮、救護、工程搶險車輛及人員、物資等順利進出現場。經勘查,確定不會發生新的山體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備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隔離設施,引導車輛安全通過;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車輛無法通行的,要組織車隊通行備用路線。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責任明確、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輕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簡易程序處理,立即撤除現場,恢復交通;對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要及時搶救傷者,劃定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疏散圍觀群眾,控制當事人,快速勘查現場,迅速清理事故車輛,盡快恢復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對未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責令施工單位強制停止施工,恢復道路通行能力;對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建議業主單位組織人員加強巡邏、守護等臨時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車輛雙向通行的便道,確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暢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劃定現場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種類,是否發生泄漏、燃燒。造成泄漏、燃燒的,要依法進行交通管制,視情疏散群眾;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監、急救、環保等部門趕赴現場處理;疏通救援車輛通道,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進出現場;對事故發生地段道路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安全標志,引導車輛安全通過事故現場。
(六)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發生的事件,要盡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影響交通的程度,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根據規模大小,群眾情緒、行為的激烈程度,設置警戒區域,實行區域性交通管制;疏導分流車輛,維持交通秩序;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防止事態擴大,人員疏散或離開路面后,迅速恢復道路交通。對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條件進行先期處置的,可量力處置并及時通知治安、刑事部門迅速到達現場,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備先期處置條件的,劃定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等待治安、刑偵部門到達并做好現場勘查期間的秩序維護工作,根據現場情況采取相關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視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處置步驟
(一)加強指揮,保證警力。遇突發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值班領導必須親臨一線指揮,加強路面管控,準確掌握路面情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并向市局值班領導報告路況信息,同時將情況通報交通、路政、施救、醫療(急救)、消防等相關部門,請求協助做好實施相關預案的準備工作。交管大隊除留少量值班、機動人員外,應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強路面監控和現場管理。
(二)加大巡邏,保障暢通。雪、霧天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響時,堅持全警上路,加大對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彎道及事故多發路(點)段的管理,逐層逐人落實崗位,及時指揮引導車輛通行,同時利用巡查車采取不間斷喊話鳴笛警示等方法,監督提醒駕駛員保持安全行車速度,嚴禁車輛超速、超車及掉頭等現象。在路面有結冰的情況時與當公路交通部門取得聯系,在結冰路面上拋撒消雪劑,督促檢查過往車輛安裝防滑設施,在遇有路面結冰嚴重車輛無法正常通行時,進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車輛,以免發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三)注重宣傳,加強協作。在雨、雪、霧天氣及路面發生結冰的情況時,交管大隊要采取多種方式及時向公眾媒體通報路況信息,通過手機短信、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多渠道、多層次發布冰雪霧天氣及交通事故造成國、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門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車輛繞行建議以及預計道路恢復通行時間等信息。并倡導駕駛人及時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況,選擇合適線路,盡量減少主要道路通行壓力。同時要加大與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時處置。交管大隊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時,要及時進行處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斷的,民警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劃定警戒區,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無關人員,視情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發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區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200米以外開始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并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能見度低于500米時,在距離現場來車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打開警燈示警,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應在現場最后一輛被堵車輛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并設置專人實施預警,預警車輛和民警應根據堵車情況持續向后移動,通過喊話和交通信號指揮后方來車減速并有序停放。對于事故嚴重的要及時通知路政、施救、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同時,應確定專人負責應急車道的管理,嚴禁車輛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停放,以保證應急車道暢通,并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事故現場,做好相關輔助性工作。在未恢復交通前,執勤民警不能擅離現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因各類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要迅速組織警力上路疏導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復交通,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巡邏管控,掌握預警信息。交管大隊要通過多種渠道,全面獲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動權。路面巡邏民警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巡邏,及時發現突發情況,并及時報告。民協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自我防范意識。
(三)建立聯勤聯動,加強協作配合。要與應急局、消防救援大隊、衛健委、生態環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門建立應急救援協調機制,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迅速組織搶救傷員,救助受困群眾。同時,要主動與公路管理部門以及相鄰國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系,加強配合,信息互通,保證在道路發生交通堵塞時,及時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導、分流等措施,確保道路安全、有序、暢通。城區、開發區中隊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隊,支援、配合其他部門應對突發事件。
(四)保證聯絡暢通,加強請示報告。交管大隊要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隨時接警。完善各種工作制度、職責和運行機制,切實發揮值班室或指揮中心的指揮協調作用,準確指導路面勤務。領導要保證聯絡暢通,值班人員嚴禁脫崗,值班民警和備勤民警手機須24小時保證聯系暢通。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4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用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2、總則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范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后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后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了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3、組織機構
3.1、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干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并開展工作。
4、主要職責
4.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4.1.1、事故發生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4.1.2、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4.1.4、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4.1.5、善后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4.2、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4.4、善后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5、應急響應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并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5.1.2、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5.1.3、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后,方可簽認。
5.1.5、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5.2、事故調查:
5.2.1、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并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5.2.2、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搜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后,請事故責任人簽認。
5.2.3、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后,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簽認。
5.2.4、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年月時分);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 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5.3、后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6.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5
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為給人民群眾在春運(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規范高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綜合施策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強化路面整治養護,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加強對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xx副指揮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全鎮干部、鎮級單位負責人、各村(居)書記、主任、交通協管員、勸導員。
職責: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指揮部下設三個救援隊:
救援一隊隊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xx(安辦主任)xx xx(派出所所長)xx xx(派出所民警)xx職責:及時趕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并負責保護好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配合公安交警勘驗現場,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以緩解交通要道的壓力,負責疏散地的治安和衛生保潔工作。及時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暢。
救援二隊隊長:xx(黨委委員,分管安全)xx成員:xx(衛生院院長)xx xx(安辦工作人員)xx xx(交管站)xx職責:營救受傷人員,嚴禁肇事逃逸,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以緩解道路運輸壓力。協助所在地村委會做好突發事件人員疏散和宣傳解釋工作。并組織勞力配合有關的進行道路維修、搶險整治工作。
救援三隊隊長:xx(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xx成員:xx(信訪辦主任)xx xx(黨政辦主任)xx xx(財政所所長)xx職責:負責通信聯絡,信息傳遞,報告上級相關部門,通知死、傷人員家屬,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鎮派出所人員負責24小時輪流值班,預警電話:xx;
如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導致交通堵塞,使我鎮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四、工作目標
為人民群眾歡度佳節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xx鎮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6
為了提高全鎮范圍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鎮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清溪交警中隊、派出所、鎮中心衛生院、交通辦、綜治辦、司法所、事故發生地村委會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福田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鎮派出所。
總指揮:王積分(鎮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付林(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常務副鎮長)
職責任務:
1.總指揮全權負責福田鎮轄區發生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組長:王積分
成員:派出所干警、清溪交警中隊干警
鎮應急分隊全體成員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曾慶明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彭正庚
成員:福田衛生院醫生
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長:
成員:民政所、財政所、信訪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黨政辦、綜治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故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并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應急辦,派出所、交警中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公安交警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黨委書記,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
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
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立高效應急響應機制,有序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危害后果,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縱橫聯動、快速響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因極端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道路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嚴重地質災害、氣象災害等情況,按照《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執行,本預案作為配合預案執行。
2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五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
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由縣指揮部及辦公室組成。
2.1.1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縣公安局政委、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五寨分局、縣交運局、縣衛健體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工信局、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影響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兼任。(縣應急指揮部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級指揮部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主體。
2.1.2其他
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點所在縣級指揮部指揮,市級指揮部予以協調。
2.2現場指揮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如事件影響程度達到應急響應級別,政府在接到報告后,要協調各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衛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后工作組和專家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公安部門可先成立案(事)件調查組,開展案(事)件原因調查。(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3風險防控
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職責:
公安部門:嚴格劇毒化學品、民爆物品的購買審批和備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路面巡查及重點車輛管控,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消除隱患風險。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道路巡檢維護,健全各類道路安全附屬設施,減少路面安全隱患;嚴格客、貨運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運輸押運人員的審核準入門檻,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開展應急培訓、宣傳,加強隊伍應急處置能力訓練。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檢查,避免存在問題的罐式集裝箱、汽車罐車等“帶病”出廠上路。
4監測和預警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開展監測預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自然資源、氣象部門要建立地質災害、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機制,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風險等級預警,及時推送相關部門。
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民警發現、群眾發現、技術發現”為主的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化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實現氣象監測預警與公安交管應急處置互通融合,并通過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引導群眾科學選擇出行方式,提前進行車輛分流。
當發生雨、雪、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到道路安全,氣象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危害重要國省道、重點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險情預計出現或已經出現,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或公路運營單位在工作中發現上述隱患影響通行情況,各成員單位應互通信息,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變化情況。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報送的信息,開展分析研判,確定交通安全預警的'發布和解除,加強所涉國、省道、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路面情況等,先行應急準備并報縣指揮部。縣鄉(鎮)兩級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接報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接到報警或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后,應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運輸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核實情況,根據事件性質及嚴重情況,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事發地指揮部辦公室。
5.2先期處置
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在核實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后,應視情立即通知衛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公安部門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員和車輛,固定現場,收取痕跡物證,開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證據滅失;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戒標識,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態擴大、二次事故等,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距事發地最近的收費站要馬上啟用綠色通道,保障救援車輛、物資通行。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迅速調集裝備、人員投入應急搶險救援,減少和控制損害后果。突發事件達到響應條件,公安交警部門應立即通過公安機關報縣人民政府,請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同時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未達到響應條件,應按各自職責穩妥處置。
如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急管理部門在接到縣指揮部指令或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要協調、調動有關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并責成相關危險化學品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所載貨物的臨時存放。如涉及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市場監管部門要進行監測認定,提出應急措施和設備處置方案,并開展相應的應急救援和查處工作。涉及上述兩種交通事故,氣象部門要對現場周邊風向、風速、雨量等進行氣象監測和預報,生態環境部門要趕赴現場對事發地周邊進行監測,劃定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等次生災害的區域并發出預警,開展相關先期處置。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積極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短時間內無法確定嚴重程度的,現場指揮部按初步預判的級別啟動響應,后期結合實際變更響應級別、應對措施等。當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和影響范圍超出事發地應急能力時,要及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援助。
5.3應急響應分級及響應程序
根據道路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傷亡人數和處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級,縣級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級、二級、一級3個等級,分別對應相應應急響應程序。(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三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3個以上相鄰縣;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帶隊,派出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現場指揮處置應急工作。同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縣指揮部報告根據需要調派有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參與工作。
5.3.2二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較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5個以上相鄰縣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由指揮長帶隊趕赴事故現場,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情況,調派救援、增援隊伍力量,積極開展救治救助、現場勘查等工作,減少或減輕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車輛、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動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參與救援保障;加強對重點部位和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時報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做好輿情引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聯、死亡,或50人以上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傷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全縣范圍或3個以上相鄰縣國省道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縣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的基礎上,縣指揮部可利用各類信息平臺進行事故災情會商研判,作出決策部署,指導應急救援各項工作。同時,統一信息發布口徑,暢通信息公開渠道。當部、省級、市級工作組到達事發地指導工作時,縣指揮部按照指導意見開展應急處置。
5.4信息報送
信息報告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已確認的傷亡人數、可能被困人員、涉事車輛、道路通行條件及運輸貨物等情況。涉及危險化學品要注明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質、形態、運載量、危害后果,是否發生泄漏、燃燒或者爆炸,可通過電話、傳真、應急專用網絡等方式進行緊急情況信息報送。
公安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報警,應立即通知路面巡邏民警趕赴現場處置,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并通報當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按照應急處置相關規定,迅速上報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到信息共享、按職責處置。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事件情況,緊急事項可越級上報。
5.5輿情管控與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部門應啟動網絡信息監測工作,全面掌握網絡輿情動態,及時采取措施應對處置,預防和消除不實信息傳播、輿情隱患產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統一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有重要變化應隨時發布。涉密事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發地公安部門應成立案事件調查組,在應急處置中及時保護現場,發現、固定、提取現場痕跡、物證,進行現場調查訪問、調取監控錄像,制作現場勘查工作記錄,啟用技偵手段分析研判,嚴格排查線索,第一時間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驗和涉嫌犯罪調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響應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結束,由現場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并報告市指揮部。縣指揮部指導各部門做好善后各項工作。
6 總結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情況、應急保障、協同作戰等進行總結評估。公安交警部門形成事故專項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成員單位應總結經驗教訓,健全應急機制,夯實基礎工作,完善應急預案。
7后期處置
7.1保險理賠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險理賠
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應組織、督促相關保險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開展事故查勘、搶救費墊付、代位求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積極協調其他縣保險監管部門及保險機構對非我縣的事故車輛開展墊付、理賠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應通知相關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協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向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追償墊付的救助基金。賠償義務人未根據侵權責任全額償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交警部門應依法暫時保管有賠償責任的肇事車輛。
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員5人以上、或傷亡人員達5人以上等社會影響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時,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完成救助基金墊付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應監督醫療機構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各醫療機構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時,應啟動綠色通道,先行搶救傷員,搶救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提供依據,申請救助基金墊付。
7.2應急救援資金
根據現場情況調動和使用“動中通”衛星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開展的應急救援費用,由現場指揮部與財政、應急管理部門協商,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力訴訟或者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和幫扶。
8應急保障
8.1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在分級負擔的基礎上,應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相應納入應急經費予以保障。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種社會車輛、個人資產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2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物資裝備保障制度,加強各項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縣鄉(鎮)兩級倉儲資源。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整合應急資源,加強搶險救援工程、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確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撥使用,滿足應急工作需求。
8.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道路交通標志標識,加強應急避險設施建設,規范和保障隧道內配套設施的正常使用。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作為危險化學品暫存和卸載備選點,消除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車輛臨時存放困難和隱患。
8.4數據共享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應急聯絡人制度,及時更新手機、辦公、應急電話號碼,確保部門間聯絡暢通。各成員單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相關應急管理類數據信息互通共享,切實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9附則
9.1預案管理
各鄉(鎮)和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縣、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對預案的可操作性進行檢驗和評估,并根據預案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變化,適時組織預案修訂。
9.2說明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街道道路上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按照在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建立應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2.1組織指揮機構發生個性重大(I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或超出事發地市政府應急處置潛力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立即轉為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街道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街道指揮部設在街道綜治辦。
2.1.1街道指揮部成員
總指揮:街道書記
副總指揮:派出所長、交警中隊長
成員:黨政辦、安監辦、綜治辦、派出所、交警中隊、城管、消防等單位負責人。
2.1.2街道指揮部職責
(1)統一指揮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2)負責啟動本預案。
(3)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下達命令和進行監督。
(4)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5)向街道辦事處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狀況。
2.2日常辦事機構
街道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街道綜治辦,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主要職責為:
(1)受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方案。
(2)制訂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用心預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訂、完善本預案帶給科學依據。
(3)統計分析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為用心預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訂、完善本預案帶給科學依據。(4)向街道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推薦,并做好預案啟動前的相關準備工作。
(5)完成街道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處置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街道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派出街道指揮部部分領導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救援指揮部組成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發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發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街道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個性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街道指揮部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街道指揮部總指揮指派。現場救援指揮部設立前,由事發地村委會先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行動。現場救援指揮部應當設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附近。
2.3.2現場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制定具體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狀況,適時調整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做出決策,下達指令。(2)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救援任務的完成。
(3)持續與街道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狀況,并根據上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工作。
2.3.3現場應急行動組
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實際需要,視情建立若干行動組,對事故
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分工和落實。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落實街道指揮部和現場救援指揮部指示,收集處理事故處置信息,協調其他工作組開展工作。
(2)事故救援組: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人員搜救、險情排除等具體救援工作。
(3)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搶救、醫護和安置工作,協調有關藥品、醫療器具的緊急調配。
(4)治安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秩序維護,并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5)事故調查組: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負責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職責,提來源理意見。(6)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力量和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3、事故分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個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四級。
3.1個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有下列狀況之一的,為個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的;
(2)運載危險品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經或可能造成個性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不穩定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個性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4)其他個性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有下列狀況之一的,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運載危險品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不穩定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4)其他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有下列狀況之一的,為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任的;
(2)運載危險品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損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不穩定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損失的;
(4)其他較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有下列狀況之一的,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以下重傷的;
(2)運載危險品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經或可能造成必須危害和損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不穩定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必須危害和損失的;
(4)其他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及預警信息
各級部門要制訂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預防、預警和處置措施,逐步構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引發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要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交警低塘中隊要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地段和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從源頭上防止事故的發生。
4.2預警行動
各村、有關部門接到預警信息后應迅速核實狀況,并用心采取交通管制、設施維護等預防和應急措施,及時、有效地采取處置措施,將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4.3預警體系建設
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警平臺,逐步構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機制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村委會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1)應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啟動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應對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啟動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街道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督導應急處理工作。
(3)應對個性重大(I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啟動本預案;并同時及時上報市級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5.2指揮與協調
個性重大(I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街道綜治辦立即核實和確認,將狀況報告街道辦事處,向街道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推薦,根據總指揮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總指揮視情及時主持召開街道指揮部成員單位
會議,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總指揮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和參與處置工作。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狀況,街道指揮部及時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采取行動。
5.3現場處置
事發地村委會和有關單位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協同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行動。
5.3.1現場施救
各應急救援隊伍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力量應當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交管站用心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征用過往車輛。
(2)交警趕赴現場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3)派出所警力負責做好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人員疏散工作。
(4)遇有車輛墜河等事故,事發地村委會負責調集人員、工具進行營救、打撈。
5.3.2救護和醫療
衛生院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必要時,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組織現場衛生防疫有關工作。
5.3.3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務必加強個人安全防護。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采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
5.3.4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狀況,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的范圍、方式、程序并組織實施,協調衛生部門組織醫療防疫與疾病控制。派出所負責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交通管制,疏散現場無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5.3.5恢復交通
現場人員、車輛施救完畢后,應及時清理現場,修復受損交通設施,恢復正常交通秩序。對隱患一時難以排除的,應及時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復道路交通。
5.4信息報送與處理
(1)信息采取分級報送的原則。個性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應立即上報街道辦事處。
(2)街道指揮部和事發地村委會應及時派員赴現場,核查、11了解并續報有關信息。
(3)信息報送方式可采取電話口頭報。
5.5信息
(1)信息及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報道。
5.6后期處置
(1)街道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鎮有關部門、事發地村委會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恢復當地的社會秩序。
(2)保險公司應在交警的協調下,及時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賠工作。
5.7特殊類型事故處置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重大火災、危險化學品泄漏等特殊事故時,應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5.8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職責人員提來源理意見。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鎮
有關部門應提出整改措施,盡快消除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資金保障,具體按照《朗霞街道突發公共事件救援、保障預案》組織實施。
6.2力量和裝備保障
各村應根據本地區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成立相關人員組成的專門應急力量,明確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
7、宣傳、培訓和演練
7.1宣傳教育
要用心利用廣播、宣傳窗等載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公眾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潛力。
7.2培訓
組織、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技能培訓,提高救援潛力。
7.3演練
組織協調相關單位,適時開展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潛力。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獎勵與職責對在實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職責人的職責。
8.3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8.4實施時間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9
為預防和削減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闊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同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減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同學人身安全不受損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故事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同學在乘車、行路途中或老師在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為重大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校應急人員聯系電話:
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和實施。假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領導小組,并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幫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親密協作,快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三、預案設置
學校依據人員特點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以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負責處理現場狀況。依據現場狀況打算:聯系120進行急救;聯系醫院做好搶救預備;在交警趕來之前設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發生;向校內發出指令;依據現場狀況打算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報告狀況;
②向醫院要求;
③做好搶救預備;
④向教育局報告;
⑤向校內發出指令。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快速做好了解狀況、做好接應工作。詳細預備工作:
①快速查清乘車同學的人數、詳細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
②快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
③依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快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機動應急組(劉作建、王振武、楊家寅)。
職責任務:快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預備接應的一切預備。
1、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現場老師或知情老師要在第一時間內應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隊,使同學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電話后,學校全部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馬上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狀況;組長依據狀況打算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狀況特別特別可越級上報。
2、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需完成以下工作:
領導小組依據事故或險情狀況,馬上組織小組成員按應急預開展緊急救援工作。通知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氣(現場處理組),快速趕赴現場。(留校處理組)馬上通知班主任、家屬等到位。
3、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急處理措施:
依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狀況,最大可能快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快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狀況,如有人員失蹤,馬上判明方位,緊急支配有關小組成員依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支配同乘同學或老師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懇求消防部門幫助搶險,請公安部門協作,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傷員搶救:懇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預備,確保傷員得到準時醫治。
自我愛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愛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樂觀協作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加事故的調解。
四、關于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應先搶險救急,準時匯報,根據依法辦案、實事求是、敬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愛護現場,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實行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志,幫助交警、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準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準時做好同乘同學或老師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同學損害事故處理方法》處理,老師車禍依據政策有關規定準時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與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幫助學校查明事故緣由,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看法,制定防范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做到:
①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的通訊要保證24小時暢通,小組成員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時內,必需保持通信暢通;
②休息日,上午盡可能開機;
③特別狀況,應做到24小時開機。
2、發生事故后,應準時向組長(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3、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賜予相應的懲罰,對于重大事故的責任者要進行嚴峻的懲罰,構成刑事犯罪的人員要送交公檢法部門進行處理。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0
為積極應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對全縣道路交通的影響,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由此引發的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際,重新修訂了工作預案。
一、惡劣天氣預警等級
我縣多發的影響道路正常通行的惡劣天氣主要有霧、霾、暴雨、暴雪及冰凍等,按有關規定,分為三級管理:
紅色預警(一級惡劣天氣):發生能見度低于50米的霧、霾;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五分之二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24小時內降雪超過10毫米、積雪超過8厘米且路面結冰。
黃色預警(二級惡劣天氣):發生能見度高于50米低于100米霧霾;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三分之一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24小時內降雪超過5毫米、積雪超過6厘米且路面結冰。
藍色預警(三級惡劣天氣):發生能見度高于100米低于200米霧、霾;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四分之一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造成較大影響并且暴雨天氣可能持續;24小時內降雪超過2.5毫米、積雪超過3厘米且路面積雪結冰。
二、應急響應等級
按照惡劣天氣等級及影響范圍,分為大隊、中隊兩級響應:
(一)大隊發布并組織實施
Ⅰ級響應:半數以上鄉鎮發生一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一級響應。
Ⅱ級響應:3個以上鄉鎮發生一級惡劣天氣或半數以上鄉鎮發生二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二級響應。
Ⅲ級響應:1個以上鄉鎮發生一級惡劣天氣或3個以上鄉鎮發生二級惡劣天氣或半數以上鄉鎮發生三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三級響應。
(二)中隊發布并組織實施
Ⅰ級響應:3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一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一級響應。
Ⅱ級響應:1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一級惡劣天氣或3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二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二級響應。
Ⅲ級響應:1條主要道路發生二級惡劣天氣或3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三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三級響應。
三、應急指揮機構
為了加強指揮領導,大隊成立應對惡劣天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協調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信息聯絡發布組、宣傳報道組、分流疏導組、后勤保障組。
辦公室設在大隊辦公室,由副大隊長李金兒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指揮、調度等工作;
信息聯絡發布組設在大隊指揮中心,由副大隊長李金兒為組長,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各個單位的`聯絡與溝通、交通誘導信息和路況信息的發布;
宣傳報道組設在大隊宣傳科,副教導員閔建榮為組長,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宣傳報道;
分流疏導組由各單位組成,唐孟珺為大隊聯絡員,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協調與聯系,各單位負責人為各自轄區分流疏導組組長,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交通指揮與協調工作;各單位民警、輔警為成員,具體負責分流疏導工作的開展與實施;
后勤保障組設在大隊后勤服務中心,由副大隊長李金兒為組長,具體負責交通分流設施、物資、車輛的應急準備、人員的后勤保障。
四、惡劣天氣信息獲取及發布
(一)信息獲取
1.大隊指揮中心與氣象部門建立信息溝通機制,日常情況下每周溝通一次信息,惡劣天氣頻發季節每日溝通一次信息;發生惡劣天氣時,視情形每2小時溝通一次直至實時溝通。
2.大隊指揮中心通過路面監控系統和路面巡邏等措施,實時掌握道路交通通行及天氣情況。
3.大隊指揮中心通過交通運輸部門在道路上設置的天氣監測設備,了解惡劣天氣對道路的影響情況。
4.大隊指揮中心及時收集上報路況信息。
(二)信息發布
1.在啟動響應的同時,通過當地主要媒體、道路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等方式向社會發布交通管制路段、繞行路線、禁行車輛及路況信息;遇有天氣變化,實時發布。
2.啟動縣級響應后,各單位負責將鄉鎮交通管制路段、繞行路線、禁行車輛及路況信息,報辦公室并及時通過LED顯示屏、誘導屏、手機短信和當地主要媒體發布上述信息。遇有天氣變化,實時發布。
3.響應解除后,由原發布單位在10分鐘內向社會發布恢復交通信息。
五、信息報送
(一)大隊啟動Ⅰ級響應時,應在啟動后30分鐘內分別上報縣政府、縣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隊。
(二)大隊啟動Ⅱ級響應時,應在啟動后30分鐘內分別上報縣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隊。
(三)大隊啟動Ⅲ級響應時,應在啟動后30分鐘內上報市交警支隊。
六、指揮調度
(一)領導到崗到位
1.啟動Ⅰ級響應時,大隊主要領導到指揮機關坐鎮指揮,分管領導赴一線指揮。
2.啟動Ⅱ級響應時,大隊主管領導到指揮機關坐鎮指揮,業務部門負責人赴一線指揮。
3.啟動Ⅲ級響應時,大隊帶班領導到指揮機關坐鎮指揮。
(二)工作職能
1.按時上報信息。大隊按照相應等級,Ⅲ級響應每90分鐘、Ⅱ級響應每30分鐘、Ⅰ級響應每15分鐘向相應報送部門報送一次信息,重大情況,隨時上報。
2.指導現場處置。大隊通過視頻、語音、電臺、電話等方式,直接指導一線處置工作,指揮分流、管制車輛,必要時可調度相鄰大隊警力協同處置。
3.及時溝通協調。大隊及時與相鄰市、縣大隊溝通,通報天氣、路況信息,必要情況下請求協助協調分流、管制車輛;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調配應急處置人員和物資。
七、現場處置措施
(一)警力到崗到位
1.發生一級惡劣天氣,除機關必要人員外,全部投入一線。
2.發生二級惡劣天氣,迅速調配警力,支援受影響路段,確保該路段警力占總警力的80%以上。
3.發生三級惡劣天氣,涉及路段交警中隊民警全員上路。
4.在警力到崗到位后,各單位負責人要在原有勤務安排基礎上,增加巡邏班次頻率,在重點路段設立執勤點。
(二)實施交通管制
1.發生一級惡劣天氣,大隊指揮中心經請示市交警支隊同意后,封閉道路,禁止一切車輛通行。
2.發生二級惡劣天氣,禁止7座以上客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采取間斷放行、限速放行、警車引導等方式,引導其它車輛通過轄區。
3.發生三級惡劣天氣,采取間斷放行、限速放行、警車引導等方式,引導車輛通過轄區。
(三)交通組織疏導
1.遠距離分流:在距離交通管制路段30-50公里范圍內,對駛向管制路段的車輛采取遠距離分流。
2.中距離疏導:在距離交通管制路段10-30公里范圍內,指揮駛向管制路段車輛右側排隊慢行;
3.近距離控制:在距離交通管制路段10公里以內的范圍內,控制車輛,依據管制措施情況分別采取禁止車輛駛入管制路段、禁止管制車輛駛入管制路段和指揮車輛右側排隊慢行依次通過。
4.實行限速通行。通過交通廣播、公路沿線電子顯示屏、車載顯示屏和設置臨時限速標志,發布雨雪、霧霾天氣車輛限速值,提示駕駛人保持安全速度。
5.采取間斷放行措施。對于路面積雪結冰、車流量較大、霧霾天氣能見度低、車輛無法安全通行的路段,拉大車輛間距,調節交通流量。
6.帶道壓速通行。對于路面積雪結冰、坡道彎道等事故多發路段,或因霧霾天氣導致能見度較低、車流量較大、出現交通擁堵的路段,視情在安全地點組織車輛編隊,由警車或者民警乘坐社會車輛,帶領車隊壓速通行。
7.壓縮車道通行。在彎道、坡道以及橋梁、隧道口等易結冰路段或者交通事故易發路段設置連續、漸進提示牌、擺放反光錐筒,壓縮多條車道為一條車道,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嚴禁超車。
8.臨時封閉道路。對于路面積雪結冰、車流量較大、霧霾天氣能見度低、車輛無法安全通行的山區、臨崖傍水等安全隱患突出的道路,可采取臨時封閉措施,限制車輛通行。道路封閉后,對封閉路段進行全面巡查,及時將滯留車輛帶離封閉路段。
9.警種協調聯動。對于雨雪天氣持續時間長,道路嚴重結冰,疏導指揮警力不足的,要及時提請當縣公安局指揮組織治安、特警、消防、派出所等警種,聯合上路維護交通治安秩序。
10.積極救助群眾。因雨雪惡劣天氣導致車輛長時間滯留的,要及時提請縣政府組織民政、衛生等部門積極救助受困人員,提供條件幫助解決受困司乘人員的食品、飲水供應以及醫療救護服務。
(四)交通事故處理
惡劣天氣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遵循“四快”原則,快速出警、快速勘察、快速處理、快速清撤,簡易事故當場處理,一般事故簡易處理,快速恢復交通。
(五)恢復交通
應急處置完畢,迅速取消交通管制措施,恢復交通。
八、工作要求
(一)細化工作措施。各單位要結合惡劣天氣發生規律,按照本預案規定,進一步細化各項處置措施,做到快速反應、快速救援、快速處置,切實將惡劣天氣對道路交通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有效預防因此導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強值班備勤。確保各級音視頻指揮調度系統、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視頻指揮通訊設備提前調試,擺放到轄區重要交通結點,并按照指令隨時開赴相關路段,及時為上級部門傳送一線視頻畫面。惡劣天氣頻發季節按規定留足備勤警力。遇有突發惡劣天氣,備勤人員10分鐘內集結。各大隊每年組織不少于1次與相關部門聯合的實戰演練。
(三)做好應急準備。大隊按照裝備標準為一線執勤民警配備通訊、交通、救援和民警個人防護、防寒保暖等裝備,配備至少一臺應急通訊車;協調督促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儲備融雪、除冰物資,配備大型機械設備,加強對沿線公路設施的巡查,按照先省際、市際后市內、先坡道橋梁后平直路段的順序,及時清除道路積雪,消除安全隱患;協調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做好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搶救準備;聯系有關部門及時提供熱水、食品、御寒衣物,保證滯留人員情緒穩定,避免事件的發生。
(四)完善“綠色通道”。要掌握并對接轄區各方救援力量,加強交通事故救援“綠色通道”建設。消防車、救護車等應急救援車輛前往執行應急救援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交通信號的限制。對消防車、救護車等應急救援車輛需要開啟快速救援“綠色通道”的,要及時受理,根據實時路況規劃最優通行路線,調度路面執勤交警采取調控信號燈、警車開道等方式切實保障醫療急救、消防救援車輛的優先通行權。
(五)加強宣傳力度。宣傳報道組要主動挖掘民警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以編發簡報、采編信息、制作宣傳欄等形式廣泛宣傳報道。要積極協調新聞媒體以隨警作戰、跟蹤采訪、現場報道等方式,對民警規范執法、服務群眾、搶險救援等工作進行正面宣傳,樹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1
安全工作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由于學校學生有很大一部分上學、放學都要經過鄉村公路,交通安全隱患較大,我校不得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強化安全意識,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提升學校應對車輛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處置水平,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師生員工的'安全,成立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楊蘭秀督促檢查車輛的運行狀況、傷者送醫院救治
吳宗勇李密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學習交通法規
二、領導小組職能
1、播放安全教育知識,學習交通法規。
2、督促檢查車輛的運行狀況。
3、發生交通事故上報交管部門和預案小組辦公室,保護現場,配合處理。
三、交通安全預防措施
1、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定期組織師生學習交通法規及有關交通安全預防等方面知識。
2、引導學生文明乘車,不坐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車。坐車時,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3、上學、放學橫穿馬路時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4、教育學生不在馬路上玩耍、游戲、打鬧。
5、加強學校車輛和租用車輛安全管理。
6、學校車輛要定期保養、維護,確保安全。
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應立即報警,并采取相關措施。
2、如有傷者,應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將傷者送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學生疏散,并加強其他學生的安全保護。
4、通知受傷學生家長。
5、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6、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調查取證,盡快查明事故原因和作出處理,并組織上報。
五、處理方案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交管部門(電話122)、預案小組辦公室。
2、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對事故不爭議的,可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不能撤離的,應迅速報告交管部門。
3、師生員工在校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迅速向應急預案小組報告,應急預案小組協助當地交管部門處理。
4、交管部門對事故認定后,領導小組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給予相應處理。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迅速有效地防范應對南通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旅游突發事件以及我市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各種旅游突發事件,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科學、有序、高效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建設平安南通旅游。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旅行社管理條例》
《導游人員管理條例》
《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
《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南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其它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南通市行政區域內旅游企業、旅游活動因自然災害、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導致的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以及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突發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災害(如洪水、臺風、暴風雪等氣象災害,山體滑坡、地震等地質災害)導致的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
(2)因生產安全事故(如旅游團隊交通事故,旅游景區、星級飯店等旅游場所火災事故,游樂設施設備安全事故,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中游客擁擠踩踏、旅游建筑物倒塌傷人、游艇安全事故等其他各類旅游安全事故)導致的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
(3)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突發性、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導致的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
(4)因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如游客被劫殺等刑事案件、大規模群體性旅游投訴上訪等事件等)造成的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
(5)涉外旅游突發事件,包括港澳臺或外國游客在南通市行政區域內遭遇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
1.4 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救援。在處置旅游突發事件中,各級政府要組織調動轄區內各種力量,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果斷迅速地采取應對措施,全力組織應急救援,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事發后的第一時間,事發地政府及其旅游主管部門要發揮應急處置的主體作用,立即組織指揮先期救援、善后處置等工作,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上級政府根據事件分級情況迅速作出應急響應,各聯動部門按指令予以指導協調、聯動到位。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各旅游企業要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預案管理、預案演練和應急準備工作,提高旅游應急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2 旅游突發事件分級
參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確定的等級,南通市旅游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四級。
2.1 一般(IV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數1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
2.2 較大(III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3 重大(Ⅱ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游客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
或食物中毒發生在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一次中毒游客人數5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
2.4 特別重大(I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游客30人以上死亡,或影響特別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國務院批準后確定為特別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 組織體系和職責
3.1 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
3.1.1 成立南通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簡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旅游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廣新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國資委、市信訪局、市民宗局、市外僑辦、市臺辦、南通質監局、南通市氣象局、南通海事局、市消防支隊等單位組成。
3.1.2 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有關部門參與旅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工作。
3.1.3 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或授權,履行相關職責:
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負責協調重大以上旅游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和輿論導控工作。
市應急辦:按照市旅游應急指揮部指令,做好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工作。
市旅游局:負責協調指導涉及全市性、跨區域發生的較大以上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以及涉及市政府有關部門參加的重大旅游突發事件處置、調查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旅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成立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旅游突發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消防滅火,搶險救援,核實人員傷亡情況及身份;
依法處置突發事件中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
開展現場調查,收集相關證據,控制事件直接責任人,查緝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市消防支隊:負責旅游景點和賓館飯店的火災撲救和其他綜合應急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中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調用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與物資。負責組織協調相關船舶、設施參加發生在除海上和長江以外內河水域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現場水上交通管制和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衛生局:組織、協調旅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協調旅游突發公共食品中毒事件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南通質監局: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中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南通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陸地和水上氣象預報信息,協助做好旅游突發事件處置的氣象信息保障工作。
市財政局:協調市本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的資金安排,監督資金使用。并負責發生在所轄旅游景區(點)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市城管局: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中與城管部門管理職責相關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南通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船舶、設施參加發生在海上和長江水域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現場交通管制和協調處理工作。
市文廣新局:負責發生在文化娛樂場所、名人紀念館、博物館等場所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市國資委:負責發生在所轄旅游景區(點)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市城建局:參與發生在所轄旅游景區(點)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市民宗局:負責發生在宗教場所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市外僑(港澳)辦:協調涉外(港澳)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協助處理涉及外國記者應對的相關工作。
市臺辦:協調涉臺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協助處理涉及臺灣記者應對的相關工作。
市信訪局:負責提供涉及旅游突發事件的'上訪信息,協調處置因旅游突發事件引起的群體性上訪事件。
市民政局、人社局等相關部門:服從市旅游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依據各自職責參與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各自轄區內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3.2 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3.2.1 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作為應急辦事機構,具體負責旅游突發事件的日常應急處置工作。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簡稱市旅游應急辦)設在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
3.2.2 市旅游應急辦職責:及時收集整理全市有關危及游客安全的信息,及時向旅游企業和游客發出旅游警告或警示;
發生旅游突發事件時,即時收集、快速核實,迅速向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情況;
執行和實施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的決策,承辦具體應急工作;
積極組織、協調事發地政府和市有關部門為游客提供應急救援;
按照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指示,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相關應急信息;
參與旅游突發公共事件調查,處理其他相關事項。
3.2.3 市旅游應急辦值班電話
3.3 現場指揮部
3.3.1 發生突發旅游事件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是旅游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機構,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事發地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單位)組成,下設若干應急小組,必要時邀請相關專家參與現場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領導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委派。各應急小組組長由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有關負責人擔任。
3.3.2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動和調配各類應急資源,組織應急現場的各類保障工作,負責現場信息的收集、研判和上報工作,形成旅游突發事件評估報告。
3.3.3 現場應急小組:
事件調查組:由市公安局、安監局、質監局、海事局、旅游局等單位組成。負責組織旅游突發事件的調查工作,了解、掌握、報告現場應急處置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指導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落實應急報告制度和通報制度,評估突發事件可能的發展趨勢和影響,向現場指揮部提出應急措施建議。
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市級或事發地急救醫療機構開展旅游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保證旅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所需的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調度和供應工作,向現場指揮部提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醫療救治措施的建議。
安全保衛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現場警戒、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控制事件直接責任人,組織、協調事發地公安機關做好旅游突發事件區域的治安管理,維護現場社會治安秩序。
后勤保障組:由市財政局、交通局、旅游局、衛生局等單位組成。負責現場指揮部及其相關人員的生活保障、交通保障、資金保障、衛生防護和防疫保障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新聞辦)、市內新聞媒體等組成。重大以上旅游突發事件由市委宣傳部(新聞辦)牽頭,依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指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報道。市新聞辦根據市政府授權,向社會公布旅游突發事件信息。其他突發事件由旅游等部門在市新聞辦指導下,成立宣傳報道組,做好相關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
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為主,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門和事件單位配合,妥善處理旅游突發事件的各項善后工作。
4 預警分級與發布
4.1 預警分級
根據監測信息,預測旅游突發事件即將發生,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即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加以表示。法律、法規對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2 預警級別的確定和發布
旅游突發事件預警發布的內容,包括預測旅游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區域或場所、時間、影響范圍及應對措施等。主要發布途徑有電視臺、廣播、報紙、互聯網、短消息、各類公共顯示屏等公共媒體;
對旅游特殊人群、特殊場所應當采取針對性的告知方式,必要時由各旅行社、旅游景區、賓館飯店等旅游企業對本企業接待的相關游客進行告知。
4.2.1 藍色預警(Ⅳ級),由縣(市)、區旅游應急指揮機構對預警信息研判確定,請示縣級政府批準后,以縣(市)、區政府名義發布。
4.2.2 黃色預警(Ⅲ級),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對預警信息研判確定,請示市政府批準后,以市政府名義發布。
4.2.3 橙色預警(Ⅱ級),由市政府對預警信息研判,以市政府名義按程序報省發布。
4.2.4 紅色預警(Ⅰ級),經市政府批準同意后,以市政府名義按程序報省或國家有關部門發布。
4.3 預警響應
4.3.1 當預警級別為藍色預警(Ⅳ級)時,市各級旅游應急機構應密切關注。
4.3.2 當預警級別為黃色預警(Ⅲ級)時,市各級旅游應急機構應密切關注相關動態,采取相關應急響應措施。
4.3.3 當預警級別為橙色預警(Ⅱ級)時,市各級旅游應急機構及應急指揮機構的成員單位應高度關注相關動態,并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響應措施。
4.3.4 當預警級別為紅色預警(Ⅰ級)時,市各級旅游應急機構及應急指揮機構的成員單位應高度關注相關動態,并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4.4 預警解除
預警發布后,根據跟蹤監測,可能發生旅游突發事件的因素基本消除,按程序宣布預警解除。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各有關單位和所涉縣(市)、區應當進入應急狀態,采取相應監控防范措施,監測、防止不利事態的發生、發展;
重點部門、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堅守崗位,積極履行職責。可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時向社會宣傳預防、減輕旅游突發事件危害的有關知識;
(2)轉移、撤離或疏散容易受到突發旅游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3)各類應急機構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4)確保通訊、交通、供水、供電等公用設施安全正常運行;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準備措施。
5.1.1 一般和較大等級的旅游突發事件處置,由市旅游應急辦根據旅游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
5.1.2 重大和特別重大旅游突發事件的確定和響應程序啟動,須報請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決策部署。
5.2 響應處置
5.2.1 先期處置。事發后,所在地政府和公安、衛生等專業部門及相關企業要啟動先行處置機制,開展自救互救。
5.2.2 現場處置。(1)成立現場指揮部。旅游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成立旅游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按照事件的等級、類別,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分管市領導或市領導指定的應急機構負責人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市旅游應急辦、各相關聯動單位、事發地政府或相關部門、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組成,并通過下設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2)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下達各項應急決策和命令;
及時將現場的各種重要情況向上級領導和領導小組報告;
迅速控制事態,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撫游客,穩定群眾;
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盡快恢復正常旅游秩序。
5.2.3 信息發布。發生重特大旅游突發事件時,由負責事件處置的主管部門進行新聞發布。市新聞辦負責協調新聞發布和危機公關工作,實施輿情監測分析,指導突發事件處置主管部門新聞發言人開展新聞發布、媒體溝通和輿論引導工作。
5.2.4 人員到位。市旅游應急辦綜合協調組、應急處置組、后勤保障組和新聞信息組以及市各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參與現場應急和善后處置工作。
5.3 應急處置
5.3.1 發生一般旅游突發事件,有人員傷亡、中毒等重要情況,應向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由相關旅游應急機構和旅游企業采取下列應對措施:(1)組織開展自救互救;
(2)妥善安置受影響游客;
(3)對現場實施動態監測,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4)向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5)及時通報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的其他旅游應急機構;
(6)其他必要的處置措施。
5.3.2 發生較大以上旅游突發事件,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啟動應急預案,同時,根據突發旅游危機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性,采取如下措施:(1)及時與事發地應急機構建立聯系,協調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發生在市外的,應及時與發生地的應急機構取得聯系,了解和掌握事件信息,協調救援;
(2)必要時,派出有關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查;
(3)調集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
(4)將應急決定傳達到相關應急機構和單位,并督辦落實情況;
(5)隨時將情況報告市應急指揮中心。
5.4 分類響應
5.4.1 發生重大旅游節慶活動突發事件時,應按下列程序處置:(1)旅游企業先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
(2)事發地政府及各級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單位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
(3)市各相關部門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緊急增援,對現場實施動態監測,組織協調現場治安、交通控制、衛生防疫、物資保障等工作;
(4)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查,必要時請求市政府統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5)各方力量合力迅速控制事態,妥善安置受影響游客,平穩社會秩序;
(6)及時通報事件影響或可能發生的影響,正面引導社會輿情;
(7)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現“放大效應”,盡快恢復正常旅游秩序。
5.4.2 發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在陸地的,由市公安局按《南通市公安局處置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牽頭處置;
在水上的,由南通海事局(南通市水上搜求中心)、市交通運輸局分別會同市各有關部門,按《南通市水上搜救應急預案》、《南通市內河水上搜救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4.3 發生重特大旅游食品安全事故,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市各有關部門按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4.4 發生重特大旅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市衛生局會同市各有關部門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4.5 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時,由市公安消防部門會同市各有關部門按《南通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牽頭處置。
5.4.6 發生涉外(港澳臺)重大旅游事件時,由市外僑(港澳)辦或市臺辦會同市各有關部門按相關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4.7 發生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時,按南通市氣象局關于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急預案處置:(1)及時了解災害動態,督促、指導各旅游企業做好防風準備;
(2)通知各旅游景點告之游客;
(3)做好游客安置、疏散工作;
(4)做好防災救災工作。
5.4.8 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市內按市委、市政府的統一應急措施處置;
市外由市旅游應急辦按以下程序處理:(1)迅速了解團隊的詳細情況,并上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和省旅游局,并通過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協調當地政府開展緊急救援;
有傷亡、失蹤者,迅速報告所涉政府應急機構并協調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5.4.9 發生大規模群體性旅游投訴上訪等事件,由市處理突發事件工作小組按市預防和處置事件實施辦法處置:(1)迅速查清投訴原因、投訴人訴求和涉及單位等情況,責成相關企業負責人到場;
(2)責成相關企業做好游客安置工作并跟蹤處理;
(3)做好游客的安撫善后工作。
5.4.10 發生特種設施突發事件,由南通質監局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處置。
5.4.11 南通出境游組團社組織的團隊在境外發生突發事故,分別由市旅游應急辦、市外僑辦、市臺辦按照國家旅游局、外交部發布的《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南通市境外人員和機構安全保護預案處置:(1)及時了解核實涉事旅游團隊及游客情況,及時準確向有關部門提供、發布信息;
(2)迅速督促涉事保險機構和通知國際救援組織提供緊急救援,督促國內組團社履行合同承諾,采取措施保證及時救助;
(3)督促國內組團社負責人和游客家屬盡快趕赴事發地參與或協助處理有關事宜。市旅游應急辦根據需要派出聯合工作組。(4)組織和協調境內外有關部門協助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5.5 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確認旅游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應向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明確應急處置結束。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市)、區旅游局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協調處理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清理與處理等事項;
盡快消除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游客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6.2 保險理賠
旅游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旅游應急辦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履行保險責任,迅速展開保險理賠工作。
6.3 事件調查
根據事發致因,由市旅游應急辦會同市公安、質監、安監、紀檢、檢察等單位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進行事件調查,依據調查的事實情況提出處理建議或意見。
6.4 總結評估
應急救援結束后,市旅游應急辦應進行總結、分析,提出事件預防、救援工作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
7 應急保障和演練
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圍繞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做到熟悉相關應急預案和處置程序,了解有關應急救援力量、醫療救治、工程搶險等相關知識;
強化應急演練,每年組織一次小型演練,每三年組織一次大型演練。保持信息暢通,保證各級響應的銜接協調;
積極做好公眾旅游安全知識及救助知識的宣傳,加強應急物資儲備,不斷提高旅游行業與旅游者預防和處置旅游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8 獎懲
8.1 對在旅游預警和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
8.2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8.3 對在旅游預警和應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職責的,應視情給予行政處分。因工作失職造成后果和損失的,依法追究責任。
9 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南通市旅游局制定。各縣(市)、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按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南通市旅游局備案。各相關旅游企業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其主管部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需根據事故教訓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時,由市旅游局組織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本預案實施后,每三年修訂一次。
9.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3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強管理
1、建立在開學初和節假日前集中對同學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隊制度。結合學校實際狀況放學統一排隊,在路上要求同學靠右邊行走,確保安全。
3、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在同學集中上下學的時段,維護好校門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確保同學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班級同學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并在大門口引導同學安全離開學校。
5、要對校內周邊安全隱患準時進行排查,發覺問題馬上上報,準時整改。
6、在距離學校肯定距離的位置設立“前方有學校車輛慢行”等警示牌,提示司機減速慢行,留意過往同學,避開交通事故發生。
加強教育
1、學校通過舉辦交通安全展覽、安全出行班會等活動,讓同學了解交通法規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知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規律,提高防范意識,科學削減事故的發生。
2、要利用家長會、電話等方式樂觀與家長溝通,請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同學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示同學在上下學路上留意交通安全,不要讓孩子過早到校,不要在公路上追趕打鬧,不要斜穿公路,避開上下學途中交通事故發生。
三、事故發生后應實行的措施
1、快速啟動《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馬上撥打電話120,懇求急救中心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10電話懇求交管部門處理事故。
2、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快速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快速趕到現場。
3、要盡快實行科學措施搶救傷員。對傷口大量出血的傷員可立即用手捂住出血處;對骨折的傷員,不要移動骨折部位,應等待搶救人員進行處理。
4、要維護現場秩序,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5、做好傷亡同學家長的工作、保險理賠以及幫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等。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以人為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將應急救援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我鎮生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編制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消除隱患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3.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縣《總體應急預案》相關條款制定。
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快速反應,靠前處置;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協同應對。
建立預警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早發現、早報告、快處理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隱患或事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5.適用范圍
本預案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我鎮的道路交通事故,適用于本轄區內的機關、村社、事業單位(部門)、企業等。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
為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武平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李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馬勇鎮黨委委員、副鎮長、人武部長
成員:許勇武平派出所所長
楊省鎮黨政辦主任
羅成波鎮應急辦主任
譚應君鎮財政所負責人
向美蓉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陳小紅武平衛生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應急辦,由羅成波同志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事務及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轄區內各企業、單位落實相關各項措施。
同時設立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警戒與治安組。辦公室、各工作組主要職責如下:
辦公室:由應急辦、黨政辦工作人員負責,承擔溝通聯絡、組織協調工作。
后勤保障組:由農服中心、計生辦、經發辦等負責,負責現場救援人員的辦公場所、食宿、相關物資準備等后勤保障工作。
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負責,提出醫療衛生資源調配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有關人員對傷亡人員實施現場救治、處置和轉送工作。
警戒與治安組:由派出所負責,負責事故現場安全保衛、重點嫌疑人監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并制定緊急情況下安全保衛方案。
應急情況發生時,即時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救援指揮部為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臨時派出機構,負責統一指揮現場救援工作和分配、調度人力、物力等相關物資。
三、預防預警機制
1.信息監測與報告
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預防預警機制,各村、各單位、各部門負責建立監測網絡,設立監控點,發現安全事故及道路隱患,應及時向政府值班電話報告(70660008),鎮政府在接到報告后,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并負責向縣政府報告有關情況,鎮政府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信息報送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當前狀況等基本情況;
(2)事發地相關部門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3)造成的影響;
(4)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
四、分級響應
一旦事故發生,我鎮分別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1.三級響應
情況描述:企業、單位、部門的初期響應已能完全應對發生的事故,事故的發生沒有造成人員被困,事故事態已被完全控制且沒有擴大的情況,沒有需疏散或現場避險的人員。
響應行動: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人員進行情況調查,排查相應安全隱患以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并對發生生產事故的企業、單位、部門提供必要的醫療、物資幫助。
2.二級響應
情況描述:企業、單位、部門的初期響應不能完全應對發生的.事故,但事故已受到控制,事故的發生造成少數人員被困或受傷,事故事態有擴大的可能性,需疏散或現場避險。
響應行動: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即時組成現場救援指揮部,各工作組全部到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開展工作。現場救援指揮部在接事故報告1小時內組織相應人力、物力趕赴現場救援。同時通知縣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救助準備。
3.一級響應
情況描述:企業、單位、部門的初期響應不能應對發生的事故或初期響應失敗導致事故不受控制,且事故的危害性較大并較易擴散,事故的發生造成較多人員被困或受傷且危險狀況無法解除。
響應行動:各工作組全部到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開展工作。現場救援指揮部在接事故報告40分鐘內組織相應人力、物力趕赴現場救援。即時請求臨近鄉鎮和縣有關部門提供援助。
五、響應程序
1.接警。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迅速啟動本企業、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采取自救措施,全力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疏散有關人員,保護現場和控制事態發展,并立即報警(電話:110、120、119),同時報告鎮值班室。
2.確定響應級別及預案啟動。鎮值班室將情況報告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程序。
現場指揮。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值班室報告后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指揮各小組到位,并在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事故的處理與救援工作。
現場恢復。現場救援結束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保護好現場以利事故調查的基礎上,恢復區域秩序和組織疏散的人員恢復正常的生活,必要時提供相應的物資援助。
六、保障措施
1.交通運輸保障。本鎮長備有榮威SUV、獵豹兩輛車,根據鎮應急領導機構的指令隨時執行應急運輸任務,同時及時做好重點公路的除雪、除冰和清障工作,保證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通車。
2.應急隊伍保障。按照《武平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等文件的規定,組織應急救援隊、應急突擊隊。
3.通訊保障。將應急成員單位的電信聯絡工具記錄在冊,建立通信信息庫,利用電信聯絡工具或文字通報,及時傳達救治進展情況,后勤組負責向黨政領導機關、現場指揮部等進行聯絡通報。
4.醫療衛生保障。由鎮衛生院進行現場救治,與縣醫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5.治安保障。根據事故的性質,防止災民和社會公眾的情緒波動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動,保證社會穩定,提請公安治安大隊警力支持,進行安全警戒。
6.資金保障。原則上本鎮自籌,如數額過大,申請縣政府解決。
7.物資保障。購置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備用。
8.社會動員保障。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眾志愿者援助救災。
七、應急結束
由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工作進展,適時公開發布信息,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八、后期處理
1.善后處置。
響應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應妥善安置災后重建工作及群眾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后勤保障采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搶修組進入實地對污染進行清理收集,防止隱患隱藏。
2.社會求助
向社會公眾呼吁,爭取志愿者伸出援助手,對災民災情進行物質或資金捐贈,贈物贈金由后勤組專人保管,專款專用。
3.保險
與縣財產保險公司建立保險機制,由財保公司根據災情損失進行理賠。
4.調查總結
事故的調查總結由鎮應急指揮部承辦,調查結果報請縣人民政府審核。
九、附則
1.我鎮每三年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根據評估報告需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的,報請鎮領導批準后進行修訂,并將修改內容通告相關部門。
2.本預案由武平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5
隨著新開通線路的增多,線網規模的不斷擴大,廣州地鐵線路運營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和挑戰。一是線路客流量越來越大。從1999年地鐵1號線開通的日均17萬人次,到日均620萬人次,客流量飛速翻倍上升。二是地鐵運營場所處于地下,形成封閉的環境,聚集密集的人員,通風和疏散都受到極大限制。近幾年,地鐵又成為破壞與恐怖襲擊的主要目標之一,地鐵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脆弱性日益突出。三是運營設備系統復雜,導致故障的潛在環節和因素多。地鐵內部有車輛、信號、電力、環控、火災、自動售檢票、屏蔽門、防淹門等多個專業系統,任何一個系統故障都會產生嚴重的后果。隨著建設規模和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廣州地鐵安全隱患和風險也呈現了上升的趨勢,安全形勢越來越嚴峻。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應急處置能力,推動廣州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向科學化、制度化、信息化方向發展,提高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的管理水平,廣州地鐵提出從傳統安全管理模式向科學安全管理模式的轉變,開始進行安全預警與應急平臺的工程建設。
體系結構介紹
廣州地鐵安全預警與應急平臺是以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科技為核心,以信息技術為支撐,以應急管理流程為主線,軟硬件相結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技術系統,是實施應急預案的工具。該系統具備風險分析、信息報告、監測監控、預測預警、綜合研判、輔助決策、綜合協調與總結評估等功能。
廣州地鐵安全預警與應急平臺的建設從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應急管理的特點出發,具有軌道交通行業特點。遵循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相關標準,建設中力求符合國家及省市對安全與應急管理的要求,支持異地、異域、異構數據交換,能夠與上級政府部門實現互聯互通;全面涵蓋城市軌道交通安全與應急管理的業務范圍;“大系統、小機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模式,為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應急管理提出了新思路;為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應急管理提出了技術平臺和應用示范,提供了更加科學、更加完善、更加實用的技術管理手段和方法。
廣州地鐵安全預警與應急平臺的.體系結構如圖1所示。
依托于該體系,應急指揮場所內設大屏幕顯示系統、應急通信系統、數字會商系統、圖像接入系統、綜合控制系統、音響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等。并接入各條運營線路的綜合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以及建設線路的各工點視頻監控系統,實現建設與運營現場視頻等信息的實時監視,各安全監測子系統信息的實時查看;通過網絡、電話、傳真、短信息等多種方式,實現預警與應急處置信息的準確、快捷傳遞。如圖2所示。
綜合應用軟件系統的總體功能架構可概述為“九五一”模式,遵循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技術要求,按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處理主線,劃分為9個核心功能模塊:預警預測、日常事務、預案管理、資源管理、應急值守、應急處置、事態評估、模擬演練和系統維護。結合廣州地鐵日常安全檢測子系統的建設情況,實現5個安全監測子系統的無縫接入:建設安全管理子系統、設施安全監測子系統、運營機電設備安全檢測子系統、運營關鍵設備安全檢測自系統、安防子系統。此外,基于滿足政府的需要和企業管理的需要,依據廣州市各類重大活動,應急平臺還可定制不同專題功能,如“春運專題”“廣交會專題”等。如亞運會期間,廣州地鐵結合特殊安保要求,設置了1個針對亞運安全保障的亞運專題模塊,實現亞運期間場館周邊、亞運搶險組織、資源配置、救援點布置等的管理。安全預警與應急平臺綜合應用軟件系統的總體功能架構如圖3所示,綜合應用軟件系統的實現界面如圖4所示。
創新和探索
應急平臺綜合應用軟件系統建設中遵循SOA(面向服務的)體系架構,集成了當前先進的各類軟、硬件及通信技術,主要在以下9個方面做出了創新和探索。
實現了建設期應急和運營期應急統一管理,打造了新線從建設期到運營期的全生命周期的一體化應急管理模式。
符合國家、住建部及省市對安全與應急管理的要求,具有軌道交通行業特點,遵循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標準建設,可以實現與上級政府部門間的平滑對接和互聯互通。
解決了多個監控系統間的海量異地、異域、異構信息的共享,實現重大風險源預警和應急處置的緊密結合。
集成了電話、語音、短信、圖片、視頻等各類應急通信技術,實現了突發事件信息的快速,提高應急通知的效率。
探索了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應急資源的分類和圖符標準,并基于WebGIS(網絡地理信息系統)技術,實現了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各類應急資源的統一管理、快速定位和動態調度。
探索了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突發事件的分級分類處理標準,采用數字化預案技術,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生成。
建立了覆蓋“突發事件接報――視頻會商――處置――總結”這一全過程的應急管理,實現了事件相關的數據、話音、圖像等各類信息的留痕管理,為事后總結和統計分析提供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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