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必備)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
1.應急組織架構
企業應該明確應急組織的成員以及職責,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快速響應和做出決策。
2.應急預案流程圖
應急預案的流程圖可以幫助企業員工更好地了解應急預案執行的步驟和重要聯系人,確保在應急情形下能夠有序、高效地開展工作。
3.應急工具和裝備清單
企業應該準備好必備的應急工具和裝備,以應對突發事件。
4.應急培訓計劃
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應急培訓,幫助他們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技能和方法。
5.應急演練方案
應急預案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的應急演練。企業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并對演練進行評估,確保應急預案始終有效。最后,企業應該及時更新應急預案,并在遭受失利時進行反思和總結。只有不斷完善和提升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行性,企業才能更好地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不僅僅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更是一份重要的救援手冊。在企業的生產活動中,難免會發生各種突發事故。如果企業沒有制定一份嚴格的應急預案,可能會導致生產停滯,財產損失和對員工的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脅。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制定合理的應急預案,對于企業的安全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份好的應急預案應該發揮的作用是減少損失和事故之后的恢復時間。首先,應急預案需要定期更新,以應對企業生產環境的變化和更多可能出現的危機情況。此外,應急預案需要與現有的管理體系相結合,將其納入到企業的管理系統中,確保應急預案在企業日常管理中得到有效實施。
在應急預案的制定過程中,應該考慮到正常生產活動的影響。通過設定不同的應急級別,可以更好地區分需要立即采取的行動和能夠留到后續處理的情況。在這個基礎上,應急預案應該明確員工在突發情況下的職責和任務,并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訓,以確保員工能夠在事故中充分發揮其才能,避免恐慌和決策錯誤。
另外,企業應該考慮到可能會遇到的多種突發事件類型,如火災、爆炸、倉庫物品儲存不當等。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需要提供相應的處置方案,以便員工在發生事故后能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
應急預案的成功執行需要有更好的準備充分的準備。企業應該充分考慮資源的分配,制定好預案執行的時間表和流程圖,避免預案執行時出現混亂的狀況。此外,企業應該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和評估,以確保預案的執行和企業資源的響應速度更加迅速和高效。
一個成功的應急預案不僅能幫助企業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響應,還能幫助企業在日常運營中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隱患。企業應該將應急預案緊密與公司的安全文化及最佳實踐相結合,以使企業能夠在應對潛在風險方面更加有效。
總之,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環,無論是貿易商、生產廠家還是物流公司,都應該為企業制定適合自身特點的應急預案,以確保員工的安全和生意的穩定。面對企業的各種突發事件,如火災、地震、氣象災害等,應急預案不僅能夠幫助企業在第一時間做出應對措施,有效避免事態惡化,也能減輕企業的損失和影響。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企業需要認真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企業需要對內部資源和能力進行評估。通過評估內部的物資、設備、人員等資源和能力,企業可以了解其在突發事件中的應對能力,以便制定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同時,企業還應該進行風險評估,了解自身的潛在風險,制定預防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其次,應急預案需要針對不同的突發事件做出相應的應對措施。例如,在面對火災時,需要制定滅火預案,確定滅火器材的種類和存放位置,制定疏散和封鎖措施,確保火災不會蔓延;而面對氣象災害時,則需要制定防御預案,確定損害評估和搶險方案。
第三,應急預案還需要規范企業內部的流程和責任。在應急預案中,企業需要細化各個崗位的職責和任務,確保每個人都清楚責任分工和應對程序。此外,企業還需要制定應急響應流程,以確保所有步驟能夠按照預案有序推進,減少混亂和錯誤的決策。
最后,應急預案需要定期進行評估和修訂。隨著企業自身活動范圍、規模和業務的變化,應急預案也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以保證其實用性和可行性。同時,應急預案還需要定期演練,提高員工的緊急情況反應能力和應對能力,以確保預案能夠在實踐中得到真正的檢驗和驗證。
總之,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制定了科學合理、操作規范的應急預案,企業才能夠在突發事件中迅速行動,減少損失,保證員工的安全。因此,企業應該將編制應急預案視為一項長期戰略,加強對內部資源、風險等方面的評估、發掘和防范,以提高企業的應對能力。企業應急預案的制定對于保障企業內部安全和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企業需要評估內部資源和能力,了解其在突發事件中的應對能力,制定針對性的應急預案;需要針對不同的突發事件做出相應的應對措施,例如火災、氣象災害等;需要規范企業內部的流程和責任,確保每個人都清楚責任分工和應對程序;需要定期進行評估和修訂,以保證其實用性和可行性。只有制定了科學合理、操作規范的應急預案,企業才能夠在突發事件中迅速行動,減少損失,保證員工的安全。因此,企業應該將編制應急預案視為一項長期戰略,加強對內部資源、風險等方面的評估、發掘和防范,以提高企業的應對能力。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2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制本項目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 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 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 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 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 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 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 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 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 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 向應急總指揮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 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 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 組織項目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 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 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搶救現場傷員;
② 搶救現場物資;
③ 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 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 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 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 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 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 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根據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筑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 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后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 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 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 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保護事故現場;
② 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 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 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后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并歸檔;
② 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 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 現場事故評估;
③ 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 控制緊急情況;
⑤ 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系;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 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 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 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 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 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后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 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 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④ 迅速組織后勤必須供給的物品,并及時輸送后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 應急總指揮由項目經理擔任;
2、 應急副總指揮由項目副經理擔任;
3、 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負責人擔任,項目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 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 技術處理組組長由技術經營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6、 善后工作組組長由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7、 后勤供應組組長由財務科、機械管理科、物業管理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8、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質安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9、 事故現場副指揮由該項工程負責人擔任;
10、 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 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 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 后勤供應組、由后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施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系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電話:**,手機:**.質安科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項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后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后正式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3
一、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界定范圍。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鎮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基地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基地指揮部負責上傳、下達指令,組織指揮,協調各村、單位,提供后勤保障,鎮長林安順同志任基地指揮,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黃乃贛任基地副指揮。前線指揮部負責上傳,執行指令和臨場組織指揮處置,控制現場,副書記甘乾棠同志任前線指揮。前線指揮部設事故救援小組、醫療急救組、安全保障組、事故救緩組,由黨委辦、人武辦、政府辦、安辦、應急分隊組成,由黃乃贛同志負責。醫療急救組由衛生院120急救中心組成,由衛生院院長高恩良同志負責。安全保障組由派出所、民政辦組成,由派出所所長章建平同志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緊急報告和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工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和直接損失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情況,一個小時內報告鎮政府。聯系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鎮領導和安全生產辦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并在2個小時內向上級主管局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鎮領導核實事故發生后立即起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基地指揮部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并協調各單位做好后勤保障。前線指揮部三個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協助事故單位應急處理搶救受傷人員。事故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救助、疏散人員、搶救受傷人員,醫療急救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和轉運工作,安全保障組負責維持現場的秩序,封鎖保護現場等待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的調查鑒定。同時將事故情況準確向上級政府報告。
4、指導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維護秩序,指導事故單位保護事故現場,待調查上級調查組到達后方可清理事故現場。
5、按照事故調查的程序,權限范圍,屬于鎮政府協調調查處理的,應全力配合開展調查。事故調查應按上級的規定開展,發生重、特大事故后,鎮政府領導以及分管領導應及時組織人員、力量,趕赴現場查清基本情況和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制定防范措施,以防沿發和擴大。
6、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對有關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事故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拒絕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02號、493號令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行政領導的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4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并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發布,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于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5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采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盡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范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范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6
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公司占地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約458.73平方米,現有職工13人。主要生產經營電
泳漆、濃縮液、穩定劑、溶劑、光盤保護漆、有機添加劑等。
2.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生產經營的危險化學品與人體皮膚和眼睛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灼傷,發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員中毒,其蒸汽與空氣能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產和庫存的原料、產品與高熱源、強氧化劑等接觸,易發生火災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3.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安全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2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成員:(略)。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略)。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
成員:(略)。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成員:(略)。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成員:(略)。
4預防與預警
4.1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
(3)車間、庫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措施;
(5)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于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并確保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況;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區環保局:81516124
5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5)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將傷員送至醫院;
(6)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7)撲救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泄漏處理方案
泄漏處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5.2.1泄漏源控制
(1)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采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法,并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2)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并更換。
5.2.2泄漏物處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通訊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群眾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警戒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救護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3)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5.3化學品灼傷處置方案
5.3.1化學性皮膚燒傷
(1)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物污染的衣褲、鞋襪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來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3)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紅藥水;
(4)視燒傷情況送醫院治療,如有
合并骨折、出血等外傷要在現場及時處理。
5.3.2化學性眼燒傷
(1)迅速在現場用流動清水沖洗;
(2)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3)如無沖洗設備,可把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轉動眼球洗滌。
5.4中毒處置方案
(1)發生急性中毒應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
(2)若不能立即到達醫院,可采取現場急救處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脫離中毒現場,向上風向轉移至新鮮空氣處,松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口服中毒者,應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則
(1)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種應急處置技術;
(2)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于1次。
7附件
(略)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7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立即處置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進一步提高本公司應急救援的協調配合能力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意識,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為企業經濟發展創造安全和諧的環境,特編制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6)、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
8)、《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xx年11月15日起實施)
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內發生的、或可能發生下列安全生產事故: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2)、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并指導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培訓、演練與應對。
3)、各類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火災、觸電、機械傷害、坍塌倒塌、電梯困人以及防臺防汛等突發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公司下屬生產管理部門分綜合應急預案組成。
本綜合應急預案由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組織編制和修訂,經有關專家評審,并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頒布實施。
綜合應急預預案體系如下圖所示。
上海**物業有限公司
綜合應急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在本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的總體框架下,依靠本公司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功能,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2. 本單位危險性分析與事故的預防
2.1 單位簡況
上海**物業有限公司位于**區**路**弄*號,系上海******有限公司全部投資依法設立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屬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現有職工***人,公司設有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物業管理部、置換部、工程部等職能部門,承擔著******平方M直管公房、售后房及外接物業等管理工作,主要經營范圍為物業管理、房屋代理經租、代辦動拆遷、業務咨詢和房屋日常維修、中、大修、小區綜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等。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場所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業施工現場、大修工地、小型工地等。
2)、火災事故:房屋場所、物業小區、建筑工地等。
3)、防臺防汛:建筑工地、物業小區、房屋場所等。
2.2.2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
1)、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2)、火災事故;3)、觸電事故;4)、機械傷害事故;5)、坍塌倒塌事故;6)、電梯困人事故;7)、防臺防汛人身傷害事故。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公司應急組織機構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組、救護送醫組、疏散引導組、警戒保衛組、物資保障組及信息聯絡組組成,如下圖所示。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1)、成立上海**物業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李自勇(總經理)、副總指揮:胡振邦(副總經理)、高文祥(副總經理)、黃怡靖(黨支部副書記、工會主席),組員:鐘志平、盛敏堅、陶象锠、施培惠、陳蓉、王罡、酈振成、姚宇華。
2)、職責:負責突發事件應接處置工作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在發生安全事故、事件時,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并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3管理協調機構
崗位與職責人員組成,現場搶險救援6個小組如下圖所示:
應急救援指揮部人員名單
4. 監測和預警機制
4.1危險源監控
1)、公司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充分發揮作用,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對重點目標和重點部門的安全運行監測,及早發現和排除隱患。
2)、公司要與上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集團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加強生產安全事故的監測和信息收集。
3)、加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及時提出應急處置計劃和建議,對可能引發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險情信息及時上報。
4.2 生產事故的預防
4.2.1高處墜落事故和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加強職工的安全保護意識教育,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⑵重點部位、危險作業嚴格執行安全管理人員旁站監控制度。
⑶各類房屋維修應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做好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并經常巡視,發現危險立即整改。
⑷有洞必有蓋,有臺必有欄。現場臨邊臨洞口必須設置符合規范,防護設施的可靠性,防止防范設施遭損壞和被位移。
⑸各類腳手架按規范和施工方案搭設,空隙應設防護,滿鋪旦設置穩固,禁止隨意拆除、損壞、架子和建筑物拉結點牢固,未經驗收合格、未掛驗收合格牌禁止使用。
4.2.2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⑵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防火、滅火、避難、危險品轉移等各種安全知識和應對方法,提高施工人員對火災發生時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應變能力。讓施工人員明白發生火災事故時,不僅要沉穩自救,還要冷靜地配合消防人員做好滅火工作,把火災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⑶在施工場地內不得儲存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⑷在施工場地內嚴禁吸煙。
⑸各種明火作業、割焊作業應按規定要求辦理動火證審批手續,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防火責任人,并設專人監護。
⑹作業現場要按規定要求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⑺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動火時按要求對作業區域易燃易爆物進行清理,對有可能由飛濺、下落火花引起火災的地方采取防火措施封堵。
⑻定期檢查維修車輛,檢查車輛滅火器的配備,保證良好的車況,防止車輛發生火災。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盡量將車停在蔭涼處或定時對車輛灑水降溫。
4.2.3觸電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電氣作業人員須持有效證件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作業。電工未經批準嚴禁帶電作業。
⑵建立施工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記錄存檔。
⑶電氣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⑷臨時配電線路必須規范敷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亂拖亂垃。
⑸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規定。嚴格執行施工用電方案。
⑹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電氣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⑺配電系統必須實行三級配電二級防觸(漏)電保護。施工現場內所有電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識。電箱箱體統一刷涂桔黃色,并按規定設置絕緣防護和接地保護。
⑻工地內所有配電箱都要標識箱的名稱、電氣線路的編號、用途等。
⑼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電纜、導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有絕緣破損、老化、裸露、機械損傷、電氧化腐蝕和漏電等隱患,以防發生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
⑽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⑾采取接地或接零保護的同時,必須設置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要符合有關規定。
⑿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設置。
⒀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饋電,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嚴禁一閘控制多臺用電器;開關箱內電器應完好,帶電部位無裸露現象。
⒁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材料和雜物,應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間。特別潮濕的地方或地下室、防空洞應使用相應的安全電壓。
⒂各種超高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⒃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用電設備相距不得超過5M.
⒄電動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⒅施工現場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臨時照明電路應穿管布線,按規定要求裝設燈具,并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⒆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的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點應防潮、防雨、防砸;嚴禁在雨中或特別潮濕的地方進行電焊作業。
4.2.4機械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接地保護和防護裝置方能使用。
⑵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定機定人,未經培訓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裝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并保持齊全、有效,⑷改裝設備應確保安全裝置的完善和可靠,嚴禁拆除機電設備上的安全防護及監測、指示、儀表等裝置。
⑸機電設備運轉到保養到周期定額工時時,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
⑹嚴禁機電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運轉中維修。
⑺電氣設備和線路修理時,應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懸掛明顯標志“有人操作,不準合閘”字樣的警告牌。
⑻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地或接零,設置電獨開關,嚴禁一閘多用。
⑼機電設備的報廢,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使用已報廢的機電設備。
4.3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指揮部接到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應對方案,采取相應的預警行動。
1)、準備及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規程。
2)、組織相關的應急隊伍和專家進入待命狀況。
3)、調整救援所需的`裝備、機械設備、通信工具等物資。
4)、請求上級單位部門采取其它有針對性的措施。
5. 應急響應和處置
5.1信息報告程序
5.1.1 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在一小時內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向集團應急救援中心(總值班室)報告。
5.1.2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發生事故的險情及傷亡情況,必要時撥打電話110報警和120救護電話,發生火災時撥打119消防報警。撥打電話時,必須講清楚事故發生的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路名、門牌號碼,簡要講清突發事故性質及危害情況。
5.1.3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救援處置預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現場控制情況,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應急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系電話、聯系人姓名等。
5.1.4相關領導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并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
5.2 先期處置
5.2.1 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本公司制定的應急救援的預案,即時開展處置和自救,并迅速報告。
5.2.2 應急救援指揮部通過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先期處置,并確定事故等級,上報現場動態信息。
5.2.3 當生產安全事故的態勢或次生災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發生地的相關職能部門立即上報政府部門,提出啟動相應等級應急措施的建議。
5.3 應急響應
1) 接到事故報告后,各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人員即時到位,根據災情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指揮、調動、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2) 應急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實施事故應急具體實施方案,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
4)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指揮應急突擊隊人員快速到位,及時切斷事故現場的電源、水源(視事故性質)、煤氣等,對事故進行控制和消滅,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防止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必要時請求上級增援。
5) 應急救援組: 應急救援隊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應急和救援工作;優先搶救受傷人員,盡力搶救貴重物資,把有毒、危險、易燃、易爆的物品在統一指揮下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區域內。
6) 救護送醫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急送醫院救治。
7) 疏散引導組:設置警戒區域和安全區域,引導被圍困人員疏散并撤離到安全地區。
8) 警戒保衛組:清除路障,保證道路及通道的暢通,對危險地域設置標志和警戒線并實施警戒,引導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人為破壞。
9) 物資保障組:提供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及裝備。
10)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應急工作的信息通信;聯絡、協調各有關人員、物資的調配;事故應急工作的信息處理和匯報。
5.4 高處墜落事故和物體打擊事故的搶救措施
(1)到場的救援人員首先根據傷者所在位置立即組織搶救,促使傷者快速脫離危險環境,送往醫院救治;保護好事故現場, 查看事故現場周圍有無其它危險存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2)在搶救傷員的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1)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好事故現場。
2)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系120急救車或送距現場最近的醫院,并說明傷情;為取得最佳搶救效果,可根據傷情送往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運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禁止用摟、抱、背等方式運送傷員。
3)一般性傷情送往醫院檢查,防止破傷風。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8
一、編制目的
規范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準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削減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嘉興市突發公共大事總體應急預案》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峻、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削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集團公司組織協調下,各企業根據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仔細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2、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納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猜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4、責權全都。依法保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預案的規定行使權力;在必需馬上實行應急處置措施的緊急狀況下,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應當視情臨機決斷,掌握事態進展;對不作為、延誤時機、組織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五、組織保障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處置集團公司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集團公司范圍內各類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指揮和協調;討論確定公司應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性看法;打算特殊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預警發布;調查和處理重大和特殊重大責任事故;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安全部)為安全生產突發大事的牽頭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打算,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2、收集分析各下屬企業報送的安全生產相關信息,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警信息,準時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3、參加開展、督促檢查安全生產預案演習工作;重點企業應當結合工作實際,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要通過演練,發覺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大事的應急處置力量。
4、發生突發大事時,作為指揮平臺,為領導供應信息、通信、預案、詢問等,保證正常運轉;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方面的宣揚教育和培訓工作;
六、啟動與實施
1、發生嚴峻安全生產事故事發地企業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大事現場有關人員應當馬上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馬上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由企業主要領導參與的現場指揮部,先期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掌握現場、搶救、搶險等救援行動,掌握事態擴大。
2、大事發生后,責任單位需在第一時間將大事初步狀況上報集團公司質量安全部。質量安全部馬上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委會員打算是否啟動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同時,依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看法,準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單位。
3、應急預案啟動后,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快速參與相關搶險救援、調查、協調、穩控工作,幫助事發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親密跟蹤大事進展態勢,把握事發地單位應急處置工作狀況,準時傳達上級領導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關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4、應急結束。在應急救援結束或者相關危急因素消退后,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需報上一級應急機構的,報上一級應急機構批準后實施。
5、調查評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突發大事必需記錄在案,要會同大事責任單位,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力量、應急保障力量、預警預防力量、現場處置力量、恢復重建力量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閱歷教訓,寫出總結報告,并歸檔保存。
七、附則
1、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責任單位需依據自身實際制定或修訂相應預案。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0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序、體系構成和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以及附件。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其他社會組織和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 20000.4標準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標準中涉及安全的內容AQ/T 900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應急預案emergency plan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可能發生的事故,最大程度減少事故及其造成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應急準備emergency preparedness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科學、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和物資準備。
3.3應急響應emergency response
針對發生的事故,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3.4應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擴大,而采取的緊急措施或行動。
3.5應急演練emergency exercise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依據應急預案而模擬開展的應急活動。
4、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4.1概述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程序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能力評估、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評審6個步驟。
4.2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
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4.3資料收集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與預案編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同時收集本單位安全生產相關技術資料、周邊環境影響、應急資源等有關資料。
4.4風險評估
主要內容包括:
a)分析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
b)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4.5應急能力評估
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并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4.6編制應急預案
依據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及應急能力評估結果,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應注重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應急預案編制格式參見附錄A。
4.7應急預案評審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內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評審。應急預案評審合格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實施,并進行備案管理。
5、應急預案體系
5.1概述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生產經營單位應跟據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危險源的性質以及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確定應急預案體系,并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風險因素單一的小微型生產經營單位可只編寫現場處置方案。
5.2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5.3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等內容而制定的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5.4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危險性控制措施,組織本單位現場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等專業人員共同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6綜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6.1總則
6.1.1編制目的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
6.1.2編制依據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相關應急預案等。
6.1.3適用范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工作范圍和事故類型、級別。
6.1.4應急預案體系
說明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可用框圖形式表述。
6.1.5應急工作原則
說明生產經營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6.2事故風險描述
簡述生產經營單位存在或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種類、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等。
6.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形式及組成單位或人員,可用結構圖的形式表示,明確構成部門的職責。應急組織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設置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6.4預警及信息報告
6.4.1預警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監測監控系統數據變化狀況、事故險情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或有關部門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預警,明確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發布的程序。
6.4.2信息報告
信息報告程序主要包括:
a)信息接收與通報
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收、通報程序和責任人。
b)信息上報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上級單位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時限和責任人。
c)信息傳遞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本單位以外的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責任人。
6.5應急響應
6.5.1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生產經營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對事故應急響應進行分級,明確分級響應的基本原則。
6.5.2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級別和發展態勢,描述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
急等響應程序。
6.5.3處置程序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
處置原則和具體要求。
6.5.4應急結束
明確現場應急響應結束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6.6信息公開
明確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的部門、負責人和程序以及通報原則。
6.7后期處置
主要明確污染物處理、生產秩序恢復、醫療救治、人員安置、善后賠償、應急救援評估
等內容。
6.8保障措施
6.8.1通信與信息保障明確可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應急保障的相關單位及人員通信聯系
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同時,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
暢通。
6.8.2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應急專家、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等。
6.8.3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
件、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6.8.4其他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經費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
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6.9應急預案管理
6.9.1應急預案培訓
明確對生產經營單位人員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使有關人員了解相關
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現場處置方案。如果應急預案涉及到社區和居
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6.9.2應急預案演練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不同類型應急預案演練的形式、范圍、頻次、內容以及演練評估、總
結等要求。
6.9.3應急預案修訂
明確應急預案修訂的基本要求,并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6.9.4應急預案備案
明確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并進行備案。
6.9.5應急預案實施
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7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7.1事故風險分析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分析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
7.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根據事故類型,明確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指揮機構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7.3處置程序
明確事故及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報告方式和責任人等內容。根據事故響應級別,具體描述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應急響應程序。
7.4處置措施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處置原則和具體要求。
8現場處置方案主要內容
8.1事故風險分析
主要包括:
a)事故類型;
b)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c)事故發生的可能時間、事故的危害嚴重程度及其影響范圍;
d)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e)事故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8.2應急工作職責
根據現場工作崗位、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明確各崗位人員的應急工作分工和職責。
8.3應急處置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的程序。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人員救護、工藝操作、事故控制、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c)明確報警負責人以及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事故報告基本要求和內容。
8.4注意事項
主要包括:
a)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b)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c)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d)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e)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f)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
g)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9附件
9.1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的聯系方式
列出應急工作中需要聯系的部門、機構或人員的多種聯系方式,當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
更新。
9.2應急物資裝備的名錄或清單
列出應急預案涉及的主要物資和裝備名稱、型號、性能、數量、存放地點、運輸和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和聯系電話等。
9.3規范化格式文本
應急信息接報、處理、上報等規范化格式文本。
9.4關鍵的路線、標識和圖紙
主要包括:
a)警報系統分布及覆蓋范圍;
b)重要防護目標、危險源一覽表、分布圖;
c)應急指揮部位置及救援隊伍行動路線;
d)疏散路線、警戒范圍、重要地點等的標識;
e)相關平面布置圖紙、救援力量的分布圖紙等。
9.5有關協議或備忘錄
列出與相關應急救援部門簽訂的應急救援協議或備忘錄。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應急預案編制格式
A.1封面
應急預案封面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號、應急預案版本號、生產經營單位名稱、應急預案
名稱、編制單位名稱、頒布日期等內容。
A.2批準頁
應急預案應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批準方可發布。
A.3目次
應急預案應設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內容及次序如下:——批準頁;
——章的編號、標題;
——帶有標題的條的編號、標題(需要時列出);——附件,用序號表明其順序。
A.4印刷與裝訂
應急預案推薦采用A4版面印刷,活頁裝訂。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1
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編制步驟主要如下。
1、預案編制準備
(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預案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要求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或專家組成,熟悉所負責的各項內容。
企業管理層應首先委任預案編制小組的負責人,確定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小組成員應是預案制定和實施過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緊急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員。成員應來自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操作、保衛、設備、衛生、環境、維修、人事、財務等應急救援相關部門。
此外,小組成員也可包括來自地方政府應急救援機構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醫療、交通和政府管理機構等),這樣可消除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確當事故影響到廠外時涉及到的單位和職責。
(2)制定編制計劃
對整個預案的編制過程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使得預案編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3)收集資料
在編制預案前,需進行全面、詳細的資料收集、整理。企業需要收集、調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①周圍條件:地質、地形、周圍環境、氣象條件(風向、氣溫)、交通條件;
②廠區平面布局:功能區劃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分布、工藝流程分布、建(構)筑物平面布置、安全距離;
③生產工藝過程: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燒性、爆炸性)、工作溫度、工作壓力、反應速率、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條件;
④生產設備、裝置:化工設備(高溫、低溫、腐蝕、高壓、震動、異常情況);危險性大的設備;電氣設備(短路、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
⑤特殊單體設備:高壓氣瓶、盛裝危險化學品的承壓容器等;
⑥庫區:石油庫、危險品庫等;
⑦本企業、相關(相鄰)企業及當地政府的應急預案。
(4)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編制應急預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廠中所有潛在的危險因素、其發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后果如何,這項工作就是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目前,用于生產過程或設施的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方法已達到幾十種,常用的有:故障類型與影響分析(FMEA)、危險性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 (FTA)、事件樹分析(ETA)等。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事故類型,選用合適的危險辨識評價方法。
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主要危險物質的種類、數量及特性;
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及分布;
③危險物質運輸路線分布;
④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性質;
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
⑥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5)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辨識與評價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制定應急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企業內部的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布情況;
②各種重要應急設施(備)、物資的準備、布置情況;
③當地政府救援機構或相鄰企業可用的應急資源。
2、應急預案的編寫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于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盡可能地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地重復和交叉,并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
預案編制小組在設計應急預案時應考慮:
(1)合理組織 應合理地組織預案的章節,以便每個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從一堆不相關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連續性 保證應急預案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在內容相互銜接方面避免出現明顯的位置不當。
(3)一致性 保證應急預案的每個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邏輯結構來組織內容。
(4)兼容性 應急預案的格式應盡量采取范例的格式,以便各級應急預案能更好地協調和對應。
3、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布
為了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編制單位或管理部門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南性文件與評審檢查表,組織開展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應急預案評審通過后,應由企業最高管理者簽署發布,并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簽署發布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1)企業應廣泛宣傳應急預案,使全體員工了解應急預案中的有關內容;
(2)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各類應急人員掌握、熟悉或了解應急預案中與其承擔職責和任務相關的工作程序、標準等內容;
(3)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需求,定期檢查落實本企業應急人員、設施、設備、物資的準備狀況,識別額外的應急資源需求,保持所有應急資源的可用狀態。
5、應急預案的演練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工作,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高應急人員的實際救援能力。
應急演練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企業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制定演練計劃,確定演練目標、范圍和頻次、演練組織和演練類型,設計演練情景,開展演練準備,組織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培訓,編寫演練總結報告,針對演練中發現的不足項及時采取措施并跟蹤整改糾正情況,確保整改效果。
應急演練應重點檢驗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能力,發現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及時改正,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6、預案的修訂與更新
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積極收集本企業、相關企業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的有關信息,積極開展事故回顧工作,評估應急過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適時修訂和更新應急預案。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預案的修訂工作:
①危險化學品數量和種類發生變化;
②預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
③危險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
④組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
⑤救援技術的改進。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2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后,立即采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干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鑒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后遺癥。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筑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采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后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并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采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余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范措施,撲滅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后,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于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并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后,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余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精選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3
為仔細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我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鎮各類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各類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當處理,最大程度地削減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應于在我鎮轄區內的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為了加強對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組織工作,鎮政府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如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辦公室主任由殷洪巖擔當。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專業處置組的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1)全面協調和指揮事故應急和救援工作,指導制定緊急管理方法和特殊管制措施,關心調用救援物資、設備、人員,必要時請示上級統一組織協調武警隊伍參與事故受傷人員的搶救和工程搶險工作,向上級報告事故救援狀況。
(2)督導各社區、企業成立應急救援隊伍,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的應急救援演練。
2、專業處置組的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應急辦牽頭,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馬上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準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狀況。
(2)應急救援組:由應急辦牽頭,各應急隊伍、職能部門、社區協作,組織協調進行搶險救援。
(3)安全保衛組:由派出所牽頭,八中隊、交通所、各社區協作,組織警力和干部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掌握,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新聞報道組:由黨政辦牽頭,統一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告知工作。
(5)醫療搶救組:由衛生院牽頭,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6)后勤保障組:由財政所牽頭,落實資金和物資保障工作。
(7)事故調查組:由安監所牽頭、協作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和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處理建議。
(8)善后處理組:由民政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四、安全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需馬上將發生的狀況報告鎮政府指揮部。
五、應急處理
1、接到事故報告后,指揮部依據狀況快速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牽頭單位負責人要馬上趕到現場,支配協調各方力氣,快速開展救援工作。
2、各社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接到應急救援的通知后,必需馬上組織救援隊伍,攜帶相關救援工具,趕到現場準時進行救援。對救援不準時、玩忽職守,瞞報、謊報,造成惡劣影響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領導責任,觸犯法律法規,給國家和人民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切實加強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甘肅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甘南州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編制。
3.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夏河縣行政區域內的交通運輸行業道路運輸、交通建設施工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是指在夏河縣境內的道路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運輸車輛發生火災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危險貨品泄漏造成污染;公路建設施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交通運輸企業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等。
夏河縣道路運輸車輛在夏河縣境外發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車輛單位要積極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的應急處置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1)本預案是是為應對安全生產事故而特別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與《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夏河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相銜接。
(2)夏河縣交通運輸局所屬各事業單位編制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報局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備案。
(3)夏河縣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并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報縣安委辦備案。
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實行縣政府統一指揮下的各單位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
(3)預防為主,平急結合。堅持預防為主、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預案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夏河縣交通安全風險分析
1.夏河縣交通行業危險源和風險分析
目前,縣交通運輸系統共有企事業單位4個,分別承擔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省、縣、鄉公路改造與養護,地方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公路客貨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等任務。
近年來,我縣交通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各等級公路項目的開工建設,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難度遠遠高于以往公路建設項目。公路運營里程的增加,各類營運車輛迅速進入運輸市場,客觀形成了點多、線長、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工作錯綜復雜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業管理難度。加之安全隱患的不確定性、反復性和野外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員的群死群傷、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一旦發生都會在全系統乃至全縣范圍內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是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成員組成如下:
(名單見附件)
(2)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決定啟動與終止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會同縣安監局、公安局、縣衛生局、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交通運輸部門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由縣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縣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處置指導或協調行動;安全生產事故由州人民政府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執行州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安全生產事故由省交通運輸廳或省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省交通運輸廳或省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3)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養護路政辦公室,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有關股室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局有關股室相關人員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
(4)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指導局各直屬單位、股室和各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負責正常上班時間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時間及節假日期間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行政辦公室負責。接警電話:7121682,傳真:7121682。
(5)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組及職責
通信聯絡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馬春雄擔任,負責處理媒體報道采訪等相關事務,確保事故報道的可信性和真實性,對事故單位、政府部門及公眾負責。
搶險救援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馬春雄擔任,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在指定時間內,將救援所需機械設備準時運送到指定地點或事故發生地;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志;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布置的其他任務。
客貨運輸應急救援組:組長由縣運管分局局長萬瑪扎西擔任,負責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布置的其他任務。
秩序保障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為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醫療救護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后勤保障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緊急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事故的調查,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完善預防措施。
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屬地為主,是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等級和類型,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下設現場指揮、事故處置、應急救援、應急保障、協同處置等部門并明確負責人。各部門的負責人服從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1)應急辦事機構
辦公室:負責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調配提供應急處置工作車輛,協調應急所需設備的調用。對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負有責任的本單位人員或直屬單位人員,報請上級監察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養護路政股:負責本應急處置預案和應急處置專家組的管理,協調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參加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督促交通運輸行業各方履行應急處置職責。按規定參與縣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規范的制定和送審報批工作。
工程項目辦:參與交通運輸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針對發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單位整改意見。
財務辦: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
(2)應急咨詢專家組
應急咨詢專家組是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的非常設應急咨詢機構。由縣交通運輸局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持及應急行動的咨詢和建議。
(3)成員單位職責
縣運輸管理分局:參與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客貨公路運輸;根據事故現場指揮部的指令,調集運輸車輛疏散人員、搶運貨物。代表縣交通運輸局參與縣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各交通運輸企業、公路建設項目公司:積極參與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落實資金全力搶救傷員,做好善后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車輛、設備、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持。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2.預警行動
預警預防行動貫穿于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范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安全隱患。
預警發布后,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停產停業、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上報和傳遞
①Ⅰ級、Ⅱ級、Ⅲ級事故信息報告
對以下安全生產事故信息,事故現場有關單位或人員要在30分鐘內報告夏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甘南州交通運輸局,并通報有關部門或單位。
造成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在縣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需要州級層面支援的安全生產事故;其他需要報告的安全生產事故。
②Ⅳ級信息報告
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夏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并通報有關部門或單位。
五、應急響應
1.應急分級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I級應急響應: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啟動和實施。
Ⅱ級應急響應: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啟動和實施。
Ⅲ級應急響應:由州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和實施。
Ⅳ級應急響應: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和實施。
發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2.響應程序
(1)先期處置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縣交通運輸局必須快速做出反應,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性、影響性等立即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示擬采取的行動,并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救援隊伍或者本轄區有關力量進行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疏散現場人員,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加強對事故的監視和控制。
(2)分級啟動預案
根據預警級別和預警發布的相關要求和規定,縣交通運輸局要根據事故報告信息,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采取具體的應急行動。
(3)應急處置與恢復
在應急工作中,縣交通運輸局要協同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協同縣政府做好恢復和減災工作。
(4)處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進入應急狀態,跟蹤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安全生產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系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事故特點,動員交通運輸系統專業人員積極配合參與救助,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3.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工作組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檢測、鑒定和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
4.擴大應急
當Ⅳ級安全生產事故不能有效處置或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的趨勢時,縣交通運輸局報請縣人民政府和州交通運輸局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必要時報請其他有關部門支援。
5.應急響應結束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偶發災害發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并征詢專家意見后,經上級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確認、批準,由縣人民政府或縣交通運輸局按照權限決定結束應急行動。
六、信息公開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處置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七、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縣交通運輸局配合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車輛調度補償,清理道路,災后重建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一般(Ⅳ級)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2.保險理賠
事故發生后,協同有關部門督促事故單位積極聯系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落實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協助資金落實和賠付工作。
3.事故責任調查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調查與處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屬地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機構按規定參與配合,積極協助調查組的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或文件資料等。
4.經驗教訓
現場應急工作組在配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過程中,認真做好現場搶救有關情況的記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及時搜集、整理有關資料,舉一反三,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與責任,認真汲取經驗教訓,并對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匯總分析,形成經驗教訓總結報告,一個月內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于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車輛的數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2.應急隊伍保障
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相關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合理整合編組企業應急救援力量,充分發揮相關企業搶險救災能力,搞好預案訓練演練,不斷提高應急隊伍快速反應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本地應急救援運輸力量不足時,提請州、省交通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4.醫療保障
發生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應急救援機構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同時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5.技術保障
建立統一的應急保障資源數據庫,通過相關網絡和應用平臺,實現全縣應急保障資源等信息的聯網與共享;建立應急隊伍數據庫,明確各類專家特長、聯系方式、住址,加強突發事件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的科學研究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專業技術水平。
6.后勤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可能發生的情況和需要,制定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方案,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保證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供應。
7.治安保障
由縣公安局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人群,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調做好治安工作。
8.資金物資保障
根據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證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而且要實現快速、及時供應到位。縣交通運輸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重視救援物資儲備,為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應。
9.調集征用
發生Ⅲ級(較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本地應急救援運輸力量不足時,提請州交通運輸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交通運輸企業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各單位要大力開展新《安全生產法》、新《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學習和宣傳,積極向干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練
縣交通運輸局定期進行各項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
交通運輸行業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應急演習。演習后應當對應急方案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演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向上級相關部門作書面總結報告。應急隊伍一般每年組織演習一次應急演練。
3.預案的修訂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發生變化或人員工作變動,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縣交通運輸局應將發現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報州交通運輸局。
縣交通運輸局根據形勢變化,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更新。
4.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5
為了確保我國生產安全的穩定性,保障廣大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響應機制
1.建立職責責任體系,并明確總負責人、應急指揮部指揮人、應急小組成員的職責。
2.按照國家標準建立應急庫房,統一儲存應急物資和器材,并制定應急儲備計劃,確保庫房的儲備物資和器材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建立各種應急聯絡手段,并且實現與環保、安監等部門的聯通,確保信息及時傳達。
二、危險源防控措施
1.針對不同類型的危險源進行分類管理,根據不同的級別制定不同的管控措施,并加強危險預警、監測措施,迅速發現問題進行處理。
2.加強安全生產標準的制定,明確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并定期對關鍵崗位進行培訓和交流,確保關鍵崗位人員的技能能力符合安全要求。
三、應對措施
1.賦予總負責人和應急指揮部指揮人在事故發生時獨立采取必要處置措施和行政命令的最終決策權。
2.制定應急預案,根據事故類型分為四個級別,并為不同級別分別制定不同的處置方案,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到位。
3.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制定人員組成方案、培訓計劃及各種應急器材的保養計劃等,并與當地應急救援中心等單位建立聯系,確保協調配合。
4.建立應急災害評估制度,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環境污染、財產損失等進行評估,確保對事故后果的評估及時準確。
四、應急演練和檢查
1.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包括防范和應對不同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加強員工安全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開展評估分析,發現問題并及時改進。
2.定期進行應急檢查,巡視應急物資、設施器材的數量、質量是否符合標準,對應急狀態如指數、響應時間、交通疏導情況進行核對等,確保設備、器材的完好可用。
以上即為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希望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實施,達到預期目標,確保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實際生產中,因為各種規章制度的不健全,甚至是無視規章制度的現象還是普遍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頻發,不僅給社會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也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我們必須認真制定和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管理和監督。
首先,我們應該建立良好的應急響應機制。應急響應機制應該建立在充分的信息和資源基礎上。我們應該加大設備和人員投入力度,確保所需物資和器材儲備完備。應急響應機制應該明確各級應急救援人員的職責和工作內容,以確保危急時刻人員能夠迅速響應,并進行有效處置。
其次,我們應該加強危險源防控措施。危險源是生產過程中可能導致事故的潛在因素,防控危險源對于預防事故的發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應該盡可能地將危險因素降到最小程度,通過采取標準化、規范化的生產安全管理,達到更好的控制效果。
第三,我們應該加強應急處置措施的建立。在預防措施做到位后,仍然需要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出現意外事故時進行有效的應急處置。我們應該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建立相應的應急預案,避免因出現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時其應對方案不合理、不合規導致事故進一步發展。同時,我們也應該培養一支應急救援隊伍,為遇到緊急情況時,提供最快速、最有效的應對方案。
最后,我們需要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和檢查,為應對突發事件做好充分準備。這對于提升員工的應急處置技能,縮短應急響應時間,提高生產安全度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總之,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維護企業生產穩定的必要手段。我們應該充分認識到生產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努力做好生產環節的安全措施,確保事故不再發生。在現代社會中,各種危險因素不斷增加,生產安全問題也成為企業必須重視的重點。許多企業已經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列為必備的一項制度,并在實踐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首先,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企業應該根據不同場所的特點和不同類型的危險源進行制定。例如,對于化學制品生產企業,應急預案中應詳細列出有毒、易燃、易爆等常見危險品的特性和處理方法,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對于鋼鐵生產企業,則應將防火、防爆、防雨等因素納入應急預案,以確保生產過程中安全穩定。
其次,在實施應急預案時,應注意保障人員的安全。通常情況下,一旦發生意外事故,人員的生命安全往往是最首要考慮的問題。因此,應急救援人員在處理現場問題時,應時刻關注自身安全,并合理分配資源,盡可能將人員從現場帶離,降低風險和傷害。
再次,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生產安全管理體制,督促員工全面落實應急預案。企業應該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員工培訓機制,確保員工對應急預案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此外,企業還要加強對現場情況的監測和數據分析,發現安全風險和不良預兆及時處置,為工作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后,企業還要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持續改進應急響應機制。事故處理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工作,只有不斷完善預案和技能,加強設備物資儲備,才能夠應對更加復雜多變的安全事件。因此,企業應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機制,提升危機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
總之,制定和實施應急預案是企業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必備措施。企業需要全面認識生產安全的重要性,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加強宣傳教育和管理,不斷完善預案和方法,確保企業安全穩定發展。相信在不斷的努力下,生產安全事故將減少到最低水平。生產安全事故給企業員工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因此制定應急預案成為了企業必須重視的問題。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企業應根據不同場所的特點和不同類型的危險源進行制定,針對不同場景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在實施應急預案時,應保障人員的安全,盡可能將人員帶離現場,降低風險和傷害。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生產安全管理體制,督促員工全面落實應急預案。同時,企業還需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機制,持續改進技能和設備物資儲備來提升危機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讓企業得以安全穩定發展。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01-12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9-30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05-20
[精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06-02
(經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07-15
(優)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30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優秀]12-17
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7-06
【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20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推薦】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