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科技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科技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安全,防止發生實驗室感染事件,保護實驗環境的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同時包括一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專業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3職責
3.1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對管理體系文件的審定;負責病原微生物危害評估報告的論證及各類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的處置指導、評估和技術咨詢;生物安全實驗室防護技術的指導,生物安全重大事項的
3.2單位法人:對實驗室生物安全負總責,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批準與頒布,負責生物安全防護設備、防護用品的保障,負責生物安全管理相關資源的保障。
3. 3生物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與監督檢査。
3.4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修訂,應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
3.5人事管理部門:負責實驗室新上崗人員的上崗培訓,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健康監護和個人健康檔案的建立,負責實驗人員的免疫接種計劃的制訂和實施。
3.6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負責實習進修人員及課題項目合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3.7實驗室主任:實驗室負責人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生物安全、專業技能培訓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落實部門生物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實驗室人員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開展實驗活動;負責實驗室菌、毒種和生物樣本的安全管理。
3.8實驗人員:應自覺遵守相關制度,自覺學習和接受相關知識培訓,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開展實驗活動和操作儀器設備,有做好個人防護和對他人安全負責的義務。
3.9其他部門的職責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4管理要求
4.1培訓要求:所有實驗操作人員、實驗輔助人員、工勤人員必須經過傳染病防治知識、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培訓要有計劃性和可持續性,并有完整的培訓記錄。應對被培訓者和培訓者進行考核和評估。經考核合格者方有上崗資格,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生物安全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中途發生換崗的,上崗前應再次接受專業技術培訓,部門應做好培訓并記錄培訓情況,資料統一交培訓管理部門備案。必要時應對培訓工作的成效進行評估。
4.2準人要求:
4.2.1人員控制:只有在告知潛在風險并符合進人實驗室條件要求的人才能進入實驗室。在開展涉及有關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時,實驗室負責人應禁止或限制人員進入實驗室。一般情況下,易感人員或具有免疫缺陷、過敏史或感染后會出現嚴重后果的人員,不允許進入實驗室。實驗室負責人對工作人員是否有上述情況,應事先進行評估后再決定是否容許其進入實驗室工作,并負有最終責任。
4.2.2項目準入:實驗室開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活動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審批,未經許可不得超范圍開展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不得在低于防護要求的實驗室開展實驗活動;開展實驗活動前實驗室應組織相關實驗活動項目的風險評估,并經生物安全負責人批準。
4.3安全計劃:實驗室必須制訂年度安全計劃,實驗室負責人每年對安全計劃至少審核和檢査一次,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進行修訂。
4.4生物安全自查要求:實驗室負責人應定期對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情況組織進行自行檢査,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檢查后應形成書面的檢查記錄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并及時整理歸檔。
4.5個體防護要求:所有實驗人員必須經過個人防護的培訓,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使用前應仔細檢查,不使用標識不淸、破損的防護用品,按不同級別的防護要求選擇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及類型,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
進人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動物實驗室,必須按照規定要求穿防護服,戴口罩、帽子、手套等防護用品。個人應根據從事實驗活動的性質、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進行相應防護,不得隨意降低防護等級。實驗人員不得穿拖鞋、短袖工作服進入實驗區域從事實驗活動。嚴禁穿著實驗工作服離開實驗室到辦公區域和其他公共區域。
從事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時應當有2名或以上工作人員同時參加(但建議不要超過3人),禁止單獨一人從事高危險度的實驗室檢測工作,以防發生意外。在同一個實驗室的同一個獨立安全區域內,只能同時從事一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關實驗活動。
4.6實驗準備要求: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在進入前,需做好充分的實驗準備工作,填寫實驗材料清單,禁止實驗過程中隨意頻繁出、入實驗室,而導致生物安全實驗室以外場所的污染及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
4.7實驗清單要求: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工作前應準備實驗清單,內容包括實驗操作內容、實驗器材和物品、消毒物品的種類和數量及要求。
4.8記錄要求: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在實驗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自覺按照規定操作程序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改變操作程序,同時做好相關的實驗記錄,包括記錄實驗室使用情況和安全監督情況,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記錄檔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記錄要求字體工整、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用記號筆、鉛筆等不能長久保存的筆記錄。
4.9消毒要求:實驗人員完成實驗后,在離開實驗室之前,要及時清理實驗臺面,并對實驗室臺面及空間采用可靠有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劑進行充分的消毒,要求詳見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20xx版,確保消毒規范有效。
4.10廢棄物處理要求:病原微生物實驗廢棄物處理嚴格按《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規范處置,未經消毒滅菌處理的實驗廢棄物和實驗器材、設備嚴禁帶出實驗室。
4.11設施設備要求:實驗室應根據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類,對不同的病原微生物采取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實驗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生物安全柜安裝后或每次檢修后,應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和專業人員對每一臺生物安全柜的運行性能和高效過濾器完整性進行驗證,每年至少—次。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施和設備配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關規定。對生物安全實驗室設施和設備進行定期檢測驗證。
4.12菌(毒)種和生物樣本管理要求: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按《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要求執行,相關材料應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相關部門應定期及時地將新近分離、采集的有保存價值的菌(毒)種、陽性生物樣本每季度辦理一次交存手續,按期交菌(毒)種庫、生物樣本庫統一保存,并做好交接記錄。接收部門應制備菌(毒)種和生物樣本清單,并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科(所)應加強對工作毒種的安全管理,應對工作毒種的去向進行監管,形成過程性記錄,定期歸檔備查。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個人名義接受、保存和饋贈、交換菌(毒)種和生物樣本。
4.13責任落實:單位每年應定期和各實驗室負責人簽訂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責任書,各實驗室和實驗人員簽訂生物安全責任書,實驗室負責人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安全責任人和生物安全監督員,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14外來人員管理:外來人員需要參觀、考察生物安全實驗室時,應事先經生物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持準入證在相關人員陪同下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進入實驗室。實習、進修人員應接受實習進修單位的相關培訓,考核合格后,簽訂安全承諾書,在指導老師陪同或指導下進入實驗室開展工作,不得獨自從事髙風險檢測、研究工作,原則上不給予門禁授權,確實需要授權的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并以保證其生物安全為前提。
物業保潔人員禁止進入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PCR實驗室、凈化實驗室、生物模擬實驗室等專業實驗室內部從事保潔活動。確因需要進入的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并在所在部門業務人員指導下開展工作,所在部門對物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外來設備維修人員需要進入實驗室時,應事先辦理準人手續,進入實驗室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并由所在部門派人陪同下進行。嚴禁營銷人員進人實驗區。
4.15門禁管理:實驗人員進、出實驗室應從更衣通道進入,走廊門禁止授權給所在部門負責人,嚴格遵照物流、人流分開,實驗廢棄物從污物電梯通道拿出實驗室。實驗室人員進、出實驗室時應隨手關門,使實驗室門禁處于正常關閉狀態,對于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等專業實驗室的門應隨時關閉,以免使實驗操作區域受到外界影響而導致實驗結果的不確定性或實驗室操作區域氣流外溢而污染其他區域。
4.16實驗人員能力評估:實驗室負責人每年定期組織對從事實驗活動的檢測、輔助人員的專業能力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評估材料及時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4.17責任追究:若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和實驗室負責人的相應責任。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和所在責任部門負責人、生物安全監督員的相應責任。
4.18應對實驗動物及感染動物實驗室進行安全管理,實驗室、實驗人員應具備相關部門的資質才能從事相關實驗活動,嚴禁從事超范圍的動物感染實驗活動。
4.19本制度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監督,未盡事宜由院長(主任)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5依據
5.1《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5.2《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
5.3《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科技管理制度2
一、引言
科技公司的倉庫不僅是物資存儲的核心區域,更是供應鏈管理的關鍵節點。隨著科技行業的快速發展,企業對倉庫管理的需求日益復雜化,傳統的管理模式已無法滿足現代科技公司對效率、精準度和成本控制的高要求。
本文旨在探討一套適用于科技公司的倉庫管理制度,該制度需兼顧物資流通的高效性、庫存數據的準確性、倉庫作業的安全性以及與供應鏈其他環節的緊密協同。通過對倉庫管理各個環節的深度剖析,構建一套科學、精細、智能的管理制度,助力科技公司提升整體運營效能。
二、物資分類與編碼規則
物資分類:根據科技公司產品的特性、物料屬性、采購周期等因素,將物資劃分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備件、工具設備等類別,實現物資的邏輯分組,便于管理與查找。
編碼規則:制定統一的物資編碼體系,確保每一項物資擁有唯一、清晰、易識別的代碼。編碼應包含物料類別、規格型號、供應商信息等關鍵元素,支持快速檢索與數據分析。同時,編碼規則應具備良好的擴展性,以適應未來物資種類的增長與變化。
物資標簽:采用條形碼或二維碼技術,為每項物資生成對應的標簽,并粘貼于物資包裝顯著位置。通過手持終端或固定式掃描設備,實現物資出入庫的.快速掃碼登記,提高數據采集效率與準確性。
三、庫存管理
安全庫存設定:基于歷史消耗數據、采購周期、市場波動等因素,運用統計分析方法設定各類物資的安全庫存水平,防止因缺貨導致生產中斷,同時避免庫存積壓造成資金占用。
庫存盤點:定期進行全庫或部分庫存的實物盤點,核對賬面數據與實際庫存的一致性,及時發現并修正庫存差異。鼓勵采用RFID等自動化盤點技術,提高盤點效率與準確率。
庫存預警:建立庫存預警機制,當物資庫存達到或低于預設閾值時,系統自動觸發預警通知,提醒采購部門及時補充庫存,確保生產連續性。
四、入庫管理
入庫驗收:收到供應商送貨后,倉庫人員應對照采購訂單、送貨單據進行物資核對,包括數量、規格、外觀等,確保到貨物資與采購要求一致。對于重要物資或易損物資,還應進行功能測試或質量檢驗。
入庫登記:完成驗收無誤后,通過倉庫管理系統錄入物資入庫信息,包括物資編碼、數量、批次、有效期等,并關聯對應采購訂單,更新庫存數據。同時,打印入庫單據,作為財務結算與內部審計的憑證。
五、出庫管理
出庫申請:生產部門、售后部門等需求部門根據生產計劃、維修任務等提交物資出庫申請,明確所需物資的編碼、數量、用途等信息。申請經審批通過后,生成出庫單據。
出庫揀選:倉庫人員根據出庫單據進行揀選作業,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優先使用入庫時間較早的物資,避免庫存滯留。對于有保質期要求的物資,還需確保出庫物資在有效期內。
出庫復核與交接:揀選完成后,進行出庫復核,確保揀選物資與出庫單據一致。復核無誤后,與需求部門進行交接,雙方簽字確認。同時,系統中更新物資出庫記錄,扣減庫存。
六、倉庫設施與安全管理
倉庫布局規劃:依據物資特性(如重量、體積、儲存條件等)、作業流程、物流動線等因素,合理規劃倉庫內部布局,設置存儲區、揀選區、待檢區、退貨區等功能區域,優化作業效率。
物流設備配置:配備適宜的倉儲設備如貨架、托盤、叉車、升降機等,提升物資存儲密度與搬運效率。對于高價值或特殊要求的物資,可設置專門的存儲設施如恒溫恒濕柜、防靜電柜等。
安全防護措施:建立健全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盜、防潮、防爆、防靜電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與演練。倉庫內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監控設備,確保物資安全。
七、倉庫信息化建設
倉庫管理系統(WMS):引入功能完善的WMS,實現物資入庫、出庫、盤點、調撥、報廢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實時更新庫存數據,提供多維度庫存報表,支持決策分析。
與ERP、MES等系統集成:WMS應與企業的ERP(企業資源計劃)、MES(制造執行系統)等信息系統無縫對接,實現數據共享與業務協同,提高供應鏈響應速度。
移動應用與物聯網技術:利用移動終端(如PDA、手機APP)進行現場作業,實現無紙化操作與實時數據采集。運用物聯網技術(如RFID、傳感器)實現物資的自動識別與追蹤,提升倉庫智能化水平。
八、人員培訓與績效考核
崗位技能培訓:定期開展倉庫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包括物資管理知識、操作規程、安全規范、信息系統使用等,提升員工專業素養與操作技能。
績效考核體系:建立以庫存準確率、出入庫效率、庫存周轉率、安全事故發生率等關鍵指標為核心的績效考核體系,激發員工積極性,持續改進倉庫管理水平。
九、持續改進與創新
內部審計與自我評估:定期進行倉庫管理的內部審計與自我評估,查找管理漏洞與改進點,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行業最佳實踐學習:關注行業動態,研究借鑒國內外先進企業的倉庫管理經驗與創新做法,結合自身實際進行消化吸收與創新應用。
技術與模式創新探索:順應數字化、智能化趨勢,積極探索無人機盤點、無人倉儲、智能倉儲機器人、大數據預測等新技術、新模式在倉庫管理中的應用,不斷提升倉庫管理的科技含量與競爭力。
綜上,構建一套完善的科技公司倉庫管理制度,需圍繞物資分類與編碼、庫存管理、入庫與出庫流程、倉庫設施與安全、信息化建設、人員培訓與考核、持續改進與創新等多個維度進行全面考量與精心設計。通過科學、精細、智能的管理,科技公司不僅能有效保障物資供應的穩定與高效,更能為整體運營效能的提升奠定堅實基礎。
科技管理制度3
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的核心宗旨,旨在對員工的規范性管理,每個員工都必須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凡是有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相應處罰。希各員工嚴格遵守。
一、 公司形象
1、 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 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 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 開會期間遇有客人進入公司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 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 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1
二、生活作息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 上班作息時間規定
1、業務部上班作息時間表
業務員上班按照兩班制:
A班:上班時間 8:00——18:00 午休11:00——12:30
B班:上班時間 9:30——20:00 午休12:30——14:00
下午休 17:30——18:30
2、技術部上班作息時間表
上班時間 9:30——20:00 午休12:30——14:00 下午休17:30——18:30
3、設計部上班作息時間表
上班時間:8:00——18:00 午休12:00——14:00
3、 員工上下班施行打卡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打卡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 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 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總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6、 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總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7、 事假需提前向總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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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準許后方可加班。
1、加班費標準
按岑溪市標準加班費計算。
2、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15日(工資發放日)。
三、 衛生規范
1、 員工須每天清潔整個公司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 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 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 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 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 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 工作時間內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 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 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3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 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 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 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 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 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公司維修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規定
1、 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 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3、 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
4、 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 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 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 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 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同意。
5、 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 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 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 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 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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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公司文員至少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U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網絡管理
1、 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購物等),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 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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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網絡結構由網絡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結構,個人電腦及服務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絡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十一、 經費管理
1、 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 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并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審核);主管會計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 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或自行駕車時須向主管經理請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4、 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15日。
十二、 出差細則
1、 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3、 出差費用的報銷:
1、 交通費:
a、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坐飛機,費用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硬臥)和直達快班;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時,必須經主管經理特批,否則不予報銷。
c.、出差地交通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交通以公交車為主、原則上盡量少乘坐出租汽車,實報實銷。
2、 住宿費:
a、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一般地區10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20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3、伙食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一般地區5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8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4、出差補助:
a、乘坐火車路途補助50元/晚/人。
b、在外補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 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6、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培訓管理
1、新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內容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2、培訓注意事項
a 、新員工到崗時,公司全體員工應表現出熱情、禮貌的態度,營造歡迎的氣氛;
b、培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涉及到各部門業務時,部門負責人要有所準備,予以配合。
2、在職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形式
a、公司舉辦的各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包括座談、講座等; b、員工業余時間自學。
2、培訓考核
a、培訓活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采用簽到的形式記錄考勤。(出席記錄將列入到公司的績效考核范圍);
b、培訓考評由培訓講師負責考評,其成績列入公司績效考核范圍。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
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公司設計部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3.名片印制程序
1、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提出申請;
2、主管批準后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印制完畢后發給當事人。
4.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
3、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片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科技管理制度4
新能源公司科技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為推動科學技術發展,進一步調動廣大職工和工程技術人員的作用和積極性,不斷提高安全經濟、文明生產水平,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認真貫徹國家科技方針、政策,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成立了以生產副總經理為組長,各職能科室技術骨干參加的**(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學技術領導小組,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科學技術領導小組見附件一。
科技領導小組負責科技機構與任務、科技項目計劃管理、科技項目的分級管理、科技合同管理、科技統計工作管理及科技成果管理等,組織全公司年度科技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科技項目及科技成果的統計,對科技成果的驗收、評議、鑒定、申報、獎勵、交流和推廣應用以及向**集團公司技術部總結匯報風廠科技項目完成情況。
第二章、適用范圍
新型工藝、材料、技術應用項目;先進管理辦法推廣應用項目;重大設備缺陷原因分析及對策研究項目;技術改進和改造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新產品開發項目;公司認定有較高技術含量的其它項目。
第三章、科技項目相關規定
各風廠每年十一月底前向生產技術部申報下年度科技項目,生產技術部組織專業人員審核匯總后,報公司領導后確定年度科技項目,同時確定項目負責人。
要求全公司所有技術人員都要積極投身到科技項目活動中,可跨專業、跨部門獨立或合作承擔科技項目。項目負責人可依據項目情況確定完成此項目的合作部門及人員,編制開發研制費用計劃,并經批準后由科技專項基金中列支,同時,項目負責人要與生產技術部簽訂技術開發合同,確定有關事宜。科技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其技術管理職能在確定項目時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其他管理職能由生產技術部負責。
項目研制過程中需外協時要提報生產技術部審核,最終由公司領導批準。項目結束時,項目負責人必須提報科研結論報告及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由生產技術部根據項目內容組織相應層次的技術鑒定,形成鑒定結論,確定項目完成情況。對當年度能夠應用的項目列入當年大修或更改工程項目計劃。科技項目按成果管理程序申報科技成果,或投入生產實踐,并可作為技術人員考核晉級的條件。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公司每年在自行安排的更改工程中計列一部分科技專項基金,用以列支:科研中硬件設施費、項目開發費、協作費、調研費等;人工費是否列支,視項目具體情況確定。如果列支,人工費最高不得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5%;資金的管理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可參照更改項目的資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四章、科技成果申報
全公司各單位原則上每年年末向生產技術部申報一次本年度科技成果,完成的科技項目即可隨時申報。
所申報的成果至少要經過3個月的實踐檢驗。經篩選的成果可以參加電力公司、國家申報科技成果。由一個單位完成并能夠獨立應用的科技成果可單獨上報;幾個單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項目負責單位會同參加單位聯合上報,聯合上報時必須就完成單位排序和主要完成人排序取得一致意見。
對于在生產現場設備檢修維護時的個人發明成果,包括技術革新、工藝改進、制作專用工具等個人成果,可隨時申報。申報科技成果應具備下述材料:科技成果登記表;按規定應出具的證明材料;全套技術資料;革新前主要問題及狀況,主要革新內容,革新后狀況及應用情況,主要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的詳細說明。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定義主要完成單位是指在成果完成過程中,提供技術和設備,對成果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單位。
主要完成人是指對成果的完成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主要人員,一般具備下述2個條件:提出和確定項目的總體技術方案設計;在研制過程中直接參與并對關鍵技術和疑難問題的解決作出重要貢獻。各類科技成果申報的基本條件和評審最低標準如下:新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設計、計算機應用及軟件等):達到公司內先進水平,有所創新,具有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推廣應用已有的先進科技成果:在推廣應用中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對已有的.成果改進、完善、提高或在廠內推廣應用面較大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采用新技術(包括引進、消化和吸收):達到公司內先進水平,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科技管理、推廣、應用、計量、科技情報等:科技管理:達到公司內先進水平,有所創新,對促進我公司及**公司科技進步具有重要作用。標準:對我公司的生產、建設具有重要作用。計量:按新成果或軟科學處理。科技情報:達到公司內先進水平,有所創造,對電力生產建設等方面有一定的指導意義。軟科學:達到公司先進水平,有所創新,被公司本部采納,并對企業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第五章、科技成果的評選及獎勵
評選:科技成果按應用效果以及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進行評定,每年評審一次。設立科技成果獎和合理化建議獎,其中科技成果獎設特等、一、二、三等獎和鼓勵獎五個等級;合理化建議獎和qc成果獎勵分別設特等、一、二、三等獎和鼓勵獎五個等級。科技成果獎、合理化建議獎經生產技術部初審,報公司領導審批。對個人的發明成果,由生產技術部不定期進行評選,按科技成果的獎勵等級進行獎勵。
獎勵:科技成果獎的評審本著寧缺勿濫、少而精的原則。獎勵標準如下:科技成果獎:特等獎:10000元以上(具體數額由科技含量及創造的經濟效益確定),頒發獎勵證書;一等獎:8000元,頒發獎勵證書;二等獎:5000元,頒發獎勵證書;三等獎:2500元;鼓勵獎:500元。合理化建議獎及qc成果獎勵:特等獎:3000元以上(具體數額由科技含量及創造的經濟效益確定),頒發獎勵證書;一等獎:1500元,頒發獎勵證書;二等獎:500元,頒發獎勵證書;三等獎:300元;鼓勵獎:100元。獎勵說明:獲獎項目的獎金不重復發放。如獲獎項目已經獲得過某種獎勵,又獲得高一級的獎勵時,只發放獎金的差額部分,其余部分可作為企業的獎勵基金或科技活動基金。 “推廣應用科技成果”、“計算機軟件成果”、“科技情報成果”、“qc成果”等一律按本管理辦法管理。
第六章、考核規定
生產技術部將不定期對科技活動和qc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并對考核情況做出測評,上報測評結果。科技活動要求有科技攻關領導小組、有科技活動計劃、有活動記錄(每季度至少記錄一次)。缺一項扣所在風廠100元。 qc活動要根據立項情況,按照qc活動的程序從選題理由、現狀調查、要因分析、制定對策、效果檢查、總結經驗、鞏固成果、遺留問題等方面作好活動記錄。要求每季度至少有一次記錄,缺一次扣班組所在單位100元。各單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產技術部申報下年度科技項目計劃,不及時上報的,考核責任單位200元。各單位每年年末向生產技術部申報本年度科技成果,不及時上報考核責任單位200元。
各單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產技術部申報下年度qc小組
立項計劃,不及時上報考核責任單位200元。各單位每年年末向生產技術部申報本年度qc成果,不及時上報考核責任單位200元。
第七章、附則本管理辦法適用公司各單位,“辦法”中未列事項,按上級相應的管理辦法執行。
qc小組課題注冊登記表見附件二。 qc小組注冊登記表見附件三。 qc成果計劃匯總表見附件四。本辦法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科學技術領導小組組長:生產副總經理副組長:生產技術部部長成員:生產技術部成員
附件二:qc小組課題注冊登記表單位、部門:***風廠qc小組名稱:****班qc小組課題名稱立題時間課題編號年月日組長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務立題理由:本部門意見:主管部門意見:注:不能用課題名稱代替小組名稱。
附件三:qc小組注冊登記表單位、部門:小組名稱成立日期登記日期登記注冊號****班qc小組年月日年月日組長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務組員姓名性別年齡職稱或工種成員變更情況
科技管理制度5
1目的
建立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和噪聲經處理后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
2范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環節。
3責任
生產部、工程部及各生產車間。
4內容
4.1“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4.2生產部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符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志。
4.3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4.4生產部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污染物排放的出現。
4.5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4.6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7廢水方面
4.7.1純化水站:樹脂再生后的廢酸、廢堿、純化水罐清洗用的廢酸或廢堿。
4.7.2鍋爐房消煙除塵廢水。
4.7.3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
4.7.4純化水站、鍋爐房及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后排放。
4.8廢氣方面:鍋爐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水幕除塵處理。
4.9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鍋爐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4.10空調機、空壓機及鍋爐引風機等動力設備采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毀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科技管理制度6
1.培訓
凡入職公司的員工,可享有以下各項培訓,包括入職培訓、專業培訓、管理培訓、區外培訓等。其中部分培訓,公司要與員工訂立培訓合同,明確培訓期間的員工待遇,培訓的要求,培訓后的培訓證書歸公司所有,服務期最短三年,否則要進行違約補償。
如果員工在服務于公司期間曾由公司出資培訓,而按私人理由提前辭職或未經批準離職,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向公司補償相等數目的培訓費,同時要全額賠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離職后的人員若繼續從事與在公司相同的職業,不得損壞公司利益,否則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獎罰制度
(一)獎勵。公司不分先來后到、職位高低,總經理對下列人員將予以表彰獎勵。
(1)為公司獨立承攬工程者;
(2)組織得力,指揮有方,被區、市評為優良工程的項目經理;
(3)施工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并進行妥善處理的員工;
(4)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效果的員工;
(5)敢于抵制不良現象,有強烈主人翁責任感的員工;
(6)工作一貫積極肯干,又能堅持繼續學習的員工;
(7)按時上下班,全年出滿勤的員工;
(8)在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
(二)懲罰。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立即解雇除名。
(1)任何形式的偷竊;
(2)偽造、復制、盜竊公司的商務資料,出賣公司商業機密;
(3)辱罵、歐打同事或客人,造成嚴重后果的;
(4)由于責任心不強,造成設備損壞或丟失,價值超過萬元的;
(5)違反公司紀律,經警告、記過仍未有明顯改進的';
(6)觸犯法律、法規被刑事拘留的;
(7)無故曠工超過6天的;
(8)未經批準在外兼職或私包工程的。
3、隨著改革的深化和公司事業的發展,本手冊在實踐中不斷修改完善。
科技管理制度7
一、主任崗位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本科的醫療、教學、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訂本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根據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和外部環境的變化,作相應改變。當計劃需要改變時,按計劃管理的相關制度和流程進行申報,得到允許后,進行相應的計劃的調整,并在計劃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3、督促本科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保證檢查結果準確。嚴防差錯事故。
4、參加疑難病例的病理檢查,組織病理討論。
5、參加會診和臨床病理討論會,經常與臨床科室取得聯系,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6、督促科內人員做好病理資料的積累和保管,搞好登記、統計工作。
7、負責組織本科人員的業務訓練和技術考核,提高本科人員的技術水平;對本科人員提出升、調、獎、懲的具體意見。
8、學習國內外先進經驗,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工作。
副主任協助主任負責相應的工作。
二、主任醫師崗位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指導本科的醫療、教學及科研工作。
2、負責院內、外疑難病例(組織病理學、冷凍切片及細胞病理學)的診斷及會診。審核下級醫師重要診斷報告單,組織病理討論。
3、參加會診和臨床病理討論會,經常與臨床科室取得聯系,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4、組織本科人員的業務學習和技術考核,學習使用國內外先進醫學技術,指導本科室的學科發展,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工作。
5、擔任教學工作,搞好進修人員的培訓。
副主任醫師按分工履行主任醫師崗位職責的相應部分。
三、主治醫師崗位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和正副主任醫師的指導下,負責重要的病理檢查,審簽下級醫師的各種重要的疑難病例的診斷報告和醫療文件。確保檢查、診斷質量。
2、協助科主任工作,督促下級醫師認真貫徹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3、積極參加本科室的科學研究,學習和運用國內外的先進經驗,在實際工作中開展新技術、新項目。
4、幫助和指導醫師、實習生、進修生的工作。
四、住院醫師崗位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及主治醫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尸檢和活檢工作,認真做好病理診斷報告。
2、發現疑難問題及時請示上級醫師,指導技術員進行尸檢和病理診斷工作。
3、參加臨床病理討論會,做好討論記錄。
4、承擔科室有關的`預約、登記、聯系及準備臨床病理討論會等事務性工作。
5、擔任一定的科學研究及教學任務,做好進修人員及實習生的帶教工作。
6、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7、參加技術室工作3~6個月,熟悉技術室常規、冷凍、特染及免疫組化等技術工作。
五、主任技師崗位職責
1、負責制訂病理技術室的建設及發展規劃。
2、負責病理新技術的開發及應用。
3、精通各項技術室工作并能指導各項技術工作及解決操作中出現的問題。
4、組織技術室人員學習,提高業務能力。
5、負責制訂進修技術人員的培訓計劃,落實具體安排及指導。
6、組織技術室開展科研工作及參加科內外科研工作。
7、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儀器設備、試劑等選購工作。
副主任技師按分工履行主任技師崗位職責的相應部分。
六、主管技師崗位職責
1、獨立承擔常規及冷凍切片。
2、獨立承擔20項以上特殊染色。
3、獨立開展免疫組化技術。
4、協助上級技師承擔輔導進修技術員的教學工作。
5、在上級技師指導下,獨立開展或參加有關的科研工作。
6、參加巨檢記錄和協助醫師做好臨床病理討論會前的準備工作。
7、制作涂片。
8、承擔儀器的維修、保養工作。
七、技師崗位職責
1、獨立承擔常規切片、冷凍切片及涂片制作。
2、在上級技師指導下,參加或承擔其他技師的工作。
3、在沒有專職檔案管理員、文秘相應編制的科室,技術員應根據科室實際情況分別承擔下述任務:收費、資料歸檔、各項登記工作、診斷報告的打印及發送等。
科技管理制度8
1.目的:
規范病理科技術員的管理制度,提高技術員的職業水平。
2.職責:
2.1病理醫師:負責對病理技術員的日常制片質量和相關的技術水平作好監督,并作出指導性意見。
2.2病理技術員:嚴格遵守相關作業指導書操作科室設備和完成相關技術的操作。
3.病理科技術員管理細則
3.1病理科對病理技術人員實行分級授權管理制度;
3.2病理技術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衛生專業學歷,并接受繼續教育與技能培訓;
3.3具備病理專業資質的技術人員從事制作細胞涂片、石蠟切片等工作;
3.4病理技術人員經過相應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后,由病理科主任(副主任)進行相應崗位授權;考核不合格人員需再培訓,合格后方可授權;
3.5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于每月對科室進行質量與安全監督時,隨機抽取50張病理切片,對病理技術人員進行重新再評價,合格者給予再授權;不合格者,須重新進行培訓。
3.6科室每年將外送病理技術人員到上級醫院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修。出科時由培訓負責人填寫《培訓記錄表》,作好相關技術評價,從而提高病理技術員的職業水平。
科技管理制度9
為嚴格公司勞動紀律,保障工作秩序順暢,形成良好工作作風,針對公司本部各部門、各分部、不同工作性質和方式,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全體本部員工(庫管除外)統一采用指紋考勤,各分部員工采用電話考勤;
2.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09:00)為簽到,下班(17:30)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各分部員工或出差人員需按時向總部考勤管理人員報告考勤情況。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并按規定考勤。不得無故遲到、脫崗、早退、曠工。
2.員工比規定的上班時間遲到或早退1-10分鐘的,處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的,處罰10元/次;遲到或早退15-30分鐘以上的,處罰20元/次。
3.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處理;連續遲到或早退三次,第三次遲到或早退按曠工處理。
4.員工每曠工半天,處罰50元/次;曠工一天,處罰100元/次;曠工兩天,處罰300元/次;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作出開除處理。所有被開除的員工工資必須留待下一月的發工資日方可領取。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正常工作日不在崗者,以曠工論
(2)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3)上班時間脫崗、擅離職守者,以曠工論;
(4)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批準假期已滿而未申請續假而不到崗者;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6)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7)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5.每名員工每月有一次遲到或早退1-5分鐘內不給予罰款的機會(但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說明并由部門主管簽字后交行政部存檔),每年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原處理辦法的三倍執行。
6.因公外出者,應提前填寫外出登記表。如遇緊急情況未登記者,回公司后應及時登記并向主管領導以書面形式說明外出原因,否則按曠工處理。
7.因公出差的人員,應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如需駕車須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成行。并交行政部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因特殊原因未及時填寫出差申請的,在到崗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未補辦者按曠工處理,行政部將根據出差申請不定時抽查。
8.如遇考勤機故障致使本人不能按時打卡,請在行政部填寫《補簽到申請單》。因公務或忘記打卡的`員工必須于次日午餐前登記,交行政部予以確認。
9.各分部每日主動報告總部行政部實際出勤情況,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若發現弄虛作假,將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罰各分部考勤報告人員及該出勤異常員工。
10.庫房員工實行綜合工作制,不參加考勤但必須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休假、請假制度
1.總部和各分部業務、財務、行政人員每月可享有4天公休,根據工作安排實行輪休,原則上當月未能休假的不得累計至下月份;
2.全體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期(不影響全勤):
(1)帶薪病假(2天),須出具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
(2)婚假(5天),須按《婚姻法》規定,雙方均已到結婚年齡,將結婚證原件交至行政部查驗并復印存檔;
(3)帶薪喪假(3天),喪者為員工的直系親屬,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需當地村委會或居委會出據死亡證明。
3.病假: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超過10天者或年累計超過60天者公司考慮解除勞動關系。3天以內(含3天)由主管領導審批生效,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生效。事后須補辦手續即醫院證明。
4.事假:為不帶薪假,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超過5天者或年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考慮解除勞動關系。請假時間超過1周的,無特殊情況不予審批。
5.每月事假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算曠工,周例會或月例會時間不予請事假。
四、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20xx年6月1日起實施。員工違規主管領導及時指出,并開具員工處罰單。
五、條款釋義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解釋權歸公司總部行政部。
附:
考勤機考勤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驗證成功”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無法采集指紋,可以通知本廠考勤員。
5.為節省電量及延長指紋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指紋考勤機將自動處于休眠狀態,但不影響正常使用。
科技管理制度10
1目的:
1.1解決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確政策規定的情況需要上級批準才能辦理的事情;
1.2本制度規定了分公司的呈報規則,收發規范。
2適用范圍:適用于下級部門向上級請示、指示和批準的事項。
3管理規定
3.1呈報規則:
3.1.1呈批報告一般由呈報部門、抄送部門、呈送部門、呈送時間、標題、正文、落款簽字、附件等部分組成。在報告起草中要嚴格報告格式和行文規則。
3.1.2呈批報告必須一事一呈批,不越級呈批,不在上報呈批的同時抄送平級、下級部門。
3.1.3在提交呈批報告時,呈報部門只能有一個,而不能多頭呈報,可抄送多個部門。
3.1.4報告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呈批報告的主要內容,一般不用標點符號,但標題中的法規、文件名稱要加書名號。如“關于****事項的申請”等。
3.1.5在呈批報告中,應首先扼要地講明報告的`背景和根據,然后提出請示事項并闡述說明道理。在報告內容完成后,應在報告最后提出結語,如“特此請示,請審批”、“以上意見當否,請指示”等。
3.1.6報告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后、落款簽字之前,注明附件名稱和順序。
3.1.7報告的落款應有呈報人和相關部門領導親筆簽名表示同意該報告,若無該簽字則該份報告無效。
3.1.8報告用紙一律使用標準A4型紙。
3.1.9如報告的文字過少,請按照規范整齊、勻稱美觀原則調整報告格式。一律從左向右橫排。一律都用黑色。
3.1.10屬于需要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后繼續上呈的報告,主管部門在呈批報告落款后提出本部門意見后,轉呈上級部門或領導。
3.2呈批報告保管原則:誰呈批,誰保管。
4附件
4.1呈批報告單
領導批示:_____
呈報:_____
抄報:_____
由:_____
呈報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題
正文
(如有附件,請在此處注明)
呈報部門
呈報人
呈報時間
部門領導簽字(手簽)
(主管部門相關意見可填寫在此處)
科技管理制度11
一、人員準入條件
1、實驗室人員務必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衣)的狀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污染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處于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呈重度疲勞狀態時不得進入。
2、實驗室人員、輔助人員和外來人員務必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受過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了解實驗室潛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進入相應的實驗室工作。
3、外來參觀人員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并在相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實驗室。
4、未成年人、孕婦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處于易受感染狀態或感染后果嚴重的額人員也不得進入實驗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立刻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務必要戴上適宜的手套,脫手套后務必洗手。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4、嚴格禁止用嘴操作實驗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燈等。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5、盡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損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務必用機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夾子、鑷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6、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構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構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務必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7、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資料物到達三分之二前置換。
8、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務必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使其到達生物學安全。
10、實驗室應持續整潔、干凈,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務必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畢,最后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需關好水、電、門、窗。
(二)生物安全行為規范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發應束在腦后,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白大衣)。大白衣應定期清洗、更換,清洗時應使用具有殺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應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質、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在通風櫥中進行,并佩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鏡、面罩或護目鏡。皮膚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4、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務必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5、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6、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傳播疾病樣品室,要佩戴貼合要求的防護口罩。
(三)監督與檢查
1、涉及病原體的科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各項實驗的生物安全性進行檢查和監督。
2、各實驗項目主管人員要定期對所開展的實驗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及時發現并報告安全隱患事件。
三、常見實驗室廢棄品處理
實驗室廢棄品按物理類型而言可分為固體廢棄品、液體廢棄品及氣體廢棄品,就危害類型而驗分為化學毒性廢品和病原性廢品,由于廢棄物品具有潛在的致病性、傷害性,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環境污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品名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衛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主要包括感染性廢棄物、病理性廢棄物、損傷性廢棄物、化學性和放射性廢棄物等。
科技管理制度12
證券代碼:831829證券簡稱:同方軟銀主辦券商:中投證券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將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規定的媒介上、以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布,并送達相關部門備案。
第三條 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簡稱“重大信息”),并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范圍及要求
第四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為定期報告。
第五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最近兩年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系;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于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審計意見和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第六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系;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于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第七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公司定期報告按時披露。董事會因故無法對定期報告形成決議的,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方式披露,說明具體原因和存在的風險。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有異議為由不按時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定期報告。
第九條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及時向主辦券商送達下列文件:
(一)半年度報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審計報告(如有);
(三)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書面確認意見及監事會的書面審核意見;
(五)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報告和財務數據的電子文件;
(六)主辦券商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 公司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在向主辦券商送達定期報告的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會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所做的專項說明,審議此專項說明的董事會決議以及決議所依據的材料;
(二)監事會對董事會有關說明的意見和相關決議;
(三)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專項說明;
(四)主辦券商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臨時報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發布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并由公司董事會發布。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臨時報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觸及下列任一時點后及時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事會作出決議時;
(二)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無論是否附加條件或者期限)時;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者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生時。
第十三條 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于籌劃階段,雖然尚未觸及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的時點,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應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該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事件已經泄漏或者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生異常波動。
第十四條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義務時,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規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制定的臨時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編制公告時若相關事實尚未發生的,公司應當客觀公告既有事實,待相關事實發生后,應當按照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項進展或變化情況。
第十五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的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視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決議(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決的董事會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董事會決議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決議涉及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經股東大會審議的收購與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的,公司應當在決議后及時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條 公司召開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經與會監事簽字的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臨時公告方式向股東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十九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兩個轉讓日內將相關決議公告披露。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
第二十條 對于每年發生的日常性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披露上一年度報告之前,對本年度將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對于預計范圍內的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予以分類,列表披露執行情況。如果在實際執行中預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本年度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的,公司應當就超出金額所涉及事項依據公司章程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除日常性關聯交易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公司應當經過股東大會審議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與關聯方進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一)一方以現金認購另一方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四)公司與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發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涉案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及時披露。未達到前款標準或者沒有具體涉案金額的訴訟、仲裁事項,董事會認為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或者主辦券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申請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訴訟,公司也應當及時披露。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后,及時披露方案具體內容,并于實施方案的股權登記日前披露方案實施公告。
第二十四條 股票轉讓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于次一股份轉讓日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果次一轉讓日無法披露,公司應當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股票暫停轉讓直至披露后恢復轉讓。
第二十五條 公共媒體傳播的消息(以下簡稱“傳聞”)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及時向主辦券商提供有助于甄別傳聞的相關資料,并決定是否發布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條 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相關規定,并履行披露義務。
第二十七條 限售股份在解除轉讓限制前,公司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披露相關公告或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5%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達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標準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通知公司并披露權益變動公告。
第二十九條 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承諾事項的,應當嚴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未履行承諾的,應當及時披露原因及相關當事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履行承諾的,公司應當主動詢問,并及時披露原因,以及董事會擬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公司實行風險警示或做出股票終止掛牌決定后,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第三十一條 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占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設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六)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七)董事會就并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內存在受有權機關調查、司法紀檢部門采取強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稽查、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收到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構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發生違規對外擔保、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方占用資金的公司應當至少每月發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違規對外擔保或資金占用的解決進展情況。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人員和機構:公司董事會秘書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門、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公司監事和監事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實施,董事會秘書負責具體協調和組織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秘書的任職及職業經歷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備并披露,發生變更時亦同。上述人員離職無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信息披露事務并披露。
第三十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負有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公司定期報告以及臨時報告的及時、準確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是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或董事會秘書報告信息。
第三十五條 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與審議程序:
(一)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工作;
(二)董事會審議和批準定期報告;
(三)監事會應當對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以監事會決議的形式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四)董事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五)董事會秘書負責將董事會批準的定期報告提交公司股票掛牌的證券交易所和相應的證券監管機構,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相關證券監管機構指定的網站或報刊上發布。
第三十六條 臨時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程序: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在知曉本制度所認定的重大信息或其他應披露的信息后,應當立即向董事會秘書通報信息;
(二)董事會秘書在獲得報告或通報的信息后,應立即組織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相關部門或信息報告人有責任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應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書面與電子版),所提供的文字材料應詳實準確并能夠滿足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臨時報告涉及日常性事務、或所涉及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董事會秘書負責簽發披露,其他臨時報告應立即呈報董事長和董事會,必要時可召集臨時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并授權予以披露,并由董事會秘書組織相關事項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實施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秘書應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推薦主辦券商的規定,安排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應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臺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臺發布,在其他媒體披露信息的時間不得早于指定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三十九條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應當經主辦券商審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經主辦券商審查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進行修改,并報公司股東大會審批,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0日
科技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院內交通安全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并結合學院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學院領導下,貫徹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實行歸口管理;學院保衛處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凡是出入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以及參與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校園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師生的原則,保障校園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各處(室)、學院(系部)、商業系統應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斷提高所屬部門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知識,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二章機動車輛出入校門的管理
第五條:機動車輛出入校園應遵守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車輛管理制度。
第六條:機動車輛憑《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機動車輛通行證》進入學院,必須將通行證放置在擋風玻璃前,其它車輛進入校園應與相關部門聯系,經保衛處批準,在門衛履行相應手續后,方可進入學院,無牌無證的機動車輛嚴禁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經保衛處批準后方可通行。
第七條:在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活動時,外單位的機動車輛臨時進入校園,由主辦單位向保衛處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并停放到指定位置。
第八條:執行公務的公安、消防、救護、工程搶險等特種車輛進入校園時,門衛應主動了解情況,及時疏通,確保安全通行。并且向保衛處值班人員報告。
第九條:為學院生產、施工、生活等服務的校外車輛,由主管部門聯系保衛處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超大、超重的貨物運輸車輛要按指定路線、場所行駛、停放;嚴禁亂停亂放,阻礙交通。
第三章校園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條:機動車進入學院后須服從執勤人員的指揮、檢查、管理;嚴格按照校區內交通標志、標線行駛和指定的停車場停放。
一、違反校園交通標志、標線,逆向行駛的機動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由其承擔主要責任,并接受保衛處的處罰。
二、所有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如因隨意停放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或阻礙交通的,由其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一條: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不得在規定禁行、禁停區域內行駛和停放,如因工作需要,需經學院保衛處批準。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駛入規定禁行、禁停區域內,發生交通事故等,一律由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無證駕車,不得駕駛無懸掛號牌的機動車輛。違反此規定者,保衛處將責令其駛離校園,車輛通行證予以收回,并提出批評;對不服從管理者,保衛處將對其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為了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創造良好的校園環境,所有進入校園行駛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須減速慢行,主動避讓行人,嚴禁在校園內鳴笛、逆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車輛將對其進行處罰。
第十四條:校園內設立的交通設施,未經保衛處的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移動、占用、損毀。各部門在校園內組織的活動不得妨礙安全,不得影響通行。
第十五條:《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機動車輛通行證》不準偽造、復制和轉借他人使用,違規者沒收通行證,并予以相應的處理。
第四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在學院內道路上發生一般交通事故,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報告保衛處,由保衛處進行情況調查和事故處理,保證道路的暢通。
第十七條:在學院內道路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駕駛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同時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保衛處,由保衛處協助公安交警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五章:制度執行與監督
第十八條:學院保衛處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學院保衛處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接受學院師生員工的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它相關規定作廢。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保衛處負責解釋。
科技管理制度14
為弘揚企業文化,加強公司各部門辦公室的內部管理,營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對員工應遵守的紀律和必具的精神風貌,特作如下規定:
一、儀表儀容
公司所有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儀表,精神飽滿,舉止文明,禮貌待人。
公司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衣冠整潔,按著裝規定要求執行。任何時候,在工作場所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皮鞋要保持干凈、光亮。注意言行舉止,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1.員工要保持個人身體、面部、手部清潔,工服要保持干凈、整潔。
2.上班前不吃異味食物以保證口腔清潔。
3.員工儀容、儀表要符合自然大方的要求,頭發要常洗,不得有頭屑并梳理整齊,不得混染和制作怪異發型。男員工應每日修剪胡須,發不蓋耳遮領,不得剃光頭,不留鬢角、胡須。
4.女員工上班盡量化淡妝,但不得濃妝艷抹和噴過濃的香水,男員工不得化妝。
5.員工上班期間,應隨時自查儀表儀容,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行為舉止
1.舉止應大方得體,與人交談雙眼應平視對方,不要左顧右盼。
2.遇上級領導或有客來訪,應立即起身相迎并問好,先請來訪人員入座后,自己方可坐下;來客告辭,應起身移步相送。
3.站立的正確姿勢應是:雙腳與兩戶同寬自然垂直分開(體重落在雙腳上),肩平、頭正、雙眼平視前方、挺胸、收腹。
4.注意走路姿勢,在樓道內行走腳步要輕,不得奔跑(緊急情況下除外)。
5.進入上級領導或其他部門辦公室前,應先立在門外輕叩門三下,征得同意后方可入內;若進去時門是關住的,出來時則應隨手將門輕輕帶上。
6.進出辦公室、電梯時,應主動上前一步先拉開門或按住電梯按鈕,請同行的客戶、女士或來訪人員先行。
7.對客戶或來訪人員提出的詢問、疑難、要求、意見,要耐心傾聽,在不違背保密制度的`原則下,有問必答并做到回答準確(對自己無把握回答的應婉轉地表示歉意,聯系有關人員給予解答,或留下文字記錄,限時予以回復)。
三、言談
1.聲調要自然、清晰、柔和、親切,不要裝腔作勢,聲量不要過高,亦不要過低,以免客人聽不太清楚。
2.不準講粗言、使用蔑視和污辱性的語言。
3.說話要注意藝術,多用敬語,注意'請'、'謝'字不離口。
四、電話應答
1.所有來電,務必在三響之內接答;
2.接電話,先問好,再報單位,后講'請問能幫您什么忙'不得倒亂次序。通話時,應用文明用語,如'您好!'、'謝謝'、'再見'。忌用勉強敷衍類似'大概'、'也許'的詞語;
3.通話時,聽筒一頭應放在耳朵上,話筒一頭置于唇下約五公分處,不得使用免提功能鍵,中途若需與他人交談,應用另一只手捂住聽筒或按閉音功能鍵;
4.接聽電話,語調既要柔和親切,又要抓住要領,簡單扼要,必要時要做好通話記錄,通話要點要問清,然后向對方復述一遍。聽到通話對方有極大的責難時應保持禮貌和耐心;
5.對方掛斷之后,方為通話完畢,任何時候不得用力擲聽筒;
6.在公司嚴禁撥打聲訊服務電話;盡量避免打私人電話;家人有急事來電,應從速、簡潔結束通話,他人接聽,只代為記錄、轉告;
7、代接同事聽電話,應做好記錄,并及時轉達。
五、辦公紀律
1.員工應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守時守紀。
2.保持辦公室肅靜,工作時間不得大聲喧嘩、呼喚、打鬧、嬉笑、奔跑,不得哼唱歌曲、吹口哨,妨礙他人辦公。
3.堅守崗位,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工作時間不離崗、串崗、不吃零食、閑聊、打瞌睡、躺臥、打牌、聽看與工作無關的音樂和書刊。
4.上班時間嚴禁炒股或辦私事,因公外出應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說明去向和工作內容。
5.接待來客詢問,不得泄露公司管理制度、iso9000質量體系內容等有關公司秘密的事項。
6.參加各類會議,應按時到會,保持會場肅靜,對重要事項應做好記錄。
7.保持辦公區內整潔、有序、衛生清潔,不在辦公場所內吸煙、吐痰。
8.愛護一切公司財物,節約使用辦公用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門窗、空調。
9.下班后,及時整理辦公桌椅,鎖好門窗、抽屜及文件柜。
六、辦公場所衛生
1.保持辦公區的整潔衛生,辦公室應窗明幾凈,辦公桌要求無塵土,嚴禁在室內放置和亂扔各種雜物。
2.辦公桌面上的文件、辦公用品和設施要碼放整齊,便于查找,嚴禁放置與辦公無關的雜物,嚴守保密制度。
3.辦公區內,所有廢棄物及容器等須在指定地點集中堆放,專人負責管理。
4.臨時離開辦公桌時,座位要放回原位。
5.辦公室內墻面除懸掛與工作有關的地圖、規章制度、獎狀、白板之外,不得懸掛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懸掛物要統一懸掛在同一水平線上。
七、辦公場所安全
1.辦公場所不得隨意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存放現金、首飾等私人貴重物品。
2.辦公電器設備(電腦、傳真因工作需要除外)下班后必須斷電,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3.辦公室無人時,一定要鎖好門窗,防止物品及文件的丟失;下班后要仔細檢查并確認任何治安、消防隱患后方可離開。
4.辦公桌椅、消防器材和設備應根據實際布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
公司機要部門(財務部、檔案室等)應有加固的防盜門窗和防盜、報警設備。
八、辦公室文件收發的工作要求:
1、公司所有來往信件由行政人員辦理收發工作;
2、凡屬于掛號、快件、境外機關及重要信函均應進行統一登記,收件人在領取信件時要辦理簽收手續;
3、公司人員寄發掛號、快件等信件時,應進行統一登記。承辦人員及時將回執憑證交有關人員;
4、員工訂閱的報刊、雜志郵遞到公司后,領取時要辦理簽收手續;
5、對送交的信
件,應問明情況并記錄來人有關事項后再予簽收。
九、名片管理:
1、員工的名片按公司統一格式并由行政部設專人統一辦理印制;
2、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予印制名片;
3、員工離職,應繳回手中所有名片,不得再持原名片進行對外聯絡;
4、員工需要印制名片時,應至少提前三天向行政部申請辦理。
十、接待來訪人員的規定
1.公司各部門業務關系人員來訪或洽談合同等事宜,由人事行政部向被訪人員予以通報。
(1)經被訪人員確認后,由前臺秘書負責將來訪人員領入會客地點。
(2)被訪人員拒絕接待的,前臺秘書應婉轉回絕或請來訪者留下口信,信息由前臺秘書轉達當事人。員工應在外部會客區(前廳會客室)或臨時會客區接待來訪客人,不得擅自帶外來人員進入辦公區域。特殊情況,須在前臺登記經批準后,方可進入辦公區,進入辦公區不得影響他人的工作。
2、被訪人員不在公司,可以通知被訪人員直屬上級或由人事行政部前臺人員予以接待,并將信息轉達當事人。
3、一般來訪,應在前廳會客室接待。
4、外來人員需要進入公司辦公區域協助工作的,時間在2天以上的,應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由人事行政部配發臨時工作證件,憑此出入公司。
科技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權力與責任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確保公司經營計劃目標的實現,全面、真實的評價員工工作績效,激發員工的工作潛能,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實現員工績效與公司經營效益持續改進,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原則
(一)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其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二)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范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三)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四)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進的方向。
(五)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于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或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四、權責
(一)總經辦:負責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指標的'批準,績效考核結果的審批,部門績效的考核,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反饋面談以及績效考核相關問題調解。
(二)行政管理部:全面負責績效考核管理方案和初始指標的設計和培訓工作,組織績效考核工作的推進,績效考核結果的統計及績效工資的核定,督促績效考核反饋面談工作的進行,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進行相關修訂等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管理的貫徹和實施,每年6月及每年12月,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重新確定匹配部門各崗位的考核指標,對員工的業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五、考核對象
(一)部門:由總經辦根據部門的整體工作成績、部門協作進行考核。
(二)員工個人:由上級根據個人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其中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20%+部門考核評分×80%;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70%+部門考核評分×30%
六、考核類型
(一)月度考核:全體員工按月度考核,每年考核十二次;每月初對上月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每年初進行年終考核:以統計月度考核平均分數為依據。
七、績效工資基數的形成
詳情見《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條。
八、考核內容
詳情見附件1《部門績效考核表》
附件2《崗位績效考核表》(本崗位考核表根據不同崗位和職能的不同,對應的KPI指標也不同)。
九、考核實施
(一)績效工資計算方式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考核得分
(二)績效工資發放方式
月度的績效工資和月工資一起發放,績效工資屬稅前工資。
(三)考核流程
(1)考核指標的調整及確定
A調整
行政管理部負責績效考核指標的初始設計,每年6月及12月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兩次調整,部門及部門負責人考核指標由行政管理部按照公司規劃進行調整,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由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管理部共同確定,行政管理部在每年6月和12月之前下發績效考核指標調整通知,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制定部門員工考核指標,并于每年6月5日及12月5日之前提交給行政管理部。
B確定
行政管理部負責審核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統籌確定部門、部門負責人以及員工績效考核指標,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行政管理部需將調整的指標方案提交至總經辦進行審核,總經辦在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給出審批結果。
(2)績效考核表的發放
每月1日前,行政管理部將相應的績效考核表發送至各考核者處,考核者需在每月3日前完成績效考核表的填寫并發送至行政管理部。考核表均由下級向上級逐步呈交考核,不得跨級和越級考核。
(3)績效考核結果統計及反饋
行政管理部在每月7日前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匯總以及核定績效考核工資,同時上報總經辦,經總經辦審批通過后,行政管理部將結果反饋給考核者,考核者需在1天內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
(4)績效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者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后,考核者應在每月10日前與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并將考核面談記錄及結果交至行政管理部。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A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優缺點,幫助被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B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并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形成工作計劃,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C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后承擔并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D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談后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和績效目標,并將此計劃和目標列入工作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5)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告知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以及考核面談記錄由行政管理部存檔。
(6)考核結果申訴
A如對部門考核結果有異議,考核結果下發3天內,部門負責人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行政管理部需要在異議提出三天內給予答復。
B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負責人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1天內給予合理的答復。
C若員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復仍有異議,則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訴,行政管理部在詳細了解情況的基礎上,3天內給予答復。
十、考核結果運用
(一)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對照表
考核得分考核結果及等級
100分>得分≥90分績效優秀(A)
9
0分>得分≥80分績效優良(B)
80分>得分≥70分績效良好(C)
70分>得分≥60分績效合格(D)
得分<60分績效不合格(E)
(二)培訓、調崗、勸退
1、培訓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對員工進行技能資源開發以提高工作績效和個人技能。
2、調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公司給予培訓,根據培訓效果測評后仍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者,給予調崗。
3、勸退
經培訓和調崗后連續2次考核不合格者做勸退處理。
(三)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A級)、優良(B級)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可視情況依照《薪酬管理制度》規定調整其薪資等級以提高其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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