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5篇(必備)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做好小區裝飾裝修的管理工作,保障房屋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為業主或業戶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定、溫馨、整潔的`居住環境,根據國家建設部11 O號令《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法規,結合小區《房屋使用手冊》、《業主公約》及《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特制定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一、裝飾、裝修申報程序。
凡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及室內設施改造的業主或業戶,應按以下程序進行裝飾、裝修申報:
1、裝飾、裝修申報須提前三天向物業工程維修部提出。
2、房屋產權人或受委托人應攜帶:物業管理合同、身份證、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明書,若提供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3、填寫裝修申報表,與裝修方案書及正規的裝修施工圖(建筑施工平面圖、水電管線改造施工平面圖),并由業主簽字和施工單位加蓋公章,一并遞交物業工程維修部進行裝飾、裝修方案的審核。
4、物業公司于3個工作日內,通知業主或業戶裝飾、裝修方案的審核結果。
5、裝飾、裝修方案通過審核后,業主、施工單位、物業公司須簽訂《裝修施工管理協議》、《消防安全協議書》。
6、施工單位需交納商業5000元、住宅3000元裝修押金(業主自裝修時由業主負擔),及商業15元/㎡、住宅5元/㎡裝修管理費。
7、辦完裝修押金和裝修管理費手續后,施工人員交納30元押金,領取“開工許可證”(裝修完工后“開工許可證’’交還物業工程維修部,返還押金)。
8、施工人員持“開工許可證”,到物業客戶服務部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每人須交2張一時照片、身份證復印件一張、20元出入證押金、1 O元出入證工本費。施工結束后將臨時出入證交回物業客戶服務部,退還20元押金。
9、裝修施工前,施工單位須將“開工許可證”張貼于裝修戶的門內側(“開工許可證”復印件張貼于裝修戶門外側),方可施工,并必須告知鄰里。
10、施工單位需將建筑垃圾清運到指定地點(業主自裝修時由業主清運),嚴禁亂堆亂放,垃圾清運費商業10元/㎡、住宅6元/㎡。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2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法人代表XXX為我店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職責如下: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二、義務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店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災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三、員工消防職責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人人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消防報警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隊火場總指揮部署安排。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負責人,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酒店負責人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思想重視,知法懂法。
3、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五、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組織開展好每日防火巡查,重節日來臨時安全負責人要組織酒店內員工進行安全檢查。
2、除定期檢查之外,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并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3、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酒店負責人,同時采取防范措施。
六、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杜絕“老檢查、老不改”的老難問題,應清醒認識到遲改不如早改,使火險隱患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2、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應由安全負責人制定整改計劃,并采取臨時措施,定專人負責,確保安全,限期整改。
3、對消防隊和派出所等監督機關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的研究落實整改,按時復函,回告。
七、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結合酒店防火要求,雇傭的電工必須嚴格執行電工手冊的規定,不得違操作規程。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后方可開始。
3、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八、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酒店內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與本酒店實際情況相符合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講評,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3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采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為及不正確的觀念與態度:
1、缺乏知識、技術、經驗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3、上崗操作準備不充分,與同伴聯系、配合不當。
4、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5、安全裝備設置錯誤或失效。
6、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7、飲酒、服藥、過饑或過飽時作業。
8、帶病、超負荷、超時、過度或惡劣環境作業。
9、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10、作業期間開玩笑、追逐打鬧、搞惡作劇等。
八、不安全的環境:
1、不適當的照明環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溫度過高或過低,空氣不流通,濕度過大。
3、不安全的設備設施、構造、作業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設備、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狹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臨時及凌亂物品。
8、缺乏護欄及圍蔽,上方及周圍有施工作業。
9、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設備及物品的場所。
10、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墻、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十、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匯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督。
2、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四、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匯集國家頒發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后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后才可終結,并將有關情況存檔。
十九、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對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有知情權。
3、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4、在緊急情況下有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二十、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義務:
1、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2、遵章守規,服從管理。
3、在勞動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他人違反安全作業的行為應給予制止。
6、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
二十一、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情況,并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注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注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二十五、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與發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保管、發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并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二十八、本規定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十九、根據國家頒發新的法律法規及形勢發展,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應對本規定做適時修改。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4
一、為了確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客人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緊要指示和“防備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訂立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緊要構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實在引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擔負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需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酒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發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引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判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領導報警,并快速全力撲救,適時疏散客人。現場人員必需服從酒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客人、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防備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削減火災損失,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酒店實際,特訂立本制度。
第二條
酒店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酒店經理
副組長:酒店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緊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防備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訂立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適時除去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依據公司規定,酒店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緊要職責:
1、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學問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除去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適時報告公司領導。
5、諳習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刻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不安全性,懂得火災的防備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揚,能檢查,能適時發覺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6
一、安全管理指導原則
1.著眼于持續改進
安全管理要始終保持持續改進的意識,不斷完善和強化體系的功能
2.著眼于預防
預防為主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原則,注重事前預防,識別和判斷
3立足于全員參與
安全管理要求酒店所有人員都做出承諾,并承擔相應的責任,都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做出應有的貢獻
4堅決找出根源
以員工教育為主,重點關注事故發生的根源,從源頭上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二、酒店安全檢查制度
1;崗位班每班次后進行安全自查
2;各分店每月使用酒店月度安全檢查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店長簽字確認交由公司存檔
三、防火門/消防通道管理制度
1防火門、消防通道是酒店消防設備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保持完好正常,不得占用
2防火門平時應處在自動關閉狀態
3防火門不得用鎖具封閉
4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四、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保管制度
1維修技工負責酒店內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如油漆,香蕉水,火柴,酒精等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存放,物品與物品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
3應放置在陰涼,通風的地點,并注意保持適當的溫度
4易爆品入庫后應每周檢查
5易爆品存放處不得動用明火,并在墻上醒目的位置上標上“嚴禁煙火”
五、停車場管理制度
1、 條件合適的情況下,可畫回車線和停車線,規范停車
2、 酒店玻璃正門口不能停車,最好放置警告牌
3、 對于開放式的停車場,應張貼統一標準告示,提醒客人停車后所好車門,關好車窗,車內勿放貴重物品,酒店不承擔物品遺失和車輛損壞的責任
4、 巡邏時發現客人車輛沒有管好車窗或鎖好門,應立即報告當班經理,又當班經理聯系客人處理
5、 如發現客人車輛出現損壞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值班經理主動聯系客人
六、保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保安是酒店安全工作主要執行人,必須熟悉酒店內所有樓層、通道、安全設施和重要區域的`情況,熟悉水電緊急開關和報警系統的使用說明;保安工作由當班值班經理負責檢查與監督,上下班必須執行交接班制度,保安員在沒有交接班的情況下不得擅離崗位,如有急事必須得到當班值班經理的同意
七、監控工作制度
1保安和前臺人員負責電腦監控;要求熟練掌握監控設備的操作規程:開啟系統
即時監控,回放查詢,記錄存盤
2監控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應注意保持監視,并及時聯系就近人員或保安到現
查看或處理
3對外來人員需要查閱錄像記錄的,必須經店長同意;
4發現監控系統故障的,要及時聯系維修技師查看,如處理不了,需立即聯系供
應商修理,同時做好工作記錄;
5前臺人員負責監控設備的清潔衛生
6非當班保安人員,值班經理不得翻看錄像資料,如特殊情況,必須征得店長同意
7店長或店助每周檢查兩次監控錄像,并做好記錄
八、非酒店人員管理
我們在酒店日常工作當中所接觸到的除了客人與酒店工作人員以外,由于各種業務的需要以及客人的原因,會存在部分非酒店工作人員,如不加以控制管理,容易發生問題或被不法分子混水摸魚;本節會對需要接待的非酒店工作人員進行分類及其行為提出操作指引,確保酒店安全運作安全
1、 外來工作人員
在酒店日常運作工作中會出現部分工程改建,外墻清潔及酒店維修技師無法修理需外請外面的施工單位或人員進行處理,一些項目會在酒店逗留一段時間;因施工維修人員等外來工作人員對酒店的規章制度與環境不了解,容易發生問題,所以酒店必須對這類人員進行管理
2、 送貨人員
在酒店每天都會有送貨給酒店布草洗滌,消耗品配送火災住客人票據、餐飲外賣的人員在酒店內頻繁出入,酒店有必要對這部分人員進行適當管理
3、 各類檢查機關,機構單位
各類檢查機關,機構都會定期對酒店進行例行檢查和突擊檢查,酒店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其檢查工作,認真接待,發現問題立即處理——總部人員部任何人員需要在酒店工作和需要在酒店工作區域出入應先告知酒店當值人員,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7
樂觀搶救火勢威逼的旅客是我們酒店員工在火場上的首要任務,門窗走廊、樓梯間、平安門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與救人的重要通道,每個員工必需熟記這些出入口與通道大樓內任何地方。發生火災時,人員疏散主要貫徹“來一個撤一個先來先撤”的原則,不讓其等待同伴。
1、糊涂的`,可指定通道讓其自行離開。
2、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引導其撤出。
3、失措或固執不走的,要進行安撫心情或說明動員半強制性撤出。
4、火燒、煙熏而失去知覺的人員、不能行走的老人、兒童以及病殘人員,實行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員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勢危脅的樓層客房內或平安地點。
5、全部人員疏散只能由總經理作出打算。
6、或代理指揮人員發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門救援員工通知客人或員工按平安出口路線就近指揮疏散。確認完全撤離時,需在該房間門上用粉筆打個已撤離記號。
7、全系數許可范圍內,電監室人員、總機要始終堅守崗位,未得到總經理的通知,不得離開電機房。總機通知全部客人疏散,并將通知的房號登記來。
8、員工(除保安員外)接到通知后離開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員工照指示關心老年、小孩、殘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內容如下:
疏散工作開頭時,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廣播系統向整個樓或某一部位發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現酒店__地點發生火警需馬上疏散,請不要慌張,沿樓梯下樓,不要使用電梯,請到__地方集中。”疏散出來的人員,大堂副理與總臺必需進行清點并準時向總經理匯報。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8
1、酒店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及線路的敷設,應符合低壓電器安裝規程的規定,并由經專門培訓的工程部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2、敷設線路應采用銅芯導線,嚴禁采用鋁芯導線,在夾層或吊頂內走線,應穿管敷設并將線盒封閉。
3、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或未經工程部安裝,嚴禁任何人私自在電器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而引起火災。
4、客房內的壁燈、臺燈、落地燈和廚房內的電冰箱、絞肉機、切菜機等電器設備和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床頭柜內設有音響、燈光、電視等控制設備的,應作好防火隔熱處理。
5、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鎢燈、熒光燈、高壓汞燈,不得安裝在可燃物件上;碘鎢燈、大功率白熾燈的燈頭線,應采用耐高溫線穿瓷套管保護。
6、配電室應做防火分隔處理,室內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易燃物品。
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事故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的用電,應備有應急電源,消防設施的`專用電器線路應穿金屬管敷設在非燃燒結構上,并定期進行維護檢查,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狀態。
8、電器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它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9、在配電室、直燃機房和其它電器機房內應配備適當、足量的滅火器材。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酒店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酒店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包廂防火制度:
1.酒店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7.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8.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要經過安全主管同意并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第十八條
酒店員工吸煙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咖啡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并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
酒店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
酒店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
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
(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
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
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媒體,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都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
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
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
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
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三十二條
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
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0
1、保證酒店設施設備安全、正常地運行是工程部的首要任務,工程部對酒店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負有責任,工程部有權力制止一切可能危及設施設備安全運轉的違規行為。
2、為了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延長設備壽命,工程部對各部門的設施設備的正確使用負有安全操作培訓的義務,指導各部門正確使用器械設備。
3、根據各崗位具體情況,制定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由上至下,分級落實責任,嚴格執行
4、工作人員要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圍,熟悉操作規程,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整改。
5、根據各項設備不同的技術性能要求來制定保養、檢修和維護計劃,按計劃操作,避免緊急搶修。
6、制定重要設備、設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夠做到妥善處理,協調有序,
7、工程部要加強各機房和酒店重要區域的`煙火、危險品的巡視,建立倉庫統一存放危險品。
8、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各項機械及部件的檢修工作。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0、定期檢查各主要設備,做到早發現,早處理,不讓隱患擴大。
11、工程各部位的鑰匙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并做好鑰匙的管理工作,確有原因需要借鑰匙,要做好記錄,并于當日歸還。
12、配電房人員嚴格執行停、送電、倒閘、帶電作業的相關操作程序,持證上崗。
13、電焊工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并持證上崗,加工區域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在電梯轎廂頂維修時,嚴格按照電梯的相關操作程序,持證上崗。
15、使用較危險的工具時,要做好防護措施。
16、維修或檢查正在工作的蒸汽鍋爐時,要做好防護措施,避免燙傷。
17、更換太陽能真空管時,盡可能避開晴朗天氣或安排在晚上進行,避免燙傷。
18、確保在特殊情況下最大限度地保證設備和人員的安全,要根據各崗位具體情況來制定一套完善的應急措施,由上至下、分級落實責任,嚴格執行。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為了確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賓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具體指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酒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評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領導報警,并迅速全力撲救,及時疏散客人。現場人員必須服從酒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3
1.'安全檢查',是指對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相關各方面的檢查,它是酒店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的一項重要保證措施,工程部負有主要責任,是主要檢查者。
2.安全檢查內容分為:設備檢查檢修、檢查部門制度規程和檢查部門管理。
3.工程部有義務對部門的設施設備正確、安全使用進行培訓;工程部在檢查基礎上,根據部門設施設備的實際使用情況,實施設備安全操作培訓。
4.工程總監/經理、動力主管和維修主管成立工程安全檢查小組,檢查小組每周對各機房進行重點檢查,每月對工程部直接所轄設備實地巡檢不得少于兩次,巡檢需全面、細致,并填寫巡檢報告,對巡檢后沒有發現的`隱患負有責任;每季度成立擴大安檢小組對的重要設備進行全面檢查。
5.安全檢查施行計劃管理,工程部于每年10月至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檢計劃,列明所有檢查項目、檢查時間、執行人和安檢預算費用,涉及部門的安檢計劃,與部門協調,避開營業高峰,盡量不影響營業。
6.安全檢查分級管理,工程部為牽頭部門執行一級檢查,設備使用部門為輔助部門,開展安全自檢。
7.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定責任及時改正,對重大事故隱患,如情況緊急,可按'安全第一'的原則處理,并于事后立即報告上級。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4
1、酒店安全生產會每兩月召開一次,若遇特殊情況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開次數;
2、酒店安全生產會議由酒店安全負責人主持;
3、酒店安全生產會議參會人員為酒店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所有參會人員不得缺席,確因工作原因不能參加會議的,經店領導同意另行派人參加。要求其他人參加的,經領導同意,由保衛部負責通知。
4、保衛部做好會議紀錄和通知。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5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應急性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八、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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