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酒店滅火預案管理規定
海納酒店整體建筑為地下一層、地上八層,高約40米,建筑面積26000平方米,20xx年7月份投入試營業,被市防火委員會列為市級防火重點保衛單位。
l防火、防煙區劃分
用防火門把每樓分為個防火分區,即客房部分、電梯間、寫字間,南北兩步梯為防煙樓梯,每個防火分區分別為一個防煙分區。
l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電梯
1、2、3、4號樓梯作為主要疏散通道,每個防火分區都有符合消防要求的安全疏散出口,并設有燈光疏散標志、應急燈。
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水源是市政給水、自備井和樓頂消防水池給水,采用泵箱聯合供水方式,室外消防給水管道成環狀,設有水泵房,其中消防泵XXX臺,揚程XXX米,噴淋泵XXX臺,水泵接合器2套,8/F頂有XXX高位水箱XXX個,室內消火栓XXX套,每層XXX套,每套配置4kS1211滅火器4具,并設有遠距離啟動消防泵按鈕。設有專用消防電源。
l消防控制中心和報警系統:消防控制中心設在首層,24小時有專人值班,主要有以下功能:
(1)警報發出火災信號和安全指令,及直通消防隊的報警通訊設備。
(2)消防水泵啟動。
(3)控制電梯歸底。
(4)監控重點要點要害部位,及主要通道的安全情況。
(5)酒店在客房、餐廳、廚房、舞廳、機房等重要部位和其他火災危險性大的部位,分別設置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共XXX余只。
l部位火災撲救程序
1、酒店各部門要根據各自不同的工作性質,對照崗位認真組織員工學習滅火預案,并將預案內容學懂學透,更好的應用于實際滅火之中,達到人人熟知、熟練的目的。
2、當崗位發生火災后,當班員工要沿著、冷靜,立即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前臺問詢電話:“6114”或消防中心“6119"),取得增援直至將火撲滅。
3、若火勢較大,本崗位負責人應組織員工進行撲救,控制火勢蔓延,并給消防中心“6119”報警,同時組織疏散客人,待增援趕到后,由現場最高職位者組織滅火。
l消防隊員的組成
酒店發生火災后,在酒店當班的所有人員為撲救火災第一梯隊,接到電話或聞訊后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在員工宿舍住宿的各部員工為第二梯隊接到電話或通知后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失火部門經理為現場指揮員,其他部門經理在接到電話或通知后,立即趕到酒店按分工協助滅火。接到火警后各部門的任務:
(1)、EOD經理
1、夜間發生火災,EOD為火場最高指揮。
2、接到火警通知立即趕到火災現場組織所有在店員工撲救。
3、根據火警大小決定是否向消防隊報警求助。如有傷員同時報“120”。
4、必須熟悉酒店消防設施、設備情況,并能熟練操作(如消防水源、電源、器材、疏散、照明等)。
5、及時向總經理匯報火警情況。
(2)、前臺問詢電話員
電話員接到火警通知時,必須獲得報訊者的姓名,發生火災的地點和火情大小及報警者已采取的行動,報訊者的要求。電話員接到火警后,請按以下順序通知:消防中心、EOD值班經理、保安部、工程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失火部門、人力資源部及其它部門。所有人員在接到火警電話后,直接趕往酒店,到預案分工部位。前臺負責通知部門正職。副職及主管由部門負責人通知。第二梯隊由消防中心通知。前臺114電話和消防中心6119電話,通知火警要準確,不得接轉與火警無關的電話,要記錄通知人員的名單及時間。
(3)、總經理、副總經理
1、接到火警電話時判斷及決定是否需要消防隊的援助,如需要,立即批示消防中心值班員撥打市消防電話“119”.
2、總經理、副總經理,立即趕到消防監控中心,同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EOD值班經理成立緊急滅火指揮部,權利如下:
1、在消防隊未到現場之前,如需要撤離,下令撤離;
2、在消防隊未到現場處理火警前,負責全面指揮及決策。
(4)、保安部
1、平時夜間要留一個班次的人員滿足基本的滅火需要。
2、接到火警后,當班主管或領班必須立即攜帶防護用具趕到火災地點。
3、召集有關部門的義務消防員利用飯店消防設施,開展自救工作。
4、各崗位保安按分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5、建立受影響樓層、疏散口和樓層周圍的警戒線,禁止任何非搶救人員進入樓層,負責保護現場,維持火場秩序,保證門道暢通。
6、發生火警后,消防中心的主要工作:監控員堅守工作崗位,隨時傳達滅火指揮部的命令;密切注意發生火災的樓層、將電梯歸底,并做好錄像;密切注意消防總控制柜的其它報警;如需撤離,應利用飯店的公共廣播,用中、英、日文進行撤離通知:
7、撤離時,應協助有關部門引導客人利用防火通道離開現場,禁止使用電梯,避免擠塞。
8、如果已通知消防隊,指定一名保安必須在大門等候,以便帶領消防人員前往火警現場。
9、全力協助消防隊進行滅火工作。
10、已疏散的客人及員工,沒有消防隊指揮人員的批準,不允許再進入危險公共區域。
11、保安必須阻止所有汽車的出入維護好車場秩序,保證緊急用途車輛的暢通。
(5)、工程部
1、平時安排值班要滿足緊急突發事件需求,保證水、電有專人控制。值班人員要熟悉酒店的消防水電的共給系統。
2、接到報警后,值班工程師及時委派一名員工前往水泵房開啟水泵和發電機房,配合滅火工作。
3、指令專人負責切斷起火部位的電源,并迅速檢查安全出口燈,防火通道照明燈是否完好,做好撤離準備等。
4、與消防中心配合,確定在無人的情況下,及時切斷電梯電源。
5、檢查消防管道的各個閥門是否開啟;同時打開壓送風口和排煙口進行排煙。
6、值班工程師必須召集其部門義務消防隊員,在指定地點待命,隨時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7、工程部需與消防隊配合。提供建筑圖紙及按照消防隊的`指揮,為消防救火提供便利等。
8、撤離后及時清點員工人數。
l交換站
1、交換站出現火情時,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若火勢不大,利用就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火勢蔓延無法控制時,立即轉移或隔離易燃易爆物品至安全地帶,以防發生連鎖反應。
2、迅速切斷電源。
3、接到報警后,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應立即趕到火災現場,視火情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關閉飯店內的空調通風設備、各種電器設備,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同時決定是否報警。
4、負責消防水泵、配電室等設備的人員迅速進入工作場地,并使這些工作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5、組織義務消防隊員火速攜帶防護用具、用品趕赴現場,敷設水帶,接通水源,全力投入撲救。
6、地下室空氣不流通,容易造成窒息,應做好防護措施。
7、立即轉移重要的工程資料和重要物資。
8、撤離后清點員工人數,到匯集點集合。
l配電室
1、當配電室發生火災后,當班人員立即關閉總電源。利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
2、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接到報警立即趕到現場,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利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如果火勢過大,迅速決定報火警“119”。
3、指派專人迎接消防車。如有傷員立即由部門經理、EOD報“120”急救中心。
4、及時提供配電室基本情況,配合消防隊全力進行撲救;
5、下令撤離時,應清點人數。
l房務部
1、接到報警后,部門經理必須立即趕到火警現場,穩定賓客情緒。如有受傷,立即安排醫療。
2、服務中心立即通知各樓層服務員關閉所有防火門并堅守工作崗位,同時提醒其準備好住客資料,并守候在電梯口和防火通道口,給疏散做好準備。
3、召集其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立即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4、接到需要疏散的指示后,客房部指令專人負責按下列程序進行安全有效的疏散:
(1)著火房間;
(2)相鄰房間及同樓層房間;
(3)著火層以上樓層;
(4)著火層以下樓層;
5、必須逐個檢查所有客房,通知客人按服務員的指引撤離到安全區域,服務員檢查確定無人的房間,在門上用粉筆畫“O”做記號;
6、組織撤離時,電梯間指派一名服務員,禁止任何人使用電梯,指導客人走疏散樓梯,做好火場內外的聯絡工作;
7、在撤離到安全區后,計算客人人數,與前臺核對;
8、如發現有客人和員工尚未撤離,必須通知消防隊的負責人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筑應配備救護工具,興建、擴建、改建的酒店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幾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了解并熟悉酒店消防設施整體布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單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嚴格執行。
四、酒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須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后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五、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幾易然易爆物品,倉庫、柜臺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需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并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品應撤離。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酒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安全措施。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遵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結合酒店具體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中第五條對企事業單位要認真實行防火責任制的要求,酒店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各部(室)成立防火安全小組,班組設立防火安全員,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務明確,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1、防火職責: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把安全防火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頭等重要大事;
(1)組織好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2)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并組織實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切實消除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4)組織義務消防隊,加強管理教育和培訓,保證他們有充足的訓練時間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5)對酒店發生的火災、火險事故,積極組織職工進行撲救,并領導、監督、查明發生的原因,弄清事故責任者。
2、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的職責:
(1)根據店長的指示,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執行消防法規,制定有關防火安全制度和工作計劃,做好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2)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防火安全委員會會議,研究布置酒店消防工作,消除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3)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
(4)強化義務消防隊的管理,做好義務消防隊的培訓工作;
(5)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并認真檢查落實;
(6)對酒店發生的火災、火險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制定改進措施,提出處理意見,并請酒店導批準;
(7)對酒店防火工作進行評估,實施獎懲。
3、各部(室)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1)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消防工作原則,各部門經理是該部門防火工作的當然負責人;
(2)執行上級消防機關及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有關防火的指示規定,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3)組織本部門職工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心呈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落實;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分析研究部門安全防火方面的情況;
(5)經常向所屬部門和酒店義務消防隊員反映和報告有關消防方面的情況;
(6)一旦發生火情,積極撲救,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保護現場,查明原因;
(7)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為,并及時逐級報告。
3、紀律和要求:
(1)消防隊員要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性,要積極參加消防技能訓練和消防知識學習;
(2)消防隊員在遇到火災時,要挺身而出,奮力撲救,保護賓客和員工的安全;
4、消防隊員和各部門義務消防小組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隨便調動,確需變換者,應及時調整補充,并報保衛部備查。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為了能夠做好酒店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通過排查及時解決存在安全隱患,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安全。制定隱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隱患排查的方式
1、每日保安人員對酒店的公共區域、重點部位等部位每2小時進行1次巡視檢查;
2、每周酒店各部門經理組成聯合檢查小組,對酒店的重點部位、外包等部位進行隱患排查;
3、每月由保衛部、工程部對酒店消防系統、報警系統、監控系統、應急救援設備設施、重點部位等進行隱患排查;
4、重大節日、活動前夕由酒店店長帶隊對酒店進行隱患排查;
(二)隱患排查內容
1、檢查各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雜物堆放影響疏散;
2、檢查酒店內安全出口燈、疏散指示燈是否完好,斷電后是否能夠正常使用;
3、檢查消防泵,噴淋泵是否能夠抽上水,并保證水壓不低于4帕;
4、檢查消防泵內水槍、水袋、軟盤是否完好無缺,并檢查消防泵是否有水;
5、檢查廚房煙道是否油跡過多,易引發火災;
6、檢查各煤氣表(罐)房,禁止存有雜物,開關和煤氣軟管是否完好;
7、檢查酒店各部位電線是否老化或亂拉、亂接電源,禁止使用不合格電線或插座;
8、檢查消防聯動系統是否正常使用,運行良好;
9、檢查報警系統是否正常使用,運行良好;
10、檢查手動報警裝置是否完好有效;
11、檢查消防廣播是否能夠正常啟動;
12、檢查防火卷簾門是否能夠正常啟動;
13、檢查防煙設施是否能夠正常啟動;
14、檢查安全標識是否完好和缺少;
15、檢查庫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隱患排查工作要求
1、參加隱患排查工作人員要對酒店高度負責,在排查過程中不走過場,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不留死角。
2、排查中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酒店領導匯報,責成相關部門整改落實。
3、隱患整改情況要及時進行復查。
4、隱患排查要做好記錄。
(四)、動用明火安全管理規定
凡經批準用火的重要部位,動火前要做到“七不準”,動火中要做到“四必須”,動火后要做到“一清理”,即:
動火前:
1、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準動用明火。
2、現場的易燃易爆雜物未清除不準動用明火。
3、不可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準動用明火。
4、凡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漬,不準動用明火。
5、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不準動用明火。
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中,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準動用
明火。
7、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準動用明火。
動火中:
1、必須有指定的現場安全防火負責人。
2、用火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現場安全負責人和用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要立即停止用火。
4、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必須及時組織撲救。
動火后:
用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用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方能離開。
(五)、員工防火制度
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酒店各區域或辦公室。
2、未經保衛部批準,不準在辦公室或其它工作場所動火,不準使用燃油、酒精、液化燃氣等灶具或其它加熱設備(廚房除外)。
3、不準隨地丟煙頭、火柴棒。
4、不準在安全走火通道堆放物品或作其它用途。
5、禁止在安全危險標志區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在倉庫、機房、等處吸煙、用火。
7、非酒店專業電工,不準擅自接拉或拆除電線、電源插座。
8、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工作場所是否有未熄滅煙頭等火種,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9、重點部位(鍋爐房、煤氣房、配電房、廚房等)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防止火災發生。
10、廚房工作人員,每周檢查一次氣體管道、閥門、開關、電源、爐頭等,發現故障及時通知工程部維修。
11、如果發生火警,應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總機房,就近拿取滅火器滅火。
(六)、消防器材管理保養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安保人員每天檢查一次,每日填寫一次檢查表格;檢查包括:各類滅火器材,安全出口指示牌,應急燈,消防栓,消防門,消防通道、煙感 器等。
2、檢查保養:清潔各類滅火器材的衛生,檢查出口指示牌,應急燈是否正常,消防門是否自動關閉,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等。
3、把每次檢查出的故障及時報工程部進行維修,阻塞消防通道的物品要及時通知所管轄部門清理。
4、所有滅火器由消防中心人員檢查后每年檢測一次,發現漏氣、氣壓不夠,及時充氣,確保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
(七)、賓客防火須知
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化學物品及充壓容器進入酒店。
2、禁止在酒店內使用燃油、酒精或液化石油氣等灶具和各種加熱設備。
3、請勿在電梯內和床上吸煙,禁止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
4、嚴禁在酒店范圍內放煙花、爆竹。
5、未經酒店保衛部批準,不得在客房內安裝復印機、傳真機及家用電器。
6、如發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件時,請勿驚慌,應撥打酒店的報警電話或及時向服務人員報告,從安全防火通道迅速撤散。
如違犯上述須知要求,釀成火警、火災事故者,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對造成嚴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消防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本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護酒店、客人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實施細則,結合本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酒店范圍內發生的違反消防管理行為,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或治安處罰外,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有以下違反消防管理規定行為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警告及500元以下的罰款。
1、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有禁火標志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場所使用明火、電熱器具或攜帶火種進入以上場所。
2、指使或命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3、不具有專業合格證進行電工操作、電、氣焊以及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用品。
4、負責監控用火、用電和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員擅離職守。
5、損壞消防器材、設備、設施(按價賠償后進行處罰)。
6、未到酒店消防中心辦理用火手續,在酒店內擅自用火作業。
7、未經保衛部門批準,擅自在酒店范圍內燃放煙花炮竹、燒香拜神。
9、未經保衛部門批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酒店。
10、外包、租賃單位或個人未辦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裝修等。
11、在施工現場吸煙或違反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12、在工作崗位擅離職守或違章操作造成輕微火險事故。
13、拒絕、刁難酒店消防人員進行消防監督檢查。
14、隱瞞火災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況。
15、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16、在酒店內違章用火造成消防系統報警。
17、其它輕微行為。
(九)、庫房防火安全制度
1、為保障酒店財產安全和倉庫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2、嚴禁在倉庫內動用明火,嚴禁吸煙。在明顯部位設置禁煙、禁火標志。易燃、易爆、易自燃物品要單獨存放。
3、庫房照明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
4、庫房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符合消防規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5、庫房貨物碼放要整齊,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的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少于1.5米,物品與照明燈具的水平間距不小于0.5米。
6、庫房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不準采用可燃材料做隔斷墻。
7、庫房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庫。
8、確保庫內滅火器材清潔、有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9、發現火情應速撥酒店火警專用電話。
(十)、裝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凡酒店范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等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筑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2.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與酒店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酒店保衛部門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單位進場施工時,必須先到保衛部門辦理進場施工登記,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酒店電工的協助下接電源。
5.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保衛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領取動火證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割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安全管理規定操作。 6.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7.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電爐.乙炔發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為了確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賓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具體指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酒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評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領導報警,并迅速全力撲救,及時疏散客人。現場人員必須服從酒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預案制定: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1、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單位的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建筑等級、生產性質、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及單位周圍環境。
2、假設起火部位包括起火時間、原因及危及附近建筑物火設施等危險程度:燃燒物質、面積及火勢可能蔓延的方向,火災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等。
3、組織機構,包括火場指揮部,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醫療救護組,警戒組等。
4、明確各組的任務,組織程序及措施和各級指揮員及參戰人員的職責。
5、繪制假設火災部位及周圍環境的平面圖,圖中應表明消防水源情況,各組所在位置和撲救火災,疏散人員(物品)行動路線。
二、演練時間:
根據61號令的規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三、方法和要求:
1、在組織消防演練時,事前要向本單位領導報告,許可后,方可進行演練,有關領導和部門應給予大力支持。
2、消防演練時,應在假設火災現場設置明顯標志,火場指揮員和參加人員應佩帶標志。
3、舉行消防演練時,應周密計劃,嚴肅認真,盡量不影響工作。
(十四)、燃氣、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 經過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2、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保衛部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5、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單位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 安全意識。
6、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五))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六條第二項“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單位應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消防法律法規、《中華人命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61號令)以及上級部門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規定,強化監管,深化整治,夯實基礎,細化責任,嚴格執行,進一步完善酒店消防安全工作,不斷提高酒店消防安全水平,建立消防安全長效機制,確保酒店長周期安全運行。
二、控制隱患:
無崗位責任死亡事故;
無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無重大火災或爆炸事故;
無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
無重大傷亡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000(現價);
人員傷亡率控制在1‰(年均)以下。
三、工作要點:
1、通過提高技術促進酒店消防安全系數的提高,實施酒店設別設施的安全運轉系數,故障率≤15起年均。
2、繼續抓好消防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對本酒店消防安全設備設施定期進行檢驗,并做好檢驗和試驗記錄,對檢驗有缺陷的設備及時停用,有計劃地更換相應的設備或管線。
3、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隱患的監控措施,在可能會存有消防安全隱患的關鍵要害部位,增設醒目的安全標識,加強保衛巡視。
4、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的目標責任制管理,細化消防安全目標考核辦法,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
5、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對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61號令)完善酒店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時完成、改進各項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力爭實現全年無一起消防安全事故發生。
6、嚴格執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61號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保證消防安全所必須的投入,做到各項措施的認真落實。
7、認真抓好酒店各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單位領導和相關管理部門加強監控、巡視、檢查力度,特殊時期酒店領導或消防安全工作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確保酒店各崗位安全運轉無消防安全事故發生。
(十六)、消防設備維護檢查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動控制功能的系統,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應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無損狀態。
(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
系統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處于無故障狀態。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控制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察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現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情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管路內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現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現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供水能力。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及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如發現故障及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每年應進行一次可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情況進行總結。
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飯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單位成立消防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組長:利元勝總經理
副組長:彭小艷經理、賀強保安隊長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第四章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1.切莫亂扔煙頭和火種。
2.室內裝修裝飾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3.消防栓關系公共安全,切勿損壞、圈占或埋壓。
4.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切勿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
6.進入公共場所要注意觀察消防標志,記住疏散方向。
7.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8.任何人發現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門或值勤公安人員舉報。
9.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0.發現煤氣泄漏,速關閥門,打開門窗,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
11.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
12.電路保險絲(片)熔斷,切勿用銅線鐵線代替。
13.不能超負荷用電。
14.發現火災速打報警電話119,消防隊救火不收費。
15.了解火場情況的'人,應及時將火場內被困人員及易燃易爆物品情況告訴消防人員。
16.火災襲來時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17.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住口鼻,貼近地面。
18.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19.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降溫,呼救待援。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餐廳(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柜除外)。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A、消防以防范為主,全體工程人員務必做到如下幾點:
1.了解酒店全部裝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狀況;
2.了解各種線路的布局及分布狀況、電源總閘及消防器材與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營業部門的平面布置及平安通道、四周環境狀況、建筑特點。
4.了解和嫻熟把握在火災狀況下的自救和營救方法。
5.定期檢查各總電源開關及支路電源開關的牢靠性,杜絕電器火災,確保在萬一發生火災的狀況下,不會因電源問題導致火災面積的擴大。
6.定期檢查和保養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及營救物品如:繩索、架梯、手電等。
7.定期檢查各部門設備的使用保養狀況,確保各種電器設備及開關、線路的平安性能。
8.備好各種建筑圖紙及資料,以利準時處理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B、當火災發生時,工程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在火警狀況下能鎮靜冷靜,有較強的應變力量,能快速幫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員和撲滅火災。
2.接警后在第一時間內(不超過1分鐘),快速切斷事故部門的'電源。
3.調度一部分人帶好應急燈及滅火器,快速趕到第一現場幫助滅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帶好粗繩索、高梯、趕往現場幫助營救,留守一人在配電室值守,來應付各種意外事情的發生。
4.遵循救人優先,滅火伴同進行的原則。
5.救火時不要任憑與電線或電氣設備接觸。特殊要留心地上的電線,應將其用絕緣物品妥當處理。在各種特別場合下,如若無法準確推斷線纜是否帶電,一律要作為帶電體來對待,以免混亂中有人觸電。
C、小型火災事故現場的處理。
1)有條不紊的檢查,徹底清除火災再次復燃的隱患。
2)愛護現場,調查并分析事故發生緣由。
3)清理現場,先清理比較危急的物件,比如簡單墜落傷人的。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積極搶救火勢威脅的旅客是我們酒店員工在火場上的首要任務,門窗走廊、樓梯間、安全門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與救人的重要通道,每個員工必須熟記這些出入口與通道大樓內任何地方。發生火災時,人員疏散主要貫徹“來一個撤一個先來先撤”的原則,不讓其等待同伴。
1、清醒的,可指定通道讓其自行離開。
2、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引導其撤出。
3、失措或固執不走的,要進行安撫情緒或說明動員半強制性撤出。
4、火燒、煙熏而失去知覺的人員、不能行走的老人、兒童以及病殘人員,采取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員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勢危脅的樓層客房內或安全地點。
5、全部人員疏散只能由總經理作出決定。
6、或代理指揮人員發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門救援員工通知客人或員工按安全出口路線就近指揮疏散。確認完全撤離時,需在該房間門上用粉筆打個已撤離記號。
7、全系數許可范圍內,電監室人員、總機要始終堅守崗位,未得到總經理的`通知,不得離開電機房。總機通知所有客人疏散,并將通知的房號記下來。
8、員工(除保安員外)接到通知后離開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員工照指示幫助老年、小孩、殘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內容如下:
疏散工作開始時,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廣播系統向整個樓或某一部位發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現酒店XX地點發生火警需立即疏散,請不要驚慌,沿樓梯下樓,不要使用電梯,請到XX地方集中。”疏散出來的人員,大堂副理與總臺必須進行清點并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各職能部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條酒店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酒店保安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條酒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五條各部門應當確定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屬酒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和保衛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八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給予不同處罰。
第九條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火災時時刻刻對酒店的安全構成巨大的威脅。目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福海大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資金用于酒店的消防系統。對酒店消防工作起到積極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為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職責
第—節
消防領導組職責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第二節
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酒店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第三節
消防部門經理職責
1、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2、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防火器材的管理責任制。
4、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5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節
安全部經理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3、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5、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患整改方案。
6、加強防火工作目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人。
7、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8、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9、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10、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節
消防主管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工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消防組織,對本部門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
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后能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章、消防要求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酒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
第四章、防火管理
1、無論本酒店、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經理簽字。動火時,安全警衛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志和出口指示標志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酒店范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安全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電動機注意控制油溫、油量,防止油鍋著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煙。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衛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第五章、消防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嚴格維護消防設備,要定期派人協助消防人員進行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設備的完好狀態。
2、房間內的煙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3、要每年排放一次噴淋管網內的水,使噴淋系統管網內的水形成活水。
4、滅火裝置、消火栓、噴淋、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
5、配備的輕便手提式ABC干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6、滅火器由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及外表衛生清潔,ABC干粉滅火器每兩年由消防中心經過測試更換一次。
第六章、制度
第一節三級防火制度
1、一級檢查由各部門主管實施
A、員工必須每日自檢本崗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排除隱患,不能解決的隱患要及時上報,若發現問題又不及時解決,由此而發生火災事故時,由各部門主管及員工本人負責。
B、各部門主管要將每日自檢的結果做好記錄。
C、負責維護、保養本部門轄區內滅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設施,不得有損壞,放空的現象發生。
2、二級檢查由各部門經理實施
A、各部門經理,每周應組織對本責任區域內的設備、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妥善處理。
B、檢查本部門一級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C、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災隱患,做到及時整改,定期給本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級檢查由總經理領導組織實施
A、每月由總經理或委托安全部經理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檢查前不予以通知。
B、檢查的主要內容應是各部門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重點部門的防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二節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實行三級防火檢查制度,班組結合交接班每日進行檢查。各部門每周進行檢查一次。安全部會同各部門一月檢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節日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2、除定期檢查之外,要著重加強夜間巡邏檢查,夜間各當值主管人員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并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3、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三節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杜絕“老檢查、老不改”的老大難問題,應清醒認識到遲改不如早改,使火險隱患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2、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應逐件登記由酒店安全領導小組制定整改計劃,并采取臨時措施,定專人負責,確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銷案制度,改一件,銷一件。
3、對消防監督機關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研究落實,按時復函,回告。各部門對安全部的火險隱患通知單也要研究落實,如本部門解決不了,要上報酒店領導,酒店領導同消防安全小組成員共同研究處理。
第四節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1、電工必須嚴格執行電工手冊的規定,并結合酒店防火要求,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
3、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第五節客房防火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的各項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3、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檢修,并報安全部。
4、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安全部。
5、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以便減少起火隱患。如果客人房間可燃物品較多,又不讓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門制定的住宿防火規定的,要及時報告安全部。
6、服務員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滅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隨意移動,并維護好轄區內一切消防設施、設備。
7、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六節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發現并制止賓客將易燃易爆物品、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帶進酒店區域內,如客人不聽勸阻,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和安全部。
2、要隨時注意客人扔掉的煙頭、火柴棒,發現后應及時處理。
3、所有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熟記就近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養和監護工作,發現有人挪動立即制止并報酒店安全部。
4、不準堆放廢紙、雜物,嚴禁在行李寄存處休息。
5、發生火警后要對客人進行安撫,穩定客人的情緒防止出現混亂。
6、發生火情時,要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第七節餐廳防火制度
1、在餐飲服務中,要注意客人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撒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災。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灰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桶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3、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進行檢修處理。
4、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所備滅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潔,出現火情時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積極參加撲救。
第八節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且絕緣要求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裝置。廚房增設電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裝并報安全部備案。
3、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烤箱關火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先點火后開氣),不準往灶火眼內倒置各種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7、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8、一旦發生火情要沉著、冷靜,及時報警和撲救。
第七章、宣傳與培訓
1、要以各種形式進行滅火救援項目的技術比賽,從而達到具有強烈的消防意識,提高消防技術素質的目的。
2、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上崗后還要參加消防中心組織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績作為評估員工工作情況的一項標準。
3、各部門都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客人、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防備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削減火災損失,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酒店實際,特訂立本制度。
第二條
酒店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酒店經理
副組長:酒店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緊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防備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訂立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適時除去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依據公司規定,酒店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緊要職責:
1、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學問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除去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適時報告公司領導。
5、諳習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刻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不安全性,懂得火災的防備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揚,能檢查,能適時發覺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酒店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酒店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包廂防火制度:
1.酒店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7.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8.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要經過安全主管同意并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第十八條
酒店員工吸煙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咖啡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并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
酒店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
酒店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
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
(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
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
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媒體,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都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
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
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
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
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三十二條
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
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8-01
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8-07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1-08
[精華]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19
【優秀】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08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0-25
【集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04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定09-15
關于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20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品]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