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銷售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銷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銷售管理制度1
案場銷售管理制度是房地產企業中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旨在規范銷售團隊的行為,提升銷售效率,確保服務質量,同時維護公司形象。其內容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銷售人員職責與行為規范
2. 客戶接待與服務流程
3. 銷售業績管理與激勵機制
4. 培訓與發展計劃
5. 售后服務與客戶關系管理
6. 銷售數據記錄與分析
7. 糾紛處理與投訴管理
內容概述:
1. 銷售人員職責與行為規范:明確銷售人員的工作職責,如負責樓盤展示、客戶咨詢、銷售談判等,同時規定職業行為準則,如著裝、言行舉止等。
2. 客戶接待與服務流程:制定從客戶進門到離開的全程服務流程,包括接待、介紹、洽談、簽約、售后等環節,確保服務標準化。
3. 銷售業績管理與激勵機制:設定銷售目標,實施業績考核,設計合理的提成和獎勵制度,激發銷售團隊的積極性。
4. 培訓與發展計劃:定期進行產品知識、銷售技巧、客戶服務等方面的'培訓,為員工提供職業發展路徑。
5. 售后服務與客戶關系管理:建立售后服務體系,處理客戶投訴,維護客戶關系,提高客戶滿意度。
6. 銷售數據記錄與分析:收集銷售數據,進行數據分析,為決策提供依據,優化銷售策略。
7. 糾紛處理與投訴管理:設立專門的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解決銷售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保護公司和客戶的權益。
銷售管理制度2
銷售部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員工的出勤行為,確保銷售團隊的工作效率和團隊協作,同時也為績效評估和薪資計算提供準確依據。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考勤規定
2.請假程序
3.遲到與早退處理
4.加班管理
5.考勤記錄與核查
6.違規處理
內容概述:
1.考勤規定:明確正常工作時間、休息日、節假日的安排,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作調整。
2. 請假程序:詳細闡述請假申請的'流程、需提供的材料、審批權限和時間限制。
3.遲到與早退處理:規定遲到、早退的定義、處罰標準和豁免情況。
4.加班管理:規定加班的申請、審批、補償標準及加班時間的記錄方法。
5.考勤記錄與核查:說明如何進行日常考勤記錄,以及定期的考勤核查機制。
6.違規處理:設定對違反考勤規定的處罰措施,確保制度的執行力度。
銷售管理制度3
第1條為規范企業銷售行為,明確銷售業務中涉及的審批權限,加強對銷售業務的監督與控制,防范銷售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
第2條銷售部根據市場情況、目標利潤、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制訂銷售計劃與預算,經企業銷售副總審批后實施。
第3條經審批的銷售預算應層層分解到各部門,細化到銷售人員,以便于在銷售過程中對銷售成本進行有效控制。
第4條生產部負責制定產品價目表,銷售部負責制定賒銷及折扣等銷售優惠政策、付款政策等,報銷售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具體實施。
第5條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情況,如按價目表上的規定價格、按規定條件給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確定的付款政策,應由銷售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6條銷售業務中需要執行特殊價格、需要超出規定條件給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執行特殊付款政策的業務項目,應報銷售副總審批,并于通過后執行。
第7條銷售業務員在開展銷售活動中,應及時收集并提供客戶的信用信息和資料,為企業評估客戶信用等級提供參考數據,財務部參與客戶信用等級的評估。
第8條根據客戶信用等級評價標準,銷售部可依客戶情況將客戶分為A、B、C、D級4個信用等級,并將客戶信用等級評估報告提交銷售經理、銷售副總審核。
第9條銷售合同審批規定1.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中,應根據客戶信用等級施以不同的銷售策略。
2.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時,應按照以下權限執行。
(1)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10萬元以下的,屬銷售業務員權限范圍,無需報批,可直接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2)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10萬~50萬元的,由銷售經理審批,予以訂立。
(3)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50萬~500萬元的,由銷售副總審批,予以訂立。
(4)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訂立。
第10條發貨的審批1.銷售合同訂立以后,銷售業務員需開具發貨通知單,經銷售經理審核后,送至倉管員處以便備貨。
2.倉管員核對發貨通知單,并嚴格按照發貨通知單中各項目內容準備貨物,并做好貨物出庫記錄。
3.運輸主管負責辦理貨物發運手續,并組織運送貨物,確保貨物的安全準時送達目的地。
第11條客戶退貨的有關規定1.銷售業務員接到客戶提出的退貨申請,需經銷售經理審批并報銷售副總審批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2.質檢員負責對客戶退回的貨物進行質量檢查,并出具檢驗證明。
3.倉管員對退回貨物進行清點后方可入庫,并填制退貨接受報告。
4.銷售部對客戶退貨原因進行調查,并確定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第12條應收賬款主管負責編制企業應收賬款明細表,督促銷售部及時催收應收賬款。
第13條銷售會計對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
第14條合同辦負責為企業制定訴訟方案,以應對催收無效的逾期應收賬款。
第15條銷售會計對確定發生的壞賬報財務經理、銷售副總審批后作出會計處理。
9-02客戶信用管理制度第1條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戶的信譽、資信狀況,規范企業客戶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銷售活動中因客戶信用問題給企業帶來損失。
第2條營銷部負責擬定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銷售部需提供建議及企業客戶的有關資料作為政策制定的參考。
第3條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經有關領導審批通過后執行,財務部負責監督各單位信用政策的執行情況。
第4條根據對客戶的信用調查結果及業務往來過程中的客戶的表現,可將客戶分為四類,具體如下表所示。客戶分類表客戶類別銷售情況客戶其他信息A類占累計銷售額的70%左右規模大、信譽高、資金雄厚B類占累計銷售額的20%左右規模中檔、信譽較好C類占累計銷售額的5%左右信用狀況一般的中小客戶D類占累計銷售額的5%左右一般的中小客戶、新客戶、信譽不太好的客戶第5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時,應按照不同的客戶等級給予不同的銷售政策。
1.對A級信用較好的客戶,可以有一定的賒銷額度和回款期限,但賒銷額度以不超過一次供貨為限,回款回收期以不超過一個供貨周期為限。
2.對B級客戶,一般要求現款現貨。可先設定一個額度,再根據信用狀況逐漸放寬。
3.對C級客戶,要求現款現貨,應當仔細審查,對于符合企業信用政策的,給予少量信用額度。
4.對D級客戶,不給予任何信用交易,堅決要求現款現貨或先款后貨。
第6條同一客戶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應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銷售業務員所負責的客戶要超過規定的信用限度時,須向銷售經理乃至銷售副總匯報。
第7條銷售部應根據企業的發展情況及產品銷售、市場情況等,及時提出對客戶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進行調整的建議,并報有關領導審批。
第8條客戶信用調查渠道。銷售部根據業務需要,提出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財務部可選擇以下途徑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
1.通過金融機構(銀行)調查。
2.通過客戶或行業組織進行調查。
3.銷售業務員實地調查。即銷售部業務員在與客戶的接洽過程中負責調查、收集客戶信息,將相關信息提供給財務部,財務部分析、評估客戶企業的信用狀況。銷售業務員調查、收集的客戶信息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如下表所示。
銷售業務員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用收集的客戶信息列表客戶信息項目主要內容基礎資料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股東構成、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其企業組織形式、開業時間等客戶特征企業規模、經營政策和觀念、經營方向和特點、銷售能力、服務區域、發展潛力等業務狀況與本企業的業務關系及合作態度等交易現狀客戶的企業形象、聲譽、信用狀況、交易條件、出現的信用問題及對策等第9條信用調查結果的處理。
1.調查完成后應編寫客戶信用調查報告。
(1)客戶信用調查完畢,銷售部有關人員應編制客戶信用調查報告,及時報告給銷售副總。銷售業務員平時還要進行口頭的日常報告和緊急報告。
(2)定期報告的時間要求依不同類型的客戶而有所區別。
①A類客戶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類客戶每三個月一次。
③C類、D類客戶要求每月一次。
(3)調查報告應按企業統一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寫,調查項目應保證明確全面。
2.信用狀況突變情況下的處理。
(1)銷售業務員如果發現自己所負責的客戶信用狀況發生變化,應直接向上級主管報告,按“緊急報告”處理。采取對策必須有上級主管的明確指示,不得擅自處理。
(2)對于信用狀況惡化的客戶,原則上可采取如下對策:要求客戶提供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
增加信用保證金;
交易合同取得公證;
減少供貨量或實行發貨限制;
接受代位償債和代物償債,有擔保人的,向擔保人迫債,有抵押物擔保的,接受抵押物還債。
第10條銷售業務員自己在工作中應建立客戶信息資料卡,以確保銷售業務的順利開展,及時掌握客戶的變化以及信用狀況。客戶資料卡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資料:客戶的姓名、電話、住址、交易聯系人及訂購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
2.業務資料:客戶的付款態度、付款時間、銀行往來情況、財務實權掌管人、付款方式、往來數據等。
第11條交易開始。
3.交易開始時,無論是新客戶,還是老客戶,都可依據信用調查結果設定不同的附加條件,如交換合同書、提供個人擔保、提供連帶擔保或提供抵押擔保。
第12條中止交易。
1.在交易過程中,如果發現客戶存在問題和異常點應及時報告上級,作為應急處理業務可以暫時停止供貨。
2.當票據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時,銷售業務員應向上級詳細報告,并盡一切可能收回貨款,將損失降至最低點。銷售業務員根據上級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戶中止雙方交易。
9-03銷售合同管理制度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風險。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企業各銷售部、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3條企業銷售合同采用統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銷售部經理會同合同辦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管理高層審核批準后,紡織銷售部門按樣板標準自行打印。
第6條銷售業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7條銷售業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副總、總經理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現款現貨的業務,客戶未返回銷售合同的,銷售部在訂立的銷售合同上附收款憑證復印件。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后,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存檔。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經理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訂立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合同辦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14條空白合同由銷售部保管。
第15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5年以作備查。
第16條銷售合同保存5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9-04發貨、退貨管理制度第1條為規范本企業發貨及退貨作業規程,確保銷售合同準確執行,避免或減少企業損失。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銷售發貨及退貨作業。
第3條各部門職責。
1.銷售部負責發貨、銷售退貨的組織與全程跟蹤工作。
2.倉儲部負責貨物的清點、包裝、出庫及入庫工作。
3.運輸部負責貨物的運輸工作。
4.質檢部負責檢查退回貨物的質量。
第4條填寫發貨通知單。銷售業務員根據正式簽訂的銷售合同,按照客戶訂單編制發貨通知單,經銷售經理審核簽字后,交倉儲部以備貨。《發貨通知單》一式六聯,分別留存銷售部、財務部、倉儲部、回執、運輸結算及客戶企業,列明購貨單位、地址、產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和制單人。
第5條備貨出庫。倉管員按照經蓋章簽字的《發貨通知單》清點貨物,填寫《貨物出庫單》,再次核對《發貨通知單》后,組織貨物出庫并登記臺賬。
第6條安排出貨。運輸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發貨通知單》安排出貨。如送貨途中有任何異常,造成延誤或不能送貨,及時通知銷售部業務員與客戶溝通協調,確保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完好無損地送達客戶指定地點,并取回客戶簽字確認的回執。由快遞公司承運的貨物,由銷售部每月一次匯總發貨物品數量傳真或郵寄給客戶,經客戶簽章確認后回傳(現款現貨除外)。
第7條開具發票。銷售部執發貨通知單、貨物出庫單及客戶回執單給財務部,財務部針對不同客戶開具相應的發票。
第8條因己方責任使得客戶對接收的貨物不滿意或者貨物不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要求,客戶提出退貨時,企業應接受退貨,退貨須經銷售副總審批后方能辦理。
第9條質檢員應對退回的貨物進行質量檢查,并出具檢驗結果報告。
第10條倉儲部負責清點退回貨物,注明退回貨物的品種和數量后,填寫退貨接收報告單。
第11條銷售業務員根據退貨接收報告單對客戶的退貨進行調查,確定客戶索賠金額的有效性及合理性,將調查結果及意見記錄在退貨接收報告單上,提交給銷售經理及財務部作為最后審核的依據。
第12條銷售經理根據退貨接收報告、調查結果及意見,填寫退貨理賠意見書報銷售副總、總經理審批后,最終予以確定。
第13條財務部根據退貨理賠單據和憑證,辦理相應的退款事宜,并對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和應收賬款等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9-05貨款回收管理制度第1條為了規范企業銷售貨款的回收管理工作,確保銷售賬款能及時收回,防止或減少企業呆賬、壞賬的發生和不良資產的形成。
第2條當月到期的應收貨款在次月5號前尚未收回,從即日起至月底止,將此貨款列為未收款。
第3條未收款的處理程序。
1.財務部應于每月20號前將未收款明細表交至銷售部。
2.銷售部將未收款明細表及時通知相應的銷售業務員。
3.銷售部將未收款未能按時收回的原因、對策及最終收回該批貨款的時間于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銷售副總,銷售副總根據實際情況審核是否繼續向該客戶供貨。
第4條銷售經理負責每月督促各銷售業務員回收未收款。
第5條此貨款被列入未收款后的一個月內前尚未收回,從即日起,此應收貨款為催收款。
第6條催收款的處理程序。
1.銷售經理應在未收款轉為催收款后的5日內將其未能及時回收的原因及對策,以書面形式提交營銷副總批示。
2.貨款經列為催收款后,銷售經理應于15日內督促相關銷售業務員收回貨款。
第7條貨款被列為催收款后的20日內仍未收回,企業將暫停對此客戶供貨。
第8條財務部應在下列情形出現時將貨款列為準呆賬。
1.客戶已宣告破產,或雖未正式宣告破產但破產跡象明顯。
2.客戶因其他債務受到法院查封,貨款已無償還可能。
3.支付貨款的票據一再退票而客戶無令人信服的理由,并已停止供貨一個月以上者。
4.催收款迄今未能收回,且已停止供貨一個月以上者。
5.其他貨款的回收明顯存在重大困難,經批準依法處理者。
第9條企業準呆賬的回收以銷售部為主,由財務部協助。
第10條通過法律途徑處理準呆賬時,以合同辦為主力,由銷售部、財務部協助。
9-06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第1條為保證企業最大可能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同時防范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減少壞賬損失,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
第2條本制度所稱的應收賬款,包括賒銷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和企業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主要包括應收銷貨款、預付購貨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3條在貨物銷售業務中,凡客戶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須由經辦銷售業務員填寫賒銷的“開據發票申請單”,注明賒銷期限。
第4條銷售經理按照客戶信用限額對賒銷業務簽批后,財務部門方可開票,倉庫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5條應收賬款主管人員應定期按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應收賬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賬款的回收和結算。
第6條應收賬款超過信用期限30日內仍未收回的,應及時上報銷售副總,并及時通知銷售經理組織銷售業務員聯系客戶清收。
第7條凡前次賒銷款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或提交發貨申請交銷售副總審批同意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8條銷售業務員在簽訂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須按照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銷售經理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9條應收賬款主管人員應于次月20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提交給財務經理、銷售經理及營銷副總。
第10條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的客戶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
第11條銷售部應嚴格按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門的《應收賬款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
第12條清收賬款由銷售部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銷售業務員在外清收賬款時,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銷售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
第13條銷售業務員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賬款時,非經銷售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賬款。
第14條銷售業務員收款時對于客戶現場反映的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給予答復,若在權限外需立即匯報銷售經理,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予客戶答復。
第15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賬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分別給予罰款或者開除處分,并限期補正或賠償,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4.代銷其他廠家產品。
5.截留,挪用,坐支貨款不及時上繳。
6.收取現金改換承兌匯票。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賬款進行交接。
第17條凡銷售業務員調崗的,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賬款、庫存產品等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移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
第18條凡銷售業務員離職的,應在30日前向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不予發放,由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19條離職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20條銷售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賬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1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第21條離職銷售業務員經手的壞賬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22條“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業檔案存留一份。
第23條銷售業務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賬單,遇有疑問或賬目不清時應立即向銷售經理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24條銷售業務員辦交接時由銷售經理監督;
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責任。
第25條應收賬款交接后1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賬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
第26條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賬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9-07銷售回款獎懲制度第1條目的1.進一步加強應收賬款管理,加大貨款回收和清欠力度,確保貨款回收率達99%。
2.激勵銷售業務員銷售積極性,及時回收貨款,將銷售業務員的收入與貨款回收全面掛鉤,體現回款與銷售同等重要原則。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銷售部全體銷售業務員及相關人員。
第3條銷售業務員獎懲細則1.銷售業務員在完成銷售任務的基礎上(完成目標95%以上),采取按提成比例進行獎懲。
2.貨款回收率達100%的,且老欠款未有壞帳、呆帳,給予銷售業務員0.12%的提成獎勵;
回收率低于100%—98%,給予銷售業務員0.06%提成獎勵;
回收率低于98%,取消提成獎勵;
低于95%以下,對銷售業務員按未回收額的1.0%進行掛鉤處罰。
3.對拖延1年以上的貨款,銷售業務員每月應接受0.5%的扣罰。
4.銷售中遇倒賬或收回票據未能如期兌現時,經辦業務員應負責賠償售價或損失的5%—6%。
5.凡屬銷售業務員責任心不強導致發生壞賬的,應按壞賬金額的5%—6%扣減銷售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9-08問題賬款管理辦法第1條為維護本企業與業務人員的權益,減少壞賬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問題賬款指本企業銷售業務員銷售過程中所發生被騙、被倒賬、收回票據無法如期兌現或部分貨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況所涉賬款。
第3條因銷貨而發生的應收賬款,自發貨開票日起,滿3個月尚未收回,亦未按企業規定辦理銷貨退回者,視同問題賬款。
第4條問題賬款發生后,銷售部門應于5日內,據實填妥《問題賬款報告書》,并附相關證據資料,依序呈請銷售經理查證并簽注意見后,呈報營銷副總并轉請合同辦協助處理。
第5條《問題賬款報告書》上的基本資料欄,由銷售會計填寫;
賬款發生經過、處理意見及附件明細等欄,由經辦銷售業務員填寫。
第6條合同辦應于收到報告書后5日內,與經辦業務員及銷售經理、財務部經理了解情況,了解情況后擬定處理方案,呈請營銷副總批示。
第7條“問題賬款”發生后,經辦業務員未按規定期限提出報告書并請求協助處理,逾15天仍未提出者,該“問題賬款”應由經辦業務員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8條銷售會計未主動填寫報告書的基本資料或銷售經理疏于督促經辦銷售業務員于規定期限內填妥并提出報告書,致使經辦銷售業務員應負全額賠償責任時,應連帶受行政處分。
第9條經核定由經辦銷售業務員先行賠償的“問題賬款”,合同辦應尋求一切可能的途徑繼續協助處理。若事后追回產品或貨款時,應通知財務部于追回之日起7天內,按比率一次退還原經辦業務員。
第10條銷售業務員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
第11條銷售業務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季度不得少于9次)。
第12條銷售業務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3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賬申請書”呈請批準。
第13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由財務部確認為壞賬:
1.因債務人死亡,其遺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2.因債務人破產,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3.債務人較長時期(超過1年)未履行償債義務,并有足夠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的。
第14條銷售業務員提交“壞賬申請書”時,應將客戶的名稱、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填寫清楚,并將申請事實及理由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銷售經理、營銷副總批準后,連同賬單或差額票據轉交財務部處理。
第15條財務部負責定期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于沒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第16條計提壞賬準備的范圍、提取方法、賬齡的劃分和提取比例,由財務經理負責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草擬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并報有關各方備案。
9-09應收票據管理制度第1條為規范企業應收票據的管理,防范應收票據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企業應收票據管理應遵循核準、記錄和保管職能相互分離原則。
第3條應收票據的審核。
1.企業在接受應收票據時,財務人員要按照《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等規定,仔細審核鑒證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亂真,避免或減少應收票據風險。
2.收回的票據因背書不符,而未能如期兌現或交貨尚未收回貨款,且不按企業規定作業,手續不全者,其經辦業務員視情處理。
第4條應收票據的批準。
1.應收票據的取得和貼現必須經由保管票據以外的主管人員書面批準。
2.接受客戶票據需經批準手續,降低偽造票據以沖抵、盜用現金的可能性。
3.票據的貼現須經主管人員審核和批準。
第5條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
1.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包括收到票據、票據貼現、期滿兌現等均應登記應收票據明細帳。
2.銷售會計應仔細登記應收票據備查簿,以便日后進行追蹤管理。
第6條應收票據的保管。
1.企業設專人保管應收票據,且保管人員不得經辦會計記錄。
2.對于即將到期的應收票據,應及時向付款人辦理承況手續。
3.對已貼現的票據應在備查簿中登記,以便日后追蹤管理。
銷售管理制度4
地產項目銷售中心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遲到處理:
1)銷售中心所有工作人員每天必須在08:50分之前到達銷售現場并即時電子考勤,超時即作為遲到處理;
2)遲到在15分鐘之內處理方式為當月工資中扣罰人民幣10元;
3)遲到超過15分鐘、在一小時以內的,除按照遲到處理之外,并開具備忘錄一張,罰款rmb50元;
4)遲到超過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5)凡當月累計遲到超過3次以上者,除按照遲到處理之外,則開具備忘錄一張,罰款rmb50元;
6)遲到嚴重者,可作除名處理;
7)發現有代他人考勤或請他人代為考勤打卡者,一經查核,可作除名處理;
2、早退處理:
1)案場人員在未到下班時間之前私自離開案場,視為早退;
2)早退人員則記曠工一天;
3、曠工處理:
1)案場人員無故未到崗,記曠工一次;
2)累計三次曠工即可作除名處理。
4、外出制度:
凡外出人員,在外出之前須填寫《外出登記表》,并由經理簽字確認方可外出(若經理不在現場,則由組長代簽),返回時,須注明返回時間,否則按照礦工處理。
5、病假制度:
凡案場人員可當天申請病假,但事后須填寫請假單,并出具病例卡及就診記錄;否則按照礦工處理。
6、事假制度:
1)凡請事假必須提前一至三天,由案場經理或上級領導批準;
2)事假不能當天申請;
3)三天以上事假須報請部門總監級以上批準。
二、案場人員規范:
1、案場形象規范
1)案場人員在8:50—8:55之間為著裝準備時間;
2)案場人員必須著標準制服上崗;
3)案場女性員工必須化淡妝,長發必須束起,不能佩戴太過夸張的耳環及項鏈,手上最多只能佩戴一枚戒指,不能涂抹太過妖艷的指甲油;
4)員工工裝必須保持干凈整潔,襯衣必須經常更換及洗熨;
5)所有員工必須穿深色辦公鞋,每天擦鞋油,保持鞋面整潔;
6)案場員工上崗必須佩帶由公司統一制作的胸卡或工號胸牌。
2、案場行為規范
1)案場員工不得在公共區域化妝,不得將私人物品擺放在公共區域;
2)不能在上班時間吃零食,違者處以20元備忘錄;
3)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業務員在前臺接待,不得出現與專業無關的書籍或報刊,違者處以20元備忘錄;
5)案場前臺接待員工,必須在客戶進門時全體起立,并同時說:'歡迎參觀!';
6)接待客戶時必須手持sale's kit,并面帶微笑;
7)當需與客戶坐下洽談時,應先為客戶拉開座椅,并示意請坐,等客戶落座后方可坐下,員工必須只坐座椅的三分之二,挺胸立腰,手放于桌上,面帶微笑,平視客戶;
8)當員工接待完畢,客戶離座時應先將客戶座椅放回原位,并送客戶至售樓處門口,此時,前臺人員必須同時起立,并說:'謝謝光臨,請慢走!';
9)案場員工接聽電話必須在鈴響三聲內接起電話,并說:'公園大道,你好!',并做好接聽記錄。
10)工作中因事離崗須事先報請上級并獲得上級批準,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一經發現,視情節可作50元備忘錄或曠工處理。
3、員工服務意識:
1)客戶進門員工接待時,必須先填寫客戶接待表,其他員工將填寫完的登記表交至案場助理處,由案場助理進行電腦登記;
2)案場助理將輸入完的登記表歸檔,并將會員卡送到業務員手中,由業務員交給客戶;
3)銷售人員不得掙搶客戶,否則可作除名處理。具體接待及分配原則參照《公園大道客戶接待規則》;
4)遇有業務員老客戶進門,而原接待業務員正在接待其他客戶,則其他業務員必須上前熱情接待,同時告之原業務員,并幫助其解決客戶問題;
5)資歷較深的銷售員工必須主動提攜幫助淺資歷的銷售員工,使其完成團隊或個人指標;
6)后臺工作必須配合前臺人員,方便業務員接待客戶;
7)若樣板間由專人帶看,前臺接待業務員須事先與客戶說明。
4、員工工作規范:
1)案場員工必須于08:55分前至會議室參加每日晨會。晨會時間為5分鐘。
2)員工9:00前必須整理好儀容儀表,規范著裝上崗;
3)由案場經理或當日案場負責人召開晨會及晚會,案場助理每日做好會議記錄;
4)案場員工必須每日做好客戶登記工作,并保證各類統計數據的準確性;
5)案場員工應培養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6)業務員有義務提出合理化建議,完善案場銷售工作;
7)業務員午餐時間為12:00—13:00,由組長安排分兩批輪流進行。
5、樣板間操作規范:
1)樣板間每日如由專人帶看,樣板間內的'業務員必須熱情接待客戶,不得爭搶或懈怠客戶;
2)樣板間必須每日由案場助理專人負責早晚兩次核對樣板間內的物品,并與現場安保做好交接工作;
3)當客戶進入樣板間時,應由業務員主動遞上鞋套或其他保護性工具。
4)每日帶看樣板間的業務員在接待時間內對樣板間內的物品負有保管責任,任何物品損壞,須立即告知當日樣板間負責人或現場經理;
三、環境衛生:
1、業務員在與客戶洽談完后,及時整理洽談桌,保持洽談區整潔,違者處以10元備忘錄;
2、前臺業務員必須保持前臺整潔,不得隨意擺放物品,水杯只能放在休息區;
3、員工下班時,必須整理好個人銷售道具、用品及資料,前臺接待員工在下班時,整理前臺保證案場的清潔;
4、案場助理每日下班前整理后臺文件,并進行歸檔,負責銷控室的整潔;
5、當班人員下班時,應檢查案場內所有電器設備的關閉。
注:以上案場制度監督并執行者,除特別指出外,其余均為案場助理。除特別注明外,其余均按照開具備忘錄處理。
銷售管理制度5
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展,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執行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隨附單》附隨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隨附單》內容應包括售貨單位(名稱、地址、備案登記號、聯系方式)、購貨單位名稱、銷售日期、銷售商品(品名、規格、產地、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數量、單位)等內容,并加蓋經營者印章。
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類經營者,經商務部認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的`單據,代替本辦法規定的《隨附單》。
三、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登記表、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應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應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帳,保留3年。
四、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固定地點貼標銷售散裝酒,禁止流動銷售散裝酒。散裝酒盛裝容器應符合國家食品衛生要求,粘貼符合國家飲料酒標簽標準的標識,并標明開啟后的有效銷售期、經營者及其聯系電話。
五、酒類經營者儲運酒類商品時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儲運的相關要求。酒類商品應遠離高污染、高輻射地區,不得與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蝕性等物品混放。
六、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
七、禁止批發、儲運以下商品:
(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體健康物質兌制的酒類商品;
(二)偽造、篡改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酒類商品;
(三)侵犯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的酒類商品;
銷售管理制度6
一、新員工入職
1.新員工試用期為個月,轉正需填寫《試用期員工轉正申請》根據其銷售情況及工作表現,由銷售經理評定其能否轉正,簽字生效后交行政備案,4s店銷售部管理制度。
2.試用期間有權利、有義務接受公司的各種培訓。
3.試用期間配帶試用期工牌,著深色正裝上班;遵守公司的所有規章制度。
4.試用期間由公司專門由培訓講師進行相關業務培訓,老銷售顧問帶其熟悉業務流程,帶教銷售顧問對新員工負全責。
5.試用期間拿單車提成(根據當月銷售政策),其銷售車輛計算在帶教銷售顧問業績內,管理制度《4s店銷售部管理制度》。
二。日常規范
1.著公司統一工裝上班,帶工牌。工裝必須干凈整潔,(襯衣領口、袖口)男士須打統一領帶,頭發整齊,發梢不可過耳,穿深色襪子,皮鞋干凈;女士須佩帶統一發髻、絲帶、化淡狀,不可披肩散發。
2.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著裝整齊,儀容儀表于會前整理好,不規范者不得參加晨會。
3.晨會前整理好內務,任何人不得在早會后出現洗臉化妝、吃東西等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4.所有人員必須維持好辦公室衛生;個人辦公桌面、櫥柜及電腦由本人負責,辦公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無污漬,電腦無灰塵;若發現物品擺放凌亂,桌面和電腦上留有灰塵。
5.上班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公司辦私事,有事請假銷售經理批準后,方可離開。
6.請假或休班者于前一天提前告知銷售經理及行政部;不可代人請假,不可電話請假,特殊情況除外,周五不允許休息。
7.展車衛生由銷售主管負責檢查,晨會前銷售顧問開始清理辦公室、展車及展廳衛生,責任到人。由銷售主管負責檢查。
9.新進展廳展車,不論值班與否所有銷售人員都有義務清理車輛。
10.銷售顧問接待客戶完畢后及時清理洽談區域,桌椅恢復原位,紙杯收起放到指定地方。
11.銷售顧問嚴格按照規定值班,任何時間不得出現空崗,午餐期間實行輪崗,用餐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接待客戶除外。
12.全員會議和培訓必須全部參加,違者按曠工處理或辭退;參會期間,手機必須調到振動或靜音上。
銷售管理制度7
業務培訓管理制度是企業提升員工專業能力和工作效率的關鍵環節,它涵蓋了從培訓需求分析、培訓計劃制定、培訓實施到效果評估的全過程。這一制度旨在確保培訓的系統性、有效性和針對性,以推動企業發展和員工個人成長。
內容概述:
1. 培訓需求分析:通過調查問卷、績效評估等方式,識別員工知識技能的短板和業務發展的需求。
2. 培訓計劃設計:基于需求分析,制定年度或季度培訓計劃,包括培訓目標、內容、方式、時間和資源分配。
3. 培訓實施:組織內部講師或外部專家進行授課,采用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確保培訓的覆蓋和質量。
4. 培訓效果評估:通過測試、反饋調查、工作表現追蹤等方式,評估培訓的`效果和價值。
5. 培訓資源管理:包括培訓材料的開發、更新和維護,以及培訓預算的控制和使用。
6. 員工激勵機制:建立與培訓成果掛鉤的激勵政策,如晉升機會、獎金分配等,以提高員工參與積極性。
銷售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守法經營,依據國家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本單位為加強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單位必須遵守,不得違反。
第三條 本單位應向初次交易的供貨商索取證明其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在進貨檢查驗收時,如發現供貨商的.有效證件失效,應督促其及時補回,否則不與其交易。每次交易時,應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備有關部門查閱。
第四條 本單位應設立購銷臺帳,登記每次交易情況。
第五條 登記內容:
(1) 進貨時間;
(2) 進貨商名稱;
(3) 進貨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名、廠址、規格;
(4) 進貨商品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情況;
(5) 進貨商品的生產批號、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 進貨商品的數量;
(7) 批發賣出的登記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格、數量;
(8) 登記人簽名;
(9) 其他情況。
第六條 購銷臺帳保存期二年,視相關規定而更改。
銷售管理制度9
總則:
為了更好地對公司產品進行宣傳、推廣、銷售以及進一步提高公司形象,提高銷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和制度體系。銷售部的所有人員均應以本流程與制度為依據開展工作。銷售部經理對部門人員進行考核和管理。
1、銷售部工作流程
流程圖如下
1.1拜訪新客戶與回訪老客戶流程
(1)銷售員按照銷售考核指標自行設計和計劃個人月、周和每一天的客戶拜訪計劃以及書面記錄每一天工作日志;
(2)銷售員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會上向銷售部經理匯報下周的客戶拜訪重點計劃情景,并理解銷售部經理的指導,并最終確定下周客戶拜訪與回訪的重點;
(3)銷售員按照客戶拜訪計劃對客戶進行拜訪與回訪;
(4)在拜訪與回訪結束后,應將相關信息如實記錄并正確填寫《目標客戶基本信息情景統計表》;
(5)銷售員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會拜訪與回訪信息向銷售部經理匯報
(6)銷售部經理對銷售員的工作予以指導和安排。
1.2產品報價、投標的流程
(1)銷售員在得到用戶詢價或招標的信息后第一時間向部門經理匯報,由部門經理決定是否參加比價或投標(重大比價或投標需向公司領導請示);
(2)銷售管理員對用戶的詢價書或招標信息進行整理(必要時由采購部和技術部協助);
(3)技術部對疑難產品的型號、技術參數進行協助和支持;
(4)采購部對重點產品的原材料采購價格及交貨期進行調研;
(5)銷售部經理對最終報價或標書進行審核(重大比價或投標需向公司領導請示)確認后方可進行打印;
(6)銷售管理員制作出正規的報價單或投標書,裝訂成冊蓋章后發出參加比價或投標、
1.3商務談判與簽訂合同的流程
(1)銷售員在給客戶報價或投標后,根據實際情景可進行商務談判;
(2)銷售員在與客戶商務談判的過程中應及時向銷售部經理通報相關情景(重大合同需向公司領導請示);
(3)與原報價或投標文件發生偏離的任何技術和商務條款需經銷售部經理或公司領導再次確認;
(4)待銷售部經理或公司領導將所有問題均確認后方可簽訂銷售合同;
(5)正式《銷售合同》經銷售部經理確認后由銷售管理員于當日保管存檔;
(6)對于因客戶原因無法簽訂正式《銷售合同》或客戶電話傳真通知訂貨的必須由銷售部經理(必要時向公司領導請示)確認后方可執行。
1.4發貨流程
(1)銷售員或銷售管理員根據《銷售合同》填寫《需貨申請單》;
(2)《需貨申請單》經分部經理審核確認后上報銷售部;
(3)由銷售部經理審核《銷售合同》及《需貨申請單》;
(4)由銷售管理員根據銷售部經理審核的《需貨申請單》開具《銷售出庫單》并將第二聯交與庫管;
(5)庫管辦理出庫手續;
(6)將客戶簽字的《客戶確認單》交銷售管理員存檔。
1.5回款流程
(1)銷售員催款;
(2)銷售員填寫收款申請單;
(3)銷售部和財務部確認;
(4)反饋給客戶;
(5)客戶回款。
1.6開票流程
(1)銷售員填寫開票申請單;
(2)銷售部審核;
(3)財務部開票;
(4)交客戶簽收。
1.7售后服務流程
(1)接客戶售后服務申請,由銷售部經理確認;
(2)銷售管理員填寫《售后服務申請表》后發給技術部;
(3)技術部和客戶溝通;
(4)技術部將服務狀況、處理結果反饋給銷售部經理及內勤;
(5)銷售管理員與所屬銷售員進行內部溝通。
1.8退貨(換貨)流程
(1)客戶提出申請,由銷售員報銷售分部經理確認;
(2)由銷售員核對欲退貨(換貨)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
(3)由銷售員配合技術部鑒定退貨(換貨)產品的真偽;
(4)由銷售分部將核實無誤后的《退貨詳單》即紅字的(需貨申請單)報銷售部經理審核;
(5)由銷售管理員根據審核的`《退貨詳單》開具紅票的《銷售出庫單》并將第二聯交與庫管;
(6)庫管辦理退貨(換貨)手續。
2、銷售部關鍵技能
銷售部的組織結構:
2.1銷售總監的關鍵技能
(1)參與制定公司營銷戰略,根據營銷戰略制訂公司營銷組合策略和營銷計劃;
(2)負責重大公關、促銷活動的總體、現場指揮;
(3)定期對市場營銷環境、目標、計劃、業務活動進行核查分析,及時調整營銷策略和計劃,制訂預防和糾正措施,確保完成營銷目標和營銷計劃;
(4)根據市場及同業情景制訂公司新產品市場價格;
(5)負責重大營銷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6)主持制訂、修訂營銷系統主管的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
(7)制定營銷系統年度專業培訓計劃并協助培訓部實施;
(8)協助總經理建立調整公司營銷組織,細分市場建立、拓展、調整市場營銷網絡;
(9)分解下達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市場營銷預算,并根據市場和公司情景及時調整和有效控制;
(10)定期和不定期拜訪重點客戶,及時了解和處理問題;
(11)代表公司與政府對口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機構聯絡。
2.2銷售經理關鍵技能
2.2.1制定銷售戰略
銷售戰略涉及銷售策略,銷售目標,銷售計劃和銷售政策等具體包括:
(1)進行市場分析與銷售預測;
(2)確定銷售目標;
(3)制定銷售計劃;
(4)制定銷售配額與銷售預算;
(5)確定銷售策略。
2.2.2管理下級人員
下級人員的管理是銷售經理的重要職責,其具體資料包括:
(1)設計銷售組織模式;
(2)招募與選聘下級人員;
(3)培訓與使用下級人員;
(4)設計下級人員薪金方案和激勵方案;
(5)陪同銷售及協助營銷。
2.2.3控制銷售活動
(1)劃分銷售區域;
(2)銷售人員業績的考察評估;
(3)銷售渠道及客戶的管理;
(4)回收貨款,防止呆帳;
(5)銷售效益的分析與評估;
(6)制定各種規章制度;
2.3銷售管理員的關鍵技能
(1)搜集、統計銷售數據,實現銷售信息的上傳、下達;
(2)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
(3)熟悉公司產品介紹、產品賣點及適應區域;
(4)熟悉公司的銷售政策和銷售流程;
(5)建立銷售報表體系,定期組織銷售效能分析、評估;
(6)負責登記管理各類業務相關臺賬,文件檔案管理以及部門日常行政工作。
2.4銷售業務員的關鍵技能
(1)掌握所屬轄區的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根據市場變化規律,提出具體的區域營銷計劃方案;
(2)擴大所轄地區的銷售網絡,熟悉本區域的市場特點、營銷特點,與本區域大客戶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3)做好本區域的市場調查與分析預測工作,開發新客戶,為客戶供給主動,熱情周到的服務;
(4)督促合同正常履行,并催討所欠應收銷售款項;
(5)幫忙或聯系有關部門妥善解決問題;
(6)收集一線營銷信息和用戶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后服務、產品改善、新產品開發等提出參考意見;
2.5售后服務的關鍵技能
(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全面負責銷售與客戶服務部質量活動;
(2)負責組織產品竣工之后交接之前的驗房及防護工作;
(3)主持商品房交付工作和質量回訪工作,組織進行售后保修工作;
(4)負責組織顧客滿意度測量工作;
3、銷售部管理制度
(1)對所轄區域內所有經銷商的經營情景、終端用戶情景、競爭對手的產品結構及銷售狀況以及當地市場情景等信息,銷售員必須了如指掌
(2)銷售員不能私自收取經銷商貨款,若遇特殊情景必須收取的應及時將該款項匯回公司
(3)銷售人員在工作推進過程中產生的銷售費用需事先向銷售部經理請示
(4)銷售員不得擅自超越常規與客戶進行商務談判,超越常規的條款與價格應事先征得銷售部經理的同意,并由銷售部經理指導談判的過程
(5)對于任何客戶提出的特殊費用(如市場促銷費用、臨時雇傭人員等費用)要求必須在征得銷售部經理同意的情景下方可承諾
(6)特殊費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種形式必須向公司領導請示后方可執行,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由職責人賠償損失
(7)正式《銷售合同》構成后,若無正當理由銷售管理員應在一個工作日內組織發貨
(8)銷售管理員開出的〈銷售出庫單〉資料要詳細、準確。因開票資料不正確或錯誤而造成損失的,由銷售管理員承擔職責
(9)銷售管理員對用戶的收貨憑證或發貨憑證要妥善保存,不得遺失。對送給用戶的發票及取回的支票、匯票要登記鑒收。與用戶的所有往來合同、賬目、清單均應分類整理保存,銷售員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庫申請及開票申請銷售管理員要及時存檔
(11)銷售管理員應每日向財務部了解回款情景,及時處理回款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杜絕錯帳、壞帳的發生
(12)對于收到的支票、承兌匯票、銀行匯票銷售管理員要在當日將相關票據交財務部簽收
(13)銷售員應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與客戶核對往來賬目,并將結果報告銷售部經理,并通報公司財務部
(14)對于不能解決的現場售后服務問題,銷售員應及時向銷售部經理匯報,由銷售部經理向公司主管領導申請協調解決
(15)銷售管理員每月5日前,將本部門上一月的所有《銷售合同》原件編號整理成冊
(16)銷售部必須按公司要求及時準確上報以下各種報表
1)周工作計劃表
2)月工作計劃表
3)銷售情景周統計表
4)銷售情景月統計表
5)銷售員工作周統計表
6)銷售員工作月統計表
7)市場狀況周統計表
8)市場狀況月統計表
9)經銷商進貨情景統計表
10)區域銷售情景統計表
11)每月經銷商管理匯總表
12)《目標客戶基本信息情景統計表》
(17)違反上述規章制度,視情節罰款10—100元
銷售管理制度10
根據本區域內各目標客戶群的需求分析及公司年度銷售計劃,分解并制定本區域銷售人員具體的銷售目標;組織下屬執行銷售政策及策略,指導下屬的銷售業務技能,檢查、監督銷售計劃的完成情況,出現偏差及時糾正,保證實現本區域的市場占有率和銷售目標。
根據公司的銷售費用管理規定及銷售部門的費用預算指標,組織下屬嚴格按照費用預算指標完成銷售任務,審核銷售折扣,審核、控制并不斷降低銷售費用,保證完成公司的銷售費用控制指標。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戰略及銷售部門的經營目標,配合市場部門組織實施本區域市場開發計劃及具體的實施方案,促進公司及產品品牌的提升;了解客戶需求動態,指導下屬挖掘潛在客戶,并對客戶開發情況進行跟蹤;以實現公司市場占有率不斷增長的目標。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通過組織安排所轄區域各客戶群客戶到公司考察、參觀交流等方式建立順暢的客戶溝通渠道;負責拜訪本區域的重要客戶,監督、檢查銷售員對客戶的定期訪問情況,隨時了解客戶要求;及時處理客戶異議和投訴,以提高客戶滿意度,建立長期、良好、穩固的區域客戶關系。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及區域市場特點,組織下屬收集本區域的產品市場行情變化及重點競爭對手的銷售策略、市場策略等信息,并對市場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并制定對策,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供建議;對客戶檔案、交易記錄等進行綜合分析;保證銷售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為銷售、采購、生產等決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根據公司的長遠發展需要和規章制度,組織對下屬員工的招聘、培訓、工作任務分配及業務指導等,制定下屬的考核目標并定期溝通績效評估結果、提出改進建議,幫助下屬員工提高工作業績,增強團隊凝聚力和合作精神,以建立一支高效的銷售團隊,支持銷售目標的達成。
依據公司的售后服務規定及產品特點,通過與客戶服務、技術等相關部門溝通,協助組織、協調所轄區域的到貨、產品安裝、技術支持、售后維修等工作,共同實現售后服務目標。指導下屬收集信息、評估客戶資信及對公司的重要程度,審批客戶資信額度,并隨時跟蹤資信使用情況,確保其處于正常范圍;每月分析下屬的應收帳反饋信息,指導下屬提高回款技能,確保貨款順利回收。
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企業各銷售部、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3條企業銷售合同采用統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管理高層審核批準后統一印制。
第6條銷售業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7條銷售業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總裁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后,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訂立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20xx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20xx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1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一)原則:銷售成本計算與結轉必須遵循原則。
1、真實性:銷售成本計算與結轉必須堅持真實性原則。
2、對應性:銷售成本與銷售內容要保持對應。
3、一致性:銷售成本計算、結轉方法要保持一致。
(二)規定:各經營核算公司在銷售成本計算時要認真檢查成本單價計算正確性,在此基礎正確計算銷售成本,任何公司、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人為調節成本。對除技術性差錯以外成本調整必須附有說明或調賬依據,對無依據或雖有依據但理由不充分調整成本現象將予責任人限期改正、通報批評直至經濟處罰處理。
(一)銷售成本單價確定方法。
1、月末移動加權平均法:
適用于有正常商品編號商品銷售成本單價確定。一般每月末計算一次,成本核算人員應對計算完單價進行認真檢查,保證單價正確無誤。
2、個別認定法:適用于外購商品單價確定。
3、估價法:適用于已銷未入庫商品銷售成本價確定。對因特殊原因形成已銷未入庫商品月末要估價,以估價計算結轉銷售成本,估價由業務員提供,財務成本核算員進行操作。
(二)銷售成本結轉方法。
1、實行電算化公司月末按菜單操作由機器自動計算結轉,實行手工記賬單位可分批計算結轉。
2、對于總部返還價格保護等配件成本要堅持配比原則,既可按當期實際發生額沖減當期成本,也可按當期存銷比例分攤列入成本,但一個財政年度內結轉方法要一致,存貨中相應編號月末結存價值不得大于零。
第一條以質量求生存,以品種求發展,確立“用戶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服務第一”,維護工廠聲譽,重視社會經濟效益,生產物美價廉的產品投放市場,滿足社會需要是我廠產品的銷售方針。
第二條掌握市場信息,開發新產品,開拓市場,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溝通企業與社會,企業與用戶的關系,提高經濟效益,是我廠產品銷售管理的目標。
第三條市場預測是經營決策的前提,對同類產品的生命周期狀況和市場覆蓋狀況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點:
1.了解同類產品國內外全年銷售總量和同行業全年的生產總量,分析飽和程度。技術
2.了解同行業各類產品在全國各地區市場占有率,分析開發新產品,開拓市場的新途徑。
3了解用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及技術要求,分析提高產品質量,增加品種,滿足用戶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業產品更新及技術質量改進的進展情況,分析產品發展的新動向,做到知已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業發展,處于領先地位。
第四條預測國內各地區及外貿各占的銷售比率,確定年銷售量的總體計劃。
第五條收集國外同行業同類產品更新及技術發展情報,外貿供求趨勢,國外用戶對產品反映及信賴程度,確定對外市場開拓方針。
第六條根據工廠中長期規劃和生產能力狀況,通過預測市場需求情況,進行全面綜合分析,由銷售科提出初步的年產品銷售方案,報請廠部審查決策。
第七條經過廠務會議討論,廠長審定,職代會通過,確定年度經營目標并作為編制年度生產大綱和工年度方針目標的依據。
第八條銷售科根據工廠全年生產大綱及近年來國內各地區和外貿訂貨情況,平分配計劃,對外簽訂產品銷售合同,并根據市場供求形勢確定“以銷定產”和“以產定銷”相合的方針,留有余地,信守合同,維護合同法規的嚴肅性。
第九條執行價格政策,如需變更定價,報批手續由財務科負責,決定浮動價格,經經營副廠長批準。
第十條銷售科根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合同,編制年度銷售計劃,根據市場供求形勢編報季度和月度銷售計劃,于月前十天報計劃科以便綜合平衡產銷銜接。
第十一條參加各類訂貨會議,要本著先國家計劃,后市場調節,先主機配套,后維修用戶,先外貿后內銷,照顧老用戶結交新用戶,全面布點,擴大銷售網,開拓新市場的原則,鞏固發展用戶關系。
第十二條建立和逐步完善銷售檔案,管理好用戶合同。
第十三條執行銷售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合同供貨期編制產品發運計劃,做好預報鐵路發運計劃的工作。
第十四條發貨應掌握先出口后內銷,先主機配套后維修,先遠后近的原則,處理好主次關系。
第十五條產品銷售均由銷售科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發票和托收單,由財務科收款或向銀行辦理托收手續。
第十六條分管成品資金,努力降低產品庫存,由財務科編制銷售收入計劃,綜合產、銷、財的有效平衡并積極協助導務科及時回籠資金。
第十七條確立為用戶服務的觀念,款到發貨應及時辦理,用戶函電詢問,三在內必答,如質量問題需派人處理,五天內與有關部門聯紗,派人前往。
第十八條銷售科每年比喻一次全面的有用戶訪問,并每年發函到全國各用戶,征求意見,將收集的意見匯總、整理,向工廠領導及有關部門反映,由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措施,并列入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將用戶對產品質量,技術要求等方面來信登記并及時反饋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條負責產品銷售方面各種數據的收集整理,建立用戶檔案,收集同行業情報,提供銷售方面的分析資料,按上級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上報銷售報表。
銷售管理制度11
前 言
依據《金榮企業集團營銷管理制度》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金榮企業集團房地產項目所售物業科學定價,在物業銷售中價格制定及執行有序進行,本著“四個掌控”原則,即掌控市場、掌控客戶、掌控政策、掌控銷售,謀求項目開發在品牌樹立、團隊建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方面取得最佳效果,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市場調研
第一條 市場調研的組織
1、由營銷策劃中心負責項目營銷部組織銷售人員每月進行該區域、版塊樓盤市場調研,每月提交一份市場調研報告。
2、時間要求:調研報告始于項目營銷部成立當月,止于項目清盤。
第二條 市場調查的內容
1、市場宏觀方面:了解國家及當地房地產變化情況,區域市場開發量、銷售量、市場價格變化、銷售率和銷售周期等。
2、競爭對手方面,樓盤規模、開發商背景、項目定位、賣點、裝修標準、建筑風格、銷售價格、銷售周期、銷售率、營銷思路和手段、廣告及推廣情況、工程進度等。
3、消費者方面:客戶分布、購買動機、客戶關注的重點。
第三條 市場調研報告送閱
1、項目營銷部按報告內容要求,每月提交該項目市場調研報告,交營銷策劃中心進行匯總。
2、由營銷策劃中心根據市場調研報告內容進行抽查調研內容的真實性后,匯編后上報集團公司。
3、每月房地產市場調研報告交項目總經理、營銷副總、分管副總裁、集團總裁,市調調研資料一律不得外傳。
第二章 價格制定方法
第四條 價格定義:本辦法中價格是指所售樓盤同業態開盤銷售均價。
第五條 定價原則:客觀性、真實性、時效性。
第六條 定價方法:
1、市場定價法
根據當前市場行情、區域樓盤銷售價格、類同項目銷售價格,針對本項目的特點,綜合考慮市場與客戶預期,制定出銷售價格。
2、成本導向法
根據項目的開發成本,依據行業平均成本利潤率,制定出銷售價格。
3、投資回報法
根據項目年資金平均占用額,按照公司規定的房地產項目資金回報率,制定出銷售價格。
4、集合競標法
通過銷售代理公司集合競價,制定出項目銷售價格。
5、加權平衡法
綜合上述方法,給予各定價法權數,制定出物業的銷售價格。
計算公式如下:
p = (∑wimi)= (w1*1 + w2*2 + + wn*n)
其中: p為加權平均法價格,wi為權數,w1+w2+…wn = 1;
*i為各定價法價格系數。
第三章 定價流程
第七條 價格的確定按申報單位 分管副總 總裁 董事會流程進行。
第八條 申報單位為營銷策劃中心。
第九條價格確定分預報價和開盤價二個階段,預報價在vip卡認購前
一周確定,開盤價在開盤前一天最終確定,開盤價申報時同時申報價格優惠原則。
第十條 申報時間為項目啟動vip卡認購前一個月,集團營銷策劃中心在預報價發布后,要依據vip卡認購情況及市場變化情況,在開盤前一周再次申報開盤價格上報。
第十一條 申報內容根據價格制定方法,在詳細的市場調研、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的`成本分析、財務管理中心提供的資金和稅賦資料基礎上,以此為定價依據,做出定價申報報告。
第十二條 價格確定,以集團總裁正式簽署的文件為準。
第四章 單元價格確定
第十三條 單元價格是指按建筑物產權分割單元的價格。
第十四條 制定依據是依照均價結合朝向、樓層、面積、景觀、戶型因素得出的系數形成單元價格。
第十五條 單元定價的申報單位為集團營銷策劃中心。
第十六條 單元定價申報時間為開盤前一周與開盤價格優惠原則匯總一并上報。
第十七條 單元定價確定由申報單位報集團分管副總核批后,報集團總裁批準。
第五章 價格調整
第十八條 價格調整依據是:根據營銷計劃,按分期推盤、期中銷售策略,按照開盤引爆、前低后高的原則,統一調價;或因市場發生變化,隨時調整售價。
第十九條 調價申報由營銷策劃中心按上述時段在推出調價前三天上報集團分管副總,報請集團總裁核準后執行。
第六章 價格執行
第二十條 經集團總裁審批的價格,項目部營銷人員須嚴格執行,項目營銷副總負責落實。
第二十一條 在銷售過程中,營銷員只能根據公司制訂的優惠原則進行業務談判,對不能滿足客戶需求的客戶必須逐級上交談判情況,任何售樓員不得越級申請折扣優惠幅度。特殊客戶由營銷副總上報總裁批準優惠幅度后執行,其他人不得擅自受理、批準折扣優惠。
第二十二條 在正常銷售情況下,置業顧問在跟客戶溝通中,無權私自給客戶折扣,為了達到簽約的目的,以書面報告、電話請示或者口頭請示案場營銷經理,營銷經理可以在原價的基礎上下浮1個點;營銷副總請示集團分管領導后可以在購房單價下浮2個點,下浮2個點的由營銷副總負責審批;超過3個點的由營銷副總上報集團總裁,經總裁審批后或者經過電話請示集團總裁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三條 做好報審報批及折扣審批的書面工作,報審材料歸檔以備后查,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樓盤銷售價格,杜絕鼓動客戶找公司領導打折的現象。
第二十四條 換房客戶需向營銷部遞交書面申請書,經營銷經理、營銷副總同意后,方可換房。換房后的銷售價格以營銷部當天公布的銷售價格為準。
第二十五條 更改付款方式客戶,需向營銷部遞交書面申請書,經營銷經理、營銷副總同意后,方可更改。成交價按重新選擇的付款方式作相應的調整。
第七章 價格管理
第二十六條 營銷的成功,一線營銷人員的作用至關重要。營銷策劃中心及項目營銷部必須把打造一支素質優良、品德高尚的營銷團隊作為重要工作來抓,以保證公司既定的營銷計劃和價格得到有效執行。
第八章 反饋與檢討
第二十七條 項目營銷部負責價格執行工作,并進行價格執行情況的實時反饋。
第二十八條 在預報價、開盤價發布后,由營銷策劃中心組織項目營銷部及時收集市場和客戶反映情況,監督落實價格執行情況;按銷售節點反饋、總結、檢討價格方案執行情況,為下一步價格調整和加強銷售力度提供決策依據。
第二十九條 由營銷策劃中心負責,按銷售期出具價格方案和執行情況評估報告,報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總裁審閱。
銷售管理制度12
房地產公司銷售管理部賞罰制度
(罰)
1、項目銷售經理對案場管理失職,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給于一次嚴重警告,并扣除1/5工資以示懲罰。
2、項目銷售經理由于工作大意造成管理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職位降為銷售主管,一切權利、待遇、責任按銷售主管來執行;情節嚴重者視具體情況處理。
3、項目銷售經理不以身作則,造成案場秩序混亂,管理松散者,一經發現給于嚴重警告或者罰款,罰款數額根據性質嚴重程度定奪。
(賞)
1、項目銷售經理帶領銷售團隊,提前或者預期完成銷售管理部制定的銷售指標,銷售管理部按其實際情況上報總經辦,給于項目銷售經理一定資金做為優秀領導獎。
2、連續三次銷售額位居榜首的銷售部,銷售管理部會根據情況給其項目經理或者所在銷售部門重大經濟獎勵。
3、項目銷售經理在項目管理、項目操作全部環節當中管理嚴謹、構思獨特、為人謙和且深受本部門職員、購房顧客、公司同事贊揚者,銷售管理部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于本人一定的物質或經濟獎勵。
銷售管理制度1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加強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銷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銷售范圍主要包括硫酸、鹽酸產品。
二、本公司是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并編制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在其廠區范圍銷售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三、本公司從事銷售工作人員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四、不得向不具有相關許可證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對持有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的`,應當按照許可證載明的品種、銷量銷售。
五、銷售部門對驗證手續齊全者,開據進廠提貨通行證,規定進廠運輸車輛行駛路線,裝車人員要對槽車進行裝前檢查底部閥門是否關閉,沖裝過程防止外溢,裝車后檢查底部閥門是否滲漏、上口密封,確認無超載后方可出廠。
六、銷售部門負責按規定為購買者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七、本公司銷售部門應當如實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所購買化學危險品品種、數量、流向、用途(包括承運車輛危運證、駕駛證、押運員證),有關記錄和相關證件(復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八、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若有違反者參照責任制有關條款處罰。
銷售管理制度14
為規范客戶拜訪作業,以提升工作業績及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拜訪目的
(1)市場調查,研究市場。
(2)了解競爭對手。
(3)客戶保養:
A、強化感情聯系,建立核心客戶;
B、推動業務量;
C、結清貨款。
(4)開發新客戶。
(5)新產品推廣。
(6)提高本公司產品的覆蓋率。
二、拜訪對象
(1)業務往來之客戶。
(2)目標客戶。
(3)潛在客戶。
(4)同行業。
三、拜訪作業
1、拜訪計劃:銷售人員每月底提出拜訪計劃書,呈部門經理審核。
2、客戶拜訪的準備
(1)每月底應提出下月客戶拜訪計劃書。
(2)拜訪前應事先與拜訪單位取得聯系。
(3)確定拜訪對象。
(4)拜訪時應攜帶物品的申請及準備。
(5)拜訪時相關費用的申請。
3、拜訪注意事項
(1)服裝儀容、言行舉止要體現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盡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誼,成為核心客戶。
(3)拜訪過程可以是需要贈送物品及進行一些應酬活動(提前申請)。
(4)拜訪是發生的公出,出差行為依相關規定管理。
4、拜訪后續作業
(1)拜訪應于倆天內提出客戶拜訪報告,呈主管審核。
(2)拜訪過程中答應的事項或后續處理的工作應及時進行跟蹤處理。
(3)拜訪后續作業之結果列入員工考核項目,具體依相關規定。
四、銷售拜訪作業計劃查核細則
1、制定目的`
(1)本細則依據公司《銷售人員管理辦法》之規定制定。
(2)促使本公司銷售人員確實執行拜訪作業計劃,達成銷售目標。
2、適用范圍:本公司銷售人員拜訪作業計劃之核查,依本細則管理。
3、權責單位
(1)銷售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4、查核規定之計劃程序
(1)銷售計劃: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擬定個人之《年度銷售計劃表》,并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計劃執行。
(2)作業計劃:銷售人員依據《月銷售計劃表》,每月填制《拜訪計劃表》;應于每月月底前,將次月計劃拜訪的客戶及其預定停留時數,填制于《拜訪計劃表》之“客戶”及“計劃”欄內,呈主管審核;經主管審核后,銷售人員應依據計劃實施,主管則應確實督導查核。
5、查核要項之銷售人員
(1)銷售人員應依據《拜訪計劃表》所訂的內容,按時前往拜訪客戶,并根據結果填制《客戶拜訪調查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變更行程,除應向主管報備外,并須將實際變更的內容及停留時數記錄于《拜訪計劃表》內。
6、查核要項之部門主管
(1)審核《銷售拜訪調查報告表》時,應與《拜訪計劃表》對照,了解銷售人員是否依計劃執行。
(2)每周應依據銷售人員的《拜訪計劃表》與《銷售拜訪調查報告表》,以抽查方式用電話向客戶查詢,確認銷售人員是否依計劃執行或不定期親自拜訪客戶,以查明銷售人員是否依計劃執行。
五、注意事項
1、銷售部主管應使銷售人員確實了解填制《拜訪計劃表》并按表執行之目的,以使銷售工作推展更順暢。
2、銷售部主管查核銷售人員的拜訪計劃作業實施時,應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戶查詢時,須避免造成以后銷售人員工作之困擾與尷尬。拜訪計劃作業實施的查核結果,應作為銷售人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參數。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1
一、公司銷售人員薪金管理制度以公正誠信、多勞多得為原則。
二、新聘的銷售人員必須參加公司安排的不低于5日至10日的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培訓期間薪金減半,公司提供免費工作午餐。
三、銷售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公司將對其素質進行綜合檢驗,并保留解聘該銷售人員的權利。
四、試用期間,銷售人員薪金為500元/月,公司提供免費工作午餐。
五、試用期過后,銷售人員薪金制度為底薪加傭金制。
1、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每月對銷售人員下達銷售任務,分不同檔次采取薪金制度。
2、銷售任務以開盤后當月新認購并簽約的數量為計量標準。
3、未完成任務(如2套)則當月底薪600元,按其當月銷售額的1.5/千計提傭金。
4、完成任務(如2套)則當月底薪1000元,按其當月銷售額的2/千計提傭金。
5、客戶交付20%首付款后提取20%傭金,在符合手續報送銀行后,銷售人員即可于當月底計提該套房傭金的75%,剩余5%傭金待辦理完按揭手續后提取。
7、如銷售人員連續2個月未完成公司的銷售任務,則公司有權解聘該銷售員,其工作由副總監指定的銷售人員接替。
8、嚴禁銷售人員為獲取更高比例的傭金而私下轉讓業績。因其影響公司對銷售人員的綜合評定并侵害了公司利益。::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及其副總監給予嚴厲查處直至解聘。
10、如果客戶退房且銷售員已提該套房傭金,則應于當月底扣除此筆已發傭金。
11、由公司介紹的客戶經副總監指定銷售人員負責,該套房計入銷售人員業績,但不計提傭金。
12、每月公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從銷售人員薪資中代扣應繳的個人收入所得稅款。
13、公司每月給予銷售冠軍500元的個人獎勵。
10、公司鼓勵銷售人員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并對其中佼佼者予以獎勵。
11、考核周期從當月1日至次月1日。
12、每月10日前發上月薪金。
銷售管理制度15
藥品銷售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確保藥品銷售過程的合規性、效率與質量。它涵蓋了藥品的采購、存儲、分銷、售后服務等多個環節,旨在保障患者安全,維護市場秩序,提升企業信譽。
內容概述:
1. 藥品采購:明確供應商資質審核標準,規定藥品進貨渠道,確保藥品來源合法、質量可靠。
2. 庫存管理:設定合理的.庫存水平,執行定期盤點,防止過期藥品流通。
3. 價格策略:制定公正的價格體系,遵守市場規則,防止價格欺詐。
4. 銷售流程:規范銷售行為,包括咨詢、開單、支付、發貨等步驟,確保服務標準化。
5. 客戶關系管理:建立完善的客戶檔案,提供專業咨詢服務,處理投訴與退換貨事宜。
6. 法律法規遵從:遵守藥品管理法、廣告法等相關法規,避免違規宣傳。
7.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藥品知識及銷售技巧培訓,提升團隊專業素養。
8. 數據報告:定期匯總銷售數據,分析市場趨勢,為決策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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