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安全管理制度[實用]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餐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臵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消費者了解和監督。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為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責任,餐飲服務單位要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兼職),負責檢查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并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并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貫徹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內容包括體檢表或復印件、健康合格證明或復印件和從業人員在崗期間有礙食品安全臨時病癥記錄)。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四、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訓計劃,加強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內容包括培訓內容、培訓時間、授課人、考試試卷及考試成績)。按照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餐飲從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一次有關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掌握本職工作必須的食品安全知識和要求,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第十四條規定的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的食品。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時,應按照以下要求進行。
(一)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
(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庫房要保持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七、食品添加劑應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發。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九、餐飲服務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十、食品操作人員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十一、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20℃至1℃之間。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十二、按照要求洗凈、消毒餐具、飲具,并將消毒后的餐具、飲具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飲具。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飲具。
十三、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十四、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五、設立并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舉報電話,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并及時處理。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2
一、餐飲部防火制度與規定
(1)宴會廳、餐廳、酒吧服務人員隨時注意發現有吸煙客人未熄滅的煙頭掉在煙碟外邊,要立即禮貌地收起熄滅。收臺布時必須馬上拿到后臺抖凈,以免卷入未熄滅的煙頭而引起火情;
(2)廚房在使用各種火爐時要有專人負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用點火槍點火,不得使用火柴或紙張直接點火;
(3)廚房的各種電器設備要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漏電、超負荷等情況,要及時通知工程部進行維修;
(4)宴會廳、餐廳有活動時,所有出入門、通道和樓梯必須保持暢通,以便疏散;
(5)廚房各種電器設備(包括機器設備、照明設備、線路插銷等)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超負荷,絕緣要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設備;
(6)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操作使用,必須制定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7)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看管,掌握溫度不可過高,鍋內油不得過滿。嚴防因溫度過高或油溢出鍋臺而引起火災;
(8)不得往爐火眼和烤箱內倒置各種雜質廢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二、宴會廳及餐廳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1)舉辦各類展覽、展銷、會議或文藝等活動時,餐飲部應將主辦單位活動安排和活動詳細內容提前通知保安部;
(2)如遇大型活動使用部門應該制定安全措施,報保安部;
(3)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活動場所;
(4)活動場所嚴禁動用明火;
(2)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及做他用,確保安全通道暢通;
(3)禁煙區不得吸煙;
(4)使用臨時電器設備,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亂拉監時電源線;
(5)凡可移動電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使用橡膠電纜,客戶自備電器的電源線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6)墻壁插座使用功率不準超過2千瓦須經酒店工程部批準,并由工程部實施;
(7)臨時電器設備總功率超過2千瓦須經酒店工程部批準,并實施;
(8)臨時燈具必須與墻壁、幕布等其他可燃物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離,安裝裝飾燈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9)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包括高熾照明),如必須使用須有安全措施,并報保安部批準;
(10)各種活動不準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體做清洗劑;
(11)妥善保管自帶貴重物品、防止丟失;
(12)租用單位搭設臨時舞臺,必須提前將方案、用電負荷及安裝線路圖等內容報保安部審核批準后方準施工;
(13)餐廳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要提醒客人保管好隨身攜帶的.物品;要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物被盜,有條件的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14)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
(15)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暢通,以備疏散;
(16)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制度。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品庫房應專用。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二、倉庫達到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要求,庫房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及原料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和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四、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好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五、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六、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并有溫度顯示裝備。肉類、水產品分柜存放,牛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七、冷凍設備定期化霜、除霜,保持霜薄(不超過1cm)。
八、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4
一、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帶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不得在室內抽煙。
二、(1)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
(2)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3)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范、整潔、有序。
(4)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做到安全衛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凈。
(5)食堂應有食堂工作人員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并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6)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煤氣要每天小查檢查,每周大檢查,用后及時擰緊開關。
(7)廚房倉庫、儲藏柜要及時上鎖,由專人保管鑰匙。
三。所有員工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要做到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個方便袋,一個小物品,還要加強回收菜品的存放處理,不準亂扔,亂放,嚴禁浪費,發現亂丟,亂扔現象的,一律重罰。
四、嚴禁私拿學校所有財產,發現一次輕則扣50元,重則開除。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學校餐廳經營行為,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學校餐廳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學校食品安全與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成立餐廳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餐廳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規劃和部署。學校“法定代表人”為學校餐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后勤管理處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學校餐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職食品安全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餐廳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 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餐廳等易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加大餐廳周邊的巡查力度。餐飲服務中心應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餐廳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儲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 學校團委、學生處應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 校醫院負責對學校餐廳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疾病防疫、衛生督導以及從業人員健康督導工作;負責出現食物中毒時的'初步搶救病員的工作。
第七條 學校餐廳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餐飲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八條 學校餐廳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九條 學校餐廳食品加工、貯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檢查維護;冷藏、冷凍及保溫設施應當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第十條 學校餐廳所售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和保質期限的食品)
第十一條 學校餐廳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必須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學校和地方衛生行政部門開展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十二條 學校餐廳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第十三條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四條 食品及原料的貯存應做到專人管理,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
第十五條 食品成品應建立留樣制度。留樣由專人負責,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做好留樣記錄和樣品標記(包括品名和留樣時間)。
第十六條 餐飲服務場所和食品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將食品添加劑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第十七條 嚴格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確保食品加工過程及原料存放的衛生與安全。
第十八條 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校長辦公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6
一、從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認真執行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三、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得少于20、50、15課時。
四、新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餐飲服務監督管理,保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國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第五條鼓勵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工作,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鼓勵開展技術服務工作,促進餐飲服務提供者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飲服務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
第六條鼓勵和支持餐飲服務提供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而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的管理規范,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配備先進的食品安全檢測設備,對食品進行自行檢查或者向具有法定資質的機構送檢。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有權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社會監督,舉報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了解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餐飲服務基本要求
第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管理工作。
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條前款規定的禁止從業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第十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應當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第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三條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企業各門店應當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賬。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第十四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三)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的食品;
(四)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
第十五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將食品添加劑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第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貪腐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貯存食品原料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三)應當保持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的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五)操作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七)制作涼菜應當達到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九)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飲具;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十)應當保持運輸食品原料的工具與設備設施的清潔,必要時應當消毒。運輸保溫、冷藏(凍)食品應當有必要的且與提供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保溫、冷藏(凍)設備設施。
第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開展抽樣檢驗時,被抽樣檢驗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抽樣檢驗工作,如實提供被抽檢樣品的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相關票證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理
第十八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級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預案實施細則,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情況,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同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相關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及時做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依法處置,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提供者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三)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四)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第二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餐飲服務經營規模,建立并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聘請社會監督員,協助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職責時,發現不屬于本轄區管轄的,應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受移送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被移送案件的處理情況及時反饋給移送案件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受理,并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
發現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原料或者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其成因屬于其他環節食品生產經營者或者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的,應當及時向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通報。
第二十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履行職責時,有權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檢查:
(一)餐飲服務許可情況;
(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建立檔案情況;
(三)環境衛生、個人衛生、食品用工具及設備、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衛生設施、工藝流程情況;
(四)餐飲加工制作、銷售、服務過程的食品安全情況;
(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及執行情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及執行情況;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劑等的感官性狀、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儲存條件;
(七)餐具、飲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
(八)用水的衛生情況;
(九)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二十八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共同參加,依法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筆錄經雙方核實并簽字。被監督檢查者拒絕簽字的,應當注明事由和相關情況,同時記錄在場人員的姓名、職務等。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餐飲服務環節的抽樣檢驗工作,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列支。
第三十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可以使用經認定的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技術進行快速檢測,及時發現和篩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使用現場快速檢測技術發現和篩查的結果不得直接作為執法依據。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檢驗。
快速檢測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抽樣時必須按照抽樣計劃和抽樣程序進行,并填寫抽樣記錄。抽樣檢驗應當購買產品樣品,不得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
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及時將樣品送達有資質的檢驗機構。
第三十二條食品檢驗機構應當根據檢驗目的和送檢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按時出具合法的檢驗報告。
第三十三條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異議人有權自收到檢驗結果告知書之日起10日內,向組織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復檢工作應當選擇有關部門共同公布的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完成。
復檢機構由復檢申請人自行選擇;復檢機構與初檢機構不得為同一機構。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
復檢費用的承擔依《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及變更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重點監管。
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形式和內容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第三十五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情況在7日內通報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公布下列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一)餐飲服務行政許可情況;
(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抽檢的結果;
(三)查處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行為的情況;
(四)餐飲服務專項檢查工作情況;
(五)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
(一)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的;
(二)《餐飲服務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餐飲服務的;
(三)使用經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
第三十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二)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經營貪腐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九)有關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
(十)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改變經營條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三十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經營或者使用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經營或者使用無標簽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標簽、說明書規定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六條第(二)、(三)、(四)、(八)、(九)項的有關規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項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所稱違法所得,指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所取得的相關營業性收入。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所稱貨值金額,指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的食品的市場價格總金額。其中原料及食品添加劑按進價計算,半成品按原料計算,成品按銷售價格計算。
第四十六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執法中,涉及《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適用時,“情節嚴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連續12個月內已受到2次以上較大數額罰款處罰或者連續12個月內已受到一次責令停業行政處罰的;
(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有死亡病例等嚴重后果的。
第四十七條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八條在同一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案件中,有兩種以上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分別裁量,合并處罰。
第四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責令停業、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或者其工作人員有瀆職、玩忽職守、舞弊行為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相關負責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十二條國境口岸范圍內的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水上運營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其始發地、經停地或者到達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均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鐵路運營中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參照本辦法。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衛生部20xx年1月16日發布的《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8
烹調加工操作間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5、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6、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須加蓋。
食品原料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持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粘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厘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庫房內吸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間衛生管理制度
1、配餐間按專間的要求進行管理,要做到“五專”(專用房屋、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備、專用洗手消毒設施),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
2、配餐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必須戴口罩。
3、空氣消毒裝置運轉正常,每日工作前后開紫外線燈30分對室內空氣進行消毒。
4、操作前應對配制食品進行檢查,凡有腐爛變質或其它感觀性狀異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臺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結束后,及時清理配餐間衛生,確保配餐臺無殘渣、湯汁,無油漬、污漬,地面清潔衛生,打開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管、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檔案,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證》和《餐飲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將調離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操作前,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嚴格按規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在銷售食品成品時必須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采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采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9
學校的食品衛生整頓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下一部衛生部將與教育部門共同研究和解決學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近年來,衛生部根據《食品衛生法》,有針對性地加強了有關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法規和制度建設,先后制定并發布了《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和衛生部聯合下發《學生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為學校食品衛生監督管理、食物中毒事故的處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此外,教育部、衛生部還多次聯合下文開展學校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希望通過檢查工作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加強防范,消除可能發生食物中毒的隱患,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作為學生應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衛生知識,做好個人防護,以下幾點提請大家注意:
1、購買食物時,注意食品包裝有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是否過保質期,食品原料、營養成分是否標明,有無QS標識,不能購買三無產品。
2、打開食品包裝,檢查食品是否具有它應有的感官性狀。不能食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若蛋白質類食品發粘,漬脂類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發酵的氣味或飲料有異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校園周邊無證攤販處購買盒飯或食物,減少食物中毒的隱患。
4、注意個人衛生,飯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凈消毒,不用不潔容器盛裝食品,不在食堂亂扔垃圾防止蚊蠅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學校在食品安全衛生方面已開展了很多工作,包括對硬件設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與落實,對有關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宣傳。但是仍然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其中包括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有計劃地對飲食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的培訓,對學生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學校周邊飲食攤點的整頓等等。希望以檢查為契機,促進學校的發展,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0
1、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2、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3、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4、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周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管理要求
1、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項目規范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社會監督。
2、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積極貫徹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
3、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建立健康檔案。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餐飲服務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4、積極組織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5、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當地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采購儲藏要求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2、應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需冷藏(凍)的熟制品,應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20℃——1℃之間。
5、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三、加工操作要求
1、餐飲服務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2、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工作衣帽應整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發。加工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許頭發外露,不許留長指甲,不許涂指甲油,不許佩帶飾物。
3、需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加工后的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4、按照要求洗凈、消毒餐用具,并將消毒后的餐用具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用具。
5、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6、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等設備與設施;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7、食堂的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四、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霉、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墻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五、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采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并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并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六、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七、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及存放場所(櫥柜)有明顯的標記。
八、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九、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目錄:
1、店面管理
2、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3、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4、粗加工間管理制度
5、庫房管理制度
6、涼菜間制作管理制度
7、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8、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9、燒烤制作管理制度
10、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11、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2、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3、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
14、食品安全綜合檢查制度
二、具體內容
(一)店面管理
1、點菜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潔。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供顧客自取得調味品要符合相應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
5、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6、及時做好臺面調料、牙簽、餐巾、茶水等清潔消毒工作。
7、端菜時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餐具,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擦凈臺面、
8、工作結束后,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合格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程。
3、堅持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便后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健康查體工作,建立從業人員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參加一次查體,每年到期前一個月參加健康復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4、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
5、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6、定其檢查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發現無有效健康證明者,應調離崗位并及時督促其辦理。
(四)粗加工間管理制度
1、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要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場所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類、水產類、蔬菜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盛裝海水產品的容器要專用。
3、各種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須先檢查質量,發現腐爛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不得加工。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無雜草、無爛葉。
5、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或池進行。肉類清洗后無血、毛、污,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活禽宰殺放血完全,去凈羽毛、內臟。
6、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
7、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五)庫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用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4、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5、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6。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貯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并有溫度顯示裝置。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7、冷凍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過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六)涼菜間制作管理制度
1、涼菜指定專人加工制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涼菜間,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涼菜間。
2。涼菜間工作人員要嚴格注意個人衛生,在預進間二次更衣,穿戴潔凈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嚴格洗手、消毒。
3、涼菜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
4、涼菜間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5、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須洗凈消毒,未經洗凈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間。
6、加工熟食鹵菜要先檢查食品質量,原料不新鮮不加工。熟食鹵菜要在另間加工,加工后進涼菜間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內、
7、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不能再做涼菜供應。
8、各種涼菜裝盤后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窗口進行,禁止服務員直接進入涼菜間端菜。
9、加工結束后,將剩余食品冷藏,清理室內衛生、
(七)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有異味、污穢不潔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情況,不能使用。
2、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衛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時間應在30分鐘以上,然后沖洗干凈。
3、各種工具、用具、容器要按食品生熟不同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凈后立放。
4、糕點存放在專庫或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多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內,做到生熟分開保存。
5、按規定要求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
6、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要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7、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八)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
6、嚴格按照《江蘇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九)燒烤制作管理制度
1、設置專用獨立的粗加工間;
2、燒烤間進出口分別設置;
3、專營燒烤食品的餐飲業須必須設置腌制間、燒烤鹵肉間和涼曬間;
4、一般餐飲業可在燒烤間內分別設置腌制區域、燒烤鹵肉區域和涼曬區域;
5、燒烤間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6、燒烤用的調味品必須符合衛生標準,不得使用未經批準、受污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調味品;
7、不得為掩蓋食品腐爛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8、燒烤間必須設有防塵、防蠅、防鼠設施。
(十)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3、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十一)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2、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衛生證明。
3、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經批準、受污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添加劑。
5、不得為掩蓋食品腐爛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十二)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 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餐洗凈)→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的程序。
3、 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 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餐洗凈、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將其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5、 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 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 洗刷消毒結束,要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8、 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十三)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
1、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驗收以及臺帳記錄保管等工作,臺帳應妥善保管并隨時可供有關部門查驗。
2、采購食品(包括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按照《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執行。
3、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4、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5、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識不清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7、不得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十四)食品安全綜合檢查制度
1、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 各餐飲部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組織負責本部位的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檢查記錄備查。
3、 廚師長及各崗負責人、主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 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位的自查紀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 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3
1、主動與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簽訂餐廚廢棄物回收合同。
2、有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7、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8、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
9、分管餐飲的副總經理應定期督查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情況,并對本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行為負責。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為強化餐飲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顧客和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嚴格把好安全生產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及相關文化娛樂場所、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從法人到各級負責人、職能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此制度適用于餐飲業內部所有部門安全生產和工作環節,也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是規范餐飲業全體員工在安全生產管理和工作過程中安全責任的制度規定,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餐飲業的安全和正常運轉。安全生產管理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主要工作方針,同時以誰主管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工作原則。餐飲業所有工作人員有依法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餐飲業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落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企業年度工作計劃,支持、督促企業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隱患。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并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確保客人及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依據《安全生產法》對餐飲業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進行明確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內容。特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各安全生產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部門職務及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部門主管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本單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職責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總經理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安全生產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4、負責組建應急救援組織,指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5、定期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報告總經理,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查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總經理報告。同時組織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對本單位的設備,建筑物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8、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本單位設備大、中修計劃,按期對特種設備,配件進行年審和檢測,對設備、建筑物的各類技術檔案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9、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0、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職業危害,突發事件及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11、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經批準后負責落實。
12、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3、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職工的執行情況。
14、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督促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的完成情況。
15、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要求解決,否則,有權提請安全生產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施工和生產。
16、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17、組織新職工崗前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考核、發證工作。
18、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9、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20、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1、在業務上接受地方監察部門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在向行政領導報告工作的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三、部門領班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協助單位領導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4、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指導,督促義務消防員,危險化學品保管員和要害部門人員的消防知識訓練和消防安全技術考核。
5、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6、參加本單位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負責調查火災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指定并組織實施放火應急演練。
9、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競賽、評比、獎懲活動。
10、負責本單位各種機械、起重、壓力容器、鍋爐、電氣和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管理。加強設備檢查和定期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狀態。
11、組織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12、確保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臵齊全、靈敏、可靠。
13、負責特種設備的建檔、年審、檢驗工作。
14、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作出因設備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鑒定意見。
四、辦公室文員安全職責
1、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職工考核的內容之一,列入職工上崗、轉正、定級、評獎、晉升的考核條件,在工資和獎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
2、做好各類人員(包括職業病患者)的健康檢查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調離。
3、做好新員工的上崗前體檢與調離職工的離崗體檢,分配工作時注意禁忌癥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與處罰。在規定期間內不予晉級和提職
5、做好工傷職工的評審、鑒定與保險工作
6、執行勞動法,做好勞逸結合,休息休假和工時管理工作
五、值班經理安全職責
1、每日檢查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是否完好,并及時做好檢查記錄。
2、監督營業場所的安全工作落實情況,按照安全工作標準檢查員工的工作,及時糾正“三違”行為,并對違規人員批評教育。
3、在發現火險或其它突發事件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疏散,報警,積極采取措施,遏制事態發展。
六、值班領班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3、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肅勞動紀律,堅決反對各種違章現象。
4、認真開展新職工上崗前的班組安全教育,在新職工獨立操作前,指定專人負責帶領。
5、重視班組安全建設,注意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6、經常檢查工作區域中的各種不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不能根本解決的問題,要采取可靠的臨時措施,并及時上報。
7、嚴肅查處各種事故苗頭和未遂事故,將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預防為主。
8、發生輕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并本著“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9、發生重傷以上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詳細記錄,并組織全班職工認真分析,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七、員工安全職責
1、每日按要求佩帶使用勞保用品。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
3、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應急救援演練,增強安全意識,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5、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引導顧客疏散,安全逃生。
八、廚師長安全職責
廚師長是廚房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其安全職責:
1、組織廚師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
2、組織廚師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操作規程;
3、督促廚師嚴格遵守和落實廚房的各項安全制度;
4、組織廚師經常清理灶具,煙道,煙罩等部位,防止因積油引起火災。
5、經組織廚師常檢查燃氣管道,閥門及灶具連接處是否有漏氣,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或報告。
6、保持廚房消防器材完好,熟練使用滅火器(毯)。
7、下班前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后下班。
九、廚師安全職責
1、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遵守廚房的安全防火,安全衛生制度,防止烹飪期間發生火災。
3、進入崗位,先檢查崗位灶具是否安全,點燃燃氣時必須遵守用火(氣)規則。
4、嚴格遵守廚房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
5、熟練使用滅火器(毯);
6、離開崗位要關火,斷氣;
7、遇有火災和險情,及時報告和處理。
十、營業區域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營業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給顧客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營業期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上鎖和占用,消火栓、滅火器、疏散指示標志等嚴禁遮擋。
3、在電閘箱、電插座、照明燈具等用電器50厘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4、安裝的電器及使用的電源線,必須選用阻燃型,并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氣設備。電氣安裝必須由正式電工安裝。
第三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強化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素質,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營造良好的企業安全文化氛圍,使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餐飲業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相關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素質的一個重要環節和手段,各級管理人員應予以高度重視,常抓不懈。
3、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部門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部門應按規定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所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當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部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教育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8、部門管理人員應當教育和督促所屬員工嚴格執行餐飲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范,應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9、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組織機構由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部門培訓領導共同組成。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
組長:郝建偉
副組長:薛楠
組員:鄭露、麥春燕、邵滿紅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機構的工作職能
(1)餐飲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負責新入店員工的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部門級、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安全生產辦公室對新入館員工的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新員工進行餐飲業《員工手冊》內容及相關制度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登記,并填寫培訓記錄表留存備查。
(3)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小組領導負責對新入館員工的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部門員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4)各部門領班或培訓人員負責對新入店員工的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更新設備后的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內容
1.國家、地方各級政府、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規定;
2.餐飲業及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必備的安全防護常識;
3.崗位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5.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應急預案、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及安全撤離路線;
6.餐飲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象及時間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對象是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在崗員工(含臨時工、實習生)、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新入館員工(含代培人員)。
餐飲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入店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上崗、離崗6個月以上的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從業人員接受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本單位的專門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課時不少于國家規定的時間。
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采用課堂講授、視聽教學、案例分析、分組討論、操作示范、現場培訓、問卷調查、參觀考察等方法進行。
具體形式有:
1、課堂講授:培訓員根據培訓要求準備授課講義和試卷,對所授內容進行講解,受訓人員對培訓內容作筆記備考。
2、視聽教學:利用多媒體、音像制品等對受訓人員進行培訓,取得直觀教學效果。
3、案例分析:通過對餐飲業以往發生事故或工傷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傳授應對措施,提高受訓人員應變處理能力。
4、分組討論:圍繞某個安全主題組織受訓人員進行分組討論,集思廣益,并對討論結果進行陳述和點評。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員工結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示范,規范員工(特別是新員工)的操作程序。
6、現場培訓:結合崗位工作特點組織現場培訓,邊學邊練,使受訓人員達到崗位工作要求。
7、問卷調查:結合安全生產活動或公眾關注的安全話題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跟進培訓。
8、參觀考察: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人員進行參觀考察,取長補短,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人員,應進行培訓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崗工作。同時簽訂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2、考核辦法:采用試卷答題、口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評等方式進行,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崗工作,考核不達標的需進行再次培訓考核,直至達標為止。經二次以上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或調離原工作崗位。
3、培訓考核時間: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標:每名員工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知標準,懂防范、會操作。
七、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管理
1.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工作的要求,結合各部門實際工作情況,編制當年度餐飲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確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及內容。
2、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根據培訓要求,負責培訓時間及培訓場地、教具、設備的安排工作;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記錄以及收集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的反饋信息。
3、涉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相關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培訓計劃和授課要求,安排授課人員到場實施相關內容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負責出題考核及閱卷登分工作。對授課質量差、反饋效果不佳的授課人員,安全生產辦公室有權要求相關部門予以調整,相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據特種作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由指定的專門培訓機構負責。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注冊檔案及相關信息;負責編制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依據《操作證》的有效期限,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考核,并將考核成績備案。
5、新入店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崗工作。
6、各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的要求,配置相應數量的部門及崗位培訓授課人員,負責本部門或所屬崗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7、餐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結合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及崗位操作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或未經培訓上崗和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情況,將追究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和相應處罰。
8、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費的計劃、安排及使用,《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參照餐飲業培訓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9、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附件之一,解釋權在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0、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節安全生產檢查
一為了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使廣大員工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想,保障消費者生命和財產安全,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杜絕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望各部門、各位主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比照遵從: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要求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代理人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負責對各部門的每個季度前一個月和每年四個重大節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布置和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代理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認真組織落實公司關于每個季度和年內重大節日前的部署檢查工作,進行認真檢查,除此之外還要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出對門市季、月、周的安全檢查制度,并協助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每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嚴格執行門市季、月、周、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外,還要制定每日日常、班前、班后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具體情況檢查重點安全部位、電氣設備、插銷插座、用火用電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各項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常閉式防火門等,堅持每日巡查制度,落實登記,對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以確保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
三各部門檢查的內容
檢查部門安全生產是否有專人管理,有無明確分工檢查部門負責人是否針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相關教育,并保留教育記錄。是否建立和留存安全生產檔案和檢查記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
對新招收的員工、臨時工是否進行安全教育,不低于24H,崗前教育培訓是否有記錄
各部門堅持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每次檢查日期,檢查人員都應該詳細記錄
檢查特殊工種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根據平時檢查記錄對使用設備安全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檢查出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糾正、解決。
對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應定出計劃期限解決。每次檢查要有重點,有標準,有記錄,要評比計分列入本部門考核內容。
所有機械設備應按規定標準裝配安全防護裝臵。防護裝臵不全或沒有防護裝臵,不得怕麻煩而私自拆卸防護裝臵。對于單位新添設備,由于防護裝臵不全,部門應立即向管理部門反映。
根據季節重點檢查,尤其是夏、秋兩級,重要部位內的電氣線路,設備要詳細查看,線路因老化可能引發火災,應及時更換,絕不延緩。
所有機械、設備=壓力容器、電梯、動力設備,都要定時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不準帶故障運行和超負荷運行,如發現問題,應立即與電工和專業人員聯系,并督促解決
第三節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確保場所現有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完好,結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制度:
一、門市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動報警系統及相關設備、自動滅火系統及相關設備、消火栓(室內外消防栓及水泵結合器)系統及相關設備、防火分隔物(防火墻、防火卷簾、防火門)、應急疏散設施(通道、出口、照明、標志標識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動式滅火器、消防救護器材(隔熱服、滅火毯、消防斧、救護繩、手提應急燈)等
二、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負責,維修保養由工程部及相關協作單位負責。所有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挪用、埋壓、圈占,門市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維護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報警系統:
1.消防報警系統得日常管理和維護由大廈監控中心負責
2.火災報警探測器一般場所每3年清洗保養一次(按比例分批進行),污染場所(廚吧操作間等處)每年清洗一次
3.大廈監控中心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熟練掌握設備性能及操作規程
四、防火卷簾、常閉式防火門
1.工程每月協同大廈對防火卷簾系統元器件進行檢查并除塵,每季度按照設計標準對防火卷簾、長開式防火門進行功能測試,及時排除故障。
2.工程會同大廈維保單位每季度對機械原件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確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煙系統和正壓送風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所有正壓送風口巡視檢查一次
2.大廈工程部每半年對送風口電氣元件機械配件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檢查風機的狀態,及時消除系統故障
六、排煙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排煙閥、排煙口及控制線路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2.每半年對排煙系統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七、固定滅火系統
八、消火栓系統
1.安保每日對室內消火栓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2.工程每月對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器進行維護保養,確保系統處于正常狀態,與大廈協調按照設計標準進行聯動測試并做好記錄
3.會同大廈每月對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壓消防管壓力進行檢查并加強日常巡視
4.會同大廈對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處進行入冬前的防凍保養水噴淋滅火系統由大廈進行測試保養,保持溝通
5氣體滅火系統:每半月對滅火器材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加強日常巡察,及時發現問題并妥善處理;按消防法規要求定期送專業檢修單位進行檢測檢修。
九、安全疏散設施
1.安全疏散通道確保時刻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隨意堵塞、封閉
2.疏散指示燈(標志)、應急照明設施不得隨意改動位臵或擅自摘除
3.防火門作為防煙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隨意摘除或損壞,應按照其設計標準確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員每日對用火用電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標志、防火卷簾門、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設施器材、安全疏散標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對損壞或故障設施及時保修,確保功能完好,并認真填寫《防火巡查記錄》。
第四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目的:為了加強管理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統一發放標準,保護工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制訂本規定。
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范圍
限于本店專職從事需要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的員工。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證工作質量的輔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得任意擴大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范圍,增添項目,提高標準,縮短年限,也不得將勞動保護用品折發現金。
2、要發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實加強管理、厲行節約、修舊利廢,做到物盡其用。
3、發給個人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由使用人妥為保管,在工作中穿著使用。調離或改變工作性質時,對工作服等耐用勞保用品要及時收回,丟失者應按使用年限折價賠償。
4、同時兼做幾種工作的,以主要從事的工種為標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5、購置勞動防護用品的費用,在“公務費”中的“雜項費用”中列支。
6、對本辦法中未列,但必須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種,可根據本辦法的配備原則,制定配備辦法,上報店審批后執行。
三、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
1、建立總公司與各店的分級采購制度,重要的施工機具必須由店統一采購;
2、 “三證”齊全:
⑴實行許可證制度的產品應有生產許可證;
⑵產品合格證或產品檢驗合格證;
⑶安全監定證。
3、租賃或采購二手設備時,必須進行性能鑒定或檢測。
4、計劃投入。根據國家有關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制定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和所需經費。
5、外出采購。由總公司采購部門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配發計劃,派人到商場或廠家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6、檢查驗收。指定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者管理人員對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驗收,對具有國家或行業標準標識的合格證的產品接收,無合格證的產品不得接收。
7、入庫保管。對驗收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予以入庫,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損壞。
8、請領配發。依據國家和行業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按時、按量向員工發放,并由請領員工簽字。
9 、佩戴使用。生產經營單位經常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要求員工上班時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10、報廢更新。對已達到使用年限或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報廢更新。
11、檢查處罰。對上班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并處經濟處罰
第五節安全生產獎勵和處罰制度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提供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積極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集體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提供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起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范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第六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或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③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
3、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員傷害需搶救的,撥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時將傷員送附近醫院救治,并墊付醫療費用。
4、保護現場。在調查組人員進入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物證時,應作出標記或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
5、積極組織人員參與或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人員,勘察現場,詢問相關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確認事故性質和責任,對事故的責任人(含職責范圍應負的安全責任人)作出處理。
6、總結汲取教訓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處理結束后,分別召開有關人員會議,通報情況,汲取教訓,改進措施,加強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第七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委員會例會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由安全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總結安全工作,布置下步任務,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開會研究處理。
2、各部門安全領導小組安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召集、主持,也可根據情況班前或班后會召開。
3、各級安全例會必須專備會議記錄簿,認真記錄會議時間、參加人員及會議內容等。
4、由各部門委派一名有責任心,紀律性強的員工擔任安全員。
5、主要工作
⑴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的指示和工作布置。
⑵檢查本部門消防制度落實情況。
⑶指導本部門的所有人員,學會使用消防器材和組織客人疏散及自救的方法。
⑷掌握本部門消防設備,器材配置的情況,擺放位臵、數量,保證安全有效。
⑸檢查并整改消防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6、例會檢查內容
⑴遞交本部門本月的防火安全檢查記錄。
⑵匯報本部門的防火隱患整改措施。
7、各部門對安全員的工作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并給予學習和訓練的時間保證。
第八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目的:為了響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可分為三大類:
1.一般事故隱患:指在一定情況下,有可能導致一般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隱患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能夠造成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而且事故特征比較明顯,已經危及公司和人身安全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發現途徑和方式
1.在例行進行安全巡查、檢查時發現
2.隨即有人發現并匯報
3.已經產生先期征兆,特征比較明顯
三、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執行,權責分明
2、落實每周安全檢查、每兩小時巡查制度,認真做好記錄
3、廚吧每日營業前后落實檢查燃氣、電器等是否有故障
4、人員所在部門、區域加大檢查巡查
5、安保人員落實執行自己職責,對場所用火用電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應急疏散標志、防火卷簾門、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設施器材、校方應急標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在崗情況進行重點排查
6、認真分析研究公司容易發生事故的地點、設施設備,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的重點
7、對確定公司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部門、部位和設備設施,要加強管理力度,明確分管責任人,并落實到位
8、制定有效的容易發生事故的部門、部位、設施設備的防范和應急措施
9、各容易發生隱患的的負責人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回報事故隱患處理情況和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根據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方向
10、建立安全生產事故追究制度,公司各級安全負責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不進行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部門、部位及設施設備的排查,如因此造成事故,將追究響應領導人責任,并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與處罰,造成重大損失的將按法律追究其法律責任
11、公司各部門及個營運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12、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及安保部門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實施。
第九節各崗位人員操作規程
一電焊安全操作規程
1、電焊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
2、必須嚴格執行按照生產廠家說明書制定的電焊機操作規程。
3、操作前必須按規定著裝,必須檢查電焊機及金屬臺接地線是否牢固。
4、操作前必須檢查電極夾鉗手柄處的絕緣是否良好、面罩玻璃遮光效果是否有效
5、操作前和作業后必須清理現場,防止火災發生。
6、禁止對油箱、油桶及易燃貯氣罐等危險物進行焊接。
7、電焊操作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二氣焊安全操作規程
1、使用氧氣瓶的安全要求
2、氧氣瓶的取送應指定專人負責,搬運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拉氧氣瓶時,用瓶嘴朝后并戴安全帽。
3、使用時垂直放臵,固定車支架上或手推車上,不要在日光下暴曬。
4、安裝氧氣表的順序如下:
⑴取下氧氣瓶的保險帽,短時間打一下閥門。
⑵檢查接頭帽、螺帽是否良好,將氧氣表固定安裝瓶上。
⑶松緩調壓螺釘,打開氣瓶閥門,如新裝軟管,需調整調壓螺釘,吹洗接頭,開氣瓶閥,避開氣表方向。
⑷裝軟管時,注意不要將氧氣和乙炔氣管接錯,兩軟管顏色不一樣,新軟管使用前要吹洗排除管內滑石粉,裝好后用肥皂水檢查是否漏氣。
⑸安裝和開閥門時,各部件和使用工具不得有油污襯墊,不得用油浸潤。
⑹氧氣瓶和明火相距必須超過5米,嚴禁靠近油蒸汽管道和有熱源的地方。
5、焊接時的安全要求
⑴焊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規程,懂得基本知識,非指定人員不得隨意焊接。
⑵工作前和工作中要經常檢查壓力表壓力軟管。
⑶根據實際需要選擇焊接槍、噴嘴,調整氧氣和乙炔壓力。噴嘴要裝緊,防止乙炔漏氣,噴出速度低造成回火氣壓低時,不要用氧氣代替乙炔勉強使用,
⑷點燃焊槍要先打開氧氣開關,后打開乙炔開關,停止時先關乙炔開關后關氧氣開關。
⑸使用點燃的焊槍時,務必謹慎不得將火焰指向人、氧氣瓶軟管。焊槍點燃時不得離開。即使暫停工作,也要關閉焊槍,掛在固定位臵。
⑹長時間不工作時,要關閉氧氣瓶,松緩氧氣表調整螺釘,放掉軟管中的氣體。
⑺長時間工作時,勿使焊槍噴嘴過熱而引起放炮,為此需將焊槍放入工作地點專設的水槽中冷卻。
⑻焊接盛過易燃物的容器,必須用熱堿水仔細清洗,打開蓋,才能焊接。焊接時最好遠離,工作時候再正式焊接,承受壓力或未加清洗的容器禁焊。
⑼室內或車內焊接要注意空氣暢通,工作中感覺有強烈乙炔氣味或其他非正常異味的,應立即停止操作,檢查合格后,再工作。
三和面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必須對和面機內進行察看,是否有異物,并用抹布擦凈后再打開電源開關,看其運轉是否正常,然后關上電源,再進行操作。
2、和面時,必須思想集中,關上和面箱蓋,再打開電源。
3、酵面吃堿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嚴禁和面時將手伸入和面機內。
4、和面完畢后先切斷電源,工作結束后必須做好和面機內外清潔工作,并把和面機蓋蓋好。
四絞肉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必須對絞肉機的絞軸、多孔擋片、刀片、螺母、電器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確保各部零件完好無損。
2、絞肉時嚴禁“手入絞肉口內”,操作過程中要思想高度集中,不能麻癖大意。
3、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情況,首先切斷電源經機修人員修理后,方可使用。
4、絞肉完畢先切斷電源,并且做好絞肉機內外的清潔衛生工作,以防交叉污染。
五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高空作業前,部門負責人必須到現場查看,提出安全注意事項,跟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參加高空作業班組負責人接受任務后,及時清理作業場地,提出安全施工方案,交部門審核后實施;
3、高空作業中配備的器械必須檢查其安全性能,每一班次前后必須認真檢查其安全性能,確保萬無一失;
4、高空作業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上報部門跟班負責人;
5、高空作業各班次,應做到人走場清,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高空作業完工后,清理施工現場,安全器械做好保養維護工作后交回倉庫。
六切肉、刨片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應先觀察機器內是否有異物,并用清水先清洗干凈,打開電源看其運轉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報修。
2、操作時思想集中,遇有卡、塞、堵現象,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機器運轉狀態下用手直接處理,和插入機器內。
3、操作完畢后必須將機器清洗干凈,并蓋好機蓋。
4、操作完畢后周邊衛生必須清理干凈。
七燃氣灶安全操作規程
1、燃氣灶具、管線必須做到專人負責、檢查,用后不忘關閉燃氣開關
2、使用中,發現漏氣時,先關閉開關,嚴禁動用明火或開電氣設備,立即開窗通風,通知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3、燃氣管線、開關等嚴禁私自拆卸、移位,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維修。
4、點火后,不得離人,防止火焰意外熄滅而造成事故。
5、爐灶旁嚴禁存放易燃物品。
6、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會使用各種消防器具。
第十節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為加強用火區域的安全管理,防止在用火期間發生火災,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明火在動火前必須到保衛部辦理《動火證》并按動火證中的要求動火。
3、動火單位在向保衛部申請動火前,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主管安全的人員,要到用火現場查看,落實安全措施后去申請動火,動火期間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電氣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正式焊工證,動火前要準備好滅火器和水,滅火器不少于2具。
5、動火現場,凡熔珠、焊渣可能濺落地方的易燃,可燃物必須清理干凈,在樓層中動火的要嚴防熔珠、焊渣沿孔洞掉落到下層引起火災,室外遇有5級以上風速應停止動火作業。
6、施工現場焊接作業時,不準同時進行刷(噴)油漆作業。
7、動火期間必須設定看火人,看火人要時刻密切監視焊花濺落的區域,發現火險立即處理。
8、有缺陷的焊機,電源線,把線不準進入作業區。
9、營業期間禁止動火。
10、動火結束,用火單位,建設施工單位要及時清理用火現場,確保無火災隱患,看火人檢查無余火,半小時后方可離去。動火人將動火證教回保衛部。
11、用火申請登記表,動火證只限一個地點,規定時間內使用,變更地點和超過規定時間動火證無效。
第十一節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⑴為加強日常用電管理,防止用電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本系統供電線路進行年檢,對年檢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⑶在經營場所內,禁止私拉亂接臨時電源線,需鋪設電源線路必須由主管部門批準,由正式電工安裝。
⑷各部門要有:用電器,插銷座,電閘箱,電源線的部位做為安全管理重點部位,并指導員工重點防護。禁止在插銷座,電閘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碼放物品時與插銷座,電閘箱要留出安全距離,嚴禁商品壓埋電源線,電插箱和電閘箱。
⑸營業用電和辦公區用電,下班后一律關閘斷電。非營業用電冰箱,冰柜,飲水機,電熱壺等不間斷用電器,確因工作需要到保衛部備案,落實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問題。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電器,須報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廈內禁止私自使用電熱器具。
⑺達到報廢年限的電器及偽劣電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裝電器的輔助材料如電源線、插座、電閘等應迭阻燃型,多孔電插座要帶過載保護器,并且是國家質量認證的合格產品。
⑼在經營場所內需接臨時線的,應到主管部門申請,獲準后,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臨時線,臨時線的安裝標準與時間按北京地區電器安裝工作規程規定執行。
⑽商場(超市)經營場所內使用的電源線路一律選用阻燃型雙護套線,有人踩踏或觸碰處的送電線路要采取穿管或做護槽板等保護設施使用單護套線要穿管或護槽防護。
⑾用電器發生故障時,要及時修復,禁止電器帶故障運行。
⑿售貨廳內的商品電器,如:微波爐,電飯鍋,電熱杯等,做展時可通電,非展示時應斷電。禁止用商品電器熱飯、熱菜,燒開水等進行非營業使用。
⒀餐飲部門使用的電炸鍋,電餅秤,烤爐,烤箱等大功率用電器在使用時應有專人看守,對送電線路,電器開關,及用電器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⒁經營場所辦公區域所有用電器都要接受電氣主管部門和保衛部門的安全檢查。
第十二節安全用氣管理制度
⑴為加強對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的管理,防止發生爆炸和火災事故,根據現行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⑵燃氣設施的主管單位和使用部門要加強對燃氣設施和燃氣使用的管理,必須確定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燃氣使用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燃氣的日常安全檢查。
⑶燃氣場所的管理人員、使用人員必須懂得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過專業培訓合格。
⑷使用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蒸箱、燃氣灶、茶爐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下班前關閉總截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⑸對燃氣設施,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對接頭處進行檢漏;對使用的軟管到規定的時間和發現變硬開裂時都要及時更換。
⑹對燃氣灶具等設施,每季度要檢查維護一次,半年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將情況寫入防火檔案。
⑺在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雜物,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⑻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管道燃氣表房、廚房、茶爐房等使用燃氣的地方,必須安裝氣體泄露檢測設備。使用燃氣場所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在斷氣情況下,按照國家規范安裝。在有燃氣設施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消防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按照國家規范安裝。在有燃氣設施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消防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方可施工。
⑼天然氣使用單位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消防主管部門,并存入本單位防火檔案。
⑽違反本制度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5
1.堅決執行〈〈消防法〉〉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消防條例規定。
2.積極組織內部員工參加消防系統舉辦的消防培訓。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標志。
4.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餐廳和各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餐廳內部從上到下實行防火安全責任逐級考評。
5.每月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表,簽字并存入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6.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并整改。
7.對內部的電氣設備及設施加強管理,樹立“防患于未然”的消防思想。營業期間每兩小時巡查一次,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管理組交接班前由班組消防管理人員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9.消防安全管理人針對本店的環境特點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懂得消防知識、掌握滅火常識;每半年組織一次餐廳所有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使用方法培訓;每半年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10.發生火災會立刻報警,組織人員按照預定疏散路線疏散,及時撲救初起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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