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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時間:2025-01-04 17:34:50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我要投稿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實用】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實用】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處理應對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安全,確保我市在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時能夠采取快速、有序的應急措施,有效地進行事故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國辦函[2004]33號)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洛陽市行政區域內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及超出縣(市)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一般事故。

  2 組織體系

  2.1指揮部組成、職責

  成立洛陽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指揮長: 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秘書長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洛陽市市交通局局長

  組成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隊、市衛生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氣象局、事發地人民政府及駐洛部隊。

  職責:

  (1)準確判斷事故性質,根據事故性質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決策應急救援重大事項;

  (2)指揮應急隊伍進行現場搶救,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3)協調有關應急力量實施救助行動;

  (4)負責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開展應急演練。

  (5)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

  2.2日常管理機構、職責

  洛陽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洛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洛陽市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安監局局長和交通局局長兼任,副主任分別由分管副局長兼任。

  職責:

  (1)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組織搶險救援,安排、調運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4)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5)指導各縣(市)區及危險化學品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6)負責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

  2.3 各相應機構組成、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可成立下列現場救援組:

  2.3.1搶險救援組

  組長單位:市消防支隊

  成員單位:市消防支隊、公安局、交通局、環保局、事發地人民政府、責任單位、企業救護隊及專家組成員。

  職責:

  (1)在指揮部領導下迅速調動應急隊伍進行搶險救援,控制事故蔓延擴大。

  (2)劃分警戒區域,疏散區域內無關人員;

  (3)負責組織傷員的搜救、事故現場滅火,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制冷;

  (4)負責堵漏、滅火、中和、稀釋泄漏的危險化學品,防止爆炸;

  (5)及時準確向指揮部報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6)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

  2.3.2應急疏散、警戒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公安局、事發地政府

  職 責:

  (1)確定疏散地點,組織居民逆風向疏散地集中;

  (2)為疏散人員進行防護指導,轉移重要物資;

  (3)做好疏散群眾穩定工作。

  (4)做好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及疏散區的警戒。

  2.3.3環境氣象監測組

  組長單位:市環保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環保局、氣象局

  職 責:

  (1)負責對氣象、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

  (2)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3)確定事發時及未來氣象情況,準確測定風向、風速,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2.3.4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局

  成員單位:市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有關醫院

  職 責:

  (1)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3)協調防疫部門做好防疫工作。

  2.3.5 物資協調組

  組長單位:商務局

  成員單位:交通局、商務局、事發地人民政府

  職責:

  (1)按指揮部要求協調市政府其他應急救援機構,調動其他應急救援隊伍、救援設備和設施進行增援;

  (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調集運送應急救援所需物資;

  2.3.6事故調查組

  組長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監察局、市總工會

  職 責:

  (1)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2)追查事故原因及有關責任人員;

  (3)完成指揮部和領導交辦的調查工作。

  2.3.7 專家組

  組長單位:市安監局

  成  員:專家組成員。由市安監局造冊備案,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

  職責:

  (1)為指揮部應急指揮提供決策技術咨詢;

  (2)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提供咨詢服務;

  (3)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3.8 新聞發布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 員:市安監局、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職責:

  負責事故搶險救援情況的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3 預測、預警

  3.1 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一般劃分為四級:分為按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按一般(Ⅳ級)、重大(Ⅲ級)、特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級別。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指揮部決定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并統一向新聞媒體和社會發布。

  3.2 報告發布時限和程序

  報告發布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事故信息應逐級上報,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信息。重大和特大事故可越級上報。

  3.2.1 報告時限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信息收集報告工作。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在1小時內將事故概要情況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值班電話:市政府XXX;市安監局XXX;市交通局XXX。

  3.3.2 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的性質、類型;

  (3)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現場傷亡情況;

  (4)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5)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情況及對周邊的影響;

  (6)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

  (7)其他有關系的現場和救援情況。

  3.3.3 報告程序

  (1)事故單位(或目擊者)向事發地政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

  (2)事發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向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

  (3)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向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4)做好不間斷續報。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目擊者)應同時向110、119、120報警臺報警。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的要求,按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級啟動相應預案。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且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后果較小的。發生此類事故時,按事發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援預案組織實施,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且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但可能產生較嚴重后果的。發生此類事故時,按事發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援預案組織實施,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且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由蔓延擴大危險,超出當地應急救援機構救援能力的。發生此類事故時,由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機構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實施。

  Ⅰ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實施Ⅱ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發生此類事故時,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并報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4.2 應急措施

  4.2.1先期處置

  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事故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組織職工、群眾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報告當地應急救援機構;保護現場不被破壞,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2.2 指揮協調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總指揮部立即組織專家召開情況碰頭會,研究、形成救援方案,組成各應急救援組,指揮、調集快速反應力量,與事發地人民政府和事故單位,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4.2.3 搶險救援

  搶險救援組在指揮部領導下迅速調動應急隊伍進行搶險救援,控制事故蔓延擴大;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指揮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指揮消防隊伍進行滅火和危化品稀釋;組織搶險增援隊伍,做好搶險增援準備;及時準確向指揮部報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4.2.4 環境氣象監測

  環境氣象監測組對氣象、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確定事發時及未來氣象情況,準確測定風向、風速,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4.2.5 交通治安

  警戒組與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確定疏散地點,組織群眾逆鳳向疏散地集中;為疏散人員進行防護指導,轉移重要物資;做好疏散群眾穩定工作。

  警戒組根據救援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和治安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和警戒線。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確保周邊群眾人身安全,為應急搶險提供交通治安保障;配合應急疏散組緊急疏散周邊居民。

  4.2.6 醫療救助

  醫療救護組與事發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事發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協調血站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

  4.2.7擴大應急

  當危險化學品事故有擴大、發展并難以控制的趨勢時,指揮部迅速作出擴大應急決策,并采取擴大應急救援措施。一方面調整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投入搶險和保障工作;另一方面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提出救援和擴大應急請求。

  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現場實際情況可交叉進行或同時進行。

  4.3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 善后處理

  事發地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 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和有關部門負責本企業、本部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 現場搶險裝備及隊伍

  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配備現場搶險裝備和器材,建立以消防隊為主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成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

  6.3 通訊聯系電話(見附件)

  7 培訓和演練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和職能部門領導、應急管理及救援人員要參加上崗前和常識性培訓。

  市交通局安監局每年組織一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8 附則

  8.1 工作要求

  (1)指揮部人員、專家組成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如發生變化必須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匯報,指揮部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進行預案的管理和更新,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專家進行修訂。

  (2)各縣(市)區政府和應急救援重點目標單位都必須結合本地區實際,參照本預案,制定相應預案,并報洛陽市政府,市安監局和市交通局備案。

  (3)各成員單位、有關單位和重點目標單位必須按照分工做好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的準備和日常管理,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要的裝備器材必須指定專人保管,確保完好以備應急救援。

  (4)各成員單位、有關單位和重點目標單位,都要建立完善值班、檢查、例會、預案修訂等制度。

  8.2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負責解釋。

  8.3 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廣德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以及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群眾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應急辦主任、交通運輸局局長、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

  成員:由縣應急辦、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農委、縣經信委、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負責人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應急辦: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初步作出研判,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和應急救援初步安排,并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并提出啟動相應等級預案建議,統籌相關信息審核報送工作。

  (2)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涉嫌違反相應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3)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7)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8)縣水務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縣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縣農委:負責事故對農田污染的監測和受損失種植養殖業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4)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5)事發地鄉鎮政府:履行轄區主體責任,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2.3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鄉鎮政府)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后,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交通運輸局)和縣應急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宣城市政府應急辦。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宣城市政府或市應急辦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后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組織實施。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安監、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宣城市政府或宣城市應急辦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然后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所在地鄉鎮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現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縣公安局(或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縣公安局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危化品事故處置技術原則》(詳見附件2),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縣交通運輸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負責向相關企業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隊、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及相關技術人員共同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根據現場需要,由縣應急辦負責協調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縣消防大隊現場監護下,由專業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縣應急辦或公安局交警大隊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縣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安監局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縣公安局會同鄉鎮(社區)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解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事發地鄉鎮(社區)牽頭,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縣環境保護局牽頭組建事故現場環境監測隊伍,及時對事故現場的及可能受到污染影響大氣、土壤、水體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或相關物質的成分、濃度,確定受污染的區域范圍、程度;依據現場具體情況,提出控制污染應急處置措施報給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依據監測、評估情況,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相關部門、鄉鎮(社區)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市政府、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6.9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信息技術裝備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交通運管部門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2應急隊伍保障

  以縣消防大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充分發揮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3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5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鄉鎮(社區)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6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縣財政局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縣交通、住建、水務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局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7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社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區)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區)要成立調查評估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事件處置結束后15日內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縣政府應急辦)。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鄉鎮(社區)、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了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為準。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3

  1. 總則

  1.1 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群眾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1)較大級別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縣政府指定的其他相關事故。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部

  建立永新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領導。

  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水利局、縣市場質量監督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工信委、縣農業局、縣海事處、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領導組成。

  2.2 機構職責

  2.2.1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3)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

  (7)縣公路局: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

  (8)縣水利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質量監督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縣工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縣農業局:負責事故對農田污染的監測和受損失農作物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4)縣海事處:負責事故對漁業水域污染現狀監測及漁業資源損失評估;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政府: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2.3 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 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 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 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 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 預防預警

  4.1 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 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 信息報告

  5.1 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后,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應急辦(縣政府總值班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縣政府總值班室)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 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后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組織實施。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調度當地公安、消防、安監、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

  6.2 預案啟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然后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 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5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15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1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超過100公里范圍的,應當在2小時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 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現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有關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危化品事故處置技術原則》(詳見附件2),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安監、公安部門負責向應急救援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質監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后,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消防或公安交警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過去。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事發地鄉鎮政府牽頭,縣民政、工信委、交通、公路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⑹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水利等部門對事故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及程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 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 安全防護

  6.6.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 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 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新聞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6.9 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 應急保障

  7.1 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交通運管部門組織開發和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重大危險源和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同時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縣工信委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 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3 應急隊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 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 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經費由縣財政負擔。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 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 后期處置

  8.1 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 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鄉鎮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 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縣公安、安監、監察、環保、質監、消防、交通、工會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 宣傳、培訓和演練

  9.1 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了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 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 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 附則

  10.1 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為準。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4

  為了有效應對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時對應急物資的運輸需要,積極配合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完成應急物資運輸任務,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的應急處置能力,降低突發社會公共事件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有關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協同應對、措施果斷。

  (二)應急準備

  ⒈運輸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車況良好的在用車輛。

  ⒉駕駛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⒊應急裝備:儲備必要的手電、手套、防暑防寒用品、一般急救藥品、通訊器材等必要的裝備設施。

  (三)應急響應

  ⒈接到政府或交通部門指令立即響應并啟動應急預案。

  ⒉通知有關人員集合,對執行任務的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如運送食品、藥品等有衛生條件要求的'物品及時對車輛進行清洗,加足燃油,備足必要的裝備物品。

  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集結,三輛車以上由車隊長帶隊。

  (四)執行指令任務

  ⒈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與有關人員作好溝通,保持聯絡暢通,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⒉按照指定的地點、路線運送物資,行駛途中保持相應車距,步調一致,防止掉隊,杜絕單獨行動。

  (五)應急終止:

  完成物資運輸任務,按照政府和交通部門的指令終止應急運輸。

  (六)總結獎懲:

  對應急運輸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完善預案。對參加應急運輸任務的人員表現優秀的進行表彰,對推諉、逃避、阻礙、散布消極言論、不服從命令的人員給予相應懲處。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5

  為了積極應對春運期間可能發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及時組織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春運期間的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我縣春運、春節期間良好的社會秩序,根據xx市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的通知》(xx春運辦〔20xx〕xx號)和xx縣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20xx年春運工作的通知》(xx春運辦〔20xx〕x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縣文體和旅游行業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方針,遵循預防為主、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春運期間發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險情)后,按照“以人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在縣文體和旅游局領導指揮下,在縣春運領導小組指導下,迅速啟動此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春運期間文體和旅游行業內發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確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照《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等規定執行。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縣文體和旅游局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是:負責xx縣文體和旅游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和實施;負責指導文體和旅游企業xx立健全事故救援預案,并督促演練;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

  四、重大事故救援分工

  xx縣文體和旅游局春運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若干小組,分工處理有關應急處理工作。

  1。應急救援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緊急事故的組織協調、指令傳達、信息處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現場救援小組,由局值班領導任組長,春運領導辦公室人員配合,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援、協調處理等工作。

  3。事故調查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施救、事故情況的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五、春運工作應急救援工作遵循原則

  1。及時報告。在本縣范圍內春運期間一旦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事故單位應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事故發生地文體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縣文體和旅游局接報后,應迅速核實情況,立即報告分管副局長、局長,并按規定報告縣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

  2。緊急救援。確認本縣范圍內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的`消息后,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以最快捷的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救援行動。

  3。依序替補。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辦公室、各小組負責人因故缺位時,由副職領導按序替補到位,防止出現指揮中斷、秩序混亂等現象。

  4。保護現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和現場的群眾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責任和義務。因搶救傷員、疏散交通、防止擴大事態等必須移動現場有關物品外,應妥善做好取證、記錄、標志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涉文體和旅游企事業單位應針對春運期間的工作特點,xx立健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必須保證人員數量足夠、技術業務熟練、裝備設施齊全,并組織演練,關鍵時刻能及時高度到位,發揮應有作用。

  2。有關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搶險救援工作的報道,由縣文體和旅游局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報道。

  3。各涉文體和旅游企事業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縣文體和旅游局備案。

  4。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6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預防、監測機制,提升我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預防水平。規范與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監管部門關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傳遞,提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中與各部門的協同處置能力。快速響應、指導各類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促使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企業在車輛自救、控制事故惡化、防止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等二次事件方面能力的提升,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

  1.2 編制依據

  編制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四川省人民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道路運輸管理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度》。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參與我市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爆炸、泄漏等威脅人員生命安全、造成環境污染的特大險情——I級、重大險情——II級和較大險情——III級突發事件所采取的預警預防和處置工作;適用于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快速高效處置一般險情——IV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

  1.4 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切實落實預防監測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率。在應急處置上堅持“統一領導、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業處置”的原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與相關部門通力配合,快速高效地處置突發事件,減少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環境危害。

  1.5 等級標準

  按照交通運輸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等級分為四級:

  (1)特大險情——I級:危及3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的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2)重大險情——II級:危及10人及以上、29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的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3)較大險情——III級:危及3人及以上、9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較大的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4)一般險情——IV級:危及2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一般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2 領導小組

  市交通運輸局設立全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譚鳳君(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李 軍(局黨組副書記、機關黨委書記)

  田 翔(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張 揚(局辦公室主任)

  宋 應(局安全監督科科長)

  梁 勇(局運輸管理科科長)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負責領導全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涉及本行業參與的工作,檢查、指導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急救援相關工作。

  2.1 應急辦公室

  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運輸管理科,主任由其科長梁勇擔任,成員由局辦公室主任張楊、局安全監督科科長宋應及相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組織、協調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安排市交通運輸局應急值守,起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方案,編寫總結和工作計劃并承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2 應急領導小組工作分工及職責

  (1)現場協調組

  組長:宋應

  組員:冷梅、孔超、王波、李雙

  主要職責:

  ①負責聯絡協調應急管理、醫療單位全力做好各類人員搶險工作,并運送急需藥品至事故現場,負責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中毒人員,及時聯系120救護車。

  ②負責協調聯絡環保、水務部門,達到現場后開展應急環保、水環境污染監測。

  ③協調各危險貨物運輸公司提供專業危險貨物轉運車輛

  ④協調各貨運物流運輸公司提供運送搶險救援設備、物資車輛。

  ⑤協調各客運公司提供運送搶險救援人員車輛。

  ⑥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現場處置組

  組長:梁勇

  成員:羅江、茍陽、王進忠、阿兆金、楊成

  主要職責:

  ①在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配合參與其他部門職責開展的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②協助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及交通管制工作。

  ③負責聯系相關部門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

  ④協助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的撤離。

  ⑤協助對事故的處置,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

  ⑥協助其他應急救援小組搶救受傷人員。

  ⑦配合做好急救物資的運輸和發放工作。

  ⑧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后勤保障組

  組長:張揚

  組員:鐘靜思、李兵、李桃、曹麗、謝佩珊

  主要職責:

  ①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險人員的工作所需保障。

  ②集中力量,保證搶險救護物資及生產生活急需物資的供應和落實。

  ③協助其他應急救援小組處理傷亡的救護工作。

  ④負責保持現場各部門之間、現場與外界之間的聯系。

  ⑤統籌安排,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及各級現場救援小組的及時聯絡,確保救援工作的不間斷。

  ⑥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 預防預警

  3.1 防控重點

  我市防控重點為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主要物質為,包括輕質燃油、酸堿類、石油液化氣、油漆等10余種;運輸企業6家,運輸車輛141輛(其中掛車35輛),駕駛員120名,押運員141名。

  3.2 預防

  3.2.1嚴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市場準入和審驗關。局運管科在初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經營許可時,對其硬件設施、人員資質、應急物資及安全管理體系等方面從嚴把關,提高其安全門檻。對現有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除按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落實相應的硬件設施設備、應急救援物資外,還應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配備防泄漏設備或在危險貨物運輸專用停車場設置防污地溝,增設專用的轉運裝卸設備用于車輛事故應急處置,同時加大安全隱患排查督導力度,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限期停業整頓。

  3.2.2督促危險品運輸企業嚴把車輛技術關,車輛狀況達不到要求、裝載罐體等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在隱患排除前暫停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嚴格落實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出車前、運行中、收車后的車輛技術狀況檢查。

  3.2.3督促危險品運輸企業提升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加強從業人員培訓,督促企業積極組織從業人員參與相關部門和企業組織的應急救援、安全知識、專業知識、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的綜合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應急處置水平。

  3.2.4強化過程和管控。強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行動態監控和電子運單管理系統的使用,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運輸組織和運輸過程實施監管,要充分利用危險貨物運輸電子運單系統實現對所運危險貨物理化特性和應急救援處置知識的掌握。

  3.2.5根據危險貨物運輸量和車輛分布結構,結合近年來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統計,加大重點區域督導力度。

  3.2.6加強督導企業預案編制工作,引導企業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要求》(JT/T 911-20xx)規范編制預案,針對運輸的不同貨物制作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組織開展具有針對性的演練,預防事故發生時的.處置不當。

  3.3 監測預警

  3.3.1對所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儀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落實專人負責監控,對違規行為有處罰學習記錄,對監控人員有工作考核制度及獎懲記錄。

  3.3.2建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電子運單管理信息系統使用管理制度,對車輛載運危險貨物的情況及時掌控,掌握各類運輸車輛運輸狀態,便于事故發生后及時準確調用應急車輛轉運危險貨物。

  3.3.3建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落實人員開展事故信息收集工作。

  3.4 信息報送

  3.4.1市交通運輸局設立的應急辦公室應急電話:82xx67x5,值班電話:8x27xx33,接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和社會公眾報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將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初步判定突發事件等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要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493號令),建立事故報告制度,開展對駕駛員事故報告宣傳,掌握事故報告對象、程序和內容。

  3.4.2信息核實的主要內容

  (1)危險貨物的正確技術名稱和品名;

  (2)聯合國編號;

  (3)危險性類別;

  (4)貨物生產廠家名稱,或收貨人或發貨人名稱;

  (5)包件的類型,包括識別標記,具體說明是罐車還是罐式集裝箱,是普通車輛散裝還是專用集裝箱,或是其他裝有包件的運輸組件,包括運輸組件的正式注冊標記及所分配的編號;

  (6)貨物的估計數量和大概狀況;

  (7)所泄漏的貨物是否臨近水域,是否流入水域;

  (8)泄漏是否仍在繼續;

  (9)貨物泄漏的原因。

  3.4.3信息報送流程及時效

  駕駛員押運員在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報告事發地公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和本運輸企業,運輸企業在收到駕駛員押運員事故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報告注冊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事故發生地安監、環保、衛生等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收集到的事件信息除及時上報至當地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外,應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

  3.4.4信息的傳遞

  局應急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息后,應對報警信息加以記錄和核實,強化首報意識,嚴格執行直報制度,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和敏感信息事件發生后或者收到消息后30分鐘內以電話方式、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最遲不能超過2小時報送。報送程序簡化,不搞層層簽字,直接對帶班領導。按要求向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傳遞相關信息。報送要求事實基本清楚即可報送,做到及時、準確、暢達,最初無需過度調查,不用把數據搞得過分清楚,允許一定誤差,可在之后續報中予以修正,決不能主觀上作假。對于上級單位要求核報的信息,原則上電話反饋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書面反饋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信息應報送當地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應采取多線運行,同時報送。

  4 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駕駛員、押運員在事故發生后,在向有關部門和企業報告事故的同時,應按照企業制訂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要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現場處置。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的事發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事發企業在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應依據職責分工,派員趕赴現場,及時有效地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4.2分級響應

  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預案,做出應急響應。I級、II級、III級、IV級應急響應依次分別由國家、省、市(州)級和縣(市、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啟動和實施,上一級宣布啟動預案,下級預案應同時予以啟動。

  4.3響應

  事發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現場人員應依照《危險貨物分類處置指南》(附件1)和《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進行具體處置或指導人員進行處置,自己不能處置的應立即通知專業人員進行處置。

  4.3.1局應急辦公室響應

  接到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后,局應急辦公室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同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運管機構匯報,并組織趕赴現場人員,攜帶照相機等取證設備,并負責聯系局辦公室準備車輛,確定出發時間,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值守。

  4.3.2局值班人員響應

  值班人員除嚴格按《崇州市交通運輸局安全值班管理制度》進行值班外,著重搜集反饋事發地環境及天氣信息、現場動態情況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具體指令,每小時至少應主動與現場電話聯系1次。

  4.3.3現場工作組響應

  現場工作組應指導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采取相應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緊急分析、監控、綜合研判其發展態勢并向市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相關信息;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協調配合相關部門處置事件。

  5 事件檢測與后果評估

  參加應急工作后,各參加救援單位需完成撰寫應急進程和總結報告,標明救援消耗、設備損害情況,并將應急過程的影像與文件資料上報上級部門,并針對應急工作各環節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6 應急解除

  6.1應急解除判別標準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功能已得到恢復;

  (3)應急運輸任務已完成;

  (4)現場搶救活動已結束;

  (5)危害已消除;

  (6)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得到排除。

  6.2應急狀態解除程序

  現場救援指揮部和事故發生地的區(市)縣政府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且無繼發可能后,現場救援指揮部向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指揮部提交結束現場應急處置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7 應急保障

  7.1有關人員、機構應配備必要的通信設施、工具,確保信息及時暢通。

  7.2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的危險貨物生產和運輸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應建立必要的應急機構,配備必要的設施裝備,包括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等。

  7.3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強制購買承運人責任險要求,并保障應急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到位。

  8 宣傳與人員培訓

  市交通運輸局應加強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常規性培訓。

  9 監督檢查

  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應急工作并對本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10 附則

  10.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交通運輸局每三年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寫出評審報告。

  10.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10.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7

  為提高我局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處置能力,保證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能夠快捷、有序、高效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適用范圍及原則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道路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處置原則

  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管理原則,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屬地管理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原因并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時向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根據組長指令調度人員、物資到指定位置,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

  (二)負責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協調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三)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及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應急組織工作

  (一)人員組織工作。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由辦公室快速組織人員參加施救工作。

  (二)機械組織工作。由公路所成立應急搶修專業隊,保證機械設備儲備充足,保證應急使用及隨時對縣鄉公路進行搶修,保障縣鄉公路的安全有序暢通。

  (三)車輛組織工作。由局運輸股、執法大隊、發展中心負責落實客、貨應急運輸車輛儲備和調配,及時組織運輸人員、物資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四)物資組織工作。由局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和公路所準備好鏟、鋤頭、繩子等物資設備。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辦公室和交通戰備辦公室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由局規建股、公路所、建設所組織,切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員調集和應急儲備工作

  (一)公路暢通應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靈山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公路暢通應急保障組職責抓好落實。

  (二)道路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由局運輸股、執法大隊、發展中心負責落實客運、貨運車輛各10臺,隨時應急運輸搶險等重點物資和人員運輸。

  (三)信息收報工作。由局辦公室及法規安全股及時收集因天氣原因造成公路中斷和客運停運、旅客滯留等信息上報局領導以及上級有關部門。

  六、應急響應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了解掌握情況,預測后果,及時上報。

  (二)以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為指導,服從指揮,協調好其他部門工作。

  (三)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快速組織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展開救援工作。

  (四)根據現場情況,依照相關預案的領導指示,配合好各單位現場應急救援的行動,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報告救援進程和信息。

  (六)做好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布置的`各項善后工作的調查總結工作。

  七、工作機制

  (一)啟動應急預案前,執行應急任務的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及人員,應每周對應急車輛及物資進行檢查保養,嚴禁車輛和物資帶病作業。

  (二)啟動應急預案后,根據應急的實際需要,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碰頭會議,組織確定實施救援方案,各單位人員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三)一般事故應及時組織救援和上報,按照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首先保障搶險救災道路的安全暢通,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及時對公路進行搶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時上報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五)根據事故災情變化和救援需要,適時因地制宜,對其他社會車輛進行調度,滿足道路運輸需要。

  (六)主動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緊急應對、處置知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救援應急隊伍的培訓學習,按照上級布置,積極參與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啟動應急預案時,各二層機構要安排好人員值班。落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將有關情況按程序上報,確保信息暢通。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8

  為提高春運期間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全站職工、乘客生命與公共財產安全,使春運旅客運輸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現根據春運期間的客流特點,制定《20xx年汽車客運站春運應急預案》,以確保我站扎實、細致地做好突發事件的防范工作,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高峰期的突發事件。

  一、應急求援

  1、應急救援機構的設置

  本站指揮中心設在總經理辦公室,為適應應急救援的需要,特成立本站“應急求援指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業務骨干組成。

  2、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總指揮、聯絡協調辦公室、班車緊急調配組、疏散指揮組、電腦系統維護組、消防撲救組、數據信息上報組、醫療救護組、設施搶修組、后勤供應組和小車組組成。

  3、應急救援指揮部小組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職責及時處理各種站內的突發事件,指揮部各組必須盡早準備相關應急事宜,確立救援程序、救援責任,以保證事件發生時能及時處理、及時消除。

  (2)、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全局性工作,對重大事情迅速、果斷地決策,并及時發布相關命令,保證全局性救援順利開展進行,若總指揮不在站內,由副組長負責統籌。

  (3)、聯絡協調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時受理各種緊急報告,并及時向總指揮匯報突發事件情況,全面向外聯絡救援力量、對內負責協調應急救援各小組的現場救援工作,保障救援工作各個環節緊湊、及時、有效。

  (4)、班車緊急調配組:當大量旅客滯留或大量客運班車誤班不能及時輸送旅客時,負責聯系就近運輸企業,請求緊急運力支援,盡快疏散旅客,解決旅客滯留問題。

  (5)、疏散指揮組:事故發生時,迅速指揮稽查、場管工作人員疏散導場內車輛,保障車輛向安全地方撤離。指揮在場各崗位工作人員疏導人流,指引逃生路線,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地撤離現場。

  (6)、電腦系統維護組:負責電腦系統運行正常,確保客流高峰電腦系統的穩定,最大限度避免前臺電腦出現死機現象。

  (7)、消防撲救組:協調指揮做好救災搶險工作,指揮義務消防員,調配消防器材、救援物資,實施搶救,力爭在最短時間、最大限度地撲救災情,減少損失。

  (8)、數據信息上報組:負責向上級單位報告應急現場的發班情況。

  (9)、醫療救護組:負責現場簡易的醫療救護重傷員的轉院工作,以及對傳染性疾病的防護、檢測和藥品供應。

  (10)、設施搶修組:負責站場設備的搶修,保證站內設施、電力、供水正常運作,避免各種原因導致的運轉停頓。

  (11)、后勤供應組:負責站內工作所需要的辦公用品采購,保證補給用品充足,保障一線工作不受影響。

  (12)、小車組:負責緊急情況下,有關工作人員的接送或救援物資的運送,司機直接受總指揮調配。

  二、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旅客大量滯留應急措施:

  (1)、業務科將滯留人數、滯留工作人員搭乘的省份、滯留原因、已滯留時間、目前旅客情緒等情況調查清楚,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

  (2)、總指揮協同各應急救援指揮組,根據實際情況的緊急度和本站運力情況,決定是否向外單位借調運力。

  (3)、需外借運力的,由班車緊急調配組統籌,調度員協助,聯系本區或本市范圍內可借用運力,就近解決增援車輛。

  (4)、業務、調度員延長辦工時間,聯系運力,調度車輛,或組織服務員為需退票的旅客辦手續、安排旅客改乘同方向車輛,及時妥善解決工作人員滯留。

  (5)、開通廣播,耐心解說旅客滯留原因和應急調配運力疏導旅客的措施等等情況,穩定旅客情緒。

  (6)、調撥一筆款項,預備大批量退票時為有需要退票的旅客辦理退款手續。

  (7)、開放站內的臨時候車室、辦公場所、餐廳等室內場地供旅客候車,避免滯留旅客夜晚露宿遇到寒風和天雨的襲擊。

  (8)、將旅客安排到用于應急的廣場、臨時候車室或工作人員宿舍暫避。購買大量干糧,以及與飯堂或附近的餐館聯系,向場內旅客派發食物、食水。總之一切從旅客需要入手,確保滯留旅客不受寒、不受雨、不受餓。

  當本站運力不能在預定時間內運走旅客,難以維持本站秩序情況下,采取以下措施:

  (9)、由聯絡協調小組向春運辦報告,將站內旅客滯留情況如實反映,請求春運辦向有關部門申請增派運力,請求公安、交警維護客運總站治安及維持附近主要出入道路的交通秩序。

  (10)、當以上援助力量進站后,客運站一切工作人員、設施均無條件接受調配。積極配合市運管處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疏運旅客,主動協助市公安、武警工作人員了解車站地形、維護客運秩序。

  (11)、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根據滯留時間的長短和滯留工作人員的多少,啟用后備的安置場所,減緩車站的壓力。

  (12)、速請電信部門進場增加臨時的公用電話或通訊設備,方便滯留或誤點的旅客把平安的信息傳遞回家。

  2、設備故障應急措施

  (1)、如果UPS不能正常供電,電腦系統維護組應立即通知電工班配合,啟動后備發電機,恢復售票、檢票系統的正常供電。

  (2)、服務器癱瘓的可能較小,但也必須做足應對措施。首先準備好后備服務器;

  其次,若發生故障,應將最新的備份的數據庫拷貝到次服務器上,更改相應設置,逐步恢復售票、檢票等工作。有必要電腦公司協助的,由電腦系統維護組聯系。

  (3)、若某一區域的網絡不通,可即時啟用備用干線恢復該區域的網絡連接;

  若某處的網絡不通,就近嫁接集線器,臨時拉線進行連接。

  (4)、若一線的電腦損壞,可從非主要崗位暫時調換使用,避免這一線工作的脫節,造成部分售票或檢票工作的阻塞。

  3、火災事故應急措施

  (1)、在災情附近崗位的工作人員,確定災情發生后,馬上利用通訊設備報告聯絡協調辦公室,報告完畢后必須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趕往災情現場。

  (2)、聯絡協調辦公室立刻通知消防撲救組奔赴現場。

  (3)、消防撲救組到達現場后,火速調查火災的起因:是線路引起還是火源引起的。如果斷定是線路引起的,必須通知設施搶修組派出電工把電源切斷,保證搶險工作人員的安全。

  (4)、義務消防隊隊長迅速判斷災情輕重、受災面積大小、受影響工作人員眾寡。過程必須實時向總指揮報告。

  (5)、如果火勢較輕,沒有波及旅客安全,財物無大損失,待義務消防工作人員撲滅火源后,總指揮可考慮轍離現場的救援小組,隨后必須要總結此次經驗教訓。

  (6)、如果火勢猛烈難以控制,受災面積較大,站內工作人員受到波及,旅客出現恐慌情緒時,總指揮指示各應急救援小組各就各位,全力投入到現場救助中。

  (7)、聯絡協調小組撥打火警119、120、市內各大主要醫院及通知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請求救援,確認聯系后,應急指揮部安排專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救護車。

  (8)、消防撲救組繼續盡全力撲救,并安排人手封鎖災場,阻止旅客誤闖造成工作人員傷亡。在消防工作人員到來之前,盡可能得用站內消防設施控制火勢,阻止災情的漫延。

  (9)、工作人員疏散指揮組隨即在業務室拉響警報,并利用廣播提醒旅客遠離受災點,不要互相推擠;

  要求場內工作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協助清場,指揮旅客有序地向空曠的廣場逃離,避免工作人員傷亡。

  (10)、車輛疏散指揮組調動當班場管員把守各條通道、各個出口,手執紅旗,指揮車輛離場。

  (11)、醫療救護組對受傷的工作人員及時救治,對重傷者重點照顧,按救護程序正確處理,等待轉送醫院的救治,當救護車未能在短時間內趕到接收重傷員時,應急支援指揮部可迅速安排緊急小車組,送重傷工作人員往附近大醫院就醫。

  (12)、若站內用于救護的藥品不足,由后勤組根據醫生囑咐到指定地點購買。小車組配合運送物資。

  (13)、設施搶修組必須想方設法保證供水的正常,并及早通供水部門隨時做好應急準備。

  (14)、當消防車輛和工作人員到達現場滅火以及醫療部門實施現場救護后,總站所有應急小組及工作人員均接受以上部門調配。

  (15)、火災撲救完畢后,消防滅火組負責現場保護工作。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及負責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災情過程的記錄和存檔。道路貨物運輸春運應急預案2

  20xx年春運工作于2月4日開始,3月15日結束,為期40天。為實現為其40天的春運“確保安全、平穩有序、便民利民”目標,有效確保電煤、成品油等重點物資的'運輸和水上交通安全,特制定春運應急預案如下: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春運辦公室設在航行監督科,xxxx任辦公室主任。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下列車輛、海巡艇及各站點的快艇必須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能隨時被調用。

  1、蘇D837C7、蘇DLG060、蘇DLA812

  2、蘇海巡0401、蘇海巡0403、蘇海巡0404、蘇海巡0405、蘇海巡401、蘇海巡405、蘇海巡408、蘇海巡410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及應急小分隊的全體成員手機、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對講機電池必須充足電量并處于開啟狀態,以方便通訊聯絡,遇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1、春運期間,12395水上搜救電話及各簽證報港服務點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有人值守監聽,各簽證報港服務點值班人員必須隨時聽從處春運辦公室的調遣,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對水上交通事故處理、航道疏檔工作,做到及時、準確、有效,并做好臺帳記錄。

  2、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外出(出xxxx范圍),必需向潘紅兵組長請假;應急小分隊所有成員如外出,必須向吳志明隊長請假。

  元月30日前組織對轄區內的旅游船、危險化學品碼頭、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區域、水上供油船舶(站點)進行一次拉網式安全監督檢查,主要檢查船員和加油站點操作人員的持證情況,船舶的適航情況,查相關單位落實冬季“五防”措施的情況。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送達整改通知書,并及時督促整改到位。加強對重點航段的巡航檢查力度,嚴防造成大面積的航道堵塞情況。

  1、各簽證服務點接到水上交通重大險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同時向處春運辦公室報告,消除險情后,由海事處將發生的險情及處置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通報有關單位,防止信息倒流。

  2、遇到發生重大事故,海事處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搜救和調查處理工作。遇有死亡事故,及時通報水警大隊,并與水警大隊聯合處置。遇有沉船事故,及時在沉船現場設置安全標志,維護好現場的通航秩序,同時通知航道部門立即組織打撈及時清障,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航道通航。

  3、遇有航道堵塞事件,按“xxxx市地方海事處防堵保暢應急預案”執行。

  4、加強對城中河進行巡航,加強對船舶停靠秩序的管理,防止船舶停靠秩序混亂而造成航道堵塞。

  5、針對冬季雨雪、冰凍、低溫等惡劣天氣較多的特點,各簽證服務點必須及時收聽和公布水文、氣象信息。 6、堅持與江蘇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聯系制度。春運期間,用電話聯系來掌握風景區的游客動態。

  7、以遠程監控和現場監督相結合的方式來加強碼頭秩序管理,加強船員持證管理,堅決制止旅游船超載航行。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9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務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二)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人員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局具體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局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成員單位由各危運企業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辦,具體承辦應急工作的有關事項。應急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成員未經組長批準不得離崗,外出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2.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3.對全縣道路危險運輸事故應急工作作出決策并進行監督和指導;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5.全縣危貨道路運輸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企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運輸裝備、人員保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并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證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并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五、報告制度、程序和內容

  全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一)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縣交運局及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交運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縣交運局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交運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縣交運局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

  1.事故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險貨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損失等。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3.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本地運力不足,需要應急領導小組協調運力支援的專用車輛、人員數量和執行的時間、地點、內容等。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后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按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后,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并根據實際情況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運力。應急領導小組無法直接解決的要向上級領導機構報告,請求運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系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交運局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八、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并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0

  20xx年汛期將至,為應對汛期期間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性。按照“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的要求,切實做好各項防汛抗洪工作。結合我區道路運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雷雨暴風等惡劣天氣增多時,引發中小洪水頻發,公路易發生水毀塌方,影響車輛運輸安全。因此,各企業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防汛抗洪及搶險措施落到實處。

  二、周密部署,做好防汛準備

  區運管所按照“統一指揮、人人參戰、全力搶險”的原則,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準備。各企業結合行業實際,周密部署,精心準備,修訂完善本企業抗洪搶險預案。落實抗洪搶險車輛、物資及人員。做到一旦出現重大汛情險情,快速組織人員、車輛投入到抗洪搶險工作中。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決定啟動和終止汛期突發事件應急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2、研究制定應急處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措施。

  3、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重大突發事件情況,傳達和執行上級的決定。

  4、督促、檢查汛期應急預案執行情況。

  (二)成員單位職責:

  1、客、貨運輸企業要對搶險車輛實施統一管理,保證車輛能夠隨時投入搶險,并對車輛駕駛員進行應急處突知識培訓,提高他們在突發事件中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2、維修企業要成立專門的搶修隊伍,備齊必要的設備和配件,確保搶險車輛在搶險中的'順利運行。

  3、要根據“三把關一監督”的職能職責,客運汽車站嚴格執行“五不出站”,特別是惡劣天氣不出站的規定和客運車輛在三級及以下公路22時至早上6時不準夜間行車的規定。運輸企業有針對性地對駕駛員開展汛期安全駕駛專項技能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

  (三)在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

  1、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要在組長帶領下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救援和開展善后處理工作。

  2、根據現場情況,按照"先重傷,后輕傷"的原則,及時組織現場施救,安排車輛運送傷員,就近醫院搶救,最大限度減小損失,盡快恢復運輸正常秩序。

  3、客運企業要組織應急儲備車輛,進入緊急狀態,隨時聽候調遣。

  4、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五、相關要求

  (一)汛期應急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各成員單位“一把手”負第一責任,要層層建立汛期工作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

  (二)各成員單位都要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服從統一指揮,積極配合其他相關單位做好工作,協同作戰,形成合力,確保一旦發生險情,能立即投入搶險工作。

  (三)事故發生后,各單位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上報應對事故發生的單位、地點、危害程度、損失情況以及傷亡情況,準確詳實上報,切忌誤報、錯報。凡事故發生后不按規定時間及時上報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單位領導的責任。

  (四)保障信息暢通。設立“汛期”值班電話,嚴格值班制度,當班人員必須做好記錄,確保24小時個人電話暢通,及時準確傳遞防汛信息。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略)

  依據以上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結合我市交通運輸系統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條件下的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1.4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提高全社會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2)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交通出行方面遇到的困難,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市交通運輸局統一領導全市交通系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工作,各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

  (4)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應對工作的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應對。

  (5)各地協同,社會聯動。充分依靠各有關部門、各相關企業及公路沿線群眾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雪防凍救災任務。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交通運輸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組成。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分別設立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機構。

  各縣交通運輸局可參照市交通運輸局模式成立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

  2.1指揮部機構及職責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部”),局長擔任指揮長,各位副局長為副指揮長,成員由局相關科室負責人、局屬相關單位負責人等組成。成員單位包括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等。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2.1.2.1指揮部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研究解決預防和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評估應急救援效果,適時調整方案,下達是否需要開展進一步的應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應急救援行動的命令;

  (3)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的有關指示;

  (4)檢查局屬單位、局屬國有交通運輸企業和各縣交通運輸局災害防御和應對處置工作的落實情況;

  (5)及時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報告災情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6)承辦上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2.1.2.2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路面巡查,統計、報告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交通中斷里程及通行情況,保障車輛的安全通行;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單位和企業及時調配車輛、組織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對緊急搶通或改道的公路、橋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負責清除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路面積雪,保障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橋梁的安全通行;負責清除市內通行橋梁的積雪、保障市內淮河公路橋道路通行;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負責收集匯總需要道路運輸保障有關信息;統計、報告全市各汽車站滯留人員數量,指導相關部門、企業為滯留在汽車站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配車輛、組織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統計、報告下屬汽車站滯留人員數量,為滯留在汽車站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配車輛、組織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6)其他成員單位: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應急協作。

  2.1.3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2.1.3.1日常工作機構

  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為局應急辦公室,局應急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局應急辦具體職責:

  (1)負責處理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

  (2)負責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供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有關信息;

  (3)接收、處理上級和氣象、水利等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4)負責局應急指揮部與上級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市內外相關應急管理機構和下級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的聯絡、信息上傳與下達等工作;

  (5)收集、匯總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信息及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編寫應急工作日報;

  (6)負責接警值班工作;

  (7)負責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信息、災害發展趨勢、應對工作情況,并提出對策建議;

  (8)承擔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1.3.2應急工作組

  啟動本預案Ⅱ級(含)以上響應后,局應急指揮部即成立應急工作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下設綜合協調小組、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總結評估小組4個工作組,處置重大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各工作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小組

  由局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相關科室及局屬相關單位人員組成。

  ①負責牽頭聯絡市公安、建設、軍分區、武警等單位;

  ②根據局應急指揮部要求,負責起草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和相關部門報送的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負責相關文件和信息上傳、下達;

  ③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

  ④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⑤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⑥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公路搶通小組

  由局公路港航科科長任組長,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關人員組成。

  ①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和除雪鏟冰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隊伍的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的調配,確保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下公路的暢通;

  ②會同公安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運輸保障小組

  由局綜合運輸科科長任組長,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相關人員組成。

  ①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②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③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④擬定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總結評估小組

  由局安全監督科科長任組長,由其他應急工作小組、專家咨詢組有關人員組成。

  ①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②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3現場工作組

  局應急指揮部按照市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要求,或當災害等級達到Ⅰ、Ⅱ級時,派出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設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組長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職責如下:

  (1)參與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負責跨縣區交通應急隊伍的調度和現場指揮,并保障作業安全;

  (3)提供交通運輸方面技術支持;

  (4)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交通建設工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客貨運站、港口碼頭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5)指定專人負責與應急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現場工作組負責人匯報情況;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4專家咨詢組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辦負責組建和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需要時及時抽調。主要職責是:

  (1)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建議;

  (2)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3)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4)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5)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各縣交通運輸局職責

  各縣交通運輸局結合自身情況分別成立相應的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抗雪防凍救災應急預案,處理相應的抗雪防凍救災應急事件。

  災區縣交通運輸局在屬地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積極參與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抗雪防凍救災人員、物資的`緊急運送和災區道路的鏟雪除冰緊急疏通工作;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迅速組織人員對轄區公路、橋梁、航道、碼頭、交通樞紐等進行檢查,發現險情、事故隱患立即向局應急指揮部和屬地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對滯留在轄區內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當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報請局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持。

  非災區各縣交通運輸局積極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隨時聽從局應急指揮部或屬地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調遣,趕赴災區參與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與監測預警

  3.1風險分析

  本市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區與南溫帶半濕潤季風氣候區的過渡帶,季風顯著,四季分明,冬季寒冷,易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本市地處淮河流域,境內河流眾多,水路運輸交通繁忙。蚌埠港是千里淮河第一大港,在水路運輸中地位顯著。淮河穿城而過,市區內淮河上的公路橋是連接城區兩岸交通的重要通道。作為皖北交通樞紐,本市公路交通發達,境內有多條重要國省干道。一旦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河面結冰、港口癱瘓、橋梁、公路路面封凍,船舶、車輛無法通行且易發生公路、水路交通事故,會導致公路、水路交通中斷,船舶、車輛、人員、物資出現嚴重滯留和擁堵。

  3.2重點監測對象

  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及本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是預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重要信息,局應急辦應及時掌握并傳遞相關信息。

  重要國省干線的路面積雪、結冰情況及車輛通行情況由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重點監測。

  蚌埠港、重要碼頭和主要航道的河面結冰、封凍情況、船舶通行情況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重點監測。

  3.3預警分級

  參照《蚌埠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按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見表(略)

  按照《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相關規定,依托市氣象局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局應急辦及時掌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上報局應急指揮部,并轉發相關單位。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各縣交通運輸局應及時轉發氣象部門發布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啟動應急響應

  接到市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局應急指揮部按如下程序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Ⅰ、Ⅱ級響應啟動指令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Ⅲ、Ⅳ級響應啟動指令由局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發布。

  4.2響應行動

  4.2.1 Ⅰ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2)局應急指揮部及各個工作組分別由負責部門召集,實行聯合辦公,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3)成立現場工作組隨市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赴受災嚴重的縣、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按照市應急指揮部要求緊急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受災縣、區和路段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5)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6)當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報請省交通運輸廳和市應急指揮部應急救援機構報告,請求支持。

  4.2.2Ⅱ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召開局應急指揮部會議,部署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2)局應急指揮部及各個工作組分別由負責部門召集,實行聯合辦公,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3)成立現場工作組隨市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赴受災縣、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按照市應急指揮部要求緊急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受災縣、區和路段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5)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4.2.3 Ⅲ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辦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重要情況由局應急指揮部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2)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并積極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3)根據災情情況,局應急指揮部指派人員赴受災縣、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負責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及時除雪鏟冰,保障全市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4座公路橋道路暢通;

  (5)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4.2.4 Ⅳ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辦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相關縣交通運輸局傳達局應急指揮部有關指示要求;

  (2)根據災情情況,指派人員到受災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3)負責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及時除雪鏟冰,保障全市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4座公路橋道路暢通;

  (4)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4.3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接到市應急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指令后,Ⅰ、Ⅱ級響應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Ⅳ級響應由局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決定終止。

  5.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堅持穩定、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和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的原則,為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災情發生后,局應急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將災情、災害發展趨勢、路況信息、應對措施、應急工作開展情況等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

  6.后期處置

  6.1災情報告和評估

  6.1.1災情的報告和評估單位

  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調查、收集、整理的災情信息,由局應急指揮部匯總,報市應急指揮部。

  6.1.2災情報告要求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立即調查統計受災基本情況,迅速報告局應急指揮部,并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和抗雪防凍救災工作情況。

  6.1.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范圍、強度,以及人員轉移安置、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等。救災工作結束后,局應急指揮部成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調查組,對交通系統內受災基本情況、應急行動過程及效果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并提出損失賠償、災后恢復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議,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提交調查報告。

  6.2災后恢復重建

  (1)市交通運輸局積極協助市人民政府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受災情況的統計工作,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

  (2)市交通運輸局組織相關單位積極指導受災縣開展損毀交通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3)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及時下撥災區。

  7.保障措施

  7.1資金保障

  抗雪防凍救災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市、縣交通運輸局年度財政預算中。一旦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時下撥救災資金,確保抗雪防凍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7.2物資保障

  依托交通運輸行業市級、縣級、企業通應急物資儲備。

  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應根據工作職能,結合實際情況,儲備應急物資。

  7.3應急隊伍

  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確保抗雪防凍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市、縣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特點,制訂社會動員方案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動員方案包括動員的范圍、組織程序、決策程序。在自有應急力量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求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請求,請求動員社會力量,協調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縣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協調有關部門為應急人員提供安全防護裝備并發放使用說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8.預案管理

  8.1預案演練

  局應急辦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至少每三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活動。

  各縣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按照局應急指揮部及當地縣政府的要求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8.2宣傳與培訓

  局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多種媒體渠道,加強應急宣傳工作。

  局屬各單位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工作,提高道路應急運輸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9.附則

  (1)本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局指導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交通保障應對工作的部門預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應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2)局屬各單位應制定本單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2

  總則

  為及時應對20xx年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確保旅客運輸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維護社會穩定,根據縣春運辦有關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組負責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長羅勝華同志擔任鎮春運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成員有徐德仁、韓萍、陳曉飛、許小春、余斌、黎曉林、曾澎發、成新福、鐘旺、劉華美、胡海龍、黃小勇、郭俊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的日常工作及負責外出農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監督。

  (二)主要職責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各成員單位負責春運應急工作的具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向鄉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報告信息,協調組織對滯留人員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客運站區域的治安管理,組織警力確保旅客進出客運站通道暢順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增派警力迅速到達指定區域。

  交警中隊。負責客運站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疏導,管制進出客運站的各種車輛,嚴厲打擊車匪路霸、擾亂了交通秩序等行為,嚴厲打擊無牌無照酒駕行為。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做好滯留旅客的疏運和應急物資的運輸工作。

  鎮城管大隊。負責集鎮街道的整治,對亂擺亂放、亂停亂占行為予以制止,規范集鎮秩序,保障集鎮的暢通。

  黨建辦。負責春運政策、法規、安全知識的宣傳報道工作;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后,及時發布相關春運動態,引導旅客理性出行;充分發揮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增進人民群眾對春運服務的獲得感和認同感。

  五云衛生院。在春運期間準備好醫療救護應急力量;做好各類流行疾病的.防疫工作;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派遣醫療救護隊進駐客運站及旅客緊急疏散點,搶救傷病人員;做好傷員救護工作;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救治工作,負責客運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民政所。負責安排好貧困地區群眾生活,做好集鎮中尤其是各交通樞紐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五云中、小學校。負責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監管,妥善做好學生寒假歸家返校工作,安排一定的場地作為應急安置點。

  二、應急響應行動

  (一)當因交通狀況導致旅客大量滯留,客運站正常秩序出現混亂的緊急情況時,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客運站立即向鎮春運交通安全辦報告,并立即實施本單位應急,鎮春運交通安全辦加強24小時值班,各成員單位隨時待命,并定時向縣交通局匯報情況。

  2、鎮春運交通安全辦組織力量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對車站地區及各進出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3、鎮春運辦負責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

  (二)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情況時:

  1、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旅客聚集鬧事,現場執勤人員要及時做好勸導和秩序維護工作,并要立即向鎮春運辦報告,由春運領導小組組織鎮干部、公安、交通等部門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現場組織處置。對鬧事人員和其余故意破壞人員,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縣有關部門審查處理。

  2、當出現不法分子趁亂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現場執勤人員要堅決制止,公安干警應將首犯抓獲并迅速帶離現場。公安部門要負責對不法分子進行監控、取證,為事后依法處理提供依據。

  三、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有關單位、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因貽誤時機沒有按時完成任務造成后果的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3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三、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四、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五、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xxxxxx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4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品化學運輸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一)適用范圍:在本縣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成立組織:

  我局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彭常國

  副組長:江大國、楊遠祥

  成 員:柯德元、王 輝、王迎春、余桂芝

  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王迎春兼任辦公室主任,汪方順為聯絡員。聯系電話:0563-6975211,手機:18297560856。

  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要相應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并明確負責人及聯絡人,保持通訊暢通。

  (二)道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報告總結調查工作。根據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指令和相關部門對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組長,通知綜合執法大隊、運管所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運管所立即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征集工作,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

  (三)事故發生各職能單位職責:

  綜合執法大隊職責: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人員的疏送,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后,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及人員疏散工作;

  運管所職責: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負責駕駛人員和所駕車輛從業資質的監管。

  (1)接到領導小組通知后,迅速到達現場了解事故發生基本情況,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組長或副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

  (2)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迅速按照承運要求征集搶險車輛和人員,如果沒有符合資質的企業、車輛和人員,及時報請省市上級部門協調,在更大范圍內征集車輛和人員。對征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征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

  (3)建立組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救援車輛及從業人員儲備庫。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危貨運輸參營企業的應急演練。

  (4)積極配合現場事故處理和事后事故調查取證工作。

  (5)積極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救援相應時限

  接到領導小組電話后,縣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人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3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

  四、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對涉及我縣危化品運輸企業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予以處理。

  五、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責任。

  六、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5

  一、目的

  為切實提高xx縣道路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道路運輸市場正常運行,指導xx縣道路運輸行業各企業及本所各崗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滿足有效應對涉及本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需要,確保道路運輸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xx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道路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道路運輸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道路運輸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本預案適用于xx縣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道路運輸行業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運輸服務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維駕信息股股長

  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決定啟動和終止本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4.審定本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經費預算;

  5.負責本縣境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公共衛生、防汛、防火等)的預防、處置及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6.負責收集、處置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對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分析、評估,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7.負責本縣道路運輸相關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值守工作,指導、督查本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業)各單位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預防、保障、演練工作;

  8.負責落實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辦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所長主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縣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主任由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兼任,負責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服務。

  (二)應急工作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和xx縣道路運輸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預案,注重積累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的材料,定期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斷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異常情況報告后,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上報請示后做好預案啟動工作。

  (三)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在xx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制定處置方案,組織處置隊伍。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保障系統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建立本部門的應急預備力量,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車輛等,平時要著重建立一系列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以利于突發事件應對的指揮。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及時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時與交通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取得聯系,以保證上傳下達,并對各項應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所對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等特種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其它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源要加強防范,平時定期檢查;要重點加強救災用水和物資的儲備,設置專人專崗,重點安排搶險力量。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在道路運輸領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科學的應對觀,動員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宣傳和解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干部職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援救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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