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常用(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安全實際,制定《鎮巴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鎮巴”理念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因交通事故危險品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
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往往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指揮組織
成立鎮巴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運管所,樊永平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涉及危險品運輸的企業制定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全縣道路危險品運輸突發事故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機構,具體負責對道路危險品運輸突發事故的業務基礎管理工作、臺帳的建立、監督檢查,不安全因素信息的匯總、分析協調、事故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
四、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一)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10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20輛車以上毀壞;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30人;或造成50—10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10輛車以上毀壞;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故(Ⅲ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10—50人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5輛車以上毀壞;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的事故。或無危險品泄漏但車輛受損嚴重。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故符合Ⅳ—Ⅰ級時,由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啟動應急預案。
六、事故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與縣醫療急救中心聯系施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如危險品泄漏有爆炸、火災、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縣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報案。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應急預案啟動
1、涉及危險品運輸企業發生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縣運管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縣交警大隊做好交通管制,嚴防事態擴散。
縣運管所接到事故報告后,確定危險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時,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的應立即向上一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事故情況,盡可能簡明扼要地說明事故單位、事故地點、現場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危害程度、事故現狀等情況。
(三)現場指揮與控制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協同縣公安、交警、消防大隊、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救援。
2、服從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按照現場工作區域劃分的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事故可能影響區域,開展救援工作。
3、及時向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上級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聽取指導意見。
七、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
(一)現場恢復
事故得到控制后,積極參與救援組織進行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協助恢復道路暢通。
(二)事故調查處理
參與由各有關單位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上級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的要在工作上予以積極配合。
八、應急救援保障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完善物資、裝備、技術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的'資源征集、調用工作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等資源的合理儲備工作。
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助時,有權指揮、調度本縣應急救援人員和設備、車輛。
(三)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
要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制度,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涉及道路危險品運輸的企業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加強通訊和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及財產損失,確保道路運輸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結合我省道路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運輸以及重要客、貨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運管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州(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運輸廳責成的,需要由省運管局負責處置的重大、較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運管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緊急事件。
本預案指導各州(市)地方道路運輸主管部門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編制和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平急結合、科學應對、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聯動協調。
(3)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部門協作、資源共享。
1.6應急預案體系
云南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體系由省級、州(市)級、縣(區)級、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保障體系組成。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3.運行機制
3.1監測與預警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開展風險分析。
3.2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個等級。
3.3善后處置
應急行動結束后,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領導小組分別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對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行總結、講評。
4.應急保障
4.1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各級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辦應根據有關規定及各地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運力儲備規模和相關要求。
4.2資金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辦公室要根據每年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編列年度預算,報應急領導小組審批。
4.3后勤物資保障
4.4應急值班及信息溝通
應急預案啟動后,省運管局應急辦和事發地應急管理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通信指揮暢通。
4.5加強部門協調
各級運輸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氣象、通信、地震、安監、民政、國土、衛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要定期組織各類預案演練,通過預案演練不斷總結、完善預案,鍛煉提高應急實戰能力,確保預案符合實際,行動有效。
5.2宣傳和培訓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5.3獎懲與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云南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3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4
為確保20xx年春運工作順利開展,防止突發旅客高峰期滯留、交通運輸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社會公共衛生及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等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到有序疏運,真正落實上級所規定的總要求,按照“以客為主、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保障有力”總體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運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及督查),副組長(負責旅客高峰處置)、(負責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處置)、(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成員:
二、組建應急小分隊:
一分隊隊長;聯系電話:二分隊隊長。聯系電話:;同時組建應急信息及后勤保障小組,組長:;聯系電話:
三、聯動單位聯系人:
1、市永生運輸公司負責人:
2、市金輪運輸公司負責人:
3、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
四、應急運力
(一)市永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后備運力6臺,102座,
(二)市金輪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后備運力5輛95座,負責人:
(三)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預備運力2輛38座,負責人:
五、車站高峰疏運及路途分流
1)車站高峰疏運責任人
2)路途分流責任人:稽查中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罰。
六、交通事故及公共衛生防控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防控責任人:
2)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防控責任人:
道路運輸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5
一、應急處理的范圍及原則
凡公司營運車輛在運輸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疾病預防、車輛故障、火災爆炸及遇特殊情況等險情事故,均司應急處理范圍,適用于本預案。
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經濟損失。
6、實施屬地管理,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同級及其以上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公司的領導。
二、應急處理機構職責
應急處理領導組主要職責是:險情事故發生后,在公司險情事故處理領導組統一指揮下,委派帶隊領導并立即奔赴現場:
1、貫徹落實上級領導對險情應急處理工作批示,提出應急處理
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措施。
4、應急處理領導組可視情況抽調工作人員,成立現場施救組、善后處理組、通訊聯絡組、后勤保障組、原因調查組等險情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機構,明確責任人、聯絡人,迅速果斷地做好險情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肇事呼救。險情事故發生后,肇事駕乘人員及當事人應立即向公司交通險情事故應急處理領導組緊急呼救,并開展自救。應急呼救電話如下:
1、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保險報案:95518
2、匪警:110
3、火災事故:119
4、疾病救護:120
5、公司應急辦公室負責事故處理、施救組織、旅客疏散、聯系修車、傷病人員轉運等事宜。
(1)、遇客車營運中發生故障,無法繼續承運時,公司備有應急客車隨時輸送、轉送乘客。
(2)、遇客車營運中發生斗毆、偷竊等不法行為時,請拔110,公司辦公室電話:
(3)、客車營運中發生旅客突發疾病或發現高致病性傳染性疑
似病人時,請撥急救中心電話:120。
(二)、啟動預案。得知發生險情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及時啟動本實施預案。
(三)、通訊聯絡。迅速收集,匯總險情事故應急處理的統計和動態情況,及時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理建議。
(四)、緊急報告。緊急報告須經公司應急處理領導組組長同意批準后,上報有關上級主管部門。
(五)、趕赴現場。得知發生危險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急領導組應委派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需要轉運旅客、傷病人員時,要及時調動應急車輛,協作處理應急工作事宜。
(六)、現場施救。應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受傷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亡、受傷人數,千方百計做好防止和減輕經濟損失的工作。
(七)、善后處理。采取統一管理,從快處理善后事項,做好死傷者家屬的食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及時制定事故處理賠付標準和規定,積極做好事故處理賠付工作。
(八)、原因調查。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勘察事故現場,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舉一反三,做好登記核實工作。
(九)、后勤保障。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集有關物資設備,保障應急處理急需,為應急處理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十)、工作報告。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逐級書面報告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具體詳情。
四、獎罰
根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應急處理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經調查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時間或者虛報救助實效的,給予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6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即會引起更嚴重的火災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為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提高緊急處理情況的應變能力,沉著靈活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事故(災害),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為目標,根據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況,和跨區域運輸陪送特點,特制定以下事故(災害)搶險應急預警方案。
一.蘇州市元聯運輸有限公司事故(災害)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工作小組事故(災害)搶救應急指揮部指揮
組 長:張先春
小 組 成 員:張澤鈞 李祥巨 劉金富
后勤保障組長:陸鵬
小 組 成 員:李才旺 王功成 陳強
一.預警級別
一級警別: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車毀人亡,致使財產損失5萬以上,人員傷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級警別:指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或因漏油混油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
三級警別:指一般交通事故(災害),或漏油、混油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致使財產損失2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
二.預警控制范圍及應急防范措施:
(1)預警控制范圍包括:油罐車進出油庫作業區、各加油站接卸作業現場、停車場、行駛途中等。
(2)應急防范措施
1、油罐車進出油庫付油作業區、加油站時,駕駛人員應在進庫前,檢查車輛及罐體各個卸油口是否關閉,排氣管防火帽是否關閉完整,罐體靜電線接地是否安全可靠,罐體有無滴漏現象,同時檢查隨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遵守并按規定交出車上和個人攜帶的著火器。裝油現場,油車駕駛員應對付油作業現場保持警視狀態,一旦事故(災害)發生,應立即進行自救和報警求救,詳細說明事故(災害)地點、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災害)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斷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參考。
2、公司安全應急機構接到事故(災害)報警后,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原先制定的應預案和應急措施,立即召集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組成員,以最快的時間感到事故(災害)現場,同時各種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時跟上。各司其責措施到位有效。
三.根據不同的事故(災害)現場,采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災害)應急措施:
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報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護警和運管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監視油罐車各裝、卸油口的密封安全情況,告誡圍觀的群眾嚴禁煙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如是裝載油品的重車,應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和交警協調,就近加油站,把裝載油品卸掉后再進行事故處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
如果是重載車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下溝或者翻車,應在消防部門的配合下,對車輛進行罐體表層冷卻,和四周的空氣進行稀釋,利用我們自備車輛的車載防爆自吸泵對受損車輛進行對口自吸過駁,卸空受損車輛的重載油品后,方可以進行拖吊施救。對在事故中外溢的油品應立即進行稀釋,挖溝填埋,嚴格遵照消防和環保部門的要求做好事故(災害)的`善后工作,防止排入附近的水源引起的環境污染。
2.運行中油品泄漏,燃燒爆炸處理措施:
油罐車在運行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災害導致罐體破裂,閘閥失控,運載的油品引發火災和爆炸,駕駛員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造成更大的災害,在時間和環境允許的條件下車輛應駛出人群、建筑物、電網密集區,停放在較為空空的地帶并立即報警,利用車上自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同時應向當地的群眾,廠礦企業單位進行呼救支援,設置安全警戒線,勸阻無關群眾遠離現場。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傷者立即移動到安全地帶進行包扎止血處理。應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擴大,把事故中的受傷害人員減少到最低程度。
3.油庫裝油臺裝油中漏溢油,燃燒事故處理措施:
①、 車輛在裝油時發生漏、溢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關緊車上各口閥門,通知停止裝油,協助裝油臺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稀釋漏、溢油現場,從防溢槽中回收漏、溢油品,并做好漏、溢油的數量損失計量登記。嚴禁立即啟動車輛,應等現場油氣處理合格,交接手續完成后才能將油罐車駛離出庫。
②、 車輛電路著火,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同時,通知油庫作業人員立即中止付油,并用石棉毯封蓋注油口。
③、 油庫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罐車駛離現場并出庫,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并看護車輛。
④、 油車在油庫付油作業區一旦發生火災而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撥打119報警電話,拉響油庫警報系統,配合油庫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分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⑤、 油車雖然著火,但火勢不大,未危及人身安全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反應,將油車駕駛到空曠的地帶后,立即施救并報警。
4.油罐車在加油站卸油作業時,駕駛人員在車輛進站熄火后,應做好車輪壓護防滑措施。卸油前,應連接好車輛靜電接地線,檢查各種防范工作是否到位。卸油時,加油站“三員”不到位,現場滅火器未作臨戰狀態,駕駛員人有義務提示站長或安全員做好安全應急準備工作。加油站卸油作業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迅速關閉卸油口,卸下卸油軟管,并立即將油車駛出加油站后進行報警施救。
②、汽油起火撲救程序:
A:切斷卸油口,立即使用石棉毯覆蓋或用拖車式200L干粉滅火器撲救,疏散現場車輛;
B:迅速向119報警,并通知應急小組,同時配合消防人員就地施救;
C:地面油氣滴漏起火,立即使用石棉毯或消防砂撲救。
5、行駛途中,油車駕駛人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性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油車行駛途中使用手機,吸煙等違章行為,一旦發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撥打122報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攔截過往車輛搶救傷員。
②、途中油品外漏,立即將油車駛進緊急停車或遠離人群地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保護現場,設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區防止明火進入防護區。
③、途中起火,立即將油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遠離人群地帶后,迅速使用隨車滅火器撲救,并迅速撥打119報警,轉移隨車重要物品,并向分公司應急指揮組報告,疏散周圍群眾,封閉現場。
6、油罐車在停車場停放應整齊有序,以備疏散。停車場應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所有油罐車輛重載在停車場過夜停放。停車場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重載車進修理廠維護保養。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員應加強夜間巡視,以防偷盜及破壞行為的發生。
7、駕駛員應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車輛的操縱、傳動、制動和線路各總成性能安全可靠,罐體及附件、靜電接地帶、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經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報修,整改到位。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庫、站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使用滅火器材。
8、防臺風、防汛應急處理措施
①、分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類天氣、地質預報的收集工作,加強值班,一旦接到臺風或汛情預報,應立即通知下屬各車從業人員,做好預防工作,并與配送單位聯系(尤其是可能會發生災害地區的加油站點)共同制定應急供油方案,確保各站點的油品供應。
②、要隨時了解和掌握臺風、汛情的量能,即時流向和及時通知各部車輛駕駛員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爭取在災情到來之前將油品送達各加油站,來不及配送的,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回停車場,防止冒然前往災害發生地。駕駛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分公司應急指揮部聯系。
③、災情到達之前,應急小組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對災情的發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通知所有在途車輛立即在就近加油站或安全地帶停靠、避險,待災情接觸后方可上路行駛。
④、遇到強臺風時,所有車輛都不許冒險上路行駛,應避其風頭選擇有背風的地帶行車避險。
⑤、遇到汛情時,應選擇地勢較高安全地帶停車,不許在有下水道、河道邊的低洼地停車。如是在傍山路,應避開橋梁、懸崖邊有可能滑坡的地帶停車。
五、職責分工
1、指揮(副指揮),負責組織對人、財、物搶險過程的指揮協調工作。
2、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泄漏油品的回收堵截、轉移,人員上網護送搶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期間的現場清點,做好現場記錄,搶救物品調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搶險后的善后處理工作。
4、預警防范期間,所有從業人員對預警范圍內任何重大異常情況,有權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指揮(副指揮)或工作小組成員及上級機關報告。
六、設備器材保障
1、工具車一輛、離心泵油車兩輛;南平一輛,邵武一輛。
2、預備防爆抽油泵一臺,自備小型發電機一臺,相機一部。
3、輸油管50米(兩條),防毒面具5幅,消防鐵鍬、消防戰斗服裝等。
七、工作程序
各組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團結協作,并保持臨危不亂的狀態,迅速投入搶險。
現場指揮組:迅速轉移傷亡人員,堵截或回收油品,做好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救災工作。
后勤保障組:做好警戒,事故記錄,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災害)報告
發生一級和二級預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的,運輸分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在得到消息的同時,立即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總指揮、副指揮,不得延誤。發生三級預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在得到信息30分鐘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6小時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九、善后處理
事故(災害)搶險結束后,后勤保障組應對現場周圍進行認真清查,消除遺留隱患,做好現場記錄,在24小時內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7
一、總則
㈠、編制目的
為確保道路旅客運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提高旅客運輸高峰期道路旅客運輸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有效疏運旅客和處置旅客運輸高峰期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規模旅客積壓,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工作平穩順利進行,結合我司實際,制訂本預案。 ㈡、編制依據
根據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川交函〔20xx〕240號《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規定的通知》和長寧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旅客運輸高峰期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㈢、適用范圍
1、在旅客出行高峰期,當運力不足時,及時調配運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滯留。
2、對惡劣氣候后滯留的旅客,在天氣條件允許時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點的運力支援及其他應急之需。
4、其中需要緊急疏散運力等情況。
㈣、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依法規范、職責明確,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資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經公司行政會議研究,成立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應急領導小組,聯系電話0831-5561316、0831-5561313
組長:夏平(經理)
副組長:曾光勇(副經理)
成員:羅順榮、牟智勇、彭立瓊、曹文。
領導小組負責全面領導我司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運輸應急工作;下達啟動應急預警預案的指令;深入現場,靠前指揮。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任由曾光勇兼任,成員由牟智勇、曹文等組成。
辦公室職責: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收集、匯總并向領導小組匯報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動態及各種突發情況;完善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應急運輸保障預案、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在領導小組領導下,執行各項應急處置指令,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并隨時保持與縣運管所與竹海客運站聯系。
三、預警機制
1、息監測與報告。
(1)凡法定節假日前2天至節后2天,發生交通事故堵塞等特殊情況,我司車輛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
(2)積極與客運站聯系,認真分析判斷可能發生的旅客積壓狀況,嚴格執行節假日向縣運管所報告的制度。如遇突發情況要立即報告縣運管所。
(3)與相關單位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遇突發情況要及時相互通報,特別是要加強與竹海客運的聯系,及時了解旅客滯留情況。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領導小組成員要手機24小時開通,保持信息渠道暢通。
2、預警級別。
根據客運站發班車輛斷檔時間和旅客積壓情況,將預警級別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
一般:我司運行于主要干線車輛斷檔時間超過日正常發班時間3個小時以上且車站積壓乘客達到正常疏運量的10%至20%時。
較重:我司運行于主要干線車輛斷檔時間超過日正常發班時間3個小時以上且車站積壓乘客達到正常疏運量的20%至40%時。
嚴重:我司運行于主要干線車輛斷檔時間超過日正常發班時間3個小時以上且車站積壓乘客達到正常疏運量的40%至60%時。
特別嚴重:我司運行于主要干線車輛斷檔時間超過日正常發班時間4個小時以上且車站積壓乘客超過60%以上時。
四、應急處置
㈠、應急響應
(1)一般應急響應行動。
按照需求調用其他線路上的儲備運力;要求公司所屬車輛縮短在路上待客的.時間,加快存量車的周轉速率;向縣運管所報告有關情況。
(2)較重應急響應行動。
按照需求調用我司全部儲備運力并配合客運站進行旅客轉運;要求公司所屬車輛縮短在路上待客時間,加快存量車的周轉速率。向縣運管所報告有關情況。
(3)嚴重應急響應行動
立即向縣運管所與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調用我司全部儲備運力,要求公司所屬車輛縮短在路上待客時間,加快存量車的周轉速率;對運行普通線路的客車,嚴格對車輛技術等級和類型等級進行審查,凡符合標準的,向縣運管所申請配發加班標志牌,按照允許通行的高速公路或就近繞道可以通行的公路進行運行,以縮短運行時間;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積極配合客運站、運管所駐站辦做好站內秩序維護工作。
(4)特別嚴重應急響應行動。
立即向縣運管所與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調用我司全部儲備運力,要求公司所屬車輛縮短在路上待客時間,加快存量車的周轉速率;對運行普通線路的客車,嚴格對車輛技術等級和類型等級進行審查,凡符合標準的,向縣運管所申請發給加班標志牌,按照允許通行的高速公路或就近繞道可以通行的公路進行運行,以縮短運行時間;對嚴重積壓線路,公司領導小組應積極向兄弟單位求援,請求兄弟單位調用儲備運力參加支援運行;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到現場積極配合客運站、運管所駐站辦做好站內秩序維護工作。
㈡、特殊情況處置
1、由于大霧天氣車輛無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積壓達到嚴重以上預警級別時,及時通知公安交警、縣運管所,配合以上部門對車輛進行編隊疏運旅客。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要到車站進出站口,負責維持車輛出入站秩序。
2.遇塌方、泥石流、突發事故等情況致使道路阻斷的。我司被阻斷的車輛要及時將線路阻斷情況和改道運行設想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
研究后向縣運管所報告,待縣運管所根據實際情況下達改道指令后改道運行。在道路恢復暢通后由縣運管所通知,完成班線調整回原線路運行。
如遇斷道又無法提供經濟安全繞行線路的,我司將向縣運管所說明情況,將所涉及的客運車輛停運,并積極向客運站銜接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釋宣傳和退票工作。
3、凡被公安交警部門和運管部門查獲車輛超載或相關運行手續不齊,需終止運輸轉運旅客的,應急領導小組立即抽調應急車輛及時趕赴現場轉運旅客,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一切由該車駕駛員和售票員承擔。
㈢、應急預案的啟動
值班人員接到情況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向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報告,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并進行安排和部署。
五、應急保障
1.凡我司車輛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時,派出5輛以上客車的,派出至少1名管理人員帶隊;派出10輛以上的,派出至少2名管理人員帶隊;每多派出10輛,增加1名管理人員。支援外縣市的,由縣運管所統一調配。
2.節假日客流高峰期間,嚴格執行駕駛員連續駕駛車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的規定。
3、凡參加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必須經過竹海客運站的安全檢查,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方能參加營運。
六、監督管理
㈠、預案演練
各應急小組要組織訓練,熟練掌握應急搶險業務,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模擬演習,通過演習找出不足,及時修改預案。
1、演習時間:每年6月份進行。
2、演習方案編制:每次演習要編制演習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習過程、預期目的等。
3、演習參加人員:演習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4、演習評審:演習結束后,對演習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㈡、培訓和訓練
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
五、附則
㈠、旅客運輸高峰期:指“元旦”、“春節”、“清明節”、“五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因其他原因產生的大量旅客流動的情況。
㈡、本預于二○xx年一月修訂執行。由長寧縣竹都運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和修改。
附: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應急儲備車輛
二○xx年十二月六日
xxx峰期應急儲備車輛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8
第一章總則
一、危險化學物品在運輸途中及裝卸過程中,有不可預見的危險性,如交通事故、車輛機械事故、自然災害等情況,我們應盡力避免。采取各種防范措施,力爭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了事故,也應該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為了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化學事故對生命、財產和社會的危害程度,保障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是指危險化學品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眾多人員急性中毒、火災及其他較大社會危險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職工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防危害后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四、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應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在事故狀況下公司應動用一切力量實施現場救護和組織工作恢復。
五、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6、實施屬地管理,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領導。
六、市內從事交通運輸的營業戶發生的道路交通運輸事故,應當按照公安交警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統一布置。
七、交通運輸業戶應當堅持人道主義,必須無條件服從調度。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
一、成立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并立即奔赴現場。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的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主管部門對事故救援應急處理工作的批示,提出救援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親臨指導應急處理,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布置應急工作措施。
4、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業務。
三、重大事故緊急救援成立現場施救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原因調查組,明確責任人、聯絡人。
第三章應急處理程序
一、應急處理工作中,當事方應主動開展工作。
二、事故呼救,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公司及有關部門呼救,并開展自救。
三、當得知事故發生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四、通訊聯絡組人員應當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刻錄,調度安排應急處理工作。
1、貫徹落實總公司安委會的決定及交辦的任務。
2、迅速收集、匯總事故應急處理的統計和動態情況及時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
3、協調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緊急報告。緊急報告須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批準后上報上級部門。
六、趕赴現場。事故發生后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善后工作事宜。
七、現場施救。現場施救工作人員應當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死傷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傷人數的損失。
八、善后處理。善后處理人員應當從快處理善后事宜,盡快轉運裝載貨物,做好死傷家屬的食宿安排及事故賠付工作。
九、原因調查。原因調查人員應當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察勘現場,調查分析原因,對其他目擊證人做好登記工作。
十、運行穩定。運行穩定人員應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程序,保證日常工作有序進行。
十一、后勤保障。后勤保障人員應當根據應急處理需要調集有關物資設備,為應急處理人員提供工作生活保障。
第四章獎懲
一、公司根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從安全專項資金中列支險情事故處理獎勵資金,專項用于獎勵應急處理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二、經查實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時限或虛報實情的,給與全公司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按黨紀政紀追究有關單位及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危險貨物分類
一、爆炸品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三、易燃液體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蝕品。
九、雜類。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9
為確保旅客運輸安全、有序、高效進行,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實際情況,特制定《樂昌市交通運輸局20xx年春運工作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樂昌市交通運輸局20xx年春運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春運期間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組織指揮與協調工作,確保疏運分流旅客工作安全、及時、順利完成。
組長:朱長林
副組長:徐建雄、鄒日昌、周滿新、羅佩明
成員:周衛長、趙英杰、呂麗芬、鄭坪英、柏樂琦、
黃慧雄、鄧天樹、劉強、鄺楚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法規股,由徐建雄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春運期間應急管理工作,確保應急疏運任務的圓滿完成。值班電話:5562838。
二、各部門職責
局春運應急辦負責《應急方案》的啟動、指揮、協調工作。各單位春運應急辦負責組織具體實施,并按各自職能制定本單位的春運應急預案。
(一)局春運應急辦
1.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
2.督促、檢查各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執法一股、執法二股
1.嚴格管理客運站場經營,維護道路客運秩序。
2.及時掌握各客運站場經營動態,并及時向局春運辦報告。
(三)綜合運輸股
1.負責全市范圍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公共交通運力協調和保障,確保全市公共交通的暢通。
2.負責安排應急客運車輛。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要及時調配客運車輛,疏運各客運站場滯留旅客。同時,及時完成市春運辦下達的緊急疏運任務。
(四)地方公路站
1.根據實際需要做好防滑鏈、防滑劑、融雪劑、工業鹽重要物資的儲備;同時,保持采購搶修物資渠道的暢通,做到搶修物資補給及時,
2.加強破冰機械設備的'維護,及時對鏟土車等各類重型機械進行維護,確保公路搶修設備的良好狀況,隨時應對冰雪災害天氣可能對公路造成的嚴重影響。
3.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要及時派遣公路搶修人員到達指定地點,實施公路搶修,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五)局屬其它各單位
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要及時派遣人員迅速到達指定區域。
三、應急處置
(一)客運站發生旅客滯留
因發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滯留,客運站場正常秩序出現擁擠混亂的緊急情況時,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立即報告。客運站場經營者立即向局春運應急辦報告,局春運應急辦向市春運辦報告。
2.客運站場經營者通過廣播,講明旅客滯留原因和調配運力情況,穩定旅客情緒,并引導無票旅客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給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時辦理免費退票手續。
3.局春運應急辦根據客運站場旅客滯留情況,調配應急運力疏運旅客。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增派人員維護客運秩序。
4.現有管理力量難以維持客運站場經營者秩序時,立即向市政府春運辦申請增派公安、武警人員維護客運站秩序。
5.為避免旅客的過度聚集,客運站點售票窗立即停止預售票。
(二)自然災害應急處置
在遭受冰凍自然災害影響,出現長時間道路中斷無法通行情況時,局春運辦應迅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運用抗冰物資和調動破冰機械設備對路面進行破冰清障,及時搶通修復中斷的公路交通,同時報告局春運辦。冰情較嚴重公路部門難以及時修復暢通時,局春運辦立即向市春運辦報告,請求部隊支援。
(三)事故災難處置
1.當發生交通嚴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時,局春運應急辦應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了解道路通行情況,根據道路通行實際,不能及時恢復道路通行的,要引導滯留客運班車返回原發車站場,為乘客辦理免費退票,疏散滯留旅客,并向市春運辦報告。
2.當客運站場、客運車輛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旅客、維持秩序,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立即向消防部門和局春運辦報告,局春運應急辦、企業要增派力量,協助公安、消防等部門維持現場及周邊的交通秩序。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客運站場經營者要加強對旅客攜帶、托運的物品的檢查,嚴禁旅客攜帶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乘車船出行。一旦發現來自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要立即暫扣,并請市動物防疫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公共安全事件處置
1.發現可疑爆炸物品,現場執勤人員(包括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客運站等管理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控制現場,及時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2.發生爆炸事件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組織旅客隱蔽和實施搶救,維持現場秩序。同時,立即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
(六)發生恐怖襲擊事件處置
客運站場、客運車輛、旅客等受到恐怖襲擊威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旅客遠離襲擊目標,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等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協助公安等部門實施救護。
(七)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處置
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客運站場旅客聚集鬧事事件,現場執勤人員應立即向市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協助公安等部門前往現場組織處置。
四、應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機構成員名冊及通信聯系方式,并設立值班電話。
(二)裝備保障
各單位配備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要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三)隊伍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處置隊伍,規定召集、出動程序,并明確增援組織與保障預案,確保救援搶險快速反應和持續保障能力。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0
1 總則
1.1 汛期道路運輸事件現狀
福州地區汛期經常出現臺風、暴雨、洪水、高潮等災害的侵襲,局部地區多發冰雹、雷暴、龍卷風等短時強對流災害性天氣,對道路運輸的正常營運和安全生產造成一定的影響。
1.2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汛期災害天氣等引起的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災害損失,全面提升我市道路運輸行業的防汛應急管理水平和綜合能力,結合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編制依據
《福建省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因汛期災害天氣對我市道路運輸行業引起的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本預案實施的重點是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保障防汛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以及維護客、貨運輸市場秩序。
1.5 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力保安全,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加強聯動。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市處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我市道路運輸行業防汛防臺工作。由市處處長任組長兼總指揮,分管安全的處領導任副組長兼常務副總指揮,其他處領導任副組長,市處相關科室(隊、所)和四城區道管所負責人為成員。
2.2下設機構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設在處安監科)、綜合協調小組、運輸保障小組、現場工作組、恢復重建小組、專家咨詢組、總結評估小組等7個機構,各機構各司其職,開展相關應急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和預警信息
氣象、水文、海洋部門對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海浪、冰雹、雷暴、龍卷風等的監測和預報信息。
3.2 預案準備
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和各運輸企業應根據各自實際制定(修定)防汛預案并落實好對應措施。
3.3 預防行動
全市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組織機構,加強人員培訓,開展防汛宣傳,完善防汛預案,組建應急隊伍,儲備應急車輛和防汛物資,組織汛前檢查等。做到思想、組織、預案、隊伍、物資和措施六落實。
汛期期間,全市各級運管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云情、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相互溝通,做好上傳下達。
3.4信息報送
3.4.1當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實行逐級上報
(1)相關運輸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轄運管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件初步性質、影響范圍、發生的可能原因、已經或準備采取的處置措施等。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報告市處安監科,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指揮協調情況等。
(3)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相關運輸企業及所轄運管部門要根據事件現場變化和處置情況分階段逐級續報。
3.4.2突發事件報告要求
(1)事件發生時,運輸企業在事件發生1小時內報告,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在事件發生3小時內上報市處安監科,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2)事件處置結束后,相關單位應及時將事件處置結果、整改情況、責任追究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市處安監科。
4 我市道路運輸行業應急響應
4.1響應級別
防汛、氣象等部門按洪水和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4.2 Ⅳ級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Ⅳ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黃色預警(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且暴雨可能對我市造成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或近海出現熱帶低壓,預計24小時內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黃色預警,預計在6小時內可能發生雷電活動,可能會造成雷電災害事故并伴有6-8級雷雨大風。
(4)閩江解放橋下有5.6米以上洪、潮水位;閩江下游干流發生5-10年一遇的一般洪水或出現險情;大中型水庫及福州城區三座水庫出現險情。
4.2.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Ⅳ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V級應急響應狀態,并安排人員進入值班崗位,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應急值班人員進入崗位,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確障保正常的運輸經營秩序。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
(3)通知、督促相關經營企業落實防范措施,搶險隊伍進入應急準備狀態。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3 Ⅲ級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Ⅲ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橙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大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橙色預警,預計在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并伴有6-8級雷雨大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經受雷電活動和雷雨大風影響,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和大風災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較大。
(4)閩江洪水流量達17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或出現重大險情;我市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市區重要路段發生較大程度內澇。
(5)省氣象臺發布冰雹橙色預警信號,預計在6小時內可能出現冰雹天氣,并可能造成雹災。
4.3.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Ⅲ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兼常務副總指揮坐鎮指揮、協調、調度,應急值班人員進入值班崗位,全天值班;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掌握全行業防汛工作的整體情況;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維護機場、市區二級以上客運站等重要場所運輸安全秩序,發布相關運力調整信息;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處領導和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入應急值班崗位,根據應急預案和職責分工,組織開展防汛工作;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
(3)市處相關業務部門隨時了解掌握客、貨運輸情況,協助相關客運企業做好滯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待命狀態。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4 Ⅱ級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Ⅱ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嚴重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臺風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紅色預警,預計在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并伴有8-10級以上雷雨大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經有強烈的雷電活動和雷雨大風發生,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和雷雨大風的可能性非常大。
(4)閩江洪水流量達22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千畝片以上堤防發生決口;市區重要路段發生嚴重內澇;大中型水庫及重要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
(5)省氣象臺發布冰雹紅色預警信號,預計在2小時內出現冰雹可能性極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災。
4.4.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II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I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常務副總指揮和全體組員到崗到位,全天值班,指揮、協調防汛工作;視情召開防汛防臺緊急會議,作出應急部署;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組織人員深入重點企業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及時掌握客、貨運輸動態,了解全行業防汛工作的整體情況,根據上級指令,督促企業落實有關停運、停業指令,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和物資的運輸工作;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待命狀態;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2)市處各業務部門加強汛期安全監管。
客運科加強客運車輛安全監管,確保班線客車、農村客車、旅游客車和夜行客車運行安全,對受到臺風影響的客運班線要視風情、雨情和路況及時采取調班、停班措施。各駐站所維護機場、市區二級以上客運站運輸秩序,報告相關運力調整信息。
公交科和出租車大隊要強化公交車和出租車運行安全。市區主要道路易受強降雨影響,出現路面滯水,導致出現交通不暢,五四路、六一北路、湖東路、華林路、北二環路、隧道、涵洞等易出現內澇,要確保滯水、內澇路段運行安全。要督促公交企業排查每條線路易積水路段,根據路面積水的實際情況及時向公交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提示,提醒駕駛員安全通行。對水深超過25厘米的路面以及對路面水深情況不清楚的,一律要求駕駛員將車輛停駛或繞線行駛,堅決杜絕駕駛員盲目涉水,強行通過。出租車要避免前往城區外受臺風嚴重影響地區,要做好各公交(場)站和站外停車場停靠車輛安全。
貨運科要督促在省內運行的危貨車輛、中長途貨車避免行經可能引起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水淹等路段,盡量減少臺風嚴重影響地區出行,嚴禁冒險駕駛、冒險運輸。
駕訓科、維修科要督促各駕校、維修企業和檢測站要做好培訓場所、經營場所的防臺防澇工作,對臺風天氣嚴重影響教學和維修業務的,及時采取停課、停業等防范應對措施。
(3)各縣(市)區運管部門主要領導進入指揮崗位。一旦發生險情,及時組織力量搶險,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告。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5Ⅰ級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汛級Ⅰ防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嚴重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臺風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閩江洪水流量達22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閩江下游干流重要堤段發生決口;水庫發生跨壩。
4.5.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I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常務副總指揮和全體組員到崗到位,全天值班,全面落實和強化II級應急響應措施,指揮、協調全市運輸行業全力投入防汛工作。
(2)全行業各級應急保障、搶險隊伍進入應急狀態,全力組織應急運輸和搶險工作。
(3)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6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我處根據市交通委調整防汛防臺應急響應級別的指令,立即調整響應級別;
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我處根據市交通委終止防臺風應急響應的指令,立即終止防洪應急響應。
5善后處置
運輸保障小組、恢復重建小組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征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后恢復計劃,并迅速實施。
總結評估小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事故后果,對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并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市處應急領導小組據此報告,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
6 應急保障
6.1 物資、設備保障
各級運管部門、重點運輸企業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運輸車輛,以滿足汛期突發事件的應急運輸需求。
重點運輸企業要合理調配、適度儲備各種防汛物資,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確保出現險情時,能調得出、用得上迅速投入使用。
6.2 隊伍保障
各級運管部門、重點運輸企業建立健全防汛搶險隊伍,通過演練等手段,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 培訓與演練
7.1 教育與培訓
市處對本處相關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對相關人員的教育培訓。
7.2 演練
市處根據平戰結合原則,建立演練機制,定期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提高實戰處置能力。
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按照防汛突發事件的級別和處置要求,組織不定期的應急處置演練,以保障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提高應急反應系統的實戰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制定,由安監科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區級運管部門和各運輸企業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8.2 預案修訂
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1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副組長:
聯系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脫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臺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布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后,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后,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并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并嚴肅處理。各縣區應于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2
為認真做好我區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恪守安全紅線,筑牢安全防線,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做好安全防范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范圍內處置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所采取的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一)以人為本,安全優先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實施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時進行救援處理”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兩個事故損失控制的關鍵點,把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現場指揮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局及時安排屬地交通運輸所按照處置車輛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根據車輛交通事故的性質、影響程度和安全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和善后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全面防范、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嚴格落實預防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建立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快速、及時、得當處置車輛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時,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物資供給和車輛調度。
三、指揮組織體系
各交通運輸所在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建立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織。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李傳國。
副組長:張大偉、劉昕、章連彬、王祥安、朱軍、葛雷、戴有苗
成員:運管所機關股室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應急處置機構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四、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及時向交通運輸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交通運輸局或者區安監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和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和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我區范圍內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道路運輸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七、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一)救援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二)事故調查。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所暴露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保障體系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利用現代信息通訊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遲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對應急行動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和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
(二)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3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下列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以下簡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發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危險貨物事故(含港口經營企業涉及儲存、裝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運輸事故、石油天然氣管道事故等的應急救援不適用本預案。
1.4 事故分級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以事發地黨委和政府為主。省有關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必要時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組織指揮。
(4)科學決策,依法處置。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應急準備工作。
1.6 預案體系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本預案在內的涉及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化工園區應急預案、危化品從業單位(儲存、裝卸危化品的港口經營企業除外,下同)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工作手冊和事件行動方案組成。
本預案應急工作手冊是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自身承擔職責任務進一步分解細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門和單位應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動方案是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救援隊伍、專家隊伍等按照應急預案、工作手冊或上級指揮機構要求,為執行具體任務并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 風險分析
根據江蘇省涉及的危化品類別、從業單位特點和分布情況,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危化品屬性風險。受危化品理化性質影響,如管理不善等原因可引發危化品火災、爆炸、泄漏生產安全事故。
(2)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風險。危化品從業單位在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化品過程中的火災、爆炸、中毒等風險,以及冶金煤氣中毒、爆炸和油氣輸送管道火災、爆炸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外危化品從業單位,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風險隱患。
(3)化工園(集中)區危化品集聚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生產工藝復雜、儲存量大、管道密集、人員集中、各類安全風險疊加,容易引起群發、鏈發風險,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大風險。
2 組織體系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結構圖見附件1。
2.1 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總指揮與副總指揮由省人民政府指定。
成員:由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擔任。
省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掌握事態發展,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決定啟動和終止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必要時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2.2 成員單位及其應急處置職責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作。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協同公安機關擔負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安全警戒,維護社會秩序。
(5)省教育廳:協助做好各類學校實驗室和校屬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組織指導應急救援的治安保衛、道路交通管制,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其他救援裝備。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規定落實政府危化品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有關部門和單位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為應對事故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10)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與事故有關的工傷保險政策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1)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2)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訂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事故調查。
(1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4)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15)省水利廳: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6)省農業農村廳:協助做好農藥生產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7)省商務廳:協助做好加油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障事故處置過程中生活必要品的供應。
(18)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9)省應急廳: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相關物資、裝備的調配。
(20)省國資委:參與所監管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
(21)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22)省廣電局:負責指導省內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媒體加強事故應急救援新聞報道。
(23)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4)省總工會:參加事故中職工傷亡的調查處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5)省消防救援總隊:組織做好事故的火災撲救和搶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實施危化品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26)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7)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上搜救等工作。
(28)連云港海事局:負責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29)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空運和物資、器械的空投保障。
(30)江蘇銀保監局: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對發生事故的參保單位及個人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31)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32)南京鐵路辦事處: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鐵路運輸保障。
(33)省電力公司:負責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明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保證聯絡通暢,并加強與其他應急機構的銜接配合。
2.3 現場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省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組織制定并實施應急救援方案,設立應急救援工作組,決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態的應急處置措施。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和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提出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現場指揮部可設立綜合協調組、事故救援組、交通管制組、醫療衛生組、環境監測組、處置保障組、新聞發布組、專家組、善后處置組等應急救援工作組。根據事故現場實際,工作組設置可適當調整,各工作組負責人由現場總指揮指定。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承擔現場指揮部的綜合協調,指令接收轉發,信息收集上報,調配應急力量和資源等工作;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協調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專家的調集工作;承辦現場指揮部各類會議,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議定事項;審核把關信息發布;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資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歸檔等工作。
(2)事故救援組: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實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3)交通管制組: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和警戒,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開辟應急通道,保障應急處置人員、車輛和物資裝備的應急通行需要;組織協調盡快恢復被毀交通路線。
(4)醫療衛生組: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調度全省醫療隊伍,設立臨時醫療點,協調外部醫療機構,為事故受傷人員、救援人員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向受傷人員和受災群眾提供心理衛生咨詢和幫助。
(5)環境監測組: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涉事區域進行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擴散的建議,防止發生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6)處置保障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物資、裝備、食品、交通、供電、供水、供氣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7)新聞發布組: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媒體的現場管理,做好事件輿論引導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做好新聞應對發布和集體采訪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好境內外媒體溝通協調和組織聯絡工作;向省指揮部和事故相關單位、轄區政府通報輿情進展,提出應對建議。
(8)專家組: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事故的發展趨勢、搶險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議,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9)善后處置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江蘇銀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受災群眾、遇難(失聯)人員親屬信息登記、食宿接待和安撫疏導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和受災人員的經濟補償等善后工作;做好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2.4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職責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物資,做好事故應對工作。事故發生時,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立即采取先期處置,配合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調查工作。
3 預防、監測與預警
3.1 預防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對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風險,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化解存量風險,落實管控措施,強化化工園(集中)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等建設,推進應急救援能力提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3.2 監測與預警
3.2.1 監測預警類型
(1)異常預警。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危化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的動態監測和自動預警,監測預警數據實現實時傳輸、上下互聯。發現監測數據異常時,預警信息同步傳輸至上級應急管理部門。
(2)事故預警。事發地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尚未達到上級預案啟動條件時,上級人民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受委托部門、單位立即啟動相應預警。
(3)聯動預警。當危化品從業單位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預警信息時,及時上報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通報周邊企業,啟動聯動預警行動。當危化品從業單位所在地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突發事件牽頭處置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督促企業做好預警及防范工作。
3.2.2 預警信息的發布
按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發布一級、二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或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發布三、四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
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類型、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2.3 預警措施
宣布進入預警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
(1)加強對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人員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加強公眾溝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組織應急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2.4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關措施。
4 應急響應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見附件2。
4.1 信息報告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件重大變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 先期處置
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事故情況:
(1)組織搶救遇險人員,協助救助傷員,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2)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3)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處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或者災情蔓延,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傷害,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及時發布有關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3 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由省指揮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省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 處置措施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類型,研判現場信息,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道路交通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在警戒區域邊界設置警示標志,將警戒區域內與事故應急處置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開展事故現場及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采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5 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5.1 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著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生產裝置、控制路線、建(構)筑物損壞程度,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后,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溫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采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采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采取冷卻、退料、泄壓,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采用毛氈、沙袋等堵住下水井、陰井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4.5.2 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采取關斷料、開閥導流、排料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地下室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于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外流。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其他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6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布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4.7 應急結束
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省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組織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在省指揮部的領導下,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
善后處置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征用物資補償,污染消除等事項。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盡快消除事故影響,依據相關法律政策做好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受影響群眾,對應急救援中傷亡的人員及時給予救治和撫恤,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督促轄區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理賠服務工作;及時歸還調用和征用的財產,財產被毀損、滅失、消耗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疫病防治,事后恢復等工作。
5.2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
5.3 總結評估
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6 應急保障措施
6.1 應急隊伍保障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隊伍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等組成。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需掌握區域內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并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
6.2 資金保障
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救援命令參加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耗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6.3 裝備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不同行業、區域的危化品事故種類、風險和特點,結合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設備及物資等,做好維護和管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保障轉移人員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品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超出事發地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報請省有關部門提供支援。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危化品從業單位根據實際需求,配備必要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器材,建立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
6.4 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針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的救治能力。
6.5 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海事、鐵路、民航等部門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交通運輸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和應急通行機制,確保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和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依托解放軍、武警部隊、海上搜救、民航等水陸空資源,健全水陸空緊急運輸服務隊伍體系。
6.6 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廣電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于公用通信網的應急通信系統。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
6.7 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急信息數據庫,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研究用于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執行。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省應急廳負責本預案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4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品化學運輸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一)適用范圍:在本縣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成立組織:
我局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彭常國
副組長:江大國、楊遠祥
成 員:柯德元、王 輝、王迎春、余桂芝
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王迎春兼任辦公室主任,汪方順為聯絡員。聯系電話:0563-6975211,手機:18297560856。
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要相應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并明確負責人及聯絡人,保持通訊暢通。
(二)道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報告總結調查工作。根據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指令和相關部門對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組長,通知綜合執法大隊、運管所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運管所立即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征集工作,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
(三)事故發生各職能單位職責:
綜合執法大隊職責: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人員的疏送,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后,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及人員疏散工作;
運管所職責: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負責駕駛人員和所駕車輛從業資質的'監管。
(1)接到領導小組通知后,迅速到達現場了解事故發生基本情況,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組長或副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
(2)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迅速按照承運要求征集搶險車輛和人員,如果沒有符合資質的企業、車輛和人員,及時報請省市上級部門協調,在更大范圍內征集車輛和人員。對征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征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
(3)建立組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救援車輛及從業人員儲備庫。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危貨運輸參營企業的應急演練。
(4)積極配合現場事故處理和事后事故調查取證工作。
(5)積極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救援相應時限
接到領導小組電話后,縣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人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3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
四、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對涉及我縣危化品運輸企業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予以處理。
五、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責任。
六、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5
為加強20xx年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時,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客運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以及生活物質正常運輸,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確立領導小組
為保障我縣20xx年道路國慶節假日期間交通運輸安全,保障組織工作,我所成立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道路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統一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充足,結合客運站車輛運行實際,安排3輛客運車輛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貨車作為我縣客貨運輸的儲備運力,貨車安排情況具體如下:,以備應急時統一調度指揮。
三、加強安全管理
(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班線客運、旅游客運、維修企業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認真做好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隱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車輛技術狀況、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駕駛員資格和培訓情況、衛星定位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強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銷號,并建立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參加培訓教育的駕駛員和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配備不齊全、安全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參加營運。
(二)抓牢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運輸企業在汛前務必對營運駕駛員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要結合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自然災害或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操作技能,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訓培訓,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盯緊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游客運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各項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管控措施,如遇極端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封閉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企業要果斷采取調整發班時間、繞道運行、停班等避險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線路,堅決不得安排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運行途中的,要及時向駕駛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駕駛員將車輛停放到安全地帶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繞行線路運行。
(四)強化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制度,對重點線路要實行全天候、全過程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衛星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安全隱患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超長線客運車輛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通行三級以下(含)山區公路。
四、著力強化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合力
(一)強化層層落實的責任機制。要切實履職盡責,主要負責人對防汛工作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要落實節假日期間責任和工作任務,切實做好汛期各項工作。
(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道路運輸安全責任大過天的思想,加強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進一步建立完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處理措施及搶險救援機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體合力,及時掌握運輸線路沿途地區極端天氣、汛情、地質災害,道路通行條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預警預報,及時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范和降低事故災害損失。
五、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日常應急工作。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失責追責”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結合今年國慶節假日實際,及時修訂和完善自然災害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認真做好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細化應對措施,有針對性宣傳普及道路運輸安全及事故處理相關知識,一旦發生災害或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提高應急響應和搶險救災處置能力。
(二)嚴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堅持汛期領導帶班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關鍵崗位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國慶節假日期間,我所將重點對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及值班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安全責任不落實、職責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隱患突出問題及值班情況進行通報。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單位要明確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信息報送人員,一旦發現險情要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準確、規范上報,汛期期間事故等信息報送給當班值班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務必要在9月29日前將汛期聯絡員報我所對口業務科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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