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5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下列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以下簡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發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危險貨物事故(含港口經營企業涉及儲存、裝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運輸事故、石油天然氣管道事故等的應急救援不適用本預案。
1.4 事故分級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以事發地黨委和政府為主。省有關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必要時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組織指揮。
(4)科學決策,依法處置。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應急準備工作。
1.6 預案體系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本預案在內的涉及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化工園區應急預案、危化品從業單位(儲存、裝卸危化品的港口經營企業除外,下同)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工作手冊和事件行動方案組成。
本預案應急工作手冊是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自身承擔職責任務進一步分解細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門和單位應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動方案是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救援隊伍、專家隊伍等按照應急預案、工作手冊或上級指揮機構要求,為執行具體任務并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 風險分析
根據江蘇省涉及的危化品類別、從業單位特點和分布情況,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危化品屬性風險。受危化品理化性質影響,如管理不善等原因可引發危化品火災、爆炸、泄漏生產安全事故。
(2)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風險。危化品從業單位在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化品過程中的火災、爆炸、中毒等風險,以及冶金煤氣中毒、爆炸和油氣輸送管道火災、爆炸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外危化品從業單位,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風險隱患。
(3)化工園(集中)區危化品集聚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生產工藝復雜、儲存量大、管道密集、人員集中、各類安全風險疊加,容易引起群發、鏈發風險,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大風險。
2 組織體系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結構圖見附件1。
2.1 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總指揮與副總指揮由省人民政府指定。
成員:由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擔任。
省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掌握事態發展,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決定啟動和終止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必要時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2.2 成員單位及其應急處置職責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作。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協同公安機關擔負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安全警戒,維護社會秩序。
(5)省教育廳:協助做好各類學校實驗室和校屬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組織指導應急救援的治安保衛、道路交通管制,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其他救援裝備。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規定落實政府危化品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有關部門和單位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為應對事故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10)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與事故有關的工傷保險政策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1)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2)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訂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事故調查。
(1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4)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15)省水利廳: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6)省農業農村廳:協助做好農藥生產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7)省商務廳:協助做好加油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障事故處置過程中生活必要品的供應。
(18)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9)省應急廳: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相關物資、裝備的調配。
(20)省國資委:參與所監管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
(21)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22)省廣電局:負責指導省內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媒體加強事故應急救援新聞報道。
(23)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4)省總工會:參加事故中職工傷亡的調查處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5)省消防救援總隊:組織做好事故的火災撲救和搶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實施危化品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26)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7)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上搜救等工作。
(28)連云港海事局:負責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29)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空運和物資、器械的空投保障。
(30)江蘇銀保監局: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對發生事故的參保單位及個人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31)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32)南京鐵路辦事處: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鐵路運輸保障。
(33)省電力公司:負責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明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保證聯絡通暢,并加強與其他應急機構的銜接配合。
2.3 現場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省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組織制定并實施應急救援方案,設立應急救援工作組,決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態的應急處置措施。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和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提出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現場指揮部可設立綜合協調組、事故救援組、交通管制組、醫療衛生組、環境監測組、處置保障組、新聞發布組、專家組、善后處置組等應急救援工作組。根據事故現場實際,工作組設置可適當調整,各工作組負責人由現場總指揮指定。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承擔現場指揮部的綜合協調,指令接收轉發,信息收集上報,調配應急力量和資源等工作;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協調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專家的調集工作;承辦現場指揮部各類會議,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議定事項;審核把關信息發布;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資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歸檔等工作。
(2)事故救援組: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實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3)交通管制組: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和警戒,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開辟應急通道,保障應急處置人員、車輛和物資裝備的應急通行需要;組織協調盡快恢復被毀交通路線。
(4)醫療衛生組: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調度全省醫療隊伍,設立臨時醫療點,協調外部醫療機構,為事故受傷人員、救援人員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向受傷人員和受災群眾提供心理衛生咨詢和幫助。
(5)環境監測組: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涉事區域進行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擴散的建議,防止發生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6)處置保障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物資、裝備、食品、交通、供電、供水、供氣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7)新聞發布組: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媒體的現場管理,做好事件輿論引導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做好新聞應對發布和集體采訪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好境內外媒體溝通協調和組織聯絡工作;向省指揮部和事故相關單位、轄區政府通報輿情進展,提出應對建議。
(8)專家組: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事故的發展趨勢、搶險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議,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9)善后處置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江蘇銀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受災群眾、遇難(失聯)人員親屬信息登記、食宿接待和安撫疏導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和受災人員的經濟補償等善后工作;做好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2.4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職責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物資,做好事故應對工作。事故發生時,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立即采取先期處置,配合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調查工作。
3 預防、監測與預警
3.1 預防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對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風險,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化解存量風險,落實管控措施,強化化工園(集中)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等建設,推進應急救援能力提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3.2 監測與預警
3.2.1 監測預警類型
(1)異常預警。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危化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的動態監測和自動預警,監測預警數據實現實時傳輸、上下互聯。發現監測數據異常時,預警信息同步傳輸至上級應急管理部門。
(2)事故預警。事發地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尚未達到上級預案啟動條件時,上級人民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受委托部門、單位立即啟動相應預警。
(3)聯動預警。當危化品從業單位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預警信息時,及時上報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通報周邊企業,啟動聯動預警行動。當危化品從業單位所在地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突發事件牽頭處置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督促企業做好預警及防范工作。
3.2.2 預警信息的.發布
按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發布一級、二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或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發布三、四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
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類型、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2.3 預警措施
宣布進入預警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
(1)加強對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人員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加強公眾溝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組織應急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2.4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關措施。
4 應急響應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見附件2。
4.1 信息報告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件重大變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 先期處置
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事故情況:
(1)組織搶救遇險人員,協助救助傷員,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2)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3)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處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或者災情蔓延,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傷害,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及時發布有關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3 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由省指揮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省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 處置措施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類型,研判現場信息,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道路交通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在警戒區域邊界設置警示標志,將警戒區域內與事故應急處置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開展事故現場及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采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5 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5.1 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著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生產裝置、控制路線、建(構)筑物損壞程度,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后,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溫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采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采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采取冷卻、退料、泄壓,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采用毛氈、沙袋等堵住下水井、陰井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4.5.2 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采取關斷料、開閥導流、排料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地下室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于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外流。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其他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6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布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4.7 應急結束
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省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組織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在省指揮部的領導下,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
善后處置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征用物資補償,污染消除等事項。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盡快消除事故影響,依據相關法律政策做好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受影響群眾,對應急救援中傷亡的人員及時給予救治和撫恤,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督促轄區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理賠服務工作;及時歸還調用和征用的財產,財產被毀損、滅失、消耗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疫病防治,事后恢復等工作。
5.2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
5.3 總結評估
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6 應急保障措施
6.1 應急隊伍保障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隊伍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等組成。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需掌握區域內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并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
6.2 資金保障
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救援命令參加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耗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6.3 裝備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不同行業、區域的危化品事故種類、風險和特點,結合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設備及物資等,做好維護和管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保障轉移人員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品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超出事發地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報請省有關部門提供支援。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危化品從業單位根據實際需求,配備必要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器材,建立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
6.4 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針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的救治能力。
6.5 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海事、鐵路、民航等部門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交通運輸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和應急通行機制,確保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和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依托解放軍、武警部隊、海上搜救、民航等水陸空資源,健全水陸空緊急運輸服務隊伍體系。
6.6 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廣電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于公用通信網的應急通信系統。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
6.7 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急信息數據庫,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研究用于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執行。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省應急廳負責本預案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2
近年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較為頻繁,而且一旦發生事故,影響往往都很惡劣。因此,從業人員懂得發生事故時的應急處理措施就顯得尤為重要。筆者在化工領域工作多年,在工作中積累了一些比較實用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的方法,供相關單位參考。
一、爆炸品
(一)滅火方法
用水冷卻達到滅火目的,但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離法。禁止使用砂土覆蓋燃燒的爆炸品,否則會由燃燒轉為爆炸。撲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災時,滅火人員應佩戴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對爆炸物品撒漏物,應及時用水濕潤,再撒以鋸末或棉絮等松軟物品收集后,保持相當濕度,報請消防人員處理,絕對不允許將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裝入原包裝內。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一) 滅火方法
將未著火的氣瓶迅速移至安全處;對已著火的氣瓶使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火勢不大時,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滅火器撲救。
(二) 撒漏處理
運輸中發現氣瓶漏氣時,特別是有毒氣體,應迅速將氣瓶移至安全處,并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防護,人站在上風處,將閥門旋緊。大部分有毒氣體能溶解于水,緊急情況時,可用浸過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進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將氣瓶推入水中,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三、易燃液體
(一) 滅火方法
消滅易燃液體火災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器撲救。
(二) 撒漏處理
及時用砂土或松軟材料覆蓋吸附后,集中至空曠安全處處理。覆蓋時,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環境。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一) 滅火方法
根據易燃固體的不同性質,可用水、砂土、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劑來滅火,但必須注意:遇水反應的.易燃固體不得用水撲救,如鋁粉、鈦粉等金屬粉末應用干燥的砂土、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有爆炸危險的易燃固體如硝基化合物禁用砂土壓蓋;遇水或酸產生劇毒氣體的易燃固體,如磷的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包括硝化棉)、氮化合物、硫磺等,燃燒時產生有毒和刺激性氣體,嚴禁用硝堿、泡沫滅火劑撲救,撲救時必須注意戴好防毒面具;赤磷在高溫下會轉化為黃磷,變成自燃物品,處理時應謹慎。
撲滅自燃物品火災時也要注意:此類物品滅火時,一般可用干粉、砂土(干燥時有爆炸危險的自燃物品除外)和二氧化碳滅火劑滅火。與水能發生反應的物品如三乙基鋁、鋁鐵溶劑等禁用水撲救;黃磷被水撲滅后只是暫時熄滅,殘留黃磷待水分揮發后又會自燃,所以現場應有專人密切觀察,同時撲救時應穿防護服,戴防毒面具。
撲滅遇濕易燃物品時也應注意:此類物品發生火災時,應迅速將未燃物品從火場撤離或與燃燒物進行有效隔離,用干砂、干粉進行撲救;與酸或氧化劑等反應的物質,禁用酸堿和泡沫滅火劑撲救;活潑金屬禁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應用蘇打、食鹽、氮或石墨粉來撲救;鋰的火災只能用石墨粉來撲救。
(二) 撒漏處理
上述三類貨物撒漏時,可以收集起來另行包裝。收集的殘留物不能任意排放、拋棄。對與水反應的撒漏物處理時不能用水,但清掃后的現場可以用大量水沖刷清洗。
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一) 滅火方法
有機過氧化物、金屬過氧化物只能用砂土、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劑撲救;撲救時應佩戴防毒面具。
(二) 撒漏處理
在裝卸過程中,由于包裝不良或操作不當,造成氧化劑撒漏時,應輕輕掃起,另行包裝,但不得同車發運,須留在安全地方,對撒漏的少量氧化劑或殘留物應清掃干凈。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一) 滅火方法
撲滅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火災時應注意:氰化物發生火災時,不得用酸堿滅火器撲救,可用水及砂土撲救;滅火人員撲滅毒害品的火災時應根據其性質采取相應的滅火方法。撲救時盡可能站在上風方向,并戴好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固體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可在掃集后裝入容器中;液體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應用棉絮、鋸末等松軟物浸潤,吸附后收集,盛入容器中。
七、腐蝕品
(一) 滅火方法 無機腐蝕品或有機腐蝕品直接燃燒時,除具有與水反應特性的物質外,一般可用大量的水撲救。但宜用霧狀水,不能用高壓水柱直接噴射物品,以免飛濺的水珠帶上腐蝕品灼傷滅火人員。
(二) 撒漏處理 液體腐蝕品應用干砂、干土覆蓋吸收,掃干凈后,再用水洗刷。大量溢出時可用稀酸或稀堿中和。中和時,要防止發生劇烈反應。用水洗刷撒漏現場時,只能緩慢地澆洗或用霧狀水噴淋,以防水珠飛濺傷人。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3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即會引起更嚴重的火災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為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提高緊急處理情況的應變能力,沉著靈活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事故(災害),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為目標,根據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況,和跨區域運輸陪送特點,特制定以下事故(災害)搶險應急預警方案。
一.蘇州市元聯運輸有限公司事故(災害)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工作小組事故(災害)搶救應急指揮部指揮
組 長:張先春
小 組 成 員:張澤鈞 李祥巨 劉金富
后勤保障組長:陸鵬
小 組 成 員:李才旺 王功成 陳強
一.預警級別
一級警別: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車毀人亡,致使財產損失5萬以上,人員傷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級警別:指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或因漏油混油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
三級警別:指一般交通事故(災害),或漏油、混油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致使財產損失2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
二.預警控制范圍及應急防范措施:
(1)預警控制范圍包括:油罐車進出油庫作業區、各加油站接卸作業現場、停車場、行駛途中等。
(2)應急防范措施
1、油罐車進出油庫付油作業區、加油站時,駕駛人員應在進庫前,檢查車輛及罐體各個卸油口是否關閉,排氣管防火帽是否關閉完整,罐體靜電線接地是否安全可靠,罐體有無滴漏現象,同時檢查隨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遵守并按規定交出車上和個人攜帶的著火器。裝油現場,油車駕駛員應對付油作業現場保持警視狀態,一旦事故(災害)發生,應立即進行自救和報警求救,詳細說明事故(災害)地點、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災害)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斷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參考。
2、公司安全應急機構接到事故(災害)報警后,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原先制定的應預案和應急措施,立即召集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組成員,以最快的時間感到事故(災害)現場,同時各種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時跟上。各司其責措施到位有效。
三.根據不同的事故(災害)現場,采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災害)應急措施:
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報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護警和運管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監視油罐車各裝、卸油口的密封安全情況,告誡圍觀的群眾嚴禁煙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如是裝載油品的重車,應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和交警協調,就近加油站,把裝載油品卸掉后再進行事故處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
如果是重載車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下溝或者翻車,應在消防部門的配合下,對車輛進行罐體表層冷卻,和四周的空氣進行稀釋,利用我們自備車輛的車載防爆自吸泵對受損車輛進行對口自吸過駁,卸空受損車輛的重載油品后,方可以進行拖吊施救。對在事故中外溢的油品應立即進行稀釋,挖溝填埋,嚴格遵照消防和環保部門的要求做好事故(災害)的善后工作,防止排入附近的水源引起的環境污染。
2.運行中油品泄漏,燃燒爆炸處理措施:
油罐車在運行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災害導致罐體破裂,閘閥失控,運載的油品引發火災和爆炸,駕駛員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造成更大的災害,在時間和環境允許的條件下車輛應駛出人群、建筑物、電網密集區,停放在較為空空的地帶并立即報警,利用車上自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同時應向當地的群眾,廠礦企業單位進行呼救支援,設置安全警戒線,勸阻無關群眾遠離現場。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傷者立即移動到安全地帶進行包扎止血處理。應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擴大,把事故中的受傷害人員減少到最低程度。
3.油庫裝油臺裝油中漏溢油,燃燒事故處理措施:
①、 車輛在裝油時發生漏、溢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關緊車上各口閥門,通知停止裝油,協助裝油臺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稀釋漏、溢油現場,從防溢槽中回收漏、溢油品,并做好漏、溢油的數量損失計量登記。嚴禁立即啟動車輛,應等現場油氣處理合格,交接手續完成后才能將油罐車駛離出庫。
②、 車輛電路著火,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同時,通知油庫作業人員立即中止付油,并用石棉毯封蓋注油口。
③、 油庫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罐車駛離現場并出庫,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并看護車輛。
④、 油車在油庫付油作業區一旦發生火災而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撥打119報警電話,拉響油庫警報系統,配合油庫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分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⑤、 油車雖然著火,但火勢不大,未危及人身安全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反應,將油車駕駛到空曠的地帶后,立即施救并報警。
4.油罐車在加油站卸油作業時,駕駛人員在車輛進站熄火后,應做好車輪壓護防滑措施。卸油前,應連接好車輛靜電接地線,檢查各種防范工作是否到位。卸油時,加油站“三員”不到位,現場滅火器未作臨戰狀態,駕駛員人有義務提示站長或安全員做好安全應急準備工作。加油站卸油作業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迅速關閉卸油口,卸下卸油軟管,并立即將油車駛出加油站后進行報警施救。
②、汽油起火撲救程序:
A:切斷卸油口,立即使用石棉毯覆蓋或用拖車式200L干粉滅火器撲救,疏散現場車輛;
B:迅速向119報警,并通知應急小組,同時配合消防人員就地施救;
C:地面油氣滴漏起火,立即使用石棉毯或消防砂撲救。
5、行駛途中,油車駕駛人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性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油車行駛途中使用手機,吸煙等違章行為,一旦發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撥打122報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攔截過往車輛搶救傷員。
②、途中油品外漏,立即將油車駛進緊急停車或遠離人群地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保護現場,設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區防止明火進入防護區。
③、途中起火,立即將油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遠離人群地帶后,迅速使用隨車滅火器撲救,并迅速撥打119報警,轉移隨車重要物品,并向分公司應急指揮組報告,疏散周圍群眾,封閉現場。
6、油罐車在停車場停放應整齊有序,以備疏散。停車場應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所有油罐車輛重載在停車場過夜停放。停車場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重載車進修理廠維護保養。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員應加強夜間巡視,以防偷盜及破壞行為的發生。
7、駕駛員應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車輛的操縱、傳動、制動和線路各總成性能安全可靠,罐體及附件、靜電接地帶、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經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報修,整改到位。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庫、站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使用滅火器材。
8、防臺風、防汛應急處理措施
①、分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類天氣、地質預報的收集工作,加強值班,一旦接到臺風或汛情預報,應立即通知下屬各車從業人員,做好預防工作,并與配送單位聯系(尤其是可能會發生災害地區的加油站點)共同制定應急供油方案,確保各站點的油品供應。
②、要隨時了解和掌握臺風、汛情的量能,即時流向和及時通知各部車輛駕駛員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爭取在災情到來之前將油品送達各加油站,來不及配送的,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回停車場,防止冒然前往災害發生地。駕駛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分公司應急指揮部聯系。
③、災情到達之前,應急小組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對災情的發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通知所有在途車輛立即在就近加油站或安全地帶停靠、避險,待災情接觸后方可上路行駛。
④、遇到強臺風時,所有車輛都不許冒險上路行駛,應避其風頭選擇有背風的地帶行車避險。
⑤、遇到汛情時,應選擇地勢較高安全地帶停車,不許在有下水道、河道邊的低洼地停車。如是在傍山路,應避開橋梁、懸崖邊有可能滑坡的地帶停車。
五、職責分工
1、指揮(副指揮),負責組織對人、財、物搶險過程的指揮協調工作。
2、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泄漏油品的回收堵截、轉移,人員上網護送搶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期間的現場清點,做好現場記錄,搶救物品調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搶險后的善后處理工作。
4、預警防范期間,所有從業人員對預警范圍內任何重大異常情況,有權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指揮(副指揮)或工作小組成員及上級機關報告。
六、設備器材保障
1、工具車一輛、離心泵油車兩輛;南平一輛,邵武一輛。
2、預備防爆抽油泵一臺,自備小型發電機一臺,相機一部。
3、輸油管50米(兩條),防毒面具5幅,消防鐵鍬、消防戰斗服裝等。
七、工作程序
各組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團結協作,并保持臨危不亂的狀態,迅速投入搶險。
現場指揮組:迅速轉移傷亡人員,堵截或回收油品,做好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救災工作。
后勤保障組:做好警戒,事故記錄,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災害)報告
發生一級和二級預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的,運輸分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在得到消息的同時,立即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總指揮、副指揮,不得延誤。發生三級預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在得到信息30分鐘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6小時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九、善后處理
事故(災害)搶險結束后,后勤保障組應對現場周圍進行認真清查,消除遺留隱患,做好現場記錄,在24小時內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4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的目的
為建立積極有效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指揮機制,對發生的道路運輸事故作出迅速反應,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損害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司道路運輸現狀,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
1.3事故分級分類
1、本預案所指重大死亡事故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3人(含)以上9人(含)以下。
2、本預案所指特大死亡事故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10人(含)以上29人(含)以下。
3、本預案所指特別重大事故為: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的事故;
(2)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
(3)涉及旅客集體中毒事件;
(4)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運輸事故;
(5)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等)運輸翻車或泄漏,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緊急疏散的事故;
(6)客運站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7)各類險情、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或易引發其他事端的;
(8)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5 工作原則
“加強預防、快速反應”的原則。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迅速果斷處置各類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以人為本、損益合理”的原則。以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事故發生后,首先開展搶救人員行動。在多種處置措施中,應選擇對公眾利益損害較少的救援措施。
第二章組織體系及運行機制
2.1 領導機構
為了保障道路運輸過程中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出現安全生產事故時,確保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害和損失,成立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2 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
當發生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時,以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基礎,設立事故現場工作小組,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按事故等級和事故發生地實施分級指揮。發生重大死亡事故時,在縣政府和縣交通局會同縣運管所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特大死亡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時,由縣政府負責應急指揮,并協調各相關部門組成若干工作組,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3 指揮體系及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根據事故等級成立相應的事故救援指揮體系,組長和總指揮由張建洲擔任,副組長和副總指揮由吳志學擔任,如有特殊情況總指揮不能到位的,由副總指揮吳志學代任。工作小組組長由工作小組成員分別擔任,處理事故現場指揮由張建洲任命。
各組織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處理的進展,及時調整、修訂和補充應急方案;做好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
2、工作小組:履行救援職責、做好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接受和辦理領導小組緊急事項,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協調有關部門的援助工作。
3、指揮部(為非常設機構):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的有關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可以臨機決斷,控制事態發展,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救援經驗等等。
2.4 運行機制
各單位當接到事故報告時,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同時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的`情況按規定向上級領導小組報告。根據事故發展態勢,領導小組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及以上的事故,具體救援工作程序如下:
第三章保障措施
3.1 應急救援網絡
安技科應掌握分公司范圍內運輸車輛、駕駛員狀況,并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網絡,以便在需要時能迅速響應。
應急救援聯絡電話。運政部門:5548203;公安:110、122;消防:119;醫院:120。
3.2 應急處置工作紀律
各領導和相關人員在發生重特大道路運輸事件時,必須按規定立即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如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將依據《陜西省交通運輸安全督察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總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玩忽職守,造成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失誤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附則
4.1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道路運輸經營單位,需單獨制定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應急預案及實施方案。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首先啟動該專項預案,并做好及時上報工作。
4.2本預案若與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以法律法規為準;并作相應修改。
4.3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由領導小組進行調整修訂。
4.4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5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結合省交通廳下達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
區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由【xxx】任組長;【xxx】任副組長,成員:【xxx】;辦公室設在運管所運政股,由【xxx】兼任辦公室主任、【xxx】任辦公室副主任、【xxx】為成員,并配合領導做好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值班電話:【xxxxxx】(24小時值班)
【xx:xx】(上班時間)
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治超期間田區道路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統一部署,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督察。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要及時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市治超領導小組指示,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文秘站版權所有
(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組成;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聯系方式;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組成;
(四)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的要求:
1、應急預案要積極落實,各單位認真按照要求,組織應急運輸車輛,并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實行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集結運力,完成各項應急運輸任務。
2、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后,各應急單位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領取統一核發的《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張貼在車輛明顯位置,可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3、各個單位在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過程中,應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照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要進行運前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4、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補償
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所發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運價參照當時社會平均價格水平執行。交通部門可視情對參與應急運輸任務的運輸單位適當減免部分貨運附加費。
四、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者逾期不繳回《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的單位,在質量信譽考核時,文明服務記0分,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6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有關工作。負責制定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負責參加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事故分級
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
1.特別重大道路運輸事故(I級),可分為I級甲類和I級乙類。I級甲類指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事故;I級乙類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傷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2.重大道路運輸事故(Ⅱ級),可分為Ⅱ級甲類和Ⅱ級乙類。Ⅱ級甲類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傷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Ⅱ級乙類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傷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萬元以下。
3.較大道路運輸事故(Ⅲ級)。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傷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雖未達到I級、Ⅱ級及前述內容,但已使客車遇險,造成較大影響的各類險情。
4.一般道路運輸事故(Ⅳ級)。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傷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下。
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六)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
(1).針對特別重大、重大道路運輸事故(Ⅰ、Ⅱ級)。發生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迅速向公司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針對較大、一般道路運輸事故(Ⅲ、Ⅳ級)。發生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及時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迅速向公司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6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七)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符合Ⅳ級及以上時,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處置預案。
(八)應急響應
1.本公司運營車輛駕駛員、在現場工作人員應急處理方案。
(1).立即停車。凡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5).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3).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4)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5)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3.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九)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
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十)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十一)預案演練
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二)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預防防抗雨雪冰凍等災害應急實施方案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根據福建省交通運輸廳《交通系統防范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實施方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防范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雨雪冰凍災害的監測與預防、預警與預警響應、應急處置和后期處置等應急工作。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雨雪冰凍災害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雨雪冰凍災害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暢的信息及通訊聯絡系統,收集、傳達、反饋、匯總有關信息。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道路運輸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運輸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道路運輸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有關工作。負責制定道路運輸防范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實施方案,負責參加道路運輸發生雨雪冰凍災害的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實施方案的有效性。負責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發生雨雪冰凍災害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五)可能受雨雪冰凍災害的影響分析
1.易受災的地區。根據氣象部門預測和歷年受雨雪冰凍災害地區綜合情況及分析。
2.可能出現的情況:開始出現降雨雪并伴有冰凍現象,降雪厚度達2CM-5CM,現連續降雪超過5CM以上,路面出現大面積結冰,出現其它特殊情況。
(六)應急實施方案啟動條件
當道路運輸發生雨雪冰凍災害事故后,即啟動應急實施方案。
(七)應急響應與實施方案
1.應急響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認真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防災、抗災和救災工作。
2.道路運輸防范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實施方案。在雨雪冰凍期間認真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工作,檢查防范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實施方案以及物資、設備等的儲備情況,及時補漏補缺;檢查道路運輸安全措施;檢查值班制度和通訊聯絡設備,根據氣象風的雨雪冰凍警報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令,雨雪冰凍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組織救險隊伍,做到一旦險情出現能及時出動。
(八)信息報送
信息報送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及時收集、反饋和上報搶險救災信息,信息報送應及時、迅速、真實和準確,不得漏報、瞞報、謊報和緩報。
(九)應急保障措施
1.認真開展應急預防、避險、自救、互救、防災、減災等基本知識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能力。
2.建立防災、抗災和救災應急的通信保障體系。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落實公司道路運輸安全防災、抗災、救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建立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明確聯絡方式。
3.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和處理防災、救災交通應急能力。
4.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級關于防抗雨雪冰凍工作指示,召開領導小組成員緊急會議,部署道路運輸安全防抗雨雪冰凍工作。
5.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搶險運輸車輛到位待命,一旦發生險情,隨時根據上級指令和安排,及時調集車輛,運送防汛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公司指定閩車作為應急車輛。
6.建立值班制度。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雨雪冰凍期間,組織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小組成員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及時處理接到的電話、信息、通知和指令,并將辦理情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要注意收聽氣象預報,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氣象部門的聯系,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要保持通信工具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對當班內所遺留的問題,需詳細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7.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防抗雨雪冰凍組織紀律,確保信息暢通。對本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工作中發生的險情、災情,在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確保信息報送及時、迅速、真實和準確。
8.根據有關規定,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下達的搶險救災運輸任務,落實搶險救災車輛。
(十)獎懲
1.在道路運輸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情況發生后,在處置緊急情況工作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奮力搶救搶險的;在危險關頭,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排查重特大安全隱患有功的;其他有特殊貢獻、成績顯著者的人員,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道路運輸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玩忽職守,瞞報、緩報、慌報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應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公司將依照規章制度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及處罰,構成犯罪的,公司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防風防汛應急處置預案
為切實做好防風防汛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大風汛期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大風汛期應急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特制定防風防汛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科學防風防汛,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防風(汛)抗風(汛)工作,確保指揮調度有序,人員、車輛及時到位。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所稱防風防汛應急范圍是指發生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所可能危害或危害道路運輸生產安全、設施安全、公共安全保障人員疏散與物資運輸的總稱。本預案適用于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的監測與預防、預警與預警響應、應急處置和后期處置等應急工作。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暢的信息及通訊聯絡系統,收集、傳達、反饋、匯總有關信息。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防風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道路運輸防抗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運輸防抗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員:(有關部門負責人)
2.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協調、落實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防風防汛工作;負責制定道路運輸防范應對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應急實施方案;負責參加道路運輸發生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的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實施方案的有效性。密切注視氣象預報、及時掌握大風汛情和災情動態,負責人員召集、安排值班;及時組織運送防汛搶險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提供必要的運輸車輛;提前組織對應急搶險車輛技術狀況進行檢查維修,保證運力充足、調度及時、開得出、運的上;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及時收集、反饋和上報搶險救災信息;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指令。
3.現場處置機構。發生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五)啟動應急預案
當道路運輸發生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事故后,即啟動應急預案。
(六)應急響應與實施預案
1.應急響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認真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防災、抗災和救災工作。
2.防風防汛預案。在汛期與大風季節到來前認真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工作,檢查防洪、防風抗風預案以及物資、設備等的儲備情況,及時補漏補缺;檢查道路運輸安全措施;檢查值班制度和通訊聯絡設備,根據氣象風的大風警報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令,大風與汛期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組織救險隊伍,做到一旦險情出現能及時出動。
(七)信息報送
信息報送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及時收集、反饋和上報搶險救災信息,信息報送應及時、迅速、真實和準確,不得漏報、瞞報、謊報和緩報。
(八)應急保障措施
1.認真開展應急預防、避險、自救、互救、防災、減災等基本知識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能力。
2.建立防災、抗災和救災應急的通信保障體系。防風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落實公司道路運輸安全防災、抗災、救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建立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明確聯絡方式。
3.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和處理防災、救災交通應急能力。
4.防風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級關于防風(汛)抗風(汛)工作指示,召開領導小組成員緊急會議,部署道路運輸安全防風抗風工作。
5.防風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搶險運輸車輛到位待命,一旦發生險情,隨時根據上級指令和安排,及時調集車輛,運送防汛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公司指車作為應急車輛。
6.建立值班制度。防風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大風和汛期間,組織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小組成員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及時處理接到的電話、信息、通知和指令,并將辦理情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要注意收聽氣象預報,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氣象部門的聯系,隨時掌握大風動態,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要保持通信工具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對當班內所遺留的問題,需詳細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7.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防汛紀律,確保信息暢通。對本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工作中發生的險情、災情,在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確保信息報送及時、迅速、真實和準確。
8.根據有關規定,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下達的搶險救災運輸任務,落實搶險救災車輛。
(九)獎懲
1.在道路運輸防風、防汛應急情況發生后,在處置緊急情況工作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奮力搶救搶險的;在危險關頭,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排查重特大安全隱患有功的;其他有特殊貢獻、成績顯著者的人員,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大風、汛期災害發生后,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玩忽職守,瞞報、緩報、慌報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應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公司將依照規章制度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及處罰,構成犯罪的,公司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有效應對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和穩定社會秩序,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規范管理、高效運轉、快速反應的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政府對傷亡事故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救助能力,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趙莊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原則
(一)確保安全原則。把事發現場及周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注意保護自身安全,盡可能把人身傷害、社會危害和財產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二)依法規范原則。在處置事故的過程中,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與有關政策相銜接,體現各部門的職能作用。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發生緊急情況時,凡接到指揮部指令的各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快速將應急人力集結到事發現場或指定位置開展工作,依照指揮部的指令果斷處置。
(四)先期處置以屬地為主原則。公路交通事故情況一旦發生,各應急相關單位要迅速向事發地點集結,到達現場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并及時向指揮部反饋情況。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公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鎮的公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四、分類分級
公路交通事故按照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較大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5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5人以上、1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一般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事故。
五、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鎮政府是全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行政領導機構。
(二)指揮機構
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是全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在鎮黨委、鎮政府領導下,負責對公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隊長由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胡建業擔任,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及辦公室人員為應急隊員和工作人員。其重要職責有:
1、發布啟動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4、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新聞信息;
5、向鎮政府及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6、審議批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工作報告等。
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和控制事故發生;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相關措施;
4、向鎮政府、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工作機構
鎮政府有關部門為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機構。鎮政府負責應急指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定公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和演練等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公路交通事故中的病員搶救及治療等工作;
鎮民政所負責公路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及死傷者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善后事宜;
鎮安委會負責對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公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
六、應急響應和應急措施
(一)應急響應
鎮派出所在接到相關警情后應立即報告鎮政府,并通知急救、醫療、民政、工程搶險等部門趕赴現場實施救援。根據交通事故現場處置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做好上呈下達工作,通知并協調鎮派出所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處置工作,收集匯總各類事故信息,隨時向上級報告交通事故發生、現場處置、發展等情況。
鎮交通、衛生、民政、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以及事故所發地黨支部、村委會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了解情況,保持信息暢通,并按照職能分工協助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二)應急措施
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公路交通事故的性質和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現場救護組由衛生部門牽頭,民政、公安部門配合,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尸體存放,同時做好現場傷員、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現場保護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治安、巡特警部門參與,劃定交通事故現場隔離區,封閉公路,疏散過往車輛,維持現場秩序,預防部分人員乘機煽動鬧事,避免死傷者家屬因過激行為而引發的各類事件,不準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疏導交通,確保消防車、救護車及其他車輛通行暢通無阻。
調查訪問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調查交通事故發現、發生經過,尋找發現事故的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交通事故當事人,控制肇事者。
勘查檢驗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主要發現、收集、記錄痕跡和物證,制作現場圖,做好肇事車輛及痕跡物證的鑒定。對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員進行身份辨認和確認,并做好尸體的檢查工作。
攝影錄像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攝影和錄像。
逃逸追緝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由現場勘查指揮部提供逃逸車輛的車型、肇事者的體貌特征,由路面交警攔截、追緝,刑偵部門負責痕跡的比對、檢驗等。
后期清場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宣傳、民政、消防等部門配合,現場勘查完畢安排適當人員,對現場的遺留物、地面隱患進行清除,對危險化學品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作先期處置工作,盡快恢復公路暢通。
指揮負責人有權視交通事故發展情況對警力作調多調少的決定。
(三)工作程序
1、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1)組織指揮
設立處置交通事故指揮部,并設立事故現場指揮點,安委會負責人及成員組成。
(2)工作程序
根據現場實際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抽調相應警力。對警力進行合理安排,分成若干現場處置工作組,各工作組應相互配合,協同作戰。
①現場救護組:由消防大隊負責,交警中隊配合,積極協助衛生、民政搶救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尸體存放,同時做好現場傷員、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②現場保護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③調查訪問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檢驗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⑤攝影錄像組:交警中隊負責。
⑥逃逸追緝組:交警大隊負責,刑偵大隊配合。
⑦后期清場組:交警大隊負責、消防大隊配合。現場勘查完畢安排適當警力,對現場的遺留物、路面進行清理,盡快恢復公路暢通。
2、特大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根據現場實際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抽調相應警力參加。共分七個處置工作組
①現場救護組:消防大隊負責,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②現場保護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③調查訪問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檢驗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⑤攝影錄像組:由交警大隊負責;
⑥逃逸追緝組:由刑偵大隊負責;
⑦后期清場組:現場勘查完畢由交警大隊、消防大隊進行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快速處置、統一指揮。凡發生本預案所指的公路交通事故,各部門在接到指揮部命令后,迅速按預案要求調集警力,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帶隊,在15分鐘內趕到現場,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實到警力,同時向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報告帶隊領導姓名、聯系方式,并迅速按預案要求和指揮部指令開展工作,明確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靠前處置、協同作戰。鎮政府各主要部門負責人與具體處置民警要發揚不等不靠、連續作戰精神,有效、快速、妥善完成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工作,同時密切配合其他部門做好處置工作,互通信息、協同作戰、齊肩并進。
3、依法處置、嚴肅紀律。全體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因處置不力、工作失職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視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七、應急保障
1、交通運輸(現場施救)
鎮安委會牽頭,鎮衛生院、民政、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組織搶救受傷人員,轉移受傷人員,運送、存放遇難死尸,運送救援設施等工作。
2、醫療保障
鎮衛生院牽頭,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迅速組織專業救護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專科治療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3、生活保障
民政牽頭,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做好受傷人員、受害人員及死者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
4、資金保障
鎮財政所牽頭,鎮衛生院、民政、保險公司及事故發生地政府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做好年度預算,落實應急資金,加強對專項經費的管理和監督。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8
為確保20xx年春運工作順利開展,防止突發旅客高峰期滯留、交通運輸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社會公共衛生及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等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到有序疏運,真正落實上級所規定的'總要求,按照“以客為主、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保障有力”總體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運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及督查),副組長(負責旅客高峰處置)、(負責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處置)、(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成員:
二、組建應急小分隊:
一分隊隊長:
聯系電話:
二分隊隊長:
聯系電話:
同時組建應急信息及后勤保障小組:
組長:
聯系電話:
三、聯動單位聯系人:
1、市永生運輸公司負責人:
2、市金輪運輸公司負責人:
3、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
四、應急運力
(一)市永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后備運力6臺,102座,負責人:
(二)市金輪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后備運力5輛95座,負責人:
(三)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預備運力2輛38座,負責人:
五、車站高峰疏運及路途分流
1)車站高峰疏運責任人
2)路途分流責任人:稽查中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罰。
六、交通事故及公共衛生防控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防控責任人:
2)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防控責任人: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9
一、目的
為切實提高石泉縣道路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道路運輸市場正常運行,指導石泉縣道路運輸行業各企業及本所各崗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滿足有效應對涉及本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需要,確保道路運輸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石泉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道路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道路運輸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道路運輸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本預案適用于石泉縣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道路運輸行業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運輸服務股股長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維駕信息股股長
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決定啟動和終止本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4.審定本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經費預算;
5.負責本縣境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公共衛生、防汛、防火等)的預防、處置及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6.負責收集、處置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對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分析、評估,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7.負責本縣道路運輸相關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值守工作,指導、督查本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業)各單位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預防、保障、演練工作;
8.負責落實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辦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所長主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石泉縣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主任由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兼任,負責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服務。
(二)應急工作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和石泉縣道路運輸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預案,注重積累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的材料,定期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斷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異常情況報告后,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上報請示后做好預案啟動工作。
(三)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在石泉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制定處置方案,組織處置隊伍。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保障系統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建立本部門的應急預備力量,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車輛等,平時要著重建立一系列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以利于突發事件應對的指揮。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及時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時與交通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取得聯系,以保證上傳下達,并對各項應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所對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等特種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其它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源要加強防范,平時定期檢查;要重點加強救災用水和物資的儲備,設置專人專崗,重點安排搶險力量。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在道路運輸領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科學的應對觀,動員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宣傳和解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干部職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援救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習。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0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結合省交通廳下達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
區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辦公室設在運管所運政股,由兼任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為成員,并配合領導做好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
(上班時間)
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治超期間田區道路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統一部署,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督察。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要及時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市治超領導小組指示,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版權所有
(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組成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聯系方式(見附表1)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組成(見附表2)
(四)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的要求:
1、應急預案要積極落實,各單位認真按照要求,組織應急運輸車輛,并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實行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集結運力,完成各項應急運輸任務。
2、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后,各應急單位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領取統一核發的《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張貼在車輛明顯位置,可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3、各個單位在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過程中,應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照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要進行運前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4、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補償
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所發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運價參照當時社會平均價格水平執行。交通部門可視情對參與應急運輸任務的運輸單位適當減免部分貨運附加費。
四、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者逾期不繳回《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的單位,在質量信譽考核時,文明服務記0分,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1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務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二)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人員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局具體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局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成員單位由各危運企業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辦,具體承辦應急工作的.有關事項。應急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成員未經組長批準不得離崗,外出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2.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3.對全縣道路危險運輸事故應急工作作出決策并進行監督和指導;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5.全縣危貨道路運輸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企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運輸裝備、人員保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并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證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并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五、報告制度、程序和內容
全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一)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縣交運局及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交運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縣交運局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交運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縣交運局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
1.事故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險貨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損失等。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3.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本地運力不足,需要應急領導小組協調運力支援的專用車輛、人員數量和執行的時間、地點、內容等。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后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按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后,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并根據實際情況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運力。應急領導小組無法直接解決的要向上級領導機構報告,請求運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系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交運局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八、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并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轄區內進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泄漏及由泄漏引發的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事件,包括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對工作:
(1)較大級別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
(2)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
(3)跨縣區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突發事件;
(4)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相關突發事件。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本預案不適用于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部
建立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聯系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秘書長、事發地縣區政府主要領導。
成員:由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安監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質監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農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和事發地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組成。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副局長擔任。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由市安監局牽頭,成員包括市危化品專家組,市環保、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局等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2.2 機構職責
2.2.1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區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市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指導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市衛生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突發事件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危運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
(7)市公路局: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8)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和突發事件對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9)市質監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聯系調度大型救援特種設備;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10)市住建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處理。
(11)市規劃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負責為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處理提供規劃圖紙支持。
(12)市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的氣象監測,提供氣象監測資料,制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 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3)市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4)市工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5)市農業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損失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6)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7)事發地縣區政府:協助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后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2.3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修訂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及時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落實指揮部領導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專家組主要職責:針對火災、爆炸、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制定和推薦相應科學的應急處置方案,指導現場搶險救援。
2.3 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官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
3.預防預警
3.1 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加強對轄區危運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2 預測預警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4.信息報告
4.1 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后,立即報告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公安局)和市應急辦(市政府總值班室),并逐級上報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市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省政府應急辦。各級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4.2 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 應急響應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等級劃分參照附件《安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1 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Ⅳ級應急響應:啟動事發地縣區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Ⅲ級應急響應: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區政府組織先期處置,同時報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啟動本預案組織救援。
Ⅰ、Ⅱ級應急響應:跨縣區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突發事件,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并同時報請省政府啟動應急響應。事態超出我市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請國務院、省政府牽頭處置,市、縣區政府全力配合,做好先期處置。
5.1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區政府和突發事件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調動各方面力量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危害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如事態超出縣區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迅速向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5.2 預案啟動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收到報告后,進行信息確認、研判,向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相應級別預案建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啟動相應級別預案的指示。
5.3 指揮調度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指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應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5.4 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和調度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相互協作,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5 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危害時,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報告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市政府,由市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市安全時,市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市政府。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市政府視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5.6 安全防護
應急人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裝備合適的應急器材和防護設備。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保護自己,盡快撤離至安全區域。
5.7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參與應急響應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分析,及時檢測和計算出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5.8 信息發布
由市政府新聞辦會同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5.9 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達標,次生、衍生危害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6.應急保障
6.1 通信信息保障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 小時值班電話。市工信局組織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通訊暢通,確保音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6.2 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合理儲備、完善有關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應配備相關應急救援裝備。
6.3 應急隊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適應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6.4 交通運輸保障
市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市交通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6.5 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6.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6.7 資金物資保障
應急工作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由各級財政分級負擔。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等部門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6.8 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遵守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7.后期處置
7.1 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市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協調配合。善后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7.2 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類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責任單位負責賠付補償。必要時,市政府和事發地縣區政府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然后向責任單位追討。保險機構要及時理賠。
7.3 調查評估
市政府牽頭成立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組,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市政府。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市政府(市應急辦)。
8. 宣傳、培訓和演練
8.1 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相關技能和知識。
8.2 培訓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3 年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應急培訓。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應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8.3 演練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9. 附則
9.1 監督檢查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運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對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3 預案管理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預案修訂,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
9.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3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采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盡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范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范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4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充分做好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險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相關交通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統處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編制依據: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適用范圍: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消防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在我局職權范圍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急活動,適用本預案。
工作原則:遵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穩定、和諧發展。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啟動
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馬 銳
副組長:余利群 王建暉 王 燕 胡先武 劉 輝
王立勝 王 濤
成 員:儲 宏 張永昊 金 峰 劉會兵 吳高尚
王 宏 張毅平 李學清 鄭相權 張 勇
程澤永 金 濤 呂紹瑚 李冬兵 許曉東
許遠勝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誠 洪永保 王紹華 胡啟云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應急預案的啟動
發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發生交通客運、貨運和危貨運輸事故時;
2、發生公路橋梁事故時;
3、發生由于道路損壞、路障、山體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時;
4、發生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且汽車站無力安排運送時;
5、接到縣政府搶險救災緊急指令時;
6、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
7、遇極端惡劣天氣或特殊時期需要啟動應急預案時。
三、領導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
主 任:王建暉
副主任:儲 宏 劉會兵
成 員:任秀梅 許遠勝 后其龍 黃 靜
應急救援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搶險救援人員思想發動、開展搶險救援輿論宣傳、掌握事故災害及遇險人員情況、傳達救援命令、報道事故信息。
2、在應急指揮領導組的領導下,協調指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全系統緊急調用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宜;
4、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5、適時通報并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救援組
組 長:余利群
副組長:張毅平 李學清 張 勇 金 濤
成 員:運管所、黃林交管站、斑竹園交管站組建應急救援一大隊,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公路局、地方局組建應急救援二大隊,負責公路搶險保通應急處置;海事局組建應急救援三大隊,負責水上搜救應急救援處置。
主要職責:
1、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投入工作,盡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采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志;
3、各單位負責人要保障應急人員到位;
4、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車輛保障組
組 長:胡先武
副組長:張 勇 鄭相權
成 員:潘申好 胡啟云 洪永保 王紹華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道路客貨運輸安全事故及人員遇險事故救援工作;
2、儲備應急車輛:客車15輛,貨車10輛,維修車輛3輛,出租車20輛,城市公交2輛。
3、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客貨運輸事故現場,投入救援工作,盡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采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4、交通運輸系統發生其他安全生產事故時,負責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5、負責應急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6、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機械及物資保障組
組 長:王建暉
副組長:張永昊 王 宏 呂紹瑚
成 員:全縣所有道班職工(含地方局、公路局養護中心)
主要職責:
1、儲備清障機械:鏟車7輛,挖掘機3臺,自卸車10輛;儲備應急物資:適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應急車輛、機械所需合格的駕駛員;
3、負責保障自卸車輛、機械、駕駛員隨時投入到事故搶險之中。同時要制作好搶險標志,如:“總指揮”、“副總指揮”、“執行交通應急搶險任務”等。
后勤保障組
組 長:王 燕
副組長:儲 宏 金 峰
成 員:林 敏 游 娜 何 麗
主要職責:
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購置、保管、供應搶險物資,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應急救援工作實行AB角制度
應急指揮領導組及下設的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無論何時啟動應急預案,均以“應急預案”確定的人員擔任,A角為各組組長,B角為各組副組長。如組長不在崗時,由副組長自行接替,組長、副組長離崗時應做好交接事宜。
四、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應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風險信息報送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局應急辦應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局應急辦要立即上報縣安委會和市交通運輸局。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系電話。
2、預警行動
局應急辦接到可能或即將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在事態嚴重時,要及時報告市交通運輸局。
3、應急響應及處置
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訂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報告。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接警后,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迅速派出觀察組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各應急救援隊原地待命并進入應急狀態。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群眾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行動,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事態擴大,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觀察了解情況后,并立即向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匯報,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迅速作出決策,依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派出相應救援小組前去實施救援。
4、宣傳、培訓和演練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積極向干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干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五、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金寨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牽頭制訂,是金寨縣交通運輸局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和災難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各股(室)、站、所應根據本預案制訂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應急辦備案。
2、獎勵和責任追究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預案,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災難,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力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有突出成績的,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如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因玩忽職守、造成應急工作重大失誤而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5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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