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
總則
為及時應對20xx年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確保旅客運輸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維護社會穩定,根據縣春運辦有關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組負責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長羅勝華同志擔任鎮春運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成員有徐德仁、韓萍、陳曉飛、許小春、余斌、黎曉林、曾澎發、成新福、鐘旺、劉華美、胡海龍、黃小勇、郭俊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的日常工作及負責外出農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監督。
(二)主要職責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各成員單位負責春運應急工作的具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向鄉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報告信息,協調組織對滯留人員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客運站區域的治安管理,組織警力確保旅客進出客運站通道暢順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增派警力迅速到達指定區域。
交警中隊。負責客運站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疏導,管制進出客運站的`各種車輛,嚴厲打擊車匪路霸、擾亂了交通秩序等行為,嚴厲打擊無牌無照酒駕行為。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做好滯留旅客的疏運和應急物資的運輸工作。
鎮城管大隊。負責集鎮街道的整治,對亂擺亂放、亂停亂占行為予以制止,規范集鎮秩序,保障集鎮的暢通。
黨建辦。負責春運政策、法規、安全知識的宣傳報道工作;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后,及時發布相關春運動態,引導旅客理性出行;充分發揮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增進人民群眾對春運服務的獲得感和認同感。
五云衛生院。在春運期間準備好醫療救護應急力量;做好各類流行疾病的防疫工作;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派遣醫療救護隊進駐客運站及旅客緊急疏散點,搶救傷病人員;做好傷員救護工作;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救治工作,負責客運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民政所。負責安排好貧困地區群眾生活,做好集鎮中尤其是各交通樞紐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五云中、小學校。負責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監管,妥善做好學生寒假歸家返校工作,安排一定的場地作為應急安置點。
二、應急響應行動
(一)當因交通狀況導致旅客大量滯留,客運站正常秩序出現混亂的緊急情況時,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客運站立即向鎮春運交通安全辦報告,并立即實施本單位應急,鎮春運交通安全辦加強24小時值班,各成員單位隨時待命,并定時向縣交通局匯報情況。
2、鎮春運交通安全辦組織力量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對車站地區及各進出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3、鎮春運辦負責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
(二)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情況時:
1、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旅客聚集鬧事,現場執勤人員要及時做好勸導和秩序維護工作,并要立即向鎮春運辦報告,由春運領導小組組織鎮干部、公安、交通等部門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現場組織處置。對鬧事人員和其余故意破壞人員,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縣有關部門審查處理。
2、當出現不法分子趁亂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現場執勤人員要堅決制止,公安干警應將首犯抓獲并迅速帶離現場。公安部門要負責對不法分子進行監控、取證,為事后依法處理提供依據。
三、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有關單位、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因貽誤時機沒有按時完成任務造成后果的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2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結合省交通廳下達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
區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辦公室設在運管所運政股,由兼任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為成員,并配合領導做好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
(上班時間)
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治超期間田區道路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統一部署,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督察。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要及時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市治超領導小組指示,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版權所有
(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組成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聯系方式(見附表1)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組成(見附表2)
(四)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的要求:
1、應急預案要積極落實,各單位認真按照要求,組織應急運輸車輛,并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實行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集結運力,完成各項應急運輸任務。
2、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后,各應急單位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領取統一核發的《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張貼在車輛明顯位置,可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3、各個單位在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過程中,應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照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要進行運前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4、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補償
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所發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運價參照當時社會平均價格水平執行。交通部門可視情對參與應急運輸任務的運輸單位適當減免部分貨運附加費。
四、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者逾期不繳回《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的單位,在質量信譽考核時,文明服務記0分,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3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結合我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際,制定《平羅縣交通運輸行業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快速反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4、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5、依法行政,合法處置。在實施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6、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各相關企業和個人應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裝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三、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范圍分為3個: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 一500m 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 一1000m 的區域:該區域空氣由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四、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組織領導機構
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平羅縣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馮斌
副組長:徐敬、王新林、陳江
成員:萬隨山、張興和、朱建忠、任志平、王民武、靳明、朱志軍、郭永峰、談學軍、馬躍明、段吉東。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安委辦,由陳江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聯系電話:0952-6095346、6095330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區、市、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啟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征集車輛和人員,積極開展現場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一是負責承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二是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根據區、市、縣指令和相關部門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迅速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征集工作,對征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事故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三是負責做好事故搶險車輛、人員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對搶險隊員、車輛的監管,嚴格審核搶險人員和所駕車輛相應從業資質和車輛技術等級,對不符合從業資質人員和技術等級的車輛,及時更換。對承運有放射、劇毒、爆炸等危害的危險化學品,認真做好車輛和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征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區、市、縣現場救援指揮部同意。
2、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應急演練。
五、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突發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件(Ⅱ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10-30人;或造成3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3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件(Ⅲ級)
是指一次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件(Ⅳ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件符合Ⅰ、Ⅱ級,由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當事件符合Ⅲ、Ⅳ級時,由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預案。我縣轄區應急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或無法滿足應急需要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的,或事件影響范圍跨市、縣的,可提請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七、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952-6095361、6095330),領導小組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現場搶險、施救工作,防止危險化學品向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八、危貨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1、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2、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3、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危貨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
4、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推諉、不拖延,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二是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三是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四是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九、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十、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施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負責人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十一、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4
為了有效應對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時對應急物資的運輸需要,積極配合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完成應急物資運輸任務,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的應急處置能力,降低突發社會公共事件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有關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協同應對、措施果斷。
(二)應急準備
⒈運輸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車況良好的在用車輛。
⒉駕駛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⒊應急裝備:儲備必要的手電、手套、防暑防寒用品、一般急救藥品、通訊器材等必要的裝備設施。
(三)應急響應
⒈接到政府或交通部門指令立即響應并啟動應急預案。
⒉通知有關人員集合,對執行任務的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如運送食品、藥品等有衛生條件要求的物品及時對車輛進行清洗,加足燃油,備足必要的裝備物品。
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集結,三輛車以上由車隊長帶隊。
(四)執行指令任務
⒈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與有關人員作好溝通,保持聯絡暢通,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⒉按照指定的地點、路線運送物資,行駛途中保持相應車距,步調一致,防止掉隊,杜絕單獨行動。
(五)應急終止:
完成物資運輸任務,按照政府和交通部門的'指令終止應急運輸。
(六)總結獎懲:
對應急運輸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完善預案。對參加應急運輸任務的人員表現優秀的進行表彰,對推諉、逃避、阻礙、散布消極言論、不服從命令的人員給予相應懲處。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5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充分做好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險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相關交通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統處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編制依據: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適用范圍: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消防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在我局職權范圍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急活動,適用本預案。
工作原則:遵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穩定、和諧發展。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啟動
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馬 銳
副組長:余利群 王建暉 王 燕 胡先武 劉 輝
王立勝 王 濤
成 員:儲 宏 張永昊 金 峰 劉會兵 吳高尚
王 宏 張毅平 李學清 鄭相權 張 勇
程澤永 金 濤 呂紹瑚 李冬兵 許曉東
許遠勝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誠 洪永保 王紹華 胡啟云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應急預案的啟動
發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發生交通客運、貨運和危貨運輸事故時;
2、發生公路橋梁事故時;
3、發生由于道路損壞、路障、山體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時;
4、發生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且汽車站無力安排運送時;
5、接到縣政府搶險救災緊急指令時;
6、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
7、遇極端惡劣天氣或特殊時期需要啟動應急預案時。
三、領導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
主 任:王建暉
副主任:儲 宏 劉會兵
成 員:任秀梅 許遠勝 后其龍 黃 靜
應急救援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搶險救援人員思想發動、開展搶險救援輿論宣傳、掌握事故災害及遇險人員情況、傳達救援命令、報道事故信息。
2、在應急指揮領導組的領導下,協調指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全系統緊急調用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宜;
4、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5、適時通報并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救援組
組 長:余利群
副組長:張毅平 李學清 張 勇 金 濤
成 員:運管所、黃林交管站、斑竹園交管站組建應急救援一大隊,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公路局、地方局組建應急救援二大隊,負責公路搶險保通應急處置;海事局組建應急救援三大隊,負責水上搜救應急救援處置。
主要職責:
1、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投入工作,盡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采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志;
3、各單位負責人要保障應急人員到位;
4、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車輛保障組
組 長:胡先武
副組長:張 勇 鄭相權
成 員:潘申好 胡啟云 洪永保 王紹華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道路客貨運輸安全事故及人員遇險事故救援工作;
2、儲備應急車輛:客車15輛,貨車10輛,維修車輛3輛,出租車20輛,城市公交2輛。
3、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客貨運輸事故現場,投入救援工作,盡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采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4、交通運輸系統發生其他安全生產事故時,負責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5、負責應急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6、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機械及物資保障組
組 長:王建暉
副組長:張永昊 王 宏 呂紹瑚
成 員:全縣所有道班職工(含地方局、公路局養護中心)
主要職責:
1、儲備清障機械:鏟車7輛,挖掘機3臺,自卸車10輛;儲備應急物資:適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應急車輛、機械所需合格的駕駛員;
3、負責保障自卸車輛、機械、駕駛員隨時投入到事故搶險之中。同時要制作好搶險標志,如:“總指揮”、“副總指揮”、“執行交通應急搶險任務”等。
后勤保障組
組 長:王 燕
副組長:儲 宏 金 峰
成 員:林 敏 游 娜 何 麗
主要職責:
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購置、保管、供應搶險物資,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應急救援工作實行AB角制度
應急指揮領導組及下設的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無論何時啟動應急預案,均以“應急預案”確定的人員擔任,A角為各組組長,B角為各組副組長。如組長不在崗時,由副組長自行接替,組長、副組長離崗時應做好交接事宜。
四、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應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風險信息報送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局應急辦應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局應急辦要立即上報縣安委會和市交通運輸局。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系電話。
2、預警行動
局應急辦接到可能或即將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在事態嚴重時,要及時報告市交通運輸局。
3、應急響應及處置
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訂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報告。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接警后,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迅速派出觀察組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各應急救援隊原地待命并進入應急狀態。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群眾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行動,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事態擴大,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觀察了解情況后,并立即向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匯報,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迅速作出決策,依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派出相應救援小組前去實施救援。
4、宣傳、培訓和演練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積極向干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干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五、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金寨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牽頭制訂,是金寨縣交通運輸局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和災難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各股(室)、站、所應根據本預案制訂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應急辦備案。
2、獎勵和責任追究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預案,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災難,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力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有突出成績的,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如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因玩忽職守、造成應急工作重大失誤而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6
為加強20xx年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時,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客運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以及生活物質正常運輸,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確立領導小組
為保障我縣20xx年道路國慶節假日期間交通運輸安全,保障組織工作,我所成立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道路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統一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充足,結合客運站車輛運行實際,安排3輛客運車輛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貨車作為我縣客貨運輸的儲備運力,貨車安排情況具體如下:,以備應急時統一調度指揮。
三、加強安全管理
(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班線客運、旅游客運、維修企業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認真做好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隱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車輛技術狀況、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駕駛員資格和培訓情況、衛星定位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強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銷號,并建立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參加培訓教育的駕駛員和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配備不齊全、安全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參加營運。
(二)抓牢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運輸企業在汛前務必對營運駕駛員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要結合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自然災害或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操作技能,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訓培訓,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盯緊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游客運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各項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管控措施,如遇極端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封閉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企業要果斷采取調整發班時間、繞道運行、停班等避險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線路,堅決不得安排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運行途中的,要及時向駕駛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駕駛員將車輛停放到安全地帶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繞行線路運行。
(四)強化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制度,對重點線路要實行全天候、全過程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衛星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安全隱患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超長線客運車輛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通行三級以下(含)山區公路。
四、著力強化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合力
(一)強化層層落實的責任機制。要切實履職盡責,主要負責人對防汛工作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要落實節假日期間責任和工作任務,切實做好汛期各項工作。
(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道路運輸安全責任大過天的思想,加強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進一步建立完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處理措施及搶險救援機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體合力,及時掌握運輸線路沿途地區極端天氣、汛情、地質災害,道路通行條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預警預報,及時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范和降低事故災害損失。
五、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日常應急工作。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失責追責”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結合今年國慶節假日實際,及時修訂和完善自然災害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認真做好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細化應對措施,有針對性宣傳普及道路運輸安全及事故處理相關知識,一旦發生災害或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提高應急響應和搶險救災處置能力。
(二)嚴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堅持汛期領導帶班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關鍵崗位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國慶節假日期間,我所將重點對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及值班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安全責任不落實、職責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隱患突出問題及值班情況進行通報。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單位要明確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信息報送人員,一旦發現險情要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準確、規范上報,汛期期間事故等信息報送給當班值班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務必要在9月29日前將汛期聯絡員報我所對口業務科室備案。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處置我縣區域內發生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建立統一的領導、分工負責、運轉有序、反應迅速、依法規范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我所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道德利益,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我縣區域內發生的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危險品運輸的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業和社會安全事件適用本預案。
第三條: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大大安全的緊急事件。
第四條:根據突發公共事件事件的發生過程和性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臺風、暴雨、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干旱、地震等所引起的各種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種較大、重特大交通運輸事故,礦山、橋梁、建設工地垮塌、火災、爆炸等各類事故災難。
3、突發公共事件;
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如非典、禽流感等疫情。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商品市場異常波動,影響國計民生的重點物品告急(如煤炭、農產品等),以及較大規模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第五條: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個等級。
1、四級(一般):指因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區域內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已經造成或者可能導致個別人員傷亡,或造成輕度危害,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可以有效處置,或許政府設立專門小組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
2、三級(較大):指因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區域內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事態難以控制,有向周邊擴散的態勢,超出轄區應急能力,需要市處組織力量增援,協助處置或者啟動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事件已經造成或者可能導致人員部分傷亡,或造成較大危害,需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上級交通運輸部門突發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機構或者專項指揮機構認為有必要啟動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
3、二級(重大):指發生跨區域難以控制的事態,并在設縣市行政區域內呈擴散態勢,超出本級人民政府聯合應急能力,請求市級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機構或者專項指揮機構組織力量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已經造成或者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或造成重大危害,需本級或市級人民政府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省市人民政府或者省交通運輸部門突發公共事件領導機構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
4、一級(特大):指發生跨設區市或向周邊地市擴散的態態,超出本級人民政府聯合應急能力,超出市政府聯合應急能力或交通交通能力,需要上級統一指揮進行救援或者增援、組織協調處置的';
突發公共事件已經造成或者可能導致人員特別重大傷亡,或造成重大危害,需要設立省突發公共事件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或需要啟動省交通專項應急預案或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處置的,或者省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決定啟動一級響應的,或者國務院決定啟動一級響應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縣所成立**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縣道路運輸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置工作,決定事件處置決策和應對措施,指揮、協調相關部門實施。
組長古杰縣運管所所長
副組長何剛縣運管所副所長
蘇華縣運管所副所長
衡勇縣運管所副所長
成員梁海波陳謙譚興平陳烈付衛東
劉福剛陶少平冉勇蔣杰涂敦愛
第七條:縣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領導機構的主要職責:建立健全應急指揮系統、應急聯動機制和工作制度;
加強現代化預警系統和信息分析系統建設,提高交通突發事件監預警能力;
落實上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的決定和指示;
根具職責分工組織預防、應急救援、應急處置四級響應和三級響應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承辦上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1、成立各工作小組
(1)、傷亡人員施救小組
負責聯系相關醫院,及時開展對事故現場傷員的施救;
死亡人員的轉運;
迅速清理事故現場,恢復交通秩序。
組長何剛縣運管所副所長
副組長梁海波
成員付衛東陳烈劉福剛何曉波蔣文莉
(2)、機動車應急小組
組織搶救運輸車輛,轉運未受傷人員或貨物,維護現場交通秩序,接受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組長衡勇縣運管所副所長
副組長譚興平
成員王邦國鐘源唐曉
(3)、后勤保障小組
耐心、細致地宣傳道路交通運輸政策有關法律法規,向事故涉及人員及其家屬開展法律政策宣傳,做好思想疏導工作,防止事態擴大,造成社會不穩定。
組長蘇華
副組長陳謙
成員侯成李建福左瓊芳陶紹平
(4)、事故原因調查小組
收集整理事故現場證據和資料,清理傷亡人員,初步評估財產損失,并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和相關部門。開展事故原因調查。
組長古杰縣運管所所長
副組長冉勇
成員周家興余慶軍
第三章預測、預警和報告
第八條:縣道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不同性質建立科學的預測體系,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提供準確、可靠地預報。
1、自然災害的預報:根據氣象、地震等部門提供的臺風、地震、暴雨、地質性災害等自然災害的預報,采取應對措施。
2、事故災害的預報:根據本轄區內道路運輸生產的特性點,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提出相應的整改防范措施。
3、突發公共事件的預報:根據衛生防疫部門的疫情預報,采取應對措施。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預報:物價波動、商品短缺、治超等原因導致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運力緊張,由轄區經濟運行部門進行預報,轄區道路運輸機構根據預測情況采取應對措施。
第九條:預警:按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事故災難嚴重性,影響程度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四級)、較大(三級)、重大(二級)、特大(一級)四級預警,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1、發生一般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屬于一級預警,當轄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消息報告后,由轄區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予以發布,同時緊急通知轄區內運輸企業、客運站等相關單位,確保各單位收到預警信息。
2、發生較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屬于較大級預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屬于重大級預警,當轄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消息報告后,由運管所上報市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予以發布,同時緊急通知轄區內各交管站、運輸企業、客運站等相關單位,確保各單位收到預警信息。
3、發生特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屬于特大級預警,當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上報省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予以發布。
第十條:報告按照省、市、縣相關文件精神,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實行專人負責制,縣所突發事故信息報送人員為梁海波、唐曉,負責突發事件的收集,并及時報送辦公室,辦公室通過書面和文件電子文檔報送至局安全股法規股和市處安全稽查科。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縣所接到報告后當在2小時內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道路突發公共事件發生之日起7日內造成傷亡的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各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以下主要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或發生事件的車型、車牌號、核定載客人數,事件的簡單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及對社會環境危害程度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判定、目前的增援情況、物資和人員需要緊急運輸的情況、本地運力的供應情況及存在的缺口、需要上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支援的申請要求(車輛類型、噸位或座位、數量、執行運輸保障任務的時間、線路以及運輸或裝卸貨物的種類或人員、作業地等、本地運輸企業生產情況、需要停止客運班線、車輛繞道行駛情況)、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等。
3、當事件處理結束后、由當地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形成書面材料上報上一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
4、市運管處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值班電話:(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白天)0825-96515(夜間)
(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傳真)
縣交通局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值班電話:
(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 13982512228
縣運管所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值班電話(傳真):
(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
第四章應急處置
第十一條:預案啟動與終止。啟動與終止應急預案,應當由各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負責人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情況,準確判斷事件預警的級別,并按照事件預警的級別,由相關應急領導機構負責人發布應急預案啟動命令。需要終止應急預案,也應當由應急機構負責人發布終止命令。
第十二條:預案啟動后,應急領導機構的所有工作人員立即進入相應的工作給我崗位,應急領導機構的所有工作人員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期限救災人員、物資何謂車輛等交通工具進入待命狀態,隨時聽候調遣。各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傳達工作。
第十三條:應急響應。應急處置總的原則是:減少人員傷亡、減輕事故危害、保障應急運輸任務順利完成。
1、一般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確認轄區內將(已)發生自然災害或接到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并可以有效處置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向當地政府、區交通局報告:
——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110、120、122、119):
——對應急準備工作做出批示或指示:
——召開專門會議分析、研究對策:
——啟動本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進行及時有效地先期處理,控制事態發展:
——啟動本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工作:
——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做出決策: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2、較大、重大、特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響應。
當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確認轄區內將(已)發生自然災害或接到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難以控制,有向周邊擴散的態勢的報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向縣交通局、縣政府、市運管處報告:
——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110、120、122、119):
——對應急準備工作做出批示或指示:
——召開專門會議分析、研究對策:
——啟動本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進行及時有效地先期處理,控制事態發展、請求啟動上級應急預案:
——啟動本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工作:
——主要領導或其委托的分管領導必須趕赴現場指導、協調處置工作:
——明確各專業組的負責人:
——啟用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資金:
——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做出決策:
——按上級批示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發生衍生事件: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四條:應急現場處置。縣運管所負責成立現場應急協調機構,在縣交通局、當地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或上級應急工作組的指揮、指示下,負責現場的處置工作。
第十五條:后期處置。緊急救援或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急領導機構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主要是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緊急調用有關單位或企業運輸費用的補償工作,并對發生事故的原因、應急措施進行分析、總結并提出整改意見,同時要將執行運輸保障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的運力、運輸貨物種類或人員、數量)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五章應急保障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照以下方案進行儲備:
富臨運業**公司5輛。
電話(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
社會車輛5輛電話(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
第十七條: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輛的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啟動應急預案后,執行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明和通訊工具。同時對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人員進行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第十八條:應急運力的組織和調用。以事件發生地的轄區儲備的應急車輛為主組織運輸。轄區內應急運輸保障車輛不能滿足需要時,縣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向市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并申請運力支援,由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負責協調,調動其他縣(區)的應急運輸保障車輛予以支援。
第十九條:在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后,要立即調集運輸保障車輛,并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同一部署下執行應急運輸任務,并在車輛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免交車輛通行費。
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是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交回,強制收繳。
第二十條:應急運輸保障人員。應急運輸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和帶隊人員組成。應急運輸駕駛員必須具備政治素質高、及、駕駛技術良好、年齡30-50之間、身體健康等條件。車輛運行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第二十一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建立相應的應急運輸保障組織時,應當建立應急運力信息制度,定期修改和完善保障組織機構的負責人,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傳真、車屬單位、車牌號、噸位或座位等,并將有關情況報市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備案。
第六章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二條:凡在縣境內發生重特大事故、火災事故,安全小組人員都必須服從縣政府、縣交通局、縣運管所統一指揮和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違抗命令。
第二十三條:對在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在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中因工作不力或延緩施救造成損害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
第二十五條:凡在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緊急關頭臨陣脫逃的,將對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在事故處理和調查工作中,嚴格做好保密工作,禁止隨意泄露有關保密情況。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8
為確保旅客運輸安全、有序、高效進行,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實際情況,特制定《樂昌市交通運輸局20xx年春運工作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樂昌市交通運輸局20xx年春運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春運期間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組織指揮與協調工作,確保疏運分流旅客工作安全、及時、順利完成。
組長:朱長林
副組長:徐建雄、鄒日昌、周滿新、羅佩明
成員:周衛長、趙英杰、呂麗芬、鄭坪英、柏樂琦、
黃慧雄、鄧天樹、劉強、鄺楚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法規股,由徐建雄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春運期間應急管理工作,確保應急疏運任務的圓滿完成。值班電話:5562838。
二、各部門職責
局春運應急辦負責《應急方案》的啟動、指揮、協調工作。各單位春運應急辦負責組織具體實施,并按各自職能制定本單位的春運應急預案。
(一)局春運應急辦
1.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
2.督促、檢查各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執法一股、執法二股
1.嚴格管理客運站場經營,維護道路客運秩序。
2.及時掌握各客運站場經營動態,并及時向局春運辦報告。
(三)綜合運輸股
1.負責全市范圍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公共交通運力協調和保障,確保全市公共交通的暢通。
2.負責安排應急客運車輛。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要及時調配客運車輛,疏運各客運站場滯留旅客。同時,及時完成市春運辦下達的緊急疏運任務。
(四)地方公路站
1.根據實際需要做好防滑鏈、防滑劑、融雪劑、工業鹽重要物資的儲備;同時,保持采購搶修物資渠道的暢通,做到搶修物資補給及時,
2.加強破冰機械設備的維護,及時對鏟土車等各類重型機械進行維護,確保公路搶修設備的良好狀況,隨時應對冰雪災害天氣可能對公路造成的.嚴重影響。
3.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要及時派遣公路搶修人員到達指定地點,實施公路搶修,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五)局屬其它各單位
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要及時派遣人員迅速到達指定區域。
三、應急處置
(一)客運站發生旅客滯留
因發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滯留,客運站場正常秩序出現擁擠混亂的緊急情況時,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立即報告。客運站場經營者立即向局春運應急辦報告,局春運應急辦向市春運辦報告。
2.客運站場經營者通過廣播,講明旅客滯留原因和調配運力情況,穩定旅客情緒,并引導無票旅客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給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時辦理免費退票手續。
3.局春運應急辦根據客運站場旅客滯留情況,調配應急運力疏運旅客。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增派人員維護客運秩序。
4.現有管理力量難以維持客運站場經營者秩序時,立即向市政府春運辦申請增派公安、武警人員維護客運站秩序。
5.為避免旅客的過度聚集,客運站點售票窗立即停止預售票。
(二)自然災害應急處置
在遭受冰凍自然災害影響,出現長時間道路中斷無法通行情況時,局春運辦應迅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運用抗冰物資和調動破冰機械設備對路面進行破冰清障,及時搶通修復中斷的公路交通,同時報告局春運辦。冰情較嚴重公路部門難以及時修復暢通時,局春運辦立即向市春運辦報告,請求部隊支援。
(三)事故災難處置
1.當發生交通嚴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時,局春運應急辦應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了解道路通行情況,根據道路通行實際,不能及時恢復道路通行的,要引導滯留客運班車返回原發車站場,為乘客辦理免費退票,疏散滯留旅客,并向市春運辦報告。
2.當客運站場、客運車輛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旅客、維持秩序,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立即向消防部門和局春運辦報告,局春運應急辦、企業要增派力量,協助公安、消防等部門維持現場及周邊的交通秩序。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客運站場經營者要加強對旅客攜帶、托運的物品的檢查,嚴禁旅客攜帶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乘車船出行。一旦發現來自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要立即暫扣,并請市動物防疫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公共安全事件處置
1.發現可疑爆炸物品,現場執勤人員(包括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客運站等管理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控制現場,及時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2.發生爆炸事件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組織旅客隱蔽和實施搶救,維持現場秩序。同時,立即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
(六)發生恐怖襲擊事件處置
客運站場、客運車輛、旅客等受到恐怖襲擊威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旅客遠離襲擊目標,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等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協助公安等部門實施救護。
(七)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處置
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客運站場旅客聚集鬧事事件,現場執勤人員應立即向市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協助公安等部門前往現場組織處置。
四、應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機構成員名冊及通信聯系方式,并設立值班電話。
(二)裝備保障
各單位配備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要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三)隊伍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處置隊伍,規定召集、出動程序,并明確增援組織與保障預案,確保救援搶險快速反應和持續保障能力。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9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緊急運輸組織機構
總指揮:xxx
副指揮:xxx
現場總指揮:值班值宿領導
滅火組:xxx
組長:xxx
組員:安全股全體
搶救組:xxx
組長:xxx
組員:客車隊全體
保衛組:xxx
組長:xxx
組員:綜合股全體
通訊組:xxx
組長:xxx
組員:財務股、人事股全體
二、應急運輸職責、措施
(一)應急總指揮:組織指揮緊急運輸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救援行動,組織好公司各工作組間的協調行動;在實踐中組織好公司與兄弟單位間的配合行動,平時組織好公司的預案訓練;加強公司的思想、組織、業務建設,提高搶險救援技能。
(二)應急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運輸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指揮的職責。
(三)應急通訊組:負責求救外部救援的聯絡組織,負責有關的信息收集,確保同上級、鄰友單位信息網絡暢通,認真做好記錄,向全體員工發出警報,負責與上級保持聯絡。
(四)應急救護組:組織或參與地方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和群眾疏散工作,參加應急后續與善后工作。
(五)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工作,負責救援和遇險人員飲食、住宿按排。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0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采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盡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范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范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㈠、編制目的
為確保道路旅客運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提高旅客運輸高峰期道路旅客運輸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有效疏運旅客和處置旅客運輸高峰期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規模旅客積壓,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工作平穩順利進行,結合我司實際,制訂本預案。 ㈡、編制依據
根據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川交函〔20xx〕240號《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規定的通知》和長寧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旅客運輸高峰期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㈢、適用范圍
1、在旅客出行高峰期,當運力不足時,及時調配運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滯留。
2、對惡劣氣候后滯留的旅客,在天氣條件允許時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點的運力支援及其他應急之需。
4、其中需要緊急疏散運力等情況。
㈣、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依法規范、職責明確,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資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經公司行政會議研究,成立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應急領導小組,聯系電話0831-5561316、0831-5561313
組長:夏平(經理)
副組長:曾光勇(副經理)
成員:羅順榮、牟智勇、彭立瓊、曹文。
領導小組負責全面領導我司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運輸應急工作;下達啟動應急預警預案的指令;深入現場,靠前指揮。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任由曾光勇兼任,成員由牟智勇、曹文等組成。
辦公室職責: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收集、匯總并向領導小組匯報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動態及各種突發情況;完善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應急運輸保障預案、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在領導小組領導下,執行各項應急處置指令,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并隨時保持與縣運管所與竹海客運站聯系。
三、預警機制
1、息監測與報告。
(1)凡法定節假日前2天至節后2天,發生交通事故堵塞等特殊情況,我司車輛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
(2)積極與客運站聯系,認真分析判斷可能發生的旅客積壓狀況,嚴格執行節假日向縣運管所報告的制度。如遇突發情況要立即報告縣運管所。
(3)與相關單位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遇突發情況要及時相互通報,特別是要加強與竹海客運的聯系,及時了解旅客滯留情況。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領導小組成員要手機24小時開通,保持信息渠道暢通。
2、預警級別。
根據客運站發班車輛斷檔時間和旅客積壓情況,將預警級別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
一般:我司運行于主要干線車輛斷檔時間超過日正常發班時間3個小時以上且車站積壓乘客達到正常疏運量的.10%至20%時。
較重:我司運行于主要干線車輛斷檔時間超過日正常發班時間3個小時以上且車站積壓乘客達到正常疏運量的20%至40%時。
嚴重:我司運行于主要干線車輛斷檔時間超過日正常發班時間3個小時以上且車站積壓乘客達到正常疏運量的40%至60%時。
特別嚴重:我司運行于主要干線車輛斷檔時間超過日正常發班時間4個小時以上且車站積壓乘客超過60%以上時。
四、應急處置
㈠、應急響應
(1)一般應急響應行動。
按照需求調用其他線路上的儲備運力;要求公司所屬車輛縮短在路上待客的時間,加快存量車的周轉速率;向縣運管所報告有關情況。
(2)較重應急響應行動。
按照需求調用我司全部儲備運力并配合客運站進行旅客轉運;要求公司所屬車輛縮短在路上待客時間,加快存量車的周轉速率。向縣運管所報告有關情況。
(3)嚴重應急響應行動
立即向縣運管所與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調用我司全部儲備運力,要求公司所屬車輛縮短在路上待客時間,加快存量車的周轉速率;對運行普通線路的客車,嚴格對車輛技術等級和類型等級進行審查,凡符合標準的,向縣運管所申請配發加班標志牌,按照允許通行的高速公路或就近繞道可以通行的公路進行運行,以縮短運行時間;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積極配合客運站、運管所駐站辦做好站內秩序維護工作。
(4)特別嚴重應急響應行動。
立即向縣運管所與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調用我司全部儲備運力,要求公司所屬車輛縮短在路上待客時間,加快存量車的周轉速率;對運行普通線路的客車,嚴格對車輛技術等級和類型等級進行審查,凡符合標準的,向縣運管所申請發給加班標志牌,按照允許通行的高速公路或就近繞道可以通行的公路進行運行,以縮短運行時間;對嚴重積壓線路,公司領導小組應積極向兄弟單位求援,請求兄弟單位調用儲備運力參加支援運行;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到現場積極配合客運站、運管所駐站辦做好站內秩序維護工作。
㈡、特殊情況處置
1、由于大霧天氣車輛無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積壓達到嚴重以上預警級別時,及時通知公安交警、縣運管所,配合以上部門對車輛進行編隊疏運旅客。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要到車站進出站口,負責維持車輛出入站秩序。
2.遇塌方、泥石流、突發事故等情況致使道路阻斷的。我司被阻斷的車輛要及時將線路阻斷情況和改道運行設想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
研究后向縣運管所報告,待縣運管所根據實際情況下達改道指令后改道運行。在道路恢復暢通后由縣運管所通知,完成班線調整回原線路運行。
如遇斷道又無法提供經濟安全繞行線路的,我司將向縣運管所說明情況,將所涉及的客運車輛停運,并積極向客運站銜接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釋宣傳和退票工作。
3、凡被公安交警部門和運管部門查獲車輛超載或相關運行手續不齊,需終止運輸轉運旅客的,應急領導小組立即抽調應急車輛及時趕赴現場轉運旅客,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一切由該車駕駛員和售票員承擔。
㈢、應急預案的啟動
值班人員接到情況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向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報告,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并進行安排和部署。
五、應急保障
1.凡我司車輛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時,派出5輛以上客車的,派出至少1名管理人員帶隊;派出10輛以上的,派出至少2名管理人員帶隊;每多派出10輛,增加1名管理人員。支援外縣市的,由縣運管所統一調配。
2.節假日客流高峰期間,嚴格執行駕駛員連續駕駛車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的規定。
3、凡參加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必須經過竹海客運站的安全檢查,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方能參加營運。
六、監督管理
㈠、預案演練
各應急小組要組織訓練,熟練掌握應急搶險業務,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模擬演習,通過演習找出不足,及時修改預案。
1、演習時間:每年6月份進行。
2、演習方案編制:每次演習要編制演習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習過程、預期目的等。
3、演習參加人員:演習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4、演習評審:演習結束后,對演習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㈡、培訓和訓練
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
五、附則
㈠、旅客運輸高峰期:指“元旦”、“春節”、“清明節”、“五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因其他原因產生的大量旅客流動的情況。
㈡、本預于二○xx年一月修訂執行。由長寧縣竹都運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和修改。
附:道路旅客運輸高峰期應急儲備車輛
二○xx年十二月六日
xxx峰期應急儲備車輛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總則
一、危險化學物品在運輸途中及裝卸過程中,有不可預見的危險性,如交通事故、車輛機械事故、自然災害等情況,我們應盡力避免。采取各種防范措施,力爭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了事故,也應該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為了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化學事故對生命、財產和社會的危害程度,保障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是指危險化學品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眾多人員急性中毒、火災及其他較大社會危險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職工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防危害后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四、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應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在事故狀況下公司應動用一切力量實施現場救護和組織工作恢復。
五、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6、實施屬地管理,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領導。
六、市內從事交通運輸的營業戶發生的道路交通運輸事故,應當按照公安交警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統一布置。
七、交通運輸業戶應當堅持人道主義,必須無條件服從調度。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
一、成立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并立即奔赴現場。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的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主管部門對事故救援應急處理工作的批示,提出救援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親臨指導應急處理,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布置應急工作措施。
4、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業務。
三、重大事故緊急救援成立現場施救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原因調查組,明確責任人、聯絡人。
第三章應急處理程序
一、應急處理工作中,當事方應主動開展工作。
二、事故呼救,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公司及有關部門呼救,并開展自救。
三、當得知事故發生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四、通訊聯絡組人員應當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刻錄,調度安排應急處理工作。
1、貫徹落實總公司安委會的.決定及交辦的任務。
2、迅速收集、匯總事故應急處理的統計和動態情況及時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
3、協調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緊急報告。緊急報告須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批準后上報上級部門。
六、趕赴現場。事故發生后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善后工作事宜。
七、現場施救。現場施救工作人員應當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死傷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傷人數的損失。
八、善后處理。善后處理人員應當從快處理善后事宜,盡快轉運裝載貨物,做好死傷家屬的食宿安排及事故賠付工作。
九、原因調查。原因調查人員應當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察勘現場,調查分析原因,對其他目擊證人做好登記工作。
十、運行穩定。運行穩定人員應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程序,保證日常工作有序進行。
十一、后勤保障。后勤保障人員應當根據應急處理需要調集有關物資設備,為應急處理人員提供工作生活保障。
第四章獎懲
一、公司根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從安全專項資金中列支險情事故處理獎勵資金,專項用于獎勵應急處理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二、經查實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時限或虛報實情的,給與全公司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按黨紀政紀追究有關單位及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危險貨物分類
一、爆炸品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三、易燃液體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蝕品。
九、雜類。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3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李連杰(公司經理)
副組長:李朝杰(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 員:魏國紅
魏鵬飛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聯系電話:18636309969。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閩G——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七、應急救援結束后處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姓名、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九、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并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系電話 組 長:李連杰,聯系電話:18xxxxx
副組長:李朝杰,聯系電話:135xxxx
成 員:魏,聯系電話:
XXX,聯系電話:
XXX,聯系電話:
十、預案演練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一、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4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志;負責水庫、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污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和評價,并做好環境污染事件地區群眾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為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并對信息發布審核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核準后,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防范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于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核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為;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志,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并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為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序啟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后,各有關成員單位于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信息通報與發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三是向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等,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
②對已發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應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信息發布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發布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并以書面通知形式向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后,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八、信息報告
1.信息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后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5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下列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以下簡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發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危險貨物事故(含港口經營企業涉及儲存、裝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運輸事故、石油天然氣管道事故等的應急救援不適用本預案。
1.4 事故分級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以事發地黨委和政府為主。省有關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必要時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組織指揮。
(4)科學決策,依法處置。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應急準備工作。
1.6 預案體系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本預案在內的涉及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化工園區應急預案、危化品從業單位(儲存、裝卸危化品的港口經營企業除外,下同)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工作手冊和事件行動方案組成。
本預案應急工作手冊是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自身承擔職責任務進一步分解細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門和單位應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動方案是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救援隊伍、專家隊伍等按照應急預案、工作手冊或上級指揮機構要求,為執行具體任務并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 風險分析
根據江蘇省涉及的危化品類別、從業單位特點和分布情況,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危化品屬性風險。受危化品理化性質影響,如管理不善等原因可引發危化品火災、爆炸、泄漏生產安全事故。
(2)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風險。危化品從業單位在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化品過程中的火災、爆炸、中毒等風險,以及冶金煤氣中毒、爆炸和油氣輸送管道火災、爆炸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外危化品從業單位,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風險隱患。
(3)化工園(集中)區危化品集聚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生產工藝復雜、儲存量大、管道密集、人員集中、各類安全風險疊加,容易引起群發、鏈發風險,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大風險。
2 組織體系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結構圖見附件1。
2.1 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總指揮與副總指揮由省人民政府指定。
成員:由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擔任。
省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掌握事態發展,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決定啟動和終止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必要時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2.2 成員單位及其應急處置職責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作。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協同公安機關擔負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安全警戒,維護社會秩序。
(5)省教育廳:協助做好各類學校實驗室和校屬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組織指導應急救援的治安保衛、道路交通管制,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其他救援裝備。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規定落實政府危化品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有關部門和單位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為應對事故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10)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與事故有關的工傷保險政策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1)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2)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訂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事故調查。
(1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4)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15)省水利廳: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6)省農業農村廳:協助做好農藥生產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7)省商務廳:協助做好加油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障事故處置過程中生活必要品的供應。
(18)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9)省應急廳: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相關物資、裝備的調配。
(20)省國資委:參與所監管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
(21)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22)省廣電局:負責指導省內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媒體加強事故應急救援新聞報道。
(23)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4)省總工會:參加事故中職工傷亡的調查處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5)省消防救援總隊:組織做好事故的火災撲救和搶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實施危化品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26)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7)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上搜救等工作。
(28)連云港海事局:負責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29)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空運和物資、器械的空投保障。
(30)江蘇銀保監局: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對發生事故的參保單位及個人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31)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32)南京鐵路辦事處: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鐵路運輸保障。
(33)省電力公司:負責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明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保證聯絡通暢,并加強與其他應急機構的銜接配合。
2.3 現場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省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組織制定并實施應急救援方案,設立應急救援工作組,決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態的應急處置措施。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和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提出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現場指揮部可設立綜合協調組、事故救援組、交通管制組、醫療衛生組、環境監測組、處置保障組、新聞發布組、專家組、善后處置組等應急救援工作組。根據事故現場實際,工作組設置可適當調整,各工作組負責人由現場總指揮指定。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承擔現場指揮部的綜合協調,指令接收轉發,信息收集上報,調配應急力量和資源等工作;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協調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專家的調集工作;承辦現場指揮部各類會議,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議定事項;審核把關信息發布;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資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歸檔等工作。
(2)事故救援組: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實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3)交通管制組: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和警戒,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開辟應急通道,保障應急處置人員、車輛和物資裝備的應急通行需要;組織協調盡快恢復被毀交通路線。
(4)醫療衛生組: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調度全省醫療隊伍,設立臨時醫療點,協調外部醫療機構,為事故受傷人員、救援人員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向受傷人員和受災群眾提供心理衛生咨詢和幫助。
(5)環境監測組: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涉事區域進行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擴散的建議,防止發生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6)處置保障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物資、裝備、食品、交通、供電、供水、供氣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7)新聞發布組: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媒體的現場管理,做好事件輿論引導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做好新聞應對發布和集體采訪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好境內外媒體溝通協調和組織聯絡工作;向省指揮部和事故相關單位、轄區政府通報輿情進展,提出應對建議。
(8)專家組: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事故的發展趨勢、搶險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議,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9)善后處置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江蘇銀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受災群眾、遇難(失聯)人員親屬信息登記、食宿接待和安撫疏導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和受災人員的經濟補償等善后工作;做好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2.4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職責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物資,做好事故應對工作。事故發生時,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立即采取先期處置,配合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調查工作。
3 預防、監測與預警
3.1 預防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對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風險,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化解存量風險,落實管控措施,強化化工園(集中)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等建設,推進應急救援能力提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3.2 監測與預警
3.2.1 監測預警類型
(1)異常預警。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危化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的動態監測和自動預警,監測預警數據實現實時傳輸、上下互聯。發現監測數據異常時,預警信息同步傳輸至上級應急管理部門。
(2)事故預警。事發地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尚未達到上級預案啟動條件時,上級人民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受委托部門、單位立即啟動相應預警。
(3)聯動預警。當危化品從業單位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預警信息時,及時上報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通報周邊企業,啟動聯動預警行動。當危化品從業單位所在地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突發事件牽頭處置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督促企業做好預警及防范工作。
3.2.2 預警信息的`發布
按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發布一級、二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或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發布三、四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
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類型、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2.3 預警措施
宣布進入預警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
(1)加強對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人員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加強公眾溝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組織應急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2.4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關措施。
4 應急響應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見附件2。
4.1 信息報告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件重大變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 先期處置
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事故情況:
(1)組織搶救遇險人員,協助救助傷員,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2)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3)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處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或者災情蔓延,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傷害,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及時發布有關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3 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由省指揮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省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 處置措施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類型,研判現場信息,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道路交通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在警戒區域邊界設置警示標志,將警戒區域內與事故應急處置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開展事故現場及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采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5 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5.1 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著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生產裝置、控制路線、建(構)筑物損壞程度,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后,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溫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采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采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采取冷卻、退料、泄壓,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采用毛氈、沙袋等堵住下水井、陰井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4.5.2 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采取關斷料、開閥導流、排料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地下室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于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外流。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其他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6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布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4.7 應急結束
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省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組織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在省指揮部的領導下,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
善后處置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征用物資補償,污染消除等事項。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盡快消除事故影響,依據相關法律政策做好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受影響群眾,對應急救援中傷亡的人員及時給予救治和撫恤,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督促轄區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理賠服務工作;及時歸還調用和征用的財產,財產被毀損、滅失、消耗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疫病防治,事后恢復等工作。
5.2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
5.3 總結評估
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6 應急保障措施
6.1 應急隊伍保障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隊伍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等組成。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需掌握區域內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并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
6.2 資金保障
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救援命令參加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耗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6.3 裝備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不同行業、區域的危化品事故種類、風險和特點,結合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設備及物資等,做好維護和管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保障轉移人員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品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超出事發地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報請省有關部門提供支援。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危化品從業單位根據實際需求,配備必要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器材,建立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
6.4 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針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的救治能力。
6.5 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海事、鐵路、民航等部門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交通運輸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和應急通行機制,確保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和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依托解放軍、武警部隊、海上搜救、民航等水陸空資源,健全水陸空緊急運輸服務隊伍體系。
6.6 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廣電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于公用通信網的應急通信系統。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
6.7 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急信息數據庫,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研究用于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執行。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省應急廳負責本預案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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