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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5-01-15 10:26:59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我要投稿

(精選)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采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盡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范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范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2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 印永營 王淼 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23766 皖M-23889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 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3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即會引起更嚴重的火災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為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提高緊急處理情況的應變能力,沉著靈活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事故(災害),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為目標,根據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況,和跨區域運輸陪送特點,特制定以下事故(災害)搶險應急預警方案。

  一.蘇州市元聯運輸有限公司事故(災害)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工作小組事故(災害)搶救應急指揮部指揮

  組 長:張先春

  小 組 成 員:張澤鈞 李祥巨 劉金富

  后勤保障組長:陸鵬

  小 組 成 員:李才旺 王功成 陳強

  一.預警級別

  一級警別: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車毀人亡,致使財產損失5萬以上,人員傷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級警別:指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或因漏油混油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

  三級警別:指一般交通事故(災害),或漏油、混油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致使財產損失2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

  二.預警控制范圍及應急防范措施:

  (1)預警控制范圍包括:油罐車進出油庫作業區、各加油站接卸作業現場、停車場、行駛途中等。

  (2)應急防范措施

  1、油罐車進出油庫付油作業區、加油站時,駕駛人員應在進庫前,檢查車輛及罐體各個卸油口是否關閉,排氣管防火帽是否關閉完整,罐體靜電線接地是否安全可靠,罐體有無滴漏現象,同時檢查隨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遵守并按規定交出車上和個人攜帶的著火器。裝油現場,油車駕駛員應對付油作業現場保持警視狀態,一旦事故(災害)發生,應立即進行自救和報警求救,詳細說明事故(災害)地點、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災害)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斷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參考。

  2、公司安全應急機構接到事故(災害)報警后,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原先制定的應預案和應急措施,立即召集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組成員,以最快的時間感到事故(災害)現場,同時各種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時跟上。各司其責措施到位有效。

  三.根據不同的事故(災害)現場,采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災害)應急措施:

  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報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護警和運管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監視油罐車各裝、卸油口的密封安全情況,告誡圍觀的群眾嚴禁煙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如是裝載油品的重車,應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和交警協調,就近加油站,把裝載油品卸掉后再進行事故處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

  如果是重載車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下溝或者翻車,應在消防部門的配合下,對車輛進行罐體表層冷卻,和四周的空氣進行稀釋,利用我們自備車輛的車載防爆自吸泵對受損車輛進行對口自吸過駁,卸空受損車輛的重載油品后,方可以進行拖吊施救。對在事故中外溢的油品應立即進行稀釋,挖溝填埋,嚴格遵照消防和環保部門的要求做好事故(災害)的善后工作,防止排入附近的水源引起的環境污染。

  2.運行中油品泄漏,燃燒爆炸處理措施:

  油罐車在運行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災害導致罐體破裂,閘閥失控,運載的油品引發火災和爆炸,駕駛員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造成更大的災害,在時間和環境允許的條件下車輛應駛出人群、建筑物、電網密集區,停放在較為空空的地帶并立即報警,利用車上自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同時應向當地的群眾,廠礦企業單位進行呼救支援,設置安全警戒線,勸阻無關群眾遠離現場。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傷者立即移動到安全地帶進行包扎止血處理。應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擴大,把事故中的受傷害人員減少到最低程度。

  3.油庫裝油臺裝油中漏溢油,燃燒事故處理措施:

  ①、 車輛在裝油時發生漏、溢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關緊車上各口閥門,通知停止裝油,協助裝油臺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稀釋漏、溢油現場,從防溢槽中回收漏、溢油品,并做好漏、溢油的數量損失計量登記。嚴禁立即啟動車輛,應等現場油氣處理合格,交接手續完成后才能將油罐車駛離出庫。

  ②、 車輛電路著火,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同時,通知油庫作業人員立即中止付油,并用石棉毯封蓋注油口。

  ③、 油庫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罐車駛離現場并出庫,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并看護車輛。

  ④、 油車在油庫付油作業區一旦發生火災而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撥打119報警電話,拉響油庫警報系統,配合油庫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分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⑤、 油車雖然著火,但火勢不大,未危及人身安全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反應,將油車駕駛到空曠的地帶后,立即施救并報警。

  4.油罐車在加油站卸油作業時,駕駛人員在車輛進站熄火后,應做好車輪壓護防滑措施。卸油前,應連接好車輛靜電接地線,檢查各種防范工作是否到位。卸油時,加油站“三員”不到位,現場滅火器未作臨戰狀態,駕駛員人有義務提示站長或安全員做好安全應急準備工作。加油站卸油作業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迅速關閉卸油口,卸下卸油軟管,并立即將油車駛出加油站后進行報警施救。

  ②、汽油起火撲救程序:

  A:切斷卸油口,立即使用石棉毯覆蓋或用拖車式200L干粉滅火器撲救,疏散現場車輛;

  B:迅速向119報警,并通知應急小組,同時配合消防人員就地施救;

  C:地面油氣滴漏起火,立即使用石棉毯或消防砂撲救。

  5、行駛途中,油車駕駛人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性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油車行駛途中使用手機,吸煙等違章行為,一旦發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撥打122報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攔截過往車輛搶救傷員。

  ②、途中油品外漏,立即將油車駛進緊急停車或遠離人群地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保護現場,設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區防止明火進入防護區。

  ③、途中起火,立即將油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遠離人群地帶后,迅速使用隨車滅火器撲救,并迅速撥打119報警,轉移隨車重要物品,并向分公司應急指揮組報告,疏散周圍群眾,封閉現場。

  6、油罐車在停車場停放應整齊有序,以備疏散。停車場應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所有油罐車輛重載在停車場過夜停放。停車場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重載車進修理廠維護保養。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員應加強夜間巡視,以防偷盜及破壞行為的發生。

  7、駕駛員應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車輛的操縱、傳動、制動和線路各總成性能安全可靠,罐體及附件、靜電接地帶、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經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報修,整改到位。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庫、站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使用滅火器材。

  8、防臺風、防汛應急處理措施

  ①、分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類天氣、地質預報的收集工作,加強值班,一旦接到臺風或汛情預報,應立即通知下屬各車從業人員,做好預防工作,并與配送單位聯系(尤其是可能會發生災害地區的加油站點)共同制定應急供油方案,確保各站點的油品供應。

  ②、要隨時了解和掌握臺風、汛情的量能,即時流向和及時通知各部車輛駕駛員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爭取在災情到來之前將油品送達各加油站,來不及配送的,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回停車場,防止冒然前往災害發生地。駕駛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分公司應急指揮部聯系。

  ③、災情到達之前,應急小組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對災情的發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通知所有在途車輛立即在就近加油站或安全地帶停靠、避險,待災情接觸后方可上路行駛。

  ④、遇到強臺風時,所有車輛都不許冒險上路行駛,應避其風頭選擇有背風的地帶行車避險。

  ⑤、遇到汛情時,應選擇地勢較高安全地帶停車,不許在有下水道、河道邊的低洼地停車。如是在傍山路,應避開橋梁、懸崖邊有可能滑坡的地帶停車。

  五、職責分工

  1、指揮(副指揮),負責組織對人、財、物搶險過程的指揮協調工作。

  2、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泄漏油品的回收堵截、轉移,人員上網護送搶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期間的現場清點,做好現場記錄,搶救物品調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搶險后的善后處理工作。

  4、預警防范期間,所有從業人員對預警范圍內任何重大異常情況,有權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指揮(副指揮)或工作小組成員及上級機關報告。

  六、設備器材保障

  1、工具車一輛、離心泵油車兩輛;南平一輛,邵武一輛。

  2、預備防爆抽油泵一臺,自備小型發電機一臺,相機一部。

  3、輸油管50米(兩條),防毒面具5幅,消防鐵鍬、消防戰斗服裝等。

  七、工作程序

  各組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團結協作,并保持臨危不亂的狀態,迅速投入搶險。

  現場指揮組:迅速轉移傷亡人員,堵截或回收油品,做好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救災工作。

  后勤保障組:做好警戒,事故記錄,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災害)報告

  發生一級和二級預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的,運輸分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在得到消息的同時,立即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總指揮、副指揮,不得延誤。發生三級預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在得到信息30分鐘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6小時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九、善后處理

  事故(災害)搶險結束后,后勤保障組應對現場周圍進行認真清查,消除遺留隱患,做好現場記錄,在24小時內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蚌埠市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規范應急響應程序,強化預防、預警、預測機制,迅速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危害及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生態環境損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略)

  1.3適用范圍

  水上危險品事故是指載運危險品的船舶在水上航行、靠泊和作業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泄漏等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的事故。本預案適用于在蚌埠市內河通航水域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采取各種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指揮,分級處置。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反應實行統一指揮,協調行動。根據發生區域、性質、程度、影響范圍以及所需動用的資源,在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確保及時分析判斷形勢,正確決策,快速處置,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3)防應結合,資源共享。做好自然災害的預警工作,減少自然災害引發水上危險品事故的可能。水上危險品事故發生后,及時組織救助,減少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損失,防應并重,確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資源,發揮參與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優勢和整體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充分運用科技手段,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建立高效應急機制,加強應急力量建設,提高應急的反應效能和水平。

  2.風險分析

  蚌埠市行政轄區內有多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從事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企業及過境的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船只。通過水路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種類較多,其中主要有硫酸、液堿、柴油等。硫酸與水混合時,會放出大量熱能,與金屬發生反應后會釋放出易燃的氫氣,可能引發爆炸,而作為強氧化劑的濃硫酸與金屬進行氧化還原反應時會釋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威脅工作人員的健康。液堿有極強腐蝕性,皮膚觸及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濺入眼內時應立即用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15分鐘,嚴重時送醫院治療。柴油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這些危險化學品自身所具有的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特性,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較大危害。一旦發生事故,如果不能及時、有效的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將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甚至造成環境污染。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結合轄區水域特征和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指導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危險化學品水上運輸企業應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規范、如實申報水上危險貨物運輸信息,嚴格落實水上危險貨物儲存、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強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工作。

  3.應急指揮體系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相關單位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和各縣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組成。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

  副指揮長: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成員: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蚌埠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等負責人組成。

  3.1.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協調、調動交通運輸系統的應急資源和設施,確保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公安、醫療、環保、水利等)和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應急救援,組織做好應急救援的保障工作;

  (3)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4)評估應急救援效果,適時調整方案,下達是否需要開展進一步的應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應急救援行動的命令;

  (5)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咨詢組評估事故等級,采取相應對策;

  (6)提供水上危險品事故的信息發布內容;

  (7)當事故對周邊地區構成威脅時,及時通報周邊的市(區)政府;

  (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3.1.2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成立相應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水上危險品事故進行應急響應。

  ①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1)做好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船方自救,調動現場附近的船舶、設施參加救援;

  (2)提供水上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3)組織、協助有關部門控制、清除水上危險物及污染物,打撈清障;

  (4)負責事故水域的現場警戒,必要時實施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開展;

  (5)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時,可能對水源造成污染的,應迅速向環保、水利部門通報,并會同有關部門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停止取水,配合環保部門加強監測,采取防控措施;

  (6)在險情船舶得到初步控制后,盡可能將船舶拖離城鎮等人口、財產、物資密集區域或重要設施區域,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對密集區域或重要設施區域造成更大危害;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②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負責發布航行警告,提醒過往船只注意,實行臨時交通管制;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③.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

  (1)保障基地救援裝備處于良好狀態,隨時能履行救援職責;

  (2)接局應急指揮部命令,派出人員、海巡艇等執行救援任務;

  (3)承擔救援行動,將受傷、落水人員和物資等運送到安全地帶,配合醫療救護部門和專業人員及時轉移救治受傷、落水人員;

  (4)執行事故水域的現場警戒,防止無關船只和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水域;

  (5)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④蚌埠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1)及時調配車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滿足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協調組織運輸企業調運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做好危險化學品轉運保障;

  (3)指導縣運輸管理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承辦局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⑤局屬運輸企業:

  (1)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配適宜車輛和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2)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指揮部各小組及日常工作機構

  3.2.1日常工作機構

  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為局應急辦公室,局應急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

  局應急辦公室的職責是:

  (1)負責水上危險品事故24小時接警值班,接收、處理上級和公安、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做好水上危險品事故的預警工作;

  (2)負責向市應急指揮部提供水上危險品事故的有關信息;

  (3)組織、協調安監、公安、消防、醫療、衛生、環保、氣象、搶險打撈、救生、破拆清障等各方面力量處置水上危險品事故;

  (4)組織成員單位和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和演練;

  (5)提出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建議;

  (6)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在局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響應行動時自動成立,分管副局長為組長,市交通運輸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局屬運輸企業等相關負責人組成。在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四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局應急辦公室擬定,局應急指揮部審定,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組長因故缺席時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①綜合協調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相關科室人員組成。

  (1)與醫療單位、消防部門聯系,確保發生水上危險品事故時及時求助,保障生命安全;

  (2)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局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和相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文件;

  (3)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②運輸保障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科科長任組長,專家咨詢組、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相關人員組成。

  (1)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2)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3)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4)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③后勤保障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屬相關科室人員、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相關人員組成。

  (1)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2)負責實施現場警戒和監測,及時向現場指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3)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

  (4)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5)保障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向下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領導機構下發應急工作文件的傳達和告知工作;

  (6)保障應急工作所需資金;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④總結評估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督科科長任組長,由其他應急工作小組、專家咨詢組有關人員組成。

  (1)對水上危險品事故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2)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后勤保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運輸保障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在水上危險品事故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局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3.2.3現場工作組

  事故發生后,局應急指揮部派出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成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組長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主要職責:

  (1)具體組織實施水上危險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2)根據事故特點組成臨時應急救援行動組;

  (3)協調、組織各應急救援行動組的救援行動;

  (4)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各種保障;

  (5)評估應急救援效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現場情況并提出建議;

  (6)協調、組織事故船舶或船東的應急救援行動;

  (7)做好應急救援工作記錄;

  (8)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4專家咨詢組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及化工、環境、氣象、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需要時及時抽調。主要職責是:

  (1)參與市交通運輸局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運輸系統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運輸系統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4.預警、預防機制

  4.1預警原則

  本著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4.2.預警信息來源

  (1)當事船舶、設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報告;

  (2)過往船舶、港航單位、目擊者的報告;

  (3)公安110報警臺、有關部門轉報;

  (4)氣象部門的通報;

  (5)水上遇險求救電話0552-12395;

  (6)其他信息來源。

  4.3預警監測

  4.3.1監測值班

  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收處理水上報警信息。值班電話如下:水上遇險求救電話:0552-12395。

  4.3.2通航水域巡航

  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水上巡航工作,及早獲得水上報警信息并及時進行處置,積極收集其他水上執法機構轉來的水上報警信息。

  4.4信息核實與處理

  ①局應急辦公室立即對所獲取的信息進行核實,判斷報警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根據核實的信息評估險情相應的等級。核實的途徑包括:

  (1)船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或承運人;

  (2)港航單位、碼頭、渡口等;

  (3)派出船舶進行搜尋核實;

  (4)其他直接或間接的途徑。

  ②搜集有關氣象、水文資料進行分析。

  ③與報警人、當事船舶、船東、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聯系,進一步跟蹤、收集有關信息,了解最新情況。

  4.5險情評估

  ①局應急辦公室組織風險評估,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對事故或險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進行初步評估。

  ②險情評估考慮以下因素:

  (1)遇險人數和危險程度;

  (2)對通航環境、通航安全的影響程度;

  (3)造成內河環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對救援船舶、人員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險情進一步擴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③根據初步評估,擬定應急等級和相應應急措施,提出所需應急救助力量及設施的規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員保障需求、法律支援需求、專家支援需求等,并報局應急指揮部。

  4.6預警措施

  (1)通過發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以及廣播、通信等方式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2)相關單位、船舶和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信息,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或減少突發事件對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3)下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在確定和發布各自管轄區域內的預警信息的同時,還應參照水路交通應急信息報送流程要求立即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4)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根據下級應急領導機構的預警信息報告,確定和發布預警級別。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1、事故發生后,事故企業和船舶應立即啟動本單位預案,積極開展救助和處置工作,并及時撥打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水上遇險求救電話0552-12395報警求救,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縣、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2、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接報后,立即對信息進行分析,提出救援行動方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信息分析主要包括:

  (1)事件的類型、原因、現狀,已經造成的損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級;

  (2)發生事故船舶的詳細資料,所載貨物的詳細資料;

  (3)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正在實施的救援行動及其效果;

  (4)事故區域氣象、水情現狀及趨勢;

  (5)事故的危險性分析,包括影響范圍與危險程度及其發展變化的預測;

  (6)事故可能引發的災害性后果,可能對公共安全、環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7)應優先保護的目標和優先采取的措施;

  (8)應急救援所需要的救援資源等。

  5.2事故分級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按照《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規定,按照危險品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水上危險品事故分為四級:特別重大水上危險品事故(I級),重大水上危險品事故(Ⅱ級),較大水上危險品事故(Ⅲ級),一般水上危險品事故(Ⅳ級)。見表5-1(略)。

  5.3事故上報

  發生任何級別的險情,參照水路交通應急信息報送流程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Ⅰ、Ⅱ級險情實行各級同時報送制,見表5-2(略)。

  5.4分級響應

  (1)發生一般(Ⅳ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時,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機構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并報局應急指揮部;

  (2)發生較大(Ⅲ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時,由局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并報蚌埠市人民政府應急辦公室和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應急指揮部;

  (3)發生重大(Ⅱ級)、 特別重大(Ⅰ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或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由局應急指揮部上報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應急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持,在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下開展工作。

  5.4.1Ⅳ級響應

  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Ⅳ級響應指令。

  (1)通報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隨時應對事故升級后的響應行動;

  (2)指導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政府做好事故應急和救援行動;

  (3)根據現場事故狀況,調派人員和物資對應急救援行動進行支持和協助;

  (4)事故發生變化時,及時向市應急辦公室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4.2Ⅲ級響應

  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Ⅲ級響應指令。

  (1)通報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啟動本單位預案,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2)指揮長、副指揮長帶領應急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3)其他各應急組根據局應急指揮部要求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及時向蚌埠市應急辦公室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4.3Ⅰ、Ⅱ級響應

  接到上級指揮部Ⅰ級、Ⅱ級應急響應指令后,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Ⅰ級或Ⅱ級響應指令。

  (1)立即召集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實行聯合辦公,各成員單位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2)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各應急工作小組按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3)指揮長、副指揮長帶領應急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緊急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配合當地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4)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事故情況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并按照上級部門指令適時調整應急處置方案。

  6.安全防護

  (1)進入現場的應急人員需經現場指揮機構批準;

  (2)現場指揮機構應查明事故危險化學品種類和特性,擬定相關處置方法和安全防護事項;

  (3)應急搶救人員在接近、進入受災區域前,必須做好充分的防護準備,防止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質的特性,須對毒性作最壞的假定;

  (4)從危險區離開的所有人員需進行檢查和清污,現場應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后,必要時需進行醫學檢測和觀察;

  (5)掌握作業時間,隨時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狀況,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撤出救援人員。

  7.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堅持穩定、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和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的原則,為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在事件發生后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2)信息發布必須經蚌埠市人民政府的授權。

  8.應急解除與后期處置

  8.1應急解除

  接到局指揮部下達的響應終止指令后,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組織下各應急救援力量清理事故現場后有序撤離。

  8.2.調查分析、總結與評估

  局應急指揮部配合政府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調查、鑒定與評估,對水上危險品事故的經過、產生原因、損失情況、責任、應急行動過程及效果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并提出損失賠償、災后恢復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議。

  (1)應急行動結束,所有參與行動的單位都應立即進行總結,并向局應急辦公室提交應急行動報告;

  (2)總結評估組應對現場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向局應急辦公室提交報告;

  (3)局應急辦公室負責匯總有關材料,對整個應急行動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形成書面報告,經指揮長審核后,提交上級部門。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水上突發事件,應及時將處置工作情況書面報告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應急管理局,并視情況通報相關單位;

  (4)總結評估報告應及時下發有關單位,各有關方面共同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5)所有反映應急行動的資料都作為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的重要資料存檔,妥善保管。歸檔資料包括值班記錄、值班電話錄音、現場工作記錄、應急行動情況報告、總結評估報告等。

  9.應急保障

  9.1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

  局應急辦公室定期收集各成員單位以及相關單位可以參與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行動人員的數量、專長、通信聯絡方式和分布情況以及應急設備、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分布情況等信息,登記造冊,建立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設備、裝備信息庫。(附件3和附件4)并根據需要增添和更新必要的應急設備、裝備、器材,提高應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應急反應能力,確保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各成員單位及運輸企業根據自身應急需要,做好應急物資和人員儲備。

  9.2應急交通運輸保障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協調水、陸運輸部門建立水上應急運輸保障機制、交通工具應急征用機制,在應急反應時,為遇險人員的醫療移送、疏散、轉移以及應急人員、器材、物資的運送及危險品的轉移、運送等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9.3資金保障

  應急工作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年度財政預算中。

  10.應急管理

  10.1宣傳教育

  廣泛宣傳危險品特性及應急處置知識、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積極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對水上危險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的發生。

  組織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日常培訓,優化、強化以海事專業隊伍為主體,港口、航道、運管等隊伍為輔助的應急反應隊伍體系。

  10.2培訓與演練

  有組織、有計劃地定期開展相關單位危險品專業知識、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知識培訓。進一步提高單位和個人自救互救能力,增強危險品單位和從業人員的防范意識。

  至少每3年組織相關聯動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水上及船岸界面危險品事故應急演練,提高各聯動單位和生產經營(運輸)單位的實戰應對能力。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一旦發生水上危險品事故,能迅速投入應急救援中。

  11.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指導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部門預案,原則上每3年評估、修訂1次。今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應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報蚌埠市人民政府備案;

  (2)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局屬各相關單位根據本單位情況制定本單位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5

  為完善我司危險貨物運輸(以下簡稱危貨運輸)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我司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風險能力,確保運輸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我司危貨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 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并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范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后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啟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群,設法了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干。

  4、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消防工作分管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6

  一、目的

  及時準確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廢物災害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實施和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危險廢物處臵過程中發生一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及一般以上事故的前期處置工作。

  三、危險廢物概況

  (一)油漆渣

  來源:涂裝部噴涂現場。

  特性及危害:為油漆噴涂的產物,主要含苯、二甲苯。

  對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深度時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短期大量吸入本品可出現頭暈、頭痛、惡心、嘔吐、四肢無力,嚴重時抽搐或暈倒;長期接觸可致神精衰弱綜合癥。吸入中毒者,應迅速將患者移至空氣清新地點,有昏迷抽搐者,保持呼吸道的通暢,由專人護送醫院救治。

  安全處理措施:用鐵桶密封包裝,委托相關資質方合法處置。

  (二)廢油

  來源:機械加工

  特性及危害:有毒、可燃。

  接觸后對皮膚無明顯危害;泄漏對土壤有害。

  安全處理措施:密封包裝,委托相關資質方合法處置。

  四、預案啟動的條件

  凡本公司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危險廢物事故,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1、危險廢物重大危險源發生爆炸、燃燒事故;

  2、有毒氣體、易燃易爆氣體和其它危險化學品發生大量泄漏,已危急或即將危急到公共安全;

  3、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與不良后果的。

  五、預案終止條件

  危險廢物事故發生地人員或遇險對象已脫離危險,危險廢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六、應急救援的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3、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參與事故救援工作。

  七、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

  (手機 )

  (手機 )

  (手機 )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司車間辦公室

  (二)應急救援領導組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危險廢物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措施。

  2、組織訓練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重點區域有關單位開展聯防救援工作。

  3、對員工進行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和環保教育工作。

  4、檢查督促并切實作好危險廢物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事故應急救援的設備、器材、物資的管理和使用。

  6、組織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

  7、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將事故匯報、通報。

  (三)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職責和分工發生危險廢物事故時,由領導組組長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長不在時,由副組長組織指揮實施),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1、組長:應急救援全過程的總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具體指揮工作。

  3、成員:負責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以防事態擴大,服從組長、副組長統一調配。

  八、環境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意外事故:主要是皮膚接觸、眼睛接觸、誤食,以及發生泄漏、火災;

  (一)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轉移到新鮮空氣充足的地方;

  2、吞食:在醫護人員指導下催吐,不要給意識不清的人吃東西;

  3、皮膚接觸:如果接觸,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

  4、眼睛接觸:如果眼睛接觸,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

  5、泄漏應急處理:泄漏處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A、在發生泄漏時,首先熄滅所有明火,隔絕一切火源,防止發生燃燒和爆炸;

  B、現場處理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及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嚴

  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使用水槍掩護;

  C、現場用沙土圍堤,回收物料,避免流入下水道等密閉系統;

  D、不得用水沖洗地面,防止污染區域擴大;

  E、可通過控制泄漏源來消除危廢品的溢出或泄漏;

  F、現場泄漏物及時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處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二)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1、事故防范措施

  環保人員按時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事故應急措施

  必要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九、應急預案

  (一)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及時控制危險廢物事故造成的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拯救受害人員;指導員工防護,組織員工撤離,并做好現場清理工作。

  (二)應急救援組織與響應

  1、先期處置

  危險廢物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或現場人員應保持冷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進行先期處臵,能處理的先進行處理,并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2、啟動預案

  由事發單位負責人向應急救援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人員和救援人員迅速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救援、控制措施。

  3、救援程序

  3.1設置警戒區域。

  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救援小組任務。

  對現場進行封閉,根據危廢品的泄漏擴散情況或火焰輻射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有專人警戒。除消防、應急處理人員以及必須堅守崗位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溢出的危廢品為易燃品時,區域內嚴禁火種。

  3.2組織緊急疏散。

  各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迅速將警戒區及污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緊急疏散時應注意,根據需要攜帶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按各自分工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應向上風口方向轉移;

  明確專人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域,并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處滯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區域或著火區域。為使疏散工作順利進行處理現場至少應有兩個暢通無阻的出口,并有明顯標志。

  3.3事故得到控制后,對現場進行清理,由相關單位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工作。

  4、現場指揮

  現場指揮長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搶險救援人員,統一指揮現場各救援小組的應急處臵工作,及時向指揮中心報告事故災難的事態發展和救援情況。

  5、救援現場工作要求

  5.1現場各救援隊伍間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絡。

  5.2救援車輛應服從現場指揮長的調度,并按要求行駛和停放。

  5.3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泄漏時,應使用防爆型工具和器材,應急救援人員嚴格著裝規定,進行危險區域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5.4對有毒物資的泄漏處臵,必須使用正壓式自給式防毒面具;對皮膚有危害物資的處臵,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等。

  5.5出現危險化學品泄漏時,設法堵住泄漏口或截斷泄漏的漫延,按物料的MSDS中的泄漏應急處臵措施進行處理,避免或減少環境污染。

  5.6急救措施

  5.6.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轉移到新鮮空氣充足的地方。

  5.6.2吞食:在醫護人員指導下催吐,不要給意識不清的人吃東西。

  5.6.3皮膚接觸:如果接觸,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

  5.6.4眼睛接觸: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

  5.7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設置警戒標識及注意事項。

  5.8進入事故現場救援的人員應做好統一標識區分。

  5.9事故單位應當無條件配合現場指揮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5.10事故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到環保部門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許可證》,并委托有資質的處臵單位進行合法安全處理。

  5.11廢物處臵完成后,對周圍土壤、水質進行環境監測。

  6、應急終止

  經應急救援處臵后,在確認滿足終止條件后,應急指揮中心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十、應急保障

  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總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按照預案規定,全面做好應對危險廢物事故的各方面保障和準備工作,提高應急響應的快速反應和處臵能力。

  十一、事故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各相關部門參加,盡快恢復事故發生單位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十二、監督與管理

  獎勵與責任追究、預案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均嚴格執行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

  十三、訓練和演習

  1、各車間從實際出發,針對本部門的危險廢物可能發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演習。

  2、把指揮機構和環境救援應急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隊伍,一旦發生事故,領導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隊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切實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十四、本預案經總經理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7

  1總則

  1.1應急救援方針為首先保護生命、其次保護環境、最后保護財產。

  1.2為快速有效地實施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石化運輸有限公司應急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于運輸有限公司所屬單位,總公司外雇車輛參照本預案執行。

  2企業概況

  2.1公司現有機動車416臺,其中吊車40臺,原油及油品專用車輛70臺,液化氣運輸車輛2臺,小型車45臺。車輛主要分布在南陽市宛城區、桐柏縣、唐河縣、新疆博湖縣和焉耆縣境內。年行駛里程1000多萬公里存在著重大交通風險。

  2.2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后果

  2.2.1類型:交通傷亡事故、原油及液化氣泄漏、著火和油罐爆炸事故。

  2.2.2原因:

  ⑴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酒后駕駛、超速行使,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⑵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⑶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轉彎半徑、寬度及坡度不符和規定等。

  ⑷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冰雪等惡劣氣候。

  ⑸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等。

  2.2.3可能后果:車毀人亡、環境污染和社會不穩定等。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成立總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搶險現場指揮部(簡稱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總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

  現場副總指揮:安全機動部主任、武裝保衛部部長、生產協調部主任

  成員:黨政辦、工會辦和基層單位的負責人。

  主要職責:

  (1)現場指揮一級交通應急事故的應急救援。

  (2)調動總公司應急保障隊伍實施應急行動。

  (3)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3.2現場指揮部應設在處于上風向的安全區域,并配備防爆照明、高音及手提廣播、通信等設備設施。

  4應急保障系統

  4.1發生一級交通應急事件時,總公司各應急后勤保障隊伍按照總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的指令立即實施應急救援。

  總公司成立7個應急后勤保障隊伍如下:

  序號:

  隊伍名稱:

  職責:

  組長、副組長:

  1善后處理組

  1、負責轉移、安置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安置遇難者家屬,落實死者喪葬費用和傷者醫療費用,妥善處理遇難者尸體,作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調解和理賠等工作。

  2、負責聯系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

  總公司工會主席任組長,安全機動部主任、武裝保衛部部長任副組長

  2專家咨詢組

  負責組織各方面專家,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現場指導應急救援,組織和參與事件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主管技術副總經理任組長,安全機動部主任任副組長

  3交通運輸組

  負責落實應急搶險的各類車輛,應急行動時,按指令迅速將搶險人員和物資運輸到現場。

  生產協調部主任任組長,運行分公司經理任副組長

  4物資供應組

  負責應急搶險物資和工、器具的供應。

  計劃與財務部主任任組長,供銷分公司經理任副組長

  5工程搶險組

  負責事故現場工程搶險作業,及時控制險情。

  基層單位組織,單位負責人任組長

  6通信保障組

  負責應急通訊網絡檢查。準備無線電通信設施,保障與事件現場、上級部門、各級政府及救助單位的通信暢通。

  黨政辦主任任組長,生產協調部副主任任副組長。

  7機動搶險隊

  負責緊急情況下的機動應急搶險。

  武裝保衛部部長任組長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高度,整合社會資源、提升救援能力,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驟,快速、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44號)、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景德鎮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車輛發生傷亡人數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時,也應按照本預案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其嚴重程序、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死亡、失蹤人數在3—9人以內的;或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的。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重特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依法規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加強處置事故人員的安全防護,提高科學指揮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關程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2)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情報信息的溝通與交流,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為主的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平臺,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各有關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成立景德鎮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工作的指揮機構。市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市應急委員會啟動處置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統一組織、指揮市內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向市應急委員會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等。

  2.1.2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公安局負責人、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局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市公安局負責領導和組織公安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置,并依法打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交通局負責優先運送救援人員和物資,組織調配緊急救援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對交通事故的調查工作。

  市司法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參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調處。

  市衛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提供法律法規支持和政策咨詢。

  市監察局負責組織各級監察部門對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市氣象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警機制,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情況,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通告”。負責監測事故現場天氣氣候,做好分析預測,及時提供天氣氣候分析預測信息。

  市委宣傳部負責收集信息和資料,由總指揮部授權統一通報事故情況,做好宣傳工作。

  市保險部門負責災后勘察、賠償工作。

  市廣電部門通過廣播電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播發交通事故案例情況,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傳廣告等。

  市軍區后勤部、武警支隊后勤部負責緊急情況下部隊車輛、人員的調動。

  2.2辦事機構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作為其辦事機構,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局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擔任常務副主任。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傳達和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和報告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示的執行情況。

  (2)負責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現場應急組織保持聯系。

  (3)協調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

  (4)負責處理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5)辦理應急狀態終止后決定的有關事宜。

  (6)對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履行預案中的職責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7)與市應急聯動中心保持聯絡。

  2.3工作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現場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在市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為上級決策提出建議等。

  2.4縣(市、區)級機構

  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相應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作為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委員會,作為其決策咨詢機構,必要時參加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專家組由事故處理、法律法規、醫學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職責主要是:現場指導交通事故的處置;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評估;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等。

  3運行機制

  各級公安機關要建立應對道路交通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指揮水平。

  各級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公安110指揮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

  3.1應急處置

  3.1.1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要建立交警中隊、大隊、支隊三級交通事故信息常規監測網絡,及時收集、監測發生在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大隊、支隊對監測的信息進行匯總、風險分析,并報本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研判、劃分等級。

  各級公安機關對已經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在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的同時,應在半小時內報告上一級公安機關,1小時內層報至省公安廳,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市公安局接警后,應在半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在半小時內報市應急委員會。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執行市應急委員會的指令,并及時掌握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各級公安機關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要及時掌握較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

  3.1.1.1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組織自救,并要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3.1.1.2事故現場過往車輛在獲悉信息后,應全力救助遇險人員,同時,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3.1.1.3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在獲悉信息后,要迅速報告122交通指揮中心或110指揮中心。

  3.1.1.4110、122指揮中心值班員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后,要核實事故信息的準確性,查明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救助要求等簡要情況。并根據獲取的信息初步判定險情及事故等級,立即向轄區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領導報告。

  3.1.1.5110、122在報告指揮部辦公室領導的同時,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有人員傷亡的,要及時通知救護(120)或消防(119)等有關部門。

  3.1.1.6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通知治安、消防、救護、環保和搶險等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范,并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3.1.1.7指揮部辦公室領導接到值班員報告后,應認真核實事故性質等級,初步判定應啟動的應急救援級別,并責令值班員立即將事故信息按照應啟動的處置應急救援級別向市、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上級公安機關報告。

  3.1.1.8市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的處置應急預案,成立相應的處置應急救援指揮部。110值班員按照市應急指揮部或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指令,立即通知相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3.1.1.9110值班員要隨時與事故現場保持的聯系,了解救援進展情況,每隔一小時將事故處置及救援信息報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特殊異常信息要隨到隨報。同時,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報告制度,遵循及時、準確、全面的原則,分別作快報、補充報告和跟蹤報告。

  3.1.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后果擴大。公安機關的處置措施主要包括維護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對現場實施交通疏導;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1)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前,由市應急委員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2)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前,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3)較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一般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縣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3.1.3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市應急指揮部應當迅速報告市應急委員會,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市應急指揮部及時報請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并按照該決定進行應急處置。

  3.1.4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現場搶救。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必要時,可以請求武警部門予以協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據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需要,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決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理區域,對進出交通管理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3)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衛生部門應當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求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

  (4)調集征用。根據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市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事故發生地指揮部為主,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照當地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1.5應急結束

  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分別由省、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省、市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重特大、較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緊急狀態終止的決定以及決定的宣布、公布由有關機關依據法定程序辦理。

  3.2事故后恢復

  3.2.1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應急指揮部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序,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同級應急委員會、上級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應當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2.2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市公安局會同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報告。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有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進行全面評估,向市政府匯報。

  3.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由市政府負責處置的較大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市公安局負責;其他交通事故信息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發布。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通過市級和事故發生地主要新聞網站或者有關網站發布信息。

  4應急保障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本預案切實做好對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1)各級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預備隊由公安、武警、醫療衛生等部門人員及有關專家等組成。必要時,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駐地軍人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市級預備隊由市公安局調集的市級公安人員、市武警支隊調集的市衛生局調集的醫務人員等組成。

  (3)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引導預備役部門、民兵、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應急處置隊伍。

  4.2財力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專項資金,保障應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通信系統、數據庫與信息系統、救援排險、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4.3物資保障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交通事故應急物資,包括搶險救援設備器材、防護器材、救治藥品等,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以實物形式為主,在保證適當儲備量的同時,應當進行生產能力和技術的儲備。對有保質期或者有效期的儲備物資,在保質期或有效期內或期滿后,應及時調劑使用或更換。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2)市發改委、市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等物資保障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市衛生部門負責建立藥品、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設備、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度制度;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4.4醫療衛生保障

  (1)衛生等應急部門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

  (2)各級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和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建立醫療救護動態數據庫,包括醫療救治的各種資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運輸保障

  (1)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2)交通部門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做好人員、物資的緊急運輸,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4.6治安維護

  公安機關要制定應急狀態下維護治安秩序的各項工作方案。應急期間,要組織強大力量,參與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故發生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在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積極預防,有效預警。

  4.7人員防護

  在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時,對事故發生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

  當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故發生地的公安等部門應當及時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1)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后,要依托電信、移動、聯通等社會公眾通信網絡,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交通事故應急通信網絡應建立交警支隊、大隊、中隊、事故現場四級通信網,通過有線、無線、計算機和圖像通信傳輸系統,實現話音、數據、圖像的實時傳輸。各級公安交警部門應裝備與之相適應的各類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充分利用現代科技、通信手段,為處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2)縣(市、區)公安部門以110指揮中心為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警支隊、大隊以值班室為通信聯絡中心。

  (3)縣(市、區)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領導和保障人員組成的戰備值班制度。市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值班電話:110

  (4)當發生施救時間較長、施救難度較大的交通事故時,當地政府及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聯絡的暢通。

  4.9公共設施

  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當充分考慮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4.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開展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按照預案要求,市級應急指揮部每二年組織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演練科目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模擬現場方式實施;縣級每年組織一次。每次實戰演練要組織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宣傳和培訓

  對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及報警電話等。宣傳、法制、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應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定期組織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各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增強各級領導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上崗前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本單位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責任與獎懲

  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嚴重延誤重特大交通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因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市人民政府進行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全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實行定期評審與更新制度。市應急指揮部每三年對預案組織一次評審,并視情作出相應的修訂,報市應急委員會批準。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9

  為了進一步加強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和組織指揮,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盡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現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寧國交運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對轄區發生的危險品運輸事故能夠盡快有序的實施處置和救援,及時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事故發展,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處置原則: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自救為主,局部服從大局,下級服從上級。

  二、組織領導

  1.為了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交運局專門成立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聽從指揮部統一指揮,迅速進行現場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第二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基本內容

  1.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分布

  種類:爆炸物品,助燃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有毒氣體,腐蝕品

  分布:江南、政捷危化品公司及外地通過我市區域危化品運輸

  2.事故的主要類別:爆炸、泄漏、著火。

  3.事故應急和救援的主要措施:堵漏、滅火、抑爆、疏散、冷卻、隔離、中和、回收。

  四、各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1.銨油炸藥

  消防方法:燃燒或爆炸后著火可用水撲救。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2.爆破用非電管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3.導火索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4.石油氣、液化氣

  泄露處理:首先切斷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勿使其燃燒,同時關閉閥門等措施,制止滲漏,并用霧狀水保護關閉閥門的人員,對殘余廢氣或鋼瓶泄露出來的氣體用排風機排送至空曠地方。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

  急救:皮膚接觸:若有凍傷,就醫治療。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5.汽油

  泄漏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砂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 救: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6.氧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用水保持容器冷卻,以防受熱爆炸,急劇助長火勢。迅速切斷氣源,用水噴淋保護切斷氣源的人員,然后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急救: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7.氯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是隔離150m,大泄漏是隔離450m,嚴格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將泄漏物導至還原劑溶液。也可以將漏氣鋼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火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干粉。

  應急: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術,就醫。

  8.氫氧化鈉(液體堿)

  泄漏處置: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楊晨,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沙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救: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五、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報告

  1、發生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運局報告,聯系電話:0563-4016629,聯系人:周懇新13905639737,然后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做好事故的有關續報工作。

  3、書面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的進展情況和措施;報告單位和時間。

  六、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迅速組織現場人員采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

  2、交運局接到報告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分隊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現場制定具體措施。

  (2)統一安排部署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3)根據事故情況變化及時修改、調整和補充應急預案。

  (4)負責緊急調集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5)負責事故地點的人員、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有關要求

  1、局屬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

  2、根據行業特點、單位性質,配備必要的救援設施。

  3、加強宣傳,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業預防意識。

  4、局屬各單位要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報市交運局辦公室備案。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經經理層研究,特制定本《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案編制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機電、運輸事故時,用于指導事故搶險救災處理及日常培訓和演練。

  二、主要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技術標準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八)《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九)《煤礦安全規程》(20xx版)

  (十)《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4號)

  (十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13號)

  (十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xx〕59號)

  (十三)《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xx〕196號)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xx)

  (十五)《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預案級別

  本預案為企業級。

  四、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主要有:

  (一)礦井機械電氣事故。即出現機械電氣設備故障,易造成全礦停電、停風,提升運輸、排水中斷或人身觸電、機械損傷等,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二)礦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現主提升絞車斷繩跑車,易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三)礦井主輔運輸事故。即出現主運輸皮帶斷帶,電瓶車撞人、追尾、斜井運輸跑車等重大事故,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五、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始終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時間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解除事故對人身的威脅,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六、響應分級

  根據機電運輸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災難度,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

  Ⅰ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12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Ⅱ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6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Ⅲ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生產中斷,6小時以內能夠恢復的。

  七、事故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為做好機電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機電副經理、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成員:其他副總經理、副總師和各有關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職責:一是負責本專項應急預案的救援隊伍組建、配備相關器材和裝備。二是負責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習、貫徹、演練和實施。三是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啟動本預案后,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四是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指揮人員、救援隊伍。五是指揮、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配置,包括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保衛和救援物資、善后處理等;六是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專項預案。七是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八是批準本預案的終止。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副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協調各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發布應急救援的有關情況。

  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物資、設備、后勤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現場、技術、物資供應、資料(宣傳)和后勤等5個專業工作組。

  (一)現場工作組:由機電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生產副總師、安全監察處和救護隊等專業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緊急調動一切人員、物資、設備,爭取將機電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技術工作組:由副經理兼總工程師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監察處、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分析事故特征、性質,預測將波及的范圍及趨勢,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并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參與事故的協助調查和分析處理。

  (三)物資供應組:由供應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確保搶險材料、工具、設備的供應。

  (四)資料(宣傳)工作組:由綜合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由生產技術部、機電工區、通防工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做好受威脅職工、群眾撤離避讓的思想工作,宣傳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

  (五)維穩后勤工作組:由分管后勤的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保衛科、工資、財務、衛生室等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設置警戒、搶救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后處理。

  八、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礦井供用電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⑴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微機監控;電氣試驗;保護整定。

  ⑵主要預防措施

  A、正常情況下,礦井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B、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C、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D、防爆電氣設備必須三證齊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E、認真開展雨季“三防”檢查、整改工作,供電線路定期檢查。

  F、井上、下電氣控制設備、動力變壓器、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

  G、積極推廣采用綜合自動化控制設備。

  H、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現場交接班,加強設備巡回檢查。

  I、高壓電氣設備的檢修和調整工作,執行兩票和施工措施。

  J、對電氣設備和電纜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做好電氣試驗。

  2、礦井提升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A、投入運行中的提升裝置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檢查,每一年進行一次測試。

  B、每班要進行一次過卷保護試驗,維修工對保護定期試驗。

  C、每天必須對提升鋼絲繩進行一次檢查。

  D、主提升絞車必須有后備保護。

  E、絞車司機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

  (2)、主要預防措施

  A、應用自動化控制設備。

  B、堅持設備維修、檢查、保養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D、涉及安全生產的煤礦設備必須有煤安標志。

  E、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F、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措施操作。

  G、提升鋼絲繩在運行中受到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H、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并定期試驗,做好記錄。

  I、提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要做定期檢驗,檢驗的安全系數小于規定值時必須更換。主提升裝置必須具備絞車說明書、電氣系統圖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資料,并妥善保管。

  J、主提升絞車配備正、副司機,嚴格正規操作,按章作業。

  K、作業人員應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3 、礦井主輔運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控措施

  A、采用礦井軌道運輸信、集、閉系統;應用主運輸皮帶集中監控系統。

  B、每年對使用和備用的電瓶車進行年審。

  C、對使用中的礦車連接裝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試驗。

  D、對斜巷提升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拉力試驗。

  E、對架空人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試驗。

  F、加強監督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A、加強對電瓶車的安全檢查,電瓶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時,都不得使用該電瓶車。電瓶車運輸時,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在行車、行人道口處要安裝使用平巷語言報警裝置。

  B、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按信號和調度指令行車,開車前必須發出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C、電瓶車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至少100m的距離;禁止行車行人,電機車在行至行車、行人道口時,司機要減速慢行。

  D、嚴禁扒、跳電瓶車。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E、斜巷運輸嚴禁超掛車,鋼絲繩按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鋼絲繩出現壓扁、破股、斷絲超限和銹蝕現象要立即更換;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要做到齊全、可靠。

  F、安裝應用皮帶斷帶保護裝置、在線監測系統,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煙霧、超溫及自動灑水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G、加強對架空人車電機失壓、短路、斷相、過載動作、掉繩脫槽、越位保護動作、人車欠速、過速保護動作的檢查和試驗,做到安全、可靠。

  (二) 預警行動

  1、對可能造成機電運輸事故的危險源加強調度、檢查。

  2、對可能釀成較嚴重機電運輸事故的預兆,基層單位要立即上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立即通知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按領導指令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隱患。整改期間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九、事故報告和處置程序

  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迅速將災害情況匯報調度室,由調度室根據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破壞程度、嚴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圍或事故擴大的可能性,決定現場及影響范圍內人員的安全撤退路線、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必須有聯系電話)。并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決定啟動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一)預案啟動后處置程序

  1、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由指揮部安排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編制事故搶險救災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和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應急措施,報指揮部批準后執行。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如遇意外情況變化需要修改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時,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方案和處理措施的修改。

  3、救護隊應首先到達現場組織偵查工作,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現場的通風瓦斯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險救災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4、指揮部對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人員必須統一指揮,并落實搶險救災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的登記、報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區域發放許可證制度。凡出入警戒區域范圍的有關人員必須持有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災區站崗人員必須嚴格盤查,認真記錄。并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簽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時間、地點和人員出入情況。

  5、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擴大的可能性決定切斷區域供電,并掛上停電牌,嚴格執行停送電的管理制度。未經指揮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電。

  6、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確保井下供風系統正常、可靠、穩定,未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同意,不得隨意停風或改變風流方向。并落實好停電、停風撤人的措施。

  7、安排專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按指揮部布置的監測監控地點,對事故區域內的瓦斯變化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以及有關需要檢測的相關數據、參數進行定期的監測監控,并及時將收集的情況資料和實測數據提供給指揮部,以便指揮部及時做出決策或調整搶險救災方案。

  8、處理事故期間,根據搶險救災需要,有關設備、設施、器材、物資等要及時供給、迅速到位,確保搶險救災的順利進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電事故處理

  ⑴、礦井一回路停電后,立即查找原因,斷開故障點,投入另一備用線路,恢復礦井供電;在全礦停電或通風系統停電后,如不能即刻恢復時,必須立即通知井下受影響的地點,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內。

  ⑵、停送電操作要按照指揮部的指令進行,不準擅自操作。

  ⑶、在電氣設備、電纜著火時,立即切斷電氣設備、電纜的電源,再用相應的滅火器材來滅火。

  ⑷、由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預案。

  2、觸電事故處理

  ⑴、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者脫離受電流危害的狀態。

  ⑵、將脫離電源后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較好、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臥,將上衣與褲帶放松。

  ⑶、對觸電者進行心臟復蘇、人工呼吸和創傷包扎。

  3、提升斷繩及傷亡事故

  ⑴、礦井出現斷繩事故時, 救援小組安排專業人員攜帶安全用具、專用工具以及通訊工具迅速到達現場,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升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護,控制過往行人和車輛。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4、主輔運輸事故及機械傷亡事故

  ⑴、發生主輔運輸事故或機械傷亡事故后,現場人員要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上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控制過往行人。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十、現場人員自救、互救和緊急疏散、撤離

  (一)現場任何人員發現出現機電運輸事故,應首先切斷電源,并迅速向調度室匯報。

  (二)施工現場工作人員要利用現有的條件搶救傷員,現場條件不許可時,不得冒險營救,以免出現新的傷亡。

  (三)區(隊)長、班(組)長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點本施工班組現場工作人員,按指揮部的命令及規定的路線,撤離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預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點后,區(隊)長、班(組)長應立即重新清點本班組人數,清理完畢后,立即匯報給調度室或本單位值班室。

  十一、擴大應急措施

  當發生的機電運輸事故僅靠礦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機構和相應救援隊伍進行聯系請求支援。同時向集團公司信息化調度中心報告。

  十二、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為保證事故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對事故現場要進行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應采取一切手段現場救助、救護受傷人員,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為搶救受傷人員必須移動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三)盡可能的對現場物證進行收集、并將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點、時間、物件名稱、收集人員,收集到的物體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須不少于兩人一組。

  (四)對現場要采取措施進行認真地保護,凡與事故有關物件、痕跡、狀態等均不得破壞。

  十三、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情況,確認符合如下條件時,可終止應急救援程序:

  (一)受傷人員和死難者轉移出事故現場,死難者善后已得到妥善處理。

  (二)事故危險解除,事故周邊地區人員不再受事故傷害。

  (三)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已結束,事故原因已調查清楚。

  (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事故終結。

  十四、生產恢復措施

  救援工作結束,確認事故區域內已無危險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復供電、生產系統。

  十五、機電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設備標準表

  序號 名 稱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注

  1 滅火器 MF-8 個 4

  2 礦用真空斷路器 VS1-6/1250 臺 4

  3 戶內高壓真空斷路器 ZN5-10/110-20 臺 4

  4 避雷器 FZ-110J 個 3

  5 避雷器 2XFZ-20 個 1

  6 冷縮三芯中間接頭 QS20xx-1 套 4

  7 高壓電纜 YJV22-8.7/10kV

  3×185mm2 m 500

  8 噴燈 PD-3 個 2

  9 塑料絕緣帶 20mm 盤 20

  10 汽油 120# Kg 10

  11 斷線鉗 500mm 把 2

  12 安全帶 條 20

  13 雨衣 身 20

  14 葫蘆 5噸 臺 4

  15 聲光信號裝置 DX-1 臺 6

  20 對講機 對 3

  十六、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通信聯系方式

  單位或職務 聯系電話 單位或職務 聯系電話

  調度室 #號鍵或8993 0874-4072985 工資科 8859

  總經理 8866 供應科 8831

  生產副經理 8862 財務科 8858

  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8869 綜采工區 8886

  生產技術部 8868 掘進一區 8810 8812

  安全監察處 8818 8819 掘進二區 8820 8821

  機電工區值班室 8897 8895 棗礦集團調度室 0632-4081158

  通防工區值班室 8806 8809 墨紅煤管分局 0874-4072031

  綜合辦公室 8828 0874—4072637 礦兼職救護隊 8840

  保衛科 8840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1

  為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組織和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維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總攬全局,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全省范圍內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協調一致、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運力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我省道路運輸行業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項旅客、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任務,把突發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適用范圍

  (一)由于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的情況;

  (二)因交通事故或超載等原因,需轉運人員或貨物的情況;

  (三)因洪澇、冰雪、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公路交通異常,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的情況;

  (四)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其他需臨時調配運力的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全省道路運輸行業建立省、地級以上市、縣(區)、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體系。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訂本級應急預案,明確職責與任務,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一)省級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全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工作,制定省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下達各地級以上市應急運力計劃,印發《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

  2.負責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各地級以上市應急運力參加省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省內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交通運輸部同意,并協調兄弟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調派應急運力支援;

  3.根據交通運輸部的指令或兄弟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請求,調動省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兄弟省(區、市);

  4.完成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二)地級以上市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行動。根據省交通廳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落實省交通廳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制訂下達各縣(區)常備應急運力計劃;

  2.負責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轄區內各縣(區)和運輸企業應急運力參加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本市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省交通廳啟動省級應急預案,從省內其他市調派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根據省交通廳的指令,調動轄區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完成當地政府和省交通廳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和客貨站場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加強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各種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

  (三)縣級(區、市)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本縣(區、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行動。根據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將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分解到相關運輸企業,并加強對應急運力的監督和檢查,切實做到”五落實“;

  2.負責啟動縣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轄區內各運輸企業應急運力參加本縣(區、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本縣(區、市)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從市內其他縣(區、市)調派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根據市級交通主管部門的指令,調動轄區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完成當地政府和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督促指導轄區內道路運輸企業、客貨站場制定應急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和客貨站場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同時加強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各種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及時做好有關應急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四)道路運輸企業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按照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和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應急預案,并按照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落實具體的應急車輛、駕駛人員和企業負責人,應急預案和落實情況應報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2.運輸企業承運的旅客或貨物因各種原因出現滯留或不能及時運輸時,應及時啟動本企業應急預案加以解決。當本企業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報請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調派其他企業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按照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的指令,調動本企業應急運力完成有關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加強對本企業員工有關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使相關人員了解本企業承擔的有關應急任務的內容和要求,切實提高員工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五)客貨站場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按照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和站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站場的應急預案,聯系落實相關運輸企業運力作為站場后備應急運力,并報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2.站場因各種原因出現旅客滯留或貨物不能及時運輸時,應及時啟動本站場應急預案加以解決。當本站場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報請站場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調派其他企業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加強對本站場員工有關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切實提高員工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預案內容

  (一)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省交通廳根據春運、其他節假日和平時道路客運市場需求變化規律,分別制定了三個時段的全省道路客運應急運力及安排計劃(見附件1),并根據道路貨物運輸的特點制定了全省道路貨運應急運力及安排計劃(見附件2)。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急運力計劃落實到位。

  1.道路旅客運輸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1)常備應急運力。根據我省道路客運市場實際情況,平時非節假日期間,全省共安排400輛常備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將分解到本市的常備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將當年常備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常備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交通廳備案和調整。除常備應急運力外,各市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1到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包車企業的客運車輛作為常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

  (2)節假日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根據”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和”十一“6個三天以上的節假日期間,我省中、短途旅客出行較多的特點,全省在上述6個節假日期間共安排700輛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每個節假日開始前5天,將分解到本市的節假日應急運力超出常備應急運力部分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

  (3)春運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針對春運期間客流量大、持續時間長等特點,全省春運期間共安排1000輛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每年春運開始前10天,將分解到本市的春運應急運力超出常備應急運力部分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當春運應急運力仍不能滿足需求時,各市可根據本地區客流變化的情況,及時調整短途預備運力和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社會非營運車輛持有效證件參加省內跨市旅客運輸。

  2.道路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為保障我省節假日和煤電油運等重要物資運輸順暢、高效、安全,全省共安排500輛5噸以上普通貨運應急運力和80輛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將分解到本市的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其中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應根據本地危險貨物種類及構成等實際情況確定,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將當年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貨物運輸應急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交通廳備案和調整。除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外,各市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1到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貨運或物流企業的5噸以上貨運車輛作為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

  3.應急運力有關要求

  應急運力必須落實企業名稱、企業負責人及聯系方式、車牌號碼、車輛座位(噸位或功能)、駕駛員及聯系方式,春運和節假日期間,應建立24小時全天候聯絡渠道,確保省、市、車屬單位和駕駛員之間聯絡暢通。聯系方式應每半年更新一次。

  應急運輸車輛原則上只安排從事中、短途運輸任務。同時要加強對應急運輸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其車況良好,確保交通主管部門下達應急指令時,應急運輸車輛能按預案規定的時間到位,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應急運力企業在原應急運輸車輛或駕駛員無法執行應急任務時,應臨時調整車輛或駕駛員按預案規定的時間到位,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需調動應急運力以外的其他車輛執行應急任務的,必須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駕駛員符合規定的條件,并事先對駕駛員進行必要的運輸安全和業務培訓。

  (二)應急牌證

  1.種類和使用范圍

  (1)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見附件4)。該證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制作,長期有效。供每年春運期間執行省際間應急運輸任務的車輛使用。

  (2)《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見附件5)。該證由省交通廳統一制作,長期有效。當省交通廳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時,供執行省內應急運輸任務的車輛使用。

  2.應急牌證管理

  (1)省交通廳已在2007年春運期間將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下發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各市應在每年春運開始前10天將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和現有數量報省交通廳備案,出現遺失情況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明作廢。省交通廳將根據各市剩余的《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數量,及時向交通運輸部申領并補充發放給相關市。

  (2)省交通廳將按照各市客運常備應急運力和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總數,將《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下發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各市應每半年將《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和現有數量報省交通廳備案,數量不足的應及時向省交通廳申領,出現遺失情況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明作廢。

  (3)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上述兩種應急通行證的保管,并建立嚴格的發放登記和回收制度,實行”誰發證、誰負責“。

  3.應急牌證使用

  (1)省交通廳將在全省運政信息系統中增設應急牌證管理模塊,實現對應急牌證發放、使用的信息化管理。各地級市交通主管部門發放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時,應嚴格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事項,并通過運政信息系統打印。

  (2)《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均應與省交通廳下達的加蓋”廣東省道路運輸專用章“的《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見附件6)同時使用。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任務時,應隨車攜帶相應的”應急通行證“和《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復印件,并將”應急通行證“放置于車輛擋風玻璃前,以備核查。應急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應急通行證“交回原發放機關。

  (3)《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未與省《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同時使用或未在有效期內使用,均為無效證件,各級交通部門或公路收費站應予以收繳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除發現應急運輸車輛明顯違反規定運營或存在安全隱患外,一律不得對正在運行途中的應急運輸車輛進行檢查,各公路收費站點(包括高速公路)應保障其快速通過。對應急車輛通行費的收取問題,省交通廳將根據有關規定另行明確。

  (三)應急預案啟動及操作程序

  1.應急預案啟動

  (1)當省內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或天氣變化、車輛嚴重超載等各種原因出現大量旅客滯留或重要物資不能及時運輸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運輸企業、客貨運站場應逐級啟動相應的級別應急預案,抽調當地應急運力和其它后備運力進行疏運。如當地運力確實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請支援。省交通廳將向對口支援市下達《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

  (2)當發生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或裝載原因需轉運時,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的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救援,派遣人員趕赴現場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和企業所屬地的交通主管部門報告。接到事故報告后,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立即展開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當確定危險品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且當地應急運力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請支援。省交通廳將向對口支援市下達《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

  2.應急預案操作程序

  (1)接到省交通廳《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后,對口支援市交通主管部門必須立即按指令要求調配應急運力并發放相應的”應急通行證“。運力請求市應妥善安排好應急運輸車輛的停放、上客或貨物裝載,以及司乘人員的生活。

  (2)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在接到省交通廳《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后,應立即對應急運輸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況良好,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駕乘人員和通訊工具,確保應急運輸車輛按指令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

  (3)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5輛以上車輛或設備執行同一應急運輸任務時,應由車隊隊長帶隊;10輛以上的,由單位領導帶隊;20輛車以上由地市級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持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遇到滯留、發生事故、物資泄漏或受損、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4)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應急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春運、節假日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和聯系方式,確保信息暢通,當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及時按規定程序向其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人員或物資滯留情況、運力供應情況和存在的缺口、事件的處置和控制情況、申請運力(功能、噸位或座位、數量以及注意事項)、當地道路通行和天氣狀況等。

  五、應急資金保障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具體原則如下:

  (一)對執行疏運任務的,各運力請求市應按實際售票額或配載費用的100%將運費結算給應急運力派出單位。對在運力調配過程中造成支援車輛放空損失的,由運力請求市在《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上簽章說明。

  (二)對執行轉運任務的,實際轉運費應100%交給應急運力派出單位;運費難以收取的,由運力請求市在《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上簽章說明。

  (三)對在應急運力調配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應急運輸車輛沒有運費收入的,在應急運輸任務結束后三十天內,由應急運輸車輛派出單位憑運力請求市簽章的《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報省交通廳,提出補助申請,其補助費用將按省交通廳統籌30%、運力請求市支付70%的比例解決。

  (四)執行省交通廳直接下達的應急運輸任務或政府指令性任務的,在應急運輸任務結束后三十天內,由應急運輸車輛派出單位所在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附件7的要求統一報省交通廳,提出補助申請,有關運輸費用由省交通廳全額支付。

  (五)省交通廳和運力請求市交通主管部門在收到應急運輸補助申請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審核和資金撥付工作。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加強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應急運力保障隊伍,完善應急運力保障管理機制,落實應急保障專業人員,并加強對保障隊伍的應急教育培訓。建立專家咨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統計制度和應急物資保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物資、運力、檢修設備、專業人員儲備等動態數據庫,設計應急運力報送、調用以及應急運輸證制作的網絡流轉程序,建立科學合理的應急運力執行任務和費用測算統計制度,做好應急保障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的合理儲備工作。

  (三)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和落實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應急預案演練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所需的經費。建立健全應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制度,加強財務、審計等部門對應急資金的專項管理和資金使用效果的評估工作。同時,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事件報告聯絡人員聯系方式,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五)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應當每半年對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針對應急預案和應急運力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預演,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相關應急預案能及時啟動,應急運力能在規定時間內到位。

  (六)加強部門協調。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有關部門,明確各自的職責,加強相互之間的信息溝通,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實做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企業、客貨站場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各級道路運輸運力保障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的目的

  為建立積極有效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指揮機制,對發生的道路運輸事故作出迅速反應,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損害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司道路運輸現狀,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

  1.3事故分級分類

  1、本預案所指重大死亡事故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3人(含)以上9人(含)以下。

  2、本預案所指特大死亡事故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10人(含)以上29人(含)以下。

  3、本預案所指特別重大事故為: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的事故;

  (2)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

  (3)涉及旅客集體中毒事件;

  (4)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運輸事故;

  (5)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等)運輸翻車或泄漏,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緊急疏散的事故;

  (6)客運站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7)各類險情、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或易引發其他事端的;

  (8)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5 工作原則

  “加強預防、快速反應”的原則。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迅速果斷處置各類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以人為本、損益合理”的原則。以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事故發生后,首先開展搶救人員行動。在多種處置措施中,應選擇對公眾利益損害較少的救援措施。

  第二章組織體系及運行機制

  2.1 領導機構

  為了保障道路運輸過程中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出現安全生產事故時,確保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害和損失,成立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2 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

  當發生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時,以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基礎,設立事故現場工作小組,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按事故等級和事故發生地實施分級指揮。發生重大死亡事故時,在縣政府和縣交通局會同縣運管所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特大死亡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時,由縣政府負責應急指揮,并協調各相關部門組成若干工作組,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3 指揮體系及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根據事故等級成立相應的事故救援指揮體系,組長和總指揮由張建洲擔任,副組長和副總指揮由吳志學擔任,如有特殊情況總指揮不能到位的,由副總指揮吳志學代任。工作小組組長由工作小組成員分別擔任,處理事故現場指揮由張建洲任命。

  各組織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處理的進展,及時調整、修訂和補充應急方案;做好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

  2、工作小組:履行救援職責、做好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接受和辦理領導小組緊急事項,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協調有關部門的援助工作。

  3、指揮部(為非常設機構):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的有關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可以臨機決斷,控制事態發展,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救援經驗等等。

  2.4 運行機制

  各單位當接到事故報告時,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同時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的情況按規定向上級領導小組報告。根據事故發展態勢,領導小組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及以上的事故,具體救援工作程序如下:

  第三章保障措施

  3.1 應急救援網絡

  安技科應掌握分公司范圍內運輸車輛、駕駛員狀況,并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網絡,以便在需要時能迅速響應。

  應急救援聯絡電話。運政部門:5548203;公安:110、122;消防:119;醫院:120。

  3.2 應急處置工作紀律

  各領導和相關人員在發生重特大道路運輸事件時,必須按規定立即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如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將依據《陜西省交通運輸安全督察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總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玩忽職守,造成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失誤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附則

  4.1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道路運輸經營單位,需單獨制定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應急預案及實施方案。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首先啟動該專項預案,并做好及時上報工作。

  4.2本預案若與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以法律法規為準;并作相應修改。

  4.3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由領導小組進行調整修訂。

  4.4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應對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體系和科學、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工作機制,提高公司應對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安監局令第17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客貨運輸、車輛維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1、4應急預案體系

  (1)本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為:《湖北咸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對預案內容進行不斷補充、完善。

  1、5工作原則

  (1)貫徹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由行政一把手坐陣指揮應急救援工作,調動各有關單位協同作戰。全面部署,保證重點,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統一調度人力、物力。

  (2)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公司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公司所分屬公司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認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公司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1)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咸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位于崇陽縣天城鎮環城村,是我縣規模最大的專業客貨運輸企業,下設客運一公司、客運二公司、客運三公司、汽車大修廠、保潔公司、廣告公司和物流公司。

  公司擁有各類營運車輛188臺,客運班線43條。其中高級客車48臺,中級客車99臺,普通客車37臺,物流貨運車輛4臺。擁有崇陽至上海、深圳、珠海等省際班線13條,崇陽至武漢、溫泉、赤壁等省內班線12條;崇陽至桂花等縣內農村客運班線19條。現有正式員工262人,從業人員738人。

  (2)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情況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以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為主要監督、指導,各分公司分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現配置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8名,具體分布:公司安全機務科3名、公司安檢辦10名、客運一公司2名、客運二公司2名、客運三公司2名、汽車大修廠5名、廣告公司2名、物流分公司2名。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1)在運輸經營過程中,由于駕駛員違章操作,機械故障,惡劣天氣(冰雪、臺風、暴雨等)和路面車輛、行人違規等原因,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導致人員傷亡或車輛及其他財產損失;

  (2)汽車修理經常接觸汽油、氧氣、乙炔等易燃物品,操作不慎易發生燃燒,可能造成人員燒傷或發生火災事故,同時因使用舉升器、安全凳等設備,可能出現垮塌,造成傷亡事故;

  (3)易燃、易爆、危險“三品”上車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4)突發公共事件(如經營者糾紛、旅客矛盾、惡徒破壞、疫情、非典、禽流感、不明原因病情等);

  (5)由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車輛毀損等事故。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分公司經理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2)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機務科,由安全機務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電話:0715-3062763,傳真:0715-3062769。

  (3)公司所屬分公司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專班,落實應急搶險人員,應急工作專班組長由分公司負責人擔任。

  3、1、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精神、指示;

  (2)組織、指導、協調各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研究確定應對突發事故的重大決策;

  (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

  (4)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調整和終止;

  (5)參加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和調查,審定重特大突發事故信息報送、發布等事宜;

  (6)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7)負責承辦縣交通局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事項。

  3、1、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傳達落實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應急工作指示,負責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聯絡網絡;

  (3)負責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訓;

  (5)事故發生時,與相關單位保持信息溝通,組織聯絡應急狀態下各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信息傳遞、并做好記錄;

  (6)負責應急期間的通訊聯系,收集相關信息,掌握現場處置工作狀態;

  (7)協調公司外部應急救援力量,負責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送事故相關信息;

  (8)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有關調查和評估總結工作。

  3、1、3各分公司應急工作專班職責: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在信息報告的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應急處置措施;

  (2)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切斷災害鏈;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災人員。轉移、撤離、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5)負責事故善后處置,恢復正常生產。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是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救援的核心,是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臨時機構、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值班室、現場救援組、后勤保障組組成,負責突發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1)總指揮:公司總經理。負責事故應急的人力、物力、車輛的總調度和應急資金的使用;召集相關人員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指定各行動組負責人;必要時調派相關人員指導和參與應急行動;布置事故的善后等工作;全面組織、指揮、協調事故的處置工作;

  (2)副總指揮: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應急工作的具體處置、協調,布置事故的善后等工作;總指揮不在現場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3)值班室:公司安全機務科。負責事故信息接收、核實和匯總、并按程序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后,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通訊暢通。值班電話:上班時間0715-3062763,下班時間0715—3062773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成員電話(見本預案8、1條)。

  (4)現場救援組:由公司及事發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必要時抽調公司其他單位人員。負責事故搜尋救助、搶險,現場控制、清理,遇險獲救人員安置,受傷人員救治,事故調查取證、事故善后處理及保險索賠等工作。

  (5)后勤保障組:由公司辦公室及財務科人員組成。負責事故應急車輛的調配、應急資金的籌措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所屬分公司要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監控、預警制度,加強對各類生產經營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控,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對營運車輛、修理廠及其他危險源等要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置。

  (1)做好駕駛員的考核上崗工作和監督管理,杜絕無從業資格人員駕駛營運車輛;

  (2)認真落實車輛安全例檢和“二保”工作,加強隱患排查和治理力度,確保車輛狀況良好;

  (3)扎實做好GPS監控工作,進一步完善監控檔案,定期查處和通報超速、超載行為;

  (4)加強雨、霧、雪等惡劣天氣運輸安全工作,督促車輛配齊“七個一”:即滅火器、防滑鏈、石灰包、繩索、鐵鏈、三角木、安全錘等安全器材,重點加強對滅火器、防滑鏈的檢查,封閉式客車要配備并懸掛安全錘。

  (5)加強修理車間安全檢查和修理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滅火器要按時送檢,確保無修理事故和火災事故發生。

  (6)不斷完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

  4、2預警行動

  當發現事故隱患或隱患將導致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隱患的危險程度、涉及范圍、性質、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事故的嚴重程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應急情況報告后,應立即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依據應急報告內容判斷事故類型,并通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按預案體系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做好向上級匯報工作。

  4、3信息報告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時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簡要經過、當前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問清重要信息和情況,立即向事發單位作出處置事故的指示,指導事發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跟蹤反饋落實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

  發生一、二級事故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及事發單位應急工作專班人員、搶險人員24小時開通電話,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2)發生一、二級事故、群體的事件,事發單位按規定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通報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根據發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將突發事故應急行動分為以下三級:

  一級事故:

  (1)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且發生后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公司自身的力量不能控制,需要上級單位或政府部門幫助救援的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或者10人(包括1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級事故:

  (1)有較大影響且發生后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公司自身力量不能完全控制,需要上級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幫助救援才能控制的事故。

  (2)一次死亡1~2人,或者3人~9人重傷(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級事故:

  (1)公司能夠控制,事故發生時間不會久遠的事故。

  (2)造成重傷、重傷(中毒)1~2人,但沒有人員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事故。

  5、2響應程序

  按照分級響應分級處置的原則,公司根據突發事故的不同等級啟動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發生三級事故,現場最高職位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本預案5、4條),同時向事發單位報告事故信息。事發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實施現場控制,并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事故信息。

  發生二級以上事故,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啟動本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向事故所在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事故信息。同時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本預案5、4條)。

  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及各應急工作專班在接到應急指令后迅速到位,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必須在接到應急指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集結并趕赴現場。

  5、3應急行動

  5、3、1指揮與控制現場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現場最高職位的工作人員是現場應急指揮負責人,有權決定現場搶險指揮事宜,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并將事故情況立即報告事發單位領導;在上級應急指揮人員到達后,由上級應急指揮人員接管現場應急的指揮權。

  5、3、2分公司應急救援程序

  分公司接到三級以下(含三級)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并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按照應急處置程序指揮先期處置工作。

  分公司現場指揮一般應按以下程序開展工作:

  (1)現場指揮立即對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進行判斷,并及時向公司應急辦公室通報,隨時匯報事故搶險救援情況。

  (2)在現場指揮的領導下,現場搶險人員按照各自職責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如原應急方案不能滿足事故處置需要,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現場搶險人員重新制定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如事故嚴重程度屬于分公司無法控制的,應優先做好人員的疏散工作,對事故現場進行監控,待上級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配合開展好救援工作。

  5、3、3公司應急救援程序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事故情況報告后,如判斷發生了二級及以上事故的,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并向領導小組成員通報。

  啟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立即指定現場指揮,設置現場指揮部,組織、指導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按照以下程序開展救援工作:

  ①應急辦公室立即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縣交通局應急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②保障事故續報渠道的暢通,做好車輛、通訊等保障工作;

  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通知有關應急搶險隊伍在指定時間到達事故搶險位置,并將應急隊伍準備情況報告現場指揮;

  ③后勤保障組立即安排搶險救援專項資金,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采購救援所需的應急物資;

  (2)現場指揮和其他人員到達現場后,按照以下程序開展工作:

  ①立即接管現場救援的指揮權,對事故進行處置,事發單位應急小組自動成為現場搶險救援的組成部分。

  ②現場指揮機構應對事發現場進行檢查,確保通訊暢通和搶險救援人員所在地的安全,防止伴生、次生事故即二次事故的發生。

  ③實施擴大應急時,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等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④現場指揮長全面領導,現場救援組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已制定的各自職責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5、4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4、1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火災后,火災現場人員應迅速察明火情,察明火災現場附近有無易燃、易爆物品,并就近取滅火器進行滅火,當場不能撲滅的火災事故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如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轉移,防止火災擴散。如火情不能控制,應立即組織疏散和報警。負責疏散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火災現場的旅客、職工迅速從防火應急通道疏散。

  (2)參加滅火工作的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及時報告火情,以便調動人員和采取措施進行滅火。如發現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撥打“120”叫救護車或及時送醫院搶救。

  (3)火災撲滅后,應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消防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查明火災損失情況。

  (4)行車途中發生火災事故,駕駛員應及時停車,打開車門及安全門,吩咐旅客不要驚慌,從車門迅速疏散,同時用隨車滅火器進行滅火,如因車輛碰撞變形,車門無法打開時,可以用安全錘擊碎車窗或前后擋風玻璃逃生。如不能及時撲滅火災,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公司所有營運客車應配備滅火器和安全錘,并確保功效保持良好。

  5、4、2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后,駕駛員應立即停車熄火,防止發生其他意外,并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

  (2)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后,駕駛員立即向所在分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攔截過往車輛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3)事發單位領導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救護指揮,并通知應急專班人員到事故現場開展自救工作。

  (4)受傷人員肢體骨折,采取傷肢固定措施,有出血的采取止血措施,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5)發生重傷、死亡事故,保護好現場,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5、5應急結束

  根據應急救援結束的兩個基本條件判斷應急救援工作是否結束。

  (1)危險是否完全解除,災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2)生命和財產是否完全脫險,是否得到充分保證。

  完全符合以上兩個條件,方可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三級事故由事發單位應急工作專班負責人宣布終止應急預案;二級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負責人宣布終止應急預案;一級事故由上級應急部門或政府宣布終止應急預案。

  應急結束后,公司應盡快組織人力、物力以及技術支持做好現場恢復工作,盡快恢復生產,減少經濟損失。

  6信息發布

  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并確定信息發布形式。

  7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根據實際需要及時完善安置工作方案,落實人員救治和補償措施,及時救治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撫恤工作,有序、有效地做好人員安置、補償工作。

  (2)現場清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繼續組織好現場清理工作,由專業技術人員或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做好有害物質的處理。

  (3)調查處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及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對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狀況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吸取經驗教訓,并向縣交通局報告。

  (4)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損失情況提出解決建議,按公司有關規定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暢通,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2)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聯系電話:

  (一)主管部門

  縣交通局(辦)……3395159安全股……3328168

  縣運管所(辦)……3395233

  (二)公司機關

  辦公室……3062769經營科……3062765

  安全機務科……3062763財務科……3062762

  (三)分公司

  客運一公司(辦)……3062783

  客運二公司(辦)……3062781

  客運三公司(辦)……3062778

  物流分公司(辦)3062758

  廣告公司(辦)3325339

  大修廠(辦)3397528

  火警電話:119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110

  醫療急救電話:120

  安全監督部門電話:3390455

  環保部門電話:12369

  以上聯系電話以附件形式每年更新一次,以確保應急期間通訊暢通。

  8、2應急隊伍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所屬各分公司工作專班成員為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現有車輛及物資、搶險裝備和器材全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公司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人)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人)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公司協調解決。

  8、5其他保障

  應急所需公務車及其他車輛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征調。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公司要加強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開展事故預防、預警、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活動,普及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每年制訂培訓計劃,加強對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培訓,熟練掌握相應的應急技能,切實提高救援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

  9、2演練

  公司根據實際需要,每年組織一次相關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查找應急工作體系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獎懲

  10、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或獎勵:

  (1)精心組織或積極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經演練或實施驗證所提措施方案科學可靠的;

  (2)認真巡檢,及時發現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發生的;

  (3)為事故應急準備與救援搶險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在執行應急救援搶險任務時,組織嚴密,指揮得當,措施有效,避免事故擴大有突出貢獻的;

  (5)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6)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10、2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和危害后果,由公司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故應急準備義務,導致事態失控或事故性質升級,造成損失擴大的;

  (2)未認真組織或參加應急培訓和演練,造成應急救援搶險人員未有效實施應急救援措施,貽誤有利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

  (3)未經允許,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應急設施,致使應急救援系統失效,嚴重影響應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

  (4)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5)拒不執行事故應急措施,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時臨陣脫逃的;

  (6)散布謠言,阻礙事故應急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擾亂應急救援秩序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有其他對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發布后上報縣交通局和縣安監局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健全預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預案的修訂、完善、備案和評審工作,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完善或其他情況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或相關應急預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咸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制定與解釋。

  11、4本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于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4

  一、應急處理的范圍及原則

  凡公司營運車輛在運輸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疾病預防、車輛故障、火災爆炸及遇特殊情況等險情事故,均司應急處理范圍,適用于本預案。

  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經濟損失。

  6、實施屬地管理,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同級及其以上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公司的領導。

  二、應急處理機構職責

  應急處理領導組主要職責是:險情事故發生后,在公司險情事故處理領導組統一指揮下,委派帶隊領導并立即奔赴現場:

  1、貫徹落實上級領導對險情應急處理工作批示,提出應急處理

  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措施。

  4、應急處理領導組可視情況抽調工作人員,成立現場施救組、善后處理組、通訊聯絡組、后勤保障組、原因調查組等險情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機構,明確責任人、聯絡人,迅速果斷地做好險情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肇事呼救。險情事故發生后,肇事駕乘人員及當事人應立即向公司交通險情事故應急處理領導組緊急呼救,并開展自救。應急呼救電話如下:

  1、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保險報案:95518

  2、匪警:110

  3、火災事故:119

  4、疾病救護:120

  5、公司應急辦公室負責事故處理、施救組織、旅客疏散、聯系修車、傷病人員轉運等事宜。

  (1)、遇客車營運中發生故障,無法繼續承運時,公司備有應急客車隨時輸送、轉送乘客。

  (2)、遇客車營運中發生斗毆、偷竊等不法行為時,請拔110,公司辦公室電話:

  (3)、客車營運中發生旅客突發疾病或發現高致病性傳染性疑

  似病人時,請撥急救中心電話:120。

  (二)、啟動預案。得知發生險情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及時啟動本實施預案。

  (三)、通訊聯絡。迅速收集,匯總險情事故應急處理的統計和動態情況,及時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理建議。

  (四)、緊急報告。緊急報告須經公司應急處理領導組組長同意批準后,上報有關上級主管部門。

  (五)、趕赴現場。得知發生危險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急領導組應委派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需要轉運旅客、傷病人員時,要及時調動應急車輛,協作處理應急工作事宜。

  (六)、現場施救。應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受傷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亡、受傷人數,千方百計做好防止和減輕經濟損失的工作。

  (七)、善后處理。采取統一管理,從快處理善后事項,做好死傷者家屬的食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及時制定事故處理賠付標準和規定,積極做好事故處理賠付工作。

  (八)、原因調查。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勘察事故現場,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舉一反三,做好登記核實工作。

  (九)、后勤保障。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集有關物資設備,保障應急處理急需,為應急處理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十)、工作報告。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逐級書面報告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具體詳情。

  四、獎罰

  根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應急處理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經調查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時間或者虛報救助實效的',給予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5

  為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確保現場處置高效、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粵府辦〔20xx〕14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1號)和《江門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加強協作;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靠科學、安全處置。

  二、預案適用范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3個級別:

  (一)Ⅰ級事故:是指事態非常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劇毒化學品嚴重泄漏、水體等環境污染,嚴重威脅到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現場周邊居民,需實施跨區域交通組織分流。

  (二)Ⅱ級事故:是指事態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或處置時極可能造成泄漏,或導致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或者劇毒品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等,雙向交通中斷需要分流和事故周邊群眾需要疏散。

  (三)Ⅲ級事故:是指事態一般,事故沒有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但處置困難,有可能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對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應急指揮體系

  (一)地市級指揮部:市政府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的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Ⅰ級事故相關事宜。

  (二)市、區(縣級)級指揮部:各地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當地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Ⅱ級事故相關事宜。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或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官,安全監管部門領導擔任副指揮官,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交通運輸、城管(燃氣辦)等部門領導參與處置工作。

  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現場指揮官由高速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如達到Ⅱ、Ⅲ級事故,需報所屬地段的轄區政府;如達到Ⅰ級事故,則需報江門市政府。

  五、部門分組及主要職責

  為使現場應急處置有序、安全開展,根據粵府辦〔20xx〕14號的要求和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各級指揮部設置以下相應工作組:

  (一)現場交通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門組成,公安交管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控制肇事司機等;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和減少交通擁堵。

  (二)搶救治療組:由衛生計生、消防、醫療、職防等部門單位組成,衛生計生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救治工作;在事故達到Ⅰ級、Ⅱ級時,根據需要對受污區域做好衛生防護工作。

  (三)安全評估組:由安全監管、消防、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治安等部門組成,安全監管部門(涉液化石油氣和天燃氣則為燃氣辦)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承壓盛裝容器的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實施。

  (四)交通拯救組:由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公路管理等部門組成,交通運輸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拯救、起重的車輛或相應的運輸車輛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統籌并落實對事故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的駁載、卸載、轉移等工作;評估拯救作業量、難度、危險性和應急拯救費用處理。

  (五)環境監測組:由環保、衛生計生、水務、城管、農業等部門組成,環保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環境污染物監測結果,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依據。

  (六)現場保障組: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及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通信等部門單位組成,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現場相關電力線路(設備)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評估的情況,當地鎮、街負責疏散現場周邊群眾,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其他事宜。

  六、應急響應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達到的三個級別,對應實施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的應急響應:

  (一)Ⅰ級響應:發生Ⅰ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由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報告江門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門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并可通知現場保障組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二)Ⅱ級響應:發生Ⅱ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啟動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請求成立市、區(縣級)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三)Ⅲ級響應:發生Ⅲ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視情況及時通知相關的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

  七、現場處置工作安排

  (一)現場警戒。先期到達現場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員要立即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秩序,協助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交通組織。公安交管、路政部門要指揮應急工作車輛和執行搶險救援任務各種車輛通行;要根據實際交通情況,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導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三)安全評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對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指揮和實施。

  (四)環境監測。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需及時對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提出意見供指揮人員協調、處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揮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案,現場指揮相關職能部門搶救傷員、排除危險和施救拯救;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導拯救。

  (六)群眾疏散。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根據安全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或方案,對一定區域內的群眾組織疏散,保證現場周邊群眾撤離到安全地帶。

  (七)現場清理。公安交管部門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如屬爆炸、燃燒現場,應知會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參與勘查;拯救作業完畢后,路政、公路養護等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放置相應的安全提示設施,公安交管部門檢查后視路況安全程度再恢復交通。

  八、落實預案的相關要求

  (一)要落實部門職能責任。各地、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職責,制定自身的'應急處置預案或方案,明確和細化落實的人員、做法和責任,并適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二)要切實保障聯絡體系。應急處置的聯系方式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的分管領導報備的聯系方式為準,因分管領導調動或調整沒有報備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安交管部門)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聯系而影響應急反應的,由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要提高指揮處置效能。對現場指揮官發布的通知、指令,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響應及行動,落實應對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門領導或專家等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官報到。每次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就處置期間的各部門的聯系報告、反應時間、反應措施、工作成效和改進方面進行總結,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

  (四)要建立技術專家信息。江門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信息庫,由安全監管部門和燃氣辦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能夠調度相關專家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現場處置工作。

  (五)要落實救援裝備儲備。各級安全監管、質監、城管(燃氣辦)部門要掌握本市轄區和周邊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盛裝容器、儲存產品的種類、運輸車輛狀況的應急救援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保證能及時調度和趕赴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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